开题报告必须在二级院进行存档,作为中期检查及答辩时参考对照资料。本规定于2010年5月修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1: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样表.doc附件2: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样表.doc
2.拟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具体要求见《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前答辩暂行规定》。3.超过学校规定学制的学习期间,研究生不再享有助学金及各种补助金,学校不再发给导师指导费。三、培养方式1.博士生培养工作以科学研究为主。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学位申请人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方...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学位论文是为申请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是评判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学位申请者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东北石油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东北石油大学二〇一九年七月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二二一年七月九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其所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的总结。为了更好地客观评价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整体质量,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质量监控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1.清华大学:2019年起,不再硬性要求发表论文,新规称:”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2.北京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为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
东北石油大学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本科直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下同)的学制为5年,其中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三年半至四年的时间进行科学研究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硕博连读研究生(简称“硕博生”,下同)的学制为硕士...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通过邮件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部门由东北石油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联系电话:0459-6503262,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有关“0401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部分和《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开题报告必须在二级院进行存档,作为中期检查及答辩时参考对照资料。本规定于2010年5月修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1: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样表.doc附件2: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样表.doc
2.拟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具体要求见《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前答辩暂行规定》。3.超过学校规定学制的学习期间,研究生不再享有助学金及各种补助金,学校不再发给导师指导费。三、培养方式1.博士生培养工作以科学研究为主。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学位申请人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方...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学位论文是为申请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是评判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学位申请者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东北石油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东北石油大学二〇一九年七月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二二一年七月九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其所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的总结。为了更好地客观评价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整体质量,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质量监控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1.清华大学:2019年起,不再硬性要求发表论文,新规称:”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2.北京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为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
东北石油大学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本科直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下同)的学制为5年,其中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三年半至四年的时间进行科学研究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硕博连读研究生(简称“硕博生”,下同)的学制为硕士...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通过邮件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部门由东北石油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联系电话:0459-6503262,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有关“0401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部分和《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