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子商务时代平台责任的扩张是显著趋势。电子商务平台安全保障义务的提出,与平台由纯粹的中间人变成交易的管理者、生命健康领域的强监管性质以及合作治理模式下向平台转移监管…
电子商务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摘要】: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前景下,电子商务平台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复杂化和“公共化”,电子商务平台与普通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界限愈发模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论电子商务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摘要]随着平台角色的不断变化,平台义务与责任也随之扩张。.《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首次明文规定了电商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进一步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撑。.该规定较为抽象,相关概念需要进一步探讨和...
二、电商平台相应责任产生的原因.(一)审核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于平台内的经营者资质的审核是法定的义务,《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1对其进行了规定。.在实际的具体操作中,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将平台的审核义务定性为形式审查,因为在...
在上述司法实践基础之上,《电子商务法》对电商平台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应尽的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确定和落实——在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将通知材料转达被人并通知被人申辩以外,《电子商务法》还明确在第四十五条增加了“终止交易和
中国期刊网,期刊,杂志,读者服务,电子杂志,论文,文库,期刊网,电子刊[导读]中国电商行业第一部相关法律《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成为讨论的热点。本文从电子商务的定义分类入手,讨论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由此引出平台责任划分,以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电子商务法规范的主要对象,它最大的特点是为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虚拟网络市场,这个市场不仅具有一般商场所具有的商品和服务,有的平台还集合了众多的第三方中间服务商,例如:电子支付、快递物流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集中...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平台经营者不仅应公平合理对待平台内经营者,还应在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监管、税务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交易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诸多方面承担相关法律义务,并可设立在线争议解决机制。
《电子商务法》三审稿引热议: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自2018年年6月19日《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以下简称三审稿)公布以来,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电商平台法律责任等话题,业界争议不断。
其一,38条中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法条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应“尽到审核义务”,而缺乏对其中“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范围明确,这就容易导致有限的人力资源投入到无限的审查义务当中。
摘要:电子商务时代平台责任的扩张是显著趋势。电子商务平台安全保障义务的提出,与平台由纯粹的中间人变成交易的管理者、生命健康领域的强监管性质以及合作治理模式下向平台转移监管…
电子商务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摘要】: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前景下,电子商务平台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复杂化和“公共化”,电子商务平台与普通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界限愈发模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论电子商务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摘要]随着平台角色的不断变化,平台义务与责任也随之扩张。.《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首次明文规定了电商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进一步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撑。.该规定较为抽象,相关概念需要进一步探讨和...
二、电商平台相应责任产生的原因.(一)审核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于平台内的经营者资质的审核是法定的义务,《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1对其进行了规定。.在实际的具体操作中,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将平台的审核义务定性为形式审查,因为在...
在上述司法实践基础之上,《电子商务法》对电商平台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应尽的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确定和落实——在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将通知材料转达被人并通知被人申辩以外,《电子商务法》还明确在第四十五条增加了“终止交易和
中国期刊网,期刊,杂志,读者服务,电子杂志,论文,文库,期刊网,电子刊[导读]中国电商行业第一部相关法律《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成为讨论的热点。本文从电子商务的定义分类入手,讨论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由此引出平台责任划分,以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电子商务法规范的主要对象,它最大的特点是为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虚拟网络市场,这个市场不仅具有一般商场所具有的商品和服务,有的平台还集合了众多的第三方中间服务商,例如:电子支付、快递物流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集中...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平台经营者不仅应公平合理对待平台内经营者,还应在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监管、税务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交易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诸多方面承担相关法律义务,并可设立在线争议解决机制。
《电子商务法》三审稿引热议: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自2018年年6月19日《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以下简称三审稿)公布以来,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电商平台法律责任等话题,业界争议不断。
其一,38条中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法条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应“尽到审核义务”,而缺乏对其中“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范围明确,这就容易导致有限的人力资源投入到无限的审查义务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