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是能在《民法通则》上找到立法根据的。(二)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确立的现实基础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吸纳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国家基于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迫切需求而在立法上做出的反映。
因此有必要对第76条进行检讨,并在检讨的基础上重新构造。同时,与第76条紧密相关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在制定,因此对中国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的讨论显得十分必要。论文除导论外,共分五章。第一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争议最大的最过于第76条了,具体条文如下: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的安全和畅通,保护交通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以来,各方面对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新规定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一直存在不同理解,争议...
2004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可以看作是这一讨论的一个阶段性总结。2007年12月29日,第76条被修改。本文以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后判决的第一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回顾为背景,讨论道路交通事故归责原则的前世和今生。
今年5月1日《道理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后,关于对该法第76条应当怎样理解和认识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极为热烈的讨论,有的认为该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则存在严重的错误,有的认为这条规定并没有错误,两种意见形成了尖锐的对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怎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争议最大的莫过于第76条了,具体条文如下: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当我们了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修订的历史过程后,题主似乎应当能够理解立法者的初衷了。个人认为,当前的规定虽说不是最好的规范,但目前还没有迫切修订的必要。认同本文观点,记得添加关注或者点赞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门户网站gov2005年08月23日来源:全国人规库【字体:大中小】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是能在《民法通则》上找到立法根据的。(二)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确立的现实基础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吸纳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国家基于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迫切需求而在立法上做出的反映。
因此有必要对第76条进行检讨,并在检讨的基础上重新构造。同时,与第76条紧密相关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在制定,因此对中国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的讨论显得十分必要。论文除导论外,共分五章。第一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争议最大的最过于第76条了,具体条文如下: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的安全和畅通,保护交通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以来,各方面对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新规定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一直存在不同理解,争议...
2004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可以看作是这一讨论的一个阶段性总结。2007年12月29日,第76条被修改。本文以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后判决的第一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回顾为背景,讨论道路交通事故归责原则的前世和今生。
今年5月1日《道理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后,关于对该法第76条应当怎样理解和认识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极为热烈的讨论,有的认为该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则存在严重的错误,有的认为这条规定并没有错误,两种意见形成了尖锐的对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怎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争议最大的莫过于第76条了,具体条文如下: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当我们了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修订的历史过程后,题主似乎应当能够理解立法者的初衷了。个人认为,当前的规定虽说不是最好的规范,但目前还没有迫切修订的必要。认同本文观点,记得添加关注或者点赞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门户网站gov2005年08月23日来源:全国人规库【字体:大中小】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