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盗窃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还是少数人受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的影响所致。一是拜金主义的影响。江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深刻地指出:“现实生活中确实在滋长着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的生活方式,以及其他社会丑恶现象”。
【摘要】:盗窃罪是一种古老的侵财型犯罪,因其具有较重的社会危害性,长期以来一直倍受国内外刑法学界的密切关注。与此同时,盗窃罪的行为方式往往极其复杂并具有变化性,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民社会生活日益呈现的复杂多样性,盗窃罪在立法和实践等诸多方面也因落后于社会而...
盗窃罪我国学者认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通说认为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对于本罪的客体理论界有一定争议,笔者把盗窃罪的客体认为是所有权有局限性,违背我国定罪四大要件(构成犯罪的四大条件主体、主观...
21年01《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和J1013u.1第0卷第一期2总第69期盗窃罪既遂标准之反思与认定王小军(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南阳430)700L要J于盗窃既遂的标捅关准有多种学说,其原因在于法价值取对刑向的不同认识.刑法的价值取向应当是对所有社会权益的公正保护。
【摘要】盗窃罪是一种古老的侵财型犯罪,因其具有较重的社会危害性,长期以来一直倍受国内外刑法学界的密切关注。与此同时,盗窃罪的行为方式往往极其复杂并具有变化性,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民社会生活日益呈现的复杂多样性,盗窃罪在立法和实践等诸多方面也因落后于社会而...
当前我县盗窃机动车案件的现状、特点、案件高发的原因和打防对策法学班学员:欧桂文指导教师:查富文摘要: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轿车、摩托车已日渐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主…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深入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已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
分类:法律论文论文字数:9450需要金币:1000个下载此论文摘要根据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定义以及它们的基本构成要件可得知,两罪的主体均为我国刑法理论所规定的一般主体,客体均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主观方面均表现为直接性的故意,客观方面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马克思的《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评述了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真正的现实生活问题”。(马克思:《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35页。
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马克思资料).doc,PAGEPAGE3评论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辩论情况的论文,虽然主要的不是从经济方面,而是从政治和法律方面揭露剥削阶级的本性,但是,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已经初步按照人们的经济地位来研究他们...
发生盗窃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还是少数人受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的影响所致。一是拜金主义的影响。江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深刻地指出:“现实生活中确实在滋长着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的生活方式,以及其他社会丑恶现象”。
【摘要】:盗窃罪是一种古老的侵财型犯罪,因其具有较重的社会危害性,长期以来一直倍受国内外刑法学界的密切关注。与此同时,盗窃罪的行为方式往往极其复杂并具有变化性,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民社会生活日益呈现的复杂多样性,盗窃罪在立法和实践等诸多方面也因落后于社会而...
盗窃罪我国学者认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通说认为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对于本罪的客体理论界有一定争议,笔者把盗窃罪的客体认为是所有权有局限性,违背我国定罪四大要件(构成犯罪的四大条件主体、主观...
21年01《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和J1013u.1第0卷第一期2总第69期盗窃罪既遂标准之反思与认定王小军(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南阳430)700L要J于盗窃既遂的标捅关准有多种学说,其原因在于法价值取对刑向的不同认识.刑法的价值取向应当是对所有社会权益的公正保护。
【摘要】盗窃罪是一种古老的侵财型犯罪,因其具有较重的社会危害性,长期以来一直倍受国内外刑法学界的密切关注。与此同时,盗窃罪的行为方式往往极其复杂并具有变化性,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民社会生活日益呈现的复杂多样性,盗窃罪在立法和实践等诸多方面也因落后于社会而...
当前我县盗窃机动车案件的现状、特点、案件高发的原因和打防对策法学班学员:欧桂文指导教师:查富文摘要: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轿车、摩托车已日渐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主…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深入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已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
分类:法律论文论文字数:9450需要金币:1000个下载此论文摘要根据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定义以及它们的基本构成要件可得知,两罪的主体均为我国刑法理论所规定的一般主体,客体均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主观方面均表现为直接性的故意,客观方面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马克思的《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评述了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真正的现实生活问题”。(马克思:《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35页。
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马克思资料).doc,PAGEPAGE3评论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辩论情况的论文,虽然主要的不是从经济方面,而是从政治和法律方面揭露剥削阶级的本性,但是,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已经初步按照人们的经济地位来研究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