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以来,党规与国法共存就一直是个存在的事实。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是个一直存在的事实。长久以来,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问题处在一个隐性的状态中,很少有人从学理的或者政治的高度去探讨两者的关系。
党纪与国法衔接协同是指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相互衔接并协同管党治党的过程或能力。.[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到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以扎密扎细扎牢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提升法规制度的整体效应。.纪法衔接协同要求两者性质...
党纪与国法衔接协同是指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相互衔接并协同管党治党的过程或能力。[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到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以扎密扎细扎牢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提升法规制度的整体效应。纪法衔接协同...
第一,党纪监督与国法监察之“合”,即“纪严于法”、“纪挺法前”、“纪法融合”是党纪与国法第一重关系的体现,它表明,纪律与法律之间具有相互衔接补充的关系,治理党员干部问题优先适用纪律规范,让纪律适用于法律之前,解决大多数违纪问题;让法律主要解决
党纪严于国法是治国理政的需要,严肃的党规党纪是保障党的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性质决定了党规党纪要严于国法。党规党纪与国法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从严治党的水平,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作为后勤服务保障人员要明确党纪与国法之间的关系。俗话说“党纪国法”,党纪,就是政党为实现党纲和各种决策而制定的约束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简明之,就是党内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对其所属成员的行为具有强制性约束作用。国法,概言之
理解党纪与国法的关系,既不能脱离党纪与国法的一般概念理论,又不能忽视中国国情和政治发展中党纪与国法的经验法则。质言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赋予了执政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作为党内根本,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
正确把握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底线。除了严守国法,党组织和党员还必须严守党规党纪。党的先锋队性质、历史使命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也必须严于国家法律。
本文原载《法学杂志》2018年第7期,注释已略。内容提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反党纪缺乏相应的规范性且制定混乱,而与刑事法律存在脱节甚至矛盾,不仅使得实践中对反党纪与刑事法律的关系认识模糊、界限不清,也致使反党纪与刑事法律衔接不畅,在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上...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尊崇党章,依规治党”的要求,全会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结合--理论
新中国建立以来,党规与国法共存就一直是个存在的事实。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是个一直存在的事实。长久以来,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问题处在一个隐性的状态中,很少有人从学理的或者政治的高度去探讨两者的关系。
党纪与国法衔接协同是指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相互衔接并协同管党治党的过程或能力。.[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到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以扎密扎细扎牢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提升法规制度的整体效应。.纪法衔接协同要求两者性质...
党纪与国法衔接协同是指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相互衔接并协同管党治党的过程或能力。[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到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以扎密扎细扎牢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提升法规制度的整体效应。纪法衔接协同...
第一,党纪监督与国法监察之“合”,即“纪严于法”、“纪挺法前”、“纪法融合”是党纪与国法第一重关系的体现,它表明,纪律与法律之间具有相互衔接补充的关系,治理党员干部问题优先适用纪律规范,让纪律适用于法律之前,解决大多数违纪问题;让法律主要解决
党纪严于国法是治国理政的需要,严肃的党规党纪是保障党的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性质决定了党规党纪要严于国法。党规党纪与国法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从严治党的水平,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作为后勤服务保障人员要明确党纪与国法之间的关系。俗话说“党纪国法”,党纪,就是政党为实现党纲和各种决策而制定的约束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简明之,就是党内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对其所属成员的行为具有强制性约束作用。国法,概言之
理解党纪与国法的关系,既不能脱离党纪与国法的一般概念理论,又不能忽视中国国情和政治发展中党纪与国法的经验法则。质言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赋予了执政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作为党内根本,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
正确把握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底线。除了严守国法,党组织和党员还必须严守党规党纪。党的先锋队性质、历史使命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也必须严于国家法律。
本文原载《法学杂志》2018年第7期,注释已略。内容提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反党纪缺乏相应的规范性且制定混乱,而与刑事法律存在脱节甚至矛盾,不仅使得实践中对反党纪与刑事法律的关系认识模糊、界限不清,也致使反党纪与刑事法律衔接不畅,在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上...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尊崇党章,依规治党”的要求,全会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结合--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