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报酬的约定不同。商事代理形成的原因之一即为代理商希望通过代理行为获取报酬,因而商事代理具有有偿性。民事代理中,基于身份所生的法定代理无需支付报酬。指定代理也无需支付报酬。甚至在委托代理中,也有可能不支付报酬。[论文网]
[杜鹃]——(2005-2-18)/已阅42730次从两系代理法对比浅谈我国商事代理制度的完善作者:杜鹃AbstractThistextfirstlyclarifiesthedefinitionofcommercialagencyandpointsoutthecharacteristicswhichmakecommercialagencydifferentfrom...
如果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自己的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被代理人是否承担责任,目前在我国现行代理法中还找不到充分的法律依据。然而,我国代理制度,尤其商事代理制度的现状却与现行立法有着较大的。外贸代理制度是我国涉外商事代理制度的主要
《民法总则》背景下商事表见代理的制度回应一、问题之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文简称《合同法》)第49条1所确立的表见代理制度以一元模式调整民事、商事代理案件,未能反映民、商领域不同的客观规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下文简称《民法总则》)基本沿用《合同法...
由于未能坚持代理权发生与其原因行为相区分,委托合同关于代理效果的规定实属越界。面向未来民法典的编纂,建立我国语境下的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相结合、民商事代理有区分的制度体系是可行的选择。【关键词】直接代理;间接代理;民事代理;商事代理;
商事代理基本理论及我国立法模式的选择摘要:本文从对商事代理的界定等基本理论出发,提出并论证商事代理具有营利、互惠、安全的法律特征。在分析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别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商事代理立法以及国外商事代理立法之概况,通过对一元及
“代理”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它具有扩张和补充意思自治的功能。在《民法总则》制定的过程中,关于代理制度如何规定存在较大争议,本期学刊继续为大家梳理代理制度的相关问题,本期梳理的问题包括:一、代理权的授予;二、是无权代理;三、表见代理。
4.对报酬的约定不同。商事代理形成的原因之一即为代理商希望通过代理行为获取报酬,因而商事代理具有有偿性。民事代理中,基于身份所生的法定代理无需支付报酬。指定代理也无需支付报酬。甚至在委托代理中,也有可能不支付报酬。[论文网]
[杜鹃]——(2005-2-18)/已阅42730次从两系代理法对比浅谈我国商事代理制度的完善作者:杜鹃AbstractThistextfirstlyclarifiesthedefinitionofcommercialagencyandpointsoutthecharacteristicswhichmakecommercialagencydifferentfrom...
如果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自己的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被代理人是否承担责任,目前在我国现行代理法中还找不到充分的法律依据。然而,我国代理制度,尤其商事代理制度的现状却与现行立法有着较大的。外贸代理制度是我国涉外商事代理制度的主要
《民法总则》背景下商事表见代理的制度回应一、问题之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文简称《合同法》)第49条1所确立的表见代理制度以一元模式调整民事、商事代理案件,未能反映民、商领域不同的客观规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下文简称《民法总则》)基本沿用《合同法...
由于未能坚持代理权发生与其原因行为相区分,委托合同关于代理效果的规定实属越界。面向未来民法典的编纂,建立我国语境下的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相结合、民商事代理有区分的制度体系是可行的选择。【关键词】直接代理;间接代理;民事代理;商事代理;
商事代理基本理论及我国立法模式的选择摘要:本文从对商事代理的界定等基本理论出发,提出并论证商事代理具有营利、互惠、安全的法律特征。在分析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别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商事代理立法以及国外商事代理立法之概况,通过对一元及
“代理”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它具有扩张和补充意思自治的功能。在《民法总则》制定的过程中,关于代理制度如何规定存在较大争议,本期学刊继续为大家梳理代理制度的相关问题,本期梳理的问题包括:一、代理权的授予;二、是无权代理;三、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