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保险中碰撞责任条款研究研究,保险,中碰,船舶保险,碰撞责任,船舶碰撞,条款研究,保险条款,保险船舶分类号UDC密级单位代码船舶保险中碰撞责任条款研究10151指导教师职称副教授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申请学位级别硕士学科与专业法律硕士(法学)论文完成日期2013年5月论文答辩...
船舶保险中碰撞责任条款研究川船舶无接触碰撞是否属于船舶碰撞之所以会引起争论,是因为两船甚至多生海上碰撞已经是越来越普遍的行为,但是在处理无接触船舶间碰撞问题时往往没有定论,是按照船舶碰撞进行处理还是按照普通侵权案件进行处理没有法船舶...
毕业论文网《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的基本险和综合险的含义则相对简单,完全是字面含义,基本险承保的是基本的险别,而综合险在基本险的基础上增加了五项承保风险。...
我国关于船舶保险中潜在缺陷的损害赔偿,主要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船舶保险条款》(1986年1月1日)做了规定,但此规间较早,且过于简单,无法适应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本文试图通过借鉴2003年国际船舶保险条款的规定,
中国沿海、内河船舶险条款中首先指出该保险的标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舶,同时该保险条款第15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等方面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维护被保险船舶的安全。
二等奖论文:我国远洋船舶险业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摘要】我国是海运大国,拥有庞大的远洋船队,然而目前开办的远洋船舶保险业务却不尽人意。.通过调查与分析,现阶段该项业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保险条款内容陈旧,不能适应新的情况;营销体制...
24.2保证本第24条第1款第(1)项至第(7)项所列任何利益的保险不超过所允许的保险金额,并不得有由被保险人、船东、管理人或抵押权人或以其名义在本保险期间内安排的或将安排的包括船舶的P.P.I,F.I.A或须受其他类似条款的全损保险在内的其他保险。
船舶碰撞责任条款下保险人责任之确定_初北平(特殊情况).doc,理论前沿船舶碰撞责任条款下保险人责任之确定_初北平韩立新内容提要:许多国家的船舶保险条款中碰撞责任条款规定:当碰撞两船没有船舶援引责任限制时,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碰撞责任的确定适用交叉责任原则。
摘要: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是我国船舶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因为这一条款的承保面广而被众多的船舶投保人所接受。但是,由于沿海内河船舶运输所面临风险的复杂性,及其本身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普遍较低,再加上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发布的《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条款》及其解释的内容相对单薄...
在建船舶承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有关问题探讨2012-06-07作者: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龙玉兰浏览数:9,486(本论文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二O一一年度理论成果三等奖)
船舶保险中碰撞责任条款研究研究,保险,中碰,船舶保险,碰撞责任,船舶碰撞,条款研究,保险条款,保险船舶分类号UDC密级单位代码船舶保险中碰撞责任条款研究10151指导教师职称副教授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申请学位级别硕士学科与专业法律硕士(法学)论文完成日期2013年5月论文答辩...
船舶保险中碰撞责任条款研究川船舶无接触碰撞是否属于船舶碰撞之所以会引起争论,是因为两船甚至多生海上碰撞已经是越来越普遍的行为,但是在处理无接触船舶间碰撞问题时往往没有定论,是按照船舶碰撞进行处理还是按照普通侵权案件进行处理没有法船舶...
毕业论文网《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的基本险和综合险的含义则相对简单,完全是字面含义,基本险承保的是基本的险别,而综合险在基本险的基础上增加了五项承保风险。...
我国关于船舶保险中潜在缺陷的损害赔偿,主要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船舶保险条款》(1986年1月1日)做了规定,但此规间较早,且过于简单,无法适应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本文试图通过借鉴2003年国际船舶保险条款的规定,
中国沿海、内河船舶险条款中首先指出该保险的标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舶,同时该保险条款第15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等方面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维护被保险船舶的安全。
二等奖论文:我国远洋船舶险业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摘要】我国是海运大国,拥有庞大的远洋船队,然而目前开办的远洋船舶保险业务却不尽人意。.通过调查与分析,现阶段该项业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保险条款内容陈旧,不能适应新的情况;营销体制...
24.2保证本第24条第1款第(1)项至第(7)项所列任何利益的保险不超过所允许的保险金额,并不得有由被保险人、船东、管理人或抵押权人或以其名义在本保险期间内安排的或将安排的包括船舶的P.P.I,F.I.A或须受其他类似条款的全损保险在内的其他保险。
船舶碰撞责任条款下保险人责任之确定_初北平(特殊情况).doc,理论前沿船舶碰撞责任条款下保险人责任之确定_初北平韩立新内容提要:许多国家的船舶保险条款中碰撞责任条款规定:当碰撞两船没有船舶援引责任限制时,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碰撞责任的确定适用交叉责任原则。
摘要: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是我国船舶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因为这一条款的承保面广而被众多的船舶投保人所接受。但是,由于沿海内河船舶运输所面临风险的复杂性,及其本身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普遍较低,再加上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发布的《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条款》及其解释的内容相对单薄...
在建船舶承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有关问题探讨2012-06-07作者: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龙玉兰浏览数:9,486(本论文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二O一一年度理论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