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实体规则的形成晚于程序法规则,实体法掩蔽于程序法的缝隙之中。”[13]这是英国奉行“程序优先于实体”的历史缘由。就思想方法而言,在普通法系的刑事司法中,民众对有着天然的不信任感和戒备心理,法官则持强烈的保护公民不受侵害的意识。
实体、程序并重—公共利益的双维度界定.刘雪梅.【摘要】:无论是在法学理论中还是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公共利益”都是一个使用极其频繁的概念。.公共利益是一个和私人利益相对的概念,公共利益的合理界定直接关系到私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公共利益...
在中国现代行政法学研究中,面临着一个复杂的哲学问题,即过程与结果、程序与实体的关系与地位的问题。众所周知,行政法上的合法性原则,既要求符合实体法,又要求符合程序法。这样看来,程序和实体并重,应该是不争的命题和理念。然而,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三、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程序法与实体法是辩证统一的。严格地说,绝对地、条分缕析地来区分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非易事。二者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比如,我国《行政处罚法》就是一部兼具程序与实体内容的法律。
对于程序法与实体法的价值和功能关系,我国历来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在参与1979年成立的民事诉讼法起草小组的过程中,我积极主张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认为应突出强调程序法自身的价值和功能。
【摘要】:实体法与程序法是以法所规定的不同内容为准对法进行的一种分类。如何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对二者关系的定位,却一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本文将从民事实体利益角度分析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之间的关系,阐述程序法与实体法之间的关系演变以及民事...
一、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二、民事法与刑事法上共同作用第四章民事虚假诉讼与虚假诉讼罪的界分第一节设立目的上的区分一、《民事诉讼法》主要针对识别虚假诉讼二、《刑法》主要针对制裁虚假诉讼第二节从构成要件上的区分一、民事虚假诉讼的构成
从上述西方和我国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关系的理论变迁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近乎相同的脉络:立法体例上从诸法合体到诸法并立,立法思想上从以实体法为主到程序优先再到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
浅谈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尚玉胜.自近代社会诉讼法从实体法中分离后,程序的意义和价值问题就成为许多学者关注的对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不少法哲学学者开始以价值研究为中心构筑自己的法律学说。.对法律程序的重视,在西方法律思想中是一个普遍...
为了让正当程序理念深入人心,减少因程序违法带来的,我们要把程序法放在与实体法一样的高度,要程序与实体并重。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首先要注重依法治国,按照法律规章办事本身就维护了正当程序,真正认可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
在这里,“实体规则的形成晚于程序法规则,实体法掩蔽于程序法的缝隙之中。”[13]这是英国奉行“程序优先于实体”的历史缘由。就思想方法而言,在普通法系的刑事司法中,民众对有着天然的不信任感和戒备心理,法官则持强烈的保护公民不受侵害的意识。
实体、程序并重—公共利益的双维度界定.刘雪梅.【摘要】:无论是在法学理论中还是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公共利益”都是一个使用极其频繁的概念。.公共利益是一个和私人利益相对的概念,公共利益的合理界定直接关系到私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公共利益...
在中国现代行政法学研究中,面临着一个复杂的哲学问题,即过程与结果、程序与实体的关系与地位的问题。众所周知,行政法上的合法性原则,既要求符合实体法,又要求符合程序法。这样看来,程序和实体并重,应该是不争的命题和理念。然而,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三、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程序法与实体法是辩证统一的。严格地说,绝对地、条分缕析地来区分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非易事。二者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比如,我国《行政处罚法》就是一部兼具程序与实体内容的法律。
对于程序法与实体法的价值和功能关系,我国历来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在参与1979年成立的民事诉讼法起草小组的过程中,我积极主张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认为应突出强调程序法自身的价值和功能。
【摘要】:实体法与程序法是以法所规定的不同内容为准对法进行的一种分类。如何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对二者关系的定位,却一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本文将从民事实体利益角度分析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之间的关系,阐述程序法与实体法之间的关系演变以及民事...
一、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二、民事法与刑事法上共同作用第四章民事虚假诉讼与虚假诉讼罪的界分第一节设立目的上的区分一、《民事诉讼法》主要针对识别虚假诉讼二、《刑法》主要针对制裁虚假诉讼第二节从构成要件上的区分一、民事虚假诉讼的构成
从上述西方和我国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关系的理论变迁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近乎相同的脉络:立法体例上从诸法合体到诸法并立,立法思想上从以实体法为主到程序优先再到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
浅谈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尚玉胜.自近代社会诉讼法从实体法中分离后,程序的意义和价值问题就成为许多学者关注的对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不少法哲学学者开始以价值研究为中心构筑自己的法律学说。.对法律程序的重视,在西方法律思想中是一个普遍...
为了让正当程序理念深入人心,减少因程序违法带来的,我们要把程序法放在与实体法一样的高度,要程序与实体并重。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首先要注重依法治国,按照法律规章办事本身就维护了正当程序,真正认可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