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损害赔偿【摘要】:我国专门研究《合同法》第268条定作人之任意解除权的文献较少,论及该项权利的文献不是研究的不够深入不够系统,就是缺乏实务上的具体案例分析。然而第268条在具体适用时却存在诸多局限,如定作人行使该项权利是否需要在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之前;损害...
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该规定赋予了定作人任意解除权,但没有规定承揽人有任意解除权。《合同法》将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单列于承揽合同之后,且于第287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此,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的发包人应与...
如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等。目前学者对任意解除权的研究也主要局限于此,而对合同任意解除权的总括性专门研究较为缺乏。
关于合同任意解除权基本分布于合同法分则中,而合同法总则中并没有涉及。法律中现有的任意解除权,基本上是赋予了几类特殊合同的单方或双方当事人这种权利。比如,合同法分则中有规定,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与一般法定解除权及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都有所不同,此
摘要:文章以我国合同法中任意解除权问题的分析为研究对象,首先简单介绍了合同法中的任意解除权内容,在分析了合同法中解除权运用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应对完善措施,最后提出了一些行使…
本文首先通过定期租赁房屋的案例,提出了合同约定任意解除权的问题。随后在对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含义和性质进行论述的基础上,考察了《合同法》对约定任意解除权的态度,并进一步对约定任意解除权条款的效力进行了分析,最终提出了除法律直接规定的任意解除权主体外,其他任何主体均不得...
摘要:文章以我国合同法中任意解除权问题的分析为研究对象,首先简单介绍了合同法中的任意解除权内容,在分析了合同法中解除权运用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应对完善措施,最后提出了一些行使合同任意解除权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供参考。
对本案中承揽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合同法》第268条的确有规定,但也有条件限制:定作人应当合理正当行使解除权(包括有效通知送达承揽人,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等);在承揽人已经基本完成定作任务的情形下,不应再赋予定作人任意解除权。
由此可见,此项合同解除权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为均衡双方利益,定作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受时间限制,即定作人的合同解除权仅存续于承揽人未完成工作期间,如承揽人已按约完成工作,即使工作成果尚未交付,定作人亦不得任意解除合同。
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权的约定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限制,需要满足合同的条件才能解除,定作人的解除权会受到限制。1、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民法典》第787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损害赔偿【摘要】:我国专门研究《合同法》第268条定作人之任意解除权的文献较少,论及该项权利的文献不是研究的不够深入不够系统,就是缺乏实务上的具体案例分析。然而第268条在具体适用时却存在诸多局限,如定作人行使该项权利是否需要在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之前;损害...
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该规定赋予了定作人任意解除权,但没有规定承揽人有任意解除权。《合同法》将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单列于承揽合同之后,且于第287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此,建设工程承揽合同的发包人应与...
如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等。目前学者对任意解除权的研究也主要局限于此,而对合同任意解除权的总括性专门研究较为缺乏。
关于合同任意解除权基本分布于合同法分则中,而合同法总则中并没有涉及。法律中现有的任意解除权,基本上是赋予了几类特殊合同的单方或双方当事人这种权利。比如,合同法分则中有规定,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与一般法定解除权及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都有所不同,此
摘要:文章以我国合同法中任意解除权问题的分析为研究对象,首先简单介绍了合同法中的任意解除权内容,在分析了合同法中解除权运用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应对完善措施,最后提出了一些行使…
本文首先通过定期租赁房屋的案例,提出了合同约定任意解除权的问题。随后在对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含义和性质进行论述的基础上,考察了《合同法》对约定任意解除权的态度,并进一步对约定任意解除权条款的效力进行了分析,最终提出了除法律直接规定的任意解除权主体外,其他任何主体均不得...
摘要:文章以我国合同法中任意解除权问题的分析为研究对象,首先简单介绍了合同法中的任意解除权内容,在分析了合同法中解除权运用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应对完善措施,最后提出了一些行使合同任意解除权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供参考。
对本案中承揽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合同法》第268条的确有规定,但也有条件限制:定作人应当合理正当行使解除权(包括有效通知送达承揽人,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等);在承揽人已经基本完成定作任务的情形下,不应再赋予定作人任意解除权。
由此可见,此项合同解除权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为均衡双方利益,定作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受时间限制,即定作人的合同解除权仅存续于承揽人未完成工作期间,如承揽人已按约完成工作,即使工作成果尚未交付,定作人亦不得任意解除合同。
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权的约定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限制,需要满足合同的条件才能解除,定作人的解除权会受到限制。1、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民法典》第787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