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适用于债法领域,尤其是合同方面,诚信原则在合同法中的直接体现就是合同正义。合同正义,又称契约正义,按照王则鉴先生的观点,契约正义属平均正义。
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作为人类不懈追求的理想目标,在现代社会并不能自然而然的演化形成。社会转型期中国社会诚信的建构,需要更新诚信观念,健全诚信制度体系,形成合理有效的诚信行为约束,才能为建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可靠的基础。
尽管在英美法系,诚信原则对行政法的影响不如法系那么明显,但仍可在行政法中发现诚信原则的影子。英国行政法中的"合理期待原则",规定必须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基于自然正义的合理期待利益;美国行政法要求在改变长期实行的政策时,保护真诚信赖该政策的人的利益。
[内容摘要]法律是群体理性的一种反映,法律在保护部分人利益的同时必定会损害到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任何一部法律的执行都必须以执法者和守法者的良好法律意识为前提,否则再完善的法律也将在执行过程中被规避,再有价值的法律也将形同虚设。
社会诚信建设论文相关范文.doc,第PAGE页码页码页/总页数NUMPAGES总页数总页数页社会诚信建设论文相关范文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社会诚信建设论文相关范文》的内容,具体内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诚信...
论文关键词:依法治国宪法和谐社会论文摘要:从依法治国到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的自然发展过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等内容的实现也需要有法治来作保障。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尽管过去的理论更加注重程序正义,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程序正义与诉讼效率应该共存,这样才能实现当事人及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因为不诚信导致的司法资源浪费的现象,严重降低了诉讼效率。
学位论文作者(签章):200月19日,胡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
一、诚信原则的具体阐述诚信原则的具体内涵和内容十分广泛,狭义上一般是指诚实守信的原则;而广义上则包括诚实守信、公平正义、兼顾个人利益与他人、集体利益、平等尊重、自觉主动等等,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原则。
摘要针对目前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现状,学界对司法活动中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假设论题较多,有强调实体正义为完美正义,也有强调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都意在寻求两者更为清晰的优先问题。本文尝试从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法治内涵和社会价值方面
诚信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适用于债法领域,尤其是合同方面,诚信原则在合同法中的直接体现就是合同正义。合同正义,又称契约正义,按照王则鉴先生的观点,契约正义属平均正义。
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作为人类不懈追求的理想目标,在现代社会并不能自然而然的演化形成。社会转型期中国社会诚信的建构,需要更新诚信观念,健全诚信制度体系,形成合理有效的诚信行为约束,才能为建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可靠的基础。
尽管在英美法系,诚信原则对行政法的影响不如法系那么明显,但仍可在行政法中发现诚信原则的影子。英国行政法中的"合理期待原则",规定必须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基于自然正义的合理期待利益;美国行政法要求在改变长期实行的政策时,保护真诚信赖该政策的人的利益。
[内容摘要]法律是群体理性的一种反映,法律在保护部分人利益的同时必定会损害到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任何一部法律的执行都必须以执法者和守法者的良好法律意识为前提,否则再完善的法律也将在执行过程中被规避,再有价值的法律也将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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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依法治国宪法和谐社会论文摘要:从依法治国到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的自然发展过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等内容的实现也需要有法治来作保障。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尽管过去的理论更加注重程序正义,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程序正义与诉讼效率应该共存,这样才能实现当事人及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因为不诚信导致的司法资源浪费的现象,严重降低了诉讼效率。
学位论文作者(签章):200月19日,胡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
一、诚信原则的具体阐述诚信原则的具体内涵和内容十分广泛,狭义上一般是指诚实守信的原则;而广义上则包括诚实守信、公平正义、兼顾个人利益与他人、集体利益、平等尊重、自觉主动等等,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原则。
摘要针对目前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现状,学界对司法活动中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假设论题较多,有强调实体正义为完美正义,也有强调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都意在寻求两者更为清晰的优先问题。本文尝试从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法治内涵和社会价值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