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陈兴良,学术,法学研究,论文论文写作,对于学者来说是生存技能,也是看家本领。我始终认为,学者就是作家,不写作无以称作家。
陈兴良进入专栏)论文写作,对于学者来说是生存技能,也是看家本领。我始终认为,学者就是作家,不写作无以称作家。文科的写作与理科的实验可以对称,对于学生来说也是如此。写作对于不同的学科也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例如实证性...
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在论文写作之前,首先要确定选题。在从事科研的时候,当然也会有个主题,但这只是一个研究方向或者研究领域。只有研究到一定程度,开始写作的时候才会最终确定论文的…
作者: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论文写作,对于学者来说是生存技能,也是看家本领。我始终认为,学者就是作家,不写作无以称作家。文科的写作与理科的实验可以对称,对于学生来说也是如此。写作对于不同的学科也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论文写作,关于论文写作的经验和心得.学者简介: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特邀...
作者:陈兴良(进入专栏)资料价值大于观点,是没办法作为论文在刊物上发表的。.一般来说,专著的这种水分可能会比较多一些,这也是对一般的专著学术评价较低的原因之所在。.而论文则相对来说学术含量要高一些,各单位对于论文和专著在学术评价...
20陈兴良:《论我国刑法中的共同正犯》,载《法学研究》1987年第4期。21陈兴良、赵国强:《经济犯罪的立法对策》,载《法学研究》1988年第2期。22陈兴良、邱兴隆:《刑法学体系的反思与重构》,载《法学研究》1988年第5期。
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是当前我国刑法学界的热点问题之一,对该主题研究的论文不计其数,论著亦所在多有。孙运梁教授曾经在一个时期持续关注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问题,并发表了相关...
每年发表论文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例如,1984年只发表论文两篇,而2010年发表论文14篇,目前每年发表论文稳定在5篇左右。陈兴良认为,论文并不是单纯写作的产物,而是对某个问题深入研究的结果,是科研成果的呈现。
高铭暄与他指导的博士生姜伟、陈兴良、赵秉志、周振想赵秉志博士论文《犯罪主体论》,陈兴良博士论文《共同犯罪论》,周振想博士论文《刑罚适用论》,姜伟博士论文《罪过形式论》,论文扩充后以专著出版,学术成果填补了国内的空白,一些理论成为了通说。
陈兴良: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陈兴良,学术,法学研究,论文论文写作,对于学者来说是生存技能,也是看家本领。我始终认为,学者就是作家,不写作无以称作家。
陈兴良进入专栏)论文写作,对于学者来说是生存技能,也是看家本领。我始终认为,学者就是作家,不写作无以称作家。文科的写作与理科的实验可以对称,对于学生来说也是如此。写作对于不同的学科也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例如实证性...
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在论文写作之前,首先要确定选题。在从事科研的时候,当然也会有个主题,但这只是一个研究方向或者研究领域。只有研究到一定程度,开始写作的时候才会最终确定论文的…
作者: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论文写作,对于学者来说是生存技能,也是看家本领。我始终认为,学者就是作家,不写作无以称作家。文科的写作与理科的实验可以对称,对于学生来说也是如此。写作对于不同的学科也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论文写作,关于论文写作的经验和心得.学者简介: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特邀...
作者:陈兴良(进入专栏)资料价值大于观点,是没办法作为论文在刊物上发表的。.一般来说,专著的这种水分可能会比较多一些,这也是对一般的专著学术评价较低的原因之所在。.而论文则相对来说学术含量要高一些,各单位对于论文和专著在学术评价...
20陈兴良:《论我国刑法中的共同正犯》,载《法学研究》1987年第4期。21陈兴良、赵国强:《经济犯罪的立法对策》,载《法学研究》1988年第2期。22陈兴良、邱兴隆:《刑法学体系的反思与重构》,载《法学研究》1988年第5期。
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是当前我国刑法学界的热点问题之一,对该主题研究的论文不计其数,论著亦所在多有。孙运梁教授曾经在一个时期持续关注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问题,并发表了相关...
每年发表论文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例如,1984年只发表论文两篇,而2010年发表论文14篇,目前每年发表论文稳定在5篇左右。陈兴良认为,论文并不是单纯写作的产物,而是对某个问题深入研究的结果,是科研成果的呈现。
高铭暄与他指导的博士生姜伟、陈兴良、赵秉志、周振想赵秉志博士论文《犯罪主体论》,陈兴良博士论文《共同犯罪论》,周振想博士论文《刑罚适用论》,姜伟博士论文《罪过形式论》,论文扩充后以专著出版,学术成果填补了国内的空白,一些理论成为了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