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和产品质量违约责任都是行为人实施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但因责任基础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一)两种责任的性质不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等属于一个阶位的民事责任。.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
一方面,在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与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同时并存的情况下,受害人不得同时行使两种请求权,因为这会导致明显不公平的后果,违反公平正义观念,当事人只能获得一次给付满足,如同时并存获多次满足,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体现了求偿权的“唯一
【论文提要】目前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不断诉至法院。但由于现行《产品质量法》中对产品侵权责任问题的设计存在缺陷,造成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因而通过研究产品侵权责任的原理及借鉴先进国家的司法实践,完善产品侵权...
试论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摘要: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属于适用于不同归责性质的两种法律,却在现实情况中被当事人同一行为同时违反的现象,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应当从效益最大化来认定责任归属大小,它从学说到各国的立法实践都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
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案例分析论文摘要: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问题是产品质量法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一则案例的分析,对产品责任问题加以分析,以期对此有更为深入的认识。
药品质量纠纷中,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对其药品缺陷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仓储运输企业需要对其过错行为造成的侵权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4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
产品质量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之处理.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是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民事责任之一,它的含义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明示或默示担保的产品质量要求而依合同法原理应承担的瑕疵担保责任,通常为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举证责任也不应为产品的生产者。受害人提出索赔的关键依据是证明所使用的产品存在缺陷,以及因此造成了损害。如果受害人证明了产品存在缺陷,生产者应当证明法定的免责事由。
《产品质量法》主要针对没有合同关系的产品质量侵权行为,它实行的是国际上通行的严格责任原则。按照严格责任理论,只要产品存在质量理由特别是缺陷理由,对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害或损失,不管有无合同关系,该产品的经营者都应对此负责。
2012-06-21我国产品质量法确定的产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什么12011-01-12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222012-01-04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972017-11-03产品质量法的41条和侵权法中41条的区别2009-04-12一篇关于产品侵权的论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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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在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与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同时并存的情况下,受害人不得同时行使两种请求权,因为这会导致明显不公平的后果,违反公平正义观念,当事人只能获得一次给付满足,如同时并存获多次满足,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体现了求偿权的“唯一
【论文提要】目前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不断诉至法院。但由于现行《产品质量法》中对产品侵权责任问题的设计存在缺陷,造成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因而通过研究产品侵权责任的原理及借鉴先进国家的司法实践,完善产品侵权...
试论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摘要: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属于适用于不同归责性质的两种法律,却在现实情况中被当事人同一行为同时违反的现象,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应当从效益最大化来认定责任归属大小,它从学说到各国的立法实践都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
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案例分析论文摘要: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问题是产品质量法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一则案例的分析,对产品责任问题加以分析,以期对此有更为深入的认识。
药品质量纠纷中,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对其药品缺陷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仓储运输企业需要对其过错行为造成的侵权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4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
产品质量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之处理.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是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民事责任之一,它的含义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明示或默示担保的产品质量要求而依合同法原理应承担的瑕疵担保责任,通常为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举证责任也不应为产品的生产者。受害人提出索赔的关键依据是证明所使用的产品存在缺陷,以及因此造成了损害。如果受害人证明了产品存在缺陷,生产者应当证明法定的免责事由。
《产品质量法》主要针对没有合同关系的产品质量侵权行为,它实行的是国际上通行的严格责任原则。按照严格责任理论,只要产品存在质量理由特别是缺陷理由,对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害或损失,不管有无合同关系,该产品的经营者都应对此负责。
2012-06-21我国产品质量法确定的产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什么12011-01-12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222012-01-04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972017-11-03产品质量法的41条和侵权法中41条的区别2009-04-12一篇关于产品侵权的论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