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论文资料),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产品缺陷责任,关于产品缺陷责任,简述产品缺陷责任,产品缺陷举证责任,产品缺陷的举证责任,无过错责任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注塑产品…
“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都是针对产品存在的问题加以分类,但是侧重点有所不同。“产品缺陷”更注重产品的不安全性。从而在归责上应采用严格责任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产品瑕疵”侧重于违反约定,从而在归责上采用过错原则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论文摘要:目前,大多数国家对于缺陷产品自身损失是否应该纳入产品责任赔偿范畴是持否定态度的,但这并不代表这一态度的正当性,因为排除产品自身损失至少还存在以下几个重要问题:产品自身如何认定?附着于其上的抽象物(如信息数据)算是自身的一
二、纯粹经济损失:基于《产品质量法》第44条第2款的解释论依《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产品责任的体系位置,《侵权责任法》第二章所定侵权责任方式及赔偿范围的规定对于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自有适用空间,例如,《侵权责任法》第19条关于侵害他人财产时财产损失的确定标准、第20条关于侵害他人...
《产品质量法》第4章(第40条—第48条)专门规定损害赔偿,其中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销售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责任(第40条);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第41条);并且在第42条对销售者和生产者的归责原则作出不同规定,第44条对损害赔偿范围作出了
产品侵权责任和产品瑕疵责任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比如归责原则、赔偿范围、当事人的救济、诉讼时效和抗辩事由等等,产品侵权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产品瑕疵责任是合同法领域的重要制度,调整着商品流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缺陷产品召回相对于一般产品瑕疵,其具有危害面积大,危害群体广等特点,这就决定缺陷产品召回往往不是一个部门,一家企业能够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一个社会协调的问题。召回是一项系统的工程,缺少国家的强有力支撑,仅靠部门...
产品侵权责任和产品瑕疵责任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比如归责原则、赔偿范围、当事人的救济、诉讼时效和抗辩事由等等,产品侵权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产品瑕疵责任是合同法领域的重要制度,调整着商品流域...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在产品虽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却仍存在缺陷时,对生产者免责,但却没有赋予受害人向国家要求赔偿的权利,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得不到任何救济,这显然是十分不公平的。
产品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探析.摘要:自十八世纪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外产品交易市场上出现很多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导致大量的产品侵权事故产生。.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产品事故也不断涌现,但由于法律体系、产品损害赔偿制度不完善,使得受害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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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都是针对产品存在的问题加以分类,但是侧重点有所不同。“产品缺陷”更注重产品的不安全性。从而在归责上应采用严格责任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产品瑕疵”侧重于违反约定,从而在归责上采用过错原则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论文摘要:目前,大多数国家对于缺陷产品自身损失是否应该纳入产品责任赔偿范畴是持否定态度的,但这并不代表这一态度的正当性,因为排除产品自身损失至少还存在以下几个重要问题:产品自身如何认定?附着于其上的抽象物(如信息数据)算是自身的一
二、纯粹经济损失:基于《产品质量法》第44条第2款的解释论依《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产品责任的体系位置,《侵权责任法》第二章所定侵权责任方式及赔偿范围的规定对于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自有适用空间,例如,《侵权责任法》第19条关于侵害他人财产时财产损失的确定标准、第20条关于侵害他人...
《产品质量法》第4章(第40条—第48条)专门规定损害赔偿,其中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销售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责任(第40条);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第41条);并且在第42条对销售者和生产者的归责原则作出不同规定,第44条对损害赔偿范围作出了
产品侵权责任和产品瑕疵责任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比如归责原则、赔偿范围、当事人的救济、诉讼时效和抗辩事由等等,产品侵权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产品瑕疵责任是合同法领域的重要制度,调整着商品流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缺陷产品召回相对于一般产品瑕疵,其具有危害面积大,危害群体广等特点,这就决定缺陷产品召回往往不是一个部门,一家企业能够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一个社会协调的问题。召回是一项系统的工程,缺少国家的强有力支撑,仅靠部门...
产品侵权责任和产品瑕疵责任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比如归责原则、赔偿范围、当事人的救济、诉讼时效和抗辩事由等等,产品侵权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产品瑕疵责任是合同法领域的重要制度,调整着商品流域...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在产品虽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却仍存在缺陷时,对生产者免责,但却没有赋予受害人向国家要求赔偿的权利,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得不到任何救济,这显然是十分不公平的。
产品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探析.摘要:自十八世纪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外产品交易市场上出现很多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导致大量的产品侵权事故产生。.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产品事故也不断涌现,但由于法律体系、产品损害赔偿制度不完善,使得受害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