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来以重庆打黑为主要标志的打击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引起了各地的打黑。一时间我国似乎到处都有黑社会,有些地方为了显示打黑的决心和力度,甚至极力确定一些团伙暴力犯罪和以犯罪手段垄断市场某行业的团伙具有黑社会性质并给予严厉处罚。
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姓名:农中校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刑法学指导教师:向朝阳20020101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学专业研究生:农中校指导教师:向朝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新兴的犯罪。
当下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组织行为的解释,刑法学界也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1、该观点认为:组织行为是指行为人出于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犯罪目的,首倡发起、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实践中,具体组织方式多种...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司法认定研究.徐锋.【摘要】:本文从司法实务的角度出发,以如何正确适用法律从而准确认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为研究对象,借鉴审判实务判例以及有关学者的研究,分别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与特征...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涉及人数众多,而且势力比较顽固,盘踞一方作威作福,可谓是土皇帝。这是一颗毒瘤,我们要用法律武器将其铲除。本期访谈邀请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张刚律师为大家详细解读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相关法律问题。
如何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参加”行为——陈金豹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陈金豹,男,1972年12月28日出生,无业。1990年因犯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9年5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2年8月5日刑满释放,2006年1月1日…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越来越多的被提及,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疑问:我只是在他们实施犯罪行为时提供过帮助,这算不算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啊?我只是参与过几起他们的犯罪,我是不是也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啊?
笔者不同意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分别作为一个罪名的基本犯罪构成和加重犯罪构成的观点。[14]理由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是黑社会组织的初级阶段,二者没有质的区别,只有量的划分,从发展阶段上看...
㈢关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停止形态问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行为犯。所谓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lv]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完成为标志。
我国近来以重庆打黑为主要标志的打击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引起了各地的打黑。一时间我国似乎到处都有黑社会,有些地方为了显示打黑的决心和力度,甚至极力确定一些团伙暴力犯罪和以犯罪手段垄断市场某行业的团伙具有黑社会性质并给予严厉处罚。
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姓名:农中校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刑法学指导教师:向朝阳20020101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学专业研究生:农中校指导教师:向朝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新兴的犯罪。
当下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组织行为的解释,刑法学界也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1、该观点认为:组织行为是指行为人出于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犯罪目的,首倡发起、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实践中,具体组织方式多种...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司法认定研究.徐锋.【摘要】:本文从司法实务的角度出发,以如何正确适用法律从而准确认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为研究对象,借鉴审判实务判例以及有关学者的研究,分别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与特征...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涉及人数众多,而且势力比较顽固,盘踞一方作威作福,可谓是土皇帝。这是一颗毒瘤,我们要用法律武器将其铲除。本期访谈邀请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张刚律师为大家详细解读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相关法律问题。
如何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参加”行为——陈金豹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陈金豹,男,1972年12月28日出生,无业。1990年因犯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9年5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2年8月5日刑满释放,2006年1月1日…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越来越多的被提及,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疑问:我只是在他们实施犯罪行为时提供过帮助,这算不算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啊?我只是参与过几起他们的犯罪,我是不是也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啊?
笔者不同意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分别作为一个罪名的基本犯罪构成和加重犯罪构成的观点。[14]理由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是黑社会组织的初级阶段,二者没有质的区别,只有量的划分,从发展阶段上看...
㈢关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停止形态问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行为犯。所谓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lv]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完成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