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山珉]——(2011-5-31)/已阅17245次财产类犯罪“非法占有”若干问题研究郭山珉关键词:非法占有目的;行为、方式认识;推定认定近年来对财产类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争论较大,特别是对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观要件的判断,嫌疑人供述诚信价值的采信,行为的推定认定,证据的研判等,加之...
占有理论:判定财产犯罪的良方.《论刑法上的占有》是王世柱在博士论文基础之上修订而成的一部著作。.作为王世柱的博士生导师,得知该书即将出版,我感到十分高兴,欣然为王世柱博士作序。.占有,反映了人与物之间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
《财产性利益犯罪的基本问题》李强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5月出版【作者简介】李强,陕西省武功县人。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在《清华法学》《法学》《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若干,出版专著一部。
蔡秀、于燕燕引言随着电子金融业务的深入发展,财产性网络账户和移动支付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成为不法份子觊觎的目标,传统犯罪的网络化趋势明显,侵财犯罪的手段变得更加隐蔽和复杂,利用移动支付实施的侵财犯罪多发。移动支付主要包括远程支付和近场支付两种类型,远程支付是...
但是,目前计算机类犯罪保护的客体与网络虚拟财产类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现有罪名难以满足解决日益增加的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需要。为了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保障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我国在网络虚拟财产方面的理论完善需加快推进。
论文摘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种持有型犯罪,其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行为的持有超过合法收入且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基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持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的行为,而不是不能说明巨额财产的来源合法的行为,基于此,该罪的罪名确定为非法持有来源不明的财产罪更为妥当。
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几点思考刑文现行刑法典为了进一步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惩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在贪污贿赂类犯罪中增设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个新罪名,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如果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
此外,这类犯罪是在非常广泛的地点实施的,犯罪嫌疑人只需拥有一台计算机即可进入互联网,可以窃取他人的虚拟财产,可以从任何地方攻击其目标,并且不留下犯罪痕迹。2.具有专业性强的特征。该行为对具备互联网技术的专业要求较高。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然分析与应然思考[摘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个有争议的罪名,本文对罪名、设置正当性、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等争论较多的问题进行了实然性考察和分析,认为以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更为理性和正当的选择。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郭山珉]——(2011-5-31)/已阅17245次财产类犯罪“非法占有”若干问题研究郭山珉关键词:非法占有目的;行为、方式认识;推定认定近年来对财产类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争论较大,特别是对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观要件的判断,嫌疑人供述诚信价值的采信,行为的推定认定,证据的研判等,加之...
占有理论:判定财产犯罪的良方.《论刑法上的占有》是王世柱在博士论文基础之上修订而成的一部著作。.作为王世柱的博士生导师,得知该书即将出版,我感到十分高兴,欣然为王世柱博士作序。.占有,反映了人与物之间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
《财产性利益犯罪的基本问题》李强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5月出版【作者简介】李强,陕西省武功县人。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在《清华法学》《法学》《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若干,出版专著一部。
蔡秀、于燕燕引言随着电子金融业务的深入发展,财产性网络账户和移动支付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成为不法份子觊觎的目标,传统犯罪的网络化趋势明显,侵财犯罪的手段变得更加隐蔽和复杂,利用移动支付实施的侵财犯罪多发。移动支付主要包括远程支付和近场支付两种类型,远程支付是...
但是,目前计算机类犯罪保护的客体与网络虚拟财产类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现有罪名难以满足解决日益增加的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需要。为了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保障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我国在网络虚拟财产方面的理论完善需加快推进。
论文摘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种持有型犯罪,其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行为的持有超过合法收入且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基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持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的行为,而不是不能说明巨额财产的来源合法的行为,基于此,该罪的罪名确定为非法持有来源不明的财产罪更为妥当。
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几点思考刑文现行刑法典为了进一步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惩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在贪污贿赂类犯罪中增设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个新罪名,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如果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
此外,这类犯罪是在非常广泛的地点实施的,犯罪嫌疑人只需拥有一台计算机即可进入互联网,可以窃取他人的虚拟财产,可以从任何地方攻击其目标,并且不留下犯罪痕迹。2.具有专业性强的特征。该行为对具备互联网技术的专业要求较高。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然分析与应然思考[摘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个有争议的罪名,本文对罪名、设置正当性、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等争论较多的问题进行了实然性考察和分析,认为以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更为理性和正当的选择。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