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善,设备或器材丢失,严重影响教学正常进行Ⅰ46教学设备不能按时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影响教学进行Ⅱ/Ⅲ47教室或其他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差,未能按规定清扫和整理,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Ⅱ/Ⅲ48教师休息室未按规间开门;同一教学楼内
障报告达10分钟以上,造成教学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影响上课正常进行的;(十一)未执行有关规定影响考场秩序的;(十二)未按规定及时提交课程成绩,或错登、漏登成绩达3人以上且未及时补正的;(十三)未按规定及时提交教学档案,造成重要教学
13.无正当理由未按规间登录学生成绩;14.教学文档保存期限内缺失,造成不良影响;15.教学安排失误、教学设备管理不当,造成上课、考试延误10分钟(含)以内;16.擅自使用教室或其他教学设施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因指导教师的责任,严重影响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者,或不按规间进行指导和辅导;5.教学管理(1)教学管理人员录入补考缓考学生成绩差错达学期成绩记录总数的0.5%;(2)学籍处理审查不认真,导致处理学生遗漏;(3)教学管理人员未按时、按规定下发
为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规范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预防教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的事件或行为,均属于教学事故,对其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南京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13年3月修订).为规范教学工作,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严肃各项教学工作纪律,保障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教学事故,是指教学相关人员即教师(含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以及教学服务保障人员,因主观或...
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规定(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了强化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稳定和优化教学秩序,确保教学活动正常运转,顺利完成教学任务,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由教学单位在包干经费中做出经费预算,学校审批后,各教学单位按规定使用。(七)学生毕业综合训练费用。按每生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学生论文评审答辩工作量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每生评审计0.2个标准课时,参加答辩的专家每小时计0.5个标准课时。
(10)任课教师不按规间向教学管理部门报送成绩和提供学生考卷;分数报教学管理部门后,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程序,随意更改学生考试成绩记录;教学管理部门丢失学生原始成绩。
凡使用本中心仪器设备进行实验研究,完成本科专题论文、博士硕士论文、发表科研论文等,需向中心提供课题封面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表后的论文复印件,以备中心积累仪器使用技术资料。6.列入教学计划的实验不需申请,由中心统一安排使用。7.
管理不善,设备或器材丢失,严重影响教学正常进行Ⅰ46教学设备不能按时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影响教学进行Ⅱ/Ⅲ47教室或其他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差,未能按规定清扫和整理,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Ⅱ/Ⅲ48教师休息室未按规间开门;同一教学楼内
障报告达10分钟以上,造成教学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影响上课正常进行的;(十一)未执行有关规定影响考场秩序的;(十二)未按规定及时提交课程成绩,或错登、漏登成绩达3人以上且未及时补正的;(十三)未按规定及时提交教学档案,造成重要教学
13.无正当理由未按规间登录学生成绩;14.教学文档保存期限内缺失,造成不良影响;15.教学安排失误、教学设备管理不当,造成上课、考试延误10分钟(含)以内;16.擅自使用教室或其他教学设施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因指导教师的责任,严重影响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者,或不按规间进行指导和辅导;5.教学管理(1)教学管理人员录入补考缓考学生成绩差错达学期成绩记录总数的0.5%;(2)学籍处理审查不认真,导致处理学生遗漏;(3)教学管理人员未按时、按规定下发
为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规范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预防教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的事件或行为,均属于教学事故,对其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南京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13年3月修订).为规范教学工作,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严肃各项教学工作纪律,保障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教学事故,是指教学相关人员即教师(含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以及教学服务保障人员,因主观或...
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规定(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了强化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稳定和优化教学秩序,确保教学活动正常运转,顺利完成教学任务,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由教学单位在包干经费中做出经费预算,学校审批后,各教学单位按规定使用。(七)学生毕业综合训练费用。按每生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学生论文评审答辩工作量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每生评审计0.2个标准课时,参加答辩的专家每小时计0.5个标准课时。
(10)任课教师不按规间向教学管理部门报送成绩和提供学生考卷;分数报教学管理部门后,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程序,随意更改学生考试成绩记录;教学管理部门丢失学生原始成绩。
凡使用本中心仪器设备进行实验研究,完成本科专题论文、博士硕士论文、发表科研论文等,需向中心提供课题封面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表后的论文复印件,以备中心积累仪器使用技术资料。6.列入教学计划的实验不需申请,由中心统一安排使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