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和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有机结合,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体现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断融合的发展方向。现就《合同法》中有关不安抗辩权的规定进行分析。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
本文选题: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参考:《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3期【摘要】:法系的不安抗辩权与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都是解决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存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另一方当事人能够采取什么救济措施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问题。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思考论文.doc,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思考论文摘要:不安抗辩权,是法系国家现代合同法的重要制度,该制度最初起源于德国民法,对许多国家的合同立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我国1999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不安抗辩权作为一项新的重要的合同履行制度...
论不安抗辩权论文3000字.论不安抗辩权论文3000字...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热议#蓝洁瑛生前发生了什么?.资料是构成论文写作的基础。.在确定选题、进行设计以及必要的观察与实验之后...
论不安抗辩权我国合同法吸纳法系不安抗辩权规定的精华和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的合理因素,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本文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拟就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问题进行探讨。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点和不足论文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将不能履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所拥有的拒绝先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2102年8月第4期(总第93期)济南职业学院学报JuomMfJnnVo ̄inCdlgoiacoMeeAu.02g21N.(eMN.3o4Sfo9)i论默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孙文德(惠州市司法局,东惠州560)广101摘要:美法的默示预期违约制度与法上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在适用的前提条…
然过于简单、概括;在规定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时较之于传统法要宽泛得多,赋予了先履约一方过大的权利行使空间。因此,就目前来看,在保留现有规则的前提下,最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对第108条规定的默示预期违约的内容加以具体化、详细化,而对第68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加以...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将不能履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所拥有的拒绝先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制度源于德国法,又称为拒绝权,具有留置担保的
提供《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点和不足论文文档免费下载,摘要:《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点和不足论文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将不能履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所拥有的拒绝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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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将不能履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所拥有的拒绝先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制度源于德国法,又称为拒绝权,具有留置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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