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国家百废待兴,古籍作为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认识水平、管理漏洞以及有些不法分子的破坏行为等诸多原因,使许多珍贵的古籍被破坏、散佚甚至卖到国外,这是国家与民族的重大损失,针对当时的情况党和政府在1949-1957年间曾采取了多种积极保护措施。1、党和国家对古籍保护的政策指导建国初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部、军政委员会、地方人民委员会等部门都曾发布政令、通告、指示,制定条例、办法等为古籍保护提供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导。、保护古籍图书,避免古籍散佚、毁坏的政策、规定古籍的范围,并要求对古籍进行认真保护、保管1951年5月5日,川南人民行政公署下达保护文物的补充指示,其中第五点:“图书:古版及各种珍贵版本、孤本、绝本、抄本、金石拓本与不常见书籍、碑版、图书版片、简牍、档案、志书、年检、佛经、名人书法、墨迹等应负责征集,妥为保护与保管[1]。”1951年8月西南区制定《西南区土地改革期间保护民族文物暂行条例》,将报刊、杂志、图书档案均列入必须严密加以保护的范围[1]。1950年5月,政务院公布《关于古籍、珍贵文物、图书及稀有生物保护方法》[1]。1951年9月10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向各地发出《关于健全各级文物管理委员会与加强保护历史文物图书手迹的通知》[1]。1951年11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发布通告,指出:“历史文物包括古代金石、碑帖、书籍、字画……应很好地收集保管。”1951年,川西人民行政公署第17次行政会议通过《川西区保护历代古籍文物暂行办法》第四条指出:“各种珍贵版、孤本、绝本、抄本与不常见之书籍……近代具有价值之中外图书、仪器、报章、杂志、图表,均应妥为保管,不得毁损[1]。”1956年,四川省文化局指示各地“注意保护古旧图书资料”(以文社〈56〉第210号文件发出)。
中国历史悠久,珍贵古籍灿若星河,但是新中国成立前的近百年,由于战争、自然灾害以及外国的劫掠等原因,古籍遭受巨大损失。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进行保护,为以后古籍的保护和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国初期,国家百废待兴,古籍作为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认识水平、管理漏洞以及有些不法分子的破坏行为等诸多原因,使许多珍贵的古籍被破坏、散佚甚至卖到国外,这是国家与民族的重大损失,针对当时的情况党和政府在1949-1957年间曾采取了多种积极保护措施。1、党和国家对古籍保护的政策指导建国初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部、军政委员会、地方人民委员会等部门都曾发布政令、通告、指示,制定条例、办法等为古籍保护提供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导。、保护古籍图书,避免古籍散佚、毁坏的政策、规定古籍的范围,并要求对古籍进行认真保护、保管1951年5月5日,川南人民行政公署下达保护文物的补充指示,其中第五点:“图书:古版及各种珍贵版本、孤本、绝本、抄本、金石拓本与不常见书籍、碑版、图书版片、简牍、档案、志书、年检、佛经、名人书法、墨迹等应负责征集,妥为保护与保管[1]。”1951年8月西南区制定《西南区土地改革期间保护民族文物暂行条例》,将报刊、杂志、图书档案均列入必须严密加以保护的范围[1]。1950年5月,政务院公布《关于古籍、珍贵文物、图书及稀有生物保护方法》[1]。1951年9月10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向各地发出《关于健全各级文物管理委员会与加强保护历史文物图书手迹的通知》[1]。1951年11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发布通告,指出:“历史文物包括古代金石、碑帖、书籍、字画……应很好地收集保管。”1951年,川西人民行政公署第17次行政会议通过《川西区保护历代古籍文物暂行办法》第四条指出:“各种珍贵版、孤本、绝本、抄本与不常见之书籍……近代具有价值之中外图书、仪器、报章、杂志、图表,均应妥为保管,不得毁损[1]。”1956年,四川省文化局指示各地“注意保护古旧图书资料”(以文社〈56〉第210号文件发出)。、禁止将古旧书籍作为造纸原料1951年3月28日,中南军政委员会通令中指出“造纸纸浆工厂、作坊今后不得再行收购古书故纸为造纸原料,否则以破坏民族文物论处”[1]。1951年12月,为了加强古旧图书的搜集与保护工作,中央文化部和轻工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用旧版书做纸浆材料的指示》[1]。、避免珍贵古籍散佚1950年12月21日,西南军政委员会文教部通知西南各省人民政府在减租退押时期应注意部分地主借口完成这一任务,将其所藏古书、字画贱价出售,分散破坏的行为[1]。1951年1月21日,西南军政委员会通令各级人民政府密切注意查禁将有历史价值之文物、图书、碑板任意破坏,零散出售,以及各寺庙僧道退押,售卖庙中各种宝贵经典[1]。1955年湖北人民委员会为保护图书文物,防治散佚损坏,向各市县发出通知,指出“土改中没收地主之书籍文物,均为国家财产……为各机关团体收藏者需进行一次清理登记,防止散佚损坏”[1]。、禁止珍贵古籍流向国外1950年5月,政务院公布《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1]。1951年6月,文化部颁布关于“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对一些图书要经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核准才能运往国外展览、交换、赠予,发给准许执照者准许出口
(Engl).2006Apr5;119(7):;47(12):;27(14):;26(1):.何榕,杨振华,李海燕*,郭丽君,张福春,牛杰,张永珍,王贵松,高炜。急诊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术后中性粒细胞升高与预后的相关性。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09;37(1):44-48。6.何榕,杨振华,李海燕*,郭丽君,张福春,牛杰,张永珍,王贵松,高炜。急诊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术后纤维蛋白原和C反应蛋白水平联合预测患者预后。中国介入心脏病学杂志,2009,17(1):34-38。(通讯作者:李海燕)7.佘飞、李海燕*。药物心脏安全性评估与全面QT/QTc研究。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11;27(3)::22-2358.李海燕,吉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在临床研究中的价值及我国研究者的依从情况。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2010;42:*,GUOLi-jun,ZHANGFu-chun,NIUJie,ZHANGYong-zhen,WANGGui-song,;125(6):1023-102910.张晓方,李海燕*,姚晨,王燕芳。搭建培训平台传播先进理念以提高我国新药研发创新能力。中国新药杂志,2012;21(12):1318-1321。11.郭京川,李海燕*。创新药的心脏安全性评价与全面QT研究。中国药学杂志,2012;47(15):;32(7):;32(2):*,QIAORui,YUHai-yi,ZENGHui,GAOWei,;126(4):626-63315.吉萍;李海燕*。临床研究的伦理规范。中华肾病研究电子杂志,2014;3(1):10-13
根据学术堂的了解,医学论文的标题之下需列出作者及单位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体现文责自负的要求,说明成果的归属,也为论文发表后读者咨询、商榷及索取有关资料提供保证。1.作者署名的原则① 只有做出较大贡献者才能署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规定:“署名的个人作者,只限于那些选定科研课题和制定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做出贡献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的人。”只有参加完成论文全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或参加实验研究并做出贡献的才能署名;只对论文做出一般贡献者不能署名。② 循名责实的原则:署名名应该循名责实,不能只图其名,而不符其实,一定要名实相符。不直接参加课题或所做工作较少的人、自己做出贡献不大,在论文上署名名,就很难避免因图个人虚名而具有不惜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之嫌。③ 文责自负的原则:凡对论文内容不能负责,不能解释的人就不能在论文上署名。这样才能保证论文的质量,并使论文更好地为读者服务。2.作者署名的具体规定:① 严肃认真,署真名、全名。② 个人署名是基本形式,以单位(地址)署名的极少。③ 署名排序不争名次,不照顾关系,无劳不挂名。④ 作者署名位于标题的下方居中,标明作者所在单位。作者单位要署全称,单位所在城市和邮编写在单位名称后的括号内,以方便读者在需要时与作者联系。送往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还要增加国名。国外期刊一般还要求署名上作者的现在和永久地址。4.作者署名时应注意的问题① 正确区分个人作者和多作者署名的关系:凡在个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撰写的论文代号根据个人搜集的资料和积累的经验撰写而成的论文,应单独一人署名;但避免以个人的名义发表集体研究成果,更不能发表别人的研究成果。由多人(多单位)合作的研究成果是否撰写发表,应共同协商决定,不能单方面擅自撰文发表。这样的论文可由多作者共同署名。在论文上署的作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多作者的排列顺序一般以第一作者为论文的主要撰写者,对论文负主要责任,其他按所做工作的多少和贡献大小排列,不能以职位高低和资历的长短排列。研究生毕业论文发表时,第一作者应为研究生本人,导师应放在其后,作为通迅作者。译文、文摘的署名应写在文末的右下角,用圆括号括起来,译者与校对者之间空一格。② 署名不宜过多:论文署名一般不超过6人,其余参加者或提供资料者的单位和人员及指导者、协作作者、审阅者均可列入致谢之中,排在论文末或首页下角,不应混淆作者和致谢对象。凡署名的作者或致谢者均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没有,暗示你的说法很可爱,很多第二第三作者,老大,一个文章只会有一个第一作者,一个第二作者,一个第三作者……当然,评职称通常只承认第一和第二,第三以后的没用,但是不会对第一和第二构成影响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首页左下方。作者应是:
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及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的人员不宜列为作者,对这些人员的贡献应列人致谢部分。
作者署名主要按作者(或单位名称)在研究中的作用、贡献以及所能承担的责任依次写明姓名和所在单位,而不是论资排队。
例如,学位论文署名有时研究生名字在前,导师名字在后,实际上整个科研设计导师起了很大作用,而研究生做了大量实际工作,因此列为第一作者。对上述3条作者条件的规定,凡署名的作者均必须具备对文章中各主要结论,至少有一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文章必须注明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医'学教育网|整理来自不同单位的较多研究可只写研究者(作者)姓名,并于各姓名右上角标一小符号,在第一页脚注上注明符号所代表的作者单位名称。所有参加署名的人,都应对论文的内容负责,需要时能对读者的疑问作出恰当的解释和说明。
另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论文署名第一的就是第一作者,署第二第三的就是第二第三作者。一般看你的文章份量,如果份量足,可以署多个作者。国外一个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文章可以挂100人。
2、文章一般还有一个通讯作者,是指文章的所有权人和指导者。还有的有一个通信作者,指是的联系人。
3、这个也可以由双方商量来确定排名,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是排在前面的为第一作者,排在第二名的为第二作者,余此类推。
扩展资料:
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
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
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
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一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首页左下方。作者应是:
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及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的人员不宜列为作者,对这些人员的贡献应列人致谢部分。
作者署名主要按作者(或单位名称)在研究中的作用、贡献以及所能承担的责任依次写明姓名和所在单位,而不是论资排队。
例如,学位论文署名有时研究生名字在前,导师名字在后,实际上整个科研设计导师起了很大作用,而研究生做了大量实际工作,因此列为第一作者。对上述3条作者条件的规定,凡署名的作者均必须具备对文章中各主要结论,至少有一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文章必须注明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医'学教育网|整理来自不同单位的较多研究可只写研究者(作者)姓名,并于各姓名右上角标一小符号,在第一页脚注上注明符号所代表的作者单位名称。所有参加署名的人,都应对论文的内容负责,需要时能对读者的疑问作出恰当的解释和说明。
另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论文署名第一的就是第一作者,署第二第三的就是第二第三作者。一般看你的文章份量,如果份量足,可以署多个作者。国外一个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文章可以挂100人。文章一般还有一个通讯作者,是指文章的所有权人和指导者。还有的有一个通信作者,指是的联系人。爱思医学信息公司提供论文写作咨询。
撰写论文的时候,署名第一作者的是该论文的亲笔拟稿撰写人。署名第二作者的一般是审阅校对并提出小修小改建议的人,有时候也是为了某种利益需要挂名的人。比如我自己撰写过的获得市级二等奖的论文,第一署名是我自己,第二署名是我曾经的老师的儿子。因为他儿子晋升职称就缺少市级论文的条件,所以要求挂上他儿子的名字,我只能应允。明白了吧?祝你好运吧!
1. Pubmed没有直接给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信息,想要知道详情,就linkout看看全文数据库吧。2. 参考文献引文的格式是,在所列出的作者中,第一作者放在第一位,通讯作者放在最后一位,Pubmed的摘要也遵循这样的规则。这是因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引文中的位置是个惯例,如果不确信,就看全文。
1、在中英文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30余篇2、主编《脊柱肿瘤外科学》专著1部,参编专著20部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军队医学重点科研课题分题15项4、先后获得9项重大科技成果奖(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军队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医学科技奖二等奖、上海市临床医疗成果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中华医学科技三等奖各1项,第一完成人6项)5、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荣获个人嘉奖一次6、被评为长征医院“九五”期间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第二军医大学“十五” 期间科技工作先进个人7、指导硕士、博士、博士后研究生30余名。肖建如医生2012年度荣获“中国名医百强榜”骨肿瘤外科上榜名医,同一科室上榜名医还有牛晓辉、蔡郑东、郭卫、胡永成、李建民。8、入选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上海市领军人才及二军大5511工程优秀学科带头人人才库。9、以第一完成人在脊柱脊髓损伤救治的基础与临床、脊柱肿瘤外科相关的系列临床与基础研究方面先后获得国家、军队及上海市重大科技成果奖10项(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军队医疗成果一等奖1项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个人嘉奖1次,连续被评为第二军医大学“十五”、“十一五” 期间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荣获长征医院临床医学名医奖10、在Spine、Neurosurg等国际知名脊柱外科杂志和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第一作者/通讯作者80篇,获得全国骨科优秀论文奖4项,主编及参编骨科专著20部。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军队及上海市重点科研课题8项2012年度荣获“中国名医百强榜”骨肿瘤外科上榜名医,同一科室上榜名医还有:刘忠军,于秀淳,肖建如,王臻,沈靖南,李建民,胡永成,郭卫,蔡郑东,牛晓辉。
第一作者是文章功劳最大的那个人发表时谁名字放在前面谁就是第一作者合作作者就是放在后面的那个名字通讯作者就是留联系方式的那个作者
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作者是文章写作发表的主要执笔人,包括实验的组织与开展,以及论文发表后续的一些列工作,通讯作者从名称上看主要负责对外联络,除此之外,通讯作者也是论文写作发表的主要策划人,通讯作者可能不会直接参与文章的实验与写作,但是会时刻关注文章进程,给予一定的专业指导和监督,应该说,通讯作者承担的责任更大。
普通作者发表论文大多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一般是导师、教授或者机构负责人,所以普通作者能争取到第一作者就很不容易了,成为第一作者对作者个人的晋升发展也是很有帮助的,国内评职晋升中最为看重的就是第一作者了,加分也是最高的。
所以不难看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二者可以说是各司其职,发表国际学术论文的话通讯作者就比较受重视,无论是第一作者还是通讯作者对作者个人的成长都是十分有帮助的,以上就是对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的区别介绍,更多疑问可以咨询知实学术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