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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溺死的法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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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溺死的法医学论文

男俯女仰

一直以来,都有一个传言:溺水而亡的人,男性会面朝下,而女性则是面朝上。这种说法实际上并不是空口无凭的,而是有人做过细致的分析的。而且从古到今,各种解释的版本非常多。

比如:在中国古代著名法医宋慈有,他也被认为是法医的鼻祖,他有一本著名的《洗冤集录》,在这本书中的《卷之三·二十一章·溺死》记载着许多关于溺亡的鉴别方式,其中就记载这这样的一段话:

若生前溺水尸首,男仆卧、女仰卧。

这句话讲的就是溺水而亡的人的姿势,男性是面朝下,女性是面朝上。

宋慈的这个论述大概是他在多年的法医生涯中总结下来的经验,还是具有参考意义的。

除了宋慈,现代医学也有相关的阐述,主要是集中在人体结构上。尤其是男性与女性的盆骨形状、大小是不同的,导致重心会随着骨盆的形状略有不同。人在直立的时候,骨盆口平面与水平面是呈现一定的角度,这也被称为骨盆倾斜度。

而女性的骨盆倾斜度比男性的骨盆倾斜角度会更大一些,这使得女性的重心相比男性更偏向后方。不过,如果尸体上挂上了重物,那么情况就会发生变化,但关键还是看重心在哪里。

传统的看法基本上都聚焦在人体的身体结构对重心的影响,尤其是探讨男性和女性身体结构不同,导致重心发生了些微的变化。那么这个看法到底对不对呢?

理论 vs 现实

其实传统的看法一点毛病没有,理论看起来很完美。但我们知道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曾经就有人对浮尸的情况进行统计,我找到了两篇相关的论文都有相关数据的呈现。首先,第一篇是《751具浮尸俯仰姿势观察分析》。

在这篇论文中,作者统计了751具浮尸,其中有男性,也女性,并统计了这些尸体有多少是面朝上,有多少是面朝下的。

通过数据,我们可以得出:

男性浮尸面朝下的有411,占比;面朝上的有104,占比。

女性浮尸面朝下的有182,占比;面朝上的有48,占比。

也就是说,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是面朝下的多,而且比例接近于80%,面朝下的比例是20%左右,并没有因为性别不同,而呈现出不同。也就是说,和性别压根没有关系。

除了这篇论文,还有一篇名为《236例水浮尸俯仰机理分析》。

这篇论文章,作者对236具浮尸进行的统计分析,也对男性和女性分别进行了统计。

我们可以把三年的数据进行合并来看,通过数据,我们可以知道,

男性浮尸面朝下的有119,占比;面朝上的有28,占比。

女性浮尸面朝下的有71,占比;面朝上的有18,占比。

从这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男性和女性的差别并不大,“面朝下”和“面朝上”都是接近于8:2,并没有呈现出性别区别。

因此,目前统计到的数据来看,浮尸的“俯仰姿势”和性别关系不大。两组数据能得到的共性是:“面朝下”的情况与“面朝上”的情况大概是八二开,也就是“面朝下”的情况更为普遍一些。那这背后有什么原理吗?

就有研究人员发现,传统的看法是有问题的。这个问题来自于“太理想化”,有点类似于直接把实验室里解剖的那种尸体扔水里的情况,也就是假设了“不挣扎”。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现实情况,就会发现人在溺水时,由于求生欲以及对死的恐惧,就会不断地剧烈挣扎。

人一旦挣扎,由于人体是有有机的整体,就会带动着整个身体都在动。由于连接整个人体各部位的是颈部、肩关节、髋关节、上下肢的肘关节、腕关节、膝关节、踝关节。当这些关键部位弯曲时,大多都是像腹部这一侧的,所以人体一旦剧烈的挣扎,肢体都是向着腹部侧弯曲的。因此,人体的重心实际上是要靠向腹部侧的,这就使得人都是俯卧的,也就是面朝下的。

除非是溺水死后,尸体悬浮在水中发生了尸体痉挛,此时的尸体就会呈现角弓反张状,重心就会靠背部这一侧,那尸体最终就会是仰卧,也就是面朝上,只不过尸体痉挛的概率相对较小,所以这种情况就出现的相对较少一些。

因此,这才会出现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浮尸大多都是面朝下的。传统的说法其实是少考虑了“人会挣扎”这个要素。

参考文献:

[1]祝家镇,法医病理学,第二版,北京:人民卫生 出版社,(259).

[2]林彬,许操,李旭,236例水浮尸俯仰机理分析[J],广东省公安科技,2012(2):22-23.

[3]李学军,郭向东等,232 例水中尸体检验分析[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2,17(5):298-307.

[4]李旭,龚茂华,林彬,751具浮尸俯仰姿势观察分析[J],中国法医学杂志, 2017(32):82-84

因为男性的盆骨与女性的盆骨位置不一样,形状也不同,女性盆骨的倾斜程度比男性要大,这就导致了女性的重心要靠后,所以女人面朝上,男人面朝下。

溺死比较复杂,鉴定时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水中尸体的个体识别 死者的容貌、着装、特征性标记等。DNA检验(二)水中尸体的损伤 注意区别生前损伤、濒死期损伤和死后存留水中所致损伤。濒死期损伤生活反应不明显,死后损伤无生活反应。(三)落水地点的勘察与判断(四)死亡时间推断(五)水中尸体的死因主要鉴定生前入水还是死后抛尸。 对水中的尸体要鉴定是否为溺水死亡,即解决是生前溺水死亡还是死后抛尸入水的问题。新鲜溺尸可根据体表改变,内部器官征象,以及左右心腔内血液成份的不同等做出判断。若溺尸已经腐败,则主要根据器官组织和骨髓、牙齿中检验出硅藻来确定。此外,还应注意排除其它死亡原因,如有无酗酒,服麻醉药,外伤,冠心病等猝死。必要时还应取材作毒物分析以排除中毒的可能性。对溺尸身上的损伤,必须鉴别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并正确评价损伤与溺死或其他致死原因之间的关系。水中尸体上的损伤鉴定,也是一个困难的问题。生前损伤常由于流水的冲洗而失去生前损伤的一些特征;尸体在流水中也可与河中的岩石、树桩等碰撞而形成损伤,尤其是头部,其损伤程度可能很重而使人怀疑是他杀;水中尸体如碰到螺旋浆也可形成严重损伤,甚至致肢体离断;水中动物也可毁坏尸体造成损伤。

浮游生物是指水中生活的一些单细胞的动物及植物。硅藻是水域中生存的浮游单细胞生物。能分泌抵抗力很强、不易破坏的二氧化硅支架,称“硅藻细胞”。壁的强弱,因含硅量的多寡而异。壁质坚硬,由上下两个半壳相套而成,好象培养皿一样。上、下两面称壳面,侧面上下壳相互套合的部分称壳环。壳面上有辐射对称(如圆心硅藻目)或左、右对称(如羽纹硅藻目)的各种花纹,这是分类的主要根据之一。硅藻的大小不一,从数微米至数毫米,但相当多的硅藻其大小在8~15μm范围内。其有各种外形,如圆形、椭圆形、线形、四方形、三角形、六边性及八面形等。目前已知硅藻约有15,000种,淡水和海水的硅藻约各占一半。淡水中以羽纹目为主,海水中以中心目为多。经过许多实验及实践证实,硅藻检验是诊断溺死的较好方法。但有些学者的实验发现溺死者体内不能检出硅藻。反之,也有长期生活在富含硅藻灰尘的非溺死者,内脏也可检出硅藻。因此,部分学者对硅藻的意义持怀疑态度。在欧洲溺死的诊断一般还是根据肺和其他组织有无浮游生物来决定。有些学者指出:在肺、心、肝、肾、骨髓及牙齿等同时发现有浮游生物——硅藻,才具有诊断生前溺死的价值。特别是高度腐败的尸体,各种外表征象已不存在,内脏也已腐烂,这时检查骨髓及牙齿中有无硅藻,是鉴别生前溺水或死后抛尸入水的最好方法。有些学者认为,如在水中休克致死者或溺水中并无硅藻存在,就不能在死者的内脏中检出硅藻,所以检不出硅藻并不能一概排除溺死。但在美国等一些国家有人认为,空气中也存在硅藻,如生前吸入体内,则死后也可能检出,因此,在应用硅藻检验结果来肯定或否定溺死时,必须慎重。70年代开始,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江省公安厅联合组成科研小组,开展了“内脏硅藻检查对判定溺死的研究”。结果表明:在防止污染的前提下,硅藻检验对判定溺死有重要意义,对法医学的溺死鉴定很有价值。在诊断溺死的许多方法中,由于硅检查技术简单,稳定,结果可靠,因此目前它是一种实际工作中常用的方法。准确的硅藻计数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易于鉴别溺死和非溺死,尤其是在作人工复苏后,死后肢离或腐败等情况下,其他方法不能诊断溺死时。国内现在一般认为,如果能防止操作中的污染,在肺脏边缘组织、肝、肾、骨髓等多个脏器中检出与现场水样相同种类的较多硅藻,一般可做出溺死的鉴定。器官组织经破坏有机质后,才能在显微镜下观察硅藻,破坏有机质的方法不少,但实际应用较多的仍是强酸破机法。在破机过程中必然破坏相当数量的硅藻,尤其是幼稚的硅藻细胞。硅藻检查需要专门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否则可能将不是硅藻的杂质,误当作硅藻认定,或者由于不熟悉硅藻的特点而将硅藻漏诊。同时,器官组织不同,硅藻的检出率也不一样,据报告,生前溺死者肺、肝脏的硅藻检出率约100%,心血只有50%,肾,心27%,脾,骨髓14~20%。虽然各家报告的检出率不同,但相当比例的生前溺死者,器官组织中检不出硅藻,因此,除肺以外,其它器官检不出硅藻并不能绝对排除溺死。总之,死者内脏硅藻检查对判断是否溺死的价值是肯定的,关键是防止污染、破机处理得当和观察细致。这项检查需要一定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否则容易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许多浮游生物的细胞中都含有叶绿素。这种色素在荧光显微镜下可产生淡红色荧光。含有这种色素的浮游生物作为红色荧光而被认出。实验显示,溺死者脏器中含有叶绿素的浮游生物,经激发后,可以观察到清晰的红色颗粒。 由于生物化学的进展及其在法医病理学上的应用,提高了溺死诊断的能力。实践表明,对死亡历时已久,特别是已高度腐败的尸体,由于死后的溺液扩散作用以及腐败气体引起的死后循环,左、右心脏血液的任何差异都已无实际意义。对于比较新鲜的尸体,例如死后12小时内,甚至24小时内的溺死者的尸体,左、右心腔血液中镁离子、钾离子、钠离子、血液导电度、比重、血红蛋白含量等指标究竟有无差异,仍然有不同的意见。根据各地水域中某些离子的含量不同,进行测定而进行溺死法医学鉴定的实验有不少报告,如内脏中测锶离子、氟离子的含量。有些学者指出,作为工业废物抛入水域的化学化合物在溺死过程中可以进入身体,它在死后起着另外一个诊断的指征,个别例子已得到证实。曾有一个七岁男孩在煤矿顶附近的塘中溺死,在该塘的水和尸体血中检出苯酚化合物,但这个化合物的浓度很低,不至于因中毒致命,因此可以肯定男孩在这个塘中溺死的事实。这提示在溺死的实验室检查中除了各种针对性的指标外,各种工农业污染物的检查,可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领域。

关于猝死的法医学论文

因为有的人长时间生活不规律,而且大脑身体得不到休息,很疲劳,各个身体器官骤然停止工作,所以会有人猝死。最好避免猝死的办法,当然就是作息规律,自己调节自己的心情,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猝死的急救方法就是赶紧送,最近的医院里面。

法医在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中必不可少的一员,法医把“活体医学”和“死亡医学”两者同时作为研究对象,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学术堂整理出了15个法医毕业论文题目:1、法医尸体检查98例死因探讨2、心源性猝死案例的法医学鉴定3、国际化视野下我国法医学本科生教育培养模式初探4、接触DNA常规提取纯化方法的比较探讨5、过敏性反应死亡的法医病理学分析6、法医学死因分析及其参与度划分规范的探讨7、氟乙酰胺中毒死亡的法医病理学分析8、法医鉴定外伤后颅内出血案例的临床分析9、临床病理尸检与法医病理尸检的对比研究10、系统尸体解剖及组织病理学诊断在法医病理学检验中的意义11、探究脑外伤后颅内出血的法医临床学鉴定12、主动脉夹层破裂致死法医病理学分析13、外伤性流产及早产的法医学鉴定分析14、眼眶骨折法医鉴定中CT多平面重组的研究分析15、上转发光技术快速检测尿液中氯胺酮

平时似乎健康的人,突然出人意料而发生的非暴力性死亡的现象,法医学上通常称之为猝死或急死。世界卫生组织将症状出观后24小时以内死亡的,均规定为猝死。 猝死是由于体内某种潜在性疾病或机能障碍而引起的,属因病变所致的非暴力死亡,可发生于任何年龄阶段的男女,但猝死者当中,以男性居多,高达70~80%。 猝死本不涉及法律诉讼问题,但由于死亡发生得太突然、太迅速,在吃饭、饮酒、 走路、爬山、骑车、赛跑、讲演、劳动、休息等日常活动过程中,在事前没有征兆的情况一,突如其来,让人感到非常意外,尤其是在与人抓扯和打架斗殴过程中,或在夫妻关系不和等情况下发生的猝死,更易被人们怀疑为外表不留痕迹的谋杀或伤害致死。与此相反,在有的杀人案件中,罪犯作案后为逃避罪责,又鱼目混珠,将谋杀伪称为暴卒身亡。因此,当发生这类事件时,法医检验成了澄清疑点,揭露犯罪,保护好人的重要手段。 猝死是怎样发生的呢?通常它是在内外因的互动作用下发生的。 一、猝死的内因 这是猝死发生的根本的、第一位的原因,是指死者生前体内的潜在性疾病或病变。 凡是猝死者必有内因,必是由于体内重要器官发生严重疾病或机能障碍才引起的。而这些疾病,常常潜伏地进行,由于机体代偿适应功能的作用,患者往往不呈现任何症状或者只有轻微症状。因此,猝死者生前好似健康人,能从事日常的工作、学习、劳动和社交等活动。 能够引起猝死发生的潜在性疾病是很多的,较常见的有: 1.心血管系统疾病 如冠心病、高血压病、心肌炎、心包炎、心包积血、心瓣膜病、动脉瘤破裂、肺动 脉栓塞等。 2.呼吸系统疾病 诸如喉头水肿、大叶性肺炎、支气管肺炎、间质性肺炎、空洞性肺结核、肺动脉栓 塞等。 3.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常见的有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脑肿瘤、癫痫等。 4.消化系统疾病 如急性消化道出血、急性出血性胰腺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穿孔和大出血、中毒型 急性细菌性痢疾等。 其他疾病,如肾上腺机能不全、宫外孕、羊水栓塞、胸腺淋巴体质等,也都可能成 为引起猝死的内因,导致死亡结果的出现。 在上述引起猝死的疾病中,以心血管系统疾病最为多见,其次为呼吸系统疾病。成 年人的猝死多由心血管系统疾病引起,小儿猝死多由呼吸系统疾病引起。 二、猝死的外因 猝死主要是由内因引起的,但在多数情况下,猝死的发生又有外因的作用和参与。 猝死的外因就是诱发或促使机体内潜在性疾病突然向恶性转化,导致猝死发生的外在因素。这些因素,对引起猝死来说,尽管仅起著条件作用,但有时却是猝死发生必不可少的条件。 和内因疾病一佯,能诱使猝死发生的外因也很多,常见的有: 1.精神因素 如狂喜、狂怒、极度紧张、恐怖、惊吓等精神过度兴奋或过度抑制,都可诱发有潜 在性疾患者猝死。 2.体力活动 诸如赛跑、游泳、爬山、重体力劳动等剧烈运动或者疲劳过度,容品诱使心血管系 统疾病患者发生猝死。 轻微外伤、暴饮暴食、过冷过热以及感染等,也都可以成为猝死发生的诱因。 这些外因,对于身体健康、正常的人来说,也许毫无危害或危害不大,而对于具有 某种潜在疾病的人来说,却可诱发或加速疾病的恶化,导致死亡的发生。但无论如何,不管外因对猝死的发生来说起了多大的作用,是多么必不可少,它也只能作为一种外在的;间接的、条件性的因素,不能作为猝死的直接原因。明确这一点,对于分清责任至关重要。 检验猝死尸体,查明死者生前的既往病史,临死前的征象,对于确定死亡原因有一定的帮助。查明猝死尸体的外表征象,也能为查明死因提供线索和帮助,但由于猝死尸体的外表征象不具有特异性,因而仅根据尸表检验是难以弄清真正死因的。猝死死因的确定,主要是靠尸体解剖,通过对各个器官组织进行病理解剖学检查,并在排除中毒死亡和其他暴力死亡可能的情况下来实现的。因此,检验猝死尸体,必须全面细致地检查各器官组织有无病变,有何病变及病变程度。同时,还应提取胃内容物、血液、尿或者肝、脑组织等进行毒物化验分析检查。就绝大多数猝死来说,死者器质性病变比较明显,通过尸检是能够查明引起猝死发生的疾病,查明死因的。但也有少数例外,有的尽管进行了详尽而系统的尸体检验,仍不能查出足以构成死亡原因的病理变化。本节开头提到的青壮年急死综合症,就属于这种情况。对于这类急死事件的检验,必须慎之又慎,切勿轻易作结论。

有可能是药物过敏吧,要先做皮试

意外事故(车祸,电击等),惊吓,劳累过度,中毒,低血糖……主要还是冠心病。

我们总是会在大街上,或者是在走路的时候,看到某些人就突然倒地,并且伴有严重的抽搐。?其实,导致抽搐的原因有很多。这不难让我们会联想到癫痫病,其实,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以前,在北京军海医院我们就看到过这样的事例,只是患者自身不太清楚而已。 ?我们曾经专门去咨询过,北京军海医院的专家。他们说:不能仅仅从一个人的抽搐现象就判断这个人患上了癫痫病。但是也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所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带患者去医院做一些系统的检查。因为,这次检查直接影响到他的病情,所以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院。 在北京军海医院的嘱托之下,我们就不再纠结,?这样的可能性有很多,但是也不排除癫痫病。所以,最好做一个全面的检查。如果发现患有癫痫病也不用担心。因为北京军海医院就可以给我们提供良好的治疗,并且这样的技术在国内也是比较先进的。 “360度综合祛痫体系”是一种360度全方位的系统化综合性治疗体系,融合了中医、西医、理疗、神经调控、以及心理疏导。北京军海医院集中了国内顶级的神经调控专家、物理治疗专家、药物调理专家、心理学专家、生酮饮食专家等权威专家团,形成的大规模、高标准、360度全方位的抗癫痫综合治疗体系,科学有效的治疗癫痫,并以其确切的治疗效果,成为众多癫痫患者的首选。 正规治疗,是患者走向康复的唯一途径。治疗癫痫要把握四个要点: 一、正确诊断分型:通过临床发作症状结合长程视讯脑电图、影像检查及脑涨落神经递质分析做出明确的病因诊断及发作型别诊断。 二、精准定位病灶:精确判断大脑异常放电位置。 三、全方位立体治疗:通过系统的多维度的治疗方式,如中医西医结合、神经调控术与药物治疗相结合,物理疗法与生酮饮食相结合。 四、心理疏导干预:通过心理调节,给患者积极的心理暗示,帮助患者重拾信心,并保持良好的情绪和心态。这对癫痫的康复非常必要。 ?虽然,导致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是癫痫病的可能性还是占很大一部分。由于现在医疗水平如此发达,所以我们也不用太担心。北京军海医院现在就有有效的综合的治疗方法。所以,我们只要来到北京军海医院检查一下就行,如果不是,我们也可以松一口气了。医院名称:北京军海医院

心脏病发作~~~哮喘发作~~~~心绞痛外加安眠药~~~~~等等~~~~~!

小鹅瘟 由小鹅瘟病毒引起。1—60日龄的小鹅均易发病,其中1-20日龄和30-40日龄是发病的高峰期。该病发生有周期性,死亡率30%-40%,有的高达70%左右。病鹅精神沉郁,吃草减少或衔草不吃,拉灰白色粪便,脱水消瘦,不能站立,滑冰样运动,一般5-8小时死亡。慢性病鹅可见蜡肠粪。 防治方法:搞好孵坊和鹅舍的消毒。刚孵出的雏鹅每只注射高免血清1毫升免疫,治病时皮下注射毫升;母鹅注射鸭胚弱毒苗100倍稀释液1毫升,或鹅胚弱毒苗100倍稀释液给母鹅注射,500倍稀释液给小鹅滴鼻免疫。 小鹅流行性感冒 主要危害30日龄左右的幼鹅,传染快,死亡率高。病鹅食欲减退,流鼻涕,下痢,缩头嗜睡,伏卧怕冷,不断摇头,羽毛乱,两脚瘫软无力。 防治方法:注意环境清洁卫生,防寒保暖。病鹅按每公斤体重用青霉素4万单位或氯霉素12—15毫克,肌注,每天2次,连用2天;磺胺嘧啶片每只每次毫克,1次内服;敌菌灵按鹅每公斤体重30毫克,1次内服,每天2次。 曲霉菌病 由烟曲霉和黄曲霉引起,多发于雏鹅。病鹅精神萎靡,缩头闭眼,减食口渴,气喘,流鼻液,消瘦,体温升高,后期下痢。 防治方法:不使用发霉垫料和饲料,鹅舍严格消毒,通风良好。多雨潮溼季节,每只雏鹅每天用制霉菌素2-3毫克,拌入料中饲喂,连用3天。治疗病鹅用量加倍

很正常的了,国内的仓鼠本来遗传就不好,养下来很多都不行的,食物 睡眠 环境都又可能造成仓鼠猝死,食物不能吃的太油,太油也可能造成死亡,而且仓鼠不像猫猫狗狗,能比较容易发现病灶,太小了,有时候生病你也看不出来。

温度过高

眼角膜受外力冲击受损.争破导致死亡脱落。角膜一损坏一般不会自己修复好,他不能够再生,也就是如果修复只能靠移植异体角膜。

猝死是指平时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这样的死亡往往得不到家属的理解,对猝死的鉴定主要是给家属一个明白,对死者负责。

法医学论文关于猝死

猝死是指平时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这样的死亡往往得不到家属的理解,对猝死的鉴定主要是给家属一个明白,对死者负责。

猝死的原因

(一)猝死发生的内在因素

1.体内潜在性疾病 体内潜在性疾病是猝死的根本原因,几乎全身各系统的疾病均有导致猝死的可能性,但其发生率有较大差异。在成人猝死的统计中,心血管疾病占首位,其次是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的疾病。

2.性别 男女比例约为4比1,可能与性激素、性情、不良嗜好、体力劳动及参加活动等有关。

3.年龄 30~50岁为高发期。

4.种族与特异体质

5.职业 以工人和农民居多。

(二)猝死的诱发因素

1.精神、心理因素 愤怒、狂喜、悲伤、焦虑、恐惧、惊吓、争吵、情绪激动等因素是引发猝死的常见诱因。

2.过度疲劳 剧烈的体力活动或过度疲劳,都可使心脏负荷突然增加。持续睡眠缺乏、慢性疲劳可引起“过劳死”。

3.热冷刺激 气温较高和相对湿度低时,尤其在气压高、干燥的条件下,体内血细胞比容和全血黏度都会增高,特别是患高血压和动脉硬化的老年人,容易诱发脑出血或脑血管栓塞。

4.季节 我国北方以寒冷的冬季发生率为高,特别是在天气转冷的时候最高;而南方则以炎热的夏季猝死发生率为高。

问题一:什么叫猝死? 猝死(Sudden death,SD)是人类的最严重的疾病。不同的文献关于猝死的定义不尽相同,作者认为比较科学的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猝死定义:“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 从发病到死亡多长时间才能认定为猝死呢?具体的量化时间目前尚无公认的统一标准,分别有人认为其从发病至死亡的时间在1小时、6小时、12小时和24小时之内,有人认为也包括48小时之内的死亡者[1]。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的时间是6小时之内,但这仅是一家之言。目前公认的是发病1小时内死亡者多为心源性猝死。 问题二:猝死是什么定义? 平时似乎健康的人,突然出人意料而发生的非暴力性死亡的现象,法医学上通常称之为猝死或急死。世界卫生组织将症状出观后24小时以内死亡的,均规定为猝死。 猝死是由于体内某种潜在性疾病或机能障碍而引起的,属因病变所致的非暴力死亡,可发生于任何年龄阶段的男女,但猝死者当中,以男性居多,高达70~80%。 猝死本不涉及法律诉讼问题,但由于死亡发生得太突然、太迅速,在吃饭、饮酒、 走路、爬山、骑车、赛跑、讲演、劳动、休息等日常活动过程中,在事前没有征兆的情况一,突如其来,让人感到非常意外,尤其是在与人抓扯和打架斗殴过程中,或在夫妻关系不和等情况下发生的猝死,更易被人们怀疑为外表不留痕迹的谋杀或伤害致死。与此相反,在有的杀人案件中,罪犯作案后为逃避罪责,又鱼目混珠,将谋杀伪称为暴卒身亡。因此,当发生这类事件时,法医检验成了澄清疑点,揭露犯罪,保护好人的重要手段。 猝死是怎样发生的呢?通常它是在内外因的交互作用下发生的。 一、猝死的内因 这是猝死发生的根本的、第一位的原因,是指死者生前体内的潜在性疾病或病变。 凡是猝死者必有内因,必是由于体内重要器官发生严重疾病或机能障碍才引起的。而这些疾病,常常潜伏地进行,由于机体代偿适应功能的作用,患者往往不呈现任何症状或者只有轻微症状。因此,猝死者生前好似健康人,能从事日常的工作、学习、劳动和社交等活动。 能够引起猝死发生的潜在性疾病是很多的,较常见的有: 1.心血管系统疾病 如冠心病、高血压病、心肌炎、心包炎、心包积血、心瓣膜病、动脉瘤破裂、肺动 脉栓塞等。 2.呼吸系统疾病 诸如喉头水肿、大叶性肺炎、支气管肺炎、间质性肺炎、空洞性肺结核、肺动脉栓 塞等。 3.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常见的有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脑肿瘤、癫痫等。 4.消化系统疾病 如急性消化道出血、急性出血性胰腺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穿孔和大出血、中毒型 急性细菌性痢疾等。 其他疾病,如肾上腺机能不全、宫外孕、羊水栓塞、胸腺淋巴体质等,也都可能成 为引起猝死的内因,导致死亡结果的出现。 在上述引起猝死的疾病中,以心血管系统疾病最为多见,其次为呼吸系统疾病。成 年人的猝死多由心血管系统疾病引起,小儿猝死多由呼吸系统疾病引起。 二、猝死的外因 猝死主要是由内因引起的,但在多数情况下,猝死的发生又有外因的作用和参与。 猝死的外因就是诱发或促使机体内潜在性疾病突然向恶性转化,导致猝死发生的外在因素。这些因素,对引起猝死来说,尽管仅起着条件作用,但有时却是猝死发生必不可少的条件。 和内因疾病一佯,能诱使猝死发生的外因也很多,常见的有: 1.精神因素 如狂喜、狂怒、极度紧张、恐怖、惊吓等精神过度兴奋或过度抑制,都可诱发有潜 在性疾患者猝死。 2.体力活动 诸如赛跑、游泳、爬山、重体力劳动等剧烈运动或者疲劳过度,容品诱使心血管系 统疾病患者发生猝死。 轻微外伤、暴饮暴食、过冷过热以及感染等,也都可以成为猝死发生的诱因。 这些外因,对于身体健康、正常的人来说,也许毫无危害或危害不大,而对于具有 某种潜在疾病的人来说,却可诱发或加速疾病的恶化,导致死亡的发生。但无论如何,不管外因对猝死的发生来说起了多大的作用,是多么必不可少,它也只能作为一种外在的;间接的、条件性的因素,不能作为猝死的直接原因。明确这一点,对于分清责任至关重要。 检验猝死尸体,查明死者生前的既往病史,临死前的征象,对于确定死亡原因有一定的帮助。查明猝死尸体的外表征象,也能为查明死因提供线索和帮助,但由于猝死尸体的外表征象不具有特异性,因而仅根据尸表检验是难以弄 *** 正死因......>> 问题三:猝死是什么意思? 患者在出现病症后一小时内死亡,一般都会被界定为猝死;猝死是指自然发生、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发病后6小时内死亡者为猝死。 问题四:什么是猝死? 世界卫生组织定为急性症状发生后6小时内死亡者为猝死。 特点:①死亡急骤,②死亡出人意料,③自然死亡或非暴力死亡。 病因: 1.心肌梗死 急性心肌梗可以迅速出现休克、昏迷,以致猝死。 2.脑出血 高血压病患者易患脑出血,出血积存在颅内,无法排出,压迫脑组织而致猝死。 3.肺栓塞 瘀血形成血栓,栓塞在肺动脉而猝死。 4.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暴饮暴食、酗酒是发病原因。造成胰脏出血坏死,外溢,发生自体消化所致。 5.哮喘 哮喘病人在某些 *** 物的侵袭下,突发呼吸道强力收缩,进而不幸丧命。 6.过敏 青霉素、普鲁卡因易引起药物过敏。造成病人过敏性休克死亡。 7.猝死症候群 此病多见于年轻人(17~40岁),死前各项检查均正常。原因可能与钠离子通道代谢异常有关。 8.葡萄球菌性暴发性紫癜 临床表现为在呼吸道感染康复过程中,突然发生病情恶化,病人多死于中毒性休克。 9.毒品、某些药品过量 也易造成猝死。 10.心源性和非心源性疾病 前者最常见,特别是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最为多见,少见有梗阻型肥厚性心肌病,主动脉夹层、低血钾、急性心肌炎、心肌病及主动脉瓣病变、二尖瓣脱垂综合征药物、电解质紊乱等所致长Q-T综合征等。 临床表现: 主要是心跳骤停和呼吸停止。可依次出现下列症状和体征:①心音消失;②脉搏触不到,血压测不出;③意识突然丧失,若伴抽搐,称之为阿斯综合征,发作可自限,数秒或1~2分钟可恢复,持续时间长可致死;④呼吸断续,呈叹息样,随后停止;⑤昏迷;⑥瞳孔散大。 判断心跳骤停最主要的特征是意识丧失和大动脉搏动消失。 心源性猝死病人的心电图表现有3种类型:室颤、窦性静止及心脏电机械分离。 问题五:猝死是什么意思? 猝死(sudden death / sudden and unexpected death):指平时 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 1979年国际心脏病学会、美国心脏学会以及1970年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猝死为: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刻或者情况24小时内发生的意外死亡。目前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将猝死的时间限定在发病1小时内。 其特点有三,①死亡急骤,②死亡出人意料,③自然死亡或非暴力死亡 发生猝死的几种原因: 1.心肌梗死 急性心肌梗可以迅速出现休克、昏迷,以致猝死。 2.脑出血 高血压病患者易患脑出血,出血积存在颅内,无法排出,压迫脑组织而致猝死。 3.肺栓塞 瘀血形成血栓,栓塞在肺动脉而猝死。 4.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暴饮暴食、酗酒是发病原因。造成胰脏出血坏死,外溢,发生自体消化所致。 5.哮喘 哮喘病人在某些 *** 物的侵袭下,突发呼吸道强力收缩,进而不幸丧命。 6.过敏 青霉素、普鲁卡因易引起药物过敏。造成病人过敏性休克死亡. 7.猝死症候群 此病多见于年轻人(17~40岁),死前各项检查均正常。原因可能与钠离子通道代谢异常有关。 8.葡萄球菌性暴发性紫癜 临床表现为在呼吸道感染康复过程中,突然发生病情恶化,病人多死于中毒性休克。 9.毒品,某些药品过量,也易造成猝死. 问题六:猝死是什么意思? 猝死释义: 医学上指由于体内潜在的疾病引起的突然死亡 问题七:猝死是什么意思 猝死,从字面上来理解也就是“突然发生的,出乎意料之外的死亡”。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猝死定义:“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且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的时间猝死定义是疾病发生后6小时之内。而公认的是发病1小时内死亡者多为心源性猝死。所以猝死的科学定义事实上是有很多限制的。 问题八:猝死的意思是什么 医学上指由于体内潜在的疾病引起的突然死亡

法医学毕业论文写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的。当时也不太会弄,还是上届师姐给的雅文网,有高手帮忙简单多了法医临床鉴定细节问题的探讨病案在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的作用论法医鉴定的规范性接受法医鉴定者的心理状态分析死刑复核中法医鉴定结论审查的特点与建议——基于634例统计分析我是法医四川大学法医学科全基因组扩增技术及其在法医个体识别中的应用谈法医对人身伤害案鉴定审查的看法法医在医疗纠纷鉴定中的地位和作用伦理学在法医实践中的应用初探虚拟解剖技术在解决法医尸检结论准确性和伦理学矛盾中的作用法医与侦查员的配合充分发挥法医门诊的职能作用PBL教学模式下法医毒物分析与法医毒理学阶段性合并实验教学探讨海峡两岸法医现状之比较再议法医在医疗纠纷技术鉴定中的定位、问题及建议法医案例信息库的构建与教研互动我国法医命案尸检现状及规范对策研究Mallory染色变法在法医病理切片中的应用发光细菌在法医毒物检测中的应用法医昆虫学死亡时间的推断与Daubert规则之思考第九次全国法医学术交流会征文通知日本法医解剖法律制度及特点番禺区人民检察院2003-2011年法医文证审查工作分析第九次全国法医学术交流会征文通知《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评述及其法医临床学应用价值基层法医学习方法浅谈我国法医鉴定体制的新发展法医文证审查案例分析要重视法医文证审查工作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当前法医鉴定体制改革完善及执行新刑诉法第120条的有关问题的探讨

关于猝死的医学论文

一,猝死的概念:按世界卫生组织对猝死的定义,是指平时表现为身体健康的患者,在短时间内发生因自然疾病而导致的预料不到的突发死亡情况。目前,对于从发病到死亡多长时间内算猝死,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世界卫生组织认为6个小时内是猝死的时间范围。但这个时间范围并没有受到广泛的承认,比较公认的说法是发病1小时内死亡者往往是心源性猝死。二,猝死的特点:猝死之所以称之为猝死,有它自身的特点,只有符合这些特点,才能称为猝死。那么,猝死都有哪些特点呢?猝死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缺一不可。第一:突然发生。猝,按中文的字面意思解释就是突然。猝死,顾名思义,就是突然发生的。也就是说,猝死何时会发生是预料不到的,患者在死亡前没有相应的先兆提示患者会发生死亡。也就是说,只要临床上可以预料到的死亡,都不是猝死。比如癌症终末期的患者,或者严重的心力衰竭终末期患者,以及其它疾病终末期的患者,由于疾病晚期,其治疗难以奏效,生命已经走向终点而发生的死亡,是不能称为猝死的。第二:因自身疾病而死亡。也就是说,患者死亡的因素是自身疾病的因素,比如急性心肌梗死或者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导致的死亡,而非来自于外部因素,比如触电、自杀以及中毒、麻醉意外和手术并发症等因素,这些外来因素引起的死亡,均不能叫猝死。第三:发生了死亡的现实情况。也就是说,患者处于死亡状态了,如果没有死亡,就不能算是猝死。在医学上来说,猝死是一个最后的结论,猝死是不能治疗的疾病,只要能够治疗或者治愈,或者复苏治疗成功的情况,都不能算猝死。猝死的原因有一、内因:内因是指人的主要器官有潜在疾病、暴发疾病或异常体质和过敏体质而言。猝死约占全部急性死亡半数;占所有自然性死亡的10%~15%。对成年人来说,由于心血管系统疾病引起的猝死占首位,其次为呼吸系统疾病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小儿则以呼吸系统疾病占绝大多数。尽管引起猝死的器质性病变多种多样,但导致患者最后死亡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类:心脏骤停、急性心力衰竭、休克、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肝功能衰竭或肾功能衰竭,以及脑死亡等。二、诱因:猝死可发生在谈笑、看电影、听故事、吵架、饮酒、吃饭、大小便、洗澡、性交、行路、乘车、劳动、吸烟、睡眠等各种情况下;绝大多数死于医院外,少数死于急诊室或住院时。

猝死就是突然发生的死亡,其发生时间是不可预料的,患者并没有出现即将死亡的征兆,没有人认为该患者将要死亡,但死亡偏偏发生了,多为心脏停搏所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疾病,由于发生突然,治疗不会及时,死亡率非常高。一般发现的话需要尽早进行抢救治疗,最好当场进行心肺复苏,及时送医院。

特征1.病魔之首猝死是最可怕的疾病。在人类所有的疾病中,就其突发性、紧急性、严重性、恶性程度和后果而言,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疾病能够与猝死相比。2.发病突然猝死是患者猝然而死,无论是患者本人还是他(她)的家人及朋友,都将始料不及。有时发病后患者甚至无法留下一句话。这就是猝死为什么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疾病的原因。3.高发病率绝大部分的猝死患者是死于心脏停搏(CA),而心脏停搏的发病率非常高,美国心脏协会2013年6月在《循环》杂志网站上发表的徒手心肺复苏(CPR)共识指出:心脏停搏是美国最致命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它导致的死亡超过大肠癌、乳腺癌、前列腺癌、流感、肺炎、车祸、HIV、枪支案件和家庭火灾致死人数的总和[2]。我国每年有180万人死于猝死,平均每分钟有3~4人因猝死而死亡[3]。4.多发生在医院外绝大多数的猝死源于心搏骤停,国外文献报道40%的心搏骤停没有被发现或发生在睡眠中,70%~80%心搏骤停是发生在家里[4]。根据美国及我国资料,死于院外或家中者占72%~80%[5]。我国另有文献报道,的猝死是发生在医院外。在院外发病就意味着发病后患者无法及时得到医疗专业人员的急救,同时大众的心肺复苏技能也十分匮乏。这就是猝死发生率如此之高的重要原因之一。种类:1心源性猝死心源性猝死也称为心脏性猝死,它指由于心脏原因导致的患者突然死亡。2.非心源性猝死也称非心脏性猝死,指患者因心脏以外原因的疾病导致的突然死亡,约占全部猝死的25%。拓展资料:医院外发生的猝死抢救成功率很低。第一目击者及时有效的初级心肺复苏和电复律可能能够挽救猝死患者的生命。尽快转运至医院进行治疗,积极纠正猝死原因,尽量减轻脑损伤。心脏骤停后幸存者应进行详细的心脏检查并评估其家庭成员。急性期治疗紧急处理及时有效的初级心肺复苏和电除颤可能能够帮助患者恢复自主循环。积极明确并纠正心脏骤停的病因,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积极纠正可逆病因,并确保气道通畅,避免再次发生心脏骤停。处理和开通闭塞的冠状动脉,患者恢复自主循环后应该尽快行心电图检查,评估有无需要紧急再灌注治疗的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包括新发左束支阻滞,若有应行紧急冠脉导管术或药物再灌注治疗,挽救生命的心血管操作决不能因患者昏迷而推迟。尽量减轻脑损伤,为避免引起或加重缺血性脑损伤,务必要维持充足的血压,可能需要静脉补液,使用正性肌力药和血管加压药,进行规范的亚低温治疗。处理可能继发的重要脏器缺血、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问题。幸存者处理评估有无心脏结构病变。没有心脏结构异常的患者应评估有无心脏电传导异常。神经系统和心理评估。对于疑似或确定遗传综合征的特定患者,评估其家庭成员。

世界卫生组织将猝死定义为:平素身体健康或者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猝死的内涵主要用六个字来概括:因病突然死亡。具体可以以下几个要素表述:一是患者已经死亡。如果患者没有死亡的,一律不能认定为猝死;二是患者属于自然死亡,既因为自身的疾病而死亡;三是死亡是突然发生的。也就是说,死亡是不可预料的,并没有出现死亡的征兆。

烧死的法医学论文

生前烧死是呼吸道里有灰之类的东西,因为活着的人会呼吸还会呼救,但是死去的人呼吸道里就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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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别是烧死还是分尸。这是最重要的问题,主要依据是生活反应;2.烧伤时间的推断。主要依据炎症反应程度及痂皮行程过程;3.死亡方式的鉴别。烧死者绝大部分属于意外(90%左右),其次是自杀,单独用烧死方式杀人者比较少见,利用火烧焚尸灭迹以掩盖其杀人罪行者则较多;4.个体识别。严重变形尸体的个体识别可根据残存的牙齿、骨骼、组织以及其他物品(如配饰、配件等)来判断死者的年龄、性别、身高。

法医学是医学的一个部门,在研究实际侦查和审理工作中所发生的具有医学性质的问题的科学。

公元前44年3月15日,古罗马的独裁者——恺撒,被布鲁图一伙刺杀,伤23处。当时,一个安提斯地亚斯的医生,验明他的致命伤是胸部的第二个创口,这一直被人认为是世界法医活动的最早纪录。但是,1975年我国湖北云梦出土的秦代竹简,推翻了这一看法。因为在公元前200多年的竹简上,已经有关于缢死、流产、外伤检验的记录。在《经死》例中,还规定检验缢死者的方法:“尽视其身、头发中及篡(会阴部)”。这些出土文物有力地证明,我国在公元前200多年不仅有了法医活动,而且有了法医的著作。

当然,这些竹简还不能称之为系统的学术著作。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是成书于1247年(宋理宗淳祜七年)的《洗冤集录》。作者宋慈,字惠父,建阳(现在的福建)人。他曾经在广东、湖南做过提点刑狱官,执掌司法和刑狱的大权。他在任职期间,办案精审,处事严谨,既能博览医籍,又能不耻下问,而且遇到疑难,还躬亲检验。在办案实践中,他痛感经验缺乏,典籍不足凭。于是他收集五代和凝父子的《疑狱集》、宋代无名氏的《内恕录》、赵逸斋的《平冤录》、郑兴裔的《检验格目》、桂万荣的《棠阴此事》等前人著述,校勘斧正,采摭众说,掺合己见,熔之于一炉,而编纂成书。全书共分53项,涉及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治疗、急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科各个方面。此书一出,我国历代刑名官吏,均人手一册。

《洗冤集录》现在流传的有四卷本和五卷本,内容有检复总说、验尸、四时变动(四季的尸体变化)、自缢、溺死、杀伤、火死(烧死)、汤泼死、服毒以及其他各种伤死等53项;并对犯罪、犯罪侦查和伤害保辜,亦多论述。它的内容非常精湛,和近代的法医学相比较,论述的项目和范围基本上相吻合,并具备了近代检验方面所需的基础知识。因此,这部书深受国内外法医界所重视。

在欧洲,法国的外科权威昂·帕雷,不过在1575年写了两本有关法医学的论文,竟被尊为欧洲医学的鼻祖。只是在27年之后意大利医师F·菲德里斯的四卷《法医学》专著问世,欧洲才算有了第一本完整的法医学著作。但是,这已经是1062年的事了,和《洗冤集录》相比,晚了355年。

《洗冤集录》在1862年被译成荷兰文,1908年又译成法文,以后又被译成德、日、朝、俄、英等国文字。体温达到最高和最低的人

低等动物的体温是随周围环境温度的变化而起变化的,因此这些低等动物被称为变温动物。对于多数的哺乳类动物以及人类来说,体温并不因周围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发生太大的变化。正常人体口腔温度一般总是保持在36~℃之间,而肛门温度要比口腔温度高出约℃左右,腋下温度则要比口腔温度低℃左右。人的体温所以能基本保持恒定,这主要是由于人体具有体温调节的功能,使产热与散热的过程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之中。如果这种平衡失调,则体温就不可能维持恒定,继而就会出现体温的升高或下降的病理状态。

一般来说,人的体温超过40℃时,人体内部就会出现新陈代谢严重的紊乱和中枢神经系统的严重障碍;相反,人的体温下降至27℃以下时,可使人失去知觉。如果人的体温升高到超过42~43℃或者体温降低到低于22~25℃时,就可危及生命。

令人惊奇的是1980年盛夏,热浪席卷美国的亚特兰大,一个名叫琼斯的居民体温高达℃,由于抢救及时,幸免于死,创造了体温的最高纪录。与此相反,有一位名叫玛丽·苔维丝的女孩,由于她所居住的卧室内的气温低达零下31℃,以致这名女孩完全失去了知觉。当时,她的体温竟下降到16℃,成为目前有记录的世界上体温达到最低的人。这位女孩经抢救治疗后,也奇迹般地恢复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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