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论文的写法如下:1、创新性医学论文的创新性是指文章要有新意,要发展医学成就,破解医学问题。医学论文有无创新,选题是关键。选题创新是医学论文写作的灵魂,是衡量医学论文价值的重要标准,新颖的题材会很加分。2、可行性所谓选题的可行性,是指能够充分发挥作者的综合条件和可以胜任及如期完成医学论文写作的把握程度。选题切忌好高鹭远,脱离实际,但也不应过低,影响主客观的正常发挥,降低了医学论文的水平。3、实用性撰写医学论文的目的是为了交流及应用。要从实际出发,选择能够指导科研、指导临床、造福人类的主题,因此,选题的实用性尤为重要。一是与临床联系的课题,二是可重复性。4、科学性医学论文是临床和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客观反映,其写作的具体内容应该是取材客观真实、主题揭示本质、科研设计合理、论证科学严谨、表达逻辑性强、过实践检验。所以,严格遵守选题的科学性原则,是医学论文写作的根本。
医学论文撰写方法和步骤指导
医学论文的撰写方法,不单是一般文章的写作技巧和语言修辞,而是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在文字上的一种科学的表述和再提高,是撰写者在实际过程中知识广度和综合能力的体现,也是医学科学自身发展的结晶。医学论文的撰写一般分为资料的准备、构思、拟定提纲、拟写草稿、修改等过程。
(一)、资料的准备
首先是围绕问题收集资料和研究资料,虽然在课题研究或临床观察之前,已对有关资料和学术动态进行了搜集和分析,但是在撰写科研论文时仍要查阅大量有关文献,以作为对已掌握的文献的补充、有人作过统计,国内外多数科学工作者查阅文献的时间约占整个科研工作的三分之一,如果没有这些最新的参考文献,要想使论文达到新颖和独创性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查阅搜集文献在整个科研和写作过程中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搜集资料的目的,是为撰写论文开拓思路,提供理论依据。因此在搜集资料时,应根据论文的需要,把与科研课题有密切关系并要引用的资料做好卡片,注明文献的出处、作者、题目、杂志名称、卷、期、页数、年代等,漏一不可。否则等到文章写好后,注明参考文献时才发现缺少项目,又得重新查找,白白浪费时间。
一般搜集资料分三步法:
①根据研究课题选择检索工具;
②确定检索方法;
③查阅原始文献。
搜集论文需要的文献资料应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在方法上沿用前人的,或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以改进的;
②在理论认识上支持本文观点的;
③前人研究的结论与自己文章所述不同,需要加以说明的;
④前人对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存在争议和正在探讨的。将这些资料搜集好后,编好序号,以备撰写文章时使用。
其次是对研究材料的准备工作,它包括对材料的取舍和整理,对实验观察数据资料的分析处理,合理选用适当的图、表和照片等等。这部分工作有时在试验结果分析时已经完成。
第三是提炼观点,明确结果,提出结论。在上述准备工作完成以后,要根据有关文献资料和实验观察所得的资料,重新核对试验设计中所包含的思想,运用辨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一下设计中哪些观点在理论上成立,而在试验中得到证实;哪些观点在试验中没有得到证实或未完全证实,需要修改;哪些现象和指标超出原来设想,而且可能有新的启示,需要进行新的分析。通过对试验材料的分析,提炼出试验材料能说明的观点和能得到的结果,提出结论,使试验材料和理论认识充分结合起来。
通过以上的准备工作,使理论和实践达到充分的统一,从而提高论文的水平。
(二)、构思
构思是对整个文章的布局、顺序、层次、段落、内容、观点、材料、怎样开头和结尾的思维,构思是写文章不可缺少的准备过程,构思时文章的主题中心要明确,用以表现的材料要充分、典型、新颖,结构上要严谨、环环相扣,只有潜心构思,才能思路流畅,写好提纲和文章。
(三)、拟定提纲
撰写论文之前,应先拟定提纲作为全文的骨架,使其形成结构,疏通思路的作用。拟定提纲,一方面可帮助作者从全局着眼,明确层次和重点,文章才写得有条理,结构严谨。另一方面,通过提纲把作者的构思、观点用文字固定下来,做到目标明确,主次分明,随思路的进一步深化,会有新的问题、新的方法和新观点的发现,使原来的构思得到修改和补充完善。
提纲是论文的轮廓,应尽量写得详细一些,提纲的拟写多采用标题式和提要式两种。
标题式提纲,以简明的标题形式把文章的内容概括出来,用最简明的词语标示出某部分或某段落的主要内容,这样既简明扼要,又便与记忆,是医学科研工作者常用的写作方法。例如实验研究型论文提纲通常用以下结构:
题目:……
1、课题对象:
①课题的提出;
②研究的目的。
2、材料与方法:
①实验目的、原理、条件、仪器和试剂;
②实验方法:分组情况,观察指标,记录方法;
③操作过程;
④出现问题和采取的对策。
3、结果与分析:
①结果;
②统计学处理;
③结果的可信度;
④再现性。
4、讨论(结论)。
5、参考文献
提要式提纲,是在标题式提纲的基础上较具体较明确提要式地概括出各个层次的基本内容,实际是文章的缩写。
以上两种提纲形式,可根据自己的写作习惯选用,无论选择那一种,其目的在于启发写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际的写作过程中作者应做到既有纲可循,但又不拘泥于提纲,尽可能地拓宽思路,才能写出好的论文。
(四)、拟写草稿
拟写草稿就是根据提纲,把要写的内容依次连接起来,把实验数据和资料进行归类分析。它是对论文内容和形式的再创造过程,也是论文写作最重要的阶段。
草稿的拟写方法有多种,实验研究论文的撰写多采用顺序写作法,即按照医学论文的规范体例或提纲顺序阐述自己的观点,分析实验数据。也可采用分段写作法,此种写作法多是作者对论文的中心论点已经明确,或提纲已形成,但对某一层次的内容没有把握或没有考虑成熟,而暂放一下,可先写好已经成熟的段落内容,待内容成熟或进一步实验后再写作,这样不受顺序的先后限制,采取分段写作,最后依次组合而形成初稿。完成全文后,需进行前后对照检查,使全文风格一致,层次清楚,衔接紧凑,这种写法最好每次完成一个完整的部分。
(五)、修改
修改是论文写作中不可缺少的工作。无论是初写者还是经验丰富的作者,在初稿完成后都要经过一番审读、推敲、修改才能定稿。有人认为完成初稿只是完成写作的一半工作。作者把自己的科研成果以论文的形式表达出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搞科研费心事,写作费心事,修改更费心事。修改是对初稿内容的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对文字进一步加工和润色,对观点进一步订正。
因为有的人长时间生活不规律,而且大脑身体得不到休息,很疲劳,各个身体器官骤然停止工作,所以会有人猝死。最好避免猝死的办法,当然就是作息规律,自己调节自己的心情,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猝死的急救方法就是赶紧送,最近的医院里面。
法医在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中必不可少的一员,法医把“活体医学”和“死亡医学”两者同时作为研究对象,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学术堂整理出了15个法医毕业论文题目:1、法医尸体检查98例死因探讨2、心源性猝死案例的法医学鉴定3、国际化视野下我国法医学本科生教育培养模式初探4、接触DNA常规提取纯化方法的比较探讨5、过敏性反应死亡的法医病理学分析6、法医学死因分析及其参与度划分规范的探讨7、氟乙酰胺中毒死亡的法医病理学分析8、法医鉴定外伤后颅内出血案例的临床分析9、临床病理尸检与法医病理尸检的对比研究10、系统尸体解剖及组织病理学诊断在法医病理学检验中的意义11、探究脑外伤后颅内出血的法医临床学鉴定12、主动脉夹层破裂致死法医病理学分析13、外伤性流产及早产的法医学鉴定分析14、眼眶骨折法医鉴定中CT多平面重组的研究分析15、上转发光技术快速检测尿液中氯胺酮
平时似乎健康的人,突然出人意料而发生的非暴力性死亡的现象,法医学上通常称之为猝死或急死。世界卫生组织将症状出观后24小时以内死亡的,均规定为猝死。 猝死是由于体内某种潜在性疾病或机能障碍而引起的,属因病变所致的非暴力死亡,可发生于任何年龄阶段的男女,但猝死者当中,以男性居多,高达70~80%。 猝死本不涉及法律诉讼问题,但由于死亡发生得太突然、太迅速,在吃饭、饮酒、 走路、爬山、骑车、赛跑、讲演、劳动、休息等日常活动过程中,在事前没有征兆的情况一,突如其来,让人感到非常意外,尤其是在与人抓扯和打架斗殴过程中,或在夫妻关系不和等情况下发生的猝死,更易被人们怀疑为外表不留痕迹的谋杀或伤害致死。与此相反,在有的杀人案件中,罪犯作案后为逃避罪责,又鱼目混珠,将谋杀伪称为暴卒身亡。因此,当发生这类事件时,法医检验成了澄清疑点,揭露犯罪,保护好人的重要手段。 猝死是怎样发生的呢?通常它是在内外因的互动作用下发生的。 一、猝死的内因 这是猝死发生的根本的、第一位的原因,是指死者生前体内的潜在性疾病或病变。 凡是猝死者必有内因,必是由于体内重要器官发生严重疾病或机能障碍才引起的。而这些疾病,常常潜伏地进行,由于机体代偿适应功能的作用,患者往往不呈现任何症状或者只有轻微症状。因此,猝死者生前好似健康人,能从事日常的工作、学习、劳动和社交等活动。 能够引起猝死发生的潜在性疾病是很多的,较常见的有: 1.心血管系统疾病 如冠心病、高血压病、心肌炎、心包炎、心包积血、心瓣膜病、动脉瘤破裂、肺动 脉栓塞等。 2.呼吸系统疾病 诸如喉头水肿、大叶性肺炎、支气管肺炎、间质性肺炎、空洞性肺结核、肺动脉栓 塞等。 3.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常见的有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脑肿瘤、癫痫等。 4.消化系统疾病 如急性消化道出血、急性出血性胰腺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穿孔和大出血、中毒型 急性细菌性痢疾等。 其他疾病,如肾上腺机能不全、宫外孕、羊水栓塞、胸腺淋巴体质等,也都可能成 为引起猝死的内因,导致死亡结果的出现。 在上述引起猝死的疾病中,以心血管系统疾病最为多见,其次为呼吸系统疾病。成 年人的猝死多由心血管系统疾病引起,小儿猝死多由呼吸系统疾病引起。 二、猝死的外因 猝死主要是由内因引起的,但在多数情况下,猝死的发生又有外因的作用和参与。 猝死的外因就是诱发或促使机体内潜在性疾病突然向恶性转化,导致猝死发生的外在因素。这些因素,对引起猝死来说,尽管仅起著条件作用,但有时却是猝死发生必不可少的条件。 和内因疾病一佯,能诱使猝死发生的外因也很多,常见的有: 1.精神因素 如狂喜、狂怒、极度紧张、恐怖、惊吓等精神过度兴奋或过度抑制,都可诱发有潜 在性疾患者猝死。 2.体力活动 诸如赛跑、游泳、爬山、重体力劳动等剧烈运动或者疲劳过度,容品诱使心血管系 统疾病患者发生猝死。 轻微外伤、暴饮暴食、过冷过热以及感染等,也都可以成为猝死发生的诱因。 这些外因,对于身体健康、正常的人来说,也许毫无危害或危害不大,而对于具有 某种潜在疾病的人来说,却可诱发或加速疾病的恶化,导致死亡的发生。但无论如何,不管外因对猝死的发生来说起了多大的作用,是多么必不可少,它也只能作为一种外在的;间接的、条件性的因素,不能作为猝死的直接原因。明确这一点,对于分清责任至关重要。 检验猝死尸体,查明死者生前的既往病史,临死前的征象,对于确定死亡原因有一定的帮助。查明猝死尸体的外表征象,也能为查明死因提供线索和帮助,但由于猝死尸体的外表征象不具有特异性,因而仅根据尸表检验是难以弄清真正死因的。猝死死因的确定,主要是靠尸体解剖,通过对各个器官组织进行病理解剖学检查,并在排除中毒死亡和其他暴力死亡可能的情况下来实现的。因此,检验猝死尸体,必须全面细致地检查各器官组织有无病变,有何病变及病变程度。同时,还应提取胃内容物、血液、尿或者肝、脑组织等进行毒物化验分析检查。就绝大多数猝死来说,死者器质性病变比较明显,通过尸检是能够查明引起猝死发生的疾病,查明死因的。但也有少数例外,有的尽管进行了详尽而系统的尸体检验,仍不能查出足以构成死亡原因的病理变化。本节开头提到的青壮年急死综合症,就属于这种情况。对于这类急死事件的检验,必须慎之又慎,切勿轻易作结论。
有可能是药物过敏吧,要先做皮试
意外事故(车祸,电击等),惊吓,劳累过度,中毒,低血糖……主要还是冠心病。
我们总是会在大街上,或者是在走路的时候,看到某些人就突然倒地,并且伴有严重的抽搐。?其实,导致抽搐的原因有很多。这不难让我们会联想到癫痫病,其实,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以前,在北京军海医院我们就看到过这样的事例,只是患者自身不太清楚而已。 ?我们曾经专门去咨询过,北京军海医院的专家。他们说:不能仅仅从一个人的抽搐现象就判断这个人患上了癫痫病。但是也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所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带患者去医院做一些系统的检查。因为,这次检查直接影响到他的病情,所以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院。 在北京军海医院的嘱托之下,我们就不再纠结,?这样的可能性有很多,但是也不排除癫痫病。所以,最好做一个全面的检查。如果发现患有癫痫病也不用担心。因为北京军海医院就可以给我们提供良好的治疗,并且这样的技术在国内也是比较先进的。 “360度综合祛痫体系”是一种360度全方位的系统化综合性治疗体系,融合了中医、西医、理疗、神经调控、以及心理疏导。北京军海医院集中了国内顶级的神经调控专家、物理治疗专家、药物调理专家、心理学专家、生酮饮食专家等权威专家团,形成的大规模、高标准、360度全方位的抗癫痫综合治疗体系,科学有效的治疗癫痫,并以其确切的治疗效果,成为众多癫痫患者的首选。 正规治疗,是患者走向康复的唯一途径。治疗癫痫要把握四个要点: 一、正确诊断分型:通过临床发作症状结合长程视讯脑电图、影像检查及脑涨落神经递质分析做出明确的病因诊断及发作型别诊断。 二、精准定位病灶:精确判断大脑异常放电位置。 三、全方位立体治疗:通过系统的多维度的治疗方式,如中医西医结合、神经调控术与药物治疗相结合,物理疗法与生酮饮食相结合。 四、心理疏导干预:通过心理调节,给患者积极的心理暗示,帮助患者重拾信心,并保持良好的情绪和心态。这对癫痫的康复非常必要。 ?虽然,导致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是癫痫病的可能性还是占很大一部分。由于现在医疗水平如此发达,所以我们也不用太担心。北京军海医院现在就有有效的综合的治疗方法。所以,我们只要来到北京军海医院检查一下就行,如果不是,我们也可以松一口气了。医院名称:北京军海医院
心脏病发作~~~哮喘发作~~~~心绞痛外加安眠药~~~~~等等~~~~~!
小鹅瘟 由小鹅瘟病毒引起。1—60日龄的小鹅均易发病,其中1-20日龄和30-40日龄是发病的高峰期。该病发生有周期性,死亡率30%-40%,有的高达70%左右。病鹅精神沉郁,吃草减少或衔草不吃,拉灰白色粪便,脱水消瘦,不能站立,滑冰样运动,一般5-8小时死亡。慢性病鹅可见蜡肠粪。 防治方法:搞好孵坊和鹅舍的消毒。刚孵出的雏鹅每只注射高免血清1毫升免疫,治病时皮下注射毫升;母鹅注射鸭胚弱毒苗100倍稀释液1毫升,或鹅胚弱毒苗100倍稀释液给母鹅注射,500倍稀释液给小鹅滴鼻免疫。 小鹅流行性感冒 主要危害30日龄左右的幼鹅,传染快,死亡率高。病鹅食欲减退,流鼻涕,下痢,缩头嗜睡,伏卧怕冷,不断摇头,羽毛乱,两脚瘫软无力。 防治方法:注意环境清洁卫生,防寒保暖。病鹅按每公斤体重用青霉素4万单位或氯霉素12—15毫克,肌注,每天2次,连用2天;磺胺嘧啶片每只每次毫克,1次内服;敌菌灵按鹅每公斤体重30毫克,1次内服,每天2次。 曲霉菌病 由烟曲霉和黄曲霉引起,多发于雏鹅。病鹅精神萎靡,缩头闭眼,减食口渴,气喘,流鼻液,消瘦,体温升高,后期下痢。 防治方法:不使用发霉垫料和饲料,鹅舍严格消毒,通风良好。多雨潮溼季节,每只雏鹅每天用制霉菌素2-3毫克,拌入料中饲喂,连用3天。治疗病鹅用量加倍
很正常的了,国内的仓鼠本来遗传就不好,养下来很多都不行的,食物 睡眠 环境都又可能造成仓鼠猝死,食物不能吃的太油,太油也可能造成死亡,而且仓鼠不像猫猫狗狗,能比较容易发现病灶,太小了,有时候生病你也看不出来。
温度过高
眼角膜受外力冲击受损.争破导致死亡脱落。角膜一损坏一般不会自己修复好,他不能够再生,也就是如果修复只能靠移植异体角膜。
猝死是指平时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这样的死亡往往得不到家属的理解,对猝死的鉴定主要是给家属一个明白,对死者负责。
男俯女仰
一直以来,都有一个传言:溺水而亡的人,男性会面朝下,而女性则是面朝上。这种说法实际上并不是空口无凭的,而是有人做过细致的分析的。而且从古到今,各种解释的版本非常多。
比如:在中国古代著名法医宋慈有,他也被认为是法医的鼻祖,他有一本著名的《洗冤集录》,在这本书中的《卷之三·二十一章·溺死》记载着许多关于溺亡的鉴别方式,其中就记载这这样的一段话:
若生前溺水尸首,男仆卧、女仰卧。
这句话讲的就是溺水而亡的人的姿势,男性是面朝下,女性是面朝上。
宋慈的这个论述大概是他在多年的法医生涯中总结下来的经验,还是具有参考意义的。
除了宋慈,现代医学也有相关的阐述,主要是集中在人体结构上。尤其是男性与女性的盆骨形状、大小是不同的,导致重心会随着骨盆的形状略有不同。人在直立的时候,骨盆口平面与水平面是呈现一定的角度,这也被称为骨盆倾斜度。
而女性的骨盆倾斜度比男性的骨盆倾斜角度会更大一些,这使得女性的重心相比男性更偏向后方。不过,如果尸体上挂上了重物,那么情况就会发生变化,但关键还是看重心在哪里。
传统的看法基本上都聚焦在人体的身体结构对重心的影响,尤其是探讨男性和女性身体结构不同,导致重心发生了些微的变化。那么这个看法到底对不对呢?
理论 vs 现实
其实传统的看法一点毛病没有,理论看起来很完美。但我们知道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曾经就有人对浮尸的情况进行统计,我找到了两篇相关的论文都有相关数据的呈现。首先,第一篇是《751具浮尸俯仰姿势观察分析》。
在这篇论文中,作者统计了751具浮尸,其中有男性,也女性,并统计了这些尸体有多少是面朝上,有多少是面朝下的。
通过数据,我们可以得出:
男性浮尸面朝下的有411,占比;面朝上的有104,占比。
女性浮尸面朝下的有182,占比;面朝上的有48,占比。
也就是说,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是面朝下的多,而且比例接近于80%,面朝下的比例是20%左右,并没有因为性别不同,而呈现出不同。也就是说,和性别压根没有关系。
除了这篇论文,还有一篇名为《236例水浮尸俯仰机理分析》。
这篇论文章,作者对236具浮尸进行的统计分析,也对男性和女性分别进行了统计。
我们可以把三年的数据进行合并来看,通过数据,我们可以知道,
男性浮尸面朝下的有119,占比;面朝上的有28,占比。
女性浮尸面朝下的有71,占比;面朝上的有18,占比。
从这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男性和女性的差别并不大,“面朝下”和“面朝上”都是接近于8:2,并没有呈现出性别区别。
因此,目前统计到的数据来看,浮尸的“俯仰姿势”和性别关系不大。两组数据能得到的共性是:“面朝下”的情况与“面朝上”的情况大概是八二开,也就是“面朝下”的情况更为普遍一些。那这背后有什么原理吗?
就有研究人员发现,传统的看法是有问题的。这个问题来自于“太理想化”,有点类似于直接把实验室里解剖的那种尸体扔水里的情况,也就是假设了“不挣扎”。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现实情况,就会发现人在溺水时,由于求生欲以及对死的恐惧,就会不断地剧烈挣扎。
人一旦挣扎,由于人体是有有机的整体,就会带动着整个身体都在动。由于连接整个人体各部位的是颈部、肩关节、髋关节、上下肢的肘关节、腕关节、膝关节、踝关节。当这些关键部位弯曲时,大多都是像腹部这一侧的,所以人体一旦剧烈的挣扎,肢体都是向着腹部侧弯曲的。因此,人体的重心实际上是要靠向腹部侧的,这就使得人都是俯卧的,也就是面朝下的。
除非是溺水死后,尸体悬浮在水中发生了尸体痉挛,此时的尸体就会呈现角弓反张状,重心就会靠背部这一侧,那尸体最终就会是仰卧,也就是面朝上,只不过尸体痉挛的概率相对较小,所以这种情况就出现的相对较少一些。
因此,这才会出现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浮尸大多都是面朝下的。传统的说法其实是少考虑了“人会挣扎”这个要素。
参考文献:
[1]祝家镇,法医病理学,第二版,北京:人民卫生 出版社,(259).
[2]林彬,许操,李旭,236例水浮尸俯仰机理分析[J],广东省公安科技,2012(2):22-23.
[3]李学军,郭向东等,232 例水中尸体检验分析[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2,17(5):298-307.
[4]李旭,龚茂华,林彬,751具浮尸俯仰姿势观察分析[J],中国法医学杂志, 2017(32):82-84
因为男性的盆骨与女性的盆骨位置不一样,形状也不同,女性盆骨的倾斜程度比男性要大,这就导致了女性的重心要靠后,所以女人面朝上,男人面朝下。
溺死比较复杂,鉴定时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水中尸体的个体识别 死者的容貌、着装、特征性标记等。DNA检验(二)水中尸体的损伤 注意区别生前损伤、濒死期损伤和死后存留水中所致损伤。濒死期损伤生活反应不明显,死后损伤无生活反应。(三)落水地点的勘察与判断(四)死亡时间推断(五)水中尸体的死因主要鉴定生前入水还是死后抛尸。 对水中的尸体要鉴定是否为溺水死亡,即解决是生前溺水死亡还是死后抛尸入水的问题。新鲜溺尸可根据体表改变,内部器官征象,以及左右心腔内血液成份的不同等做出判断。若溺尸已经腐败,则主要根据器官组织和骨髓、牙齿中检验出硅藻来确定。此外,还应注意排除其它死亡原因,如有无酗酒,服麻醉药,外伤,冠心病等猝死。必要时还应取材作毒物分析以排除中毒的可能性。对溺尸身上的损伤,必须鉴别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并正确评价损伤与溺死或其他致死原因之间的关系。水中尸体上的损伤鉴定,也是一个困难的问题。生前损伤常由于流水的冲洗而失去生前损伤的一些特征;尸体在流水中也可与河中的岩石、树桩等碰撞而形成损伤,尤其是头部,其损伤程度可能很重而使人怀疑是他杀;水中尸体如碰到螺旋浆也可形成严重损伤,甚至致肢体离断;水中动物也可毁坏尸体造成损伤。
浮游生物是指水中生活的一些单细胞的动物及植物。硅藻是水域中生存的浮游单细胞生物。能分泌抵抗力很强、不易破坏的二氧化硅支架,称“硅藻细胞”。壁的强弱,因含硅量的多寡而异。壁质坚硬,由上下两个半壳相套而成,好象培养皿一样。上、下两面称壳面,侧面上下壳相互套合的部分称壳环。壳面上有辐射对称(如圆心硅藻目)或左、右对称(如羽纹硅藻目)的各种花纹,这是分类的主要根据之一。硅藻的大小不一,从数微米至数毫米,但相当多的硅藻其大小在8~15μm范围内。其有各种外形,如圆形、椭圆形、线形、四方形、三角形、六边性及八面形等。目前已知硅藻约有15,000种,淡水和海水的硅藻约各占一半。淡水中以羽纹目为主,海水中以中心目为多。经过许多实验及实践证实,硅藻检验是诊断溺死的较好方法。但有些学者的实验发现溺死者体内不能检出硅藻。反之,也有长期生活在富含硅藻灰尘的非溺死者,内脏也可检出硅藻。因此,部分学者对硅藻的意义持怀疑态度。在欧洲溺死的诊断一般还是根据肺和其他组织有无浮游生物来决定。有些学者指出:在肺、心、肝、肾、骨髓及牙齿等同时发现有浮游生物——硅藻,才具有诊断生前溺死的价值。特别是高度腐败的尸体,各种外表征象已不存在,内脏也已腐烂,这时检查骨髓及牙齿中有无硅藻,是鉴别生前溺水或死后抛尸入水的最好方法。有些学者认为,如在水中休克致死者或溺水中并无硅藻存在,就不能在死者的内脏中检出硅藻,所以检不出硅藻并不能一概排除溺死。但在美国等一些国家有人认为,空气中也存在硅藻,如生前吸入体内,则死后也可能检出,因此,在应用硅藻检验结果来肯定或否定溺死时,必须慎重。70年代开始,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江省公安厅联合组成科研小组,开展了“内脏硅藻检查对判定溺死的研究”。结果表明:在防止污染的前提下,硅藻检验对判定溺死有重要意义,对法医学的溺死鉴定很有价值。在诊断溺死的许多方法中,由于硅检查技术简单,稳定,结果可靠,因此目前它是一种实际工作中常用的方法。准确的硅藻计数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易于鉴别溺死和非溺死,尤其是在作人工复苏后,死后肢离或腐败等情况下,其他方法不能诊断溺死时。国内现在一般认为,如果能防止操作中的污染,在肺脏边缘组织、肝、肾、骨髓等多个脏器中检出与现场水样相同种类的较多硅藻,一般可做出溺死的鉴定。器官组织经破坏有机质后,才能在显微镜下观察硅藻,破坏有机质的方法不少,但实际应用较多的仍是强酸破机法。在破机过程中必然破坏相当数量的硅藻,尤其是幼稚的硅藻细胞。硅藻检查需要专门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否则可能将不是硅藻的杂质,误当作硅藻认定,或者由于不熟悉硅藻的特点而将硅藻漏诊。同时,器官组织不同,硅藻的检出率也不一样,据报告,生前溺死者肺、肝脏的硅藻检出率约100%,心血只有50%,肾,心27%,脾,骨髓14~20%。虽然各家报告的检出率不同,但相当比例的生前溺死者,器官组织中检不出硅藻,因此,除肺以外,其它器官检不出硅藻并不能绝对排除溺死。总之,死者内脏硅藻检查对判断是否溺死的价值是肯定的,关键是防止污染、破机处理得当和观察细致。这项检查需要一定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否则容易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许多浮游生物的细胞中都含有叶绿素。这种色素在荧光显微镜下可产生淡红色荧光。含有这种色素的浮游生物作为红色荧光而被认出。实验显示,溺死者脏器中含有叶绿素的浮游生物,经激发后,可以观察到清晰的红色颗粒。 由于生物化学的进展及其在法医病理学上的应用,提高了溺死诊断的能力。实践表明,对死亡历时已久,特别是已高度腐败的尸体,由于死后的溺液扩散作用以及腐败气体引起的死后循环,左、右心脏血液的任何差异都已无实际意义。对于比较新鲜的尸体,例如死后12小时内,甚至24小时内的溺死者的尸体,左、右心腔血液中镁离子、钾离子、钠离子、血液导电度、比重、血红蛋白含量等指标究竟有无差异,仍然有不同的意见。根据各地水域中某些离子的含量不同,进行测定而进行溺死法医学鉴定的实验有不少报告,如内脏中测锶离子、氟离子的含量。有些学者指出,作为工业废物抛入水域的化学化合物在溺死过程中可以进入身体,它在死后起着另外一个诊断的指征,个别例子已得到证实。曾有一个七岁男孩在煤矿顶附近的塘中溺死,在该塘的水和尸体血中检出苯酚化合物,但这个化合物的浓度很低,不至于因中毒致命,因此可以肯定男孩在这个塘中溺死的事实。这提示在溺死的实验室检查中除了各种针对性的指标外,各种工农业污染物的检查,可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领域。
请尽快治疗,该现象在医学上称为"后颅骨预平症".是因大脑长时间缺氧,并长期没有脑力锻炼造成的.该病症初期就为您所说的现象.起先不明显,等时间长,病发,从后脑勺一直会延伸到整个大脑,最后整个头部都会变成扁平状.并丧失脑部思维能力,导致脑残.人头颅部分将会越来越扁!~!!!!!
一般在术后半年时间。关键是看颅骨缺损的部位和大小。如果在额顶部,而且缺损在3厘米以上,可以修补,如果缺损比较小,而且位于颞部,对外观没有明显影响,可以不修补。
一般是在手术后三个月到半年时间再进行颅骨修补术。手术对象一般是:颅骨缺损在3厘米以上,缺损部位在头部的额部、顶部等更为适宜。至于有的病人在脑外伤后产生的头痛、头晕等症状,有时是会有的。尤其是在突然的转动头部或做仰卧动作时发生。其原因可能与脑血液循环改变或头部与脑组织相连凹陷部位的牵扯有关。至于有的高血压病人头晕、头痛时,要与头部外伤后出现的类似症状进行鉴别,区别对待,不可混为一谈。 总之,颅骨修补手术在神经外科领域内不是难度很大的手术(因不需动及大脑),危险系数也不是很高,但具体到每一位病人来说,是否适宜进行该类手术,还是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颅骨凹陷的部位仅在3厘米,部位在颞部有颞肌的保护,又是老年人,运动量小,受再次创伤的可能性小,再则手术总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一定要再作颅骨修补手术。 现在有了颅骨冷冻保存技术,可以将患者的自体骨瓣完好地保留起来,时间可长达几年之久,待病人术后需要修补时,随时将自存骨瓣装回到患者凹陷的部位,以达到严丝合缝完好如初的状态,目前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已常规应用。以下转载一点关于颅骨修补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有需要了解这方面知识的朋友:颅骨缺损后由于大脑缺少了完整的颅骨保护,会产生一系列症状,如头痛、头晕、恶心、肢体肌力减退、畏寒、怕震动等。同时心理上会产生不安全感,影响病人的情绪。外观上的畸形也会让病人难以参加正常的工作和社会交往,临床上称为颅骨缺损综合征。因此,应当在适当的时机给予修补,这在神经外科界已达成共识。目前颅骨修补的材料和方法有很多,各有优势及不足,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也不尽相同,综述如下。1 修补材料 理想的颅骨修补材料应该是:组织相容性好,不被机体排斥或吸收,无毒、不致癌;化学性能稳定,不易被腐蚀,为电和热的不良导体;不干扰X线,对CT、 MRI、 EEG等检查无不良影响;坚韧耐用,抗冲击力强,不易老化;取材方便,易于塑形,消毒方便,价格低廉,能和骨窗融合或弥合等;对于儿童还需适应颅骨生长,数十年不变形,不感染。目前所用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高分子材料 有机玻璃(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 具有质地坚硬,可加热塑形。绝热绝缘,对X线、MRI检查无影响等优点,在国内外曾一度得到广泛应用。其缺点是力学性能比人体颅骨差,主要是脆性大,抗冲击性能差,受到第二次意外打击时,有机玻璃易破碎刺伤脑组织。植入后组织反应重,易老化。有报道术后皮下积液发生率高达〔1〕。以后有学者对有机玻璃进行了改进,在其中加入了增强纤维(短碳纤维),制成了短碳纤维增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即采用颗粒状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加入一定含量的短碳纤维,经过共混加热制成2mm厚,18cm×12cm统一规格的板材。经测试,其抗拉弹性模量(刚性)和抗冲击强度比有机玻璃提高了2倍,硬度高于颅骨,线膨胀系数常温时相当于有机玻璃在-400℃的数值。耐介质试验在常温下350h,几乎无明显增重、增容。板材压模复合材料中随机走向的纤维,可阻止裂纹的扩展。具有板材薄、重量轻、有良好的抗冲击能力,不释放毒性物质,亦不影响CT和MRI检查等优点。但塑形时需用电炉加热或用酒精灯烘烤〔2〕。 骨水泥 其主要成分为甲基烯酸甲酯与丙烯酸丁酯共聚体,有粉剂与溶剂两种成分,现配现用。调配后能在室温下迅速固化,可在固化前的面团期适时塑形。其优点是机械性能可靠,塑形简便,颅盖骨和颅底骨均可使用,美容效果满意。有学者在配制时加用庆大霉素,可增加其抗感染能力〔3〕。缺点是配制时有较大异味,凝固时会产热,需冲水冷却,补片成型后有一定脆性,术后在放引流的情况下积液的发生率仍较高()〔4〕。 硅橡胶 主要为二层甲基乙烯基硅橡胶夹针织涤纶网,经模压和高温高压硫化处理后成型。应用时按需要剪取相应部位,稍做修剪即可。优点是组织相容性好,消毒、裁剪、固定方便,不影响各种检查,隔热绝缘,外形满意,可承受一定冲击力,缺点是不易塑形,固定欠牢靠,术后也有较高的积液发生率。 金属材料 近十几年,各种金属材料制品不断涌现,如金、银、铝、钽、铬、钛等都有用于颅骨修补的报道。其中钛在临床应用较为广泛,其形状有钛板、钛网、钛条等。这些金属材料的共同特点是化学性能稳定,不引起排异或过敏反应,抗冲击力强,易剪裁塑形,灭菌消毒不变形等。缺点是导热导电,因导热系数高,故手术后头部对外界温差反应变得敏感,产生不适。而长期的温差变化也会对脑组织产生慢性损伤〔5〕。术后有一定的皮下积液发生()〔1〕,且目前多数材料为进口所得,价格昂贵。.3 异体骨质材料 异体异种材料 1682年国外就有用犬骨和象牙修补颅骨缺损的报道,但此后类似的报道便极少见到了。Roux用珊瑚骨做修补材料,称其可促使新骨生成,珊瑚骨作为支架逐渐被自体骨吸收取代,效果较好〔6〕。国内也有用*髂骨和水牛角修补颅骨缺损取得满意效果的报道。但这类材料来源困难,制备塑形麻烦,机体有一定的排异反应,故临床已很少采用。 同种异体材料 1893年国外有学者将人尸体骨应用于临床,近期疗效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许多病人的修补处有明显的坏死吸收现象,机体排异反应非常明显。国内有学者应用新鲜尸体颅骨结合骨形态发生蛋白(BMP)修复颅骨缺损。BMP是一种具有强诱导成骨能力的非胶原性疏水糖蛋白,可以诱导体内未分化的间充质细胞分化成软骨或成骨细胞,因而具有促进成骨和修复骨缺损的能力,随访1~2年并经X线和99Tc骨闪烁摄影证实新生骨生长旺盛,效果良好〔7〕。有学者用新鲜胎儿颅骨做修补材料〔8〕,把引产的6个月新鲜胎儿颅骨无菌取下用庆大霉素液浸泡后置于酒精内存入冰箱备用,可保存3个月。术后随访1~2年,X线检查未见骨质吸收,移植骨密度与正常颅骨基本一致。单分子骨矿分析检查显示植入骨与周围骨密度基本一致,证实移植骨全部成活,无排斥反应。但早期抗冲击能力差,须植入一段时间后才能再生增厚,而且胎骨不太易得。近年有学者研究用同种异体骨脱钙、脱脂等处理制成骨基质明胶(BMG)用于颅骨修补。所取的同种异体骨通过氯仿、甲醇等连续化学处理后,即成为不溶性骨基质明胶。在光学显微镜下呈均质状,骨细胞消失,而BMG中的诱导成骨物质却仍然具有活性。这与其中含有的骨生成蛋白有关〔9〕。骨生成蛋白是一种低分子量酸性糖蛋白,在体内与宿主间充质细胞受体相结合,诱导间充质细胞向成骨细胞方向分化。在植骨早期,随着BMG的吸收,骨生成蛋白被释放,刺激了BMG周围的骨膜组织形成了丰富的纤维性骨痂。在骨生成蛋白的持续作用下,纤维性骨痂中的间充质细胞向成纤维细胞、骨母细胞、成骨细胞和骨细胞方向转化。后者分泌骨基质,将自己掩埋其中形成了新生骨组织,最后骨缺损得以修复。有实验显示异体骨基质明胶排斥反应低于异体不脱钙者,且成骨时间短,成骨能力也强,在动物实验获得成功的基础上已用于临床〔10〕。 自体材料 自体骨是理想的颅骨修补材料,主要取自肋骨、肩胛骨、颅骨等处。修补后能达到骨性愈合,且机体无排异,不易积液和感染,愈合后抗冲击强度接近正常,患者无任何心理障碍。自体骨移植后是如何成活的,以及新生骨的来源问题目前尚有不同意见,较倾向于自体骨瓣中存活的骨细胞和周围增生的结缔组织(有些细胞可转化成成骨细胞)以及骨膜化骨都参与了新骨的形成〔11〕。 骨瓣植骨 骨瓣的保存可分为两类:(1)自体保存: 将骨瓣保存于腹壁、股部的皮下或帽状腱膜下,1~3个月后取出植回原处。姜氏〔12〕首先报道20例回植后达到骨性愈合。目前在全国各地许多医疗单位都有开展。(2)体外保存: 将游离骨瓣浸泡于蜂蜜、酒精、洗必泰甘油等液体中,以保持其无菌状态。也有将其冷冻、辐照等保存〔13~15〕,如辐照保存时,当剂量达到25Gy即能杀死所有细菌,且辅照骨瓣的病理学检查与新鲜骨无区别,仍可以保持骨瓣的生物活性〔16〕。保存2年以上的颅骨瓣作病理切片光镜检查,骨的正常结构基本保留。而离体骨瓣经酒精浸泡固定后骨细胞全部死亡,但由有机物和钙盐构成的骨正常结构并未破坏〔13〕。愈合机制:来自植床的新生血管沿哈佛管长入骨瓣,同时带入将来能分化成骨生成细胞的间质细胞。骨瓣能诱导周围结缔组织化生出成骨细胞,并作为支架,最终被新骨爬行替代。优点是可减少另选部位埋藏骨瓣给病人带来的痛苦,并达到骨性愈合,外形好。缺点是愈合需时较长,有时能形成死骨,感染机会增加,长期随访有骨瓣吸收的报道。 碎骨或骨屑植骨 在外减压手术完成(减张缝合)后,将游离骨瓣咬碎,或将钻颅时收集的骨屑均匀铺撒在骨缺损区的硬膜外,利用脑水肿和颅骨生长的时间差一次完成修补手术。组织学和放射学结果显示,术后2周内新鲜碎骨保持成活,并起着桥梁作用。2周后新生骨开始产生,它来源于碎骨中幸存的骨细胞,也可来源于宿主结缔组织细胞的转化。到第4周末植骨部位形态已完全固定。由于骨窗范围内的碎骨片间是有间隙的,有利于血管的再生。这种新骨形成理论在1914年就由Phemister命名为“爬行替代”。该方法有学者称为“一次性颅骨整形外减压术”〔17〕。其优点是操作简单,将二次手术一次完成,减轻了病人痛苦,缩短病程,节省经费,对预计抵抗力差,无条件再次手术,过敏体质患者以及儿童更为合适。缺点是在新骨形成之前存在颅内压高低的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在骨缺损区形成不美观的骨性愈合,使手术失败。 颅骨灭活再植 动物实验表明,颅骨骨瓣在100℃水中煮沸25~30min可使细胞全部灭活,而骨架结构尚未破坏,为骨的再生创造了条件。植入骨瓣经周围正常骨及骨膜的成骨作用,逐渐经爬行替代而复活。尽管新生骨痂的骨小梁排列不规则,尚欠牢固,经过骨痂的改造塑形,可以恢复正常颅骨的结构〔6〕。鲍氏〔18〕用此法治疗68例颅骨病变的患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中1例误将骨瓣高压灭活而在术后2个月局部塌陷并进行性发展,6个月二次修补时该植骨瓣几乎完全被吸收。同时强调煮沸时间过短达不到灭活的目的,过长则导致骨的基本结构严重破坏,且术后一定要加压包扎2 修补时机及方法 修补时机 儿童5岁以下头围增长较快,故5岁以下不主张做颅骨修补,5~10岁头围增长已较缓慢,可以修补,但应留有余地,颅骨替代材料一般应超过骨缘。10岁以后头围不再增大,因此最好将这类手术放在10岁以后。此外,应考虑到儿童膜化骨能力较强,部分患儿可因新骨形成而不需二次手术。一般认为修补时间为第一次手术后3个月比较合适,有感染者应延长至半年以上。现在有许多学者主张根据病人的全身情况,颅脑损伤的程度,颅内压变化以及是否采用骨瓣自体皮下埋藏等因素综合考虑,尽早修补,以减少或消除因长时间颅骨缺损所产生的一系列症状。如用碎骨或骨屑修补,则在第一次手术时即已完成。自体骨瓣埋藏的回植,时间应控制在2个月以内,如采用帽状腱膜下埋藏的牵拉复位法,则不应超过半个月〔19〕。 修补方法 颅骨替代品多制成多孔状或栅格状,其优势是便于引流皮下及硬膜外的积液,之后组织长入后有铆合固定作用加快组织愈合。骨瓣植入位置应在原位,即硬膜外、颞肌下,不可将颞肌置于骨瓣下方,以避免颞肌反复动作将力量传导至脑膜,进而影响脑皮层,产生不良后果。在暴露骨窗前应先行水囊剥离,小心仔细的做硬膜外注射,使硬膜与帽状腱膜或颞肌筋膜粘连部分变得水肿、疏松。切开皮肤后首先寻找到硬膜,沿硬脑膜外水肿、疏松的组织锐性分离,仅将硬膜或原扩大修补的筋膜留下,充分显露骨缺损区。将修复材料塑性后与缺损区吻合,然后牢固固定。固定方法可用10号丝线、细钢丝、EC胶、记忆合金颅骨钉、钛钉等。儿童修补时还可作补片边缘开槽用螺丝钉固定的方法,使其能自行滑移以适应头围的增大。修补术应特别强调:(1)分离皮瓣时不可用力牵拉皮瓣,否则会造成脑组织挫伤、脑内出血及术后癫痫发作等。(2)如在第一次手术时未行减张缝合,则应在第二次手术剥离时在原脑膜缺如部位留下菲薄一层肌筋膜作为脑膜使用,避免脑脊液漏。(3)任何颅骨替代品均要求塑形满意。要求术前医生应反复仔细观察患者头颅的对称性,做到心中有数,以防术后塑形不满意而影响美容。(4)使用颅骨代用材料时因其须与颅骨窗边缘有一定距离的重叠,如处理不好术后会有“阶梯”样外观,影响手术效果。(5)如用骨水泥修补,塑形过程中应不断用生理盐水冲洗降温,避免脑组织因骨水泥固化时产热而受到损伤。(6)如用自体骨瓣修复,则应充分暴露出骨窗边缘,形成骨-骨紧密接触,不可在骨缝中夹杂结缔组织或瘢痕组织,影响愈合。(7)骨瓣中央的脑膜应悬吊1~3针,防止形成硬膜外血肿。(8)手术结束时应放置引流管,术毕加压包扎,24~48h拔除引流管。3 发展前景预测应该说目前该项技术已比较成熟,临床应用也非常广泛,为一大批患者解除了后顾之忧。但细想起来仍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方面,如修补替代品的理化指标都不能达到和颅骨一致,也不能和颅骨愈合成一体;绝大多数需二次手术增加了病人痛苦和费用,一次性颅骨整形性外减压和自体颅骨瓣牵拉复位虽然可一次手术完成,但又受到手术适应证和复位时间的限制;二次手术剥离皮瓣时有可能造成继发颅内出血、脑脊液漏、癫痫、感染等并发症。但随着修补材料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相信会有更好的颅骨替代品出现,手术方式也会更加理想。除了满足目前替代材料所具有的各项优点外,还应能在任何需要修补的时候能及时修补,且最好不做二次手术。当然,修补材料以自体活骨最为理想,它能与颅骨完全愈合。术后颞肌、枕肌等有良好的附着,完全恢复头皮各层和颅骨的解剖层次。总之,一次手术、自体材料、良好愈合、并发症少将是今后这类手术追求的目标。---END---
一般颅骨缺损术后如屋颅内感染,3-6月可行修补术。但你有颅内感染病史,至少需一年后才能修补。是否做颅骨修补,缺损在3cm上要做,患者有心理障碍要做,影响美观要做
你的法医学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一)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二)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三)完成初稿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四)定稿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一般毕业论文题目的选择最好不要太泛,越具体越好,而且老师希望学生能结合自己学过的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不知道你是否确定了选题,确定选题了接下来你需要根据选题去查阅前辈们的相关论文,看看人家是怎么规划论文整体框架的;其次就是需要自己动手收集资料了,进而整理和分析资料得出自己的论文框架;最后就是按照框架去组织论文了。你如果需要什么参考资料和范文我可以提供给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毕业论文选题的方法: 一、尽快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 在毕业论文工作布置后,每个人都应遵循选题的基本原则,在 较短的时间内把选题的方向确定下来。从毕业论文题目的性质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提出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另一类是专业学科本身发展中存在的基本范 畴和基本理论问题。大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志趣和爱好,尽快从上述两大类中确定一个方向。二、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毕业论文的具体题目在选题的方向确定以后,还要经过一定的 调查和研究,来进一步确定选题的范围,以至最后选定具体题目。下面介绍两种常见的选题方法。 浏览捕捉法 :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对占有的文献资料快速地、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 论文题目地方法。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 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自己的研究课 题。这就需要对收集到的材料作一全面的阅读研究,主要的、次要的、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的都 应了解,不能看了一些资料,有了一点看法,就到此为止,急于动笔。也不能“先入为主”,以自己头 脑中原有的观点或看了第一篇资料后得到的看法去决定取舍。而应冷静地、客观地对所有资料作 认真的分析思考。在浩如烟海,内容丰富的资料中吸取营养,反复思考琢磨许多时候之后,必然会有 所发现,这是搞科学研究的人时常会碰到的情形。 浏览捕捉法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广 泛地浏览资料。在浏览中要注意勤作笔录,随时记下资料的纲目,记下资料中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 观点、论据、论证方法等,记下脑海中涌现的点滴体会。当然,手抄笔录并不等于有言必录,有文必 录,而是要做细心的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摘录,当详则详,当略则略,一些相同的或类似的观点和 材料则不必重复摘录,只需记下资料来源及页码就行,以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第二步,是将阅读 所得到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分类、排列、组合,从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材料可按纲目分类,如 分成: 系统介绍有关问题研究发展概况的资料; 对某一个问题研究情况的资料; 对同一问题几种 不同观点的资料; 对某一问题研究最新的资料和成果等等。 第三步,将自己在研究中的体会与资料分别加以比较,找出哪些体会在资料中没有或部分没有;哪些体会虽然资料已有,但自己对此有不 同看法;哪些体会和资料是基本一致的;哪些体会是在资料基础上的深化和发挥等等。经过几番深 思熟虑的思考过程,就容易萌生自己的想法。把这种想法及时捕捉住,再作进一步的思考,选题的目 标也就会渐渐明确起来。
法医学是法学与医学的交叉学科,可以从法医鉴定入手,论述法医鉴定与法律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纳、责任的确认的关系
学习法医学的学后感以及对课程的建议1. 在我看来学习应是广义的,而早在正式上法医学这门课程之前,我就已经初步接触(当然不能算是系统地)过这门课的知识。恰巧的是,我的毕业论文有大量关于巴塔耶之神圣世界的论述,其中关于“尸体”的另类观察视角是其理论的主要基点。所以我并不想只是写学习这门课程的感受,而是从知识的积累和相关思考的深入来写。当然,这也主要是因为随着大四毕业急促“丧钟”的响起,自己也没有非常“系统”地按时听讲这门课程和阅读自己买下的相关教材资料。老师在这个系列的题目下,有这样一句话,即写写“从法医学课程学到的知识”,确实如此,法医知识对于我们法学学生而言,只是一种职业必需了解的知识,是为了更好的达致职业要求。但对我而言,或者对大多数法学同门而言,从这门法医学课程学习了解到了哪些知识呢?在我看来,这恐怕主要是人体中出现的和法律事实有关的现象吧,也就主要是关于死亡与受伤,或者各种死亡和受伤的种类和程度。 2. 法医学,在我看来如同将法医描述为“不救人的医生”那样,是让人有点难以对其进行分类的学问。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社会公众对于关于尸体所进行的事情并不是非常理解,以至很难配合,直至当下中国,仍然存在不可思议的令人恶心的从死刑犯身上“抢夺”人体器官的事情。其实,上述对法医进行分类的困难决不是简单的偶然,而是作为科学研究手段的作为“法医学”这门科学的研究对象的“尸体”本身在人类心理层面有其神圣特殊的一面。按照巴塔耶的理论,尸体散发着令人恐惧的不可抗拒的魔力(当然按照其说法,那些只将身体视为大大小小各种分子、原子构成的科学逻辑,是不会承认这一点的)[1]。于是,正如现代医学,也就是现代西方医学通过科学的定量(这是西医最引以为荣的特点,也是其嘲笑中医自以为是的“资本”)分析的进路,尤其是近代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以来大大发展了的外科理论和实践,法医学也开始立足于其隶属刑侦的追求事实真相的立场,而确定了其对尸体进行了科学中立的客观描述的任务和性质。甚至,在追求事实真相的相关领域,还存在“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争。正是这种以只把“尸体”当作客观对象来研究认识的理论与实践为表征的人类认知世界的知性=理性,让法医学成了只研究作为物的“尸体”,让法医背上了“不救人的医生”的称谓。提到较早前就关注法医学,其实只是说在大二那次模拟法庭活动中,自己当时负责“法庭调查”阶段的台词设计,不得不上图书馆查找关于“巴比妥” 类催眠药的资料;还有就是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实习时间,由于抢劫类案件是由刑二庭审理,因此也有不少机会看到法医制作的被害人尸体的解剖照片(现在想来突然发现,被害人被大卸八块的照片远没有那些被枪决的被告人行刑照片让大家嫌恶,这恐怕和其已经做出让人嫌恶的恶的缘故)。康德认为人自始至终都应被当作目的而不是手段,而被法医当作物、当作作业之客体而解剖的“尸体”从生理学角度来看已经属于“非人”,从而便可以作为服从于调查事实真相的目的手段了。而其实,“尸体”是怎样的一种物呢?是对于活生生的人来说是怎样的一种恐惧呢?这是我在阅读巴塔耶之前根本没有想过的问题,但是我却深深记得在刑二庭实习期间,对于死刑犯执行结案表中的执刑前后对比照片,那些书记员总是感到一种恐惧和厌恶,连死刑犯的案件材料也是远见远“闪”。 其实我个人虽然比较不爱看各种类型的恐怖片,但对于更加真实、甚至是血淋淋的法医解剖照片却没有太多的恐惧感,尽管如此,我现在却可以在回忆那些曾经活在这个世界的同类的血淋淋的尸体中,感受到一股嫌恶来。法医中对待尸体的中立态度,当然有其技术专门化的要求,但不应当忽视的是这是与刑事案件审理中证明标准提高同时发生的,甚至无法确定何者才是发展的原动因。正如当我阅读相关的法律推理的作品时感到的那样,刑侦的过程无不包含逻辑推理(恐怕应该排除“无罪推理”这个包含价值判断的原则),而作为刑侦的服务手段之一的法学鉴定作业也必须纳入到这个逻辑场中。然而,在我的疑惑是,法医那种将“尸体”精细解剖的作业和变态杀人狂将活人或者被简单杀害的“尸体”大卸八块的行为究竟有什么不同?正因为大众也有这种疑惑(不一定是自觉的意识到),所以才会偶尔对法医这种职业抱以另类的看法,认为法医工作对于心理素质要求的严苛或者反过来认为其工作性质的专门化。也正是这种疑惑让公众将法医看作是“不救人的医生”。接着上面提到的被枪决了的被告人行刑照片,我觉得生活在现今俗世界中的人,已经按照人类理性生存的逻辑规定了许多“法”和价值观念的标准来了,那就是理性标准的“价值判断”界定了“可欲”和“嫌恶”的标准,让人不知不觉中只能按其标准做出判断,甚至思考。但是无论如何,有一个人类知性=理性无法捕捉的领域,那里产生着对外界环境的两义性认识,让人们无法把握。所以对于“尸体”,人们在人类历史中做出了各种界定和判断,即使到了科学=理性昌明发达的当今。或者应该说,行刑前后的对比照片有这么一种效果,使死者不像被大卸八块的“尸体”那样纯粹属于静态,而是显现了一种正在“死去”的动态效果,让观者有种“摹拟着”经历类似死亡过程的经验。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网络上的交通事故视频如同黄色视频一样热播的原因(当然,有一点值得思考,当下中国黄色视频才是被禁播的,而交通事故视频却没有。恐怕这和各种死刑未被废除有着同样的原因),因为人们在观看的同时“摹拟着”经验了这种死亡的过程,虽然这种摹拟远不能使观者直接感受到这种死亡的神圣。按巴塔耶的说法,上述的动态的“死去”在献牲中最能体现,而且“尸体”都会散发出既让人嫌恶又让人感到魅惑的力量。当然,在被视为科学的法医学中,任何象征性的说法都不算是“合科学”的,因此关于“尸体”的隐藏意义并不会被承认,而且知性=理性将其作为认知对象对其做出认知的领域也并不在此,而是传统的被制度化了的宗教和各种文学艺术领域。所以,法医学的性质仍然不被提到应当提到的范畴进行讨论,人们对于其学科性质的认识恐怕也仅局限在科学的范畴之内了。3. 说到对课程的建议,我觉得首先应该将其提前到大二或者大三学习。因为,众所周知到了大四,不仅各种压力(不光就业压力)使我们在学习的时间精力上有所分心,更使我们感到一种功利的复杂感情,一方面作为法学专业学生,认为能够系统学习法医学知识是一种职业专门化的体现,而且这也能够给我们带来某种深入学习专业知识的自豪感;但另一方面,迫使自己在毕业择业时转行的残酷现实又暗暗嘲笑这种想法,就像绝大多数农科专业的学生也无法在商品经济大潮的社会现实面前对自己的专业知识感到自豪那样。于是,我们大多数人就在这种复杂的感情中在每次上课前都要犹豫半天:今天要不要去听课呢?与此同时,老师“点名”的做法使得情况越来越糟,因为这样让我们更认不清自己面临怎样的问题和抉择;其次的建议,其实老师平时的教学已经有所体现,但仍然让人感到有遗憾,那就是更多地传授专门性的知识,但方法方式却必须得生动有趣。这恐怕跟上述在学生中产生的复杂的感情投射到老师的教学当中的结果,也就是说老师也感觉到了这种类似的复杂感情,从而避重就轻,以免内心的痛苦挣扎的产生。
医学法学是与医学有关的一门法学课程,主要是为了解决现在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问题而新产生的一门法学的分支学科。法医学早在古代宋朝就出现了萌芽,代表人物是宋慈。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化学和其它自然科学知识来解决与医学有关的法律问题,为侦察和审判提供证据。最早的法医学其实就是法医病理学,主要的工作就是通过对尸体的检验得出死者的死因、死亡性质、死亡时间等。随着法律的和医学的发展,出现了法医物证学,主要是对一些生物性检材进行检验,比如现在的DNA检验和亲子鉴定都是属于法医物证学的范畴。还出现了法医临床学,主要是对一些因交通事故或打架斗殴等受伤的人进行检验,从而评判是重伤、轻伤或者几级伤残等等。此外还有法医人类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昆虫学等等分支学科。医学院校法医专业的本科生除了要学习一般医学生要学习的课程外,我上面提到的所有科目都要学习。如果是法医专业的研究生,就只用选择以上分支学科中的一门,进行专门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