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精神科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精神病学学术期刊,原名为《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1996起年更名为《中华精神科杂志》。本刊以从事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和科研的高、中级医药卫生人员为读者对象,刊登对精神病学具有导向性、指导性的评论和文章,报道精神病学领域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反映我国精神病学临床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精神病学研究的学术交流。本刊为我国精神科领域内最具权威性的核心期刊,被多个权威数据库和检索系统收录。曾获中国科协第二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二等奖、中华医学会优秀期刊银奖等。影响因子连续多年排在中国科技期刊的前百名中。国内统一刊号:11-3661/R邮发代号:2-69《河北精神卫生》《上海精神医学》,相信对你有用。不懂的可以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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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未在2011第六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内,目前不属于中文核心期刊。
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杂志--Journal of Neuroscience and Mental Health(CSTPCD-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是齐齐哈尔医学院主办、省级期刊,综合影响因子为。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主要报道相关学科基础与临床的科研成果、临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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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病,又叫癫痫、羊癫痫。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存在一种错误的概念,就是把神经病和精神病混为一谈。每当听到人家说“神经病”,马上就会想到“疯子”、
一会清醒一会疯癫,清醒的时候特别清醒,疯癫的时候意识不清。
关于精神病的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也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平时一般所说的疯子是指狭义的精神病,它仅指精神活动异常达到一定程度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最典型的就是精神分裂症。而广义的精神病范围更为宽泛,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神经症和重症精神病(狭义的精神病)。神经官能症又称神经症或精神神经症。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虚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等,患者深感痛苦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病程大多持续迁延或呈发作性。重症精神病又称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重度焦虑,重度自闭症等。 重症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精神障碍使其基本丧失了自理能力和正常的社会活动能力。
精神病是一些心理活动发生障碍的各种疾病的总体。根据这些疾病的性质,可分为3大类:躯体器质性精神病,外生性或心因性精神病,内生机能性精神病。精神病学是临床医学一个分支学科,专门研究精神病的诊治及其病理机制。机能性和心因性精神病,是精神科医生主要诊治的疾病,几乎全部病都没有神经系统疾病的体征。当代医学检查技术, 对精神疾病诊断都缺乏实际意义,仅仅用于对脑器质性疾病早期伴随的精神障碍进行鉴别诊断。所以精神科医生对精神病的诊断主要靠精神检查,包括病人个人生活史和家族病史的采集,这与神经科很不相同。在一般人看来,意识不清,好坏不知,打人毁物等是严重的精神病的标志,但对精神科医生来说,这些却是歇斯底里(癔病)的常见症状,是不良个性基础上由精神刺激所诱发的轻病。相反,某人神志清晰,智能正常,可以正常生活工作,仅出现某种特别荒谬的行为或想法,仅令人感到有些古怪,一般人并不将之视为精神病人;但在精神科医生看来,这是急需住院治疗的严重精神病人。由此可见,尽管当代科学还缺乏对精神病进行诊断的仪器,但精神病学仍不失为一门科学,一门临床医学分支的学科。精神病医生对精神病人的诊治,是一般人靠生活经验与常识所无法解决的。精神病学认为心因性精神病(如反应性精神病)、神经症、焦虑症、神经衰弱、强迫症、癔症等)和变态人格都是在人格发展不成熟、不完善背景上,不良环境或人际关系发生作用的结果。这些疾病的治疗首先要改变环境或人际关系,进行心理治疗,以适当的药物作为辅助治疗;对于内生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病,则是脑代谢异常的后果,某些病人发病前的不良精神刺激仅是这些疾病的诱因,并不是真正的病因。因此,对这类病人必须以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为主,心理治疗和工娱治疗只能在疾病恢复期发挥辅助治疗作用。
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主办单位:齐齐哈尔医学院出版周期:双月仅仅是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即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也算是 核心期刊的
是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精神医学杂志主办单位: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出版周期:双月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2016-2017年度)
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杂志--Journal of Neuroscience and Mental Health(CSTPCD-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是齐齐哈尔医学院主办、省级期刊,综合影响因子为。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主要报道相关学科基础与临床的科研成果、临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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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自1955年创刊至今已经40年了。40年来,她既是我国神经精神科学事业发展的客观记录和里程碑;又是在我国神经精神科学领域中,传播科学信息,记录科研成果,开发智力资源,促进人才成长的高级专业学术刊物,对推动我国神经精神科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回顾40年来的历程,总结经验,将更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发挥更大的作用。 时间:(1955~1966)解放前,神经精神科学事业未受到当时政府的重视,专业机构很少。因此,从事本专业者寥若晨星,神经精神科学成了我国医学科学中薄弱的一环。建国后,党和政府特别关心和重视广大人民的疾苦和健康,神经精神科学事业逐步发展起来,并于1951年8月成立了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此期间有少量的神经精神科论文刊登在《中华医学杂志》和《中华内科杂志》上。随着神经精神科学的发展,专业队伍的壮大,神经精神科工作者怀着满腔的热情,急于改变我国的落后面貌,他们渴望获得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为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于1954年7月召开的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常务委员扩大会议上,决定创刊我国神经精神科专科刊物——《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随后组成了以许英魁为总编辑,冯应琨、伍正谊、王慰曾、张沅昌为副总编辑的《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一届编辑委员会,穆怀珠任专职编辑。经过全体编委和专职人员的积极筹备,《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创刊号于1955年3月13日问世,为季刊,每期80页,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由当时卫生部副部长、中华医学会会长傅连暲题写了刊名。办刊方针是以神经精神科医师为主要读者对象,贯彻卫生工作方针,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普及对危害人民健康严重的疾病知识,如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肿瘤、癫痫、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防治方法、研究心得,要求医学研究密切结合实际,以更好地为生产建设服务。《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创刊初期编辑室设在中华医学会内北京东单三条胡同,1957年迁至北京东四西大街新建的中华医学会办公大楼,创刊初期,编委会议都是在协和医院神经科许英魁和冯应琨教授的办公室内召开,参加者经常有许英魁、冯应琨、魏毓麟、赵葆洵、王芷沅、穆怀珠等。到60年代,则转到中华医学会会议室召开,参加人员有许英魁、冯应琨、黄克维、赵葆洵、王芷沅、谭铭勋、伍正谊、沈渔邨、许迪、陈学诗、王忠诚、张继志等。在50、60年代,在京编委会经常是在星期天或晚上召开。当时编委赵葆洵、谭铭勋、王芷沅、陈学诗、张继志还经常来学会帮助加工稿件、撰写编者按语等。外地编委张沅昌、夏镇夷、陶国泰、于清汉等也很关心杂志工作,帮助组织稿件。1958年6月在南京召开全国精神病防治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对精神病人实行三级管理制度,由卫生、公安、民政三个部门组成精神病防治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提倡对精神病人实行开放管理,即不要把精神病人关闭或关锁在病房内。这次会议对我国精神病学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各地通过各部门的协作成效显著,其中以上海、北京、南京、天津、杭州、苏州做得比较好。如上海成立了精神病防治领导小组,办起了多所精神病工疗站,使精神病的复发率下降了3/4以上。外出伤人毁物者也大大减少。这次会议的纪要及会后各地开展工作的经验介绍,该刊从1958年第4期起陆续报道,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从1959年起改为双月刊,第1期84页,以后每期68页。从1959年起开始刊登英文目录,从1959年第三期起刊登主要论著英文摘要。1960年6月4日根据上级通知,该刊与医学会办的所有期刊一起停刊,检查浮夸、泄密和“修正主义”问题,同时也有纸张困难等原因。至1963年国家经济情况好转后,经改选组成以许英魁为总编辑,冯应琨、伍正谊、王慰曾、张沅昌、陈学诗为副总编辑的《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二届编辑委员会,增加11名年富力强的新编委。专职编辑仍由穆怀珠担任,1965年增加了陈秀华。经积极筹划于1963年5月25日复刊,为季刊,每期84页。并改由中华医学会出版。1963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在广州召开了第一届全国神经精神科学术会议,会议交流了许多有价值的临床经验和科研资料,包括应用神经病理、生化、生理等实验研究方法,对神经病理学、神经外科学和精神病学的发病机理和治疗原理等方面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学术探讨,反映了建国以来我国神经病学、神经外科学和精神病学的成就和进展。本刊从1964年第1期起改为104页,较详细地报道了这次大会的内容。重点介绍了有关脑血吸虫病的病理,脑血管疾病的临床、病理及外科治疗,颞叶癫痫的临床、脑电生理,颅内肿瘤快速显微诊断和手术治疗,神经系统疾病的脑脊液转氨酶测定,不典型内因性精神病的生化代谢紊乱,精神分裂症的遗传生物因素调查、生化代谢及心理学的研究,以及神经衰弱的综合治疗等方面的论著。正当我国神经精神科学及其专业刊物蓬勃发展之际,出现1966年爆发了“文化大革命”,本刊与几乎所有的期刊一样于同年9月又一次被迫停刊。直停至1978年。从1955年创刊至1966年9月停刊,共刊出10卷、39期,刊登文章1366篇,平均每期35篇文章。从1955年至1960年每卷末期附有总目录,从1963年复刊改为文题索引。每期印数从4030册上升到7658册。本阶段特点: 刊出内容以实用为主,较多地报道常见病的临床分析和临床诊治经验总结:建国初期,我国科研机构尚少,科研设备有限,所以回顾性临床分析文稿较多,也很需要。过去我国的有关教科书和参考书,各种疾病的流行情况、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多引用外国的数据,与我国实际情况常不尽符合。因此,陆续发表大量的临床分析文稿,颇受广大读者欢迎,也为我国撰写有关教科书、参考书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同时,还经常刊出“临床病理讨论”,对锻炼临床思维、准确诊断疾病、妥善地治疗护理大有帮助,因此,成为读者喜读乐看的栏目之一。 在初期,译文和译文摘要(文摘)所占比例较大:在50年代,每期译文1~4篇,译文摘要1~14篇;译文和文摘多来自苏联,部分文摘来自英美。从1958年开始设“综述”栏,对国外的有关进展予以综合报道。由于我国神经精神科学基础很薄弱,50年代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较多地引进外国的经验和成就来充实自己,还是很有必要的。 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文章较少。本阶段共刊出论著605篇,其中基础研究15篇(占),临床研究95篇(),该两类文章绝大多数在60年代前期刊出的。50年代的基础研究以大体解剖学、病理学研究较多,而生化、生理学研究在60年代开始增多。 神经外科论著较少:在50年代刊出很少,60年代开始逐渐增多,但所占比例仍较少,在此阶段刊出的605篇论文中有关神经外科者仅44篇(占),其原因是我国神经外科起步较晚。本刊编委会对神经外科的发展一直很重视,经常优先刊出神经外科研究成果的文章。 充分报道有关学术会议的资料:本刊编辑委员会十分重视学术会议的报道,认为学术会议是展示各地有关经验总结和科研成就的大课堂,是沟通信息、开阔眼界、启迪思想、切磋学术,促进科学发展、促进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因此,本刊编委、编辑积极参与并组织稿件加以报道,使未参加学术会议的广大读者也从中受益。 受政治运动影响较大,受当时政治影响,特别是1966年,本刊登了不少政治性文章,有时每期占一半版面。两次停刊(1960年和1966年)均受到当时政治运动的影响,1966年停刊长达12年之久,对神经精神科学事业的发展影响很大。此期间各地神经精神科工作者科学研究工作很少,零星的成果只能刊登在文革后期复刊的《中华医学杂志》和《中华内科杂志》上,专职编辑陈秀华先后参加上述两杂志的编辑工作。 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后,1978年春召开了全国科学大会,大会发出向科学技术现代化进军的伟大号召,并在改革开放、加强国际学术交流的影响下,激励我国广大神经精神科学工作者奋起追赶国际神经精神科学发展水平,学术思想空前活跃,形成兴旺发达的繁荣局面。为迎接这一局面,1978年初卫生部同意上报经国家科委批准复刊《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从《中华内科杂志》编辑部调出陈秀华负责筹备复刊事宜。在京原编委冯应琨、黄克维、陈学诗、赵葆洵、谭铭勋、王芷沅、沈渔邨、王忠诚、张继志等多次召开筹备会,讨论编委会人选和复刊计划。复刊后的编委人选原则上是上届编委中身体状况较好者建议继续聘用,有的省缺少编委请当地医学会推荐人选,最后由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组成以冯应琨为总编辑,伍正谊、王忠诚、张沅昌、黄克维、夏镇夷、陶国泰、陈学诗为副总编辑的《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三届编辑委员会。适逢当年7月4~10日在南京召开第二届全国神经精神科大会,会议期间召开了《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三届编辑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冯应琨、陈秀华在会上分别介绍了杂志筹备情况和提请审议的编委会工作条例草案、审稿原则草案和组稿计划。会上讨论热烈,各地编委表示将努力为杂志组审有关稿件。随后,在同年9月5日杂志正式复刊,仍为季刊,每期64页,并开始在论文参考文献前刊登论文英文摘要。从1983年起改为双月刊,每期64页。1988年起论文英文摘要改在每期后部集中刊登并取消论文英文目次。1993年起则将论文英文摘要放在中文摘要之下,并恢复论文英文目次。本刊从1980年起被纳入美国的《医学索引》,亦被纳入我国《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中国医学文摘》。编辑室专职人员由1名编辑增加到3名编辑,1名编辑干事。复刊后,本刊除针对当前防病治病的需要,组织相应稿件外,特别注意报道有关学术会议的内容以满足广大读者的渴求。1984年4月10日国家科委批准创办《中华神经外科杂志》。1985年《中华神经外科杂志》正式创刊后,该刊不再刊登神经外科稿件。在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领导下,进行了第四届编委会改选筹备工作,经过反复酝酿,1986年5月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组成以陈学诗为总编辑,夏镇夷、周孝达、陶国泰、史玉泉、谭铭勋、沈渔邨为副总编辑的《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四届编辑委员会,调整了1/3编委,遴选50岁左右、专业水平较高的专家取代身体不好的65岁以上的老编委,并保留部分身体尚好的老编委作咨询编委。1986年6月3日至7日在重庆召开第三届全国神经精神科学术会议期间,召开了《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四届编辑委员会全体会议,会上由陈学诗总编辑介绍编委会改选经过,陈秀华汇报了本刊1978~1986年工作报告以及编委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审稿办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通过。并围绕如何办好杂志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求把神经科和精神科分开办刊物的呼声较高。为了使读者了解本专业的最新信息,从1986年开辟了“精防动向”栏目,介绍国际学术会议情况,国外神经精神科发展状况。为了加强思想导向,开辟了“人物述林”栏目,介绍老一辈神经精神科专业工作者艰苦创业、刻苦钻研、治学育人的业绩。1991年初进行第五届编委会改选筹备工作,经过反复酝酿于1991年4月组成了以陈学诗为总编辑,沈渔邨、郭玉璞、姜佐宁、江德华、张明园、陆雪芬为副总编辑的《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五届编辑委员会。1991年5月在吉林市召开《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第五届编辑委员会全体会议,陈学诗总编辑报告编委会改选经过和1986~1990年杂志工作总结。会议重点讨论了如何解决杂志压稿时间长和脱期问题;部分编委再次提出本刊应分办神经科和精神科两本杂志的建议。由于本学科专业的杂志在各地相继创办,如《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中华神经外科杂志》、《中风与神经疾病杂志》等20余种,同时这期间,纸张、印刷、邮局发行费用不断涨价,本刊每期的定价从1986年开始突破了多年的每册元,逐渐上涨,以致发行量逐年下降。从1980~1993年每年平均每期印数为22294、20066、19297、19617、20445、18193、17876、17330、13569、13593、13485、13270册。到1988年,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在物价上涨的压力下,经济状况陷于低谷,于1988年7月1日起停付作者稿费1年,9月1日起收取稿件处理费(1991年1月1日起对中华医学会会员停收稿件处理费)及发表费。自1991年开始封面加印中华医学会会徽。根据出版署的规定,从1993年第2期起停用傅连暲会长题写的繁体字刊名,改为简体字刊名。从1978年复刊到1994年底共刊出17卷,90期,刊登文章3106篇,平均每期篇。本阶段特点: 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增多:自本刊1978年到1994年底,发表的论著共1379篇,其中基础研究82篇(),临床研究541篇()。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所占的百分比为50~60年代(基础研究、临床研究)的1倍多。这是可喜的改变,是这些年来各单位加强科研工作、推行研究生制度的结果。基础研究论文对我国医学科学有促进作用。多数临床研究有利于基层专业人才的成长,促进神经科和精神科防治工作的开展。 神经外科论文迅速增多:这阶段神经外科发展迅速,从1978年复刊至1984年底,共刊出论著472篇,其中神经外科162篇,占,与50年代神经外科仅占(5/292)、60年代占(39/313)相比,有了长足的进步,表明我国神经外科的蓬勃发展,已能用手术方法根治或明显改善多种颅脑、神经疾病,同时也表明已有可能创刊神经外科专业杂志。 重点号和专辑增多:重点号和专辑的专题是编委会根据来稿和有计划地组稿,尤其是结合专题座谈会和有关学术会议组编的。本阶段刊登45个重点号和13个专辑,两者共58个,平均每年3~4个。这是由于自1978~1993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已成立14个专业学组,专业学组均举办各种专业学术会议,加上本刊组织的专题座谈会,总计有29个(不包括本刊编辑部未参加的会议),其中神经科19个,精神科10个。本刊除了报道这些学术会议水平较高的论文外,多数专业学术会议和专题座谈会都写了富有指导意义的会议纪要及相关的诊断标准、治疗方案、疗效判定标准等。这些纪要和方案标准(详见附表)较充分地反映了会议各种内容和各种见解,并发挥了学术导向作用,颇受读者欢迎。 增辟栏目,活跃版面:本刊原有栏目有述评、论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讲座、综述、临床病理(例)讨论、学术动态、书讯,本阶段增辟了学术讨论、技术改革、国际学术交流、精防动向、读者*作者*编者、人物述林等,以充实内容,活跃版面。 加强编辑规范化:从1986年起,加强编辑规范化工作,严格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同时加强对图表、统计学符号、参考文献、名词术语及版面设计等的规范化,贯彻各种有关编辑出版的国家标准。 该刊创刊40年来,贯彻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实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努力不懈地工作,因而不论在提高防病治病水平,保障人民健康方面,还是在促进学科发展和专业人才培育方面,都做了重要贡献,兹简要分述于下。 普及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经验:建国初期,我国神经精神专业队伍很小,随着各地专业医疗防治机构的建立和发展,专业人员迅速增多,但多系从内科队伍分流出来,专业知识不足,且有关专业参考书缺乏,为适应这一需要,本刊创刊后,特别注意针对这些需要进行组稿,除了通过论著介绍我国各地行之有效的临床经验外,用较多的篇幅以译文、文摘形式,继之采用文献综述形式及时介绍国外的新理论、新技术、新经验,起到没有围墙的全国专业性继续教育大学的作用。 促进各种常见的神经精神疾病的诊疗规范化工作:为了统一各种神经精神科疾病的诊断、治疗、疗效判定的依据和标准,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及其14个专业学组和本刊召开的学术会议、专题座谈会都十分注意分别就有关疾病制定“分类”、“诊断标准”、治疗方案”、“疗效评定标准”,本刊均及时在有关重点号、专辑中予以报道,以便各医疗防治单位推行应用。对于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科学研究的规范化,均起到了促进作用,受到广大神经精神科工作者的热烈欢迎。 反映我国神经精神学科的新成就,推动学科发展:本刊是我国第一本专业高级学术期刊,肩负着反映我国这一专业的先进水平的重任。建国后,我国神经精神科工作者意气风发,越来越多地开展科研工作,其研究成果大量投寄本刊,本刊总是力争及时地严密审查后择优刊出,尤其是1980年召开了科学大会,迎来了科学的春天后,研究报告迅猛涌现,多种先进的诊断手段和新技术的应用,如CT扫描、数字减影、磁共振成像、多普勒超声检测、核素造影、红外热图、脑地形图、诱发电位等;细胞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研究,基因定位、基因诊断和基因治疗等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以及神经化学、精神药物药代动力学等的研究工作;各种实验性脑血管病、癫痫、帕金森病、精神分裂症等动物模型的建立;神经组织移植,如垂体移植、胎脑组织移植、肾上腺组织脑内移植等;各种常见的神经和精神疾病的流动病学调查报告等;众多的新成就的报道传播,推动着学科的迅速前进。 促进临床医生的诊疗思维锻炼:本刊创刊不久就设立了“临床病理讨论”栏,先后刊出了59篇。由于其内容与读者日常工作密切相关,可以启发读者从临床难题中独立思考,有力地进行诊断思维锻炼。 该刊创刊40年来,编委会和编辑部一直努力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与普及相结合并侧重提高,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的方针,做出了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 充分发挥编辑委员和审稿人的作用,做好审稿和组稿工作:本刊的编辑委员和审稿人大都是我国神经科和精神科界有名望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家,是本学科各地的带头人,在审稿和组稿工作中能够严格筛选把关,提供恰当有力的组稿线索,促证了杂志质量。特别是在创刊初期,老一辈编委曾牺牲个人大量休息时间,为本刊审阅和修改稿件,经常星期日或夜晚参加在京编委会,不管刮风下雨,酷暑寒冬,他们都按时出席,认真讨论每一篇文稿。继续充分发挥这样一支有无私奉献精神的有权威的专业编审队伍的作用,是搞好杂志的根本保证。 充分反映国内外神经精神科研究新成果和新动向:本刊始终将反映国内外神经精神科研究的新成果和新动向放在首位,通过良好的总体设计与导向,使广大专业人员获得新知识,扩大其眼界,提高其医疗水平和科研层次,进而促进我国神经精神科事业的发展。 充分报道学术会议的内容,扩大其社会效益: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及其后来的14个学组,早年每隔几年召开一次学术会议,后期每年总要召开2~3个专科学术会议或专业学术讨论会。并就有关重要问题进行讨论。专业学术讨论会是针对本专业中各有关方面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组织的学术讨论会,除公开征文外,根据主要议题特邀专题报告和综述报告,这些会议结束之前,会议领导小组总要根据报告的论文和广泛讨论的情况以及与会人员对会议的评价意见,认真总结,指出主要的收获、学术争鸣情况,取得一致认识的意见和尚有不同认识的几种意见,以及今后应努力探索的课题等,委托一位主持人向大会作总结报告。本刊为了充分发挥学术会议的效益,除了选登有代表性的重要论文外,组织有关专家写出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求不要套话、空话,要求在会议总结报告的基础上,把会议的重点议题所涉及的问题充分反映出来,纪要应达到使未参加会议的读者读后感到象参加会议一样真正有所收获。有关这些学术会议的重要论文、会议纪要、综述,加上述评,形成一个重点号或专辑,以使广大读者全面了解会议内容,获得效益。 有计划地组织专题座谈会和重点号:举办专题座谈会是一种重要的组稿形式。选题是由编委会制定下年度编辑计划时确定的。选择当前急待讨论的问题,并提出各有关分题的中心发言人、特邀综述报告人以及拟约请参加讨论的专家或单位名单。对于一些涉及多学科的问题,可邀请多学科专家参加讨论。座谈会一般以50~100人的规模最好,讨论范围明确,人数少,但均是专家,便于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交流和争论,达到讨论深入。会后将座谈内容整理,写成充分反映会议内容的纪要刊出,可使读者增长知识,开阔思路,提高认识和诊治水平,促进研究的深入。同时选登一些有关研究报告和综述,约请对该专题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撰写一二篇指导性述评,对有关问题提出看法,指出方向,集中刊出这些文章,就可形成一个很受欢迎的重点号。 加强读者、作者和编者的联系:本刊1992年、1993年两次在杂志上刊出启事征求读者对本刊的意见,有不少读者和作者就本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希望。这些意见很定贵,我们经过反复研究对策,并认真改进、落实,对杂志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大有好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读者、作者的联系,除不定期公开征求读者意见外,还要通过编委、座谈会多方收集读者的要求、希望、批评、建议,及时改进杂志工作。 由于作者、读者、编辑的密切配合。《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从1978年复刊后,认真抓好编辑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杂志社主管社长、总编辑、编江部主任对每期稿件认真核查及签发。刊出稿件质量是较高的,据不完全统计,自1978年以来本刊发表的1379篇论文,有101篇获国家、部、全军科技奖,58篇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科技奖,31篇获优秀论文奖(附件2),共有190篇获奖,获奖率达,我们衷心感谢全国广大作者对《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的大力支持。 处理好神经科和精神科的关系:创刊以来,该刊在处理两个学科的稿件上是基本协调的,基本按1∶1的比例编辑的,1990年一度出现的精神科稿偏少的现象已得到纠正。尽管如此,由于近几年来神经科和精神科事业发展迅速,队伍不断壮大,县级医院已有专科医生,两科均有上万名专业医务工作者,来稿逐年有较多的增长,稿件积压日趋严重,虽曾采用增加页数、出版增刊、部分论著改为论著摘要等措施加以缓解,仍存在压稿时间较长现象,今后将更进一步加强这些努力,力争1年内刊出率达到70%,消灭来稿2年登不出的现象。鉴于1994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已分成两个学会,分别成立了中华医学会神经科学会和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将本刊分成《中华神经科杂志》和《中华精神科杂志》已提上了议程,可望在1996年得到实现。
精神病是指一个人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着明显的障碍,从而表现出与正常人不一样的行为。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精神病学术论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摘 要:本文从精神病的症状表现中,以及从精神 分析 的角度列举了一个对精神病的 临床 心理 治疗 的个案,探讨了对精神病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同时分析了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如何来读破、拆散他的精神病性的逻辑的欲望世界。精神分析学家和精神病专家经常发现在妄想狂中存在在父性和父子关系的主题。拉康认为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性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此时主体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
关键词:精神病;精神分析;心理治疗
一、精神病症状和表现
精神病是指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明显障碍,致使患者歪曲地反映现实,不能适应正常的生活,具有危害自身和 社会 的行为者, 医学上又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一般不能正确认识疾病,缺乏现实批判能力。在国外一般医学字典上认为精神病应包括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综合症和“功能性”精神病,而功能性精神病又包括精神分裂、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精神病性抑郁等。精神活动是大脑生理功能的具体表现,当大脑功能异常时,临床上表现为异常的精神活动,精神症状是异常的精神活动。由于人的个体差异很大,至今还没有特异的实验室检查精神活动异常的生物学指标。通常判断精神活动是否正常,需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同时还要分析是否由客观原因造成等各种愿意进行评估。因此临床上患者的精神症状常常是一症状群、综合征的形式出现。综合征是指一组症状或特征,可在疾病的某一阶段表现出来,是精神病临床 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综合征有幻觉妄想综合征、情感综合征、紧张综合征、遗忘综合征、易人综合征、虚无妄想综合征和Ganser综合征等。症状是患者求助的主观体验,如心慌等;体征是客观存在的外在表现。综合征是疾病所特有的一组症状和体征的组合。发现精神症状后,应判断此精神症状是原发的还是继发的,而从心 理学 角度,原发症状直接与精神病理过程有关,继发的症状是对原发症状的一个反应。所以,在对精神病症状和表现进行评估之后,在临床工作中可以在药物的治疗基础之上,对精神病心理分析工作的可能性进行探讨,从而使患者可以在真实的世界里发现其缺失的意义,下面从一个个案来对精神病进行精神分析的可能性的探讨。
二、
弗洛伊德在阅读斯瑞伯《一个精神病的回忆》一文中,提出了力比多的投注和精神病的关系。并在《自恋 问题 引论》中,分析了自恋型力比多的投注和现实的问题。1942年,弗洛伊德在《精神官能症和精神错乱中的现实的丧失》中,指出问题不是现实的丧失,而是取代了现实的那个力量。但是,拉康却在弗洛伊德成就的宫殿里,对此提出了疑问,从而从结构和逻辑的层面上提出了《论精神错论的一切可能疗法的一个先决问题》。在那里,根本没有父亲的名字。弗洛伊德曾在许多场合指出,肯定存在一种偏执狂所特有的压抑和自我克制。拉康从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借用了一个术语来命名这种机制:排斥,它表明了对所涉及元素的彻底排斥。因此,这个元素就只能在真实中而不是在符号中返回了,例如,以幻觉的形式。拉康指出,在精神病中,存在在一种对父亲名字的排斥:它不是因为受到压制,而是完全抹杀了——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姓观念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例如。当一个女人分娩之后从别人手里接过婴儿,还有一个男人成为父亲等,这些情况都会向父姓象征的领域发出呼唤,然而不幸的是那里一无所有,主题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于是,精神病早期常有的“世界末日”之感也就随之产生了。主体面临的是能指的缺乏,即父亲名字的缺乏,随之而来的是意义的缺乏。按照拉康的说法,精神妄想症的患者试图在由于父亲名字的缺位而形成的空洞指出填补上丢失的意义。也就是说,要给世界赋予意义。例如,精神病患者会认为“今天是阴天,是一个外星人密谋控制天气”,换句话说,妄想症患者认为世界之所以充满危险,恰恰是因为缺乏一些基础的意义来使之规范条理。分析 经验 的真理表明,向主体提出的问题并不是体现为他在自我中引起的焦虑,这是他的伴随物中的一个成分。这个问题是个表达清楚的问题:“我在那里是什么?”这个问题关系到他的性别以及他在存在中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他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他可以不失,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存在的问题包含了主体,支撑着主体,侵入了主体,甚至将主体撕碎,在分析中遇到的紧张、悬念、幻想等都表明这个情况,然而正是这些现象是 组织在这个话语中,它们才确定了症状,才可被解读,才能在被解读之后得到解决。三、对一个爱僵尸的精神病少女的精神 分析
患者是一个16岁的女孩,现在读高一, 学习 较好。精神病学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该女孩在初中开始就怀疑自己的心事自己没有说就被别人知道了。后来她发现身边的男性都在用恶毒的眼神在看她,并且要伤害她。在入院前一天,她早上骑车上学,发现街上的男性都在盯着她看,并知道了她的心事,要伤害她,她飞速骑到学校并且大哭,同学们都说她是疯子,所以她非常惊恐,父母决定入院 治疗 。其家庭 教育 严格,父母和睦,9岁前父亲在外地当兵。
在治疗中,我和她谈梦、幻想以及她的胶泥作品。在最初的谈话中,她喜欢做胶泥,她的作品里活跃着死亡、生殖以及暴力的元素:拿着镰刀的女性死神,俊美的黑衣僵尸,可爱的月老等人物。而这几个人物的手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工具:手杖。在谈她的作品时,她说母亲是很暴力的,脾气很坏;自己爱僵尸,因为僵尸都对爱情很忠贞。在 工作过几次之后,她不再做这些泥人,但是她很焦虑地说她最近总是做恶梦。她 报告 了她的一个梦,在梦中:我去火车站接周杰伦,想让他签名,但是没有笔……我不知不觉又到了一个墓地,结过婚的人死了合葬在一起,不会变成恶鬼,而没结婚的人就是没有坟,是恶鬼。突然一个坟从中间裂开了,从里面出来一个恶鬼要吃她……”这个梦通过隐喻的形式,表达了主体的性化的焦虑,以及在生与死的象征关系的位置。她询问她在那里是什么,她的父母又是什么,她无法性化她已成熟的身体,因为从哪里来她又要回哪里去。但是,究竟是什么,让她的主体在被害妄想中给与这样一个不同的解释:那些男人要害她,因为他们知道了她是“狈”,所以那些男人要成为“狼”,只有这样她们才能狼狈为奸。这个梦打开了她的幻想之门,在一次分析中,她突然停止言说,并且很惊恐地看着我。我问她“你突然停下了,你在想什么”,她停顿了一会说:“我想摸你。”在后面的言说中,她记得儿时的一次和同性的性接触,以及父母对待她的性方式……现在,她混乱了,一方面她对女性有了兴趣,另一方面,她渴望又害怕男性,如她不敢坐男生坐过的椅子,怕怀孕,另一方面又认为男生很暴力,就如她的父亲让她的母亲怀孕生出她,并说小的时候对粪便很有兴趣,有的时候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边吃馒头,一边解手,有的时候要一个多小时。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想象到她对客体小a的享乐,而同样是生与死的拷问。在一次治疗结束的时候她说:“以前认为 心理医生之所以成为医生,是因为他们想 问题 想多了,现在自己发现是想问题想多了就成了疯子。”
在治疗的过程中,她恢复了一些 社会 功能,可以上街,见到男生也不会逃避,焦虑的情绪有所缓解。在这个个案中,充斥着悖论,这个患者有父亲,但是却没有经历父姓的阉割,有母亲却成为母亲的一个享乐的客体,从一出生便掉入到这个注定将来要疯狂的洞里,那里没有规范,但是她必须去建立一个规范,去面对青春期性化的问题,询问祖先的问题。这也许是为什么青春期是精神病的高发期。为了很好地分析这个个案,那么有必要回到俄底普斯情节当中去,在那里母亲给了父亲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在上面的个案中,那个女孩的梦中的鬼要吃掉她,和她在厕所里边吃边解手的习惯,使我们回到前俄底普斯阶段,那里的生殖 文化 和俄第普斯阶段的父亲的隐喻。所以,你不需要一个能指才能成为父亲,或才死去,但是如果没有能指,没人会知道这两个状态的事。恰如这个女孩,因为没有父姓的阉割,所以问题关系到她的性别以及她在存在种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她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她可以不是,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而她在青春期开始成熟的时候。用妄想的形式给世界一个解释:男孩要害她是有原因的,因为她是一个“狈”,所以男人才会成为“狼”。
当然,对精神病人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一直是倍受争议的,但是在拉康那里,以及 临床的心理治疗的 经验中似乎都在说明这个可能性。
【摘要】自杀是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对于社会、家庭、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破坏。精神病人的自杀是精神疾病病人常见的死亡原因,且精神病人自杀平均年龄较一般人群年轻并有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更糟糕的是很多人都忽视了精神病人这个弱势群体,对他们的行为置之不理,这无疑给我们社会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为此我们将要对此走进精神病人的世界,去了解他们的心理,自杀原因,以及针对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 措施 。
【关键词】自杀;原因;防范措施
一、精神病的种类和表现
(一)精神疾病的种类
精神疾病分为多种类型:对于精神病分类各国的标准不同,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精神病的分类逐渐系统化,目前我国对精神疾病的习惯分为十三种:
1.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由于脑组织直接受到损害而造成的器质性精神病,如:脑外伤、脑出血、颅内肿瘤等因素所致。
2.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这是由于躯体疾病影响了大脑功能而造成的,如:心、肺、肝、肾发生疾病,导致脑供血、供氧不足。
3.酒依赖或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由于长期饮酒形成依赖(成瘾)后逐渐出现精神障碍,或在突然停饮后急剧发作。
4.鸦片类及其他精神活性物质伴发的精神障碍。
5.中毒性精神障碍:某些非依赖物质(如苯中毒、铅中毒、一氧化碳、医学药物中毒等)短期大量或长期少量进入人体,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后,造成精神障碍。
6.精神分裂症:为较常见的重型精神病之一,多起病于青壮年,常见症状有:精神恍惚、狂躁不安、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打人毁物、抑郁多疑等。
7.偏执型精神病:以系统的妄想为主要症状。
8.情感障碍:为较常见的重性精神疾病之-,以显著而持久的情绪改变为基本临床表现。
9.心因性精神障碍:由严重精神打击或强烈的精神刺激所致。
10.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常见症状有:恐缩症即害怕。
11.人格障碍: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本人精神上感到很痛苦。
12.性心理障碍:指两性行为在心理上偏离正常而导致活动行为上的异常。
13.精神发育迟滞:童年起即表现为全面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
(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表现
1.性格改变:性格变得与平时不一样了。
2.行为异常:行为作派变化明显或者变得让人不可理解了。
3.语言异常:说话的方式 方法 变得不正常了。
总之,如果一个人现在与过去相比,像是变了一个人,与其他人相比,明显与众不同,那他可能患上了精神疾病。
二、精神病患者的自杀原因
(一)自杀与精神障碍
1.情感障碍:65%以上的自杀患者有情感障碍(主要为抑郁症),是最常见的自杀病因。
2.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自杀率约为5% ~10%。有研究提示自杀与精神病人的自知力有关,即认识到疾病性质,担心今后精神分裂症复发而自杀。
3.酒精中毒与药物滥用:酒精中毒自杀最危险的年龄为40-50岁,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自杀者多在年龄40岁以下,尤以30岁以下最常见。
4.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的住院病人自杀率增高,主要是因为病人有惊恐发作。可能由于受过心理打击,当记忆重现在脑海时,就会造成心理的巨大压力,打击再此重现,于是选择自杀。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与社会心理因素
精神病人由于长期疾病的原因,社会功能受损,许多病人存在人格缺损,不完整,并对社会、家庭均构成一定的危害,很难取得社会的理解与同情,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精神病人所面临的社会心理压力就更大,他们面临着来自家庭矛盾的压力,亲人的拒绝,社会的冷落,面临着经济问题,他们期待着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期待着社会的理解与接纳,由于这些社会心理因素所造成的精神病人自杀危险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精神病患者自杀的手段
(一)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法
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1、服用大剂量抗精神病药或镇静安眠药或农药;2、自缢(上吊);3、触电;4、用尖锐物品自身伤害;5、撞头;6、溺水;7、跳楼;8、其他自杀方式。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工具
精神病人精神失常,随时都可能发病,严重者随时可能做出一些预想不到的害人害己的事情。身边的物品随时都可能成为精神病人的作案和自杀的工具,如水果刀、棍子、锤子、斧头、电插头、绳子、电线等等。因此对日常不起眼的用品,严加看管。
四、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措施
(一)非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措施
对有自杀企图的精神病人,家属要保证在24小时内不离人的照顾,要密切关注精神病人的一言一行,多与病人谈心,询问要自杀的原因及方法,好多时候精神病人的自杀主要来自于犯病、他人的歧视,因此作为精神病人的家属一定要加以重视,及早送病人住院治疗,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进一步遏制住病人病情地发展,使其尽早康复。
(二)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及护理措施
1.严格监测生命体征
护理人员应仔细观察,及时给医生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和产生自杀行为的先兆,及早干预,以便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控制病情。
2.做好心理护理
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治疗性人际关系,主动接触,态度和蔼,加强与患者内心世界的交流,使其在心理上得到宣泄,缓解消极的情绪,淡化自杀意念。
3.对有自杀意图者的护理
应床头交接班,将病人放在重点病房,专人护理,形影不离,不让患者单独活动,可让家属陪伴。
4.加强服药监护
每次发药时,应要求患者当场服下并仔细检查口腔,确实咽下方可离开,严防藏药或蓄积后一次性吞服。
5.加强保护性医疗制度
不向外人泄露患者的病情,尊重患者的人格,对患者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家属探视时不给患者带任何危险物品,并对物品进行认真检查,不得疏漏。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病人的床铺、室内物品,加强环境的安全检查。
7.做好恢复期的防范工作
相当一部分患者的自杀行为发生在恢复期,此时,护理人员应及时对患者加强自知力教育,及时观察患者的情绪变化,针对病情给患者精神上的支持、疏导和鼓励,帮助患者树立自信心,参加各种康复活动,培养生活的情趣,以减少自杀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明圆:精神科手册,[M]第1版,上海;科学技术由版杆.
[2]周晓航等:浅谈精神分裂症病人自杀相关因素中国医药卫生杂志,2004,7(5).
[3]王丹,施晓霞:《关于精神病患者自杀的相关因素》,2009年版,第9页.
[4]沈鱼.精神病学,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第1028页-第10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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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未在2011第六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内,目前不属于中文核心期刊。
浅谈精神疾病护理健康与服药依从性之间的关系
精神病是指一个人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着明显的障碍,从而表现出与正常人不一样的行为。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精神病学术论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摘 要:本文从精神病的症状表现中,以及从精神 分析 的角度列举了一个对精神病的 临床 心理 治疗 的个案,探讨了对精神病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同时分析了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如何来读破、拆散他的精神病性的逻辑的欲望世界。精神分析学家和精神病专家经常发现在妄想狂中存在在父性和父子关系的主题。拉康认为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性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此时主体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
关键词:精神病;精神分析;心理治疗
一、精神病症状和表现
精神病是指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明显障碍,致使患者歪曲地反映现实,不能适应正常的生活,具有危害自身和 社会 的行为者, 医学上又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一般不能正确认识疾病,缺乏现实批判能力。在国外一般医学字典上认为精神病应包括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综合症和“功能性”精神病,而功能性精神病又包括精神分裂、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精神病性抑郁等。精神活动是大脑生理功能的具体表现,当大脑功能异常时,临床上表现为异常的精神活动,精神症状是异常的精神活动。由于人的个体差异很大,至今还没有特异的实验室检查精神活动异常的生物学指标。通常判断精神活动是否正常,需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同时还要分析是否由客观原因造成等各种愿意进行评估。因此临床上患者的精神症状常常是一症状群、综合征的形式出现。综合征是指一组症状或特征,可在疾病的某一阶段表现出来,是精神病临床 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综合征有幻觉妄想综合征、情感综合征、紧张综合征、遗忘综合征、易人综合征、虚无妄想综合征和Ganser综合征等。症状是患者求助的主观体验,如心慌等;体征是客观存在的外在表现。综合征是疾病所特有的一组症状和体征的组合。发现精神症状后,应判断此精神症状是原发的还是继发的,而从心 理学 角度,原发症状直接与精神病理过程有关,继发的症状是对原发症状的一个反应。所以,在对精神病症状和表现进行评估之后,在临床工作中可以在药物的治疗基础之上,对精神病心理分析工作的可能性进行探讨,从而使患者可以在真实的世界里发现其缺失的意义,下面从一个个案来对精神病进行精神分析的可能性的探讨。
二、
弗洛伊德在阅读斯瑞伯《一个精神病的回忆》一文中,提出了力比多的投注和精神病的关系。并在《自恋 问题 引论》中,分析了自恋型力比多的投注和现实的问题。1942年,弗洛伊德在《精神官能症和精神错乱中的现实的丧失》中,指出问题不是现实的丧失,而是取代了现实的那个力量。但是,拉康却在弗洛伊德成就的宫殿里,对此提出了疑问,从而从结构和逻辑的层面上提出了《论精神错论的一切可能疗法的一个先决问题》。在那里,根本没有父亲的名字。弗洛伊德曾在许多场合指出,肯定存在一种偏执狂所特有的压抑和自我克制。拉康从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借用了一个术语来命名这种机制:排斥,它表明了对所涉及元素的彻底排斥。因此,这个元素就只能在真实中而不是在符号中返回了,例如,以幻觉的形式。拉康指出,在精神病中,存在在一种对父亲名字的排斥:它不是因为受到压制,而是完全抹杀了——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姓观念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例如。当一个女人分娩之后从别人手里接过婴儿,还有一个男人成为父亲等,这些情况都会向父姓象征的领域发出呼唤,然而不幸的是那里一无所有,主题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于是,精神病早期常有的“世界末日”之感也就随之产生了。主体面临的是能指的缺乏,即父亲名字的缺乏,随之而来的是意义的缺乏。按照拉康的说法,精神妄想症的患者试图在由于父亲名字的缺位而形成的空洞指出填补上丢失的意义。也就是说,要给世界赋予意义。例如,精神病患者会认为“今天是阴天,是一个外星人密谋控制天气”,换句话说,妄想症患者认为世界之所以充满危险,恰恰是因为缺乏一些基础的意义来使之规范条理。分析 经验 的真理表明,向主体提出的问题并不是体现为他在自我中引起的焦虑,这是他的伴随物中的一个成分。这个问题是个表达清楚的问题:“我在那里是什么?”这个问题关系到他的性别以及他在存在中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他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他可以不失,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存在的问题包含了主体,支撑着主体,侵入了主体,甚至将主体撕碎,在分析中遇到的紧张、悬念、幻想等都表明这个情况,然而正是这些现象是 组织在这个话语中,它们才确定了症状,才可被解读,才能在被解读之后得到解决。三、对一个爱僵尸的精神病少女的精神 分析
患者是一个16岁的女孩,现在读高一, 学习 较好。精神病学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该女孩在初中开始就怀疑自己的心事自己没有说就被别人知道了。后来她发现身边的男性都在用恶毒的眼神在看她,并且要伤害她。在入院前一天,她早上骑车上学,发现街上的男性都在盯着她看,并知道了她的心事,要伤害她,她飞速骑到学校并且大哭,同学们都说她是疯子,所以她非常惊恐,父母决定入院 治疗 。其家庭 教育 严格,父母和睦,9岁前父亲在外地当兵。
在治疗中,我和她谈梦、幻想以及她的胶泥作品。在最初的谈话中,她喜欢做胶泥,她的作品里活跃着死亡、生殖以及暴力的元素:拿着镰刀的女性死神,俊美的黑衣僵尸,可爱的月老等人物。而这几个人物的手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工具:手杖。在谈她的作品时,她说母亲是很暴力的,脾气很坏;自己爱僵尸,因为僵尸都对爱情很忠贞。在 工作过几次之后,她不再做这些泥人,但是她很焦虑地说她最近总是做恶梦。她 报告 了她的一个梦,在梦中:我去火车站接周杰伦,想让他签名,但是没有笔……我不知不觉又到了一个墓地,结过婚的人死了合葬在一起,不会变成恶鬼,而没结婚的人就是没有坟,是恶鬼。突然一个坟从中间裂开了,从里面出来一个恶鬼要吃她……”这个梦通过隐喻的形式,表达了主体的性化的焦虑,以及在生与死的象征关系的位置。她询问她在那里是什么,她的父母又是什么,她无法性化她已成熟的身体,因为从哪里来她又要回哪里去。但是,究竟是什么,让她的主体在被害妄想中给与这样一个不同的解释:那些男人要害她,因为他们知道了她是“狈”,所以那些男人要成为“狼”,只有这样她们才能狼狈为奸。这个梦打开了她的幻想之门,在一次分析中,她突然停止言说,并且很惊恐地看着我。我问她“你突然停下了,你在想什么”,她停顿了一会说:“我想摸你。”在后面的言说中,她记得儿时的一次和同性的性接触,以及父母对待她的性方式……现在,她混乱了,一方面她对女性有了兴趣,另一方面,她渴望又害怕男性,如她不敢坐男生坐过的椅子,怕怀孕,另一方面又认为男生很暴力,就如她的父亲让她的母亲怀孕生出她,并说小的时候对粪便很有兴趣,有的时候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边吃馒头,一边解手,有的时候要一个多小时。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想象到她对客体小a的享乐,而同样是生与死的拷问。在一次治疗结束的时候她说:“以前认为 心理医生之所以成为医生,是因为他们想 问题 想多了,现在自己发现是想问题想多了就成了疯子。”
在治疗的过程中,她恢复了一些 社会 功能,可以上街,见到男生也不会逃避,焦虑的情绪有所缓解。在这个个案中,充斥着悖论,这个患者有父亲,但是却没有经历父姓的阉割,有母亲却成为母亲的一个享乐的客体,从一出生便掉入到这个注定将来要疯狂的洞里,那里没有规范,但是她必须去建立一个规范,去面对青春期性化的问题,询问祖先的问题。这也许是为什么青春期是精神病的高发期。为了很好地分析这个个案,那么有必要回到俄底普斯情节当中去,在那里母亲给了父亲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在上面的个案中,那个女孩的梦中的鬼要吃掉她,和她在厕所里边吃边解手的习惯,使我们回到前俄底普斯阶段,那里的生殖 文化 和俄第普斯阶段的父亲的隐喻。所以,你不需要一个能指才能成为父亲,或才死去,但是如果没有能指,没人会知道这两个状态的事。恰如这个女孩,因为没有父姓的阉割,所以问题关系到她的性别以及她在存在种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她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她可以不是,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而她在青春期开始成熟的时候。用妄想的形式给世界一个解释:男孩要害她是有原因的,因为她是一个“狈”,所以男人才会成为“狼”。
当然,对精神病人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一直是倍受争议的,但是在拉康那里,以及 临床的心理治疗的 经验中似乎都在说明这个可能性。
【摘要】自杀是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对于社会、家庭、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破坏。精神病人的自杀是精神疾病病人常见的死亡原因,且精神病人自杀平均年龄较一般人群年轻并有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更糟糕的是很多人都忽视了精神病人这个弱势群体,对他们的行为置之不理,这无疑给我们社会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为此我们将要对此走进精神病人的世界,去了解他们的心理,自杀原因,以及针对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 措施 。
【关键词】自杀;原因;防范措施
一、精神病的种类和表现
(一)精神疾病的种类
精神疾病分为多种类型:对于精神病分类各国的标准不同,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精神病的分类逐渐系统化,目前我国对精神疾病的习惯分为十三种:
1.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由于脑组织直接受到损害而造成的器质性精神病,如:脑外伤、脑出血、颅内肿瘤等因素所致。
2.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这是由于躯体疾病影响了大脑功能而造成的,如:心、肺、肝、肾发生疾病,导致脑供血、供氧不足。
3.酒依赖或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由于长期饮酒形成依赖(成瘾)后逐渐出现精神障碍,或在突然停饮后急剧发作。
4.鸦片类及其他精神活性物质伴发的精神障碍。
5.中毒性精神障碍:某些非依赖物质(如苯中毒、铅中毒、一氧化碳、医学药物中毒等)短期大量或长期少量进入人体,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后,造成精神障碍。
6.精神分裂症:为较常见的重型精神病之一,多起病于青壮年,常见症状有:精神恍惚、狂躁不安、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打人毁物、抑郁多疑等。
7.偏执型精神病:以系统的妄想为主要症状。
8.情感障碍:为较常见的重性精神疾病之-,以显著而持久的情绪改变为基本临床表现。
9.心因性精神障碍:由严重精神打击或强烈的精神刺激所致。
10.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常见症状有:恐缩症即害怕。
11.人格障碍: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本人精神上感到很痛苦。
12.性心理障碍:指两性行为在心理上偏离正常而导致活动行为上的异常。
13.精神发育迟滞:童年起即表现为全面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
(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表现
1.性格改变:性格变得与平时不一样了。
2.行为异常:行为作派变化明显或者变得让人不可理解了。
3.语言异常:说话的方式 方法 变得不正常了。
总之,如果一个人现在与过去相比,像是变了一个人,与其他人相比,明显与众不同,那他可能患上了精神疾病。
二、精神病患者的自杀原因
(一)自杀与精神障碍
1.情感障碍:65%以上的自杀患者有情感障碍(主要为抑郁症),是最常见的自杀病因。
2.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自杀率约为5% ~10%。有研究提示自杀与精神病人的自知力有关,即认识到疾病性质,担心今后精神分裂症复发而自杀。
3.酒精中毒与药物滥用:酒精中毒自杀最危险的年龄为40-50岁,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自杀者多在年龄40岁以下,尤以30岁以下最常见。
4.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的住院病人自杀率增高,主要是因为病人有惊恐发作。可能由于受过心理打击,当记忆重现在脑海时,就会造成心理的巨大压力,打击再此重现,于是选择自杀。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与社会心理因素
精神病人由于长期疾病的原因,社会功能受损,许多病人存在人格缺损,不完整,并对社会、家庭均构成一定的危害,很难取得社会的理解与同情,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精神病人所面临的社会心理压力就更大,他们面临着来自家庭矛盾的压力,亲人的拒绝,社会的冷落,面临着经济问题,他们期待着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期待着社会的理解与接纳,由于这些社会心理因素所造成的精神病人自杀危险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精神病患者自杀的手段
(一)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法
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1、服用大剂量抗精神病药或镇静安眠药或农药;2、自缢(上吊);3、触电;4、用尖锐物品自身伤害;5、撞头;6、溺水;7、跳楼;8、其他自杀方式。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工具
精神病人精神失常,随时都可能发病,严重者随时可能做出一些预想不到的害人害己的事情。身边的物品随时都可能成为精神病人的作案和自杀的工具,如水果刀、棍子、锤子、斧头、电插头、绳子、电线等等。因此对日常不起眼的用品,严加看管。
四、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措施
(一)非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措施
对有自杀企图的精神病人,家属要保证在24小时内不离人的照顾,要密切关注精神病人的一言一行,多与病人谈心,询问要自杀的原因及方法,好多时候精神病人的自杀主要来自于犯病、他人的歧视,因此作为精神病人的家属一定要加以重视,及早送病人住院治疗,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进一步遏制住病人病情地发展,使其尽早康复。
(二)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及护理措施
1.严格监测生命体征
护理人员应仔细观察,及时给医生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和产生自杀行为的先兆,及早干预,以便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控制病情。
2.做好心理护理
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治疗性人际关系,主动接触,态度和蔼,加强与患者内心世界的交流,使其在心理上得到宣泄,缓解消极的情绪,淡化自杀意念。
3.对有自杀意图者的护理
应床头交接班,将病人放在重点病房,专人护理,形影不离,不让患者单独活动,可让家属陪伴。
4.加强服药监护
每次发药时,应要求患者当场服下并仔细检查口腔,确实咽下方可离开,严防藏药或蓄积后一次性吞服。
5.加强保护性医疗制度
不向外人泄露患者的病情,尊重患者的人格,对患者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家属探视时不给患者带任何危险物品,并对物品进行认真检查,不得疏漏。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病人的床铺、室内物品,加强环境的安全检查。
7.做好恢复期的防范工作
相当一部分患者的自杀行为发生在恢复期,此时,护理人员应及时对患者加强自知力教育,及时观察患者的情绪变化,针对病情给患者精神上的支持、疏导和鼓励,帮助患者树立自信心,参加各种康复活动,培养生活的情趣,以减少自杀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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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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