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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医学论文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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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医学论文造假

论文造假怎么处罚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涉事人尚未获得学位而进行论文造假,则取消涉事人的学位申请资格;2、涉事人在获得学位后被发现论文造假,则撤销涉事人的学位资格并且从处罚开始之日起三年内,禁止涉事人进行任何学位申请;3、是在读学生被发现论文造假,除了撤销学位申请资格外还会开除学籍;4、是在职人员论文造假,不仅撤销相关学位资格,而且涉事人还需要接受所在单位的纪律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答:主要是根据查重率。也就是看抄袭的内容在整篇论文中所占的比例,超过30%就判定为抄袭,也就是判定为论文不合格。一般高校要求都是重复率必须低于30%,超过30%即为不合格。知网的论文查重系统在检测时,基本标准是,一句话内存在8个字或以上的字重复,或一个自然段内存在13个连续字符重复,即判定重复。问:学位论文怎么判定作假答: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以下7点,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和拆分发表。学位论文最常见的首先是抄袭,一般通过论文重复率来判定,检测通过后,答辩专家进行进一步审查。其次是造假,改数据改结论等等。硕士学位论文每年都会进行抽检,博士学位论文现在是百分之百检查。所以一定要对自己负责,对导师负责。问:如何发现论文造假答:论文造假有很多征兆,比如有别人的论断,用别人的数据,抄袭别人的事例,都是可以发现的。答:有专门的论文查重率的软件,你可以看看,希望能帮助到你答:要想发现论文造假的话,那我们就需要多特地来看书读报,来学习这些知识,如果我们读的多了的话,才可能发现他是不是照抄别人的。问:什么是经济学论文数据造假答:经济学论文数据造假是指经济学科所书写的论文中的数据是假的。在造假的基础上得出的研究数据,无论有多合理、多缜密,都免不了被发现的命运。物理史及科学史上最大造假事件之一——舍恩事件,便是最好的证明。问:医学论文造假如何识别答:可以说应该无法识别,可以算算他论文中T值P值与数据结果是否可以对上,这种低级错误如果有出入肯定假了

现在都是有查重的软件的,是不是都能造假通过数据的查询就能够看出来

论文论文数据如果造假的话,那么如果是抄袭别人的,视情况严重而定

医学论文造假医生

西安交大医生出了伪造论文,抄袭剽窃项目基金申请的通报,震惊之余,让人感到寒心。

据了解,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里有些医生,在发表论文时涉嫌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等问题,而有些医生,在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时,存在抄袭剽窃的问题,对于这种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官方经查实,做出了严肃的处理,不仅取消了相关科研项目的申请和审批,还对这些涉事医生进行了通报批评处理。

一、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众所周知,医生这个行业,要求很强的实战能力和专业能力。很多医生即使走向了工作岗位,也不能停下学习的脚步,不仅要积累足够的临床经验,还要做相关的学术研究。边工作边科研,还要写论文,确实非常辛苦,但为了快速达到目地,却抄袭剽窃别人的劳动成果,实在是很不可取的行为。

二、医生学术造假会有什么影响?

医学术研究,讲究实实在在的数据,讲究真实的病例研究,讲究精准的学术逻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对我国的医学术做出巨大的贡献。况且这些医生能力强,实力厚,将来还要带医学生,如果都这样搞学术造假,除了带歪后辈,还会影响我国的医学研究进步。

三、病人所期待的医生是怎么样的?

病人来到医院,是把自己的健康和生命,交付给了医生,医生其实就相当于病人的救命稻草,病人对医生是相当的绝对的信任。医生除了要有很强的专业能力,更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才能让病人放心的把自己的健康和生命交给医生。

希望这次的事件能给所有从医人员敲响警钟,端正自己作为医生的态度。

每一次论及医生写论文的问题,一个不可逃避的争议点就是,医生到底是不是一定要写论文才是个好医生,甚至有人将医学界的论文造假、抄袭之风,全部归咎于“唯论文”的评价机制上。这一观点认为,如果医生不是在繁重的治病救人工作之外,还非要写很多论文才能获得认可,才能评职称,加薪水,他们就不需要去造假,去抄袭了。

想要避免学术论文抄袭的话就需要加强论文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做好学术研究。

第1点这件事情就是要调查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第2点是谁操纵的,而且把幕后黑手抓出来了,第3点就是最后看问题的轻重,然后就判刑。

生物医学论文造假

学术造假行为则大致包括3方面内容,即:在临床实验过程中忽略次要研究规则,过多借用同行的错误实验数据以及剽窃。 这些行为正“在雷达的监督下明目张胆地风行”,“健康伴侣”研究基金会的布赖恩·马丁森说。他跟他的同事在9日出版的《自然》期刊上发表了这一研究结果。 在被马丁森的研究描述为最严重的10个问题里,有不到2%的科学家承认对研究数据进行过造假、曾经剽窃过他人成果或者故意忽略临床实验中的重要规则。接近8%的人说自己只是忽略过临床实验中的非重要规则。 受调查者多从事生物医药研究 。 马丁森的调查总共回收了3247名科学家的调查问卷,其中大约有40%的人早在2002年就收到调查问卷了。问卷访问的全部都是享受美国国家卫生学会基金资助的美国科学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从事生物、医药或者社会科学的研究,另有一小部分致力于化学、数学、物理学和工程学的研究。 调查显示,将近13%参加调查的科学家们承认他们滥用了“别人”的错误研究数据,同时近16%的人说他们曾更改过实验计划、实验方法甚至研究结果。 学术造假两大原因 。 一些科学家辩解说自己这么做完全是因为“来自资金赞助方面的压力”。 马丁森认为,学术造假的主要原因可能有二:一是科学家们承受着来自其他研究人员的压力;二是他们还必须承受来自赞助公司施加的压力。 但美国杜克大学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致力于生物医疗研究的副所长戴维·克莱顿说,他认为这两种理由未免有些冠冕堂皇,似乎想要说明学术造假是可以理解的行为。不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行为会更加常见还是渐渐隐退。 马克·弗兰克尔是美国发展科学协会科学自由、责任和法律计划的负责人。他本人并没有参与这一调查,但他说调查的结果并没有过多地出乎他的意料。不过弗兰克尔认为这项调查仅仅涉及了科学家团队的一部分人,因此不能以偏概全,打击一片。对不起~我实在找不到

伦理规范不止于常识又不同于法律,比如在不同的行业:医学、法律、工程和商业领域里,伦理标准规范了行业行为及相关活动,以配合他们特定的目标并且建立公众信任。伦理规范也服务于科学研究,并适用于进行科学研究或者其他学术性、创造性活动的人员。甚至还有公开的“在研究伦理中常用的专业术语”( 见Glossary of Commonly Used Terms in Research Ethics),其中包含了特定的科研伦理和准则来研究这些规范。

由于涉及到以动物为对象或者人体志愿者的实验触及到了复杂且独特的道德、法律、社会甚至政治因素,动物保护animal care and use及人体对象保护human subjects protections中的科研伦理得到了特别的关注。在科研中遵守伦理规范是重要的,其中主要目的就是促进达成研究的目标,比如追求知识、真相,避免错误,学术出版伦理中尊重保持数据的原始性就是服务于这一目的。还有存在的重要原因是为了维护参与者和实验动物的权益。

有一个著名案例就是关于科研行为不当而危及到了人的生命: 保罗.马基亚里尼案例(参考):

保罗.马基亚里尼是一名外科医生,他在没有充分可靠的临床前研究以及在病人并没有危急病况的条件下,给三名病人做了移植手术,其中两名在手术后死亡。

在对这位在丑闻之前就因科研成果而名声大噪的“明星医生”的事故调查中,保罗被发现在他的学术论文中篡改了一些数据以显得他的治疗方法更加成功。

在调查期间,这位医生被解雇,而他供职的瑞典斯德歌尔摩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的几个当局人士也同时辞职。

不同于出版伦理道德,数据篡改或者学术造假有着潜在影响,对后续科研的影响也确实堪忧。而涉及生命的研究伦理,一旦有偏差,导致的后果很可能就是直接而惨重的。当然,除了一向备受关注的生物医学领域,在人文、社会学科中,不同种类的科研伦理问题也出现过。涉及到特殊群体的实验,比如儿童,发育性或者认知功能残疾者、曾遭受收容机构不良影响的人以及无家可归的人,也引发了不同的科研伦理问题思考。

伦理规范更倾向于非正式的形式而不是法律条例,所以一个人的行为可能会是合法的但是不符合伦理道德的,这有时候也很难让人划清对与错的界限。由于这种自发性质,人们不可避免地带着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经验,而表达对伦理道德不同意见和看法。就比如医生放手一搏想为自己的病人尝试不同的治疗方法,但是随之而来的风险和责任上的伦理也必须要被权衡。

在科学研究中,研究人员必须要面对一些基本的伦理道德要求,比如涉及到人或动物的实验方案设计的合理性;要避免科研行为不当;遵守环境和安全的规则条例; 遵守涉及到原著权和知识产权的规范;或者要保持志愿者签署的保密协议。

许多机构和专业领域已经采取了研究伦理政策,其中道德伦理委员会在规定高标准和确保符合标准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些有影响力的、涉及到研究伦理的政策颁发者有:美国的国家卫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SF),食品药品监管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以及美国农业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USDA),还有新加坡科研诚信声明Singapore Statement on Research Integrity等等。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s Declaration of Helsink,或纽伦堡守则Nuremberg Code已经成为了规定人体实验伦理的根本标准。尽管近几年有丑闻爆出,但是总体上科学界对研究伦理意识有了显著提升。以上列出的资源链接就涵盖了研究伦理中最重要的方面,并且在许多学术机构中公开,旨在给科学家们提供解决伦理难题的教育课程。

笔者也总结了研究伦理规范中可做与不可做的五个守则:

尊重保密协议和隐私:不同的人体实验可能需要去了解参与者不同程度上的一些隐私信息来筛选或进行实验。在实验正式开始之前,可以采取循序渐进、随时可以终止的面试环节或者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获取必要的信息。保密协议也要说明参与者的知情和以上权利。同时研究人员需要和参与者讨论保密性的限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其他可取的措施比如:

是的,2019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格雷格·塞门扎(Gregg L. Semenza)涉嫌学术不端事件持续发酵。

截至10月20日上午,知名学术打假网站Pubpeer上曝出的争议论文已增至40篇,时间跨度长达18年。这些论文被质疑一图多用或图片PS,少数文章还被质疑存在伦理问题。

而涉嫌造假的论文中,涉及“乳腺癌”“冠状动脉异常”“高血压”“红细胞增多症”等疾病的论文超过一半。

不幸中的万幸,诺贝尔奖官方网站上公示的两篇“关键著作”,以及1993年发表于《生物化学学报》(Journal of Biological Chemistry)的论文Characterization of hypoxia- inducible factor 1 and regulation of DNA binding activity by hypoxia没有被打假。

扩展资料

塞门扎的诺贝尔奖大概率不会因此撤销:

塞门扎被曝学术造假后,很多人联想到2018年哈佛大学教授Piero Anversa因造假被撤31篇论文的惊天丑闻。Anversa所“发现”的“c-kit阳性心脏干细胞”可能并不存在。这一事件给相关研究领域造成了严重和深远的影响。

但低氧研究领域学者陈光(化名)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塞门扎论文出现的问题,大概率不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

“塞门扎最重要的贡献是他上世纪90年代发现低氧诱导因子HIF-1的一系列工作,这批被曝有问题的论文不在其中。事实上,发现HIF-1的工作是非常扎实的,HIF-1的存在也被后续的一系列研究所证实。”陈光说,“我们看到,目前被人质疑的多数是一些向下游转化的研究。”

“如果早两年出现这种情况,塞门扎很可能不会获得诺贝尔奖。但即便现在曝出来了,他的诺贝尔奖也大概率不会因此撤销。”他说,“毕竟,历史上诺贝尔奖还曾颁发给完全错误的研究、错误的结论,但也没有过撤销的先例。”

参考资料来源:光明网-诺奖得主涉嫌造假论文增至40篇!领域“地震”要来了吗?

近日,著名出版商施普林格(Springer)史无前例地决定撤稿《肿瘤生物学》杂志的107篇造假论文,这些论文发表于2012年到2016年之间,全部来自中国学者之手。

4月23日,网易新闻找到了被曝光的107篇造假论文,并将全部524名涉嫌造假的中国医生姓名、论文、供职机构以及所在科室公之于众。

从目前已公布的信息可知,这107篇被退回的中国医学论文,涉嫌的造假手段相当恶劣。他们利用杂志评审制度的漏洞,向《肿瘤生物学》的编辑推荐了肿瘤领域的著名专家作为自己论文的审核人,即同行评审;然后伪造了这些评审的邮件地址,最后假冒专家表扬并通过了自己的论文。

这将是迄今为止最完整的论文造假中文名单,里面包含了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名校身影。

网友评论:临床大夫哪有时间写论文,典型的逼良为娼!

网友评论:医学院教授和临床大夫的确应该区别对待。就像你不能用计算机教授的标准要求写代码的工程师。

网友评论:首先,这种东西国内外都有。其次,临床医生必须有论文才能升职,这种政策本来就不合理。被捅出来的绝对只是冰山一角

网友评论:别特码扯什么医院评职称要论文,学术不造假不是要你命,更不是断你活路,为评职称就敢学术造假,保不住底线,这种人面对病人,面对误诊,面对医疗事故就该伪造病历!因为底线没有了,没什么可狡辩的。

网友评论:名医,专家这种东西,不就是靠着这些堆出来的,兢兢业业工作的很多医生却没得到相应的荣誉

网友评论:一两个人造假是品德问题,大多数人造假,那是体制问题。

网友评论:在外行人看来撤稿是一件特丢人显眼的事儿,其实不一定。撤稿原因很多,学术不端只是其中之一。我觉得中国科协做得很对,这不是包庇中国医生,这是加强沟通的途径。因为可能有些医生是完全依靠枪手公司投稿,属于学术不端。但更有可能是其研究是真实的,但中国人英文较差,需要英文润色,改为比较地道的英文。这时候润色公司会帮助代投,会收取费用。代投时动起了歪脑筋,伪造了同行评议意见。 这都是枪手公司的常见手法。同行评议里有推荐审稿人的选项,审稿人是真的,邮箱是假的。利用假邮箱发回假的评议意见。而杂志社应该想到规则的漏洞,中国科协与其交涉,希望其整改和加强沟通,这种做法是非常正确的。现在中国与世界的交流越来越多,一定要了解游戏规则,这样才能游刃有余。如果有人因为这事儿就否定医学科研,就鼓吹临床医生只能看病,不能做科研,那就以偏概全了。临床的发展无一不是得益于医学科研。现在是如何搞好临床科研的问题,包括如何正确投稿的问题,而不是否定临床科研的问题。

广州医学论文造假医生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首先他违反了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其行为在法律中违背了大众的知情权。

复旦的回应是,已经接到举报,而且现在已经在调查核实当中,详细的信息会在之后公布。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它涉嫌论文数据和图片造假等

中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从造假事件的披露来源地学术打假网站来看,中国存在类似事件的高校绝不仅仅只有这些,关于学术不端、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的举报和揭露不胜枚举。仅2009年中国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就有:2009年3月●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2009年4月●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2009年5月●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6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2009年8月●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医学论文造假医生名单

西安交大多位医生被通报,涉伪造论文、项目申请书抄袭剽窃,西安交大附属医院的多名医生,涉嫌论文造假、伪造、抄袭以及项目申请书等问题,

近日,南昌大学发布通报称,该校生命科学学院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系原南京医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涛及相关人员撰写的论文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现决定给予江涛通报批评,撤销其南昌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资格;给予江涛取消其南昌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导师资格,取消其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出站资格等处理。说起剽窃,大家可能都不陌生,我们经常会在电视里看到,电视里我们常常看到明星剽窃他人作品,甚至把人家的作品搬上荧幕。当然我们知道有些学术成果是不能公开发表和出版的,但有些却是可以公开发表和出版的。

剽窃是指在未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的情况下,将他人的学术成果、文字材料等剽窃给他人使用。而抄袭是指将他人的论文或著作中相关的内容进行简单的加工后,直接用自己的语言或文字来进行表达。其实简单的说,剽窃是一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而抄袭则是一种侵权行为。剽窃和抄袭虽然在形式上有一些区别,但是本质上都属于侵权行为。而学术不端行为其实就是指没有通过正确有效的途径实现其思想或成果内容的正当性,而是在没有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发布、发表和出版。

剽窃和抄袭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抄袭的对象,无论是文字还是图像,还是别人的东西,无论是字句还是语句,他们都不是一个人的,而是属于两个以上的人。那么我们在了解两个以上的人剽窃别人的情况时,首先应该明白的一点,那就是剽窃的对象是别人的。 而抄袭的对象也应该是两个以上的人的所有东西。至于为何大家总是习惯把“只偷不写”挂在嘴边,其实这个现象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个方面就是抄袭的标准一般都不统一。

西安交大4位医生被通报批评!涉论文伪造数据、项目申请书抄袭剽窃……还有北大、复旦、南开等大学共40余人被通报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首先他违反了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其行为在法律中违背了大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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