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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可以在正常期刊外出版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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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可以在正常期刊外出版增刊

进入终审可以发增刊,但是几率不大。所谓的增刊就是期刊在刊期之外出的刊物。按照规定,一般期刊可以在正常的刊期外再出两期增刊。也就是说,增刊也是正规出版的刊物。如果你的文章被增刊录用,则意味着你的文章不符合正刊的收稿要求。但有些期刊则是要求一样,只不过加收了两期增刊而已。

第二十四条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第二十六条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期刊出版单位更正或者答辩,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在其最近出版的一期期刊上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损害公共利益的,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该期刊出版单位更正。第二十七条期刊刊载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重大选题的内容,须按照重大选题备案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第二十八条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得转载、摘编内部发行出版物的内容。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并在刊发的明显位置标明下载文件网址、下载日期等。第二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第三十条期刊出版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期刊使用语言文字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十一条期刊须在封底或版权页上刊载以下版本记录: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总编辑(主编)姓名、发行范围、定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等。领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须同时刊印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第三十二条期刊须在封面的明显位置刊载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不得以总期号代替年、月、期号。期刊封面其他文字标识不得明显于刊名。期刊的外文刊名须是中文刊名的直译。外文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汉语刊名。第三十三条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四条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印数、定价、出版时间、印刷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批准的,发给一次性增刊许可证。增刊内容必须符合正刊的业务范围,开本和发行范围必须与正刊一致;增刊除刊印本规定第三十一条所列版本纪录外,还须刊印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增刊”。第三十五条期刊合订本须按原期刊出版顺序装订,不得对期刊内容另行编排,并在其封面明显位置标明期刊名称及“合订本”字样。期刊因内容违法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该期期刊的相关篇目不得收入合订本。被注销登记的期刊,不得制作合订本。第三十六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期刊的刊号、名称、版面,不得转借、转让、出租和出卖《期刊出版许可证》。第三十七条期刊出版单位利用其期刊开展广告业务,必须遵守广告法律规定,发布广告须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不得刊登有害的、虚假的等违法广告。期刊的广告经营者限于在合法授权范围内开展广告经营、代理业务,不得参与期刊的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第三十八条期刊采编业务与经营业务必须严格分开。禁止以采编报道相威胁,以要求被报道对象做广告、提供赞助、加入理事会等损害被报道对象利益的行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期刊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第三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必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统一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并遵守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期刊出版单位在登记地以外的地区设立记者站,参照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审批、管理。其他期刊出版单位一律不得设立记者站。期刊出版单位是否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第四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权力摊派发行期刊。第四十二条期刊出版单位须遵守国家统计法规,依法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期刊出版单位应配合国家认定的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机构进行期刊发行量数据调查,提供真实的期刊发行数据。第四十三条期刊出版单位须在每期期刊出版30日内,分别向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图书馆以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缴送样刊3本。 第四十四条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期刊和期刊出版单位的登记、年度核验、质量评估、行政处罚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期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其他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期刊出版单位及其期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期刊出版管理实施期刊出版事后审读制度、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和期刊出版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将从事期刊出版活动的情况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第四十六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审读工作。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的期刊进行审读。下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定期向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审读报告。主管单位须对其主管的期刊进行审读,定期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审读报告。期刊出版单位应建立期刊阅评制度,定期写出阅评报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随时调阅、检查期刊出版单位的阅评报告。第四十七条新闻出版总署制定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体系,对期刊出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经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期刊出版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不能维持正常出版活动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第四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期刊实施年度核验。年度核验内容包括期刊出版单位及其所出版期刊登记项目、出版质量、遵纪守法情况等。第四十九条年度核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期刊出版单位提出年度自检报告,填写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经期刊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本年度出版的样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单位自检报告、《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及样刊进行审核查验;(三)经核验符合规定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期刊出版许可证》上加盖年度核验章;《期刊出版许可证》上加盖年度核验章即为通过年度核验,期刊出版单位可以继续从事期刊出版活动;(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完成期刊年度核验工作30日内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期刊年度核验工作报告。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年度核验:(一)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二)经审核发现有违法情况应予处罚的;(三)主管单位、主办单位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期刊出版管理混乱的;(四)存在其他违法嫌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定,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缓验期满,按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重新办理年度核验。第五十一条期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一)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二)期刊出版质量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三)经营恶化已经资不抵债的;(四)已经不具备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期刊。第五十二条《期刊出版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章后方可继续使用。有关部门在办理期刊出版、印刷、发行等手续时,对未加盖年度核验章的《期刊出版许可证》不予采用。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经催告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第五十三条年度核验结果,核验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第五十四条期刊出版从业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新闻出版职业资格条件。第五十五条期刊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期刊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期刊出版单位的新任社长、总编辑须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五十六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下列行政措施:(一)下达警示通知书;(二)通报批评;(三)责令公开检讨;(四)责令改正;(五)责令停止印制、发行期刊;(六)责令收回期刊;(七)责成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监督期刊出版单位整改。警示通知书由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统一格式,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下达给违法的期刊出版单位,并抄送违法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单位。本条所列行政措施可以并用。第五十七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期刊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期刊出版业务,假冒期刊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期刊名称出版期刊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期刊出版单位擅自出版增刊、擅自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的,按前款处罚。第五十八条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载内容期刊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处罚。第五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处罚。期刊出版单位允许或者默认广告经营者参与期刊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的,按前款处罚。第六十条期刊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处罚:(一)期刊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登记地、业务范围、刊期,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二)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并或分立、改变资本结构、出版新的期刊,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三)期刊出版单位未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的;(四)期刊出版单位未依照本规定缴送样刊的。第六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依照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处罚。第六十二条期刊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一)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未按本规定第十九条报送备案的;(二)期刊休刊未按本规定第二十条报送备案的;(三)刊载损害公共利益的虚假或者失实报道,拒不执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更正命令的;(四)公开发行的期刊转载、摘编内部发行出版物内容的;(五)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六)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刊载期刊版本记录的;(七)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关于期刊封面标识的规定的;(八)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一号多刊”的;(九)出版增刊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十)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制作期刊合订本的;(十一)刊登有偿新闻或者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其他规定的;(十二)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一条,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权力摊派发行的。第六十三条期刊出版单位新闻采编人员违反新闻记者证的有关规定,依照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第六十四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记者站的有关规定,依照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第六十五条对期刊出版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告知其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期刊出版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建议其主办单位或者主管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或者调离岗位。 第六十六条本规定施行后,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和《〈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此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活动的其他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六十七条本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标签:习题,答案习题:大柱和翠花通过网恋结婚。婚后才得知,大柱 婚前患有重大疾病。那翠花应该怎么办?()本站收集整理了大量习题及答案,请使用站内查询查找标准答案:翠花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上一篇:【习题】期刊可以在正常期刊外出版增刊,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期增刊。下一篇:【标准答案】( )从时间跨度上说,就是从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至今的中国历史。

dm期刊出版许可证

先向地方新闻出版局申请,再报给国家出版管理部门审批。国家已经规定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刊号。所以一般单位不要白折腾。

首先国内刊号现在是申请不下来的。只要不是赢利为目的的刊物,是不需要有刊号的,如果你想拿到报亭销售,那么就要有国内刊号,你可以租借的方式运作,或者买一个国际刊号,可以发行,但不能在报摊卖。如果做dm杂志,那么申请工商局广告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了。

办理《广告刊登许可证》首先应该具备以下三点

1.已经成立了公司

2.具备至少一位广告审查员

3.期刊出版许可证

广告刊登许可证办理流程:

要想在中国大陆合法出版发行刊物,目前有六种方法:

第一、直接申请办理国内统一刊号:CN号

第二、连续型电子期刊号:CN号

第三、境外期刊进口落地形式

第四、新闻出版总署批文形式

第五、承包或合作形式,与有CN号的国内杂志社合作出刊

第六、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内资准印号形式

第七、直接申请办理大陆国内统一刊号(CN号):

刊号申请的价格不固定,要看你是自己申请还是找别人申请,是申请刊物是申请报纸刊号。等等吧。

期刊出版日期

关于刊出日期和检索日期怎么查方法如下sci期刊发表时间不一定看得到,哪怕看online时间、见刊时间或检索时间,一般也只能确定具体的年份和月份,甚至只能确定年份。sci期刊发表时间怎么看找sci期刊发表论文,从投稿到检索,所需要的时间,是因具体的期刊或具体的论文不同而有所差异。也就是说发表sci期刊这个过程所需要的时间是呈现动态化的,具有不确定性。想要了解某篇论文是什么时间发表的,先了解论文目前的状态,在了解可以查看到的记录时间。一是论文只是online尚未见刊,可以看看online的时间;online时间就是在线发表的时间,一般可以在sci期刊官网或者其他在线发表渠道上看到。二是论文只是见刊尚未检索,可以看看见刊的时间,这一时间是指期刊印刷出版的时间,可以确定期刊的年份和月份。比如你的论文是在XXXX年XX月sci期刊上发表的,那这个时间就算是sci期刊见刊的时间。三是论文检索了,可以看看检索的时间,一般登录web of science网站可以看到论文检索的年份。时间,是很多单位审核某篇sci论文被不被认可的条件之一。如果时间不在单位规定的范围之内,对作者来说是不起作用的。一般来说,发表的sci论文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提供的是检索报告和论文接受时间。

评职称都是按刊物的刊期来算的,如果刊物是9月的刊,那就是9月的,哪怕是7月收的刊物。

严格意见上来讲,就没有发表时间这一说,都是出版时间,按《出版物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连续出版物是不允许提前出刊的,像这种9月的刊期,8月出版的,都是违法操作的,就是为了评职称提前拿到刊物而操作的。

按相关规定,连续出版物一般为当月或次月出版,一般来说,月刊为每月15日出版,旬刊为每月5、15、25日出版,半月刊为每月10日、20日出版。

概念

职称论文发表,顾名思义,就是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用于评定职称。“论文”是指精深而有系统的学术文章,是课题研究、问题讨论的表达形式。论文发表就是专门对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领域中某一问题,进行探讨、分析论证的文章发表在国家正式出版物上,由于利益驱使,市面上充斥着很多假刊,发表论文前一定要认真鉴别,避免上当。

一般来说期刊的出版周期是比较固定的,比如月刊就是每月出版一期,双月刊就是隔月出版一期,出版周期是比较固定的,但具体的出版日期就不是特别固定了,只能说大致时间是固定的,逢节假日或者一些特殊状况,日期就会有所变动。

论文发表时间怎么查?

拿到期刊后,打开第一页,就在版权页上,这个日期就很清楚明白地印刷在上面了。不管作者是什么时候投稿,什么时候拿到录用通知书,什么时候拿到样刊,什么时候论文被知网收录,这个都不是论文的发表时间,只有在版权页上印刷的这个日期才是真正的确切的论文发表时间。

以后查询时间也好,或者是为了评职称要证明也好,都以这个时间为准,其他时间节点也许在论文发表过程中很重要,但是都不能算是真正的论文发表时间。

因为知网不收录的期刊不一定是正规的,但只要是被知网收录的,就一定是正规期刊,知网不收录的期刊,有可能是正规期刊。知网不收录的期刊,有可能是不正规的期刊。知网不收录的期刊,有可能是假刊。知网审核严格,过不了知网的,不能说都是有问题的期刊,但是,只要能被知网收录,就肯定是正规期刊。

肯定算的是9月份发表的。严格意见上来讲,就没有发表时间这一说,都是出版时间,按《出版物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连续出版物是不允许提前出刊的,像这种9月的刊期,8月出版的,都是违法操作的,就是为了评职称提前拿到刊物而操作的。按相关规定,连续出版物一般为当月或次月出版,一般来说,月刊为每月15日出版,旬刊为每月5、15、25日出版,半月刊为每月10日、20日出版。8年专业发表经验,希望我可以帮到您

学术期刊增刊可以发表论文吗

只要学校认可,就可以用。1、首先,增刊,不是非法刊物,增刊是正规出版物,是正刊的衍生刊物,一些水平稍差点的文章往往都会被刊登在增刊上面,根据规定,每本合法的期刊,一年内可以出版两期增刊,所以各位宝子们不必担心增刊的正规性,它是合法的,增刊在级别的认定上通常比正刊要低一级,核心期刊的增刊一般就不是核心期刊了,一般做降级处理,也就是国家级期刊了。2、增刊虽然说是正规出版物,但是增刊的文章通常不会被数据库检索,也就是在知网、万方等平台上是检索不到增刊上发表的文章,这就意味着在评职晋升当中我们是不能选择增刊进行投稿发表的,评职称是以文章见刊并且被检索收录为标准的,因此增刊建议不要发表职称论文,即便是核心期刊的增刊也是如此,如果要求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而作者发表了核心期刊增刊,那很可能就不算核心期刊论文了,只能算作普刊论文了,晋升可能就要因此受影响了,如果是好文章那也就浪费了。得不偿失3、一些省级期刊的增刊大多不被承认,需要特别注意,省级期刊本身学术价值一般,那么它的增刊的价值就更加有限了,因此不被认可,核心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的增刊通常会做降级处理。选择刊物最好不要选择增刊发表,发表正刊是最保险可靠的,核心期刊发表难度高周期长,如果想发最好尽早准备合理规划。

问题一:增刊录用 是什么意思 期刊分为正刊和增刊,正刊就是主要的刊物,增刊是增加的副刊,增刊没什么意义,级别不够,评职称时是不算数的理论上是说,作者的稿件虽没达到录用标准,但研究意义显著,所以可发表在增刊,实际就是变相要收点版面费。 针对这种问题,可以发邮件给论文编辑,说明自己的处理方法: 1、正刊发表付版面费 。 2、退回稿件,选择其他期刊进行投稿。 问题二:论文发表在增刊上和正式刊物有什么区别吗? 增刊和省级刊物都有CN和ISSN双刊号;省级刊物是正式刊物 一般评职称单位都承认,增刊有的单位不承认 根据每个单位的规定不同而不同,恭的地方根据单位不同都会对刊物分级别(在国家刊物中没有级别这一说法),大致没有多大的区别,需要发表 品优刊 或许能帮你 问题三:论文投稿显示增刊征文是什么意思 这个没有明确的限制,论文的写作是根据你对课题方向的确定,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具体的参考文献是根据论文方向而定的,楼主自己多去看看相关文献就可以了,首先提出自己的观点 问题四:论文发表在增刊上和正式刊物有什么区别吗? 增刊和省级刊物都有CN和ISSN双刊号;省级刊物是正式刊物 一般评职称单位都承认,增刊有的单位不承认 根据每个单位的规定不同而不同,有的地方根据单位不同都会对刊物分级别(在国家刊物中没有级别这一说法),大致没有多大的区别 麻烦采纳,谢谢! 问题五:论文发表在增刊和正式刊物上有什么区别 这个区别很大! 增刊的评职称是不承认的! 分刊也不承认! 只有在正式刊物上才承认! 记得有一次一个工程师 就发到增刊上了! 回头问我,我说您试试吧 估计不行!后来打电话问的职改办! 真的不行,就在我这补了一篇! 问题六:怎样辨别正刊与增刊 很明显的。正刊是标明期数的,*年*月刊,而增刊则没有期数,只是注明“增刊”。一般在封面,但现在一些期刊为了迎合某些人的需要而故意淡化处理增刊的标志,不过在版权页还是要注明的。仔细看封面有无期数!把正刊、期刊各找一本,认真比对一下! 问题七:什么是增刊?在增刊上发表论文有用吗 什么是增刊 比如一个月刊,一年只出12期,但这个刊物想出15期,那多出的3期就是增刊。 增刊上的文章的含金量要大大小于正刊的含金量。 问题八:正刊,专刊和增刊的区别 正刊是指期刊正常出版的期刊,比如月刊,每月出一本,连续的,就是正刊。一般封面上都注明1期、2期、3期…… 总第xx期等等。 增刊和专刊,都是临时性出的,是在正刊之外的。不属于正常连续出版的期数里面,一般增刊或专刊都会在封面上注明“增刊”“专刊”字样,也有的注明“Z1”“Z2”,没有注明是第几期。正常情况下,增刊的内容是不被期刊网收录的。 不过最近几年,学术刊物的增刊和专刊不细分了,有些编辑部出增刊和专刊的时候,就故意在封面上写上第xx期,不注明或者在极其不容易发现的地方注明“增刊”“专刊”字样,以迷惑作者和读者,甚至还有的增刊内容也上了期刊网,这样的更具有迷惑性,所以作者在发表文章前,一定要弄清楚是不是增刊。 问题九:核心期刊增刊算是核心的论文吗?和正刊有什么区别啊? 建议不要发增刊 现在评职称,增刊一般不算分了,连普通的刊物都比不上,更不要提算不算核心了。也有个别单位算分的,不过这样的单位不多。 你问问你们单位人事处,如果算分的话,就发增刊,增刊版面费底,而且文章及其容易通过。 报刊逢纪念日或有某种需要时增加的篇幅或另出的册子。根据新闻出版总署规定,每本合法期刊,一年可以出两期增刊,增刊文章不被中国期刊网收录,(现在也有少数期刊的增刊被期刊网收录了)而增刊与正刊相比,虽然其不为非法刊物,但在质量上远远不如正刊物。因此增刊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学校,事业单位等评定职称时不被认可。 说白了,增刊就是为了增加编辑部的收入才出的,因为增刊都是公开收费的。 问题十:正刊、专刊、增刊的区别? 正刊是指期刊正常出版的期刊,比如月刊,每月出一本,连续的,就是正刊。一般封面上都注明1期、2期、3期…… 总第xx期等等。 增刊和专刊,都是临时性出的,是在正刊之外的。不属于正常连续出版的期数里面,一般增刊或专刊都会在封面上注明“增刊”“专刊”字样,也有的注明“Z1”“Z2”,没有注明是第几期。正常情况下,增刊的内容是不被期刊网收录的。 不过最近几年,学术刊物的增刊和专刊不算分了,有些编辑部出增刊和专刊的时候,就故意在封面上写上第xx期,不注明或者在极其不容易发现的地方注明“增刊”“专刊”字样,以迷惑作者和读者,甚至还有的增刊内容也上了网,这样的更具有迷惑性,所以作者在发表文章前,一定要弄清楚是不是增刊。

建议不要发增刊现在评职称,增刊一般不算分了,连普通的刊物都比不上,更不要提算不算核心了。也有个别单位算分的,不过这样的单位不多。你问问你们单位人事处,如果算分的话,就发增刊,增刊版面费底,而且文章及其容易通过。报刊逢纪念日或有某种需要时增加的篇幅或另出的册子。根据新闻出版总署规定,每本合法期刊,一年可以出两期增刊,增刊文章不被中国期刊网收录,(现在也有少数期刊的增刊被期刊网收录了)而增刊与正刊相比,虽然其不为非法刊物,但在质量上远远不如正刊物。因此增刊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学校,事业单位等评定职称时不被认可。说白了,增刊就是为了增加编辑部的收入才出的,因为增刊都是公开收费的。

增刊在一定意义上不能算是核心期刊,但每个单位对增刊的定义不同,有的可以算是核心。正刊是经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正式发行的期刊,增刊也需要批准,但核心的认定严格意义上讲增刊不能算是核心。

怎样区分正规期刊增刊套刊

增刊:报刊逢纪念日或有某种需要时增加的篇幅或另出的册子。套刊:我在字典中没有看到。。爱莫能助了。。

1、中国新闻总署官网查询法

增期(或内刊)本身就是杂志社自己印刷的,名字、刊号、邮发代号和正刊是一样的。国家规定杂志社每月的出版次数,比如月刊一个月只有一期,旬刊就是一旬(10天)出一期的期刊或杂志,也就是一个月出三期的期刊或杂志。

有的杂志社为了利益,一年多出几期,超过的都是增刊或内刊(杂志社不会标明的),增刊或内刊和假刊没有什么区别,评职称、评奖、毕业都是没有什么作用的。

2、学术期刊网站查询法

通常正规期刊出刊后,都会将该杂志的光盘版递交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等数据系统录用。目前很容易通过网络查找杂志在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的杂志目录,可以查到自己的文章。

一对照就知真假。发在假刊或增刊上的文章在中国知网或万方网是查询不到的,其他网站查到的不具有权威性(因为有的网站为了利益,假刊和增刊也登录在网站上,中国知网或万方是带有官方性质的,不会登录假刊和增刊的)。

内容分类:

1、一般期刊,强调知识性与趣味性,读者面广,如我国的《人民画报》、《大众电影》,美国的《时代》、《读者文摘》等。

2、学术期刊,主要刊载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评论等文章,以专业工作者为主要对象。

3、行业期刊,主要报道各行各业的产品、市场行情、经营管理进展与动态,如中国的《摩托车信息》、《家具》、日本的《办公室设备与产品》等。

4、检索期刊,如我国的《全国报刊索引》、《全国新书目》,美国的《化学文摘》等。

正刊: 这个就是文章被正式评审录用,然后排队发表的。根正苗红,当然没有问题。 专刊: 用英文来说就是Special issue.许多国际上著名的杂志(如IEEE Trans)都搞这个。不能说专刊就比正刊差了。专刊的目的是针对目前某一个热点研究话题来一次华山论剑,以便引起重视。在专刊上发表论文的,一般都是这个领域做的比较好的。专刊与正刊的不同是论文发的周期要短一些,主要围绕某一个专题。由于占出版空间,所以也算是根正苗红。 增刊:会议利用期刊名誉来吸引投稿。然后期刊又怕这样的会议文章影响杂志的声誉,所以取了名叫增刊。『有些增刊上的文章也很牛,如果会议很牛的话』,外文增刊用“ONS”表示。

正刊应该就是正常周期计划出版的刊物,增刊是用于纪念特殊的节日、事件、或者做特殊专题而增加发行的刊物,增刊大多是搭配在原来的正刊上发行的。也并不是因为容易发行才叫增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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