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认为中国电子商务现在最不成熟的地方表现在: 诚信体系不成熟,支付安全存在缺陷,社会规范和法律制约不完善 最重要的是电子商务的教育还不够系统,尤其是现在许多大专院校设置的电子商务专业的课程分配不合理,导致毕业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但我认为任何新事物的兴起总有一个磨练的阶段。中国的市场大,自然有潜力 以下是我转载的一部分关于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概括的内容 3月9日朗络与太平洋北京公司合作,开通了《网神》,推出了30余个险种,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网上营销。当月保费达到99万元。事实使人们看到了网上保险的潜力。保险企业纷纷触网。 当前,我国已有近80家保险网站。经营险种函盖了人筹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交通保险等近100个险种。不仅可以网上投保,而且可以实时核保,实时认证,在线支付,还开展了保险代理等业务。 8月16日太平洋保险公司网站开通。这是我国保险业第一个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电子商务网站。首批网上销售的险种有:安居综合家财险、航空旅客人身险、电脑保险,企业财产基本险,机动车辆险,航空货物运输险、航空旅客人身险和太平盛世终合系列保险。 我国保险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去年保费总收入达1247亿。年增长率为39%。但是,由于传统保险营销的人海战术,给人以腻凡感,没有充分发掘市场潜能。今后网络保险必将扮演重要角色。 开拓保险市场,应引进整合理念。让网上拓展和网下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仅探索投保的市场拓展,也应注重理陪的连网管理。据介绍,应用计算机对实时理陪进行前瞻性管理,可下降管理费用的20%。可见创效增收的潜力很大。 值得指出的是,美国最大的保险企业已进入中国,欧洲三家最大的保险公司,也意欲进军中国的保险市场。中国年轻的网上保险业应有迎战的准备。 (10)资本市场 发展电子商务必须有资金支持。因此,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势在必行。自1998年下半年,国际风险资本开始把触角伸向中国,进行“火力侦察”。随后 一年半时间里,局面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一百多家风险投资商,看好中国市场,国际风险资本开始或准备进入中国网络业。 与此同时,国内的风险投资商们,也开始涌动。民间资本开始向互联网集结。上海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对2130个项目进行了筛选,选定了十五个项目进行了风险投资,其中10个项目为信息业。 国际风险资本的进入和国内风险资本的启动,理应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推动力。然而,随着中国网络股新浪、网易、搜狐等在华尔街遭到狂跌,已给中国网络企业的海外融资蒙上了阴影。 华尔街虽不再是中国网络企业的天堂,但国际风险资本进入中国电子商务的大门依然敞开着。 由于中国市场巨大,美国等国际风险资本依然把电子商务作为在中国抢滩的突破口。互联网业依然成为外资捷足先登和追求投资最大化,寻求管理控制权的制高点。 尽管新浪等在NASDAQ股市狂跌,这只会使国际风险资本变得谨慎和冷静。《携程商务网》最近获得一千二百万美元融资就是一个例证。 第二部分:问题与对策 1、创新问题 创新是电子商务的灵魂和核心,也是电子商务生命力的体现。 当前,各种商业网站,必须解决好一次创业时形成的惯性思维,与二次创业需要继续创新之间的矛盾;必须跟上全国电子商务认知上的进步和发展。 从“做电子商务不必赢利”,“创造眼球吸引力”的桎梏中解脱出来;从“网络高手讲故事”然后“上市圈钱”玩“大手笔”的套路中清醒过来。重新进行发展定位和竞争态势研究。重新审视和利用好自身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区域优势。 特别是当前,股市走低,网站瘦员,网站的并购和整合加快。似乎整个互联网业进入了阴冷的冬天。一些人开始质疑互联网有无经济支点;一些人开始唉叹电子商务网站能否继续生存? 其实,大可不必质疑和唉叹!更无需落下一滴雨点就预言来了寒流。网络经济的发展历程和以上十二个市场的分析表明:中国电子商务的起步是健康的! 突破克隆模式围城而获得的思想解放; 突破烧钱、圈钱思路所获得的认知上进步; 突破不讲战略思考,战术设计而实施的内部调整和战略整合; 正是一次新的发展前的蓄势和能量累积! 是中国电子商务增强了市场机制,增强了抗风险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的一种表现,一种反映,一种进步。 实践已经证明,洋教师教我们的电子商务之路,不能完全适合我国的国情。把由摸式出发,变成从国情出发;把由网站一相情愿出发,变成从网民需求实际出发;把网站自己憋宝探索,变成按市场需求去进行探索;把排斥传统产业,变成依托和引领传统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就一定能找到一条适合我国情的、创新的、发展电子商务之路。 中国需要创新的电子商务基础技术。需要提升电子商务的综合实力。需要对现有的数据网,电话网,电视网,无线网分散资源的整合,和浅在价值的再开发。需要上网快捷,交易便捷的适于大量中小企业上网的适宜技术和利于网络生活化,生活网络化的创新技术。 同样,我们在经营理念,服务理念上,也应有新的举措和突破。电子商务是实物。它虽然实现了买家和卖家的最短路经连接,和最快速度成交。但不会自然成交。信息的沟通和买、卖的对接;真心实意地为网民服务。应该成为商务网站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开创电子商务的新局面。 2、人才问题 网络企业应警惕人才风险。当前主要的人才风险是:无声走失风险;无形资产流失风险;竟争战略外泄风险。 据统计,当前网络人才的需求空缺,达到了三万五千人。超量的市场需求,使人才的高消费堂而皇之地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盲目地网络人才的高消费,不仅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埋下了人才风险的种子。网人跳槽的例子难到还少吗? 网络企业的无形资产,很大一部分,是由人才头脑中的无形资产集合而成的。 不懂得在企业迅速地扩大构架,进行企业再造的时候,需要对人力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和合理调整;不注重在网站面对困难的时候,切实加强凝聚力;不注意认真解决员工的期权面临打水漂的危险,所引起的心里震荡,势必会造成不稳定因素。这是比来自竟争对手的、更大更可怕的危险。 电子商务的新发展,给网站的人才结构提出了新要求: 理论人才应快速介入。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理论的超前研究,十分必要。日本在发展电子商务的进程中,并没有因袭美国建立庞大配送系统的经验。其战略分析人员,较早地提出了以遍布全国的五万家便民店为支点,实行就近配送的原则,走了一条快捷的路。这些经验值得我们重视。 战略分析人才应得到重用。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急需前瞻型、复合型的战略分析人才。在美国,他们以十二万美元的年薪,高居互联网相关职位的榜首。成了最抢手的资源型人才,复合型人才。我们说的复合,是一种多元的复合,它包栝:知识和能力的复合;技术和品质的复合;高智商和高商智的复合。 管理人才应得到加强。当前IT业急需的万人中,尚空缺的部门副经理以上职位的人员就达2938人。近的管理人员空缺。说明我们相当一部分网络企业,管理弱化。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调整和改善,就会形成管理上的黑洞,难以完成企业再造和吸纳资本,开拓市场的多重任务。 4、 法制环境问题 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建全的法律制度,宽松的法律环境。 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近日高法又就网络著作权纠纷相关法律作出解释。所有这一切对规范电子商务的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和网络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当前,电子商务数字合同、数字签名的法律问题;交易人的身份认证问题,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问题;商务数据库的保护问题;原始作品和汇编作品的版权整合问题;注册商标在数字化了以后的法律保护问题;数字化商标的淡化问题;网站之间的对注册商标的超文本链接问题: 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及权益保护问题,及网络运输单据的确认和合法化问题,市场准入问题等,都需要电子商务法尽快加以明确和规范。 5、 信息的价值开发问题。 网上的信息是资源、是财富。但是,网上的大量信息是未被开采的原矿。需要对信息价值进行深层次开发,才能在信息的浅在价值中,开发出信息的显在价值。 “鼠标一点,上网挣钱”只是一句诱人的广告词。给了客户一个搜索引擎,等于给了客户一把铁锹,叫客户自己上网刨食吃。 尽管今年下半年以来,新浪,网易,搜狐,赛迪网,星云科技,贸易动力等网站开展了无声的搜索引擎大比拼,但终究没有大的突破。在这一点上《阿里巴巴》的定制信息有所进步。 邮件列表是信息价值的浅层开发。是一种对信息的平行归纳,同类归纳。当前相当一批商业网站,连这一点也作不到。严重影响了网上商务的成交量。以邮件列表形式编成的电子杂志其发行量达八十万份,说明了网民对信息价值深层次开发的期待和欢迎。 要从浅在价值中开发出显在价值,是一件开拓性工作。需要我们做出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当前,很有一些人,咬文嚼字地在模式和花稍的围城里转来转去。却听任大量的信息资源白白地浪费了。不如在开发信息资源上做一点实事。 没有新意的理论研讨会,推磨式地重复易地召开,不如研究和总结一点深入开发信息资源的实践经验。 5、竟争战略问题 当前,网站的爆炸式增长和网站的无效益落地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一场网络企业的淘汰赛已经开始。因此,认真研究电子商务中的竟争战略问题,已十分必要了。 建站定位战略。由于受“五分钟建个网站”的鼓惑,许多人在没有战略思考和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就盲目建站,用技术上的可能性,代替了经济上的可行性。已至不少网站建在沙滩上,“糊里糊涂成立”,“迷迷糊糊关闭”,玩了回“过把瘾”。 因此,建站定位研究已迫在眉捷。综合性网站的过多过滥,重复性网站的重复出现,建站不久的频频改版,均出于缺少一个冷静地、深刻地战略思考和定位分析。 发展战略。发展是硬道理,发展也是难事情。一次创业,要解决的是基本生存问题。二次创业,要解决的是持续稳定地发展问题。必须有一个战略布局,必须有一个整体思考和全面安排。 从大局出发,还要从运营入手。网站维持运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新浪》,《所有网》的当天信息当天上,《无忧工作网》的每三小时更换信息,都很难能可贵。 竟争战略。当前,可供选择的竟争战略很多。抢占快车道战略,专一化战略;人才风险战略;从不定式中寻找定式战略;隐形进攻战略等。市场经济的大潮,并不照一种定式发展。我们必须把创新思维和理论升华结合起来。找到一种适合自已的商业摸式和竟争战略。 6、亏损问题 前一段,有的网站“玩大手笔”,搞“赌博经营”。自恃才气过人,整天干些拿钱砍鸭子脑袋的事,挥金炒作轰动效应,以致安于网站长期亏损;还有的网站,搞“网络高手讲故事”去钓金龟。无奈,中国的企业家和老百姓是现实的。钓金龟的结果,未必能钓回一根竿钱。 实践证明:不讲效益是不对的,安于负债是危险的。当年巨人集团的底气,恐怕比我们的一些网络企业足。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个浪头,几口水,便沉没了的教训,值得深思。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是一切经济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网络公司也必须贯彻落实。眼下,网站大量亏损,成了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瓶颈。网站扭亏为盈的道路还很漫长。靠创新要效益,靠技术要效益,靠管理要效益,靠服务要效益。决不是过时的陈词,而是办好网络企业的真经。 懂得挣钱还要会挣钱。有的网站搞“夹缝浏览策略”,想让网民留下买路钱。无奈,无人买账。倒把大批网民拒之网外。与之相反,《阿里巴巴》,等一批网站,开门办网,不仅提供了大量含金量高的信息,而且还负责把反馈信息转发给客户。他们的路子会越走越宽。 第三部分:发展前景 今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的总体趋势是: 1、专一化趋势。 由于专一化网站的不可替代性,及较稳定的网民基础,个性特点很强的专一化网站将会大量增加。并将会和若干大型综合性网站一起渡过一个并存期。 专一化网站之所以能得到较快的发展,是由于它把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社会的观注力,企业的潜在力,集聚在某一方面,力求从某一局部,某一专业,进行渗透和突破,形成和突现出局部优势。进而通过局部优势的能量累积,争得竟争中全局的主动地位和有利形势。 因此它比较好地满足了上网者的个性化方面的深层要求。所以会得到人们的欢迎。 今后电子商务网站,将从六大方面满足网民个性化要求: 制定信息的个性化要求;选择商品的个性化要求;发挥潜在能力的个性化要求;参与品评和发表见解的个性化要求;业务扩展中的个性化要求;深度服务的个性化要求。 人们将真正尝到电子化给网民带来的福音和实惠。在这方面发展较快的空车配货网已经尝到了甜头。 2、融合化趋势。网站建设的专业化和网民要求的个性化使任何一个网站也不可能满足网民全方位,多层次的的个性化要求,都会遇到资源的空缺与内容的贫乏,因此,势必感受到融合的重要性,因为只有融合,才能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这种融合首先反映在信息的融合上。为网民对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要求,会和各网站捕捉信息,更新信息,采集信息形成巨大的断层。不克服这个信息的断层,一周之内信息无更新,网民就会有一种腻烦感,访问量立时会锐减。 维持信息日复一日的更新,比构建网站要难得多。这会促使许多网站的整合观发生新的变化。会由扩充期兼并式的整合观,跃升为互补式的整合观,双方和多方,发现所长,发展所长,稳定所长,互补所短,互通有无地融合在一起,以求得共同的发展。 新浪和3721共推强力搜索引擎;启迪网共推网上招生; 与中国频道共推企业上网,就是一种融合和互补。 这种融合还反映在工作上。一种以方便客户为原则,以共同利益为纽带的,以多方协同完成同一商务运作为目的的垂直型网站。将得到迅猛发展。 融合的深度发展,必然是市场的扩展和网站服务领域的延伸。 3、区域化趋势。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地区自然条件的差异性,生活水平的差异性,网民结构的差异性,文化风俗的差异性,必将在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中表现出区域差异。 一种以发达经济带为基础而形成的、有区域经济特点的、信息产业群,网站建设群,将很快在京津及东南沿海地区出现。中关村已初具规摸,东大阿尔派已经起步,广洲信息产业园已有1000家企业进入。 中间城市有可能出现分站区和以配送为特点的网站商务传输体系。有区域经济特点和地域文化特色的一批小型网站,在西部将得到快速发展。 形成区域特色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区域文化的影响和制约。网站建设的深层发展必然在栏目建设上,及销售物品上反映这一特色,并形成自已的区域文化特色和相对稳定的客户群。 想一个网站独霸天下,怕只是自家的一个美梦罢了。 4大众化趋势。大众化趋势是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要求。 网络知识必将从深宅大院走向平民和普及。网址和域名的难记,必将以中文网址成为打主;聊天室中语言的怪僻,必将逐步为大众语言所取代。随着网费的下降和大量傻瓜型软件的上市,上网会进一步普及和便捷。 不仅如此,一大批类似北京大栅栏网,天津和平区社区服务网的真正意义上的社区网站,将遍布各地。虚拟社区,将向真实社区发展和延伸。 个人网站,电子商务代办点和网络中间体将得到发展。中小城市,条件教好的农贸市场和农村集镇,将出现网吧式电子商务代办处。网络将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2000年已有50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园局域网。今后小区局域网,各地开发区局域网将得到发展。随着智能化住宅的出现,将开辟新的服务领域。 只有大众化之日,才是电子商务的黄金时代到来之时! 5、延伸化趋势。延伸化趋势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电子商务生命力的体现。这种延伸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向电子商务实务扩展和延伸。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个性化服务的优势将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人们不仅可以享受到购物送货的方便,还将享受多种延伸服务。比如,随着智能化住宅的出现,远程水表,远程电表将普及到千家万户。用量考核,查表收费,也必将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容。 与此同时,信息将进一步商品化。收集和人工采集信息的方法将有所创新。定制信息将受到企业家的欢迎。反聩转发和一网多发信息将得到发展。 向产业化扩展和延伸。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影响和带动结算业,包装业,配送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还将激活和延伸带动起许多关联的产业。 比如电子地图技术,初期发展并不快,电子商务将它激活了。使人们看到了它的连锁采用,会形成一种增质效益。于是广阔的产业化前景出现了。 向技术管理的新需求扩展和延伸。十亿农民的广阔市场,将通过网络提出需求。远程教学,远程会诊,远程技术服务,远程科普教育,都将得到大的发展。有可能出现一种网络中间体,成为连接边际地区和发达经济带,连接无网络地区和网络中心的桥梁和纽带。 6、国际化趋势 电子商务的国际化趋势是历史的必然。国际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巨商们早就看中了中国的潜在市场和无限商机。网络必将成为跨国集团和国外企业的首选目标,投资热点和开发热点。日本软库总裁孙正义12月1日表示,他看好200家中国网络公司,要投资10亿美元。就是一个例证。 国外资本的注入,将进一步地改善和加强国外新技术的介入。宽带技术,交易安全技术等支撑技术,将更快地进入中国。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整体实力以及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国际市场对接的进程将加快。 大量外国资本和外国企业的入市,必将冲击我们现有的电子商务市场。现有的电子商务企业的竞争态势和排位格局将被打破;整合的速度加快,内容扩展。竞争的残酷和资本的凌历,将使国人得以眼见和品尝。 一批网络公司掘起,一批既无客源基础,又无物流基础,建在沙滩上的网站和定位相近,内容趋同的毫无特色的网站将很快倒闭。 这种国际化的趋势,使市场开放度加大,贸易机会增多。给中国的商家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特别是给中小企业提供了展示自已形象的广阔空间和表现自已的平等舞台。 中国电子商务将很快地走向世界。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 网络技术 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也在全球市场中迅速发展起来。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 范文 篇一:《试谈小跨境电子商务与保税物流中心的结合》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特征 跨境电子商务是国际商品贸易的一种新兴方式,即通过电子平台和跨境物流实现国家之间贸易结算和商品互通,主要分为B2C、B2B、C2C。跨境电子商务是由网络发展起来的,与物理空间相比,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及其潜力让它与传统的国际贸易有着极大地差异 (1)在贸易环节上的差异。 在传统贸易中,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是分离的,但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我们可以同时完成所有的程序。众所周知,传统企业之间的贸易存在许多问题,例如严重依赖传统的销售,买家需求信息的关闭,订单期限长,汇率风险高,利润低等。然而,跨境电子商务可以快速处理这些问题,因为在小额跨境贸易的情况下,零售部门的增加极大改变了原来的外贸 渠道 。现在的企业不仅要面对客户,而且还有个体批发商和零售商,有效地减少贸易联系和缩短价值链,为公司和客户贡献更多的利润。 (2)产业链条的差异。 中国传统贸易企业主要从事加工贸易与低附加值产品,但是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以有效地结合工贸,控制整个产业链。由于外部经济体信息的充分性,企业可以及时获得最新的工业信息甚至是竞争对手的信息,同时也包括在使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过程中外国居民的消费习惯。 (3)产品和成本的差异。 从产品种类来看,跨境电子商务面对的消费者群体是世界各国企业单位以及个人,相对于传统贸易来说消费者群体更广泛多样。需求反作用于供给,因此跨境电子商务所提供的产品更加多样化和更具灵活性。从产品数量来看,过去传统贸易更加注重于大批量的进出口,商品重量大且数量多,而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普及,企业逐渐向小型轻巧的商品转化。跨境电子商务可以有效地避免大批量劳动力的流失和并且可以突破地理限制帮助减少生产成本。交易范围覆盖世界各地的跨境电子商务要求企业具备很强的货物集散能力,但作为一个新兴企业要达到这一点是非常困难的。第三方物流具有经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所不具备的规模经营优势和专业优势,使企业从物流业务获益的同时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运输、仓储和配送等服务。买家可以根据卖家提供信息来生成订单,可以选择直接批量采购,或选择先小量购买样品,再大量采购。这种线上小额批发可以与联邦快递、DHL等国际物流巨头密切合作,以网络庞大的业务量为基础,使中小企业的同等物流成本至少下降50%。 (4)在保税物流中心上的差异。 保税物流中心是一个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它有两种类型: A型 和 B型 。A型是经海关批准,在中国企业法人海关的监督下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B型是经海关批准的一个集中监管领域,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有许多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保税物流中心有保税仓储、简单加工、全球采购、国际运输业务,港口,出口退税、物流信息处理、装卸、物流服务等功能。这些功能有利于解决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正在面临的问题。 二、建立保税物流中心的必要性 (一)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正在面临的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伴随着许多的缺点。在这篇 文章 中,我想讨论三个点:跨境物流发展缓慢,非法税收返回和结汇,跨境信贷和纠纷处理。 (1)跨境物流发展缓慢。 正如我们所知,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是小订单,多批次和采购时间短。它有高需求的物流,所以主要采用国际快递等国际小包裹的中国邮政物流,例如DHL、FEDEX、UPS、TNT等,但这也往往意味着物流成本的提高。因为服务质量和成本之间的矛盾突出,因此我们必须结合成本、速度、安全和消费者的体验跟踪商品来选择跨境物流。如果我们只考虑成本,它将导致速度缓慢并且会延长交货时间,降低客户的满意度。如果我们购买服务质量简单,很难承担成本,甚至造成损失。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跨境物流无法匹配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2)非法税收返回和结汇。 如今,一方面由于以快件为主要方式的跨境电子商务难以提供报关单,所以许多商家无法缴纳关税,当快递公司集中关税,业主只能获得一个物流运输单而没有相关声明作为法律文件,所以公司不能解决外国货币也收不到出口退税,从而限制了跨境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因为跨境电子商务需要网络平台进行信息的传递与贸易,因此对于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税务机关是无法完全了解到的。这不仅容易增大纳税者违反税法的可能性,也容易促使税收的来源和扣缴的管理监控手段失效,再加上在税收领域上严重滞后的征管技术,使得依法征税的实施举步维艰。据我国现行政策,国外买家支付的款项只能通过个人储蓄账号结汇,但是我国限制个人结汇每年最高为5万美元,导致一些出口企业借用亲属账户进行结汇或者通过地下钱庄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第三方服务商,外贸企业在香港等离岸地区注册一个离岸账户把外汇转汇给服务商的离岸账户,然后服务商在国内按当日汇率把外汇转化为人民币给外贸企业,无论哪种结汇方式,都不算是正规的渠道,存在极大的风险。 (3)跨境信贷和纠纷处理。 由于不同国家和 文化 之间语言、时差、沟通方式和购物习惯的差异,相对于国内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的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更加严重。一方面,外国客户的下完订单后,他们必须首先支付给卖方,但当时他们仅仅通过在线照片和描述根本无法了解产品的真正质量,所以很难准确地评估卖方信贷。另一方面,卖方也很难判断客户的信用和消费能力,因为外国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可以选择用信用卡支付或由于种种原因拒绝支付,而此时卖方将承担巨额的物流成本和资本支出。因为不透明的信息,买家和卖家没有办法相信彼此,区分真假,因此像支付宝等类似的第三方平台应运而生,但是这种不信任仍然严重阻碍了跨境电子商务进一步的发展。 (二)保税物流中心的革新。 (1)降低物流成本,缩短运输时间。 正如我们上面所讨论的,我们可以知道,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高制约着小订单的交易往来,但是在专业的保税物流中心,这些小订单将被整合和集中分配到大袋子里,然后根据目标分类。到货后,工人们将拆卸和分发到最终买家,实现门到门交货,有效地解决了高成本的问题。 (2)克服出口退税的困难。 大多数企业申请小跨境电子商务时的出口产品主要采用包裹和快递,不能获得大量商品的退税。然而,在专业的保税物流中心,它将提供清关公司的一系列服务,解决返利结算的困难。 (3)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的商品流通信息很难获得,但保税物流中心可以通过使用现代技术帮助解决这个问题,提高物流效率。 三、小跨境电子商务与保税物流中心的结合 虽然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中国也不例外,但是我们的经济依然以每年7%的速度增加。截至目前,08年金融危机后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仍然保持迅速增长的势头。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进出口贸易对中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吸引着大量投资者和商人和资本。从这个方面来看,将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与保税物流中心相结合使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更能得到肯定。同时,我国在政策、交通、产业链和税收上所采取的 措施 也有利于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与保税物流中心的结合。 (一)国家政策支持。 政策上,为了提高利用保税物流中心的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我国新增了一些规定。例如,公司可以在当地海关的保税物流中心直接清关。国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后可以作为出口货物可享受退税。当外国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给予保税,而当保税物流中心的货物销往国内,公司可以办理进口清关程序。在保税物流中心的商品可以在企业的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中心和保税仓库之间运输,储存,装卸和分配,使得保税物流中心的小跨境电子商务能有更远的发展。 (二)愈趋便利的交通。 交通上,我国许多地区如福建省,河南省,上海等都设立了保税物流中心。在这些地区,他们的交通工具囊括火车,海上和空中。以福建的平潭为例,平潭已形成一个立体交通系统---海,公路和航空。第一,“海峡船”和“丽娜船”开启了从平潭到台湾的通道。然后,陆路交通逐渐改善与平潭大桥,公路从玉溪到平潭二桥。最后,在平潭的第二跨海大桥一直延伸到平潭内陆。在“第十二五”期后,平潭将纳入“一小时经济圈”,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 (三)产业链的延长。 产业链上,为完善保税物流中心的产业关联,最初的措施是申请延长产业链的项目。高技术总是跟着产业链长度。因此,一些高值和光产品的整个制造过程可分为人工和制造线。例如,在长沙保税物流中心,生产电脑主板,试图购买电容,在中东地区的集成电路和 其它 配件,延长产业链,扩大市场。如前所述,跨境电子商务的各种商品的流行,如果保税物流中心可有效地提高产业关联,可适应跨境电子商务更迅速。同时,本地的企业最重要的任务是吸收新技术,使它更好配套保税物流中心的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政府可以鼓励外国企业参与,通过信息交流和与国外企业合作解决技术问题。 (四)出口退税的增加。 税收上,我们的国家正在努力减少税收或给予出口退税以促进发展。因此,如何弥补资金缺口是政府也是影响出口退税制度不完善的一个大问题,损害了保税物流中心和跨境电子商务的链接。在这里,有关专家建议三措施来处理这个问题。首先,增加当地的税收来填补中央的缺口。其次,平衡地方税,这意味着保持相同的税。再次,降低税收,甚至为零的地方税。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范文篇二:《试谈人才培养下的电子商务》 一、面向职业 教育 的高校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及问题 1.专业培养定位模糊 目前,大多数高校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定位较为宽泛,培养模式大多互相借鉴,没有形成自身特色。尤其是面向职业教育改革的这部分高校,专业的涉及面非常广,既包含管理、商务类的基本知识,又具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基本能力,希望培养“万能型”人才。然而培养方向的不明确,导致其电子商务毕业生在理论研究方面,无法与知名高校毕业生抗衡;在实践操作方面,又远远不及大专院校毕业生。 2.实践体系建设不全面 未来的职业教育将更专注于学生的职业素质和技能,因此对于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就应侧重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目前,已有部分高校建立了电子商务实验室,在理论讲授的同时,也注重实践教学。但总体上看,实验室设备较为陈旧,模拟软件的功能和操作单一,无法逼真地体现电子商务企业实际情况,更无法满足创新创业型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 3.课程设置不合理 大多数高校仍认为电子商务是“电子”与“商务”的结合,因此在课程设置上针对性不强,基本涵盖管理类和计算机类的基础课程,学生掌握的知识宽泛但不精,一旦踏入工作岗位,依然无法胜任。此外,电子商务发展日新月异,新的知识、技术和理念都需要学生掌握,而许多高校的课程设置经研究制定后很难轻易改变,无法及时更新,导致电子商务毕业生不能很好跟上电商发展的步伐。 4.师资力量薄弱 我国电子商务专业的设立时间较短,导致面临职业教育改革的这部分高校中,真正电子商务专业出身的师资很少,且大多数为高校毕业进入高校的模式,限于理论研究,缺乏实际企业电子商务管理 经验 。随着教师实战经验的不足,将必然对实践课程的开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面向职业教育的高校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对策和建议 1.增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目标的针对性 针对当前社会对电子商务人才需求的特点,面向职业教育改革的应用型高校应合理制定电商人才培养目标,采用“多方向发展,重应用培养”的培养思路,将电子商务专业细分为电子商务系统建设、电子商务物流、网络营销及跨境电子商务等多个方向,在设置基础课必修的同时,让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 爱好 ,进行其他专业课程的选择,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2.注重电子商务人才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立 目前,对应用型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应以“创新”和“创业”作为主线。高校可以根据目前电子商务企业实际应用需求,制定一套符合职业教育型大学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模型。该模型应包括实验教学、竞赛实战、实习实训等内容,建立校内电子商务实验室和校外电子商务实践基地,及时更新电子商务实践教学软件,并配合实践教学考核机制,充分锻炼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3.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教师队伍的建设,是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源泉,也是保障电子商务教学质量的关键。对于职业教育型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构建人才激励机制,引进高职称电子商务教师作为学科带头人; (2)与本地电子商务企业达成合作关系,安排教师到企业锻炼、实习,参与企业电子商务运营管理工作 (3)鼓励教师参与电子商务实验室建设,定期参与实践课程探讨研究活动,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证; (4)积极引进电子商务企业中高层人员,兼职或全职担任实践课程指导教师。 4.紧抓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趋势 随着电子商务环境日益成熟,新的电子商务模式、技术不断涌现。为了使学生能够紧跟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高校在教育教学和实践体系中应灵活融入这些新的知识和技术,要求教师定期开设例如移动电子商务、物联网、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等相关课程,提高学生对电子商务新趋势的把握,提升竞争力。 三、 总结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必然带来电子商务人才需求的激增,同时也给电子商务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恰逢国家教育部进行职业教育改革的转折点,高校应牢牢把握这个关键时期,以“创新、创业”为主线,明确电商人才的培养目标,系统设置课程体系,加强师资建设,注重实践教育,致力于培养具有电子商务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下一页更多精彩的“电 子商 务毕 业论 文”
电子商务市场是现在发展最快,最具潜力的领域,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和应用,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具潜力的领域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篇一 《 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分析 》 农村电子商务拓展空间无限,潜力巨大,已然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 措施 ,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前景广阔的背景下,各大电商巨头也纷纷加速对农村市场的布局,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争夺战业已悄然兴起。如何发挥农村电子商务的作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值得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 一、当前须解决好四个问题 1.解决“人才不足”问题。 大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工程,最关键的是造就一批农村电子商务技术带头人,着力解决好农村电子商务中技术“领头羊”不强问题。政府要加大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通过当地农经、商务等政府部门开展电子商务知识专业培训,建立实用型人才队伍,提供智力保障。 2.解决“ 渠道 不宽”问题。 应本着“因地制宜、应优而建、因村施策”的原则,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注重挖掘当地农村自身优势,探索农村资源开发促发展,提供农家乐、乡村旅游、农副产品服务促发展等模式,拓宽经营渠道。 3.解决“导向不明”问题。 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有明确的电商建设顶层设计、政策导向和扶持政策,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需要加大地方财政扶持力度,安排经费作为风险补偿基金,扶助农村电子商务中收益稳定、规模小的农民家庭或者项目,强化孵化作用。 4.解决“监管不严”问题。 必须按照诚信兴商的要求,约束农村电子商务行为。当地政府除出台农村电子商务经营管理规章外,还需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的互联网技术,建立统一的服务平台,专门设立“投诉举报”模块,翔实记录农村电商经营或失信情况,通过建立联网预警系统,对电商经营情况进行网络实时监管,并采取信用风险分级管理、经营能力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克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二、基本思路要求 1.开展农村电商“网格化”建设管理。 建立“区(县)、乡(镇)、村(社区)”农村电商发展“三级管理网格”。区(县)为“一级网格”,由区(县)农经、商务等部门主管,在策略层面推进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和发展工作;乡(镇)为“二级网格”,根据所辖地的农村经济产业特点、发展模式、发展规模等因素,在实施层面推进农村电商布点;村(社区)为“三级网格”,在操作层面组织和抓好本村电商具体经营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局面,增强推进快速发展的整体合力。 2.推进农村电商“产业化”。 针对农村电商“经营项目发展好、带动能力强”的相对集中区域,政府可规划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经济发展产业园区,强化“产业”推进作用。 3.开展农村电商“项目化”运作。 通过筑巢引凤的发展策略,采取“引进来、合作互赢”发展理念,以电商巨头“经营项目带动”引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开展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深入乡村,开展“经营项目建设”专题调研,确定适合当地农村电商经营发展项目,借鉴先进地区农村电商发展 经验 的同时,采取村民入股、村企联建等有效手段,实现农村电商发展带动效应。 三、路径要求 1.农村电子商务的规划带动。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抓好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和发展基础性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制定出台发展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并作为实施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主要工作来抓,明确提出本辖区农村电商发展目标。从农村电商的经营项目支持、人才支撑、资金支持等多方面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在坚持因村制宜和有序发展前期下,大胆创新农村电商发展路子,打造一批农村电商示范村和明星村,形成强村带弱村、共同发展壮大的良好态势。 2.农村电子商务的压责推动。 各级基层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并作为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项目,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村三级要层层签订电子商务发展责任状,分解目标和任务,给各乡村党组织书记明责加压,提升服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同时,将乡村干部的经济待遇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挂钩,建立绩酬相符的激励机制。 3.农村电子商务的典型促动。 要注重选树不同基础、不同模式、不同类型的乡村, 总结 提炼发展经验,推动形成一批电子商务示范村和明星项目,以点带面,示范推进。通过组织开展基层党建观摩拉练等活动,扩大示范效应,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乡村党组织书记现场观摩和学习先进。 四、模式要求 1.深挖特色优势,建立特色资源开发型电子商务模式。 鼓励农民或吸收其他资金参股合作,对镇村域内的特色资源或特色产品合理开发,或者将现有的产业资源优势,依托企业开发,开展“资源合作,村企共建”,并通过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对外营销,使农村资源优势转化为农村经济发展优势。比如建立有机茶产业基地、有机水产品养殖基地、绿色生态 种植 物基地、环保加工业基地等优势,通过“龙头+农户+基地”的电子商务产供销一条龙销售模式体系,打造农村特色资源优质品牌,辐射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2.资本聚集运作,建立资本相对结合型电子商务模式。 鼓励村级组织或农民以股份合作、使用权流转等形式,利用村镇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等优势,聚集外来资本,建立本地化的电商企业,把资源变成商品,变存量为增量,实现物尽其用、 变废为宝 ,既盘活农村资源,又带动农民就业,确保集体经济的积累和壮大。 3.以承包地生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营运型电子商务模式。 开展农民承包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实现土地利用价值最大化。通过把农户分散的承包土地通过流转的方式集中起来,统一对外寻租,吸引有实力的大型电商企业投资兴业,作为其农副产品种植精品基地,这种借力发展,农民可获取流转和劳务的双重收益,也壮大村集体经济。 4.兴办关联产业,建立实体经济带动型电子商务模式。 鼓励和支持农民或者村级组织兴办地方特色产业项目,村集体以直接兴办或牵头组建等方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性企业或者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产品产业化项目,发展实体经济带动型电子商务。 5.依托政策措施,建立借势发展型电子商务模式。 区县级党委政府应出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明确具体政策措施,强化政府部门责任落实,大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领头雁”工程、“结对帮扶工程”、“创业带富工程”、“精准扶贫工程”等,有条件的区县可设立农村电子商务“领头雁工程基金”,对深入推进农村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创业带富成效明显的农村电商企业予以奖励。村镇组织和农民要在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广开农副产品经营销售渠道,发挥线上和线下两种不同销售模式。 五、策略要求 1.试点先行、示范突破,开好头、引好路。 为防止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出现全面铺摊子、成效微的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握“政策在先、试点主线、创建示范、梯次推进”的原则,在建立试点选择上,要考虑农村经济均衡发展要素,不仅仅选择有发展基础的“潜力村”,还选择有资源发展“空壳村”,电子商务建设应做到“肥上加膘”和“锦上添花”的叠加效应。通过试点推进、示范突破,积极探索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和运行新模式。 2.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迈好步、走稳路。 要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和把握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在“资源优势互补、合作渠道共商、投资资金共担、监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积极依法组建电商经济实体。建设初期,可以选择资源有优势、发展有前景和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和养殖种植技术好、资金基础好的致富带头人入股,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乡村旅游业和特色养殖种植业;按照“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的原则,通过“借鸡生蛋”、“筑巢育凤”等多种方式推动电商企业设立,实现多元化的合作共赢,助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3.科学管理、长效激励,强监管、重长远。 要把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重要举措来抓,纳入到政府部门或者乡镇干部年度工作业绩考核中,在注重对电商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强化领导干部对农村电商企业的服务;认真落实检查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和发展长效激励机制的同时,强化定期不定期对农村电商企业的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等情况进行指导和服务,发现生产经营困难及资金出现安全隐患时及时介入帮助解决,有效防控相关风险,确保农村电子商务稳步发展。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篇二 《 旅游电子商务下丽江旅游企业发展思考 》 摘要: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丽江市的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新常态的问题。经济发展速度变慢,经济发展动力更多让位于民间投资而不再是靠政府政策刺激,经济发展结构优化,告别货币推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是丽江市经济发展在新常态中面临的挑战。旅游电子商务是未来旅游企业发展必然趋势,丽江旅游企业必然要面对如何电子商务化的时代问题,于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中面临的众多问题,可以通过以下策略发展丽江旅游电子商务。 关键词:旅游电子商务;经济新常态;旅游专业网站;电子商务个性化服务 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丽江市的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新常态的问题。经济发展速度变慢,经济发展动力更多让位于民间投资而不再是靠政府政策刺激,经济发展结构优化,告别货币推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是丽江市经济发展在新常态中面临的挑战。 1丽江经济新常态现状 丽江市经济发展水平起点较低,1995年,丽江市国民生产总值只有亿元,远远落后于国内其他市,在云南省内排名也比较靠后。从2001年开始,丽江的经济开始迅速发展,特别是2003到2013的这11年,是丽江经济发展的黄金11年,每年的发展速度都突破了双位数,使丽江经济快速崛起。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并没有直接影响到丽江经济发展,2008年到2013年丽江的经济发展仍然非常有动力。2014年丽江经济发展遇到了特别的困难,全年经济发展速度降到了,丽江经济发展遭遇了新常态,原来黄金11年的发展势头被扼制,丽江经济发展遇到了新常态时期的困境。 2经济新常态下丽江旅游成为发展丽江经济的最大动力 这几年,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很快,2013年,我国服务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例提高了,这是历史上从没有过的。而第一产业下降了,第二产业下降了。如果这个趋势保持下去,再有5至10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占比就能达到50%。旅游业应当成为服务业的新增长点,成长空间很大。通过旅游业的成长来带动就业,将会对我们经济增长起到重要的作用。旅游业经济新常态下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抓手,发展旅游业的潜力巨大。我们的山水、 文化 都可以是吸引游客的重要资源。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旅游业消费支出应当占到整个消费支出的1/4左右,照此标准,中国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特别是在丽江,作为丽江的支柱产业,自2001年以来,丽江旅游产业迅速发展,平均发展速度超过了20%,自2011年以来,更是保持了30%以上的增长,确保了丽江的经济支柱。即使在丽江经济步入困境的2014年,旅游产业也保持了迅猛发展。2014全年旅游业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数达到万人次,比上年增长,实现旅游总收入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接待国内游客万人次,增长;实现国内旅游收入亿元,增长。接待海外游客万人次,增长;实现旅游外汇收入亿美元,增长。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到,要在经济新常态中发展丽江经济,首先要保持丽江旅游产业的发展势头,优先促进丽江旅游行业的发展。要全新谋划丽江旅游整体布局,优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域景区化打造,带动旅游产业从门票经济向综合产业转型。 3通过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未来丽江旅游企业的策略 旅游电子商务是未来旅游企业发展必然趋势,丽江旅游企业必然要面对如何电子商务化的时代问题,于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中面临的众多问题,可以通过以下策略发展丽江旅游电子商务。 政府支持下优化旅游电子商务的宏观环境 政府和旅游企业要动员各方面力量来形成适合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环境,为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支持,尤其要加强对企业网站和商务网站旅游业务的规范和引导。构建旅游电子商务工程的基本构架,提高旅游业信息化的整体水平,尽早实现网上结算和交易电子化。 加速培养适用丽江旅游电子商务的复合型人才 由于旅游电子商务是旅游和电子商务的整合,所以具有电子商务和 旅游知识 的复合型人才,才能将电子商务的技术手段、应用功能和模式密切联系。旅游部门与旅游院校应顺应时代要求,着力培养3个层次的旅游电子商务人才,善于提出满足商务需求的电子商务应用方式的商务型人才;精通电子商务技术,又具备足够的旅游业知识,能以最有效的电子商务技术手段予以实施和满足的技术型人才;通晓全局,具有前瞻性思维,熟知旅游业电子商务理论与应用,能够从战略上分析和把握其发展特点和趋势的战略型人才。 建立和维护具有权威性、及时性的丽江旅游专业网站 旅游企业要和互联网高度融合,利用网络手段和信息技术建立专业化网站。首先,有资金和技术实力的大型旅游企业可以通过资本运营进行重组,造就旅游企业和旅游网站一体化运营的企业集团。其次,那些没有实力建设专门网站的小型旅游企业,可以利用品牌网站的高知名度和资源优势开展网络化经营。由于旅游电子商务的投资与维护费用都十分庞大,单靠企业的力量是难以建设与维护的。政府网站在很长时期内依然是中国旅游电子商务的主要载体,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 开拓丽江旅游电子商务个性化服务 以服务为本的旅游电子商务面对的是需求趋向于多元化、细分化和个性化的旅游消费群体。能否开发出适应各种需求的服务,对于旅游电子商务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把服务对象定位于个性张扬的自主型旅游人群,要求旅游电子商务必须与旅游资源接轨,开展个性化服务。通过客户关系管理搜寻和获取个性化的客户资料及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并据此设计出各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或者让旅游者自己设计旅游线路和旅游行程,旅游企业根据顾客的需求提供量体裁衣式的订单服务,这种网络导航和网际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凸现了旅游产品的个性化、信息化和时代化的气息。 参考文献 [1]钟栎娜,吴必虎,邵隽.中国5A级旅游区门户网站的成熟度评估[J].旅游学刊.2011(12) [2]梁方方,江金波.旅游企业电子商务成熟度测量指标体系研究[J].江苏商论.2011(09) [3]李云.浅议云旅游[J].商场现代化.2012(04) 有关电子商务毕业论文推荐: 1. 关于电子商务毕业论文精选 2.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范本 3. 2016电子商务论文范文 4.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模板范文 5.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范文精选 6.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范文 7. 浅议电子商务毕业论文参考
我是学电子商务专业的,上周才刚刚答完辩,这篇论文,导师给我的成绩是良。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货币作为基于网络的支付结算工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文章从电子货币概念出发,不仅分析了它的发展情况,而且针对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对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进行了重点研究。最后提出了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关键词:电子货币 网络金融 电子商务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电子支付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另一类是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还有一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 EFT) 、电子划款等。本文将针对电子支付的工具之一——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适用性进行分析与研究。一、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1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电子货币作为当代最新的货币形式,从20 世纪70 年代产生以来,其应用形式越来越广泛。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网上电子信用发展起来的,以商用电子机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脉冲进行资金传输和存储的信用货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金融电子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与纸币等其他货币形式相比,具有保存成本低,流通费用低,标准化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优势。尤适宜于小金额的网上采购。电子货币技术解决了无形货币的存储、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美国的Mark Twain 银行是美国第一家提供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早在1996 年4 月就获得了一万个电子货币客户。2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电子货币有两种主要形式: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 和数字方式的货币文件。前者主要用于网下的支付,后者用于网上的支付。电子现金,它的主要用途在于取代日常小额消费的钞票及硬币。Mondex卡除了拥有现金的特性以外,同时还具有一个比现金更优良的特点,即是它能安全地通过电子管道(如电话、因特网等) 来作为人对人、人对商家、人对银行的远距转值。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在起步,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Mondex 是目前最接近于现金的电子货币。E - Cash 是由Digicash 开发的在线交易用的数字货币。它是一种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进行购物。二、电子货币的发展1. 电子货币的发展概况。电子货币的产生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成果。电子货币的使用,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取代现金的发行,使得货币的发行费用降低;二是发行主体将由中央银行向其他主体转变。目前的电子货币主要有银行卡和网上电子货币两种。现在,银行卡已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更普遍的应用。对于客户来说,利用银行卡购物付款、提现、存款、转账,方便快捷、安全高效,而且可以获得咨询和资金融通的便利。同时,世界上由网上电子货币带动的网上金融服务正在迅速发展。据统计,网上金融业务在2004 年占传统金融业务量的10 %~20 % ,其中美国的网上金融业务发展最快,欧洲国家也在大力发展; 在亚洲,新加坡等是发展电子货币的先进地区。新加坡货币委员会的官员称,该国将力争于2008年全部改用电子化货币,货币将包括一种“电子数字脉冲”,发射装置安装在手机、掌上电脑甚至手表上,然后发射脉冲信号进行支付活动,届时所有商业和服务机构都将依法接受电子货币。欧洲央行也指出,电子货币的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广,推广电子货币将成为欧洲央行未来货币政策的组成部分之一。2. 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从总体上讲,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尚处于起步阶段,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由于国情的缘故和信用概念在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初期没有市场基础,一直到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被推向市场,商品经济的生存竞争意识才迫使中国的银行界开始思考电子货币的发展策略。在我国,目前发展的重点主要仍在信用卡业务上。我国的第一张银行信用卡,是1985 年6 月由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的“中银卡”,与国外相比,银行信用卡发展历史很短。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到2001 年6 月底,全国共有55 家金融机构开办了银行卡业务,发卡总量达3. 3 亿张;银行卡账户存款余额3742 亿元,仅2003 年上半年交易总额达4853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 %;全国受理银行卡的银行卡的银行网点12. 9 万个,商户约10 万户;各金融机构共安装自动柜员机4. 9 万台,销售终端33. 4 万台。3. 电子货币的发展趋势。目前电子货币的发展十分迅速。据专家预测,美国在近十年内可能有12 %~15 %的交易将以电子方式进行,并且该发展趋势仍将不断加快。2000 年有约10 %的人用电子货币进行商业交易。在我国,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电子商务将会蓬勃的发展。可见,电子货币将会朝更便利、更安全、更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支付方式也会趋于简单化和统一化,电子货币必然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三、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面对已经到来的数字化时代,随着金融电子化和Internet 的迅猛发展,网络作为一种新的贸易领域正在逐渐成为商务的一大发展趋势。电子货币系统是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只有正确认识电子货币的优势,建立和完善电子货币系统,才能真正开展电子商务活动。1电子商务流程的简单描述。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工业经济阶段商务活动的翻版,电子商务是将“通信服务”、“数据管理服务”、“安全服务”等三项基本服务融为一体的商业服务。在电子商务过程中,消费者和商家(即买卖双方) 将自己的各类供求意愿按照一定的格式输入电子商务网络,电子商务网络便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寻找相关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多种买卖选择。一旦消费者确认,电子商务就会协助完成合同的签定、分类、传递和款项收付等全套业务。同时,为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认证机构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认证,确认其真实身份。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2.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电子商务中,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其中,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通过电子商务的流程可以看到,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商品流、信息流、物流,同时也涵盖了资金流的范畴。在支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网络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利用电子货币可以安全、灵活地把货币采用匿名的形式存储在自己的硬盘上,并在支付过程中使用。它将消费者和商家(买卖双方) 与银行联系在一起,消费者可以在有关银行开立账户,在需要使用电子货币的时候,可以安装相应的软件或预存现金,但消费者与商家洽谈好以后,签定订货合同,就可以使用相应的电子货币支付所购买商品的费用。其中认证机构保证了交易过程的安全。3.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电子货币的应用和发展使网络上现货、现金交易成为可能,促进了企业营销结构、营销方式、结算方式的创新;而方便、快捷、轻松的购物方式,也将极大地刺激消费,扩大需求,给零售商带来了无限商机;同时,由于实施开放式的网络经营,大大加剧了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为市场提供优质价廉的商品、优质高效的服务。在电子商务中,使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与传统的货币支付方式相比有许多的优势。首先,在同样的空间内,电子货币可以存储的面值是无限的;而传统货币面值是有限的。其次,电子货币受时空的限制比较小,能够通过通讯系统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传递。第三,电子货币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弥补了传统货币管理成本高的缺憾。第四,电子货币的匿名性比传统货币要强,避免了面对面的交易。另外,作者还认为,电子货币与传统的货币相比具有信息承载量比较大的优点。通过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电子货币,商家、厂家以及消费者都能够从中得到比传统交易方式更多的信息。例如,商家可以在网络上迅速、及时地统计热销产品的销售量,可以通过用户注册信息准确地看出参加浏览或购买的用户资料,甚至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后续的市场调查,以便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快捷的反馈信息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但是,就目前而言,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于电子商务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在这一问题上,普遍存在着很多观点。比如,安全问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很成熟、系统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数字认证技术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将会对电子货币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要使电子货币能够迅速、健康的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仅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互联网络的普及率;同时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进而带动电子货币的发展;另外,也要尽快出台并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给网络安全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规范网上交易程序,正确使用数字证书。另外,作者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研究,认为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应用对传统的价值经济学和货币银行学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来的发展,将会由于电子货币的应用,使得中央银行不能再通过调节货币的发行量这一手段来调节市场经济,新的价值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将会产生,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也将会有新的诠释,以适应未来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货币将会形成一门全新的学科,冲击经济金融界的传统理论、理念。四、结束语拓展电子货币的业务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不断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货币金融体系电子化的实现将是一个必然趋势。目前,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电子商贸、电子商务、基于安全数据交换协议的各类网上购物系统、供应链管理以及网络营销等活动的不断兴起,使得原先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管理系统、贸易体系结构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需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带动下,电子货币也将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参考文献:1. 余旭涛,沙济彰. 电子货币的技术问题. 河海大学常州分校学报,2005 (1)2. 翟凤荣. 电子货币与电子支付. 价值工程,2004 (5)3. 白静. 试论电子货币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甘肃理论学刊,2005 (5)4. 陈红. 电子货币发展情况初探. 广西金融研究,20045. 许小勇. 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其风险防范. 浙江金融,2003 (2)
【电子商务评论】和【法学】你都可以去借鉴的看看~结合起来写自己的论文
摘 要:本文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主体资格的界定入手,详细分析了B2C、C2C交易模式中是否存在销售者和经营者这一问题;进一步阐述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最后深入探讨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构建。关键词:网络消费者 网络经营者 侵权 权益保护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已逐渐成为其发展的阻碍,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严峻挑战。因此,在尊重电子商务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从法律及相关层面采取各种措施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推动我国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及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一、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主体资格的界定消费者与经营者是相对应、相对立的关系,没有经营者就没有消费者,反之亦然。电子商务中可能存在的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交易模式有三种:B2B、B2C、C2C,其中B2C模式中存在消费者与经营者是毫无争议的。值得探讨的是B2B、C2C模式中是否存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以及消费者与经营者主体资格如何界定等问题。电子商务只是人们生活消费的途径之一,它没有改变消费者的定义也没有改变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所以现行法律对消费者的定义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领域。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解释消费者的定义,也没有对消费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说明,要清晰地界定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身份,就必须对消费者的主体资格及概念进行界定。根据国家标准局《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的规定,可以成为消费者主体的只能是“个体社会成员”。有些学者认为若单位购买生活资料最后也是由个人生活消费而使用,那么该单位和集体属于消费者权益法保护范围内。笔者认为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单位”、“集体”或者“组织”是否构成消费者的主体仍然值得商榷:首先,国际通行的规则是将消费者定位于个人。从目前法学理论界的观点和世界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惯例看,消费者的主体资格只限于个人,例如《牛津法律大辞典》对消费者的定义是指那些从经营者处购买、获得、使用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将消费者定义为,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欧盟消费者远程合同指令》将消费者定义为,非出于商业、买卖、职业目的而缔结合同的任何自然人。其次,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最终消费的主体,单位购买生活资料的基点仍是个人生活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是个人消费,或者说是直接消费。在单位作为商品的买受人、服务合同的订立者时,其不能直接进行生活消费,不能作为最终消费者。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消费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应由合同法调整,而不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如果单位坚持依照《消法》来主张权利,这种情况下它的地位相当于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诉讼代表人。最后,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角度看,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交易中弱势一方,就单位所具有的实力而言,很难将其视为市场中的弱势一方。个人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往往处于弱者地位,故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特殊保护。且其与经营者相比较缺乏交易经验或缺乏足够的交易信息和交易能力,从而导致在交易中不具有与经营者对等的实力,所以需要国家立法进行干预;而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进行交易时,有足够的团体力量与经营者抗衡,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处于强势地位,法律上没有必要给予特殊保护。因此,笔者认为具有消费者主体资格的只能是个人。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商业性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体社会成员。那么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主体资格为:出于生活消费目的采用电子商务方式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商业性服务的个人。由此可知,B2B交易模式中的单位购买者不具有网络消费者的主体资格,即B2B交易模式中不存在消费者与经营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的概念未作解释,也未对其主体资格进行界定。《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经营者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产品质量法》用的是“生产者”、“销售者”概念,未将两者合称。实践中,经营者的概念也不明确,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我国对经营者管理注重的是经营许可证的取得或商业行为。本文将“经营者”界定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商业性服务,并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同时,本文认为电子商务中具有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有:采用电子商务方式达到营利目的,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商业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在C2C交易模式中,虽然销售方为没有经营许可证的个人,但个人销售者应被视为经营者,以令其对应的购买者自然成为消费者,双方行为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具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角度看,消费者作为分散孤立的个人,处于不利或弱势地位。且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性等因素[2],故法律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电子商务中,因网络的虚拟化、电子化使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例如在C2C交易中,在线销售者只是披露商品信息或自己的身份信息,消费者无法对其信息作出真伪鉴别。如果销售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内容,那么购买者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信息不对称在C2C交易模式里表现的淋漓尽致,整个交易过程中购买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2、在C2C交易模式下,企业可能以个人身份注册并从事经营,而购买者很难得知与其交易的对象究竟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法律一概将注册为个人用户的企业销售者排除在经营者的范围之外,那么与这类销售者进行交易的个人不会被法律视为消费者从而无法受到特殊的保护。3、C2C交易中,大部分的个人销售者以出售商品为业,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客观上存在营利行为。由于网络的特性,个人销售者可以只凭借个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开设“店铺”,销售商品。其“店铺”规模及产品种类甚至可以和现实生活中的商家相媲美,甚至规模更大、种类更多。其销售方式多样,包括拍卖、零售、批发等。这类个人销售者的性质和现实生活中的经营者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是其借助了网络这一便利资源。将这一类个人销售者视为经营者,更有利于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C2C交易模式中,如何以特定的标准来确定个人销售者为经营者,这涉及到制定法律的技术问题,本文不作论述,但建议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因素:(1)个人销售者是否以出售商品为业,具有营利目的。(2)个人销售者出售商品的数额或交易频率是否达到一定标准。(3)个人销售者“店铺”货物的库存量。二、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相对于传统交易,电子商务具有交易主体虚拟化、交易过程无纸化、支付手段电子化、交易空间泛地域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力量对比更加悬殊,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更容易遭到网络经营者的侵犯。(见表一)1、网络消费欺诈问题网络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实施的,利用虚构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消费者财物的行为。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该概念中的经营者包含了真实的经营者和假冒经营者身份的欺诈行为人。因为,在网络环境下,若销售者对其身份信息披露不全或虚构身份信息,购买者则很难辨认或无法判断销售者的真实身份。在目前网络法律规范不完善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只要消费者将在线销售者视为经营者,或者说消费者根据销售者披露的信息判定或推断其为经营者,无论其是真实的经营者还是假冒经营者身份的欺诈行为人,法律上都应当将销售者认定为经营者。这样不仅可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有助于消费者在遭受欺诈后寻求司法救济,也可以借助该法对网络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弥补现行法对网络交易监管的不足。现阶段,网络消费欺诈的手段有:低价陷阱套取货款、空头承诺取订金、网络拍卖欺诈等。针对网络消费欺诈,可以尝试建立事前预防体系:(1)建立经营者信息管理中心;(2)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3)从立法上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审查义务;(4)可以考虑在涉及网络消费合同时,法律作这样的规定:在网络交易中,对消费者的付款应先做预付款处理,交易过程完成之前,预付款所有权不发生转移。2、网络虚假广告问题网络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为达到引诱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目的而发布的关于其商品或服务的不真实的信息,如夸大产品性能和功效、虚假价格、虚假服务承诺等。网上广告因其特殊性,给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而网络广告是网络消费者购物的重要依据,消费者的购物决定在很大程度上根据广告文字和图像判断而作出。消费者很难判别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难以得到保障。笔者对网络虚假广告的监管有如下建议:(1)加强对经营者身份的审核与公布;(2)明确ISP[3]与ICP的责任;(3)明确主管部门的监管职权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4)完善相关法规。有必要针对网络虚假广告等不正当引诱方式制订特殊规则,使网络广告的发布行为有法可依,加强对虚假广告的管理。3、网络消费合同履行问题网络消费合同不适当履行的行为多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延迟履行。网络购物的物流配送缓慢是消费者经常遭遇的问题之一,出于某些原因,经营者向消费者承诺的交货日期难以兑现;(2)瑕疵履行。网络消费者在认购商品并发出货款后,经常出现实际交付商品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与物品介绍不一致的情况。(3)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网络交易的最大特点就是打破了地域的限制,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的义务,但因为跨地域交易、经营者真实身份难以认定等因素,消费者很难实现其享受售后服务的权利。关于数字化商品的退货问题也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面临的新问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的合同履行期限未做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偏向消费者履行期限的规则。根据欧盟2000年10月31日生效的《消费者保护(远程销售)规则》:“供应商必须自消费者向其发出订单的30天内履行合同。无论出现任何原因,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必须尽快通知消费者并返还所涉款项,通知与返还期限在履行期届满30天内。”该规则同时规定“消费者有权在最少7个工作日内撤销任何远程契约,且不需要给付违约金与说明理由。在撤销契约中,消费者承担的费用仅限于返还货物的直接费用。”我国在未来的立法中,应当考虑这两个规则,有条件的确定最长履行期限和“犹豫期”。前者可以促使经营者及时处理信息,尽快履行合同;后者可以确保消费者“退货权”的实现,同时保障经营者的合法利益。4、网络格式合同问题目前,网络消费类合同中普遍采用的是格式合同形式,大多数交易条款或服务条款都是经营者事先拟定好的,消费者一般只能接受或拒绝。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经常遇到点击类格式合同(click-warp contract),即消费者按照网页的提示,通过点击经营者网站的“同意”或“接受”按钮所订立的网络合同。另一种格式合同是浏览类格式合同(browse-warp contract),指经营者作为合同的一方在合同中约定,访问者一旦浏览了其网站主页便与该经营者成立了合同。经营者的格式合同中,存在着减轻、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这些条款较高的隐蔽性令消费者忽略了条款中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在网络环境下,要消除格式合同是不现实的,因为“网络具有天然地适用格式合同的条件及优势”[4]。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责任制定一些规则,规范网络格式合同订立的程序及内容,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经营者对合同订立程序的合理性具有提示的义务。网络经营者经常采用设置方便链接,将格式合同隐藏于其他页面等方式,使消费者无法知道合同的存在。经营者应当以醒目的标识提示消费者合同条款的存在,并在技术上设置提示程序,消费者只有阅读了格式条款后,才能缔结合同。(2)经营者对格式条款的合理性具有提示的义务。订立合同过程中,经营者应当提醒消费者网站上哪些协议、声明、通知属于合同条款,而且应当以醒目、易懂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关键条款内容。(3)经营者对合同内容变更的告知义务。在合同订立后,存在着经营者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或修改的情形,经营者对其变更或修改的条款内容应当履行告知的义务。5、网络支付安全问题网络交易是一种非即时清结交易,通常由消费者通过信用卡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经营者收到货款后才发货或提供服务,这区别于生活中即时清结的消费交易。网络的开放性增加了消费者财产遭受侵害的风险,消费者在使用电子货币支付货款时可能承担以下风险:网上支付信息被厂商或银行收集后无意或有意泄露给第三者,甚至冒用[5];不法分子盗窃或非法破解帐号密码导致电子货币被盗、丢失;消费者未经授权使用信用卡造成损失;信用卡欺诈;支付系统被非法入侵或病毒攻击等。对于保障网络支付安全,除了采取当事人自律规范、从网络技术上确保交易安全等措施外,更要从法律上明确银行、经营者的赔偿责任,平衡其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从目前各国信用卡的法律规范来看,大都偏重于保护消费者。例如,美国的《Z条例》(Regulation Z)就规定:“消费者承担的责任有限,对欺诈产生的损失,经营者承担较大风险;对事件的调查责任主要由发卡行和信用卡公司承担。”我国在制定电子货币支付相关法律时,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律内容,采取对消费者权益实行重点保护的立法原则。6、网络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网络消费中,大量的私人信息和数据等被信息服务系统收集、储存、传输,消费者的隐私权不可避免受到威胁,如:网络经营者为追求利润和利益使用甚至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银行的过错行为或黑客侵犯导致的个人信用卡信息被盗、丢失;大量垃圾邮件的骚扰等。目前,我国没有专门法律对网络隐私权加以保护,而国际社会对网络环境下隐私权保护的力度已大大加强,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已经有了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的法案,我国也应该尽快把网络隐私权保护问题纳入立法的日程。立法内容应当考虑以下几点:(1)规定经营者的义务;(2)收集个人信息行为必须合法。经营者必须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经主管部门许可及当事人同意后才可以进行收集;(3)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须安全;(4)规定侵犯网络隐私权的法律责任;(5)制定对未成年人网络隐私权的特殊保护条款。7、消费者损害赔偿权难以实现问题消费者的损害赔偿权又称求偿权。实现这种权利的前提是消费者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后,人身或财产遭受了一定的损害。损害赔偿权实际是法律赋予消费者在利益受损时享有的一种救济权。网络的特性和相关法律的缺失使网络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产生大量的纠纷。当消费者发现自己权益遭受侵害后,因无法得知经营者的真实身份或者经营者处于其他地区而无法或不便寻求救济。而且过高的诉讼成本、举证困难、网络交易纠纷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的不确定也导致消费者容易放弃救济权。网络与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如何更好的保障网络交易的发展,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网络消费者在遭受侵权后迅速、方便的寻求救济,这成为了立法面临的新问题。三、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构建(一)通过法律规定网络经营者的义务1、在线信息披露义务在电子商务中,经营者具有强大的优势,交易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经常陷入不知情状态,处于交易劣势。经合组织1999年12月《OECD关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指南》中明确指出网络经营者应当披露的信息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或服务信息、交易信息,这可以成为我国立法借鉴的原则。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法律应当明确规定经营者有义务披露真实的、完全的交易信息,向消费者提供清晰的、全面的交易条件。如:向消费者收取的或由消费者承担的成本项目、服务条款、交付和支付条款、购买的限制或限度条件(监护人许可、地域和时间限制、购买额的限度等)、有效的售后服务信息、保证和担保条款等。2、不得滥用格式条款的免责义务网络格式合同在网络消费交易中是必要的,其效力是可以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认,只要其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没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格式合同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另一方面也应当从法律角度对免责条款进行限定,这对维护交易公平和发展网络交易具有重大意义。如:限制无效条款列入合同;限制不合理条款的效力;对于减轻、免除经营者责任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应当采用特别提醒的方式列入合同,否则就是“霸王条款,权利不平等”。3、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电子商务合同履行中,经营者延迟履行合同、瑕疵履行合同、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情况时有发生。除了上文中建议法律有条件的规定最长履行期限和“犹豫期”外,还应当规定经营者的承诺义务、保证售后服务义务、赔偿义务。当然,为了防止消费者对权利的滥用,可以规定一些例外情形。4、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义务网络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除了前面提到的措施外还可以从一些细节上进行规范,如:经营者要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和秘密性;提供的网络服务必须有技术保障,以保护消费者信息的安全;告知消费者降低风险的技术措施;对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带来的损害结果必须负有赔偿责任;经营者擅自转让消费者个人信息给第三方,造成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建立在线交易争端解决机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除了从立法和制度上给予事前保障,还应当保证消费者在争端发生后寻求救济的权利和途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在遭受侵权行为时寻求救济的权利,但在电子商务中,其救济途径却难以找到。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构筑网络交易争端的解决机制:1、设立小额诉讼程序网络交易中,大多数是小额交易,在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后,面对诉讼成本、诉讼困难等问题,消费者往往选择放弃救济。因此,有效的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对于方便公民小额纠纷,特别是保护网络消费者利益有着重要意义。小额诉讼程序的实质是为一般民众提供一种救济小额权利的司法形式,其具有立案数额低、简易、高效等特点,对小额诉讼程序在审理阶段上应该和一般诉讼程序有所区别,例如我国台湾地区的小额诉讼程序的审理就有以下特别规定:可以在夜间或休息日进行;实行一次言辞辩论终结诉讼;为实现简易、迅速的审理目的,对证据的调查有特殊规定;诉讼中严格限制诉之变更、追加与提起反诉;使用表格化判决;原则上实行一审终审制,限制当事人上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设立了受理小额诉讼的法庭,如:美国、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我们可以借鉴这些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小额诉讼程序,构建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小额诉讼程序。这不仅能够解决网络纠纷中诉讼管辖权的问题,也能够轻松解决消费者跨地域、标的小、案情简单的多种纠纷。2、建立在线投诉中心中国工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可以共同建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在线投诉中心,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的网络消费投诉。在该中心投诉的资料由中心转发到被投诉的网络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由当地的工商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对投诉资料进行核查并进行处理;也可以考虑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下设立部门,该部门在收到中心转发的投诉资料并核查后,代表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这使消费者在寻求救济时不需要考虑地域限制和救济成本的问题。同时,笔者认为消费者对经营者所在地有查找的义务,这样可以让中心能快捷、高效地处理来自全国各地投诉信息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建立在线争端解决机制在线争端解决机制(ODR)是指“涵盖所有网络上由非法庭但公正的第三人,解决企业与消费者间因电子商务契约所生争执的所有方式。”它最大程度上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具有纠纷解决方式和适用规则的灵活性、争端处理的高效性、纠纷解决的经济性(低费用)等特点。在线调解和在线仲裁是最常见的在线争端解决方式。在线调解的基本原理同传统调解一样,不同的是调解的全部过程在网络上进行。在线调解的特点是:(1)更能体现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采取该种方式,也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参与到程序中;(2)其程序受法律规范约束少。在线调解中,可以通过第三人寻求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法。(3)第三人为自愿且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美国Oline ADR的调查程序中,通常是由消费者协会、商业协会或一些中立机构来进行调解。在线仲裁因受到网络技术对当事人举证等活动的限制,很少适用于网络交易纠纷,目前在线仲裁主要解决域名争议。建立和发展在线仲裁面临的问题主要有:(1)证据提交的问题。网络交易中,除了数据电文来往外,可能也会出现书面或其他形式的证据,此时如何向仲裁庭提交证据成为难题;(2)在线仲裁地的确定问题。由于在线仲裁程序完全是在线进行,故不易对仲裁地作出确认,仲裁地的确定对跨国交易产生的纠纷解决有重要影响。(3)仲裁裁决的效力问题。在线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多大的法律约束力,是否具有司法执行力,这一点尚不明确。笔者认为,为更好的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更快的发展电子商务,建立一个具有我国特色的网上争端解决机制是有必要的,该机制必须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领导和管理(如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相关的全国性协会或组织负责争端解决(如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以确定和保证争端解决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三)其他保护方式保护网络消费权益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单从立法、司法角度还难以达到全面的保护,它涉及到政府、行业、消费者自身等多个层面,甚至涉及到整个社会的信用体制等问题。这要求我们不仅仅从立法、司法角度来探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要从其他方面来引导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实现,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体系:1、加强行政监管。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阶段,政府强有力的监管对于减少侵犯消费者权益事件的发生有着重要作用。2、实行行业自律。网络交易因其特性导致行业自律往往比行政手段规制更具有有效性。因此,有必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力量和作用。3、建立信誉评价机制。网络经济有着较高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于交易纠纷的事前防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政府或法律授权建立权威的、中立的信誉评价机构,由它建立信誉查询系统,消费者可以对网络经营者进行信誉查询,这对于网络交易欺诈、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经营者可以起到警戒作用。(作者单位:中国网络法律网)参考文献:1、高富平:《在线交易法律规制研究报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2、张新宝:《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1。3、庞敏英:《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05,(7)。4、孙玉荣:《民法上的欺诈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适用》,《法律适用》,2005,(4)。5、蒋虹:《网络虚假广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探析》,《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2)。6、金桂兰:《电子交易与支付》,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9。注释:[1]张雨林为张霖之笔名[2]信息不对称,指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对市场交易信息的拥有量是不对称的。导致其的因素有:1、商品或服务的复杂性与技术性。2、交易方式的多样化和格式化。[3]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网络服务提供者.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网络内容提供者。[4]参见高富平:《在线交易法律规则研究报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5]如帐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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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独特的运作方式向现有的商务规范模式提出了技术、财务和交易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挑战,没有法律规范的电子商务将难以正常发展.下面由学术堂为大家整理出20个有关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3、 电子商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6、 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10、 借鉴美国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16、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警告的规制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事实上,毕业答辩没什么好怕的。只要对自己的论文或者项目比较熟悉和专业,老师问什么问题都能应付。我当时写的是《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瓶颈问题》老师问的问题是:1.简单论述电子商务物流给中小企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2.你认为我过中小企业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应对物流瓶颈问题。基本上都是论文里面的内容,熟悉就好。
(一)宣讲论文电子商务论文答辩问题,要从宣讲论文开始,在答辩会上,先让学生用10-15分钟概述论文的标题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较详细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可以事先准备好讲稿,讲稿是答辩学生在答辩时宣讲的稿子,它比摘要详细一些,根据所限定的宣讲论文的时间而定,最好能在规定时间内宣讲完,否则会影响评委对论文的总体评价。同时,可借助多媒体或幻灯片,尽可能脱稿宣讲。(二)问题答辩主答辩老师一般提2-3个问题。老师提问完后,可以先让学生独立准备10-15分钟,再来回答;或由主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学生立即作答,随问随答。可以是对话式的,也可以是主答辩老师一次性提出数个问题,学生在听清楚记下来后,按顺序逐一做出回答。根据学生回答的具体情况,主答辩老师和其他答辩老师随时可以适当插问。(三)成绩评定毕业论文成绩包含毕业论文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其中论文评阅成绩由导师评阅成绩和1-2位论文评审人评阅成绩组成。评阅成绩依据包括开题报告的情况、学生的业务水平、毕业论文的总体质量和整个毕业论文环节过程中的工作态度等。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分值比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毕业论文的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20%左右,优秀的毕业论文必须参加学院的大组答辩,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总体应呈正态分布。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制定的评选细则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申报后,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参照相关规定对申报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评审。教务处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1周。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公布评选结果,并由教务处将优秀毕业论文汇编成册。(四)论文存档学生毕业论文的资料要以纸质形式装入学生毕业论文资料袋;同一专业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汇总资料,要以纸质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光盘)装入毕业论文专业汇总资料袋。学生的毕业论文要长期保存。电子商务论文答辩问题,学生个人毕业论文资料袋材料包括:(1)毕业论文任务书;(2)毕业论文开题报告;(3)指导教师中期检查报告;(4)毕业论文正文;(5)导师评阅表及评阅人评阅表;(6)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表;(7)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 专业汇总的毕业论文资料袋材料包括:(1)按专业汇总的毕业论文任务安排情况表;(2)学院有关毕业论文的补充规定;(3)毕业论文评分标准;(4)毕业论文组织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名单及参加大组和小组答辩教师名单、学生分组名单和答辩时间安排表等);(5)同一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6)同一专业所有学生毕业论文正文的电子文档。
摘 要:本文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主体资格的界定入手,详细分析了B2C、C2C交易模式中是否存在销售者和经营者这一问题;进一步阐述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最后深入探讨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构建。关键词:网络消费者 网络经营者 侵权 权益保护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已逐渐成为其发展的阻碍,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严峻挑战。因此,在尊重电子商务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从法律及相关层面采取各种措施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推动我国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及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一、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主体资格的界定消费者与经营者是相对应、相对立的关系,没有经营者就没有消费者,反之亦然。电子商务中可能存在的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交易模式有三种:B2B、B2C、C2C,其中B2C模式中存在消费者与经营者是毫无争议的。值得探讨的是B2B、C2C模式中是否存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以及消费者与经营者主体资格如何界定等问题。电子商务只是人们生活消费的途径之一,它没有改变消费者的定义也没有改变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所以现行法律对消费者的定义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领域。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解释消费者的定义,也没有对消费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说明,要清晰地界定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身份,就必须对消费者的主体资格及概念进行界定。根据国家标准局《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的规定,可以成为消费者主体的只能是“个体社会成员”。有些学者认为若单位购买生活资料最后也是由个人生活消费而使用,那么该单位和集体属于消费者权益法保护范围内。笔者认为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单位”、“集体”或者“组织”是否构成消费者的主体仍然值得商榷:首先,国际通行的规则是将消费者定位于个人。从目前法学理论界的观点和世界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惯例看,消费者的主体资格只限于个人,例如《牛津法律大辞典》对消费者的定义是指那些从经营者处购买、获得、使用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将消费者定义为,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欧盟消费者远程合同指令》将消费者定义为,非出于商业、买卖、职业目的而缔结合同的任何自然人。其次,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最终消费的主体,单位购买生活资料的基点仍是个人生活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是个人消费,或者说是直接消费。在单位作为商品的买受人、服务合同的订立者时,其不能直接进行生活消费,不能作为最终消费者。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消费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应由合同法调整,而不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如果单位坚持依照《消法》来主张权利,这种情况下它的地位相当于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诉讼代表人。最后,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角度看,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交易中弱势一方,就单位所具有的实力而言,很难将其视为市场中的弱势一方。个人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往往处于弱者地位,故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特殊保护。且其与经营者相比较缺乏交易经验或缺乏足够的交易信息和交易能力,从而导致在交易中不具有与经营者对等的实力,所以需要国家立法进行干预;而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进行交易时,有足够的团体力量与经营者抗衡,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处于强势地位,法律上没有必要给予特殊保护。因此,笔者认为具有消费者主体资格的只能是个人。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商业性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体社会成员。那么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主体资格为:出于生活消费目的采用电子商务方式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商业性服务的个人。由此可知,B2B交易模式中的单位购买者不具有网络消费者的主体资格,即B2B交易模式中不存在消费者与经营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的概念未作解释,也未对其主体资格进行界定。《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经营者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产品质量法》用的是“生产者”、“销售者”概念,未将两者合称。实践中,经营者的概念也不明确,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我国对经营者管理注重的是经营许可证的取得或商业行为。本文将“经营者”界定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商业性服务,并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同时,本文认为电子商务中具有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有:采用电子商务方式达到营利目的,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商业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在C2C交易模式中,虽然销售方为没有经营许可证的个人,但个人销售者应被视为经营者,以令其对应的购买者自然成为消费者,双方行为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具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角度看,消费者作为分散孤立的个人,处于不利或弱势地位。且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性等因素[2],故法律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电子商务中,因网络的虚拟化、电子化使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例如在C2C交易中,在线销售者只是披露商品信息或自己的身份信息,消费者无法对其信息作出真伪鉴别。如果销售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内容,那么购买者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信息不对称在C2C交易模式里表现的淋漓尽致,整个交易过程中购买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2、在C2C交易模式下,企业可能以个人身份注册并从事经营,而购买者很难得知与其交易的对象究竟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法律一概将注册为个人用户的企业销售者排除在经营者的范围之外,那么与这类销售者进行交易的个人不会被法律视为消费者从而无法受到特殊的保护。3、C2C交易中,大部分的个人销售者以出售商品为业,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客观上存在营利行为。由于网络的特性,个人销售者可以只凭借个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开设“店铺”,销售商品。其“店铺”规模及产品种类甚至可以和现实生活中的商家相媲美,甚至规模更大、种类更多。其销售方式多样,包括拍卖、零售、批发等。这类个人销售者的性质和现实生活中的经营者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是其借助了网络这一便利资源。将这一类个人销售者视为经营者,更有利于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C2C交易模式中,如何以特定的标准来确定个人销售者为经营者,这涉及到制定法律的技术问题,本文不作论述,但建议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因素:(1)个人销售者是否以出售商品为业,具有营利目的。(2)个人销售者出售商品的数额或交易频率是否达到一定标准。(3)个人销售者“店铺”货物的库存量。二、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相对于传统交易,电子商务具有交易主体虚拟化、交易过程无纸化、支付手段电子化、交易空间泛地域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力量对比更加悬殊,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更容易遭到网络经营者的侵犯。(见表一)1、网络消费欺诈问题网络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实施的,利用虚构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消费者财物的行为。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该概念中的经营者包含了真实的经营者和假冒经营者身份的欺诈行为人。因为,在网络环境下,若销售者对其身份信息披露不全或虚构身份信息,购买者则很难辨认或无法判断销售者的真实身份。在目前网络法律规范不完善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只要消费者将在线销售者视为经营者,或者说消费者根据销售者披露的信息判定或推断其为经营者,无论其是真实的经营者还是假冒经营者身份的欺诈行为人,法律上都应当将销售者认定为经营者。这样不仅可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有助于消费者在遭受欺诈后寻求司法救济,也可以借助该法对网络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弥补现行法对网络交易监管的不足。现阶段,网络消费欺诈的手段有:低价陷阱套取货款、空头承诺取订金、网络拍卖欺诈等。针对网络消费欺诈,可以尝试建立事前预防体系:(1)建立经营者信息管理中心;(2)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3)从立法上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审查义务;(4)可以考虑在涉及网络消费合同时,法律作这样的规定:在网络交易中,对消费者的付款应先做预付款处理,交易过程完成之前,预付款所有权不发生转移。2、网络虚假广告问题网络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为达到引诱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目的而发布的关于其商品或服务的不真实的信息,如夸大产品性能和功效、虚假价格、虚假服务承诺等。网上广告因其特殊性,给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而网络广告是网络消费者购物的重要依据,消费者的购物决定在很大程度上根据广告文字和图像判断而作出。消费者很难判别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难以得到保障。笔者对网络虚假广告的监管有如下建议:(1)加强对经营者身份的审核与公布;(2)明确ISP[3]与ICP的责任;(3)明确主管部门的监管职权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4)完善相关法规。有必要针对网络虚假广告等不正当引诱方式制订特殊规则,使网络广告的发布行为有法可依,加强对虚假广告的管理。3、网络消费合同履行问题网络消费合同不适当履行的行为多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延迟履行。网络购物的物流配送缓慢是消费者经常遭遇的问题之一,出于某些原因,经营者向消费者承诺的交货日期难以兑现;(2)瑕疵履行。网络消费者在认购商品并发出货款后,经常出现实际交付商品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与物品介绍不一致的情况。(3)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网络交易的最大特点就是打破了地域的限制,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的义务,但因为跨地域交易、经营者真实身份难以认定等因素,消费者很难实现其享受售后服务的权利。关于数字化商品的退货问题也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面临的新问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的合同履行期限未做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偏向消费者履行期限的规则。根据欧盟2000年10月31日生效的《消费者保护(远程销售)规则》:“供应商必须自消费者向其发出订单的30天内履行合同。无论出现任何原因,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必须尽快通知消费者并返还所涉款项,通知与返还期限在履行期届满30天内。”该规则同时规定“消费者有权在最少7个工作日内撤销任何远程契约,且不需要给付违约金与说明理由。在撤销契约中,消费者承担的费用仅限于返还货物的直接费用。”我国在未来的立法中,应当考虑这两个规则,有条件的确定最长履行期限和“犹豫期”。前者可以促使经营者及时处理信息,尽快履行合同;后者可以确保消费者“退货权”的实现,同时保障经营者的合法利益。4、网络格式合同问题目前,网络消费类合同中普遍采用的是格式合同形式,大多数交易条款或服务条款都是经营者事先拟定好的,消费者一般只能接受或拒绝。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经常遇到点击类格式合同(click-warp contract),即消费者按照网页的提示,通过点击经营者网站的“同意”或“接受”按钮所订立的网络合同。另一种格式合同是浏览类格式合同(browse-warp contract),指经营者作为合同的一方在合同中约定,访问者一旦浏览了其网站主页便与该经营者成立了合同。经营者的格式合同中,存在着减轻、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这些条款较高的隐蔽性令消费者忽略了条款中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在网络环境下,要消除格式合同是不现实的,因为“网络具有天然地适用格式合同的条件及优势”[4]。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责任制定一些规则,规范网络格式合同订立的程序及内容,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经营者对合同订立程序的合理性具有提示的义务。网络经营者经常采用设置方便链接,将格式合同隐藏于其他页面等方式,使消费者无法知道合同的存在。经营者应当以醒目的标识提示消费者合同条款的存在,并在技术上设置提示程序,消费者只有阅读了格式条款后,才能缔结合同。(2)经营者对格式条款的合理性具有提示的义务。订立合同过程中,经营者应当提醒消费者网站上哪些协议、声明、通知属于合同条款,而且应当以醒目、易懂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关键条款内容。(3)经营者对合同内容变更的告知义务。在合同订立后,存在着经营者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或修改的情形,经营者对其变更或修改的条款内容应当履行告知的义务。5、网络支付安全问题网络交易是一种非即时清结交易,通常由消费者通过信用卡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经营者收到货款后才发货或提供服务,这区别于生活中即时清结的消费交易。网络的开放性增加了消费者财产遭受侵害的风险,消费者在使用电子货币支付货款时可能承担以下风险:网上支付信息被厂商或银行收集后无意或有意泄露给第三者,甚至冒用[5];不法分子盗窃或非法破解帐号密码导致电子货币被盗、丢失;消费者未经授权使用信用卡造成损失;信用卡欺诈;支付系统被非法入侵或病毒攻击等。对于保障网络支付安全,除了采取当事人自律规范、从网络技术上确保交易安全等措施外,更要从法律上明确银行、经营者的赔偿责任,平衡其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从目前各国信用卡的法律规范来看,大都偏重于保护消费者。例如,美国的《Z条例》(Regulation Z)就规定:“消费者承担的责任有限,对欺诈产生的损失,经营者承担较大风险;对事件的调查责任主要由发卡行和信用卡公司承担。”我国在制定电子货币支付相关法律时,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律内容,采取对消费者权益实行重点保护的立法原则。6、网络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网络消费中,大量的私人信息和数据等被信息服务系统收集、储存、传输,消费者的隐私权不可避免受到威胁,如:网络经营者为追求利润和利益使用甚至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银行的过错行为或黑客侵犯导致的个人信用卡信息被盗、丢失;大量垃圾邮件的骚扰等。目前,我国没有专门法律对网络隐私权加以保护,而国际社会对网络环境下隐私权保护的力度已大大加强,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已经有了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的法案,我国也应该尽快把网络隐私权保护问题纳入立法的日程。立法内容应当考虑以下几点:(1)规定经营者的义务;(2)收集个人信息行为必须合法。经营者必须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经主管部门许可及当事人同意后才可以进行收集;(3)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须安全;(4)规定侵犯网络隐私权的法律责任;(5)制定对未成年人网络隐私权的特殊保护条款。7、消费者损害赔偿权难以实现问题消费者的损害赔偿权又称求偿权。实现这种权利的前提是消费者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后,人身或财产遭受了一定的损害。损害赔偿权实际是法律赋予消费者在利益受损时享有的一种救济权。网络的特性和相关法律的缺失使网络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产生大量的纠纷。当消费者发现自己权益遭受侵害后,因无法得知经营者的真实身份或者经营者处于其他地区而无法或不便寻求救济。而且过高的诉讼成本、举证困难、网络交易纠纷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的不确定也导致消费者容易放弃救济权。网络与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如何更好的保障网络交易的发展,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网络消费者在遭受侵权后迅速、方便的寻求救济,这成为了立法面临的新问题。三、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构建(一)通过法律规定网络经营者的义务1、在线信息披露义务在电子商务中,经营者具有强大的优势,交易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经常陷入不知情状态,处于交易劣势。经合组织1999年12月《OECD关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指南》中明确指出网络经营者应当披露的信息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或服务信息、交易信息,这可以成为我国立法借鉴的原则。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法律应当明确规定经营者有义务披露真实的、完全的交易信息,向消费者提供清晰的、全面的交易条件。如:向消费者收取的或由消费者承担的成本项目、服务条款、交付和支付条款、购买的限制或限度条件(监护人许可、地域和时间限制、购买额的限度等)、有效的售后服务信息、保证和担保条款等。2、不得滥用格式条款的免责义务网络格式合同在网络消费交易中是必要的,其效力是可以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认,只要其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没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格式合同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另一方面也应当从法律角度对免责条款进行限定,这对维护交易公平和发展网络交易具有重大意义。如:限制无效条款列入合同;限制不合理条款的效力;对于减轻、免除经营者责任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应当采用特别提醒的方式列入合同,否则就是“霸王条款,权利不平等”。3、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电子商务合同履行中,经营者延迟履行合同、瑕疵履行合同、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情况时有发生。除了上文中建议法律有条件的规定最长履行期限和“犹豫期”外,还应当规定经营者的承诺义务、保证售后服务义务、赔偿义务。当然,为了防止消费者对权利的滥用,可以规定一些例外情形。4、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义务网络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除了前面提到的措施外还可以从一些细节上进行规范,如:经营者要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和秘密性;提供的网络服务必须有技术保障,以保护消费者信息的安全;告知消费者降低风险的技术措施;对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带来的损害结果必须负有赔偿责任;经营者擅自转让消费者个人信息给第三方,造成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建立在线交易争端解决机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除了从立法和制度上给予事前保障,还应当保证消费者在争端发生后寻求救济的权利和途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在遭受侵权行为时寻求救济的权利,但在电子商务中,其救济途径却难以找到。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构筑网络交易争端的解决机制:1、设立小额诉讼程序网络交易中,大多数是小额交易,在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后,面对诉讼成本、诉讼困难等问题,消费者往往选择放弃救济。因此,有效的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对于方便公民小额纠纷,特别是保护网络消费者利益有着重要意义。小额诉讼程序的实质是为一般民众提供一种救济小额权利的司法形式,其具有立案数额低、简易、高效等特点,对小额诉讼程序在审理阶段上应该和一般诉讼程序有所区别,例如我国台湾地区的小额诉讼程序的审理就有以下特别规定:可以在夜间或休息日进行;实行一次言辞辩论终结诉讼;为实现简易、迅速的审理目的,对证据的调查有特殊规定;诉讼中严格限制诉之变更、追加与提起反诉;使用表格化判决;原则上实行一审终审制,限制当事人上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设立了受理小额诉讼的法庭,如:美国、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我们可以借鉴这些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小额诉讼程序,构建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小额诉讼程序。这不仅能够解决网络纠纷中诉讼管辖权的问题,也能够轻松解决消费者跨地域、标的小、案情简单的多种纠纷。2、建立在线投诉中心中国工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可以共同建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在线投诉中心,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的网络消费投诉。在该中心投诉的资料由中心转发到被投诉的网络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由当地的工商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对投诉资料进行核查并进行处理;也可以考虑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下设立部门,该部门在收到中心转发的投诉资料并核查后,代表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这使消费者在寻求救济时不需要考虑地域限制和救济成本的问题。同时,笔者认为消费者对经营者所在地有查找的义务,这样可以让中心能快捷、高效地处理来自全国各地投诉信息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建立在线争端解决机制在线争端解决机制(ODR)是指“涵盖所有网络上由非法庭但公正的第三人,解决企业与消费者间因电子商务契约所生争执的所有方式。”它最大程度上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具有纠纷解决方式和适用规则的灵活性、争端处理的高效性、纠纷解决的经济性(低费用)等特点。在线调解和在线仲裁是最常见的在线争端解决方式。在线调解的基本原理同传统调解一样,不同的是调解的全部过程在网络上进行。在线调解的特点是:(1)更能体现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采取该种方式,也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参与到程序中;(2)其程序受法律规范约束少。在线调解中,可以通过第三人寻求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法。(3)第三人为自愿且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美国Oline ADR的调查程序中,通常是由消费者协会、商业协会或一些中立机构来进行调解。在线仲裁因受到网络技术对当事人举证等活动的限制,很少适用于网络交易纠纷,目前在线仲裁主要解决域名争议。建立和发展在线仲裁面临的问题主要有:(1)证据提交的问题。网络交易中,除了数据电文来往外,可能也会出现书面或其他形式的证据,此时如何向仲裁庭提交证据成为难题;(2)在线仲裁地的确定问题。由于在线仲裁程序完全是在线进行,故不易对仲裁地作出确认,仲裁地的确定对跨国交易产生的纠纷解决有重要影响。(3)仲裁裁决的效力问题。在线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多大的法律约束力,是否具有司法执行力,这一点尚不明确。笔者认为,为更好的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更快的发展电子商务,建立一个具有我国特色的网上争端解决机制是有必要的,该机制必须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领导和管理(如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相关的全国性协会或组织负责争端解决(如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以确定和保证争端解决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三)其他保护方式保护网络消费权益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单从立法、司法角度还难以达到全面的保护,它涉及到政府、行业、消费者自身等多个层面,甚至涉及到整个社会的信用体制等问题。这要求我们不仅仅从立法、司法角度来探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要从其他方面来引导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实现,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体系:1、加强行政监管。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阶段,政府强有力的监管对于减少侵犯消费者权益事件的发生有着重要作用。2、实行行业自律。网络交易因其特性导致行业自律往往比行政手段规制更具有有效性。因此,有必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力量和作用。3、建立信誉评价机制。网络经济有着较高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于交易纠纷的事前防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政府或法律授权建立权威的、中立的信誉评价机构,由它建立信誉查询系统,消费者可以对网络经营者进行信誉查询,这对于网络交易欺诈、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经营者可以起到警戒作用。(作者单位:中国网络法律网)参考文献:1、高富平:《在线交易法律规制研究报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2、张新宝:《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1。3、庞敏英:《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05,(7)。4、孙玉荣:《民法上的欺诈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适用》,《法律适用》,2005,(4)。5、蒋虹:《网络虚假广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探析》,《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2)。6、金桂兰:《电子交易与支付》,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9。注释:[1]张雨林为张霖之笔名[2]信息不对称,指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对市场交易信息的拥有量是不对称的。导致其的因素有:1、商品或服务的复杂性与技术性。2、交易方式的多样化和格式化。[3]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网络服务提供者.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网络内容提供者。[4]参见高富平:《在线交易法律规则研究报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5]如帐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
一个字抄,两个字全抄..................................曾经的电子商务专业毕业生
消费者市场的概念及特点消费者市场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而购买或取得商品和劳务的全部个人和家庭。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消费者市场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购买动机是直接驱使消费者实行某种购买活动的一种内部动力,研究和分析消费者购买动机对于提高企业效益,满足消费者需求都有重要意义。本文阐述了消费者购买动机的类型,分析了影响消费者购买动机的因素,提出了针对不同消费者动机的营销策略。
【关键词】 消费者 购买动机 营销策略
一、消费者购买动机的类型
1、生理性购买动机
生理性购买动机是指消费者为了满足、维持、保护、延续及发展自身生命,产生购买能满足其需要商品的动机。这些动机多数建立在生理需要的基础上。
2、心理性购买动机
心理性购买动机是指由消费者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引起的心理需要而产生的购买动机,可分为情绪动机、情感动机、理智动机和惠顾动机。心理性购买动机较之生理性购买动机更为复杂多变,难以掌握。
(1)情绪动机。其是指由人的喜、怒、哀、乐等情绪引起的购买动机。情绪动机下产生的购买行为一般具有冲动性、情景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
(2)情感动机。其是指由人的道德感、群体感和审美感等人类的高级情感而引起的购买动机。例如,人们出于爱国情感购买本国产品。这种购买行为一般具有稳定性和深刻性特点。
(3)理智动机。其指消费者经过对商品的质量、价格、用途、款式、品种等进行分析、比较后而产生的购买动机。它是建立在消费者对商品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的。在理智性购买动机驱使下的购买活动,比较注重商品的质量,讲究商品的实际使用价值,要求价格便宜、使用安全、服务周到等。理智动机推动下的购买行为具有客观性、周密性和控制性的特点。随着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的提高,原来属于理智性购买动机的商品会逐步转化为情感性购买动机的商品。
(4)惠顾动机。其是指建立在以往购买 经验 基础之上,对特定的商品、品牌、商店等产生特殊的信任和偏爱,使消费者重复地、习惯地前往购买的一种购买动机。它具有明确的经常性、习惯性特点。
3、从众购买动机
从众购买动机是指在购买某些商品方面受其他消费者影响而盲目跟风购买的动机,所以也叫模仿购买动机。具有这种购买动机的消费者,其购买动机是在参照群体和社会风气的影响下产生的,以与众人一致为追求目标,往往缺乏市场信息和选购经验,认为从众可以避免个人决策失误,有安全感。
4、求便购买动机
求便购买动机是以追求商品使用方便、购买方便或维修方便为主要目的的购买动机。具有这种购买动机的消费者对时间、效率特别看重,厌烦反复地挑选比较,希望能快速方便地买到适合需要的商品。同时,他们也希望购买的商品携带方便、使用方便、维修方便,能减少麻烦。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 职场 竞争的日益激烈,具有求便买动机的消费者在社会各阶层中越来越多。
二、影响消费者购买动机的因素
1、消费者自身因素
消费者购买行为首先受其自身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消费者的经济状况,即消费者的收入、存款与资产、借贷能力等;消费者的职业和地位,不同职业的消费者,对于商品的需求与 爱好 往往不尽一致;消费者的年龄与性别;消费者的性格与自我观念。
2、商品本身的因素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消费者购买的核心内容,因此,商品本身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动机最主要的因素。商品要符合当时的消费心理和消费目的,能提供消费者需要的使用价值。
3、社会因素
影响消费者购买动机的社会因素包括 文化 因素、社会阶层、相关群体等。
三、消费者购买动机的激发
1、努力开发有特色的商品
消费者各有所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产品的需求趋于多元化。开发有特色的商品有利于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刺激消费者进行消费。
2、利用 广告 宣传,向消费者传递信息
广告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任何广告的本质属性都是通过一定的媒体向社会大众传播一种信息。广告是最大、最快、最广泛的信息传递媒介,能激发和诱导消费、较好地介绍产品知识、指导消费,并促进新产品、新技术的发展。
3、发挥购物环境和营业员的服务水平对消费者购买动机的诱导作用
基于营业员礼貌周到、信誉良好、提供信用及劳务、品种繁多、价格适当、商店地点便利、店面布置美观等因素,消费者会产生购买动机。
四、针对不同消费者动机的营销策略
探询消费者购买动机的最简单的 方法 ,就是直接询问,市场研究人员可直接询问消费者选择、购买以及使用某个或者某类商品的原因,这种方法可用于常规性的调查项目。例如,在针对某品牌服装的调查中,可以直接询问消费者“在众多品牌中,您为什么会选择这个品牌”?消费者的答案可能有“因为这个品牌的代言人是某某,我很喜欢这个明星”,“这个品牌的质量好又好看,穿着舒服”,“衣服都差不多,这个牌子在我家附近就有专卖店”等等。对这些答案进行 总结 和归纳,就可得出消费者购买此品牌服装的动机受“名人效应”、“产品功能”或者“购买方便”等因素影响。此外,由于消费者有时不愿意说出自己的购买动机,或者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购买动机时,研究人员还可采用投射法来了解消费者的购买动机。例如,告知消费者一个品牌或广告词,让其讲出第一个联想到的单词或一系列联想到的单词,或者让消费者填充一个 句子 ,如女性消费者购买某某化妆品是因为什么,或者要求消费者依据某种原则对提供的品牌或产品进行选择或予以排列。然后调查员记录这些单词及反应的时间以及消费者填充的内容和排序的先后,用以研究消费者的真实想法。在市场研究中,投射法常要求被调查者帮助他人在一种特定情况下进行决策,这样,虽然被调查者有时不愿意承认或者说出自己的态度和愿望,却在推断他人的动机和态度时,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动机和态度表达了出来。 当我们发现消费动机以后,必须针对这些动机设计营销策略,包括产品设计、营销沟通等。首先,由于动机往往是多重的,所以产品应呈现多种优点,产品广告应传达多重优点的信息。例如,世界知名奢侈品品牌香奈儿的广告,除了强调其品质优越能满足消费者的显性动机外,还强调了消费者使用该品牌出入高端场所可显示其高贵地位的潜在动机。其次,不同的产品或品牌能满足消费者不同的动机,所以营销策略必须有针对性和目的性。
1、基于多重动机的市场营销策略
当消费者购买一种产品或者消费一种服务时,并不仅仅是一种动机的驱使,可能会有多种动机。消费者会通过购买一种产品来满足个体的多种需要。企业常会根据多重动机的现象来开发商品,以及进行相关商品的营销。
首先,企业会根据消费者的多重动机来开发商品。这类产品通常是在一种产品中复合多种功能,来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要。例如,M&M巧克力的广告语为:只溶在口,不溶在手。这是著名广告大师伯恩巴克的经典之作。它既反映了M&M巧克力糖衣包装的独特,迎合广大爱吃巧克力一族不愿把手弄脏的显性动机,同时暗示M&M巧克力口味好,所以才让人们不愿让巧克力融化在手中,而要马上吃掉。其次,企业还会根据消费者的多重动机来进行组合营销。例如,电信和移动等通讯公司与苹果、三星等手机品牌通过组合销售等等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通过产品捆绑策略,在满足消费者的多重需要的同时,也成功地提升了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2、基于动机冲突的市场营销策略
动机冲突实际上是指消费者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购买动机,其诱发力大致相等但方向相反。例如,消费者经常会面临几种同时欲求的产品、服务或活动难以取舍的问题。消费者如何解决其面临的冲突,直接影响产品、服务的销售。许多情况下,企业可以对消费者面临的冲突进行分析,提供缓解的办法,以吸引消费者选择本企业的产品或品牌。动机冲突的形式主要有双趋式冲突、双避式冲突、趋避式冲突。
(1)双趋式冲突。也称“利利冲突”,或者“正正冲突”。它是指消费者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消费动机,这些动机都会给消费者带来相应的利益,但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同时满足这些动机,只能实现其中的一种,这就是双趋式的冲突。例如,购买者在购买过程中,对于两个不同产品的质量、款式、功能、价格都觉得难分伯仲或各有千秋,一个可能款式新,质量好,另一个可能价格低、经济实惠,也可能质量、款式、价格、功能都比较接近,所以,就难以决断到底购买哪一个最好。两种被选目标和相应商品的诱发力和激励越大,动机的冲突就越强。
对于双趋型冲突,可以通过增加产品的吸引力来解决。例如,在广告宣传中强化购买此产品能得到的价值与利益,或通过打折促销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决策过程中,起到首要决定因素的就是产品的视觉表现力。良好的商品展示效果会给消费者一种赏心悦目的感受,从而引发消费欲望。特别是在有相似竞争品牌存在的市场,提高产品的展示效果更为重要。因为大多数消费者的大部分购买行为多为无计划消费,许多消费者是在看到产品实物陈列后才临时决定购买,因此,好的产品展示从短期看能通过视觉冲击力诱导消费者实现购买行为,从长期看能促使消费者产生积极的品牌联想,形成良好的品牌记忆,最终提升品牌的价值和形象,甚至实现消费者重复购买的良性循环。
(2)双避式冲突。它是指消费者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消费动机,这些动机都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利的后果以及利益上的损失,但消费者不能同时回避这些不利的后果与损失,只能回避其中的一种,这就是双避式的冲突,也称“负负冲突”,或者“害害冲突”。如有的消费者对于电器发生故障的时候,既舍不得花钱去买一个新的,付费 修理 又觉得不划算,这个时候就产生了双避式冲突。
针对这种双避式的冲突,企业可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让消费者在花更少的钱买到新产品的同时又能充分利用旧产品的价值。
(3)趋避式冲突。也称作“正负冲突”,或者“利害冲突”,指消费者面临一个积极与消极并存的情境,一种消费行为既带来利益,同时也带来负面结果,这就出现了动机的正负冲突,是消费者在趋近某一目标时又想避开而造成的动机冲突。当产品既有令人动心的特征,又有某些不如人意的地方时,趋避冲突就会由此而生。例如,当普通大众购买某些高档品牌的时候,并不能像有钱人一样豪掷千金,所以在购买的时候会再三考量价格的因素,以及买了之后质量是否有所保证,一旦出现故障,售后服务能否完善。一些消费者正是在这种摇摆不定的状态下放弃了购买。
企业针对趋避式冲突可提供更长时间的免费售后服务,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小赠品,保证在一定时期内如果购买者发现商家以更低价格出售同一产品,就多倍返回差价等。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一定要深入了解消费者的购买动机,采取适应的营销策略,让购物环境、产品、促销、服务等都能充分顺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争取更多的销售机会,并建立忠诚的客户群体,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王生辉:消费者行为分析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 李晴、田雨、荀启明:消费者行为学[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
摘要:信息时代的迅速发展,促使各行各业的人们开始不断的认识并使用网络信息,从起初人们使用网络信息办公到现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投入并使用网络信息,特别是近年来,网上购物风靡一时,网络市场消费者购物模式引起了越来越多电子商务专家的关注与研究,本文试图通过研究网络消费者购物模式,为我国网络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助一臂之力。
关键词:网络消费;消费者;购物模式
0 引言
目前,网络购物已发展成为一种新潮时尚的消费机制,并逐渐朝着常态化方向发展。随着网购消费者数量的增多以及网购个性化的发展,深入研究网络消费者购物模式对网络消费市场消费者购物具有现实意义。确定影响网络消费者行为的重要因素,从中找出可控因素加以调控,创造出一种在“买家市场”下顾客青睐的形象,是销售管理寻求差异化的主要路径,也是销售管理的宗旨所在。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消费者获取商品信息的 渠道 更为广阔,消费渠道更为多样化,电子商务的出现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加便利的购物流程,这使的商业、企业不得不及时转变商业思维,大胆涉足网络营销领域,通过分析网购消费者的购买需求来调整营销策略,以期从虚拟的网络市场获取更多的利益。网络营销者在中国是新型的消费群体,与传统的消费群体有着不同的特征,商业、企业要想在网络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了解和把握网络消费者的心理活动特征及消费行为特征,分析消费者消费的心理动机,尽可能多的获取消费行为相关数据,为营销活动提供较为可靠的依据。在中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网络消费,网上交易不仅可以与遥远的国际市场对接,而且可以在同城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不再被人们视为遥不可及的虚拟世界,它已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越来越多的人在自觉不自觉的享有网络消费带来的便利。网络营销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在虚拟环境中进行的交易,与现实生活中的消费者去商场购物模式基本相同,有所不同的是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达成从买到卖的整个过程,此过程从选购产品、了解产品外观、了解产品性能、到最终的购买都是通过虚拟平台进行交易。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网民从起初的寥寥无几,到现今已增长到亿人次,网购交易金额增长到亿元,且这种购物方式越来越受到更广泛的人群的青睐,人们的这种购物模式涉及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见,网络消费行为与模式已是商家不得不关注的另一大消费市场。
1 网络消费者购物模式分析
消费者购买行为模式是指用于表述消费者购买行为过程中全部或局部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图式理论描述,西方学者通过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多种不同的模式表达方式。其中以EKB模式和Howard Sheth模式尤为著名。
EKB模式是由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三位教授,和于20世纪70年代在《消费者行为》一书中提出来的。模式特别强调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在模式中,消费者大脑成为“中央控制器”,外部刺激信息包括产品的物理特征和社会压力等方面的无形因素输入消费者大脑后,通过处理,便可产生“中央控制器”的输出结果,即购买决定。由此消费者完成了一次购买决策活动。
Howard和sheth在1974年提出了一种消费者购买模式。他认为影响消费者决策程序的主要因素有输入变量刺激或投入因素、知觉过程、学习过程、输出变量、外因性变量等。这些因素连续作用的过程表现为消费者受到外界物体不明朗的刺激后,进行探索,引起注意,产生知觉倾向,进而激发动机。同时通过对商品品牌商标的理解形成一定的购买态度,从而坚定购买意图,促成购买行为。
网络消费者消费模式按照刺激理论学说,激变量归为三类:营销刺激(如促销、引人入胜的图片)、情境因素(当前情绪状态、金钱)和冲动特质,当消费者遇到这三种因素中的一种或以上的综合作用时,会自发产生一种无法抗拒的购买欲望。人们在遇到环境刺激因素的作用下会引发内在的评价,继而产生趋近或规避的行为反应。网络购物者在面对网站上商品相关社会互动刺激时所做出的行为反应,主要包括浏览行为、购买欲望和购买行为。在以往网络购物研究中,消费者对环境刺激的反应可分为两个部分。首先,当他们碰到刺激物时,他们会产生一种突然的、不可抗拒的购买欲望。接着,消费者个人决定是否购买此物品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也就是说,实际冲动购买行为只能在消费者体验到冲动购买欲望后才能发生。在此消费模式中,我们将冲动购买欲望定义为消费者在逛购物网站前,并没有购买某些商品的打算,但在看过商品有关的评论信息和产品销量后所产生的购买倾向和欲望强度;而实际冲动购买行为则反映了他们决定购买上述物品来满足自己欲望的消费行为。
2 网络消费者网络社会互动
网络消费者的网购决策
当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时,他们更容易被自身与其他人的社会交互所影响。他们通过其他消费者的评价信息以及先前消费者的实际购买行为来评估质量,从而做出决策。例如,当个体选择购买某种物品时,他们的决策有可能受到朋友推荐的影响,或者仅通过观测这种物品的己有购买人数来决定是否购买。根据相关资料得知,网络社会互动可分为基于意见的社会互动和基于行为的社会互动。前者通常被认为是在线评论,后者则指的是观察学习。在线评论是指消费者在网络上对产品和卖家发表的任何积极或消极的评论,观察性学习则是指消费者通过观察其他人的购买行为而做出的购买决策。在线点评是市场营销和信息系统领域的研宄 热点 。
在网络环境中,消费者喜欢搜集其他消费者的产品评论,从而推断产品质量,降低风险。因此,根据本次调查问卷调查研究消费者是否会采纳在线点评、在线点评是否会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等问题,这对网络消费者购物行为具有是非常重要的意义。双重加工理论模型认为人们通过两条路径加工信息,即中心路径和外围路径。中心路径强调在信息加工过程中人们需要花费大量的认知努力,而外围路径表示人们只需使用少量的信息就能得到需要的判断。从这个观点出发,在在线点评环境中,评论质量被看作是一个中心路径因素,而评论来源可信度则被认为是外围因素。学者们发现高质量的在线点评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类似地,消费者倾向于采纳来源可靠的在线点评。由于这类评论能更好地帮助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因此,消费者更愿意采纳这些评论,从而购买产品。
另一方面,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模式来自于观察学习。观察学习来源于经济学领域的信息流理论,它是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信息流理论认为,当人们处于不确定的环境中或者当他们得到的信息很有限时,其他人的行为影响比决策者拥有的私有信息的影响要强有力的多。消费者能通过观察先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来推断产品的实际价值。积极的观察性学习是指之前的消费者做出的购买选择中累计的人数很多,这很有可能刺激个体消费者做出同样的购买决策。在网络环境中,将观察性学习定义为已有购买行为的消费者总数。先前研究证明产品销售量正向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
网络电商的服务改进
未来,买衣服也许是这样的:你不仅能从平台上直接挑选设计师成衣作品,购买衣服,设计师发货。而且可以把你喜欢的衣服款式,自身的尺寸大小,价位偏好告诉设计师。设计师可以根据你的需求为你量身订制服装。这就是D2C(设计师到消费者)+C2D(消费者到设计师)模式。这样的模式不仅可以减少设计师的库存压力和运营成本,也可以满足消费者不同的服装需求,个性化订制生产。
C2D与C2B有什么不同?顾名思义,C2B(Customer to Business)是消费者到商家,而商家承担的职责更多的商业角色而不是设计师角色。无法过多的满足消费者的设计需求,他们往往会再去联系设计师们,降低了效率并且提高了价格。而C2D(Customer to Designer),是消费者到设计师,让消费者可以直接面对设计师,个性化选择更多、从生产端到消费端的环节更少。C2B模式下,消费者大多通过网络平台发起的定购活动参与定制,而最后定制出来的选项也是一个特定群体的喜好。所以,C2B的成果往往是家电、电子产品等适合批量化生产的产品。而C2D更加强调“个性化”,消费者和设计师直接对接,省去中间所有不必要的渠道,更适合服装服饰类高度个性化的产品。
3 研究网络消费者购物模式的意义
从消费者消费模式角度来研宄网络消费者购物是一种尝试与突破。网络消费者购物及购物模式一直是学者的研究焦点,很早之前学者们就开始了对传统零售环境下消费者购物产生的过程进行研究,直到本世纪初我国网络购物的兴起之后,才开始关注网络购物环境中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模式,并且研究的重点集中于市场营销因素的刺激作用。网络消费者购物模式能有效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在消费者作出最终的购买决策之前,他们常常会关注其他消费者的评价信息和实际购买行为,从而推断产品质量,降低购买风险,提高购物效率。因此,我们从网络消费者购物模式着手,分析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帮助商家和消费者更好的沟通,以促成交易的顺利达成,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的优势,推动网络购物的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胡冰.网络社会互动对消费者冲动购买行为的影响研究[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5.
[2]田大伟.网络商品消费价值的感知研究[D].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5.
[3]靳炜钰.基于社交网络平台的网络购物模式初探[J].经济研究导刊,2015(03)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的运用已经渗透到各个经济领域,旅游业与电子商务的结合,已成为各国旅游业内人士所关注的热点。文章从旅游业价值链切入,分析了传统旅游业价值链的局限性,展现了电子商务环境下旅游业价值链的构建及其新的特征,以便对我国的旅游信息化建设和旅游价值链的研究有所帮助。 [关键词]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旅游业价值链 当今社会正进入一个网络经济的时代,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电子商务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商业、贸易、营销、金融、广告、运输、教育等各领域的创新,并因此形成一个个新的产业,给世界各国企业带来了许多新的机会。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带来了旅游企业、旅游市场和旅游消费者行为的变化,使传统的旅游经济和旅游企业受到冲击或影响。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逐渐成为世界旅游大国。当前,我国旅游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提高旅游产业的竞争力。产业价值链是目前世界上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有效模式,近年来在我国许多地方也出现了旅游产业价值链的发展趋势,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运用的普及,利用网络资源构建旅游产业价值链成为我国旅游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价值链概念 (一)产业价值链 价值链的概念最早由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在其所著的《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他认为“每一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营销、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所有这些活动都可以用价值链表示出来。一定水平的价值链是企业在一个特定产业内的各种活动的组合”。并认为一个企业最核心的竞争优势在于对价值链的设计,价值链传递的过程也就是产品不断增值的过程。 虽然迈克尔·波特提出的价值链主要是针对企业内部的价值链,但他同时指出价值链为一系列连续完成的活动。实际上他的后来者彼特·海恩斯(Peter Hines)将原料供应商和顾客纳入价值链,把价值链重新定义为“集成物料价值的运输线”,把顾客对产品的需求作为生产过程的终点,利润作为满足这一目标的副产品。另外,海恩斯的价值链强调基本活动的交叉功能,如在技术开发、生产作业和市场之间,并把信息技术归为辅助活动,从而形成产业价值链。 所谓产业价值链是指,在一种最终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从最初的矿产资源或原材料一直到最终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所包含的各个环节所构成的整个纵向链条。其中包括三个方面内容:首先,产业价值链是一种相关资料的组合;其次,这种组合不是无序的,而是要求围绕着某项核心价值或技术加以优化和提升;最后,对于产业价值链是否优化的判定标准应着眼于是否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资源的全部价值,即优化的标准是是否着眼于“结构”和“动态”,它的讨论对象是“环节”而不是“点”。 (二)旅游业价值链 根据产业价值链的概念,我们可以把旅游业价值链定义为旅游产品从供应到最终消费的一系列传递的过程,它一般由旅游产品供应商、传统旅游中间商或电子商务旅游中间商以及旅游消费者组成。 旅游产业价值链包括旅游资源、旅游产品、销售渠道、旅游者四个环节。从旅游资源到旅游者再回到旅游资源,每经过一个环节,价值链的价值便增加,最终的价值由旅游者实现。由于销售增加,使得营销渠道、产品、资本等加大投入,旅游业价值链的价值进一步增加。因此,我们将旅游者行为作为旅游产业价值链流程的核心与起点,整个价值增值过程可以归结为“需求—供应”的过程。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旅游产业价值链分析 (一)电子商务给旅游业带来的机遇 “电子商务”这个词汇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流传开来的。旅游业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与信息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作为交易商品非物质化的旅游活动,在旅游市场中流通的驱动力不是具有物质形式的商品,而是有关旅游产品的信息传递引起的旅游者流动。从这一角度讲,旅游业的流通核心是信息。电子商务的引入,为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发展契机。 电子商务运用于旅游业仅有数年的时间,但其发展势头十分强劲。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信息时代旅游交易的新模式。2002年,全球旅游业电子商务销售额突破630亿美元,连续5年保持350%以上的增长速度。据世界旅游组织预计,未来5年旅游电子商务将占全球所有旅游交易的25%,而旅游电子商务在电子商务中的比重将达到20%~25%。 我国旅游电子商务网站从1996年开始出现,到目前,具有一定旅游资讯能力的网站已达5000多家。其中专业旅游网站300余家,主要包括地区性网站、专业网站和门户网站的旅游频道三大类。地区性网站主要是当地景点、景区风光的介绍,总体实力较差,信息量少,效益难以保证。专业旅游网站主要开展旅游中介业务,包括传统旅行社建立的网站和专业电子商务网站两类。前者有中青旅网、国旅网等。康辉旅行社还开通了国内第一家出境旅游网站,介绍出境旅游报名参团、办理护照、签证、边防、海关等知识。后者比较成功的有携程旅游网、e龙网、华夏旅行网等。 电子商务是我国旅游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国家旅游局对此高度重视。2000年底,国家旅游局启动了金旅工程,其中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将旅游电子商务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系统规划的轨道,支持国内旅游企业、旅游目的地的电子化转型。 (二)电子商务对旅游业价值链的构建 1.传统的旅游业价值链 旅游产业是以关联协作为特征的产业。传统的旅游价值链从旅游目的地供应商开始、经旅游批发商,再由旅游零售商出售给客源地旅游者(如图1)。 从图1可以看出,旅游业价值链可以分为三大部分,整个价值链呈现块状,每一块又呈顺序鲜明的线型。独立运作的商业性旅游机构是价值链的主体。各项旅游活动都是由旅游者、旅行社、旅游批发商、当地旅行商、旅游中介以及目的地的旅游服务企业相互协调完成,而且整个流程具有固定的顺序,缺一不可且不可逆或跳跃,这就导致传统的旅游价值链信息流动缓慢,程序灵活性差。这是一种按顺序连接的固定链,和生物链相同,中间某一环节阻断就会导致整个链条解体。 传统旅游业价值链右边的分支,即由商业性旅游机构组成的价值链的主体部分,主要关注旅游产品交易的达成,而不甚关心目的地旅游信息的提供。而左边的分支,即由目的地机构组成的部分则相反,主要负责目的地旅游信息的提供而不关心旅游交易。这两部分显然是分离的,很少有合作或相互联动。旅游业是一个生产供应与消费距离跨度较大的产业,一方面,旅游消费者不了解旅游企业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旅游企业也不了解旅游消费者的需求,这就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延误。 2.电子商务环境下旅游业价值链构建 网络经济的发展重新定义了旅游业价值链中各环节竞争与合作的内涵和形式。Jefferey 和John 于1995年提出了开发虚拟价值链的观点,认为当今每个企业都在两个世界中竞争,即管理者可感知的物质世界及由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后者指电子商务这一新的价值增长点。两条价值链增值的过程基本上是不同的,实物价值链是由一系列线性连续的活动构成,虚拟价值链是非线性的,有潜在的输入输出点,能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和分布的矩阵。旅游业电子商务化对企业之间传统价值链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旅游目的地直销网站大批建立的同时,涌现出一批新兴的电子旅游中间商一专业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新的旅游价值链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平台,以互联网为媒介,克服了传统价值链的弊端(如图2)。 电子商务环境促使旅游业价值链网络化,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和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为中心呈网状分布,无明显的顺序性,整个链条中各个部分可以交叉跨环节联系,信息传递速度快、损耗少。 其中,旅游者、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与其他五个节点部分均有直接连接途径,使过去的直线性信息流变为以上述三部分为中心的星状结构(如图3)。 新的旅游业价值链在克服了传统价值链弊病的同时,也展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1)合作动态化 新的旅游业价值链中,每个节点都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到达其目的节点。因此,对于每个旅游企业来说,在信息高速流动的情况下找到“理想”的合作伙伴并保持长期互利的合作关系是一种挑战。显然信息空间中的大部分合作关系都呈现整体性,以信息流通为桥梁,寻找成本最低的合作伙伴,而且其合作关系只能维持到双方目标实现之时。因此,各个企业会在信息空间中不断“穿梭”,寻找合适的合作关系、合适的时机和合适的细分市场及市场条件。 合作伙伴的有效选择直接影响着旅游业价值链的价值增值,利用协调理论对企业间的依赖关系进行了分析,从单程旅游价值链整体最优的角度,提出一种基于相互依赖的合作伙伴组合选择方法,从而提高旅游业价值链中各节点的兼容性和稳定性。 (2)产品定制化 电子商务的介入,对于游客或潜在游客,可以根据自己个人的兴趣调整有关信息,选择个性化鲜明的旅游产品。对于旅游企业,可以获取比以往更多更全面的游客市场信息,调整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针对特定游客提供定制的旅游产品,从而促进市场营销和销售的各种创新。如:在传统的旅游业价值链中,旅游者若想到某一旅游目的地进行旅游,必须要经过旅行社、旅游批发商或一些旅游组织,否则旅游者无法直接了解旅游目的地信息,只能选择旅游中介提供的旅游产品,整个旅游活动是一个套餐式服务。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旅游者可以通过旅游专业平台、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了解到目的地信息,选择自己喜欢的项目,对旅游中介提供的产品进行拆分重组,体验一种点餐式服务。 (3)竞争多样化 电子商务环境下,信息高速流通,使得旅游企业之间竞争更加激烈,从原来单纯的游客争夺到现在的信息、游客、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复合式争夺,而合作的动态化更加剧了这一现象。 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也使得价值链的边界变得模糊,竞争也可能来自价值链之外。除了在价值链中获取利益外,一些周边相关企业也可能通过因特网建立新的产品与服务流,因特网不只是一个直接连接顾客或价值链参与者的渠道,也是增强其竞争力的一个源泉。 三、结语 目前,电子商务环境下新的旅游业价值链仅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只有价值链上各节点的旅游企业相互开放的合作,并建立一种动态平衡的商业价值链模式,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才能真正在信息飞速传播的环境下牟利,开辟一块成功的市场。 同时,旅游业是一个信息高度依托型产业,电子商务的引用,使得信息的沟通无障碍化和无损化变为现实,造成许多旅游企业认为信息就是利益,把信息的获得过程等同于收益的过程。而事实上,旅游商业利益关系的传递远不如网络信息的传递顺畅,旅游商业利益的获得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过程,是一个信息高度提炼的过程,是一个多种因素主导协调发展的过程。因此,我们还应当理性地看待旅游业电子商务化。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指导 一、毕业论文的目的 毕业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本专业各个先修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和检验。通过毕业论文使学生在实际的电子商务系统管理与工程实际中,充分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开展工作,从而使学生具备从事电子商务工作的实际能力。毕业论文的目的具体有: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电子商务系统分析,设计,实施和电子商务系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调查研究与信息收集,整理的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文献检索及中外文资料的收集,阅读能力与外文资料的翻译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技论文写作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作风以及刻苦钻研的精神。二、毕业论文的选题 毕业论文作为本专业在校教育的最后一个环节,在选题上应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实践性。综合性是指从本专业的发展状况出发,充分反映现代管理理论,系统科学方法和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实践性是指从电子商务系统建设和电子商务系统管理实践出发,题目要有很强的实际背景,从而在实际的科研课题研究,工程项目或产学研结合工作中,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本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应以以下几个方面为主:1.电子商务系统规划,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施,系统维护与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与应用。2.电子商务中的信息资源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与应用。3.电子商务中的预测,决策技术与方法的研究与应用。4.电子商务系统的建模,仿真,优化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的研究与应用。毕业论文选题的参考题目如下:商场的电子商务系统方案研究;商场电子商务系统中的客户管理;商场电子商务系统中的供应商管理;网上书店电子商务系统的分析与改进;网上拍卖电子商务系统的分析与改进;网上鲜花店电子商务系统的分析与设计;公司网上售车(或其他网上销售)电子商务系统的分析与设计;商场(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的支付研究;商场(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问题研究;10.电子商务的第三方物流问题研究。三、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l.学生必须充分认识毕业论文的重要性,严格按要求开展毕业论文工作。2.毕业论文任务必须包括对实际问题的调查分析,数学模型或逻辑模型的建立或分析,求解或实现方法与技术的研究,以及对求解与实现结果的分析评价等。3.毕业论文任务必须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4.毕业论文必须有进度要求,有明确的阶段成果,并定期进行检查。5.毕业论文任务应有工作量要求。四、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是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是考察学生毕业论文的主要依据,应由学生独立完成。论文要求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条理分明,语言流畅,结构严谨,符合专业规范。 毕业论文的内容重点应放在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上,要突出自己的工作特点,自己的思路和自己的做法,切忌大段的抄书和叙述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内容。论文写作过程中要采用脚注的形式注明有关资料,观点的来源。毕业论文的结构,大致应有下列几部分内容: 毕业论文题目(以20字为限) 毕业论文中英文摘要以400个左右的汉字简要说明毕业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并译成英文。 关键字:为了便于索引,列出3—5个高度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词汇,并译成英文。前言: 介绍所从事的课题的目标,背景和任务;所研究的领域的概况,已有的结论,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意义;如果是合作研究任务,应说明本人的工作内容以及在整个课题中的作用和关系。毕业论文的基本内容: 详细阐述学生本人在毕业论文中的独立工作内容,包括: 毕业论文工作中的主要难点及解决办法; 工作过程采用的方法,分折解决问题的思路;主要的成果和结论。专题研究论述对毕业论文中,学生最具特色的具有创新或独到见解的内容进行进—步详细的阐述说明,要体现出学生在毕业论文中独立思考,研究的成果以及对于本专业领域的新体会和认识。(这部分内容如单独列出有所不便,亦可并入"毕业论文的基本内容"中进行阐述) 致谢:主要参考文献;列出在整个毕业论文活动中所直接参考过的资料。参考文献必须在10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为英文资料。附录: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说明的各种图表,附加说明,数据参数表格,公式推导与证明,重要参考文献摘要,重要的程序源码清单等以及不便在正文中列出的其他资料。。附录格式为: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中图(表)格式为:图Ai(表Ai),图Bj(表Bj)。毕业论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装订,即封面,题目,摘要,目录,引言(前言),正文,结论,致谢,参考文献,附录
去幸福校园论文网 我写论文就是在那找的 挺不错的 给你找篇参考一下吧[原文]一、 推进信息化进程中的电子商务我国电子商务是在国家信息化进程中发展起来的。我国的国家信息化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在农业、工业、科学技术、国防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信息资源,加速国家实现现代化的进程”。国家信息化包括产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地区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家庭信息化。电子商务涉及产业、企业和家庭信息化。? 1993年,我国正式启动国家信息化。几乎与此同步,1994年已有部分企业涉及电子商务,1997年民航订票系统订票已达5500万张,金额200亿元。目前,300多家证券公司开展了电子证券交易,日成交量300—400亿元;各银行利用电子金融结算系统,每年往来业务已达7—8万笔。迄至2000年3月,全国消费类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EC)网站已有1100家,其中交易类网站900家;服务类网站200家(见表1):?......针对企业信息化,有关部门对300家重点企业进行过一次调查,得到了一些有意义的数字:70%的企业对信息化投资不足,1998年末,用于信息化技术投资累计占总资产的,(发达国家是8—10%);70%的企业已接入了Internet,在网上开设了主页和E-mail,但是没有开展电子商务;70%的企业表示已经从信息化中得到了明显的效益。这3个70%是制定政策的有关基础数据。目前,主管部门布署的企业信息化工程已经启动,重点是加紧网络建设和普及应用;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等等。? 2000年10月,美国总统签署了对华永久正常贸易关系(PNTR),即“最惠国待遇”。......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指导书一,毕业论文的目的毕业论文的撰写及答辩考核是教学计划中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它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综合检验学生在校期间学习专业成果的重要手段.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具体包括:1,对学生在校期间专业学习成果的综合性的全面考察.2,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理论研究水平,增强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写作及表达能力.4,撰写毕业论文有利于使学生树立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作风,培养踏踏实实的工作态度.二,撰写毕业论文的要求要求每位学生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毕业论文事宜,整个过程需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统一进行,注重培养学生自身的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实践,勇于探索创新,认真,出色地完成毕业论文的任务.1,论文撰写之前,按照指导教师指定或协商结合所在单位实际来确定毕业论文题目,然后再拟定论文提纲,经过反复修改后,直至最终形成毕业论文.2,毕业论文要做到概念准确,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分明,逻辑清楚,文字简练,语言流畅.3,毕业论文字数要求在4000-6000字.三,撰写毕业论文的程序(一)选择题目选题是论文撰写成败的关键.因为选题是毕业论文撰写的第一步,它实际上就是确定"写什么"的问题,也就是确定科学研究的方向.如果"写什么"不明确,"怎么写"就无从谈起.一般来说,应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中自己感兴趣的论题为好,有利于展开研究,自己可以驾驭完成的论题,同时注重论文的实用价值,也就是指那些电子商务管理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即选题应着重考虑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选题的一般原则为:1,创造性原则即在电子商务专业的研究中,业务工作上有新的发现,新的创造.2,可行性原则就是要根据自己的专业优势,兴趣爱好,并考虑基本的实际研究能力,资料积累,去确定选题.3,补充性原则可以去选择那些在电子商务的研究中,工作实践中被忽视的领域和被忽视的环节,经过研究提出见解,填补空白.(二)研究课题1,搜集资料搜集资料是研究课题的基础工作,学生可以从查阅图书馆,资料室的资料,做实地调查研究来搜集资料,搜集资料越具体,细致越好,最好把想要搜集资料的文献目录,详细计划都列出来.(1)查阅资料时要熟悉,掌握图书分类法,要善于利用书目,索引,要熟练地使用其他工具书,如年鉴,文摘,表册,数字等.(2)做实地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能获得最真实可靠,最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调查研究时要做到目的明确,对象明确,内容明确.调查的方法有: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2,研究资料研究资料是研究课题的重点工作,学生要对所搜集到手的资料进行全面浏览,并对不同资料采用不同的阅读方法,如通读,选读,研读.通读即对全文进行阅读,选读即对有用部分,有用内容进行阅读,研读即对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内容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深入,反复的阅读.在研读过程中要积极思考.要以书或论文中的论点,论据,论证方法与研究方法来触发自己的思考,进行新的创造.在研究资料时,还要做好资料的记录.3,明确论点它是研究课题的核心工作,在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学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根据选题,确立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突出新创见,创新是灵魂,不能只是重复前人或人云亦云.同时,还要防止贪大求全的倾向,生怕不完整,大段地复述已有的知识,那就体现不出自己研究的特色和成果了.根据已确立的基本论点和分论点选定材料,这些材料是自己在对所搜集的资料加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组织材料要注意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注意前后材料的逻辑关系和主次关系.4,执笔撰写学生下笔时要对以下两个方面问题加以注意:拟定提纲和基本格式.拟定提纲包括题目,基本论点,内容纲要.拟定提纲有助于安排好全文的逻辑结构,构建论文的基本框架.基本格式,就结合教务处有关毕业论文规定.5,修改定稿通过这一环节,可以看出写作意图是否表达清楚,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是否准确,明确,材料用得是否恰当,有说服力,材料的安排与论证是否有逻辑效果,大小段落的结构是否完整,衔接自然,句子词语是否正确妥当,文章是否合乎规范.四,毕业论文的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应在指定的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由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指导学生正确选择论文类型和题目,对学生论文写作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解答.2,指导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正确收集,阅读资料文献.3,对学生的论文写作提纲,论文初稿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监督学生论文的写作进程和情况,掌握学生论文写作的全过程.5,指导学生修改论文并对论文进行审定,审定合格者,可以让学生正式打印;不合格者,应令其修改.对于论文写作态度不端正,写作过程中应付了事的学生,应及时提出批评指正.学生写作论文达不到基本要求者,可以取消其答辩资格,成绩以不合格处理.6,对论文进行评阅,并写出论文评语,提出成绩等级建议,作为答辩委员会最终评定成绩的一个重要依据.五,毕业论文答辩(一)答辩前的准备1,说明选题理由.明确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研究这个题目有什么科学价值或现实意义.2,课题研究的把握性.即对这个课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的把握情况,也就是说,该课题是否有人研究过,若有人研究过,已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有哪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你个人的新的观点有哪些 若无人研究,应着重阐述你所提出的观点的理论及实际意义.3,本论文基本论点和立论的依据是什么.4,主要调查了哪些单位,参考了哪些文献资料.5,论文中还有哪些问题应该解决.(二)答辩时的要求1,思想要高度集中地听取审查老师的提问,并做好记录.2,对答辩老师的提问,要谨慎地回答.3,回答问题时语言要流畅,语气要肯定.六,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学生毕业论文的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老师的建议及答辩实际情况通过量化,进行加权综合最终评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毕业论文成绩的等级参考标准如下:(一)优秀论文1,能创造性地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阐述和解决管理中的重大有实际意义的课题.2,论文观点新颖,有一定创新,对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3,论文分析透彻,严密,说服务强.4,论文写作过程中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有钻研精神,能深入实际调查.5,能熟练,正确地回答答辩老师提出的各类问题.(二)良好论文1,能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阐明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所写论文有较好的参考价值.2,论文观点正确,有一定新鲜感和说服力,计算分析正确全面.3,论文结构完整,叙述条理性强,能正确运用资料和数据.4,论文写作态度端正,主动性强,能按预定进度完成工作,并能深入调查.5,对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经准备回答正确.(三)中等论文1,基本上能综合运用所学理念知识,对当前管理活动中有实际意义的问题能做出正确阐述.2,论文观点基本正确,计算分析无误,论证正确.3,论文叙述有条理,文字基本通顺,能运用一定的数据资料说明论点.4,论文写作态度基本端正,能按指导书要求正确进行论文写作,按时完成写作任务.5,对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总体回答基本正确.(四)及格论文1,论文能运用所学知识说明实际的问题,论点和论证无原则性错误.2,论文结构和文字叙述尚可,能运用一定的数据资料来说明论点,资料运用无大的错误.3,论文写作态度一般,但尚能按指导书要求进行工作,按时完成论文写作任务.4,对答辩教师提出的大部分问题能做出基本正确的回答.(五)不及格论文1,论文中有严重政治性错误,违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等.2,论文的论点在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或论证中有原则性错误者.3,论文无中心论点,层次不清,缺少论据,论证,不成其为论文者.4,论文原始资料缺乏或数据严重失实,平时写作态度极不认真,对企事业单位不作深入调查,马虎应付了事者.5,论文基本内容抄袭他人成果者.6,通过答辩,发现学生对自己论文缺乏正确理解,弄虚作假或有重大原则错误者. 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论文选题参考(可不选以下参考题目,但请在专业范围内选题)1.浅谈电子商务的网上支付2.电子商务企业营销模式研究3.浅谈电子商务中的域名抢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4.浅谈网络广告策略5.电子商务企业的构建与模式选择探讨6.浅析网上认证与交易权益保护7.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的关系8.浅论电子合同成立与电子合同的效力关系9.电子商务企业的管理模式探讨10.电子商务上的贸易分析11.浅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12.关于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思考13.关于电子商务纠纷解决途径法律适用的探讨14.关于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保护问题的思考15.电子商务的风险及其安全管理16.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和set技术17.中国实施B-C电子商务的问题与对策18.关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品牌建立的思考19.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促销手段探讨20.网络广告的技巧与策略21.网络广告的现状及发展策略22.电子邮件营销及其策略23.关于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构建的思考24.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业发展对策探讨25.电子商务时代的物流配送思考26.电子商务对企业的影响与对策27.电子商务对商品价格的影响28.电子商务对渠道的影响29.电子商务模式分析及展望30.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供应链管理31.电子商务对工业企业的影响.32.电子商务时代的新型市场结构33.电子商务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影响.34.电子商务的交易费用基础和发展障碍35.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和SET技术.36. 从电子商务的在线支付谈我国网上银行的现状与未来37. EDI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与安全38.试论企业电子商务的风险控制39.试论电子商务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40.数字双签名及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41.网络经济时代下的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化42.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难题及对策分析43. 把电子商务引入图书营销44.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45.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46.汽车企业电子商务实施浅析47.西部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途径.48.**企业的电子商务站点案例研究49.香港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现状.50.新经济时代中国电子商务的现状及发展前景51.医疗器械电子商务的实施方案52.医药企业内部信息化与外部电子商务53.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支持技术研究54.以工作流系统和电子商务技术构建企业数码平台55.用企业级Java计算方案构建B2B电子商务软件平台.56.政府商务和网络经济的法律激励和管制.57. 从电子商务走向电子业务58. 电子商务对商品价格的影响59. 网络营销与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研究60.中国企业如何走向电子商务时代61.中国实施B-C电子商务的问题与对策62.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赢利模式的探讨63.中小企业怎样实施电子商务.64.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管辖权的挑战.65.保险电子商务在中国66.产学研结合建设电子商务与信息管理专业的初步探索与实践67.采矿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68.电子商务B2C配送研究69.电子商务的安全支付标准70.电子商务的避税与反避税探析71.电子商务的物流模式电子商务中的国际避税思考.73. CRM客户关系管理如何实现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74. 电子商务与企业竞争力75.电子商务对企业运营环境的影响及对策分析.76.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及对策77.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物流配送78.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物流系统.79.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战略成本管理80.电子商务环境下发展物流业的策略81.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实施网络财务的对策.82.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配送的特性及实例分析83.电子商务技术在现代农副产品流通中的应用84. 我国第三方物流服务一对一营销模式研究85. 中国交易类电子商务网站存在的若干问题86.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的实施87.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分析以制造商和市场营运商为例88. 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的选择与建立89. 商业信用与电子商务的发展90.电子商务时代的企业价值创新.91.电子商务时代下的市场营销理念.92.电子商务环境中协同化物流战略研究93.电子商务与企业物资采购问题94.政府采购推行电子商务的必要性及问题95.电子签名的相关法律问题96.电子商务安全性的法律保证研究97.电子合同中若干法律问题探析及应用建议附件四:论文格式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设计(论文)名称 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学生姓名 XX 专 业 班 级 系 部 管理工程系 指导教师 二00八年十一月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管理工程系 班 姓名 XX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毕业设计(论文)起止日期: – 指导教师: XXX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一,格式及字体要求:一律采用16k纸打印,页边距:上厘米,下厘米,左厘米,右厘米.封面由学院统一印制.二,正文1.正文字数不少于4-6千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行距为20磅.2.正文中的各级标题从大到小顺序,一级标题为"一"(小四,黑体,二级标题为"(一)"(小四号,宋体),三级标题为"1"(小四号,宋体).3.正文中的有关图表字体,字号与正文的一致,表格用"表1-1"并放在表格上面(居中),图用"图1—1"并放在图下面(居中).4,参考文献:为了反映文稿的科学依据和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严肃态度以及向读者提出有关信息的出处,正文中应按顺序在引用参考文献处的文字右上角用[ ]标明,[ ]中序号应与"参考文献"中序号一致.5,文字要求:文字通顺,语言流畅,无错别字,一般情况下应采用计算机打印成文.目 录一,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内涵及职能…………………………………………………1二,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表现…………………………………………………………2三,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制约因素……………………………………………………4四,关于改善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若干建议…………………………………………6五,对我国内部审计的思考…………………………………………………………8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06电子商务班 xx【摘 要】内部审计是建立于组织内的一种自我制约机制,是为了提高企业管理方法,促进企业发展,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方便国家及企业高层领导管理公司而专门设置的机构.就其能发挥只能而言,必须保持较高的独立性.作为企业的一个特殊部门,可以认为内审机构属于企业又不属于企业.如果加强内审机构的管理,使其属于企业又独立于企业,是国家及各公司的主要责任.目前中国的内部审计起步较晚,正处于发展的阶段,所以更要把握方向,坚持原则.本文主要对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科学内涵,职能,基本标志和独立性的表现做出简单的论述,并简单讨论了一下目前制约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就确保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相关措施提出了作者个人的建议. 【关键词】 内部审计 独立性 职能 表现 制约因素 近年来,在国际国内社会制度和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下,企业的内部审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一,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内涵及职能(一)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涵义独立性作为内部审计的灵魂………………………………((以下略)(二)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职能(以下略)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表现三,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制约因素四,关于改善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若干建议五,对我国内部审计的思考参 考 文 献[1]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修订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编译,《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国审计出版社,1999[2] 李君编《论审计的独立性》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0[3]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 [4] 张宇宁,彭志平财会月刊(会计)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澳合作项目工作小组编著《企业财务审计指南》,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 [6] 李相志编著《审计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 [7] 康钟琦主编《现代审计学原理》,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8] 曾晓刚 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的职能,经济论坛,.
一个字抄,两个字全抄..................................曾经的电子商务专业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