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关于美军信息化战争的论文
就从美军近几年来发动的几场战争来写。例文:美军近次战争信息化特点海湾战争期间,美军和多国部队所建立的战区通信网络是有史以来最大、最多、最全、最先进的,它运用卫星通信技术和数字化通信网络技术,把数十年来各国研制、生产和装备的各种战略、战区及战术通信网络和设备全面融合,综合为一体化的高效率的C3I通信系统,以98%以上的高战备率确保白宫、五角大楼、后勤支援基地与中央总部、多国部队和基层作战部队之间的联系,确保洲际之间、战区与本土之间、多国及友邻部队之间、各军兵种之间、飞机、舰艇和坦克等作战平台之间,以及上下、左右、纵横、交叉的不间断的持续通信和信息交换。海湾战争总指挥施瓦茨科普夫上将当时在沙特首都利雅得开设战区指挥部,各下属司令部也是在沙特开设。施瓦茨科普夫与各级指挥官讨论重大问题或研究作战方案基本是采用电视会议或视频面对面商谈的方式进行,各级指挥机构信息沟通也是采取电话、电报、软盘传递等方式进行。科索沃战争是第一次大规模实战运用全球一体化C4ISR指挥控制系统。在科索沃战争中,由于牵涉到北约十几个国家联合作战,所以还是沿用了传统的战略、战役和战术三级指挥体制。阿富汗战争中,美军刻意试验网络中心战和扁平式指挥的能力,所以没有按照战略、战役和战术层次设立指挥体系,也没有在阿富汗战区设立前沿指挥部,只是在美国本土设立了一个战略总指挥部,下面直接就是战术指挥层次,所以这场战争的指挥实际上是一场战略性战斗的指挥尝试。阿富汗战争期间,美军首次试验网络中心战取得了一些成果,比如,从阿拉伯海航空母舰上起飞的舰载机,有80%以上事先并不知道要去战区的什么地方、攻击什么样的目标,只是在起飞以后的飞行途中才接到指挥系统发来的最新任务指令,这时飞行员便可在指挥系统的引导下,选择最佳路径和方式对目标进行攻击。从阿富汗战争开始,网络中心战就已经正式进入作战程序,在这种作战程序中,指挥机构的指挥员和参谋人员最主要的不再是听取下属发来的请示,也不再是拟制电报或下达话音指令,而是在C4ISR系统的辅助指挥控下,侧重于做好这样三项工作:一是通过C4ISR系统掌握敌我双方的情报,驱散战争迷雾,定下作战决心;二是进行作战规划计划,提前下达作战任务指令,确定联合作战中各部队的具体认为是、出动批次、作战任务、作战目的、作战要求,具体各部队如何实施没有必要进行统一部署,只是提出准确的打击时间、地点、目的和要求即可,按照委托式指挥原则由部队自行协同;三是进行毁损评估,对上一次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以便确定下一批次的打击任务。伊拉克战争中,由于地面部队的大规模介入,所以美军又恢复实施三级指挥体制。战略指挥部仍然设在美国本土,技术上主要依托全球指挥控制系统(GCCS);战区指挥部中央总部司令部设在卡塔尔,中央总部陆军司令部设在科威特,中央总部空军司令部设在沙特,中央总部海军司令部设在巴林;战术级指挥机构分别在各司令部下设立战术作战指挥中心。战争中,美军使用了全球一体化指挥控制系统。伊拉克战争中,美国在本土有21处、本土之外基地上有33600名人员对航天侦察监视系统进行支持。美国部署的军用卫星系统覆盖了对伊作战所需的各个信息领域,动用的卫星包括侦察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定位卫星、资源卫星和气象卫星等。在侦察卫星方面,主要包括3颗锁眼光学成像卫星,3颗长曲棍球雷达成像侦察卫星,3颗入侵者电子侦察卫星和12颗二代白云电子型海洋监视卫星;在导航定位卫星方面,共投入了GPS—2和GPS—2R共24颗卫星,定位精度从16米提高到10米。还动用了由14颗国防卫星通信系统卫星、4颗军事星和跟踪与数据中继卫星组成保障伊拉克战区战略及战术通信的天基信息传输系统。此外,租用了一些商用卫星,主要是地球资源卫星和气象卫星等。例文2:从伊拉克战争看美国的信息网络战摘要:在新军事变革的引领下,战争有机械化战争阶段发展到了信息网络战的新阶段。从伊拉克战争中,可以看到信息网络战这种作战模式的巨大威力。同时也显示出制约信息网络战的“软肋”,这将为我国的军事变革、军队建设以及信息网络化建设提供借鉴和经验教训。关键词:信息网络战战争,使信息网络成为军事打击和心理战的重要载体,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作战工具。信息战已衍生为一种重要的作战方式和战斗力。传统战争是兵马未动舆论先行,现代战争的信息网络行为已贯穿战争的全过程。从伊拉克战争中可以看出,信息网络已成为一把高悬在战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信息网络战的特点及巨大威力信息网络战在在科索沃战争中就开始显示出来,只不过在伊拉克战争中将其发挥的淋漓尽致。信息网络战是利用强大的计算机通信网络,将各种分散在空间、陆地和海上的探测系统、指挥系统集成一个统一、高效的信息网络体系,使陆、海、空军各级作战人员能够利用该网络共享战场态势、交流作战信息、协同指挥与实施作战行动,其目的是通过攻击敌计算机网络窃取情报,破坏、瘫痪敌信息系统,并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己方网络安全,夺取和保护“制网络权”。信息网络战的主要特点:一是作战力量广泛。由于信息技术有很强的军民通用性和计算机网络的互联性,使得凡是具有一定计算机网络知识、掌握着一定网络攻击手段的人都可以介入网络战;二是作战对象平等。计算机网络战中,只要拥有高水平的计算机网络人才,网络战就可以得到有效实施,而与国力大小、兵力多少无关;三是作战空间广阔。计算机网络战不受地域限制,只要网络能够到达的地方,网络战都可以实施;四是作战时间连续。计算机网络战不受外界自然条件的干扰,不受天候因素制约,可在任何时段进行。 五是破坏信息系统和影响人的心理,破坏信息系统的效果是敌方无法利用信息系统的设施获得所需要的正确信息,既可以从物理上摧毁地方的硬件设施,也可以是破坏系统软件,使系统崩溃或提供不正确的信息。通过提供对敌方不利的信息可以对人的心理造成影响进而控制人的行为,影响士气,削弱敌方的战斗力。信息网络战主要有三种形式:心理战、电子战和计算机战。心理战是指通过各种手段施加对敌方不利的信息,影响人的心理从而削弱战斗力。电子战是现代战争的主要作战内容之一,将其归为信息战武器主要是因为信息系统的基础是各种电子设备,无论是探测器(雷达,光电设备,监听设备),还是信息处理平台、通讯设施(无线通讯,有线通讯),核心都是电子设备。通过电子干扰可以削弱雷达等探测器的能力,使得敌方无法及时收集信息;无法及时传递信息或者传递错误的信息。计算机是信息系统的基础和平台,在信息系统中具有核心的地位,计算机战是指利用计算机开展的以信息系统为主要目标的作战形式。其形式主要有: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网络特性、电磁特性对敌实施网络窃密和电磁窃密;通过计算机病毒攻击、计算机芯片攻击、网络“黑客” 攻击、电磁干扰等手段实施网络进攻;采取加强“防火墙”技术、断开核心系统与外界的链接等措施进行网络防护;进行系统备份,为网络恢复做好充分准备等。伊拉克战争是21世纪初爆发的一场现代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场声势浩大的信息网络战,在这次伊拉克战争中,美军作战的速度远远超过了伊拉克军队的反应能力。作战的速度之快和程度之猛烈,使伊拉克军队多次陷于美军的集中打击之中。美军采取的打击方式是,集中摧毁伊军的一个战斗单元,然后迅速移动到下一个目标。伊军的指挥通信系统,也在美军对巴格达发动进攻前被美军彻底摧毁。由实行网络中心战而获得的信息优势,是美军实现快速作战的关键。美军能知道伊军的位置,而伊军不知道美英联军的位置,也不知道联军的下一个攻击目标。因此,可以说美国以网络中心战赢得了这次战争的胜利。1.及时获得可靠的目标信息这次战争中,先进的卫星系统、侦察飞机、地面站和地面侦察人员等,组成了一个天、地(海)、空一体化的情报、侦察和监视(ISR)系统。它为部队提供作战空间的情况,包括各部队的部署、兵力兵器、作战意图等方面的情况和提供毁伤效果评估。它也为战斧巡航导弹和由全球导航定位系统制导的联合直接攻击炸弹等的精确打击提供目标信息,为反爱国者导弹提供预警和目标信息。在海湾战争时,美军一般需要两天的时间才能完成对目标的侦察评估和打击准备,而现在最快只需几分钟。太空是未来战争的制高点。在ISR领域,由于卫星侦察和监视的覆盖范围大,并能实现全球覆盖、运行时间长和在平时可以进入敌方领土等优点,已成为实施网络中心战的前提。其中,6颗军用成像侦察卫星通过伊拉克上空,包括3颗KH-12卫星和3颗“长曲棍球”雷达卫星。每颗卫星一天两次通过伊方上空。KH-12卫星精度达到米。“长曲棍球”雷达卫星最高精度达到米。美军充分利用了有人和无人侦察机、战机以及个人跟踪系统所提供的实时情报和图像。这些信息定向直接传送到指挥部或者指挥官的战区指挥控制车。实时的情报和图像有助于区分敌我,减少传感器到射击器的时间。美国国防部所拥有的所有情报、监视以及侦察资源,在战争中都高速运行,为联军地面指挥部的陆军指挥官以及世界范围内的其他指挥官,提供了一幅通用的作战图。美军已经在通信与数据网络中集成了ISR平台,并为它们的运行提供带宽。2.提高了信息传输的速度、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军用信息传输系统的畅通,提高信息传输的速率和可靠性,加强信息管理能力,是实施网络中心战的重要保障。卫星通信以其广域覆盖和全球覆盖,独特的广播、多播能力,快速灵活组网,支持不对称带宽要求和可以按需分配带宽等优势,为战场信息网络的建设提供了条件。美国国防部投资16亿美元构建了国防文电系统,对其全球范围内的通信进行安全加密,确保向国防部用户、各业务局以及合同商传送秘密以及最高机密的信息安全。在伊拉克战争中,使用这个系统较之使用自动数字网或其他类似的军用文电系统,其传输速度更快、保密性更强且更易于使用。国防文电系统的信息,是通过用于分发语音、视频以及数据信息的国防信息系统网(DISN)进行传输的。由于严格的保密原因,国防文电系统的信息与Outlook的信息有些微小差别。但是用户可以在计算机上编写国防文电系统信息,然后使用带有加密令牌的Fortezza卡,对信息进行标记并加密。当美英联军在伊拉克战场与伊军交战时,网络空间的战斗也在紧张地进行。自对伊战争爆发以来,联军的网络系统遭受了轻微的网络攻击,而且尝试发起攻击的行为异常频繁。因此,认为不安全的设备将被迅速隔离,脱离网络并进行病毒扫描,以防止更大问题的发生。在实际战场上,如果部队身处危险境地,程序将被保护,甚至破坏那些面临危险的设备和系统,以避免敏感的数据流落到敌人的手中。例如,链接到国防部保密IP路由器的计算机带有可移动硬盘,一些加密设备也有类似的保护措施。在美军驻卡塔尔的联合空中作战中心,在开始指挥所有联合空中任务之前,其信息系统需要进行鉴定与授权。信息安全公司负责承担了这项紧急任务。3.依靠有效的数据链实施精确打击网络中心战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在武器平台之间实现横向组网,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武器平台的作战效能,以实施精确打击。传统的以坦克、战车、火炮和导弹为代表的陆基作战平台,以舰艇、潜艇为代表的海上作战平台,以飞机、直升机为代表的空中作战平台等,都必须在火力优势的基础上兼有现代信息优势,才能成为真正的高技术信息化武器装备。因此,一种链接各作战平台、优化信息资源、有效调配和使用作战能量、用于链接整合军队各战斗单元的数据链,正日益受到重视。数据链将成为未来军队作战力量的“粘合剂”和“倍增器”。此次对伊战争中,美军基本上使用的是旧式飞机和坦克,但这些旧武器通过网络进行链接,从而把飞机的座舱、指挥所和坦克驾驶员联在一起,使其看到他们视野外很远的地方,从而大大提高了战斗力。3月底伊拉克一度被沙尘暴,搅得昏天黑地,但是美军仍能清楚地看到战场上的情况,甚至在高空飞行的B-52轰炸机的飞行员,也能透过滚滚黄沙,俯瞰地面的动静。B-52轰炸机能通过使用其他侦察机传送过来的雷达图像,对伊拉克军队进行精确轰炸。这次战争中美军广泛使用的“21世纪旅和旅以下部队战斗指挥系统”,是一种基于因特网的通信系统。它综合了卫星、无人机和特种部队的信息源。它已成为美军数千装甲车、坦克和直升机上的标准装备。这个系统实现了坦克之间、直升机之间的共享数据。坦克可以发送文本信息,在激烈的战斗中文本信息的可靠性高于语音通信,直升机也可以通过文本信息呼叫炮兵火力支援。每台车辆都有计算机地址用于识别,车辆的位置信息通过全球定位系统随时修正更新。加密的数据通过无线电在部队车辆之间传送。跳频技术使敌方无法对信号进行导向目标追踪。坦克的所有功能都通过一台相当于奔腾Ⅲ的计算机控制。如果主系统出现故障,将由备份系统继续操作。如果整个计算机系统全部失效,最后可用手动控制。一旦坦克乘员被俘,他们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删除敏感的数据。全球导航定位卫星更是精确打击的关键。在战争中,依靠美军的GPS系统,为美军的精确打击武器提供了有效保障。美军这次所使用的精确打击武器为海湾战争的10倍左右。在这次伊拉克战争中,他们投掷精确制导炸弹万枚,其打击精度明显高于海湾战争。在这次战争中,美军能使用大量精确武器,对伊拉克领导目标和共和国卫队,实施时间敏感型的攻击。4.实现了部队快速机动在机械化战争时代,由于部队的通信、机动和兵力兵器投送能力有限,无法很快地集中兵力,实施攻击。地理位置上的限制,还使部队很难在保持高度协调一致和得到充分后勤保障的情况下,实施快速、远距离机动。但是,在实施网络中心战后,部队将不再受地理条件的制约而实现快速机动。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军第3机械化步兵师创造了日行170公里的开进速度,这等于海湾战争时部队开进速度的3倍。令人关注的是,这种机动方式直奔要害领域,甚至可以不顾暴露后勤保障的危险。由于部队能够进行快速机动,就可大大减少参战人员的数量。这次伊拉克战争,在伊拉克战场的美军总人数约万人,远远少于海湾战争时的50万人。二、从伊拉克战争看信息网络战的不足由于伊军在这次战争中几乎没有任何信息战和网络战的任何能力,让美军在网络空间如入无人之境。实际上,美军的信息网络仍然是较脆弱的,在这次伊拉克战争中,美军的信息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实际上也没有受到真正的考验。尽管如此,美军在作战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揭示了美军的网络中心战尚须进一步改进的方向。第一,假信息掣肘美军战斗力在信息战中,战斗力的形成和发挥依赖于对信息的正确采集、处理和使用。在现代战争中信息量的空前增大和信息传播环节的增加难免造成虚假信息的泛滥和有用信息的失真现象。这就使信息在采集和处理过程中真假难辨,进而影响战斗力的发挥。在海湾战争中,伊军放置的假坦克、假阵地使美军侦察系统摸不清虚实,采集回来的信息也良莠不齐,从而导致美军判断失误,对假目标狂轰滥炸。同样的,在科索沃战争中,美军的侦察卫星不能完全识别南联盟巧妙的伪装,对移动的车辆和其他目标难以跟踪,也不能穿过云层和森林发现目标。因此,当北约得意洋洋地宣布“重创”南联盟军队几天之后,南联盟人民军军容整齐地开出隐蔽地域。当时他们只损失了十几辆坦克。第二、信息化武器发挥作用受战场环境限制信息战对作战环境要求很高。气象和地理条件都会影响到信息进攻。比如丛林、沙漠、山地等地形和恶劣的天气就会对信息武器系统产生影响。美五角大楼承认在对南联盟的空袭中,复杂的气候和地理环境迫使北约取消了20%以上的空袭行动。在“伊拉克自由”行动中,沙尘暴曾使美军信息化武器失灵,大大延缓了作战行动。第三,信息网络系统发达却易受攻击首先,美国不能独占信息战的技术。它要占领和控制世界信息市场就必须输出先进软件、硬件和加密技术,并创造信息环境。然而由于信息技术的扩散性和共享性,使得美国在建立起一个信息系统平台用于信息战时,也为其他国家和个人利用这个平台攻击美国提供了机会。并且袭击这种信息系统的大部分技术,如计算机、调制解调器很便宜。因此,任何头脑灵活的人都可以把自己武装成信息战士,轻而易举地使美国军用和民用电脑网络陷于瘫痪,甚至可以破坏美军高层决策机构所依赖的指挥控制系统。其次,庞大的信息系统使美军在信息进攻面前招架无力。在国内,美军和政府行使职能越来越依赖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大量的后勤社会化保障不得不借助民用通信网。美国防部有200万台计算机、1万个局域网络、100多个长途网络。这些网络设备用于协调和执行国防部各方面的任务,包括从武器设计到战场管理。虽然美军进行实际作战的计算机一般是安全可靠的,但是管理军饷、人事、运输、零部件的计算机防护能力低,而且与公共通信设施联网,极易泄密和遭到破坏。在国际上,美国是当前信息技术最发达的国家。统计资料表明,因特网上80%的信息来自美国,而世界范围内80%的数据处理是在美国进行的。美国高度发达的经济依赖完善健全的全球信息网络。随着信息网络的不断扩大深入,美国经济对全球的依赖性就愈强,美国的文化和经济与世界各国的联系就会越发紧密。这样美国不仅将能向世界各地随心所欲地伸出触角,同时通过“计算机接口”也将自己更全面地暴露于世界,更易于成为众矢之的。据美国防部的报告指出,政府和军队的信息系统曾遭受过万次攻击,成功率高达88%,可是检测到的只有4%。这4%中95%无法采取任何应急措施。可见庞杂的信息系统可使美军在信息进攻面前毫无招架之功。在信息战中,美军要是想维持其信息技术优势,就必须加大信息工程建设、改造、维护和更新的投入。但是这笔费用非常大,美国现在还不能轻松承受。比如,作为集高、精、尖技术于一体的信息化武器平台往往价格不菲。“爱国者”导弹每枚110万美元,“战斧”式巡航导弹每枚135万美元,E-8电子侦察机每架亿美元。目前,信息技术的研制费和采购费在飞机、舰船、坦克、大炮等武器装备中占22%~30%,在导弹中占45%,而在一体化信息系统C4ISR中,所占比例更高。此外,信息化武器装备的软件系统具有看不见、摸不着和专业性强的特点,其研制和采购费用高昂,更难估算。同时由于信息安全的投资回报收益在短期内并不显著,甚至可能会血本无归,即便是财力雄厚的公司也不愿倾力相助,政府也难免资金短缺。所以,在信息战中,美军防御乏力。要改善这种状况,恐怕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信息网络技术或知识优势可能赢得战争,,但是这种优势是十分脆弱的,这种优势可能因为一根保险丝而全面改变,也可能因为一句谎言,也可能因为你保护自己的优势不被敌人偷去的能力有限等原因而失去。优势的这种脆弱性在于认识掌握信息的主体,人的任何一点疏忽都会造成错误。历史证明,不管是在冷兵器时代还是网络时代,人仍然是决定战争成败的关键。网络中心战虽为决策优势提供了条件,但从信息优势转变为决策优势还要取决于指挥员乃至整个军队的素质。而在军队各种素质中最重要的是创造性。三、几点启示:信息化社会里,一切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活动都将围绕网络这个中心来进行。在未来战争中,控制了网络空间,就意味着夺取了在陆、海、空、天多维空间里行动的自由权。为了应对网络战的威胁,夺取制网络权,世界各国都在加紧备战网络战。而目前我国的信息安全形势极为严峻,实施和抵御信息网络战的能力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尚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主要表现为:一、硬件方面受制于人。我国目前尚不能自给生产CPU芯片,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其他部件的关键技术,也都掌握在外国生产商手里。二、软件方面漏洞较多。由于我国在信息安全方面起步较晚,国内使用的大部分软件存在有安全隐患。另外信息安全技术也与世界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因此,大力加强军队的信息网络化建设,提升整个社会的信息网络化水平,增强全民族的国防意识,是适应未来信息战要求的一项极为迫切的工作(一)是落后就要挨打,尤其是在武器装备上,不能有太大的时代差,否则在战场上就无法获取哪怕是战术上的优势,这就很难打赢战争,因此应进一步推进军事信息网络化建设。未来的信息化战争,以宽带、大容量、数字化的网络传输能力为基础和前提,所以,加快军队的信息网络化建设,特别是末端建设和移动网络的建设势在必;进一步提高一体化建设水平。未来作战是联合作战,指挥自动化系统的真正一体化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只有加快建设和发展适合自己国情的综合集成系统,才能真正实现情报侦察、预警探测、信息对抗,特别是武器平台控制的现代化目标。此外,还必须推进民族信息产业的发展,一个国家的信息战能力是建立在本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水平上的。因此,我们要在这方面下大力气去抓,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同时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体制方面的优势,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在国家的统筹规划下展开联合攻关,以形成我们的优势领域,铸就自己的“撒手锏”。(二)是必须创新作战理论,装备技术落后可怕,但思想观念滞后更危险。作战理论的创新一方面要求和现有武器装备相匹配,一方面又要与作战对象相协调,伊军的作战理论非常落后,在这两个方面都不适应,因此应进一步加强综合军事理论研究。面对世界新军事变革的影响,应不断跟踪探讨适合各自国情的信息化建设特点与对策,加大军事理论创新的力度,从而促进多出成果,加速发展。(三)是要注意建设周边以及国际安全战略环境,伊拉克的失败与萨达姆在国内推行独裁统治,在国际上缺少朋友很有关系。(四)培养网络训练人才。在未来的信息战中,人的因素仍然是首要的、是决定战争胜负的最主要的因素,高素质的人才能驾驭高科技的装备。要适应网络战需求培训三类人才:一是专门从事网络对抗研究的电脑专家队伍;二是懂得网络对抗技术及其战术的指挥员队伍;三是具有一定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的网络技能操作人员,逐步造就一支专门从事网络对抗的计算机专家队伍。(五)建立网络安全防护屏障。必须制定一系列的网络安全法规体系,将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的开发、应用、管理、安全问题法律化,以法律手段保障计算机网络安全;应该开发相应的防护技术。技术是实现网络安全精锐武器,必须发展网络防护技术。应着重开发密码鉴别技术、计算机网络信息泄漏防护技术、计算机网络安全等薄弱环节检测技术等,首先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军事情报的研究和改进,军事情报是迈向执行信息战略规划的第一步。参考文献:1、[美]阿尔文.托夫勒,《未来的战争》,新华出版社,1996年版2、[俄].利西奇金 .谢列平著,《第三次世界大战——信息心理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9月版。3、张绍忠著《怎样打赢信息化战争》,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6月版。
你是军校学生吧,妈的。要你们干什么,论文要问别人,国家怎么办!
一、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的举措
1、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立足国情军情,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路子,把军民融合发展理念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领域全过程。
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坚持国家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统一,综合运用规划引导、体制创新、政策扶持、法治保障以及市场化等手段。
最大程度凝聚军民融合发展合力,发挥好军民融合对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向支撑拉动作用,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综合效益最大化。
2、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
要以扩大开放、打破封闭为突破口,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推动融合体系重塑和重点领域统筹。要把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培育先行先试的创新示范载体,拓展军民融合发展新空间,探索军民融合发展新路子。
3、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挥好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军民融合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
要优化军民融合发展的制度环境,坚决拆壁垒、破坚冰、去门槛,加快调整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从政策导向上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技术、资本、服务等在军民融合发展上有更大作为。
4、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向重点领域聚焦用力,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水平提升。
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武器装备采购、人才培养、军队保障社会化、国防动员等领域军民融合潜力巨大,要强化资源整合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源,优化配置增量资源,发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最大效益。
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等领域军民共用性强,要在筹划设计、组织实施、成果使用全过程贯彻军民融合理念和要求,抓紧解决好突出问题,加快形成多维一体、协同推进、跨越发展的新兴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格局。
5、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强化贯彻落实。
要增强紧迫感,只争朝夕,紧抓快干,按照职责分工,以钉钉子精神一件一件抓,加快推进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落地见效。要着眼于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整体质量效益,强化督导评估,形成军民融合发展的鲜明导向和评价标准规范。
二、军民融合的意义
1、通过军民深度融合,盘活存量资产,吸引各种渠道资源进入安全领域,促进创新,加快武器装备升级换代;
2、解决原有中国军工资产的效率问题,构建中国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军民深度融合的运行体系,由原来的“输血”转为“造血”,促进军工产业升级。
3、把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科技工业相结合,共同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科技工业基础,实现军民两部门合作共赢的目标。
扩展资料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必然选择,要加强战略引领,加强改革创新,加强军地协同,加强任务落实,努力开创新时代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局面,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供强大动力和战略支撑。
1、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统筹推进,必须借力军民融合。
2、军民科技的协同创新,必须借重军民融合。
3、国家发展实力向国家博弈对抗能力的转化,必须借助军民融合。
由此可见,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其核心要义是军民一体化,成败关键在于军民能否深度融合。开创新时代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局面,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供强大动力和战略支撑,要在以下方面着力。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加快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民融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开创新时代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局面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要想写好这类文献,我建议你还是去看看汉斯出版社官网上的相关文献找下自己的思路吧
食品安全与健康同行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还在鸡蛋中存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我的乡下老家盛产食用菌,记得上次回家时,我参观了整个香菇的制作过程。我与叔叔一起走进菇棚时,一股带着香菇味的暖流迎面赴来,叔叔告诉我这里就是做香菇的地方,并示范给我看制作过程。只见叔叔与其他小伙子在一起干了起来,我正看得着迷,可看到最后我感到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只见他们把做好香菇筒袋,放入石蜡液体中浸泡。叔叔告诉我,用石蜡浸泡后不但可以保证菌棒不发生烂棒,同时可以防水,等香菇生展后还可以保证香菇水分不丢失,起到很好的保鲜作用。我听了他们对石蜡作用的介绍后,使我对“石蜡”这两个字越想越不对劲,决心弄个明白。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全力搜索有关石蜡的知识。终于明白了它的真面目。原来,蜡是一种工业用品,也叫工业石蜡,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成分,其所含的危险成分主要是苯,它是对人体一种十分有害的物质。专家指出它是人体皮肤癌、肺癌产生的罪魁祸首。看了介绍我大吃一惊,原来这就是电视上宣传的严格禁止的“蜡菇”。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这些菇农,为了自己挣大钱,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在食用菌生产中放入了工业石蜡,制造出毒香菇。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他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如果这些香菇出口国外还会引起外交纠纷,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他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应该啊。原来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食品安全与人性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
给一篇供参考,自己整理修改下吧【内容提要】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近几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的恶性事件不断发生,随着食品加工过程中化学品和新技术的广泛使用,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尽管现代科技己发展到了相当水平,但食源性疾病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仍然严重地危害着人民的健康,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最关注的卫生问题之一。因此,就食品安全问题本身的严峻性而言,重视并大力解决好这一问题依然迫在眉睫。【关键词】食品安全隐患 现状 食源性疾病 监管状况 建议 一、前言中国有句话: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中国还有句话:病从口入。食品的质量不安全,将会影响到人们的健康。食品的安全问题关系到全人类的生活、生存、延续,是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正是由于食品市场的巨大潜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几年我国食品加工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使得各种新型食品层出不穷。每天只要我们打开电视,翻看报纸,都可以看到大量各式各样的食品广告。走上街头,不论是在商场、超市乃至街摊,食品都占据着市场的主要份额。而最近一个时期,随着各行各业透明度的进一步提高,食品的质量问题也频频被媒体所暴光,这直接导致了食品行业的安全问题成为人们最普遍关心的一大主题。如今食品安全已是我国消费者的“心头大患”, 事关消费者乃至下一代的健康和安全,是目前对公共健康面临的最主要威胁之一。因此,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在看到世界性的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同时,应明白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级有关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与时俱进,这在当前尤为重要和迫切。二、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长久以来,关于种种劣质食品的报道几乎成了我们隔三岔五就能在媒体上看到的一个主要话题。比如说关于劣质奶粉、劣质面粉、劣质大米、劣质豆制品、染白粉丝、注水肉、苏丹红还有现在正搞得沸沸扬扬的三聚氰胺事件等等,我们可以列出长长的一列名单。这些频频曝光的食品加工中的黑幕对消费者来说已不再陌生。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于此的执法检查,也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还会在每年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在2007年还进行了全国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并相继制订了各种法和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可见我国对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有着铁的手腕。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年来,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可谓不努力,但劣质食品依然层出不穷,正如紧接着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断曝光,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时时令我们提心吊胆。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五大问题:微生物造成的食源性疾病、种植养殖方面的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食品生产新技术应用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环境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这些问题从而导致了我国食品生产行业的发展非常不均衡。 在我国曾发生两起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至今还让人心有余悸。一起是1988年初在上海发生的因市民食用受到污染的毛蚶而爆发的甲肝大流行事件,当时患者达31万例,造成不少人员死亡,上海市民出行(指到外地)受到限制,食品出口遭到退回,经济损失惨重。另一起是1997年12月发生在香港的禽流感,该事件对我国禽肉的出口影响很大。近年来,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频频发生,其数量和危害程度呈日益上升的趋势。如2001年发生在浙江省的白砂糖中添加“吊白块”案件; 重庆市“毛发水”酱油案件;广东省劣质大米案件;江西省河豚鱼中毒案件;内蒙古死因不明羊肉案件; 天津市输液瓶灌装酱油案件;江西省病死猪肉加工食品案件;重庆市非法加工伪劣食品案件;因食用含有“瘦肉精”(即盐酸克伦特罗)的猪肉,致使杭州市60多人食物中毒和 广东省信谊县百余人食物中毒案件;再到到今天的孔雀石绿、苏丹红、大头婴儿、三聚氰胺案件等等。此外,涉及到因假酒、农药残留、食品或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造成的食物中毒,导致人员死亡和大批人员集体住院的事件时有发生。据专家估计,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涉及的总人数为2~4万人,但这一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人数大约为20~40万人。从各种案例和数字来看,足以让我们触目惊心,这个定时炸弹就在我们身边,随时爆发。因此对食品安全的整治,提高食品安全系数,让我们食得安全,食得放心,这些工作刻不容缓。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仔细回想这一连串的食品问题,发现并不是偶然巧合,而是目前特殊条件下多方社会经济道德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首先农产品种植和食品加工时操作的不当所造成,滥用农药、化肥,加工过程受污染等。再有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原有制度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明显有些“力不从心”,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当前法律的盲点和漏洞,大肆造假,以谋取不法利润。当前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观念的淡漠也大大加重了食品安全的危险,此外,当前社会“金钱至上”“利润第一”的道德观无疑更加深了造假者的危害性。纵观原因种种,我们不难发现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跟我们目前特殊的社会大环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从导致疾病和中毒产生方面分析食品安全隐患的成因1、化肥、农药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中由于多施和不按规定要求滥用农药,我国每年因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是蔬菜中残留的有机磷中毒。蔬菜中残留的有机磷被人体吸收后,通过血液输送到全身各个脏器,导致中毒,严重时还出现生命危险。我国农产品中有机磷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的现象较为突出。再有我国每年大量、超量或不合理地施用化肥于农作物上,使化肥在土壤中的残留量越来越重,化肥施用不当、滥用化肥生产的蔬菜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并不亚于蔬菜中残留的农药。硝酸盐本身并没有毒,但在人的口腔和胃肠中会在细菌的作用下还原为亚硝酸盐。当亚硝酸盐大量聚集则可能引起中毒,长期摄入,可诱发消化道系统癌变。流行病学实验已经证明,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与食品中固有的胺类化合物是致癌物亚硝胺的前体物质,亚硝胺的诱癌时间随人体摄入量增多而缩短。2、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为了预防和治疗家禽、畜和水产品患病而大量使用抗生素、磺胺类等化学药物,往往造成药物残留于动物组织中。兽药残留既包括原药,也包括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在食品中由于药物本身的副反应或耐药性细菌种群的增长,将增加潜在健康安全问题。近年,在我国由于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兴奋剂可以使禽、畜产生足够的瘦肉而被大量使用,从而使更多食用残留有“瘦肉精”食品的消费者引起中毒反应,严重者甚至死亡 。3、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非常严重,它属于化学污染的范畴。据分析,重金属污染以镉污染较为严重,其次是汞、铅等,。多数金属在体内有蓄积性,半衰期较长,能产生急性和慢性毒性反应,可能还会有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的潜在危害。目前,我国儿童铅污染较为严重。4、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曾有在面粉中超限量5倍添加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腌 菜中超标量20多倍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的化学合成甜味剂等等。5、毒素污染毒素污染是目前极为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毒素主要来源于自然界,如近年来我国频繁出现“毒大米”事件,即为黄曲霉毒素污染。6、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在食品加工制造过程中,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规允许适用范围的化学物质(其中绝大部分对人体身体有害)。如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一种化工原料,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等等。7、食品制造使用劣质原料加工食品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如:用病死畜禽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 油炸食品等。8、假冒伪劣食品近年来假冒伪劣食品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肆意横行。如:用化学合成物质掺兑的酱油、 食醋;用工业酒精制造假酒、甲醇假冒白酒等。9、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食品的原料和加工程度决定了它具备一定的微生物生长条件,食品加工制造过程和包装储运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微生物的大量繁殖。我国发生的集体食物中毒大多由微生物引起。在我国,易造成食物中毒的病原微生物主要有:致病性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病原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每年都有发生,尤其在气温较高的夏、秋季节更容易发生。10、腐败变质的食物上市流通食品基本都以动植物生物组织作为主要成分。这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和生物变化 ,产生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比如变质的鲜奶、酸奶、鲜肉等。11、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险生物技术产品的出现同样带来了安全性问题。如今,转基因食品早已摆上了人们的餐桌,转基因食品也具有潜在的危险:可能损害人类的免疫系统 (标记基因);可能产生过敏综合症;可能对人类有毒性;对环境和生态系统有害;对人类和人体存在未知的危害。(二)、从食品安全监管状况和经营者素质方面去分析食品安全隐患存在的因素尽管政府一贯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也做出了许多努力,但由于食品安全受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等多种因素制约,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还存在着种种问题。其中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问题最严重,食品加工企业绝大多数规模比较小,全国现有的750多万家小型食品加工作坊、摊点中80%上为10人以下的手工作坊,工艺落后,卫生条件极差,20%~30%没有达到行业标准,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比较严重,食品营养指标达不到要求等;再有食品流通秩序比较混乱,全国食品经营企业多达350余万家,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储运设施,经营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条件较差,一些餐饮业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几乎所有的餐饮部门都不会对食品原料进行科学检查,缺乏对疾病预防的控制措施。1、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不完全不完全信息的存在导致败德行为的出现和市场混乱,造成市场失灵。在市场经济中,生产经营者追求利益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相互对立的两者之间只有在获得足够的有关食品特性的共同信息时,才能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然而,由于食品安全质量特性,食品市场买卖双方同样面临着对食品安全信息了解的不完全性,但相比之下,食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比消费者对食品的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相关食品安全性的信息了解更多。在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驱动下,拥有信息优势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会自觉不自觉地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提供虚假、遗漏、过时或误导的信息,甚至采取不道德的手段生产和将那些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给顾客。消费者在知情权和选择权等信息占有上总是处于劣势,对于所选食品的安全性难以做出正确判断,有可能导致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机制失灵,以致出现低质量的劣质食品驱逐高质量的优质食品的现象,最终导致食品市场秩序混乱。 2 、食品安全的外部性问题由于正规厂商没有因为产生外部利益而得到补偿,而非正规厂商没有因为产生外部危害而付出代价,其结果是如果仅仅依靠市场的价格机制,不法食品供应商的行为可以损害他方,而无须考虑招致损害的机会成本,同时还可以得到正规厂商带来的边际收益。正规厂商的情形则相反。价格机制的失灵也即市场的失灵,在这种情况下,导致伪劣产品的产生。3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消费者在与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冲突中处于弱势,必然会有一些企业要不择手段地损害消费者利益。相比较之下,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拥有强大经济力的组织体,单个分散的经济力薄弱的消费者难以与之抗衡,再加上法律知识缺乏,当其利益受到损害后,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或者大多数消费者心存“免费搭车”的念头,都想让别人先来提起诉讼,自己免费享受,最终结果是可能谁也不去反映食品安全问题,保护自身权益。4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规制、职能造成食品市场秩序混乱的另一深层动因就是出现间断,也就是说政府规制、职能未够完善,执法强度还未够。监管机制缺乏协调性和连续性、食品安全的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化、执法处罚力度不够、整顿运动一过又恢复平静,社会监督和问题处理机制缺位以及有关引导食品工业发展特别是食品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产业政策欠缺等,食品市场秩序的管理出现间断状态,让不法商有空子钻,食品安全质量普遍偏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四、加强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一)、加强“农田到餐桌”监管、加强食品检测检验研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步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设置系统的食品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是从总体上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及时更改和修订过时的法律法规,要做到与时俱进。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工作需要的地方性法规。面对当前食品安全状况,建议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以上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科学确定食品标准制定原则和依据,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逐步实现标准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三是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各类认证的法律地位,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统一的食品认证认可体系,培育一批运作规范、社会信誉高、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食品认证机构;四是加强劣质产品召回制度,为查处和销毁不安全食品提供法律依据;五是加强食品安全应急机制。 (三)、建立顺畅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立良好的质量信号传递机制,有助于解决食品质量的市场失灵。我国食品生产者大多文化素质低,生产规模小,而食品产业链较长,致使信息标签管理等难发挥作用。政府要提供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使公众拥有完全充分的信息来权衡利益风险进行选择。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质量抽检结果,发布疫情和有毒有害物污染警报,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并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建立各类食品营养信息数据库,对消费者、生产者和食品系统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与教育。(四)、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除了法律和行政监管外,还要注重从经济和技术等层面上共同推进。经济手段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引导和带动作用,将分散经营的主体组织起来加强质量控制,实行标准化生产,实现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按照市场价格和市场需求调节农产品加工,靠加工企业对原料的需求和对原料的检验监督来带动分散生产的农户组成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化的商品生产基地,使生产、加工、销售一脉相承,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保证食品加工的每一阶段都是安全的;提高质量认证的可信度和权威性,提高优质产品的知名度,使生产经营者强化诚信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技术装备,改进工艺操作和检验手段,加强原料生产、制造加工、储运和流通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从而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增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经济处罚力度,从而增加不法厂商的风险成本,从根本上遏制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技术手段加强基础研究和食品安全管理前沿问题研究,探索研究食品中病原体、农药、兽药、化学污染物等有害物质的快速、高效检测技术和方法,确定有害物最大残留限量,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实验室条件和人员水平、标准物质的质量和参照标准水平;开展先进的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参考文献1、郑华英,龙一兵.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的控制.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22、谢敏 于永达 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分析 上海经济研究 2007年 第21期3、 李新生 食品安全与中国安全食品的发展现状 食品科学 2008年 第02期4、郝记明 马丽艳 李景明 食品安全问题及其控制食品安全的措施 食品与发酵工业 2004年 第02期 5、汤天曙 薛毅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和对策 食品工业科技 2002年
在中国庞大的应用市场和人群下,深入观察变化且复杂的市场,探索以大数据为基础的解决方案成为了银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一大重要手段。大数据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技术支撑,通过对人们在互联网上活动信息形成的数据的收集、挖掘、整理、分析和进一步应用,来创新思维、产品、技术、风险管理和营销。而数据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未来计算机网络互联网金融业的竞争力将取决于数据的规模、有效性、真实性以及数据分析应用的能力。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概况
互联网金融作为二十一世纪高新产物,是传统的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时代的有机结合,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这种新型金融模式具有颠覆式的影响,创新型巨大改革,不仅推动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甚至影响整个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
二、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模式
第三方支付模式,即某些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与各大银行签约后所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
(二)P2P模式
又称点对点信贷,即一方贷款,一方借款,通过互联网作为中间平台的新型模式。这个模式对于微型小额的'信贷以及需要紧急周转资金的创业者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三)众筹模式
众筹就是大众筹资,需要筹资的企业或个人通过互联网这个众筹平台运用自己独特的号召力并发挥创意,获得来自大众的资金援助。
(四)互联网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垂直比价的方法让顾客在互联网上“货比三家”,选择自己最满意的商品。
(五)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就是从大量数据中提取有利用价值的信息,以云计算为基础来进行融资的模式。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余额宝,用高于银行的利率吸引消费者融资,不断推动着金融业的发展与进步。
三、互联网金融中的大数据应用及意义
(一)反映市场情况:电商和统计部门通过利用大数据对指数的编制来反映市场的基本情况,有效的分析交易数据,识别出市场交易模式,帮助决策者制定高效率的套利战略。比如国家的统计局与百度、阿里巴巴等电商、电信、互联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利用大数据。
(二)金融产品定价:金融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金融产品定价问题(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定价),这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重要领域,其中涉及有计算和数学建模等。以信用违约互换定价为例,除了考虑违约的传染性和相关性,还要考虑违约过程的建模和估计,通常需要复杂的数学模型并且验证困难。最近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解决方法即利用实际交易数据估计违约概率使其简单方便。因此大数据能为互联网金融市场提供运营平台,有效的整合互联网金融资源,,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三)精确营销:通过对一些场景类环境数据、朋友关系和用户经历的人文数据、位置和购物等的行为数据,建立模型进行分析,进一步细分客户。之后,可以定向推出产品并投放广告,实现精确营销。这也符合STP战略思想。大数据通过分析社交网络市场的信息, 特别关注搜索引擎中的搜索热点,从而制定投资策略,使互联网金融实现了一种新的营销模式。
(四)监管风险:互联网金融虽提高了金融效率,但也使风险呈现出许多新形式。因此需要对互联网金融活动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准确发现风险暴露,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规避、防范,提高互联网金融安全性,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创新。
(五)信用:利用大数据,可以在法律和道德所容许的范围内对评估对象的静态动态信用行为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挖掘,使人的信用立体化,进而评估个人或群体的信用,建立用户的增信模型和信用评分,打破了金融机构垄断用户信息的状况。
四、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业本就拥有大数据,已成为自然产生大数据的重要领域,因此在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应用中体现出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1、大数据处理速度满足不了各方的需求,体量大,噪声水平、数据来源和其他因素引起的内容和频率变化快,增加了大数据问题的复杂性。
2、大数据中含有大量的噪声信息甚至是虚假信息,出现信息过载的问题。
3、部分企业不愿公开、上传数据,造成不公开数据部门占便宜、公开数据部门吃亏的状况,形成了数据的公开、共享等方面不尽人意的局面。
4、容易泄露用户信息,造成滥用法律法规建设及滞后的现象。如商家对客户交易信息的过度营销,下载不安全的APP、用户扫描二维码支付都可能泄露个人的信息,买卖用户信息的不法交易等。
5、并非互联网金融的所有参与者都具备大数据分析的能力,数据分析挖掘能力不平衡。
五、结论
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的运行模式以及应用初步探究,我们发现还有很多问题等待我们去解决,严峻的考验只会让我们的路走得更稳固,金融业近些年的巨大发展和变革让我们更加坚定的去深思时代产物与新型科技的碰撞带来的丰硕成果,不断更新互联网金融时代,带领我们进入更美好的时代。
【摘要】自从Internet出现以后,它就引起了以科技为先驱的网络经济革命,随着网上货币、网络银行和网上清算等新的金融理念的出现,逐渐就形成了互联网金融的时代,如何在这种新经济形势下发展互联网金融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因此本文主要就是阐述当前形势下互联网金融的状况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对互联网金融未来的趋势进行分析,希望能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 现状 发展趋势 研究 一、引言 随着全球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如雨后春笋,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网络银行业务正在接受着来自全球银行业的严峻挑战。但与此同时,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必须要积极有效地应对全球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挑战,建立新的互联网金融战略,互联网金融自产生之日起就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因此,了解、分析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现状,就是保障我国保持金融业竞争力的重要方法。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及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大的变化,它不仅在技术上有了很大的改进,而且在金融行业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观念上面都很大的改变。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信息化和虚拟化。在互联网金融中进行生产和流通的是信息(包括货币、价格、中介服务等),这种现象它就决定了市场的信息化和虚拟化。 2.高效性与经济性。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网络技术更加先进,处理相关的金融业务也更加快捷,它具有更好的灵活性,并且已经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束缚,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丰富、更方便的服务,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 3.一体化。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金融网络化的过程当中,客观上存在着系统管理客户所有财务金融信息的需求。 (二)互联网金融的意义 互联网金融对当代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互联网金融服务更全面直接广泛,提高了工作效率。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客户对原有的传统金融分支机构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则是网络交易。而网络交易无须面对面进行交易,这样不仅提高了银行的服务质量,还提高了客户的金融交易需求。 2.互联网金融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机构无需构建庞大的办公场所,雇佣众多的营业员工,在各地开设分支机构,这些都大大降低了投资成本、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 3.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全球化服务。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高科技技术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互联网金融服务突破了语言和地域方面的限制,使得网上银行的跨国服务更加容易,同时也会接触越来越多的客户,实现规模化经济。 三、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现状 (一)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取得的成绩 我国自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金融电子化的进程,这就为互联网金融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互联网金融所需要的基本技术及运营框架。目前,企业网上银行功能非常丰富,还有质押贷款业务等等。网络银行最近几年,主要是以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为首的,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在国际上获得了很多大的奖项。 (二)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金融网络化已经初具成效,但是通过互联网金融所进行的交易量所占比重还相当小,表现在客户范围小,交易额小,风险性大等缺点。主要体现在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环境尚未完全建立、金融业缺乏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意识、金融认证体系尚未完善和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有待配套。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对传统金融业造成冲击与挑战。传统金融业的支柱是支付和信用,其核心分别是钱和信息,但如今这两方面都能够不同程度地借助互联网完成。但是,由于目前中国信用体系并不完善,相关政策不够健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然面临种种问题与风险。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金融伴随着科技的发展形式日新月异,从网银到第三方支付,从国际电汇到电子商务。手机支付、网购保险、网上小额贷款……互联网与金融服务的融合日益加深,互联网金融大概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替换、优化和创新。替换是指对传统金融业务流程中某环节的直接替换;优化是再造金融业流程本身,即简化、优化或重构;而创新则是创造新的金融业务流程。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移动化、电商化、自金融将成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发展方向。 “移动化”主要指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据互联网研究机构艾瑞咨询统计,2012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整体交易规模达万亿元,同比增长,其中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亿元。这使得银行服务逐渐从前台走向后台。 “电商化”是指电商企业基于交易信息和信用评估为小微企业提供的信贷服务。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阿里巴巴金融,为阿里巴巴、淘宝、天猫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小微企业提供可持续性的小额贷款,金融从数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而“自金融”模式则是通过互联网的用户聚合和高速传播的特点,为用户提供直接的投融资服务,资金的需求方和供给方都是个人,取代了原有的机构渠道来进行融资和贷款。宜信、拍拍贷、人人贷等小额网络贷款平台是提供此类服务的代表性平台。 五、小结 经济的发展是以科技为基础的,在全球化日益加剧的今天,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兴起也是迎合了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从现阶段的发展来看其发展现状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是互联网金融产业仍会是未来一个高增长、高增加值的产业。由其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可估量。电子化的时代需要电子化的经济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在未来经济发展中的责任任重道远。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当前网络技术与传统金融的结合,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资金的融通、信息中介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本文通过讨论互联网金融当前所面临的风险,进而讨论从若干体系入手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应对。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引言:
近几年,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金融业与互联网慢慢开始融合,并造就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产物,并逐步发展起来。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也在逐渐形成。但是,需要关注的是,国内大多数机构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没有清晰地认识,导致对其评估和监管没有应对措施,其对国家金融体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导致诸多社会不和谐因素。于是,亟待增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剖析,采取一系列措施对风险加以应对,对于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有重要意义,也能促使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以及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进而为互联网金融风险提出管理意见。
1、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其所隐含的风险也在逐渐积累,若缺失对风险准确清晰地认知,风险一旦失去控制则会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带来严重打击,本文拟对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为其有效评估和预防提供理论支撑。
、操作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者处于互联网的世界中,一般消费者的防范心理缺失,加之现在消费者对于流量需求较大,便促使大众网民在有免费热点的时候就会不假思索地连接,有些热点是由不法分子所建立,一旦连接成功,就会有后台监控已经连接的手机,使不法分子对消费者账户肆意妄为,所以,消费者在连接热点时务必当心。
、技术风险
金融业的数字化特征是明显的一个特征,加之互联网金融与现代通信技术相互融合,其所依托的信息技术也比较复杂。首先主要是与技术层面多出状况,开发难度较大,并且开发之后的维护成本较大,维护比较耗费时间,并且技术更新换代较快,若选择了不恰当的方案,则较容易引起开发风险,若互联网金融企业选择了相对陈旧的技术方案,可能会导致业务不通畅,业务成本增加,最终被淘汰;如果出现企业技术支持与客户选择终端无法兼容,便会影响业务的开展和推进。其次,安全对于互联网金融及其重要,互联网金融依靠加密手段确保数据完整和准确,如果技术遭到泄密,便会造成巨大损失。最后,互联网本身是在网络端运行,其自身复杂程度较高,如果遇到病毒侵入事件,可能会致使网络崩溃,严重者会造成体系崩溃;当数据流较大时,系统需要对多单密集的交易数据进行处理,可能会导致服务器过载,导致宕机,影响平台稳定性;在传输数据过程中,一旦数据被窥探,便会影响交易的安全。
、信用风险
信用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必不可少的驱动因素,如果没有了信用,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将受到极大制约,其信用风险包括违约还有欺诈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模式的创新,不像传统金融有法律制度的约束和限制,当前缺乏的是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由于缺乏制裁,出现了交底的违约成本,互联网金融违约风险加大,无论是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或是其客户,都暗含着较大的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在P2P业务中表现尤为明显,对整个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金融在传统金融领域时有发生,当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更是屡见不鲜,比如平台内部人员为一己私利采取的欺诈行为,如篡改数据。外部欺诈的行为也屡见不鲜,盗取账号、盗密码的.事情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时有发生,不管是内部或者是外部的这些欺诈,都会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将会产生失信事件和违法犯罪。
、运营风险
互联网金融运营较为复杂,所面临的风险繁多,涉及面广。常见如流动性风险、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的风险、利益协调机制缺失带来的风险。首先提及的是流动性风险,不管是传统金融或是互联网金融,保持适当的流动性都是必须的,但由于监管缺乏,互联网金融企业并不会准备充足的存款准备金,风险资产拨备制度,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突发现金流缺乏和短期负债增加,则很大可能会导致流动性风险,之前许多平台跑路的事情,诸多原因就是流动性风险导致的。其次,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客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相互作出的选择,由于信息不对称,平台运营方难以对客户资信程度作出判断,另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加上渠道不通畅,客户对于平台的信用缺乏了解,也会加大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风险也常发生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中,对于互联网金融运营企业来说,和传统金融业一样,既要保证对汇集的资金进行高效产出,也要留存一定量的资金进行资金应急,进而保证资金合理周转变得复杂,由此引发的资金平衡风险则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业务开展中,为了吸纳投资者存款,互联网金融企业常以较低风险、较高收益承诺来打广告,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是会有各种意外,导致承诺失效,投资者利益因此受损,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业务关联的第三方平台也会出现利益受损,当前尚未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极易导致矛盾。
、法律监管风险
互联网金融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其自身发展,法律监管的缺乏是阻碍其良性发展的因素之一。法律法规缺失导致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间刚没多久,当前适用于传统金融的法律法规还不足以应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事物,互联网金融产业平台验证的制度和方法不够完善,导致监管乏力。主体资格合法性风险,当前我国出台的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制度和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出台的制度不能有效制约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以及如何定义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要对其产业内部企业进行牌照制管理,都没有一定的结论,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法性风险不可以忽视。由于监管缺乏,导致的洗钱等风险,类似淘宝实名认证却依然有假货横行一样,互联网金融平台实名制也依然不能杜绝洗钱等非法行为的出现。
2、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前提下发展很快,但是如何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评估是当下必须关注的事情,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帮助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创建互联网金融普识体系
互联网金融到今天这个程度,许多民众已经知道这个事物并已经亲身接触,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随意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缺乏必要的认识,进而导致其风险意识弱化,因此,应当加强宣传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互联网金融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但是它的属性与功能并未改变,和传统金融的业务模式并无多大区别,支付、投资仍是其主体功能,并未跨越现有金融体系的范围,所以,应当最先普及互联网金融的知识给广大民众,让其对互联网金融有个清晰地认识。再者,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认识也有待提高,不管是平台还是平台客户,需谨慎行事,很多投资者一心只想高收益,把自己许多资产投向互联网金融相关平台,几乎没多少人能洞察背后的风险,不懂得投资切忌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原则,盲目信任一个平台,一方面错失了其他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也将自己的资产回收风险加大。最后,应当提升诚信度,提高平台与客户之间的诚信度,坚持诚信原则,方能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稳中向好。
、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产生的事物,具备一定的网络属性,作为其准入门槛之一的技术风险较高,表现在技术选择、技术支持,及其系统的安全性,都有较高的风险,所以,有必要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无论是设备如硬件、还是软件,或是通信技术等,都需要减少对外国产品的依赖,提高网络安全,再者,增强网络防护,加强网络环境净化,努力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运行机制,优化用户身份认证体系,防止不法分子入侵,进行数字认证识别为交易的双方提供保障。
、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信用风险也是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尤其是在征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迫在眉睫。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应增强内控,建立风控机制和团队,从源头上减少风险的发证;另外,提高个人信用,完善国内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将个人信用评级机制引入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促使其发展稳中向好;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平台应当与传统金融机构数据共享,传统金融机构的数据库中有个人征信记录,资源互通,以便更好服务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客户自身。
、建立并健全互联网技能运营风险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业务运营的风险,当下需要建立健全运营风险管理体系,相关平台和企业应当搜集有效信息,建立机制保证信息相关可靠及时完整,为客户提供信息保障;加强对资金的监管,谨防互联网金融平台滥用客户资金,最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方的监管,防止风险波及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而给客户带来损失。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和法律体系
互联网金融发展快速,导致政策出台的节奏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当前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导致较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走在法律边缘,所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法律体系显得十分迫切。首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行业进入门槛,防止风险过度集中;其次,在现有传统金融法律法规基础上,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将互联网金融监管有效纳入其中;最后,切实保护消费者全意,有效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3、结语
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业相互融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驱动金融创新的力量。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问题错综复杂,相关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要。有关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任重道远,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细致,更加合理的评估,才能使互联网金融发展更有保障、更有活力、更有前途。
参考文献
[1]高丽华.互联网金融下余额宝的风险防范[J].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12(16).
[2]卓武扬,胡阿思,宫兴国,等.我国第三方支付信息安全风险研究[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9(06).
[3]周智祥.浅析互联网金融在企业资金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商论,2019(22).
[4]董昀,李鑫.中国金融科技思想的发展脉络与前沿动态:文献述评[J].金融经济学研究,2019(05).
[5]余雪扬,孙芳,王伟.后整治时期完善我国P2P网贷行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一个制度供给视角的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9(12).
[6]罗艾筠,李慧敏.风险防范视域下对股权众筹的法律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9(12).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当前网络技术与传统金融的结合,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资金的融通、信息中介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本文通过讨论互联网金融当前所面临的风险,进而讨论从若干体系入手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应对。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引言:
近几年,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金融业与互联网慢慢开始融合,并造就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产物,并逐步发展起来。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也在逐渐形成。但是,需要关注的是,国内大多数机构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没有清晰地认识,导致对其评估和监管没有应对措施,其对国家金融体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导致诸多社会不和谐因素。于是,亟待增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剖析,采取一系列措施对风险加以应对,对于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有重要意义,也能促使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以及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进而为互联网金融风险提出管理意见。
1、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其所隐含的风险也在逐渐积累,若缺失对风险准确清晰地认知,风险一旦失去控制则会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带来严重打击,本文拟对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为其有效评估和预防提供理论支撑。
、操作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者处于互联网的世界中,一般消费者的防范心理缺失,加之现在消费者对于流量需求较大,便促使大众网民在有免费热点的时候就会不假思索地连接,有些热点是由不法分子所建立,一旦连接成功,就会有后台监控已经连接的手机,使不法分子对消费者账户肆意妄为,所以,消费者在连接热点时务必当心。
、技术风险
金融业的数字化特征是明显的一个特征,加之互联网金融与现代通信技术相互融合,其所依托的信息技术也比较复杂。首先主要是与技术层面多出状况,开发难度较大,并且开发之后的维护成本较大,维护比较耗费时间,并且技术更新换代较快,若选择了不恰当的方案,则较容易引起开发风险,若互联网金融企业选择了相对陈旧的技术方案,可能会导致业务不通畅,业务成本增加,最终被淘汰;如果出现企业技术支持与客户选择终端无法兼容,便会影响业务的开展和推进。其次,安全对于互联网金融及其重要,互联网金融依靠加密手段确保数据完整和准确,如果技术遭到泄密,便会造成巨大损失。最后,互联网本身是在网络端运行,其自身复杂程度较高,如果遇到病毒侵入事件,可能会致使网络崩溃,严重者会造成体系崩溃;当数据流较大时,系统需要对多单密集的交易数据进行处理,可能会导致服务器过载,导致宕机,影响平台稳定性;在传输数据过程中,一旦数据被窥探,便会影响交易的安全。
、信用风险
信用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必不可少的驱动因素,如果没有了信用,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将受到极大制约,其信用风险包括违约还有欺诈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模式的创新,不像传统金融有法律制度的约束和限制,当前缺乏的是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由于缺乏制裁,出现了交底的违约成本,互联网金融违约风险加大,无论是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或是其客户,都暗含着较大的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在P2P业务中表现尤为明显,对整个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金融在传统金融领域时有发生,当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更是屡见不鲜,比如平台内部人员为一己私利采取的欺诈行为,如篡改数据。外部欺诈的行为也屡见不鲜,盗取账号、盗密码的.事情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时有发生,不管是内部或者是外部的这些欺诈,都会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将会产生失信事件和违法犯罪。
、运营风险
互联网金融运营较为复杂,所面临的风险繁多,涉及面广。常见如流动性风险、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的风险、利益协调机制缺失带来的风险。首先提及的是流动性风险,不管是传统金融或是互联网金融,保持适当的流动性都是必须的,但由于监管缺乏,互联网金融企业并不会准备充足的存款准备金,风险资产拨备制度,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突发现金流缺乏和短期负债增加,则很大可能会导致流动性风险,之前许多平台跑路的事情,诸多原因就是流动性风险导致的。其次,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客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相互作出的选择,由于信息不对称,平台运营方难以对客户资信程度作出判断,另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加上渠道不通畅,客户对于平台的信用缺乏了解,也会加大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风险也常发生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中,对于互联网金融运营企业来说,和传统金融业一样,既要保证对汇集的资金进行高效产出,也要留存一定量的资金进行资金应急,进而保证资金合理周转变得复杂,由此引发的资金平衡风险则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业务开展中,为了吸纳投资者存款,互联网金融企业常以较低风险、较高收益承诺来打广告,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是会有各种意外,导致承诺失效,投资者利益因此受损,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业务关联的第三方平台也会出现利益受损,当前尚未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极易导致矛盾。
、法律监管风险
互联网金融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其自身发展,法律监管的缺乏是阻碍其良性发展的因素之一。法律法规缺失导致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间刚没多久,当前适用于传统金融的法律法规还不足以应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事物,互联网金融产业平台验证的制度和方法不够完善,导致监管乏力。主体资格合法性风险,当前我国出台的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制度和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出台的制度不能有效制约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以及如何定义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要对其产业内部企业进行牌照制管理,都没有一定的结论,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法性风险不可以忽视。由于监管缺乏,导致的洗钱等风险,类似淘宝实名认证却依然有假货横行一样,互联网金融平台实名制也依然不能杜绝洗钱等非法行为的出现。
2、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前提下发展很快,但是如何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评估是当下必须关注的事情,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帮助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创建互联网金融普识体系
互联网金融到今天这个程度,许多民众已经知道这个事物并已经亲身接触,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随意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缺乏必要的认识,进而导致其风险意识弱化,因此,应当加强宣传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互联网金融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但是它的属性与功能并未改变,和传统金融的业务模式并无多大区别,支付、投资仍是其主体功能,并未跨越现有金融体系的范围,所以,应当最先普及互联网金融的知识给广大民众,让其对互联网金融有个清晰地认识。再者,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认识也有待提高,不管是平台还是平台客户,需谨慎行事,很多投资者一心只想高收益,把自己许多资产投向互联网金融相关平台,几乎没多少人能洞察背后的风险,不懂得投资切忌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原则,盲目信任一个平台,一方面错失了其他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也将自己的资产回收风险加大。最后,应当提升诚信度,提高平台与客户之间的诚信度,坚持诚信原则,方能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稳中向好。
、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产生的事物,具备一定的网络属性,作为其准入门槛之一的技术风险较高,表现在技术选择、技术支持,及其系统的安全性,都有较高的风险,所以,有必要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无论是设备如硬件、还是软件,或是通信技术等,都需要减少对外国产品的依赖,提高网络安全,再者,增强网络防护,加强网络环境净化,努力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运行机制,优化用户身份认证体系,防止不法分子入侵,进行数字认证识别为交易的双方提供保障。
、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信用风险也是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尤其是在征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迫在眉睫。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应增强内控,建立风控机制和团队,从源头上减少风险的发证;另外,提高个人信用,完善国内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将个人信用评级机制引入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促使其发展稳中向好;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平台应当与传统金融机构数据共享,传统金融机构的数据库中有个人征信记录,资源互通,以便更好服务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客户自身。
、建立并健全互联网技能运营风险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业务运营的风险,当下需要建立健全运营风险管理体系,相关平台和企业应当搜集有效信息,建立机制保证信息相关可靠及时完整,为客户提供信息保障;加强对资金的监管,谨防互联网金融平台滥用客户资金,最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方的监管,防止风险波及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而给客户带来损失。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和法律体系
互联网金融发展快速,导致政策出台的节奏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当前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导致较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走在法律边缘,所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法律体系显得十分迫切。首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行业进入门槛,防止风险过度集中;其次,在现有传统金融法律法规基础上,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将互联网金融监管有效纳入其中;最后,切实保护消费者全意,有效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3、结语
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业相互融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驱动金融创新的力量。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问题错综复杂,相关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要。有关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任重道远,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细致,更加合理的评估,才能使互联网金融发展更有保障、更有活力、更有前途。
参考文献
[1]高丽华.互联网金融下余额宝的风险防范[J].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12(16).
[2]卓武扬,胡阿思,宫兴国,等.我国第三方支付信息安全风险研究[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9(06).
[3]周智祥.浅析互联网金融在企业资金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商论,2019(22).
[4]董昀,李鑫.中国金融科技思想的发展脉络与前沿动态:文献述评[J].金融经济学研究,2019(05).
[5]余雪扬,孙芳,王伟.后整治时期完善我国P2P网贷行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一个制度供给视角的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9(12).
[6]罗艾筠,李慧敏.风险防范视域下对股权众筹的法律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9(12).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从业者不断地创造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者需求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当世界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一切运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虚拟社区来实现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就我国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出现在以下领域:第一,支付方式;第二,金融产品;第三,产品销售渠道;第四,金融机构本身。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多不少;第三,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传统金融监管效率不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盲点颇多的尴尬局面。为此应当建立起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兼顾市场与国家;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借鉴成熟监管经验;严守监管底线思维等原则,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规则。余额宝——作为我国目前最新、最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其法律性质应当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基金。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内容,并且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所以尽管余额宝还面临着货币基金的市场风险、互联网的安全风险等等一系列风险,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要宽容、甚至扶持它的发展。为此,应当设置适用于余额宝的存款保险制度;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同时需要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了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互联网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加速器,互联网也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金融创新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发生。主要论述了金融创新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的主体应当进行划分,主要区分为三类: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章论述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的一般理论和国外经验。本章节重点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定对象。
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提出我国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五大原则和具体机制设计。
最后一个章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内容,主要考察了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法律属性,通过对于余额宝创新能力的分析,结合上文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的具体构建,提出了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创新 监管 法律规制
Abstract
Internet of Finance is a new industry among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 A large numberof financial products have occurred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have begun to impact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and all the Internet community. Wall Street, the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nstantly create these wide ranges of financialproducts for the demands of investors and improve the social development. When the worldgoes into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nternet of Finance flourishes. Internet of Finance meansevery action which can pla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InChina,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the method of payment; the financialproducts; product sales channel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mselves. Compared to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the risk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lie in those fields: first, theregulatory can’t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Second , the Internet of Financerisks are bigger than traditional ones; third,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is slow. The country iscurrently facing the dilemma which means tradi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is not so effective,and there is a vacuum of Internet of Finance regulatory. In order to end this situation, weshould build a regulatory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safety, bottom line of thinking, etc.
Yu E Bao, a money-market fund promoted by Alipay rewrite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of China's fund industry, changes the way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and injects Internetfactors in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 We should take it more carefully and make aseries of regulatory which includes some details and some kind of Macro regulations.
In addition to this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altogether is divided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et,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rnet becomes an accelerator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 new field inthe Internet i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hinking,financial innovation can be independ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Mainly discusses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main body. Notable is the subject of Internetfinancial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divided,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categories: engaged in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enterprise, 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financial enterprises and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The second second chapter discusses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ial status, risk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pattern of Internet financial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general theory and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chapter mainly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articularobject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China's current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analyzes the legal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putsforward five principles of design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our country and the specific mechanism.
The last chapte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balance treasure as content,mainly inspe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egal attribute of balance treasure, through theanalysis of balance treasure innovation ability, combining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edabov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balance treasur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选题背景
研究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研究方法和思路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
金融创新概述
金融创新的概念
金融创新的特点
创新金融产品的财产性质
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3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创新的模式
支付方式
金融产品
营销渠道
金融机构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
互联网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
金融监管一般理论
创新和监管的竞赛关系
监管的外国经验——来自东西方的版本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复杂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问题是核心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仿痕迹明显
金融创新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回应慢
金融监管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
监管原则
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
兼顾市场与国家
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
借鉴成熟监管经验
严守监管底线
监管机制的具体内容
主体监管机制
辅助监管机制
5 余额宝创新的法律规制
余额宝的法律属性
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余额宝的特点
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余额宝的创新价值
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余额宝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
余额宝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
余额宝的法律规制
余额宝的风险
余额宝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美国的“余额宝”监管模式借鉴
我国余额宝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
在中国庞大的应用市场和人群下,深入观察变化且复杂的市场,探索以大数据为基础的解决方案成为了银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一大重要手段。大数据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技术支撑,通过对人们在互联网上活动信息形成的数据的收集、挖掘、整理、分析和进一步应用,来创新思维、产品、技术、风险管理和营销。而数据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未来计算机网络互联网金融业的竞争力将取决于数据的规模、有效性、真实性以及数据分析应用的能力。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概况
互联网金融作为二十一世纪高新产物,是传统的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时代的有机结合,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这种新型金融模式具有颠覆式的影响,创新型巨大改革,不仅推动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甚至影响整个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
二、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模式
第三方支付模式,即某些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与各大银行签约后所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
(二)P2P模式
又称点对点信贷,即一方贷款,一方借款,通过互联网作为中间平台的新型模式。这个模式对于微型小额的'信贷以及需要紧急周转资金的创业者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三)众筹模式
众筹就是大众筹资,需要筹资的企业或个人通过互联网这个众筹平台运用自己独特的号召力并发挥创意,获得来自大众的资金援助。
(四)互联网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垂直比价的方法让顾客在互联网上“货比三家”,选择自己最满意的商品。
(五)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就是从大量数据中提取有利用价值的信息,以云计算为基础来进行融资的模式。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余额宝,用高于银行的利率吸引消费者融资,不断推动着金融业的发展与进步。
三、互联网金融中的大数据应用及意义
(一)反映市场情况:电商和统计部门通过利用大数据对指数的编制来反映市场的基本情况,有效的分析交易数据,识别出市场交易模式,帮助决策者制定高效率的套利战略。比如国家的统计局与百度、阿里巴巴等电商、电信、互联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利用大数据。
(二)金融产品定价:金融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金融产品定价问题(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定价),这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重要领域,其中涉及有计算和数学建模等。以信用违约互换定价为例,除了考虑违约的传染性和相关性,还要考虑违约过程的建模和估计,通常需要复杂的数学模型并且验证困难。最近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解决方法即利用实际交易数据估计违约概率使其简单方便。因此大数据能为互联网金融市场提供运营平台,有效的整合互联网金融资源,,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三)精确营销:通过对一些场景类环境数据、朋友关系和用户经历的人文数据、位置和购物等的行为数据,建立模型进行分析,进一步细分客户。之后,可以定向推出产品并投放广告,实现精确营销。这也符合STP战略思想。大数据通过分析社交网络市场的信息, 特别关注搜索引擎中的搜索热点,从而制定投资策略,使互联网金融实现了一种新的营销模式。
(四)监管风险:互联网金融虽提高了金融效率,但也使风险呈现出许多新形式。因此需要对互联网金融活动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准确发现风险暴露,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规避、防范,提高互联网金融安全性,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创新。
(五)信用:利用大数据,可以在法律和道德所容许的范围内对评估对象的静态动态信用行为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挖掘,使人的信用立体化,进而评估个人或群体的信用,建立用户的增信模型和信用评分,打破了金融机构垄断用户信息的状况。
四、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业本就拥有大数据,已成为自然产生大数据的重要领域,因此在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应用中体现出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1、大数据处理速度满足不了各方的需求,体量大,噪声水平、数据来源和其他因素引起的内容和频率变化快,增加了大数据问题的复杂性。
2、大数据中含有大量的噪声信息甚至是虚假信息,出现信息过载的问题。
3、部分企业不愿公开、上传数据,造成不公开数据部门占便宜、公开数据部门吃亏的状况,形成了数据的公开、共享等方面不尽人意的局面。
4、容易泄露用户信息,造成滥用法律法规建设及滞后的现象。如商家对客户交易信息的过度营销,下载不安全的APP、用户扫描二维码支付都可能泄露个人的信息,买卖用户信息的不法交易等。
5、并非互联网金融的所有参与者都具备大数据分析的能力,数据分析挖掘能力不平衡。
五、结论
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的运行模式以及应用初步探究,我们发现还有很多问题等待我们去解决,严峻的考验只会让我们的路走得更稳固,金融业近些年的巨大发展和变革让我们更加坚定的去深思时代产物与新型科技的碰撞带来的丰硕成果,不断更新互联网金融时代,带领我们进入更美好的时代。
问题一: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有研究意义吗 关于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思考 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公司不断对提供的服务进行创新,不仅推出了具有支付功能的支付宝、财富通等服务,还推出了与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具有类似功能的余额宝、小金库等业务,互联网金融公司借助其在互联网服务领域的技术优势,不断的推出与商业银行业务类似的服务,这些服务的推出抢夺了商业银行现有的客户,对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不仅有助于商业银行认清当前的发展形势,并有助于商业银行采取有效的措施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提升商业银行的业务能力,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1.互联网金融模式 就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第一种,是最早出现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如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和腾讯旗下的财富通为代表;第二种是近几年出现的众筹模式。该模式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解决部分企业的融资需求,但随着众筹模式的不断发展,对商业银行的传统服务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第三种,个人对个人(P2P)的网络信贷模式,这种模式使得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直接面向资金的所有者进行,不仅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产生了影响,对存款业务也有一定的影响;第四种为大数据金融模式,该种模式以阿里小贷为代表,大数据金融模式充分的使用与大数据相关的技术,开发具有较强市场针对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 2.互联网金融特点 由于互联网金融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而由于互联网的独特性,也使得互联网金融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中尤以大众性和高效性为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主要特点。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能够直面客户,并且由于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提供企业使用大数据和智能Agent技术,能够快速的对客户的需求作出反馈,不仅能够同时处理大量客户的业务请求,并且能够使客户养成特定的使用习惯,使得互联网金融集大众性和高效性为一身,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3.互联网金融产生的原因 互联网金融在最初的发展中,仅仅是传统商业银行线下业务在互联网上的扩展以及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出的担保支付服务,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对金融服务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而商业银行对互联网金融缺乏深入的认识,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也无法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正是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产生了互联网金融,并且,相应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一经推出就受到用户追捧,获得了较好的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影响 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形成挑战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主要有以余额宝为代表的新基金销售模式和P2P信贷服务,尤其是余额宝模式不仅具有传统存款的特点,并且具有比银行存款更高的利息和更好的流动性,获得了广大用户的青睐,直接降低了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竞争力,获得了较好的发展。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是否具有充足的存款是开展其他业务活动的基础,余额宝和P2P信贷服务的出现,不仅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产生了影响,并且因为存款受到影响,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开展也产生了负面影响。 2.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P2P贷款和众筹模式。P2P贷款和众筹模式的出现,为潜在的贷款需求企业和个人在融资的过程中有了更多的选择,而与商业银行复杂的贷款手续不同的是,使用P2P贷款和众筹的方式进行贷款不仅手续简单,而且贷款的流程也......>> 问题二:研究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有什么意义 关于意义,主要有五个方面: 问题三: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及趋势研究项目建立的背景和意义 10分 2013年货币市场的利率也达到6%甚至更高,这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套利空间,因此催生了余额宝的诞生。由于传统金融行业的各种弊端,近两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 仅从支付市场来看,前瞻产业研究院《2014-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前瞻》数据显示,2010-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亿元。支付宝、中国银联和财付通分列前三位,交易规模市场份额分别为、和。 互联网金融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1、互联网阵营和金融阵营针锋相对。 2、互联网在位巨头和新玩家并驾齐驱。 3、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有望“由轻转重”。 4、大型产业实体借助互联网加速金融化。 5、并购有望成为获取跨界能力的加速器。 问题四:研究P2P模式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20分 互联网金融有份很多不同的类型,像最近兴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比以往要高得多。虽说短暂期间是取代不了银行等行业,相信假以时日会有不一样的风采。据说是资金均由第三方托管,平台无触碰资金,资金流向自己把控,风险看的到。 问题五:以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发展的影响分析 论文选题,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简述一个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给传统金融业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和冲击。面对这一新变化、新挑战,金融机构应该如何看待与应对?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内涵、表现形式及最新发展出发,分析其对传统金融业发展方向、结构转变及战略创新选择等方面的影响。 关键字:互联网金融 传统金融影响 随着我国金融深化和金融改革进程的加快,互联网金融浪潮的兴起,对传统金融部门、金融市场效率、金融交易结构,甚至整体金融架构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促进了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兴机构的相互竞争,涌入的搅局者”不断增多,尤其是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抢食包括信贷、财富管理、资产管理、证券保险等在内的金融业务,给传统金融业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和冲击,面对这一新变化、新挑战,金融机构应该如何应对?本文拟对此作粗浅的探讨。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目前,有关互联网金融内涵的表述有多种,界定尚不统一。在此,笔者初步归纳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介入传统金融业务过程的一种混合金融。从广义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是涉及货币的信用化流通支付的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当前互联网金融格局由传统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组成。 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传统金融业务的网上银行创新以及电商化技术创新等。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主要由凭借商业性互联网技术进行资金运作的电商企业、人人贷(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理财类的手机理财APP 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组成,是以互联网体系与思维去打造类金融业务,运用互联网的特性去完成金融的渠道、借贷、信息、销售、客户管理等工作。传统金融人有一种看法认为,传统银行早已采用了数据化、互联网技术电子银行管理体系,所以银行也就是互联网金融。但实际上,笔者认为,由银行操控的电子网络或利用的互联网应称为金融互联网。 在此,本文侧重探讨非金融机构组成的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和表现形式 第一种模式是银行网银, 当前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服务,互联网在其中发挥渠道作用。第二种模式运用电商的平台,依据大数据收集和分析进而得到信用支持,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的综合交易模式。 第三种模式是P2P 模式,这种模式提供了中介服务,把资金出借方与需求方2 结合在一起。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是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如人人贷,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 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二是P2P 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宜信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该模式通过互联网撮合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实现个人对个人贷款。 第四模式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使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共建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第五种模式实际上是一种货币基金模式,以支付宝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余额宝为代表,用户能随时把自己支付宝中的钱支付到余额宝中,不但免转账手续费,还可以获得收益。 三、互联网金融影响下传统金融发展方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随着互联网等通讯技术的发展及其与金融业的融合,“互联网金融”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 问题六:国内外关于研究互联网金融有哪些好的学者或论文推荐 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 按研究问题的大小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宏观论文和微观论文。凡届国家全局性、带有普遍性并对局部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称为宏观论文。它研究的面比较宽广,具有较大范围的影响。反之,研究局部性、具体问题的论文,是微观论文。它对具体工作有指导意义,影响的面窄一些。 问题七:互联网金融对电子商务的作用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给金融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的业务模式已不能适应需要。银行业为了在未来的网络经济环境中求得生存并取得竞争优势,它们努力在信息技术上投入巨资并极力推出自己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网上银行的发展给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革,要求银行对内部管理和运营机制进行战略性的调整。服务方式的变革给客户带来了便利,同时,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定制的客户化服务。从前以银行为中心的服务供给制正转变成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需求制,这是银行经营理念的根本性变革。银行网上支付能力的提高也必将推动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问题八:什么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有什么区别? 谢邀!请大牛拍砖! 直接融资,说白了就是缺钱的人直接跟有钱的人借钱,股票是最典型的直接融资方式,你买了股票相当于就是借钱给了企业,然后他每年给你分红,债券也是,你买了一个企业的债券,他每年支付你利息。间接融资就是有钱的人或者企业不直接借钱给缺钱的人,而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机构是谁呢?最典型就是银行,我们大量的人把钱存到银行,银行统一对资金进行调度和安排,发放给缺钱的人或者企业。我们获得了存款时候银行给予的利息,而银行获得了放贷款时候,企业给予的利息,两者差额就是银行的盈利。(信用货币的流转有两个特征的,一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二是这个分离的过程是有报酬的,一般体现为利息或者股息。) 而互联网只不过是把人类底层的结构再往上重新实现了一遍而已。所以说最基本的金融交易也是有放在网上的潜能的,无非是现在大家的操作习惯允不允许这件事产生而已。(这里说下余额宝,它只不过是对接了一个货币基金,使交易本身更加便捷了,并不算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金融创新) 国内最早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的谢平教授,曾经提出过区别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即“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能代表了大多数人对这个模式的理解。他的定义是: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达到与现在直接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他把互联网金融作为第三种融资方式来看待的,当然你也可以把任何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实现了这个融通的行为都看做互联网金融。包括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提高自身的效率的行为,都可以定义为互联网金融。 其中最关键我认为是要明白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意义是实现去中介化,即所说的金融脱媒。 希望能够利用互联网会让信息不断的透明化,让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对称所掌握的信息优势,让社会的各种参与主体更加的扁平化,也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由于专业化分工所带来的金融中介机构的专业化优势让大量金融机构的职能不断的分化甚至消失。 【互联网金融or金融互联网?】业内有种观点认为:互联网企业,介入了金融领域,才是互联网金融。金融企业使用互联网手段,则不是互联网金融,而是金融互联网。我认为这样生生把他们俩割裂对立开来似乎不太可取,用金融的思维做互联网,或者用互联网的思维做金融,无非争论的是谁服务谁的问题。 而我所认同的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把原来线下的金融产品放到网上去贩卖,更多的是用互联网的“精神”来做传统金融行业做的事,而传统的互联网精神是什么?是开放,是平等,是协作,是分享,是去中心化,是客户体验至上!!从短期来看,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核心点还是金融属性,互联网还只是工具而已,大体遵守的还是金融规则。你看在国外最具有互联网金融属性的P2P在中国却因为没有有效的风控被做成金融互联网模式,p2p公司直接介入交易,成为交易的一方,使得本来应该是金融脱媒的互联网金融,成为了还是无法脱媒,需要他自身信用附加的模式,本质上成担保公司,部分的P2P,甚至成为了银行,利用构建资金池,让自己成为了一个没有牌照的银行,这种变形,其实是已经典型的背离了互联网金融应该有的模式了。他们的本质其实就是金融机构。这儿就不举例了。 相关文章链接如下,大家有兴趣可以读一读:) 问题九:互联网金融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模式?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技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在此种模式下,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能够通过网络直接对接,交易成本大大减少。 对于这样一个新兴概念的出现,大多数人是激动的、狂喜的,以至于把任何带点互联网和金融表象的事物都称之为互联网金融,对互联网金融的讨论很多,却很少有人站出来将其做一个系统的分类。虽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平在其2012年8月主笔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中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及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三个核心部分进行详细分析,但也仅主要分析了手机银行和p2p融资模式。最近业内也有人将众筹、比特币、余额宝等都作为互联网金融单独的模式,并有不同的分类说明。但随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不断创新,以及社会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不断加深,目前社会上的一些定义及模式分类还是难以全面覆盖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态。 为了对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做一个清晰的界定,软交所互联网金融实验室从2012年开始,通过持续对互联网金融领域企业进行调研走访,深度解析互联网金融相关资讯,并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现象进行认真研究,最终系统梳理出了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六大互联网金融模式,并由罗明雄于2013年4月21日举办的“清华金融周互联网金融论坛”上首次提出。 基于最近互联网金融火爆现象,为了更好的将软交所互联网金融实验室研究成果与业界进行交流探讨,便将基于互联网金融并有一定商业模式下的现象分为六大模式,并逐一进行简要解析,以飨大家。 1、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 payment)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根据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 从发展路径与用户积累途径来看,目前市场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可以归为两大类: 一类是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平 *** 全独立于电子商务网站,不负有担保功能,仅仅为用户提供支付产品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以快钱、易宝支付、汇付天下、拉卡拉等为典型代表。以易宝支付为例,其最初凭借网关模式立足,针对行业做垂直支付,而后以传统行业的信息化转型为契机,凭借自身对具体行业的深刻理解,量身定制全程电子支付解决方案。 另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依托于自有b2c、c2c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货款暂由平台托管并由平台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在此类支付模式中,买方在电商网站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待买方检验物品后进行确认后,就可以通知平台付款给卖家,这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再将款项转至卖方账户。 第三方支付公司主要有交易手续费、行业用户资金信贷利息及服务费收入和沉淀资金利息等收入来源。 比较而言,独立第三方支付立身于b(企业)端,担保模式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则立身于c(个人消费者)端,前者通过服务于企业客户间接覆盖客户的用户群,后者则凭借用户资源的优势渗入行业。 第三方支付的兴起,不可避免的给银行在结算费率及相应的电子货币/虚拟货币领域......>> 问题十:了解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论文怎么写 【摘要】自从Internet出现以后,它就引起了以科技为先驱的网络经济革命,随着网上货币、网络银行和网上清算等新的金融理念的出现,逐渐就形成了互联网金融的时代,如何在这种新经济形势下发展互联网金融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因此本文主要就是阐述当前形势下互联网金融的状况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对互联网金融未来的趋势进行分析,希望能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 现状 发展趋势 研究 一、引言 随着全球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如雨后春笋,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网络银行业务正在接受着来自全球银行业的严峻挑战。但与此同时,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必须要积极有效地应对全球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挑战,建立新的互联网金融战略,互联网金融自产生之日起就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因此,了解、分析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现状,就是保障我国保持金融业竞争力的重要方法。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及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大的变化,它不仅在技术上有了很大的改进,而且在金融行业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观念上面都很大的改变。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信息化和虚拟化。在互联网金融中进行生产和流通的是信息(包括货币、价格、中介服务等),这种现象它就决定了市场的信息化和虚拟化。 2.高效性与经济性。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网络技术更加先进,处理相关的金融业务也更加快捷,它具有更好的灵活性,并且已经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束缚,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丰富、更方便的服务,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 3.一体化。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金融网络化的过程当中,客观上存在着系统管理客户所有财务金融信息的需求。 (二)互联网金融的意义 互联网金融对当代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互联网金融服务更全面直接广泛,提高了工作效率。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客户对原有的传统金融分支机构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则是网络交易。而网络交易无须面对面进行交易,这样不仅提高了银行的服务质量,还提高了客户的金融交易需求。 2.互联网金融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机构无需构建庞大的办公场所,雇佣众多的营业员工,在各地开设分支机构,这些都大大降低了投资成本、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 3.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全球化服务。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高科技技术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互联网金融服务突破了语言和地域方面的限制,使得网上银行的跨国服务更加容易,同时也会接触越来越多的客户,实现规模化经济。 三、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现状 (一)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取得的成绩 我国自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金融电子化的进程,这就为互联网金融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互联网金融所需要的基本技术及运营框架。目前,企业网上银行功能非常丰富,还有质押贷款业务等等。网络银行最近几年,主要是以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为首的,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在国际上获得了很多大的奖项。 (二)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金融网络化已经初具成效,但是通过互联网金融所进行的交易量所占比重还相当小,表现在客户范围小,交易额小,风险性大等缺点。主要体现在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环境尚未完全建立、金融业缺乏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意识、金融认证体系尚未完善和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有待配套。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对传统金融业造成冲......>>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从业者不断地创造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者需求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当世界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一切运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虚拟社区来实现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就我国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出现在以下领域:第一,支付方式;第二,金融产品;第三,产品销售渠道;第四,金融机构本身。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多不少;第三,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传统金融监管效率不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盲点颇多的尴尬局面。为此应当建立起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兼顾市场与国家;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借鉴成熟监管经验;严守监管底线思维等原则,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规则。余额宝——作为我国目前最新、最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其法律性质应当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基金。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内容,并且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所以尽管余额宝还面临着货币基金的市场风险、互联网的安全风险等等一系列风险,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要宽容、甚至扶持它的发展。为此,应当设置适用于余额宝的存款保险制度;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同时需要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了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互联网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加速器,互联网也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金融创新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发生。主要论述了金融创新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的主体应当进行划分,主要区分为三类: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章论述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的一般理论和国外经验。本章节重点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定对象。
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提出我国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五大原则和具体机制设计。
最后一个章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内容,主要考察了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法律属性,通过对于余额宝创新能力的分析,结合上文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的具体构建,提出了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创新 监管 法律规制
Abstract
Internet of Finance is a new industry among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 A large numberof financial products have occurred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have begun to impact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and all the Internet community. Wall Street, the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nstantly create these wide ranges of financialproducts for the demands of investors and improve the social development. When the worldgoes into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nternet of Finance flourishes. Internet of Finance meansevery action which can pla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InChina,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the method of payment; the financialproducts; product sales channel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mselves. Compared to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the risk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lie in those fields: first, theregulatory can’t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Second , the Internet of Financerisks are bigger than traditional ones; third,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is slow. The country iscurrently facing the dilemma which means tradi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is not so effective,and there is a vacuum of Internet of Finance regulatory. In order to end this situation, weshould build a regulatory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safety, bottom line of thinking, etc.
Yu E Bao, a money-market fund promoted by Alipay rewrite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of China's fund industry, changes the way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and injects Internetfactors in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 We should take it more carefully and make aseries of regulatory which includes some details and some kind of Macro regulations.
In addition to this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altogether is divided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et,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rnet becomes an accelerator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 new field inthe Internet i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hinking,financial innovation can be independ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Mainly discusses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main body. Notable is the subject of Internetfinancial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divided,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categories: engaged in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enterprise, 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financial enterprises and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The second second chapter discusses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ial status, risk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pattern of Internet financial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general theory and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chapter mainly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articularobject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China's current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analyzes the legal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putsforward five principles of design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our country and the specific mechanism.
The last chapte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balance treasure as content,mainly inspe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egal attribute of balance treasure, through theanalysis of balance treasure innovation ability, combining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edabov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balance treasur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选题背景
研究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研究方法和思路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
金融创新概述
金融创新的概念
金融创新的特点
创新金融产品的财产性质
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3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创新的模式
支付方式
金融产品
营销渠道
金融机构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
互联网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
金融监管一般理论
创新和监管的竞赛关系
监管的外国经验——来自东西方的版本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复杂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问题是核心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仿痕迹明显
金融创新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回应慢
金融监管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
监管原则
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
兼顾市场与国家
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
借鉴成熟监管经验
严守监管底线
监管机制的具体内容
主体监管机制
辅助监管机制
5 余额宝创新的法律规制
余额宝的法律属性
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余额宝的特点
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余额宝的创新价值
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余额宝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
余额宝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
余额宝的法律规制
余额宝的风险
余额宝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美国的“余额宝”监管模式借鉴
我国余额宝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