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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学术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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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学术论文集

中国水利学术大会论文集好。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论文集的规格一般为A4纸张,装订方式有多种,如胶装、骑马钉装、精装等。论文集的内容包括会议主题、大会报告、分会场报告、论文摘要等。

《太平天国史料》,神州国光社,开明书店,1950年(与金毓黻合编)《中国史纲要》秦汉魏晋南北朝史部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初版,1991年第2版,1996年第三版,2005年第四版,2012年5月第五版。《秦汉魏晋史探微》,中华书局,1993年11月。《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中华学术精品),中华书局,2004年2月新1版,2006年1月第2次印刷。《拓跋史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3月;修订本2011年1月。《当代名家学术思想文库·田余庆卷》,万卷出版公司,2011年1月。《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中华书局,2011年6月第3版第4次印刷。(附)资料编辑:《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神州国光社,上海人民出版社(全书八册,负责编辑一、二册) 睹书伤逝:纪念逯耀东先生,《书城》2008年第11期。又见逯耀东《抑郁与超越:司马迁与汉武帝时代》卷首(三联书店,2008)中国古代史上的国家统一问题,《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关于拓跋猗卢残碑及题记二则——兼释残碑出土地点之疑,《中华文史论丛》2008年第1辑彭城刘氏与佛学成实论的传播,《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中华书局,2004)关于“猗卢之碑”残石拓片,《拓跋史探》(三联书店,2003)文献所见代北东部若干拓跋史迹的探讨,《燕京学报》新十三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代歌、代纪与北魏国史,《历史研究》2001年第1期代北地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魏书·序纪》有关史实解析,《中国史研究》2000关于子贵母死制度研究的构思问题,《学林春秋》二编上卷(朝华出版社,1999)北魏后宫子贵母死之制的形成和演变,《国学研究》第五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独孤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二,《庆祝邓广铭教授九十华诞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贺兰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一,《历史研究》1997年第2期南北对立时期的彭城丛亭里刘氏,《汤用彤先生诞辰百周年纪念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与滕昭宗合著东三郡与蜀魏历史,《国学研究》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蜀史四题——蜀国新旧纠葛的历史追溯,《文史》第三十五辑(1992)孙吴建国的道路,《历史研究》1992年第1期暨艳案及相关问题,《中国文化》第四期(香港,1991)隆中对再认识,《历史研究》1989年第5期说张楚,《历史研究》1989年第2期北府兵始末,《纪念陈寅恪先生诞辰百年学术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又载《地域社会在六朝政治文化史上所起的作用》(谷川道雄主编,日本玄文社,1989)消除“代沟”,共同前进——《文史哲》笔谈,《文史哲》1987年第1期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四川社科院出版社,1986)古运河开发中所见的一个问题,《运河访古》(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论轮台诏,《历史研究》1985年第1期汉魏之际的青徐豪霸,《历史研究》1983年第3期秦汉魏晋南北朝人身依附关系的发展,《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3期诸葛亮《与兄瑾论白帝兵书》辨误,《文史》第十四辑(1982)李严兴废与诸葛用人,《中华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1)曹袁斗争与世家大族,《历史研究》1974年第1期关于曹操的几个问题,《光明日报》1959年4月9日,又1960年三联书店出版《曹操论集》

中古文学史论文集/中华学术精品

先秦:诗经里的《国风》,“国风”是《诗经》中的精华,是我国古代文艺宝库中璀璨的明珠。“国风”中的周代民歌以绚丽多彩的画面,反映了劳动人民真实的生活,表达了他们对受剥削、受压迫的处境的不平和争取美好生活的信念,是我国现实主义诗歌的源头。秦汉:《史记》的列传,《项羽本纪》、《信陵君列传》、《廉颇蔺相如列传》、《鲁仲连邹阳列传》、《淮阴侯列传》、《魏其武安侯列传》、《李将军列传》、《匈奴列传》、《货殖列传》、《太史公自序》。以上是史记十大名篇。三国两晋南北朝:三曹的诗文。唐宋:不用说了,1、唐宋诗词。2、唐宋八大家的散文。韩愈:《师说》、《祭鳄鱼文》、《祭十二郎文》、《进学解》柳宗元:《捕蛇者说》《种树郭橐驼传》,他的永州八记都值得一读。 苏洵:《送石昌言使北引》《木假山记》《名二子说》《张益州画像记》 苏轼:《喜雨亭记》《前赤壁赋》《后赤壁赋》《石钟山记》《记承天寺夜游》苏辙:《黄州快哉亭记》王安石:《游褒禅山记》《读孟尝君传》《伤仲永》曾巩:《墨池记》《醒心亭记》 欧阳修:《醉翁亭记》《秋声赋》《五代史伶官传序》当然还有王勃。元代:主要是元曲和杂剧。元曲四大家 :关汉卿、郑光祖、马致远和白朴。元曲四大悲剧是:关汉卿的《窦娥冤》,白朴的《梧桐雨》,马致远的《汉宫秋》还有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元曲四大爱情剧:关汉卿的《拜月亭》,王实甫的《西厢记》,白朴的《墙头马上》还有郑光祖的《倩女离魂》。明清:小说了,以四大名著为代表。明清是中国小说史上的繁荣时期。从明代始,小说这种文学形式充分显示出其社会作用和文学价值,打破了正统诗文的垄断,在文学史上,取得与唐诗、宋词、元曲并列的地位。清代则是中国古典小说盛极而衰并向近现代小说转变的时期。这些读下来,你对中国古代文学的精华已经有个基本的摄取和认识了。同时也会得到中国古典文学从形式到内容的审美认识。

1、《论语》《论语》是我国先秦时期一部语录体散文集,主要记载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是由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记录编纂而成。全书二十篇。四百九十二章。孔子:名丘,字仲尼,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思想核心是仁。提倡仁者爱人。克已复礼。教育方面:主张有教无类,因材施教。 2、《战国策》《战国策》是一部战国时期分国记事的史料汇编。属国别体杂史,是散文集。是汉代刘向整理编订。《战国策》记载了战国时期谋臣策士游说各国或互相辩难的言论和行动。用寓言故事和比喻来说明抽象的道理。《赵 后问齐使》选自《战国策•齐策》。是一篇对话体的议论文。 3、《孟子》 孟子:名轲,是孔子之后儒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主张施仁政,行王道,倡导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孟子散文善用欲擒故纵,引君入彀的论辩手法,善用比喻,富有感情色彩与充沛的气势。《寡人之于国也》选自《孟子•梁惠王上》,是一篇以对话形式展开的论说文。 4、《庄子》庄子:名周,是老子之后道家的主要代表。主张顺应自然,提倡无为而无不为。激烈批判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的黑暗现实。庄子的文章想象丰富,汪洋恣肆,辞藻瑰丽,并多采用寓言形式,富有浪漫色彩。《秋水》选自《庄子•秋水》。这是一篇以对话方式展开说理的论说文。 5、《史记》《谏逐客书》是李斯的代表作,载于《史记•李斯列传》中,是一篇议论文。书指上书,奏章,是古代子向君主陈述政见的一种文体。李斯:秦代著名的政治家,又是秦代散文的代表作家,其文章长于说理,散见于《史记》及《古文苑》中《泰山刻石文》《琅玡台刻石文》。《李将军列传》选自《史记》。是一篇人物传记。 6、《昌黎先生集》韩愈:字退之,世称韩昌黎,唐代著名的文学家,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和领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主张辞必己出,强调惟陈言之务去。文章特点:说理透辟,气势充沛,结构严谨,语言精炼。成就斐然,著有《昌黎先生集》。《张中丞传后叙》是一篇后叙,即写在文章后面的跋文,议论与叙事并重。《答李翊书》是一篇书信体的议论文。 7、《欧阳文忠公集》《新五代史》欧阳修:字永叔,号醉翁,晚年自称六一居士,北宋庐陵人。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主张文章应明道,致用,事信,言文。散文有说理畅达,抒情委婉的风格,作品有《欧阳文忠公集》《新五代史》和《新唐书》(与宋祁合撰)《五代史伶官传序》选自《新五代史•伶官传》,是一篇史论。 8、《王临川集》王安石:字介甫,晚号半山,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在诗,词,散文方面都有独特地成就,他的散文以见识高超,议论犀利,逻辑严谨,笔力雄健著称,主张文章应有补于世,以适用为本,作品有《临川先生文集》《答司马谏议书》选自《王临川集》。本文属于书信体驳论文。 9、《柳河东集》柳宗元:字子厚,河东解人,世称柳河东,唐代著名的文学家,是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作品《柳河东集》《始得西山宴游记》,属山水游记。《种树郭橐驼传》,是一篇寓言性传记文。《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是一篇题画记,也可看做文艺随笔,兼具悼念性记人散文。 10、《东坡七集》《东坡乐府》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与父亲苏洵,弟弟苏辙都被列为唐宋八大家,都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江城子》属小令,是悼忘之作。苏轼是唐宋文艺创作成就最为全面的一位作家,他的散文汪洋恣肆,明白畅达,诗歌清新豪健,自成一家,词开豪放一派,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前赤壁赋》是一篇文赋,即散文化的赋,文赋的主要形式特征:主客对答,抑客伸主,散句与骈句交错使用,押韵。 11、《左传》《左传》又称《春秋左氏传》或《左氏春秋》。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历史著作。相传为左丘明所著。《左传》着重记叙春秋时期列国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善于叙事。描写战争尤为精彩。《郑伯克段于鄢》选自《左传•隐公元年》。是一篇记叙文,属历史散文。

一 先秦两汉书目 十三经注疏 阮元 中华书局1957年用四部备要本重印 全四十册 中华书局1982年用原世界书局缩印本影印全二册 四书章句集注 四部备要本 论语译注 杨伯峻 中华书局1981年修订重印 论语新解 钱穆 孟子译注 兰州大学中文系 中华书局1660年版 孟子正义 焦循 墨子闲诂 孙诒让 中华书局1954年重印 老子本义 魏源 中华书局1955年重印 老子校诂 马敍伦 中华书局1974年版 重订老子正诂 高亨 中华书局1959年版 老子校释 朱谦之 龙门书局1958年版 中华书局1963年新一版 老子新译 任继愈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庄子解 王夫之 中华书局1981年重印 庄子集释 郭庆藩 中华书局1978年重印 列子集释 杨伯峻 龙门联合书局1958年版 中华书局1979年版 管子集校 郭沫若、闻一多、许维遹 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 荀子集解 王先谦 韩非子集释 陈奇猷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8年版 韩非子集释补 陈奇猷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1年版 吕氏春秋集释 许维遹 古籍刊行社 春秋左传集解 杜预注 孔颖达疏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春秋左传注 杨伯峻 中华书局1981年版 左传译文 沈玉成 中华书局1981年版 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 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 国语韦昭注二十一卷 顾广圻 四部丛刊影印本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新校点本 战国策高诱注三十三卷(宋)姚宏校正续注 士礼居仿宋刻本 武昌局翻刻本 顾广圻校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新校点本 诗三家义集疏 王先谦 毛诗正义 孔颖达 见十三经注疏 诗集传 朱熹 上海古籍1980年版 诗经通论 姚际恒 中华书局1958年版 诗义会通 吴闓生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9年版 诗选与校笺 闻一多 收入《闻一多全集》选刊之四 诗经选 余冠英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 诗经选译(增补本) 余冠英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版 诗经今注 高亨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版 诗经与周代社会研究 孙作云 中华书局1979年重印 诗三百篇探故 朱东润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诗经韵读 王力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诗经研究论文集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楚辞章句 楚辞补注 王逸注 洪兴祖补注 中华书局1957年用四部备要本重印 楚辞集注 朱熹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楚辞通释 王夫之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重印 山带阁注楚辞 蒋骥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8年版 屈原赋注十卷 通释两卷 戴震 万有文库第一集 楚辞书目五种 姜亮夫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1年版 屈原赋校注 姜亮夫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屈赋通笺 刘永济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 屈赋新编 谭介甫 中华书局1978年版 离骚纂义 游国恩 楚辞注疏长编第一编 中华书局1981年版 离骚语义疏解 王泗原 上海文艺联合出版社1954年版 诗人屈原及其作品研究 林庚 上海古籍1981年重印 天问论笺 林庚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 楚辞论文集 游国恩 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楚辞论文集 蒋天枢 陜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楚辞韵读 王力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楚辞选 马茂元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1980年重印 楚辞研究论文集 作家出版社1957年版 中国古代神话 袁珂 山海经笺疏 郝懿行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 先秦散文选注 罗根泽 汉魏六朝散文选 陈钟凡 盐铁论校注 王利器 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论衡集解 刘盼遂 中华书局1959年版 潜夫论笺 汪继培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中华书局1979年版 贾谊集 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版 晁错集注释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枚叔集 汉魏六朝名家集初刻本 司马长卿集 汉魏六朝名家集初刻本 扬子云集 汉魏六朝名家集初刻本 张河间集 汉魏六朝名家集初刻本 蔡中郎集 四部备要本 史记 司马迁 汉书 班固 后汉书 范晔 史记三家注 史记集解 裴駰 史记索引 司马贞 史记正义 张守节 汉书补注 王先谦 商务印书馆1959年重印 汉书管窥 杨树达 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 后汉书补注 惠栋 后汉书集解 王先谦 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淮南子高诱注 《诸子集成》中华书局本 世界书局本 第七册 说苑 刘向 四部丛刊影印明钞宋本 新序 刘向 四部丛刊影印明刻本 文选李善注(有关部分) 中华书局1977年缩印本 文选六臣注(有关部分) 四部丛刊影宋本 古诗十九首集释 隋树森 中华书局1955年版 玉台新咏(有关部分) 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明寒山赵氏刊本1958年重印 乐府诗集(有关部分) 郭茂倩 中华书局1979年点校本 古诗源(有关部分) 沈德潜 中华书局1977年重印本 古诗纪(有关部分) 冯惟讷 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有关部分) 丁福保 中华书局1959年版 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有关部分) 逯钦立 中华书局1983年版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有关部分) 严可均 中华书局1965年重印 先秦文学史参考资料 北大中文系 中华书局 两汉文学史参考资料 北大中文系 中华书局 中国历代诗歌选(有关部分) 林庚、冯沅君 中国文学史参考资料简编(上) 北大中文系 二 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书目 孔北海集评注 孙至诚 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孔少府集 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本 曹操集 中华书局1959年版 魏武帝魏文帝诗注 黄节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曹子建诗注 黄节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曹集铨评 丁晏 文学古籍刊行社1957年版 建安七子集校注 吴云 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三曹研究资料滙编 河北师院中文系 中华书局1981年版 王粲集 中华书局1980年版 诸葛亮集 中华书局1960年版 阮籍集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阮步兵咏怀诗注 黄节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嵇康集校注 戴明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 陆士衡诗注 郝立权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陆机集 中华书局1982年版 靖节先生集 陶澍 集注 文学古籍刊行社1956年排印本 陶渊明集 王瑶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 陶渊明集校注 逯钦立 中华书局1979年版 陶渊明研究资料滙编 中华书局1962年 陶渊明诗文滙评 中华书局1961年 陶渊明 中华书局1965年 谢康乐诗注 黄节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谢灵运\\集校注 顾绍柏 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鲍参军集注 钱仲联增补、集说、校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增订 谢宣城集校注 曹融南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谢宣城诗注 郝立权 庾子山集注 倪璠 中华书局1981年版 庾信诗赋选 谭正璧、纪馥华选注 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 汉魏六朝赋选 瞿蜕园 上海古籍出版社1964、1979版 汉魏六朝小说选 徐震堮 汉魏六朝文絜笺注 许櫣评选 黎经诰笺注 汉魏六朝散文选 陈钟凡 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参考资料 北大中文系 中华书局 中国文学史参考资料简编(上) 北大中文系 北大出版社 水经注疏 杨守敬 熊会贞 科学出版社1957年影印 洛阳伽蓝记校注 范祥雍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修订重版 洛阳伽蓝记校释 周祖谟 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 旧小说(甲集) 吴曾祺 辑 商务印书馆1914初版1957年重印 古小说钩沉 鲁迅 辑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1973年版 太平广记(有关部分) 李昉 中华书局1961、1982年印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有关部分)严可均 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有关部分) 丁福保 乐府诗集(有关部分) 郭茂倩 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有关部分) 逯钦立 古诗源 (有关部分) 沈德潜 古诗纪(有关部分) 冯惟讷 古谣谚(有关部分) 杜文澜 玉台新咏(有关部分) 徐陵 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 萧涤非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 中古文学史论 王瑶 北大出版社1986年版 汉魏六朝诗论丛 余冠英 汉魏乐府风笺 黄节 乐府诗论丛 王运熙 乐府文学史 罗根泽 中古文学史论文集 曹道衡 八代诗史 葛晓音 陜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魏晋诗歌艺术原论 钱志熙 北京大学出版社 魏晋玄学 汤用彤 中华书局1985年版 理学、佛学、玄学 汤用彤 北大出版社1990年版 世说新语笺疏 余嘉锡 中华书局1983年版 搜神记 干宝 搜神后记 陶潜 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 张溥 汉魏丛书 三国志 晋书 宋书 北史 南史 魏晋南北朝史论丛 唐长孺 三联书店1978年重印 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 唐长孺 三联书店1978年重印 魏晋南北朝史论丛拾遗 唐长孺 中华书局1983年版 东晋门阀政治 田余庆 魏晋南北朝隋初唐史 王仲荦 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 王运熙、杨明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文心雕龙注 范文澜 诗品注 陈延杰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王子安集注 蒋清翊 光绪间刻本 王元功文集五卷本会校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杨烱集 中华书局1981年版 卢照邻集 中华书局1981年版 骆临海集笺注 陈熙晋笺注 中华书局1961年版 陈子昂集 中华书局1960年版 陈子昂研究 韩理洲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曲江集 张九龄 四部备要本 孟浩然集 四部备要本 孟浩然诗选 陈贻焮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 王右丞集笺注 赵殿成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重印 王维诗选 陈贻焮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重印 李太白全集 王琦 中华书局1981年修订版 李白集校注 瞿蜕园 朱金城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杜诗详注 仇兆鳌 中华书局1979年版 钱注杜诗 钱谦益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再版 杜臆 王嗣奭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2年影印 读杜心解 浦起龙 中华书局1978年重印 杜诗镜铨 杨伦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2年排印本 读杜诗说 施鸿保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2、1964年印 杜甫研究 萧涤非 山东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1961年印 杜甫评传 陈贻焮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1988年版 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滙编:杜甫卷 中华书局1964年版1982重印 王昌龄诗注 李云逸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高适诗集编年笺注 刘开扬 中华书局1982年版 岑参集校注 陈铁民 侯忠义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元次山集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0年版 钱考功集 四部丛刊本 韦苏州集 四部丛刊本 刘随州集 四部丛刊本 李君虞集 席氏本 卢纶诗集校注 刘初棠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华阳集 席氏本 孟东野诗注 陈延杰 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 孟东野诗集 华忱之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张籍诗集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9年版 张籍诗注 陈延杰 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 长江集 四部丛刊影印本 王建诗集 中华书局1959年版 韩昌黎文集校注 马其昶 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韩昌黎诗系年集释 钱仲联 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柳宗元集 中华书局1979年版 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滙编:柳宗元 中华书局1964年版 刘禹锡集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白居易集 中华书局1979年版 白香山诗集 汪立名编注 四部备要本 白居易诗评述滙编 陈友琴 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 元氏长庆集 文学古籍刊行社1956年影印 三家评注李长吉歌诗 中华书局1959年版 李贺诗集 叶葱奇注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1980年重印 樊川诗集注 冯集梧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重印 樊川文集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校点本 玉溪生诗笺注 冯浩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标点本 樊南文集详注 冯浩 四部备要本 樊南文集补编 钱振伦 钱振常注 四部备要本 温飞卿诗集笺注 曾益 顾予咸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校点本 孙可之文集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影印宋蜀刻本 罗昭谏集 四库全书著录 皮子文薮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校点新本 唐甫里先生文集 四部丛刊影印本 聂夷中诗 杜荀鹤诗 中华书局1959年断句排印本 韦庄集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韦庄词校注 夏承焘 刘金城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南唐二主词校订 王仲闻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花间集评注 李冰若 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 全唐诗 乐府诗集(有关部分) 全唐文 说郛 唐人小说 汪辟疆校录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重印 唐宋传奇集 鲁迅校录 文学古籍刊行社印本 本事诗 孟棨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9年版 唐语林 王谠 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云溪友议 范摅 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唐摭言 王定保 古典文学出版社 唐国史补 李肇 古典文学出版社 唐诗纪事 计有功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五代史 新五代史 文献通考 历代诗话正续编 何文焕 丁福保 中华书局1981年版 清诗话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新一版 清诗话续编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诗话总龟 阮阅 四部丛刊影印本 苕溪渔隐丛话 胡仔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标点本 诗人玉屑 魏庆之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重印 诗薮 胡应麟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新版 历代诗话 吴景旭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8年版 随园诗话 袁枚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点校本 瓯北诗话 赵翼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点校本 昭昧詹言 方东树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校点本 带经堂诗话 王士祯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 宋诗话辑佚 郭绍虞 中华书局1980年版 原诗 叶燮 饮冰室诗话 梁启超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宋诗话考 郭绍虞 中华书局1979年版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陈寅恪 元白诗笺证稿 陈寅恪 唐诗杂论 闻一多 中国小说史略 鲁迅 隋唐五代史纲 韩国磐 中国通史简编 范文澜 唐代科举与文学 傅璇琮 中国文学简史 林庚 北大出版社1988年重印 唐诗综论 林庚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 唐诗论丛 陈贻焮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唐代诗人丛考 傅璇琮 中华书局1980年版 唐诗人行年考 谭优学 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唐人行第录 岑仲勉 上海古籍出版社1962年版 程千帆诗论选集 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 程千帆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唐人选唐诗(十种) 上海古籍出版社新版 全唐文纪事 中华书局 唐才子传 唐人说荟 唐音癸签 胡震亨 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排印本 旧唐书 新唐书 唐会要 中国诗歌艺术研究 袁行霈 北大出版社1987年版 隋唐五代文学思想史 罗宗强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汉唐文学的嬗变 葛晓音 北大出版社1990年 诗国高潮与盛唐文化 葛晓音 北大出版社1998年版 唐诗小集(丛书) 上海古籍出版社 《中国史稿》郭沫若《中国哲学史》任继愈《中国佛教史》任继愈一.二册 中国社科出版社1988《中国道教史》卿希泰一.二册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中国文明起源的比较研究》 王震中 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中国文学批评史》 郭绍虞 上海古籍出版社《插图本中国文学史》 郑振铎 人民文学版《中国文学发展史》 刘大杰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3《中国历代诗歌选》 林庚主编《中国历代散文选》 刘盼遂主编《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严可均 中华书局1958《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逯钦立辑校 中华书局1983《文苑英华》 宋 李昉等编 中华书局1966影印《古诗源》 沈德潜编 中华书局196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马恩选集》第二卷 人民出版社《中国大陆上的远古居民》 贾兰坡 天津人民版《中国新石器时代论集》 安志敏 文物版《震撼心灵的古旋律》 郑凡 四川人民版《山海经》(《四库全书本》)《淮南子》 (《诸子集成》 上海书店)《探索非理性的世界》 叶舒宪 四川人民1988《诗毛氏传疏》(清) 陈奂《毛诗传笺通释》(清) 姚际恒《甲骨文字典》 徐中玉 四川辞书版《白话易经》 南怀瑾 岳麓书社《古文尚书疏证》 (清) 阎若璩《战国史》 杨宽《春秋经传集解》(晋)杜预《韩非子集解》 王先慎《荀子简释》 梁启雄《楚辞章句》 (汉)王逸《乐府诗集》(宋)郭茂倩 乔象钟等点校 中华书局1979《古诗十九首集解》 隋树森《汉书补注》 (清)王先谦《骈体文抄》 (清)李兆洛《晋书》 房玄龄等撰 中华书局1974《南史》 李延寿 中华书局1975《北史》 李延寿 中华书局1974《北朝文化特质与文学进程》 吴先宁 东方出版社 《哈德逊河畔谈中国历史》 (美)黄仁宇 三联版 《艺术哲学》(法)丹纳 安徽文艺版 《中国诗学》 (美)叶维廉 三联版《六朝文絜笺注》 黎经诰笺注 中华书局1962《王粲集》 中华书局80版《阮籍集校注》 陈伯君校注 中华书局1987《嵇康集校注》 戴明扬校注 人民文学1962《谢宣城集校注》 曹融南 上海古籍1991《何逊集校注》 李伯齐 齐鲁书社 1988《阴铿集注》 刘国珺注 天津古籍1988《玉台新咏》 穆克宏点校 中华书局1986二、必读书《汉文学史纲》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鲁迅《中国美学史》 李泽厚.刘纲纪《中国哲学简史》 冯友兰 北大版《中国通史》 范文澜《剑桥秦汉史》 (英)崔瑞德.鲁惟一编 中国社科出版社《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增订本) 褚斌杰 北大版《中国诗学体系论》 陈良运 中国社科版 1992《中国诗歌美学史》 庄严.章铸 吉林大学版《中国文学批评史》一.二 罗根泽 古典文学社 1957《魏晋南北朝隋初唐史》 王仲荦 上海人民 《金明馆丛稿初编》 陈寅恪 上海古籍 1980《士与中国文化》 余英时 上海人民 《道教与中国文化》 葛兆光 上海人民《佛教与中国文学》 孙昌武 上海人民版1987《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 方立天 上海人民版《中国佛学源流略讲》 吕征 中华书局《中国创世神话》 陶阳钟秀 上海人民1987《中国古典诗学原型研究》 刘怀荣 文津出版社《艺术家的艺术》 朱狄 中国社科出版社《神话论文集》 袁珂 中华书局《诗经的文化阐释》 叶舒宪 湖北人民版 1994《老子的文化解读》 叶舒宪 .肖兵 湖北人民版1994《楚辞的文化破译》 肖兵 湖北人民出版社《毛诗注疏》毛传.郑笺.孔正义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 孔颖达《战国策校注》 王延栋等校注 南开大学版《国语选》 傅庚生《诸子集成》 上海书店影响 《楚辞集注》 朱熹《史记》 中华书局《汉书》 中华书局《后汉书》 中华书局《三国志》 中华书局《汉魏六朝百三家集选》吴汝纶 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影印《汉魏乐府风笺》黄节笺释 人民文学《两汉文学史参考资料》 北大中文系选 高教出版社《汉魏六朝文学论集》 逯钦立遗著 陕西人民版《汉魏六朝诗鉴赏辞典》 上海辞书 吴小如等撰《乐府诗论丛》 王运熙《古诗十九首探索》 马茂元《曹操集》 中华书局 《曹植集校注》 人民文学版 1984 赵幼文校注《陶渊明集》 逯钦立校注 中华书局 1979《玄学与魏晋士人心态》 罗宗强 浙江古籍《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 王运熙 上海古籍1989《山水田园诗派研究》 葛晓音 辽宁大学版 1993《汤用彤学术论文集》 中华书局 1983《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参考资料》 北大中文系 中华书局《谢康乐诗注》 黄节注 人民文学 《陶渊明》廖仲安 上海古籍 《乐府诗散论》 王汝弼 陕西人民《文心雕龙注》 范文澜 人民文学1961《诗品注》 陈延杰 人民文学1980《庾子山集注》 倪璠注 许逸民校点 中华书局1980《鲍参军集注》 钱仲联 上海古籍1980《搜神记》 干宝 中华书局《世说新语校注》 王利器 中华书局《唐前志怪小说史》 李剑国《水经注》 郦道元三、精读书《中国古代思想史论》 李泽厚《美的历程》 李泽厚《中国中古诗歌史》 王钟陵 江苏教育版 1988《中古文学系年》 陆侃如 人民文学 《中古文学史论》 王瑶 北大版 1986《中国古代神话》 袁珂 中华书局《诗集传》 朱熹《诗经今注》 高亨《诗经选》 余冠英《诗言志辨》 朱自清 古籍出版社1957《风诗类钞》 闻一多 中华书局《诗经的文化精神》 许志刚 台湾文津出版社1990《春秋左传注》 杨伯峻《四书集注》 朱熹《论语译注》 杨伯峻《孟子译注》 杨伯峻《老子注译及评介》 陈鼓应 中华书局《庄子今注今译》 陈鼓应 中华书局《楚辞研究论文集》 作家出版社《屈原赋校注》 姜亮夫《屈赋通笺》 刘永济《离骚纂义》 游国恩主编《先秦两汉文学史稿》 刘持生遗注 西北大学《赋史》 龚克昌《史记选》 中华书局 1962《汉书选》 中华书局 1962《文选》 萧统选、李善注 上海古籍《乐府诗选》 余冠英 人民文学 《诗选与校笺》 闻一多 中华书局《汉魏六朝诗选》 余冠英 人民文学 《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 萧涤非 人民文学《汉魏六朝乐府诗》 王运熙 上海古籍《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 罗宗强 中华书局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 汤用彤 上海书店1988《建安文学编年史》 刘知渐 重庆出版社《三曹诗选》 余冠英选注 人民文学《东晋门阀政治》 田余庆 北大版 1991《陶渊明诗文选注》 唐满先 上海古籍《谢灵运诗选》 叶笑雪 古典文学版《永明文学研究》 刘跃进 台湾文津出版社1992《齐梁诗歌研究》 阎宋平 北京大学版 《南北朝文学史》 沈玉成、曹道衡 人民文学版1994《文心雕龙校释》 刘永济 中华书局1962《文心雕龙创作论》 王元化 上海古籍1979《钟嵘〈诗品〉研究》 张伯伟 南京大学版1993《庾信诗赋选》 谭正璧、纪馥华选注 古典文学出版社《庾信选集》 舒宝章选注 中州书画社《鲍照和庾信》 刘永忠 上海古籍《二十世纪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史》 赵敏俐 杨树增 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元明清文学部分一、阅读书目京本通俗小说 (清)缪荃孙编 古典文学出版社1954清平山堂话本 (清)洪楩编 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话本选 吴晓铃等选注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古今小说(《喻世明言》) (明)冯梦龙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警世通言 (明)冯梦龙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醒世恒言 (明)冯梦龙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初刻拍案惊奇 (明)凌蒙初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二刻拍案惊奇 (明)凌蒙初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封神演义 (明)许仲琳 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金瓶梅词话 (明)兰陵笑笑生 文学古籍刊行社1957隋唐演义 (清)褚人获 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说岳全传 (清)钱彩等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水浒后传 (清)陈忱 作家出版社1956明诗别裁集 (清)沈德潜 中华书局1973三袁诗文选注 李茂肃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清诗别裁集 (清)沈德潜 中华书局1975清诗选 福建师大 人民文学 1984清代散文选注 王荣初 蔡一平 上海古籍1983郑板桥文集 巴蜀书社1997纳兰词笺注近三百年名家词选 龙榆生 上海古籍1979近代诗一百首龚自珍全集 中华书局 1959人境庐诗草笺注 钱仲联 古典文学出版社 1957中国古代文学史(下) 马积高 黄钧 湖南文艺出版社1992中国文学史(元明清部分) 中国社科院文研所中国文学发展史 刘大杰 中华书局1963中国文学简史(元明清部分) 林庚 北大出版社1995中国文学史(下) 章培恒、骆玉明 复旦出版社1995中国小说美学 叶朗 北大出版社1982东方的美学 (日) 今道友信 三联书店1991中国古典小说史论 杨义 中国社科出版社1995中国小说源流论 石昌渝 三联书店1994中国古典小说鉴赏辞典 中国展望出版社 1989明代社会心理论稿 王忠阁 中州古籍 1991晚清士风与文学 夏咸淳 中国社科1994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 梁启超 东方出版社1996清代学术概论 梁启超 中华书局1957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史 郭英德等 中华书局1995三国演义辞典 沈伯俊 、谭良啸编著 巴蜀书社1989三国演义简论 李厚基 、林骅 上海古籍 1984水浒传资料汇编 朱一玄 刘毓忱 百花文艺 1981金瓶梅资料汇编 侯忠义、王汝梅 北大出版社 1985金瓶梅研究 复旦 1984金瓶梅概论 孙逊 詹丹 上海古籍1994儒林外史资料汇编 李汉秋儒林外史研究论文集 安徽人民 1982吴敬梓和儒林外史 王俊年 上海古籍1980刘鹗及老残游记 刘德隆等 四川人民1985二、阅读书目三国演义水浒传(百回本) 人民文学1975西游记今古奇观镜花缘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红楼梦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官场现形记孽海花老残游记中国小说史略 鲁迅三、精读书目四大名著 聊斋志异 儒林外史游国恩《中国文学史》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元明清部分)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汉魏六朝诗选 余冠英选注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乐府诗集 南宋 郭茂倩编 中华书局1979汉魏乐府风笺 黄节笺释 人民文学出版社汉魏六朝赋选 瞿蜕园选注 中华书局古诗十九首初探 马茂元著 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史记 西汉·司马迁著 中华书局1958史记选 王伯祥选注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曹道衡《先秦两汉文学史料》,中华书局穆克宏《魏晋南北朝文学史料述略》,中华书局王永平 《六朝江东世族之家风家学研究》《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严可均编 中华书局1958年12月版 《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 逯钦立辑校 中华书局1983年版 《魏晋玄学论稿》 汤用彤著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6月版 《玄学与魏晋士人心态》 罗宗强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3月版 《诗化人生:魏晋风度的魅力》 陈洪著 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版 《唐前生命观和文学生命主题》 钱志熙著 东方出版社1997年6月版 《六朝美学》 袁济喜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版 《魏晋南北朝史》 王仲荦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12月版 《魏晋南北朝赋史》 程章灿著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 版《世族与六朝文学》 程章灿著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东晋门阀政治》 田余庆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门阀制度与永明文学》 刘跃进著 三联书店1996年3月版 《中古文学文献学》 刘跃进著 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12月版 《玉台新咏研究》 刘跃进著 中华书局2000年版《六朝世族中的谢氏集团》 丁福林著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 刘师培著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中古文学史论集》 王瑶著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中古文学系年》 陆侃如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6月版 《中古文学史论文集》 曹道衡著 中华书局1986年版 《中国中古诗歌史》 王仲陵著 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年5月版 《中古文学论稿》 陈庆元著 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2月版 《中古文学理论范畴》 詹福瑞著 河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版 《中古文学与文化研究》 刘文忠著 学苑出版社2000年6月版 《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参考资料》 林庚等编 中华书局1962年8月版 《三国两晋十六国诗文纪事》 周建江辑校 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9月版 《南北朝隋诗文纪事》 周建江辑校 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9月版 《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 罗宗强著 中华书局1996年10月版 《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 王运熙,杨明著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6月版 《魏晋南北朝文学史》 胡国瑞著 湖北人民出版社1979年5月版 《八代诗史》 葛晓音著 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2月版 《魏晋诗歌艺术原论》 钱志熙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1月版 《魏晋南北朝诗学》 陈顺智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11月版 《汉魏六朝诗讲录》 叶嘉莹著 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7月版 《汉魏六朝文学论集》 逯钦立著 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版 《汉魏六朝文学论集》 詹福瑞著 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版 《乐府文学史》 罗根泽著 北平文化学社1931年1月版 《乐府诗述论》(增补本) 王运熙著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7月版《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 萧涤非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还有一些文学史料类的,可以挑中古文学部分看看。

华安东溪窑学术研究论文集

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一项持续时间2000多年、范围覆盖大半个地球的人类历史活动和东西方文化经济交流的重要载体,多起点、多航线,具有不同历史年代的地位和作用,其历史遗产自然纳入“世遗”委员会的视野。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的说法源自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1年海丝综合考察中,对泉州保存的众多丰富多元原真度高的海丝历史文化遗存的认可,及对其在海丝高峰期第一大港地位历史作用的肯定。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认定为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是象征性的荣誉认定,而非学术概念。学术上用“起点”易起分歧,实际上要用“某时期的主港”来准确描述。海上丝绸之路是由当时东西洋间国际主港,支线港喂给港,中转港,补给港等分工紧密组成的洲际贸易网,在高潮期中国沿海很多港口都是其组成部分,分担相应功能,当时货物产品由内地汇聚到海岸线上的各大小渡口港口,然后再集中到泉州、广州等主港装上大船再运往海外。 1992年,泉州开始筹划申遗,2001年上报国家文物局。2003年,国家文物局同意广州等地递交的捆绑申遗方案。2006年12月,泉州、宁波、广州三城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自此至2012年11月,联合申报城市数度扩增至九座城市,并再次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截止2014年,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共计九座城市,50个遗产点。根据申遗日程,2015年完成准备工作,2016年正式送交世遗大会审议。 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城市:泉州、广州、宁波、扬州、北海、漳州、福州、南京、蓬莱。泉州:泉州天后宫、万寿塔、六胜塔、石湖码头、美山码头、文兴码头、九日山祈风石刻、真武庙、磁灶窑系金交 椅山窑址、开元寺、伊斯兰教三贤 四贤墓、清净寺、草庵摩尼光佛造像、德济门遗址、洛阳桥广州:南越王墓、南越国宫署遗址、光孝寺、怀圣寺与光塔、清真先贤古墓、南海神庙(明清古码头遗址)宁波:永丰库遗址、渔浦门码头遗址、保国寺、天童寺、阿育王寺、庆安会馆、天一阁扬州:立即列入项目(仙鹤寺、普哈丁墓);后续列入项目(大明寺、扬州城遗址)北海:合浦汉墓群、大浪汉城址、草鞋村汉城址漳州:龙海月港遗址(豆巷古街、临江古街)、平和南胜窑遗址、华安东溪窑遗址福州:迥龙桥与邢港码头、东岐码头、圣寿宝塔、怀安窑址、恩赐琅琊郡王德政碑与天妃灵应之记碑南京:六朝都城遗址、道场寺遗址、明代都城遗址、静海寺、天妃宫、龙江宝船厂遗址、郑和墓地、浡泥国王墓、净觉寺、郑和府邸旧址、洪保墓、大报恩寺遗址。蓬莱:蓬莱水城、蓬莱阁(天后宫、龙王庙)

中德法学学术论文集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中华学术论坛杂志

陶涛,法学硕士、医学博士,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人权法学、医事法学。 主要承担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立法学、人权法学等课程的讲授。先后在《四川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研究》、《中华学术论坛》、《学术前沿》、《中国教育改革》、《中国法医学杂志》、《法律与医学杂志》等杂志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和参与编写专著6本;先后获得四川省法学会优秀法学学术成果二等奖;成都市检察官协会检察理论研讨会一等奖;四川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四川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奖;四川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四川省社科联优秀成果奖;四川大学优秀教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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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坛主办单位:广西社会科学院出版周期:月刊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来源期刊(南大核心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2014年版;算是比较好的社科类的核心期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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