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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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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你可以查一下该学报杂志是否被EI等检索

呵呵。一个学报而已。你可以直接致电学报编辑部。问问他们的影响因子是多少,

挺可靠的,因为我的文章就是在那里发表的.毕竟大家都是想有个文章而已,不用太计较.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是普通的省级学报,没有被sci等收录,不是中文核心期刊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

检索分为很多,最主要的是知网(期刊网)和万方,沈师学报属于普通期刊,被知网收录,你可以在知网找到。但沈师学报不是核心期刊,你在SCI上找不到

呵呵。一个学报而已。你可以直接致电学报编辑部。问问他们的影响因子是多少,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由辽宁省教育厅主管,沈阳师范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1977年创刊,1983年公开发行,2003年更名《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据学报网站资料显示,已出版31卷共1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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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杨杰,李凌霄,毛炳波. 高校教师绩效评价实施现状调查——以辽宁省四所高校为例[J]. 大学(学术版),2010,04:50-57.[2]杨杰. 校务管理数据决策分析——基于层次分析法研究[J].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2:99-101.[3]杨杰. 论大学教师的人文精神[J].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5,03:35-40.[4]杨杰. 办学定位视角下的大学教师评价——以教学研究型大学为例[J]. 现代教育管理,2015,10:109-113.[5]杨杰. 如何在平面设计中对3D元素进行成功运用[J]. 大众文艺,2014,08:66.[6]杨杰. 高师院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途径探究[J]. 中国大学生就业,2014,12:8-11.[7]李东坡,武志杰,陈利军,杨杰,朱平,任军,彭畅,高红军. 长期培肥黑土脲酶活性动态变化及其影响因素[J]. 应用生态学报,2003,12:2208-2212.[8]杨杰. 刍议档案工作[J]. 职业技术教育研究,2005,01:61.[9]杨杰. 中国当代食品包装设计的发展方向探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6.您好,杨杰的成果有以上几项,但介于这个名字太过常见,您有没有提供其它信息,我校无法做出判断,请您根据专业自行作出判断。

1、《吴门书派研究的界定与成因探析》发表于《书法研究》(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2年第5期。2、《文徵明的出蓝高足——陈淳》发表于《中国书法》(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3年第6期。3、《论三年翰林院待诏对文徵明书法的影响》发表于《书法研究》(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3年第6期。;4、《丰坊的书法学习观及其得失》发表于2004年第1期《云梦学刊》(全国社科核心期刊)。5、《从文徵明写经谈起――兼论书家写经与经生抄经的区别》发表于2004年第5期《书法》。6、《丰坊的书法学习观》发表于2004年第12期《书法世界》。7、《吴门书派》发表于2004年第8期《青少年书法》(青年版)。8、《文彭的篆刻与书法艺术》发表于2005年第1期《青少年书法》(青年版)。9、《明代苏州的书画市场与吴门书派成员的书画交易》发表于2005年第3期《青少年书法》(青年版)。10、《论吴门书派的领袖祝允明》入选2005北京书法国际双年展学术讨论会,入编《2005北京国际书法双年展书法论文集》,北京出版社,2005年10月。11、《论吴门书派的领袖―――祝允明》发表于2005年第6期《书法研究》(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2、《王宠书法艺术风格研究》发表于2005年第6期《艺术百家》(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3、《文徵明的处世思想与书法审美观》发表于2005年第6期《艺术教育》(全国艺术类核心期刊)。14、《对四年制书法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思考》,入选“中国书法文化国际论坛”,入编《高等书法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2005年12月。15、《论三年翰林院待诏对文徵明书法的影响》入编《翰圃积跬·理论编》,文物出版社,2006年3月。16.《技能课程设置----书法专业研究生教育的一道难题》入选新世纪----高等书法教育学术研讨会,入编《新世纪----高等书法教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文联出版社,2006年7月。17.《“启功模式”与当代书法人才培养》入选“第二届启功书法学国际研讨会”,入编《第二届启功书法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18、《简论陆游的书法观》(合著,第一作者)发表于2006年第12期《中国书法》(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9、《从心境到书境――略论周雪耕书法艺术》发表于2007年第2期《中国书法》,(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唐宋两代书学的课程设置与教材使用状况》(独著)发表于2008年第4期《艺术百家》(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1、《中国古代皇室书法教育考察》(独著)发表于2008年第5期《艺术百家》(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2、《文徵明的书法题跋刍议》入选“明清书法史国际学术会”,入编《明清书法史国际学术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2008年7月。23、《我国古代书学设置始末管窥》山东省第二届书学讨论会优秀论文,。24、《西晋至北宋书学设置沿革管窥》获全国第八届书学讨论会一等奖,入编《全国第八届书学讨论会论文集》,河南美术出版社,。25、《论当代书法本科教育中文字学课程的设置----从唐宋两代“书学”的课程设置谈起》参加中国文字博物馆“第二届文字与书法学术讨论会”,。26、《当代高等书法教育生源状况与人才培养——以聊城大学为例》入编《2010杭州国际高等书法教育论坛论文集》,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7、《肩负培养学者书家的使命——丛文俊先生的书法教育观》发表于2011年2月2日《书法导报》。28、《学习正典 培养通材----张传旭博士的书法教学观》发表于2011年2月16日《书法导报》。29、《在三种学术意识中成材----浅论张金梁教授的书法育人观》发表于2011年2月23日《书法导报》。30、《在书法教学中育人——任平教授的书法教学观》 发表于3月9日《书法导报》。31、《从文徵明的书法题跋看其在书法考证与鉴定上的成就》发表于《书法》(全国中文核心期刊),。32、《中国古代小学书法教育的教材研究》发表于《美术学报》(广州美术学学报)2011年第5期。33、《自我修养与艺术追求——论我国古代文人对书法学习的定位》发表于《书法》(全国中文核心期刊)。34、《论我国古代书院中的书法教育》发表于《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全国社科核心期刊)2011年第6期。35、《山东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现状调查与分析》(首位),发表于《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36、《谁给书法家验明正身》发表于《书法》(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12年第4期。37、《文徵明书法题跋在考证、鉴定上的作用》发表于2012年4月7日《中国书画报》。38、《论当代书法本科教育中文字学课程的设置——从唐宋两代“书学”的课程设置谈起》发表于《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39、《欧体成为小学书法技能教育内容的可行性分析》(首位),发表于《书法》2012年第11期。40、《论草书之格——从米芾<论书帖>谈起》,入编《全国第三届行草书展论文集》,安徽美术出版社,2012年12月。41、《书法门槛与书法圈》发表于《书法》2013年第1期。42、《文不饰者乃饰之极——评杨宝林教授<刘熙载书学研究>》发表于2013年第1期《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43、《小学书法教材内容选择探析》(首位),发表于《书法》2013年第4期。44、《文徵明<西苑诗>书法研究》,发表于2013年第5期《中华书画家》。45、《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何以能为当代书坛树典范》,发表于2013年第5期《书法》。46、《蒋伯宣藏<十七帖>题跋考论》,发表于2013年第7期《书法》。47、《文徵明跋钟繇<荐季直表>考论》,发表于2013年第8期《中华书画家》。48、《楷体印刷字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负面影响——以“重捺出锋”为例》,发表于2013年第4期《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49、《论文徵明的书法审美观》,发表于2013年第10期《书法》。50、《论草书之‘格’——从米芾<论书帖>谈起》发表于2014年第2期《书法》。 51、《文徵明跋<王右军思想帖>考论》发表于2014年第7期《书法》。 52、《当代书法的创作心理与形式应用分析》发表于2014年第10期《中华书画家》。 53、《文徵明<跋袁生帖>考论》发表于2014年第5期《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54、《西晋至北宋书学设置沿革管窥》被2014年12月31日《书法导报》全文转发。 55、《徐悲鸿书法形态研究》发表于2015年第1期《美术观察》。

选择字号大中小《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进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序列

阜阳师范大学学报教育教学版

阜阳师范学院比淮南师范学院更好,因为阜阳师范学院已经升格为阜阳师范大学了。 阜阳师范大学是一所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坐落在千年历史文化古城、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阜阳。

这里钟灵毓秀、人文荟萃,是老庄文化发源地、管鲍故里、三曹故乡,晏殊、欧阳修、苏轼曾在此为官,有着“百亿粮仓、颍淮善郡、书法名城、生态水城”的美誉。学校毗邻古颍州西湖,汇千里长淮锦绣,聚三清贯颍灵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通达便捷,环境秀美怡人。

阜阳师范大学其他情况简介。

阜阳师范大学高度重视教学科研工作。五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045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546项,横向合作项目281项,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2项;发表学术论文2405篇,其中二类以上期刊论文899篇。

学校获国家授权专利609项;出版著作199部。主办出版《阜阳师范大学学报》《阜阳师大报》《安徽基础教育》。

以上内容参考 阜阳师范大学——学校简介

阜阳师范学院比淮南师范学院好。阜阳师范学院是1977年就开始招收本科学生,是安徽省老牌的师范类本科院校了,毕竟发展这么多年,底子还是很深厚的。

而淮南师范学院2000年才被教育部批准升级成本科院校。 这两个学校每年大部分招生名额都在安徽省内招生。

阜阳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入选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

学校是在1956年阜阳高师速成班的基础上,历经阜阳中学教师进修学校、阜阳专区师范专科学校、安徽师范大学阜阳分校发展阶段;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阜阳师范学院,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6月,更名为阜阳师范大学。

1,有独立研究生招生点。而淮南师范学院相对办学历史没前者悠久,积淀也相对薄一些,目前无独立研究生招生点。

2,从城市发展来看,阜阳拥有千万人口之众,经济发展前景好些;立体交通网络发达,拥有全省第二大民用机场和在整个华东地区有影响力的铁路网。

而淮南市自从煤炭资源告急后,最大的发展依托就是靠离省城合肥距离近而可能享受的政策性支持。

3,就业上,阜阳师范学院的学生就业前景较好,毕竟阜阳人口太多,内部就把这些毕业生消化了。

扩展资料:

淮南师范学院学校下设淮南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淮南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淮南师范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淮南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淮南师范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淮南师范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淮南师范学院金融与数学学院、淮南师范学院计算机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

淮南师范学院法学院、淮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淮南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淮南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淮南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少儿舞蹈研究中心)等15个二级学院(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淮南师范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阜阳师范大学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是安徽省阜阳师范学院的学报,1977年创办,主要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教育教学研究等栏目。

虽然都是二本,不过差距还是有的,淮师每年有招不满的现象,就是招了,学生不去上的也多,而阜阳师范就不错,而且淮南重点高中的老师很多也是阜阳师范毕业的,而且阜阳师范的管理和各方面都不错

沈阳大学学报社科版

1、《论合同法定形式的欠缺》,《苏东学刊》2004年第2期(独著)2、《善意取得制度理论基础之再探究》,《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3期(独著)3、《论动产租赁物的转租》,《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独著)4、《论租赁权的善意取得》,《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1期(独著)5、《论动产抵押物的转让——兼析动产物权公示方式之调整》,《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合著,第二作者)6、《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之反思》,易继明主编:《私法》2005年第2卷(独著)7、《论不动产相邻权的定位》,《长白学刊》2007年第3期(独著)8、《论遗失物的善意取得——评<物权法>第107条》,《政法论丛》2007年第5期(独著)9、《论娱乐明星隐私权的限制——从“艳照门”事件说开去》,《西部法学评论》2008年第2期(独著)10、《论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黑龙江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独著)11、《论占有脱离物的善意取得》,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42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独著)12、《论附随义务的界定》,《黑龙江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合著,第一作者)13、《浅论家庭暴力》,《山西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独著)14、《刍议<侵权责任法>中共同危险行为的定位》,杨遂全主编:《民商法争鸣》第2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独著)15、《浅析票据外观性的一般理论》,《人民司法》2010年第7期(独著)16、《高楼坠物致害责任研究》,李少平主编:《天津法官论丛》第一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合著,第一作者)17、《物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河北法学》2011年第1期(独著)18、《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程序构造》,《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3期(独著)19、《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实体构造》,梁津明主编:《天津滨海法学》第2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版(独著)20、《论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基于实体与程序的双重视角》,《天津法学》2012年第1期(合著,第一作者)21、《论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过错》,《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独著)22、《浅论共同危险行为责任的行为要件》,《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第12期(独著)23、《利益平衡视野下的责任转质生效研究》,《法律适用》2012年第12期(合著,第一作者)24、《未履行勤勉义务的董事的追偿权——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4款之正当化依据》,《人民司法》2012年第17期(独著)25、《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13年第1期(独著)26、《共同侵权行为的新界定》,《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年第1期(独著)27、《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赔偿范围》,《沈阳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年第2期(独著)28、《浅论间接结合行为的界定》,《法治研究》2013年第5期(独著)29、《论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责任的原因》,《河北法学》2013年第7期(独著)30、《从绝对主义到相对主义:共同加害行为连带责任的承担》,《吉首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年第6期(独著)31、《逻辑意义上的连带责任和技术意义上的连带责任:一对新概念的提出》,《南昌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年第1期(独著)32、《指导性案例供需关系的实证研究》,《法律适用》2014年第2期(合著,第一作者)33、《浅析母子公司间的控制——从界定的目的出发》,《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独著)34、《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不是共同侵权责任》,杨遂全主编:《民商法争鸣》第8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独著)35、《论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以即时死亡与间隔死亡的区分为视角》,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57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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