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的时代,民族文学的趋势是走向世界文学。比较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它特有的研究对象及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特征,对研究世界文学并对抑制 文化 霸权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比较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比较文学论文 范文 一:浅谈“天人合一”与“人天合一”的文明相通性
异质性包括文明原生性、独立性,只有明确意识到这种特征的存在,东西方对华才能得以进行,东西方文学才能实现互补。作为东西方不通文化代表的老庄学说“天人合一”同希腊神话中体现的人本主义精神的“人天合一”同样具有相通的跨文明异质性,只有认识到了这一点,才能在坚持传统老庄学说中的同时还能不断接受西方文明中的合理成分。然而,虽然这两种精神具有异质性而同时他们又是各自独立的。
一、“天人合一”中的“天”与“人天合一”中的“天”
老庄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天”。“天”的概念最早出自于远古时代的神话 传说 “盘古开天地”和“女娲补天”,《千字文》开宗名义: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时的“天”是一个浑沌不清的大园筒,先民们把“天”看成一种绝对的力量来崇拜;到了周朝,对“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周文王作《易经》卦一:“乾。元享,利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里“天”是一个相当于河图、洛书的天园地方的宇宙,相当于“太极”阴阳两极相抱旋转的球,是一个造生万物的主体“一”。所以古人造字的时候,把“天”写作'天'就是一人头顶“一”,“一”就是“天”,“天,颠也。至高无上”;老子庄子则把它与“人”联系起来,多指是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存在,老庄的“天”多指与人类共存的自然,按造字会意拆字讲“天”字可有二种理解:(1)“一大”就是“天”最大;(2)“一人一”就是“天人合一”之意。“人”,按文字学看它由一撇一捺组成。按《易经》的观点这一撇一捺就是一阴一阳、一男一女的相互支撑与相互抵抗,它是阴阳相斗相和的产物。按现在观点讲人是自然界中有智慧有意志的高级主体。在老子、庄子思想中“人”是相对于“天”的一个概念,还有很多新的意义,《庄子·逍遥游》提出了道家的理想人格--至人、神人、圣人,就有“人”意义的延伸。
按现代的理解则是,老庄中的“天”是至高无上的代表,人应该顺应而存在,自然万物皆是一样,要按自然规定的天命运转。
然而,与老庄不同的是,在希腊神话中,“天”并不是最至高无上的。或者也可以说是“人”与“天”有着同等的地位。希腊神话精神强调“人天合一”,强调人本主义,认为人即是神,而神即是代表天,神拥有非常高的地位,主宰着一切生灵的地位与命运。希腊神话体现了一种尚武的精神,崇尚力量,它更加侧重以自我为中心,鼓吹冒险、占有、自我满足的思想,所赞扬的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以及人天合一的本位主义。原始幻想中最有力者是希腊的天神,是创造一切支配一切的能者。希腊崇拜力量和知识的精神最初表现为崇拜最有力的天神,希腊神话是以利作为推动历史的杠杆的。天并不代表一切,也并不是天主宰人,人与天地位相同,甚至可以说是忍有时还能控制天。
二、关于“人”的地位
老子庄子认为,在天、地、人的相互关系上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自然,杜绝人们自以为是,和“不知常,妄作凶”的行为。反对将个人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的人,更反对那些将政治强人与圣贤将主张、教条强加于社会与自然的主张。这是老庄“无为而治”、“ 大道自然”的“天人合一”。人应该要顺应自然而发展,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都同时要遵循天的规则。不存在任何人比别人低也不存在任何人比别人高一等,每个人都是顺应天命的个体,每个个体都是地位一样的不同个体,不能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别人。
也许仅从字面意思就能看到,老庄强调的是“天人合一”,是将“天”放在首位的,天就是一切,人必须要顺应天命。而在希腊神话所体现出来的“人天合一”精神则是将“人”凸现出来的,“人“与”天“同等重要,甚至超越了”天“而存在,它是充分肯定人的价值的。
希腊神话充分肯定个人的权利、利益和个人的价值,理解人的自然性和自由性,甚至认为为了获得功名利禄,为了个人尊严,可以不择一切手段,甚至走极端的做法。古希腊神话,因为它的肯定人欲,所以就非常注意个体的独立,个体的利益,所以就非常多的宣扬个
体性。希腊神话就向一出正在上演的社会剧,活灵活现,有立体的真实感,如对宙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等行为描写的欣赏笔调;如赫拉克勒斯完成了12件大事,最后被宙斯接纳成了永在的天神,终于成就了辉煌的人生业绩。正因如此,赫拉克勒斯在西方文化中成了个人奋斗的典型。而在《奥德修记》中,更加侧重对冒险、征服和占有的赞美,充满了来自金钱、美女、奇珍异宝的诱惑,这类 故事 在希腊神话中大有文化原型的意义,如阿伽门农率众从遥远的希腊千里迢迢奔赴特洛伊,除了复仇和征服,更重要的目标则是珠宝财富和俘虏,以及能带来更大财富的东方贸易市场。借助神的形象,表达“人定胜天”的思想。
总之,在希腊神话中,回荡着一个由奋斗指向占有的主旋律,那就是对自我中心的推崇,对冒险占有的肯定,对物质利益的关注,这可能也是西方社会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理念的最早根源。
这也许就是老庄学说和希腊神话各自所代表的东西方文明差异最大的一点。
三、文化相通性
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东西方文明有着千差万别的差异,而她们同时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就是比较文学中常说的跨文明的异质性。
首先在于对人的价值的认同上。老庄学说虽然是把“天命”看得高于一切,但他同时也充分尊重个人的权利与利益。比如他们的“无为而治”。老庄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关系,不能将自己的主观意识强加于人。希腊神话所体现的“人本主义”精神更是对人的利益的维护。只是两者维护人的利益的程度不同而已。
其次在于对天的权利的肯定上。老庄哲学主张顺应自然变化,人不能试图去强行改变自然,而是应该在自然所赋予的权利下生活,天道自然才是一切。希腊神话中,将天的权利赋予到了神的神上,而神具有着不可亵渎的权利,其实他也只是天的权利的一种变异而已。
四、小结
无论是老庄学说中的“天人合一”还是希腊神话体现的“人天合一”的人本主义都具有着不可否认的长处与有点。我们应该在遵循天道自然的同时,充分保护个人的合理利益。在坚持老庄“无为而治”、“天人合一”的基础上,辩证地学习希腊神话中对人的价值的肯定精神。“天人合一”与“人天合一”有着相通的跨文明的异质性,只是双方的侧重点不同而已,我们应该学会将东西方文化实现互补,辩证吸收精髓,这样才更有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
比较文学论文范文二:比较文学之课程 心得体会
这学期,《比较文学》这门选修课讲的主题是“性而上的寻求:《围城》与《简·爱》对读”。对于《围城》,我的了解并不多,这本书我没有通篇读过,只是读过有关于它的书介和书评,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一踏上阔别四年的故土,就接二连三地陷入了“围城”。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 留学 生、大学教授等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这也是场战争,虽然不见硝烟,却处处闪现着旧社会你抢我夺的刀光剑影,腾跃着情场、名利场上的厮杀和火并;虽然没有肉体的伤亡,却时时看得到灰色的生活是怎样蚕食着人们的年华和生命,那恶浊的空气又是怎样腐化着人们的操守和灵魂。自然,这里也有真诚的友谊,善良的愿望;但这些在那个强大的旧社会壁垒面前,是显得多么软弱和无力。在那随处都可以陷入“鸟笼”或“围城”的人生道路上,哪里是这些还没有消磨尽人生锐气的知识分子的出路呢?这是这部深刻的现实主义小说留给人们深思的一个严肃问题。
至于《简爱》,很幸运的是高中在旧书店徘徊时无意中看到了并买了回去,因此,《简爱》我读过,也看过一些有关于它的书评,《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含着作者无限的情感和个性魅力,为女性赢得了一片灿烂的天空。“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
这是两本不同国度的作者写的书,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心路历程,挣扎与奋斗,徘徊与盲目,《围城》里主要围绕男主人公方鸿渐写的,写他的历程。长篇小说《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在这个单元中,方鸿渐和苏文纨的“爱情”纠葛占了重要的分量。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在这个单元中,在个人生活上分别吃了败仗的方鸿渐和赵辛楣,从“爱情”牢笼中冲了出来,他们由假想的情敌变为真正的挚友,共同到湖南平成三闾大学谋事。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我们这里所选的第六章是这个单元之中的重场戏。上自校长、训导长、各系主任,下至职员、学生、甚至还有家属,都卷入了一场令人头晕目眩的人事纠纷。职业上的排挤,情场上的竞争,堂而皇之的例行公事,见不得人的谣诼诽谤、阴谋诡计,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竞相逐鹿的舞台。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这对双方来说,都不能算做令人激动的结合,加以失业造成的对于前途的焦虑,使他们婚后不断发生争吵。这种争吵在返沪途中还较为单纯,定居上海后,由于双方家庭和亲族的介入,矛盾更复杂了;在婆媳、翁婿、妯娌、亲朋、乃至主仆之间,一度曾发生了一系列龃龉和纠纷。
而《简爱》主要写的是女主人公的的心路历程,简对于女性精神追求的历程,控诉男性的压迫,塑造作为强者的女性形象,大胆坦率地描写妇女的感情生活。在19世纪的男性心目中,理想的女性是天使般的纯洁、美丽、甜蜜、是被动的、玩偶式的、无自我的尤物。然而,就在这天使的背后隐藏着一个怪物:具有破坏性的、冲动的、疯狂的女性,她使男性感到恐惧,正如《简·爱》中疯女人时时威胁罗切斯特一样。男性出于对女性既渴望又恐惧的心理,才创造出天使与恶妇的形象,后者充满了女性自身的原貌,代表着一种颠覆男性统治的竞争性力量。从伯莎烧掉桑菲尔德即可看出这一力量的威力。女性主义视野中的伯莎,成了简爱的另一重自我,女性的反叛者。盖茨海德是她旅行的起点,家的丧失,寄人篱下;劳渥德学校是她受 教育 和精神成长的地方。在此,简的“狠狠地回击”与海伦·彭斯的“以德抱怨”, “我还是觉得海伦·彭斯是借着一种我的眼睛所看不到的光亮来看事物的。”简的人生是一个逐渐归向上帝的历程。桑菲尔德是简的乐园,在这儿也失去了快乐,后来又回到了乐园, 简的出走到荒原,再到沼屋,再到回归,最后与罗切斯特走向他们永远的家。
比较文学译介学论文
比较文学是一个大的方向,译介学就是其中的一个小类别,下面就是我为您收集整理的比较文学译介学论文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比较文学译介学是比较文学学科赖以存在的传统基础。它的研究对象包含了文学翻译、翻译文学与翻译理论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展开了译介学的三个不同层面:(1)对文学翻译的研究重在文学语言与转换之技术与技巧的研究,是对翻译损益之技术评估,作为传统翻译研究的主要对象,它是翻译学研究必备的基础条件。(2)对翻译文学文本的研究,重心则落在译本的价值评价之上,它所关心的重点是对不同译本间的比照与得失研究。(3)翻译理论研究则涉及翻译理论范式的转换及其意义的史论性研究。由此译介学的性质是对语言转换现象所导致的文学关系乃至文化关系间的沟通、理解、误解及其意义的理论探讨。
谈翻译,就意味着谈作品,谈作品的生命,作品的命运与它的特性;谈作品如何照亮了我们的生活;谈翻译,就是谈交往,转换和传承,谈本己与他者的关系;谈母语与别种语言;就是谈人的语言存在,就是谈谎言与真相,背叛与忠实……
——A。博尔曼(1942—1991)
在我们这个全球化速度不断加快的时代中,翻译变得日益日常化,语言间的转化需求变得比过去任何时代都更急迫,也更不可或缺。而全球一体化的各种制度建设中,如国际法的建设,对各种传统、文化更深人、准确的了解也变得更为重要。翻译研究,也从过去学科内的分支角色转化成独立的研究领域,并成为对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条件反思的对象:西方社会科学领域建立起来的概念与其他文化的社会科学研究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以往由西方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是否因为语言文化本身的限制应当重新反思?而各种非西方的社会科学主体是否可以完全绕开西方知识体系来反思自身,并加入到西方学界对整个社会科学基础的批判重建中来?
本文所说的译介学,即翻译学,既是比较文学学科赖以存在的传统基础,又是对其存在局限性的冲击乃至挑战。发生于欧洲的比较文学,从起源处就根植于欧洲文化的巨大翻译传统之中:古希腊语言是在接受并改变了菲尼基语音系统而形成的;它与希伯莱文化的相互关系至今还是欧洲学者研究的中心;拉丁语传统更是对古希腊与希伯莱传统的一种翻译转化式传承;在现代民族国家诞生之前,欧洲知识界共享的是这种共同的知识与精神传统。文艺复兴在整个欧洲兴起的翻译热潮,从某种意义上说,为后来欧洲现代民族语言文学的形成起了积极的作用。但现代民族语言的发展,也在欧洲文明内部引入了新的知识环境:过去共享的精神传统,现在因民族语言的发展而出现了沟通壁垒,欧洲知识精英开始需要学习别国语言以便去了解别国文化。而比较文学,特别是作为法国学派代表的影响研究的问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这就不难了解为什么影响研究往往与翻译密切相连。而且,在大多数现有的译介学与影响研究的论述中,两者常常重叠在一起,难舍难分。所以,从发生学的角度看,翻译是比较文学学科产生的基础条件之一。
再则,从比较文学研究者所必备的学科条件来看,掌握比较对象双方的语文,具备一定的翻译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否则的话,比较工作的成效与存在必要性就丧失了。
那么,既然翻译这么重要,为什么译介学的形成没有与比较文学学科诞生同步,而要等到20世纪30—50年代呢?其中的原因是多重的,一是与西方哲学中的语言学转向相关:现代语言学的发展特别重视作为思想文化媒介的语言本身的研究;二是对非欧洲语言文学现象的研究越来越依赖翻译,而翻译的特性,如它所传达的信息的真伪,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知识有限性问题就日益变成问题的中心。由此,译介学作为比较文学新发展的一部分来加以介绍,也就有其自明的合理性了。
“译介学”的法文对应词应是la traductologie,词根由“翻译”与“学问”两部分构成;而英文常见的说法则是Translation Studies,可直译为“翻译研究”或“翻译学”。总之,它是关于翻译的学问。译介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包括文学翻译、翻译文学文本和翻译理论三个方面。由于它所关注之重心在于两种文化转换中的语言媒介,故被称做译介学,亦可称之为译介理论。
译介学涉及的这三个方面是彼此相互联系也相互区别的:(1)对文学翻译的研究重在文学语言转换之技术与技巧的研究,是对翻译损益之技术评估。作为传统翻译研究的主要对象,它是翻译学研究必备的基础条件;(2)对翻译文学文本的研究,重心则落在译本的价值评价之上,它所关心的重点是对不同译本间的比照与得失研究;(3)翻译理论研究则涉及的是翻译理论范式的转换及其意义的史论性研究。译介学的这些研究对象决定了其性质:它是对语言转换现象所导致的文学关系乃至文化关系间的沟通、理解、误解及其意义的理论探讨。三者的侧重面所呈现的乃是翻译从实践到理论整体问题轮廓,缺一不能成立。
第一个层面表面上似乎只涉及翻译的技术问题,因而常常被向往理论的人所低估。但翻译技术性难题往往也是翻译理论中的难题,其中最典型的难点,可能就是诗歌翻译问题。在西方,从但丁到蒙田,从伏尔泰、狄德罗到里尔克(Rilke)、雅各布逊(Jakobson)都重复一句话:诗不可译,因为诗歌是“声音与意义之间不确定关系的一种延长”,不可译性就是诗歌的本质与价值所在。在汉语诗论传统中,“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言已尽,意无穷”也是评价诗歌价值高下的标准。诗歌在同一语言中就具有“技术上”不可转译的特征,更不用说移入外语语境所面临的“技术”难度了。但这些理论上的结论,都是从具体实践操作中屡战屡败的经验中总结出来:诗歌的节奏、语音与整体意象语境从技术上对抗翻译,因而也成为翻译理论中的难点和研究制高点。比如,美国诗人庞德翻译中国古诗时,强调了汉字的表意、象形特征,突破英文语音文字所特有的诗歌传统,因而在美国掀起了一场新诗运动。但这场运动反过来影响一些中国诗人也尝试开拓汉诗的外形特征,效果却渺渺。殊不知汉诗正因为它的外型表意不表音,诗歌传统才如此追求严格的韵律。这诚然既是技术问题,更是文化问题。 第二个层面重在对原作之多种译本的比照研究,讨论其得失长短。比如,周兆祥对汉译《哈姆雷特》的诸种文本比较研究,不仅盘点了这些译本艺术上的得失,也带出了20世纪中国接受西方戏剧的具体语境。而后者已介入接受研究领域,也就是说从文本(texte)研究进入到了文化语境(contexte)研究。戏剧的接受语境超出了诗歌、小说的书面个体阅读接受范畴,既涉及舞台再现体系,又涉及直接面对观众的“集体”阅读场域。因其二度转换,即舞台转换,要直接面对进入剧场的接受者,其方式与情境,更能立体勾勒出原作所遭遇到的文化转换难度,从而综合呈现接受语境中对该作品的文化理解的具体状况:如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戏剧舞台上所搬演的莎剧,基本上都将莎式的性格悲剧演义成中国式的伦理悲剧,显示出传统戏剧模式、社会心理模式在接受西洋剧中的强势解释力。
如果说译本比较研究与原作的关系依然紧密,二度再现的文化语境研究已进入对原作与译作所承载的不同文化更深、更广的信息差异的辨析的话,下述现象可以说更远离了原作及其文化语境:翻译文本本身成为接受语境中的一个新的创作契机,自备一种艺术价值,自成一种艺术风格。最为人熟知的例子是翻译家林纾的公案。严格地说,林纾不能算翻译家,他只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不但会听故事,而且更擅长转述故事。其“文笔”让钱锺书这样一个学贯中西的大家都为他所“诱”,而“宁可读林纾的译文,不乐意读哈葛德的原文”。第二个例子是美日不同文化语境中的“寒山热”:在中国本土默默无闻的寒山诗译成日文后在日本大受青睐,长期流传,备受尊崇,其“俯拾皆是的佛教道教色彩”不仅“使他享誉东瀛”,而且经由日本,风行美国,与1958—1965年间在美国的文化运动中成为“垮掉的一代”的理想英雄,使它所承载的禅宗信息演化为一场美式的精神运动。第三个例子也是大家熟知的庞德英译唐诗个案。指责他的译文充满误读,英文文法不通,已完全无法解释他所掀起的20世纪美国的那场新诗运动。他独特的解读视角与其说是对唐诗的误读,毋宁说是“悟”读,如果他关注的是唐诗严格的韵律要求,而非汉字意象所造成的视觉特点,情况又会如何?总之,上述三例已不属狭义上的翻译研究,而属于广义的文化转换工作,即进入了影响研究、接受研究的范畴。因为原文的价值已不是重点,译文如何不忠于原文也不那么重要,它开始了自身的文化历险。文学史家将之纳入历史时所关注的,也不再是原作及原作者,而是译者与译品本身的特有价值,前者常常只作为后者的语境而进入史家的视野。这种翻译观中的“原著中心论”向“译文中心论”转向,其实是从对翻译“信、达、雅”与“神似”的基本诉求,转向对译者与译品的“创造性背叛”及其“艺术个性”的要求。前者是翻译的标准,后者是创造的标准,不在同一个评价范畴内。后一个标准是可欲难求的。严格地说它,是对一般意义上的翻译评判标准的超越。
第三个层面是从哲学角度讨论翻译研究所涉及的各种理论性问题,包括对翻译性质的理论思考,对翻译研究的范式(paradigm)转换之意义的梳理,对翻译史论研究中的标准的研究与评价等。
翻译的性质为何?关于这个问题的提问、反思与论证,在翻译史上构成了各种不同的翻译理论范式的基础。如为《圣经》翻译定下原则的古罗马翻译理论家圣·杰罗姆(Saint Jerome)说,“翻译是对意义的兼并”,也是“对意义的捕捉”;对现代翻译理论有深刻影响的本雅明说,“由于它所携带的那样一种语言种子,翻译间于文学创作与理论之间”。海德格尔说:“任何翻译本身都是一种解释。不需声明,它的存在就携带着解释原有的基础,开口与诸种层次。反过来,解释不过是忍而未发的翻译之完成罢了……本质上,解释与翻译不过是同一件事。”
圣·杰罗姆在翻译活动中看到的是原文(经文)中的绝对意义,所以他要求绝对忠诚于原文,强调“逐字对译”与“因义对译”原则。本雅明在翻译中既看到了创造的“原创性”,也看到了它所具有的理论的“反思”特质;而海德格尔则在翻译现象中看到的是译者的“理解”与“解释”之主体活动。后两者的见解可以说是18、19世纪以来由德国哲人施莱尔马赫(1768—1834)为代表的对翻译的反思模式(强调保存原作中的“陌生性”,主张译本本身就具有某种“次语言”的价值)的延续。古典模式将原文神圣化,认为原文中有绝对的意义,翻译活动不过是解经活动的附属部分,译者应当是原文的忠实的役者;近代模式则强调译者的主体性,不认为原文只有一种绝对的原义,每一个译者都可能发掘出原文不同的含义,而翻译活动也是一种创作活动,译本也有它特有的价值,是不同于原文语言,也不同于本土文学作品的“第三种语言”。
关于翻译理论范式的思考,在西方一直伴随着翻译实践活动的展开,一直是“经验”与“反身自省”的同步活动。中国有漫长的翻译历史,也形成了一些对翻译的论说:从西晋以来翻译佛法发展出来的“格物法”,到近现代译家严复倡导的“信达雅”说、傅雷的“神似”说,以及钱锺书的“诱、媒、讹、化”论。不过,对这四种论说之间关系的研究还有待深入,比如各说之间有否发生范式的转化?如果有,其理论意义为何?这种理论探讨的意义还在于它关系到其他相关领域标准的建立。例如,翻译史怎么写?马祖毅的《中国翻译简史》(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1984)提供的标准是什么?有没有别的可行标准?谭载喜的《西方翻译简史》(商务印书馆,1991)的写品有什么标准上的不同,为什么?翻译文学史的材料选择标准是什么?实录法?对原作传播的贡献大小?译品本身的价值和影响?这几种写法各有不同的标准,所要达到的目的也不尽相同。陈玉刚《中国翻译文学史稿》(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
翻译问题日益突破学科界限而成为对人文社会学科基础思考的综合理论性问题。这种趋势使得传统比较文学视阈中的文学翻译身份定位受到冲击,或者说使它不再可能以故步自封的方式存在。否则,它很可能被吞没掉而不自觉。同样有“文化翻译”特征的文化人类学,尽管20世纪40年代以来也将“文化翻译”当作其方法论的特征0来界定,而且由于它“对其翻译工作中的‘化’的一面”过于自信,而自以为寻找到了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文化语法”,并成为“文化科学”,而受到非西方人类学者的批判,其“文化翻译之‘诱”’被认为“变相地强化了文化不平等的格局”,成为人类学界反思“文化翻译”的权力关系,“讹”的方法论价值的问题性场域。但将翻译纳入学科的方法论基础,非但没有削弱文化人类学的学科基础,反而使之更具有自身反省的能力。这一点是否值得比较文学借鉴?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人类学与比较文学的学科基础从一开始就具有跨语言、跨文化的“翻译”特征。区别在于人类学翻译的是广义的他者社会文化文本,人类学者以自身的认知模式直接介入对他者文化的理解与“解释”之中,并追求建立普适的知识体系;而文学翻译所面对的,则是一种间接的文本,是对原作者之自我文化理解的翻译与解释。两者不在同一知识谱系中,因此,同样一个“讹”与“化”,涉及问题的性质与效果全然两样。比较文学只有在这种开放性的自省中,不断思考自身的存在合法性及学科边界,才能保存与发展自身的阵地。
当翻检《钦定词谱》时,我们发现“图谱合一”在明代万惟檀时就已经完成,“黑白圈平仄标注法”、“句中韵”是张埏用力处之一,“去声字”、按字数多少排列是万树的发明,无论是从词谱体例还是内部具体设计,可以发现其创新之处并不多。
《钦定词谱·凡例》谈到:调以长短分先后。若同一调名,则长短汇列,以“又一体”别之,其添字、减字、摊破、偷声、促拍、近拍以及慢词,皆按字数分编。
至唐人大曲如[凉州]、[水调歌],宋人大曲如[九张机]、[薄媚],字数不齐,各以类附辑为末卷。
每调一词旁列一图,以虚实朱圈分别平仄,平用虚圈,仄用实圈,字本平而可仄者上虚下实,字本仄而可平者上实下虚。至词中句法,如诗中五言、七言者,其第一字、第三字类多可平可仄,似不必拘谱,内亦参校旧词,始为作图。至一定平仄,别谱有异同者,必引证其句,注明本词之下。又可平可仄。中遇去声字,最为紧要,平声可以入声替上声,不可以去声替。沈伯时《乐府指迷》论之最详,谱中凡用去声字不可易者,悉为标出。表面看来,《钦定词谱》只是所收词调增多、考证更加准确而已。事实上,其更臻完美的思考与精益求精的设计使它站在了一个“更高”的位置。
一、词调前系调名考证词调是词体构成的重要部分。在唐五代时期,词调本事对词的内容、风格有限制作用。到了北宋,由于苏轼等人以诗为词,日渐打破了词调本事对内容的限制,词调与词内容的关系日渐疏远。
而自《教坊记》、《乐府杂录》、《碧鸡漫志》始,研究者开始关注词调的渊源流变,并对一些词调进行了本事溯源。到了明代,词学家们更加关注词调的整理与研究工作,杨慎考证词调3O余个,而董逢元《词名征》开始了词调系统的研究。到了清初,毛先舒对词调进行了大范围整理,编成《填词名解》一书,考证词调近四百。而查培继在编纂《词学全书》时,把《词名集解》作为第一部分出现,这是词谱史上第一次把词调与词谱对等看待。惜毛先舒的考证仍需深入,很多词调本事并未揭示清楚,甚至造成了一些失误。
从专门的词谱书籍来看,之前的编纂者似乎对词调的内容兴趣淡薄,从周瑛的《词学筌蹄》、张铤的《诗余图谱》到程明善的《啸余谱》、谢天瑞的《新镌补遗诗余图谱》再到清初赖以邻等人编制的《填词图谱》、万树的《词律》,他们基本上并未对词调的渊源流变进行较为详细的解说,偶然仅是简单的对词调进行一下溯源,说明词调的创始情况,而作为图谱的附庸存在。而《钦定词谱》最用力处即在于此。《钦定词谱·凡例》介绍道:词名原委及一调异名之故,散见群书者,悉为采注。
这种把调名考证融入词谱中的方法,可以有效的指导填词者“选调填词”。填词者只要一部《词谱》在手,不需要再查阅哪个词调适合填写什么风格、内容的词,直接翻阅《词谱》就可以完全解决填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这大大方便了填词者,为清代的“填词须选调”理论的兴起及深人人心作出了重要贡献。
《钦定词谱》在词调考释上用力甚多,编纂者广搜博采,从经史子集中搜集各种有用材料来考证词调的渊源流变,如对词调[竹枝]的考证,《填词名解》仅简单的介绍道:唐乐府名,有蜀[竹枝],有江南[竹枝],有渔家[竹枝],徐士俊云:泛言[竹枝]者,蜀词居多。
而《钦定词谱》却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考证:唐教坊曲名,元郭茂倩《乐府诗集》云:“[竹枝]本出于巴渝,唐贞元中刘禹锡在沅湘,以里歌鄙陋,乃依骚人《九歌》作[竹枝]新词九章,教里中儿歌之,由是盛于贞元、元和之间。”按《刘禹锡集》与白居易倡和,[竹枝]
甚多,其《自叙》云:“[竹枝],巴渝也,巴儿联歌,吹短笛、击鼓以赴节,歌者扬袂雎舞。其音协黄钟羽,但刘白词俱无和声,今以皇甫松、孙光宪词作谱,以有和声也。
这样精彩的考证在书中比比皆是,读之使人神清目爽,心下快然。同时,《钦定词谱》对前人妄自解说词调的作法采取了存而不论的求实态度,如在(抛球乐]下注日:唐教坊曲名,《唐音癸鉴》云:“[抛球乐],酒筵中抛球为令,其所唱之词也。”《宋史·乐志》:“女弟子舞队三日[抛球乐]。”按此调三十字者,始于刘禹锡词。皇甫松本此填,多一和声。三十三字者始于冯延巳词,因词有“且莫思归去”句,或名[莫思归]。然皆五七言小律诗体。至柳永则借旧曲名,别倚新声,始有两段一百八十七字体,《乐章集》注林钟商调,与唐词小令体制迥然各别,以同一调名,故类列之。这种打破明人妄自解说的态度与作法,表明了清人注重实据的严谨态度,如果遇到不清楚的词调,编者还会在例词之后再加解释,如[添声杨柳枝]: 按《碧鸡漫志》云:黄钟商有[杨柳枝]曲。仍是七言四句诗,与刘白及五代诸子所制并同。但每句下各添三字一句,乃唐时和声,如[竹枝]、[渔父],今皆有和声也。旧词多侧字起头,第三句亦复侧字起声,度差稳耳,今名[添声杨柳枝]。欧阳修词名[贺圣朝影],贺铸词名[太平时]。《宋史·乐志》:[太平时],小石调。
接着编者在顾复例词后注日:此调有唐宋两体,唐词换头句押仄韵,宋词换头处押平韵。按张泌词前段起句“腻粉琼妆透碧纱”,“腻”字仄韵,第三句“金凤搔头坠鬓斜”,平仄全异,后段起句“倚着云屏新睡觉”,“云”字平声,第二句“思梦笑”,“梦”字仄声,第三句“红腮隐出枕函花”,“红”字平声,“隐”字仄声,许桨词前段第三句“不知屏里画潇湘”,“不”字仄声,后段起句“重叠衾罗犹未暖”,“重”字平声,此两词皆换头处押仄韵者,故谱内可平可仄处之。
大概是编者仍担心读者理解不够通彻,其在“另一体”后继续注日:此词后段第二句仍押平韵,每句后添声俱用“仄平平”,宋词皆照此填,与唐词小异。
按此体见《梅苑》及《乐府雅词》,皆作[杨柳枝]。又按贺词八首名[太平时],多用前人绝句,添入和声,即[添声杨柳枝]也。《词律》以[太平时]另列一体者,误。按欧阳修词前段第三句“垂杨慢舞彩丝绦”,“慢”字可仄,谱内据此,其余参校唐词。
细致考察的结果是:一方面大大提升了《钦定词谱》典范价值,为《钦定词谱》成为填词典范,起到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这种考证让词调的内容大大丰富起来,为词调史研究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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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比较文学论文
比较文学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学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以及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和其他意识形态的相互关系的比较研究的文艺学分支。什么是比较文学论文?跟着我一起去看看吧。
比较文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在正式接触它以前,在我的观念里,我一直以为这只是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作品之间的相互比较,然后找出它们所表达的相同点或者不同点的学科。可是,对此做了进一步的了解之后,才发现这是一门有着其自身的“原则”和“态度”的学科,并且孜孜不倦地想要揭开其“神秘的面纱”的学者也不在少数。
在大一到现在,我们分别学习了文学史,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从不同的方面和领域来学习和研究文学,而比较文学,就是提供不同于以上的视角和途径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研究文学。什么是比较文学呢?从该学科诞生至今,这个问题在国际学术界几乎从未中断过。回顾历史上对比较文学的研究成果,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发展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法国学派为核心的“影响研究”。
影响研究源于19世纪的法国,是比较文学最早出现的一种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其主要代表人是梵·第根、卡雷和基亚。在不断的发展中,影响研究确立了由流传学、渊源学、媒介学三大支柱构成的实证性研究方法。这三大方法分别从接受者、放送者和中介者的角度出发,纵向研究国别文学史,横向比较研究不同国家文学体系之间的国际文学关系史,形成人类文学发展的网状结构。比如我国家喻户晓的孙悟空,有学者就发现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可能渊源于《罗摩衍那》中工巧神猿“那罗”造桥渡海故事的影响。此类例子甚多,可以看出文学的世界性必定会带来各个国家文学之间的相互影响。但是此学派抛弃了“文学性”的分析,试图从文学艺术外部研究来揭示其内部的规律性的这种方法受到了许多学者的批判。
第二、美国学派为核心的“平行研究”。
平行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雷马克和韦勒克,主张对没有事实联系的不同国家的作家、作品、文学现象进行比较研究,论述其异同点,总结出文学作品的美学价值及文学发展规律性的东西,以及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来揭示出人类文化的共通性和文学性。平行研究以类型学、主题学、文体学等为研究方式。比如在主题学的意象研究中,中国文化中的“狗”多是贬义,如“狗眼看人低”等,但是在西方文化中,“狗”是一种称赞别人,表示衷心的意义。可见平行研究有利于扩宽比较文学的研究领域。但是存在的缺陷是过于注重“不同中的同”,以及研究的范围太大,模糊了学科边界。
第三、中国学派为核心的“变异学研究”。
2005年变异学研究首次被中国学者提出,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李达三、曹顺庆等人,他们主张以变异性为基点,通过对不同国家之间文学现象交流的变异状态进行研究,对文学变异现象的内在规律性做出合理的解答。这种研究主要分为语言层面、国家形象、文学文本、文化和跨文明研究这五个变异学层面,其中具体的研究典型代表分别是译介学、形象学、文学接受学、文化过滤以及文明对话与话语变异的问题。先前的学者不是“求同(同源)忘异”就是“求同(类同)拒异”,而变异学在此基础上更追求文学流传过程中产生的变异,可见此理论的提出是比较文学的一个革命性改革,当然变异学研究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梳理,需要更多学者去研究发现和让更多人们认同此观点。
据曹顺庆先生的《比较文学概论》一书来说,比较文学就是“不同国家、不同文明和不同学科之间的跨越式文学比较研究。它主要研究各种跨越中文学的同源性、类同性、异质性与变异性,以实证性影响研究、平行研究、文学变异研究为基本方法论,其目的在于以世界性眼光来总结文学规律和文学审美特性,加强世界文学的相互了解与整合,推动世界文学的发展。”从曹先生的这一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比较文学不是单纯的文学之间的比较,而是一种关于不同国家文学之间的比较,而且还把文学与其它学科来进行比较的'跨越性的学科,从而得出一定的文学规律和文学审美特性。
我们都知道,每一门学科都有其自身区别于其它学科的特点,比如语文学科的特点是人文性和工具性的统一等等,而比较文学是一门具有比较性和开放性的学科,因此很多学者认为这就是比较文学的学科特征,但是这并不能将其与其它学科相区别,因为这种所谓的比较性和开放性是很多学科都可以运用得上的方法。根据曹顺庆先生和其同事的研究,他们认为,比较文学的学科特征可以归结为“跨越性”。这是因为“从该学科的发展实践来看,在不同历史阶段跨越性都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但是总体来说,跨越单一的文学体系却是比较文学的核心。”他们还在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上,进一步提出,这种“跨越性”主要表现在跨国界研究、跨学科研究和跨文明研究这三个层面。这里“跨文明研究”是指不同于“文化研究”,因为文化的概念太大,像我们中国有齐鲁文化,楚文化等等,如果国内的文化相互对比就不能算是比较文学了;另外在同一文明圈内也会有不同的文化,如法国文化和德国文化等等。在此基础上,他们将比较文学的研究领域重新定位为,“以跨越性的研究为基本特征,以实证性影响研究、平行研究以及变异研究为三大研究领域。”由此可见,在曹先生等人的努力和正确总结前人的得失下,比较文学的内在独特性和学科系统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逐渐地揭开其不为人知的“秘密”,建构起了一套较为完善、更为科学的学科研究新范式。
不管人们对比较文学的定义是什么,毋庸置疑的是比较文学的确是一门值得我们去学习去研究的学科。它不仅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和途径来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文学,如从本国文学的纵向继承和发展,横向国与国之间文化的渗透和影响的研究方法,让学生更能触类旁通,对本国文学有自己的看法,还让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扩宽我们的视野,用整体化的思维方式来思考文学问题。另外,在各国的文学交流中,自然会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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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开展比较文学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交融,有利于增进民族之间的了解、团结与合作,有利于各民族吸取他民族的文化精华,创造世界性文学。
关键词:
比较文学 民族文化 交融
文学是一个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及特定历史时代赋予的意识形态的载体。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商品交换的日趋频繁,各民族的文化也随着贸易往来、战争、迁徙而相互渗透、融合、影响。但是,这种渗透、融合以及影响直到十九世纪初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无意识的,缓慢的。一个民族吸取外民族的文化也是感性的,不自觉的。自从1816年法国在大学课堂开设比较文学教程后,人类才开始自觉地理性地将本民族文化的表现形式――文学与外民族的文学进行比较,比较出民族精神,文化的精品,从而辩证地快捷地吸取前人创造的文化精髓。近两个世纪以来,随着机器大生产的高速发展,竞争日益激烈,文明与落后的差距越来越大,各民族的性格特点暴露无遗。于是,吸取本民族的经典文化和外民族的精品文化,使本民族强盛、在竞争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当务之急,创造世界性文学将纳入议事日程。为此,作为民族文化精神比较的比较文学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在各国大学开设和发展壮大起来。
首先,开展比较文学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交汇融合,有利于我们对外民族文化去伪存真,他为我用,创造世界性文学。一个民族的文学总离不开本民族特定历史时期的意识形态,地域环境。文学存在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各民族文学都有相对稳定的阵地,起初接受外来文化是被动的,不自觉的,缓慢的,这是因为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支配着自己。
在中国,春秋战国时的诸子百家争鸣,汉魏六朝时的佛教,都足以说明中国文化巨大的包容性。而蒙古族统治时的元朝,满州族统治时的清朝,中原人虽然成了他们的“俘虏”,但他们却成了中原文化的俘虏(汉化)。“国家当行汉法无疑也”(《元文类鲁斋遗书》卷七),“习汉书入汉俗,渐忘我满州旧制”(《清世祖实录》卷八四),体现了中国文化非同寻常的坚韧性,向心力,化合力。正因为这一特点,才使国人盲目地处在“举世皆浊,惟我独尊”的自我陶醉之中,使得一统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儒家文化已经走过了辉煌时期,走进了死胡同。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的七十年是中国人接受西方文化的艰难期,渐进期,当列强的坚船利炮打碎了紧闭的国门时,有识之士认为应向西方人学习现代技术,“师夷长技以制夷”,尽管这种出发点是报仇雪恨的“制夷”,在某些国人看来过于委屈,但这却是思想意识的一次解放,它至少让国人睁眼看世界,看到了因自身落后惨败的甲午中日海战,泱泱大国输在历来向自己学习的弹丸小国手下,使国人进一步清醒地认识到仅仅有先进的技术是不足以拯救国家的,要富国强兵还必须从制度上变革。戊戌变法与辛亥革命的失败,使国人再次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应当从思想观念、意识形态、民族精神上变革。在对中国传统文化深刻反省的过程中,鲁迅挖掘出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国民的劣根性;柏杨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酱缸文化”,它很容易让人变成“酱缸蛆”。二十世纪上半叶翻译文学的兴盛,正是国人大量吸取外来文化有力的例证。新中国成立后20多年的文学,除了少量的苏联文学翻译外,又迈入了闭关自守的误区,改革开放后的思想大解放,翻译界才又活跃起来。
从二十世纪初到世纪末,不管是作家的创作还是广大读者以及国民的思想意识无不受西方文化强劲的冲击和影响,他们无一不在吸取外来文化的精髓。鲁迅的《狂人日记》受俄国作家果戈里同名小说的影响,借狂人之口发泄内心的激愤;郭沫若的《女神》形式上受美国自由诗人惠特曼的影响,在思想上受印度诗人泰戈尔泛神论和德国诗人歌德的影响。王蒙五十年代曾说:“我们这一代是吸苏联文学的奶长大的。”就王蒙等人当时的创作来说无不在模仿苏联文学,而王蒙新时期的创作《春之声》、《蝴蝶》等一系列作品受到西方意识流作家作品的影响,这些关系与其说是中国作家在跟进摹仿外国作家的创作方法,不如说外国作家作品为中国作家提供了观察审视社会现实人生的新视角,他们不但为国人创造了丰富的精神食粮,而且拓展了国人的视野,启迪了国人的思想。不过,作家也好,读者也罢,他们生存在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土壤,在吸取外来文化精髓时不可能完全西化,因为还有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滋养着他们。他们从中西文化交融中吸取有价值的.养料。
比较文学正是站在理性的高度对各民族文化进行客观的比较,让作家继承借鉴有价值的创作手法及创作风格,让读者去伪存真,吮吸各民族文化的精华。而各民族在共同吸取前人文化的过程中对生存、生态、环境、发展等方面的认识会逐渐趋于一致,时间一长,作家自然会创作出人类共同关注关心的文学作品,世界文学的大同时代也就不远了。
其次,开展比较文学有利于增进民族间的了解,有利于民族间的团结与合作。在当今经济一体化与世界多格局的国际环境下,各国民间往来、商品贸易、政治外交日趋频繁,互助互利的合作得到不断加强。但是,团结与合作的前提是了解,由于民族、地域环境、政治制度、历史渊源的差异,各民族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质,要交往与合作就必须互相了解对方的特质,进而理解包容他们的这种特质,求同存异。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互相间的隔阂,建立互助互利的关系。日本大和民族,他们在侵华战争中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心灵创伤,但是,我们在不忘耻辱的同时,还应该理性地看到大和民族不甘落后、敢为人先的开拓进取精神。他们从大化改新、明治维新一步一步跃入世界强国之林。因此,我们不要停留在痛恨仇视的民族感情上,应找准契机学习他们的民族精神。文学上,日本平安和江户时期曾大量吸取中国的古典文化,但二十世纪,日本文学已走在了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前面。日本江户时期的文学――世界上最短的诗歌形式――俳句,与中国的唐诗宋词在创作上的音韵格律意境有惊人的相似。
再次,开展比较文学,可以为文学研究开辟新道路,有利于其他学科如古典文学、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理论等学科研究的深入。这里比较文学已超过了这门课程本身,而是作为一种方法论运用到其他学科领域,使研究更为深入、成就更为显著。以前,我国是文学与理论研究大多局限在历时性的单线条的承袭与发展关系之中,极少把它放在世界文学及理论的大背景下考察,忽略了各国文学及理论之间的渊源关系,使我国的文学研究难以取得新的成果。我们的文学批评多是感性的直观的,缺乏西方文学批评的逻辑性、思辨性和理论深度。在这方面晚清著名文学理论家王国维给我们做出了榜样。他大胆运用了康德、黑格尔的思想,采用比较的方法,把《红楼梦》放在世界文学背景下进行研究,在研究宋元杂剧时自觉与西方戏剧进行比较,给后人留下了不朽的学术著作《人间词话》、《宋元戏剧史》。在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时,更不能只是纵向研究,而应将其放在国际大背景下进行横向的比较研究。这样,就可以避免孤立的研究,使研究更为深入、客观。
比较文学论文可以写的内容如下:
比较文学是以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与跨学科为比较视域而展开的文学研究,在学科的成立上以研究主体的比较视域为安身立命的本体,因此强调研究主体的定位。
同时比较文学把学科的研究客体定位于国族文学之间与文学及其他学科之间的三种关系:事实材料关系、美学价值关系、学科交叉关系。比较文学一词最早出现于法国学者诺埃尔和拉普拉斯合编的《比较文学教程》中,但该著作未涉及它的方法与理论。
使这一术语得以流行的,是法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和文学批评家维尔曼,他于1827年在巴黎大学开设了18世纪法国作家对外国文学和欧洲思想的影响的讲座,并于两年后将讲稿整理,以《18世纪法国文学综览》的书名出版。
比较文学介绍:
比较文学研究,不同国家的学者强调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以梵第根、伽列等为代表的法国学者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影响研究,以韦勒克为代表的美国学者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平行研究,以阿历克谢耶夫和日尔蒙斯基为代表的俄罗斯学者则认为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不可分,应该同时并重。
在中国,鲁迅、茅盾、郭沫若等曾广泛比较研究过各国文学的发展,如鲁迅的《摩罗诗力说》、茅盾的《俄国近代文学杂谈》等,20世纪30年代中国开始介绍外国比较文学的历史和理论。陈铨的《中德文化研究》、钱钟书的《谈艺录》、朱光潜的《诗论》等,在某个方面对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作出了奉献。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学者梁燕城访谈:太初有道、道(Logos)是信息的意思。神的话成为万有的根据,也成为万有的规律。当代的量子力学就非常奇妙地发现,万有事实上是根据很多信息的秩序组成。这主要是由戴维•玻姆(DavidBohm),著名的量子力学大师提出说:万有有一个看不见的秩序,叫“ImplicateOrder”,里面都是非常复杂的信息系统,造成我们看见的秩序,叫作“ExplicateOrder”。中文“道”这个字也有信息、语言的意思。老子那个时候非常奇妙地体会到,宇宙背后是有真理的信息存在。《庄子》里面提到:“夫道,有情有信”。从前后文里还可以看到,庄子心中的神是有位格的。这个传统一直到1911年,就是上帝是没有形像的。天坛里没有偶像,祈年殿里一个偶像都没有,里面只有一个牌子,叫“皇天上帝”。中国祖先本来就相信无形的上帝,老子、庄子事实上是继承这个传统而来。这正是《圣经》里的内容,上帝是个灵、而且恨恶世人崇拜偶像。在牛津的博德莱安图书馆里有一份手稿,作者名叫马斯——乌迪。他在这份手稿中宣称所谓胡夫的金字塔是埃及王苏里特叫人建造的,而这个苏里特是在大洪水前统治埃及的。根据其它文献记载,这位目光深远的苏里特王命令他的僧侣们,写下他们的全部常识,藏在金字塔里,给洪水后的人们留下必要的知识。《圣经》创世记前11章,关于人类早期共同史的记述,在中国古经中几乎都可以找到印证:《周易》也神秘地说:七日来复,天行也;《圣经》说:上帝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淮南子》上说:天下有四水,凡此四水者,帝之神泉,以和百药,以润万物;《圣经》说:伊甸园里有四条河,流出珍珠玛瑙。《山海经》上说:当初有不死树和圣树,圣树又叫睿木,“食之令人圣智也”;《圣经》说:伊甸园中有生命树和智慧树。《尚书》和《国语》上说:人犯了罪,上帝命令重黎堵绝天路,上下不相来往;《圣经》说:人类始祖贪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被上帝赶出伊甸园,并有基路伯和火焰之剑,阻断了人神通路。《老子》说:天地之母,万物之根,众妙之源,从无中生有,乃天地之始;《庄子》说: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圣经》说:太初有道,道就是上帝,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是人的光。一位伟大的学者在美国神学院读书时,发现《老子》与《圣经》有奇妙相通之处。老子的道,是自有永有者,造化养育者,超越者,启示者,生命者,公义者,拯救者,这七点很像上帝的属性。无神论者把道归于自然神,其实老子的道不乏人格特征,有信实、有恩德、有慈爱、有赏罚、能赦罪、能教化。更神奇的是,惜字如金的老子竟然着重笔墨描述一位道的化身圣人:自有永有者,造化养育者,超越者,启示者,生命者,公义者,拯救者。说他承袭上天大道的光明和永恒,来普救世人。知其荣、守其辱、知其白、守其黑、成为世人认识大道的中介。圣人秉持大道本像,普天下的人都前往归向他,领受平安。他外表粗卑、内怀宝贝,能将众人从过犯中领回来。最后,老子竟然暗示这位圣人要受辱受难,却作主作王,直到永远,是谁?查考世上所有的经典、教门的主子都对不上号,唯独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非常酷似。这2500年前的古人是怎么知道《圣经》中“道成肉身的耶稣”的呢? 这的确是一个巨大的、神圣的、跨越时空的谜团。老子说:道是万物之主、是善人的宝贝、罪人的中保。美好的言辞固然可以博取尊荣、美好的行为固然使人得到敬重,然而人的不善怎能被剔除干净呢? 所以,就是立为天子,身为太师、太傅、太保,财宝无数、荣华加身,还不如坐进这大道里呢。古时候为什么重视道呢? 不就是因为在道里面,寻求就能得着,有罪可得赦免吗? 所以道是天下最宝贵的啊!老子的笔墨中展示给人间的不正是《圣经》中上帝的天国、耶稣的救赎吗? 《尚书》、《诗经》都记载着:中国人来自上帝。早在老子古经中便记载旧约《圣经》预言中的“耶稣”。而且两千多年来,举凡太平盛世,竟无一不是遵循了老子之学说。顺天道治国的皇帝,囊括了仅有的几百年辉煌时代。文景之治、光武中兴、贞观之治、开元之治等等。孔子倾注毕生心力宣扬敬天爱人的忠恕之道,当代多个皇帝均尊纯了老子“天道”的统治方式,那么老子的神学知识是那里来的呢?就目前世界不管任何一种教门的国家,他们的统治方式都在努力提高到上帝的道上来,这又是为什么?清皇康熙说:中国人的“上帝”就是真神,天不是物质的天。康熙亲临宣武教堂,题写了“敬天”和“万有真原”两副扁额,又作诗称颂耶稣:“功求十架血成溪,百丈恩流分自西。”在《生命之宝》一文中,康熙明确表示:“天门久为初人闭,福路全是圣子通。我愿接受神圣子,儿子明分得永生。”古人老子、孔子、孟子对“道”的认识,已如此入神境界,实令人难以置信。其代表着中国的古人,代表着中国的文化。他的“道”影响着整个中国尽至世界的每个人的行为和思想。可悲的是现今一辈自己不进去,却连急俗得到真知走进真理的下辈也挡在门口。而至今只能在未接触过这批“贵人”的最低层中找到蛛丝马迹:《广东新闻网》2011年10月21日10:12王华报道:10月13日晚,两岁女童小悦悦在佛山市某市场内被两辆车相继辗过,肇事车辆逃逸。18名路人陆续经过均对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孩子视而不见。让人想不到的是,最后伸出援手的竟然是一位俗世里被视为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捡垃圾的阿婆。期间,阿婆想向附近店主要块纸皮为孩子遮挡有些凉意的秋雨,亦被拒绝。 历史以来,司机驾车交通肇事撞伤了人,伤者都是理直气壮责令司机赔偿,司机都是礼亏连连道歉。可是现今被车撞伤者爬起来就逃,问曰何故?答:我怕又是高校大三的大学生药家鑫!老辈人们看到读书人都会夸耀说:“读书人讲句话都特别有道理,不像我们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文盲,开口就只知道讲女人、男人那一点东西”。可是现今算是文化的中国,耳朵听到的、眼睛看见的,千篇一律。都是男人、女人的那个“爱”。或者几个男的争一个老婆、或者几个女的争一个老公。一夫多妻、一妻多夫,杀人的、放火的也是自家园子,通行无阻。现今的文化已经傻到随眼见到的都是胡编乱造,谎话连篇累牍,而真话却无处寻觅的朝代。当然聂耳、洗星海已经死了这是事实,但活着、真正有一定艺术水准、记录写实的近代作品也被挤到角落里,成了葱蒜。古人早已给后人作过警告,就汉字信息也明白罢着:一人二女则是“爽”字,不难发现一人两边颈上是4个“杀”字的头,按麻衣相法用语:即凶多没吉。你若认真地去看一下,也是斜着的罗马人死刑犯用的4个十字架;就国内而论,刚好是冲军犯人戴在头颈的一个枷(锁)。古人说:“万恶淫为首”,冲军路上小心“爽”死。60岁的粗人都知道,古人对这个字的造词指向是十分狭隘的,往往都只两个人、夜里床上才好轻声说的话,可怜的今天打开电视就能听到,“爽XX”、“XX爽”还作为光彩照人的时尚广告。什么话还讲不清楚、刚学说话的婴孩却先会“爽XX”!你若反对恐怕就得挨罚款,因为是国家批准当产品商标的。公安不辞辛苦天天在扫黄,而名牌的幼儿用、小儿科教片打开就听见“谈恋爱啦!” 2010年4月8日《杭州日报》B11版告诉人们:开发商的卖房广告:“卵巢寻找精子”、“如果你不能给她一个名分,那就送她一套房子”、手提红裙露出大腿的靓女画旁“要提,还要往上提”等雷人广告已经出现。60岁的人答不出的有关男女问题,现今6岁的孩童都能回答。不论看的、听的若不加上男的女的哪些事休想出版、上架。历史以来关于男、女哪些事,没有一个朝代能写得如此透彻、细腻,比现今更精粹了。若借着有把“靠椅”就是为了“机不可失”、调节一下精神,倒是情有可原,否则,哪中国的爱国人士该放声大哭了,它所折射的已不只是一付简单的中国画像。2009年8月6日《杭州日报》B7版文章:八岁儿子给他们女班长写情书;2007年3月9日《钱江晚报》A12版文章:11岁女孩遇害,谜底令人震惊,凶手今年12岁。文章说:11岁的小女孩就因为不接受12岁小男孩歪歪斜斜的“我爱你”三个字送了命。更可悲的是,党中央再三强调“社会和谐、人民稳定”的今天,“弱肉强食”斗争“进化论” 新、老剧本通行无阻,而历史悠久极力推行的孔子、孟子、老子优良传统的“天道”实体;世界上最古老的人类道德源头、中国文化背景;劝人为善、不要犯罪、否认地上“有神论”的《圣经》有关文章出版界成了一条不可碰的红线、上不了架。人啊! 一个失去了心灵的口头道德世界,用子弹是无法收服的。我国祖先文明建设靠的就是: 一直传到今天从未分离的“道德”二字,若没有了“道”还有什么“德”呢?
正义价值的法学研究论文说明了正义这一价值追求在经济法价值体系中的特殊性。
正义价值的法学研究论文【1】
[摘要] 正义与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古典自然法学家直到当代风行的社会法学家,在各时代法学家的一步步诠释中,正义从法的一种必然内涵直到现在成为评价法律的一个标准和法律所要追求的一种价值。
[关键词] 法的价值经济法的价值正义实质正义
在我国,对法的价值的研究可以追溯到“法律”二字的形成及其被赋予的含义上。
我国传统的法的价值观可以说是从古代社会发产生之日起,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法的价值观念的总和。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确立以及资本主义法律理念的引进,使得法的自由价值观、平等价值观、等内容引起了法学家们的关注,并在研究中一步步确立了其地位。
经济法是与市场经济同步产生的,它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特殊价值取向。
一、经济法的正义价值的概念分析
在历史上,对于正义的理解非常丰富。
就像博登海默在他的著作里提到的一样“正义如同普罗米修斯的面孔一样变化无常,随时可能呈现不同的形状,并且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正义”有着不同的内涵,并且为不同时代的思想家所信仰。
在它具有的价值序列中,自由、平等、安全曾先后被不同的思想家放置在价值序列的顶层。
对于经济法这一特殊的部门法而言,它调整对象的经济性及调整方法的强制性都决定了其价值基础的特殊性。
从这一点出发,笔者认为博登海默教授提出的对于正义的理解符合经济法的价值追求,即“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和主张,并与此同时促进生产进步和提高社会内聚性的成都―这是维持文明的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就是正义的目标。”
二、正义――经济法价值体系的基础
古希腊有句著名的格言:“正义乃百德之总”。
这一格言形象地说明了正义这一价值追求的特殊地位。
的确,正义这一价值是一个可以涵盖指导其他价值追求的全局性的价值追求。
1.正义作为经济法价值基础的可能性
法的价值从哲学意义上分析一方面具有客观需要性,另一方面具有对于主体的有用性或积极性。
具体到经济法这一特殊的法律部门中,经济法的存在也是基于社会发展的需要。
它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宏观调控关系与市场规制关系,有很大部分是涉及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在经济法中,更多体现的是一种间接手段,其领域是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竞争及生存环境。
笔者认为,从以上对于正义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正义内涵的广泛以及适时性,正义作为经济法价值体系的基础,其他价值在此基础上衍生、扩展但同时被其指导,这将是一种适合当代经济法发展的价值体系的设计。
2.正义作为经济法价值基础的必要性
在个人正义的理解中,有一种认为正义就是遵守法律。
古希腊智者色拉叙马霍斯在与苏格拉底辩论正义的含义问题时指出:“政府制定法律,违法者就有不正义之名。”他的隐含意思是,正义就是指人的行为遵守法律、符合法律这种状态。
从此引发,我们可以设想:如果被遵守的法律即是不正义的,那么行为的正义也无从谈起。
所以可见法律本身的正义的重要性。
这是保证个人正义的前提条件。
经济法的发展经历了战争经济法阶段、危机应付阶段以及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阶段这三个由低到高的阶段。
在此阶段中,市场经济由自发的竞争发展到社会化条件下国家以经济法来协调维持。
从经济法的发展历程中可以发现经济法社会性的特征,而经济法的价值作为经济法追求的目标,正义作为社会经济秩序的一种衡量标准,以其作为经济法的价值基础是无可厚非的.。
三、经济法正义价值内涵的延伸
1.由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
实质正义是与形式正义相对而言的,这里的形式正义的基本含义是指:对于相同的情况给于相同的对待。
现代形式正义观的代表人物为佩雷尔曼, 他试图从各种复杂的正义定义中抽象出一种可以适用于不同正义概念的定义公式,他认为“所谓的形式正义就是要求以同一方式对待人,就是同一基本范畴的人都应受到同等待遇的活动原则。”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强势团体、垄断等等这一切经济政治实体的存在造成了个人之间、个人与团体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实质不平等。
在现实条件下,形式正义本质上已成为一种不正义。
经济法作为对于民法的补充而出现,必须正视建立在对于19世纪社会经济条件判断基础上的平等性与互换性的丧失,由此带来的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变更。
实质正义强调针对不同情况和不同的人予以不同的法律调整。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要求根据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来确定经济法的任务,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利益和发展。
2.公平与效益的兼顾
罗尔斯把公平作为正义的首要要素和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任何一种理论、法律或是制度,不管怎么样有用和巧妙,但只要它是不正义的,就一定要被抛弃和消灭”但与此相对应的,效益也是法的价值目标之一。
在实践中,追求效率必然会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但过分的追求公平也会损害一部分人的效益。
效益是指减去投入后的有效产出。
在法的效益价值中,社会效益价值是与公平的追求同向的,即维护社会公正。
法的社会效益追求中,力求以法的形式为社会机构的运作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准则,避免假公济私、效率低下。
但法的经济效益追求有时可能会损害公平。
但是并不是说效益与公平是完全对立的。
二者同作为经济法的价值目标,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效率优先并不意味着不要公平,而是要在实现效率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保证公平的实现。
综上所述,正义价值作为人类永恒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有可能也很有必要成为经济法价值体系的基础,在全局上指导并且涵盖经济法的价值体系。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252页
[2][古希腊]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商务印书馆出版,第5、6页
[3]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第503页
[4]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12页
法的正义价值论文【2】
【摘 要】自从法产生以来,关于法的价值问题法学界从来没有停止过争论。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卢梭、孟德斯鸠至近代的罗尔斯都提出了自己对法的价值的追求与探索。
法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阶级、私有制、国家产生的必然结果。
不论是雅典的城邦、古埃及、罗马,还是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中国,无一例外的都有自己自成体系的法律。
从法的发展历史来看,毫无疑问,法是有价值的,但究竟什么是法的价值,法又有哪些价值呢?这困扰着我们无数的法学研究者。
法的价值是法产生的动因,人类对法律不懈的探索究竟在追求什么?古往今来,人来一直在追求正义,希望受到正义的对待,社会公平,人人平等。
正义为什么一直受到人类的追捧,法的价值是否也在于实现正义。
【关键词】法的价值;正义价值;分配正义
“任何值得被称为法律制度的制度,必须关注某些超越特定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相对性的基本价值”法的价值体现法的精神,法的精神决定法的价值,进而影响立法,影响着整个法律体系的运行。
但凡民主文明讲究平等和谐的国家法律发达,对法的价值问题研究深入,成果丰硕。
而统治者根据自身好恶无视社会承受能力,肆意订立法律的国家,命运无不是被人民推翻或遭外敌入侵而覆灭。
法的价值是一个抽象而复杂的概念,也是法学研究不能回避的难题。
一、法的价值含义
价值是一个哲学范畴,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的众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无不广泛使用价值。
国内法学界对价值定义时多从主客体的关系出发,既强调价值客体的属性,又认为不能忽视主体的需要,认为价值是客体的属性对主体的需要的满足关系。
“‘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也许我们应该从更为朴实的角度来探讨“价值”,从而揭示价值的本质。
可以这样认为,“价值”是一种特定的关系背景下的事物的存在、属性、作用等。
法的价值依据价值的概念是指,与主体的需要、诉求具有相洽互适性的,从而受到主体的珍视、重视的事物的存在、属性或作用。
根据使用的情况不同,法的价值可以有以下三种含义。
第一,目的价值,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助长那些值得希冀、追求或美好的东西。
“法律的重要价值就是保护人权”,“程序法具有确保司法公正的价值”,等等。
在此种情形下,法的价值更多的体现为对人们追求的美好事物的保护作用,是法对社会的作用,存在于法的自身之外。
第二,形式价值,指称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
如,法应该逻辑严谨,应当简明扼要,而不是自相矛盾、含混繁琐。
此种意义的法的价值更强调法的自身,形式上的法应该具有的被人们追求和珍惜的东西。
第三,评价标准,指称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这更多的受到西方影响,是以法的价值平价标准去评价社会上与法有关的现象,如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二、法的首要价值
(一)法的三种基本价值形态
1. 正义。
“正义有着一张普罗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在社会生活中,正义有多种不同的含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正义;“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是一种正义;在早期资产阶级革命中,“自由、平等、博爱”也被视为一种正义。
决定法的价值中的正义,是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
社会基本结构指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生产的利益划分方式。
“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义务,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这对于个人生活的影响具有根本性。
作为社会主要制度,社会基本结构影响着人们的基本前景即他们可能希望达到的状态和成就。
对法律的正义价值也有决定性的影响。
可以说,法的正义价值在于保障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让人们享有正义的权利承担正义的义务,正义地分配社会财富、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
2. 秩序。
学界不乏关于法律秩序的诊释。
“ 制度论” 和“ 结果说” 是西方学人对法律秩序的两种重要界说。
“ 制度论” 把法律秩序等同于法、法制或法的体系。
“ 结果说” 则视法律秩序为法作用于社会所形成的一种社会结果。
法律秩序是一种社会状态,一种由实体性的制度和观念化的意志所合成的社会状态。
实体性的制度是说法律秩序是以法的形式存在的社会规则,为实现这些规则还存在着一定的物质设施如法庭、监狱、警察等等。
法律秩序价值也是法的其他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环节。
法的价值诚然远不止确认和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
但所有法的其他价值都离不开秩序价值。
任何法都会体现一定的社会秩序、利益、正义,但一定的利益、正义的确立和实现,都离不开一定社会秩序的确立和实现。
3. 自由。
个体可以是自由的、独立的,但仍然是全人类整体的一分子;不但每个人的自由能依据普遍的自由规范而与他人的自由相协调,而且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个人自由主要表现在人格独立、人格尊严、抉择自由、自我实现等方面。
人是社会中的人,自由的实现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律保障人的自由,便成为法的重要价值形态之一。
(二)正义乃为法的首要价值
“法的目的价值构成了法律制度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反应着法律创制和实施的宗旨,它是关于社会关系的理想状态是什么的权威性蓝图,也是关于权利义务的分配格局应当怎样的权威性宣告,无疑法的目的价值是整个法的价值体系的基础……”法的目的价值是法产生的动力也是法实施的宗旨,形式价值和评价标准都是为一定的目的价值服务的。
而在法的目的价值中,秩序,自由,正义是其基本的价值形态。
所谓基本是指法的目的价值最重要,最根本的价值目标。
然而由于人类生活需求的多样性,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便产生了发的价值冲突。
即在有限的社会资源中满足人类众多不同的价值追求时产生的竞合状态。
秩序与自由的冲突,正义与秩序的冲突,秩序与自由的冲突常常出现在我们生活中,而这也是困扰立法者法学家的难题。
这时便需要法律的协调整合。
法的价值都是值得希求和珍视的美好之物,如何协调整合法的价值冲突谋求价值总量最大化呢? 首先应该坚持兼顾协调的原则,因为法的价值都是值得希求和珍视的美好之物,应该最大限度地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尽可能的避免、化解或弱化价值冲突。
然而,当协调兼顾已无法达到化解价值冲突时应遵循“两善相权取其重”的标准。
而正义价值则是我们应该首要保护的价值,是法的首要价值。
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正义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的命题。
可以说,自由与秩序是手段价值,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正义才是法律追求的最终价值目标。
“法律或成例就是正义的一种衍生物”“要使事物合乎正义,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的一个中道的权衡”正义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和重要美德,亦是衡量法律之善的首要尺度。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正义一直是引导法律产生、完善和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法的诸价值之中,法律与正义价值的关系最为密切,亦是法的价值理论体系中的核心论题。
人们在论及法律或对法律制度进行评价时最常使用的是“正义”这一词汇,以至于法律的其他道德品质都显得那么不甚重要或突出。
正义在法的诸价值之中具有优先性地位,法律的有效性亦取决于法律自身的正义程度,对正义价值的追求亦是法律产生的社会根基和根本前提。
正义是法的首要价值,法律需要正义价值之引导,亦必须体现正义之精神。
正义作为一种伦理观念和价值准则十分广泛而深刻地存在社会生活之中,并一直引导并推动着法的生成、发展和不断完善。
一般来说,符合人们普遍的道德观念或价值准则即是正义的。
反之,不正义则是指不符合或者违背人们普遍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准则。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三、法的正义价值的两种基本形态
(一)分配正义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正义价值的两种基本形态,即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
分配正义是根据接受者的功绩来分发荣誉和奖励。
即正义等于平等。
“相等的人分享了不相等的事物,不相等的人反而分配到了相等的事物,就是不正义。”分配正义是关于对权力、产品等社会资源在社会主体间进行正常配置的规则设计,满足主题生存的基本需要。
可以说分配正义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保障分配正义要求在立法等领域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合理配置有限的社会资源,使人人各得其所,各取所取,从而实现社会的正义。
(二)矫正正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矫正正义是指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造成了损害,使其遭受到了损失时,就应该从损害方的好处中拿出来一些,加到蒙受损失的人那里,以补偿其损失。
从现代社会来看,矫正正义是针对资源配置过程中出现的动荡与矛盾而设计的救济性措施。
与分配正义相比,矫正正义是一种程序正义是对失衡的分配正义进行纠错从而实现实体正义,矫正正义主要体现在司法中。
(三)分配正义的法律体现
分配正义解决的是社会资源的计划与分配问题,因而需要通过资源分配方案、模式等形式表现出来,而法律文本因其强制性、稳定性则成为分配正义实现的主要工具。
而另一方面,法律的终极价值就是实现正义,正义体现在法律的权利义务分配方面。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没权利的义务”,法律在权利与义务方面坚持了对等原则,是分配正义的体现。
权利是法律赋予人满足其利益的手段,义务是承担者负担的不利益。
法律在给公民分配权利义务时也应坚持分配正义,而这又具体体现在三个基本原则中,贡献原则、平等原则和不平等原则,分别对应不同性质的权利义务。
第一,平等原则。
每个人不论贡献如何,都应该完全平等地分有基本权利(人权)。
这就是权利与义务分配的“ 平等原则”。
这个原则不妨简化为六个字:平等分配人权。
平等分配人权就是按基本需要分配人权。
这一方面是因为人权就是满足每个人的基本需要的权利;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每个人的基本需要是完全一样的、完全相同、完全平等的。
按基本需要分配人权实际上又等于按需要分配人权。
诚然,按基本需要分配权利与按需分配权利根本不同。
但是,人权与权利不同。
人权仅仅能满足人的基本需要,而不可能满足人的非基本需要。
因此,按需分配人权与按基本需要分配人权是同一概念;正如按需分配食品与按生理需要分配食品是同一概念一样。
第二,贡献原则。
如所周知,应该按照贡献分配权利,即按一个人给予社会和他人的利益(贡献)来分配社会和他人必须且应该给予他的利益(权利)。
这就是权利与义务分配的“贡献原则”:按照贡献分配权利,按照权利分配义务。
但是按照贡献分配权利,并不意味着贡献越多权利也越多,相反权利应少于贡献,与贡献相等的是索取。
权利是一种强制的索取,如果权利与贡献相等必会导致强者更强而弱者更弱。
因此,贡献应多于权利多于义务。
这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了分配正义。
第三,不平等原则。
每个人因其贡献(才能和品德)不平等而应分有相应不平等的非基本权利和非基本义务。
但是,在这种不平等的分配中,获利多者如果较多地利用了社会合作,便应该补偿给获利少者以相应的权利。
获利越少者,对社会合作的利用往往便越少,因而所得到的补偿权利便应该越多。
于是,获利最少者,所得到的补偿权利便应该最多。
这就是权利与义务分配的“ 不平等原则”。
这个原则表明,社会应该不平等地分配每个人的非基本权利,因为每个人对社会和他人的非基本贡献是不相等的:能力较强、品德较高的人,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便较大,因而应该分有较大的权利;能力较弱,品德较低的人,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便较小,因而应该分有较小的权利。
不同社会制度下法的价值内涵侧重各有不同,但从总体而言,正义、秩序、自由三者构成了法的价值的基本内容。
而正义是法的首要价值,不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下,对正义的追求法从来没有停止过。
参考文献
[1]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
[3] 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32-65.
[4]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
中西方由于各方面的不同,因此在 教育 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中西方教育差异1000字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西方教育差异1000字论文篇1:《浅析中西方教育的差异》 摘 要:当代世界激烈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的培养需要依靠教育,教育的成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为了进一步适应当今世界的要求,我国教育也应吸取西方教育的精华,从而完善自身。 关键词:教育 理念差异 中西方 目前,在校大学生对于学校的学习与今后的工作能力需求之间的关联性存在质疑。无论是中国教育还是西方教育都有所长有所短,通过对比,找到对方的精华部分进行学习与改革,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明智之举。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比较探析。 一、中西方课堂 教学 方法 的差异 在中国,课堂属于老师,老师在讲台上涛涛不绝的讲课,学生认真的听讲、记笔记,对课本的答案和教师的答案深信不疑,是一种倾向性的灌输式教育。学生和老师之间缺乏紧密沟通,造成学生被动的接受知识,牢而不固。“中国衡量教育成功的标准是将有问题的学生教育得没问题,‘全都懂了’,所以中国的学生年龄越大,年级越高,问题越少; 西方教育的标准是将没问题的学生教育得有问题,如果学生提出的问题连老师都回答不了了,那算是非常得成功,所以西方的学生年级越高,越富有创意,越会突发奇想。”除了课堂气氛和老师对学生的要求不一样外,中美两国老师的教学方法也有很大差别。中国老师更多的是教授学生知识。我们对于老师的评定也是:“传道”,“授业”,“解惑”,和“学高为师”等等这样的字眼。可见在中国教育中,知识本身的重要性。但是美国老师希望教给学生的如何去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而非知识本身。基于不同的目的,教学的方法也截然不同。中国的课堂,老师以教授知识为主,学生需要更多的是对知识的记忆和应用。然而,在美国课堂上,老师是引导学生思考和表达的,是以学生或学习者为主导的课堂。老师并不是课堂上讲话最多的人,老师只是提供话题和引导讨论的人。学生是课堂上发言和参与讨论的主体。[1] 西方教育大都是基于人文思想展开的,从小开始培养人的实践和分析能力,鼓励思想的自由,并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教师的作用,主要是指引者,往往像朋友一般和学生一起去探讨问题,对于学生的疑问,经常一指图书馆,让学生自己去寻找资料,自己做出判断,尽可能的不去影响学生的自主思考。它最大可能的保护了人类创造力的根源――思想的自由和自主。如何让学生在课堂上感觉开心,使学生能够积极投入学习,这在西方是老师常常思考的问题。同时教师鼓励学生在课堂积极发言,学以致用。教学方式的不同导致了老师或者学校对于学生评价的不同。中国老师看重的是一个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而美国老师看重的是一个学生是否具有不同于他人的观点。[2] 二、中西方教育理念的差异 中国目前的境况是:人们狂热地追求学历,把学习与今后的工作联系在一起。孩子从一进学校就被鼓励要刻苦学习,导致竞争激烈,负担加重,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西方注重的是人性的“自由、平等、发展”的理念,他们的基础教育不会强迫孩子去做他们不喜欢的事。的确,我们所应该做的是尊重孩子的天性,让他们在自由成长的过程中学会如何去思考问题,如何去更好的学会创造。在中国,为学生提供解决问题的最直接方式是教师们追寻的目标。而在美国,问题本身并不重要,一个问题往往被反复讨论,并寻找出不同意见来进行比较。所有这些不同,究其根本在于中美两国教育理念的不同。在中国教育理念中,知识是非常重要的。教育的目的是要让学生掌握知识。而美国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思维。去问任何一个美国教育者,他们的回答都是一样的: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和批评性思维。麻省国际学院的院长,布兰达芬博士,一个从事教育工作36年有余,曾担任过高中老师,校长,大学校长的教育家,在多次与笔者的交流中讲到:美国教育从学生上幼儿园的第一天起,到大学 毕业 ,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3] 三、中西方教育观念及思维模式的差异 东方教育的目的以增加知识为主,视知识比创造力重要。在中国,老师们认为创造力是―种缓慢的过程,它依赖于坚固的基础知识。而西方教育的目的是寻求高层认知能力的学习,老师帮助学生自主学习,提问,批判性的思考,建构、挑战知识。西方的教育重视学生学会独立思考,独立生活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以及思考问题的习惯和方法,从而为进入社会作准备。而我国的教育重视 文化 基础课,学生学到的数学和其他 自然科学知识 比大多数国外学生多,而且中国学校的管理相对严格,要求学生在上课的时候精神集中,这种教育理念在继承优良传统、掌握知识、规范行为等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综合上述,我认为中西方教育各有特色,各有短长,我们应该站在自我超越的立场上,反观中国传统教育的不足之处,学习和借鉴西方教育的精华,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深入进行教育改革,以更好地适应世界教育发展的潮流,培养出更多符合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才。 参考文献: [1]魏少敏;现代学习理论及中西方教育差异[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06期 [2]周慧;中西教育观之比较[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9年02期 [3]李朝春;教育观念创新与创造性课堂教学[D];华中师范大学 ; 2000年 中西方教育差异1000字论文篇2:《中西方传统 家庭教育 差异及其借鉴意义》 【摘 要】家庭教育是人生最早的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是人社会化的第一个阵地。家庭教育在家庭文化传承,在个人甚至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历史传统、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中西方家庭教育观念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从这些差异中,也可以找出许多值得中国家长学习的观念和做法。 【关键词】 传统文化 ;家庭教育;异同 前言: 家庭教育是人生最早的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是人社会化的第一个阵地。家庭教育在家庭文化传承,在个人甚至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历史传统、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中西方家庭教育观念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从这些差异中,也可以找出许多值得中国家长学习的观念和做法。 一、中国传统家庭教育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是维系社会的基础和细胞,天下之本在于家,家齐则民安。中国自古以来,无论是豪门官僚还是庶民百姓,都十分重视家庭教育,为了处理家庭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维护家庭的和平稳定,需要特别重视家教,可以说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传统家庭教育在形成中国人的个性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传统家庭教育之真谛,在于用传统美德、民族精神教育其子弟,诸如自立自强、勤奋好学、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忠于国家、尽职尽责、重义轻利、不畏强暴、热爱和平、同情弱小、诚实忠厚、克己节俭、待人以礼、注重节操等,都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古人积累的这些优良而成功的家教思想和方法,有几点尤其可为今天的家教提供有益的借鉴: 1、传统家教注重德才兼备。传统家庭教育的核心是教子做人,其次才是教子做事。在中国传统家庭教育中,“尊德性而道学问”,强调知识授受的道德化,从而使知识授受与道德教化合二为一,在教学中培养道德,在道德训练中学习经典,品德教育,教子女如何做人,是传统家教最突出的特点。传统家庭教育把对家庭成员的道德教化作为其首要任务和最终目的,父慈子孝、君义臣忠、兄友弟恭与贤妻良母的观念至为深入,把道德实践范围扩大到社会生活领域。 2、引导教育子女为自己的长远利益考虑。诸葛亮告诫他的外甥、儿子要立志,要“淡泊明志”,“志当存高远”。嵇康在《家戒》中说“人无志,非人也”。司马光指出了为子孙积攒钱财的害处,他认为如果为子孙积财,使子孙只知有利、不知有义,那么积财只会招来子孙游手好闲、不知上进。这种鼓励子孙自立、自强,劝说父母不要为子女积攒钱财的家庭教育传统,在有识之士中间,颇为流行。 3、传统家庭教育强调慈爱与威严并重。韩非对此有一个 总结 ,他说:“慈母有败子”,这个“慈”当然不是一般的慈爱,而是一种溺爱,溺爱会毁掉子女。颜之推总结了家庭教育的 经验 ,认为亲子之间应该有严肃的一面,也应该有慈爱的一面,两者皆不可少。他说:“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 4、身教重于言教,教在不言之中。特别强调父、兄在遵守道德等方面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正人先正己,同时尽到教育子女、训导子女的责任。曾子杀猪的 故事 ,所讲的就是曾子以履行自己的诺言为榜样,教育儿子要诚实守信,不得妄语。在中华家庭教育的历史上,此类重视身教的例子不胜枚举。 二、西方家庭教育 1、让孩子学会独立。大部分西方家长认为孩子具有自我学习和思考的能力,孩子自己动手并从中获得各种知识,学习各种技能,甚至得到实现自我价值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孩子能做到的,就让他自己做,这是对孩子的尊重。许多国家的家长都很重视从小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和吃苦精神。例如在美国,孩子从幼儿阶段就在不断认识劳动的价值。孩子要自己动手 修理 、装配摩托车,分担家里的割草、粉刷房屋、送报扫落叶铲雪等活计。 2、给孩子自由。西方家庭教育是以培养孩子富有开拓精神、能够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为出发点的,因此对孩子是否成名成家的观念相对比较淡薄,他们并不煞费苦心地设计孩子的未来,而是注重孩子的自由发展,努力把孩子培养成为能够适应各种环境,具备独立生存能力的人。而孩子一旦能够找到自己的人生轨迹,成功也是自然而然的。反观很多中国家长望子成龙心切,为使孩子学习好,在生活上照顾的无微不至,学习之外的事情孩子可以什么都不做。这样孩子得不到锻炼,从学校走出来就缺乏最基本的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尽管我们的家长都希望孩子成才、幸福,而这样的家庭教育既不可能令孩子成才,也难以让孩子得到幸福。其实孩子是树,阳光、水和空气就是他所需要的全部,给孩子自由,让他自由生长,就是对孩子最大的爱。 3、鼓励孩子创新和探索。西方家长对孩子所做的种种探索行为往往持积极、肯定的态度,鼓励孩子在生活中提出不同的见解,并对其中的疑问进行积极的探索。即使家长认为孩子的某一行为并不具有积极的效果,他们也不会过多地干涉,而是让孩子在自己进行的探索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予以纠正。例如美国孩子拆了家里的闹钟,若能装回,多数家长会称赞孩子,若是装不回,许多家长会与孩子一道把闹钟装上,甚至鼓励孩子再拆、重装一次。但是遇到同样的情况,中国家长很可能对孩子的探索活动用“胡闹”“乱来”“不可能”等类似的话否定掉,这样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扼杀孩子的创造力。 此外,亲近自然,重视慈善事业,相信每个人都可以“Make a difference”等等西方的理念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当然,中西方家庭教育理念中有很多共同之处,如:都对孩子倾注了全身心的爱,都重视孩子日常生活行为习惯的培养,都能够与孩子经常沟通等等。总之,家庭教育要注意与孩子之间的平等,要尊重、信任、宽容、鼓励孩子,要重视感情交流并且为孩子树立榜样,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教育方法要随孩子的年龄的增大而不断改变。 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的教育工程,这里包含着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集体(托幼园所、学校)教育,三者相互关联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这项教育工程离开哪一项都不可能,但在这项系统工程之中,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把 儿童 比作一块大理石,他说,把这块大理石塑造成一座雕像需要六位雕塑家:1家庭;2学校;3儿童所在的集体;4儿童本人;5书籍;6偶然出现的因素。从排列顺序上看,家庭被列在首位,可以看得出家庭在塑造儿童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在这位教育学家心中占据相当的地位。为此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十分必要的,家庭教育本身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 【参考文献】 [1] Charlotte, Mason, 2004. The Home Education Handbook of Charlotte Mason [M]. Beijing: Development Press of China. [2]Haim, Ginott, 2002. Parent-Child Conversations [M].Beijing:Jinghua Press. [3]Karl,Welter, Welter's Educational Law[M].Beijing:Jinghua Press. [4]Tin, Jennifer, 2005. Lock John's Family Education [M].Beijing:Xinhua Publishing House. [5]董小川.儒家文化与美国____文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6]齐欣,赵田丰.中国教育调查[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 [7]杨冰.细节成就孩子一生[M].北京: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 [8]曾仕强.家庭教育[M].北京:中国科学文化出版社,2006. [9]赵忠心.中国家教之道[M].南宁:广西科技出版社,1991. 中西方教育差异1000字论文篇3:《浅谈中西方学校教育观念的差异》 【摘要】教育是一种文化现象,不同的教育反映出不同的社会文化内涵,地域差异以及文化差异造就了教育的不同形式。中西方学校教育制度的差异培养出具有不同价值观和世界观的人。从发展创新能力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学生容易偏于自我约束、自我控制以及因害怕出错而习惯于固守规范。适应教育国际化的趋势,我们应该如何扬弃?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要解决此问题,则需要我们深入探讨、挖掘中西方文化在教育观念上的具体表现,追究其存在差异的根源。 【关键词】中西方教育;教育观念;哲学根源 社会的竞争,知识和智能的较量已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更多的是意志、心理状态和做人的比拼。中西方教育存在诸多的差异,产生这些差异的根源在于教育目的的差异。而教育目的的差异又是源于中西方传统哲学思想和教育理念的不同。从这些差异中,我们可以找出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观念和做法。 一、中西方学校教育观念的差异 由于中西方文化传统和文化传承方式的不同,因此中西方在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上也着有很大的差异: (一)教育宗旨的差异 中国传统的教育是与政治紧密相连的,所谓“文以载道”、“ 文章 者,经国之大业也”是其最好的解释。中国古代的教育即是通过培养国家所需要的官吏既而来为政治服务的。教育的宗旨就是培养国家需要的人才。西方教育则与中国大相径庭,它们的教育自成体系,与政治的关系比较松散,其培养人才的宗旨在于掌握、使用科技技能。 (二)教育体制的差异 传统的中国教育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应试教育,强调“分数”,考试是唯一的评价标准,所培养的学生缺乏 想象力 ,缺乏主见和创造,这是应试教育的最大弊端。西方的教育体制则是倾向于能力教育。其特点是重视学生学会独立思考、独立生活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以及思考问题的习惯和方法,从而为进入一个重视创造性思想的社会做好准备。 (三)教育理念上的差异 首先是知识观差异。中国的传统文化教育比较注重基础知识的传授,重视伦理、讲究道德、遵循共同准则是中国教育的特点。而西方文化教育则强调个人价值、尊重学生个性,更注重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和改造社会的能力。其次是教学方法的差异。中国的教育注重对知识的传授,在教学方法上重视教师的讲解和学生的死记硬背。学生缺乏独立思考和独立探究的能力。而西方在教学方法上则关注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立思考、独立探究和动手能力,注重学生独立意识和创造性的培养。第三是师生关系差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在师生关系方面,历来是注重“尊师敬长”,教师的权威地位在每位学生的心中深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具有绝对的主导作用,学生只是听命、服从于老师。而西方教育则强调教学过程中师生关系的平等,如果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主导”地位,那么学生则占“主体”地位,在这里教师没有绝对的权威,只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管理者,学生的主体性受到尊重。 (四)教育内容上的差异 傅斯年认为,由于中国与西方的社会结构(性质)不同,所以形成了中、西方教育内容上的不同。中国是一个政治型的国家,其教育内容首先是为政权、为政治服务的。这就形成了中国的教育重视人文学科而轻视科学技术的传统。而欧美等西方国家以工商立国,加之它们的实用主义哲学和抽象思辨的民族 思维方式 ,它们的教育内容也就以科学技术和实用技能为主。 二、通过以上中西方差异的分析引发出的对我国教育改革的建议 通过比较、分析中西方教育观念存在的差异,对我国当前的教育改革可以提供一些参考性的建议: 首先是对西方教育思想加以“扬长弃短” 中西方教育思想渊源上有相同的地方,也存在明显的差异。19世纪末我国自开始学习西方教育制度以来,已经反反复复对西方的不同国家、不同教育思想进行学习和借鉴,以用来解决我国教育存在的问题。然而,在引进和学习国外教育经验时,常有“水土不服”的现象发生。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国家移植过来后或许会变得面目全非、以致效果甚微或无效,究其原因在于中西方两种文明的教育思想在根源上即存在差异。因此,这在学习西方的教育理论时给了我们启示,我们在移植时必须要考虑它在中国这块土壤基础上的生长环境,我们既不能被中国国情束缚思维,也不能比葫芦画瓢、盲目引进西方教育思想,而是要在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和教育背景的基础上对西方的教育理论加以“扬长弃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正是我们以史为鉴的目的。 其次是中西方两种教育观念的优化结合 纵观中西方教育观念的种种差异,我们应该更清醒的认识一下我国的传统教育,与西方国家的教育相比,我们的教育确实存在着诸多不如意的地方。反之而言西方教育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他们的教育也同样存在许多弊端。而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也不难看出两者的反差是何等的巨大,现在我国独生子女所占比例已经相当大,随着时间的推移,独生子女将在儿童中占绝大多数。独生子女的长处是情感及教育占优势、智能与体格发育较好、知识面广等;同样也有任性、自私、孤僻、高傲、不合群、依赖性强、独立生活能力差等短处。而做家长的也往往对他们存在着过分注意、过分顾虑、过高期望、过于关怀等心理的和行为的特点。鉴于独生子女及其家长的这些特点,我觉得更有必要借鉴以上西方教育的积极方面并根据中国的国情加以取舍,找出一条适合我国实际、具有时代特征、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最优教育方案,这样中国的未来才具有不可估量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P112-115 [2]傅斯年:傅斯年全集[M].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P6 [3]吴林富:中国教育管理论[M].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年:P6、225 猜你喜欢: 1. 论中西方的教育论文 2. 中西教育差异论文 3. 中美教育差异浅析论文 4. 中西教育差异论文 5. 中西教育比较论文
两个专业就业方向都基本相同,毕业后可以去当讲师,毕业生可在中外文学比较研究、外国文学研究以及跨文化交流、译介与传播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可从事与文艺相关的创作、评论、编辑、科研与教学工作。可在政府、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广告、文化交流、媒体管理等工作。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考研的毕业生也可以从事中外文学比较研究、外国文学研究以及跨文化交流、译介与传播;与文艺相关的创作、评论、编辑、科研与教学等工作。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主要培养能胜任高校比较文学、世界文学教学科研,出版编辑、中外文化交流等有关部门实际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就业前景还是很好的。
不过当前的就业形势也许还要好于比较文学,但从长远来看,比较文学的前景会更好一些,一方面我们国家英语方面人才济济,而比较文学则是刚起步的学科,各方面都比较稚嫩,易于发展和做出成绩。另外,比较文学还是和对外汉语也相对接近的专业,如果你学得好那么一切皆有可能。世界文学的话可能有点复杂,所以这个专业我建议是读博的,因为学历越高这个专业才能够有所用,可以去大学当讲师在读博之后。
比较文学方面的理论书,就国内的著作来说,有不少:卢康华、孙景尧合著的《比较文学导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充任了入门的向导。这本书对比较文学的基本概念,如命名、定义、学派、特征、内容与范围进行了清晰的阐述;对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如可比性与工具性、影响研究法、平行研究法、比较诗学与美学,作了全面而又系统的介绍;对比较文学的发展史,如在中西方的酝酿、形成、成熟、发展,作了扼要而又鸟瞰式的叙述。在表述上,这本书文字简洁,例证较多,通俗明了,深入浅出,读者可以在轻松的阅读中学到比较文学的基础知识。此外,日本大幸男的《比较文学原理》(中译本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不过十万字,十分简要地介绍了比较文学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法国学派与美国学派的异同与优劣,文体学与主题学的基本内涵,发动者、接受者、媒介者及其关系,比较文学与价值判断诸问题,也是一本易读易懂的入门书。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北京大学比较文学研究丛书”:张隆溪编选的《比较文学译文集》可以帮助读者深入了解比较文学的定义、法国学派与美国学派的特性以及国外用比较文学的方法研究文学的实际情况。张隆溪与温儒敏合编的《比较文学论文集》,精选了我国学者研究比较文学所写的有代表性的论文,如钱钟书的《读<拉奥孔>》、《通感》、《诗可以怨》,范存忠的《<赵氏孤儿>杂剧在启蒙时期的英国》,黄佐临的《梅兰芳、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和布莱希特》等。法国作者马•法•基亚的《比较文学》是法国学派的代表作,读者翻阅此书,可以深得影响研究的精神,窥测法国学派的主体风貌。这套丛书还将出海外与港台学者的论文集、北大教授们的专著、《中国比较文学年鉴》等,皆可帮助读者开阔视野,拓展思维,提高研习水平。此外,刘介民编的《比较文学译文选》(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曹顺庆编的《中西美学文学比较论文集》(四川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倪蕊琴等编的《比较文学译文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还有中国比较文学学会的会刊《中国比较文学》、《文贝》等,都可把读者的研习引向纵深。
比较文学专业的主要学习课程包括:西方文论专题、现代语言学专题、比较文学概论、欧美文学思潮史、欧美文学经典研究、欧洲文化史、西方小说史、中国现代作家与外国文学、欧美现代派文学研究、中西比较诗学、中外文化比较专题等。
比较文学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学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以及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和其他意识形态的相互关系的比较研究的文艺学分支。它包括影响研究、平行研究和跨学科研究。作为一门学科,它兴起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
比较文学指的是跨文化与跨学科的文学研究。
比较文学是一种文学研究,它首先要求研究在不同文化和不同学科中人与人通过文学进行沟通的种种历史、现状和可能。它致力于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并希望相互怀有真诚的尊重和宽容。
扩展资料:
比较文学的发展
19 世纪70年代后,比较文学在欧美各国有了很大发展,其中心在法国。
1931年法国保罗·梵·第根的著作《比较文学论》,第一次全面总结了近百年来比较文学发展的理论和历史,主张把文学研究划分为国别文学、比较文学、总体文学三大范畴。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成为比较文学研究的中心。1952 年《比较文学与总体文学年鉴》在美国创刊,按年总结比较文学发展的成绩与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比较文学(文艺学分支学科)
百度百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
不太好就业,因为没有啥企业需要这个,留校的名额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