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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刑法规制论文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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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刑法规制论文文献综述

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特别是占有重要地位的议论文,议论文的基本结构是由论点、论据、论证三部分组成的,即议论文的“三要素”。优秀的议论文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向网络暴力说不议论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当下,信息传播渠道越来越多元化,特别是网络让更多的人拥有了向大众发声的机会,传播思想和理念,或者表达意见和不满。“君子道人以言而禁人以行,故言必虑其所终,而行必稽其所敝,则民谨于言而慎于行”。开放的环境更需要人们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网络虽然可以暂时屏蔽发言者的社会身份,营造一个看似自由宽松的环境,但也可能引起某些人的恣意妄为,毫不负责地宣泄自己的情绪。网络不文明现象就像一场风暴,从论坛博客席卷到QQ和微博,从普通民众到演艺界、文化界的名人,网络骂战烽烟四起,语不惊人死不休。

现实中说一句脏话,引来口角纷争甚至群殴械斗的例子不胜枚举。而在网络上说脏话是传递一种负能量,又像病毒一样将之感染给更多的人。正因为网络是个虚拟的平台,太多人就卸下面具逃开伪装,无所顾忌出口成“脏”,但一个人的素质和文明应该是根深蒂固的,文明应该是我们的一种素质,无论在何地。在网络上以脏话痛骂别人仿佛很过瘾,很能表达自己的情绪,殊不知自己以为在充当正义却是变相对别人施以暴力。

最近备受热议的两次“到此一游”事件,一经曝出就遭到众多网友的谩骂和人肉,迫使孩子的家长哭着道歉,村民也吓得“再也不出去旅游了”。网上的谩骂和无理的人肉都压得当事人惊慌失措,在这样的网络暴力背后又有多少人真正的反思“到此一游”和网络暴力两者所反映的公民素质,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因此,有评论就表示,“有多少人在这方面的愤慨,不是因为事情本身的对和错,而是因为发泄?不是基于对是非的判断,而是因为关乎面子。这样的愤慨,并不能真正促使公民素质的提高,倒是可能促使公民出国装文明,回国便野蛮地两面做人”。

文明不仅应该体现在现实社会的各种场合,同样也应该体现在网络上。虽然网络是一个特殊的空间,任何人都可以穿着各种“马甲”表达情绪,甚至说话都不用负责任。但是,在网络上骂脏话的人很难保证不会在景区刻下“到此一游”,很多网民都乐于关注挑战公众道德底线的事件,与事件本身相比,他们更愿意放大事件的危害性,引发公众的负面情绪,充分发挥“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电影《搜索》就讲述了一个关于网络暴力的故事,导演陈凯歌所要表达的是:不管一个人犯了多大的错误,普通网民是否就该有对他人进行道德惩罚的权力?一个人不在网上说脏话,就传递了很好的正能量,一群人不在网上说脏话就可以积极带动一个良好网络环境的形成,环境一旦形成,个别人的负面言语只会越来越少,这和你走在一条干净的街道,看见没有一个人乱扔垃圾,自己也会不好意思乱扔是一个道理。即将推行的网络实名制或许能对这一现象有所约束,但规矩是强制性的,与其受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倒不如摆正心态,做公平正义的传播者,引导公众关注真正的舆情焦点。网民拥有表达意见、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另一方面,网民也需要自省与提高,去除浮躁,变得更加理智,保持理性与冷静、不爆粗口,让网络成为传递正能量的平台。

陆丰望祥河桥上轻轻地纵身一跃,一个年轻的生命眨眼之间便从我们的面前消失了。生命的消逝令人惋惜,可生命消逝的原因更值得我们去关注,去反思。

一个不确定的.指控,一场浩浩荡荡的人肉搜索如同滔天的巨浪,“轰”!一个生命在这漫无边际的网络暴力之海中被湮灭了。这一切事人们缺乏理性判断,头脑发热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生命的消逝给那些懵懂不清的人当头一棒,使人们清醒,这代价无疑是惨重的。

在这科技日新月异、网络信息泛滥的年代里,我们被信息包裹,这使我们混乱,迷失方向。因而我们需要保持清醒,才能找准前行的方向。“毒奶粉”、“毒大米”等动摇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心,食品安全问题瞬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于是关于各种食品的安全的信息在一夕间充斥满了我们的生活。网络上说某某知名企业生产的饮料含有工业明胶,人们便不约而同地唾弃它:报道中说国产奶粉质量不好,人们便对“国奶”敬而远之,纷纷追逐“洋奶”……总之,只要网络上、报告中说某某食品有问题,奉劝大家不要购买,人们便将其当成是至理名言,奉行到底,也不管其是否真实可靠。这样的人是愚蠢而悲哀的!愚蠢就在于面对流言的皮鞭,一鞭子下来也无暇思考,像耕地里的牛一般,指东便往东。指西便往西。而悲哀就在于,人之所以能位列动物之首,其前冠以高级的名号,就是因为人们能够思考,能对事物进行理性的判断。可为何在这能一语道破的流言面前我们却成了不会思考的单细胞生物。这多么可悲啊!

思想是最有利的武器,它能击倒漫天流言蜚语,带领人们迈向真理。末日流言在社会散布,激起民众阵阵恐慌,于是有人便创立邪教,借安抚人心、永保平安之名趁机敛财,煽动民众。但在邪教那妖言惑众的说辞中,我们政府保持了清醒的头脑,果断出击,粉碎了这颗危害社会的毒瘤。人们对末日言论理性思考,现如今末日期限已过,太阳照常升起,流言的身影在阳光下无所遁形。

面对流言,我们若能保持清醒,理性思考,我们就能理解“速成鸡”的存在是可以的,我们就会知道营养快线是安全的,我们就会明白国产奶粉是可以信赖的。

生命的消逝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若我们能及时理性对待,保持清醒,鲜活的生命就不会坠入无边的黑暗。

来吧!让我们保持清醒,理性思考,去撕破流言华丽的外衣,揭开谎言的假面,为我们的生活撑起一片理性的蓝天。

抬头仰望,蓝天依旧,白云依旧。

正值花季雨季的青春年华,琪琪却选择以跳楼的方式结束生命,是她对生命不负责?是因为店主通过网络定了她“莫须有”的罪名?还是因为网友们无情的人肉搜索?又或是因为同学轻信网络便加指点?我们来看看究竟是什么扼杀了一个正如夏花般绽放的生命。

首先,都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但丁亦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倘若不曾偷窃,管他网上是疾风骤雨还是雷电交加,只要问心无愧,君子只管坦荡荡!倘若确曾为之,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何苦就此轻生,选择死亡或许可以逃避一切,却无法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反而只在亲人心中留下无法痊愈的伤疤。

诚然,我们只是旁观者,不痛不痒地评价着当事人的做法,却无法感受其痛苦,那琪琪当时究竟身处何境才致使她毅然拿死神当挡箭牌?

一切的开始,从店主把怀疑琪琪的视频截图发上微博并请求人肉搜索说起。既然是“怀疑”也就是不确定,既然是不确定,凭什么“开启”网络的人肉搜索功能?君不知未经允许就有目的地发布他人照片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君不知当今网络无孔不入足以毁了一个花季少女?君不知网络暴力恐怖得足以把“白”的染成“黑”的?难道调查真相的方法就只有一种吗?难道店主不可以求助于相关机构或私底下找当事人调解吗?

当然,这件事也少不了成千上万的网友的推波助澜,好奇心必然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体里,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为了满足它而伤害他人。首先,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发起人肉搜索就应该马上扑上前去凑热闹吗?其次,如果真的认识当事人,给店主私信联系方式足矣,至于把他人的隐私也昭告天下吗?试想一下,如果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你的个人隐私,不会觉得生活中像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看吗?你能活得畅快自在吗?

再者,作为同学,即已与琪琪相处有一段时间了,对其为人怎么也了解到个大概了吧?这时她最需要的就是身边人的支持,听她说说心里话,听她谈谈事件真相,再作进一步的举措,总比从一开始就因网络传言而在其背后暗暗指点来得要好吧!

究其原因,都是网络暴力惹的祸,无论是谁,都不应掀起或参与一场网络暴力,用强大的内心抵制网络暴力的侵害也是必要的,唯有如此,才能慢慢扼制网络暴力。请让人间多一份尊重与信任,少一些网络“误伤”和“误杀”!

网络是人们来往的桥梁,是人们交流的平台,也是人们走秀的T台。但有些人竟借网络来对别人实行暴力,这是网络暴力,它不比现实中的暴力差,甚至伤害更大,但它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要大胆向它说不。

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诽谤、污蔑、侵犯名誉、损害利益等是网络暴力具有代表性的几个特点。可想而知,受到网络暴力的人所承受的伤害远比我们预想的多,它好比身上的一块烙印,无论生活怎样变迁,它终将是我们内心深处的一根刺,永远无法将它从我们的心灵深处挑出。

例如:袁姗姗以前经常演于正的电视剧,很多人就说她演技差,香肠嘴,甚至还被判为抄袭。在她的生活已经跌入低谷时,她没有选择放弃,凭着自己的努力转变了人们心中她的形象,可谁又会去想她独自一人的背后默默承受了多少痛苦,又鼓足了多大的勇气继续下去可人们并不会在意这些。面对这样的网络暴力,我们要大胆向它说:不!

为什么芭蕉扇藏在铁扇公主的舌头下?因为煽风点火的是舌头,有时候它比拳头更伤人。网络暴力不就是这样吗,而且还是群攻你一人

我们要杜绝这样的现象,向网络暴力说:不!

现在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暴力,无论是社会上面的暴力还是校园暴力,都对受害人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一种暴力手段,成为了一种流行的加害方式,那就是网络暴力。为什么会有网络暴力?我觉得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有很多人觉得,网络是非法之地,无论发表怎样的言论,对什么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都不会有人找上门来,他们不用承担在现实里的后果,所以他们为所欲为去发表一些伤害别人的言论,他们觉得说出来了自己的心情爽了,就没有什么事情了,也不顾别人的感受,反正也对自己的人际关系没有什么影响,毕竟别人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所以他们就会肆无忌惮的去对一些人进行伤害。

网络暴力是不可取的,虽然说热暴力是一种很残忍的方式,但是网络暴力即使是没有肢体上的冲突,也会给人带来很深刻的心理阴影。在当今社会,有多少人会因为网络暴力而想不开呢,在我们的生活里就有很多这样的新闻,每当看到这些新闻的时候,我都会不禁的心寒,觉得有些人为什么要把别人逼向死路呢,他们就不能嘴下留情吗?在网络世界,我们通常看到的都是表象,无论一个人是好是坏,可能都是他营造出来的人设或者是在不经意中被别人诟病,而以小化大。我们在网络社会中不能够随意听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听风是风,听雨是雨,这样的方法是不正确的,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即使我们对一个人有不满,我们也不应该在网络上对他恶语相向,更不应该用一些诅咒的话去辱骂他,如果我们感觉到不满,但是对我们没有什么影响,就不要看就是了,这样也可以让我们的心情好一点,如果跟我们没什么关系,但是偏要出自于想要解气,要去骂那个人就非常的不应该了。每一个在网络上发表信息的人都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都是一个像我们这样的人,你能够想象,如果你因为生活中的一件趣事发到网上,却被人一直辱骂这样的心情吗?无论是怎样一个在网上展现出自己生活或者是发表一些文章和视频的人,他们在现实里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他们也有着敏感的脆弱的心,虽然他们作为公众人物需要去承受一些伤害,但是这并不是我们加害的理由。

我们每个人都要拒绝网络暴力,在网络上营造一个清朗的环境,让网络世界更加的和谐,我相信以后我们国家也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络并非不法之地,我们不应该在网络上随意的辱骂别人,给别人的身心带来伤害,如果有人承受不了这样的辱骂,这样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论中国的死刑废除〔摘 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死刑的废除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趋势。既然如此,中国就应该顺应这种历史的潮流,那么中国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关键词〕 中国 刑罚 死刑 废除从封建社会进入近现代社会后,刑罚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古代的极不人道的刑罚如死刑、杖刑、笞刑已经逐渐被近现代西方的刑罚体系所代替。古代那些如凌迟、枭首、车裂等死刑也被一些能尽量减少人痛苦的死刑如枪决、针刑、毒气所代替,尽量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以示对生命的尊重。可是现在死刑不但失去了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减少死刑乃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趋势。 现在尊重人权的呼声越来越烈,而生命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因此许多国家都相继废除了死刑。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一旦失去,生命便不会重来一次,所有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认为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应该废除死刑。早在清末时期,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就提出了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观点,沈家本从传统的“王道仁政”出发坚定地认为:“臣等窃维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自来议刑法者,亦莫不谓裁之以义而推之以仁,然则刑法之改重为轻,固今日仁政之要务,而即修订之宗旨也。”并且强调“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可见废除死刑的观点是由来已久的,那么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在下文我将浅谈一下我的观点。首先,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加入世界市场,并且中国国际化的程度也是越来越深。从2005年10月4日到现在,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上废除了死刑。具体情况如下:对所有罪行都废除死刑的国家有68个,普通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1个,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有24个,所以,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总计有121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仅有75个。而且最近几十年情况显示,平均每年有三个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了死刑。可见废除死刑在整个世界上都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因此,中国若想在世界舞台上更好的展现自己的魅力,赢得更多国家的尊重,就应该与世界接轨,废除死刑。其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从西汉就根植到了人的脑海中,或许现在这种观念对人还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成为中国废除死刑的一个障碍。很多时间若是问大家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应该对杀人的人怎么办,大家肯定会说应该给他判处死刑,但是如果情况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呢?比如,甲要强奸乙,乙在甲未得逞之继而因为防卫过当将甲致死,这时候大家可能并不认为乙应该被处死,反而会因为乙的勇敢而称赞乙。再比如,一个男人回家后看到妻子正和第三者通奸,然后火气大发,用菜刀将妻子和第三者砍死。此时,如果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此男人必将会被处死,可大家可能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同情该男人,认为他不应该被处死,任何男人遇到了这种情况都会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可见,“杀人偿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条件的限制的,人们真想让杀人者死的是那些罪大恶极的,极度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是这种罪犯在社会上不是多数,为何不废除死刑呢?再次,死刑并不比终身监禁具有更大的威慑力。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表明重罪的发案率与死刑的存废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有研究表明人在犯罪后被判为死刑对社会的威慑力并不比终身监禁的威慑力大,而且如果被判处死刑,犯罪率依然保持在原先的水平。从实践中考察,死刑也从未对犯罪产生过有效的威慑力。 因为一个人若是明确知道了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死,刚开始可能会恐惧,但是随着他意识上的逐渐接受,到真正执行死刑时却不是太害怕了,可见死刑的威慑力难以持久,而且威慑效果的巩固期有明显缩短的趋势。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整日活在对自己死期的猜测之中,这时的威慑力才是更大的。西方废除死刑的国家对重刑判罪时一判就会判个几百年。中国完全可也借鉴这种刑罚,当人犯也被判几百年后,即使该罪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那么他还是无法走出牢狱,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无从谈起。第四,当谈到一个人被判为死刑时,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是不是该犯人杀了人。其实并不是仅仅杀了人才会被判为死刑的,一些经济犯虽然并没有犯杀人罪但是却也会判为死刑的。经济上的犯罪无非是官僚贪污了,企业逃税了,盗国家财产了,他们之所以会在经济上犯罪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思想上一时出了差错或者是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如果立即执行死刑,便等于夺取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是完全有可能在经过改造后重新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可是一旦生命权都没有了,还何谈改过自新呢?还何谈更好的建设祖国呢?从矫正论的角度看,是否所有的死刑犯都不能够改造呢?死刑剥夺了刑罚积极的、改造的价值。第五,人无完人,只要是个人即使他再怎么细心也是会犯错的。古往今来,发生了许多的冤假错案,中国古代的窦娥不就是很好的例证吗?冤假错案并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好比再精密的仪器也有出差错的时候。德国国际记者协会日前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是欧洲各国的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以及一些律师组织。调查的内容是刑事重罪案件的误判比率。调查结果出人意料,这类案件的误判率为,记协据此得出结论:欧洲每年至少有数百起重罪案件存在误判现象。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的冤假错案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那么可以判断出中国每年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也是为数不少的。死刑之误判率高,而冤狱之发现与平反又非常困难,所以生命刑应该废止。 如果废除了死刑,虽然嫌疑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可一旦事实的真相被查明,那么嫌疑人就会成为自由身,所有的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如果执行了死刑,不仅仅他被冤枉,而且会给他的家人,亲属带来多么大的伤痛,我相信那个判刑的法官也会一辈子无法安心。有学者以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调写道:生命一次性让人对它珍惜;生命的美好使人为它感到伤感;死者亲属的伤痛使人同情;罪犯临行前的恐惧让人怜悯;一旦错判难以纠正使人感到后悔;任何罪犯都有可以让人宽宥的原因。总之,生命是宝贵的,一旦一个人的生命被剥夺,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从上面的五个方面我一一论述了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理由。可是从现在中国的国情来看,中国废除死刑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但是死刑已成为强弩之末,丧失了昔日的威风,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刑罚改革的大方向。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我依旧会充满信心,我相信死刑会走向它的终点,走进历史博物馆,终究有一天中国大地上不会再出现死刑![参考文献]1、崔敏:《死刑考论—历史 现实 未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陈琴:《刑法中的事实错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4、黄晓亮:《暴力犯罪死刑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李交发:《简论沈家本的废除死刑观》,载《现代法学》2005年版。6、赵秉志主编:《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7、赵秉志主编:《死刑改革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具体什么时间交呢,我有。

这个简单啊,我这里有一篇现成的,你可以拿去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网络暴力论文的文献综述

摘要简单的陈述论文的大概就可以了。比如:青少年网络成瘾一直以来都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特别是近期关于网瘾治疗等问题引起了国内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在过内外各项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文献综述,问卷调查和一些访谈阐述了我国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现象及原因,特别针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等问题做了进一步研究,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现状和原因一般就写正文里吧。。下面是一些网络成瘾现状和原因的文献综述。网络成瘾综合症于1994年由纽约一位精神医生格登博雷提出。临床是指患者对互联网过度依赖而导致的明显的心理异常症状或伴随的生理受损现象。美国心理学年会报告相关研究统计,上网人群中存在网络成瘾综合症的占6%,而青少年是网络成瘾综合症的高发人群。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心理学家研究发现,至少14%的在校学生符合网络成瘾标准。2005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播出了一部描写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电视剧,之后,竟有几万名家长给导演写信:“这就像我们家的故事。”2008年,美国相关机构称,网瘾将被划入精神疾病的范畴。截至今年3月,有数据表明,美国竟有1/10的人有网瘾。美国教育与医疗结构称,网瘾成为了让全美头疼的顽疾。韩国的互联网普及率堪称世界第一,有超过75%的国民上网,因此染上网瘾的网民也逐年增加。在韩国,网瘾被称为“网络中毒症”。据韩国行政安全部统计显示,韩国有200多万人患有“网络中毒症”,从年龄层来看,青少年网民有的人患有该症。而且,让人担心的是,小学生网络中毒者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有38%的小学生在入学前就开始接触网络。一位韩国心理医学专家指出,学生患上“网络中毒症”后,开始逃学去网吧,或自己躲在家里上网玩游戏。更严重者甚至因为父母限制上网而离家出走。如果不加以重视,这种心理疾病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因为“网络中毒症”的患者往往是那些性格孤僻、不适应社会生活的人,他们有时甚至有反社会情绪,一旦这种情绪爆发出来,后果将非常严重。指出了网瘾可能产生的社会问题。而在我国青少年网民中近三成存在网络成瘾。2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了85%以上,并且正在以每年翻一番的惊人速度增长,其中有部分青少年学生沉迷于网络,导致学习成绩下降、个性发展不全面等结果。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青少年网络问题,理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根据《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2005)》网瘾青少年占总人数的,而存在倾向的占13%,13-17岁的网民中网瘾比例达到,岁的占,30-35岁中占12%。其中初中生失业无固定职业的占21%职高占高中生占可见大多数网瘾网民都存在于学生也就是青少年当中。为现阶段我国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提供了明确的现象表示。台湾金车基金会在台湾中小学中进行问卷调查发现74%受访者出现网络沉迷征兆;70%的因网络断线而心情变坏或不安;44%的上网时间会比预估时间长,上网时间愈来愈久的占26%,26%会用上网类抚平情绪;25%遇到问题就想上网。可见网络成瘾已成为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多数青少年上网已成为一种不自觉的难以中断的,或用于麻醉神经的一种行为。一些网络成瘾研究专家已开始对网络成瘾的原因进行深入研究,网络成瘾研究专家陶宏开教授在其连载《向网瘾开战》中指出:网络成瘾是孩子不会正常做人的一个表现。孩子生来就是一张白纸,他需要接受教育,需要有人在前面的道路上给予指导网瘾不是孩子天生的错。为网瘾产生的原因指出的具体方向,也给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指明了道路。陶然教授在第七届网博会中国青少年网络发展论坛中提出:网瘾并不仅仅是一种精神上对青少年注意力等方面有影响,其指出了网瘾对青少年大脑有所损伤,从生理上对青少年产生很大危害,而且网瘾产生的伴随症也对青少年产生很大影响。提出了网瘾药物治疗的必要性。2.原因1.家庭因素李涛、张兰君的研究发现,网络成瘾倾向者与非网络成瘾倾向者的父母教养方式存在明显的差异,网络成瘾大学生父母教养方式显现出更少的情感温暖、理解,更高的拒绝否认和惩罚严厉,这可能是导致大学生网络成瘾倾向的重要原因。王盼、甘怡群等的研究证实了这一点。席震芳、张晓阳的研究显示,网络成瘾组与非网络成瘾组的父母教养方式差异显著;男生网络成瘾倾向的家庭预测因素依次为母亲拒绝否认、家中能上网、父亲惩罚严厉、单亲、父亲过度保护女生网络成瘾倾向的预测因素依次为母亲拒绝否认、家中能上网。闫春梅、杨凤池的研究表明,在网络成瘾青少年父母教育方式方面,父亲负责组表现出过分干涉和保护,母亲负责组表现出缺乏情感温暖和理解、过分干涉和拒绝否认,以上方面均有显著性差异。高巍、黄碧斋的研究证实,网络成瘾青少年与对照组青少年在家庭环境各因素上,包括家庭结构、父母关系、亲子关系、教育态度、父亲文化、母亲文化、父亲职业、母亲职业等方面有显著差异;网瘾青少年在单亲家庭、父母亲的文化水平低(小学及以下) 、父母不恰当的教育态度(粗暴惩罚、不管不问、溺爱、金钱奖励) 、不良的亲子关系(不和、敌意)等方面显著高于对照组。作者认为,不良的家庭教育环境以及不健康的家庭教育方式是造成青少年上网成瘾的主因。吴浩生、张春和等的调查发现,不同家庭类型、不同学校类别的学生网络成瘾发生率均具有统计学差异。生活在核心家庭(只有父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家庭)和大家庭(祖父母、父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家庭)环境的青少年发生网络成瘾的几率分别是其他家庭类型青少年的0. 68 和0. 58倍。袁碧涛、周丽等的研究认为,父亲的文化程度越高,其子女网络成瘾率越低,原因可能是父亲在家庭中威严的地位和教育的方式占主导地位,文化程度越高的父亲越注重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引导帮助子女健康上网,导致网络成瘾率降低。2.学校教育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心理学家研究发现,至少14%的在校学生符合网络成瘾标准。表明网络成瘾问题在高等院校中也依然存在。特别是我国只重分数,教书不育人的应试教育,使孩子缺乏理想,厌恶学习,一旦接触网络游戏和网聊就容易上瘾,沉迷其中。徐耀聪余雯雯王立新的研究证明了这一点,由于在应试教育下升学和考试的压力、人际关系的紧张, 为了逃避生活或获得自我实现的成就感, 使青少年转向网上寻求一种寄托。3.社会问题刘超在研究中指出我国不健全的网络安全制度主要是网络环境净化和监管力度不够。许多程序制作者和网吧经营者道德、素质低下, 以致造成网络环境的污染和网吧规范性不强。法律明文规定网吧不得对未成年人开放,但是仍然有的网吧为了牟取暴利而向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甚至有的还专门提供色情影片来吸引青少年。而对于网络当中存在的网络亚文化,芦琦在研究中指出网络亚文化并不是指网络文化本身,而是指其中某些带有消极因素,甚至是带有反社会倾向的文化成分一群以寄居网上虚拟社区与进行网络交往为主要生活方式、以喜好追逐网络色情、网上暴力、网上黑色信息为乐趣,或以抵制或反抗社会约束为主要行为方式的人所共同形成的价值观念及社会认知的总和。在这之外还有从网络和青少年个体本身出发寻求网络成瘾的研究。莫拉汗—马丁、舒马赫(Morahan - Martin, Schumacher,2000 )对277名美国大学生的研究发现,孤独感和网络过度使用相关。孤独的个体感到孤独、情绪低落或焦虑时,便会更多地上网,互联网成为他们调节负面情绪、寻求情感支持的一种方式。阿米蔡—汗博格和本—阿兹(Amichai -Hamburger& Ben - Artzi, 2003)对网络成瘾的女性进行研究,发现是孤独的女性沉溺于网络而不是网络成瘾导致了孤独。神经质的、孤独的女性倾向于更多地使用互联网上的社会性服务。杨用贝克抑郁量表研究了抑郁和网络成瘾的关系。结果发现,中度至严重的抑郁水平与网络成瘾相关,抑郁可能是导致网络成瘾的一个主要因素 。阿姆斯特朗(Armstrong)等的研究发现低自尊者有较高的网络成瘾倾向,并推测网络成瘾者可能是因为社交技能差,自信心低,从而利用网络作为逃避的手段网络的特点具有导致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倾向。另一方面,约翰•舒勒(John Suler, 1996指出,数字化的人、关系和群体使人类相互作用的时空和方式得以延伸。他把人类在网络空间这一新型社会领域中独特的心理体验总结为九个特点:有限的感知经验;灵活而匿名的个人身份;平等的地位;超越空间界限;时间延伸和浓缩;永久的记录;易于建立大量的人际关系;变化的梦幻般体验;黑洞体验。而正是这些特点对某些网络使用者构成了难以抗拒的吸引力,使他们沉溺其中。杨(Young)的ACE模型阐释了网络成瘾的形成原因。模型中的A、C、E分别为Anonymity (匿名性) , Convenience (便利性) 和Escape (逃避现实)的缩写。匿名性是指人们可以在网络中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因而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而不必担心谁会对自己有所伤害;便利性是指网络使用者可以足不出户地通过网络完成自己想做的事;逃避现实是指人们可以在网络中寻找安慰和感情支持。杨认为,正是网络的上述特点诱使人们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周倩等从“传播游戏和快感”的角度来探讨网络成瘾的问题,认为网络用户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会产生“沟通快感”,这种快感会吸引用户过度使用网络而导致网络成瘾。其研究发现,成瘾者比非成瘾者在BBS, E - mail及网络游戏上花费较多的时间,而在所有的预测网络成瘾的变量中,“网络使用的乐趣感”是网络成瘾现象的最佳预测项目。崔丽娟、赵鑫等的研究表明,网络可以满足青少年多方面的需求(如人际交往、自我实现、游戏等等) ,容易使得青少年对网络形成依赖,网络依赖会导致诸如考试失败不理想、学习负担重、升学压力等与学业有关的生活事件,当学业出现问题时,外界环境如学校和家长会对青少年施加压力,青少年会因此更渴望在网络中寻找慰藉。策略:1.家长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学习吸收新观念2.改善教育方式,杜绝家庭暴力和冷暴力。a.加强亲子沟通,多观察青少年日常行为,了解青少年思想动态b.多倾听孩子诉说,理解孩子网络成瘾的原因。c.是青少年多参与日常户外活动,多带其进行旅游之类行程d.扩大青少年人际交往面,提高其人际交往能力e.培养孩子自制力,提高其责任感3.通过外界其他途径帮助自己解决网络成瘾问题,比如心理医生等

网络对于现在社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了,而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各种来自网络的危害也接踵而至,网络暴力就是其中主要危害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网络暴力800字 议论文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网络暴力800字(一)

其实任何事情都不是凭空而起的,所有不好的事情都是发生在不好的前提下的。就现在的90后00后而言,大多都是一群唯恐天下不乱,正义感爆棚的白痴。谣言就这样以一传百、以百传千,愈演愈烈。他们正在手机,电脑以及人群后面,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毫不负责的谴责着那些他们完全不了解真相的事情。

或许有些话被被人说出口是那样的轻易,可是对于当事人而言却是毫不负责任的伤害,那些恶狠狠的话语就像是掩藏在繁华城市的灯红酒绿中的那最现实、最黑暗的爪牙。

我们在看到这些因为网络暴力而起的一桩桩悲剧,心中既有怜悯,又有害怕——在这个残酷的世界,我们是否也会在某一天,被推到全世界的背叛面?有

的时候面对这些舆论的风向或许你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若是随波逐流,会被旁观者称为:“喷子”,若是逆风而行,你只会被人当做是:“喷子中一朵清新的白莲花”。呵呵,很可笑吧?记得我听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最黑暗肮脏的地方,永远不是越来越差的环境,永远不是城市贫穷角落的沟槽,永远不是经久不用的房子的边角也永远不是,枝叶山顶上堆起的灰尘。最肮脏的……是人心。”

我们每个人在这个网络世界中都有可能扮演受害者或是加害者。

所以,为了不让这个世界再出悲剧,也为了我们自己良心能安,放下键盘,别人的事情少参与,事实上,只要我们不去参与,网络暴力什么的就根本就不存在的。

虽然难以置信,但的确就是这样,网络暴力的危害的大小,决定权其实就在我们每个人手上。

网络暴力800字(二)

在新媒体,信息传播高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在给现代人带来信息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让人难以预料的弊端——舆论绑架。人们在尚未了解清楚事情原委的情况下,肆意对当事人进行谩骂等语言暴力,这时候,须禁忌:明辨是非,勿舆论绑架。

虚拟的网络世界,给许多生活压力无处发现的“键盘侠”高举他们的“武器”,在未实名制的保护膜下肆意宣泄,令原本争端不断的新闻事件,增添了一股暗流,更带动一批不明真相的群众乱指矛头。

明辨是非,正确地对待事情真相。尼采曾言,“随着舆论思考的,都是自己耳闭眼塞的人。”是的,但凡为人,我们都需要对正在上演事件进行思考,而不仅仅是跟着舆论的“大浪”随波逐流,毫无原则地跟着大部队行动。当微信朋友圈流传着一篇感人至深的 文章 ,深圳作者罗尔为白血病的女儿筹款,一时间网友已捐款过百万,此后又爆出罗尔家世并不贫困,使得其成为“千夫所指”。剧情反转让人措手不及,刚开始网友对其遭遇的同情怜惜,下一秒随着事态的发展又对他的行为感到唾弃。这“墙头草”的姿态都是未能明辨是非所导致的。在未了解真相的前提下,先一步感性而行,献出爱心,此举不可不谓之不理智;真相曝光又大呼上当,将愤怒发泄于早已悲痛万分的三口之家,亦是错误。只有正确对待事情的真相,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明辨是非,拒绝舆论绑架。现如今,新闻的更替速度非常地快,上一周发生的事情一转眼在一些人眼中已像历史一般那么地远,我们总是记住那一刻带来的疼痛过后又忘记了 反思 。如某地坠井男童亮亮事件,家人对孩子的紧张,成为了编造者口中对救援人员的辱骂,一时间,人云亦云,在家属正历“丧子之痛”上又撒上了玻璃渣子,其心痛可想而知。当未知真相时,不要妄加猜测,舆论绑架,这样只会掩盖事情的真相,让受害者雪上加霜。

远看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网友对其丈夫不施以援手的指责;近看少女疑似偷窃遭网爆自杀,后证并无偷窃。一切血淋淋的事件无不告诉我们,面对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更需要明辨是非。

明辨是非,不受舆论的影响,拒绝成为网络暴力的参与者,让网络的天空更湛蓝。

网络暴力800字(三)

最近在网上看到了讲有关网络暴力的报道。一直在玩网的我,其实也多少知道,网上的键盘手是个很可怕的东西,他们几乎什么都说不喜欢就要开始吐槽,就因为是在电脑手机背后,似乎没什么是可以顾及的。

反正他们就是属于看到谁不喜欢就谁,嫉妒谁就吐槽谁,真的很讨厌这样的人。你有什么资格去评论别人呢?在评论别人之前,你怎么不想想你自己有哪里不好呢?你有资格去这样评论和贬低别人吗?可能很多时候人就是这样吧,总是在说别人哪里哪里不好,可是却从未想到过其实你自己的身上就有着很多很多的不好,你自己又有多好呢?很多时候真的很不理解现在人的思想,就仗着自己躲在电脑背后你就可以随便说一些议论别人的 爱好 了吗?比如说lo娘,就是喜欢穿着一些好看小裙子的人,还有喜欢cos的人,他们也都有着自己喜欢的东西,有自己的爱好。我真的觉得穿洛丽塔的衣服都是自己的爱好呀,而且都是给自己看的,可以让自己心情高兴,我就觉得很ok了。毕竟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为的其实就是自己高兴吧。只有你高兴了,你这一生才算是没白活,才算是有意义的。真的很不懂网络暴力,你凭什么就要这样说别人恩?就因为别人议论的并不是你,你就可以一起落井下石了吗。可如果别人议论的是你呢?你该有多痛苦,该有多难受,不知道你想过吗。

做人,还是要将心比心的好,也没有必要一直听取别人的意见,自己活的开心就很好。

网络暴力800字(四)

最近各地政府开始下决心整治网吧的混乱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的现象,受到了全国大部分学生家长和民众的欢迎。 近年来未成年少年 儿童 沉迷于网吧网络游戏已成为全国各地的普遍现象,少数未成年人因为受到网络暴力游戏的影响,甚至参与暴力伤人的事件也在全国各地经常发生。中央政府已经重视了这个问题,党中央及时的推出青少年 教育 的新政策非常正确。如何看待网络游戏,如何发展中国的网络游戏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一个重要的问题。笔者认为今天我们应该仔细认真的讨论,目前中国网络游戏的发展方式和市场管理方式到底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有利还是有害如果我们认真的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到问题:

1.目前在中国市场销售应用的网络游戏基本95%是以刺激、暴力和打斗为主的内容,而且是越刺激的游戏上网参与的人数越多。

2.中国绝大多数网络游戏运营商并没有开发能力。

3.少数有网络游戏开发能力的商家所开发的游戏也是以暴力刺激的内容为重点来吸引人。没有一家去开发健康有益的网络游戏。

4.从心里学的角度分析,寻求刺激是人的一种本能需求,刺激性的活动可以让人忘乎所以,沉迷不已,可以让人失去理智。 过去的几十年美国好莱乌暴力刺激性电影畅销全球就是很好的例证。

但是世界各国最近几年已经对这种暴力刺激的电影和网络游戏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且采取了各种严厉的 措施 进行管理。

5.中国的上网人数已经接近一亿人,其中50%以上是青少年,而未成年的学生又占了大多数。

6.上网的学生80%是聊天和打游戏。

如果暴力和刺激的游戏继续发展下去,将对上千万的未成年学生产生巨大的危害。而这种危害远远超过了的危害,因为一是是违法的,而现在的暴力和刺激游戏是合法的;二是使用人数远远没有网络游戏的人数多;三网络游戏影响的是未成年的人,也是中国的下一代。

我们应该停止暴力刺激的网络游戏在市场上发行,应该积极的鼓励商家和企业去开发健康的娱乐和教育类的游戏,这样既可以彻底杜绝暴力游戏的泛滥,又可以发展网络的软件设计和开发技术产业。与国与民都非常有利,同时可以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网络游戏精英会统计出全国网络游戏玩家一共2000万人,其中19-25岁的占。武汉的统计发现,17-20岁的网络游戏者占70%。

据上资料你们知道了网络了吗?

网络暴力800字(五)

当今21世纪已然成为互联网时代,家家户户也许都有了电脑电视,赶时髦的学生也许衣兜里都装着一部手机。移动公司的盈利已然呈上涨趋势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电子设备与网络固然对学习有益,能足不出户便广阔扩大知识面,能足不出户便了解今日新闻;能足不出户便交到五湖四海的好友……然而,网络并不像人们所赞颂的那般无害,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网络暴力。

相信在看文的各位都安装或知道一个社交软件——QQ。QQ和微信已然成为全国最知名的社交软件,通过私信和群聊织成了一张覆盖全国甚至全球的社交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加入某群并热情地与陌生人聊天,却被群员辱骂甚至因为一句别人不爱听的话就被移出此群,这便是网络暴力。

而在网络暴力的圈子里,包含了各个黑界家族。其中出名的家族有:血樱、情战、蓝贝等。所谓黑界家族,便是通过前期训练打字时速达到后期能快速打出脏话并发送的言语攻击团体。而黑界家族的族员,也被“尊称”为“扣字大佬”。一旦招惹到黑界族员,就会被他们私信辱骂或讨论组轰炸。

网络暴力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犯罪趋势。正常人在被辱骂后第一想法是去反击,然而反击的结果不过是一时的快感,但如此继续进行,就会导致与黑界家族族员融为一体,也会有不可触碰、不可招惹、唯我独尊的狭隘想法。然而在现实中如果拌嘴失利,便会进行暴力行为,肉搏或用管制刀具导致犯罪。

心理阴影。温润且懦弱的人在被辱骂后,第一想法是在自己身上找错误。如此下去,轻则变成一个内向且好欺负的沙袋,重则拥有大片心理阴影且患上抑郁症导致死亡。

网络暴力已然成为社会的毒草,但也不是不可克制。在你遇见他们,请果断避开;在你发现身边的人有这个意向,请帮忙制止并缓和。把哦变成嗯嗯,把呵呵变成哈哈,不要去伤害身边的每一个人。

简单的汇总表的论文。如:青少年上网成瘾已经回家的热点,在国外,尤其是近期国内治疗网瘾的广泛关注,在这篇文章中内部和外部的研究,根据文献回顾,问卷,并介绍了一些面试青少年网络成瘾现象的原因做进一步的研究,尤其是对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一般状况和原因的任何文字。 。以下是文献综述中的地位和网瘾的原因。网络成瘾综合征于1994年由戈登·布雷在纽约的精神病学家。临床病人的过度依赖在互联网上导致了显着的心理异常或伴随的生理损伤。 年度会议的美国心理学研究报告统计,上网人口占6%的网络成瘾综合症,青少年是网络成瘾综合征的高发人群。美国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的心理学家研究发现,至少有14%的学生,以满足网瘾的标准。在2005年,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播出的描述,网瘾青少年戏剧高达数万成千上万的数以千计的家长写信给导演:“这就像我们的家庭的故事。” 2008年,美国该机构表示,网瘾的范围将被列为一种精神疾病。有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美国高达1/10的瘾。在美国的教育和医疗保健的结构,网瘾已成为一个国家头疼的顽疾。 韩国的互联网普及率在世界上被称为第一,超过75%的全国互联网染上网瘾的互联网用户每年都在增加。在韩国,网瘾被称为“网络中毒症。据,公共管理和安全性的韩国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超过2亿人患有网络中毒症在韩国,%的人患有这种疾病,在年轻的互联网用户的年龄,令人担忧,越来越多的学生网络中毒,38%的学生所接触到的网络入学前,一位韩国心理医学专家指出,学生患有网络中毒症,开始逃学去网吧,还是留在家里玩游戏,更严重的,甚至离家出走了,因为他们的父母限制互联网,如果你不重视精神疾病的社会将会大大受到伤害,因为“网络中毒患者往往是性格孤僻,不适合的社会生活,他们有时反社会情绪的爆发,其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网瘾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 网络成瘾在中国的年轻互联网用户不存在。 25岁以下的年轻人占85%以上,并以惊人的速度增加,每年增加一倍,一些年轻的学生沉迷于网络,导致学习成绩差,个性发展是不全面的结果。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共同提高思想道德教育的年轻人,并动员社会各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青少年网络问题,应该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社会。 据“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2005年),年轻人上瘾总数的%,和13%的13-17岁的互联网用户倾向瘾比例达到了%,18 - 23岁的占%,30-35岁占12%,初中%,失业人数,占21%的专业会计没有固定的职业,%的高中生占%,显示最年轻的互联网用户,沉迷学生在这个阶段的青少年网瘾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现象。台湾金车教育基金会的调查发现,74%的受访者在台湾的学校,有迹象显示,70%的网瘾,主要是由于网络断开感觉不好或不安,44%网上所花的时间比原先估计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互联网越来越多的时间中所占比例为26%,26%使用互联网类医治情绪, 25%,要到网上去。可见网络成瘾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最年轻的人已经成为一种无意识的中断或麻醉神经行为。互联网已经开始深入研究网络成瘾,上网成瘾研究专家成瘾研究专家教授陶鸿凯战争序列的成瘾:网瘾的表现是不是一个孩子的正常生活。出生的孩子是一个空白表纸,他需要接受教育,指导瘾是不是孩子错误的诞生需要的人在前进的道路上,网瘾会导致特定的方向,但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BR />陶教授染色第七届网博会中国青少年网络发展论坛:网瘾不只是一种精神专注于青少年网瘾的青少年大脑产生一个很大的伤害,身体的年轻人和网瘾对青少年的影响很大的陪同下,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 2。原因家庭因素李涛,张兰月的研究发现,有是在网络上的显著差异和非成瘾上网成瘾的养育风格,养育风格的大专学生少的温暖,理解,更高的拒绝和严厉的惩罚,一个重要的原因,网络成瘾。要王,甘组的研究确认这一点,席真芳,章晓阳表现出显着差异,网络成瘾组和A组的非网络成瘾教育的父母,男生网络成瘾,家庭预测因子的母亲拒绝否认,家庭互联,父亲惩罚严重的是,单一父母,父亲预测因素的女孩网络成瘾的母亲过度保护,拒绝否认,家庭接入到互联网。闫春梅杨风山小精灵的研究显示,父母的教育中的IAD,的父亲是负责本集团的业绩负责本集团的不必要的干扰和保护母亲表现出缺乏情感温暖和理解,过分干涉和拒绝否认上述方面有显着的差异。高伟,黄女士素食主义者证实的网瘾控制组青少年和青少年各种因素在家庭环境中,包括家庭结构,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他的父亲,母亲文化的教育,态度和文化,他父亲的事业,母亲的显著与不同的职业生涯中,网瘾青少年在单亲家庭,父母文化水平低(小学,初中及以下),家长不恰当的态度对待教育(严厉的惩罚,视而不见,溺爱,金钱奖励),差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敌意),显着高于对照组的贫困家庭教育,环境和不健康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上网成瘾的主要原因。号盛武,张调查发现,不同类型的家庭,不同类型的学生网络成瘾的发生率显著差异。生活在核心家庭(父母和儿童与家庭生活)和扩展的家庭(祖父母,父母和孩子与家人一起生活)青年环境网络成瘾,其他家庭的年轻人类型分别研究是和倍。猿臂涛,周里,在更高的水平教育的父亲,他们的孩子,上网成瘾率较低,可能是由于的尊严的父亲在家庭的地位和教育教育 BR />德州大学奥斯汀基础,教育程度愈高的父亲对子女的沟通,指导,帮助其互联网的健康,导致在一个较低的网瘾越南重点 2。心理学家发现,至少有14%的学生网络成瘾网络成瘾问题的标准仍然存在,在高等院校中,我们只重分数,教学的不孕不育应试教育,孩子们缺乏理想的厌恶,进入网络游戏和网上对话上瘾的沉迷,不是吗?丛文王一哩鑫证明,由于紧张的关系,应试教育,研究和考试压力,为了逃避生活,或实现的迂回模式自我实现感,让年轻人找到一个在线的寄托。 超指出,在网络安全系统的研究的社会问题,是一个净化的网络环境,缺乏监督。许多程序员和咖啡馆的经营者的道德,素质低,导致在网络环境中的污染和咖啡厅规范性法律明确规定,网吧不向未成年人开放,但仍有一些网吧为了谋取暴利,让未成年人进入,甚至一些专门的色情电影来吸引年轻人。网络的网络亚文化的网络亚文化,罗绮指出,在这项研究并不意味着文化的上网本,但一些不利因素,甚至反社会倾向的文化成分组滞留在网上的虚拟社区行为的网络为主要方式的生活,喜欢追逐网络色情网络暴力黑色好玩的网络联系,或抵制或抵制共同的价值观?的主要制约因素的总和。社会认知。从网络和青少年的个人网络成瘾的研究。莫拉汗 - Morahan - 马丁,马丁·舒马赫(舒马赫)277美国大学生的研究发现,单独和与网络相关的。孤独的人感到孤独,抑郁或焦虑,和更多的互联网,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消极的情绪调节,并寻求情感上的支持。一个美才 - 汗博格和本 - 阿兹“(阿米海汉堡本 - Artzi,2003),女性网络成瘾,孤独的女人,沉迷于网络,而不是网络成瘾的社会服务,神经质,孤独的女人经常使用互联网。杨贝克抑郁量表抑郁症和网瘾之间的关系,发现中度至严重的抑郁症和成瘾有关的抑郁症可能是一个上网成瘾的主要因素。阿姆斯特朗(阿姆斯特朗)的研究发现,更高的成瘾性,低自尊,并推测上网成瘾可能是由于不良的社会技能,低自信,充分利用网络的特性,逃生的手段,导致在青少年的网络成瘾倾向的网络。另一方面,约翰(约翰·苏勒尔,1996年数字化,人际关系和团体的人际空间,时间和方式的可扩展性舒勒他的人性在网络空间领域的新的社会独特的心理体验的九大特点:有限的感知经验,灵活性匿名的个人身份,平等的地位,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永久记录的时间和集中,易于设置了大量的人际关系;美妙的体验变化,遇到一个黑洞。?正是这些特性构成了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一些网络用户,让他们沉溺其中。杨(年轻)ACE模型解释的理由为网络成瘾模型形成一个,C,E,Anonymous(匿名),方便(便利)和Escape(逃逸)的英文缩写。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可以在网络中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需要说的话,你可以通过网络,而无需担心他们将有一定量的伤害,留在家里的便捷的互联网用户他们想要做什么,逃避现实,人们可以在网络中的舒适性和情感上的支持杨认为,这是上述特点导致人沉迷在虚拟世界的互联网。周钱的角度来看网络上的,传播的游戏的快感“,以探索网络成瘾的问题,网络用户在网络将拥有的”乐趣“的沟通,这样的快乐会吸引用户的网络的过度使用和网络成瘾。研究发现,花更多的时间在论坛上,é - 邮件和网络游戏成瘾者比非成瘾者,所有变量的预测瘾“网络使用乐趣”的最佳预测指标的意义网络成瘾的现象。杨丽娟,赵新研究表明,网络是能够满足的年轻人(如人际交往,自我实现,游戏,等),容易使年轻人塑造的众多需求呢?依赖于网络的依赖于网络,如考试失败的原因是不是一个理想的学习负担,学业压力和其他与教育有关的生活事件,学术问题,外部环境,如学校和家长的年轻人施压年轻人更热衷于在网络上寻找慰藉。策略:1。家长必须提高自身素质,以吸收新的思想 2。改善教育,防止家庭暴力和冷暴力。加强家长和孩子之间的年轻人每天的日常行为观察,C在每天的日常户外活动的年轻人,了解年轻人的思想动态 B?听孩子讲明白,为什么孩子们的沟通沉迷于互联网。旅游行程BR /> D扩大青少年的人际交往面,以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培养孩子的自我控制能力,提高他们的意识的责任 3。人以外的人,帮助他们上网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成瘾,如精神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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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研究论文

网络谣言量刑的标准:构成诽谤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是指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如果一篇文章象一张网,则题目就是纲,纲举目张,就是说看了论文题目,就能窥见全篇论文的实质和精华所在,也可以说题目对论文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一) 1. 罪数认定的新标准与吸收犯概念的重构 2. 间接正犯概念的否定性清理 3. 《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有新的更严格规定 4. 刑法人格界定问题思考 5. 食品安全刑法保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6. 经济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与适用 7. 《刑法修正案(九)》死刑改革的观察与思考 8. 从业禁止适用范围探究 9. 假释听证制度改革 10. “医闹入刑”后完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医方医疗过错的自我评价与告知机制的构建 11. 基于中越边境拐卖妇女犯罪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研究 12. 浮出水面的窝案 13. 未成年人不应构成毒品再犯--基于对刑法356条规定的反思 14. 论英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故意概念--兼论犯罪故意概念对我国刑法立法的反思 15. 完善行贿罪立法--兼论《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新规 16. 农村教师对中小学生性犯罪的启示与思考 17. 浅析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完善 18. 贪污受贿犯罪起刑数额小议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二) 1.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涉恐犯罪规定的学理置评 2. 启动刑法全面修订之探讨 3.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刑事保护研究 4. 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切入点 5. 股票配资案中非法占用保证金的行为定性 6. 论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 7. 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看死刑制度的存废 8. 罚金刑相关替代制度分析及我国罚金刑的完善 9. 我国刑罚体系之适应性调整研究 10. 爱钱如命的贪官 11. 城市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12. 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商标”的界定 13. 男性应被纳入我国强奸罪的保护对象 14. 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研究 15. 罪刑相适应原则研究 16. 探析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问题--以主观罪过证明为视角 17. 论正当防卫限度--以南宁男子见义勇为案为例 18. 对刑事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的探讨--以“秦某某网络造谣案”为例 19. 以没收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问题研究 20. 论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 21. 从绝对到相对:晚近德、日报应刑论中量刑基准的变迁及其启示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三) 1. “抗震英雄少年”沦为囚徒 2. 非法拘禁案中案 3. 女企业家智斗绑匪 4. 就这样“被酒驾” 5. 网游达人叫板运营商 6. 中银巨贪亡命泰国 7. 基于我国的传统与现实试谈婚内强奸 8. 论信用卡催收中的法学问题 9. 刑事立法发展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契合 10. 我国着作权刑法保护的相关问题研究--以网络技术为研究视角 11. 女性经济犯罪犯因性分析及预防对策 12. 盗窃未遂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3. 论“碰瓷”行为的刑法定性 14. 通过死缓限制减刑的死刑控制 15. 任人唯“钱”的组织部长 16. 医院内的“塌方式”腐败 17. 迷失在权力旋涡里的区委书记 18. 贪污罪之弹性定罪模式考量--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范本 19. 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谣言犯罪研究--以社会敌意为视角 20. “问题豆芽”案的刑事法治报告 猜你喜欢: 1.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2. 刑法学硕士论文 3.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 5.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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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论文

浅论网络暴力行为的法律问题,就是想表达说杜绝网络暴力,给全国网民一个健康的网络世纪的意思,如果这个选题的意义就是你论文总结部分了!

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特别是写作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议论文,议论文的语言,要准确鲜明,生动形象。那么你有了解过议论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网络言语暴力议论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记得在大一上传播学课的时候,老师说,其实在中国实质上是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的,如果一定要算,只有网络还有那么一点自由可言。

我想作为一位新闻人,没有比失去言论自由更可悲的了,但偏偏我们面临的境况就是这样。所以说网络给我们所带来的关乎言论自由的希望确实让人很振奋。在面对“网络暴力”这个问题的时候,很多人的意见是,不能给诸如“人肉搜索”定义为网络暴力行为,因为一旦如此,今后网络的自由发展堪忧。网络现在让人欣喜的、比传统媒体要发挥得更好的舆论监督作用就会被削弱。“网络暴力”这个词一旦被指认,以后网络发展的空间会越来越小。

我想对于网络暴力这个问题,不能太意气用事,不能以捍卫言论自由为由而去抵触一切批评。首先我们对网络暴力这个问题应该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要分清楚网络暴力和舆论监督之间的界限,不要把网络暴力当成一种网络监督。

什么是网络暴力呢?律师陈际红的说法可值参考:第一,这种行为是发生在网络世界,具有一定的虚拟性。第二,发生了滥用和过度使用网络的行为。第三,一般这属于一种群体性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盲从性。同时,给受害人带来了现实生活中的伤害,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作对比,我们再参考一下关于网络舆论监督的相关说法:网络舆论监督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主观上具有这样一个良好出发点,而不是恶意的侮辱、诽谤和损害别人的声誉。网络舆论监督应该出发点对一些非法不好的行为、违反道德的行为提供一种公示和评价的渠道。二、舆论监督所发布的情况应当是基本属实的。而不应当去捏造一些虚构的事实。三、舆论监督与网络暴力应该具有一定的界限,不能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关于“网络暴力”这种现象,当一个人即使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但是他处在一个他感觉完全没有监督力量的时候,有时候会对自我的控制力大大减弱,这是一个心理学现象。在网络这个空间进行交流的时候,很容易发生超越日常的人们交往的底线,而出现一些道德方面的问题。何况在中国,由于文革时间完全破坏了道德,使得我们至少有两代人缺少基本的道德素养,一旦处在一个没有管束的环境中,恐怕自律行为就非常弱,网络暴力现象就会出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上网的人员本身的素养不太高。因为根据相关调查统计,上网年轻人的数量占比较高的比重,他们在道德修养方面,恐怕由于我们的教育体制,道德修养方面还缺乏一些必要的交往道德,还有一点是他们的知识水平也相对比较弱,遇到一些问题往往情绪化。由于以上多种原因,造成了中国网络暴力现象比法治国家的要多一点。

网络暴力似乎是对个别当事人,但是,观众是谁呢?观众是整个社会的人。这些人实际上作为一个旁观者,他们在看哈哈。经常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人会失去道德感,失去对人的爱心,而且往往把别人的痛苦建立在自己的快乐上,这是网络暴力对社会的一个根本的危害,而这个危害可能很多人意识不到,因为这个事情没有摊在他头上,一旦摊他头上,恐怕就会深刻认识到这个暴力对社会的危害。

网络的形成确实给大部分网民带来了一个可以说话、交流的机会,很多牢骚可以通过网上和匿名的网友之间进行倾诉。但是,并不意味着你可以用骂人的话来发泄,因为你的话别人能够看到,不是你一个人在房子里面自己对自己说话,任何传播一旦影响到别人的时候,就有一个基本的传播道德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网络给了每个人表露心声的机会,但是,表露心声本身要有所克制,因为你的自由不能影响别人的自由。现在反对网络暴力,并不是不让你在网上说话,而只是要求你在网上说的话文明一点,不要侵犯别人的权利,这个绝不是要逼你走上绝路,而是使我们每个人能够畅所欲言的说话,而且还学会文明的说话。

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既为我们提供了便利却也埋下了隐患地雷。一高中女生因不堪忍受服装店店主截取监控录像发布上网对她进行人肉搜索以及身边同学对她的指指点点,最终走向了自杀的道路。这不正是滥用网络造成的悲剧吗?而这真正的`凶手其实是操作网络的人性冷漠的网民。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网民在使用网络。作为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网民的数量之多和网民素质的高低参差不齐,是恶性网络环境出现和形成的重要原因。正如高中女生琪琪一事,店主把监控视频往网络上一摆,数以万计的点击率让琪琪处于舆论的中心,对其造成严重的心理和精神伤害。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店主追逐利益,罔顾法律并发布侵犯他人隐私的信息,以及辨识能力差的网民而已附和,使得悲剧最终酿成。

网络是否就意味着一切好处一无坏处呢?网络是由人搭建的交流平台,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台供人类操作的机器,它毫无感情。但是,如果我们合理使用网络,遵守国家法律文明上网,那么这台机器就是富含人情味儿的;倘若我们肆意在网上发表恶言恶语,传播谣言,那么网络就是在助纣为虐,让世界变成邪恶世界,传播负能量,造成人性冷漠。

过去几年,经常出现在我们电脑屏幕的“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犀利哥走红”的恶意的娱乐大众的信息越来越多,揭露他人私人信息越来越彻底。而如今,曽上过湖南卫视的《变形计》节目的女孩李耐阅近期也被人拉出来在网络上“扒皮”。只因为她没有“变形”成功,反而越变越坏。网民就对其大肆恶语相对。这是网民为了发泄自身情绪不顾及他人感受的恶意攻击,对李耐阅的私生活的不尊重,最终在网民的炮轰之下,李耐阅无奈地在微博上作出郑重声明:与养父母断绝关系。这样的结果难道就是网民们想要的吗?没有人站出来劝说她,而是一字一句地攻击这个17岁的女孩,这就是网络暴力,以恶制恶。

网络确实是需要人性的温暖,而且只有每个网民都合理上网,心存善念,网络才会成为人们温暖的交流平台,才能推动社会的正能量的传播。例如湖南一网民朱某利用网络平台呼吁人们参加社会义工活动,关爱空巢老人;浙江一对夫妇的儿子遗失助听器,人们在网络上自发进行帮助,全城寻耳,最后“耳蜗”失而复得;福建一对夫妇在工作中遗失血汗钱六千,是网络的力量让他们找回血汗钱。

所以我呼吁大家合理上网,切勿滥用网络,您的一份温暖会在网络大平台传遍,让网络成为温暖平台。

正值花样年华,却选择从桥上一跃而下结束生命。高中女生琪琪该是以如何绝望心死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人生,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啊!我想是因为店家仅凭怀疑就不计后果求人肉搜索推了你一把;我想是因为网友仅凭一面之辞实施网络暴力推了你一把;我想是因为同学仅凭网络信息妄加评论推了你一把,而你对生命不负责的态度最终将你推至冰冷的河水中。

事件尘埃落定,我们该痛定思痛,该如何伸手拉住“贾君鹏事件”。当初一句“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红遍大江南北。网民们纷纷对“贾君鹏”进行人肉搜索,并将其个人信息在网上公布。原本贾君鹏只是一个小白领,只想过平常人的生活,可个人信息在网上曝光后,无论何时他都会遭到记者的围追堵截,这给他生活上和精神上都造成了极大压力,最终住进了精神病院。

所以,网络暴力只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社会上总会出现第二个琪琪,第二个贾君鹏,更多的人会因遭受网络暴力而痛苦。只有自觉抵制网络暴力,还网络一个安全、纯洁的环境,才能使人民群众过得更加舒心。这不仅是对政府说的,更是对我们自己说的。

当今21世纪已然成为互联网时代,家家户户也许都有了电脑电视,赶时髦的学生也许衣兜里都装着一部手机。移动公司的盈利已然呈上涨趋势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电子设备与网络固然对学习有益,能足不出户便广阔扩大知识面,能足不出户便了解今日新闻;能足不出户便交到五湖四海的好友……然而,网络并不像人们所赞颂的那般无害,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网络暴力。

相信在看文的各位都安装或知道一个社交软件——QQ。QQ和微信已然成为全国最知名的社交软件,通过私信和群聊织成了一张覆盖全国甚至全球的社交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加入某群并热情地与陌生人聊天,却被群员辱骂甚至因为一句别人不爱听的话就被移出此群,这便是网络暴力。

而在网络暴力的圈子里,包含了各个黑界家族。其中出名的家族有:血樱、情战、蓝贝等。所谓黑界家族,便是通过前期训练打字时速达到后期能快速打出脏话并发送的言语攻击团体。而黑界家族的族员,也被“尊称”为“扣字大佬”。一旦招惹到黑界族员,就会被他们私信辱骂或讨论组轰炸。

网络暴力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犯罪趋势。正常人在被辱骂后第一想法是去反击,然而反击的结果不过是一时的快感,但如此继续进行,就会导致与黑界家族族员融为一体,也会有不可触碰、不可招惹、唯我独尊的狭隘想法。然而在现实中如果拌嘴失利,便会进行暴力行为,肉搏或用管制刀具导致犯罪。

心理阴影。温润且懦弱的人在被辱骂后,第一想法是在自己身上找错误。如此下去,轻则变成一个内向且好欺负的沙袋,重则拥有大片心理阴影且患上抑郁症导致死亡。

网络暴力已然成为社会的毒草,但也不是不可克制。在你遇见他们,请果断避开;在你发现身边的人有这个意向,请帮忙制止并缓和。把哦变成嗯嗯,把呵呵变成哈哈,不要去伤害身边的每一个人。

以前杀人见血,一把锋利的剑就足以致命;但或许人们在当时永远都不会想到,在未来,轻敲键盘就可以杀人,不见血,隔着空气都可以置人于死地,但这不可想象的事情,就在如今真实的发生了,它就叫网络暴力。

谁也没有料想到,电子世界可以杀人,也是谁也没想到,从前的刀杀人,到笔杀人,如今演变成了远隔万里就可以杀人,或许我们想要杀人,只差一个屏幕罢了。如今的网络让越来越多的人体会到了网上不用承担说话后果的快感,于是他们一个劲的血口喷人,在网上看戏,好像别人的苦痛建立的就是他们的快乐,实在是可恨。

世界上有太多的人我们无法知道他们的经历,无法知道网络暴力的威力,但出了名的明星是我们可以了解的,是我们可以去看见他们的生活的,于是我们也就这样看着他们被网络暴力,然后离开了人世。从乔任梁,到杨又颖,再到陈开心,甚至于网络暴力跨国形成,他们就这样,忍受不了网络上的言语,悲愤死去,他们不是第一个,但却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实在是让我们惊叹人言可畏。

甚至于在网络,人们对于他们的死见怪不怪,认为这是他们心理承受能力不行,这实在是血口喷人,没有经历过网络暴力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网络暴力到底有多可怕,网上的言语直击心灵的深处,将我们最后的一层保护网也给击破,就这样,我们忍受不了世间的流言蜚语和谩骂,带着悲伤,怀着恨意离开了人世。

我们希望的是在虚拟世界可以共同感受温暖,而不是互相攻击。如今,敲敲键盘就可以杀人,实在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你怀揣恶意的看世界,却不要把你的恶意带给别人,世界对我们不公平的唯一办法是改变自己,而不是去期望世界改变。

对于网络暴力,越来越多的人感到了压力,有太多太多的人因为网上的言语而对人生失去了期待;只希望网络暴力能停止,还我们一个温暖和谐的世界。

其实青少年网络成瘾早在人群中扩大它的危害性,甚至父母劝说儿女,青少年不但不听,还产生叛逆心理、消极态度。这是一个对我们的未来和国家构成很大的危害。

这篇文章讲述的就是:我们青少年人群中有不少人网络成瘾,这让我们的家长和老师都很头疼。凡是网络成瘾的学生都会学习下降或者精神恍惚。原因是不少学生要不是整天玩电脑耽误了学习,就是对自己的目的产生了怀疑,于是成绩就下滑。

网络成瘾更重要的危害是:

1、将网络中虚拟的角色带到现实生活中来,并用消极的态度去对待这青春的生活,这就是是角色的混乱。

2、我们平时在网络世界中是无拘无束,放纵自己的,而且有些思想不正当的青少年会比较容易在网络游戏,黄色网络中放纵自己的欲望,这就是道德感的弱化。

3、青少年人都长期沉迷于网络中时,会对身边的事缺少兴趣,和同龄人之间的交往减少,产生闭锁心理,这就是人格的异化。

4、在我们的身边就有一些人因为迷恋网络而无心学习,学习成绩不好,产生失望心理,对学习有很强的挫折感,这就是学习的挫折。

5、对于正在发育成长时期的我们更是危害不言而喻,有的人因为经常沉迷网络而没有进行适当的运动,身体抵抗力差,更严重导致猝死,这就是对健康的损害。

从这些惨痛教训的例子里,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在控制不了自己的时候,要坚决地对网络说“不”或者在没网络成瘾时,要适当地去上网并且要是合法的遵守青少年网络规则,让我们的身心不受到网络的危害。

在这里我要呼吁广大青少年们不要网络成瘾!

具体什么时间交呢,我有。

本期关键词是  网络暴力  : 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类由网民发表在网络上的并且具有 “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 这五个特点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这一类言论、文字、图片、视频会针对他人的名誉、权益与精神造成损害,人们习惯称其为“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民们若想获得自由表达的权利,也要担当起维护网络文明与道德的使命,至少,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观。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公民也必须对自己在互联网上发表的言论负责。 本期分别从社会学、法律、政治、教育、新闻传播学等多个领域,遴选代表性选题若干篇。让大家通过大家、名家的选题,对 “网络暴力” 这一选题方向有明确的了解,供自己开展学术研究作参考。 | 1 | 【语言学】 网络语言暴力的(不)礼貌研究 摘要: 网络发声现已成为人们表达自身观点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它也催生了网络语言暴力现象。这一现象充分体现了语言的杀伤力和网络的影响力,对个体和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近期虽有研究提出视其为一种言语行为,但语用学视角下的相关研究尚不多见。本文将网络语言暴力置于(不)礼貌研究视角下,采用混合研究方法,结合关系管理理论分析网络语言暴力的定义及评价问题。 [1]耿雯雯、谢朝群.福建师范大学[J].网络语言暴力的(不)礼貌研究,中国外语. 2020,17(03):20-28| 2 | 【新闻传播学方向】 网络文化安全视域下女性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探析 摘要: 网络文化安全建设要重视网络传播中的青少年群体,通过媒介素养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意识,形成有效的保障防线。在网络暴力中,女性青少年更容易成为受害者。女性青少年在信息社会的发展也面临着数字性别鸿沟。媒介素养教育要强调赋权和参与,增强性别意识和安全意识。提升女性青少年的媒介素养需要媒体传播、政策保障和教育培训的合力,积极寻求解决之道。    [2]王琴.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J].网络文化安全视域下女性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探析,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21,43(06):16-18| 3 | 【戏剧影视】 《搜索》:新闻伦理异化与“道德审判” 摘要: <正>操纵新闻舆论影响事态的电影桥段,在很多影片中都有体现。国产电影中,陈凯歌执导的《搜索》(2012),是难得一见关注舆论"道德审判"和新闻伦理的一部影片,其对新闻操纵和舆论"道德审判"的描述,生动有力。《搜索》所讲述的故事,贯穿了新闻伦理异化和传媒职业价值观扭曲的现实折射,这些异化和扭曲导致的后果,令人惋惜。当然,《搜索》本身也内涵着道德审判倾向,但这不影响其故事所呈现的新闻伦理的警示价值。 [3]岳振.《当代贵州》杂志[J].《搜索》:新闻伦理异化与“道德审判”,电影评介. 2018,(05):19-21| 4 | 【教育方向】 高校教育网络环境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维护的影响研究 ——评《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摘要: <正>在资讯获取极大便利的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的心理情绪和情感表达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着一些困境。网络上良莠不齐的信息充斥着大学生的信息接受渠道,各种物质利益的诱惑和大学生虚荣心满足的需求等,致使一些大学生深受网络和网络暴力的伤害。因此,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着严峻形势,迫切需求高校转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思路和树立教育新理念,积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    [4]贺天庆.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J].高校教育网络环境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维护的影响研究——评《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 中国学校卫生. 2020,41(12):1921| 5 | 【政治方向】 网络民粹主义辨析 摘要: 民粹主义作为19世纪兴起的社会思潮,其含义多变,反精英、反建制、反理性是其基本特征。网络民粹主义是互联网时代民粹主义泛化、极端化、碎片化、危害更烈的新变态。网络民粹主义在我国呈现为:网络炒作的社会舆论或群体事件、频频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狭隘偏激的网络群体和个人维权事件。为此,我们要善于区分处理网络民粹主义事件中的合理诉求和不合理诉求,建设良好网络舆论生态,依法惩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5]王奎、胡树祥.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J].网络民粹主义辨析,教学与研究. 2020,(05):36-42| 6 | 【法律方向】 “网络暴力”致人自杀死亡的刑事责任 摘要: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出现了不少因不堪忍受凌辱而自杀的案例。我国刑法通常认为自杀死亡结果和网络暴力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自杀死亡结果只是情节严重中的结果,但这并不合理。网络暴力的特质在于对精神的强制以及对身心的持续伤害,网络暴力高于普通的精神伤害行为,在特定的情况下网络暴力能成为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并与自杀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相应地,刑事责任也应重新评价。 [6]徐颖.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J].论“网络暴力”致人自杀死亡的刑事责任,政法论坛. 2020,38(01):132-142| 7 | 【政治学】 中国网民网络暴力的动机与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 网络暴力是现实暴力在网络世界的体现。伴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媒体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冲击力影响着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与传统媒体的影响方式不同,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媒体在现实生活中给人微言轻的边缘化群体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成为他们获得信息和宣泄情绪的主要途径。也正是由于网络的草根性和低门槛性,使得网络暴力日益泛滥,并成为具有极强杀伤力的工具,极大地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民众的心态。网民参与网络暴力的动机主要有两个:道德审判和宣泄式的攻击。而对网络暴力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社会环境、网络环境和网民心理因素。以往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分别从传播学、法律与行政管理、社会学与心理学三个视角展开。研究者还进一步指出从心理学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的方向。这些分析对我们认识和预防网络暴力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7]侯玉波、李昕琳.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J].中国网民网络暴力的动机与影响因素分析,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54(01):101-107| 8 | 【社会学】 虚拟整合与时空交织:一个网络失范的理论框架 [8]张兆曙.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J].虚拟整合与时空交织:一个网络失范的理论框架,新视野. 2021,(04):101-108

网络暴力论文范文

相信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尤其是作文中不可忽视的议论文,议论文通常要求具备三要素:论点、论据、论证。写这类作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如何看待网络暴力议论文(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正值花样年华,却选择从桥上一跃而下结束生命。高中女生琪琪该是以如何绝望心死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人生,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啊!我想是因为店家仅凭怀疑就不计后果求人肉搜索推了你一把;我想是因为网友仅凭一面之辞实施网络暴力推了你一把;我想是因为同学仅凭网络信息妄加评论推了你一把,而你对生命不负责的态度最终将你推至冰冷的河水中。

事件尘埃落定,我们该痛定思痛,该如何伸手拉住更多像琪琪一样的“你”才是应该讨论的重点。

提高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可以伸手拉住你。因为现代社会的通信技术发展,人情观念越发淡薄,人们更趋向于用电子监控视听设备的“眼睛”观察一个人,也不愿意用心灵的眼睛去相信一个人。因为怀疑便将监控画面散步网络求人肉搜索,店家丢失商物的痛心愤怒可以理解,但为什么要采取这样不合理乃至偏激的手段?为何不选择去公安机关报案,而是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寻找你怀疑的所谓“罪犯”?说到底,还是因为商家不愿信任人,做事不虑后果。与其说是商家迫切找到失物去向的心理,倒不如说是商家的趋利心理,即想提升店面知名度博取同情关注眼球,便硬生生地在女孩的身上施加巨大的推力导致悲剧。

提高明辨是非的眼力可以伸手拉住你。不得而知,推波助澜的网友们更多是抱着“围观看热闹”的心态去对待这件事。他们往往喜爱听信一面之词和所谓受害者的哭泣,以瞬间涌上的热血和冲动进行“暴力行为”。试想,如果他们能冷静头脑后再去采取行动,理清来龙去脉时寻求有力证据证明琪琪是盗窃者再加以指责评论,琪琪的心理压力就不会重到产生轻生的念头。再试想,如果有关机构能完善相关制度法规,使人肉搜索这种不合理的行为得到改善或禁止,琪琪身上所发生的悲剧不会上演。我们就能伸出有力的手拉住你,不会任由网络暴民推动你走向不复之地。

鉴定对生命负责任的态度可以伸手拉住你。假若能放平心态寻求合理途径证明自身清白,而非选择自杀来逃避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假使无论发生面对任何变故,都不以结束生命作为代价解决,那么你就不会纵身跃入河中,而会考虑其他更多途径来验明自身“清白”。或许,你就不会过早的结束珍贵的生命时光。

有太多太多的人和事可以伸手拉住你,哪怕中间的任何一个环节产生理性的思维和举动,都足以拉住你走向自杀的脚步。生命是厚重不可怀疑的存在,请理性对待网络传言,理性对待生命和自己的选择。不想再看见这样的悲剧产生,希望我们都能伸出有力的手拉住更多的“你”!

逝者已往,愿生者默哀。

不轻易评论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因为我们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相的全部;不随便把别人说得那么糟糕,因为我们自己做的也并没有多好。—题记

网络,如今已遍布我们的生活,已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近几年有一股“洪流”在网络上盛行,几乎所到之处无人涉足,即使触碰,也会被怼的遍体鳞伤,体无完肤。那股“洪流”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键盘侠。他们凭借着手速和犀利著称,想必有人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了吧?

暂且抛开正文,我先说一段前段时间我刚看到的视频。视频中,节目组随机招募了二十个路人,让他们戴上面具,模拟网络暴力施暴者,对嘉宾进行第一印象评论。出场的嘉宾有三个,且打扮个性十分鲜明。节目开始,让嘉宾先简单介绍自己,随后,二十个观众开始对嘉宾肆意评价,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屏幕上出现了无数个嘲讽不屑甚至是侮辱性的词汇。

三个嘉宾转身看到评论,情绪都十分不稳,嘉宾三甚至直接崩溃,泪目离开现场。他们前期完全没想到别人会这样看待自己,虽然都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是看到这样的言论完全是懵的,已经严重超过了心理负荷。

后期这三名嘉宾在接受采访时,他们表示,当时很难受,就像刀子扎在心上一样,也许这些对别人来说,只是几个字,但当事人却需要用很长的时间去消化那些言论。

视频虽然简短,但是感悟颇深。网络暴力看似离得我们很远,但是我们错了,其实网络暴力就在我们身边,我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我姐之前玩微信遇到一个同城小哥哥,没想到那人却是披着羊皮的狼,看似优秀其实是一渣男,只会玩弄感情的渣。我姐的感情被他玩弄,被他甩,他却蹬鼻子上脸,各种恐吓和骚扰,本以为离他远远的就可以安宁,但他却越做越过分,把我姐的照片传至网络,还有各种变相的扭曲事实,才短短几分钟,下面就有几万条评论辱骂我姐,并且一条比一条犀利,全都是针对我姐的。我看着评论,不禁心头有一股怒火迟迟难平,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下面几万个人,发一句评论半分钟就可以被淹没的无影无踪,只能忍气吞声的受着,那段时间我姐的情绪真的是差透了,可恶......

其实网络暴力的例子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网络暴力就在我们身边,之所以网络暴力施暴者如此猖狂,就是利用了网络世界上最大的bug——未实名制登录。现在各大软件都有了第三方软件登录的功能,这更是给了网络暴力施暴者留有可乘之机。他们完全可以不绑定手机号,直接应用软件,然后怼的差不多了就注销账号,扬长而去。

这看似简单的一个动作,但对于网络暴力受害者来说无疑是用利刀深深地扎在心上,虽然时间冲淡一切,但是永远都冲不淡网络暴力受害者心中的疼痛,网络暴力留下的伤疤是永久的,这可能会让受害者疼痛一生,这可能会让受害者走上绝路......

网络暴力施暴者们,喷子们,停手吧,不要把伤疤深深地刻在别人心上,不要让疼痛伴随别人一生,不要因为你一句不经意间的话语毁了别人的青春!

以前杀人见血,一把锋利的剑就足以致命;但或许人们在当时永远都不会想到,在未来,轻敲键盘就可以杀人,不见血,隔着空气都可以置人于死地,但这不可想象的事情,就在如今真实的发生了,它就叫网络暴力。

谁也没有料想到,电子世界可以杀人,也是谁也没想到,从前的刀杀人,到笔杀人,如今演变成了远隔万里就可以杀人,或许我们想要杀人,只差一个屏幕罢了。如今的网络让越来越多的人体会到了网上不用承担说话后果的快感,于是他们一个劲的血口喷人,在网上看戏,好像别人的苦痛建立的就是他们的快乐,实在是可恨。

世界上有太多的人我们无法知道他们的经历,无法知道网络暴力的威力,但出了名的明星是我们可以了解的,是我们可以去看见他们的生活的,于是我们也就这样看着他们被网络暴力,然后离开了人世。从乔任梁,到杨又颖,再到陈开心,甚至于网络暴力跨国形成,他们就这样,忍受不了网络上的言语,悲愤死去,他们不是第一个,但却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实在是让我们惊叹人言可畏。

甚至于在网络,人们对于他们的死见怪不怪,认为这是他们心理承受能力不行,这实在是血口喷人,没有经历过网络暴力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网络暴力到底有多可怕,网上的言语直击心灵的深处,将我们最后的一层保护网也给击破,就这样,我们忍受不了世间的流言蜚语和谩骂,带着悲伤,怀着恨意离开了人世。

我们希望的是在虚拟世界可以共同感受温暖,而不是互相攻击。如今,敲敲键盘就可以杀人,实在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你怀揣恶意的看世界,却不要把你的恶意带给别人,世界对我们不公平的唯一办法是改变自己,而不是去期望世界改变。

对于网络暴力,越来越多的人感到了压力,有太多太多的人因为网上的言语而对人生失去了期待;只希望网络暴力能停止,还我们一个温暖和谐的世界。

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既为我们提供了便利却也埋下了隐患地雷。一高中女生因不堪忍受服装店店主截取监控录像发布上网对她进行人肉搜索以及身边同学对她的指指点点,最终走向了自杀的道路。这不正是滥用网络造成的悲剧吗?而这真正的凶手其实是操作网络的人性冷漠的网民。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网民在使用网络。作为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网民的数量之多和网民素质的高低参差不齐,是恶性网络环境出现和形成的重要原因。正如高中女生琪琪一事,店主把监控视频往网络上一摆,数以万计的点击率让琪琪处于舆论的中心,对其造成严重的心理和精神伤害。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店主追逐利益,罔顾法律并发布侵犯他人隐私的信息,以及辨识能力差的网民而已附和,使得悲剧最终酿成。

网络是否就意味着一切好处一无坏处呢?网络是由人搭建的交流平台,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台供人类操作的.机器,它毫无感情。但是,如果我们合理使用网络,遵守国家法律文明上网,那么这台机器就是富含人情味儿的;倘若我们肆意在网上发表恶言恶语,传播谣言,那么网络就是在助纣为虐,让世界变成邪恶世界,传播负能量,造成人性冷漠。

过去几年,经常出现在我们电脑屏幕的“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犀利哥走红”的恶意的娱乐大众的信息越来越多,揭露他人私人信息越来越彻底。而如今,曽上过湖南卫视的《变形计》节目的女孩李耐阅近期也被人拉出来在网络上“扒皮”。只因为她没有“变形”成功,反而越变越坏。网民就对其大肆恶语相对。这是网民为了发泄自身情绪不顾及他人感受的恶意攻击,对李耐阅的私生活的不尊重,最终在网民的炮轰之下,李耐阅无奈地在微博上作出郑重声明:与养父母断绝关系。这样的结果难道就是网民们想要的吗?没有人站出来劝说她,而是一字一句地攻击这个17岁的女孩,这就是网络暴力,以恶制恶。

网络确实是需要人性的温暖,而且只有每个网民都合理上网,心存善念,网络才会成为人们温暖的交流平台,才能推动社会的正能量的传播。例如湖南一网民朱某利用网络平台呼吁人们参加社会义工活动,关爱空巢老人;浙江一对夫妇的儿子遗失助听器,人们在网络上自发进行帮助,全城寻耳,最后“耳蜗”失而复得;福建一对夫妇在工作中遗失血汗钱六千,是网络的力量让他们找回血汗钱。

所以我呼吁大家合理上网,切勿滥用网络,您的一份温暖会在网络大平台传遍,让网络成为温暖平台。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的世界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多的人走进这个世界。随着人数的增加,矛盾争端也会越多。在这个世界里,谁都不认识谁,网友们在这里畅所欲言。

但言论自由并不代表可以肆无忌惮地说话,也不代表可以随意侵犯他人的隐私,可以随意攻击他人。这几年来关于网络暴力的事件数不胜数,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前段时间火遍网络的宫廷剧《延禧攻略》,里面的正派角色受到网友们的喜爱和同情,而其中的反派角色也自然被网友们所厌恶,不幸的是网友们将这种本不应该存在的情绪带到了现实当中。《延禧攻略》中的大反派袁春望的扮演者王茂蕾在微博上被众多网友用恶言恶语攻击,这迫使这位演员不得不关闭了微博评论。正所谓“无独有偶”,同样是最近的热播剧《香蜜沉沉烬如霜》中的大反派“天后”的扮演者周海媚同样受到了来自于网友的恶毒攻击,使这位优秀的女演员从此退出微博。或许有人会说:“他们不是明星吗?明星不就应该具备这种抗压能力吗?”难道明星就应该承受这些莫须有的攻击吗?我并不是很想评论能说出那种话的人。

网络暴力也不仅仅发生在明星的身上,当它发生在普通人身上时,它的威力更大。前段时间,有位网友因不能理解某男星将头发染成黑色当做给粉丝的福利,发表了一句表示不认同的微博。没想到,这件事却被某男星的粉丝发现并对其进行恶毒的言语攻击,且对该网友进行攻击,侵犯该网友的隐私权,并发短信打电话恐吓辱骂。这极大的侵扰了该网友的正常生活。即使这位网友已经对此事不断道歉,但这并没有阻止这些粉丝的疯狂行为。此事曝光后,虽然这群粉丝发表微博进行道歉,但对那位网友造成的伤害却无法挽回。

键盘和文字不应该是我们用来攻击他人的工具,即使当我们无数次使用着它们时,也一定要记得善良。如果你也讨厌键盘侠,那么请你不要让自己变成那样不堪的人,不要用语言去重伤他人。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希望大家都能有抵制网络暴力的想法,让自己不变成“键盘侠”的一员的同时,也要尽量呼吁人们抵制网络暴力。这样,网络才可以带给我们更有用的东西。

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尤其是应用极其广泛的议论文,议论文的语言讲究抽象性、概括性和严密性,表达要求准确、鲜明。那么大家知道优秀的议论文是怎么写的吗?以下是我整理的2022浅谈网络暴力议论文(精选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值花样年华,却选择从桥上一跃而下结束生命。高中女生琪琪该是以如何绝望心死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人生,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啊!我想是因为店家仅凭怀疑就不计后果求人肉搜索推了你一把;我想是因为网友仅凭一面之辞实施网络暴力推了你一把;我想是因为同学仅凭网络信息妄加评论推了你一把,而你对生命不负责的态度最终将你推至冰冷的河水中。

事件尘埃落定,我们该痛定思痛,该如何伸手拉住更多像琪琪一样的“你”才是应该讨论的重点。

提高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可以伸手拉住你。因为现代社会的通信技术发展,人情观念越发淡薄,人们更趋向于用电子监控视听设备的“眼睛”观察一个人,也不愿意用心灵的眼睛去相信一个人。因为怀疑便将监控画面散步网络求人肉搜索,店家丢失商物的痛心愤怒可以理解,但为什么要采取这样不合理乃至偏激的手段?为何不选择去公安机关报案,而是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寻找你怀疑的所谓“罪犯”?说到底,还是因为商家不愿信任人,做事不虑后果。与其说是商家迫切找到失物去向的心理,倒不如说是商家的趋利心理,即想提升店面知名度博取同情关注眼球,便硬生生地在女孩的身上施加巨大的推力导致悲剧。

提高明辨是非的眼力可以伸手拉住你。不得而知,推波助澜的网友们更多是抱着“围观看热闹”的心态去对待这件事。他们往往喜爱听信一面之词和所谓受害者的哭泣,以瞬间涌上的热血和冲动进行“暴力行为”。试想,如果他们能冷静头脑后再去采取行动,理清来龙去脉时寻求有力证据证明琪琪是盗窃者再加以指责评论,琪琪的心理压力就不会重到产生轻生的念头。再试想,如果有关机构能完善相关制度法规,使人肉搜索这种不合理的行为得到改善或禁止,琪琪身上所发生的悲剧不会上演。我们就能伸出有力的手拉住你,不会任由网络暴民推动你走向不复之地。

鉴定对生命负责任的态度可以伸手拉住你。假若能放平心态寻求合理途径证明自身清白,而非选择自杀来逃避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假使无论发生面对任何变故,都不以结束生命作为代价解决,那么你就不会纵身跃入河中,而会考虑其他更多途径来验明自身“清白”。或许,你就不会过早的结束珍贵的生命时光。

有太多太多的人和事可以伸手拉住你,哪怕中间的任何一个环节产生理性的思维和举动,都足以拉住你走向自杀的脚步。生命是厚重不可怀疑的存在,请理性对待网络传言,理性对待生命和自己的选择。不想再看见这样的悲剧产生,希望我们都能伸出有力的手拉住更多的“你”!

逝者已往,愿生者默哀。

高中女生琪琪因不堪网友和身边同学朋友的指指点点,选择了结束自己生命这一极端手段为她涉嫌偷窃服装而被店主求人肉搜索这一事件画上了句点。大好的青春年华,就这么被网络暴力吞噬,让人不禁扼腕叹息。孔子曾说“苛政猛于虎”,我认为现如今网络暴力的危害比苛政更甚,因为它不仅导致人们的生活下降,更使得精神上难以得到安全感。

“琪琪事件”里,我看到了网络暴力正伸出魔爪来腐蚀人们的心灵,若不及时制止,便会导致公民意识淡化及权利与义务统一意识的削弱,那所谓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将会成为一纸空文。网民的帮助让店主对琪琪的个人信息了如指掌,若琪琪果真偷窃店内服装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但片面的去顾及店主的感受往往就会忽视当事人琪琪的感受。因为琪琪也是一个家庭的成员,琪琪的逝去也会造成这个家庭的破碎。这些暂且不论,按理说店主只是怀疑琪琪偷窃服装,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琪琪就是小偷。店主将琪琪照片发到网上,引发了网民的人肉搜索,侵犯了琪琪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悲剧的发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原本这只是一场误会,也许只要双方解释一下就会误会消除,彼此相安无事,可事实并不总是如此。有人说店主将琪琪照片发到网上使琪琪声誉受损是造成琪琪结束自己生命的原因,但我认为网络暴力才是这起事件的幕后黑手。网络暴力必然不会凭空产生,而是人民的创造,更深一步的说,是人们道德感的缺失和法制观念的淡薄才让网络暴力有了滋生的空间。比起社会上的其他暴力现象,网络暴力的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对当事人的打击大等等特点真是让人胆战心惊。

“琪琪事件”也让我想到了一个事件:“贾君鹏事件”。当初一句“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红遍大江南北。网民们纷纷对“贾君鹏”进行人肉搜索,并将其个人信息在网上公布。原本贾君鹏只是一个小白领,只想过平常人的生活,可个人信息在网上曝光后,无论何时他都会遭到记者的围追堵截,这给他生活上和精神上都造成了极大压力,最终住进了精神病院。

所以,网络暴力只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社会上总会出现第二个琪琪,第二个贾君鹏,更多的人会因遭受网络暴力而痛苦。只有自觉抵制网络暴力,还网络一个安全、纯洁的环境,才能使人民群众过得更加舒心。这不仅是对政府说的,更是对我们自己说的。

不轻易评论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因为我们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相的全部;不随便把别人说得那么糟糕,因为我们自己做的也并没有多好。—题记

网络,如今已遍布我们的生活,已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近几年有一股“洪流”在网络上盛行,几乎所到之处无人涉足,即使触碰,也会被怼的遍体鳞伤,体无完肤。那股“洪流”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键盘侠。他们凭借着手速和犀利著称,想必有人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了吧?

暂且抛开正文,我先说一段前段时间我刚看到的视频。视频中,节目组随机招募了二十个路人,让他们戴上面具,模拟网络暴力施暴者,对嘉宾进行第一印象评论。出场的嘉宾有三个,且打扮个性十分鲜明。节目开始,让嘉宾先简单介绍自己,随后,二十个观众开始对嘉宾肆意评价,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屏幕上出现了无数个嘲讽不屑甚至是侮辱性的词汇。

三个嘉宾转身看到评论,情绪都十分不稳,嘉宾三甚至直接崩溃,泪目离开现场。他们前期完全没想到别人会这样看待自己,虽然都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是看到这样的言论完全是懵的,已经严重超过了心理负荷。

后期这三名嘉宾在接受采访时,他们表示,当时很难受,就像刀子扎在心上一样,也许这些对别人来说,只是几个字,但当事人却需要用很长的时间去消化那些言论。

视频虽然简短,但是感悟颇深。网络暴力看似离得我们很远,但是我们错了,其实网络暴力就在我们身边,我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我姐之前玩微信遇到一个同城小哥哥,没想到那人却是披着羊皮的狼,看似优秀其实是一渣男,只会玩弄感情的渣。我姐的感情被他玩弄,被他甩,他却蹬鼻子上脸,各种恐吓和骚扰,本以为离他远远的就可以安宁,但他却越做越过分,把我姐的照片传至网络,还有各种变相的扭曲事实,才短短几分钟,下面就有几万条评论辱骂我姐,并且一条比一条犀利,全都是针对我姐的。我看着评论,不禁心头有一股怒火迟迟难平,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下面几万个人,发一句评论半分钟就可以被淹没的无影无踪,只能忍气吞声的受着,那段时间我姐的情绪真的是差透了,可恶......

其实网络暴力的例子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网络暴力就在我们身边,之所以网络暴力施暴者如此猖狂,就是利用了网络世界上最大的bug——未实名制登录。现在各大软件都有了第三方软件登录的功能,这更是给了网络暴力施暴者留有可乘之机。他们完全可以不绑定手机号,直接应用软件,然后怼的差不多了就注销账号,扬长而去。

这看似简单的一个动作,但对于网络暴力受害者来说无疑是用利刀深深地扎在心上,虽然时间冲淡一切,但是永远都冲不淡网络暴力受害者心中的疼痛,网络暴力留下的伤疤是永久的,这可能会让受害者疼痛一生,这可能会让受害者走上绝路......

网络暴力施暴者们,喷子们,停手吧,不要把伤疤深深地刻在别人心上,不要让疼痛伴随别人一生,不要因为你一句不经意间的话语毁了别人的青春!

正值花季雨季的青春年华,琪琪却选择以跳楼的方式结束生命,是她对生命不负责?是因为店主通过网络定了她“莫须有”的罪名?还是因为网友们无情的人肉搜索?又或是因为同学轻信网络便加指点?我们来看看究竟是什么扼杀了一个正如夏花般绽放的生命。

首先,都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但丁亦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倘若不曾偷窃,管他网上是疾风骤雨还是雷电交加,只要问心无愧,君子只管坦荡荡!倘若确曾为之,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何苦就此轻生,选择死亡或许可以逃避一切,却无法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反而只在亲人心中留下无法痊愈的伤疤。

诚然,我们只是旁观者,不痛不痒地评价着当事人的做法,却无法感受其痛苦,那琪琪当时究竟身处何境才致使她毅然拿死神当挡箭牌?

一切的开始,从店主把怀疑琪琪的视频截图发上微博并请求人肉搜索说起。既然是“怀疑”也就是不确定,既然是不确定,凭什么“开启”网络的人肉搜索功能?君不知未经允许就有目的地发布他人照片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君不知当今网络无孔不入足以毁了一个花季少女?君不知网络暴力恐怖得足以把“白”的染成“黑”的?难道调查真相的方法就只有一种吗?难道店主不可以求助于相关机构或私底下找当事人调解吗?

当然,这件事也少不了成千上万的'网友的推波助澜,好奇心必然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体里,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为了满足它而伤害他人。首先,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发起人肉搜索就应该马上扑上前去凑热闹吗?其次,如果真的认识当事人,给店主私信联系方式足矣,至于把他人的隐私也昭告天下吗?试想一下,如果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你的个人隐私,不会觉得生活中像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看吗?你能活得畅快自在吗?

再者,作为同学,即已与琪琪相处有一段时间了,对其为人怎么也了解到个大概了吧?这时她最需要的就是身边人的支持,听她说说心里话,听她谈谈事件真相,再作进一步的举措,总比从一开始就因网络传言而在其背后暗暗指点来得要好吧!

究其原因,都是网络暴力惹的祸,无论是谁,都不应掀起或参与一场网络暴力,用强大的内心抵制网络暴力的侵害也是必要的,唯有如此,才能慢慢扼制网络暴力。请让人间多一份尊重与信任,少一些网络“误伤”和“误杀”!

陆丰望祥河桥上轻轻地纵身一跃,一个年轻的生命眨眼之间便从我们的面前消失了。生命的消逝令人惋惜,可生命消逝的原因更值得我们去关注,去反思。

一个不确定的指控,一场浩浩荡荡的人肉搜索如同滔天的巨浪,“轰”!一个生命在这漫无边际的网络暴力之海中被湮灭了。这一切事人们缺乏理性判断,头脑发热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生命的消逝给那些懵懂不清的人当头一棒,使人们清醒,这代价无疑是惨重的。

在这科技日新月异、网络信息泛滥的年代里,我们被信息包裹,这使我们混乱,迷失方向。因而我们需要保持清醒,才能找准前行的方向。“毒奶粉”、“毒大米”等动摇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心,食品安全问题瞬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于是关于各种食品的安全的信息在一夕间充斥满了我们的生活。网络上说某某知名企业生产的饮料含有工业明胶,人们便不约而同地唾弃它:报道中说国产奶粉质量不好,人们便对“国奶”敬而远之,纷纷追逐“洋奶”……总之,只要网络上、报告中说某某食品有问题,奉劝大家不要购买,人们便将其当成是至理名言,奉行到底,也不管其是否真实可靠。这样的人是愚蠢而悲哀的!愚蠢就在于面对流言的皮鞭,一鞭子下来也无暇思考,像耕地里的牛一般,指东便往东。指西便往西。而悲哀就在于,人之所以能位列动物之首,其前冠以高级的名号,就是因为人们能够思考,能对事物进行理性的判断。可为何在这能一语道破的流言面前我们却成了不会思考的单细胞生物。这多么可悲啊!

思想是最有利的武器,它能击倒漫天流言蜚语,带领人们迈向真理。末日流言在社会散布,激起民众阵阵恐慌,于是有人便创立邪教,借安抚人心、永保平安之名趁机敛财,煽动民众。但在邪教那妖言惑众的说辞中,我们政府保持了清醒的头脑,果断出击,粉碎了这颗危害社会的毒瘤。人们对末日言论理性思考,现如今末日期限已过,太阳照常升起,流言的身影在阳光下无所遁形。

面对流言,我们若能保持清醒,理性思考,我们就能理解“速成鸡”的存在是可以的,我们就会知道营养快线是安全的,我们就会明白国产奶粉是可以信赖的。

生命的消逝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若我们能及时理性对待,保持清醒,鲜活的生命就不会坠入无边的黑暗。

来吧!让我们保持清醒,理性思考,去撕破流言华丽的外衣,揭开谎言的假面,为我们的生活撑起一片理性的蓝天。

抬头仰望,蓝天依旧,白云依旧。

网络传播媒介影响了网民对事物的正确认知,易使人们不经思考便下结论,但为何网民的语言往往倾向于攻击,武断如何演变为“武力”,粗暴如何上升为暴力?网络语言暴力行为主体的心理机制便值得我们仔细分析。

社会心理学上将攻击行为定义为“意图伤害他人的身体行为或者言语行为。”网络语言暴力当属此范畴,而攻击行为的产生当有其相应的心理原因。心理学上对攻击行为的一个经典解释的便是挫折-攻击理论:挫折总会导致某种形式的攻击行为。“这里的挫折指的是,任何阻碍我们实现目标的事物。当我们达到一个目的的动机非常强烈,当我们预期满意的结果,却在行动过程中遇到阻碍时,挫折便产生了。”但是攻击的能量并非直接朝挫折源释放。我们学会克制直接的报复,特别当别人会对这种行为表示反对时。相反,我们会把我们的敌意转移到一些安全的目标上。 由此可以推论,当网民在现实生活中遇见上文所指的挫折时,这种挫折感所产生的攻击动机便促使人们在不需为自己言论负责的网上施以语言暴力。同时,中国传统文化又是讲求和谐一致,自我克制的集体主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看重与家人,同事的关系,隐忍克制一直是中国乃至儒家文化的特点。林语堂在《吾国吾民》中写道:“忍耐为中国人民之一大美德,中国人之忍耐,盖世无双,恰如中国的景泰蓝瓷器之独步全球。 中国人在现实生活中因“挫折”产生的攻击动机往往无处释放,而网上的匿名性,开放性正好为网民,为中国人提供了一个不用负责任的安全舆论空间,隐忍克制下的攻击动机终在网络上找到了发泄的途径。在“史上最毒后妈事件”中,网民对事件当事人进行疯狂的道德围剿,用极其恶毒的语言对其进行攻击,并发动人肉搜索导致所谓小慧的后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跪地喊冤,而最后事实证明所谓史上最毒后妈纯属人为炒作。但是在事件过程中,网民对小慧后妈进行的言语攻击,已然变成一个发泄心中私愤与郁积的途径。所以,我们可以把网民现实生活中的不如意归于我国网络语言暴力产生的一个原因。而这种不如意与挫折感在当下的社会中越来越普遍。

“在高速现代化的国家里,随着城市化程度和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他们对物质生活的可能的前景越来越敏感。但富裕群体只能较慢地扩展。因此,人们的期望与实际所得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使得他们的挫折感变得更为强烈。” 这正符合我国当前社会的特点,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是世界瞩目的事实,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由于社会中存在的贫富差距等问题,下层民众中形成了一种被剥夺的心理感受。《小康》杂志的调查发现,影响人们“快乐”的最主要原因是“社会不公平,社会底层民众的愿望不能实现”以及“社会贫富收入差距悬殊导致的心理不平衡”。而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6年中国社会心态调查报告》中,“压力大”“不平衡”“安全感差”“满意度低”等,成为描述现阶段公众心态的最常用词汇。这些调查无不显示中国民众较为普遍且越加强烈的心理挫折感。

因而笔者认为,中国社会转型期贫富差距过大,不公平不平等现象的大量发生促使民众挫折感加剧,攻击动机加强,因而将这种情绪大量释放到网络空间里,造成了越加严重的网络语言暴力现象。

网民的从众心理亦是网络语言暴力产生的助推器。从众—由于群体压力而引起的个体行为或信念的改变,即俗称的“随大流”。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即是沉默的螺旋理论在发挥效力。“大多数人力图避免因持有某种态度和信念而被孤立,因而在表达支配意见和不表达意见的人数增加的时候会放弃原有的想法和态度。选择与主导意见趋同。” 虽然网络是一个虚拟的公共空间,群体的压力不会像现实生活中那么明显和有力,但是,如果一旦语言与主流非理性情绪和暴力言论不一致,那么经常会引来大量言语的攻击。这会给异议者,或者说理性思维的持有者带来心理的不适。况且网络事件与网民的切身利益往往没有联系,网民通常不会为一个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的事件坚持己见而遭受语言暴力。同时如上文所分析,网络形成的公共领域,成为网民情绪的释放场,这种情绪化的非理性言论氛围,会影响虚拟空间中的其他参与者,激发他们的语言暴力倾向。当一群理性思维不占主导地位的人在一起讨论时,往往会受到情绪的感染,不自觉地融入这样的言论场中,形成集体无意识的施暴。所以网络事件中理性的声音往往会消弭,非理性的暴力语言大行其道。

网络暴力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直接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的新型的暴力行为。就形态而言,它多局限于舆论范围,主要以言语攻击、形象恶搞、隐私披露等形式呈现,并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不确定性。基于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网络空间往往聚集着非组织化、陌生化的群体,因此,在多主体参与的网络暴力事件中,一般很难确定具体行为主体。

(2)过程的易操作性。随着“复制”、“粘贴”等网络信息编辑技术的快速发展,任何掌握网络技术的行为主体都可以通过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数字化形式实施网络暴力。

(3)后果的实在性和难控性。网络暴力以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为行为客体,其后果都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并往往导致非虚拟性的后果。同时,由于网络的交互性和即时性等特点,网络信息传播极具流动性、扩散性,其影响范围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

网络暴力的产生,根源于多种风险的交叠和共振。一方面,在互联网上,既有基于职业、籍贯等联系纽带而形成的地缘、业缘群体,更有基于生活娱乐、资源共享等个体偏好而形成的趣缘群体。他们借助网络交互空间(QQ、Blog等),可以随性发出自己的声音,犹如置身于一个个众声喧嚣的“网络广场”。同时,互联网本身繁杂难辨的海量信息强化了网络受众的风险感知度,加之信息内容的易编辑性以及信息散播的可操控性,网络信息质量往往参差不齐、真伪难辨。

另一方面,当下中国网络暴力的频发,其背后大都潜藏着“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经济社会“重效率而轻公平”的脱序式发展,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致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并涌向网络空间。再加上商业化运作模式的普遍嵌入,催生了数量庞大的“网络推手”,他们以广告收入为经济来源,以“点击为王”作营销规则,通过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积聚声势等进行舆论操控。对他们而言,“网络暴力”往往就是“网络暴利”。

另外,网民群体突出表现出年轻化的特点。青少年由于心理品性尚未成熟,社会辨认和自我控制能力较低,而且,传统中国是个伦理本位的社会,对弱者的同情往往占据社会舆论的制高点;而在青年网民身上,则体现为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侠义情结,他们以“道德审判”为武器,以伸张正义为目标,渴望获得充满认同的“网络回音”,又常常游走在暴力与正义之间。一旦嫉妒、怨恨与公愤等在网络上无序宣泄,网络空间就处于“多数人的暴政”之下。

随着日益发展的网络系统向我们走来,我们原有的一系列的生活方式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原来的教学,到现在的网络教学,从原来的超市购物到现在的网上购物,从原来的临床咨询到现在的网上会诊……整个过程的演变与替代,无不凝结着先进的科技工作者艰辛的汗水和无穷的智慧,然而,在风靡时尚的网络生活中,我们是否又考虑过它的不足呢?

诚然,网络确实带给我们无可估量的好处。出门时电话联系,这样节约了时间,节约了精力。我们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和精力干其他一些更重要的事。网络在整个生活中发挥着它无可比拟的优势,越来越多的人将焦灼的眼神抛向电脑屏幕。因为,他们渴求的是最时新、最有效的信息。而相反的一些同样珍贵的人类的结晶——图书,被人们置之一旁不顾。据有关部门调查,近六年来我国国民读书的意识逐渐下降,因为他们大部分人将眼光抛向网络。可以说,网络几乎替代了大部分人的生活,而就在网络日趋走红,并扮演重要生活的同时,我们应该保持几分冷静与沉着。

当今的一些青少年,尤其是高中生,他们经常因沉湎于虚无缥缈的网络生活而无法自拔,他们花费大量的时间与去泡网吧,其结果肯定是弊大于利。作为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学知识的关键时期,如果对有些事情认识不清或者克制不了,就很容易对其思想产生毒害作用,并最终导致诱发犯罪。还有一些不法犯罪分子专门利用高新技术手段进行网上作弊,如果你没有一点警觉意识,就很容易成为被捕猎的对象。因此,我们对网络要时刻保持一种警觉、严肃的态度。此外,网络生活很容易让人们形成一种懒惰、散漫的意识,对一些重要的事情缺乏亲历性和实践性。

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得知,任何事情没有它绝对的优势,只不过是人们思想上的一种错觉罢了。我们人是有思想,会逻辑推理的,对任何事物要认真分析,慎重考虑,才能更好地利用其优势,减少其不足,使之更加完善地发挥功能。对于网络———这个社会的大角色,我们当然要更加严肃认真地对待了。

网络对于现在社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了,而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各种来自网络的危害也接踵而至,网络暴力就是其中主要危害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网络暴力800字 议论文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网络暴力800字(一)

其实任何事情都不是凭空而起的,所有不好的事情都是发生在不好的前提下的。就现在的90后00后而言,大多都是一群唯恐天下不乱,正义感爆棚的白痴。谣言就这样以一传百、以百传千,愈演愈烈。他们正在手机,电脑以及人群后面,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毫不负责的谴责着那些他们完全不了解真相的事情。

或许有些话被被人说出口是那样的轻易,可是对于当事人而言却是毫不负责任的伤害,那些恶狠狠的话语就像是掩藏在繁华城市的灯红酒绿中的那最现实、最黑暗的爪牙。

我们在看到这些因为网络暴力而起的一桩桩悲剧,心中既有怜悯,又有害怕——在这个残酷的世界,我们是否也会在某一天,被推到全世界的背叛面?有

的时候面对这些舆论的风向或许你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若是随波逐流,会被旁观者称为:“喷子”,若是逆风而行,你只会被人当做是:“喷子中一朵清新的白莲花”。呵呵,很可笑吧?记得我听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最黑暗肮脏的地方,永远不是越来越差的环境,永远不是城市贫穷角落的沟槽,永远不是经久不用的房子的边角也永远不是,枝叶山顶上堆起的灰尘。最肮脏的……是人心。”

我们每个人在这个网络世界中都有可能扮演受害者或是加害者。

所以,为了不让这个世界再出悲剧,也为了我们自己良心能安,放下键盘,别人的事情少参与,事实上,只要我们不去参与,网络暴力什么的就根本就不存在的。

虽然难以置信,但的确就是这样,网络暴力的危害的大小,决定权其实就在我们每个人手上。

网络暴力800字(二)

在新媒体,信息传播高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在给现代人带来信息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让人难以预料的弊端——舆论绑架。人们在尚未了解清楚事情原委的情况下,肆意对当事人进行谩骂等语言暴力,这时候,须禁忌:明辨是非,勿舆论绑架。

虚拟的网络世界,给许多生活压力无处发现的“键盘侠”高举他们的“武器”,在未实名制的保护膜下肆意宣泄,令原本争端不断的新闻事件,增添了一股暗流,更带动一批不明真相的群众乱指矛头。

明辨是非,正确地对待事情真相。尼采曾言,“随着舆论思考的,都是自己耳闭眼塞的人。”是的,但凡为人,我们都需要对正在上演事件进行思考,而不仅仅是跟着舆论的“大浪”随波逐流,毫无原则地跟着大部队行动。当微信朋友圈流传着一篇感人至深的 文章 ,深圳作者罗尔为白血病的女儿筹款,一时间网友已捐款过百万,此后又爆出罗尔家世并不贫困,使得其成为“千夫所指”。剧情反转让人措手不及,刚开始网友对其遭遇的同情怜惜,下一秒随着事态的发展又对他的行为感到唾弃。这“墙头草”的姿态都是未能明辨是非所导致的。在未了解真相的前提下,先一步感性而行,献出爱心,此举不可不谓之不理智;真相曝光又大呼上当,将愤怒发泄于早已悲痛万分的三口之家,亦是错误。只有正确对待事情的真相,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明辨是非,拒绝舆论绑架。现如今,新闻的更替速度非常地快,上一周发生的事情一转眼在一些人眼中已像历史一般那么地远,我们总是记住那一刻带来的疼痛过后又忘记了 反思 。如某地坠井男童亮亮事件,家人对孩子的紧张,成为了编造者口中对救援人员的辱骂,一时间,人云亦云,在家属正历“丧子之痛”上又撒上了玻璃渣子,其心痛可想而知。当未知真相时,不要妄加猜测,舆论绑架,这样只会掩盖事情的真相,让受害者雪上加霜。

远看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网友对其丈夫不施以援手的指责;近看少女疑似偷窃遭网爆自杀,后证并无偷窃。一切血淋淋的事件无不告诉我们,面对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更需要明辨是非。

明辨是非,不受舆论的影响,拒绝成为网络暴力的参与者,让网络的天空更湛蓝。

网络暴力800字(三)

最近在网上看到了讲有关网络暴力的报道。一直在玩网的我,其实也多少知道,网上的键盘手是个很可怕的东西,他们几乎什么都说不喜欢就要开始吐槽,就因为是在电脑手机背后,似乎没什么是可以顾及的。

反正他们就是属于看到谁不喜欢就谁,嫉妒谁就吐槽谁,真的很讨厌这样的人。你有什么资格去评论别人呢?在评论别人之前,你怎么不想想你自己有哪里不好呢?你有资格去这样评论和贬低别人吗?可能很多时候人就是这样吧,总是在说别人哪里哪里不好,可是却从未想到过其实你自己的身上就有着很多很多的不好,你自己又有多好呢?很多时候真的很不理解现在人的思想,就仗着自己躲在电脑背后你就可以随便说一些议论别人的 爱好 了吗?比如说lo娘,就是喜欢穿着一些好看小裙子的人,还有喜欢cos的人,他们也都有着自己喜欢的东西,有自己的爱好。我真的觉得穿洛丽塔的衣服都是自己的爱好呀,而且都是给自己看的,可以让自己心情高兴,我就觉得很ok了。毕竟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为的其实就是自己高兴吧。只有你高兴了,你这一生才算是没白活,才算是有意义的。真的很不懂网络暴力,你凭什么就要这样说别人恩?就因为别人议论的并不是你,你就可以一起落井下石了吗。可如果别人议论的是你呢?你该有多痛苦,该有多难受,不知道你想过吗。

做人,还是要将心比心的好,也没有必要一直听取别人的意见,自己活的开心就很好。

网络暴力800字(四)

最近各地政府开始下决心整治网吧的混乱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的现象,受到了全国大部分学生家长和民众的欢迎。 近年来未成年少年 儿童 沉迷于网吧网络游戏已成为全国各地的普遍现象,少数未成年人因为受到网络暴力游戏的影响,甚至参与暴力伤人的事件也在全国各地经常发生。中央政府已经重视了这个问题,党中央及时的推出青少年 教育 的新政策非常正确。如何看待网络游戏,如何发展中国的网络游戏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一个重要的问题。笔者认为今天我们应该仔细认真的讨论,目前中国网络游戏的发展方式和市场管理方式到底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有利还是有害如果我们认真的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到问题:

1.目前在中国市场销售应用的网络游戏基本95%是以刺激、暴力和打斗为主的内容,而且是越刺激的游戏上网参与的人数越多。

2.中国绝大多数网络游戏运营商并没有开发能力。

3.少数有网络游戏开发能力的商家所开发的游戏也是以暴力刺激的内容为重点来吸引人。没有一家去开发健康有益的网络游戏。

4.从心里学的角度分析,寻求刺激是人的一种本能需求,刺激性的活动可以让人忘乎所以,沉迷不已,可以让人失去理智。 过去的几十年美国好莱乌暴力刺激性电影畅销全球就是很好的例证。

但是世界各国最近几年已经对这种暴力刺激的电影和网络游戏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且采取了各种严厉的 措施 进行管理。

5.中国的上网人数已经接近一亿人,其中50%以上是青少年,而未成年的学生又占了大多数。

6.上网的学生80%是聊天和打游戏。

如果暴力和刺激的游戏继续发展下去,将对上千万的未成年学生产生巨大的危害。而这种危害远远超过了的危害,因为一是是违法的,而现在的暴力和刺激游戏是合法的;二是使用人数远远没有网络游戏的人数多;三网络游戏影响的是未成年的人,也是中国的下一代。

我们应该停止暴力刺激的网络游戏在市场上发行,应该积极的鼓励商家和企业去开发健康的娱乐和教育类的游戏,这样既可以彻底杜绝暴力游戏的泛滥,又可以发展网络的软件设计和开发技术产业。与国与民都非常有利,同时可以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网络游戏精英会统计出全国网络游戏玩家一共2000万人,其中19-25岁的占。武汉的统计发现,17-20岁的网络游戏者占70%。

据上资料你们知道了网络了吗?

网络暴力800字(五)

当今21世纪已然成为互联网时代,家家户户也许都有了电脑电视,赶时髦的学生也许衣兜里都装着一部手机。移动公司的盈利已然呈上涨趋势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电子设备与网络固然对学习有益,能足不出户便广阔扩大知识面,能足不出户便了解今日新闻;能足不出户便交到五湖四海的好友……然而,网络并不像人们所赞颂的那般无害,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网络暴力。

相信在看文的各位都安装或知道一个社交软件——QQ。QQ和微信已然成为全国最知名的社交软件,通过私信和群聊织成了一张覆盖全国甚至全球的社交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加入某群并热情地与陌生人聊天,却被群员辱骂甚至因为一句别人不爱听的话就被移出此群,这便是网络暴力。

而在网络暴力的圈子里,包含了各个黑界家族。其中出名的家族有:血樱、情战、蓝贝等。所谓黑界家族,便是通过前期训练打字时速达到后期能快速打出脏话并发送的言语攻击团体。而黑界家族的族员,也被“尊称”为“扣字大佬”。一旦招惹到黑界族员,就会被他们私信辱骂或讨论组轰炸。

网络暴力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犯罪趋势。正常人在被辱骂后第一想法是去反击,然而反击的结果不过是一时的快感,但如此继续进行,就会导致与黑界家族族员融为一体,也会有不可触碰、不可招惹、唯我独尊的狭隘想法。然而在现实中如果拌嘴失利,便会进行暴力行为,肉搏或用管制刀具导致犯罪。

心理阴影。温润且懦弱的人在被辱骂后,第一想法是在自己身上找错误。如此下去,轻则变成一个内向且好欺负的沙袋,重则拥有大片心理阴影且患上抑郁症导致死亡。

网络暴力已然成为社会的毒草,但也不是不可克制。在你遇见他们,请果断避开;在你发现身边的人有这个意向,请帮忙制止并缓和。把哦变成嗯嗯,把呵呵变成哈哈,不要去伤害身边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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