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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黄酒节有关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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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黄酒节有关的论文题目

给你个相关文章参考下吧千古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你懂得!!一、绍兴酒的起源 陈瑞苗副研究员说,研究绍兴酿酒的起源,既要以古代的文献记载作为依据,更要重视新发现的考古资料。余姚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出土的酒器陶�,是当时越族先民聚居地已经酿酒饮酒的重要物证。河姆渡虽不属于今天的绍兴市范围,但当时的绍兴属于河姆渡文化圈却是确凿无疑的。不论陶�所盛之酒与勾践激励将士之酒是否相同,也不论春秋时期於越所酿之酒与以后的绍兴老酒是否相同,都不能否认绍兴在河姆渡文化时代已经开始酿酒的史实。 林文彪先生也认为,源自河姆渡文化的水稻大面积种植,为绍兴黄酒业的崛起提供了充足的原料,绍兴酿酒业发端于7000年以前的河姆渡文化时代。古越先民继承了这一酿酒传统,绍兴黄酒与河姆渡米酒是一脉相承的。虽然《国语》、《吕氏春秋》、《颜氏家训》等古籍中提到的绍兴酒与今天流行的绍兴酒不同,即“都不是黄酒”,但它们无疑都是绍兴酒的滥觞。二、酒与文人 酒与文人的关系,一直是酒文化研究中的热门话题。刘亦冰先生的《绍兴名士与绍兴老酒》一文,从“劳军犒士,激励斗志”、“以文会友,借酒助兴”、“壮志未酬,以酒遣愁”、“修身养性,颐养天年”、“酒德若人,饮而有节”等5个方面历数了绍兴名士的酒典故,并总结说:“名士之成就,并非仰赖于老酒坛子;而酒之积极功能,在其人生价值的追求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钱茂竹副教授在《试论兰亭流觞的历史影响》一文中,对东晋永和九年王羲之等人的兰亭之会作了三个方面的探讨,认为这次活动除了在中国书法史和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外,客观上还起到了交流学术思想观点的作用,因此在中国思想史上也有重大意义。这一观点,受到与会学者的关注。 邹志方教授的《镜湖之畔两酒仙》一文,以材料取长,搜集了贺知章和陆游在镜湖之畔创作的大量酒诗,从而凸现出他们作为“酒仙”的身份,受到与会学者的好评。王致涌的《文人尚酒深层原因剖析》一文,既深入探讨了文人活动在中国酒文化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又详细地叙述了中国酒文化对文人生活的各种影响,并认为:“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这正是中国的酒文化不同于其他国家的酒文化,而且内涵尤其丰富深广的原因之所在。”三、酒与“三市”建设如何使绍兴黄酒和绍兴酒文化成为推进绍兴“三市”建设的重要力量,是与会学者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陈华建先生认为,绍兴有着悠久的酿酒历史和丰富的酒文化资源,这是绍兴城市品位和文化个性的重要体现。今天的绍兴酿酒业,已经成为绍兴最重要的经济支撑点之一,有相当的产品数量和独特质量。现在我们要把绍兴建设成为经济强市、文化名市和旅游大市,绍兴酿酒业就必须有更大的发展,同时还要大力开发酒文化产业,让绍兴的酒文化有更多更好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张嘉兴先生认为,绍兴丰富的旅游资源,当然包括了享誉海内外的“绍兴老酒”在内,在绍兴众多的旅游商品中,“绍兴老酒”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种。在绍兴旅游业20余年的发展历史中,“绍兴老酒”已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酒都之旅”、“水乡风情游”、“书道之旅”这三个最具生命力的绍兴专题旅游项目中,都有“绍兴老酒”的参与。但是,“绍兴老酒”的旅游功能还远远没有释放出来。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加强绍兴酒文化的研究,加强对“绍兴老酒”旅游商品的开发,努力创造“绍兴老酒”旅游利用的载体。如果我们有了比较完整的酒文化旅游系列,有了充满情趣的“酒道”,相信绍兴的旅游活动将会更加丰富多彩。关于“酒道”,戴尔康先生提交了专题论文。他认为,所谓“酒道”,就是正式宴会、习俗宴会和家庭宴会上的礼仪行为,是一套约定俗成的吃喝规范,也是饮食本身的专类研究,其目的是创导文明饮酒,礼仪吃喝。戴先生把绍兴酒道分为“正规道”、“休闲道”和“习俗道”三种,他认为,这些酒道,不仅是绍兴酒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一个民族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先介绍你的家乡撒,

端午节 与 春节 、 清明 节、 中秋节 并称为中国四大传统节日。端午节到了,同学们需要写端午节 作文 吗?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以端午节为主题的作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以端午节为主题的作文1

农历五月初五,是家乡的传统节日——端午节。每到这天家家户户都要举行相关仪式,来纪念这一特别的日子。

端午节的来历是为了纪念中国古代伟大的诗人屈原。据记载,公元278年,秦军攻破楚国京都。屈原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祖国被侵略,却无能无力,他心如刀割,于五月初五投汩罗江而死。屈原死后,楚国百姓到汩罗江边凭吊屈原,渔夫们划船在江里打捞屈原的尸体。百姓又害怕江中的鱼、虾、蟹吃屈原的真身就把饭团等食物扔进江中。后来在每年的五月初五就有了赛龙舟、吃粽子,喝雄黄酒等风俗,以此来纪念屈原。

我们北方没有龙舟可赛,但喝酒,吃米糕,吃粽子的习俗还是有的。每年五月初五,人们总要包粽子,做米糕,炸油饼。孩子们在这一天最高兴,因为米糕,粽子一年里是不多吃的。老人们对这一节日,是一定不会马虎的。孩子们也常念叨,什么时候过端午节,几时才能吃粽子、米糕,那份感情,那份期盼是那样真切。

包粽子,做米糕一般在农历五月初四的晚上。米糕,粽子不容易熟,要煮一夜。孩子们总是在期盼中进入梦乡。第二天一早,孩子们端着米糕,拿着粽子一边吃一边谈论谁家的粽子、米糕好吃,谁的妈妈的手艺好,那情景真让人羡慕。

我总是期盼端午节的到来,为那香甜诱人的米糕着迷。

以端午节为主题的作文2

风中弥漫着粽子的香气,这沁人心脾的气味勾着我的心神。一年年过去了,时光匆匆却磨不尽人们对端午的向往。

端午习俗是非常令人着迷的。千载贤愚同瞬息,几人烟没几垂名。人们往往会包上许多粽子来纪念爱国伟人屈原。

在端午节这天,大街小巷里,男女老少中,无不散发出一种清雅和谐的淡香。从清晨起,家家户户就陆陆续续地进入端午节的状态了。我在睡梦中隐约闻到一股幽香,我朦胧地眨了眨眼睛,视线渐渐清晰了。回想起那股幽香,应该是他指引我与太阳再见吧。我缓缓起身,忽然,我瞧见了正在我胸前滑落的香囊,原来,香味得飘来只因此啊。

随之,我又瞧见手腕上简约精致的五彩绳。原来妈妈早就为我系上了端午的一系列标志啊!穿好衣服,推开家门,呼吸着新鲜空气,一抬头便看见一扎艾草我家外门的上端。正当我感叹着一天之计在于晨的美好时,妈妈已经端着香喷喷的粽子来到餐桌前喊我:“宝贝啊,吃粽子了。”

只见,餐桌上摆了汇成商学院三盘的粽子。被五彩绳禁锢住自由的的粽叶此时早已张开臂膀,露珠晶莹饱满的糯米了。我迫不及待地含住一小块糯米尝在嘴里,黏黏软软的,香香糯糯的,吃在嘴里,甜在心里。家人的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全家都流露出一股祥和的气氛。

美好的时光总是匆匆逝去,可那些幸福的记忆是永远褪不去、磨不尽的。

以端午节为主题的作文3

有一个传统的说法,认为端午节是纪念屈原;也有的说是纪念伍子胥,还有的说是纪念东汉孝女曹娥救父投江而死……五花八门的说法就越来越多了。

"五月五,是端阳。门插艾……"唱着这段民间的儿歌,我走进了乡村,我走进了端午节。

还记得小的时候,我和妈妈来到了奶奶家,看见奶奶一只手里拿着一块花布头,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像勺子一样东西,把一些蒲公英、野菊花和好多我叫不出名字的花和草。奶奶把花草舀出一勺放进花布头里,再迅速地把花布头包成三角形、正方形、六边形……并递给姑妈。姑妈穿针引线,缝好后,就找了两根绳子,一根是红色的,下面还有丝带;另一根是彩色的。姑妈把彩色的绳子绕了一个圈,并用针把圈固定住,又把红色的绳子穿过圆圈并打一个结,一个香包就做好了,不一会儿,一个个香包展现在我和妈妈面前。"哇!我要!要!"我伸手就要把香包拿过来,对奶奶说:“宝宝要包,宝宝要包!”奶奶把花布头和木勺递给了我,我把一勺放进花布头里,然后把花布头折成三角形,接着穿针引线,可做好的时候,却活看像一个瘦干巴,简直和奶奶做的没法比。

妈妈接着说:“宝贝,加油!再做一个!”那时我明白了“骄兵必败”的道理。我长大了,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沾沾自喜,我相信,通过一次次的努力,一个个香包会做的更好、更完美!

以端午节为主题的作文4

“五月五,粽飘香,插艾叶,挂荷包”。在无数孩子盼望中扳着指头数了无数次后,端午节终于来了。

端午节,是纪念屈原的日子。提起屈原,相必大家都不陌生,我们都知道,战国时期的楚国诗人、政治家,“楚辞”的创立者和代表作者。虽然屈原已经去世了很久,但是,我们应该学习他那爱国精神,这样,才是真正让他永远活着!

有一种精神,是屈原精神,它可以让我们的国家更为强大,让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伟人。放眼全中国,虽有人不具备爱国情怀,但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将屈原当作学习的榜样,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习惯了对祖国怀有深深的爱。从精神意义上来讲,有没有屈原这个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留给我们这种屈原精神,这种爱国情怀!屈原留给我们的不仅仅只有无数诗词,还有他那宝贵的精神 文化 遗产!

而在端午节与姐姐的嬉戏更是引发了我的思考。

在吃过了粽子以后,我和姐姐便压不住孩子好玩的天性,吵着要出去玩。而出去了,却又感到没什么可玩的了。姐姐提出了 唱歌 ,我们便一起唱起来。

一唱歌,我便有些害羞。就我这五音不全长时间只听《斯卡博罗集市》的人怎么跟得上姐姐们那潮流的步伐呢?在默默听姐姐唱很久后,姐姐终于体谅我,问:“萌萌你会唱啥?一起唱。”于是,我就害羞的起了个头:“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虽然姐姐们都很惊讶的盯着我,但是她们还是跟我一起唱了起来。接下来,便是少先队员队歌。与姐姐一起无忧无虑的唱歌,我真的感觉无比快乐,仿佛整个人都被洗刷了一遍,什么都不想的唱着,仿佛我从出生以来只做过唱歌这一件事情似的,这种专注的感觉真的很美好。

如果屈原知道今天的人们是如此幸福,他一定会很高兴的吧!

以端午节为主题的作文5

端午节快到了,妈妈教我编蛋兜,一开始看着妈妈编,心想:“挺容易的!”后来轮到我自己编了,怎么就感觉这么难呢?!我不想编了,就把那蛋兜一扔,说:“实在太难了,我不想再编下去了!”妈妈就说:“不难,不难,遇到困难要坚持,这手指会越编越灵活!”我听了妈妈的话,继续编了下去,我认真地编着,发现自已编得越来越熟练,编了好长时间,终于成功了。我高兴地对着妈妈嚷着:你看,你看,我编好罗!”我举起我编好的蛋兜,看了又看,心里乐滋滋的。

妈妈为了表扬我蛋兜做得不错,学会了遇到困难不放弃,端午节这天,妈妈答应带我去看了一场电影:“功夫熊猫2”,我感觉很精彩,看完电影之后,妈妈又带我去新华书店去买书,我说:“我想买一本《植物大战僵尸》的书。”然后就去找,找了好久都找不到。我就问下导购,导购说:“没有!”妈妈又问:“ 儿童 读物在哪里?”导购手一指说:“在那边!”我和妈妈就往另一边去找,找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妈妈就说:“我们这边来看看书吧,做几道题目。”

后来我感觉那本书上的题目很有趣,就买下来了,然后去付钱的时候,我发现了一本《赛尔号》的书,跟我想买的《植物大战僵尸》的书一样厚,我就想买下来,妈妈一开始没同意,我说:“妈妈就买了吧!我喜欢看的哇,上面有很多字的呀!”妈妈就同意了。这两天我非常得高兴!我的端午节就是这样过的!

以端午节为主题的作文6

_月_日,这一天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因为这一天不但是端午节而且还是高考的日子。这应该是高中生最紧张的日子。

今天,也是我开心的一天,那是因为我表妹回来了,她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小学生,她也正好农历比我小一岁。

其实我今天吃早饭的时候,她就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她就说:“佳佳姐姐我今天回来给你带了一个礼物,那就是我自己做的文具盒,可好了。”我当时就回了一句:“真的吗?我好爱你呀!”就这样,我们今天早上差不多把8点的时候就见面了,我一见她就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他就把那个礼物送给我了。后来我们中午就在一起吃饭了,我妈说:“我去买回来的时候,我在粽子在里面加了一个一个硬币,只有一个,谁要是吃到了,谁就是“粽子幸运之神”,妈妈这句话让我们有了一个吃粽子的动力,就这样我们开始比赛了,我吃到最后一个的时候我竟然吃到了有一个硬币的,就这样我妈和她妈说:“佳佳姐姐成为今年的“棕子幸运之神”我们掌声鼓励。”我那是小的嘴巴都合不拢嘴了,我当时心想:耶,我竟然是“棕子幸运之神”我怎么会有这么幸运呢?我自己好棒呀!

就这样慢慢的到了下午,我们就要分开了,我好舍不得呀!但是我又想到了,但是明天我们还可以见面呀!

我们最后都说,再见,明天见。

以端午节为主题的作文7

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

端午节那天,人们会举行各种各样的活动,如:赛龙舟、吃粽子、吃五黄。相传,赛龙舟是为了捞救投汨罗江而死的爱国诗人屈原,把粽子投进江河是为了让鱼蛟虾蟹吃饱了,不再去吃屈原的遗体。

在端午节里,"五黄"指的是:黄鱼、黄瓜、咸鸭蛋黄、黄豆瓣包的粽子、雄黄酒。

关于端午节的由来有很多种,但学者闻一多却认为端午节是"龙节",是五千多年前南方少数民族纪念龙神的节日。但最为广泛的一种说法是为了纪念爱国诗人屈原。

端午节的许多习俗都于"五"这个字有一定的联系,比如:吃五黄、插五端、戴五色等。

关于端午节的习俗还有插"五端"、戴"五色"。所谓"五端"是指:菖蒲、艾叶、蒜头、石榴花、龙船花。所谓"五色"是指:红、黄、蓝、白、黑五色丝线。

端午节那天,人们会把房子打扫干净,再厨房里撒上雄黄水,用来杀死毒虫或防止毒虫孳生。

以端午节为主题的作文8

今天放学一到家,就闻到一股清香,我寻思着,什么味道呀?这么香。

只见奶奶从厨房出来了,说:“真是小孩子不管大人事,再过几天就到端午节了,每年的农历五月初五,你不记得了吗?吃粽子的那天”。我好像想起来了。

我跟奶奶说:“我做完作业,一起包粽子吧!”奶奶说:“好的,我来准备,你写作业。”

一个小时的功夫,我的作业做好了,就等妈妈回来检查了,奶奶也准备好新鲜的糯米,馅料和一盆刚买回来的粽叶。我跟奶奶边包边聊,在包的过程中我知道了很多有关端午的知识:比如每家门头要悬挂艾叶和长蒲,目的是为了避邪。小宝宝们都会穿上长辈新做的老虎服,另外有的地方还会准备隆重的赛龙舟,热闹非凡。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就是这个端午节的'由来,说是为了纪念我国伟大的诗人屈原的,人们都说屈原是投江自杀的,人们为了纪念他,都在每年的五月初五包粽子来到江边,把包好的粽子扔到江里给屈原吃,端午节就这样在民间盛传开了。

说着说着,一篮子的粽子包好了,有很多种口味,有香肠的,有红豆的,有葡萄干的,不能再说了,再说你的可水就下来了!

有时间的话,在端午节还没来之前,先到我家来尝尝粽子吧!

以端午节为主题的作文9

小小的粽子有四个尖尖的角,外面包裹着一层嫩苇叶,就像一个小孩儿穿着一件嫩绿的衣服似的。为了不让叶子散开,人们包好粽子后,还在外面缠上一根细线。细细的线,像根腰带似的,真有趣!

粽子是糯米做的,一粒粒饱满的、雪白的糯米挤在一起,看上去很诱人。不过,要让粽子好吃,馅也要好。那馅各种各样,枣的、肉的、豆沙的……数也数不清。咬上一口,可真香啊!

每到端午节来临时,家家户户都要吃粽子。那么,你知道为什么要吃粽子吗?告诉您吧,这是为了纪念我国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

屈原,是战国时期的楚国人。当时,他看见自己的国家快要灭亡了,可楚成王却无动于衷。他多次直言上谏,可成王不但不听劝,而且还把他流放在外。他悲痛万分,写下了《怀沙》这首诗:

“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

五月初五这一天,他悲壮地吟诵这首诗后,投江殉国了。人们怕鱼把他的身体吃了,就包了粽子扔进江里让鱼吃。

后来,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爱国诗人,人们把五月初五定为端午节。每年端午节,人们都以吃粽子和赛龙舟来悼念屈原。

以端午节为主题的作文10

农历五月初五是一年一度的端午节,没月有处五、十五,二十五三个五日,“端”是开始将每月第一个五日称为端五。端午节也可以称为“浴兰节”和“地腊节”。

从古至今,一般端午节人们多要包粽子,并摘许多的葛藤挂在门口的两旁。今天,奶奶买了许多粽子回来,说今天的午餐就吃粽子了!吃午餐是,每人拿到了一条粽子,这粽子是三角体的,外面是用几片苇叶包成的,外形十分精致,还用几条绳子绑了起来,为了不让苇叶掉下来。闻着看喷喷糯米味,让人垂涎三尺。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粽子,赶紧用筷子夹了一块,啊,味道还真不赖!

但是,在吃粽子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在公元278年前的爱国的伟大诗人——屈原。楚国在秦国在举进攻中惨败,秦国一举攻进成都,大肆烧杀和抢夺,顷见大势已去,便于五月五日抱着一块石头投入汩罗江。楚国人民听到这个消息,从四面八方赶到汩罗江边,纷纷驾舟寻救,但还是未能找到他们心目中的爱国诗人——屈原,人民为了使让他们尊敬的屈原的遗体不被恶吞食,人们就自发地做好粽子投入洒中供鱼儿食用。

这还是我这么正式地过端午节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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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酒与酒驾的论文题目

摘要: 刑事司法对于规制醉驾行为之罪名“争”多“论”少,洞见其症结乃是处罚醉酒犯罪的刑事立法过于粗疏所致。醉驾肇事行为的定性,依托原因自由行为之法理,结合醉驾行为人所处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状况之不同,区别对待,力求主观罪过之精确认定。基于完善立法的考量,可在交通肇事罪中增添加重情节条款,将醉驾、飙车、无证驾驶等情况作为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情节,以达至一举多得之功效。 关键词: 醉驾行为;交通肇事;醉酒犯罪;公共安全 现代性已从古典工业社会的轮廓中脱颖而出,形成一种崭新的“风险社会”形式。[1 ] 以交通运输为例,社会为快捷而选择了现代交通工具,在不遗余力的发展中一定程度上容忍了其带来的损害风险。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也试图运用规范制度以将风险控制在“允许”、“容忍”的范围内,以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之目的。近年来,伴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爆发性增长,交通肇事带来的严重危害后果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以2008 年公安部的统计为例,2008 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 起,直接财产损失10. 1 亿元。因交通事故导致73484 人死亡,304919人受伤。严重的后果一再挑战公众的“容忍”底线,其中,醉酒驾车肇事更是人神共愤,对其刑事规制乏力也就被广泛诟病。分析现行刑法对醉驾规制手段的缺陷,探求应对之策略,无疑是理论界面临的迫切课题。 一、当前刑事规制醉驾肇事行为之困境 我国刑法第18 条第4 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该条款简明扼要地规定了醉酒行为人应当对其醉酒期间实施的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对行为人醉酒期间之责任能力丧失亦或明显减弱的情况下能不能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故意或过失)以及能否减轻其刑事责任的问题却缺乏规定,充其量只是以自然法感和刑罚功利性目的实现为基础,规定醉酒人犯罪的可罚性,多有“事后诸葛”之嫌。由于缺少详细法理支撑,造成了目前醉驾肇事司法认定的疑惑和混乱。 (一) 可罚的醉酒类型范围尚未明确 我国刑法仅规定了醉酒人犯罪的可罚性,却缺少详细界定醉酒犯罪行为人之类型。广义之醉酒包括生理醉酒、复杂醉酒和病理醉酒三种。而在实际司法操作中,为证明是何种醉酒类型,就需要解析行为人在醉酒期间的精神资质并推断其刑事责任能力。对此,有观点认为,由于复杂醉酒是生理醉酒与病理醉酒的中间状况,而且复杂醉酒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只是削弱并非完全丧失,故刑事责任可适用生理醉酒予以解决,而病理醉酒可归类于精神病人刑事责任之认定当中,亦没有在法条上区分之必要。[2 ] 然而,否定具体区分醉酒刑事责任类型的理由亦是以行为人在醉酒期间的精神资质区分为基础的,同“因”却逆“果”,有逻辑之谬。更为重要的是,区分醉酒类型之目的在于防止“一刀切”的刑罚扩大化。通说认为,病理醉酒状态(尤其是首次) 的行为人应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如追究刑事责任是过分苛责的,司法实务中一般将其做暂时性的“精神病”对待,但立法之遗漏使实务操作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之嫌。进而需要思考的是生理醉酒之后同样处于无责任能力状态下的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处于限制责任能力状态下的行为人又该承担何种程度的刑事责任,理由又为何? 由此推断,行为人在醉酒状态下的刑事责任能力之有无问题无法在动用刑罚的合理性论证过程中予以回避,此为限制刑罚权恣意的重要环节。 另一方面,我国刑法没有细化行为人醉酒是自愿性还是非自愿性。非自愿性醉酒多表现为被胁迫、等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之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参照英国立法,对非自愿醉酒的限制较严格。如果被告人明知其喝的是酒,他不能仅仅因为自己低估了饮酒量或者喝酒对其的影响而宣称醉酒是非自愿醉酒。只有在被告人没有意识到他正在饮用酒类饮料,或者在特定的案件中一个人因为服用了医疗处方上的药物(假定含酒精) 而陷于醉态,才是非自愿醉酒。[3 ] 以醉酒驾车为例,非自愿性醉酒对醉酒本身绝无认识,事前亦无驾驶车辆造成损害之故意与过失的主观心态,而在其后若醉酒驾车,并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了危害行为,则应当不承担刑事责任;如若是处于限制责任能力下实施的,需依据实行行为的情形认定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进而明确刑事责任轻重。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阙如,使复杂情况过于简单化,具体到醉驾肇事的主观方面,也就难免众说纷纭了。 (二) 醉驾肇事认定罪名之困境 刑法上醉酒规定之粗疏,不仅体现在应罚的醉酒行为人范围尚未明确上,亦体现在所指向的构成要件之认定上。在目前公开的判例中,醉酒驾车肇事行为人在司法审判上亦涉及“交通肇事罪”抑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争议。① 虽然各案例中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然而对于行为人醉酒实施行为之主观方面分析的争议却从没停息过。一种观点认为,交通肇事罪的一个核心概念就是“肇事”,从本来意义上,“肇事”既有过失引起事故的含义,也存在故意挑起事端的意思。而现实生活中的酒后驾驶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很多场合更可能是故意放任所为。[4 ]此种观点认为,醉驾行为在法律上明令禁止、舆论反复声讨的情况下仍层出不穷,体现了行为人对危害风险是可以认知的,而对危害结果是否发生采无所谓之态度,即并不反对危害风险的现实发生,与间接故意的放任心态相契合,从而在定罪上偏向“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此种观点从重塑法秩序价值、着力维护法益出发,若交通肇事罪仍以行为人主观过失为构成要件,则主张对醉驾行为规制予以提前并配合重罪量刑,即不以危害结果是否发生为启动追诉刑事责任的要件,而以交通肇事之过失结果犯变更为抽象危险犯,只要发现醉驾行为即可认定造成了法所不允许的危险,没有实现即为未遂,若实现了危害风险则成立既遂,量刑提高至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当前,对于醉驾行为重罪重判的观点是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的。而在其支持之声音以外,还存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坚守刑法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醉驾行为人之主观方面仍然是过失,其对于醉酒行为的危害结果虽具有认识,但是轻信其有能力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且在主观上并不希望结果真实发生,与间接故意之对危害发生持无所谓的心态相去甚远,是故在定罪上仍然坚持以“交通肇事罪”认定,而对于交通肇事发生之后具有规避责任的行为,如逃逸过程中又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再做判断。[5 ] 对于醉驾行为人主观方面认定的观点争鸣,杂糅了刑罚目的、刑罚实施效果等刑事政策的考量因素。但由于缺少对醉酒状态下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与实行行为应罚性之分析,故有将行为人对醉酒的态度与行为人对醉酒后的实行行为的态度相混淆之虞,重新陷入功利性认定酒后行为构成犯罪之穴臼,使得对醉驾的处罚更多地受到自然法感的牵扯,而出现同类案不同罪,多种观点争论难息的状况。 二、醉驾肇事主观方面认定之厘清 如前文所述,醉驾行为出现规制乏力之重要因素在于刑事法自身“阵脚混乱”,由于没有对醉酒状态下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状态与实行行为关系做出明确法理梳理,从而出现遇到“醉酒”就忽略特定状态下刑事责任能力之具体认定,直接判定主体适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 条将“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而“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直接规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这样就逆向确定了行为人主观罪过的存在且罪过形式只能为过失;对于为何能够对醉酒后的肇事行为认定为犯罪,逆向寻求答案为基于刑法第18 条第4 款的规定;而刑法总则规定对醉酒行为人处罚的法理依据何在,再度逆寻答案为刑罚目的之需要,那么既然为了更好地实现刑罚目的,为何不以更为严苛的“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规制醉驾肇事行为,就出现了以醉驾行为人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之争议的表象,将行为人对“醉酒”与“行车”两个分开阶段的行为模糊为“醉酒行车”之统一行为项下予以考察其主观心态,造成了司法争议上的简单盲目化和双方观点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混乱现象。是故,厘清醉驾行为人之主观方面,应当撇除表象而追本溯源,从行为人在醉酒状态下的行为责任能力程度认定,以及支撑处罚特殊状态下之实行行为的法理依据为着手。 (一) 醉驾行为人之责任能力状态 以现代医学和司法精神病学的观察、研究表明,在生理醉酒状态下,人的生理、心理和精神变化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为兴奋期,一般在饮进的酒精饮料中纯酒精量达20~40 毫升后急速出现,此时饮酒者自制能力有降低,爱与人争论,情绪不稳定且易于激动;第二时期为共济失调期,多在饮酒量较大时出现,醉酒人此时呈酩酊状态,言语增多,口齿不清,步态不稳,辨认能力降低,共济运动趋于失调即控制行为能力明显减弱;第三时期为昏睡期,在饮进的酒中所含纯酒精量达到100 毫升以上时,饮酒者可出现酣睡、知觉丧失、昏迷等表现,严重时可因呼吸中枢受损害而死亡。[6 ] 而依据我国对于机动车驾驶员酒精在血液中的含量认定,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 P100ml 、小于80mgP100ml 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P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机动车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低亦与饮酒人自身身体素质有关, ② 从而有可能出现自认为头脑清醒之行为人,比头脑已经糊涂之行为人具有更高的酒精血液浓度之情形,是故在醉驾行为过程中,行为人兼具有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转向无行为能力以及无行为能力转向限制行为能力四种责任能力状态的可能性。其对于行为人刑事责任之相关影响将在下文分析之。 (二)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能否适用醉驾肇事行为 当醉驾行为人处于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之时,其所实施之行为是否可因其行为能力瑕疵而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是无法回避之问题。据此,大陆法系之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对于其已有详细之探讨。原因自由行为系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造成符合构成要件的结果。[7 ] 行为人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之行为,称为原因行为;而在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的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称为结果行为。基于行为人对于设定原因行为具有自主决定之能力,故以原因自由行为相称。该理论之孕育旨在作为“责任与行为同在”原则的例外,通过追溯行为人制造限制或者无行为能力之主观恶性,达到规制醉酒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目的。然而随着理论细化,其理论自身亦围绕着如何解决“责任与行为同时存在之行为所指为何”[8 ] 之核心问题展开讨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观点[9 - 12 ] :其一,间接正犯构造说。这种观点侧重于从原因行为入手,类比间接正犯理论,利用原因行为寻找实行行为的主观依据,并坚持实行行为与责任能力同时存在的原则;其二,行为意思决定说。这种观点侧重于从结果行为入手,某种程度上忽视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的原则,以结果行为溯及行为人在原因行为时的最终意思决定能力,即以事前之控制力指代整体行为的责任考察;其三,相当因果行为说。这种观点认为只要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联与责任关联,就可以追究原因自由行为的责任。基于原因自由行为之相关论点仍在不断争论发展当中,论点间的交锋已超出本文主旨范围,在此不做赘述。而在醉驾肇事案件中适用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其意义在于区分了“醉酒”与“驾驶”两个阶段的行为,相较我国相关内容之法理,对于明晰行为承载之主观责任更具贡献。 (三) 主观责任之分类确定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作为论证特殊状态下的实行行为应罚性之法理,应当得到肯定。只是正如否定原因自由行为应罚性之观点所指摘的那样,“心神丧失后与丧失前的心理关联性已完全断绝,不能想象在正常精神状态下所作的决定,在心神丧失时能有意识地依原定的计划进行。倘若仍能依计划进行,即可证明心神未丧失,行为人自不能免除刑责;如谓已心神丧失,即应无责任”[13 ] ,面对__否定论的质疑,原因自由行为无法令人信服地予以释疑,不免遗憾。但是对于认定醉驾行为之责任认定已为足够。由于行为人可能在结果行为阶段处于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故在原因行为设定之时与结果行为具有相当因果联系时可适用原因自由行为论证行为人之主观责任关联,而在相当因果联系并不明显时即可直接认定行为人之主观责任。此为相当因果行为说之优势所在,笔者也持此种观点,即结合行为人醉酒后所处之行为能力与原因自由行为之法理共同研析。 1. 醉驾行为人处于限制行为能力状态。该类行为人在结果行为开始时,处于限制行为能力状态直至实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此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之能力,仅是醉酒使得其观察或控制能力降低,处于非正常行车之状态。正是基于其尚未完全灭失行为能力,是故支撑实行行为之主观故意与过失是存在的,并应结合先前饮酒行为区分为故意饮酒+ 故意行为、故意饮酒+ 过失行为、过失饮酒+ 故意行为、过失饮酒+ 过失行为四种情形。前者对自陷于限制行为能力之状态具有故意与过失两种心态,而在处于该状态之后的实行行为亦存在故意与过失之心态,既包括原先之故意在限制行为情形下较难予以扭转,也包括新生之故意心态亦或对危害发生之过失心理。 其一,在故意饮酒+ 故意行为之情形下,饮酒之故意弱化于实行行为之故意,行为人自陷入限制行为能力状态可能仅为最终完成实行行为的步骤之一,也有可能是在故意酗酒阶段无犯意或持A 犯意,而在实施醉驾行为时形成B 犯意,是故前者之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之间在犯意连续之时关系紧密,前心态可被后行为之主观心态吸收。例如,行为人为了实施伤害而故意酗酒并陷入醉态,但实施醉驾行为时产生了杀人的故意,此时,直接依照行为人在醉驾实行行为时之故意心态认定行为人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其二,在故意饮酒+ 过失行为之情形下,基于行为人处于限制行为能力,不可能对自陷行为之事前恶意在认识或控制能力仅为一定程度削弱的状态下,转变为对危害结果持否定态度之过失,只可能存在自陷行为时无犯意或持A 犯意,而行为人在实现行为阶段对B 结果持过失之心态。此时之原因行为为结果行为发生之始然,若无原因行为则无结果行为,可适用原因自由行为理论,若故意醉酒为实施A 犯罪,则应认定为A 犯罪未遂并与过失之犯罪B 共同处罚。例如,行为人为杀A 壮胆而酗酒,在前往作案现场时因醉驾肇事致路人B 死亡,则行为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 和交通肇事罪;若故意酗酒时无犯意,仅仅因醉驾过失引起结果的,则以过失犯罪认定之。 其三,在过失饮酒+ 故意行为与过失饮酒+ 过失行为之情形下,虽然行为人对于陷入限制行为能力为过失,但因为行为人处于责任能力有所限制的状态,故对醉驾引起的结果仍以通常的方法予以考察,行为人在醉驾时对危害结果持故意态度的,则以故意犯罪认定,反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过失之心理的,则以过失犯罪认定。 2. 醉驾行为人处于无行为能力状态。此时行为人已丧失辨认或控制之能力,在此种状态下行为人主观不应具有刑法意义上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存在,即实行行为与责任是相脱节的。然而,从自然法感出发又需要对故意或过失陷入无行为能力之行为进行应罚性衡量,应当适用原因自由行为理论论证在自陷行为之时对于实行行为之主观认识程度。基于此,也应分为故意饮酒(故意行为) 、故意饮酒(过失行为) 、过失饮酒(过失行为) 三种情形。前者为自陷于无行为能力状态下之主观意愿,括号中为行为人对后续实行行为在自陷行为实施时所持之态度。其如同琴键之黑白,白键为原音,黑键为加强音,单个键均不能涵盖和弦之音域,是故需两键同时按下,方可求得“应罚”之音律。 其一,在故意饮酒(故意行为) 之情形下,行为人追求陷于无行为能力状态并对驾车行为具有认识,而采取希望或放任之态度时,其主观应当综合认定为故意。在故意心态中,直接故意之态度较为显见,而持间接故意之放任态度需要综合认定。 其二,在故意饮酒(过失行为) 之情形下,如甲到餐馆用餐,故意饮醉(因心情不好想要酩酊大醉) ,甲没有意识到他稍后必须开车回家,就在回家的途中撞死乙。甲在处于原因设定之时,追求无行为能力状态为故意,却并没有开车撞死人之故意,只是其对即将开车上路可能会出事的结果是应当预见却没有预见的,具有疏忽大意之过失。[14 ] 在这种情形下,其主观罪过应当综合认定为过失。同时,行为人对于结果行为亦可能持过于自信的过失,如具有多年安全醉驾“经验”的行为人“意外”地造成了事与愿违之结果,基于其深信自身能够避免危险结果,故在主观上也应当综合认定为过失。需要注意的是,在行为人故意陷入醉酒并在实行行为阶段完全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其对于结果行为之主观认定为间接故意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较为困难的。例如,同样造成了人员伤亡,如若是行为人第一次醉酒行车即被推定为持放任态度之间接故意,那么似乎难以解释上述习惯性醉驾之行为人为什么不是基于轻信自身能力而成立过于自信之过失。[15 ] 否则会演变成为认定主观恶性小之过失取决于越轨行为的发生次数以及经验之积累,显然违背逻辑。过于自信之过失作为交通肇事类案件的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广泛而真实存在的,需要结合行为人醉酒之具体成因,醉酒中实施危害行为时之言行,对于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发生后的反应,酒醒后及案发后的反应等综合分析,才能做到区分情况认定。[16 ] 其三,在过失饮酒(过失行为) 之情形下,行为人对于自陷于无行为能力之状态为过失,故并不存在其对于醉酒驾车的后续行为具有主观故意的状况,而只能在原因__设定阶段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故在主观上应综合认定为过失。 3. 醉驾行为人由限制行为能力发展为无行为能力。酒精对责任能力的影响常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醉驾行为人在驾驶途中亦可能出现行为能力之转变,如在开始驾车时为限制行为能力而在一定时间之后发展为无行为能力状态,并最终在该状态下造成危害结果之发生,则该行为人的责任能力应如何认定? 理论上的分析认为,只要是在限制行为能力之状态下实行行为已经进行了的,出于无行为能力状态下的后行为虽然在主观认识上与前者发生断绝,但是实质上后行为的相关行为样态与前者具有同一性,那么就不必以原因自由行为为媒介,而可直接认定责任,[17]即以限制行为能力状态下的故意与过失统领限制行为能力以及无行为能力阶段行为之主观认定。 4. 醉驾行为人由无行为能力转向限制行为能力。醉驾行为人在实现行为开始阶段中处于无行为能力状态,而由于突发事件转化为限制行为能力状态之情形在现实当中也存在。如行为人于无行为能力状态下醉驾,肇事后猛然刺激神经,从而在“酒醒”状态下驾车逃窜又连撞数人的,可依两种不同阶段的行为分别处理,即前者无行为能力状态下的行为依照前述2 之情形判断,而后者“酒醒”实为仍处于限制行为能力状态之下,是故考虑其重新获得有限的认识能力或者控制能力即可直接认定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③ 据此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对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15 条第1 款的规定定罪处罚。”[18 ] 此认定是符合此类行为人主观特征的。 三、醉驾规制之刑事立法完善 交通肇事类犯罪之认定屡被争议并非偶然,从上文分析可见,对于醉驾行为之主观认定出现“故意派”与“过失派”之争,均失之于绝对。醉酒驾车仅为社会生活之白描话语,而行为人之刑事责任在进入醉酒状态出现的限制行为能力与无行为能力中该如何认定才是理论分析的焦点所在。故并非醉驾就不能认定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故意饮酒至无行为能力之前对实行行为持故意之心态抑或行为人处于限制行为能力时之主观出于故意,即可认定之。而在其余之情形下均应认定为主观为过失交通肇事犯罪。但是,精细的分析仍然抑制不了司法实践为达至功利性效果的冲动,只有补足我国刑事法规对于交通肇事类犯罪的立法缺失才能最终实现规范判定此类犯罪的目的。 (一) 相关立法建议之评析 1.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立法修改之建议。有观点认为,交通肇事罪之主观心态应当包括间接故意,醉驾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是放任还是排斥的态度很难在其意志不清的情况下予以认定。是故在明知不当为而为之的情况下,应判定为故意,但是毕竟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不是追求的态度,因此不能认定为直接故意,而是间接故意。[19 ]此观点将对交通肇事罪之构造产生巨大改变而不仅只表现为增加了一种主观罪过,是不足以采信的。首先是故意仅选择间接故意在条文表述上之不便。其次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之故意态度容易与行为人对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为本身之态度相混淆。行为人对于交通法规之违反完全可能是明知故犯,即众多明知不当为而为之的行为将严重压缩甚至实质上排除了认定行为人主观过失之心态。第三,仅为“攘外”并未“安内”,即依据违反法益之特殊性撇除其他罪名对规制交通肇事类案件具有更为直观的意义,但对于例如醉驾行为的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持间接故意还是过失仍没有在交通肇事罪内部予以解决。 另一方面,有观点主张,可以单独针对醉驾行为,在交通肇事罪中增设特别条款,并适当提高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幅度。[20 ] 我们认为,这是比较中肯性之意见。目前刑法中对于醉驾行为认定刑事责任仅依照总则第18 条第4款以及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第2 条中的内容确定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只要行为人没有逃逸行为,普通交通肇事依法量刑为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也仅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当说,仅仅将“酒后驾车”作为“定罪情节”在评价体系上是残缺不全的:其一,在第一量刑幅度中,在同样导致“死亡1 人或者重伤3 人以上”的情况,是否属于“酒后驾车”在量刑上没有任何差异。其二,在第二量刑幅度之中,即“死亡2 人以上或者重伤5 人以上”的“情节恶劣”的交通肇事案件之中,是否属于“醉酒驾车”在量刑上没有任何区别。[21 ] 特别“是以往,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犯罪,70 %以上被法院判处缓刑,有的法院达90 %以上。因此,实_______践中,往往给民众产生一种错觉,出事赔了钱,就能了事”,[22 ] 直接让刑罚规制醉驾行为出现威慑力不足的情况。故可在交通肇事罪中明确分列醉驾行为条款,并以低门槛配以高量刑,在普通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现系醉酒驾车的科以“特别恶劣情节”档位之刑罚幅度,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配以最高档位量刑。 2. 设立中间罪名之建议。由于醉驾行为的危险性,有观点提出,在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还缺少一个过渡的罪名。即可在罪名的设定上,将其设定为危险犯、行为犯,如只要喝了酒,汽车一启动就可以处罚。[23 ] 此种观点以搁置前述两罪在主观方面之争议,而着手解决醉驾行为本身的需罚性问题。问题是由于类似之行为犯原为行政处罚之科处范围,若将其全部入刑,有刑法万能主义之倾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 条规定的科处醉驾行为也包括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拘留等手段。保留对醉驾行为的处罚层次性,有利于增加行为人悔过自新的机会,以及减少社会“抗药性”的程度,刑罚之猛药若广为适用,则在未来只有更为严苛之处罚才能维护秩序价值,而无舒缓之可能性。 (二) 我们的主张 以最高法院2009 年9 月9 日公布的两起醉驾肇事判例为标本,以“依法严惩醉酒驾车犯罪”为政策导向,实务中出现了治乱用重典的传统思维导向。实务中有人提出:“对于醉酒驾车犯罪,以后可能不用再争论以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了———以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惩治醉驾犯罪,基本成为了共识。”[24 ]但事实上,如果对醉驾行为完全从功利性的刑事政策考量,只简单考虑严重后果而不明晰和充分细化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将自身处于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状态下的实现行为应罚性,可能有动摇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根基之虞,毕竟处于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醉酒人犯罪与未醉酒人犯罪主观苛责性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是故,刑法理论应重新厘定风险社会下的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过失界限,刑事政策应当以法的合目的性与合稳定性为宗旨,刑事司法应以醉酒行为阶段之应罚性着手,仔细认定行为人主观过错。就立法完善而言,为避免醉驾行为主观认定的困难,我们主张,完全可以在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将醉驾、飙车、无证驾驶等情况作为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情节,对这些“马路杀手”设置可达10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的重刑。如此立法,可收到一举多得之功效:一是适应了风险社会强化刑法规制的需要,满足了社会严厉惩治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期待;二是淡化了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在量刑上的巨大差异,避免司法纠缠于主观方面而犹疑不决;三是统一法律适用,纯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坚守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使执法机关的罪名适用少一些随意性。只有那些明显表现出故意的醉驾肇事行为才以“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四是减少社会公众对“同案不同罪”、“同案不同罚”的选择性执法之质疑。

近年来,醉酒驾车导致的交通肇事案件频繁发生,醉酒驾车的行为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自2002年起,我国每年死于车祸人数平均10万人左右。一场场惨烈车祸的发生,撞击着人们的心灵,这给整个国家的安全稳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引起了人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格外关注和深刻思考。相关法律的盲点与交通法规的“轻描淡写”,直接降低了酒驾、醉驾的犯罪成本,呼吁设立“危险驾驶罪”的喊声越来越多、越来越高。因此国家立法将醉酒驾车纳入刑法范畴也是合乎国情和现状的,是一种紧扣社会发展需要的立法表现,是一种保护民生的体现,只有“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普通路人才有安全感,司乘人员才能享受机动车带来的快乐、便捷。

酒后驾驶与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具有黑色的联系。“酒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适度饮酒能驱寒解乏延年益寿,增添喜庆气氛,然而,在交通活动中酒后驾驶则是“自己一口酒,他人一行泪”,危害甚重。笔者试从酒后驾驶的含义、危害、产生原因及防治措施等方面对酒后驾驶现象进行检讨。 一、正名:何为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要受处罚,但是酒至几巡才算酒后驾驶、醉后驾驶? 依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英文缩写为BAC)20mg/100ml≤BAC<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80mg/100ml≤BAC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换言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BAC低于20mg/100ml时,驾驶人可以合法开车。 检测是否酒后驾驶、醉后驾驶最准确的方法是即时检查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当前世界各国家几乎都采用呼气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员进行现场检测。从而认定驾驶人是否为酒后驾驶、醉后驾驶。酒精呼气测试仪提供BAC的数据,是最有效、最直接的处罚证据。 二、反思:酒后驾驶之危害 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超过60万人,我国每天在车轮下丧生者达200余人,大约50%~60%的车祸与饮酒有关。 酒精实质上是一种麻醉剂。酒精进入人体血液后会影响人的中枢神经活动并延及到运动神经和末梢神经,使手足的活动迟缓,其运动的及时性、准确性、协调性和可靠性大大降低,驾驶人的体力、判断力和协调能力也会相应下降。 总的说来,酒后驾驶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视觉能力变差。人们通常情况下的外围视界可覆盖180度。然而,酒后视域度将会缩减,而且喝得越多,视域度愈缩减,以至于无法看清周边的环境,对光的适应变差,容易产生视觉错误。行驶中易撞击静止的树木、线杆或停放的车辆,而致人、车损伤。此外,亦可能抓不准目标,看不清楚车道线,脱离本车道呈S形运动,致与其他车辆或行人相撞,甚至冲出路面,后果往往相当严重。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人们酒后,尤其是醉后,其判断力、自身感受能力下降,驾驶人自以为脚提起来要踩刹车,实则反应迟钝,已慢了一两秒。在避让位移中的人、车时,易造成控制不住车速,且躲向一个方向而发生事故。 3.神情亢奋、自我膨胀。饮酒后精神兴奋、盲目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及对环境情况的确信程度、自我感觉良好,总觉得车速慢,油门情不自禁下压,易开英雄车、“斗气车”,尤其是醉酒后的驾驶人往往故意炫耀其驾驶技能,操作动作相当夸张且车速快,但本人手足动作已经迟缓或失常,当紧急情况出现时,措手不及而造成事故。 三、检讨:酒后驾驶何以禁而不止 相对国外的相关法规,我国的处罚还是比较轻的。 (一)传统酒文化的浸润。饮酒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宴”的说法,年节来临,亲朋聚会,酒是不能缺少的。人们无论在悲伤的时候还是在高兴的时候,都愿意借酒抒发自己的情怀【1】。从古到今关于喝酒的典故和诗句数不胜数,武松打虎、醉打金枝……“酒逢知己千杯少”,“酒不醉人人自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到了现代更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人们社交场合的增加,饮酒已经变得难以避免,无论大事小事都要抿上一口、干上一杯,三五好友聚会,喝了酒开着车在大马路上横冲直撞的事情经常发生,由此引起交通事故呈增加趋势。 (二)酒后驾驶违法成本过低,酒后驾驶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一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分别给予罚款、暂扣驾驶证的处罚,最高给予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违法者承担的法律后果显然比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要小得多。另一方面,交管部门的警力无法实现对酒后驾驶的动态监管,其管理手段依赖于路面查处和处罚,普遍存在集中整治多、长效管理少的现象,交警在执勤中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的,经多次检测并经驾驶人确认无误后,才能依法给予处罚。程序过于繁琐,加之检测仪器价格昂贵,基层实际配备数量不足,致使执法人员积极性不高,制约了管理效能的发挥【2】。 (三)“酒后禁驾”社会声讨的缺失。由于传统酒文化的影响,社会民众并没有对酒后驾驶的危害引起足够的重视,民意、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舆论氛围,相反,还在一定程度上对酒后驾驶采取默许态度,使得这种“社会公害”行为客观上没有遭到社会舆论的围剿与声讨,而游离于在“社会公害”之外。 (四)生活习惯的影响。现代人的朝九晚七的工作、生活习惯以及社会活动应酬的需要,早上想多睡会儿,中午的工间、闲暇时间太短,不够“扳倒井”,晚上则可以自由活动,人们于是把喝酒和宴请的时间大多放在晚上,导致晚上酒后驾驶的人数剧增,相应的事故起数也大幅增加,晚20-21时达到最高值,然后再逐渐减低。 (五)侥幸心理、虚荣心理的驱使。驾驶人明知酒后驾驶存在极大的危险,但还是在“没那么倒霉”侥幸、虚荣心理驱使下冒险酒后驾车,“大不了抓到了罚钱就是”。总之,在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下,驾驶人如果缺乏职业操守和道德自律,就很容易产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四、纷争: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该当何罪 关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大相径庭的做法。笔者以为,对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应分清情况,区别对待。 1.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最普遍、最常见的认定。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即时救治而残疾或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2.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此乃转化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3.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诸如,汶上县一名司机邵某酒后驾车在县城繁华路段连撞7人,导致4人死亡3人受伤案【3】。邵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笔者以为,对于酒后驾车、故意飙车这种明知可能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他人的安危,放任其行为产生恶劣社会后果的,其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属于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主要区别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与客体要件方面,即前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后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公共安全,其社会危害性重于交通肇事罪,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要重于交通肇事罪,其最高可判处死刑。 五、疗治:怎样防范、减少酒后驾驶 (一)完善酒类行业管理立法。一是要借鉴烟草行业的管理立法,强制要求在烈性酒外包装及酒瓶上印制诸如“饮酒有害安全”的字样,警示公众酒后驾驶。二是要健全公务接待方面的立法,强制规定公务员接待活动不得饮酒或者驾车人员不得饮酒,从而封堵公车酒后驾驶。同时要将公务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作为一项纪律要求,树公务接待之新风。 (二)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使其“一滴酒、一滴血”。一是酒后驾驶犯罪化,即在刑事立法修正案中,增加规定,一旦饮酒驾驶机动车辆,无论是否造成重大损害,一体构成犯罪,从而增加其酒后驾驶的犯罪成本。二是加重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法律责任,对酒后驾驶坚决实行“零宽容”、“零放行”。如规定,首次发现酒后驾驶的给予暂扣驾驶证、罚款等处罚,第二次给予终生禁驾的处罚,以此提高酒后驾驶违法成本。三是规定对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无证驾驶或驾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做法,免除或者减轻保险公司的赔付。此外,还可规定增加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者的损害赔偿比例,赋予知情劝酒者的连带责任。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高驾驶人的防范意识。政府要把“酒后禁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饮酒观,引导公众树立“酒后禁驾”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巨大危害,如在源头场所——宾馆、酒店、饭店等处、在道路两侧张贴警示宣传图、牌,随时提醒警告过往的驾驶人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时、定期播放“酒后禁驾”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四)坚持科技强警的方针,利用科技手段预防酒后驾驶。基层交警大队、中队应普遍配备酒精测试仪,执勤民警上路应随身携带并正确使用。对嫌疑人随时进行随机测试,用现代化的科学仪器证明驾驶人是否饮酒,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使其心服口服,增强执法的科学性。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汽车制造商研发酒后驾驶的防治装置,重视和加强人体酒精含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研发适用简便、准确度高的新产品供执法部门使用。 (五)分析掌握酒驾的规律,加强对酒驾的管理查纠力度。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对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先进经验,如:酒店、宾馆等处配备酒精测试仪,方便驾驶人在驾驶前进行自测;特别要对饭后从宾馆、酒店驶出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同时根据男性驾驶人喝酒几率大的特点,将青年男性驾驶人员作为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重点。对累犯者加重处罚力度;对年轻驾驶人或刚获驾驶证的人员规定更低限值等。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防范酒后驾驶的新的管理途径。 (六)设立酒后驾驶随机纠正点,依法从严处罚酒驾、醉驾。设立酒后醉后驾驶随机监测点、清醒点,对查处的酒后驾驶、醉后驾驶人员依法从严处罚。发现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者,应立即中止其违法行为,并在设立的纠正点待其清醒后才可以放行,切不可简单地罚款后即放行。区分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拘留的要坚决拘留,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暂扣、吊销驾驶证,形成严管重罚的管理态势。 (七)赋予酒类经营者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代驾”服务,为酒后禁驾提供保障【4】。设定酒类经营者生产商、销售商的告知义务,酒类生产商必须在其所有酒类产品的包装上标示“饮酒后禁止驾驶车辆”的警示语。酒类销售商出售酒类产品时应主动告知酒后禁驾。在销售酒类产品以及停车场的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饮酒后禁止驾驶车辆”的警示标牌。提倡和支持酒类销售商提供酒后代驾服务,并尽早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对此类服务予以规范,明确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发生时的救济途径。有关部门应督促销售商履行代驾服务的义务,加强代驾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市场监督。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让酒驾不再发生。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夫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一位司机,正是如此,酒驾就不由得产生了,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每年被酒驾夺去宝贵生命的人数以万计。他们之中,有天真无邪的孩童,有健壮的成年代,有正在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他们有的生机勃勃,有的正花季年少作文 你也可以投稿,有的正在努力追寻理想,还有的……但是因为酒驾让他们失去了一切,难道我们不会感到痛心疾首吗?同时酒驾本人也本该拥有着光明的前程,却因酒驾闯了大祸,难道我们不为之感到惋惜吗?在酒驾的悲剧后面,得来的是无限的悲痛和哀伤,因此而推动生命的人们,他们的损失谁来偿还,又如何能偿还,谁能让生命重回?财产的损失估且不提,心灵的创伤谁来修复?那些酒驾的人们可否想过发生这样事情是多么糊涂,多么令人厌恶、憎恨!我曾看到这样的一则漫画:一个喝得烂醉的驾驶都被交警拦下,当交警开下罚单时,他不以然的产:“红酒还是白酒?”这则漫画引人深思。人们喝酒时,常常抱着“喝一杯没关系”的心理,不自觉地一杯又一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此我要呼吁司机朋友们,请你们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请你们要对自己负责,对社会,家庭负责。生命微小,却宝贵,酒虽好,却不能贪杯。请你们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酒店有关论文的题目

学术堂整理了二十个酒店管理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怎样根据客人的个性特征做好服务工作2.心理调控与自我激励3.浅论旅游者与饭店员工的审美关系4.“假日经济”剖析5.服务的标准化与个性化问题探析6.创建绿色饭店的意义7.论当今酒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得”与“失”8.饭店经营状况的调查报告9.对当今酒店从业人员培训的几点看法10.浅论酒店成为人才培训基地的原因11.试论酒店人才流失的原因12.试论酒店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3.试论餐饮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4.试论酒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5.试论酒店管理集团生存和发展16.酒店专业学生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17.旅游饭店人力资源流动状况分析18.连锁经营模式研究(案例分析)19.大型酒店人力资源管理20.中国酒店业治理层问题与对策

酒店管理(Hotel Management ),是全球十大热门行业之一,高级酒店管理人才在全球都是一直很紧缺的。近年来,在国际人才市场上,酒店管理人才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随着2008北京奥运会成功的举办,以及2010上海世博会和越来越多的国际大型活动在中国举行,中国对旅游、酒店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大。下面学术堂整理了二十个酒店管理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 浅析饭店服务质量制约因素2. 谈我国经济型饭店连锁化扩张路径3. 饭店的信息化管理研究4. 饭店如何进行商务旅客客源开发5. 对饭店餐饮成本的控制研究6. 主题酒店的发展研究7. 分时度假的现状与发展8. 浅析饭店无干扰服务9. 体验式思维在饭店管理中的应用10. 饭店业的体验式营销11. 产权式酒店的发展研究12. 国内饭店如何对抗国际酒店集团的对策研究13. 饭店顾客关系管理14. 酒店式服务在***行业的应用15. 浅析汽车旅馆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与策略16. 浅析青年旅馆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与策略17. 有效执行饭店战略18. 饭店企业文化问题研究19. 如何实现餐饮服务的个性化20. 饭店经营管理发展趋势分析

酒店管理是当今酒店正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我国酒店行业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正朝着高阶化、服务型、国际化的方向不断发展。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 1. 中外星级酒店管理模式比较 2. 中国民营酒店人才流失分析 3. 浅析我国中、高档酒店的客房布局 4. 顾客让渡价值理论在饭店经营中的运用 5. 中国饭店业文化竞争评析 6. 我国酒店发展的法律缺陷及完善办法 7. 有关我国旅游消费问题的研究 8. 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就业现状及问题分析 9. 酒店装置购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0. 旅游高等院校酒店管理专业培养模式研究 11. 高职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分析与评价 12. 旅游酒店人力资源管理创新模式研究 13. 低碳旅游视角下酒店管理模式探讨 14. 辽宁省酒店业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15. 酒店员工高流失问题及人力资源管理对策的分析 16. 新时期酒店管理模式创新的研究 17. 浅析酒店预算管理的作用及方法 18. 高星级酒店柔性人力资源成本管理探讨 19. 酒店服务质量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处理对策 二 1. 我国连锁经济型酒店薪酬制度管理对策分析 2. 大资料背景下酒店现状及经营管理模式创新研究--以长沙市星级酒店为例 3. 现代酒店管理中前厅管理中存在问题与策略分析 4. 酒店企业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5. 酒店客房的成本管理浅析 6. 探讨新形势下高星级酒店成本控制与管理 7. 酒店管理专业顶岗实习考核创新探索 8. 关于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思考 9. 中海圣廷苑酒店专案工程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10. 基于就业视野下的酒店管理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建构--以集宁师范学院为例 11. 多元智慧理论视阈下本科酒店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 12. 谈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实习模式的创新 13. 浅谈酒店管理中的市场营销策略 14. 中高职衔接的酒店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研究 15. 酒店管理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三 1. 浅谈酒店处理投诉的要点与技巧 2. 浅析酒店基层工作人员心理 3. 浅析酒店如何有效防止优秀员工“跳槽” 4. 浅析酒店服务中的语言艺术 5. 试论饭店企业的客源市场定位 6. 试论客人投诉的处理和饭店形象的树立 7. 酒店文化对员工行为的影响探讨 8. 谈人力资源管理在酒店中的作用 9. 谈酒店员工服务意识与提高企业竞争力之间的关系 10. 关于提高酒店消费质量的问题 11. 浅谈如何建立良好的酒店文化 12. 酒店如何解决酒店管理专业大学毕业生流失问题 13. 浅谈网路营销在酒店经营过程中的运用 14. 酒店如何有效地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15. 浅析酒店服务质量制约因素 16. 浅谈酒店顾客关系管理 17. 如何有效发开酒店客源市场 18. 知识经济下酒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 19. 酒店业如何推行绿色消费 20.资讯网路时代下的旅游酒店微博管理机制研究

有关春节议论文的题目

写烟花的可以是《烟花绽放的夜晚》,烟花字面上也是花,它的绽放与其他的花会有什么不同,这在作文中会是一个亮点。写其他的可以是《一年又一年》《过年的味道》《鞭炮声中的笑容》《你我他的欢声笑语》

翻开精美的日历,我细数着春节将要来临。那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更是我期盼的佳节,因为只有这几天,我才能放下沉重的学习,放松自己的心情,淘洗着一年中最欢乐的日子。我期盼春节,春节的郓城是最美的。大街小巷张灯结彩,人们笑语欢腾。尤其是除夕之夜,五颜六色的礼花,绽放在夜空中,千姿百态,有的像银蛇狂舞,有的像孔雀开屏,还有的像绽放的花朵。它们把郓城装点的绚丽夺目,整个郓城真是火树银花不夜天。而今年的春节我尤为盼望,因为我将过一个与众不同的春节,因为我要到我们祖国南端的圣土---香港,在迪斯尼乐园里过一个奇妙的春节。我想:那里的春节一定是充满了童趣,那里有神话故事里的城堡,还有漂亮可爱的米老鼠,和它们一起过陈杰,一定很快乐。听妈妈说迪斯尼里的烟花漂亮极了,我想它们冲上天空一定很亮丽,那是一幅幅米奇的笑脸和维尼熊的舞蹈图画。它们在欢迎我的到来。我期盼着春节,春节充满了亲情。每到春节,妈妈做了一盘又一盘的美味佳肴。也许妈妈已经忘记了连日加班的疲惫,忘记了她两鬓又多了一丝丝白发,妈妈您辛苦了,我真想用双手抚平您眼角的皱纹。我希望今年的春节妈妈满足我的心愿,带我到香港旅游,为了让平时紧张的我彻底放松一下心情,我非常感谢妈妈,感谢她一年来辛勤地工作,感谢她灯前伴我学习的身影,才让我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妈妈我已经长大了,今年的我将不会再让您为我操心为我劳累。我期盼这春节,春节是新的开始,是播种希望的季节。新的一年,我长大一岁,我有了新的希望,我将要播下美丽的种子,收获幸福与爱的果实。

综述:有关过年的作文题目如下:

1、《笑中年》 《年爱》春节作文500字。

2、《年味》 《鞭炮声声又一岁》作文500字。

3、《香甜的年》 《喜中之年》作文过年了300字。

4、《年年有余》 《大雪纷落喜红年》作文300字。

5、《懵懵懂懂又一年》 《懵懵懂懂又一岁》 过年作文400字。

春节是我国民间最隆重、最热闹的一个古老传统节日,对于春节,我们写过的作文也是很多的了。新颖一点的春节作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春节作文题目,希望可以帮到你!春节作文题目:期盼春节 每个孩子的心中都特别的盼望春节,在春节来临之际,翻开日历数数还有多少天,伴着期待伴着欢乐,一起等待春节的到来 我期盼春节,春节的北京是最美的。大街小巷张灯结彩,人们笑语欢腾。尤其是除夕之夜,五颜六色的礼花,绽放在夜空中,千姿百态,有的像银蛇狂舞,有的像空缺开屏,还有的像绽放的花朵。它们把北京装点的绚丽夺目,整个北京城真是火树银花不夜天。而今年的春节我尤为盼望,因为我将过一个与众不同的春节,因为我要到我们祖国南端的圣土---香港,在迪斯尼乐园里过一个奇妙的春节。我想:那里的春节一定是充满了童趣,那里有神话故事里的城堡,还有漂亮可爱的米老鼠,和它们一起过陈杰,一定很快乐。听妈妈说迪斯尼里的烟花漂亮极了,我想它们冲上天空一定很亮丽,那是一幅幅米奇的笑脸和维尼熊的舞蹈图画。它们在欢迎我的到来。 我期盼着春节,春节充满了亲情。每到春节,妈妈做了一盘又一盘的美味佳肴。也许妈妈已经忘记了连日加班的疲惫,忘记了她两鬓又多了一丝丝白发,妈妈您辛苦了,我真想用双手抚平您眼角的皱纹。今年的春节妈妈满足了我的心愿,带我到香港旅游,为了让平时紧张的我彻底放松一下心情,我非常感谢妈妈,感谢她一年来辛勤地工作,感谢她灯前伴我学习的身影,才让我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妈妈我已经长大了,今年的我将不会再让您为我操心为我劳累。 我期盼这春节,春节是新的开始,是播种希望的季节。新的一年,我长大一岁,我有了新的希望,我将要播下美丽的种子,收获幸福与爱的果实。 春节作文题目:观察春节 春节,是农历正月初一,又叫阴历年,俗称“过年”。这是我国民间最隆重、最热闹的一个传统节日。春节的历史很悠久,它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 今年是羊年,“羊”则名正言顺地成为今年春节的主角。更不容忽视的是在古代“羊”与“祥”是通假字,代表吉祥日的意思。这一点更为羊年的春节增添了喜庆吉祥。 春节是一家人团圆的日子。大多数的家庭会提前半个月就开始张罗。根据风俗习惯的不同,北方人与南方人过年又有不同。在除夕夜,北方人主要是吃饺子,而像我们宁波这样的南方地区主要是以吃年糕,吃汤团为主。当然,除了这些在除夕我们还有许多民间活动,为新春佳节增添节日的喜庆氛围。 而如今富裕起来的中国人在春节不再整天沉醉亲朋好友之间的吃吃喝喝来度过春节,更多的人选择了“出游”。 现代人由于平时工作、学习、生活的压力比较繁重,好不容易迎来了春节这七天的假期。外出游玩成为许多人的一致选择。 但不管是在家里与亲人一起过节还是外出去踏春安全问题一直受到普遍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春节期间全国共发生交通时过一千多起。这个数字不能不让我们感到警觉。更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么多起交通事故中三分之一是由于酒后驾车引起的。 从以上的种种现象表明:中国人民在“十六大”精神的鼓舞下,在“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引下,正在大踏步地向小康社会迈进。同时也说明,我们必须在物质文明的基础上,注重和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 我们坚信在新一届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 春节作文题目:春节到来了! 春节是一年当中最隆重、最盛大的节日。春节正悄悄地向我们走来,大街小巷都充满着节日的气息,各个商场里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子们手里都是大包小包的,脸上洋溢着节日快乐的笑容。 我们一家人吃完晚饭,便准时地围在电视机前收看“春节联欢晚会”,我们津津有味地看着。晚会的节目丰富多彩:相声、小品让我们捧腹大笑;唱歌、跳舞让我们跟着载歌载舞;魔术、杂技让我们啧啧称赞。 晚上七点整,我们的大餐正式开始,一盘盘色香味俱全、香喷喷的饭菜端上桌来,里面有有我最爱吃的土豆丝、有红烧鸡、红烧鱼、红烧茄子、干煸豆角、炸肉、烤鸭、香菇汤......仿佛成了“满汉全席”,让人目不暇接、嘴闲都闲不出来说话了。 吃晚饭,我们一家去楼下放爆竹,放爆竹比喻这辞旧迎新,把旧的一年的厄运“响走”把新的一年的效用“响来”,我最喜欢放烟花了,五彩缤纷的烟花用各种的“舞蹈”为我们表演,非常好看。 放完爆竹,爸爸下上了饺子,他还说:“有一个饺子里全是葱,谁吃到,谁在新的一年里就有好的运气,我们都希望能吃到这个“幸运的饺子”,经过了“漫长”的等待,饺子终于出锅了,有皮薄肉厚的韭菜肉饺子,也有我爱吃的素饺子,我们一家开始了饺子“大战”,终于“幸运饺子”被我吃到了,我非常开心。 春节是新的开始,是播种希望的季节。新的一年,我长大一岁,我有了新的希望,我将要播下美丽的种子,收获幸福与爱的果实。 猜你喜欢: 1. 关于春节的作文5篇 2. 关于春节习俗的作文精选4篇 3. 以春节为题的作文3篇 4. 五年级关于春节的作文精选5篇 5. 关于春节习俗的作文4篇

气节有关的议论文题目

气节 对于一只蚌来说,最宝贵的莫过于珍珠.失去了珍珠,蚌活着就失去了意义. 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宝贵的莫过于气节.失去气节的人,无异于行尸走肉.失去气节的人,往往被人们痛斥为“软骨头”和“汉奸”、“卖国贼”.气节是一个灵魂的外在表现.许多人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就是为保持自己冰雪般的节操.古有不食周粟,饿死首阳的伯夷;有啮雪吞毡、牧羊北海的苏武;有文天祥列举的“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等人.他们表现出的“威武不能屈”的凛然正气,都永垂青史,成为后世的楷模.更有无数平民百姓,深知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渴不饮盗泉水,饿不吃嗟来食.这与那些奴颜卑膝、卖国求荣的叛徒相比,真是判若云泥! 古人的气节深深感染了近、现代的人们.革命先烈面对高官厚禄毫不动摇、慨然赴死,因为他们懂得气节比生命更宝贵.普法战争期间,法国科学家巴斯德退还了柏林大学寄来的学位证书,因为他知道“科学虽无国界,但科学家却有自己的祖国”.抗日战争期间,京剧大师梅兰芳蓄须明志,拒绝为日本侵略者演出,因为他明白,浩然正气比什么都重要,生死又安足论!前两年珠海经济特区的韩国女老板命令中国员工向她下跪时,不是也有几位热血青年昂首而立吗?有人想不就是一个“屈膝”的动作吗?值得因为不下跪而丢了饭碗吗!我认为,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面子”问题.在这几位热血青年身上正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气节.“男儿膝下有黄金”,轻易下跪,就会在瞬间失去了自尊,失去了人格,失去了气节,失去了灵魂.这就好像蚌失去了最宝贵的珍珠一样.“取义成仁”体现了气节.“蓄须明志”和“决不下跪”也一样体现了气节. 人们常说“时穷节乃现”.“时穷”时一个人能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往往是他平日思想锤炼的必然体现.其实,“时穷”乃是一种条件,它强调的是平日的思想基础.这是十分重要的.孟子说:“养吾浩然之气”.平时能够刚直处事者,往往都能“清操厉冰雪”.气节是最宝贵的,我们不仅要保持它,还要培养它,小事做起,艰苦中磨炼.保养好蚌壳中那颗宝贵的珍珠! 气节在平时能安贫乐道,坚守自己的岗位;在富贵荣华的诱惑之下能不动心志;在狂风暴雨袭击之下能坚定信念,而不惊慌失措,以至于“临难毋苟免”,以身殉真理. 这种精神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养成的,它需要培养!然而这培养又不是“修心养性”,用主观的“毅力”,“决心”之类来驾驭自己的行为所能办到.因为气节并不是建立在情感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高度的理性上. 人总不免有个人的生活欲望、生存欲望.情感是趋向欲望的,当财色炫耀在你的面前,刑刀架在你颈上,这时你的情感会变得脆弱无比,这时只有高度的理性,才能承担得起考验的重担. 欧洲文艺复兴的前夕,罗马教皇把伽利略召到“宗教异端裁判所”严刑审讯,要伽利略承认“哥白尼的地动说是错误的.地球是如《圣经》所说,不动的.”然而伽利略忍受了刑笞和终身监禁,却始终坚持地说:“地球还动着呵!” 伽利略的倔强,并不由于他的性格使然.在他被审讯的时候,已是一位六十多岁、心意平和、气力微弱的老头儿了.他那坚强而执拗的意志,完全产生在高度理性的基础上的. 是什么高度的理性呢? ——那就是对世界、对人生的一种正确、坚定而深彻的认识.不让自己的行为违悖自己这种认识,而且能坚持到最后,这就是值得崇尚的、一种真正伟大的气节

在平时能安贫乐道,坚守自己的岗位;在富贵荣华的诱惑之下能不动心志;在狂风暴雨袭击之下能坚定信念,而不惊慌失措,以至于“临难毋苟免”,以身殉真理. 这种精神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养成的,它需要培养!然而这培养又不是“修心养性”,用主观的“毅力”,“决心”之类来驾驭自己的行为所能办到.因为气节并不是建立在情感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高度的理性上. 人总不免有个人的生活欲望、生存欲望.情感是趋向欲望的,当财色炫耀在你的面前,刑刀架在你颈上,这时你的情感会变得脆弱无比,这时只有高度的理性,才能承担得起考验的重担. 欧洲文艺复兴的前夕,罗马教皇把伽利略召到“宗教异端裁判所”严刑审讯,要伽利略承认“哥白尼的地动说是错误的.地球是如《圣经》所说,不动的.”然而伽利略忍受了刑笞和终身监禁,却始终坚持地说:“地球还动着呵!” 伽利略的倔强,并不由于他的性格使然.在他被审讯的时候,已是一位六十多岁、心意平和、气力微弱的老头儿了.他那坚强而执拗的意志,完全产生在高度理性的基础上的. 是什么高度的理性呢? ——那就是对世界、对人生的一种正确、坚定而深彻的认识.不让自己的行为违悖自己这种认识,而且能坚持到最后,这就是值得崇尚的、一种真正伟大的气节.

尊严是什么?尊严是礼貌。当你不小心踩到了别人的脚,一声诚恳的对不起好似你的尊严。你也会让他人领略到你的尊严。 尊严是什么?尊严是意志。董存瑞舍身炸暗堡,他的举动名留千古,他的事迹广为流传,他也有他的尊严。 尊严是什么?尊严是毅力。当你在800米终点不连声抱怨路程长,那你的尊严立即展现。全场对你肃然起敬。 石油大王哈墨有尊严,他不白白接受他人的施舍,他靠劳动换来了他的食物,他也换来了他的尊严。 你有尊严吗?记住,带给别人的尊严就在一点一滴。 尊严是凌云壮志。雄鹰翱翔,振翅而飞,冲破乌云,经历风雨,搏击长空。风的雕刻,沙的砥砺,雨的锤炼,成就一个不朽的灵魂,锲而不舍地向着自己的目标奋斗—————尊严就蕴藏其中。 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为人处世的底线,古往今来,围绕尊严发生了许许多多动人故事,我们应该究竟怎样对待尊严呢? 在大是大非面前,有许多先烈志士,视尊严如生命,他们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许多千古美谈。西汉时苏武出使西域,身陷大漠牧羊几十年,但始终心系皇上,忠于汉朝,在威逼利诱之下,不为所动。文天祥面对劝降,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刘胡兰面对敌人的铡刀,昂首挺胸,大义凛然,被喻为“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在他们看来,国家、民族,信仰就是尊严,是置于自已的一切利益之上的,千万不能违反的。 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能够脱颖而出,突显骨气,体现了人格尊严,绘出了动人的篇章。孙天帅,这个神州大地众所周知的青年,在韩国老板大发淫威,责令全厂职工下跪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高高昂起尊贵的头,宁失工作,不失尊严。在他眼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无异于行尸走肉,已经失去了生活的意义。 但也有一些人在名利面前放弃了尊严,胡长清,成克杰,程维高之流为了一已私利,出卖人格,出卖尊严,全然忘却了自已做人基本准则,基本底线。李真之流,放弃尊严,阿谀奉承,跑官要官,无所不用其极。还有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出现几十万仰人鼻息的伪军,这些都是没有人格的猥琐小人,在他们眼里,名利高于一切。 但在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上,也要灵活处理有关面子的问题,戒急用忍,有时为了更为远大的理想,暂时委曲求全,将以有为也。 当年韩信如果受不了胯下之辱,怎么有后来名振天下的将兵多多益善的淮阴侯呢?司马迁如果受不了宫刑之辱,怎么写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纪》呢,还有时下一些小青年,一句话不合,就大动干戈,为害他人,这不叫维持尊严,是叫顾不必要的面子。我们千成要引以为戒。 中国这个泱泱大国,崇尚尊严是人心所向,我们还要大力提倡,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一定要保持高贵的尊严,这样,就会使我们社会的道德风尚向好的方向转化,如果坚持下去,我们的民族幸矣,我们的国家幸矣。 何谓尊严?对于“尊严”这一词,词典中的解释只有一句话——“可尊敬的身份或地位”,但我并不满足这一简单抽象的结论。于是,我带着疑问,来到历史的长河寻找更圆满的答案。 在时间老人的带领下,我沿着历史的长河漫步。首先,我看到了一位头发、胡须都已斑白的老人。他面上、身上挂着霜雪,穿着一身破旧的不成样子的衣服,手持使节,在寒风刺骨的北海边上牧羊。“我知道,他就是汉代的苏武。”我无限敬佩地说。“对 ”时间老人说,“他就是苏武。他在面对高官厚禄时能够抵住诱惑,拒绝投降;面对生与死的考 验,他能够选择死亡也不辱使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他不屈膝称臣、坚贞不屈的精神是可敬的,他的行动也让大汉王朝更有尊严。‘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并且为此敢于牺牲才是尊严。” 在时间老人的指引下,我又来到了一个地方。大概是年景不好,那里到处是饥民,饿殍遍野。我看到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由于极度虚弱正蜷缩在墙角,他多么需要一点吃的东西啊 在他的身边,一位衣着考究华丽的富人手里正拿着一碗饭,将脖子扭向一边,以一副救世主的口吻对他说:“喂,来吃吧 ”老人头也没有抬,有气无力但又不屑一顾的答道:“我就是因不吃这嗟来之食才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的。”最后,老人饿死了。时间老人对我说:“这位老人宁死都不肯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真正的尊严就是在困境中敢说出‘不食嗟来之食’这句话的勇气 ” 走着走着,我又见到了清朝末年的一些官员。他们似乎很有“尊严”,在人民面前,他们吆五喝六、耀武扬威,显出一副不可一视的样子,对饱受战乱之苦的贫苦劳动人民也不忘记疯狂的压榨。可在侵略者面前呢 他们却又是一副嘴脸,趋炎附势、谄媚奉承,甚至把洋人看得比自己的爹娘还重要,洋人来了,低三下四招待他们,惟恐侍候不周,惹得他们生气。我看着他们苟且的样子气得咬牙切齿。时间老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这些人面对侵略者非但没有一点反抗精神,反而百般讨好,没有一点气节,即使活的风风光光也不能说是活出了尊严。‘何日请缨提锐旅,一鞭直渡清河洛’的反侵略精神才是真正的尊严。” 跟随着阅历丰富的时间老人,我接触到了历史上许多的人和事,对“尊严”也不断的有新的认识。最终,我明白了“何谓尊严”。 它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出卖的、无论如何都不能丧失的气节、品质

2008年5月12日, 这个中国永远忘不了的日子。 当日历翻开这一页, 世界被震成了黑白两色…… 天使来了! 上课铃才刚刚拉响, 老师念的第一个单词还每念完, 怎么天在摇?地在晃? 顷刻间,房屋轰然倒塌 黑暗, 使我全部的视野; 阴森, 是寒冷的伙伴; 妈妈,下面好黑呀! 我真的好怕! 但是,亲爱的妈妈, 我会很坚强! 妈妈, 呵, 你看,你快看—— 我可以飞了! 好多的小朋友也在飞呢! 他们好像小天使呀! 是不是他们在叫我? 我是不是可以飞了? 妈妈,你不要哭了! 我只是换个地方去读书, 那里还有很多小朋友呢! 我会很乖的! 妈妈,看呀—— 为了照亮我前进的道路, 星星在为我眨眼; 为了迎接远道而来的我, 白云在为我跳舞, 妈妈不要哭了,看!天使来了! 一路走好! 孩子, 雨一直在下, 你, 不要怕! 那是在南躲在云朵背后, 为自己所犯下的错忏悔; 天堂的路虽远, 有天使的羽衣,相信你不与再受伤! 书包带上了吗? 你虽爱的玩具还在书包了吧! 昨晚的唐诗还记得吗? 你最爱的动画片还在回味吧! 好想再看看你的笑容, 好想再为你整理书包, 好想再听你唱“世上只有妈妈好” 好想再听你叫一声“妈妈”! 但一切都只能是 水泡般的幻影, 留在我记忆深处, 孩子,一路走好! 泪在心流 主编告诉我: 作为一个记者不要哭! 我不哭, 但泪却在心里流…… 山崩地裂,桥断地陷, 房屋倒塌,生死两别…… 每当这一幕幕映入我的眼帘, 我的心在流泪…… 在震落的房屋中, 在失亲的孤儿中, 在暴涨的河水中, 全国, 不!全世界的目光 在这里汇集。 我看见, 一双双手从五湖四海, 伸向中国, 伸向汶川! 中华气节 天崩地裂,长江杨哀, 残月流泪,汶川流血, 万魂西去把情连, 忧郁哀伤伴残月。 山川映秀,盛事中华, 中华自古多英豪, 震后奇迹, 我们用泪水为你写下: 中华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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