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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注释:[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补充:您说的脚注是结尾注释的一种,而脚注为每页的结尾注释,你可以把每页的脚注统计到文章结尾处,则为注释即可。如需其他范文,请直接联系百度HI。

回答: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 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 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 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 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 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 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 (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 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 (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 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 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 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 (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 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 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 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 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 (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 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 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 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 [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纲要》指出,我国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其中就包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那么,什么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呢?拜金主义是资产阶级原始积累时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金钱至上的道德观念和人生观念。拜金主义崇拜金钱,认为金钱万能,把金钱看得高于一切,以金钱或财富为人生价值之所在和评判是非善恶的标准,以追求尽可能多的金钱或财富为人生的目的,把为个人赚钱或积累财富作为人生的主要目的乃至全部的内容,一切以金钱为转移。16~17世纪,英、法、意、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商业资产阶级和封建专制国家狂热地追求金银货币,认为只有金银才是一国真正的财富,由此产生了拜金主义。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金钱不仅变得万能,而且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和人的价值,都是以金钱来衡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冷冰冰的金钱关系,拜金主义成了资产阶级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为了赚钱,资产阶级不仅剥削工人阶级,而且在本阶级内部采取种种手段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直至发动侵略战争,制造大规模的屠杀和流血,对人类犯下滔天罪行。资产阶级这种金钱至上、金钱万能、一切为了金钱、一切以金钱来衡量、来推动的拜金主义是十分荒谬和腐朽的。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拜金主义有所滋长和蔓延。“一切向钱看”口号的提出,“前途前途,有钱就图”的观念的流行,一些人在金钱问题上斤斤计较乃至两两计较,在工作上钱多多干、钱少少干、没钱不干的行为,有的人为了金钱而不顾国格人格直至践踏党纪国法的事实,都是拜金主义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体现。享乐主义是一种剥削阶级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把人的生理本能的要求作为生活的目的,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利己”的,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追求个人的物质享受,因而主张人们应当尽可能地追求物质享受和生理本能需要的满足。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人生观往往使人丧失远大的抱负和高尚的追求,从而显得庸俗和浅薄。所谓“人生如梦,为欢几何”、“人生在世,吃穿二字”以及“今朝有酒今朝醉”等等,就典型地表现了这一点。我国古代《列子�6�1杨朱篇》就曾经提出纵欲主义,认为满足耳、目、口、鼻、体、意的欲求,以得快乐,是人的本性。欧洲自近代以来,不少资产阶级思想家鼓吹享乐主义。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享乐主义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资产阶级早期鼓吹世俗的享乐,认为人生的目的和价值就是发财致富和追求个人的自由幸福。17-18世纪的唯物主义者,代表着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和要求,公开宣传人生的目的就在于追求快乐,这在反对封建禁欲主义方面起了一定的进步作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更大肆鼓吹利己主义的享乐哲学,把追求个人享乐说成是每一个人的惟一至高无上的目的。认为人生就是彻底的享受,“不能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享乐”。这种享乐主义是建筑在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的基础之上的,它的实质是为剥削制度的“合理性”寻找伦理上的依据,已经完全堕落为没落的腐朽的人生观。近年来,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传统和好作风,在一部分党员和干部中淡忘了,有的甚至已经丢得差不多了。一些人没有高尚的理想和追求,沉溺于物质享受,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令人触目惊心。个人主义则是一切以个人的特殊利益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和道德原则。个人主义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强调个人利益高于一切,把他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看作是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损人利己、惟利是图、一切言行以个人利害得失为转移,这是一切个人主义者的共同表现。显然,个人主义是一切以个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一种剥削阶级的人生观,是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是私有制社会普遍流行和影响最大的一种人生观。资产阶级把个人主义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个人主义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和资产阶级道德的基本原则。在资产阶级上升时期反对封建贵族的反动统治和追求资产阶级的现实利益的斗争中,个人主义人生观曾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随着资产阶级走向反动,这种人生观则违背历史发展规律,阻碍了社会发展和道德进步。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是根本对立的。

拜金主义对青少年的影响一、拜金主义的含义拜金主义是一种将金钱当作人生活动的唯一追求和最终目的的意识行为,是资本主义利己主义价值观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取向。青少年的拜金主义主要体现为崇尚金钱,一切向钱看,把金钱作为衡量他人实力、权力,以及社会地位的标准。二、青少年出现拜金主义现象的原因(一)社会因素拜金是改革开放后产生的新现象,它具有与英雄崇拜,领袖崇拜等崇拜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社会后果,易引起青少年的关注和讨论。随着社会的发展,报刊、图书、广播、电视等传媒工具以面向大众的信息沟通方式,迅速的向受众者提供有关社会事件和社会变革的信息。大众传媒对于金钱的大肆宣扬,同时由于金钱本身与传媒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及利益影响,金钱被传媒的受众者高度关注的同时,也受到青少年群体的疯狂追捧,使很多青少年成为金钱的崇拜者。(二)学校因素1.教育缺乏正确的引导方向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在社会压力及物质欲横流的大时代下,教师的生活也不免受到冲击,有些教师在金钱的吸引下弃教经商,有的不安于工作,利用业余时间以多种形式赚取外快,教师的不良示范,以及他们的所言所行对接受教育的学生起着言传身教的负面作用。2.同学群体中拜金思想的广泛传播青少年生活在同辈群体,是由地位、年龄、兴趣、爱好、价值观等大体相同的或相近的人组成的关系亲近或亲密的非正式群体。在进入青春期后,同伴的影响在某些方面远远超过家庭成员,而在此时青少年初步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取向也受到同伴群体的直接影响,甚至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取决于这个群体。当今社会的青少年对金钱的崇拜是一个普遍现象,这就为拜金思想的广泛传播提供了一个渠道。(三)家庭因素“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塑造一个人品格的第一所也是最重要的学校”。家庭产生的影响对青少年来说是全方位的。家长的好吃懒做,追求物质享受,以钱权为人生目标,对青少年的心理是一种最有力量的冲击和改变。同时,家庭的不和,经济地位的低微也会使孩子对家庭产生极度的不安全感和自卑心理,认为金钱是万能的,有钱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三、大学生拜金主义的现状(一)青少年价值观混乱据调查,在城市的一些中小学里,“好好学习,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类的正统教导被扣上了“假正经”的帽子,一些学生在留给同学的生日祝词及毕业留言中写道“祝你将来做大官,发大财”“祝你腰缠万贯、泡小蜜、包二奶”等话语比比皆是,并被认为很酷,很新潮,是留给同学最美好的祝愿。尽管这样的留言中带有青少年对现实模仿的戏谑成份,但从他们随意写就的这些话语中,仍能感觉得到拜金主义思想,已造成部分青少年价值观的严重混乱。在大学校园中,不少女生找对象要是“金龟婿”,谈恋爱要是“个人有前途,家里有钱途”,将感情甚至自尊、自爱作为换取物质生活的筹码。(二)庸俗而又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在青少年人际交往中蔓延青少年把商品经济中的等价交换原则不知不觉地运用到人际交往,传统的情义为重的同学之交,出现了向有利可图的方向倾斜。同学之间比学习、比进步的风气,在一些学校和学生中演变成了比谁家更富、更有钱。在对北京、成都、重庆等城市6所高校的925名大学生所作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的大学生在择业时将经济收入作为首先考虑的因素。这种过分注重就业的物质待遇,不考虑是否有利于自己专长的发挥,是否有利于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倾向,已成为阻碍大学生顺利就业的思想障碍。四、避免大学生产生拜金主义的方法和途径(一)社会应该积极倡导,并设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社会新闻媒体对青年的思想观念的形成和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面临拜金主义在社会上的泛滥,社会主导媒体必须担负起扬善抑恶的责任。不仅要揭露拜金主义的丑恶现象,还要旗帜鲜明地批判拜金主义。在全社会形成鄙弃拜金主义,倡导义利并重,为国为民多做贡献的社会文化氛围,以抵消拜金主义思想和行为的社会感染力。(二)学校应该主动引导,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应充分发挥教育的作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创造思维,培养健康、稳定的情绪,避免认识过程的情绪化,使学生全面、客观地认识金钱。青少年的模仿心理决定了他们积极认同那些可具模仿价值的人物,我们可以利用这一心理特点,推崇榜样教育,使青少年通过榜样学习树立合理的价值观。与此同时,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建立一个良好的集体,形成一个健康向上的群体舆论和集体意识。并要求老师分析每个学生在同伴群体中的地位和作用,因势利导,有力保护积极群体和消极群体中的积极因素。(三)家长应该以身作则,培养子女正确的价值观家长应对子女进行理财教育,使他们更直接地认识金钱,并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对子女进行示范。还应让他们感到世界上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解决缺钱带来的问题。每个人对物质都有属于自己的追求,对于金钱都有一定程度上的渴望。但是只有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指引青少年用正确的方式获得钱财,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参考文献:[1]朱书刚.拜金主义辨析.理论探讨.1997(2).[2]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人民日报.1998-12-25.

批判拜金主义论文参考文献

每个人都喜欢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拜金主义对青少年的影响一、拜金主义的含义拜金主义是一种将金钱当作人生活动的唯一追求和最终目的的意识行为,是资本主义利己主义价值观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取向。青少年的拜金主义主要体现为崇尚金钱,一切向钱看,把金钱作为衡量他人实力、权力,以及社会地位的标准。二、青少年出现拜金主义现象的原因(一)社会因素拜金是改革开放后产生的新现象,它具有与英雄崇拜,领袖崇拜等崇拜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社会后果,易引起青少年的关注和讨论。随着社会的发展,报刊、图书、广播、电视等传媒工具以面向大众的信息沟通方式,迅速的向受众者提供有关社会事件和社会变革的信息。大众传媒对于金钱的大肆宣扬,同时由于金钱本身与传媒有着不可分割的及利益影响,金钱被传媒的受众者高度关注的同时,也受到青少年体的疯狂追捧,使很多青少年成为金钱的崇拜者。(二)学校因素1.教育缺乏正确的引导方向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在社会压力及物质欲横流的大时代下,教师的生活也不免受到冲击,有些教师在金钱的吸引下弃教经商,有的不安于工作,利用业余时间以多种形式赚取外快,教师的不良示范,以及他们的所言所行对接受教育的学生起着言传身教的负面作用。2.同学体中拜金思想的广泛传播青少年生活在同辈体,是由地位、年龄、兴趣、爱好、价值观等大体相同的或相近的人组成的关系亲近或亲密的非正式体。在进入青春期后,同伴的影响在某些方面远远超过家庭成员,而在此时青少年初步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取向也受到同伴体的直接影响,甚至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取决于这个体。当今社会的青少年对金钱的崇拜是一个普遍现象,这就为拜金思想的广泛传播提供了一个渠道。(三)家庭因素“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塑造一个人品格的第一所也是最重要的学校”。家庭产生的影响对青少年来说是全方位的。家长的好吃懒做,追求物质享受,以钱权为人生目标,对青少年的心理是一种最有力量的冲击和改变。同时,家庭的不和,经济地位的低微也会使孩子对家庭产生极度的不安全感和自卑心理,认为金钱是万能的,有钱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三、大学生拜金主义的现状(一)青少年价值观混乱据调查,在城的一些中小学里,“好好学习,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类的正统教导被扣上了“假正经”的帽子,一些学生在留给同学的生日祝词及毕业留言中写道“祝你将来做大官,发大财”“祝你腰缠万贯、泡小蜜、”等话语比比皆是,并被认为很酷,很新潮,是留给同学最美好的祝愿。尽管这样的留言中带有青少年对现实模仿的戏谑成份,但从他们随意写就的这些话语中,仍能感觉得到拜金主义思想,已造成部分青少年价值观的严重混乱。在大学校园中,不少女生找对象要是“金龟婿”,谈恋爱要是“个人有前途,家里有钱途”,将感情甚至自尊、自爱作为换取物质生活的筹码。(二)庸俗而又裸的金钱关系在青少年人际交往中蔓延青少年把商品经济中的等价交换原则不知不觉地运用到人际交往,传统的情义为重的同学之交,出现了向有利可图的方向倾斜。同学之间比学习、比进步的风气,在一些学校和学生中演变成了比谁家更富、更有钱。在对、成都、重庆等城6所高校的名大学生所作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的大学生在择业时将经济收入作为首先考虑的因素。这种过分注重就业的物质待遇,不考虑是否有利于自己专长的发挥,是否有利于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倾向,已成为阻碍大学生顺利就业的思想障碍。四、避免大学生产生拜金主义的方法和途径(一)社会应该积极倡导,并设立正确的导向社会新闻媒体对青年的思想观念的形成和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面临拜金主义在社会上的泛滥,社会主导媒体必须担负起扬善抑恶的责任。不仅要揭露拜金主义的丑恶现象,还要旗帜鲜明地批判拜金主义。在全社会形成鄙弃拜金主义,倡导义利并重,为国为民多做贡献的社会文化氛围,以抵消拜金主义思想和行为的社会感染力。(二)学校应该主动引导,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应充分发挥教育的作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创造思维,培养健康、稳定的情绪,避免认识过程的情绪化,使学生全面、客观地认识金钱。青少年的模仿心理决定了他们积极认同那些可具模仿价值的人物,我们可以利用这一心理特点,推崇榜样教育,使青少年通过榜样学习树立合理的价值观。与此同时,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建立一个良好的集体,形成一个健康向上的体和集体意识。并要求老师每个学生在同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因势利导,有力保护积极体和消极体中的积极因素。(三)家长应该以身作则,培养子女正确的价值观家长应对子女进行理财教育,使他们更直接地认识金钱,并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对子女进行示范。还应让他们感到世界上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解决缺钱带来的问题。每个人对物质都有属于自己的追求,对于金钱都有一定程度上的渴望。但是只有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指引青少年用正确的方式获得钱财,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参考文献:[1]朱书刚.拜金主义辨析.理论探讨.(2).[2]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日报.-12-25.

《纲要》指出,我国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其中就包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那么,什么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呢?拜金主义是资产阶级原始积累时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金钱至上的道德观念和人生观念。拜金主义崇拜金钱,认为金钱万能,把金钱看得高于一切,以金钱或财富为人生价值之所在和评判是非善恶的标准,以追求尽可能多的金钱或财富为人生的目的,把为个人赚钱或积累财富作为人生的主要目的乃至全部的内容,一切以金钱为转移。16~17世纪,英、法、意、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商业资产阶级和封建专制国家狂热地追求金银货币,认为只有金银才是一国真正的财富,由此产生了拜金主义。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金钱不仅变得万能,而且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和人的价值,都是以金钱来衡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冷冰冰的金钱关系,拜金主义成了资产阶级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为了赚钱,资产阶级不仅剥削工人阶级,而且在本阶级内部采取种种手段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直至发动侵略战争,制造大规模的屠杀和流血,对人类犯下滔天罪行。资产阶级这种金钱至上、金钱万能、一切为了金钱、一切以金钱来衡量、来推动的拜金主义是十分荒谬和腐朽的。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拜金主义有所滋长和蔓延。“一切向钱看”口号的提出,“前途前途,有钱就图”的观念的流行,一些人在金钱问题上斤斤计较乃至两两计较,在工作上钱多多干、钱少少干、没钱不干的行为,有的人为了金钱而不顾国格人格直至践踏党纪国法的事实,都是拜金主义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体现。享乐主义是一种剥削阶级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把人的生理本能的要求作为生活的目的,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利己”的,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追求个人的物质享受,因而主张人们应当尽可能地追求物质享受和生理本能需要的满足。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人生观往往使人丧失远大的抱负和高尚的追求,从而显得庸俗和浅薄。所谓“人生如梦,为欢几何”、“人生在世,吃穿二字”以及“今朝有酒今朝醉”等等,就典型地表现了这一点。我国古代《列子�6�1杨朱篇》就曾经提出纵欲主义,认为满足耳、目、口、鼻、体、意的欲求,以得快乐,是人的本性。欧洲自近代以来,不少资产阶级思想家鼓吹享乐主义。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享乐主义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资产阶级早期鼓吹世俗的享乐,认为人生的目的和价值就是发财致富和追求个人的自由幸福。17-18世纪的唯物主义者,代表着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和要求,公开宣传人生的目的就在于追求快乐,这在反对封建禁欲主义方面起了一定的进步作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更大肆鼓吹利己主义的享乐哲学,把追求个人享乐说成是每一个人的惟一至高无上的目的。认为人生就是彻底的享受,“不能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享乐”。这种享乐主义是建筑在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的基础之上的,它的实质是为剥削制度的“合理性”寻找伦理上的依据,已经完全堕落为没落的腐朽的人生观。近年来,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传统和好作风,在一部分党员和干部中淡忘了,有的甚至已经丢得差不多了。一些人没有高尚的理想和追求,沉溺于物质享受,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令人触目惊心。个人主义则是一切以个人的特殊利益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和道德原则。个人主义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强调个人利益高于一切,把他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看作是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损人利己、惟利是图、一切言行以个人利害得失为转移,这是一切个人主义者的共同表现。显然,个人主义是一切以个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一种剥削阶级的人生观,是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是私有制社会普遍流行和影响最大的一种人生观。资产阶级把个人主义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个人主义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和资产阶级道德的基本原则。在资产阶级上升时期反对封建贵族的反动统治和追求资产阶级的现实利益的斗争中,个人主义人生观曾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随着资产阶级走向反动,这种人生观则违背历史发展规律,阻碍了社会发展和道德进步。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是根本对立的。

拜金主义是货币拜物教的通俗表述。是一种把金钱作为崇拜对象的观念。它主张一切为了金钱,金钱就是一切,把自己价值的大小归结为拥有金钱的多少。事事为了钱,时时刻刻想着怎么不择手段得到尽可能多的钱,认为金钱是万能的。拜金主义是一种金钱至上的思想道德的表现,认为金钱不仅万能,而且是衡量一切行为的标准。往往会导致损人利己,唯利是图。拜金主义的蔓延,既有思想根源,也有社会历史根源。拜金主义的产生,与中国的封建文化的长期影响有关。总体来看,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是鄙视利益、耻于金钱的。在义与利的取舍上,总是以义为先,崇尚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但是,中国传统文化还有另外一面,有的人赤裸裸地宣扬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如战国时期的杨朱,就公开宣扬“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民间也有“人为财死, 鸟为食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钱能使鬼推磨”之说。这些思想观念在封建社会的实际生活中一直为统治阶级所信奉。必须看到,这些腐朽、没落、消极的思想观念在新中国建立后并没有完全消失,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它们又沉渣泛起,为一些人所奉行。拜金主义在封建社会就已经产生,但它真正成为盛行的观念却是在资本主义产生之后。资本主义和拜金主义恰如一对孪生姐妹,或者说,拜金主义是附着在资本主义身上、去除不掉的毒瘤。资本主义之所以会盛行拜金主义,就在于资产阶级的本性(实际也就是资本的本性)就是无休止地聚敛财富,追求资本的增值;就在于金钱作为财富的化身,在资本主义社会能够左右一切。应当说,西方的一些有识之士早就认识到拜金主义的危害,并展开了对它的批判,但是拜金主义并没有被清除,也不可能被清除。改革开放后,随着国门的打开,在引进资金、技术和优秀文化成果的同时,这些腐朽思想也传了进来。从社会历史根源看,拜金主义的滋生与市场经济规则不完善有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它有利于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进一步发挥出来。但同时,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市场经济有自己的运行规则:一是市场行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二是市场 行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要追求利益或利润的最大化。同时,市场经济还是一种“消费经济” ,靠消费引导生产,依赖消费拉动经济。结果是:一方面,物质利益和物质财富在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突显,这就有可能诱发人的趋利性,刺激人对物或金钱的欲求,从而滋生出对金钱的过分崇拜心理,导致“一切向钱看”。另一方面,“一切向钱看”从经济领域泛化到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一切都要讲等价交换,一切人际关系、社会关系都被看作金钱利益关系。比如,看到有人落水,先权衡利弊再救人;看到歹徒抢劫,先谈好价钱再去抓歹徒,等等。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之所以容易引发拜金主义,与财富和经济活动的符号化也有一定关系。市场经济离不开商品交换,商品交换离不开货币,作为中介的货币因而成为财富、商品的化身,成为普遍价值的代表,拥有了货币似乎就可以购买一切、占有一切。这就容易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货币无所不能,使人产生对货币、金钱的崇拜,诱发对货币的无限制的追逐和占有,从而走向拜金主义。从拜金主义的产生看,拜金主义表面上是对金钱的崇拜,但这种崇拜的背后实际上是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作祟。一个贪图享乐、极端自私的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表现为拜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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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交作业的 同题同题

而没有凸显人的实践活动所构成的历史的文明内涵。正因如此我们不赞同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称谓和定位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认同以实践唯物主义来称谓和定位马克思主义哲学而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谓和定位为历史唯物主义。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用以观察社会历史的方法与以前一切历史理论不同。它承认历史的主体是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但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的人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与世隔绝和离群索居状态的抽象的人而是处于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现实的人无非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人格化他们所有的性质和活动始终取决于自己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只有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物质生活条件去考察人及其活动才能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描绘出人类发展的真实过程。历史唯物主义考察问题的方法明确规定它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以社会生活某一局部领域、某一个别方面为对象的各门具体社会科学不同它着眼于从总体上、全局上研究社会的一般的结构和一般的发展规律。 历史唯物主义在当今新历史下的发展 作为社会主义大国的中国在国际风云变幻之中岿然不动带着20多年改革开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又开始了新世纪的长征。这一景象与发生在20世纪末的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恰恰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和对比。它们已经从正反两个方面表明是否坚持和全面准确地运用唯物史观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因此完全可以说中国社会主义的未来在一定意义上与我们能否正确坚持和科学运用唯物史观密切相关。 面对新的世纪首先需要科学总结历史唯物主义在中国的历史尤其需要对新中国成立五十年来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确立一个正确的认识。 一个总的经验性的结论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成就的取得正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正确坚持、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结果。而诸如搞个人迷信、忽视生产力的决定作用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的错误、片面否定市场经济而把计划经济奉为唯一经济体制的错误还有脱离生产力水平片面追求绝对平均从而导致平均主义和贫穷普遍化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系列错误和过失的产生则是偏离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必然

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诞生具有哲学史上里程碑的意义,正如恩格斯1888年《单行本》序言所说“就是要完全承认,在我们的狂风暴雨时期,费尔巴哈给我们的影响比黑格尔以后任何哲学家都大。所以,当《新时代》杂志编辑部要我写一篇批评文章来评述施达克那本论费尔巴哈的书时,我也就欣然同意了”。可见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历史光芒普照着哲学之路。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到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这个哲学脉络中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扮演了重要的承前启后作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产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具有举足轻重的哲学引产功能。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哲学是德国资产阶级产生和发展时期的意识形态,费尔巴哈哲学是德国资产阶级发展到临近革命高潮时期的意识形态。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产生主要是科技进步和实业推动作为基础,在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状态下逼迫出哲学的摧枯纳新及其理论实践的碰撞中哲学的自我扬弃。一、生产实践奠基了哲学创新恩格思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指出了生产实践对于唯物主义产生的重大现实意义。他说:“在从笛卡儿到黑格尔和从霍布斯到费尔巴哈这一长期内,推动哲学家前进的,决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只是纯粹思想的力量。恰恰相反,真正推动他们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呈现的迅猛进步。” 从人类历史的整体发展过程来看,任何一种新的理论产生都离不开人类实践活动的基奠。理论先行于实践,就像闪电先于雷声,但理论又离不开实践。因此,如果要为德国唯心主义终结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产生的必然性寻找一个简洁的原因,“实践”这个词是答案了。可以看出,每一门科学理论的出现都是要为社会生产实践服务的,而生产实践又往往是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基点。实践检验理论的真理性从而验证交感着思想家的思想体系及思维方式。正如: 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德国资本主义有了较大的发展,莱茵河畔出现了许多工业城市中心,1834年德意志关税同盟的建立,促进了统一市场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进一步加强。正如恩格斯所说:“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这是恩格斯对近代哲学发展同自然科学和工业发展之间关系的深刻概括和总结,从而揭示了哲学发展对实践的依赖关系。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诞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符合了生产实践的要求,即科技和生产工业的要求。科技的发展本身就是对唯物主义光辉思想的确证,唯物主义在本质上是同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工业的进步相一致的。二、理论扬弃催生了哲学变革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按其本质来说是哲学上的两个对立党派,但哲学的碰撞总会相互作出宽容的吸纳, 众所周知,黑格尔宏伟谨严的“绝对精神”的理论体系以及可以渗透万物的辩证法思维无疑还是接受了德国历史上诸位哲学大师的影响,譬如康德。可以说“黑格尔主义”仍然是在对以往哲学理论的批判与继承的基础上形成的。而这种被扬弃的命运在“黑格尔主义”这里依然成立。只是因为黑格尔本身所具备的那种“百科全书”式的知识体系促使黑格尔的理论显得更为深刻而广阔。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种“深刻和广阔”为接下来的理论实践提供了更为广袤的土壤。正如恩格斯所言:“黑格尔的整个学说,为容纳各种极不相同的实践党派观点留下了空旷的场所”。“唯心主义也越来越加进了唯物主义的内容”,造成这种复杂现象的原因是唯心主义也作为哲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环节,它不是没有根基的,它和唯物主义一起是生长在“人类认识之树上的花朵”。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是同特定阶级之间的斗争相联系的。正如四十年代以后,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派公开提出了反封建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主张,费尔巴哈哲学就是德国阶级斗争进入这一新的阶段的产物。他的哲学反映了资产阶级民主派的要求,预示了革命风暴即将来临,是德国资产阶级进军的号角。恩格斯指出:“费尔巴哈的发展是一个黑格尔主义者(诚然,他从来不是完全正统的黑格尔主义者)走向唯物主义的发展进程”。自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在唯心主义里,我们无可置疑的是黑格尔的哲学达到了由康德起始的那个运动的顶峰,同时也在德国乃至全世界的思想领域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可以说,“黑格尔主义”就代表着十九世纪德国的唯心主义哲学。以至于甘斯在悼念黑格尔的一份讣告中写道:“哲学现在已经达到圆满的境界,人们认为它的发展只是根据它的题材按以往已经这样明确表示过的方式进行有创见的工作而已”。但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的出现是黑格尔学派解体的积极成果。在信奉和研究黑格尔哲学的过程中,有些青年黑格尔分子由于反宗教的需要曾对自己的学说感到迷惑不解:一方面唯物主义把自然界看作唯一的现实,是本原;另一方面,黑格尔哲学则把思维及其思想产物即观念看作本原,而把自然界看作是”绝对观念”的“外化”,在两种对立观点的面前,在对自己的学说不能解释的情况下,必然迫使新的观念来打破这种沉默的困惑。 黑格尔曾把基督教称为“绝对的”和“完美的”宗教。“他认为哲学和宗教的内容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是哲学把宗教用想象和形象的方式所领悟的东西阐明了”。然而,却正因为“黑格尔主义”中辩证方法的存在使得一些人们并没有选择围拢在黑格尔宗教哲学体系的周围,而是倾心于更加激进的思想方法。由此也就出现了所谓的保守派与激进派。尽管黑格尔生前似乎更趋向于保守,“他在体系上所花费的‘艰苦的劳动’倒比他在方法上所花费的要多得多”。但是,激进派的代表人物却偏偏来自黑格尔的弟子们,也就是所谓的“青年黑格尔学派”。这个表面令人费解而实际上符合逻辑的现象,向人们表明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一种理论,才能更为清晰地看到这一理论的优点与缺陷,才有可能实现理论的变革与更新,也正是因为“黑格尔主义”的“左翼”与“右翼”在理论实践中发生的磨擦乃至斗争,促进了德国哲学分歧或分支的更加明朗化。三、历史变迁对其哲学的催动当然,在这里,我们不能忽视历史车轮的变迁对德国哲学的理论实践过程起到的催情作用。就像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提到:“到了1840年,正统教派的虔诚和封建专制的反动随着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登上王座,这时人们就不可避免地要公开站在这一派或那一派方面了”。“保守派”倾向于其“绝对精神”的思想体系。而“激进派”则更倾慕于辩证的思想方法。这种分歧似乎给“黑格尔主义”的最终哲学理论破开了一道裂缝,也预示着旧的哲学理论必将为新的哲学理论所替代的事实。随着阶级斗争的深化,反对宗教神学和现存封建制度的现实需要,一大批最坚决的青年黑格尔分子的世界观发生了巨变,他们抛弃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而返回到英法的唯物主义。其中费尔巴哈就是一位杰出的代表。费尔巴哈对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是这样概括的:“我的第一个思想是上帝,第二个是理性,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是人。”1823年费尔巴哈进海德堡大学学习神学。一年的学习生活使他对神学感到失望,于1824年转入柏林大学哲学系,这是第二个阶段。此时,费尔巴哈由信仰上帝变为信仰理性。费尔巴哈虽然赞赏黑格尔,但他并不满意黑格尔的哲学体系,这种不满随着他对自然科学的研究而日益加深。他对黑格尔哲学不满的主要问题是:“绝对观念是怎么演变成自然界的?从1836年起,费尔巴哈开始批判神学,转向唯物主义。1839年问世的《黑格尔哲学批判》,标志着他同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最后分裂,形成了唯物主义世界观。这是他思想发展的第三个阶段。1841年,出版的《基督教的本质》一书,标志着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彻底胜利,从此,他以一个杰出的唯物主义者载入史册。由此,可以看出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产生的心路历程,这是哲学批判和集成中的前进,是自我不断哲思,痛苦嬗变的产儿,是伟大的扬弃。他指出“上帝是一个彻头彻尾属人的本质”。这是一个对“绝对观念”伟大而决绝的粉碎。是唯物主义从娘胎里分娩出的背叛。这是崭新而深刻,必然解脱后的豁然开朗。“以清醒的哲学来对抗醉醺醺的思辨”。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当黑格尔造就了“绝对精神”与辩证法试图完成所有的哲学时,其本身就已陷入了他的理论必将为后人所扬弃的旋涡。正如黑格尔本人的论断:“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一样。终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成为“现实的”,这种“现实的”就是“必然的”。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产生的“必然性”在这儿得到了“合理性”证明。四、结语综上所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产生归因于德国生产领域的实践及阶级斗争需求和理论领域实践的联袂统一,生产实践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走向终结,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继而产生的基本条件;理论实践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走向终结,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继而产生的根本动力。而这样的统一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创造过程是必然存在的、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更加证明了在唯心主义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德国,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产生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费尔巴哈在用唯物主义打破了黑格尔体系时,只是简单把它抛在一旁,存在着批判地继承上的局限性。当然应该指出的是: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派并没有克服德国资产阶级软弱的两面性,这个特点也不可避免地反映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中来。费尔巴哈哲学下半截即在自然观上是唯物主义的,而上半截即在社会历史观上是唯心主义的。这当然可以视为哲学在承前启后的创新中必然会出现的缺失和转型的遗憾,同时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提供了突破点和提升面。预证了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实践过程中,总会有后来者打破或弥补其理论,完成进一步替代与螺旋式发展上升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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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形象论文提纲

女性形象是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中女性的人物形象。那么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作品中的女性人物形象又该如何探究呢?

摘要

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着名英国女作家、文学理论家、意识流文学代表人物,被誉为二十世纪女性主义的先驱。伍尔夫立足于时代背景和现实生活,从女性写作传统、女性写作条件、女性形象、双性同体等方面阐述了女性与写作的关系。她强调经济独立对女性写作的重要性;主张女性建立自己的写作传统;鼓励女性大胆地拿起笔进行创作,摆脱男性作家塑造的不实的女性形象;在承认两性差异的前提下提倡双性同体的创作模式。本文试图梳理和分析伍尔夫的女性主义观念和理论,证明其思想在女性主义发展史中的发展性和超越性。

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文的绪论,主要介绍了对于弗吉尼亚·伍尔夫女性主义思想研究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的研究述评。

第二部分介绍了弗吉尼亚·伍尔夫女性主义思想的形成背景。首先,从小特殊的家庭教育使伍尔夫具备了一定的文学功底,父权制和家长制的倾轧让女性主义思想在她体内生根发芽。其次,布卢姆斯伯里集团对伍尔夫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在这里她养成了最敏锐的审美观,产生了对道德教养的怀疑,培养了作家的社会使命。再次,伍尔夫所在时代的女性解放运动为她的女性主义思想的形成提供了一定的生长土壤。

第三部分介绍了弗吉尼亚·伍尔夫对女性与写作的思考。伍尔夫认识到父权文化对女性历史的遮蔽,于是致力于重新发现女性写作的传统,她采取实证的研究方法,关注女性的现实生活,描述女性作品的独特性,书写女性文学史,进而建立女性文化。

第四部分介绍了弗吉尼亚·伍尔夫对女性形象的书写。伍尔夫清醒地看到父权制对整个社会思想文化的控制,他们创造了一系列不实的女性形象。所以她在个人创作实践上不断打破旧有的创作传统,始终将抵制菲勒斯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思想贯穿于自己的文学创作中,提倡杀死“家中天使”,描写真实的女性形象,肯定书写女性体验的做法。她的这些做法无疑是对男权社会写作模式的一种有力的颠覆。

第五部分介绍了弗吉尼亚·伍尔夫对两性关系的表达。她对父权社会传统的两性二元对立模式进行了审视和批驳,主张抛弃狭隘的性别主义偏见,呼吁两性间进行和谐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并且进一步提出一种解构性别二元对立的良性策略--“双性同体”.

最后一部分为本文的结语,主要对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女性主义思想、创作进行总体评价,在基本肯定中也指出了其缺陷。并且通过对后来女性主义历史进行梳理,说明了弗吉尼亚·伍尔夫女性主义思想的发展性和超越性。

关键词:弗吉尼亚·伍尔夫,女性主义思想,“一间自己的房间”,“双性同体”

ABSTRACT

Virginia Woolf , famous British female writer and literary theorist, stream-of-consciousness literature representative, was honored as the forerunner of 20th centuryfeminism. Woolf based on the background of the times and the real life, expounds therelationship between women and writing from the aspects of women's writing tradition,women's writing condition, women's image, “androgyny”and other stressedthe importance of economic independence for women's women toestablish their own writing tradition. To encourage women to writing. Get rid of thefemale images of the male writers. Under the premise of recognizing gender differences,Woolf advocate androgyny. This paper attempts to sort out and analyze Woolf's feministideas and theories, prove the development and transcendence of the thought in thehistory of feminist development.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five parts. The first part is the introduction of this paper,mainly introduces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research on VirginiaWoolf's feministthought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research review.

The second part introduces the background of VirginiaWoolf 's feminist thought.

First of all, the special family education bring her some literary skills, patriarchal familylet feminist ideas take rood in her body. Secondly, effects of the Bloomsbury group ofWoolf also can not be ignored. Again, the women's Liberation Movement provided abase for her feminist thought.

The third part introduces VirginiaWoolf 's thinking on women and writing. Woolfrecognizes the shadow of the patriarchal culture on women's history, she devoted todiscover the tradition of female writing.

The fourth part introduces the female image under Woolf's creation. Woolf clearlysaw the control of the whole social ideology and culture of the patriarchal system, theycreated a series of false images of women. She constantly break the old tradition ofwriting in the personal creation practice, to promote the killing of the angel in the house.

This is a subversion to the writing of Patriarchal society.

The fifth part describes the expression of VirginiaWoolf on the relationshipbetween the gender. She refute the binary opposition of gender. She appeal tocommunication between woman and man. And put forward the “androgyny”.

The last part is the conclusion of this paper. It is a summarized evaluation ofVirginiaWoolf 's feminist thought. By combing the history of Feminism, this paperproved the transcendence of Woolf Virginia's feminist thought.

Key words: VirginiaWoolf , feminist thought, “a room of one's own”, “androgyny”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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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 弗吉尼亚·伍尔夫女性主义思想的形成

(一)家庭环境的熏陶

(二)布卢姆斯伯里集团的感染

(三)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

二 对女性与写作的的思考

(一)追寻女性写作传统

(二)探寻女性写作条件

1.物质基础:一间房间的隐喻

2.空间基础:生活空间的狭小

3.文化基础:话语权的缺失

三 对女性形象的书写

(一)杀死“家中天使”

(二)独立自主的女性

四 对两性关系的表达

(一)对传统化两性对立的反思

(二)对理想化双性同体的创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女性写作采其首要的光辉作用为主着手譬如莫泊桑的《羊脂球》中羊脂球的职业是妓女但身处其国家将亡是却能体现出奇伟大的爱国情操;又如小仲马的《茶花女》一位高贵,善良的巴黎名妓的悲剧等等。都是一些歌颂女性的伟大篇章。

英美文学作为世界文学史上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它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美文学硕士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英美文学硕士毕业论文范文篇1 浅谈英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摘要】英美派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当代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一个重要学派,它关注文学的社会 文化 语境,强调从女性的视角重新审视传统的文学史,批判男性中心主义的文学标准,并要求研究妇女作品的特殊性、谱写妇女作家的传统。本文着重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以及解构男性中心文学的框架与建立女性主义诗学这几个方面进行论述,指出英美派女性主义批评在女权主义运动中富有的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英美文学;女性主义;男性中心文学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20世纪60年代随着女权运动而兴起的西方文艺批评新军。它以女性主义思想为理论基础,以性别和社会性别为基本出发点,以从边缘走向中心为行动纲领,其显著的特点在于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个人色彩。之所以把英美文学合在一起,是因为二者不约而同地对女性问题中的社会历史因素给予格外关注。另外,同为英语国家,女性主义批评者致力找寻的文学传统和艺术形象都集中在相仿的经典之中。 一、英美派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深层背景和原因 以往所谓的文学传统一律以男性为中心,文学史和文学批评也都被父权主义意识所统治。面对这种情况,女性主义批评家认为,文学批评要具备普遍意义和有效性,无论如何都应该将女性意识包括在内,坚决动摇和解构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学传统框架,对现存的文化和制度进行总批判,整理提供掀起一场女权主义的文化革命。英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首先是从解构男性中心的文学传统框架而开始的。 这主要是通过考察、分析、审视男性文学中那些陈旧的女性形象。在男性本位创造的 神话 故事 中,女性总是以虚幻、美化或扭曲的形象出现的。她们是象牙女郎、安德洛美达、夏娃、潘多拉,是为男人享用而创造出来的尤物,是一种被动、缺乏自主能力的次等客体。在《性别政治》一书中,米勒特对D?H?劳伦斯、亨利?米勒、诺曼?梅勒和让?热奈特等男性作家的思想意识作了尖锐有力的批评和分析,指出这些作家的小说中有很多细节描写都把女性给非人化了。小说中描写的场景和过程全都是从男主人公的角度出发的,女性人物自始至终都处于被控制的地位,男性人物则是绝对的操纵者。 米勒特的分析说明,男作家正是通过这种夸张的描写,把男女之间的性关系表现为正常的政治关系,让女人处于屈从、附属的地位。桑德拉?吉尔伯特和苏珊?格巴在《阁楼上的疯女人》一书中指出,19世纪(乃至今日)占统治地位的父权主义意识形态把艺术创造力当成男性的一种根本优质,由于创造力被界定为男性,其结果必然是,占统治地位的女性文学形象也必然是男人幻想的产物,女作家们被剥夺了创造自我形象的权利,而必须努力遵照父权制强加在她们身上的标准。 吉尔伯特和格巴条分缕述地论证了19世纪的《不朽女性》是怎样被男人想象为虚无飘缈、温柔美丽的天使形象,认为从但丁的贝雅特里齐、歌德的葛雷特和玛甘泪一直到考文垂?帕特莫尔的《屋内天使》,理想的女性始终被视为逆来顺受、俯首帖耳和最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一种创造物。她们还指出,在天使形象的背后隐藏着妖妇的形象,男人把女性理想化的对应面就是对女性的恐惧。她既给男人带来满足,又会使他产生厌恶。 女性主义者认为,男性中心的文学把性别推向边缘,让妇女成为文化的接受者,批评的功能在于揭露隐藏在作品中的男性沙文主义的真正面目。因此,女性主义者的首要任务是用批判的眼光审视男性创造的女性神话,作一种对抗性阅读,把根植于女性心中的男性意识根除。文学批评一旦揭开了这些形象的政治含义和文本的性歧视,就能帮助读者摆脱意识形态的控制,从而动摇父权制的根基,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二、建立女性主义诗学女性主义批评家的一些实践 女性主义批评家们试图通过对男作家笔下诸多女性形象的考察、剖析和审视来解构男性中心的文学传统框架,但她们并不只满足于此,她们努力扩大批评的范围,拓展新的批评领域,确立女性主义批评原则,建造一座她们自己的文学宫殿,发掘被男人和社会所忽视的妇女文学传统,将批评的焦点对准女作家及其作品。她们要求拓宽妇女生活题材,创造一种崭新的、富有生命力的、迥然有别于男性文学的妇女文学;她们系统阐述女性主义批评原则以此肯定妇女的文学 经验 和社会经验;建构女性主义诗学,以此对传统的文学作品进行新的评价,重新书写文学史;此外,她们还对男女作家在文学传统方面的差异进行开创性的探索,对女作家的创作经验、想象及其创作手法等方面显示出来的不同倾向进行初步研究,对既存的批评观念和文学的道德性质进行深刻的 反思 和审视。 具体做法就是寻觅女性文学的传统,挖掘被埋没的女作家及作品。美国女性主义批评家丽娜?蓓姆指出,如果从已出版的文学史或文集来看,美国几乎没有一个女性大作家,而主要的小说很容易发现,早在移民时期,女作家就开始活跃了。到了19世纪中叶,在销售和品种方面,女作家已在美国文学史上占了重要位置,连霍桑那样的名作家都免不了担心自己的读者会被女作家吸引过去。然而,这些女作家在文学史上却名不见经传,因为文学史对她们不屑一顾,认为女人不能算是作家,其作品也够不上载入史册的标准。 正是这种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学批评标准将女性作家长期摒弃于文学史外。因此,女性主义批评家的任务之一便是从女性的视角重新审视整个文学史,发掘被埋没或受冷漠的女作家的作品,纠正男性传统对之的错误理解,寻觅女性文学的传统,重铸文学批评的 方法 。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屋子》中承认一个女性文学的传统存在,但它时时被迫中断,妇女文学的发展呈间歇状态,直到19世纪以后才能较清楚地看到文学创作的具有历史延续性的女性文学传统。 相对于世界文学的发展,这一女性文学的传统无疑是十分短暂的,并且以阿弗拉?贝恩为代表的19世纪初期的妇女创作又被男性的文学批评排斥在文学范围之外,故导致妇女文学传统的难以发现。尽管有着种种困难,但妇女文学传统的存在是无疑的。伍尔夫认为她自己的创作也是沿着这条女性先辈开拓出的道路而进行的,这条道路是许多年以前开辟出来的,动手的有芬尼?伯尔尼、阿弗拉?本、哈利?马提诺、简?奥斯汀、乔治?艾略特。许多著名的女人,以及许多无名的和被忘记的女人,曾在我之前修缮着这条路以使之平坦光滑,并且调整着我的步伐。 所以,当我写作时,我的前面只有极少一些物质障碍。伊莱恩?肖瓦尔特是当代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家中最为活跃、影响较大者之一,她倡导建构独立的妇女文学史和女性文学经典。 三、对女性主义批评理论的反思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灵活地吸收了西方流行的各种批评方法,容纳了生理学、人类学、现代心理学和美学等领域的知识和理论,呈现出一个多元开放的体系。女性主义批评不为单一的方法所左右,从语言、心理、文化等多角度解构男性中心的意识形态,达到建立女性自身的价值标准与独特文化的目的。 然而,玛丽?朴维在其文《女性主义与解构批评》里声称:“‘女性’仅仅是社会的产物,不具有自然的基础,即‘女性’是一个术语,对这个术语的界定取决于它所被讨论的语境,而不取决于某些性器官或社会经验”,“‘女性’反映不了完整的自我,因为特征是有所联系的,‘女性’仅仅是同‘男性’相对照时获得的临时定义的一个位置。”如果性别角色完全取决于话语,这一话语又时刻处于变化和解构之中,两性的意义缺乏稳定性,那么女权主义批评家和理论家就失去了存在的支点。如果放弃了对社会性别的界定,要求女性正当权益的斗争就失去了理论基石。 她因此呼吁,女性主义不能忽视女性受歧视的社会现实,不应该消解主体,反倒更应该加强对现实的斗争策略的研究。 综上所述,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20世纪6O年代末兴起于欧美的新女性主义话语的一部分。它在当代西方文学理论与实践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不仅对父权制文化给予了尖锐的批判;而且还突破了理论话语惯有的表述方式,使历经沧桑的女权思想终于在20世纪下半叶得以理论化,并进入了理论话语的中心,使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摆脱异端与边缘的地位,转而成为当代理论话语的重要一维,促进了西方理论话语的转型。当然,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探讨还需要我们做进一步深入的发掘。 参考文献: [1]英美派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论莫文斌,罗艳《求索》2005(02). [2]试论20世纪英美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理论的流变及其影响《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02(02). [3]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本土化历程及其问题[J].魏天无外国文学研究,2011(06). 英美文学硕士毕业论文范文篇2 论英语教学中的英美文学 摘要: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要适应新世纪英美文学教学的发展,满足21世纪外语人才的需要,高校必须改变传统的英美文学教学模式,不断加强英美文学教学改革,构成合理的学科梯队。本文从英美文学在英语教学中的重要作用、英语专业英美文学教学现状和英美文学的 教学方法 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英美文学;英语教学 一、英美文学在英语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一)有效提高学生对所学英语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 文学作品是语言的艺术表现形式,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文字语言形式。语言文字经过大师们的加工酝酿,便具有了鲜活形象的生命力,成为社会生活中的经典和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因为文学作品中饱含生活气息,使人们更加易于接受,所以成为教学的典范和人们争相模仿的对象。在英语教学中适当引入英美文学作品赏析,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对英语语言背景的了解和对英语语言艺术的浓厚兴趣。在英语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这些经典的英美文学作品,结合其中的优美的语句段落让学生们在具体的语境中去感悟单词和语法的实际应用,能够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可以提升学生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 在英美文学作品的熏陶下,学生们不仅学到了基本的英语常识,还通过对作品内容的了解进一步开拓了自己的文化视野,了解到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文学作品所表现出的不同的社会生活场景,从而使自己的个人修养和文化情操得到进一步提升,对不同文化的欣赏、学习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学习优秀的英美文学作品,在不同程度上了解英美国家的发展历程,感受英美人民的生活现实,可以让学生的 思维方式 和修养水平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 (三)能够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 文学作品是作者优秀思想的结晶。通过阅读作品,我们可以和作者进行跨越时空的精神交流。优秀的文学作品,其内容寄托于文字之中但精神无限延展。在欣赏文学作品的过程中,我们展开丰富的想象能力,对作者表达出的中心思想从不同角度加以揣摩,从而丰富了我们的情感体验、滋润了我们的心灵,是我们的眼界进一步拓宽。在英语教学上,通过阅读英美文学作品,对作品内容进行赏析,可以增强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提高他们对英语语言的理解能力。 对于同一篇作品,学生们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作品展开讨论,抒发自己的见解,在探讨过程中教师引领学生进入一个潜藏着未知答案的文本空间,由于没有标准答案,学生能够自己理解自认为正确的看法,主动去通过作品对作者进行评判。他们主动对话作者、质疑作者甚至否定作者,在对作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探讨中,逐步养成敏锐的感知能力,掌握严谨的分析方法,形成准确的表达方式。在英语教学中引入英美文学作品赏析的真正意义也正在这里。 二、英语专业英美文学教学现状 在我国的英语专业教学中,英美文学教学还保持着传统的泛读化教学方式。文本资料以教材上的为主要对象,在英语课堂上教师重点讲解教材,把重点在黑板上罗列出来,学生阅读仍然是次要的。英语教师往往背负着较重的教学目标,对教材的讲解也只是一遍而过,而教材对于英美文学的选取也受篇幅所限往往节选某一段落,对于英美文学的分类和评价往往比较混乱。 在英美文学课程中,由于教材教学内容信息量大,历史年限跨度长,文学流派和创作风格不一,英语文学作品的完整性和作品中心思想无法得到全面展现。这使得学生们的阅读效果大打折扣,教师在讲解过程中也无法全面展现作品中蕴涵的宝贵精神财富,只能针对几个关键的词汇和语言点重点讲解。 所以,现实中英美文学与课往往就是教师在讲台上漫无目的讲,学生在下面机械地听,麻木地记词汇。随着民间国际交往的不断扩大,英语专业教学中通过英美文学阅读引导学生提高 英语学习 效果,提升英美文学作品的阅读欣赏能力已经成为当下学术界的共识。 目前的英美文学教学模式还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体现在教师的授课方式上,在课堂上,教师对于教材中的英美文学理论部分的讲述过于冗长,使学生们对学习毫无兴趣可言。学生们对这一部分的课堂内容只是被动地接受,自己不会动脑去思考有关作品的问题。教材选取的作品与文史理论也不利于课堂教学有效进行。其次,英美文学课由于教材篇幅有限,无法完整摘录某一文学作品,只能有选择地节选作品中的关键段落,而对作品的完整性造成破坏,作品的发生背景、人物介绍也变得残缺不全,学生初次接触作品很难深入阅读下去,教学效果可见一斑。 三、英美文学的科学教学方法 (一)循序渐进 英美文学课是需要一定的英语基础的,因此在课程安排上要遵循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贯穿于整个英语教学过程的始终。在具体的授课方式上,要考虑到学生们对英语的掌握情况,结合学生的词汇量和阅读水平逐步提高讲课层次。例如,在学生刚入学可以选择一些简单的英语读本培养他们的 英语阅读 习惯,等他们有了良好的阅读习惯,阅读水准达到一定的水平后,再给他们安排英语作品的原著阅读赏析。只有阅读英美文学原著作品,才可以看做是真正意义上的英美文学 教育 。学生有了一定的原著阅读经验,可以在课堂上适量增加阅读量,逐步提升学生们的英语阅读水平。 (二)通读原著 开设英美文学阅读课的目的是全面掌握英美文学作品的中心思想和作者的写作特色。只有将英语原著通读下来,才能充分体会到作品的语言特色、思想脉络和其中蕴含的深刻道理。目前我国英美文学教材只是节选作品的某一章节,断章取义,不利于学生整体理解作品。因此教师要创造条件,使学生尽量通读原著全文,全面体会作品思想内核,有条件的也可以横向扩展,多读一些相关作品,从更广阔的角度试着去理解作品,一定能收到意料之外阅读效果。因此,教师要向学生强调通读整本书的重要性,并布置写 读后感 ,督促学生完成任务。 (三)向学生推荐作品 英语教师在教授英美文学课时,除了教材上节选的内容外,还要积极拓展学生们的知识面,向他们推荐一些通俗易懂、可读性强的英美文学作品。例如英语典籍《圣经》、英国史诗文学《贝奥武夫》、经典小说《鲁滨逊漂流记》等等,都是一些优秀的英语文学作品,读来让人兴趣盎然,学生们课余饭后可以认真的深入进去进行精读。 (四)要求学生写读后感 英美文学作品阅读不能仅仅当做消遣,教师要要求学生每读完一篇作品都要写出心得。只有这样学生们在阅读过程中才会加强体验,在写读后感时重温对作品的个人理解,从而加深了最作品的认识。教师可以从学生的读后感中看出学生对作品的掌握是否充分?认识角度是否恰当?指出他们的不足,引导学生重读作品相关章节,纠正错误认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英语阅读分析能力。此外,英美文学课程的考核可以采取写论文的方式,来促进学生通读作品,加深认识。 (五)让学生积极参与课程设计 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反串角色,让学生主导课堂教学,扮演老师的角色在讲台上为大家讲解分析教材。这样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参与到课程设计中来,在学习中变被动为主动,加强对学习过程的记忆。从而避免了其被动接受知识养成的惰性。这样做一方面强化了课堂教学的学习氛围,另一方面使学生主动去对作品内容进行学习、记忆,对作品的印象进一步加深,促使他们在课外通过各种途径去对作品本身或作者相关资料进行搜集、检索,将之作为教科书的有益补充,学生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结语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英语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在英美文学课程的教学上,只有转变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在教育实践中探索有效的英美文学教学方法,合理的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以一颗火热赤诚的心投入到教育事业中,才能真正地帮助学生提高英语学习能力,满足新时期对外语人才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胡恒.基于网络环境的英语文学课程教学设计[J].英语广场(学术研究),2012,(5). [2]董梅.英语教学中导入经典文学阅读的创新型教学研究[J].前沿,2012,(10). [3]张春开.浅谈英美文学在高中英语教学中的渗透[J].英语教师,2012,(4). [4]章洁帆.论文学性在综合英语课堂上的体现[J].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12,(2).

马克思主义论文格式模板

毕业论文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都有一定的要求,这也是考核论文成绩的基本依据之一。关于毕业论文写作的具体要求,在以后的有关章节中将作详细论述,这里先说说毕业论文写作的一些原则要求。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撰写毕业论文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理论研究,特别是社会科学的研究必须为现实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能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科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揭示事物运动的规律性,并用这种规律性的认识指导人们的实践,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毕业论文在选题和观点上都必须注重联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密切注视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理论研究的现实性,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就必须迈开双脚,深入实际,进行社会调查研究。这也是我们正确认识社会的基本途径。人们只有深入到实际中去,同客观事物广泛接触,获得大量的感性材料,然后运用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对这些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才能从中发现有现实意义而又适合自己研究的新课题。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层出不穷,需要研究的问题遍布社会的方方面面,只要我们对现实问题有浓厚的兴趣和高度的敏感性,善于捕捉那些生动而具有典型性的现实材料,通过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就能从中引出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高毕业论文的价值。当然撰写毕业论文可选择的课题十分广泛,并不只限于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也可以研究专业基本理论,中西方比较研究等。但无论选择什么研究课题,都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从历史的研究中吸取有益于现实社会发展的经验教训,从对外国的研究中,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或为我国的对外政策提供某些依据。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方法,必须认真读书,掌握理论武器。李瑞环同志指出:“强调联系实际,绝不意味着否定读书的重要,恰恰相反,更要认真地读,反复地读,深钻苦研,做到真正读懂弄通。否则,没有掌握理论,怎么谈得上理论联系实际?”(《求是》杂志1989年第24期)认真读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好专业课,具备专业基础知识。这是写好毕业论文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具备了相应水平的知识积累,才能理解一定深度的学术问题;同时,也只有具备了某一特定的知识结构,才能对某学科中的问题进行研究。正如黑格尔所说,在讨论学术问题之前,必须“先有具备某种程度的知识”,否则,“没有凭借作为讨论出发的根据,于是他们只能徘徊于模糊空疏以及毫无意义的情况中”。(小逻辑》第三版序言)二是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马克思主义正确地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成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作为伟大的认识工具,虽然并不直接提供解决各种具体问题的答案,但它对我们如何正确地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提供了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因此,大学毕业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应当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指导毕业论文的写作。二、立论要科学,观点要创新(一)立论要科学毕业论文的科学性是指文章的基本观点和内容能够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文章的基本观点必须是从对具体材料的分析研究中产生出来,而不是主观臆想出来的。科学研究作用就在于揭示规律,探索真理,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开拓前进的道路。判断一篇论文有无价值或价值之大小,首先是看文章观点和内容的科学性如何。文章的科学性首先来自对客观事物的周密而详尽的调查研究。掌握大量丰富而切合实际的材料,使之成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其次,文章的科学性通常取决于作者在观察、分析问题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科学研究中,既不容许夹杂个人的偏见,又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不着边际地凭空臆想,而必须从分析出发,力争做到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再次,文章是否具有科学性,还取决于作者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写作毕业论文是在前人成就的基础上,运用前人提出的科学理论去探索新的问题。因此,必须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前人的理论,具有广博而坚实的知识基础。如果对毕业论文所涉及领域中的科学成果一无所知,那就根本不可能写出有价值的论文。(二)观点要创新毕业论文的创新是其价值所在。文章的创新性,一般来说,就是要求不能简单地重复前人的观点,而必须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学术论文之所以要有创新性,这是由科学研究的目的决定的。从根本上说,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就是为了认识那些尚未被人们认识的领域,学术论文的写作则是研究成果的文字表述。因此,研究和写作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术论文如果毫无创造性,就不成其为科学研究,因而也不能称之为学术论文。毕业论文虽然着眼于对学生科学研究能力的基本训练,但创造性仍是其着力强调的一项基本要求。当然,对学术论文特别是毕业论文创造性的具体要求应作正确的理解。它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没有探索过的新领域,前人没有做过的新题目上做出了成果;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研究,有新的发现或提出了新的看法,形成一家之言3也可以表现为从一个新的角度,把已有的材料或观点重新加以概括和表述。文章能对现实生活中的新问题作出科学的说明,提出解决的方案,这自然是一种创造性;即使只是提出某种新现象、新问题,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思考,这也不失为一种创造性。国家科委成果局在1983年3月发布的《发明奖励条例》中指出:“在科学技术成就中只有改造客观世界的才是发明,……至于认识客观世界的科学成就,则是发现。”条例中对“新”作了明确规定:“新”是指前人所没有的。凡是公知和公用的,都不是“新”。这些规定,可作为我们衡量毕业论文创造性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所规定的原则,结合写作实践,衡量毕业论文的创造性,可以从以下几个具体方面来考虑:(1)所提出的问题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并通过独立研究,提出了自己一定的认识和看法。(2)虽是别人已研究过的问题,但作者采取了新的论证角度或新的实验方法,所提出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人以启发。(3)能够以自已有力而周密的分析,澄清在某一问题上的混乱看法。虽然没有更新的见解,但能够为别人再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一些必要的条件和方法。(4)用较新的理论、较新的方法提出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际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取得一定的效果。或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思路和数据等。(5)用相关学科的理论较好地提出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本学科中的问题。(6)用新发现的材料(数据、事实、史实、观察所得等)来证明已证明过的观点。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要求对前人已有的结论不盲从,而要善于独立思考,敢于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敢于否定那些陈旧过时的结论,这不仅要有勤奋的学习态度,还必须具有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精神。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任何创新都不是凭空而来的,总是以前人的成果为基础。因此,我们要认真地学习、研究和吸收前人的成果。但是这种学习不是不加分析地生吞活剥,而是既要继承,又要批判和发展。三、论据要翔实,论证要严密(一)论据要翔实一篇优秀的毕业论文仅有一个好的主题和观点是不够的,它还必须要有充分、翔实的论据材料作为支持。旁征博引、多方佐证,是毕业论文有别于一般性议论文的明显特点。一般性议论文,作者要证明一个观点,有时只需对一两个论据进行分析就可以了,而毕业论文则必须以大量的论据材料作为自己观点形成的基础和确立的支柱。作者每确立一个观点,必须考虑:用什么材料做主证,什么材料做旁证;对自己的观点是否会有不同的意见或反面意见,对他人持有的异议应如何进行阐释或反驳。毕业论文要求作者所提出的观点、见解切切实实是属于自己的,而要使自己的观点能够得到别人的承认,就必须有大量的、充分的、有说服力的理由来证实自己观点的正确。毕业论文的论据要充分,还须运用得当。一篇论文中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全部研究工作所得,古今中外的事实事例、精辟的论述、所有的实践数据、观察结果、调查成果等全部引用进来,而是要取其必要者,舍弃可有可无者。论据为论点服务,材料的简单堆积不仅不能证明论点,强有力地阐述论点,反而给人以一种文章拖咨、杂乱无章、不得要领的感觉。因而在已收集的大量材料中如何选择必要的论据显得十分重要。一般来说,要注意论据的新颖性、典型性、代表性,更重要的是考虑其能否有力地阐述观点。毕业论文中引用的材料和数据,必须正确可靠,经得起推敲和验证,即论据的正确性。具体要求是,所引用的材料必须经过反复证实。第一手材料要公正,要反复核实,要去掉个人的好恶和想当然的推想,保留其客观的真实。第二手材料要究根问底,查明原始出处,并深领其意,而不得断章取义。引用别人的材料是为自己的论证服务,而不得作为篇章的点缀。在引用他人材料时,需要下一番筛选、鉴别的功夫,做到准确无误。写作毕业论文,应尽量多引用自己的实践数据、调查结果等作为佐证。如果文章论证的内容,是作者自己亲身实践所得出的结果,那么文章的价值就会增加许多倍。当然,对于掌握知识有限、实践机会较少的大学生来讲,在初次进行科学研究中难免重复别人的劳动,在毕业论文中较多地引用别人的实践结果、数据等,在所难免。但如果全篇文章的内容均是间接得来的东西的组合,很少有自己亲自动手得到的东西,那也就完全失去了写作毕业论文的意义。(二)论证要严密论证是用论据证明论点的方法和过程。论证要严密、富有逻辑性,这样才能使文章具有说服力。从文章全局来说,作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要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符合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程序,使人们的逻辑程序和认识程序统一起来,全篇形成一个逻辑整体。从局部来说,对于某一问题的分析,某一现象的解释,要体现出较为完整的概念、判断、推理的过程。毕业论文是以逻辑思维为主的文章样式,它诉诸理解大量运用科学的语体,通过概念、判断、推理来反映事物的本质或规律,从已知推测未知,各种毕业论文都是采用这种思维形式。社会科学论文往往是用已知的事实,采取归纳推理的形式,求得对未知的认识。要使论证严密,富有逻辑性,必须做到:(1)概念判断准确,这是逻辑推理的前提;(2)要有层次、有条理的阐明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3)要以论为纲,虚实结合,反映出从“实”到“虚”,从“事”到“理”,即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过程。此外,撰写毕业论文还应注意文体式样的明确性、规范性。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可行性报告、宣传提纲等都各有自己的特点,在写作方法上不能互相混同。

我也快写了呢,愁啊..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长毕业 的学长抄一份来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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