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大学是以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为方向的,所以学术上的成就是很重要的,学术得到认可,然后毕业论文通过才行的,这才是最重要的。
美国叫华盛顿的大学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有以下三所(按建校时间排序):1821年建校的乔治·华盛顿大学引(The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GWU),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1853年建校的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The 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WUSTL),位于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1861年建校的华盛顿大学(Th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UW),位于华盛顿州西雅图市。———————————————————————————————————————————1991年到2011年,已经20年了! ——————————————————————————————————————————无法证实就是伪造的!他本人应该提供:学校、教室等具体大街、门牌号码等地理位置!以及辖区的警署当年警官!联系电话!这些数据无法伪造!至于具体学籍登记编号、论文编号、导师等,都是非常容易伪造的!如果一个博士真实有科技学术水平的话,学术成果和科技成果应该拿得出来!具体专利书和专利号应该有!他的论文关键词是“振动”,属于物理学!如果没有任何新颖内容,答辩根本无法通过!同时,如果真实有水平,那么,他应该定期不定期都会有发明创造面世!美国博士学位大概很普通!不要轻易相信!只认专利产品!专利发明!
不算。美国博士毕业论文是不算公开发表过的论文的。
博士毕业论文的内容成果国家和学校是提倡公开发表的,你说可不可以?申报奖励,评优秀,都要看有多少内容已经发表;真正优秀的博士毕业论文是每个章节,每个文字都在高水平的期刊上发表过了,就连概述和结论都发过综述文章才行;这个是博士学习期间的成果以后对自己的成果慎用抄袭两个字,别把自己当外人,整个精神分裂啥的,真的是做学问做傻了博士论文被导师发表了,论文的作者没有写自己,该怎么办?首先要确保这篇论文的确是自己的成果而不仅仅是题目类似而内容不同。如果通读全文后发现这的确涉及自己的论文的主体,那还要甄别其中哪些是来自发表这篇论文的导师的指导,哪些是真正自己的原创。不是说导师指导了就不属于自己的成果了,而是说这其中可能包含共同的研究思想,而导师有可能是利用不同的数据、实验或材料来阐发这种共同的研究思想的。在确保这些工作的基础上,要仔细研究所在学校对知识产权管理的规定。通常这方面都会有比距具体的规定的。如果一篇博士论文压倒性是本人原创的、大多数数据是自己收集的(即使用到导师的课题费,但收集过程并不是按照导师自己课题的要求一步步指导下来的,这仍然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在原则上,论文的知识产权成果应该是属于博士生本人的。但是,这种原则需要具体的规定来落地,所以一定要仔细了解和咨询相关的规定。博士论文在科研机构中是最重要的学术成果之一,有知识产权规定的地方,大部分都会提及博士论文,即便不专文论述。在确保了这两个基本步骤都能证明和支持自己的立场后,需要考虑与导师来谈判。用谈判这个词并不意味着义正言辞地谴责。而是要有理有据但同时又要有点人情味的协商。有些人脉较广的同学可以与其他老师同学商量。但一定要确保这种商量不能让对方得知。在与导师商谈过程中,基本上就能搞明白事情的前因后道,在那个时候来决定是否采取更加严肃的行动,如向校方起诉等等。还要考虑,是否自己与导师关系一直不好导致导师采取报复性措施。但无论如何,只要确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只要确定有规则来支持这种归属,那与导师的关系的考量,就应该属于策略性的了。总之,博士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属,是一个学者一生中最为重要的知识产权问题之一。一定不能或者因为忍气吞声,或者怕麻烦而放弃对此问题的追索,即便最终的结果不能完全令人满意。博士论文为什么需要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近年来我国绝大多数高校争先恐后出台这么一条“家法”:博士生攻博期间,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刊上发表2至4篇专业论文,否则不能申请答辩,或者答辩后要等论文公开发表后才能授予学位,这是硬项规定,证明你的成果,就好比大学生为何要答辩论文一样,你还算好的,有的必须要发表在核心期刊上,一篇文章都达到了上万,祈祷吧,希望俺们能祝大侠一臂之力,望采纳
博士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是一种学术论文,是综合检验毕业生专业能力的一项重要考核手段,是取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性考核依据。接下来我为你带来博士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希望对你有帮助。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我院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指定时间内应当提交毕业论文,经评判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引导学生独立、认真地完成毕业论文,特做出如下写作要求。
(一)选题与体裁
1.毕业论文选题由学生自主选择法学类选题;提交非法学类选题论文按未提交论文处理。
2.毕业论文体裁必须是论述文;提交工作总结、调查报告、教材等体裁文章按未提交论文处理。
3.鼓励学生选题体现多样性、时代性和实务性等特点;杜绝选择有政治性错误的选题、防止选择滞后于现行立法和学理的选题、避免多数学生选择同一学科同一类别的选题。
(二)形式
1.毕业论文应当包括五个部分:标题、摘要、正文、结论、注释。
2.引文应当注明出处,在正文结尾处依次列明引注。
3.在论文誊写本末尾逐项列明参考书目。
4.论文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原则要求在5000字—8000字之间。
(三)内容
1.论点明确,论据有力;论证充分、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字通顺;资料运用合理。
2.独立自主完成论文;鼓励合理创新、鼓励合理借鉴引用最新理论成果和观点。
3.不得抄袭、拼贴他人作品。
4.避免使用陈旧、过时的资料。
(四)评判等级
评判等级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五)评判标准
1. 优秀:完全符合写作规范,选题立意、论述等指标俱佳;或者虽然在某一方面存在缺陷,但能独立思考、有思想深度、有创新。
JD为法律博士,其资格为拥有大学学位即可申请 (不限科系),需以LSAT (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的分数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美国法律就业市场多以JD学位的毕业生为主要与优先选择。ABA认证后的法学院,其JD毕业生可以选择任何一州的律师执照考试(BAR)来选考,JD毕业生在美国律师执照通过率大部分皆达70%。JD通常需三年毕业,但极少数美国法学院将JD压缩为两年课程,因为将暑期时间亦拿来当成学期来密集排课。绝大部分的美国人皆以JD (Juris Doctor)为他们第一个法学学位。美国法律界将法学教育作为一种职业教育,重视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间的连接。所以美国法学院不设置法律本科(LLB),申请第一个法律学位(JD)是需要一个前置的本科学位。美国的法律教育从研究生阶段起步,而我国的法律教育从本科起步。那么是不是所有的普通法系国家JD都是3年学制呢?NO,美国JD/MBA等热门双学位不同学校长度不一:2-4年,但一般英美澳地区的JD全日制为3年,Part-time 的学制3-10年不等。
美国大学法学院主要提供三种学位: LLM , JD , JSD 。LLM (英文: Master of Law )是一个一年的美国法律速成班,相当于硕士学位。对 LLM ,法学本科确实是美国法学院录取的前提。这是由 LLM 学位设置的初衷所决定的。 LLM 就是为美国以外的学生或律师设计的专业,让世界各地的法律人才了解美国的法律,其实质就是“镀金”。JSD 的全称为 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它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博士,是法律专业的高级学位,一般来说,申请者必须有从事法学研究的职业目标,且必须有 Master 学位或是 JD 学位才能够申请。国人别想申请,美国人自己都还不够分呢。JD 意为法学博士,全称是 Juris Doctor 或 Doctor of Jurisprudence ,但是 JD 实质上是相当于一个法律的本科学位,它的前身叫 LLB(Bachelor of Law) ,后称为 JD 。通常 JD 的学制为 3 年。在美国人的眼里, JD 相当于商科里的 MBA ,或者说 MBA 相当于 Law School 的 JD ,它是进入法律行业从事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下面,我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美国法学博士 JD 申请的情况,希望可以帮助大家。JD 作为一种职业教育,它不仅招收本科生,也招收硕士博士背景的申请人,于是这就造成了申请竞争极其惨烈,只有那部分最优秀的人才会被录取 ; 另外一方面这也成为了很多成功人士的最终学位。LLM 是 academic oriented ,与之对应的 JD 是 career oriented( 以职业为导向的 ) ,简单点说,去读 JD 学位的人,通常都是致力于做律师的人。虽然 JD 是一个 career oriented 的学位,但是在 3 年内紧凑的学制,高强度的学习,让一个具有 JD 学位的人有足够的能力在任何大学里教授课程,为什么美国人很少有人去读 JSD 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许多顶尖法学院的教授具有 JD 学位,但并不具有 JSD 的学位。在留学申请界,有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恨一个人,就让他去读 JD 吧,如果你爱一个人也让他去读 JD 吧。因为 JD 是天底下最难读的学位,它可能不仅要求学生的平均成绩达到 B 及以上才可以毕业,同时学生们都还互相竞争着要把每门课的成绩尽量提高,因为在这种精英学院当中,如果想找到好的工作,想立足于社会,成绩单上的成绩非常重要。美国人跟中国人一样看重在校成绩,只是,美国学校在计算成绩的时候更加能准确的反应出一个人的能力,而并非我国通过机械的考试去考核一个学生的能力。这是毕业难。另外呢, JD 的申请也很困难,因为需要提交 LSAT 考试的成绩,这个被称为世界上最难的考试的成绩,这是申请难,这两难便解释了前面的半句话了。后半句的意思是:可以读下 JD ,绝对是一个人职业生涯的一剂强心针,可以给未来前途带来很多的附加价值。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 JD 的申请 Tips :首先是必要条件QTOEFLQLSATGPA丰富的专业相关的实践经历读 JD 的心理准备其次是非必要条件从业经验:同 LLM 的申请类似,申请 JD 也不需要相关的从业经验专业背景:同 LLM 的申请有区别的是,申请 JD 并不是必须有相关的专业背景。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社会学毕业论文提纲
论文提纲是作者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便于作者有条理地安排材料、展开论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学毕业论文提纲的模板,供大家参考!
摘要 3-4
Abstract 4-5
第一章 绪论 9-22
一、研究背景 9-10
二、相关研究回顾 10-16
(一)有关生态移民的研究 10-12
(二)有关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的研究 12-13
(三)有关社会网络关系的研究 13-16
三、研究目的和意义 16-17
(一)研究目的 16
(二)研究意义 16-17
四、概念界定与基本理论 17-19
(一)概念界定 17-18
(二)基本理论 18-19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19-22
(一)研究思路 19-20
(二)研究方法 20-21
(三)调查地点和调查对象的选取 21-22
第二章 H移民点概况和调查情况 22-27
一、H移民点概况 22-23
(一)社会与自然经济条件 22
(二)政策制度条件 22-23
二、调研情况介绍 23-27
(一)总体情况 23-24
(二)问卷样本特征 24-27
第三章 H移民点的社会网络关系变迁 27-38
一、社会网络规模 27-31
(一)情感支持网规模 28-29
(二)经济支持网 29-31
二、社会网络的强度 31-35
(一)主要关系类型 31-32
(二)关系强度 32-35
三、网络差异 35-38
(一)社会网络的职业差异 35-36
(二)社会网络的受教育程度差异 36-38
第四章 H移民点社会网络关系变迁的特点与问题 38-49
一、社会网络关系变迁特点 38-39
(一)移民社会网络关系的规模扩大 38
(二)移民社会网络关系的差异增强 38-39
(三)亲缘关系仍是移民最为重要的社会关系类型 39
二、社会网络关系变迁的原因 39-46
(一)生计方式的改变 39
(二)H移民点复杂的人口来源 39-41
(三)空间距离相对较近及现代通讯工具的运用 41
(四)移民自身的特征 41-44
(五)政府政策及当地居民的态度 44-46
三、社会网络关系存在的问题 46-49
(一)移民社会网络关系的强度有所降低 46-48
(二)老年人移民社会网络受损较严重 48-49
第五章 改善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社会网络关系的路径 49-53
一、政府层面 49-50
(一)为移民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49-50
(二)促进社会组织的建立 50
二、社会组织层面 50-52
(一)组织日常的交往活动 50-51
(二)开展文化建设 51
(三)为老年人提供特殊帮助 51-52
三、个人层面 52-53
(一)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52
(二)更多使用现代通讯工具增加人际交往 52-53
结语 53-55
参考文献 55-58
附录A问卷 58-62
附录B访谈提纲 62-63
致谢 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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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美国博士在入读课程至获授博士衔期间,会经历以很多阶段,那么美国博士毕业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美国博士留学毕业要求。
美国博士毕业要求:通过博士资格考试
很多顶尖美国大学都会要求新入学的博士生在设定的年限内通过资格考核(Qualification Exam),通常为入学后2-3年内必需通过,一般只有通过后才能继续进行下一步博士学习。美国博士难毕业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同学不能通过博士资格考试。
美国博士留学毕业要求:修完学分
完成指定的修课式课程,通常是研究方法论或有关学术范畴的研究院程度课程。
美国博士毕业要求:开研究课题和项目并顺利进行
撰写论文/研究计划书,并取得论文导师批准进行。这个步骤和环节就要开始好好和导师打好关系了,否则一旦导师不满意就有可能把你踢出去哦。
美国博士毕业要求:完成论文
科研有相关结果之后,开始进行研究并撰写论文。此时,博士生可自称为博士候选人(Doctoral Candidate)。
美国博士毕业要求:通过论文答辩
呈交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Viva-voce),部份院校会要求先通过答辩再提交论文。已通过答辩但未提交论文的博士候选人可以在个人学术资格清单上写上毕业学衔的简称加上ABD(All But Dissertation,尚欠论文)一字,如.(ABD),表示自己将获博士资历。
关于美国博士留学成绩达到什么标准可以毕业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申请者能够有所帮助。
查询国外学位论文的途径可使用PQDD-B(UMI博硕士论文数据库):
可查询欧美1000余所大学1861年以来的160多万篇学位论文的信息,其中1997年以来的部分论文不但能看到文摘索引,还可以看到前24页的原文。
另外总结了几个查找国外文献的途径,与大家分享,如果您有更好的查找方法,欢迎补充。
一、x-mol
直接在百度搜索x-mol,这里可以查找到很多文献,好多都是可以直接下载,即使无法下载,也可以看到其doi,复制其doi去百度学术、谷歌搜索、sci-hub、web of science之类的网站搜索即可。基本思想就是找文献的doi,然后下载。
二、Already Have Keywords
假如你已经拥有了你想要寻找的文献关键词,那么你可以直接进入谷歌学术、sci-hub、ProQuest等的网站直接搜索。
三、Pay Attention to Foreign Universities
最后,我们还可以关注国外综合类大学的硕博士毕业论文,比如普林斯顿、耶鲁、麻省理工、斯坦福、(加州)伯克利等等。不过在翻译硕博士论文时,由于硕博士论文篇幅太长,大家一定要做好论文阅读攻略,否则可能会耗时很久翻译一篇文章,但结果却事与愿违。
要是Gre,Toefl还行的话,应该还是希望很大的,最好能有论文,或者牛校老师的推荐信,再或者一些金融实践的经历,三者居其一吧。因为不是名校,可以多多强调自己的应用实践经历,在数学系金融方向属于应用数学。另外,数学理论强的话也可以考虑考GRE Math Sub专项考试,如果能有高分,可以改为最低希望能去Purdue。
一般是1-3篇左右。sci论文是博士毕业常见的要求,发表几篇,什么时候发表,是见刊还是检索等,会因学校不同而有差异。
博士就读的学校有很多,每个学校对于博士发表论文都有相应的规定。关于发表sci论文的篇数,有的多,有的少,甚至同一学校,不同的学科,也有不同的篇数要求。比如: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统计学)学科(1)基本要求(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在SCIE收录源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②在SCIE收录源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另外在EI、MEDLINE收录源刊物或在《中国科学》(中文版)、《数学学报》、《应用数学学报》、《计算数学》或《系统科学与数学》上发表2篇论文。(2)免盲审要求:在本学科领域SCIE收录源期刊(分区表中Q1区或Q2区)上发表1篇论文。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学科(1)基本要求:在SCIE收录源刊物上发表3篇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达到(含)以上,且至少在国外期刊上发表1篇影响因子达到(含)以上的论文。(2)免盲审要求:在SCIE收录源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单篇或累计达到(含)以上,且至少在国外期刊上发表1篇影响因子达到(含)以上的论文。3、西北工业大学理学类博士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SCI、EI检索源刊物和《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2篇刊物论文被SCI检索(数学学科至少1篇被SCI检索),至少1篇为外文撰写。(2)在SCI检索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论文属SCI 1区(数学学科属SCI 1区或2区),或SCI影响因子累计达到(数学学科为)以上。如何才能具备发表SCI论文的能力,这里我们分享三点基本功:专业扎实、英语扎实、科研工具扎实。(1)专业扎实专业书本(textbook)一般是讲广泛接受的、陈旧的知识。这个知识肯定要懂,而且对一些数据、公式、或者专业常识能做到非常熟练。(2)英语扎实现在年轻一代的英语比我们那个时候要好。所以,这里我不想多说。平常看文献的时候,多注意作者(最好其母语是英语)的用词,句子的展开、段落的发展。(3)科研工具扎实包括室内野外(如果需要)实验技能、写文章过程中需要的主要软件工具。关于实验方面的,不同专业要求不一样。在这儿我想说的是,从原始数据到文章成稿的过程中,你可能用到的软件工具:文字的(. Word )、图形的(. Origin, sigmaPlot…)、数据分析统计的(. Excel, SPSS or SAS…)、数据模拟 的(. MathCad, Matlab…)、文献管理的(. Endnote…)及其专业软件。你如果熟练掌握以上软件,不但写文章的效率快,而且文章具有一定的深度。
数学系的奖学金一般都不高,主要是给本科生上基础课。雅思成绩美国学校不是很接受,如果是研究生的话,一定是要看托福和GRE的成绩,当然你大学本科的成绩更为重要。数学的博士不是太难申请,如果你学校的要求不是很高的话,关键是是否第一年拿到资助。你如果不是数学本科可能要补些课程,你现在开始选修部分数学系课程应该对你将来有帮助。普度的工程比较好,数学不太了解,申请应该没有问题,关键还是看你申请的时候是否刚好有导师招学生做助理,这个和是否拿到资助有很大关系。你的可能性80%吧,祝你好运!
美国的教育质量位居世界第一,美国无疑是众多要留学读博士学位的学生们首选的国度。那么,下面就是去美国读博士需要注意的事项:
美国硕士留学文书中的推荐信
一、是否真的坚定不移的想要做科研这件事
不得不说,美国博士是最难毕业的学位:严格的学术要求,枯燥的实验室生活,学习期至少3年,有时需要5年,而如果研究失败,则需要从头开始,毕业时间遥遥无期…如果不是对学术对科研非常执着非常热爱,如果不是有志于从事科研事业,如果不是立志成为专业科研人员,那就不要去申请美国博士了,否则将会成为非常痛苦的经历。
二、是否真的热爱这个领域
一般申请博士的学生在本科、研究生阶段都是学习此专业,而且又有不少研究成果发表,这种人才才是申请博士需要的学术型人才,为了一个课题可以废寝忘食,没有对专业的强烈兴趣是很难把博士读下来的。
三、申请奖学金
一般留美博士,最好能拿到全额奖学金。博士学习时间少则3年,长则5年,有时甚至会更长,如果没有奖学金,则对普通家庭的经济压力会非常大。绝大多数留美博士都是收到全额奖学金才决定出国,即使没有全额奖,也要拿到TA或者RA再去。美国博士大部分会在教授手底下帮忙干活,如果没有奖学金,整个博士生涯会既忙碌又窘迫,对毕业影响很大。
同时,还有一个重点就是,博士申请中,申请人应该如何选择教授,应该何时去套磁呢?
美国的教授有不同的头衔,包括Professor, Associate Professor, Assistant Professor, Adjunction Professor/ Affiliated Professor,还有Professor Emeritus。在套磁之前,除了了解学术活跃度和方向之前,要有针对性的看看教授的头衔。
a) Professor,这是正教授,年纪较大,成果丰富,科研根基深厚
b)Associate Professor, 副教授,处在科研的黄金期
c) Assistant Professor,助理教授。
d)Adjunction Professor/ Affiliated Professor,这是在学校挂名的教授,可能是大公司/研究机构的资深研究者,他们都有和教授相当的水准和能力。他们基本上是不招学生.同样的情况还有 Professor Emeritus,这是荣誉教授,一般是退休后在学校挂名。他们会时不时来学校的seminar或者活动上转一转,但不进行科研也不招学生了。
毫不夸张的说,读到研究生阶段,你的导师基本就可以决定你在该领域或该项目最终到达的高度,当然,这是建立在你自己是完全积极向上投身科研的基础上的。所以,选导师是我们在决定读博之前最重要的选择。
那么我们该如何去了解一个导师是否适合自己呢?
首先,导师的学术背景及现阶段的研究方向非常重要。 学校的官网上都会列有导师的基本信息和带头的项目信息,另外搜索导师近几年的论文期刊也可以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其次,导师的风格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不同导师培养学生的风格各有不同,每位成为大牛博导的教授都很忙,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有的导师对学生的研究动向非常关注,在过程中随时准备提供指导和建议,而有的导师可能更注重结果,对过程不是很在意。
一旦决定读博,你就要做好全身心投入科研的心理准备了。科研的道路是孤独而痛苦的,当你生活中90%的时间都在做同一件事情的时候,你就必须要认真考虑好以下问题:
你是否真的对这个项目感兴趣?完成这个项目你需要完成多少课程,参加多少考试,你能否做到?这个项目的研究前景如何?项目的研究资金是否充足?这个项目中有多少人顺利完成学业?毕业后的去向如何?
一个实验室或者项目的硬件条件也是影响科研水平的重要因素。设施完善、先进的仪器设备可以大大提高科研进度和效率。能否自由使用仪器设备、有没有可实践的合作单位以及能否自由访问学术资源都是判断一个实验室实力的重要方面。
在这三方面学术问题想清楚后,还希望你拥有一颗强大的心,学会自我调节和压力营救,学会与压力挫折和平共处。 美国博士申请难,读下去更难! 希望大家都能 学术有成果、 心性有锻炼、 人生有回忆。
无论是在名校或是一般学校美国的理工类博士要取得学位通常需4至6年的时间。而人文类的博士学位所需时间更久,通常需要8-9年的时间,美国的博士教育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学习。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学习与日后的研究方向有关的课程,而后进行资格考试,同时还要面临导师及其他教授组成的委员会的评审,未能通过资格考试的学生就会被首轮淘汰。学生通常会被授予硕士学位。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做研究,在导师的指导下确立课题、在特定领域进行尖端的研究、在行内影响力较高的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在各种学术会议报告自己的研究成果,是博士必须学会的基本操作技能。最后进行博士论文答辩,不能通过者遭末轮淘汰。在英国完成3年全日制课程以上的学生,申请美国的大学时原则上可以无需提供语言成绩(部分学校仍然有语言成绩的要求)。博士课程的申请比较重要的是GPA和GRE成绩(如果继续申请文科类),在学习期间有没有论文发表,导师的推荐信也至关重要。每年11月开始接受申请,第二年的5-6月陆续通知录取结果。
美国博士最少四年,其中第一年和第二年就是看文章,第二年后才开始写,与国内有点区别。一般国内只有只是第一年看文章。在美国学习到的知识相对系统些,这就是为什么钱两年只看文章的原因,而国内相对浮躁些,因为国内读博士耗不起那么长时间
美国大学博士读五年,具体要看学生修学分以及完成毕业论文的时间,美国是不承认中国的硕士文凭的,所以大学本科毕业的学生可以直接申请美国的博士学位,称之为本硕连读,如果是在中国已经是硕士在读或者毕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分,这样就可以缩短在美国读博士的时间了。美国大学硕士读几年美国大学硕士读两年,美国是学分制的国家,而不像中国一样是学年制,美国研究生的硕士学分是30-60个,根据你所选择的专业有具体对应的不同学分,修满学分就能毕业,学生如果选择在假期的时候也修学分,这样一来就能够提前修完学分毕业。申请要求(1)学士申请者必须高中毕业, 以上,托福500 分以上,IBT80,雅思本科生,研究生 (艺术科学学院、Kogod商学院、国际服务院、公共关系学院、通信学院、华盛顿法学院* 法学博士)(2)硕士申请者要有学士学位, 以上,托福 550 分以上。申请截止日: 秋季:每年1月15日(3)美国大学罗马校区本科雅思6分、研究生雅思分美国大学全美排名第75位(2014年最新排名),同时也被评为最划算的大学之一。在校本科生7299人名,研究生3395名,其中包括来自150多个国家的1200名国际留学生。师生比例1:14,小班授课,每班平均23人,能够增进师生间的交流,使每位学生得到充分照顾。该大学的教师96%以上都获得了卓越的学术成就。美国大学的华盛顿法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传媒学院都在美国享有盛誉。此外,美国大学还为学生专门设立了职业中心,帮助学生找工作以及确定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
看看以下这些信息,应该是可以知道了一些关于博士留学的其它相关知识了:首先,你在选择学校时,要特别的慎重。有些学校的美国博士学位特别难读,如加州理工大学(这里是钱学森先生的母校);如芝加哥大学(该校曾获得过5项诺贝尔奖)、纽约大学,这两所大学的博士、硕士学位都难读,尤其经济系最难读;如加州伯克莱大学,这里有的专业需要10年才能读下来,原因是那里的中国学生很多,竞争异常激烈,该校校长曾是美籍华人田长霖先生;还有如纽约市立大学,纽约的Bronkly理工学院等。纽约的大学难念的很大原因是因为纽约这座城市就业机会十分多,一般的人到纽约或纽约当地人,都会选择就业,但一旦选择了纽约的大学就读,就是高素质的人才。美国有哪些既有声望又相对不太难攻读的大学可供选择呢?坐落在美国田那西州的杜克大学,德州的莱丝大学、伊利诺州香槟城的伊利诺大学等。伊利诺大学的电机系与斯坦福大学在每年的评比中都不分伯仲,名例全美第一、二名;其会计系为全美国第一,伊利诺大学的毕业生中有一位是美国惟一获两次诺贝尔奖的人。美国博士读几年其次,美国博士学位的授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博士生导师对你的直觉。他认为你在科研学术及高等教育方面不大可能有所建树的话,他就会千方百计地在你的学分和博士论文上挑毛病,说你的论文材料不充实等等,最终你很难拿到博士学位。在美国进行博士资格考试,笔试由本系主考,口试需要5位正教授参加。其中3位来自本系,2位来自外系(所谓边缘学科的教授)。当然,对论文的评判还是以你的指导教授为主,从论文的质和量上都要通得过。所以,你的博士生导师无论是你自己拜的还是系里指定的,他(或她)在本学科领域的声望对你是否能顺利通过博士学位考核举足轻重。因为他(或她)的学术声望越高,他(或她)越能说了算数,他(或她)说你行你就行;如果你的博士生导师学术地位平平,他(或她)反而会对学生的论文等格外挑剔,一方面表现出他(或她)的不自信,另一方面生怕别人说他(或她)对学生把关太松。最后,要注意你的论文题目不要选得太难。美国博士几年毕业,如果是自然科学的研究论文,涉及实验报告和数据的,就更加麻烦,就更要慎重选题。希望能帮到你,如果有别的不明白可以直接访问至美前程教育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