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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伦理批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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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伦理批评毕业论文

如今,生命伦理学及其重大问题如基因伦理问题、克隆伦理问题、干细胞伦理问题等成了倍受各国政府、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何以会如此呢?从大的背景看,生命伦理学的勃兴是生物学世纪的必然产物;从小环境看,人们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不尊重生命的现象。人们发自内心地呼唤生命伦理,希望它 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普遍的道德意识。 生命伦理学的主旨 生命伦理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短短40余年,它已经走过了一条从具体到抽象、从伦理观念到实践操作的不平凡道路。值此,我们可以也需要凝炼出这一年轻学科的根本宗旨了,这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生命伦理学及其对我们时代的影响。 生命伦理学发轫于对人体试验、安乐死、器官移植、辅助生殖、生育控制、遗传优生等道德难题的求解,也就是说它是从问题出发的。诸如:能否在病人或受试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人体试验?关闭一个脑死亡病人的呼吸机是否违背医学宗旨?在器官严重短缺时能否允许器官买卖?大量经费投入人造器官的研制是否会造成社会资源分配不公?能否阻止有遗传缺陷的胎儿出生?如何确定“试管婴儿”的父母?这些由生物医学新技术带来的难题前无古人,所涉及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研究中虽然也有对传统伦理学(理论伦理学)的运用,但总起来看,理论是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了。于是,生命伦理学似乎是以一种“就事论事”的研究范式取得了早期成果,如论证并确立了安全优先、知情同意、病人自主、禁止器官买卖、保护病人隐私等医学道德规范和生物研究规范。这些成果不仅回答了现实问题,应对了科技挑战,还激活或拯救了古老而沉闷的理论伦理学,甚至与实践推波助澜,在许多国家诱发了病人维权运动。 即便生命伦理学的初期阶段是问题式研究,它也对学科发展作了最基础的奠基。20世纪70年代末,生命伦理学开始步入理论构建阶段。它一方面继续拓展“解难题”的疆域,把基因工程、公共卫生伦理、基因治疗、对精神病人的行为控制、遗传咨询等新问题纳入视野;另一方面,它尝试着从具体规范中总结、提炼出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有:1978年,美国国家保护人类生物医学与行为研究对象委员会发表了培尔蒙特报告,其中提出尊重、有利、公正三项原则,并认为可以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服务。1979年,贝奥切普和查德里斯出版《生命伦理学的基础》,提出自主、有利、不伤害、公正四原则,这就是国际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界著名的“四项基本原则”。四原则虽然也遇到批评,但它还是获得了广泛认同。各国学者纷纷将其作为理论工具,运用于分析解决新的难题如转基因技术、人类基因组研究、克隆技术、干细胞研究、再生医疗、艾滋病等领域中的伦理问题。在“解难题”活动中,四原则得到丰富、扩充和具体化;并发展出不少辅助假设、辅助说明用以解决原则与原则之间的矛盾。更可喜的是,近年还出现了探讨生命伦理学方法论的成果。于是,生命伦理学以四原则为核心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体系逐渐丰满起来。 四原则是生命伦理的四种基本价值,也是生命伦理评价的四项基本标准。贯穿四原则的更终极的价值、更高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尊重生命的原则。自主、有利、不伤害、公正最终都是指向人的生命的。生命伦理学所有的理论和实践都是在论证、倡导、贯彻、推行尊重生命的道德观念。尊重生命是生命伦理学的根本宗旨或主旨。 尊重生命原则的确立 尊重生命包括尊重人的生命和对非人的生命给予一定程度的尊重。环境伦理学(生态伦理学)诞生后,承担了论证和宣传尊重非人的生命和非生命的自然的任务。因而,在生命伦理学语境中,尊重生命就是指尊重人的生命形式,并且主要是指尊重人类每一个个体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存在和健康利益。 尊重生命,作为一种朴素的道德观念,源远流长。在原始宗教、三大宗教、部族习俗、传统道德中都有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敬畏生命的道德内容或训诫。为什么要尊重生命呢?在这些早期的道德意识中,主要是以神性和直觉两种方式来作回答。因为人是至上神的创造物,他被涂上了神性的灵光。敬神就必须爱人、必须尊重人的生命。宗教从来没有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统治力量,儒学就以直觉的方式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要尊重生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愿意生命受到伤害,也就不能去伤害其他人的生命;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当看到别人处在病痛、流血、生命遭受摧残时,自己也本能地感到痛苦。于是同情之心、好生之德油然而生。自从以康德为代表的思想家提出要把道德全部建基于纯粹理性之上,使之成为一种实践理性之后,伦理学开始从合理性上找寻尊重生命的根据。总结近现代伦理思想,尊重生命的理性根据主要有三点。 第一,提出人是目的,不是手段,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道义论的基本理念。人类一切的思想和行为都是为了追求人的幸福,人本身就是目的。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艺术、科技、教育乃至国家、政府最终都是服务于人的手段。买卖人体器官、买卖血液、收费代孕等行为是把原本是高贵的、作为目的的生命或其一部分当成了获利的手段,因而是不正当的。不法者把矿工的生命、把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以及食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利益当作牟取暴利的手段,更是对尊重生命原则的公然挑衅。“人是一个可尊敬的对象,这就表示我们不能随便对待他……他乃是一种客观目的,是一个自身就是作为目的而存在的人,我们不能把他看成只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改变他的地位。”(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引自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第371页) 第二,提出人是最高价值,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功利论的理据。人世间有千百种价值,当不同价值发生冲突时,当不同人的利益相互矛盾时,功利论主张通过算计价值、权衡利害,取向于那种能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抉择。因为人的生命是实现人生幸福和其它一切价值的首要前提,对于个体而言,失去生命等于失去整个世界,生命一旦失去不可复得,因此,功利论在价值比较时无疑赋予生命以最高价值。人之生命既然是最高价值,就没有等价物可与之相比照,所以我们说生命是无价的。为什么我国政府在坚决反对生殖性克隆的同时,赞同和支持治疗性克隆?就是因为我们认为后者是以牺牲早期人胚(14天前的细胞团)为代价,去赢得挽救无数病人生命的治疗方法。得失相权,它更能体现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第三,认为尊重生命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从伦理原则的可行性而言。不同文化群体的价值观念存在着差异,但只要不是反人类的文化(如邪教),恐怕都会认同对生命的珍视和关爱。因为人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不要受到伤害,都希望别人尊重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这样的环境何以可能?只有靠每一个人都尊重他人的生命来营建。尊重生命的普遍性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我们不能期望所有人都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是高层次的、高境界的道德要求。但我们可以要求所有人都尊重他人的生命,没有正当理由,决不能去伤害他人的生命。这是底线道德,也是最有普遍意义的道德。 上述三个理据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构成对尊重生命原则强有力的论证,使之成为某种不可辩驳、无庸置疑的“绝对命令”。生命伦理学之所以能迅速发展成为一种充满活力的“普世伦理”,关键就是因为在它的旗帜上,写上了尊重生命这样一个朴素、坚固而又属于现代性的伦理精神。 生命伦理学的使命 生命伦理学今后的方向,一是秉承问题研究的传统,并向体制化、建制化方向发展,即通过学术研究→伦理委员会→决策或立法或制订管理办法的途径,把个案研究成果向法权体系渗透,切实发挥伦理对实践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二是继续深化理论认识,搭建不同文化群体可以相互沟通、相互对话的理论平台。回顾历史,似乎给人一种印象,生命伦理学是为解决医学生物技术中的道德难题而生;为继续解决此类难题而存在。直观看问题,此言无大错。但是,抚今追昔,我们越来越感到,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有社会文化背景的。尤其在当代中国,它的迅速传播是与社会文化进步的需要相呼应的,它的发展具有超越科学技术界限的历史意义。 改革开放20多年,我国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绩。但近几年,人民的生命健康遭受不法侵害的问题比较突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执法侵权方面的重大事故或案件被频频曝光、严肃查处,但问题仍然接二连三。这里存在一个对待生命的认识和态度问题。 建立健全我们民族的生命价值观和生命伦理观任重而道远。生命伦理学的直接任务是解决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行为规范问题,但它的终极价值和使命是弘扬尊重生命的伦理精神。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和教育,是从一个特殊的视角———解决科技发展与生命尊严之间的冲突关系,来向人们、向社会一再强调和反复昭示:人之生命具有崇高价值,这种价值使得每一个人都享有一份作为人的特殊的尊贵和威严,这就是人的尊严。人的尊严使之不同于物,也不同于其它非人类的生命形式,必须予以最高程度的尊重。在实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的生命伦理学同时肩负着在全社会普及尊重生命这样一个底线伦理的神圣使命。

十五个伦理学论文选题:

1、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状况及其精神哲学分析。

2、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

3、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的“问题轨迹”及其精神形态。

4、《论语》伦理道德思想的精神哲学诠释。

5、青少年生态伦理道德意识的培育探究。

6、伦理道德,因何期待“精神哲学”。

7、改革开放三十年行政伦理道德法制化问题研究述论。

8、旅游伦理道德判断与结构性分析。

9、科技伦理道德论析。

10、中国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的起源和发展规律研究。

11、回归真实需要:食品安全的经济伦理学审读。

12、中小民营企业衰退现象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13、我国民营企业衰退现象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14、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15、经济伦理学视角下的商业地产开发。

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的关系对医学伦理学的界定直接与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有关,即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是谁包括谁亦或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学科?Warren 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Daniel Callahan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把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相比,认为“医学伦理学是古老的学科,代表很窄的范围,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虽然在现今这仍很重要,但已不足以囊括所有的问题”。“生命伦理学则是指生命科学中更广阔的道德领域,包括医学、生物学、环境中的重要方面、人口和社会科学等。医学伦理学作为一个部分包括在生命伦理学当中,与其他题目和问题共同构成生命伦理学。”《国际伦理学百科全书》也把医学伦理学的学科范围归为生命伦理学。从我国对医学伦理学发展阶段的划分,可看出与以上不同的看法:医学伦理学经历了古代医德学,近现代医学伦理学(传统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也有学者认为,当今的医学伦理学已开始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人口和健康伦理学阶段。可见,我国主要是把生命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阶段涵盖进去的。J.Stuart Horner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对此的界定也是如此: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经常混淆,但后者是前者的一个方面,只不过后者这30年一直占主导地位。医学伦理学的定义英国的Thomas 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一书,并首次提出“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他没从正面给医学伦理学下定义,但从有关的材料可以分析出他对医学伦理学概念的理解。他认为:“职业伦理学是‘人性的知识’与‘广泛的道德责任’之间的综合”,“医学伦理学的一般体系是使无论是官方正式的行为还是医学领域之间相互的交往都受文雅和正直原则所指导”。这种观点在19世纪被广泛接受。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药理学教授 Chauncey Leake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Percival对‘医学伦理学’这个名词使用不当……,它仅指来自于职业中的、用来管理职业中各成员彼此交往的成规、礼节。……但真正的伦理学与成规、礼节不同,而应从哲学的角度理解。他认为:“真正的医学伦理学是基于伦理学理论并用之来处理医患之间、医生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学伦理学权威 K. D. Clouser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解与 Leake的观点并无本质区别,他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一版中提出:医学道德与一般的日常道德没有区别,含有与一般道德相同的规则。我国对医学伦理学的定义多采用:“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相互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它既是伦理学的分支(应用规范伦理学),又是医学的组成部分。”以往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过分强调医学伦理学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的倾向,对医学伦理学容易有这样的误解:即把医学伦理学只理解为应用规范伦理学,以为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即可解决具体问题。不仅事实并非如此,而且其中也忽视了医学本身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一方面,医学的本质和目的是为了维护病人的健康,治疗疾病,由此可见医学本身含有一种固有的伦理学——为病人谋利益。而且许多伦理问题的产生是医学科技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伦理道德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也同样明显,如陈实功《外科正宗》中有“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之说,二者的结合便是中国古代的儒医;欧洲中世纪的医德观是基督教式的医德观;从英美医学伦理学中自主原则领先的医患关系模式到南部欧洲的仍以相互信赖式的医患关系为主导模式更能看出伦理道德因素对医学伦理学所起的作用。简要说来,医学科技与伦理道德二因素相互作用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主要线索。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医德(医生的职业道德)是医学伦理学最主要的研究对象,有说法认为医德学是医学伦理学的同义语,是一门学科。邱仁宗同志认为医学伦理学与医德学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个名称问题,它们之间有两点不同:医学伦理学在内容上要比医德学广,医德学一般都是义务论的,不引用任何价值论,并不加以证明。我们所称的古代医德学,其实还不是一个系统的应用伦理学学科,因为它只研究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只研究医患关系。医学伦理学则是一个系统的学科,表现为研究对象从医患关系这一核心扩展到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杜治政同志认为,当代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由六个方面构成:医学道德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临床医学中的伦理问题、生命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问题、卫生政策的伦理学、健康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研究。这是典型的把生命伦理学看成医学伦理学的一个发展阶段的说法。其实,不管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之间是谁包括谁,就象《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所强调的,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它不是一个静止的术语,“它的含义和原则已经随着医学被管理成一个职业,到医疗照护被提供和资助,到医学之外的社会整体中的文化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希波克拉底学派可能是最早对医疗职业和医生的行为提出规范的,但其思想能流传这么久远,主要是因为基督教的思想与之在某些方面一致,特别是不能堕胎和为患者保密的思想,而这两者在古希腊并不是医学界的主流思想。当时许多论述都强调疾病的预后,希波克拉底时期的预后可起到安全保险作用,使医生知道他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从而保护医生避免因治疗失败或拒绝治疗而受到指责。传统的基督教强调诚信对于战胜疾病的重要作用,认为医生应不顾自己的危险来抢救病人,要求医生持一种慈善的观念和对穷人的责任的价值观,事实上早期的基督徒也是这样做的。没有什么能比医院这种新兴机构更能显示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了,它们服务于病人、老人、穷人和流浪者,虽然多负责食宿,很少的医疗,但与其它相比已是很好的了。基督教对医学甚至所有科学的控制,很少能见到教会允许之外的书籍,仅见的是为数不多的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著作。中世纪时期的黑死病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医生们没有好的救治办法,很多医生逃离瘟疫,但许多教士却依然留在城市,为死去的人做祈祷,使那些笃信上帝的人临死前得到精神上的安慰,也使死者的家属感到欣慰。在文艺复兴时期,尤其是科学革命给机械科学、物理学和化学带来了巨大成功之后,医学也迈出了更坚定的步伐。哈维的心血运动论最终取代了盖伦的关于血液运动的学说,以后在以机械论为主导的哲学思想的指导下,以解剖学和生理学为主的实验医学在18世纪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世纪的病理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在麻醉和防腐两项技术出现之前,外科的全面进步是不可能的,19世纪后期,外科有了真正的进步。近代的实验医学家头脑中有尊重科学的道德理念,认为医学的最高尚的任务莫过于延长人的寿命。由于一系列新的科学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的出现,从而为医生关心、同情病人,为治疗疾病、解除病人的痛苦提供了科学的现实的保障,这都是最基本的医学人道主义的体现。18世纪的早期,英国对医生的伦理学规范已很少提到希波克拉底,而是强调礼节,包括服饰和行为举止,即英国的绅士和淑女风度。近代英国对医学伦理学贡献较大的主要有4个人: John Gregory 1772年出版了《关于医生责任和资格的讲义》;Thomas Gisborne 认为医生不应减弱基督教的慈善色彩,同时认为必须建立一个竞争型的职业,因为他坚信对财富的渴望是至关重要的;Thomas Beddoes强调应用法律手段把庸医赶走;Thomas 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主要是为了防止和解决医院内部纠纷。其中的宗教色彩已大大减弱,即医德开始了科学化和世俗化的进程。Thomas Percival最大的贡献是为美国医学会1847年首次的伦理学法典提供了样本。20世纪初,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医院开支的攀升,尤其是二战后,医院被视为医学诊治的精华之地。在X线之后,影像诊断随着1972年计算机断层摄影和核磁共振等技术的问世而大踏步前进,大量资金花费在了医疗设备上。大约在1960年,第一批免疫抑制剂问世,使得器官移植进入了新时代,当然也带来了道德和法律的困惑,如何时取器官,移植给谁等问题。20世纪随着医学科研的增加使医疗服务取得明显进步,同时也引起更多的伦理学问题,1946年的纽伦堡法典和世界医学会1964年对此修改而成的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是最新版本)是医学科研中涉及人体实验的重要文献。20世纪中叶以前,传统的医学伦理学主要局限于临床的医疗实践中,为培养医生提供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二战后,延长寿命已不是难事,在医学伦理学的持续发展中加入了新的内容,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Joseph Fletcher和 Paul Ramsey等非医生(这两人均是神学家)所写的一些文章使人们开始审视医学和医学科技在社会的道德层次上产生的影响:首先是以往被封闭在医学之外的哲学家、神学家、律师、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对医学职业提出了他们特殊的看法;其次,随之而来的是这些看法对医学的发展有益,医疗职业中的人对这些外部的看法开始予以接受;第三,医学伦理学扩展其范围,应用到更广的社会伦理学问题领域,如一个社会中卫生服务设施分配的公正性等。因此,在60年代后,医学伦理学本身已经开始从原来全部关心指导临床医生行为的准则和法典中转向社会中的健康和疾病的伦理学方面,70年代后美国开始了对病人自主性的重视,这是当今的医学伦理学中的重要转变。医学伦理学的本质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但具体什么才符合病人的利益,这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在医学模式上,就是从以往普遍持有的“治病”到现在的“治生病的人”,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延长寿命就是对病人最大的善,而二战之后,延长寿命并不是唯一追求的目标,生命质量是人们所重视的主要内容,表现为病人的意愿是否得到尊重。生命伦理学(bioethics)《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对此词条的解释的第一句话就是:“圣经中有一句话说太阳底下没有新事物。但自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看出,那么这句话并不正确。”由于新科技的问世和文化及观念的改变,人们重新对生与死、对疼痛的忍受、对自己生命的权利、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等进行思考,于是产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生命伦理学。它代表一种全新的观念的转变,它不仅是指开创一个新领域(伦理学和生命科学的交叉),而且代表一种学术思想、政治因素对医学生物和环境的影响等。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仅指在面向科学技术的巨大变化时产生的新领域,广义地说,它已经延伸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哲学,宗教,文学等社会科学学科。本辞条所说的生命伦理学是指广义的,即它的研究范围已从临终病人床边的医务人员个体所面对的道德上的困惑,延伸到全社会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制定平等的健康或环境政策时所面对的公众的和全社会的选择。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生命伦理学一词最早由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生物学家和癌症研究者Van Rensselaer Potter在1970年提出。然而,很快就被在华盛顿工作的荷兰胚胎生理学家和产科学家Andre Hellegers 和其他与他共同工作并在1971年在乔治城大学成立肯尼迪人类生殖和生命伦理学研究所的同事用来指称不同的含义。Van Rensselaer Potter用此指称“一门把生物学知识和人类价值体系知识结合起来的新学科”,它是科学和人文学科中间建起的一道桥梁,帮助人类生存,维持并促进世界文明。Andre Hellegers和他的同事则狭义地把此应用到医学和生物医学研究中的伦理学领域。Warren 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西方多数认为医学伦理学是一种传统上的提法,范围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它已不足以囊括现今所有的问题。因此从范围上看,生命伦理学指称生命科学中的广袤的道德问题领域,如医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人口和社会科学等,把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包括在生命伦理学中。在某种程度上,Raanan Gillon的生命伦理学辞条更加全面。Raanan Gillon 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写到:从字意上看,生命伦理学是研究产生于生物学实践领域(包括医学、护理、包括兽医在内的其它卫生保健职业)中伦理学问题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很广,除了生物科学研究中的伦理学,还包括环境伦理学(包括环境污染和人与动物和自然界中其它部分之间的关系),性、生殖、遗传和人口中的伦理问题和各种社会政治道德问题,如失业、贫穷、歧视、犯罪、战争和迫害对人群健康的负面效应。涉及到此学科中的人员也很广,除了医生、护士、生命科学家、患者、受试者外,在学术领域还涉及到哲学、道德神学、法学(这是生命伦理学中的三大学科)、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学。Daniel Wikler 在第三次国际生命伦理学会议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出:生命伦理学的主题一直在变化,生命伦理学已经历了三个阶段,第四个阶段正在诞生的过程中。第一阶段以某些专业行为准则的形成为标志,如不允许做医学广告,禁止诋毁同行等,此阶段应称为医学伦理学阶段;第二阶段就是琼森(Albert )在他的《生命伦理学的诞生》中和他的历史学家同行所说的生命伦理学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医生的处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众开始对古老的医学职业中的家长主义、讲真话等提出挑战,此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是病人权利的学术同盟。生命伦理学家需要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这些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不是个人行动的道德,也不是用传统的伦理原则去定义医生的职业,而是用社会和政治哲学,尤其是分配社会的公正。第三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已研究了卫生保健政策和卫生经济的许多细节,许多国家政府中的卫生官员都曾向生命伦理学家进行咨询。第四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可称为人口保健的生命伦理学,它不仅象第二阶段一样包括专业行动准则、医疗工作者和公众,也象第三阶段超越了传统的医患关系范围,横跨生物和社会科学、人类和管理科学,而且还有自身的特点:高技术医学的出现和应用不是中心问题,而只是其中之一,不再注意医生的两难推理和谁能得到稀有卫生资源等难题,而将注意力集中在多种影响卫生保健的因素上。从美国社会不断增长的不平等,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病人都存在的病人疾苦之间的共同点看,有许多信号告诉我们,就较大多数人口而言,卫生保健状况在变坏而不是在提高,我们应把目标放在更大多数人的公共保健系统上,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要获取那些不熟悉的领域的知识,如公众保健、国际保健、花费—效用分析、保健量制以及将要出现的许多新领域的新知识。生命伦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最先产生在美国,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在广义上,是从1900年开始的。20世纪医学的发展可从对医疗服务投入的钱的数量、享受到服务的人的数量、医务人员和专家的数量、医疗服务系统的复杂性和科学技术的含量程度等方面看出。伦理学问题的产生,可从三条主要的线索看出:医院角色的变化、科学技术的主导性和医学专家化的发展。早在19世纪晚期,美国的医院在数量上以很快的速度在增加,最终成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源泉,随着医疗器械和技术在诊断和治疗中的不断增加的介入,在医院中集中提供医疗服务变得比较有效并经济,并能满足人们的需要。1946年的Hill-Burton法案,为地方性的医院提供联邦支持,新的普遍性的医疗保险倾向于给医院性的医疗服务而非私人诊所或家庭式服务提供补偿,这为美国的医院的革命打下基础。1900年左右,科学的医学已成为医疗实践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医学会改革医学教育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政府不断支持医学科学,尤其是在二战期间和之后,把科研引进医学教育和对病人的照护之中。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开始成立并支持临床科研,于是涉及到受试者的实验,受试者可能是病人和健康的志愿者,且数量在不断增加。由于医学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增加,使很多的医生走进越来越窄的领域,只能使自己局限于某一专业。随着1917年眼科学会的成立,越来越多的专科学会成立。20世纪上半叶,医生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明显得到提高,渐渐从中等升至上等,这些非常明显地使他们与很多病人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不同。总的来说,这三方面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浮现。医院中医疗服务的专业化促进了医疗照护的非人性化和组织性,同时疾病的社会、行为、环境和人性化方面被忽视,而过于强调疾病的生物和生理方面,因此病人抱怨医生已失去的病人从整体方面照护的能力,从以前熟悉的密切的关系转变成“床边的陌生人”。对生命伦理学的产生容易有这样的一个误解,即生命伦理学多被简单地理解为只是因为生物医学高科技的出现才产生的,这是其中的主要因素,但事实上,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以上医学方面的因素,把公众卷入医疗的伦理学问题中的文化和社会运动也起到史无前例的作用。复杂的医学技术和其人道的使用之间,增长的城市化和随之而来的人口分布的不均匀增加了享受医疗服务的障碍;较高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使(病)人的思维更加复杂,自我保护的意识明显提高;五、六十年代政府对生物医学科研的加大投入引起受试者保护问题;人们购买医疗保险的能力在30年代因以雇佣为基础机制的引入而戏剧性地得到提高,现由于太注重技术化,美国的医疗服务成本急剧上升,民众购买保险的能力减弱,大部分的美国人仍不能得到足够的医疗照护。另外,60年代末的消费者权益运动(起始于60年代对低劣食物的抗议)开始影响医疗服务制度,70年代的病人权利运动是更大的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妇女运动也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入到对女病人的关心,也影响人们对生育控制和人工流产问题以及家庭和人口政策问题的看法。同时期的和平运动和日益增长的生态运动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到由于战争、环境和污染问题而引发的国际健康问题。因为核武器对人类的健康的威胁,医生的社会责任在1971年被提出。这些思考对医学在维护世界人口的整体健康和完好方面的角色发出挑战。以上这些社会和文化方面的趋向和生物医学科学的发展一起共同构成了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生命伦理学运动,而且这些也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社会和政治危机。总之,今天我们所了解的生命伦理学根植于公众对个人权利、社会公正和环境质量问题的关心,这些标志着美国在那个时代的文化特征。从具体事件看,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们广泛使用肾透析、器官移植,但在透析对象的选择上遇到难题;1967年的心脏移植的成功引起死亡标准的讨论以及哈佛提出了脑死亡标准;流产在医学上很安全,避孕药丸、产前诊断、ICU的广泛使用、人工呼吸机等均已普遍出现,但昆兰案件的撤掉呼吸机和安乐死问题引起普遍关注;人们从传统上死在家里到现在的死在医院里,观念上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二战后生物医学研究取得成果后的应用,美国的几起未得到病人的知情同意所做的人体实验引起道德上的谴责;Rachel Carson 的《寂静的春天》的出版,掀起了保护环境的浪潮;美国的民主权利运动、个人主义、女权运动也在兴起……但人们在与之平行的文化进程方面又远未跟上这些变化,这是生命伦理学为何能引起公众如此关注的一个主要原因和历史背景。毫无疑问,美国在生命伦理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最重要的标志是1969年成立的后在1971年更名为海斯汀报告和1971年成立的肯尼迪研究所。但不能否认,欧洲也做了大量工作。1963年英国成立了医学伦理学学会和医学伦理学研究所(注:英国多数称医学伦理学而非生命伦理学),后者在197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杂志(Journal of Medical Ethics),198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简报(Bulletin of Medical Ethics)。哲学的批评式医学伦理学在德国、前苏联和南欧发展起来。医学伦理学在天主教传统的国家本身就是天主教道德神学的一部分,后渐渐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转变原来的行医与科学无关的观念。亚洲和非洲的生命伦理学发展较慢,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渐渐发展起来。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发展起来。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关系到人类生命健康,每个国家的政府必然会通过政策法规等的制定等来对生命伦理学领域的问题进行宏观控制。这不是某一个国家的问题,也不是西方特有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但同时,某个发达国家发生了某类生命伦理学问题,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一定会出现同样的问题。生命伦理学的理论问题作为一门学科,生命伦理学中有三个普遍性的核心问题: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过道德的生活并做出道德上好的决定?当我的行为可能影响其他人的状态和健康时,我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我应为社会的公共利益做什么?第一个问题与美德论有关,强调人的品行和一个有修养的人应具备的价值观和目标;第二个问题承认一个人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影响,并努力理解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应为他人做什么,我们应从他人那期望得到什么;第三个问题把我们的社会关系更深入一步,看到人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生命伦理学基本的伦理学前提是:尊重自主性;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功利主义;社会公正;四原则;案例分析;美德伦理学;描述伦理学;女性主义伦理学和地域文化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卫生服务人员与被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生与死的问题;病人的利益和其他人利益;分配公正问题;概念问题(即各术语的含义);医学科学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纽伦堡的促进;生命伦理学,科学技术和社会;环境伦理学。面对这些问题,有两个重要的任务需要澄清:一个是事实和价值观之间应划分出一条清晰的线,分清什么是医学问题,什么是价值观(伦理学)问题(一个医生好的医学决定不等于是好的伦理学决定);另一个任务是发展解决伦理学问题的方法论。生命伦理学已出现多样性的特征,随着生命伦理学问题的日渐增加,需要更多的方法论来指导。现在,至少有四个领域已明显地出现了,它们分别是理论生命伦理学、临床伦理学、管理和政策生命伦理学、文化生命伦理学。但在实践中它们经常交叉,不能清楚地分割开。生命伦理学的职能邱仁宗同志认为:人们在证明某一生物医学决定正确时,总是处于某种概念和价值的预设框架内,哲学家的工作能够帮助人们批判地评价与某一行动有关的概念和价值观念,这就是生命伦理学的作用所在。生命伦理学是一种哲学,它要超越特定的社会集团、专业、宗教等,提供一种在多元信念前提下对什么是对、正确、好的共同观点。生命伦理学从哲学和多学科角度对临床实践进行伦理学分析,对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问题引发对整个社会的伦理思考;在医疗领域中的医生和其他人员意识到他们身上的责任增加了,能看到由于社会因素对健康的不良影响,如不健康的饮食、吸烟、缺乏锻炼、环境污染和其它的环境威胁、人口过剩、政治分歧、失业、贫穷、犯罪等问题。生命伦理学并不是用一种宗教或意识形态来代替另一种;也不是道德咨询所,给特定问题提供唯一的答案,(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做到)。在大多数情况下,结论是试验性的,暂时的,不是绝对正确的。我们既不能采用强制的方法,这并不是伦理学的特点,也不能在社会朝向民主的进程中让社会所以成员都持一种观念,对生命伦理学问题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协商对话讨论等达成一致。总之,生命伦理学是一个新领域,它还只是一个开始,有待于更准确地定义它和挖掘研究方法。Daniel Wikler 在第三次国家生命伦理学会议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出:应把生命伦理学理解为这样的一个学科:它给持有各种观点的所有学者提供了场所。对于生命伦理学的未来,Gillon认为:虽然说很难对生命伦理学的未来进行预测,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即生命伦理学将继续为更多的人们提供平等参与的舞台。

伦理批评毕业论文

如今,生命伦理学及其重大问题如基因伦理问题、克隆伦理问题、干细胞伦理问题等成了倍受各国政府、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何以会如此呢?从大的背景看,生命伦理学的勃兴是生物学世纪的必然产物;从小环境看,人们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不尊重生命的现象。人们发自内心地呼唤生命伦理,希望它 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普遍的道德意识。 生命伦理学的主旨 生命伦理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短短40余年,它已经走过了一条从具体到抽象、从伦理观念到实践操作的不平凡道路。值此,我们可以也需要凝炼出这一年轻学科的根本宗旨了,这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生命伦理学及其对我们时代的影响。 生命伦理学发轫于对人体试验、安乐死、器官移植、辅助生殖、生育控制、遗传优生等道德难题的求解,也就是说它是从问题出发的。诸如:能否在病人或受试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人体试验?关闭一个脑死亡病人的呼吸机是否违背医学宗旨?在器官严重短缺时能否允许器官买卖?大量经费投入人造器官的研制是否会造成社会资源分配不公?能否阻止有遗传缺陷的胎儿出生?如何确定“试管婴儿”的父母?这些由生物医学新技术带来的难题前无古人,所涉及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研究中虽然也有对传统伦理学(理论伦理学)的运用,但总起来看,理论是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了。于是,生命伦理学似乎是以一种“就事论事”的研究范式取得了早期成果,如论证并确立了安全优先、知情同意、病人自主、禁止器官买卖、保护病人隐私等医学道德规范和生物研究规范。这些成果不仅回答了现实问题,应对了科技挑战,还激活或拯救了古老而沉闷的理论伦理学,甚至与实践推波助澜,在许多国家诱发了病人维权运动。 即便生命伦理学的初期阶段是问题式研究,它也对学科发展作了最基础的奠基。20世纪70年代末,生命伦理学开始步入理论构建阶段。它一方面继续拓展“解难题”的疆域,把基因工程、公共卫生伦理、基因治疗、对精神病人的行为控制、遗传咨询等新问题纳入视野;另一方面,它尝试着从具体规范中总结、提炼出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有:1978年,美国国家保护人类生物医学与行为研究对象委员会发表了培尔蒙特报告,其中提出尊重、有利、公正三项原则,并认为可以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服务。1979年,贝奥切普和查德里斯出版《生命伦理学的基础》,提出自主、有利、不伤害、公正四原则,这就是国际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界著名的“四项基本原则”。四原则虽然也遇到批评,但它还是获得了广泛认同。各国学者纷纷将其作为理论工具,运用于分析解决新的难题如转基因技术、人类基因组研究、克隆技术、干细胞研究、再生医疗、艾滋病等领域中的伦理问题。在“解难题”活动中,四原则得到丰富、扩充和具体化;并发展出不少辅助假设、辅助说明用以解决原则与原则之间的矛盾。更可喜的是,近年还出现了探讨生命伦理学方法论的成果。于是,生命伦理学以四原则为核心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体系逐渐丰满起来。 四原则是生命伦理的四种基本价值,也是生命伦理评价的四项基本标准。贯穿四原则的更终极的价值、更高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尊重生命的原则。自主、有利、不伤害、公正最终都是指向人的生命的。生命伦理学所有的理论和实践都是在论证、倡导、贯彻、推行尊重生命的道德观念。尊重生命是生命伦理学的根本宗旨或主旨。 尊重生命原则的确立 尊重生命包括尊重人的生命和对非人的生命给予一定程度的尊重。环境伦理学(生态伦理学)诞生后,承担了论证和宣传尊重非人的生命和非生命的自然的任务。因而,在生命伦理学语境中,尊重生命就是指尊重人的生命形式,并且主要是指尊重人类每一个个体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存在和健康利益。 尊重生命,作为一种朴素的道德观念,源远流长。在原始宗教、三大宗教、部族习俗、传统道德中都有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敬畏生命的道德内容或训诫。为什么要尊重生命呢?在这些早期的道德意识中,主要是以神性和直觉两种方式来作回答。因为人是至上神的创造物,他被涂上了神性的灵光。敬神就必须爱人、必须尊重人的生命。宗教从来没有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统治力量,儒学就以直觉的方式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要尊重生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愿意生命受到伤害,也就不能去伤害其他人的生命;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当看到别人处在病痛、流血、生命遭受摧残时,自己也本能地感到痛苦。于是同情之心、好生之德油然而生。自从以康德为代表的思想家提出要把道德全部建基于纯粹理性之上,使之成为一种实践理性之后,伦理学开始从合理性上找寻尊重生命的根据。总结近现代伦理思想,尊重生命的理性根据主要有三点。 第一,提出人是目的,不是手段,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道义论的基本理念。人类一切的思想和行为都是为了追求人的幸福,人本身就是目的。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艺术、科技、教育乃至国家、政府最终都是服务于人的手段。买卖人体器官、买卖血液、收费代孕等行为是把原本是高贵的、作为目的的生命或其一部分当成了获利的手段,因而是不正当的。不法者把矿工的生命、把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以及食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利益当作牟取暴利的手段,更是对尊重生命原则的公然挑衅。“人是一个可尊敬的对象,这就表示我们不能随便对待他……他乃是一种客观目的,是一个自身就是作为目的而存在的人,我们不能把他看成只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改变他的地位。”(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引自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第371页) 第二,提出人是最高价值,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功利论的理据。人世间有千百种价值,当不同价值发生冲突时,当不同人的利益相互矛盾时,功利论主张通过算计价值、权衡利害,取向于那种能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抉择。因为人的生命是实现人生幸福和其它一切价值的首要前提,对于个体而言,失去生命等于失去整个世界,生命一旦失去不可复得,因此,功利论在价值比较时无疑赋予生命以最高价值。人之生命既然是最高价值,就没有等价物可与之相比照,所以我们说生命是无价的。为什么我国政府在坚决反对生殖性克隆的同时,赞同和支持治疗性克隆?就是因为我们认为后者是以牺牲早期人胚(14天前的细胞团)为代价,去赢得挽救无数病人生命的治疗方法。得失相权,它更能体现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第三,认为尊重生命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从伦理原则的可行性而言。不同文化群体的价值观念存在着差异,但只要不是反人类的文化(如邪教),恐怕都会认同对生命的珍视和关爱。因为人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不要受到伤害,都希望别人尊重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这样的环境何以可能?只有靠每一个人都尊重他人的生命来营建。尊重生命的普遍性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我们不能期望所有人都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是高层次的、高境界的道德要求。但我们可以要求所有人都尊重他人的生命,没有正当理由,决不能去伤害他人的生命。这是底线道德,也是最有普遍意义的道德。 上述三个理据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构成对尊重生命原则强有力的论证,使之成为某种不可辩驳、无庸置疑的“绝对命令”。生命伦理学之所以能迅速发展成为一种充满活力的“普世伦理”,关键就是因为在它的旗帜上,写上了尊重生命这样一个朴素、坚固而又属于现代性的伦理精神。 生命伦理学的使命 生命伦理学今后的方向,一是秉承问题研究的传统,并向体制化、建制化方向发展,即通过学术研究→伦理委员会→决策或立法或制订管理办法的途径,把个案研究成果向法权体系渗透,切实发挥伦理对实践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二是继续深化理论认识,搭建不同文化群体可以相互沟通、相互对话的理论平台。回顾历史,似乎给人一种印象,生命伦理学是为解决医学生物技术中的道德难题而生;为继续解决此类难题而存在。直观看问题,此言无大错。但是,抚今追昔,我们越来越感到,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有社会文化背景的。尤其在当代中国,它的迅速传播是与社会文化进步的需要相呼应的,它的发展具有超越科学技术界限的历史意义。 改革开放20多年,我国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绩。但近几年,人民的生命健康遭受不法侵害的问题比较突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执法侵权方面的重大事故或案件被频频曝光、严肃查处,但问题仍然接二连三。这里存在一个对待生命的认识和态度问题。 建立健全我们民族的生命价值观和生命伦理观任重而道远。生命伦理学的直接任务是解决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行为规范问题,但它的终极价值和使命是弘扬尊重生命的伦理精神。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和教育,是从一个特殊的视角———解决科技发展与生命尊严之间的冲突关系,来向人们、向社会一再强调和反复昭示:人之生命具有崇高价值,这种价值使得每一个人都享有一份作为人的特殊的尊贵和威严,这就是人的尊严。人的尊严使之不同于物,也不同于其它非人类的生命形式,必须予以最高程度的尊重。在实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的生命伦理学同时肩负着在全社会普及尊重生命这样一个底线伦理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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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李小歌.文学伦理学批评视阈下邓恩世界观的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20.

[28]焦婷.从文学伦理学角度解读《福尔赛世家》[D].河北师范大学,2020.

[29]郑加.托尼·莫里森《上帝救助孩子》的文学伦理学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20.

[30]马诗雯.合成生物学的伦理学反思[D].大连理工大学,2020.

十五个伦理学论文选题:

1、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状况及其精神哲学分析。

2、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

3、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的“问题轨迹”及其精神形态。

4、《论语》伦理道德思想的精神哲学诠释。

5、青少年生态伦理道德意识的培育探究。

6、伦理道德,因何期待“精神哲学”。

7、改革开放三十年行政伦理道德法制化问题研究述论。

8、旅游伦理道德判断与结构性分析。

9、科技伦理道德论析。

10、中国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的起源和发展规律研究。

11、回归真实需要:食品安全的经济伦理学审读。

12、中小民营企业衰退现象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13、我国民营企业衰退现象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14、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15、经济伦理学视角下的商业地产开发。

伦理批准放在毕业论文

关于毕业论文的伦理批号,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专业、学校以及研究内容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一些涉及人类或动物实验、调研等研究中,需要进行伦理审查,并获得相应的伦理批准号,才能展开研究并最终发表论文。如果你的毕业论文研究涉及到人类或动物实验、调研等敏感领域,那么你需要向导师和学院咨询相关的伦理批准和提交申请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如果你的研究不涉及该类敏感领域,则通常不需要进行伦理审查和获得伦理批准号,在发表论文时也无需提供该号码。

您好,你可以参考以下这个官方文件里面的通知;依华师学科〔2015〕1号文件规定,为规范学校科学研究,保障人体被试安全,经校学术伦理与法律委员会讨论决定:我校教师在课题立项、研究生在论文研究中,凡涉及人体实验的研究,均需向学校人体实验伦理委员会递交申请,经人体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立项、开题,进入研究阶段。因人体伦理申请有一定的审查周期,请涉及人体实验研究的师生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提交人体伦理委员会审核,以免耽误开题。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人体实验伦理委员会2017年9月28日

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字迹一定要规整,并且也要突出重点,还要注意细节问题,如果不注意细节的话,是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的。而且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一定不能从网上摘抄内容,如果摘抄特别多的话是会被打回的。而且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分段的问题。还要分得清主次,并且要把自己所有的实习内容都写进去。

我觉得这个结构是应该发生一些改变的,因为现在是出了很多的专业的,有些专业的东西是不适合这个结构的,应该有一些创新的。

西方文学批评方法研究论文

关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与文学批评关系探讨

论文摘要: 本文从剖析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入手,试图勾勒其不同发展阶段的思想脉络,着重论述该理论对文学批评的贡献及其主要不足。奥地利著名学者弗洛伊德(signlUnd lreUd)是精神分析文学批评理论的创始人,他的精神分析法是l9世纪末、20世纪初发端于欧洲的西方文学思潮的两大理论奠基石之一,对这股以非理性主义为主要特征的西方思潮产生过非常深远的影响。精神分析与文学批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借助该理论可以揭示文学批评领域里许多隐藏的深层次含义,为文学批评提供崭新的研究视角。

论文关键词: 精神分析法 文学批评 弗洛伊德 西方文学思潮 新视角

20世纪人类在政治、文化、经济、科学、技术等方面取得了空前的成就,这在一定程度促进了西方文学批评理论的发展与繁荣。尼采、康德等哲学家从各自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出发,对文学创作阐述了不同的观点与主张,成为西方文学思潮的重要思想源泉;l9世纪末、20世纪初,各种以非理性主义为主要特征的文学思潮在欧美国家粉墨登场,形形色色的批评流派精彩纷呈,形式主义、新批评理论、结构主义、现代主义、女性主义、解构论等风起云涌,潮起潮落,来去匆匆,它们以各自的方式影响着西方文坛。

在这股声势浩大的西方文学思潮中,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批评以其独特而深刻的理论体系对西方文坛产生了长远的影响,在分析、解读文学作品中发挥出十分独特的作用。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虽然该理论存在一些诸如泛性主义等不足之处,但总的束说,它对西方文学批评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是毋庸置疑的。

1精神分析法的主要理论建树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为文学与心理学架起了桥梁,人们可以从一个崭新的角度去解读文学作品。它对文学批评的贡献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五点:(1)赋予文学意象更多的象征意义;(2)心理学概念恋父情结与恋母情结的借用与引入,开拓了文学批评家的研究视野;(3)弗洛伊德关于心理“类型模式”与“心理过程结构模式”的思想为文学批评家对作品人物进行精神分析提供了理论依据;(4)他的有关生死本能论有助于分析作品中的死亡主题;(5)他提出的人本研究方法,突破了以往剖析作家传记的传统思路框架。

20世纪西方文学思潮是白启蒙思想运动以来最大的人文解放,综观该历史时期的文艺批评,我们可以发现,精神分析法尽管面对像结构主义、现象学与原批评论等众多文艺思潮的不断冲击,它依然蓬勃发展,影响众多义学大家的创作,除了精神分析法本身的理论魅力之外,还得益于丁弗洛伊德的许多弟子,他们批判地继承与发展了导师的学|兑,并为精神分析法注入了新的活力。

2精神分析法对文学批评的贡献

精神分析法为文学批评开辟了全新的研究维度,为长期困绕文学研究的许多难题提供了耳目一新且令人信服的解释。它对文学批评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20世纪西方文论虽然流派纷呈,但是大体上有一个共同点:注重文本解读。根据弗洛伊德解读法,文学作品里存存着普遍的象征意义,其中许多象征还与性有关。譬如,精神分析者大多把作品中凹陷、圆形的事物比作子宫。更有甚者,他们倾向干把一座空房予比作是女性生殖器,躲在空房子里的人则象征着试图寻求母性保护;同时,精神分析者通常还把作品里出现的像树干、塔、蛇、高山等意象看作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征,剧烈的运动,诸如骑马与飞翔,都被看作是性快乐的体现。

20世纪西方的主要作家在创作中或多或少无不受到弗洛伊德理论的影响,这是不争的事实。文学批评家们借助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可以更好地挖掘出作品里的象征物及其内涵,有助于透彻地理解作品。

例如,象征主义大师、美国作家欧内斯特-海明威也深受弗洛伊德理论的影响,他的小说别了,武器》(A Farewellto Arms)就是借用象征手法创作的杰作。他富有象征意义的书名中的arms一词,不仅表示“武器”,而且象征着“拥抱、搂抱”,也就是“爱情”。此外,小说还自始至终交织地表现了两种主题:一方面揭露战争的残酷、主人公的厌战情绪,另一方面描写爱不断遭遇的挫折经历。

但是,弗洛伊德式的解读法并非无懈可击,其中的对文学美学功能的忽略及其语言媒质的缺省是两大软肋,为此,该理论常常受到一些批评家的责难。西尼曾说过,文学是给人“教育与娱乐”的媒体。

搴缪尔主张,写作的目的`是教育,诗歌的目的是寓教于乐。由此可见,文学的美学功能是通过语言来实现的,因为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且,语言在文学作品中还起到组织结构的作用。

批评者从“自恋”(self—eroticism,即表示儿童对自己身体的欲望)以及“情结”(castration complex)等表示原始的生物需求等概念中找到更多的象征意义。

其实,弗洛伊德式的很多象征意义往往太随意、太主观,因而经不起深入推敲,有时难以置信。

第二,弗洛伊德关于“恋父情结”与“恋母情结”的独到论述,对于评论者剖析作家牛平与作品母题之间的关系大有陴益。根据弗洛伊德思想,其情结理论揭示了人类精神领域一个重要的渐变阶段,即自我、超我的出现,人格的发展,从家庭(自然)走向更广阔的背景(文化)。而且,弗洛伊德认为,外在的权威意识与内在的道德感将影响人的一生。由此可以推断,弗洛伊德理论并;限于个体的存在,它还指向更深远的外部世界。

弗洛伊德最早在他的巨著梦的解析》里提到了“恋父情结”这个概念,他对此进行了全方位的论释,称它为“想实现某种愿望的掩饰性表达”。梦的解析》是一本对“两方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产生了巨大影响”的著作。

弗洛伊德通过对索佛克劳斯的俄底浦斯国王》与莎土比亚剧作哈姆莱特》进行独具慧眼的研究分析,创立了“恋父情结”理论。国内学者王宁(2ooo年)认为,“恋父情结”在文学批评中的运用是弗洛伊德对精神分析法做出的最杰出的贡献,也是20世纪莎士比亚研究的一大突破。在弗洛伊德之前,评论家们对哈姆莱特迟迟不肯实施复仇计划,对他优柔寡断的性格众说纷纭。他们禁不住要问:哈姆莱特真的疯了吗?他是不是装疯卖傻?著名英国精神分析学者厄内斯特·琼斯是第一位运用弗洛伊德理论分析莎土比亚作品的研究者。他在题为论运用恋父情结解释哈姆莱特之谜(19l0年)的论文中做出如下的惊人结论:正是凶手克劳迪休斯使哈姆莱特痛下决心报了弑父之仇,解除了童年时代的郁闷情结。为此,琼斯还列举了许多事实,力图证明哈姆莱特在实施报复计划的关键时刻犹豫不决、亢满矛盾与迟疑的心理状态。虽然哈姆莱特最终报仇雪恨,但他还是一个悲剧性人物。

外国文学史论文

外国文学在不同的时期有不一样的风格,下面是我整理的外国文学史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

内容摘要: 外国文学涉及大量纷繁复杂的文艺思潮、文学现象及作家作品,较之其它课程,教学难度相对更大。而传统的文学教学大多依据文学史的发展脉络对学生进行课堂讲授;这种教学模式以教材教师为中心,难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造精神。本文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两方面进行探讨,主张在调整课程内容体系的同时采用主体性研讨式教学方法,以期为外国文学教学的探索提出有效建议。

关键词: 文学教学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主体性教学

外国文学课担负着传播引介民族文化,拓展学生视野,提高学生人文素质的任务。由于它源于不同的民族文化形态,具有异质文化性质,在精神心理、价值建构、审美追求等方面均显示出与中国文学不同的特点,学生在理解上往往产生距离感、陌生感。同时,外国文学涉及的范围广,作品多,从古至今传承下来的文学思潮和现象纷繁复杂,同一思潮在不同的国家的表现形式有很大的差别,即使在同一国家里,不同的作品也同时存在相同点和独特性。因此教学难度相对较大。

传统的外国文学教学“一般依循文学史发展脉络,做史选结合的综合描述:内容上厚古薄今,详远略近”;方式上基本以教材教师为中心,进行课堂讲授。这样的教学内容和方式无疑难以实现培养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文学作品进行深层次、多向度的研究,建立跨学科跨文化研究的大视野的教学任务。因此,对传统的外国文学教学的改革势在必行。

一.调整教学内容体系

目前,大多文学教材采用“时代背景→作家生平→作品节选”的三段式套路,因其“史”和“编”的特点,长期以来在学术理念上形成了误区:教材定位的非学术化,文学史知识的纯客观化,操作方式上的集体化。于是,教材忽视了文学自身规律和特性,重点不够突出,缺乏创新性和学术价值。实践证明,教学内容的选择应反映文学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时代特性:

第一,从纵向上,根据“厚今薄古”的原则调整课程内容体系。整个西方文学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中世纪文学,文艺复兴时期文学,17-18世纪的古典主义和启蒙文学,19世纪的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文学,20世纪的现代主义文学,以及20世纪中期出现的后现代主义文学。传统的文学教材及教学内容往往侧重于19世纪及以前的经典文学,对于20世纪尤其是20世纪中期以后的现代主义文学则无暇顾及或只是匆匆带过。于是便形成了这样的弊端:知识陈旧,即时性差,信息获取滞后于当代重要研究成果及前沿动态。因此,在教学中对课堂教学内容应做适当调整,“本着详近略远原则,把重点从古代移到现代”,尤其是20世纪后的现代主义文学,体现文明成果的发展和知识的更新转换,使学生了解现当代重要的研究成果、文学思潮、批评方法。

第二,从横向上,压缩文学史教学,开展专题教学。在以往的文学教学中,我们多采用“古代、近代、现当代”的分段式教学模式。这种文学史教学内容涉及的范围宽,作家作品多,文学现象纷繁复杂,面面俱到,给教学增加了不少困难,容易影响教学效果。此外,基础课程占用的时间过长,既不利于教师的科研探索和学生的自学研讨,也影响课程体系的建设。所以,在保留外国文学史教学中必要的基础知识的同时可对其大力压缩,并推出一系列专题选修课,比如:英美文学经典、西方文学思潮、现代主义文学、西方小说叙事研究、西方诗歌艺术研究、西方悲剧艺术研究、比较文学研究、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专题研究、西方文化概论等。这样改革,极大丰富了本学科的教学内容,使课程体系趋于完善,尤其是为我们的研讨式教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有利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钻研和思考,完成文学的创造性阅读和阐释。

第三,重视文学理论在教材中的作用。文学理论是用于诠释文本的普遍理论,原是对文学创作经验的总结,但反过来又影响和指导创作。具有历史重要性的文学理论学派包括有:新批评、形式主义、马克思主义、心理分析批评、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女性主义等。学生掌握了不同的文学理论,便有可能采用多种文学批评方法从新的角度和层面对作品进行分析和阐释。现代文学教育正是要形成多元化的阐释格局,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阅读。

总之,在编订外国文学教材时,我们应坚持“以史为经,以论为纬,以作品研究为中心”的原则,编写出有主有次,主次分明,具有大学特点的外国文学教材。

二.采用主体性研讨式教学模式

大学的教学任务,不仅仅是为了替学生解惑答疑,更重要的是通过教学传授给学生基本的学习和研究方法,培养学生独立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为此,外国文学课堂应采用“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主体性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阅读和阐释能力。

第一,更新观念,建立“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主体性教学模式。依据当代诗学阐释学思想,“作品包括文本和读者理解两部分,那么学生的阅读和理解才是文本自身意义得以实现的唯一途径”。所以文学教学应当彻底改变以往以老师讲解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采用以学生为主体的研讨式教学方式。

在主体性教学模式中,教师由原来的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学习的组织者、指导者。教师在学生主动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引导”主体的作用,使教学活动具有发展学生主体性的功能。为此,在教学中,我们应当坚持“精讲、少讲、不讲”的原则,即重点、难点的地方精讲;参考资料多的内容少讲;简单易解的部分不讲,尽量把时间留给学生,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这一教学模式使学生从单一的专业知识学习中解脱出来,达到“一课多能”的教学目标。学生既能掌握专业知识,提高文学鉴赏、文学批评的.能力,又能在思维方法、学习态度、表达技巧等方面得到综合训练。

第二,提倡独立思考、大胆创新的“沙龙式”研讨。长期以来,我们的文学教学多采用单一的社会学历史学批评方法,以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生活”作为衡量作家成败、作品优劣的重要标准。然而一部经典作品,无论在文化容量还是美学内涵上,都是博大精深的,因此我们应注重从文化、哲学、宗教、社会心理及科学等诸多方面进行探讨,通过多角度、多层面、多方法的阐释,构建多元化的阐释格局。“在教学中将语言的输入和文化的导入”,就可以使学生体会和接受不同民族文化间的生活方式、社会习俗、价值观的空缺和不同,在沙龙式的研讨中更好的实现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为此,我们应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大胆探索、勇于创造。对于一个问题的认识,不给标准答案;对于不同的观点,也不作统一结论。学生依据不同的文学理论、批评方法和个人经验可以读出不同的意义。比如弗吉尼亚伍尔夫的短篇小说《邱园记事》,有人说它暗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淡漠和隔膜;有人说它反映了一战给人们带来的悲观和彷徨;也有人说它表现了人们对生死的不同看法;更有人分析了其中的生态主义思想。这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研讨模式容易营造自由活泼的课堂气氛,培养学生活跃敏捷的主动思维。于是,学生在各抒己见中得出了不同而又深刻的个人感受,甚至不放过作品中的一个词一句话,文中出现的一些细节场景(花、蜗牛、机器轰鸣等),都作了细致而深入的探讨和推敲。

第三,论文写作是课堂讨论的结果。经过阅读准备、教师引导、全员参与和互动的课堂讨论,每一位学生对作家作品的把握都达到了比较全面的程度,能够确定一个自己最感兴趣的话题。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应该提倡学生深入探索、大胆创新,启发和引导学生查找资料,运用新的批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层面对作家作品进行新的解读。通过论文写作,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了锻炼,成就感和满足感自然而来,学习的积极性也就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当然,这种主体性教学模式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渊博的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最新科研成果和学术动态,深谙教材的同时还要熟悉学生,在讨论时才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有备而来。

三.结语

雅斯贝尔斯曾在《什么是教育》一书中指出:“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尤其是老一代对年轻一代),包括知识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并通过文化传递功能,将文化遗产教给年轻一代,使他们自由地生成,并启迪其自由天性。”我们教学改革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为了培养和输送社会所需要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合格人才,而教育所担当的重任不仅要求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更为重要的是涵养丰富健全的人格,塑造完美高尚的灵魂,使人的潜能得到极大的挖掘和拓展,使人的个性得到自由的发展和张扬。由此可见,教是为了不教,着力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造精神,才能使学生终生受益。这便是我们的文学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的任务所在。

“我们的经验在都市题材面前‘死机’” “在评选过程中我就开玩笑说,不要评出来全是村里事儿啊。结果评出来还真就全是村里事儿”,《人民文学》副总编、著名文学评论家李敬泽作为中篇小说的评委认为,面对都市题材,当代中国作家和理论界都面临着经验失效的问题。 “我们心中运行的那套系统可能特别适用于乡土题材,碰到了村里事儿我们的系统就运行得欢实,一碰到都市中的事儿它就出现故障甚至失效。”他以“死机”来形容中国当代文学对都市经验的失效。 这也解释了评论界面临新现象的不知所措:先是出来个“七零后”,然后是网络文学,再然后是“八零后”。“他们写得怎么样是一个问题,但主流文学评价系统和理论批评界的反应迟钝,其实是我们无法对他们发言,因为我们甚至搞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和为什么这样说。” “都市题材将成为未来文学的主流” 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白烨则认为,“都市文学”和中国长期以来所盛行的“乡土文学”形成了一种比照。过去的文学创作中,“乡土文学”一直占据主导性地位,现在该轮到都市文学了。这既是文学自身发展演进的一种必然,更是中国社会向都市化进程发展的结果。 他举例,新的作者群体比如“八零后”,大都有着城市出身和生活的背景,他们是与都市同时“长大”的一代,都市生活已经浸润到他们的细胞与血脉,他们将写作视为一种生活方式。“如果说传统的现实主义作家,以一个烟灰缸就可以虚构一个精彩故事,那么‘八零后’的写手们则仅凭一个语词就可以建造一个想象的世界。”白烨无奈地感叹道。 “曾经有一个在高中和大学里做的调查显示,‘你最喜爱的中国现当代作家’的排名依次是金庸、郭敬明、韩寒和鲁迅。我想,这表达了一种倾向,对传统文学神圣性的彻底颠覆,所以我们在观念上要反省反思,对现状的认识需要更清醒些。” “中国文坛的将来属于郭敬明们”? 在讨论中,中国作协创研部副主任蒋巍甚至激动地表示:“我们都将老去死去,中国文坛的将来是属于郭敬明们的。”此言一出,引得众人纷纷反对。“虽然郭敬明的书现在能出版一千万册,但我不相信他能像鲁迅一样值得后人纪念”,白烨表示。而有的发言者则认为不能完全以孩子们的喜好来评文学作品,“我的女儿以前很喜欢赵薇,现在也不追星了;她现在看郭敬明的东西也觉得没有意思,他们的兴趣点转移得太快。” 中国当代文学的状态,体现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深刻烙印,所以面对现代社会哑口无言。在都市与乡土的二维化选择中,文学的世俗化、时尚化和社会化到底是退步还是进步,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毕业论文需要伦理批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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