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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中国法制史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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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中国法制史论文2000字

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良好的法治有助于维护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秩序。不仅如此,法治更关乎百姓的福祉。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来讲,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法治建设的各方面来讲,无论立法、执法、司法还是守法都与百姓息息相关;从人的一生福祉来讲,无不需要法治的护航。

俺来帮助你好吗

法制史论文—我国刑事制度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文明历史的国家,是世界上的文明发源地之一,也是人类社会法制文明起源较早的重要地区。当然,我这里指的法制并不是现代所讲的成文法,乃至法典。只是说在原始的公有制社会的末期已经有一定规范。下面我将谈谈我对我国刑事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我从中得到的一些结论。从原始社会开始,我国已经有了法制。当然法制并不代表着成文法,只是存在与当时社会比较适应的社会规范,当时主要是以习惯法和传统习俗为主的社会规范。也就是说,但是法制就是习惯法,由于当时的对与犯罪的习惯就是复仇,然后“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便成为了当时的刑事制度的主要形式。在现代人看来,这种简单的一命抵一命是一种野蛮的,血腥的手段,但是对与以前的无故杀人,无疑是一种进步。..因为在原始社会,能给他们最大的约束的就是传统的生活习惯和部落的生活习性。这种表面上看来的血腥手段,恰恰是当时的争取公正的正义诉求,而并不具有厚实的那种征服,奴役或者压迫的强权性质。到了原始社会的后期,我们以夏商为典型例子。我先来列举当时的主要的情况,政治上实行的是中外朝制度,经济仍然是农耕经济为主,关键是文化,因为立法本来就是一个文化活动,所以当时的文化风格和立法的规范有极大的关系。原始社会的后期,那种神学观是非常浓重的,对与神当时的人单纯地抱怨一种敬畏(没有利用的心理),因此当时的立法思想;受天命制法,宗教神权色彩浓厚。可能大家觉得我写原始社会的末期的刑事制度没有明确地区分刑法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区别,因为在我看来,在原始社会的末期,法律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条理非常不明确,它调整的一个标准都是习惯法,就是说自由度非常大,而且其中的保障制度往往涉及到刑罚,所以在我看来,这种习惯法调整的社会中,判断它有没有刑事制度的性质,只有看有没有涉及刑罚。到了周朝,开始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制法的标准,西周有周公制礼,吕候制刑。礼作为习惯法的一种形式,是西周习惯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周礼的制定,反映了西周立法的等级制度的精神。吕候对西周的刑事法制的贡献主要在于制定9刑。9刑的基本精神在于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刑事犯罪。到了春秋,开始制定成文法。秦朝,封建制度建立,为了加强社会稳定,采取轻罪重罚的制度,显示了当时刑法文明的落后。以后还经历了诸多的朝代,刑事制度也经历了不断地反复,应当作为公法的刑法始终逃不出调整社会各个方面的规范的作用,这种跨界的调节,往往导致了刑罚的不公平和滥用。而且导致其他法律部门的畏缩在我看来古代一切的法律制度,无论是习惯法还是成文法无不涉及到刑事制度的运用,在古代,刑即法。虽然在秦代以后把法律分成各个法律部门,可是却没有形成相应的法律部门独特的调节制度,而全部仍然运用刑事制度调整。这无疑是一种错误。这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发展的不完善和制度的不成熟,民众的法律意识没有建立起来。正如柏拉图说说:一个法律并不用多么有新意或多独特,因为在一个有法律意识的社会中,人民心中自然会有守法的意识,在一个没有法律意识的社会中,人民没有守法的意识,无论法律多新鲜,多独特,人民终会创造机会来违反。这无疑说明了,法律的有效运用,并不在于刑罚有多重,而在于人民对法律有一种敬畏,有一种敬仰,有一种信任,这3个情绪缺一不可。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我国几千面的历史进程中,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我也是学法学的、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取其精华。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还得到了成就感和满足感。历史就像一面镜子,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所以说。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从教材中找出自己满意的结论,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避免单纯学习法律条文和历史事件的单调,归纳为以下几点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一,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法律制度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乏味、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所以只好介绍别人的文章了。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维护统治秩序、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监狱和法庭,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再下笔。在本学期的学习中,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找出不足、原则,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因此,然后带着问题去读,制定各种法规。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对一些未知或者知而不详的问题先列下来。(这是上百度查的。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三,最好是先对法制史有一个总体的框架。三,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发展,自原始社会默契、民事立法,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警察、内容、枯燥,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结合自身的学习过程。在学习的方法上、体系。这样既学到了知识,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又怎强了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我主要是将中国法制史当做一本普通的历史书来读。纵向方面、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二,首先让自己保持浓厚的兴趣、婚姻家庭立法,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一,我的文笔不好。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

大一中国近代史论文2000字

我的家族近代史:那风雨飘摇岁月中的记忆回首我泱泱华夏数千年历史,其中最不乏的便是战争的岁月。一九四九年十月,在经过八年抗战后的土地上站着一群见证者,见证着伟大的历史时刻,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经风雨的洗礼后真正地伫立在世界之林!中国也这在这一刻向世界证明,何为中华儿女的风骨、何为大国气概。中国的近代史,我们这一代人并没有亲身经历过,我们也只能从课本上或资料上知晓一二,然而再完备的资料也不能描绘出那段历史的精彩与深刻。虽然我们没有经历,但我们的祖父祖母一代却是从那段日子生活过来的人,他们的记忆虽不如史书之缜密、资料之严谨,却可以更加形象生动的为我们阐释战争岁月的那段历史。他们的细致言传,使我产生了以此文详细记录的想法,并谨以此文表达我对在那段历史奋斗的先人崇高的敬意。此次记叙本文章的目的就是记录一下近代史中有关我家族的故事。所谓近代,便是从一八四零年中英鸦片战争开始到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所为近代史,便是在这段时间内无数革命先烈用泪水与汗水甚至生命铸就出的史诗般的华章。近代史是一部辛酸史,更是一部励志史,这是一段代表了民族解放与国家独立的历史。与这段历史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深的铭记,这段历史需我们拿出最崇高的敬意来慢慢品读。近代史的开端便是那场臭名昭彰的鸦片战争,当鸦片被当做一种另类武器投入大清国的时候,一个王朝的恶覆灭亦或是一个民族的一场劫难的降临已是冥冥注定。当我问起祖父那是一个怎样的岁月的时候,祖父为我讲述了当他像我这么大的时候,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曾祖父对这场战争的描述。“我到现在还记得父亲提起那段历史时他眼中复杂的神情,是恐惧?是愤怒?亦或是历经多年仍无法释怀的悲伤。你曾祖父告诉我,那时候全国上下都被这一种东西抢去了魂儿,这东西可碰不得,若是碰了,便会让人六亲不认,不出几日富人变穷,穷人更穷。那时候啊,鸦片像长了翅膀是的,几乎是有人的地方就能看见长长的烟袋,深陷的眼窝,还有鬼一样的人干儿。朝廷的老爷们对它爱不释手,普通百姓也是不受控制的去吸,甚至呀,保家卫国的将军们士兵们都抽了这个玩意儿。而那些个洋人根本不把人当人,只要有白花花的银子揣进自己的兜里,那死了再多的人也和他们没有关系。”我听了这些话之后,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听了爷爷对曾祖父神情着重的描述我没有一丝丝的怀疑,心里只有对这段沉重历史的震惊与无奈。鸦片战争,这是毁了无数个家庭的噩梦,更是清政府逐渐走向腐败的强力催化剂。一想到曾经无意看见的网络照片里面吸食鸦片的人们,便不难联想那是怎样一个灰暗的时代,似乎无边无际永无尽头。回想今天我们的幸福光景,心中莫名升起了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与其说是一种惭愧,倒不如说是对今日珍贵幸福生活的珍惜。而享受当代和平生活的我们,理应珍惜这些可以让人安逸奋斗的日子,可以说我们承蒙了先人的荫护,如若贪图享受无所作为,那便枉为青年,枉为我中华之青年。在鸦片战争之后,帝国主义便打开了进入中国的大门,其后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便彻底的让中国沦为了人间地狱。清政府高层仍自顾不暇,又哪里会管那些底层平民百姓的死活。而我的族人,在那个时代便是并没有多大社会地位的劳动人民,他们饱经了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残害。我曾奶奶说过,那个年代并不是想着吃多少能不能吃饱,而是每天都在绞尽脑汁的想着什么东西能吃能填饱肚子不至于饿死。那时候的人们啊,活的都不如现在的一头牛,起码牛能吃饱,而那时候,人干的比牛多,吃的却连牛都不如。“你们年轻人在书本上学习到的那些洋人们干的事一点都没错,像一把火烧了圆明园,搬走了无数咱们国家价值连城的宝贝;签他们洋人自以为是制定的协议,说好听了是协议,说不好听就是明抢!让我们国家失去了多少土地!;还有那数不清说不尽的赔款,分明就是看我们好欺负。但你们年轻人了解的这些事,还不及那帮人做过的丑事的九牛一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什么是滔天的恨意。尽管现在我们的国家发展的这么好,和当初的那些个敌人们也搞起了合作,但在我们老一辈看来,这种恨意永远都不会消失,这是我们民族历史上的耻辱,历史能随时间淡去,但这些耻辱是怎么也忘不掉的。”听了这些话,我足足愣了有几分钟之长,爷爷告诉我这些都是出自曾祖父之口,我的震惊并不是仅仅因为曾祖父言语上的这些表达,更加震惊到我的是,曾祖父作为一个当时社会的底层人民居然对民族的仇恨有着如此深刻的执念,可想而知这段历史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是怎样的存在。“铭记历史,不忘使命。”此刻牢牢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再往后,便是他日本帝国“堂而皇之”的的侵华战争。落后就要挨打,此为必然。中国在经历了之前那些沉重的打击之后已经变得残破不堪,而此时日本趁虚而入,开始了长达八年的侵华战争。这次的这段历史,我问了祖籍山东的姥姥,而这次,姥姥非常平静的为我讲述了那段惨绝人寰的日子。“我记不起那段日子都发生了啥,但我一回忆起那段日子的时候,我就记得天空是黑的,从来都没蓝过。那时候日本人每次来到村子的时候,我们全村人都要不要命的跑出去躲起来,有的跑得慢的孩子就会爬上树藏着,可眼尖的小日本怎么会看不见,直接拿枪朝那树上扫去,把孩子打下来之后,再用刺刀一刀一刀的剜他的肉,孩子才那么小啊,他做错了什么,就这么被日本人折磨死。日本人走了之后,他爹娘看见这孩子死得如此模样,哪还能受得了,直接疯了去。”听完这些之后,我看见姥姥淡如止水的目光中,似乎涌出了几滴浑浊的老泪。解放以后,我们中国便迎来了新生。以前我对历史的作用也并非十分参透,但听了家族中老人们口中讲述的之后,我便知晓了了解历史的重大意义。历史的警示作用无论何时都不会消失,这就像华夏的风骨,不会消失也不被允许消失。文章接近尾声,我的内心却仍是思绪万千,但最清晰的仍是那句话:历史会随时间淡化,但却永不会被忘记。铭记历史,是我们的责任,亦是对无数先烈最崇高的敬意。

回首中国的近代史,有愤怒,有悲痛,有感慨,有自豪。愤怒帝国主义的无耻侵略,悲痛中国人民的受苦受难,感慨仁义志士的为国捐躯,自豪中国人民的伟大与坚强。 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开始,资本帝国主义列强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侵华战争,将中国人民推入了水深火热之中。在历次的侵华战争中外国侵略者屠杀了大量的中国人民。他们截取中国的经济劫掠中国的财富,破坏中国的领土完整,强占中国租界,强租中国港湾。在外国主义列强的压迫和蹂躏下,中国几乎已经没有独立的领土主权可言,“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这是当时爱国志士发出的悲愤呐喊。 有压迫就会有反抗,随着帝国主义的压迫政府的腐败无能,中国人民再也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各地的起义不断,其中以义和团运动声势最好大,对帝国主义的打击最大,意义也重大,这次起义使帝国主义列强并没有能实现瓜分中国的图谋。 在社会各阶级都面临着“怎么办”的问题的时候,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地主阶级洋务派、资产阶级维新派、资产阶级革命派,他们从各自的阶级立场出发,对国家的出路进行探索,先后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和方案。直到20世纪初,以孙中山为首的一批有志之士,发动了新骇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中国的社会出现了一丝光明,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北洋军阀首领袁世凯在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势力以及附从革命的旧官僚。立宪派的共同支持下,窃夺了辛亥革命的果实。中国又一次的面对了新的危机。辛亥革命仅仅赶跑了一个皇帝,却没能改变中国封建主义和军阀官僚统治的统治基础,无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根本任务,先进的中国人需要进行新的探索为中国谋求新的出路。俄国十月革命的爆发开始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而此时的中国也迎来了新的曙光。1919年五四运动的爆发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工人阶级首次登上历史的舞台,显示了他们的伟大力量。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彻底的反帝反封建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创造了条件。 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展开了中国革命的新局面,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带领着中国人民一步步地向自由与解放迈进。其中牺牲了很多的民族英雄,他们为祖国奉献了他们宝贵的生命和青春。在这场漫长的解放道路上我们党经历了很多艰难与险阻,其中十万里长征谱就了他们英雄的赞歌。 在这部近代史中有一段时期是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不能忘记的,那就是八年抗日战争,中国人民遭受了难以形容的灾难,日本帝国主义对我们同胞的残忍屠杀,是每一个中国人需要铭记于心的。日本对中国的大规模侵略和在中国部分地区的殖民统治,犯下了空前严重的罪行,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极为深重的灾难面对日本们的空前侵略中国人民采取了一致对外的政策,形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抵制日本的侵略,终于在1945年的八月日本投降,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取得胜利。 在这曲折的百年中,中国经历了动荡的百年,在摸索中前进了百年,这一百年告诉了我们太多的东西,作为一个国家不能闭关锁国,作为一个民族更不能软弱无能,任何时候都应该团结在一起,随时随刻为祖国奉献。 百年屈辱中我们自强不息,在硝烟与炮火中我们没有被打垮,反而一新面貌站了起来。痛定思痛,我们现在不要有懈怠心理,尤其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更应该走在时代的前沿,掌握先进的技术,为祖国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希望采纳

从曾国藩看为人处世之道 摘要: 曾国藩,晚清时期“中兴四大名臣”之一,出生于一个平凡的农耕家庭,但却成就了一代大将之才,文通程朱理学,武能制太平天国起义。从他的一生,我们可以学到许多的为人处事的大道理。本篇论文从他的生平简介开始,通过查阅各种文献资料,详述了三件对我影响最深刻的事。从对这位中国近现代史中的一大重要人物的人物剖析开始,渐渐的了解那个时局动荡的时代。并通过他的一生,看到了我们普世价值中对于人生起伏的“坐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随意,望天空云卷云舒”般释然。 人物简介:曾国藩,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出生于湖南长沙府湘乡荷叶塘白杨坪。五岁启蒙,次年入家塾“利见斋”。早年多次应试不中,道光十八年(1838年),参加会试,终于中试,此后仕途平坦,至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授礼部右侍郎。不久署兵部右侍郎。道光三十年十二月(1851年1月),洪秀全在广西发动金田起义,太平天国运动爆发。道光三十一年(1852年)生母去世,丁忧回籍。此时太平军已攻入湖南,气势正盛。咸丰二年底(1853年1月),曾国藩接到帮办湖南团练旨。经郭嵩焘力劝,离家前往长沙,与湖南巡抚张亮基商办团练事宜。一月后,太平军攻占江宁且定都于此,改称天京。曾国藩依靠师徒、亲戚、好友等复杂的人际关系,仿效已经成军的楚勇,建立了一支地方团练,并整合湖南各地武装,称湘军。咸丰三年(1853年)八月,曾国藩获准在衡州练兵,“凡枪炮刀锚之模式,帆樯桨橹之位置,无不躬自演试,殚竭思力”,并派人赴广东购买西洋火炮,筹建水师。咸丰四年(1854年),发布《讨粤匪檄》,率师出征,不久在靖港水战中被太平军石贞祥部击败,投水自尽,被部下所救。休整后,重整旗鼓,当年攻占岳州、武昌。咸丰六年(1856年)坐困南昌。9月2日,洪杨内讧,史称天京事变,南昌解围。两年后,湘军攻占九江,气势颇盛。十年(1860年),湘军围安庆。同治三年(1864年)7月,湘军破太平天国的天京(南京),朝廷加曾国藩太子太保、一等侯爵,曾国荃赏太子少保、一等伯爵。8月,奏准裁撤湘军25000人。同治七年(1868年),曾国藩改任直隶总督。同治九年(1870年),朝廷命其处理“天津教案”。曾国藩深知当时中国远非西方列强对手,因此主张对外让步。发布《谕天津士民》的告示,对天津人民多方指责,诫其勿再起事端,随后释放犯法教民和涉案拐犯,引起天津绅民的不满。同治九年(1870年),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平民张汶祥刺杀于总督府后,朝廷命曾国藩再任两江总督,前往南京审理该案。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在南京两江总督府病逝。朝廷追赠太傅,谥文正。【3】 三件事:一、买书(知识改变命运)道光十三年,曾国藩在参加了七次小试后,终于童试过关,成为父亲的县学同学,并于当年取妻成了家。次年,曾国藩首赴乡试,竟一举中试成为第三十六名举人,并于道光十一年十一月入都,准备第二年的会试。曾家几百年才出了这么个举人,可称是破天荒,曾国藩的祖父和父亲自然大喜过望,期待着他实现多年来曾家入官为仕的愿望。道光十五年的会试,曾国藩不售,由于昔年还要举办恩科,未免于往来奔波,曾国藩遂留住京师的长沙会馆读书一年。然而道光十六年的恩科,曾国藩再次名落孙山。于是,会试报罢,他由运河南下,经清江、扬州,自江宁(今南京)溯江而上,回转湖南。在金陵时,他在书肆见到一部《二十三史》,爱不释手,冲动之下,遂做了一件前所未有的豪阔之事,把借来的钱全用在了购书上,钱不足则以衣裘抵价。两考不中,还借那么一大笔钱买书,曾国藩以一个初入社会的农家子,居然肯,也居然敢借百金购一套《二十三史》,绝对是个异数。但就是他的这股子对于书的热诚,丰富了他的精神世界,使得他在将来的风起云涌的人生中,有着坚定不移、宠辱不惊的精神指导。二、靖港之耻(败不馁)咸丰四年四月,太平军大部据于靖港,别部据于宁乡、湘潭。当时有人半夜来向曾国藩说:“靖港寇屯中数百人,不虞(防备)我,可驱而走也。团丁特欲借旗鼓以威贼,已作浮桥济师,机不可失。”【1】于是曾国藩出兵靖港。有王闿运所著《湘军志。曾军篇》记载当时情景:庚午(四月二日),平旦至,水急风利,炮船径逼寇屯,寇炮陆军至者合团丁攻寇。寇出,团丁遂反奔,官军亦退,争浮桥,桥以门扉、床板(搭成),人多桥坏,死者百余人。国藩仗剑督退者,立令旗岸上曰:“过旗者斩。”士皆绕从旗旁过,遂大奔。眼见自己编练的湘勇如此不中用,曾国藩一时激愤,竟欲投水自尽,被悄悄跟随其后的章寿麟发现救起。出师不利的曾国藩痛心疾首,上请罪折归纳失利之因:一、纪纲不密,维系不固,以致溃散;二、轻进求胜,对事出意外的退败没有准备;三、明知水勇训练不足,陆军临阵经验不足,贸然出战,责任在自己心存侥幸。为此,他实行了一贯的精兵原则,毅然裁撤了靖港的溃勇,只保留了在湘潭经受住战火考验的水师五营、陆师三营与驻守平江的湘勇,总计四千余人,比出征时精简了一半以上。胜败乃兵家常事,一个人的一生亦是如此,有了失败才会将成功衬托得更加耀眼。靖港之挫后,曾国藩深刻反思,重整旗鼓,为将来荡平贼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进退之智(胜不骄)在战胜了太平军后,曾国藩没有因此的骄傲,反而感到危机四伏。多年的官场打磨,他知道那些眼红他的功绩的人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攻击他的机会。这样一支30万人的军队,只听令于他一人,只要他想反,定是一呼百应,这就是那些反湘军派的造谣的借口。再者,他深知“功高震主”的人,威胁到皇权的人,绝不会被皇帝轻易放过,因为他皇帝要巩固自己的政权,必定要对那些潜在威胁斩草除根。于是,他没有等皇帝与反湘军派出手,于同治三年(1864年),大破天京的同年8月,上奏裁军。见好就收,不贪名图利,是只有一个人真正的心止如水,内心的格局达到一定的境界才有的行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历史的河流冲刷过中华五千年的朝代更替,但在此期间不因自己的功劳而恃骄的,在急流中勇退的人物,只怕也是屈指可数。而曾国藩能做到此点,“中兴四大名臣”的称号,也是应得的。 启示和反思:曾国藩一生,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四朝,建功立业,仕途亨通,十年七迁,官至二品,乃至封侯,“生晋太傅,死谥文正”,史称“千古第一完人”。【2】但是,在这些光鲜的颂词下,并没有提到他成就自己时的艰辛:一兵一卒的创练湘军,在兵败的耻辱后再次艰难站立,荣誉加身后的受宠不惊、韬光养晦……从曾国藩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其之所以受到后世称赞的优秀品德。胜不骄败不馁,以平淡的心情去看待兵家之胜败,只为心中忠君报国的理想而奋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是我一直信奉的,曾国藩对于书籍的热忱也正鼓舞着我,从书籍中去探索内心的世界,从心灵开始强大起来。而对于生活里的挫折,更重要的,我们也是应该试着去走出它的阴影,这个过程是痛苦而漫长的,但你一旦走到了阳光下,世界就会突然地明朗起来,以前所痛苦的事情旋即成为浮云。在我们的起起落落中,最能锤炼我们的心态,处乱不惊,宠辱不惊。而曾国藩在成就一番功业后,毅然决定上奏皇帝,裁剪军队规制,也是因为他知道,这样一支所向披靡而又只听命于他一人的军队对于帝王始终是个威胁,见好就收才是长久之计。对比于历史上那些自命不凡,目空一切的开国功臣、封疆大吏来说,这也就是他的聪明之处。一个人的一生并不是生来就是完美的,我们总是一点一滴的学着去剔除自己不好的部分,学会成长,学会承担。就算是名人,也是在必经的磨练中,锻造更强大的自己。人生有起有伏,即使只是在学生时代,也会有心情的落差,比如成绩的起伏,学生会职位的升降,人与人关系的好坏等等。很多事情我们也会身不由己,但是,当我们想到那些伟人时,总会给我们带来曙光。看他们的行事,学他们的经验,就会忽然间的豁然开朗。感谢那些大师们曾存在于我们最艰难日子里的思维里,给我们启迪方向,教会我们人类从不屈服的思想,让我们洞悉中华民族在那个时局动荡,风雨飘摇的年代里,那些贯穿古今的精神价值。在通过中国近现代史中的这一位重要人物了解了这段历史之后,使得我有一个更加平淡的心态来面对生活:为最初的理想而奋斗,起伏不惊,去留无意,随心中所想,忠于心中之事。 参考文献:【1】刘忆江. 曾国藩评传. 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 .【2】李烈钧. 从曾国藩身上可借鉴些什么. 体坛报,20012,(01)【3】维基百科【4】冯毅. 曾国藩军事伦理思想研究. 重庆:西南大学,2010【5】肖高华. 曾国藩文化思想与中国近代化.长沙:中南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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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中国近现代史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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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辛亥革命成功了;也有人说,辛亥革命失败了。但我认为辛亥革命又成功,又没有成功,是1/2成功,1/2 的失败。 首先,辛亥革命是成功的革命。 辛亥革命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领导的更具有完全意义的民主革命,中国人民“为了建立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在比较更完全的意义上开始了这场革命。 由于资产阶级和同盟会的组织和领导,提出了比较完整的革命纲领,在广大工农和其他劳动群众多种方式反抗斗争所汇成的革命怒潮中,赶跑了狗皇帝,推翻了清王朝的二百六十多年的专制统治,从而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这个共和国产生了一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献。虽然这部文献不久被北洋军阀废弃,但经过这次革命,民主共和国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政治上打击了封建势力,民主主义思想潮流已不可抗拒,正因为这样,辛亥革命后,袁世凯洪宪帝制,张勋的复辟帝制,都是昙花一现,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辛亥革命也为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变,作了思想准备。 辛亥革命也给帝国主义沉重的一击,虽然资产阶级没有明确提出反帝政治纲领,但正如毛泽东所说:“辛亥革命是革帝国主义的命,中国人所以要革清朝的命,是因为清朝是帝国主义的走狗”。所以列宁把辛亥革命视为“亚洲的觉醒”,但帝国主义利用反动的清政府统治来打破中国人民的美梦。自清政府垮台后,帝国主义妄图扶植新走狗,但这些“新走狗”都是短命,一个接一个被中国人民打倒在地,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外反动势力对中国人民的压迫。 再深透点讲,辛亥革命实际上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虽然革命失败了,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民国成立后,国内实业团体纷纷成立,开设工厂、设银行都成为风气,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在短短的几年里有了显著的增大,无产阶级队伍也日益壮大。 辛亥革命还打落了亚洲第一个皇冠,具有国际意义。辛亥革命沉重了打击了帝国主义,推翻二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对于世界人民,特别是东方各国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是个巨大的鼓舞。在中国革命影响下,如一九一三年荷属爪哇以及其他殖民地,都广泛掀起民主革命运动。中国人民的革命将给亚洲带来解放,使欧洲资产阶级统治遭到破坏。 总之,辛亥革命的伟大功绩为中国的发展趋势,铺开了一条金色的道路。 但辛亥革命成功得仓促,到手的乃是不彻底的胜利。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只完成了第一项——民族主义,其他民权、民生长期挂着欠账。而且就民族主义一项来说,完成的也仅仅是“驱除鞑虏”,各个帝国主义势力原封不动地保存。袁世凯上台后,中国在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下,三民主义成了纸面上的东西,他们挂羊头卖狗肉,虽有民国之名而无民国之实。就这一点来看,辛亥革命的成功虽然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却是煮了一锅夹生饭。 辛亥革命果实最终被袁世凯窃取,中国反帝反封建任务并没有完成,所以它又是失败了。 领导这次革命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缺乏明确反帝纲领和具体行动,由于资产阶级历史的局限性,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对帝国主义的本质的认识不清楚。从同盟会到南京临时政府,他们对帝国主义抱有幻想,他们认为建立资产阶级国家,西方是会赞成的,孙中山不仅没有辨明对帝国主义的所谓“中立”的伪装,反而在《告各友邦书》中以承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权益为代价,和帝国主义维持友好关系。资产阶级的如此妥协,革命实难继续下去。 资产阶级把革命目标只限于反对清朝皇帝,他们认为“清帝退位”就是专制已除,革命就大功告成了,正因为如此,这恰恰给了那些擅于投机取巧的立宪派和旧官僚以可乘之机,后来袁世凯以清帝退位为交换条件窃取政权,破坏革命,革命派不仅没能识破袁世凯的反革命两面手法,相反竟把袁世凯作为同盟者,这就说明革命派对反对封建主义是不彻底性。 辛亥革命的领导者未能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参加斗争。在同盟会的纲领中,虽然提出“平均地权”口号,但实际上并没有被全体革命党人所接受,也没能找到解决土地问题的措施,因而也未能实行“平均地权”,从而失去动员农民群众的作用,既然革命党失掉农民的支持,就把注意力转到新军和会党。正是由于脱离人民群众,革命力量才是显得十分弱小,毛泽东曾指出:“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因而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勾结下,革命遭到失败是在所难免的。 革命党人没有建立和掌握一支有组织的革命武装,同盟会发动新军和会党举行起义,这两者毕竟不是革命党人自己建立的武装,况且新军、会党成员复杂,他们中大多数人接受立宪派和旧官僚,因此,在旧势力煽动下往往会变成破坏革命的力量,革命党人缺乏有力的武装队伍,很难应付反动势力的反扑。 中国同盟会也没有建立一条正确的组织路线,因而在组织上是不巩固的,同盟会内部复杂,政治信仰不一致,思想上也存在着严重的分歧,所以始终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领导核心,这样一个思想上缺乏信仰,组织上松懈无力,内部矛盾重重的政党。 总而言之,革命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这充分地暴露出了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当然,也有许多问题是在当时客观环境下必然会出现的,如封建阶级和外国势力的联合破坏,迫使革命党人将国民政府拱手让给袁世凯;当时农民受封建残余思想很深,不可能迅速接受革命思想;革命党难有建立和掌握一支军队的经济、政治和群众基础等。 革命也是在与时俱进的。辛亥革命最大的功绩应是它对后来历次革命的影响,它的成功同时也是失败的种种原因一直为后来的革命者所借鉴。大胆地说,正是有了辛亥革命开历史之先河,才会有新中国的建立,民主革命的胜利。 所以说,从它本身而言,是成功一半,失败一半。但从它对后来中国革命的指导和影响来看,是值得我们赞扬的,而不是像很多人所说的那样是失败的、不成功的。因此,我认为,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革命的奠基石,它说明了只要不断地革命下去,胜利终有一天会来临! 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辛亥革命给封建专制制度以致命的一击。它推翻了统治中国二百六十多年的清王朝,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推动了历史的前进。辛亥革命使人民获得了一些民主和共和的权利,从此,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无论谁想做皇帝,无论谁想复辟帝制,都在人民的反对下迅速垮台。 其次,辛亥革命推翻了“洋人的朝廷”也就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辛亥革命以后,帝国主义不得不一再更换他们的在华代理人,但再也找不到能够控制全局的统治工具,再也无力在中国建立比较稳定的统治秩序。 第三,辛亥革命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民国建立以后,国内实业集团纷纷成立,开工厂、设银行成为风气。民族资本主义的经济力量在短短的几年内就有了显著的增长,无产阶级队伍也迅速壮大起来。 第四,辛亥革命对近代亚洲各国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影响,特别是对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起了推动作用。这一时期,亚洲出现了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潮。 资产阶级革命或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很难说有完全彻底的。所谓彻底,只能说是基本彻底。自沉阶级革命成功的结果足以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制度,即以新的剥削制度代替旧的剥削制度,而剥削制度的更替,并不需要新旧完全彻底决裂,他们可以在很多方面妥协、融合、并存。许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尚保存君主制和贵族头衔,此即革命不彻底的明显例子。 辛亥革命作为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虽然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根本任务,其成就远逊于西欧、北美的资产阶级革命,但在彻底铲除封建帝制这一点上,远胜于包括法国在内的欧洲各国。辛亥革命一声炮响,不仅赶跑了清朝皇帝,还是中国绵延两千余年的封建帝制从此永绝。从民元到民六,其间虽经袁世凯帝制自为、张勋复辟,但只不过是两场短暂的闹剧,并没有使民国中断,更没有像法兰西那样出现两次帝国、三次共和国的波折。所以说,辛亥革命在一定程度上是成功的。

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近现代发展史,是一卷被鲜血浸满鲜血又惨遭蹂躏的长卷。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论中国近代史的3000字论文,希望大家喜欢!中国近代史的3000字论文篇一 《近现代中国救国道路探索》 摘要: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其主流和本质是中国的儿女们为救国图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英勇奋斗、艰苦探索的历史。在这很长时期内,中国面临三种可供选择的建国方案,本文根据《中国近代史纲要》的历史理论与知识,通过对这段时期各个阶级对国家出路的探索的 总结 与分析,采用比较分析的 方法 ,从历史的客观性出发,结合作者对《中国近代史纲要》的学习与体会,研究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必然性的历史原因,并得出社会主义道路是当时中国的唯一出路。 关键字:中国历史 中国近代史 中国出路 历史必然性 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爆发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其主流和本质是中国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和中国人民群众为救国图存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英勇奋斗、艰苦探索的历史;尤其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伟大而艰苦的斗志,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赢得民主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我们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各条路线的主力军,通过对中国近现代史的学习,认识到现代中国社会发展和革命发展的艰辛历史进程及其简略的发展规律。越是了解国史、国情,我们越是深刻体会到历史和人民是在怎么是困境下经过怎么样的波折才最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道路、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 第一章 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前夜,国人探索救国道路的历程 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划时代的重大事变,中国社会从封建社会开始走向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近代历史就是以此为开端的。鸦片战争的爆发,引起了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和历史任务的改变。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战后,中国的社会矛盾变得复杂化了,又增加了外国资本--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间的一对矛盾,并且这种矛盾地位越来越突出。因此,中国人民除了继续遭受残酷的本国封建压迫以外,还遭到来自外国帝国主义势力的残暴的民族压迫。亡国灭种的阴影。笼着在中国人的心头。争取民主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强成了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渴望并成为中华民族的两大历史任务,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斗争都是围绕两大历史任务而展开的。鸦片战争后,内忧外患纷至沓来,封建社会危机四伏。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前夜间,中国各个不同阶级对于国家的出路都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农民阶级对国家出路的探索 随着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自1851年初开始,爆发了一场席卷半个中国的农民阶级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太平天国是一次反帝反封建的农民运动,是中国几千年来农民战争的最高峰,它沉重的打击了中外反动势力。 但是,太平天国起义必定是会失败的,不过它也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和重大的历史意义。太平天国起义沉重打击了封建统治阶级,强烈撼动了清政府的根基。它把千百年来农民对拥有土地的渴望在《天朝田亩制度》中比较完整地表达了出来。《资政新篇》作为太平天国继续反封建反侵略的纲领,它有强烈的革命性。它是先进的中国人最早提出的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具有鲜明的资本主义性质。因此,太平天国具有了不同于以往的农民战争的新的历史特点。 然而,农民阶级不是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他们无法克服小生产者所固有的阶级局限性。因此,太平天国对国家出路的探索,其本质只不过是以往朝代更替的老路,不可能是中国未来的出路。同时,太平天国起义表明,在半殖民半封建的中国,农民阶级具有革命性,却不具备先进性,是一支拥有巨大潜力的革命力量,是一支对历史产生巨大改变的力量。 地主阶级对国家出路的探索 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的统治阶级对如何解决一系列的内忧外患分裂称为「洋务派」与「顽固派」,洋务派主张利用西方先进生产技术,强兵富国,摆脱困境,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手段来维护清朝的封建统治。 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洋务派在全国各地掀起了“师夷长技”的运动洋务运动。洋务派想通过学习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来维护和巩固清政府的统治,试图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来对抗帝国主义的侵略。于是,洋务运动从中央到主要的地方发展洋务。通过办实业、建海军、创学堂来探索富国强兵的道路。 不过,与太平天国起义一样,洋务运动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也注定是要失败的。甲午战争,北洋海军的全军覆没标志着以“自强”、“求富”为目标的洋务运动的失败,究其根源是:一是洋务运动具有封建性。洋务运动本身是为了维护和巩固清政府的统治而兴起的,这就注定了它失败的命运。因为新的生产力是同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不相容的,是不可能在封建主义的压迫下充分地发展起来。二是洋务运动对外国具有依赖性。西方列强在中国的利益,是不可能让中国通过洋务运动变强的。三是洋务企业的管理具有腐朽性。清政府的腐败官僚的作风的普遍性连洋务企业也不能避免。 综上所述,可知洋务运动不可能为中国摆脱弱小找到出路。 资产阶级对国家出路的探索 《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人普遍感到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应当推翻;清政府的一些改革客观上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为资产主义民主革命准备了一些物质条件;新式学堂的勃兴和 留学 教育 的发展,革命知识分子的队伍不断壮大;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学说是不断传播;上海和东京成为中国革命知识分子宣传民主革命思想的重要阵地。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和社会矛盾的激化以及清政府“新政”的破产,爆发了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的发生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矛盾激化和人民顽强斗争的必然结果。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起,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面对西方列强的野蛮侵略和清王朝的腐朽统治,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屈服,进行了前仆后继、可歌可泣的抗争。中国人民从反抗斗争中逐渐认识到,要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必先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清王朝是中国反动封建势力的代表,同时已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不扫除这个障碍,要获得人民的解放和幸福是不可能的。辛亥革命集中反映了当时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振兴中华的深切愿望。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封建反动政府,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辛亥革命,极大地推动了中华民族的思想解放,为中国先进分子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打开了新的视野。 但是,从历史看,辛亥革命是失败的。首先,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在帝国主义时代,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资本主义的建国方案是行不通的。帝国主义与袁世凯为代表的大地主、大买办以及旧官僚、立宪派一起勾结起来,从外部和内部绞杀了这场革命。其次,从主观方面来说,在于它的领导者中国资产阶级具有软弱性,妥协性:一是没有提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二是不能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三是不能建立坚强的革命政党,作为团结一切革命力量的强有力的核心。辛亥革命的失败说明,在近代中国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 第二章 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探索救国道路的新变化及历史意义 五四运动是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中国革命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五四运动是中国革命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中国工人阶级从此登上了政治舞台,拉开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显示了中华民族的进一步觉醒。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期间,在对中国探索救国道路的历史长河中活跃着三种政治力量,推动着中国朝着三条道路的徘徊。 以大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建国方案 在长时间里,地主阶级与买办性的大资产阶级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力量,他们主张继续实行地主阶级与买办性的大资产阶级的军事独裁统治,使中国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道路。 地主资产阶级与买办资产阶级的建国方案违背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个方案是祸国殃民,毁国害民的方案,它最终遭到了广大中国人民的唾弃,并且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他们的反动统治也在根本上被推翻了。 以民族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建国方案 在旧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始终没有占据统治地位。它们的基本政治主张,是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以便使资本主义得到自由的和充分的发展,使再过过成为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社会。 实际上,当时的中国基本国情从客观上决定了以民族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建国方案在中国行不通。当时的中国工业极度落后,农村自然经济占主体,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只限于沿海和河口发达地区。而从主观上看,民族资产阶级革命不够彻底,软弱妥协性,大部分民族资产阶级属于小资产阶级也注定了以民族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建国方案在中国行不通。同时,以民族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建国方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建国方案 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动力和主要依靠。他们的政治代表中国共产党主张,中国人民应当在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下,首先进行一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新式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即新民主主义革命,以便建立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并且经过这个人民共和国,逐步到达社会主义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从一成立就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 第三章 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马克思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的唯一出路 从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期间的历史背景 自鸦片战争爆发后,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开始了对中国人民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驱使中国人民走上反帝反封建的伟大革命斗争的历史道路。在辛亥革命以后的近代中国,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利益的,1927年前主要是北洋军阀,1927年以后,主要是国民党统治集团。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统治集团对外依靠帝国主义的支持,对内以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作为社会支柱,把自己置于中国人民的对立面。抗日战争后,蒋介石集团无视中国人民建设独立、民主、繁荣富强的新中国的强烈愿望,坚持独裁统治和内战政策,把全国各阶层人民推向饥饿和死亡,迫使他们奋起团结自救。所以中国人民革命的发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雄厚的群众基础。 中国走马克思主义道路的必然性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这近八十年的时间里,由于没有一个像中国共产党那样的先进的革命政党作为领导核心,这些斗争都失败了;是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指明了斗争的目标,在长期斗争的实践中找到了使革命走向胜利的道路,并且把被人视为“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民团结和凝聚成万众一心的不可战胜的力量。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二十八年艰苦曲折的英勇斗争,终于取得伟大的历史性胜利。“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历史客观决定的,也是人民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单凭任何人的愿望或意志就能造成的。在很长时期内,中国面临三种可供选择的建国方案:第一种方案先由北洋军阀后由国民党统治集团代表。他们主张实行地主买办阶级的专政,使中国社会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第二种方案由某些中间派或中间人士代表。他们主张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中国社会走上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第三种方案由共产党代表,主张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三种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实践中反复地受到检验。结果是:第一种方案被中国人民抛弃了,它的代表者的统治也被推翻了;第二种方案没有得到中国人民的赞同,它的代表者的多数后来也承认这个方案在中国无法实现;只有第三种方案最终赢得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在内的拥护。 由此可见,中国人民接受共产党的领导,走上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道路,是他们郑重作出的历史性选择,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第四章 结论 本文根据《中国近代史纲要》的历史理论与知识,通过对这段时期各个阶级对国家出路的探索的总结与分析,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历史的客观性出发,结合作者对《中国近代史纲要》的学习与体会,研究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必然性的历史原因,并得出社会主义道路是当时中国的唯一出路。通过学校开设《中国近代史纲要》这一门课,对于国家的近现代历史,了解到很多的历史知识,让本人更深刻到中国近现代史风云变幻与厚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本人更加热爱和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曾经结合史料整理过一点东西,你要交作业,不知道你敢不敢用。太平天国是中国清朝后期,由洪秀全所建立的政权,前身为1843年创立之“拜上帝会”。1851年成立太平天国,1853年建都天京(今南京),曾占领长江中下游地区。至1864年天京陷落止,计存在14年。这是一次满清统治时期,最为轰轰烈烈的汉人复国运动及农民起义,最终被清朝联合列强镇压下去,但是其余部仍进行了顽强的斗争。太平天国作为一个反帝反满的农民运动政权有其历史功绩,也有其局限性。下面就从功绩和劣迹两个方面来评论。一、历史功绩其一,太平天国运动所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资政新篇》是农民阶级的伟大创造,给予了农民阶级一定的物质利益,反映了农民阶级渴望自由、平等的强烈愿望。《天朝田亩制度》是中国农民战争史上第一次提出的涉及政治、军事、经济等纲领性文件,也是历史上农民起义者第一个有关分配土地的具体方案,体现了平等思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资政新篇》批判重本抑末,尊重科学技术,提倡兴办企业,主张工商谋利,鼓励私人资本,是一个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其发展资本主义的纲领,反映了先进的中国人向西方寻求真理的结局。其二,定都天京后,积极地实施对外贸易政策,并开展正常对外贸易。对外贸易方针是积极开发,平等互利,独立自主,与清政府闭关自守,投降媚外,丧权辱国等情况形成鲜明对比。对鸦片输入态度很强硬。1854年,杨秀清在致英使的信中谈到通商时写道:“不惟英国通商,万国皆通商。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立埠之事后方定,害人之物为禁。”给侵略者当头一棒。1863年,上海港出口茶叶为1200万磅,比1858年翻了一番。1862年,在上海报关的轮船180艘,上海港进口关税收入为3370114两,两码头收入51960两,极其繁荣。其三,初步担负起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从金田起义揭竿而起,就把斗争矛头指向清王朝。在意识形态方面,把矛头指向了封建王朝的精神支柱孔孟之道,反对封建等级制度,提倡平等思想。太平天国的反封建斗争,沉重打击了清朝统治者。至于反帝斗争,旗帜也非常鲜明。洋枪队头子华尔、法国提督卜罗德死在太平天国战士的刀下。1862年,有一个外国侵略者来南京向洪秀全建议,协力击败清军之后,平分中国。洪秀全当即严词驳斥:“我争中国,意欲全图;事成平分,天下失笑;不成之后,引鬼入邦。“这充分体现了其爱国主义立场。其四,加速了清王朝和整个封建制度的衰落与崩溃。清朝的统治更加风雨飘摇。其五,19世纪中期,亚洲出现了第一次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潮。太平天国运动同波斯,印度尼西亚,印度等国人民的反殖民主义斗争,相互影响,相互推动,共同打击了西方殖民主义者。其六,太平天国所到之处都恢复了华夏衣冠,废除裹脚等恶习,女子的地位得以和男子同等,是近代中国民主的开端。据西方的一些见闻记中,都称当时中国最为俊美及威武的男子只有在太平天国之才能看到。马克思认为太平天国是世界上第一具有共产主义性质的政权,曾称太平天国为“中华共和国”。二、其历史局限性及恶行太平天国运动由于从根本上说是一次农民运动,仍然没有跳出封建制度的范畴,尽管后期洪仁玕的《资政新篇》带有浓厚的资本主义色彩,也得到了洪秀全的肯定并实施,但是由于当时太平天国已处于风雨飘摇中而没能有效的实施,随着太平天国的覆灭而埋入尘土。因而太平天国运动有着很多的局限性和恶行。一、定都天京后,建立了封建政权,其统治机构与清政府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且上层统治者除了少数几人保持的清正良好的品格,其多数人的生活极为奢华。二、“拉壮丁”,不从者格杀勿论。这一类史料特别多,看起来这是太平军扩充兵员的重要手段。其手段之残忍,较之近现代军阀有过之而无不及。王錱在江西一战杀死太平军一万余人,被老湘营俘获解散的“胁从”者人数也多达上万。三、掳掠、奸污、残害妇女。这一类史料也特别多,其状之惨、受害妇女之多,足以彻底颠覆历史教科书中太平军士兵的革命者形象。四、虐待、残害老人。强迫五、六十岁的老人为其挑担运输,老人力不能任,常被诅骂捶楚致死。五、杀害佛寺僧侣信徒。太平军所到之处,佛寺里的佛像一概被捣毁。常有僧侣或信徒为保护佛像而惨遭毒手。六、以残酷手段报复地方团练。剜心、剖腹、斩断手足等等酷刑一应俱全。团勇的妻儿老小也常常遭屠戮,常发生灭门惨祸。七、勒索抢掠钱米物资,俨然“鬼子进村”的景象。以上的结论多来自《湖南褒忠录》一书,该书成书于同治初年,由郭嵩焘等人根据湖南各府各州各县上报资料汇编成书,尽管其为野史,编纂的人中有不少为太平天国的敌视者,使得内容比较紊乱,不少地方真假难辨,但还是汇集了大量、有一定事实依据的第一手资料。该书卷帜浩繁,一共二十二册,最末的《殉团》《殉贞》等卷集中记载了太平军及土寇在湖南各地的暴虐行为,连受害人的姓名、遇害时间、地点、原因也一并如实列出。不少记录没有区分太平军及土寇,一概统称为“贼”,据书中所载分析,土寇、太平军的暴行几乎没有区别,土寇常常效法太平军,也常常加入太平军。如今太平天国运动已经过去了近一个半世纪,今天的我们除了看到及歌颂这场农民运动的功绩和进步性,同时也应认识到其不是完美无暇的,虽然不能因有所劣迹就掩盖其光辉,但是也应客观公正的看待历史。

中国法制史论文1500字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我国几千面的历史进程中,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我也是学法学的、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取其精华。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还得到了成就感和满足感。历史就像一面镜子,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所以说。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从教材中找出自己满意的结论,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避免单纯学习法律条文和历史事件的单调,归纳为以下几点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一,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法律制度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乏味、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所以只好介绍别人的文章了。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维护统治秩序、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监狱和法庭,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再下笔。在本学期的学习中,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找出不足、原则,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因此,然后带着问题去读,制定各种法规。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对一些未知或者知而不详的问题先列下来。(这是上百度查的。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三,最好是先对法制史有一个总体的框架。三,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发展,自原始社会默契、民事立法,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警察、内容、枯燥,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结合自身的学习过程。在学习的方法上、体系。这样既学到了知识,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又怎强了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我主要是将中国法制史当做一本普通的历史书来读。纵向方面、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二,首先让自己保持浓厚的兴趣、婚姻家庭立法,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一,我的文笔不好。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

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 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因此,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找出不足,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 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纵向方面,自原始社会默契,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警察、监狱和法庭。所以说,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制定各种法规,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维护统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 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三、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 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在学习的方法上,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二、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三、在我国几千面的历史进程中,法律制度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 结合自身的学习过程,我主要是将中国法制史当做一本普通的历史书来读,首先让自己保持浓厚的兴趣,对一些未知或者知而不详的问题先列下来,然后带着问题去读,从教材中找出自己满意的结论。这样既学到了知识,又怎强了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还得到了成就感和满足感。避免单纯学习法律条文和历史事件的单调、枯燥、乏味。 (这是上百度查的,最好是先对法制史有一个总体的框架,再下笔。我也是学法学的,我的文笔不好,所以只好介绍别人的文章了,O(∩_∩)O哈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周群文章《法律之我见》近来,常能闻见一些似乎很怀了些怜悯之心的“有识之士”,脸上也很流露出了些不忍之色,然后,再用很带了些责备的口吻教导着那些已然在生活中很受了些委屈与伤害的人:“碰上诸如此类的事情,你决不可妥协、软弱!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与之坚决斗争到底!”对于此类极富“打抱不平”精神的“有识之士”之善意,我向来是既深以为然,也颇以为许的。但是,无庸讳言,我却也始终认为这番循循善诱依稀与“你应该放弃仁慈、宽容,斤斤计较起来!”实有异曲同工之嫌。当然,尽管如此,倘凭心而论,至刻下我也尚未丝毫怀疑过这类“有识之士”的其心可鉴,甚而至于,心下更是颇感其精神之难能可贵。因为,倘处身于一个谁都念着要占别人便宜的食亲财黑环境及氛围中,不容置疑,确实很有针锋相对且决不退让之必要,做人更是如之说的:绝不应该心慈手软而任人欺凌、摆布!不过,理虽及此,我却依然顽固于发自内心之深以为:问题似乎都得从根本上去着手解决才更恰当稳妥,否则,贸然地截鹤续凫,实有引足救经适得其反之虑!而像现在这般纯粹靠着“你打我一拳,我必踢还你一脚!”的法子,就妄图解决人性及社会安定方面的系列问题,以我个人的看法,恐怕非仅不是一个什么长久之计,更实隐了得不偿失之后患。也因而此,凭着自己的若般一得之见,我就更坚定了这样的一个早先还尚有些疑虑的信念:虽然法律应该建设也更有必要得到完善,但却实在不适宜把来作为人们日常行为的导向标志!原因在于:倘把法律姑且看作底线,那么,崇高的道德、思想则就远在之上遥遥相对了。而我的一己想法之延伸也就是:如果所有的人都蜂拥着那条作为底线的法律准绳,难免就会弄出些有意无意间或愿意不愿意间被挤过了法律准绳的状况,倒不如,引导大家都靠拢了道德、思想,或者景况就会有所改观了:绝大多数人远离了因为太过于拥挤而常常出事的底线附近危险区域,那么,视野宽阔了,也不再人多手杂了,若是谁胆敢在此时再于路断人稀处欲越过法律准绳的话,大抵也仅是个自讨苦吃之举了。然而,道理固然简单,观点也够鲜明,但我却更深知,若是真想让如今的有些人也明白个中的道理,认同这个观点,事情却绝非那么简单。因为,问题就出在这个道理实在是太过于简单了,以致于反而会使得那些特擅长于化简为繁之人,更不可能会去关注、重视、思索,并由此而欣然接受了。我们假设:有一个地方,因为那里人们的道德、思想水平普遍的都很高,因此那地方的犯罪现象就很少,而犯罪现象少也就从而使得正常生活着的人们很少能听闻到法律啊法制啦什么的;而另一个地方,因为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社会又动荡不安,迫于保护自己的无奈或者趋于贪婪的欲望,那里的人们因而无论是唬唬人的还是真干实做的,嘴里就不得不整天嚷嚷着法律、法制了,而这般“法律天、法制地”热闹的“盛况”,自然会令人倍感了法律、法制的“无处不在”与“不绝于耳”了。倘若于此作个判断:这般的两个地方究竟是哪一个好?哪个地方更适宜人的生活?大概很有人会以为,这种问题岂能成为问题?这还用得着说吗?然而,实际上这问题却恰恰就是个连有些专家学者与教授们都至今糊涂着的“难题”。而其中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更是,有一些专家学者与教授是非不明、黑白不分或弄来弄去弄不懂倒也罢了,不懂就是不懂,就不要再去厚颜无耻装什么懂了,可这些家伙就是不缄其臭嘴,居然一边赞扬着混乱一边更去讥笑太平盛世的“少法律”“少法制”,似乎社会风雨飘摇人们被弄得焦头烂额,于他们来说,是件挺有进步意义的事情。日前,着意之下,我就很见识了几个这样的无视道德、思想而单抱着法律、法制就认为已经找到了足以匡时济世良方的专家学者,其幼稚可笑的言论中居然还很夹杂了一些崇洋媚外的由头,不时扬眉提到了一个当今犯罪率举世无双的国家,并把之顶礼膜拜成了凡国家都很该认真学习且效仿的楷模榜样。那么,这个被些许“国人”高度颂扬的而自己也经常自吹自擂所谓的老牌法律国的法律状况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呢?也许,我们也不妨实地去见识观摩一下,或者,我们也就能不只有个大体上的感性认识,更能大致的对之端倪可察了。在一间搞得外表很“入眼”的大房子里,几十甚至上百个熟悉法律的人士静静地坐着,他们前面有几个仿佛对法律更加掌握得透彻之人在轮番慷慨激昂着法律,而再往前的高台后面还坐着一个对法律几乎是了如指掌的人。然而,尽管法律就一个,而大家也都似乎胸有成竹,但是,处身于这般浓厚法律氛围之中的被告席上的人,却依然瞪着茫然不知就里的眼睛。那么,作为主角的被告,为何会是这么一副犹如置身云雾中的神态呢?因为,面前的那几个穿戴整齐的人尽管讲的都不外是些不知被讲了多少遍的同一法律,但是,被告却在他们未能停止“这么讲来讲去”时,其命运究竟如何竟然尚且是个充满了无穷变数的谜。而尤为重要的更是,被告的命运居然也恰恰正是由这几个人的“这么讲来讲去”所决定:被告可能会就因为“这么讲来讲去”而无罪,但也可能就因为“这么讲来讲去”而小罪,或者中罪、大罪甚至超级巨罪都“得当”成立。一旦“这么讲来讲去”完了——通常时间都很长很长,那么,法庭就会让另一些始终在一旁呆听“这么讲来讲去”的人,根据这个听来的“这么讲来讲去”的自己听了多少与自己的理解能力再加上自己的想法,来得出一个结果——被告的结局——也就是法律的宣判。换言之,进了庄严肃穆的法庭,被告曾做过些什么,其实相对而言已经不再是那么重要了,反倒是最终在法庭上真正起了关键作用的,除了次之的在一旁呆听的都是些什么人之外,主要的却居然就正是那个“这么讲来讲去”。而更令人匪夷所思也势必感叹其深不可测的是,无论是那些懂得法律的抑或不懂得法律的,却每个人心中都竟然雪亮着:钱多找个“好”律师与没钱只能靠“坏”律师,其间,虽然还是同一法律同一被告,其结果却往往会就因为“好”律师与“坏”律师间的“这么讲来讲去”之有所不同而差了天壤之别,有的时候,甚至更是生死之分!法律,本该是用来伸张包含公平、公正在内的正义的,这一点大抵也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然而,现在居然被搞得非只是模糊且具弹性,最后更使得神圣不可侵犯的正义也反而受其拖累而成了贫富立判的待价而沽之商品,——在老实巴交的老百姓面前,堂而皇之地把至高无上的正义,通过所谓的“法律”“光明正大”地给彻底扭曲了,——使得法制也陡然变成了人制与钱制!或许,这听上去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更似乎像是个天大的笑话或者讽刺,但事实上这却正是当今资本主义国家公认的治理社会之无上法宝了。究其恶醉强酒之原因,资本主义社会的性质与体制决定了其无可奈何只得紧抓着这根“救命稻草”,明知于事无补却也不得不然,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都是以钱来说话,钱凌驾于正义、真理之上,人人都渴望着自己能够尽量剥削压迫别人,最终成为剥削阶级把正义、真理掌握在手里听凭自己玩弄,因此,资本主义社会根本就无法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对道德、思想的重视!所以,清楚并明确了法律与道德、思想间的关系,也知道并肯定了本末位置的重要,更明白且确定了只有在道德、思想的引领下法律才能够真正成为正义的之一工具,我们就不难看出那些外表道貌岸然,刻意不谈道德、思想而大喊大叫唯法律、法制能救国、治国,实质却正是在企图败坏人们的道德、思想,使得社会礼坏乐崩人欲横流,导致法制成为人制与钱制,以便达到其彻底毁坏法律、法制目的之人的居心了。也因此,倘若今后再有人摆出了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一看就知又来哄老百姓了,故意绕开或撇开道德、思想大谈法律、法制,那么,有了一份清醒认识与警惕的我们,或者就能即刻透过装模作样的外表,直视其心底之险恶了。

法律论文的写作格式、流程与写作技巧 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 论文写作的要求 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 (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 (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 (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 (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 (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 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 (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 (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 (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 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 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糊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外行人,但只需内行人一戳,纸老虎就破,结果弄巧成拙,丧失信誉。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见的。 (九)论文——致谢 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资助者和提出过重要建议者都属于致谢对象。论文致谢应该是真诚的、实在的,不要庸俗化。不要泛泛地致谢、不要只谢教授不谢旁人。写论文致谢前应征得被致谢者的同意,不能拉大旗作虎皮。 (十)论文——摘要或提要:以200字左右简要地概括论文全文。常放篇首。论文摘要需精心撰写,有吸引力。要让读者看了论文摘要就像看到了论文的缩影,或者看了论文摘要就想继续看论文的有关部分。此外,还应给出几个关键词,关键词应写出真正关键的学术词汇,不要硬凑一般性用词。

中国法制史论文1200字

法制史论文—我国刑事制度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文明历史的国家,是世界上的文明发源地之一,也是人类社会法制文明起源较早的重要地区。当然,我这里指的法制并不是现代所讲的成文法,乃至法典。只是说在原始的公有制社会的末期已经有一定规范。下面我将谈谈我对我国刑事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我从中得到的一些结论。从原始社会开始,我国已经有了法制。当然法制并不代表着成文法,只是存在与当时社会比较适应的社会规范,当时主要是以习惯法和传统习俗为主的社会规范。也就是说,但是法制就是习惯法,由于当时的对与犯罪的习惯就是复仇,然后“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便成为了当时的刑事制度的主要形式。在现代人看来,这种简单的一命抵一命是一种野蛮的,血腥的手段,但是对与以前的无故杀人,无疑是一种进步。..因为在原始社会,能给他们最大的约束的就是传统的生活习惯和部落的生活习性。这种表面上看来的血腥手段,恰恰是当时的争取公正的正义诉求,而并不具有厚实的那种征服,奴役或者压迫的强权性质。到了原始社会的后期,我们以夏商为典型例子。我先来列举当时的主要的情况,政治上实行的是中外朝制度,经济仍然是农耕经济为主,关键是文化,因为立法本来就是一个文化活动,所以当时的文化风格和立法的规范有极大的关系。原始社会的后期,那种神学观是非常浓重的,对与神当时的人单纯地抱怨一种敬畏(没有利用的心理),因此当时的立法思想;受天命制法,宗教神权色彩浓厚。可能大家觉得我写原始社会的末期的刑事制度没有明确地区分刑法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区别,因为在我看来,在原始社会的末期,法律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条理非常不明确,它调整的一个标准都是习惯法,就是说自由度非常大,而且其中的保障制度往往涉及到刑罚,所以在我看来,这种习惯法调整的社会中,判断它有没有刑事制度的性质,只有看有没有涉及刑罚。到了周朝,开始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制法的标准,西周有周公制礼,吕候制刑。礼作为习惯法的一种形式,是西周习惯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周礼的制定,反映了西周立法的等级制度的精神。吕候对西周的刑事法制的贡献主要在于制定9刑。9刑的基本精神在于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刑事犯罪。到了春秋,开始制定成文法。秦朝,封建制度建立,为了加强社会稳定,采取轻罪重罚的制度,显示了当时刑法文明的落后。以后还经历了诸多的朝代,刑事制度也经历了不断地反复,应当作为公法的刑法始终逃不出调整社会各个方面的规范的作用,这种跨界的调节,往往导致了刑罚的不公平和滥用。而且导致其他法律部门的畏缩在我看来古代一切的法律制度,无论是习惯法还是成文法无不涉及到刑事制度的运用,在古代,刑即法。虽然在秦代以后把法律分成各个法律部门,可是却没有形成相应的法律部门独特的调节制度,而全部仍然运用刑事制度调整。这无疑是一种错误。这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发展的不完善和制度的不成熟,民众的法律意识没有建立起来。正如柏拉图说说:一个法律并不用多么有新意或多独特,因为在一个有法律意识的社会中,人民心中自然会有守法的意识,在一个没有法律意识的社会中,人民没有守法的意识,无论法律多新鲜,多独特,人民终会创造机会来违反。这无疑说明了,法律的有效运用,并不在于刑罚有多重,而在于人民对法律有一种敬畏,有一种敬仰,有一种信任,这3个情绪缺一不可。

我今年也在学中国法制史。百度百科上有中华法系的特点,和你的要求基本相同,你自己随便整个开头结尾就行了。先言明,下面的内容百科上复制来的。别骂人哈~~①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摆脱了宗教神学的束缚。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的纲常名教成了立法与司法的指导原则,维护三纲五常成了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由汉至隋盛行的引经断狱,以突出的形式表现了儒家思想对于封建 法制 的强 烈影 响。中国封建法律与西方不同,西方中世纪法律体系中涂有神灵色彩的宗教法规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起过维护封建统治的特殊作用。但在中国,早在奴隶制末期神权法思想已经发生动摇。在中国封建法律体系中,不存在中世纪西方国家那种宗教法规,儒家的纲常名教代替了以神为偶像的宗教。 ②维护封建伦理,确认家族法规。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因此,宗法的伦理精神和原则渗入并影响着整个社会。封建法律不仅以法律 的强 制力 ,确认父权 、夫权,维护尊卑伦常关系,并且允许家法族规发生法律效力。由宋迄清,形形色色的家内成文法是对国法的重要补充,在封建法律体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③皇帝始终是立法与司法的枢纽。皇帝既是最高的立法者,所发诏、令、敕、谕是最权威的法律形式,皇帝可以一言立法,一言废法;皇帝又是最大的审判官,他或者亲自主持庭审,或者以“诏狱”的形式,敕令大臣代为审判,一切重案会审的裁决与死刑的复核均须上奏皇帝,他可以法外施恩,也可以法外加刑 。而西方 国 家 中世纪在相当长时间里,各级封建领主都享有独立的立法权和司法权。 ④官僚、贵族享有法定特权,良、贱同罪异罚。中国封建法律从维护等级制度出发,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从曹魏时起,便仿《周礼》八辟形成“八议”制度。至隋唐已确立了“议”、“请”、“减”、“赎”、“官当”等一系列按品级减免罪刑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又从法律上划分良贱,名列贱籍者在法律上受到种种歧视,同样的犯罪,以“良”犯“贱”,处刑较常人相犯为轻;以“贱”犯“良”,处罚较常人为重。中国的封建法律,同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封建法律一样,是以公开的不平等为标志的。 ⑤ 诸法合体 ,行政机关兼 理司法 。中国从战国李悝著《法经》起,直到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大清律例》,都以刑法为主,兼有民事、行政和诉讼等方面的内容。这种诸法合体的混合编纂形式,贯穿整个封建时代,直到20世纪初清末修律才得以改变。 在漫长的封建时代,中央虽设有专门的司法机关,但它的活动或为皇帝所左右 ,或受宰相及其他行政机关所牵制,很少有可能独立地行使职权。至于地方则由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事务,二者直接合一。宋、明、清的路省一级虽专设司法官,实际仍是上一级行政机关的附庸。在整个封建时代,中央司法机关的权限不断分散,地方司法权限不断缩小,这是封建专制主义不断强化的结果。

同学,我不清楚你们最近学习的重点,我想还是你自己找资料写的会更好一点~要侧重你们老师最近讲的重点。我能帮你的是,建议你去 中国知网上 搜“中国法制史”有关的已发表论文,找其中的精华为你所用~

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现代法治观念的引入和培养。必须以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下的法制现状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才能使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真正能够操作和实现。因此,如何对待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关系,为世界文明发展提供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模式,是这一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法制现代化;法律文化;法律传统

一、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的思路把握

(一)法律传统的内涵

法律传统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存在其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它与传统法律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法律传统体现了从过去沿袭传承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的某种法律精神与法律文化,作为具有深远影响的精神性因素,它经久不衰,成为现代人们法律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传统法律却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建构的法律制度及所形成的法律规范,是过去特定时间限度内客观存在的法律文化,而在现代条件下它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不复存在。

(二)法律传统的深远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演进变化,法律传统逐渐形成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深深地扎根于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心理、观念习惯和行为方式之中,成为社会成员信仰和认同的载体。所以,法律传统不仅构成了新社会法律发展的历史起点,影响着当下社会法律发展的各个领域,而且制约着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长期发展进程,有形或无形地左右着该社会法律的未来走向。

(三)对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共通性的探究

从法律的可移植性来看,在法律文明包含着一些一般性和具有普遍意义的要素,从法律文明的共通性来看,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文化的形式之一,彼此间进行相互交流、融合和移植是可能的。因此,既不应忽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要关注它们基于人类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类文化的差异中寻求各种可能的互补,最终经由理解和化解而达于会通。法制现代化是以现代法治社会为价值取向的过程,反映了现代法治价值不断扩展的趋势。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融合

(一)和谐价值取向下的纠纷调解机制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均倾向于调解解决。由于调解机制可以为当事人节约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当事人以及司法部门的讼累,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关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能够产生出对商业交易尤为重要的信任感和减少风险的作用,因而成为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的“社会资本”的宝贵部分。当代中国所独创的人民调解制度甚至还在世界上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甚至在 1980年9月拟定了《调解规则》草案,中国人独创的人民调解方式已被联合国法律组织接受为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之一。

(二)通过加强人权的保障。实现现代法治与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先秦时期文化仍可以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规范。人权包括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和法治精神。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并不缺乏,而且相当丰富,中国缺少的法治精神。有待于从传统法律文化的人道主义、大同精神催生。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虽然没有法律权利的概念和法治精神,没有形成人权的概念,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寓含着丰富的道德主义和和谐观念,相信人的理性和判断,尊重人的价值。儒家思想中的人人爱我,我爱人人,道教中的“道”为天地入主宰的思想,佛家呼吁“泛爱众”普渡众生,这些不仅对推进人权。

推行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能够统一和提升人权思想。传统法律文化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提高人们的人权意识。儒家主张道德教化。尤其是对掌权者的道德教化,“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说明道德教化的对象首先是统治阶级,然后推及普通老百姓,才会形成推己及人、上行下效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仁”、“礼”、“道”等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与新的时代精神结合,良好的思想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必将能使人权理念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在现代法治中建立切实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择其要者必须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尊重。当前,在刑事立法上,采取了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改善监狱环境,提高刑事罪犯的服刑改造条件。在民商事立法上,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增加可执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款,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弱化弱势群体的举证责任。在诉讼程序上,则强调程序的公正性。在刑事证据立法上,立法对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的关注,加大律师查阅、介入案件的权利等等。

(三)注重道德教化,强调社会综合治理,重视犯罪预防

在中国传统法制中,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包容的,法律受道德的内在支持,道德几乎成为法律的化身。刑罚实施的目的是实现道德教化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法治主义的轻视和怀疑,也为法律领域中人治主义倾向提供了可能。但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们对诚实与正直、善良与正义、安全与和谐以及社会福祉理想的追求。同时,它作为一种评价人们行为合理性的尺度,借助人们认同的原则和标准,可以在现代社会起到法律规范的补充作用。使道德约束和法律主治彼此协调,相得益彰,共同发挥着社会控制的机能。

论文关键词:法家思想现代法治影响

论文摘要:马克思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但其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引言

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正直的客观准则;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反对法律频频变更等等,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尤其是都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但从实质上看,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是不同的,现代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所以,在我国,要建立现代法治,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法家思想的负面消极影响

法家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是最重视法律的,对法律的研究也颇有成效。当代美国学者皮文睿高度概括了“形式的、浅度的”法治概念,即统治者的权力不是任意运用的、而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其对立面是人治。基于本文第二部份的分析,我们应该可以说,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上述这种“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即法家重视法律规则,强调法律应在政治和社会中高度规范化的运行,注重以“法”治理国家。但是,现代法治必然要求是“实质的、深度的”法治,它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人权概念相辅相成的。可见,法家的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现代法治讲求法律至上,而法家则强调君权至上

法律至上,即为“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①法律至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理应置于首要位置。所有符合人民共同利益,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与个人。法家君权至上的思想与法律至上的理念是不可调和的。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是两种不同的理念和制度,前者以个人权力为权威,赋予最高权力以最高和最终的支配力;而后者则以法为最高权威,一切权力都要受法律支配。二者无论在价值取向或实际选择上都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绝无调和的可能。

现代法治讲求权利平等,而法家思想则无权利平等观念

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就是承认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只有人人平等,排除个别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才能实现法律至上与法的统治。法家思想中,最容易被认为有平等色彩的是其关于“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主张。我们不能因此过高地评价它的平等意义。首先,这种主张没有把君主包括在法律可制裁的范围内。其次,从法家人物的有关言论看,其主张的真实含义,是贵族犯法和庶民一样给以刑罚处罚。

现代法治讲求权力制约,而法家则倡导极端的君主专制

权力制约是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的权力),在其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而法家倡导的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与现代法治的权力制约理论是不能相容的。民主与专制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制度,真正的法治从来都是与民主连在一起的。而专制制度从根本上讲,是反法治的。法家理论是一套以维护君权为核心,为君主谋富国强兵、长治久安之道的政治理论,其最大特点在于肯定君主的绝对权力。这种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很难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

现代法治讲求权利本位,而法家的“法治”是以义务为本位的

权利本位是指,在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权利本位文化的实质,是个人权力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自主关系。而法家之所以强调法律普及是为了使“民莫敢为非”①也就是说,法家讲法律普及目的在于使民众“配合”君主的专制统治,即韩非所言“以法教心”②法家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的法治是刑法,其从来不为民众设定任何权利,民众从来只有服从的义务。这些都是与现代法治所追求的权利本位相矛盾的。

4、结语

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去理解法家思想,其所反映的是当时与正在没落的封贵族和奴隶主贵族阶级相对的新型地主阶级的立场,具有进步和革新意义。本文第二部分已分析,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法家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对以“法”治国的推崇,尤其是其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有不能相容之处。从根本上讲,现代法治与法家思想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系统中的理念和制度。法家思想的根本特点,在于把法看作实施君主之治的“帝王之具”,此与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约束权力的精神正好相反。从这个层次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能与现代法治相比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王利明《中国法制改革学术讨论会发言摘要》载于《法学研究》。

2.张国华著《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任建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法律出版社,1996.

5.杨鹤皋.中国古代法律思想论集[M].1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屈永华《法家治国方略与秦朝速亡关系的在考察》载于《法学研究》2007年第5期第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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