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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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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论文答辩

如果你前期准备充分的话,其实答辩过程中一般都没什么大问题,放平心态,灵活应对是最好的方法。

1.背景和穿衣

首先是外貌问题。要注意保持自己身后的背景是比较干净简洁的,讲究的孩子,还会注意一下光线问题。然后在穿衣上,如果学校没有强制要求正装的话,你也不能穿的太随意,保持基本的得体,简单干练的衬衫是最好的选择。

2.礼貌和态度

一定一定要记得在答辩开始前跟老师们问好,结束的时候和老师说声“谢谢”。无论是在论文自述或者问答环节,都要时刻注意自己的用词和语气,不要太过于口语化,语速适当,尽量展现你有礼貌的一面。

论文答辩过程

1.在论文答辩前半个月,将经过指导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一式三份连同提纲、草稿等交给答辩委员会,主答辩老师会在仔细研读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拟出要提的问题,然后举行答辩会。

2.在答辩会上,要先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概述论文的标题以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较详细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以及写作体会。

3. 答辩老师提问。答辩老师一般会提三个问题,老师提问后,有的学校规定,可以让学生独立准备15~20分钟后再来回答,而有的学校要求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学生当场作答(没有准备时间),随问随答。三个问题可以是对话式,也可以是答辩老师一次性提出三个问题,学员在听清楚记下来后,按顺序逐一作答。根据学员回答情况,答辩老师也可能会随时插问。

4. 回答完所有问题后退场,答辩委员会老师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拟定成绩和评语,并商定是否通过。

借贷还有论文可以变大的,这个那没什么问题呀,只要有人开这个答辩问题就肯定会有人去答辩啊。

以下是线上论文答辩的大致模板:

一、下面我会从主要内容、方法创新和现存不足三方面进行汇报

主要框架就是:使用了什么方法(有创新记得表达出来)+分析了什么事情(数据)+得出了什么结论

总结写论文的全部过程,将自己的不足之处一定要说出来,并且一定一定要谦虚‼️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不足之处我一定加以改正,使论文更加完善

以上就是我自述的全部内容,本论文是在xxx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的(说一两句句感谢指导老师的漂亮话),感谢各位老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对我的论文进行批评指正,我一定会按照老师的建议,认真修改论文,各位老师辛苦了!

这部分一定要精简描述,将自己的论文整理清楚,可以写在便签纸上贴到电脑屏幕上,有条理有侧重点的表达能够让答辩老师在短时间内熟悉你的文章,因为答辩老师也是在现场阅读你的论文的!一定一定要有条理的描述,重点将自己的研究成果或者得出来的结论详细描述。这部分描述一定要有理论的支撑并有自己的观点,这样在后面老师提问的时候才不会出错。

论文查重之后就是论文答辩了,那论文答辩流程是什么?需要做哪些准备呢?

如果需要进行查重的同学可以使用下面 这个链接,通过论文查重的同学请继续往下看!

论文查重

论文答辩基本流程

(一)宣讲论文

参加答辩的研究生一般会用20-30分钟介绍学位论文内容,小编建议答辩者根据事先准备的讲稿,借助PPT,边演示边介绍,尽可能脱稿演讲。

(二)导师、专家提问

导师和专家以学生所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为基础,根据相关的专业知识进行提问,专家所提问题应具有考察性而不是询问性,提问难易程度适中、先易后难、逐步深入、提问易理解等。同时导师对答辩学可以适当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探讨。

(三)回答问题

答辩学生介绍完论文之后,要集中注意力记录老师所提出的问题,以便做很好的进行回答,答辩之前,将幻灯片返回到“论文标题”页,以便老师准确提问。一般情况下,经过短暂准备之后,学生会用大约30分钟的时间对老师提问认真做出回答。

(四)专家表决

答辩结束后,答辩者需要暂时离开答辩场所,导师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开展讨论并对论文和答辩过程情况进行小结,肯定答辩者的优点,指出错误或不足之处,小结内容包括评价论文内容和论文结构、提出论文存在的问题、评价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等。导师讨论完之后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论文答辩是否通过,一般是需要有2/3的成员同意通过才能确定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

(五)宣布结果

在导师决定完成之后,答辩学生重新进入答辩会场,由主要负责人宣读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和投票表决结果,对不能通过答辩的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要提出论文修改意见,允许答辩者在1年内修改论文后另行答辩。

答辩前准备:

一、对论文的每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有一个全面、深刻的理解。了解与论文有关的新闻、时事以及学术论点等。

二、写好答辩报告书。注意以下几点:

1、突出选题的重要性和意义。

2、介绍了本文观点和结构。

3、强调论文的独创性。

4、说明做了哪些必要工作。

三、想好答辩老师经常提问的类型

选题的意义?论文新意?论文细节?论文数据来源? 论文可行性分析?等等

四、制作PPT

第一:展现新颖和独创之处

学术论文PPT能够展现个人研究成果学术水平,若你要想将个人研究成果全方位展现在PPT上并能够第一时间引起导师关注,那你必须将论文的重点和创新之处提炼出来,PPT中要有自己亮点与重点,能够展示创新之处,这一点对于答辩型的学术PPT尤为重要。

第二:体现“故事性”

学术论文讲究论文内容与数据真实可信和严谨认真,故事性与这一原则相违背,但是小编说的“故事性”并不是说撰写和引用,而是说作者使用故事化手法将论文的潜在价值表现出来,能让学术水平不够的人能听懂且引起兴趣,让专家能看出研究价值,这对PPT制作提出了较高要求。

第三:注重各部分的逻辑联系

学术论文的核心要求时逻辑分明,它能够直接体现研究人员的学术修养,制作PPT时也要使用此原则,明确论文各部分撰写要点与逻辑关系,注意论文前后照应和逻辑顺序。

第四:PPT撰写基本规范

1、风格统一、文字精简。一张PPT内的文字不要超过300字,3至5行左右并配上一与文字相符的图片。

2、主题内容2页左右,每页阐述一个主题并简单小结,注意内容衔接自然。

3、颜色一般不超过3种,否则会影响正文内容的呈现效果。

4、标题字号在40-48之间,内文字号在18到36之间,过渡页字号在50-58之间。

5、必须要将引用标注出来,图片、文字居中分布,1-2倍行距左右。

其实除了在学术论文答辩需要制作PPT,在职场生活中,制作PPT也是很重要的能力,掌握PPT的制作技巧往往能让自己得到更多的机会,小编也希望大家能做出一份精美的PPT。

房贷论文答辩

好好看看类型题就可以,下面不是还有人发的

法律分析:房贷应诉答辩状范应包含以下内容:答辩人信息;被答辩人信息;答辩事项与原由包含贷款金额,还款期限等;答辩日期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房贷还不上被银行起诉就要积极应诉,搜集有利于自己的关键性证据,积极进行答辩,证明自己有还款的意愿,只是由于生活各种原因,导致短期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争取获得银行谅解,法院从轻处罚。一般情况下,房贷还不上,被银行起诉,败诉的概率是非常大的

可以跟学校咨询,政策上应该可以暂缓毕业论文答辩。如果服役2年想继续服役,服役第二年请假去论文答辩,是相当不错的。专科、本科及研究生套改级别不一样。如果就是服役2年就回去了,那就等结束回去办理好了。如果你服役1年,考学到军校了。那就得跟学校沟通了,这种情况你肯定得申请某个时间去答辩,才能拿到地方学位。

p2p网贷平台风险论文答辩

其实P2P的风险主要有三点:平台风险、行业风险、自身风险。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看。平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其运营上面,这是每家正常运营的公司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这一点我们是无法控制的,但是我们可以在挑选的过程当中,控制其中的风险,把风险系数降到最低。所以在选择P2P平台的时候要从平台资质、平台背景、风控、收益范围、资金托管等因素综合考虑。仅仅考虑以上几点还不够,最好我们能够从资质较好的平台中多挑几家,以达到优中选优的目的。毕竟平台如果靠得住,将会为我们降低不少风险。另外,行业风险主要是指系统性风险与政策性风险。P2P作为一个刚刚发展起来的“年轻人”,我们还是得多多包容,待其长大成人很多事情就会变得更加规范与安全。但我们自身依旧是不能松懈的,在选择平台的时候,应该多关注平台的新闻动态,同时多多搜集与平台相关的信息。好不至于让自己的心血打了水漂。P2P的风险中最后一个风险是自身风险,这一点取决于个人的风险意识。风险意识能力、风险承受能力还有风险偏好这些都决定了在出借中所遇的风险高低。我们在出借的过程中不仅要了解清楚平台所对应的风险类型,更要知道自己的所属类型。另外在信息爆炸的今天,小编奉劝大家要冷静思考不要人云亦云。

危害如下:1、一些网贷平台的费率标示不清,在手续费、逾期费、违约金等表述上存在一定的隐蔽性,这就有可能将贷款学生紧紧套牢,一旦还款发生逾期,大学生很可能难以承受资金损失从而造成超前消费的信用危机。2、由于网上贷款分期消费门槛很低,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超前消费、奢侈消费的平台,但不少大学生由于冲动消费,导致负债累累,给正常学习带来困扰。3、一旦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将会影响大学生在银行的个人征信。而一旦有了个人信用污点,未来踏上社会后,不管是办理信用卡还是申请贷款,都要比别人支付更大的成本甚至可能因此被拒。此外,这些小额网贷公司一旦出现变故,大学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等隐私信息也存在泄露的隐患。

我们现在都觉得P2P使得交易更加方便快捷,并且可以降低借款成本,那P2P有哪些法律风险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两千多家P2P平台,交易规模累计达三千亿元。P2P网络贷款,即点对点信贷,指的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借贷。P2P网络贷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导致投资人(出借人)无法收回本息,从而引发诉讼。笔者系统梳理了各类诉讼案例,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P2P网络贷款的债权转让、风险备用金、独立担保与反担保、风险买断的性质、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效力、借款本金的认定、利息与违约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一、债权转让P2P的实质是民间借贷,但其与传统的民间借贷不同。传统的民间借贷由出借人和借款人直接达成借款协议,中间通常没有第三方的参与。P2P的出借人和借款人通过中间网络平台达成借款协议。出借人和借款人是借贷法律关系;平台与双方签订居间合同,是居间法律关系。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时,平台也作为一方主体参加进来,明确写明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平台偿付出借人的本息,债权转让给平台。那么此时,相当于在借款合同中嵌入了一个债权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正常履行时,不发生债权转让的后果。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转让合同才开始进入履行程序。因此,借款合同和债权转让合同虽然同时签订,但是后一合同的履行以前一合同的履行不能为前提,相当于附条件生效的情况。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况之外,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因此,出借人可以依法与第三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很多平台也都推出了协助借款人债权转让的服务功能,以促进资本流通。此时,第三人作为新的借贷协议的债权人,在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时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平台本身作为债权受让人只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虽然平台作为广义的第三人可以成为债权受让人,但有专家认为,从监管的角度平台不宜成为债权受让人,不应成为借贷协议的一方主体,应仅作居间人与双方形成居间法律关系。因为在借款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平台受让出借人的债权,相当于平台对债权人进行隐性担保,不利于风险隔离。若平台受让的债权出现严重的债务违约,造成平台破产,会形成系统性风险,影响平台整体投资人的权益。二、风险备用金实践中,除了上述借贷合同中嵌入债权转让合同的形式外,还有的平台与借贷双方约定,如果债务人按期未履行还款,平台以风险备用金(有的平台称为风险储备金)偿付债权人的本息。风险备用金来源于平台向债务人所收取的服务费。此种偿付受有限偿付和按比例偿付规则等限制,未必完全足额本息偿付,根据情况而不同。在同期备付金余额账户充足的情况下,可能足额偿付;在同期备付金余额账户不充足的情况下,可能只是有限偿付。这与一般担保法意义上的担保不同,平台并不承担全部的担保责任,只是相对程度的风险补偿。平台上的风险备用金属于平台支配,是平台依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管理费,平台为实际的所有权人。其以风险备用金向债权人清偿后,取得了债权人的权利,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平台即成为案件的原告。这里涉及风险备用金的监管问题。风险备用金带有一定程度的担保性质,是否应该设成独立账户,由有关部门进行运行监管和第三方资金托管,以使资金使用更透明和规范。三、平台担保平台在性质上一般都登记为“金融咨询”和“信息服务”公司,并不具有担保公司的法定资质。因此,平台不能按法律赋予担保公司的相关权限行使担保权利。平台一般引入担保公司,由其与借贷双方签订协议,进行担保。如果平台本身同时具有担保公司的资质,对债务进行担保,代为清偿后,也可以成为原告,但与平台因债权转让协议成为债权受让人后的原告并不相同。平台提供担保,是平台作为担保人,其对出借人履行的是担保责任,当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其向出借人代债务人清偿,取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其是因追偿权而成为原告,非因与借款人有借款关系而成为原告。平台因债权转让协议为债权受让人,其是直接作为借款人的债权人,与借款人直接形成借贷关系,并不是作为债务人的追偿权人。很多专家学者从理顺平台定位而言,认为平台应只成为居间人,不应该提供担保或进行债权受让;且担保也有担保资质和借贷交易数额不断增长担保力不足的问题。也有专家认为,目前的担保和债权转让情况是个过渡阶段,符合我国网络借贷的现实需要,在征信体系不完备、大数据还不能完全抓取到个体信用的情况下,引入担保对于消除出借人的后顾之忧,促进民间资本流通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各方专家普遍认为,如果进行担保,平台还是引入有担保资质的公司进行担保,平台自身不应承担担保责任,更有利于平台的中介性质,理性回归其自身的角色定位。当然,具体如何操作,还有待于监管规则的制定和相关立法。四、其他担保主体除了平台担保外,实践中最多的还是其他主体担保。由借款人自己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由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可能是自然人或专门的担保机构等。例如,陆金所是由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也有的平台引入其他小额担保公司,如有利网;开鑫贷除了小贷公司担保外,还与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如江苏省国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瀚华担保等。为进一步控制小贷公司的担保风险,引入再担保机制,即在省内小贷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江苏金创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出借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再担保。电子商务平台的招财宝平台引入众安保险公司进行担保;而众安保险公司承诺进行担保是因为债务人有自己的资产可以作为授信依据;淘宝和天猫上的商户作为借款人是以其应收账款作为对众安保险公司的质押;购买了招财宝上理财产品的用户作为借款人,是以其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作为向众安保险公司的信用担保。担保增强了出借人的借款信心,导致网络借贷在去年出现井喷式发展,但有的担保公司担保力不足,担保资金无法匹配迅速扩张的借贷交易量,已经违背了法律关于担保杠杆的规定。所以当借款人违约时,担保公司并不能履行担保责任。到诉讼阶段,担保人可能与债务人一起构成共同被告。担保人败诉后,无实际偿付能力,造成判决执行不能,影响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五、反担保的登记有的公司进行担保时并不要求债务人进行反担保,如陆金所引入的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但有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后,要求债务人对其提供反担保。在反担保中,有的需要进行抵押物登记。在实践中,由于主合同是在网上签订的电子合同,登记部门不进行抵押登记。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对担保人的反担保不能生效,担保人在对借款合同的出借人清偿后,自己向债务人追偿时权益的实现不能得到保障。电子合同被广泛应用在网络贷款中,因电子数据自身可能被无痕篡改、容易灭失、原始性无法保障等给法律适用带来很多困扰。电子合同和电子证据的“原件形式”成为法律关注的热点,急待权威机构进行可信时间戳认证,用于解决数据电文的真实存在性和内容完整性证明,以使其适用于法律效力的证明需要。六、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即使借贷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依然有效,担保人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应如何看待?根据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在原则承认担保合同从属性的同时,似认可当事人约定的意思自治,即担保合同如果约定独立担保,独立担保可以有效。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物权法的但书看,物权法否定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独立担保,仅认可法律的例外规定。为适应国际商事交易的特殊性和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目前,我国司法实务掌握的原则是仅确认国际商事交易独立担保的效力,其他情况即使担保合同有约定,也不承认独立担保的效力。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独立担保颠覆了经典意义上的担保权从属性规则,取消了担保法对担保人的一些权利保护,责任具有异常严厉性,使用该制度可能产生欺诈和滥用权利的弊端。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时,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处理担保人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七、风险买断的责任性质有的公司与借款人签订风险买断协议,由借款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约定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与出借人的借款协议,其代借款人向出借人无条件承担偿付责任,并不再向借款人进行追偿。风险买断的概念曾出现在中国证监会[2010]30号《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与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签订合同,由担保人和基金管理人对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与符合条件的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向保本义务人支付费用,保本义务人在保本基金到期出现亏损时,负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偿付相应损失。但偿付后保本义务人放弃向基金管理人的追偿权。此意见把担保人与风险买断的保本义务人区别对待。从风险买断的特征看,其具有担保的属性,但又与担保法意义的担保不同,风险买断人在代为偿付后,放弃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显然,风险买断的责任比担保更严厉。在保本基金的问题上,因为一般不涉及主合同无效的情况,所以并未引起争议。但在P2P网络贷款情况下,如果主合同无效,买断协议是否有效,以及如何看待买断协议的性质,争议很大。如果比照担保法的规定来处理,主合同无效,那么风险买断协议即使约定了无条件承担全部偿付责任的条款,也应认定无效。另有一些学者认为,风险买断由于不具有追偿性,不属于担保,不能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处理,应按一般合同来处理。主合同无效时,并不必然导致其无效。但如果风险买断协议依然约定了对借款人的追偿权,那与上述保本基金的风险买断实质上不是一个内涵,原则上还是属于担保法的范畴,应依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的效力与担保责任例如,借款人甲失踪或死亡后,乙利用其账户和密码以其名义进行借款。主合同是否有效?担保人是否应承担责任?一般而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借款人冒用他人名义欺诈出借人而签订的借款协议,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应属无效。一般情况下,对于个体主体,不涉及国家利益的,属于出借人拥有可撤销权的情况。出借人可以选择是否撤销,如果借款人正常履行,出借人可能并不申请撤销。如果出借人申请撤销,借款协议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借款人应承担合同被撤销后而无效的全部法律责任。出借人是基于对担保人的担保信任而与借款人签订协议,合同被撤销,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专家从另外的角度分析认为,由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当事人通过网络签订电子合同,一般非实体见面,比照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宜直接认定合同有效,更有利于维护网络交易安全和债权人的保护。九、本金的认定以及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并存的问题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如果预先扣掉利息,那么本金应是以扣除利息后的数额计算。但出借人并未预先扣除利息,很多平台先从借款人处扣除平台居间费。本金应如何认定?传统民间借贷因不涉及平台作为第三方,故不存在这一问题。在网络贷款中平台居间费的性质不属于借款利息,本金仍以出借人的借出数额为计算标准更符合合同的实质。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借贷法律关系和平台与借款人的居间服务合同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平台扣除居间费用是平台与借款人的法律关系,并不能影响出借人的权益。如果借贷双方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原告同时主张,应如何处理?逾期利息体现了对借款人不按时还款的惩罚性,苛其以加重的责任。违约金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二者可以同时适用,但不应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1、业务模式风险目前国内的P2P业务模式主要有纯借贷模式、债权转让模式及收益权转让模式。1)纯借贷模式:借款人直接在平台上发布借款标,出借人投标。到期借款人按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例如,某拍贷)根据《合同法》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我国法律允许自然人等普通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并允许出借方到期可以收回本金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表明了借贷关系的合法性。纯借贷模式下涉及的一些法律风险如下:借贷合同风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表明了目前绝大多数P2P平台采用电子合同的方式是合法的。2)债权转让模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后,债权人在平台上申请债权转让,并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模式具体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无承诺回购的债权转让(出让人在债权转让成功后,受让人与原债务人形成债务关系,出让人从法律关系中退出),二是债权转让及回购(出让人申请债权转让并承诺回购,出让人没有从法律关系中退出,当原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向受让人还本付息时,需要出让人来回购债权)。2、非法集资风险非法集资其实包括了四个罪名,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集资罪”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P2P面临的最大法律风险就是非法集资,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集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确定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需要四个必要条件,如上图所示。P2P无法绕开“公开宣传”和“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两条,但是可以通过寻求相关部门批准以规避条件(一),并且做好中介平台定位,不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来规避条件(三)。集资,属于欺诈行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较好区分。话说P2P平台为什么会面临非法集资的风险,这与P2P目前的行业环境有关。一方面,目前P2P监管细则未出,资金银行存管也未落实。很多平台表面宣称其有第三方支付托管或者有银行存管等,但实质上借贷双方的资金仍然会经手平台账户,聚集起来也就是形成了我们常说的“资金池”。3、信息安全风险P2P平台在金融服务的过程中承担的是信息中介的角色,目前P2P平台掌握了借贷双方的个人信息、财产信息以及交易信息。P2P网贷信息安全风险包括以下内容:借贷隐私风险,P2P网贷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应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客户信息,不得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P2P网贷平台应采取数据交换加密、多重密码保护和容灾备份,加强网站安全以保护客户信息安全。但是新鲜的事物,高回报的事物总会和高风险相伴,所以p2p网络贷款行业存在一些风险也是无可厚非的。不管怎么说国家已经开始重视p2p行业了,也就是说p2p行业的前景是应该被大家所认可的。

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等犯罪活动的温床。网络安全风险或技术风险中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运营风险平台不根据自身体量进行一系列违规运营。比如与羊毛党的引入,在羊毛党以爆发的模式进入的时候。平台没有及时进行一系列的操作、规范、引导、防范,而是羊毛党进入之后运营亦或者掌权者被假象迷惑,其结果就是1-3个月之后出现的刚性兑付。

校园网络借贷论文答辩范文

在实行诉讼对抗制的国家,答辩不仅是被告的一项重要防御手段,同时也是被告回应原告之起诉所应履行的义务,对于提高诉讼效率,实现程序和实体之正义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借款应诉答辩状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民间借贷案答辩状

答辩人:XXX,XX,汉族,XXX岁,现住XXXXXX路(XXXXXX楼)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答辩如下:

一、本案客观事实是答辩人于XXXX年12月与合作伙伴投资经营“XXXXX托运部”,在项目经营开始的时候由于缺资金,答辩人当时跟原告商量,能否出资占股经营托运部,经协商,原告同意出资XXXX元占托运部一股资金投入,同时借贷XXX元支持答辩人做入股投资资金。在托运部经营期间,因合伙人(XXX)挪用资金,导致托运部资金运转不及,答辩人在跟原告商量后,原告人同意借款XXXX元支持托运部运转2个月。事后,在XXXX年XXX月XX日,原告人XXX说干脆他不入股做托运部了,并要求答辩人将XXX元转为借款,由于托运部资金短缺,所以没有资金退股及归还借款,之后托运部于XXX年XX月结账亏损,由合伙人XX一人经营,但退股资金及借款结余XXXXXX元至今没有钱退给答辩人。

之后,在原告多次要求下,因出于当时是真诚合作,答辩人被逼同意转为个人借款,因为生意亏损,答辩人没钱还,在原告多次要求答辩人付给其3%利息,并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一份具体的借款协议和情况说明,总计借款XXXX元,至XXXX年XX月开始收取XXX元3%利息计算。(另XXXXXXX元又从XXXX年加在原XXXX元并加3%的利息累计转为本金计算)之后答辩人分几次还款,至今已还款XXXXXXX元(见收条或收据)。之后原告并多次要求更改借条,后于XXXX年X月,原告又将利息转为本金继续向答辩人累计收取2%的利息,答辩人虽然以被告的名义出具了借条,但答辩人从未和原告有过公平协商的情节,答辩人所有的借贷行为真实是这样与原告XXXX发生,答辩人将借款及合理利息偿还原告XXXX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关于利息问题。

答辩人虽然已经支付被答辩人XXXXX元。但双方对被强迫借款期间的利息明确约定为月利3%,明显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即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4倍。适用于本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7月7日公布执行的贷款基准利率:贷款6个月以内的年利率为(即月息为),×4=×XXXXX=×53(XXXX年10月—2XXXX年2月)=XXXXX元(还包括被答辩人于XXXX年承诺的XXXXXX元一年不算利息在内,现答辩人一并合算给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本借条利息约定,明显超出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超出部分应当属于无效的约定。在还款时双方都没有约定所还款项是作为利息还是本金之前,答辩人以公平原则承诺,在本金没有还完之前,所还款项任按付利息结算,那么本案答辩人已实际按约定支付了原借款的XXXXXX元利息,所剩款项为XXXXXXX+()=元。

三、原告刘安体所述与事实不符。

原告以合伙经营资金转为借款合约及借款约定期间的高额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率、及利转本不合理要求支付利息,显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结合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约定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见于对约定期间内利率争议的处理,但它仍包含和适用于逾期利率的计算,因此,《意见》124条立法原意本身就包括了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无约定的逾期利息。所以说,以银行基准利率来支付逾期借款利率最为合理、科学和简便,而且能与现行法规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答辩人对以上陈述事实予以认可并愿意对尚未归还的借款予以偿还,只是因为答辩人目前经营亏损,暂无力偿还,希望原告方能够本着互谅的原则给予答辩人一定时期的期限,以便双方能够较为妥善的处理纠纷。 请法庭依法予以驳回原告不公平要求,依照相关法律及同案裁决。

此 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答辩状

答 辩 人:王海,男,汉族,xxxx年x月x日生, xxxxxx人,现住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被答辩人:马兰,女,汉族,xxxx年x月x日生,xxxxxx人,现住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XXX年11月4日,被答辩人马兰向贵院提交了一份《民事起诉状》,要求答辩人和被告xxx返还借款万元,答辩人收到贵院送达后,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根本不能成立,其理由如下:

一、合同具有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要求返还借款。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无据可依。

XXX年3月18日,被告xxx因往煤业公司送煤业务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被答辩人提出借款,被答辩人考虑其亲戚关系遂借给被告万元,被告xxx出具了《欠条》。XXX年2月20日被告返还了被答辩人借款10万元,并由答辩人就《欠条》的后续还款事实进行见证。由此可见,本案中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为:借贷人——被答辩人马兰,借款人——被告xxx。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被答辩人显然只具有向被告请求还款的权利,被告具有向被答辩人返还借款的义务。而答辩人作为该案的案外人既不具有请求还款的权利也不具有返还借款的义务。事实上,答辩人在该《欠条》上以签字纳印的方式所做的见证只是用来证明被告将于何时还款的事实,证明该事实的真实、有效、存在。然而被答辩人却在被告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向答辩人提出了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显然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根本不能成立。

二、答辩人在《欠条》上签字纳印的行为并非担保行为,而是对该借款事实的一种见证。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是错误的。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5种方式。在本案被告向被答辩人出具的《欠条》上,答辩人签字纳印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抵押、质押、留置或定金中的任何一种。那么是否就属于“保证”行为呢?根据我国《担保法》第6条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可见所谓保证应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的明确约定,该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实现。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对保证合同成立的形式作了明确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同意的;虽未在主合同上签署保证条款,但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然而从本案来看,答辩人在被告出具的《欠条》上对“其中一部分伍拾万元于XXX年7月份底归还”这一事实签字纳印的行为,并不是答辩人将要对被答辩人出借的50万元进行担保的明确表示,也不是答辩人在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答辩人将要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责任的明确约定,更不是答辩人以书面形式向被答辩人出具担保书或者答辩人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盖章的行为。因此,答辩人在《欠条》上签字纳印的行为并非是担保行为,只能说是对被答辩人与被告之间借款事实的一种见证。可见在本案中答辩人既未因与被答辩人发生借款成为借款人,也未因对被答辩人的借贷进行担保成为担保人,与该案没有发生任何利害关系。而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为参与案件审理的“被告”,应当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被告显然是错误的。

三、即使答辩人签字纳印的行为被被答辩人视为担保,该担保也已经逾期,答辩人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退一万步讲,即使答辩人签字纳印的行为被被答辩人视为“保证”,该保证期间也已经到期,答辩人将免除保证责任,不承担还款义务。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对保证期间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在本案中,被答辩人与被告约定50万元的履行期满之日为XXX年7月份底,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即为XXX年7月份底至XXX年1月份底。然而在该保证期间内,被答辩人既未向被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还款,也未向答辩人提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因此答辩人以签字纳印的方式进行见证的行为即使被被答辩人视为“保证”,答辩人也不应当承担还款义务。相信人民法院一定会支持答辩人的答辩,驳回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

综上,答辩人认为在被答辩人马兰与被告xxx之间借款而引起的纠纷中,答辩人既未与被答辩人发生借贷行为,也未有任何担保表示,并非本案的当事人。同时即使答辩人签字纳印的行为被被答辩人视为“保证”,该保证也已经逾期,答辩人的担保责任也已经被免除。因此,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认真审查,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王海

2XXX年11月29日

民 事 答 辩 状

答辩人:A

被答辩人:B

答辩人就B诉A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C借款行为系履行职务行为,债务应由D承担

C与答辩人为D名下“新村园”项目筹集资金向被答辩人借款(被答辩人在诉状中已阐明),双方形成借款关系的原因、合同目的是为了“新村园”项目筹集建设款,其行为系履行职务行为,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二、本案存在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主体、标的额、支付方式、履行时间等约定的变更情形,因此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借款合同约定,由被答辩人B5月3日向C交付300万元现金,用于C与A名下的“新村园”项目建设。但实际履行情况为:XXX年5月24日,B向郭国杰转款270万元,郭国杰扣留此笔借款,未向C及答辩人转交,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郭国杰由保证人实质变更为债务人。

三、因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变更,债务转让,未经连带保证人胡香兰书面同意,答辩人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

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由于债务转让于郭国杰,未经答辩人书面同意,答辩人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被答辩人诉求存在高利借贷情形,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不应予以保护

被答辩人诉求三被告支付借款利息99万元,双方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月利为5%,计算利息期限为XXX年5月8日至2014年6月30日,共计418天。但借款合同实际完全履行于2XXX年5月24日,截止原告起诉日期2014年6月20日共计402天,本金为270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为元,远远少于99万元,超出部分法院不应予以保护。

五、借款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延迟履行利息条款,被答辩人不可同时主张迟延履行违约金属于当事人预定的对违约产生损失的赔偿额,在性质上属于补偿性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属于违约方违约所产生的法定孳息损失,是违约造成损失的一部分。两者均具备惩罚性质,不可同时主张。

综上,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是没有根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辩人:

导语:因借贷纠纷而告上法院,被告方可以依法进行答辩。下面是我收集的借贷纠纷答辩状范文精选,欢迎阅读。

答辩人:济南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某某南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彭某某,总经理

答辩人就答辩人与原告借贷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在该借贷纠纷中并非共同借款人,而是保证人,原告将答辩人作为借款人而提起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原告在起诉状中称,xx年2月1日,答辩人与被告彭某某、济南某某仪表有限公司、山东某某工贸有限公司共向原告借款3610万元。这与事实不符。根据原告向答辩人提供的《借据》显示,答辩人在该借贷纠纷中,并非共同借款人,而是保证人。

原告提供的《借据》中明确记载:“本人同意用济南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担保。”落款处加盖了答辩人公章,时间为xx年6月30日。可见,答辩人在该借贷纠纷中,是保证人,而非共同借款人。现原告将答辩人作为共同借款人提起诉讼,该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应予以驳回。

二、在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将答辩人作为保证人而要求答辩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下,答辩人有权要求原告对该笔借款已实际履行承担举证责任。

答辩人承诺向济南某某仪表有限公司、山东某某工贸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时,其真实意思表示是对被告在原告处取得的361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现被告称原告一直未向被告履行借款义务,该《借据》所记载的3610万元借款并未实际发生。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作为保证人仅对该《借据》所记载的3610万元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并且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该《借据》所记载的3610万元借款已实际发生,在被告否认实际收到该笔借款的情况下,原告应举证证明确实向被告给付了该笔借款,否则答辩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予以驳回,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济南某某科技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答辩人:XXX,男,1982年4月3日出生,住XX

答辩人因与原告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对于从原告处借款XXX元的事实予以认可并愿意对尚未归还的.借款予以偿还,只是因为答辩人目前经营亏损,暂无力偿还,希望原告方能够本着互谅的原则给予一定时期的期限,以便双方能够较为妥善的处理纠纷。

二、答辩人对于原告主张的未支付利息XXX元不予认可,答辩人在先后向原告支付利息共计XXXX0元,同时因双方约定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答辩人恳请法庭能够依法予以确定利息金额,对此答辩人依法提出三点意见。

1、答辩人已经足额支付借款期间内的合法利息并归还部分本金。 双方虽然对借款期间的利息明确为月支付金额为XXXX0元,即月息利率,明显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即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4倍。适用于本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7月7日公布执行的贷款基准利率:贷款6个月至一年(含一年),年利率为(即月息为),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本案约定月利率则最高为×4=,月利息额为2180元,年利息总额为2180×12=26160元。因此,答辩人对于双方约定期间内的利息已足额支付并结余为35000-26160=8840元,

2、原告对借款逾期后的利息仍按约定期间的利息要求支付明显无依据。答辩人与原告在借据中对借款金额、期限,利息金额及支付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需要说明的是双方对借款期间内的利息作出了约定,并未对借款逾期后的利息支付作出约定。

3、原告主张要求的逾期后利息,答辩人认为对于逾期后的利息支付应当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更为合理合法。借款及利息约定期间届满后,原告依然以借款合同约定期间的高额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率要求支付利息,显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结合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约定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见于对约定期间内利率争议的处理,但它仍包含和适用于逾期利率的计算,因此,《意见》124条立法原意本身就包括了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无约定的逾期利息。所以说,以银行基准利率来支付逾期借款利率最为合理、科学和简便,而且能与现行法规保持一致。

三、答辩人对原告诉请中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元,因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无约定,其主张无约定的事实根据,答辩人不予认可,其主张也于法无据。

四、原告方主张讨要借款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元,明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答辩人不予认可,其也不应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答辩人对尚未归还原告借款本金XXXX元愿予以归还,逾期后借款利息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利息金额,对于其超出事实和法律的请求,请法庭依法予以驳回。

此 致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X

法律分析:答辩状

答辩人:

委托人:

被答辩人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是本案实际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

被答辩人所提交的书面欠据借款人处并无答辩人署名,被答辩人提也无证据证明答辩人系该笔款项的实际借款人,故该笔欠款与答辩人无关,答辩人不是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被答辩人无权请求答辩人还款,应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一切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即使程某曾向被答辩人借款,该笔欠款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收到贵院送来的相应诉讼材料之前,答辩人并不知晓该笔借款的发生,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达80万元,对于如此巨大的一笔款项被答辩人却从未见过;答辩人自始至终未曾听说过该笔借款,也未与程某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被答辩人也并无证据证明该笔借款被用于答辩人共同经营或其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故该笔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该笔欠款不属于共同债务,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查明本案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大学生网络借贷论文答辩问题

线上论文答辩会问的问题如下:

1、本论文中你主要做了什么?

2、为什么会选择这个课题进行研究?

3、本论文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4、论文的框架和逻辑是如何安排的?

5、论文存在哪些不完备或未解决的?

6、论文有什么创新点?

7、论文的主要研究方法是什么?(方法名称+实际案例运用)

8、论文有什么不足之处?

9、论文是否具有可行性?

10、论文数据来源是哪里,数据样本是什么?

11、论文中相关定义的解释,理论解释?

13、论文得到了哪些重要的结论?

网络借贷论文答辩。没问题呀!然后你要就网络借贷的什么来答辩是有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来答辩吗?这个不触犯法律,但是网络借贷的话,有很多黑网贷,这个要分清楚。

毕业论文答辩常见问题:你选择这个论文题材的原因是什么?论文的研究背景是什么?论文的核心观点是什么?本篇论文采用了哪些研究方法?你所研究问题是采用什么方法解决的,使用了什么解决方案?论文在哪些方面有哪些创新?等。可以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论文写作两个方面来进行表述。 因为学校不同,老师不同,所以论文答辩老师一般会提的问题也会不同,以下问题和回答仅供参考: 毕业论文答辩常见问题一:你选择这个论文题材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可以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论文写作两个方面来进行表述,保证语言清晰,逻辑合理。例如这样回答:因为平常自身比较喜欢这方面的内容、时常关注该研究领域的相关事宜,结合了当前政治新闻和发展趋势,受导师课题影响,参与相关研究课题等。这一部分容易加分但是也容易减分,为了表现出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所以我们应该将这一部分内容表述清楚到位。 毕业答辩常见问题二:论文的研究背景是什么? 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有异曲同工之妙,同学们也可以按照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来进行回答。 毕业答辩常见问题三:论文的核心观点是什么?或者这么问:论文的主题是什么?这是答辩听审老师最常见的问的问题,而且答案很简单。用自己的话高度概括论文的核心,尽可能全面、准确、简洁的表达出来,不少于3句,不超过5句。 毕业答辩常见问题四:本篇论文采用了哪些研究方法? 首先明确指出所用的研究方法,然后结合具体内容进行讲述,也就是举例说明。 毕业答辩常见问题五:你所研究问题是采用什么方法解决的,使用了什么解决方案? 这个问题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说明,如果有具体的结论或方法的学生,可以分点解释说明。 毕业答辩常见问题六:论文在哪些方面有哪些创新? 这时,老师们想知道你的论文和别人的有什么不同,有什么亮点,建议同学们举例说明,分点作答,这样显得逻辑清晰、调理清楚,而且这个问题答辩老师一般都会问到,所以同学们要做好准备。 最后学术堂总结:在答辩的时候一定要迅速回应。如果是你不知道问题,你可以向老师请教,千万不要出现冷场的情况,那样你的导师会很尴尬的。答辩时一定要谦虚,虽然你的论文完成得十分出色,但是这些成果暂时的、是没有获得认可结论。

论文答辩的七大问题及解决方法

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为了搞好毕业论文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校方、答辩委员会、答辩者(撰写毕业论文的作者)三方都要作好充分的准备。以下是我整理的论文答辩的七大问题及解决方法,欢迎阅读。

问题:毕业设计整体比较差。PPT上出现很多错别字,论文没有按照模板排版。问学生中用到了什么数据库,他居然回答说HTML。

建议:态度一定要诚恳,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回答问题一定要面对着评委,一定要自信,一定要听请问题再回答。

某高校软件学院在这个周末举行了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作为答辩评审老师之一全程参与了这个过程。心情的走势越发的觉得和最近股票市场的走势一样,跌宕起伏,变化莫测,让人捉摸不透。

第一天早上“开盘”高开,心里正高兴着,就和其他老师交流,问今年的毕业生毕业论文的水平提高了不少。没有想到盘中出现重大利空,一路狂跌,简直惨不忍睹。下午开盘后,出现短暂的回调,但改变不了下跌的趋势。

第二天相对于第一天也算是高开,而且总体趋势不错,虽然盘中也出现震荡,但总体情况相比昨天会好很多。

据我从其他组了解的情况来看,总体水平还是去年那个熊样,不过是我比较幸运罢了,第二天我那组的学生算是学院里比较优秀的,学习的态度比较端正,对毕业论文还算重视,我想这是第二天能够高开高走的重要原因。

两天的答辩中总共有41名学生参加,比较突出的就3名学生,而这三名学生平时学习算是比较认真的,两个都保研,另外一个和国内的知名企业签了工作。其中有17名左右的同学,毕业论文马马虎虎算过得去,至少他们还是比较认真的,虽然做得不是很好,所做得工作不是很多,但至少能够将自己所做的工作讲清楚。剩下的学生的表现,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不仅态度不认真,自己做的工作少,甚至直接从其他地方copy过来,连一些基本的概念都搞不懂。

现举几个实例来说明:一个去年答辩没有通过的学生,今年再来参加答辩,不仅论文的字数、格式不符合要求,而且PPT上所讲的内容和论文的居然不一致。问他这一年做什么了,论文怎么还是这么差,他回答说着一年都忙于找工作了,没有时间弄论文。问他工作找到没有,他居然说还没有找到?还有很多做系统的学生,问一些最简单的问题,都回来不上来;这充分说明他的论文根本不是他自己做的;比如做网站的,问他用到了什么技术来实现,他居然都答不上来。还有更搞笑的,问他文中用到了什么数据库,他居然回答说HTML。

造成毕业设计整体比较差的原因,我个人不想追究。但学生自己和部分学生导师确实都存在的问题。学生不重视,这是主要的一个原因,先不说论文的工作是不是你做的,你的论文格式和PPT这些基本没技术含量的东西,你总得认真对待吧。PPT上的所讲的内同和你论文的不一样,PPT上出现很多错别字、论文没有按照模板排版等等这些低级问题,只要你认真对待总能避免。部分导师也有原因,对学生不负责任,学生的毕业论文还有答辩的PPT,导师看都没有看(学生把导师姓名写错的情况,更绝的把自己的学号都写错了),以致造成很多苦笑不得的状况。

很多人都觉得学生不重视论文,都是忙于找工作,以致没有时间做毕业设计和写论文。但在这两天中,我发现一个现象,那些找到工作的和考研的学生的论文情况比那些没有找到工作的学生好的多。如果你因为找工作,而且找到工作了,论文情况稍微差点,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既不去找工作,又不重视论文,总是抱着侥幸的心里,希望评委们放你一马的心里,这种情形个人觉得是不可原谅。虽然学校最终不能通过答辩的人几乎没有,但至少得让你二答吧。

当然作为学生,尽管你论文状况不好,但你要是有以下的情形,恭喜你,你获得了免死金牌。

第一,考上研究生;

第二,找到工作的;

第三,领导的学生;

第四,教授的学生。

所以当你既不是以上四类人,毕业论文又做得奇差,不让你二答还让谁二答呢?

现在谈谈他们毕业答辩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

一、PPT存在的问题。字体的大小不统一,背景太过鲜艳,连内容都看不清,段落的首行缩进都不统一,内容都不认真检查,出现了一些低级错误,比如存在错别字,或者将概念混淆。

二、将自己不懂的概念写在PPT。一问就被问倒了。

三、态度不够真诚,不懂装懂。问一个基本的问题,就露出破绽。

四、论文的内容以及实验结果都是从网上复制过来的,还带着网络的印记。

五、选的题目与自己的专业无关,而且也做不好,说不清楚。

六、报告的内容,不是自己所做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自己做的内容很少提及。

七、提交的论文都没有认真看,存在很多错别字,还有很多抄袭的印记。

建议:

一、答辩之前应该将PPT拷入机器,并且看是否能够正常播放。

我的小组存在个别学生在答辩的过程中PPT打不开,还有更极品的就是,答辩开始一分钟后,发现所用的PPT不是自己要使用的那份。

二、态度一定要诚恳,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评委老师都知道自己学院学生的水平,只要诚实老师一般都不会太为难你。

三、一定要自信。

有些男生上去报告,那声音小的可怜。后来一个评委导师打趣说,你的声音和你的论文中的图片一样,是故意让我看不清。

四、对老师要有礼貌。

有些学生在上面报告连最基本的礼仪都不懂,给人印象非常不好。

五、答辩之前一定要认真检查PPT以及论文。

六、回答问题一定要面对着评委。

不然给人的感觉是你不尊重评委。

七、一定要听清问题再回答。

有些学生胡扯了半天,都没有回答到点子上,到底是自己不懂呢,还是没有听清问题就开始胡扯。

扩展: 物流管理专业答辩的问题及回答

1.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或题目),研究、写作它有什么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 (必知)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因为是抽签决定题目的。

选题目的和意义:

目的:我国物流产业兴起于上世纪 90年代,起步虽晚,但发展势头强劲,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中国社会物流总额为万亿元人民币(下同),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比上年同期增加近19%。初步预计2010全年社会物流总额有望突破百万亿元大关。现代物流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第三利润泉”,而现代物流的增值服务作为物流的发展趋势和核心竞争力,也应该得到广泛的重视与发展。随着物流市场的发展趋向成熟,超越单一的物流服务,转向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物流增值服务企业实现自身价值的新思路。

意义:本论文题目的研究是为了根据现代物流增值服务的现状,探讨发展现代物流增值服务的必要性、途径和方向等。

学术价值:物流的增值服务是物流行业成熟的标志,是未来物流服务发展的方向,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研究和探索现代物流增值服务,有利于知识和现实情况的结合,通过理性的思维,利用科学的数据和逻辑,从物流行业长期发展的角度论述其发展途径和方向。

2.说明这个课题的历史和现状,即前人做过哪些研究,取得哪些成果,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自己有什么新的看法,提出并解决了哪些问题。(必知)

相关课题,有通过对省市的物流公司所提供服务的类别和如何开展增值服务,通过物流基本服务于增值服务的比较,甚至基于回归模型物流企业开展增值服务的对策分析,结论都是物流的增值服务还仅仅在起步阶段,物流业对其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如果物流企业要开展增值服务,要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财力时,才能得到增值服务收益。

在中国特色主义社会之下,怎样利用政府政策的支持,如何投入最小的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最小的增值服务收益,怎么因地制宜地企划不同物流公司的增值服务的发展途径 等等。

我认为国家对物流行业的支持和投放主要集中在国企,民营的物流企业难以在国家政策上得到优惠。我国物流行业的进入门槛相对而言较低,企业“小、散、乱”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还陷在价格战的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在现代物价上升,物流成本随之不断提高的现状之下,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还处于直接压缩物流基础作业成本的阶段,未能进行物流服务的创新并从物流增值服务中寻求利润。

我认为虽然物流的增值服务是未来物流行业的发展趋势,但是不同的物流企业有不同的情况 应该量力而为,不求大而全 ,选择小而专,定位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如运输、仓储、配送等作为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这样既能在弱肉强食的竞争中生存,也可以形成自身的品牌特色。

3.文章的'基本观点和立论的基本依据。(必知)

基本观点:现代物流的增值服务是物流服务发展的风向标,物流企业应当就自身的现状选择定位适合的发展增值服务的途径,以迎合市场的需求。

基本依据:首先是增值服务的市场需求:(从中国仓储协会组织第三次全国范围内的物流状况调查得知,在物流需求市场期望的物流服务内容中,其中工业企业需要市内配送服务有29%,需要物流信息查询、条码采集、物流系统设计及代为报关各为7%,在商业企业中,需要物流系统设计为20%,需要代结贷款、物流信息查询、市内配送服务各占7%,需要条码采集为13%。这一组数据足以说明我国的物流市场对物流的增值服务有着巨大需求,物流增值服务是可供企业挖掘的一个巨大利润源泉。)

所以,发展现代物流的增值服务这一课题是很有必要性及现实意义的。

4.本文提出的见解的可行性。

我觉得论文提出的观点只是理论,实际工作经验不足仍使得这篇文章存在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而且因为有论文幅度的限制所以见解更不够全面,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优势和市场的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有自己特色的物流增值服务。

5.定稿交出后,自己重读审查新发现的缺陷。

框架的逻辑性不够强,在文章的开头没有引用学者的有关相关话题的评论,行文不够通畅,某些方面讨论不够深入,论据不充分。

6.写作毕业论文的体会

写论文不是一个人的事,需要尊重老师的意见,和老师不断探讨交流论文的结构框架和内容等,需要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不断完善发展,加深自身对相关课题的了解和研究,认识到自己在大学四年学到的知识需要和实际相结合,才能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去,认识到自己实践能力的

7.本文的优缺点。

优点:结构基本符合逻辑,主题突出,抓住重点,行文通畅,以归纳总结法论证现代物流增值服务的问题、解决策略及其发展方向。

缺点:框架的逻辑性不够强,在文章的开头没有引用学者的有关相关话题的评论,某些方面讨论不够深入,论据不充分,由于论文篇幅的限制,难以对相关课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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