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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地农民论文范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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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论文关键词: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总支出 GDP论文论文摘要: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保持我国适度社会保障水平,要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医疗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有升、有降”的方针。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一、社会保障水平及指标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总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提高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标准不是单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促进就业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等。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一)国内学者对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分散化管理,社会保障水平的统计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教授推算该年社会保障水平为,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为10%~12%;穆怀中教授的小口径推算为,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为,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根据穆怀中教授的推算,尽管我国人均GDP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但我国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但不包括价格补贴的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它们60年代的水平并不逊色。(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参照,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国、美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进行比较,2002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是。而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如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依次为、、。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既不显得过高,也不显得过低。(三)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分析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几乎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业、高补贴、低收入为特征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居民仅拥有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以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和合作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并未能享受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存在着水平偏低的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镇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是以牺牲农村的保障水平为代

摘 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的生存、发展和就业的权利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目前的安置模式普遍存在补偿数额低,风险不确定等因素不能很好的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只有通过"土地换保障"的思路才能妥善的安置失地农民,让他们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一系列成果。关键词 土地换保障 补偿机制 社会保障 安置模式1 失地农民的现状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空间迅速扩大,为保证城市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大量的土地被征用。目前,我国已有被征地农民4 000多万(章安友,2004)。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从2001年到2010年,全国还需要安排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其中90%以上为集体土地需要征用。按照目前全国人均耕地水平和现阶段每征用1亩耕地大约造成个农民失去土地进行测算,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将有近2 600多万被征地农民需要陆续安置,年均需要安置失地农民260万人左右。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随之也流失了与土地相关联的一系列权利。因为土地被征用之前,农民主要靠土地来养活自己,土地是他们的立命之本,失去土地就相当于失去了生活的基本来源;而且农民一直是以土地为劳动对象,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工作;再者,土地本身就是一笔财富,如果农民利用的好是可以为他们带来增值的,这就意味着农民失去土地后也就失去了一项经济价值极高的财产权利;最后,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了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这会间接导致村级干部的寻租行为。可见,土地的丧失会对农民带来不利的影响,如果不及时有效地安置好这些失地农民将会阻碍国家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2 当前失地农民安置模式分析及其存在的问题 以货币安置为主,补偿数额不足以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在实践中,我国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对农民的安置方式目前主要有货币安置、招工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基本形式,但大多是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为该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费为4~6倍。如果按最高补偿30倍来算,一亩地平均产值1 000块,补偿费也才只有3万元,远远解决不了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据了解,浙江省由于经济相对发达,其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略有提高。据统计,1998年以来,浙江省各类征地给村里的补偿费平均每亩12 164元,安置补助费每人2 377元,经过村集体留存,实际到农民手上的土地补偿费平均每亩7 958元,安置补助费平均每人2 078元,青苗补偿费平均每亩498元,农户家庭得到的所有土地征用费总额(包括附着及其实施补偿费)人均8 828元。一大部分农户对此不满,因为这些补偿费只能暂时解决农民近期的温饱问题,如果今后就业困难,农民的基本生活靠什么来维持,更不用谈农民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安置补偿费更是少之又少,连最起码的基本生活都解决不了,更解决不了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以留地安置、招工安置为辅,农民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留地安置是指在被征用的土地中按一定的比例(10%左右)返还给被征地村合作经济组织,并免缴有关规费,用于发展第二、第三产业,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用这部分土地建造标准厂房出租,获得高额的租金收入 ;还可以用留置的土地为村民建造安置房使村民能够安居乐业。从形式上来看,失地农民可以得到保障,可是受资金、技术的限制,一旦村集体经营的产业得不到很好的发展,农民的基本生活就没有了保障。在招工安置中,用人单位可以暂时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但由于农民自身文化层次低,缺乏专业技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劣势,一旦用人单位裁员时,这些失地农民又将重新面临失业的问题,可见招工安置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社会保障安置模式的覆盖面窄,体系不完善,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大失地农民中有一部分已经完成了非农户身份转换,他们理应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社会保障待遇,可是据统计,失地农民加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5%左右。这部分人群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他们的社会保险费是主要从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中筹集的,保险费直接列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安置费"专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被征地对象签订安置协议,对符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费的被征地人员,为其设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月发放养老金。2003年浙江省嘉兴已有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实行了"三统一"、"一分别"的安置模式。"三统一"即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实行征地、统一补偿政策、统一办理被征地农民户口"农转非"和养老保险,"一分别"就是对不同年龄段的安置对象分别进行补偿安置,浙江嘉兴的这种社会保险安置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并没有用来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而这正是失地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失地农民成了"无班可上,无田可种,无保可拿"的三无人员,对当地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可见,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没有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3 "土地换保障"是唯一可靠和可持续性的安置模式安置失地农民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土地换保障的过程,因为在征地前,农民的生活、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都是以土地为依托的。农民失掉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随着城市化规模的扩大,失地农民应该随之分享城市化所带来的一系列成果,在市场经济下就表现为,农民可以用土地换回他们生存、就业、发展和获得社会保障的实际社会安置成本。只有失地农民用土地换回了生存权,就业权、发展权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才能真正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才能逐步实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共有3800万人弃缴社保,加大了个人账户空账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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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失地农民日益增多。目前,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各地也对一些失地农民杜会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探索,为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构建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可街接性。政府要承担制度建设的责任,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明显加快,大量土地被征用,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在2006年4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2007年4月28日(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指导下,全国许多地方已经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但是,制度在实施过程当中不断显露弊端。如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使其今后的生活无后顾之忧,并顺利地被城市化,分享城市发展带来的利益,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也是确保城市化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1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状况20世纪80年代、1992年前后和2003年前后,中国先后兴起了三次轰轰烈烈的圈地浪潮,全国各地数以千计的开发区、工业园侵蚀了大量的耕地。据资料显示,1987年至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万亩,2002年中国耕地面积净减少2529万亩,2003年中国耕地面积再次净减少3806万亩。截至2004年底,全国开发区占地万平方公里以上,已经超过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这场运动正在制造着大批“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失地农民。目前,全国失地农民总数估计在4000万人左右,每年还要新增200多万人。izl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一般每征用一亩耕地,就伴随着个农民失业,这意味着我国“失地农民群体”将从目前约4000万人剧增至2030年的亿人,失地农民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对他们的土地征用过程当中,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采用的是一次性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的办法,试图在短期内解决征地所带来的问题。由于该办法简单易行并给有关部门带来较大收益,所以被许多地方普遍采用。但最近两年这种办法的弊端不断显露,在国务院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一些地区出台了各种各样的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具体的做法上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一般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可以为失地农民建立起政府全面负责的社会养老制度;中等发达水平地区,可以为失地农民建立起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或者其中两方缴费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不发达地区,则可利用失地补偿金为失地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例如:(1)大连模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失地农民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凡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被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范畴,完全由政府或集体出资,个人不必交纳任何费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地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2)青岛模式。青岛市唠山区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充分体现三方共担的原则”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的筹集,以青岛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区政府按照缴费基数的6%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个人和集体按照缴费基数的1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地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3)重庆模式。政府依托商业保险公司推出失地农民商业保险的社会养老保障。重庆市探索出“政府+保险公司+农民”的补偿金发放新模式。政府把原打算直接补偿给农民的钱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资本管理及运作,每月固定发给失地农民180多元钱。(4)四川模式。政府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生活社会养老保障。2004年初,四川省出台的省委一号文件规定,从政府土地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从2004年起,对因国家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全部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探索出了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的新途径。然而,由于目前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这些制度只能是在一些地区推行,并不具有广泛性,还有绝大多数的失地农民无所依靠。目前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针对失地农民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崭新的尝试,所以这些新生的制度难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进一步认清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才能使我国失地农民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护。缺乏权威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各地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各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业务性指导文件,对全体失地农民而言,缺乏国家法律规定和政府权威文件的支持。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瘴工作的开展,完全依靠各级政府领导自身的认识,“肯定”则全面推动,“否定”则否定一切。阻碍失地农民的正常流动。失去土地的农民,没有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必然要走出农村,到城市中寻找工作机会,但是由于各地对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政策不统一,一旦发生社会养老保障的纠纷,就会由于缺乏通畅、公正的解决纠纷的机制,而导致失地农民流动困难,限制了他们的自由流动。制度缺乏前瞻性。各地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运行了一段时间以来,已经逐渐表现出了某些落后性。制度设计没有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对接。各地政府大都从目前的经济状况出发,为了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采取政府保障、商业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模式,而没有考虑到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早晚要被城镇化,其社会养老保障也势必要与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相对接。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缺乏强制性。调查显示,在目前各地实行的各种社会养老保障中,政府强制要求失地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仅占参保人数过少,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大部分失地农民都存在着短视行为,他们更注重即时消费,而忽视未来消费。另外,由于他们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如理财能力不足,养老观念相对滞后等影响,无法对自己的养老问题作出合理的安排。如果政府不强制他们现在就为其老年生活作出理性安排,那么他们进人老年,生活水平将无法保障。基金增值渠道不畅,运营风险较大。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的持续保值、增值,直接关系到基金的壮大和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根据现行的政策,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一样,其增值渠道被限制在存银行、买国债的范围内,基金增值在正常的情况下很难达到预定的增值标准。再者,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物价指数波动较大,银行利率的变化也较为频繁。在年利率较低、投资渠道单一的现实情况下,要想使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有效增值很困难。2为失地农民建立与城镇职工相对接的社会养老保障我国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障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从最初的国家保障到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参与;从各地政策不统一,到全国政策统一等,这些使得我国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失地农民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逐渐被纳人到城市人口中,那么在为他们建立社会养老保障的时候,就必然要借鉴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障政策,避免走弯路。我国应建立与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相对接的、水平略低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与失地农民情况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我国人口众多,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也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的负担很重,完全靠国家出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势必要从土地收益中来考虑如何解决。有调查显示,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收益分配结构中,地方政府和村级组织得到大部分,失地农民获得的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这就决定了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要由地方政府、集体及个人三方负担。有地方政府和集体参与的缴费,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就有了保障。建立全国统一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将更高,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前途将更加乐观,我国今后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建立完善制度,加大推进力度。社会养老保障对象的选择社会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应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失地农民来区别对待。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他们达到就业年龄以后,按照城市新生劳动力,进人城市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年龄在巧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没有就业的,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就业的强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年龄在劳动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一次性交足养老保险费用,从交足费用的次月起领取社会养老金。社会养老金的水平不能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是整个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失地农民本身并没有多余的资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其可支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的补偿费。如果把土地的补偿费一次性发放给农民,那么有的农民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把它用光。另外,集体和地方政府部分的补偿费和收益,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也有可能被挪作他用。为了保证征地补偿款不被挪用,实现专款专用的目的,资金应直接从国土资源部门划拨。资金的筹集模式应借鉴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三位一体”的部分积累制,即由三方缴费“统账结合”的资金筹集模式,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费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这部分资金全部进人统筹账户;集体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费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集体和个人的缴费以个人的名义存人个人账户。考虑到失地农民收人不稳定的特殊性,缴费时间应具有一定的弹性,他们可以按月缴纳、按季度缴纳、按年缴纳,或者是根据自己的收人情况,决定缴纳时间。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必须在个人账户中交费,够巧年以上的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养老保险墓金的管理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对失地农民的负债基金,是参保农民日后养老的“活命钱”,是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运行的基石,其管理和运营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这项事业的成败。在管理上,政府要积极参与,社会养老保险资金首先必须由政府专职部门统一管理,建立财政专户,单独建账,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其次,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风险基金,用于应对紧急情况或根据物价涨幅适时调整保障水平,确保失地农民领取的社会养老金不“贬值”。同时,对基金的正常运行要执行严格的监管,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进行管理。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与经营机构分开设置,前者负责对后者的监管和对社会保障市场的调控,后者负责基金的筹集、投资运营等,而且必须保障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公开性、科学性和独立性。社会养老保津基金的运营基金的运营要设法把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通过投资经营的方式实现增值。鉴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我们未必要将全部社会养老基金交由私营机构经营管理,可以交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在引进投资机构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对这些公司的资质、经营状况和信誉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认真地考察,同时引进多家投资公司,并引人竟争机制,通过多元经营,分散经营风险。要保证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顺利保值、增值,不能仅限于存银行、买国债,必须实现投资方式多样化,应适当涉足实物投资、银行存款、国债及其他各种债券、股票、投资基金、抵押贷款、外汇、期货和国际投资等,但是这些投资领域的风险和收益具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必须加强投资的监管。基金运营的监管要采取“社会监管”的形式,也就是要通过强化监管,最大可能地降低运营风险,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监管主体应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要设置专门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构,加强对经营机构的监督,重点应集中于金融、财务和业务方面,督促经营机构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为了防止舞弊行为,要建立市场准人制度,规定基金经营管理机构的最低法定准备金和相应责任,建立财务公开、信用和绩效评级制度以及严格的经济处罚制度。二是设立由投保人代表、村组集体代表和代表村组与个人利益的管理专家组成的监管理事会,理事会既监管经营机构的运作,又对政府监管机构进行监督。这既有利于保证失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有利于防止政府监管机构的失职行为。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支付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采用了“统账结合”的模式。养老金的支付也应分为两个部分。养老金二社会统筹部分+个人账户部分。社会统筹部分按照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公式计算,养老金的水平经常根据物价指数和工资指数定期调整,与当地的生活水平相适应。个人账户部分失地农民能够领取多少养老金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基金的缴纳水平和增值状况。缴费达到15年以上,年龄达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失地农民可以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发放,由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指定商业银行按月将养老金直接存人受益人的银行账户,此账户的设立和更改完全与受益人的身份证信息挂钩。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只要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即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登记开这一收益账户。同时,由于银行联网制度的存在,受益人不管在何处居住,都可通过居住地的银行取得这笔养老金。

关于农民论文范文资料

新时期如何推进我国农村的政治经济发展及社会全面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发展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 集体化农村市场科学发展

论文摘要: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中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七大 报告 指出: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道路。集体化是农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促进农业“第二次飞跃”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市场的开发和发展将会给农村经济的发展乃至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一. 农村集体化经济有利于集中资源优势,实现农村经济结构转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集体化经济就是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建立集体规划,公共管理,大家共同制规矩,设程序,定制度,有政府部门负责实施,村民负责监督。由村委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的合作化经济发展模式。把科学发展观和农村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发挥资源优势,建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的一体化经济。是原来单一的农产品生产向多元化转变。是科学技术进驻农村。是农村实现科学种田,科学管理,科学发展,并且集体化经济能集中力量统筹协调,提高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推动农业生产力进步。它能够组织资源开发和协调资源利用,兴办农村集体企业。它能够组织农民,服务农民,灵活采用各种经营模式 ,实现劳动者自助能力,对刚兴起的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建设,在内外部关系的设置和运行规则上,起到依托、中介和对照作用。国家在统筹城乡发展,在经济社会全局高度研究和解决三农问题,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同时,农村经济结构的改变尤为重要。农村集体化经济可以集中土地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村和平质量和竞争力。实现科技种田,集中管理。建立第三产业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和销售。这样农民的收入从单一的农产品生产转化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多方面。且能提高农产品质量,创立自己的品牌。开拓销路,提高价格。使得新型工业在农村得以发展。

在1955年全国25省区进行的“百县百村”问卷调查显示:有74%的从干部和农民认为有必要建立健全全乡村的集体化经济组织。这就说明集体化经济关系着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农村的全面发展。本人来自马铃薯之乡,虽然家乡胜产马铃薯,可农民从中获得的经济收入很少。经我的分析有以下原因:(1)对马铃薯的 种植 仍采用传统的模式,使得产量不高;(2)种子品种更换不勤,是同一品种在同样的土壤中产生适应性,不适合生长。使得马铃薯质量和产量大幅下降;(3)经济结构单一,农民只从是对马铃薯的种植,价格不高。而大部分利润被中间商和加工商获得。这使得农民收入不高。如果农村实现集体化经济有以下好处:(1)种植模式可以由原来的传统模式向科学种植转化,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种植,这样可以增加农民的种植技能知识,实现科学种田;(2)建立马铃薯育种基地,每年培育优良品种,让农民种植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马铃薯产量、质量和市场竞争力。(3)同时建立对马铃薯进行加工、销售,以减少中间利润的流失。这样农民的收入将从单一的生产向加工、销售多方面。且能切实提高马铃薯的产量和质量。是农村由农业向新型工业转化。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二.农村市场的开发和发展关系到农村经济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

在市场经济下的社会主义中国,当前农村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我国有56%的人生活在农村,农村市场的发展必将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政府应重视农村市场的发展。鼓励企业开发农村市场,农村加快经济结构转型,使得农村市场又好又快发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农村要积极加快经济建设,提高农民收入,增加消费,吸引企业进军农村市场,加快农村的发展。国家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这一政策上,给农村市场带来了机遇。农村政府部门要抓住这一机遇,在加快经济转型,提高农民收入上下大功夫。是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

三. 农村 教育 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

早在1978年,邓小平就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马克思主义观点。可见教育事业关系到国家的兴亡。农村教育的发展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当前农村教育落后。农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一大批孩子不能很好的接受教育。为农村的全面发展造成影响。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活动,是农民切实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做好孩子第一任教师的工作。为孩子成长受教育做出积极贡献。农村教育水平提高了,农民的 文化 水平提高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也必将加快。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农村经济的发展将会取得新胜利。

农村集体化道路和农村市场的开发,这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中国的发展方向问题,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前途命运。我们应该思考和规划这个问题,为农村的发展出一份力。次仅为本人的一点想法。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25(1)

摘要阐述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与发展历史概况,在分析当前农村改革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应采取的 措施 ,以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改革与发展;现状;措施

城市是以工业生产为基础形成的行政、经济、文化、商业中心,农村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以土地和农民为主要元素的区域,两者既互相独立又紧密联系。城乡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两大平台,只有两者相互促进,才能实现我国整体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1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历史概况

我国农村改革的目标是面向世界,实现土地的私有化和经营主体的法人化;面向未来,实施农村宅基地改革,促使农村向现代农庄的转变,减少农业人口;面向现代化,改变农业传统经营理念,实现农业生产的工业化和现代化[1-2]。

我国的农业走过了分田到户经营到人民公社集体经营再到分田到户经营的过程。建国之初,我国的城市化率较低,工业基础薄弱,城市规模较小,我国的大部分公民只能分散在农村,农村广阔的天地养活了全国80%以上的人口。因此,在我国解决温饱问题的阶段实行分田到户的形式是科学的、正确的。后来实行的人民公社化经营模式违反了自然规律,抹杀了人们个性的发展空间与能力,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结束后,党和政府拨乱反正,基于对我国还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正确判断,及时确立了农田承包责任制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也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我国在短期内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转变。而在计划经济时期,广大农民被紧紧的束缚在土地上,失去了流动创业的自由;农民和宅基地密切结合,难以摆脱[2]。

2农村改革与发展现状

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流转

一是城市规模的扩大,为农民向城市流转提供了空间,农民通过在城里买房,实现了进城定居;二是市场经济的运行,城市工业化的发展壮大,工商业的繁荣,为进城农民提供了就业的舞台,使他们在城市中找到了自己的立足点,实现了就业,成为了城市的固定成员;三是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有更多的空余时间,大多数农民选择进城打工,形成了农民工大潮;四是农民子女通过高考等形式实现了进城工作的梦想。

农村宅基地无序扩张,土地与房产资源浪费严重

一是由于有些农村人口实质已成为城市固定人员,而农村房产的闲置造成宅基地与房产的浪费;二是从贫困地区来到较发达地区落户的农民也在村庄中建房,造成当地宅基地无序扩张,形成无形的浪费。这就使本该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而缩小的农村宅基地面积反而出现了扩大的局面。三是城市里的一些老人想回到农村过清静的生活,却找不到合适的房源,因为按现行的有关政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准买卖和出租,阻碍了农村剩余房产的利用。农村空房子呈现快速上升趋势,有关宅基地改革政策的滞后是主要原因。

农业生产规模小,农业机械化与现代化难以实现

由于农村土地分属各家各户,经营农户多、规模小,大型现代化农机难以施展,只能靠小型机械耕作,不仅造成人力、财力的巨大浪费,而且阻碍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3农村改革与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制定科学的农业发展政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民进城的思潮将越来越强烈。对此,国家和政府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给予肯定的同时,要因势利导,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扶持,要从农村的发展目标出发,在国家财力,城市工业化达到一定程度后,首先考虑取消我国公民的二元制结构问题,同时,在城市逐步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平台,城市应实行定岗不定员的就业政策,实行城市人口合理流动,实现自主流动择业,让农民和城市居民通过公平竞争机制进入各行各业实现就业,拓宽农民就业 渠道 。另外,还要逐步取消他们与城镇居民在福利等各个方面的差距,让农民进城要进得来,稳得住,吸引农民不断进入城镇生活,实现农村城镇化[1-3]。 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现在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土地流转方面的政策,各级政府应当成立专门的机构,让土地资源进入市场运作,不断提高土地的经营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率。解放被土地束缚的农民,使农民一身轻松地进入城镇[4]。

改革宅基地制度

改变对宅基地的现行政策,对宅基地发放房产证,让其在市场中流转,这样就可把农村流转出去的人口的房屋卖给一些需要建房的人,以减少宅基地面积,避免造成土地和房产的巨大浪费,也使一些想回农村居住的城里人有房可住,减少城市的承载压力,发挥宅基地的最大效益。

政府率先做好农村城镇化规划

政府规划滞后,已经造成农村人口流动的盲目性,出现了许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具体表现为:一部分农民从贫困山区先向平原地区流动,然后又从平原地区向较发达地区流动,最后才向城镇流动。在每次流动过程中,都要花钱建房置业,把原房产土地闲置,这对于国家和个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浪费。如果国家提早规划,并适当给予财政支持,让农民一次流动到位,可节省不必要的浪费。

加快城市改革步伐,配合农村的改革与发展

为了推动农村改革目标的实现,城乡要互相促进,实现共赢,具体措施如下:城市要率先实行工作岗位的聘用制,对于招聘对象,农民与城市居民要公平对待;同时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拓展就业渠道,让更多的农民进城就业。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城里的职工要逐步实现从正式固定职业向自主流动择业的方向发展,这样既有利于实现个性价值,也增加了农民就业的灵活性。总之,加快城乡互动,提供农民进城的条件,一定能促进农村的改革与发展。

4参考文献

[1] 张晓山.农村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解读“十一五”建议中有关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J].中国改革,2005(12):29-31.

[2] 丁德章.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思考[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3,10(4):25-28.

[3] 康就升.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深层突破[J].农业经济问题,1999(8):51-53.

[4] 韩俊.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新阶段与新思路[J].中国农村经济,1999(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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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快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研究的整体框架中,对土地流转及其方式的研究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发达的农村土地市场有利于拓宽农村的投融资渠道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土地信托正是一种新的、有效的土地流转方式,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此,国外学者已经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了研究。下面拟对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加以概括以作为我们的借鉴。 国外关于农村土地信托问题的研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关于土地信托的实现基础 信托形式的运用需要以明晰的产权界定和权利的可转让性为基础,土地信托也不例外。国外在研究土地信托问题时也离不开这样的基础。 首先,在土地产权界定方面,一开始,西方经济学的研究以私有制为前提,认为只有完全的私有产权,才能促使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下的合理流转;只有土地私有制才能实现土地信托。在土地私有条件下,土地市场的建立受其他要素和商品市场变化的影响,农村非农劳动力市场的产生使得农业人力资本要素处于边际生产状态的农民放弃土地。当金融市场认可土地的担保功能时,利用土地信托将成为农业资金要素的重要来源。 但是,西方的土地产权理论演变,经历了一个从重“所有”到重“利用”的转变。这种趋势具体表现为:在经济关系上,土地所有权表现为“单纯的土地所有权”;在立法上,改变了以往把土地归属放在首位的做法,开始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土地的开发;土地所有权开始逐步证券化[1]。同时,土地利用要符合宏观效率的思想逐步兴起。一些学者积极倡导社会和团体主义的土地所有权理论,以取代土地所有权绝对性理论。如德国耶林在《法律的目的论》中指出:所有权行使的目的,不应当仅仅为“个人利益”,应同时为“社会利益”。法国学者迪吉则主张“社会连带说”,认为“土地所有权并非为土地所有人之利益而存在,仅为增进人类之共同需要而赋予保有土地者之社会机能而己”。随着所谓的“现代土地问题”的产生,“个人和社会协调”的所有权思想开始出现,澳大利亚的麦克尔森(Miehaelson)指出:“所有权只是独占性的权利,而不是一个不受干涉的个人权利”。也有的学者把所有权概括为“一种排他的权利而不作为一种绝对的权利”。 西方学者还认为:土地产权制度的基本作用就是通过激励机制诱导农业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决策,并进一步影响农业经济活动的绩效。或者说,有什么样的土地产权制度,理性人就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反映。诺斯指出:“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对于不稳定的产权,实施很差的法律,进入壁垒以及垄断性限制,利润最大化企业倾向于具有较短时间中较少的固定资本,并将倾向于较小的规模。最为有利可图的业务可能是在贸易再分配活动或黑市上。这一组合很难导向生产性的效率”[2]。 可见,西方关于土地信托的研究是建立在土地私有的前提下的,这与中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农户只有使用权的国情不同,但仍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为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产权的一部分,明确农户对土地的使用权仍然可以建立所谓的“有保障的产权制度”,从而作为土地流转的基础应用于土地信托。 其次,在土地的可转让性方面,国外的研究主要是一些对转型国家的调研。因为这些国家的土地产权不够明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诸多限制,土地无法在市场机制下合理流转,从而给完全市场机制下的土地信托形成障碍。这些研究对指导中国的农地制度改革很有启发意义。美国的罗伊·普罗斯特曼(1996)[3]通过实地调查,对中国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做了认真研究,认为土地使用权权属不充分,权能不明确。土地使用权属不充分,使土地使用权流转无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而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会使资源配置更有效,并刺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投资,减少农户的风险规避行为。同时还提出:“一些地方采取行政手段推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7年第2期2007年第2期(总第146期)岳意定,刘志仁等:国外农村土地信托:研究现状及借鉴行规模经营,除了认识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为了便于控制农村土地,便于转为非农业用地。” 而俄罗斯讨论了农业用地可转让性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分歧:对潜在土地所有者的技术要求,对非居民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在信贷违约的情况下向抵押权人转让土地的限制,个人土地所有权的上限,土地股份及其转让的方式。该研究提出应在俄罗斯实行这样的转变:土地股份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转让,而后者更为适用。一份土地股份就是一种选择权,可以被出售、购买、继承等。股份的所有者对分配土地有绝对权利。这种机制使得法人实体希望获得大面积的农业用地以累积所需数目的股份然后用于分配。研究还指出,租赁是农村地区的一种特别补充机制,所有者更偏好于租赁土地股份而非实物土地。 补充: 世界银行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土地管理改革方面也做出了很多努力,提出了“市场导向的耕地改革”(MLAR)计划以及自愿土地流转机制,并要求实行土地书名与登记制度,明确土地的所有权。但国外的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这些措施虽有一定作用,但并不一定能保证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首先,这种土地书名与登记制度虽然大量减少了无主土地并促进了带有可转让财产权的土地的供给,但这无法保证土地产权市场的发展。因为对于追求利润的贷款者来说,所有权证明并非获得贷款的充分条件,稳定的土地收入水平才是更重要的决定因素。更有甚者,农户可能不愿意用其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品。从而得出结论,土地所有权并不是获得使用权保障的唯一方法,应参照不同的背景和地方偏好,建立更加灵活的体系(Dwniz Baharaglu,2002)[5]。此外最近还有学者(Saturnino JR,2005)[6]以菲律宾为例,用实证方法检验了与市场导向的耕地改革以及自愿土地流转机制有关的变量,得出一个预测结果:MLAR模型用于菲律宾不仅无法促进分配改革,而且会破坏潜在的国家主导的土地改革政策。这也映证了Dwniz Baharaglu的 结论。 从国外的这些研究可以看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信托,实现土地的有效流转,土地使用权必须实现可转让,当然,在中国的特殊背景下,这种转让性的实现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关于土地信托的目的和作用 由于西方国家土地的私有制和自由流转性,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农村土地的使用方式正在发生转变,不断从农业用地转变成非农用地。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国外很多学者对于农村土地用途的控制进行了研究,如Donald M. Mcleod等(1999)[7]就根据美国西部农村的实际提出了土地使用控制的三种方式:分区制、购买发展权、集群式发展,并建立了土地使用控制方式的选择模型。土地信托方式就是出于保护土地资源和公众利益的目的用于实 践的 。 在美国和英国,无论是局部性的、地域性的还是全国性的土地信托都是一种很有影响的非盈利组织,它和私有土地主们一同来保护他们的土地以达到保护和利用土地或者其他公众利益的目的。它们保护土地的工作对于他们所从事或者协助土地交易的社区和地域非常重要。这些交易包括土地的获取、保护、管理协定,或者其他的能够从土地上获取的实际资产的一些利益。 补充: 此后,西方学者们就对这种土地流转形式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且建立了各种决策模型:其中Philip J. Bacon等(2002)[8]基于信息经济学的贝叶斯网络理论建立了一个BN模型,该模型主要是为了保证农村土地使用的可持续性。这个模型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人员的观点、土地类型、土地使用的选择、成本和利益的标准。这个BN模型不是最优化模型,而是帮助专家分析有关土地的数据。该模型的使用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关于土地类型的标准和土地使用的选择,这个阶段是为了评估对现在的土地使用的满意度;第二个阶段是关于改变土地使用的成本,改变成本需要考虑风险和银行利息、管理、财产的让渡等因素,这可用一个模型来评价土地管理者改变土地使用后的满意度,即: 在成本支付期内改变的满意度=长期预期的满意度-总的改变成本/成本支付期 而Julie Ann Gustanski(1999) [9]基于伦理经济学建立了一个土地信托保护决策支持模型(ILCOS),他认为土地的使用方式是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的反映。尽管土地信托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保护土地资源,但是每一个土地信托机构都有自己的设置和地域。所以,他对伦理经济学政策模式在土地信托保护方面的整个过程给出了一个总体的概念,从而总结出土地信托的决策支持的环境模型。这个模型由5个大块组成:土地的使用和环境、社会经济、计划与获取的评估、决策制定的方法、积极的决策制定。该模型主要提出和检验了美国和英国的土地信托与保护私有土地因果关系上的模式,以开发一种可行的决策支持工具。此外,Roger Coupal和Any Seidl(2003)[10]还研究了在税收基础上的土地使用选择的影响,分析了发展农业用地和农村居住用地的相关成本及其对财政结构的影响。 追问: 请问这位大哥,标题是什么?引言是哪些?

农业推广作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推广论文 范文 ,供大家参考。

《 农林高职院校农业推广论文 》

一、研究对象

农林高职院校农业推广与农业气象两门课程的授课班级为同一班级,授课时间分别为同一学年的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授课的 方法 都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在具体授课过程中对学习任务的设计和学生 学习方法 略有不同。

1.农林高职院校农业推广课上的任务驱动教学。师生共同设计任务。

(1)教师设计部分。综合考虑农业推广学科性质、高等职业院校开设此课程的目的、学生所在专业、任务驱动 教学方法 的特点及教学任务设计的原则,笔者在农业推广课程授课过程中采取了师生共同对教学任务进行设计的方法。即,老师将整门课程的知识点设计为一个符合课程需求的、规定了教学范围但不指定具体名称的综合性较强的教学任务(×××地×××项目的推广),这一综合任务又下设若干子任务:①农业推广人员角色认识;②×××地农业推广项目的选择与确定;③×××农业推广项目的实施;④×××农业推广项目的 总结 评价;⑤×××农业推广项目成果报奖。整个学科的知识点分别穿插于若干个子任务中。

(2)学生具体设计任务及实施。不同专业的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明确农业推广人员角色扮演的身份及工作性质与程序;然后结合社会岗位需要、个人 兴趣 爱好 、农业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本课程知识点、当地自然与社会条件等综合分析选择确定农业推广项目,并撰写推广项目可行性分析 报告 ;确定了具体推广项目后的工作实施过程中,学生需要结合自选项目的复杂程度、当地农民素质条件,以及硬件设施等选择确定项目的推广模式与方法,并撰写推广项目 实施方案 ,模拟推广过程中学生需要根据农民的采纳情况随时应变使用多种方法,并锻炼学习 人际交往 及演讲的沟通、交流、语言技巧;项目推广演练结束后,学生需要进行双重总结与评价,一重总结为对自身所选项目及推广情况进行专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综合总结评价,并撰写 总结报告 ,二重总结为学生之间相互对课堂学习情况进行评价总结,总结在评价过程中相互取长补短;最后,学生们需要撰写推广项目成果请奖 申请书 ,学习推广项目的报奖流程。

2.农业气象课上的任务驱动教学。

(1)教师单独设计任务。教师将学生所学专业目标与农业气象课程目标充分结合,以学生现有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为基础,对整门课程设置了总体目标任务“×××省农业 种植 业区域规划”,课程总任务下设支撑典型任务共7个:①×××省各地农业气候资料及代表性农作物种类资料搜集;②光照对农作物生产的作用及影响;③温度对农作物生产的作用及影响;④水分对农作物生产的作用及影响;⑤风对农作物生产的作用及影响;⑥×××各地农业气候资料及代表性农作物种类资料分析;⑦观测不同作物的农田小气候特征。

(2)任务实施过程。教师在第一次课上对任务的实施过程、学习过程中使用的参考资料、学习提示等简要向学生进行说明,学生课下个人完成并小组汇总分析,第二次课上时间一分为二,前半部分时间为学生对课下学习结果进行展示,老师随时点评指导,后半部分时间由教师下达下一个任务,依次类推,直到学期结束,完成全部的典型学习任务。最后,师生共同汇总各典型任务结果并分析,完成课程总任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本研究通过中国期刊网、中国优秀硕博士论文文库、高校图书馆期刊资料室资料进行检索,收集相关文献资料。

2.问卷调查法。两门课程在学期结束后都对该班36名同学发放了调查问卷表,两次共收回问卷调查表72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

3.数理统计法。采用 Excel 统计软件进行图表制作和统计。

三、教学效果对比分析

农林高职院校两门课程结束后,都对该班学生进行了课程学习效果问卷调查,发放问卷调查表内容完全一样,主要从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积极性与自觉性、资料查阅能力、自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掌握全面程度、综合素质提高程度等方面入手调查。详细数据如下。

1.学习兴趣有无对比。农业推广课程:学生有学习兴趣问卷36份,比例100%;无学习兴趣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学生有学习兴趣问卷28份,比例;无学习兴趣问卷8份,比例。

2.学习积极性与自觉性提高对比。农业推广课程:提高了学习积极性与自觉性问卷34份,比例;没提高问卷2份,比例。农业气象课程:提高了学习积极性与自觉性问卷26份,比例;没提高问卷8份,比例。

3.资料查阅能力提高对比。农业推广课程:提高了资料查阅能力问卷36份,比例100%;没提高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提高了资料查阅能力问卷34份,比例;没提高问卷2份,比例。

4.自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对比。农业推广课程:提高自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问卷36份,比例100%;没提高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提高自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问卷36份,比例100%;没提高问卷0份,比例0。

5.人际交往能力提高对比。农业推广课程:提高人际交往能力问卷36份,比例100%;没提高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提高人际交往能力问卷24份,比例;没提高问卷12份,比例。

6.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农业推广课程:提高语言组织表达能力问卷36份,比例100%;没提高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提高语言组织表达能力问卷30份,比例;没提高问卷6份,比例。

7.专业知识掌握全面程度对比。农业推广课程:专业知识掌握全面问卷36份,比例100%;不全面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专业知识掌握全面问卷30份,比例;不全面问卷6份,比例。

8.综合素质提高程度。农业推广课程:提高综合素质问卷36份,比例100%;没提高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提高综合素质问卷29份,比例;没提高问卷7份,比例。由上图可以看出,农业推广课程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性与自觉性、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掌握全面程度、综合素质提高程度明显优越于农业气象课程;查阅资料能力与自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相差不明显。可见,虽然任务驱动教学的优越于传统填鸭式教学,但应用任务驱动教学过程中师生共同根据课程需要、专业需求、社会岗位需要、个人兴趣设计任务的教学效果又比单纯由教师根据课程目标设计任务的教学效果优越。

四、结语

目前,各级各类农林高职院校的各门课程都在不断探索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其目的旨在提高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技能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建议授课过程中,在教师的引导下,让学生创造性地探究设计学习任务,可以很大程度上体现学生的自我价值,而学生的自我价值一旦能够得以肯定,其学习兴趣与积极性、学习潜能则被无限激发,学生自然受益匪浅。

《 农业技术农业推广论文 》

1.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状

农业研究所及高校科研骨干等下乡下户,结合当地农时农事调查取证,慎重选择适合当地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建立示范田及样板场地,让农民对农业科技有切身感受,在现场对农民进行农业技术指导。结合农业产品销售以及农业物资现实情况,基层农技推广部门适时调整农业技术的推广方向。民间互助交流带动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同地区农民之间一般有相同种植项目,经常交流切磋种植 经验 。各种形式的农业专业协会、农业合作经济体在农村成立迅速。

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以农民为主题,以承包经营为基础模式,聘用科研机构人员作为技术顾问,结合农村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成为新型农村生产的发展模式。每年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呈上升趋势发展,参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农民也在逐年增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生产发展方式适合众多农民的现实要求。

因地制宜的选择新型农业科技项目、快速有效的向农民推广技术要点有效弥补了单纯依靠政府部门扶持的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加快了我国农业发展的步伐。农村供销合作社依然是农产品流通的主要 渠道 ,主要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和农产品的收购。供销合作社是市场与农民之间的桥梁,及时掌握市场行情把握市场动态,向农民提供产品销售情况和市场发展方向,跟随市场导向提高农产品生产的科技含量。

2.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存在的问题

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是社会向前发展的根基,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及,计划经济下由政府主导的传统农业生产也逐渐被以农民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农业所代替。在政府扶持和财政支持下农村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取得一定的发展,过去政府设定技术项目财政负担所有经费,现在是农民自己找项目财政给予相应的补贴。

虽然农技推广的模式有所增多,但新型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仍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推广效果远低于预期水平。根据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水平,农村对高效多产的新型农业生产技术的需求应该是巨大的,但总体上接受新型农业技术并用于生产实践的农民数量并没有明显增加。造成这些问题除了农技推广工作没有做到位外,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民对科技成果的应用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

农业是受地理条件、气候变化影响较大的行业,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存在着技术风险和自然条件影响风险等多种不可控因素。传统农业生产时根据经验耕种,农民用经验推断可能需要采取的耕种 措施 。对待农业新技术农民只是根据程序按部就班的耕种,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无法预测更不可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正和补救。从根本上说农作物的生产离不开光照、土地、水源等自然因素的相互配合,新型科技成果的生产流程是否能适应当地的自然条件也给农产品的生产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

多种不确定因素和可能出现的失败让农民对新技术更加小心翼翼,时常持观望态度。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民生产投入能力有限,分散到户的小块儿土地作业给新技术推广造成障碍。许多新型农业技术具有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产出、减轻作业者劳动强度等特点,这也是农民选择新型农业生产技术的主要原因。当前农村主要采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模式,独门独户的生产使种植规模受到局限,达不到新技术要求的高投入高产出的生产效果,没能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产出比。新技术的效果没有显现出来并且生产效益没有明显提高,影响农民的期望和对新技术的后续采纳。另一方面,我国农民 文化 素质偏低的现状也限制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全国农民中受过高中以上 教育 的占不到十分之一,小学及初中文化的占到百分之八十,剩下多为文盲和半文盲,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文化水平更是低于这个比例。农民在生产中技术接受能力较差,达不到增产增收的效果,也限制了农业技术的再推广。

3.基层农业推广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国未来农业发展的目标是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努力提高农民生产收益,这也是广大农民真心期盼的结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向前发展、彻底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现阶段我国面临的主要任务。生产力的提高、物质资料的丰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全面带动了农村生产生活的发展。与此同时,计划经济遗留下的城乡二元结构和经济模式依然存在,城市和乡村差距明显存在。新农村建设带动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农户之间也出现明显的贫富差异。这些都需要加强和改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制度也带动农民共同富裕起来。

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主体依然是政府部门,技术推广的经费主要由财政预算负担,社会团体、民企组织等其他非政府来源的经费依然占较少比例。长久以来,地方政府农技推广经费短缺问题一直严重,这也是导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低的重要原因。专项经费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都严重阻碍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因此,完善推广体制、增加推广经费是农村政府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的增加农民的技术培训,让农民掌握技术要领,降低生产投资风险,提前采取规避措施降低损失,真正在生产中见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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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林高职院校农业推广论文 》

一、研究对象

农林高职院校农业推广与农业气象两门课程的授课班级为同一班级,授课时间分别为同一学年的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授课的 方法 都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在具体授课过程中对学习任务的设计和学生 学习方法 略有不同。

1.农林高职院校农业推广课上的任务驱动教学。师生共同设计任务。

(1)教师设计部分。综合考虑农业推广学科性质、高等职业院校开设此课程的目的、学生所在专业、任务驱动 教学方法 的特点及教学任务设计的原则,笔者在农业推广课程授课过程中采取了师生共同对教学任务进行设计的方法。即,老师将整门课程的知识点设计为一个符合课程需求的、规定了教学范围但不指定具体名称的综合性较强的教学任务(×××地×××项目的推广),这一综合任务又下设若干子任务:①农业推广人员角色认识;②×××地农业推广项目的选择与确定;③×××农业推广项目的实施;④×××农业推广项目的 总结 评价;⑤×××农业推广项目成果报奖。整个学科的知识点分别穿插于若干个子任务中。

(2)学生具体设计任务及实施。不同专业的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明确农业推广人员角色扮演的身份及工作性质与程序;然后结合社会岗位需要、个人 兴趣 爱好 、农业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本课程知识点、当地自然与社会条件等综合分析选择确定农业推广项目,并撰写推广项目可行性分析 报告 ;确定了具体推广项目后的工作实施过程中,学生需要结合自选项目的复杂程度、当地农民素质条件,以及硬件设施等选择确定项目的推广模式与方法,并撰写推广项目 实施方案 ,模拟推广过程中学生需要根据农民的采纳情况随时应变使用多种方法,并锻炼学习 人际交往 及演讲的沟通、交流、语言技巧;项目推广演练结束后,学生需要进行双重总结与评价,一重总结为对自身所选项目及推广情况进行专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综合总结评价,并撰写 总结报告 ,二重总结为学生之间相互对课堂学习情况进行评价总结,总结在评价过程中相互取长补短;最后,学生们需要撰写推广项目成果请奖 申请书 ,学习推广项目的报奖流程。

2.农业气象课上的任务驱动教学。

(1)教师单独设计任务。教师将学生所学专业目标与农业气象课程目标充分结合,以学生现有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为基础,对整门课程设置了总体目标任务“×××省农业 种植 业区域规划”,课程总任务下设支撑典型任务共7个:①×××省各地农业气候资料及代表性农作物种类资料搜集;②光照对农作物生产的作用及影响;③温度对农作物生产的作用及影响;④水分对农作物生产的作用及影响;⑤风对农作物生产的作用及影响;⑥×××各地农业气候资料及代表性农作物种类资料分析;⑦观测不同作物的农田小气候特征。

(2)任务实施过程。教师在第一次课上对任务的实施过程、学习过程中使用的参考资料、学习提示等简要向学生进行说明,学生课下个人完成并小组汇总分析,第二次课上时间一分为二,前半部分时间为学生对课下学习结果进行展示,老师随时点评指导,后半部分时间由教师下达下一个任务,依次类推,直到学期结束,完成全部的典型学习任务。最后,师生共同汇总各典型任务结果并分析,完成课程总任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本研究通过中国期刊网、中国优秀硕博士论文文库、高校图书馆期刊资料室资料进行检索,收集相关文献资料。

2.问卷调查法。两门课程在学期结束后都对该班36名同学发放了调查问卷表,两次共收回问卷调查表72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

3.数理统计法。采用 Excel 统计软件进行图表制作和统计。

三、教学效果对比分析

农林高职院校两门课程结束后,都对该班学生进行了课程学习效果问卷调查,发放问卷调查表内容完全一样,主要从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积极性与自觉性、资料查阅能力、自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掌握全面程度、综合素质提高程度等方面入手调查。详细数据如下。

1.学习兴趣有无对比。农业推广课程:学生有学习兴趣问卷36份,比例100%;无学习兴趣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学生有学习兴趣问卷28份,比例;无学习兴趣问卷8份,比例。

2.学习积极性与自觉性提高对比。农业推广课程:提高了学习积极性与自觉性问卷34份,比例;没提高问卷2份,比例。农业气象课程:提高了学习积极性与自觉性问卷26份,比例;没提高问卷8份,比例。

3.资料查阅能力提高对比。农业推广课程:提高了资料查阅能力问卷36份,比例100%;没提高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提高了资料查阅能力问卷34份,比例;没提高问卷2份,比例。

4.自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对比。农业推广课程:提高自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问卷36份,比例100%;没提高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提高自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问卷36份,比例100%;没提高问卷0份,比例0。

5.人际交往能力提高对比。农业推广课程:提高人际交往能力问卷36份,比例100%;没提高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提高人际交往能力问卷24份,比例;没提高问卷12份,比例。

6.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农业推广课程:提高语言组织表达能力问卷36份,比例100%;没提高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提高语言组织表达能力问卷30份,比例;没提高问卷6份,比例。

7.专业知识掌握全面程度对比。农业推广课程:专业知识掌握全面问卷36份,比例100%;不全面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专业知识掌握全面问卷30份,比例;不全面问卷6份,比例。

8.综合素质提高程度。农业推广课程:提高综合素质问卷36份,比例100%;没提高问卷0份,比例0。农业气象课程:提高综合素质问卷29份,比例;没提高问卷7份,比例。由上图可以看出,农业推广课程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性与自觉性、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掌握全面程度、综合素质提高程度明显优越于农业气象课程;查阅资料能力与自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相差不明显。可见,虽然任务驱动教学的优越于传统填鸭式教学,但应用任务驱动教学过程中师生共同根据课程需要、专业需求、社会岗位需要、个人兴趣设计任务的教学效果又比单纯由教师根据课程目标设计任务的教学效果优越。

四、结语

目前,各级各类农林高职院校的各门课程都在不断探索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其目的旨在提高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技能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建议授课过程中,在教师的引导下,让学生创造性地探究设计学习任务,可以很大程度上体现学生的自我价值,而学生的自我价值一旦能够得以肯定,其学习兴趣与积极性、学习潜能则被无限激发,学生自然受益匪浅。

《 农业技术农业推广论文 》

1.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状

农业研究所及高校科研骨干等下乡下户,结合当地农时农事调查取证,慎重选择适合当地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建立示范田及样板场地,让农民对农业科技有切身感受,在现场对农民进行农业技术指导。结合农业产品销售以及农业物资现实情况,基层农技推广部门适时调整农业技术的推广方向。民间互助交流带动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同地区农民之间一般有相同种植项目,经常交流切磋种植 经验 。各种形式的农业专业协会、农业合作经济体在农村成立迅速。

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以农民为主题,以承包经营为基础模式,聘用科研机构人员作为技术顾问,结合农村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成为新型农村生产的发展模式。每年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呈上升趋势发展,参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农民也在逐年增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生产发展方式适合众多农民的现实要求。

因地制宜的选择新型农业科技项目、快速有效的向农民推广技术要点有效弥补了单纯依靠政府部门扶持的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加快了我国农业发展的步伐。农村供销合作社依然是农产品流通的主要 渠道 ,主要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和农产品的收购。供销合作社是市场与农民之间的桥梁,及时掌握市场行情把握市场动态,向农民提供产品销售情况和市场发展方向,跟随市场导向提高农产品生产的科技含量。

2.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存在的问题

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是社会向前发展的根基,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及,计划经济下由政府主导的传统农业生产也逐渐被以农民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农业所代替。在政府扶持和财政支持下农村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取得一定的发展,过去政府设定技术项目财政负担所有经费,现在是农民自己找项目财政给予相应的补贴。

虽然农技推广的模式有所增多,但新型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仍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推广效果远低于预期水平。根据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水平,农村对高效多产的新型农业生产技术的需求应该是巨大的,但总体上接受新型农业技术并用于生产实践的农民数量并没有明显增加。造成这些问题除了农技推广工作没有做到位外,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民对科技成果的应用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

农业是受地理条件、气候变化影响较大的行业,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存在着技术风险和自然条件影响风险等多种不可控因素。传统农业生产时根据经验耕种,农民用经验推断可能需要采取的耕种 措施 。对待农业新技术农民只是根据程序按部就班的耕种,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无法预测更不可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正和补救。从根本上说农作物的生产离不开光照、土地、水源等自然因素的相互配合,新型科技成果的生产流程是否能适应当地的自然条件也给农产品的生产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

多种不确定因素和可能出现的失败让农民对新技术更加小心翼翼,时常持观望态度。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民生产投入能力有限,分散到户的小块儿土地作业给新技术推广造成障碍。许多新型农业技术具有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产出、减轻作业者劳动强度等特点,这也是农民选择新型农业生产技术的主要原因。当前农村主要采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模式,独门独户的生产使种植规模受到局限,达不到新技术要求的高投入高产出的生产效果,没能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产出比。新技术的效果没有显现出来并且生产效益没有明显提高,影响农民的期望和对新技术的后续采纳。另一方面,我国农民 文化 素质偏低的现状也限制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全国农民中受过高中以上 教育 的占不到十分之一,小学及初中文化的占到百分之八十,剩下多为文盲和半文盲,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文化水平更是低于这个比例。农民在生产中技术接受能力较差,达不到增产增收的效果,也限制了农业技术的再推广。

3.基层农业推广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国未来农业发展的目标是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努力提高农民生产收益,这也是广大农民真心期盼的结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向前发展、彻底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现阶段我国面临的主要任务。生产力的提高、物质资料的丰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全面带动了农村生产生活的发展。与此同时,计划经济遗留下的城乡二元结构和经济模式依然存在,城市和乡村差距明显存在。新农村建设带动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农户之间也出现明显的贫富差异。这些都需要加强和改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制度也带动农民共同富裕起来。

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主体依然是政府部门,技术推广的经费主要由财政预算负担,社会团体、民企组织等其他非政府来源的经费依然占较少比例。长久以来,地方政府农技推广经费短缺问题一直严重,这也是导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低的重要原因。专项经费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都严重阻碍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因此,完善推广体制、增加推广经费是农村政府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的增加农民的技术培训,让农民掌握技术要领,降低生产投资风险,提前采取规避措施降低损失,真正在生产中见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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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GDP增长看农村社会发展的政策依赖性 中国经济持续了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但是,通过对农业部门的分析我们能发现,农业部门始终存在着较总体经济更加不稳定的增长结构,无论农业部门GDP的总量还是其增长率,都能印证这一点,而增长的时序变化则与相应时期农业政策的变革力度息息相关。 1982—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5年发布了中央1号文件,把每年的首要工作布局均放在了三农领域,通过大胆的谋篇布局,切实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村的生产关系更加符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并持续不断地进行了深化调整工作。正是这几年的大动作,使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直接体现在GDP上就是农业GDP增长率迅速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度提高,城乡收入差距明显降低,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一个例证就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曾是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的一个高峰,这一时期的政策效果一直持续到20世纪的80年代末。 20世纪80年代末,农村经济进入了平台期,增长幅度逐渐趋缓。自1993年开始,农业GDP又进入了一个快速上升时期,但是,结合当时的经济背景来看,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快速的通货膨胀引起的名义GDP的大幅提高,二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正处于粮食保护价政策的发力期。1995—1996年,我国开始全面实施保护价收购政策,由于粮食价格较高,1995年农户家庭当年从粮食作物获得纯收入比1990年增加了1448元,占同期农民家庭纯收入增加值3776元的,占同期农民家庭全年纯收入增加值5635元的。这说明在保护价政策实施的初期,保护价政策对于农民收入增加的推动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但是随着其后粮食价格的不断下滑,农户家庭粮食作物纯收入由1995年的2436元减少到2000年的元,减少元,粮食作物减少值占种植业纯收入减少值的。对于家庭经营中非农产业不发达,种植业结构单一的粮食生产农户来说,粮食价格的不断下降成为农户收入水平增加的主要制约因素[ 2 ]。由此可以看出,在保护价实施初期,由于政府维持了较高的收购价格,使得这一政策对农民收入增加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但其后随着政府不断下调保护价标准,同样又成为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以粮食保护价政策为中心的农村经济政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因果关系十分明确。 1997年以后,农村经济再次进入平台期,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连续多年的负增长。期间,中央虽多次出台农业新政,但均未能扭转发展乏力的局面。究其原因,可以说一是因为农业内部缺少内生增长的有效机制,二是庞大的冗余农业劳动力和二元制的社会结构限制、消耗了农业自身发展的有限资源,而同时又缺少外部资源的注入。 2004—2005年,中央连续出台了两个1号文件,直接将农民增收问题作为政策运作的目标。2004年采取“两减免、三补贴”等更为直接的政策措施,全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创纪录的2600多亿元。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着力于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直接带有资金支持的政策占到相当大的比例。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作为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心。从2004年的政策效果来看,2004年度仅“两减免”、“三补贴”就使农民直接得到实惠451亿元。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934元,比2003年增加314元,增长1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打破了1997年以来的低速增长局面,粮食总产量达到9390亿斤,超过预期的9100亿斤,增产9%,实现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双重政策目标[ 4 ]。 再回过头来对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农业领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审视,足以看出政策导向式的发展特征伴随了农业经济的每一个高潮与低谷。比较前后两个时期的1号文件,以前的重点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农村生产力,可以说是在农村经济的内部进行的成功变革,这一基于体制自身的变革基本上已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达到了其效力的极限;而后两次均把政策目标直接指向了农民增收上。虽然2005年度的中央政策更进一步提出了要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但无论是从政策本身的功能还是从农业领域的现状来说,政策性依赖仍是目前农村经济中最为突出的发展特征。 二、 当前“三农”问题的困境 总的来说,农业经济的最大困境还是其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的不足。仅就2005年与2004年作一个对比,2004年“增收”效果可谓满意,但从2005年的上半年情况来看,同样的政策力度若想取得与2004年相似的目标的难度已明显加大。一方面2004年农产品价格较之2003年有很大的提高,农产品产量达到历史新高,加之自然灾害较少以及减免农业税、增加直接补贴等措施均能对农业的生产生活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2005年一季度,农产品价格已有所回落,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扬,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却难以有新的提高。农产品价格的市场制约机制将使农业产出效益在现有的生产率水平上迅速达到封顶状态。长期的发展轨迹说明,政策成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惟一有效的依赖,而这一依赖同时又是不可靠的、难以持久的。 当前“三农”的困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描述。 1. 人口压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 2003年底,全国农业人口有9亿3千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其中农业劳动力3亿1千万,占农村劳动力人口的%;农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例为%,农村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例为%;而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仅为%,城乡消费水平比为︰1[ 3 ]。 据有关方面统计,2002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指数为,大大高于世界大多数国家小于的水平;如果考虑城镇居民享受各种福利和补贴的因素,我国这一指数还会更高一些。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的地区收入差距指数为,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指数为,而美国、加拿大、意大利和印度同期的地区收入差距指数分别为,,和。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和地区收入差距占全国总体收入差距的份额达到80%以上。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一方面,农业经济总量很低,仅占全国经济总量的%,另一方面,农业人口却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而2004年之前,这14%的农业经济总量不但要维持占总人口70%的全部农业人口自身的生存、发展的需求,还在很大程度上供养了以地方财政为基础的数量巨大的各类财政供养人员。从每百万美元GDP的财政供养人员比例来看,美国为人/百万美元GDP,法国为人/百万美元GDP,日本为人/百万美元GDP,英国为人/百万美元GDP,而中国则为39人/百万美元GDP[ 5 ]。既使按全国平均水平来衡量农村人口的人均财政负担,比例也相当之高。 与此同时,几乎全部的乡村建设、教育、卫生资源建设等关系生产发展和劳动力资源再生的各项投入,绝大部分都落在了农业人口自己身上,换句话说,农业人口的生老病死花费基本上都依靠其自身的收入,低收入也就意味着低投入。以卫生事业为例,我国卫生财政支出约整个财政的2%,而全部投入资源的80%分布在城市,只有20%分布在农村。 农业社会几乎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而建国后几十年的“抽农补工”政策以及“两种户籍”造成的农业人口的大量积淀,演变成今天似乎回天乏力的局面,几乎任何异乎寻常的大举措在根深蒂固的“三农”问题面前都像是花拳绣腿,人口压力与当前农村经济的现状之间存在着强大的离心力量,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凝结了层次复杂的各种矛盾。 由于农业经济先天的脆弱性以及其长期以来薄弱的基础,农业经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低,在市场化进程中几乎没有任何主动权、话语权,而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一直都在低产出、高负担的恶性环境中艰难地发展,在这其中,人口的压力又处于一个绝对中心的位置。 2. 社会资源压力与内在发展动力的不足 在人口压力不断增大的条件下,农村社会的自然资源供应总量也已接近其潜在的最大值,在现有条件下,农村社会赖以发展的自然资源基础已出现瓶颈效应。从最基本的耕地资源和水资源来看,形势均不容乐观[ 6 ]。而在社会再发展资源(如金融资源、人力资源、科技资源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同样面临根本性的制约因素。 从表1中可以看出,多年以来,年末实有耕地面积的绝对数量都是减少的,其中生态退耕所占比例最大。在以后的几十年里,一方面,要还对自然的“过度索取”之债,大力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另一方面,城镇化建设也将有新的发展高峰,伴随着城镇化加速,相应的建设用地比重也会提高,这些都必然以牺牲耕地为代价,耕地形势将更为严峻。 表1 1998—2003年中国耕地面积变化[ 7 ] 单位:千公顷 年末实有 年内新增 年内减少 年内净减 年份 地区 耕地面积 耕地面积 耕地面积 建设占用 灾毁耕地 生态退耕 农业结构调整 耕地面积 1998 129, 1999 129, 2000 128, 1, 2001 127, 2002 125, 2, 1, 2003 123, 2, 2, 2, 在人力资源方面,表2列出了2003年农户家庭人口与劳动力的统计情况,同样能看到,对三农发展最具有长远价值的人力资源面临着极为严峻的局面。“三农”内部人力资源的积累与再生机制已经大大落后于经济发展所需,人力、科技资源的积累能力受到了严重的削弱和阻碍。 表2 2003年农户家庭人口与劳动力情况[ 8 ] (每个农村居民户) 指标名称 单位 全国 东部 中部 西部 被调查户数 户 20283 家庭常住人口 人 农村人口 人 家庭劳动力 人 其中:农村劳动力 人 在农村劳动力中: 1.文盲、半文盲 人 2.小学文化程度 人 3.初中文化程度 人 4.高中文化程度 人 在农村劳动力中: 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 人 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人数 人 在家庭劳动力中: 1.从事农业家庭经营劳动力 人 2.从事非农业家庭经营劳动力 人 ……………… 全家劳动力外出从业时间 天 205 195 204 216 全家外出从业劳动力数 人 ……………… 注:…表示省略了部分内容。 从表2数据可以看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中有在外出务工,而专职从事农业经营的家庭劳动力只占。以北京市为例,2004年全市万外来农民工中,的人年龄在15岁至49岁之间。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上的人数为万人,占全市农民工的比重为,其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在全部农民工中男女比例相差较大,男性万人,女性万人[ 9 ]。可见,农村中最富有生产力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在为城市的发展服务,在未来的几十年里,这一趋势会更为明显。这也就意味着,在城市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农村经济已经釜底抽薪,所投入的单位人力资本价值日趋降低。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农村家庭劳动力的负担比是,从事农业家庭经营的劳动力占农村人口的比例是,按现有的从事农业经营的劳动力数量并把的人口负担比计算进去,农村户均人口应为,与现有的相比,即使按现状计算,农村人口中完全属于冗余的人口比例也达到了,而这些人口的生存与发展并不能得到多少基于社会的外部给养。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人力资本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教育、医疗卫生以及社会保障等基础性资源的缺失仍将限制农业人口的发展,即使农村人力资本的产出能够有很大突破,农村经济的弱质性也将阻碍其自身的受益能力,内在发展动力的缺失是三农问题的根本性障碍,任何投入都会像雨水一样迅速渗漏,发展资源的不足与发展动力的缺失将形成三农问题中一个长期的且互为因果的根本性矛盾。

农村的发展如何及“三农”问题解决的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能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农民”、“农村“农业”是本课题研究的核心。重点在于研究三者的现状与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安居乐业。 一。农村发展的有利因素 1、政治上:由于农民人口占大多数“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大障碍。因此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三农”问题也连续几年成为中央的头号文件,成为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党和政府先后提出“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减免农业税”、“加大粮食种植补贴”、“减免义务教育学费”、“三下乡”等政策和措施来促进我国农村的发展。最近,党和政府又提出“买家电进行补贴”的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让我们难以忘记的是,党和政府自2003年以来特别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时间,“农民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自身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得到改善。“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是党和政府永远不变的承诺。 2、经济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农村的经济也有一个质的飞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和发展机遇。农村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农村的城市化进程。农民从中得到了许多实惠,收入增加,生活水平得到提高。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农民可解放自己,一边种地,一边外出打工。现在农民可通过种地、养殖、外出打工、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 3、科技文化。义务教育在城市和农村得到广泛普及,农村的失学率减少,农民的文化水平提高。农民对文化科技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农民家庭在教育方面的开支的比重越来越大,高中生、大学生在农村已不再罕见.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总计723万,较2003年净增110万名,增幅为17、9%。其中农村考生为398万名,占报名总数的55%,首次超过城镇考生人数。党和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逐步加大。完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科技兴农”战略推动着现代农业的发展,“科技下乡”活动丰富着农民的生活,开阔着农民的视野,农民的思想也发生着变化,他们的思想不再那么保守,不再封建。他们开始走出自己的狭小天地,融入城市,开始探寻一种新的生活 4、其他方面:农村的基础设施也在发展中,并有了很大的改变。“要致富,想修路”成为我们共同的认识。党和政府把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完善公路网、电网等交通通信设施。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也在逐渐完善中,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让老人不再孤独,不再寂寞。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着他们的心。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还是从社会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来看,农村的发展有着稳定的发展环境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我们应充分把握些有利的条件和机遇促进加快农村的发展。 二,发展中的问题: 1、尽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也提出许多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但政策实施的力度还是不够,某些对农民不负责的官员不断损害农民利益,从中牟取个人利益。有许多政策到了下面就成了一句空话和口号,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是为什么?问题很大程度上出在官员身上。“民告官”已不再是奇闻,而且胜诉率也在提高。这说明什么问题?官员本来是人民的公仆,我们应该感激他,信任他,但有些官员却损害农民利益。农民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为什么有的官员还要欺农民和损害农民的利益。“说一套,做一套”已是不负责任的官员常用的手段,常常利用农民对他们的信任,为自己牟取私利。官员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而且很严重,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 2、虽然农村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城乡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农村为自己和城市的发展付出了太大的代价。如此长期下去,根本就和我国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相违背。生态问题越来越严重,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土地荒漠化,在我国西部北部比较严重。耕地锐减,人均耕地减少、水污染、垃圾乱堆乱放成为农村的“特色”.现在在农村,农民的用水安全无法保障。“脏、乱、不文明”成为农村的代名词。我们不能在发展农村的同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我们不能在赢得农村发展的同时,失去我们原来可爱的家园。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是制约农村发展的最大因素. 3、由于外出人员增多,多为青壮年男性,留守在家的多为妇女、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在农村经常发生抢劫偷盗行为,农民的家庭财产得不到保障。冬天是案件的多发期,因此加强夜间巡逻是农村的必要责任。在农村贫富差距拉大,邻里关系有的不太融洽,兄弟之间明争暗斗的现象十分突出。不赡养老人,家庭关系冷淡,家庭暴力等现象依然在一些落后的农村存在。由于农村人口大量外流,留守在家的多是妇女、儿童、老人,使农村失去了原有的生机与活力,日益呈现出萧条、凄凉的现象。尤其在冬天,呆在农村里的人都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这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而且也是农民外出打工的原因。因为对他们来说,呆在农村每年的收入实在太少了,很难改变他们贫穷的面貌。所以他们也自然地产生了对城市的向往和追求。他们也想到外面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怎么样?只有春节来临的时候,我们才感觉到家是以前的家,才有一种回家的感觉,才有对家的眷恋和依依不舍。现在的农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已不是原来的农村了。 4、作为主要劳动力的男性青壮年外出打工,,妇女、儿童、老人成为田地上的劳动力。田地也得不到有效利用,大多数处于闲置或粗放经营的状态,所以现代农村的潜力并没有被充分挖掘出来。独自支撑家庭的妇女操劳过度,体力透支,身心健康也得不到保障。她们大多数处于亚健康状态或身患疾病。和城市同龄人相比,她们过早地衰老,过早地失去了青春,也没有美丽漂亮的外表。美丽、漂亮等女人引以自豪的资本早已被岁月的沧桑与生活的艰辛消磨得没有一点痕迹。如今,当我们回到农村时,看到的是妇女们满脸的沧桑与双手的粗糙。岁月早在她们的头发里留下了痕迹。皱纹也过早地爬上她们的额头。她们的孤独、寂寞、又有谁能够了解,知道。我想,这一切的一切,也只有她们自己最能感受到。毕竟这种感受不是一般人所能体会和理解的。 5、另外,我们不能忽视的就是留守子女。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他们由母亲或被别人照顾。他们的情感教育缺乏应有的家庭氛围。于是,安全、情感危机、心理等一系列问题也日益突出广大农民工在揣着求生梦想进入远离故乡故土的另一个“外面世界”的同时,也把牵挂和担忧留在了农村。大多数留守子女有着孤独、寂寞、性格暴躁、自闭等心理问题。他们的童年是浸满思念与孤独的。在外打工的父母在金钱物质方面可以满足子女的需求,但永远也无法弥补自己在情感教育的缺位。是我们去关注、了解留守儿童,进入他们内心世界的时候了 6、由于农村受城市的影响,“打工热”成为农村里最具吸引力的东西。现在不少农村学生已经学会了吸烟、喝酒、打架、赌博、沉迷于上网等不良习惯,甚至还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他们由于缺乏应有的管教而走上了这样的道路。父母的不在或家庭的破裂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作为父母的他们也是受害者。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父母活着的最大动力和支柱。孩子的前程被毁了,这对身为父母的他们来说打击有多大啊!他们也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孩子外出打工,也不愿意扔下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问,就业困难已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这对单纯靠出卖劳动力来谋生并且又无一技之长的农民来说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现在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不景气,不少工厂企业倒闭,许多人失业。这对本来就没有就业优势的农民来说,无疑于是雪上加霜。尤其是高昂的学费和医疗费更使他们难上加难。 7。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农民的身心健康让我们担忧。乡村医疗设施不完善,医疗水平低。农民们最怕得病,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重病,那么整个家庭也将被拖跨。这也是为什么农民小病不看,大病忍着的原因。现在在农村,依然有许多孤寡老人无人赡养,有病不看的现象。因为他们并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照顾。这三大问题是我们仍然面临而且必须解决的问题。因为这三大问题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环节。 8、农民工,依然是我们常说的一个话题。他们从事着城市最脏、最累、最苦的职业。但他们的职业地位是低下的。工作时间长、工作条件差、经济收入没有保障。但他们的生活又会怎样呢,又有人去关心过他们的生活呢?他们为了打工养家糊口,付出了自己的健康代价。那我们有没有想过农民工为什么总是拿生命作为维护权利的最后押呢?身为弱势群体的他们除了生命,还有什么可以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资本呢?农民工确实需要我们的关注和理解。现在也到我们认真解决这一问题的时候了。 9、农村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由于农村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和城市相比,无论在哪个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两者的差距越来越大,城市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强。优秀资源和优秀人才向城市集中。农村发展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提高农村的吸引力,留得住人才。只有留住人才,农村才有发展的可能、资本、与实力从上面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农村的发展是艰难缓慢的。农村能否有更好的发展就在于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如何。 发展 无论是从农村发展的优势来看,还是从农村发展中的问题来看,“农村”、“农民”、“农业”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其中农民是核心,农村是基础,农业是关键。解决“三农“问题,我们应从整体出发,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充分利用有利优势,尽最大努力解决农村问题是我们实现农村突破性发展的成功举措。 1、我们应严格执行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文件, 加大对腐败的严查惩治力度,确保让农民真正得到到党和国家政策的好处。 2、我们应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努力改善政府和农民的关系,努力建立服务性政府,树立政府的权威,赢得民心,和农民共同发展农村。 3、坚持树立并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以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努力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4、大力发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新农村、新面貌、新气象”的时代风尚,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 5、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让农民成为现代性科技性农民,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就业的砝码,提高农民就业的竞争力。 6、认真解决好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并努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和农民工问题。让这些不再成为农村发展的阻碍。 7、大力发展乡村企业和现代农业充分挖掘其中就业的机会。提高农村的吸引力,缩小城乡差别,让农村真正留得住人才,实现农村的全面、协调发展。 本文的重点在于农村现状与发展的问题,目的在于全面深入分析农村的问题,来引起我们的关注与思考。关于农村发展的措施就显得次要。让我们一起来思考关注农村的发展并为之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努力。本文有些语言是摘抄于其他文献的。 参考文献: 〈〈中国民工调查〉〉隋晓明主编 群言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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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派出所报人口失踪需要的材料有: 1、失踪人近期照片二张。 2、户口簿。 3、填写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公安机关要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将失踪警情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也应当登记受理。其中对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情况的,应当报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后,移交刑侦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自然人离开其住所或者居所.卜落不明ifu难有返回之预期者.谓之失踪。失踪也可因灾难事故、战争等ifu发生。失踪不仅涉及失踪人自身的则产利益保护.ifu N.涉及失踪人之利去关系人的则产利益与人身利益之保护。为此.法律在民法上设置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对此作了规定.但错漏颇多。值中国民法典起草之际.有必要对现行制度进行检讨.以求科学和完善。一、立法模式选择据学者考证.罗马法上无宣告死亡之规定。以宣告死亡为研究对象.始」几中世纪注释法学派.但在法律上对此子以明文规定.肇始」几德国普通法。〔’〕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起.近代各国民法莫不就失踪人之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做出详细规定。但各国基」几其立法政策.最初所选择的立法例极有不同主要形成所i胃“法国式”失踪宣告制度〔z)与“德国式”宣告死亡制度〔3〕两种。前者的特l从是对」几失踪宣告采取逐步演进方式,随着失踪时间推移,逐渐强化死亡推定,增加生存者的权利,虽然其最后的宣告失踪实际上等同」几宣告死亡,但立法上J{不宣告失踪人死亡;后者的特p是明确推定失踪达一定期间的人己经死亡,令其直接发生权利能力消灭的法定效果。后者为瑞十、日木、意大利等多数国家采用。〔“与fn法国民法典的立法模式在后来被法国」几1977年12月28日颁布的第77- 1447号法律所修改,该法律明确规定“宣告失踪的判决自其登录之日起,即具有确认失踪人己经死亡的全部效力,’(第128条第1款)。山此,上述“法国式”宣告失踪与“德国式”宣告死亡之间的木质区别便不复存在。除一些细节问题之外(如宣告死亡的法定期限等),各国立法所存在的主要区别,仅仅是在规定“宣告死亡”的同时,是否规定与之7{行的“宣告失踪”制度。山此形成两种不同的做法:一种是仅规定对失踪人受死亡宣告前的则产管理Ifn不规定“宣告失踪”制度(德国、瑞十、日木、我国台湾地区)尸s)另一种是在规定宣告死亡的同时,规定宣告失踪制度(法国、意大利、葡萄牙以及前苏联)。C6)这样一来,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关」几自然人失踪宣告之现行立法模式便大体可归纳为二种:( 1)对卜落不明者规定则产管理(无失踪期限要求)+宣告死亡(德国、瑞十、日木、我国台湾地区);(2)宣告失踪(有失踪期限要求)+宣告死亡〔前苏联);(3)对卜落不明者规定则产管理(无失踪期限要求)+宣告失踪(有失踪期限要求)+宣告死亡(意大利、葡萄牙)。〔7〕比较上述二种立法模式,可以看出,其共同l从有一:其一,均将宣告死亡规定为一种与失踪人则产管理或者宣告失踪相分离的独立制度(尽管一些规定受有失踪宣告的人与未受有失踪宣告的人在被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限上有某些区别),亦即是否确定有则产管理人或者是否受有宣告失踪,不影响宣告死亡之申请;其一,失踪立即引起或在较短时间内得引起则产管理人的确定,Ifn失踪导致宣告死亡的效果,则须经历较长的时间。但宣告死亡,无一例外地引起与自然死亡相同或者几近相同的法律效果。Ifn二种立法模式的主要区别在J几:其一,是否在则产代管和宣告死亡之间设置宣告失踪制度。就意大利、葡萄牙等将失踪宣告分为二个阶段(确定则产代管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国家Ifn言,其在设置则产代管人和宣告死亡之间设置了一个中间阶段即“宣告失踪”。在此阶段,则产代管终止,则产山继承人" Ilw时,片有”,实际上己经发生了死亡宣告的初期效果,只是留有余地,让此效果最终」几死亡宣告时确定发生。Ifn其他国家或地区则无此中间阶段。其二,是否有必要对卜落不明者作失踪宣告。当自然人卜落不明时,只要有必要,利害关系人即可申请确定则产管理人,而无必要以特别的诉讼程序严格审查当事人是否真正失踪,此为一种选择。其理山显然是,失踪人则产代管人的确定,主要系为失踪人木人的利益,以防止则产因无人管理而陷J几损失以及维护失踪人之家庭的正常生活秩序。而只要失踪人一以返回,即可恢复其对自己则产的支配地位,对其利益7{无妨害。同时,为避免则产代管人滥用权利损害失踪人的利益,法律还责令则产代管人就其代管权的行使提供担保,这样一来,失踪人的利益便足以获得可靠的保护(为此,对卜落不明者则产的管理申请,多不设置过」几严格的司法程序,甚至明文规定按非诉讼事件处理〔8)。如果设置宣告失踪制度,则在自然人卜落不明之后,利害关系人仅得在法定期间届满之后,依法定程序申请宣告失踪及指定则产代管人。而在自然人卜落不明至被宣告失踪这一段时间,失踪人的则产便有可能处」几无人有权管理的状态,此」几失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均有不利。当自然人卜落不明时,利害关系人仅得在一定期间之后,依法定程序宣告其失踪JI确定失踪人则产的代管人,此为第二种选择。其理山应当是:自然人之“卜落不明”为一模糊概念,一时之卜落不明,尚不足以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失踪”。因此,卜落不明之构成失踪,应当具备一定条件,而卜落不明达一定期间,为确认其失踪的基木条件。同时,自然人之卜落不明,必须是离开其住所或居所,杳无音讯,或者在意外事故中卜落不明,难有其返回之预期。为此,自然人之失踪事实,必须经过特设之司法程序子以审查确定,不得轻易妄断。唯如此,卜落不明者的利益才能得到切实的保护。对J几是否规定失踪人失踪事实之司法宣告程序,上述两种立法模式显有其各自优劣。我国民法通则采前述第二种模式即将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作为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来加以规定。此举曾有人子以批评,认为宣告失踪制度的设置利大」几弊,不如废而代之以为无配偶之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径行设立则产代管人的制度。其所持理山有二:其一,宣告失踪7{非强制性规范,如利害关系人不申请,则无法设立则产代管人;第二,即使成功地宣告失踪,在设立则产代管人之前的至少两年又二个月时间内(宣告失踪须卜落不明满2年,失踪宣告前的公告期为3个月),失踪人的则产也处」几无人管理的状态。〔9〕但笔者认为,就采用径行设立失踪人则产代管人的国家来看,其通常规定有限制性条件,即必须是失踪人无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而其则产有管理之必要。同时,设立失踪人则产管理人也须利害关系人申请(特定情形山检察启’申请),其亦非强制性规范。而就实际情况而言,我国上地辽阔,人口众多,随着经济的振兴发展,城乡人口流动激增,虽交通、通讯日益发达,但山」几各种原因与家人一时中断联系者实为常见。同时,依生活习惯,家庭成员偶有卜落不明时,其则产通常即为亲属代为管理,短期内影响不大。如法律不规定自然人卜落不明须经一定期间方可申请宣告其失踪,则一以有人“卜落不明”,利害关系人即可申请对其则产实行代管,恐易滋生事端及为恶意当事人所利用。为此,规定失踪宣告须卜落不明达一定期间JI经法定程序进行,比较符合我国国情。二、宣告失踪之财产代管宣告失踪为对自然人失踪事实之司法确定,其具有双重目的:首先,维护失踪人自身的合法利益,使其不因则产无人管理而遭受不测之损害;其次,维护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其不受失踪人失踪之事实而导致的则产损害。而此两项目的之实现,维系」几失踪人则产代管制度之设立。在此,有以卜问题殊值研究:(一)宣告失踪是否应以有则产代管之必要为条件宣告失踪是否应以失踪人之则产有设置或重新设置管理人之必要为条件,我国民法通则未子明定。查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其多以失踪人无则产管理人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条件。oo)笔者认为,考虑到失踪宣告之目的系为失踪人的则产设置代管人,如失踪人卜落不明前己自行设定了则产管理人,或失踪人己经具有法定代理人(如失踪人为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的情形),则失踪人的利益自应山管理人加以保护,有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也无损害之虞,此种情形,中一纯申请宣告其失踪便不具有任何实质意义。因此,我国民法应当明文规定,除非失踪人的全部或者部分则产无管理人,或者原有则产管理人之管理权限己经消灭,或者有改任原有则产管理人之必要,否则,利害关系人不得提出宣告失踪之申请。(二)则产代管人的法律地位如何我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了宣告失踪的效果为失踪人则产代管人的设置,但对」几则产代管人的权限,仅仅规定“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它费用,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则产中支付”,这一规定显然有其模糊性。就失踪人之则产代管人的地位而言,其应当具有与法定代理人同等的法律地位,即则产代管人有权依其代管权,对失踪人则产的全部或者一部进行管理。只是对其管理权限的确定,各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有所不同。如依日木民法典第28条之规定,此权限应依法院的命令内容而定。当法院确定的管理权限不明时,对J几失踪人的则产,管理人具有实施该法典第103条所规定的“管理行为”的权「比管理人需要实施超越此权限的行为(如给子失踪人之子教育资金和结婚资金的行为)时,须经法院许可;依我国台湾地区非讼法第57条之规定,失踪人之则产管理人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存则产,7{得为有利」几失踪人之利用或改良行为,但其利用改良致变更则产之性质者,非经法院许可,不得为之。很显然,对」几失踪人则产管理人的行为,前述法律均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限制立场。但日木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仅设对失踪人的则产代管人制度,7{未设置失踪宣告制度,故其对则产代管人权限的限制,自有其合理之处。而依我国民法通则之宣告失踪制度而确定的则产代管人,较之日木与台湾地区,其确定程序更为复杂,被宣告失踪的人卜落不明之状态更为稳定,因此,赋子失踪人则产代管人以更大的管理权限,显有必要。故我国学者认为,失踪人之则产代管人的管理权限除保存行为(包括对则产的维护、收益等)及改良行为外,还应包括必要的经营行为和处分行为。但则产代管人在对则产进行保的权利能力发生消灭。C16)此外.就被宣告死亡的人究竟在法律上是被“视为死亡”还是被“推定死亡”.各国立法也有不同选择:(一)拟制主义。将被宣告死亡的失踪人“视为死亡”.是为“拟制主义”.即虽然不能判明失踪人是否确己死亡.但或对其以失踪前住所或居所为中心的法律关系.或对其所涉及的全部法律关系.拟制其己经死亡的事实.使其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效果。因此.死亡宣告之判决一经作出.失踪人即被视为己经死亡。If1J“要阻止死亡所带来的效果.就必须撤销死亡宣告.仅仅提出反证不能追溯否定死亡所带来的效果”。C17〕依此“拟制主义”.在宣告死亡之后.即使有确切证据证明失踪人7{未死亡.甚至」几被宣告死亡之木人己经出现.在未经法定程序撤销死亡宣告之前.有关死亡宣告所导致的一切法律效果.步{不因此If1J发生任何影响。例如在其」几宣告死亡If1J清求保险公司支付人寿保险金If1J发生诉讼时.即使保险公司持有该失踪人7{未死亡的确切证据.保险公司在此项诉讼中也不能仅仅通过提出反证If1J拒绝支付保险金.其只能首先另行诉清撤销死亡宣告。采此“拟制主义”的.有日木、前苏联、泰国等。〔’8〕(一)推定主义。对」几被宣告死亡的失踪人“推定”其死亡.是为“推定主义”.即虽然不能判明失踪人是否确己死亡.但或对其以失踪前住所或居所为中心的法律关系.或对其所涉及的全部法律关系.推定其己经死亡.使其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效果。此种推定得被相反证据所推翻。因此.只要出现反证.宣告死亡所作出的失踪人己经死亡的推定即被否定.即使宣告死亡的判决尚未被撤销.有关死亡宣告所导致的法律效果也有可能受到影响。例如在基J几宣告死亡If1J清求支付人寿保险金的诉讼中.只要保险公司能够举出失踪人(被保险人)确实7{未死亡的证据.则原告即应败诉。采此“推定主义”的.有德国、瑞十、上耳其、我国台湾地区奎连C19)、J一。我国民法通则未明确规定宣告死亡所生之具体效力.但过去居」几主流的观l从认为.宣告死亡应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效力.即被宣告死亡的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终止.其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其个人合法则产成为遗产并开始继承。Czo〕不过.此种观l从后来受到批评。有学者虽然承认宣告死亡得发生与真实死亡同样的法律效力.即一切享有以失踪人死亡为条件的则产权利的人即可因此获得权利(继承人开始继承.受遗赠人取得遗赠.失踪人的婚姻关系终结等).被宣告死亡人所涉及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全部消灭.但认为其仅仅限」几“以失踪人原住所地为中心”之范围。C21〕另有学者更为明确地指出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之区别.认为宣告死亡仅发生与自然死亡相似If1J不相同的法律效果:其一.一者规范意旨不同。在自然死亡.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消灭;If1J宣告死亡制度的日的.却不在剥夺失踪人的民事权利能力.If1J仅在结束以原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效力步{不及」几公法上的关系。其一.一为事实一为拟制。在自然死亡.死亡是事实的;If1J宣告死亡.则是拟制.当事人未必确己死亡。其二一者要件不同。自然死亡是当然死亡;If1J宣告死亡却要充分的法律要件才可。其四.一者效力不同。自然死亡的效力是绝对的;; If1J宣告死亡的效力是相对的,可以撤销If1J溯及地被消定。很显然,强调宣告死亡的效果“仅仅及」几失踪人原住所地或居所地为中心”之范围的观l从,实际上是以被宣告死亡的人事实上J{未死亡为前提的。依此观l从,山」几被宣告死亡的人有可能J{未死亡,故应为其留出一个“生存空间”(在其生存地实施法律行为),以免其生存因其在住所地或居所地为中心的范围内己经被宣告死亡Ifn有所影响。但问题是:(1)既言宣告死亡的效果仅仅及」几失踪人原住所或居所为中心的法律关系,那就是说在此“中心”范围之外,尚存在有宣告死亡之效力不及之另一“范围”(即失踪人实际生存之所在地)。然Ifn,法律宣告失踪人死亡,当然是以推定或者视为失踪人己经死亡为根据的,即法律不可能承认被宣告死亡的人尚目_存在」几另一活动之空间。故无论如何解释方法之木意,也不能得出宣告死亡之效力仅仅及」几某一“中心”范围之结论。( 2)所谓“失踪人原住所或居所为中心”之表达,根木不具有确切的含义。何谓“中心”?倘失踪人」几失踪前在距其原住所力一里之遥的地方实施了法律行为,是否仍为“中心”之所及?很显然,宣告死亡的效力及」几其失踪前所涉之一切法律关系,其7{无范围之任何限制。Ifn所谓“原住所为中心”之外的“范围”,在被宣告死亡的人生还事实出现之前,纯属虚构。(3)被宣告死亡的人有可能7{未死亡,但在其生还之前,其`7{未死亡”仅为假定Ifn非事实。对此种现实性极小的假定,法律应当子以重视7{设置特殊情形卜的补救措施(即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生还的法律效果),但其根木不应成为法律考虑宣告死亡之效力或其效力范围的基点。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一以生还,该种假定成为现实,则死亡宣告即可被撤销,失踪人的权利能力即“自始”未丧失。Ifn在此种情形,便不仅仅是宣告死亡的效力不能及」几失踪人“实际生存”之范围的问题,Ifn是其效力有可能自始根木不发生。山上所述,宣告死亡制度系为了了结长期失踪人遗留之法律关系、重l从保护生存者利益及社会秩序所设,故立法应采决然之立场,确定宣告死亡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之民事法律效果,失踪人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归」几消灭,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及」几失踪人所涉之一切民事法律关系。此外,涉及宣告死亡究竟为“推定死亡”抑或“视为死亡”之问题,笔者认为,一者均为对失踪人己经死亡之法律推定,其实质性差异仅在」几当被宣告死亡人生还或有确切证据证明其JI未死亡时,是否必须以死亡宣告之撤销为否定死亡宣告法律效力的唯一根据。当发生前述情况时,死亡宣告之撤销为必然发生之事实。Ifn利去关系人一H知道被宣告死亡的人步{未死亡,依诚实信用原则,即应停止基」几宣告死亡所生之一切行为(如尚未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即应停止继承活动、正待再婚之配偶即应停止再婚行为,等等),第二人亦得以此作为义务履行之抗辨(如保险公司得拒绝支付人寿保险金),Ifu不必等待死亡宣告之正式撤销。否则,易为恶意当事人所利用,徒生纷争,步{有损生还者合法利益。至」几被宣告死亡的人确实生存之证据是否充分,自应山法院子以审查定夺;无端以被宣告死亡的人尚系生存为山拒绝履行义务或者妨去利去关系人行使权利者,对山此造成的损失应子赔偿,自不待言。四、宣告死亡的条件与各国立法相同,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宣告死亡须具备二个条件:须有自然人之失踪达法定期间;须利去关系人申请;须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死亡宣告判决〔前一条件为实质要件,后一条件为形式要件)。但有以卜问题殊值研究:(一)应否规定申请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限之例外失踪为自然人卜落不明之状态。但卜落不明与“生死不明”.尚有一定区别。与德国、日木等多数国家相同.我国民法通则7{不强调卜落不明者之情形是否达到足以推测其死亡的程度.If1J是中一纯以失踪时间作为推定失踪人死亡的根据(一般情形的失踪.需经过4年;意外事故中的失踪.需经过2年)。Cz3 )但是.依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此种期限并非毫无例外。对」几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If1J根据现实情况可以确认其绝无生存可能时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规定得确认其死亡或宣告其死亡If1J不受民法规定的一般失踪期限的限制。如瑞十民法典第34条规定:“失踪的人.只要是在使他人对其死亡确信无疑的情况卜失踪的.即使未发现其尸体.亦视其死亡己得证实。”我国台湾地区民用航空法第98条规定:“因航空器失事.致其所载人员失踪.其失踪人」几失踪满6个月后.法院得因利去关系人或检察启’之声清.为死亡之宣告。”另学者认为.失踪为生死不明.若死亡通常可认定时(如飞机高空爆炸).纵未发现尸体.仍得为死亡的认定。C24 )我国民法通则对此未设规定.但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条之规定.因意外事故卜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利去关系人申清宣告其死亡的.不受民法有关宣告死亡之特别期间的限制。笔者认为.自然死亡为对自然人生命绝对消灭之事实的确认.If1J宣告死亡是民法为失踪人特设的一项制度.其基l从在」几失踪人生死不明但有极大可能己经死亡。因此一生死不明”应为构成民法上“失踪”的基木条件。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消失”.但依当时情形完全可以确定其己经死亡的(如飞机高空爆炸)或经特别寻找If1J山启’方确定其不可能生存的.虽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亦应根据有关机关的证明确认其己经死亡(自然死亡).If1J不必另设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限的例外规定。否则.有可能徒增纠纷.不利」几空难、海难、矿井爆炸等危险事故遇难者善后问题的处理。Cps)(一)应否规定宣告死亡之申清权行使的顺序就其实质If1J言.民法设置死亡宣告制度.其日的非在确认失踪人之死亡.If1J在保护利去关系人之利益。If1J失踪人之利去关系人有无利益需要保护.以何种方式获得保护.应山其自行考虑。所以.死亡宣告以利去关系人主动申清为程序启动条件.法院不得主动介入.此为各国之通例。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亦明文规定.宣告死亡应山利去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清。失踪人的利去关系人为与死亡宣告存有法律上之利去关系的人.包括失踪人的近亲属及受遗赠人、因失踪人之死亡If1J有权获得人寿保险金的受益人、不动产共有人以及失踪人的债权人、债务人等。但依日木有关判例.不包括需要以死亡宣告之结果为其他诉讼事件作证据之人。Cz6)对」几利去关系人的范围及其宣告死亡申清权行使的顺序.我国民法通则未子规定。但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不仅具体指出利去关系人的范围.Ifu N_还将其列为四个顺序.即:}l}配偶;C 2)父母,I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I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并规定“申请撤销宣告死亡不受上列顺序限制”。C2})就失踪人之利害关系人而言,申请或者不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涉及其重大利益,而不同之利害关系人,就其利益的权衡有所不同。因此,就是否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的问题,实践中常发生不同利害关系人之间的意见冲突。如某些利害关系人要求申请宣告死亡,而其他利害关系人表示反对,或某些利害关系人要求申请宣告死亡,另一些利害关系人仅同意申请宣告失踪,则法律上应当如何裁决?对此,我国民法学界曾存有两种不同主张:一为“有顺序说”,即利害关系人申请权之行使应设有一定顺序,前一顺序人未申请宣告死亡的,后一顺序人不得申请,但同一顺序不受影响;C2R〕一为“无顺序说”,即利害关系人均享有同等的申请权,不受前顺序人是否申请或反对申请或申请宣告失踪的影响。C29〕而我国最高法院之司法解释采用了“有顺序说”,认定其所列之利害关系人顺序具有优先性和排他性,即如果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配偶)不提出死亡宣告申请,其他利害关系人无权提出申请;近亲属不提出申请,其他利害关系人无权提出申请。此项规定遭到学界强烈批评。有学者认为,宣告死亡制度之目的不在保护失踪人利益而在保护失踪人之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利害关系人在地位上一律平等,不因其为配偶、子女、父母抑或债权人、债务人而有先后之分。C30 )应当承认,在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中,其配偶最为特殊,是否宣告失踪人死亡,与其具有更重大的利害关系。而依我国传统的生活习惯,配偶双方中一方死亡或者失踪,通常不会导致家庭则产的分割。如果配偶不愿意申请宣告死亡,而子女为继承失踪人遗产而坚持申请宣告死亡,似乎」几我国家庭伦理道德观念有所违背。至」几失踪人之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其则产关系自可与失踪人之配偶或其他则产管理人清结,无须非得要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故规定配偶在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问题上享有“一票否决权”,似更有利」几家庭关系的稳定。此应为我国最高法院作出前述司法解释之理山。但是,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生活的发展,家庭成员结构以及家庭则产结构日益复杂,如将宣告失踪人死亡之申请权利实际操纵」几配偶一人之手,则不免有可能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而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己经逐渐被淘汰,依法主张权利(包括继承权利)非为不道德之事。为此,将失踪人之全体利害关系人视为具有同等地位,均得自行提出宣告死亡之申请,不受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同意见的阻碍(包括其不同意宣告死亡,一也包括仅同意宣告失踪而不同意宣告死亡等),较为妥当。(二)检察院应否具有死亡宣告申请权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民法均将有权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的人限」几失踪人之利害关系人,而未考虑国家公权之直接介入,其原因在」几宣告死亡制度之目的主要在保护失踪人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故依民法之私法自治原则,申请宣告死亡与否,任山利害关系人定夺。但己有我国学者注意到,如果失踪人无利害关系人或者虽有利害关系人但利害关系人不申请宣告死亡,即会使设立死亡宣告制度的立法目的落空,故建议增设有关在失踪人无利害关系人或虽有利害关系人而不提出死亡宣告申请的,山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之规定。〔3’〕而据我国台湾学者介绍,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g条在80年代初之修正之前,规定死亡宣告申请人仅限」几失踪人之利害关系人。但考虑到死亡宣告制度旨在结束失踪人法律关系长期不确定的状态,为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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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过失犯罪原因论 摘要:对于犯罪之过失犯罪原因的探讨,不仅是一个基本理论问题首要解决的客观要求,而且是分析和预防过失犯罪的必备基础。因此在坚持主客观统一以及内外因有机结合的方法论基础上,从主体自身因素和主体外在因素探究过失犯罪原因(主要为心理原因),对于认识过失犯罪以及预防过失犯罪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过失犯罪 原因 主体因素 主体外因素 大凡世界,社会纷繁复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推进,依法治国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然而在我国正处于转型和改良的发展阶段,犯罪现象依然客观存在,有增无减,不容乐观。在建立健全法律规制的同时,探讨犯罪原因,追溯犯罪本质,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对于“什么是犯罪,人为什么会犯罪?”不仅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而且是众多犯罪学家和犯罪心理学家义不容辞的研究核心。对于行为人为什么会犯罪以及其犯罪心理的探讨,古今中外各学者观点不一,尚无定论。笔者试图避免从宏观角度探讨犯罪原因,力图从微观角度探索导致过失犯罪的原因(心理原因),揭示过失犯罪之犯罪人背后鲜为人知的原因。 对于过失犯罪的界定,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则为过失犯罪。据此过失犯罪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是一种无认识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指行为人对行为的危害结果虽有预见,但由于过于自信而仍实施该行为,这是一种有认识的过失。探索过失犯罪的原因不得不建立在对犯罪原因的探讨基础之上。 对于犯罪原因界定,国内外学者没有统一的认识,西方不同学者分别基于不同学科角度,对个体犯罪原因提出不同的主张。(1)生物学原因论,包括体型说,遗传说,内分泌失调说,物质代谢异说等理论。(2)精神病理学犯罪原因论,包括病态人格说,低能说等学说。(3)精神分析学的犯罪原因论,包括古典精神分析学的理论,后精神分析学的观点,新精神分析学观点等。(4)学习理论的犯罪原因论,包括犯罪模仿论,不同接触论,条件作用论,社会学习论等。(5)多元犯罪原因论。 我国学者对犯罪原因的探讨有:(1)台湾法学家,犯罪学家林纪东认为:“犯罪的形成,有其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因素,造因至为复杂”。(2)犯罪心理形成原因论,包括内外因素论,动力因素论,聚合效应论,主客观辩证统一论等。(3)行为发生原因论,包括“犯罪心理结构+犯罪机遇——犯罪行为”论,“刺激——个体——反应模式——个体综合结构论——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论等。 纵观中外学者的犯罪原因之观点,笔者发现对于犯罪原因的探讨,不仅争议大而且反映出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各学者站在宏观角度分别对犯罪原因进行了理论解释,作为犯罪范畴之过失犯罪其犯罪原因同样在各学者的理论解释范畴内。因此对于犯罪原因纷繁复杂的争议必然导致对过失犯罪原因的争议。 对于犯罪原因界定或者确定并非易事,但值得肯定的是在理解或者界定犯罪原因时,不能片面的认为一个或者几个确定的因素是导致犯罪的最终原因,犯罪原因本身是一个复杂因素的复合体或者结合体 ,因此探讨过失犯罪的原因时,不仅要遵循犯罪原因研究的方向而且要坚持全面、发展、联系、主客观统一以及内外因结合的观点。罗大华教授认为:犯罪原因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影响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复杂多样,但不外是主体因素和主体之外的因素两大类。因此对于过失犯罪原因的研究也应从主体因素和主体外因素两个大方面就行探讨。基于这两大方面本文力图探究导致过失犯罪背后不为重视的心理因素。 对于过失犯罪原因的揭示,必须坚持主客观统一以及内外因结合的原则,过失犯罪发生的原因,不仅仅是犯罪主体自身的原因,而且外在复杂因素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考量对象。 一、影响过失犯罪的主体内因素 (一)心理因素 在过失犯罪的主体因素中,心理因素更具有决定性。它表明了过失犯罪人的主观性,在引发过失犯罪行为方面,以下若干因素具有一定的作用。 (1)态度。 态度是个体对各种事物和现象所持有的一种协调一致的,有组织的,习惯化的行为准备状态和心理趋向。态度和人的思想意识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对人对事的态度不端正则是过失犯罪的重要心理因素之一,例如在一些特殊职业中,如车,船,医生,煤矿,铁路指挥等,如果态度不当便容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态度主要表现在:不负责任的态度,对抗态度,傲慢和固执态度以及自私的态度等。这些态度单个或者共同作用于行为人致使过失犯罪的可能性加大甚至具有决定性作用。 (2)思维与认知。 不正确的思维与认知是过失犯罪的重要心理因素之一,思维的真确与否,应该以主观与客观是否相一致为准绳予以判断,如果主观与客观相离,其人认知就没有正确的反映事物的本质,或者自我认识不完善,或者自我观察不当,或者自我 评价过高,或者自我体验歪曲等就会因客观与主观不一致甚或矛盾而出现错误的判断,进而导致错误行为的发生。在司法实践中,过于自信的过失就是自我认识与客观实际情况出现偏差或者不一致造成的结果。除了思维与认知之外,错觉也是过失犯罪心理不可忽视的因素。错觉是指对客观事物的不正确认识,由于人体心理或生理的原因导致客观实际与主体意识反映出现不一致的状态。在司法实践中因疏忽大意造成的过失犯罪间或有之。 (3)注意。 注意是心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专注程度,或者集中的指向。注意的涣散与分心便是造成过失犯罪的重要心理因素,无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都是以不注意为前提的。注意一般分为,无意注意,有意注意,以及有意后注意。无意注意是无需作意志努力的注意,有意注意则是受人的意志支配的注意,后有意注意则为经过意志努力之后形成习惯的注意。对事物的无意注意,有意注意以及后有意注意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否专心完成任务,过失犯罪中注意力的不集中和分散是导致某些过失犯罪的重要原因甚或是决定原因。 (4)情绪。 情绪的变化与过失犯罪有着密切的联系。情绪来源于需要的满足与否产生的态度体验,情绪会对人的全部心理活动以及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强烈的外在刺激之下产生的情绪,对人行为有重要的影响。过失犯罪的产生或多或少的伴随着犯罪人的主观感情,主观情绪。 (5)性格与气质。 性格是人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对事物的稳定的态度和习惯化的行为方式,它一旦形成便会鲜明的以主体为载体客观表现出来,并且贯穿于行为的整个过程。气质是指人生来就有的、稳定的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实践实例表明,性格和气质中的不良因素都有可能形成过失犯罪心理,进而导致过失犯罪的产生。如一个缺乏理想和信念的人,可能会出现对工作缺乏热情,毅力不坚定和责任心不强烈等特征,这样的人很可能出现玩忽职守的过失行为。 (6)智能与经验。 通常情况下,智能低下的人发生过失的情况要多于常人,一般一些易产生危险的技术性操作,由于智能低下,在掌握技术上有困难,而且容易对危险评估不足,会出现对危险无所顾忌或错误低估危险,易于发生过失。同时高智能者由于过于自信而忽视危险也易造成过失。但同时缺少经验同样也是预见危险性的一个障碍,由于缺少实践经验而对事物发展的缺乏预见并且遇到问题不易处理,因此成为过失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7)记忆。 记忆的缺陷与失误,会造成行为偏离正确方向,如遗忘等,会使主体对外界产生认识上的错误,致使行为发生偏差。在司法实践中,有操作员因为没有记清或着忘记操作规则致使行为错误最终导致过失犯罪的发生。 ( 8)无意识因素。 无意识因素在正常行为中会有出现的可能性,例如偶尔因疲劳打瞌睡或者受药物影响,其可能潜入到意识状态导致正常意识的混浊致使过失行为发生。 (二)生理因素 (1)疲劳。 疲劳是指持久的或者过度的活动是身体不适,导致工作效率减退的抑郁状态。疲劳有心理疲劳和生理疲劳。人处于疲劳状态下,往往对外界刺激无法作出迅速合理的反应,对应注意的危险可能不会正常注意,这样容易导致危险行为的发生。 (2)酒精中毒或者其他类似状态。 据研究行为人在饮酒后会出现,如视力下降,触觉不敏感,思考判断能力,注意力下降等闹障碍。因此酒后发生过失行为的可能性比较大。 (3)生理节律。 生理节奏规律正常与否对人的行为或多或少的产生影响,例如人体生理活动周期的打乱以及生物钟的破坏都对行为的正常性有一定的影响。 (4)年龄,性别和身体机能的缺失。 年龄大小不同意味着心理成熟的程度与知识经验的多少的不同,因而对人体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一般来说,女性较为细心谨慎,注意力专一,不易造成过失行为。相反,男性一般粗心大胆,易分散注意力,因而容易出现过失行为。 (三)行为因素 (1)技能与熟练。 人要完成某项活动,必须具备与这项工作有关的技能或者素质,技能是主体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练习掌握的操作技术系统。熟练则为技术运用的程度,技能拥有的多少以及掌握的熟练程度决定着主体的行为的效率。一般情况下过失行为会出现在技能掌握不够且不熟练的行为人身上。 (2)习惯。 习惯是指由于经常性的固定行为重复实践而形成的活动倾向,对于习惯的良好与否对正常行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卧床抽烟的习惯,容易造成火灾,再如,用危险方法开玩笑的习惯等。 以上主要是从主体内因角度,阐述了导致过失犯罪发生的原因,除了行为人自身的原因之外不不得不重视主体外地客观因素对行为人过失犯罪的影响。 (一)情境因素。 情景是由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构成的对个人产生心理影响的综合性氛围。由意外构成的情景压力是影响个体行为正常性的主要因素。其主要来自: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危险工作情景,以及社会意外情景(挫折,变故,纠纷等)。 (二)舆论因素 (1)群体舆论。 群体舆论是指在个体生活的家庭,工作单位或伙伴之间 对某种事物的共同认识。这种认识对个体心理活动产生重要的影响,有时甚至促使个体否定原有的认识而从众。如某车间操作员开始并不想违章操作,但因他人“担心怕事”的怂恿而贸然行事结果酿成重大过失犯罪。 (2)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对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影响,社会舆论环境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是具体的环境层次,第二个是社会风俗层次。具体的环境层次是在一定的场合,对熟人的舆论压力,例如男青年对他人当众羞辱的行为本不理睬,但在众人的激愤下出手一拳打死他人,结果造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发生。社会风俗是指虽然不存在舆论压力但对个体行为产生很大的影响和控制力。例如,过节放鞭炮造成火灾或者人身伤害等。 (三)被害人因素 过失犯罪,尤其是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过失犯罪,有一些案件与被害人的过错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由于自行车人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被汽车撞伤等。在过失犯罪中,被害人的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之间具有某种因果联系或者条件联系。 综上所述,笔者在基于中外学者对犯罪原因的研究的基础上从微观角度在坚持全面、联系、发展、主客观统一以及内外因有机结合的方法论基础之上,分析和论述了导致过失犯罪产生的过失因素。对于过失原因的探讨,不仅是分析过失犯罪原因的要求,而且更是事前预防过失犯罪的必备条件。

直视错误,勇于改过自新的人,往往不会在同一错误处再次跌倒。因为他将这次错误作为了教训,时时提醒自已。而摔碎了缸,头也不便走的人,会一次摔碎自已的缸,因为他把错误当做了负担,维恐避之而不及。事实证明,回避错误虽然带来了苟安却永远不会长久,只有直视错误,寻找原因,才能避免再犯。这一直视,固然痛苦,但只有去直视错误,才是不再犯错的必要条件。

纳粹德国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为世人带来了沉重的灾难。虽然时隔多年,但是这件事就象阴霾一般笼罩在人们的心中久久不能散去。直到有一天,一位叫勃兰特的总理驱散了有的阴霾。

访问波兰时,勃兰特参加了纪念二战间被屠杀的犹太人的活动。看着纪念碑一个个年轻的面孔,勃兰特心中愈来愈感到沉重。他不住的用手拭去额上的汗,当听到解说员讲述纳粹如何杀死犹太人时,勃兰特的手越攥越紧。终于“扑通”一声 在了纪念故里前,说道:“愿主原谅我们,愿死者得到安息。“后来,全场和勃兰特一起,进入了久久的沉默…。。

这一跪,是对错误的忏悔,是她对错误的直视。敢干直视错误的德国最终被世人原谅。我曾记得犹太王的手杖上刻着一句话:“一切都会过去。”不,他错了,一切都不会过去。错误可以改正,但绝不会过去。认为错误公过去的了,只会困惑在一个又一个错误之中,直视错误并改正错误的人,却可以在人生的道路中披荆斩芾,高歌猛进。可以说,直视错误是通往美好未来的康庄大道,回避错误,只会让自已寸步难行。

同样作为德国总理默多克就少了这样的勇气。当本。拉登被击毙的消息传到德国时,默多克十分高兴,并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出自已愉悦的心情。但这却引起朝野的极度不满,因为默多克所在的政党名为“德国民主基督党”,它认为“生命是平等的”。而默多克这一做法显然有悖于此宗旨。虽然默多克极力回避她“口误”这一话题,但一波又一波的质问向她袭来,甚至影响了她的支持率。

两位德国总理的反差令人瞠目。直视错误的勃兰特令世人原谅了德国,并赋予了这个国家新的希望,而默多克想极力掩饰的“口误”却一次又一次影响了她的政治前途。为什么?因为这一切都不会过去。直视错误化解成警醒,回避错误化做沼泽让自已越陷越深。回避错误,只会再次打碎手中的瓷缸,直视错误,才能让自已抓紧手中的瓷缸。让我们直视自已的错误吧,不要再蹈以往的复辙,因为一切都不会过去。追答

那一次,我真的错了 人的一生难免会犯些错误,令人自责.记得在小时候,有一次周末,爷爷奶奶都出去了,家里没人,我当时想帮爷爷奶奶做些事,让他们高兴,我于是想到了——打扫房间.因为当时我年龄小,就学着大人那样把抹布冲了一下,去擦门,柜子,桌子等.可当我擦桌子时,没想到的事情居然发生了:因为我手一滑,把奶奶视为贵重物品的花瓶碰到了地上,打碎了,看着花瓶七零八碎的时候,我惊呆了,心想:这可是贵重的物品,这可怎么办啊,如果奶奶知道是我打碎的,可饶不了我.我越想越急.就在我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弟弟居然来了,而且没有发现那打碎的花瓶,这使我茅塞顿开,想到:如果这件事推到弟弟身上,我不就没事了,我好高兴,心里的石头落了下去,可是仅有八岁的弟弟还可爱地叫我:“姐姐,陪我玩吧!”看着弟弟那可爱的样子,我真的不忍心,可是又想到了自己,不家长就该被打了,“算了,就他们一次”我喃喃的说到.于是我陪着弟弟玩了起来.快到中午了,爷爷奶奶快回来了,我的心跳得很快,“咚咚”,门声把我吓了一大跳,我的爷爷奶奶回来了!弟弟欢快地跑过去,边跑还边喊:“等一下哦!”弟弟把门打开了.果然不出我所料,几秒钟后,“这是怎么回事?”奶奶喊道.我和弟弟闻声跑了过去,我装出一副惊奇的样子,说:“不...不是我弄的,可能是弟弟不小心...碰到的吧!”一向诚实的我居然说谎了!奶奶是相信我的,就开始质问弟弟,弟弟带着哭腔说:“不是我弄的.”奶奶对弟弟说:“打碎花瓶不要紧,要诚实.”弟弟的脸都涨红了,一直摇头,我看了真替弟弟感到委屈,但,我没有去认错.最后,爷爷出马,把这件事和解了.虽然已经没事了,但我想起弟弟那天被冤枉的样子,我就非常后悔与自责.我为什么当时不去认错,还让弟弟帮我承担这份痛苦,我知道自己错了,不敢诚实的面对现实.弟弟至今还不知道他有个狠心的姐姐,依然笑着面对我.我对不起弟弟!那一次,我真的错了.

我错了“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这是人们心中常挂的格言。

是啊!我们谁都不能避免错误,记得发生在我十岁时的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今天是星期六,我在家中看电视,无意中看到电视旁的10块钱,心里痒痒的。

即欢喜又难受,心里总想到用那10块钱来买零食,那种甜美的味道使我有了一个荒谬的想法:“拿着钱去买零食,可一旦被妈妈知道的话我就够受的了。

”我还是难以抵制美食的软磨硬泡,拿着那10块钱跑去了超市。

我买了巧克力和其它一些零食,我一路吃一路走,独自走在公园里享受着零食的美味,这可能叫乐不思蜀,没有想事后的严重的后果。

回到家后,我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在看电视。

妈妈回来了,看到电视旁的状况后,用严肃的表情望着我说:“是不是那电视旁的钱去买东西了?”我的心越跳越快,还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说:“没有呀!我不是出去玩了吗!”“哦!”一声后,妈妈就出去买菜了。

我怎么了,是不是我做错事了!老师常说我们要做个好孩子,那现在我是不是变成坏孩子了,我心里越来越难受,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一直想,默默地想……爸爸和妈妈回来了,我是不是该去承认错误,可面对爸爸平时我犯错之后的神情一直让我犹豫不决,“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不知什么时候我脑海里响上这一句话。

我豁出去了,我想妈妈和爸爸都坦白事情的过程,虽然妈妈平时唠叨了点,可现在她什么话也没说就原谅我了,爸爸也在一旁说话了:“错误也许对你认为是被打骂和阻碍你的绊脚石,其实错误是为你的成功做了铺垫。

”听了爸爸了一句话,我更加惭愧。

虽然我承认错误妈妈原谅了我,但我仍心中十分有愧,对呀!错误是每个人必经过的,只要我们错而能改,就为时不晚。

关于写认识自己的作文范文:勇于改正错误的我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发生过许多的事情,而有这么一件事,发生在去年的儿童节,它使我惭愧,催我深省。

六一儿童节的那天,姐姐带我去石景山游乐场。

那里人山人海,眼花缭乱。

当我想玩旋转木马时,因为人太多我排了好久的队最后便打算挤进去。

可是,不料撞倒了一个小弟弟,他的妈妈看见后跑过来对我说:“你那么大的孩子,抢什么抢呀,你看都把小弟弟给撞倒了,”我理直气壮地说:“不是我撞得,”说完我便去玩旋转木马了。

虽然,我抢到了我喜欢的那匹木马,但我心里仍然不开心。

因为我感觉四周有许多人在看我,他们的目光是那么的严肃,那么可怕。

这时,我想:“这可怎么办?去道个谦吧!又怕被阿姨责怪,脸挂不住;不去吧,我心里像压着一块沉重的石头,非常的内疚,哎,真是难办”。

玩完后,我从木马上下来,站在旁边的姐姐看出了我的心事,走过来语重心长地说:“去到个谦吧!”我连忙摇头说:“不去。

”姐姐又说:“如果你知道自己错了,诚信地去给弟弟和阿姨道个谦,他们会原谅你的,这样你心里就好多了,玩起来会更开心的。

阿姨不会说你的,”我还是有些犹豫,姐姐又说:“你知错就改,知道自己的不对,同时又明白了尊老爱幼这个道理,这也说明你今天没有白来。

”听了这句话,我看了看姐姐,如释重负地走到阿姨面前说了一声:“阿姨对不起,”这是,阿姨那么气愤了,她面带着微笑,没有了刚才凶巴巴的样子了,摸着我的头说:“没事,知错就是好孩子,阿姨原谅你了。

”当时,我惭愧极了,我应该早一点认错或者及时把弟弟扶起来,这样就不那么被动了,没有那么尴尬了。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犯错误,所以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但是,如果在犯错后错误的对待错误,那就不对了。

那是一天晚上放学回家,我把书包往沙发上一扔,一下子坐在沙发上,只听“啪嗒”一声,我一看,原来是电视遥控器掉在地上摔碎了一个角,这下糟了,妈妈知道了肯定会非常生气。

我后悔极了。

这可怎么办呢?我连忙找了一个地方把遥控器藏好。

我到书桌上写起作业,表面上我在写作业,其实心里却忐忑不安。

对了!我可以用万能胶把遥控器粘好啊。

我站起来去找万能胶。

终于找到了万能胶,我赶忙用万能胶把遥控器粘好了。

我仔细地看了看,粘的真好,根本发现不了是粘上的。

我把粘好的遥控器偷偷的放回了老地方。

心里暗暗的庆幸这一下不用再挨妈妈骂。

可是我却不知怎么搞的,心里总是不能平静下来。

到底要不要向妈妈坦白呢?向妈妈坦白了她会骂我吗?经过我的再三思考,我决定向妈妈坦白一切,我来到妈妈身边抱歉对妈妈说:“我做错了一件事,你能原谅我吗?”“什么事啊?你又闯什么祸了?”我低下头,把事情的经过给妈妈讲了一遍。

我惭愧极了。

“呵呵,你个小东西鬼点子可真多。

”妈妈笑着说起来。

妈妈摸了摸我的头发说“航航,能够知道自己做得不对,又能主动的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好了去写作业吧!妈妈不怪你了。

”我见妈妈没有生气,心里如释重负。

通过了这件事让我深深的懂得,无论做错了什么事情都要勇于承认

一位得知自己不久于人世的老者写道:“如果我可以从头活一次,我要尝试更多的错误,我不会再事事追求完善。

”活着是美丽的,工作着是美丽的,必要时,犯错误亦不失为一种美丽。

要求:请以“错误”为话题,自拟文题,写一篇作文,体裁和字数不限。

[审题指导]: 错误,应该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它。

“人们若要有所追求,就不能不犯错误。

”人生的路,没有坦途。

人生中的一些错误,往往是成功的先导,是探索过程中必须付出的代价。

当然,这绝不是说不要努力去防止和减少错误,或者说可以对错误持满不在乎的态度,而是说不要因为惧怕错误而畏首畏尾,缩手缩脚。

有了这样的立意,就要调动自己的生活积累,想一想自己的人生经历中,有哪些“错误”是你成长过程的趣事,为促进你成长起了作用;有哪些“错误”的认识,使你在人生道路上走了一段弯路,付出了代价。

把这些切身的体验写成记叙文或议论文,既是对自己的人生道路、成长过程进行思考,也可以给别人一些启迪。

活着是美丽的,工作着是美丽的,必要时,犯错误亦不失为一种美丽。

正如一辈子不离开地面,自然避开溺水的危险。

但只有经历呛水和疲惫,才能领略另类生活的风采和快乐。

保留错误也是一种美 在漫漫人生旅途中,很多时候,我们是在错误中成长,在成长时犯错.错误,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成就人生的必然因素. 从我们"惊天动地"来到这个世界,我们就开始犯错,在一个又一个错误中,我们逐渐让这个陌生的世界成为我们所熟悉而温馨的家园.错误中,我们会跌跌撞撞走路;错误中,我们会咿咿呀呀说话;错误中,我们用稚嫩的双手,写字画画;错误中,我们会用我们浅薄的智慧去赢得老师家长的夸耀;错误中,我们便会用手指敲打键盘,我们可以用我们的腿脚博得阵阵喝彩;错误中,我们学会用属于自己的知识步入竞争的行列. 我们都在被纠正错误中长大,懂事,成熟.可是生活中,保留一些错误却可以创造生活的美好. 身为劳动农民的父亲,在他孩子面前吹牛说他读书的时候英文可了得,孩子不服气.当父亲把那些英文字母乱说一气的时候,孩子咯咯地大笑.父亲的错误成为了逗乐孩子的方式,这难道不也是另一种爱的表达方式吗? 孩子一天为自己准备了一个大红苹果,而当父亲看到时,却"自做多情"地说:"这个苹果是给爸爸准备的吗?真懂事!"而孩子用孩子最天真的笑容清脆地说:"是的,爸爸.你吃吧!"这又是一个错误,却是一个美丽的错误.这错误,铸就了美丽真挚的亲情.谁能说,这错误需要纠正呢?相信,在以后,孩子想到就不仅仅是自己而已了. 不是错误都要纠正,不是纠正了就是正确的.有时候,错误也是幸福与美丽的一种特殊路标.保留下某些错误的痕迹吧,那是另一种美丽的所在! 错误也是一种美分类 一个学生因迟到被老师叫到办公厅罚站,这在教育中看来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但在我看来,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得人心者得教育,青春时期的孩子逆反心理很强,作为老师,需要的是因势利导,循循善诱,让学生自己去发现错误,而后去改正错误.如果是一味地强调师者的威严,那我想,我们得到的不是学生的心悦诚服,而更多的是学生心口不一的空头承诺. 其实错误也是一种美,关键在于当事者以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它.爱迪生发明电灯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详,我在赞美爱迪生成功的同时,也在欣赏他在发明过程中的一次又一次的错误.因为有了这无数次的错误,爱迪生最后带给人类的灯光才显得更加耀眼夺目.大海都有潮汐,人生又怎能没有起伏呢?我现在觉得,人生中的错误是可以原谅的,而且有时还觉得它们很可爱.因为有了它们,这人生才不会变的死气沉沉,完全"正确".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北宋的苏轼几百年前对于人生都有这样的发现,今天的我们又何苦去孜孜以求那象梦一样的完美呢?给别人多一点宽容,这世界就会多一份美好;给错误多一点欣赏,这世界就会多一点可爱.身为凡人的我们,请在为那些安安静静的学生鼓掌的同时,也别忘了给那些"调皮捣蛋"生几许温柔的目光.因为只要我们的心有多大,教育的舞台就有多大.

1.错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每个人在生活中成长的前提。

但是,在生活中的错误会带给我们不可代替的启示。

著名科学家爱迪生以发明灯泡而闻名于世界,你可知他发明灯泡做了多少次实验?那几千次实验无一重复,这足以体现他那仔细认真的态度,还有他的坚强。

假使他在几次实验后就放弃,或者他并没有想到这个实验,那我们现在还会在明亮的灯光下学习吗?假设可以,那会在多少年以后?我们这一代会是吗?无怪乎他被称之为发明大王,如果不凭借耐心,大概他的一切发明都不会存在,或许现在的文明会倒退几十年,甚至几百年…… 从小到大,犯的错不少,得到的教训也不少。

但在这些教训中,我得到了最有价值的经验:数学是强项,但却因为粗心大意,使数学成绩每况愈下。

上五年级后的一次考试,本是信心满满,不料,母亲却告诉我,我只打了五十分。

果然,老师念成绩那天,第一个不是我,第二个,第三个……当我的名字从老师嘴里蹦出来时,五十个人大惊失色,一个人面不改色,当然,这不包括我。

试卷发下来后,我仔细地寻找出错原因,且慢,试卷正面干干净净,一道题也没错,那——一阵迟疑,我将卷子翻了过来,只见一道路程计算题的旁边画了一个超级大叉,还有几行红艳艳的批语:“你做作业时曾经做错过这道题,现在你又做错了,扣你五十分。

”十分的题被扣了五十分,从此,我长了记性:同一类型的题,我再也没有错过两次。

这个教训虽然使我的数学成绩有所提高,但却并未根除我真正的缺点。

小学毕业时的几次测验,让我改掉了粗心大意的毛病:“负七的绝对值是负七”!相信看过这道题的人会认为这不是一个好学生做的。

可巧,它就是我这个在诸多老师眼里所谓的“高材生”所做。

这道题的旁边有一行批语:“你错了不该错的题,有必要惩罚一下。

”此后我便与几个犯了同样错误的好学生在讲台前与地面为伍,一天中两到三节数学不等,在讲台前一“坐”就是40分钟,双腿多次麻木,一直坐了十余天…… 错误可谓是成功路上的绊脚石,一个两个并不起眼,如果你不搬动,它将越积越多;如果你舍不得弯下腰,那么它将成为你不可攀越的山峰……2.记得第一次看到丰子恺先生这幅《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就喜欢得不得了,然后就总是把它带在身边。

它是一幅很小的印刷品,是从杂志中裁下来的,其实就是一张薄薄的画片。

喜欢它体现出的中国文化中那种虚静的时空观,一壶茶与已散去了的友朋,卷起的芦帘和屋外的月色,有着李泽厚先生所言的禅的意味:“对时间的某种顿时的神秘领悟,即所谓‘永恒的瞬刻’或‘瞬刻即可永恒’这一直觉感受。

”从喧闹繁华的大街中回到自己栖居的小屋,从疲惫而又烦躁的文字操作中停下来,看见它,我便会沉静下来,面对它真是有一种在瞬间的直观中获得万古长空般的永恒之感。

这一次,不知怎么了,我在体会它的意境的同时注意起了它的细部,而过去我从没有这样注意过——只要有着基本的天文知识,都可以知道画上的月亮根本不是新月,而是残月。

一般的人不知道农历的日子,只看月相很难分清怎样的月相是新月,怎样的月相是残月。

对于这一点,有一个简单的办法,是小的时候老师教给我的。

他说残月的时候,月亮看起来正好像是“残”字拼音的字头“C”,新月的凹面则与残月相反,所以只要记住残月的形状,自然也就知道了新月的形状。

作为李叔同的弟子,丰子恺是中国一代漫画大家。

据现在可以收集到的资料证明,《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还是丰子恺先生发表的第一幅漫画呢。

1924年,丰子恺的好友朱自请把这幅画稿拿了去,发表在了朱自请和俞伯平当时合办的一份不定期文艺刊物《我们的七月》上。

《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是一幅古诗新画,画题来自宋朝临川(属江西)诗人谢无逸的《千秋岁?咏夏景》。

丰子恺先生曾言:“我觉得古人的诗词,全篇都可爱的极少。

我所爱的,往往只是一篇中的一段,甚至一段话。

这一句我吟咏之不足,往往把它译作小画,粘在左右,随时欣赏。

” 这幅画发表后,被郑振铎看到,他也非常喜欢,说:“他的一幅漫画《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立刻引起我的注意,虽然是疏朗的几笔墨痕,画着一道卷起的芦帘,一个放在廊边的小桌,桌上是一把壶,几个杯,天上是一钩新月,我的情思却被他带到了一个诗的境界,我的心上感到一种说不出的美感,这时所得到的印象,较之我读那首《千秋岁》(谢无逸《千秋岁?咏夏景》)为尤深。

” 可见,郑先生也被这幅画感染,甚至被迷住,他也认为丰子恺先生在这幅画上所画的月亮是新月。

这真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也许它的珍贵就像错版的邮票。

我甚至想找一个机会,求我的画家朋友把它临摹下来,裱了挂在屋里,只是把画上的残月转一个方向,让它与题款一致。

我对朋友这么说的时候,我的朋友却说我多事。

他说:错误如此美丽,又孰论新月残月。

3.错误与真理比邻而居,因此人们常常困惑…… ——题记 一 人生故事的帷幕,是以生命之锦丝编结而成,而且织织拆拆永无休止。

帷幕的每一根丝缕上,有我们流过的眼泪,有我们留下的微笑…… 错误与真理比邻...

在我记忆中的五味瓶里,我翻过了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错误。

然而,唯独这一个错误让我得到了一个沉痛的教训,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上课啦,当英语老师发下测验卷的时候,我心中的兔子跳上跳下的,弄得我浑身不舒服。

试卷发到我手上了,我一看:“喔耶!我得了一百分!”正当我拿着试卷到处炫耀时,我意外地发现老师改错了一道题,这怎么办才好呢?无疑是对我的晴天霹雳呀!忐忑不安的我焦急万分。

这时,心中的天使与魔鬼开展起了大辩论。

魔鬼说:“主人,快点趁没人时改了答案,这样,主人您才会得满分!”天使又争着说:“主人,您千万不能改呀,要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主人你管他说个狗屁不通的,您还是快点改了呀,不然没时间啦!“主人,诚信是金呀,如果您真的改了,那也是个假一百分,那样,您就对不住家人,老师同学,更对不住自己呀!”听到这里,我后悔不已,我既想拿一百分,又想讲诚信。

正当我急得头昏脑胀时,我突然想起关老师曾经说过:“做人要讲信用,所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样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

”这时,我站了起来,大步流星地走向讲台告诉老师我的真正得分。

尽管我从一百分变成九十八分,可是,我心中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可能这就是面对错误的双重效果吧。

从这次错误中,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脚踏实地,不做愧对良心的事,这样才是从错误的道路上把脚收回的好孩子!

“大的失败是失败了不觉悟。

”这是卡莱尔说的一句话,这句名言使我受到了不少的启发。

记得那是三年级的一个早晨,轮到我们这组值日,我想偷点懒便迟去了一会,我一路上慢悠悠地走着。

当我来到学校时,已经是7点55分,同学们早就扫完地坐在班上做课前准备了。

我来到班上不一会便上课了。

老师来后,我们这组组长立刻跟老师说了我今天没来扫地,老师让我明天早上不扫一天就行了,我随口答应了。

第二天早晨我还是完了一步,这件事像长了翅膀一样传到了老师的耳朵里,老师把我叫进办公室,谈了很长时间。

首先我还不以未然的站在办公事里,突然她说:“你为什么总是不去扫地。

”我昂着头一句话不说。

“我希望你能知错就改,做老师心中的好孩子,努力作一个全新的自己”最终我还是被老师那诗一般的语言所感动了。

随后几天我天天准时到校值日,为了弥补我以前的过错我一个人包揽了扫地倒垃圾等几项工作。

这时老师来了,他看见我这么辛苦的工作着,老师脸上露出了笑容。

说:“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要重复错误”。

我点头答应了。

我看着老师那笑容,我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我开心极了,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掉偷懒的毛病,作学生的好榜样。

我们要勇于去面对错误;错误是人生的必修课,只有你读懂它,你才会成熟。

希望大家像我一样面对错误克服错误,做一个敢于面对错误的好孩子。

...

知错就改士季说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犯了错不要紧,重要的是能认识自已的错误,及时改正错误,并从错误中吸取教训,这样,才能使人进步,使人类进步。

所以,我们要知错能改。

知错能改是一种品德。

有时候一个不经意的小错误可能会影响自已的前途,比如有二个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在单位食堂吃饭时,嫌饭菜不合口味,准备倒掉,却被一个中年男子拦住说:“请不要浪费粮食”。

有个大学生说:“我花钱买的,想倒就倒,关你什么事?”而另一个大学生却谦虚地认识了错误,结果,前者被辞退了,因为,那个中年男子就是公司的总经理。

如果,这三个大学生能及时认识自已的错误,并马上改正,肯定不是这种结局。

所以,知错能改可以体现一个人的品德。

知错能改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已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国家负责。

蔺相如因为“完璧归赵”有功而被封为上卿,位在廉颇之上。

廉颇很不服气,扬言要当面羞辱蔺相如。

蔺相如得知后,尽量回避、容让,不与廉颇发生冲突。

蔺相如的门客以为他畏惧廉颇,然而蔺相如说:“秦国不敢侵略我们赵国,是因为有我和廉将军。

我对廉将军容忍、退让,是把国家的危难放在前面,把个人的私仇放在后面啊!”这话被廉颇听到,就有了廉颇“负荆请罪”的故事。

因为廉颇后来明白,自己的错误是对国家的不负责,因此,他改正了错误。

所以,我们要知错能改。

知错能改是一种进步。

唐太宗善纳谏言,只要大臣们指出不对的,就必然会改正,所以才有了“贞观之治”。

知错能改这种品质,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的,唐太宗都能放下帝王的架子,知错能改。

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掩饰自已的错误呢?我们的党在革命斗争过程中也放过严重的错误,后来认识到了错误后,才有了著名的尊议会议,挽救了中国革命,最后终于建立了新中国。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成了国家的主人。

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纪元。

所以,我们要知错能改。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能使我们重新认识自己,能使我们进步,能使整个社会进步。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知错能改。

晋江这些年变化最大的就是新城区的扩建,特别SM广场一带相当不错,还有老城区的改造,如原的延塘一带,都改得差不多啦,现在阳光路的步行街相当漂亮;还有就是这两年的路桥扩建改造也使交通更便捷啦.最差的就是市内青阳一带那个路灯呀,真是没法说,一个灯杆几十个灯炮,再套个玻璃罩,耗钱巨大,又难清洗,三年多啦,一个个黑乎乎的,形象工程变成了个烂摊子,真是有够"射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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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是一种修养,它让我们身心健康。宽容是一种智慧,能让我们接触快乐。宽容是一种境界,能让我们去感受人生的力量!宽容的力量是无坚不摧的,宽容是沙漠里的绿洲。宽容是暴风雨后的彩虹。宽容是人世间芬芳的花朵。 宽容别人是对别人的理解,是一种放得下的大度,是一种与人为善的观念释然。 三国时期的蜀国,在诸葛亮去世后任用蒋琬主持朝政。他的属下有个叫杨戏的,性格孤僻,讷于言语。蒋琬与他说话,他也是只应不答。有人看不惯,在蒋琬面前嘀咕说:“杨戏这人对您如此怠慢,太不象话了!”蒋琬坦然一笑说:“人嘛,都有各自的脾气秉性。让杨戏当面说赞扬我的话,那可不是他的本性;让他当着众人的面说我的不是,他会觉得我下不来台。所以,他只好不做声了。其实,这正是他为人的可贵之处。”后来,有人赞蒋琬“宰相肚里能撑船”。 宽容是一种修养。这个故事说明:人只有宽容了别人,才能做到让别人尊敬,让别人敬重。俗话说,将军额前跑开马,宰相肚里能撑船。不就是这个道理么? 宽容的重要更体现出一种智慧。那是发生在战国时期的故事,蔺相如因为“完璧归赵”有功而被封为上卿,位在廉颇之上。廉颇很不服气,扬言要当面羞辱蔺相如。蔺相如得知后,尽量回避、容让,不与廉颇发生冲突。蔺相如的门客以为他畏惧廉颇,然而蔺相如说:“秦国不敢侵略我们赵国,是因为有我和廉将军。我对廉将军容忍、退让,是把国家的危难放在前面,把个人的私仇放在后面啊!”这话被廉颇听到,就有了廉颇“负荆请罪”的故事。 宽容是一种智慧,蔺相如宽容了廉颇,最终使国家能够和平昌盛,这就是宽容的力量! 宽容的意义就是宽恕。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一对年轻夫妻,男的因为到外面工作遭到车祸变成了植物人。他的妻子得到了这个消息非常的心痛,但是她却没有抛弃丈夫,而是日日夜夜守护在丈夫的身旁。直到照顾了三年丈夫终于开口说话了,而且只说了一句话:竟然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那是他初恋的情人。当时妻子的眼泪在眼圈打转,但是还是没有哭出来。这时,妻子在收拾家务时,意外地在抽屉里的订书钉的盒子里面看到了一封情书,是丈夫初恋情人写给他的一封信。于是,妻子每天都给他读这封信并按时服药细心调理……终于有一天丈夫醒了,当他第一眼有意识的看到妻子时,他哭了,他们又是美满幸福的一家了。 宽容是一种境界。这件事一般人放在谁身上都不可能做到,但是宽容的妻子做到了。这个妻子正因为有了宽容,他们才会幸福! 宽容是多么的神圣啊!学会宽容你就会拥有快乐! 2、宽容,是人与人之间的必备工具,就像帆船的帆,汔车的轮一样,不可或缺。 宽容,是感情的催化剂。这可以从春秋时期的齐恒公说起。当年的齐恒公在争得储君之位后,不计前嫌,任用曾经令他险些丧命的管仲为相,致使之前对他保持敌视的管仲不为感动,竟失声痛哭。之后管仲全力辅佐齐恒公,使齐国大治,雄霸一方。鉴于史料,为什么齐国会成为春秋霸主呢?那是因为齐恒公做到了宽容,是宽容影响了管仲,继而以诚相待,以恩报怨啊! 宽容是感情的凝固剂。曾经看过这么一篇报道:一对婚龄高达65年的老夫妇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结婚65年来,几乎每三个礼拜就会吵一次架。当记者惊异地询问他们,为什么感情一直能维续至今?老大爷满脸喜悦地用颤抖的唇齿缓缓地说出了真相:因为我们每次吵完架后总是会原谅对方的不是。显而易见,65年的高婚龄一直是靠夫妇双方的宽容维持至今。这中不是该引起人们的深思呢?曾经要好的朋友只因一时的冲动及不及时的宽容,而导致终生悔恨;曾经摆在面前的良机,只因无法做到宽容,而追悔不已! 宽容也是感情的培养剂,就像野外的花儿,每一次的挫折总是能使它更加坚强,每一次的宽容,同样也能使两个人的感情更进一步。曾经有人这么说过:每一次的宽容,你都能得到感情上的双倍补尝。当你面临着感情问题时,不妨试着去宽容,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呢! 子贡问曰:“有一言可以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也。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宽容就是这么简单,只要你感受对方的感受,宽容就已经挂在你的嘴边了。 肚量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这是对弥乐佛的称颂。我想,这也是弥乐佛这所以能弥乐的根本原因所在吧! 宽容,人皆有之,人皆需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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