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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论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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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论文模板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范本的写法如下:首先写明夫妻双方以及子女的身份信息;然后写明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探望权等相关内容;最后双方签字,写明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没有这样的协议范本,建议委托律师根据实际情况代书。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诉讼状范文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诉讼状范文,如今很多人的都是未婚先孕的,很多的父母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而引起纠纷发起诉讼,诉讼需要写诉讼状,以下分享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诉讼状范文。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起诉状

原告:冯某某,女,20xx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弄3号202室。

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汉族,住**市***区***路**弄3号102室,系原告冯某某之母,身份证号码:37028419*****00823。

被告:陈某某,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市***路**弄14号202室,系原告冯*苇之父,联系电话:1380166****。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人民币2000元,

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抚养费;

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非婚生父女关系,是被告陈某某(父亲)与冯某某(非婚生母亲)之女。被告与冯某某(母亲20xx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20xx年11月22日原告在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

原告认为,自己尚在幼儿期,正在处于身体迅速成长和发育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大量的生活费用,现在冯某某(母亲)为了照顾原告,无法正常去上班,所以原告的生活费用很难得到保障。并且今后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原告,不久后原告就到了入学的年龄,因此仅靠母亲(冯某某)一个人抚养一定会使其无法承受。况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原告:XXX,男,汉族,生于XX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理人: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XXXX年X月XX日,汉族。

被告:AAA(系原告之父),男,生于XXXX年XX月XX日,汉族。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非婚生父子关系,原告父母于XX年离婚。原告跟随原告母亲生活。同时,因原告母亲系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和收入。现原告跟随其母亲生活,原告母亲目前连其自身难以生活,加上原告母亲在家照顾原告。

原告现正值上学,仅靠原告母亲一个人抚养其生活无法满足原告上学、医疗及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加之物价上涨,原告的生活困难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证原告的正常学习、生活及医疗开支,根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告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母亲XX生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XXX元、并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望贵院秉公裁判,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ZX

XX年XX月X日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起诉状范文

原告:***,男,汉族,生于**年x月xx日,住**省xx县xx镇xx村*组。身份证号 xxxxx。

法定代理人:***,女,汉族,生于**年x月x日,住**省xx县xx镇xx村*组,身份证号xxxxxx,系原告的母亲,电话:xxxxxxxxx。

被告:丙,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省xx市xx镇xxx号,身份证号:xxxxxxx,系原告的父亲,联系电话:13xxxxxxxx。

案由:抚养费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元;并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教育费、医疗费等;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乙同被告于**年**月在xx市xx镇经人介绍认识,然后双方开始过着同居关系的生活,乙同被告于**年**月**日在xx市xx镇人民医院生育一子,取名为甲。原告与被告是父子关系。原告没有满月时,原告及母亲便返回**省xx市xx县xx镇xx村*组生活。

原告的抚养费从**年*月*日----**年**月**日均由被告承担。从此以后被告没有给过小孩任何抚养费用。**年原告的母亲与被告商量原告的抚养费时,原告母亲要求被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被告置之不理,为了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决如上所请。

此致

Xx市第一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协议大致内容:1、女儿/儿子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由女/男方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2、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男或女方则每年支付抚养费 元,男或女方应于每年的几月几日前将女儿/儿子的抚养费汇至男或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3、男或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探望时间及方式,男或女方几月可以探望几次等等,其它内容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进行协商。

离婚抚养制度论文题目

如何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血缘关系,不能因当事人的意思而予以解除,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方还是由母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37条和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应做如下处理: 1.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离婚后的婚生子女、养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应按以下情形处理:(1)继父母与未成年的继子女的关系可因生母与继父、继母与生父的离婚而消灭;(2)继子女由继父母抚养成年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消灭;(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2.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归属。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3.抚养关系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原定的抚养方式可能因为父母抚养条件的变化和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而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方式,可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人民法院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维护子女的和权益的角度出发,根据父母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决。 4.子女抚养的负担。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当父母双方就抚养费达成协议时,法院可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5.抚养费给付的期限与方式。抚养费给付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子女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已满18周岁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然须给付抚养费:属于尚在学校接受高中教育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于抚养费给付的周期较长,数额较大,原则上应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给付方从事农业或其他生产活动而没有固定的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给付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 6.子女抚养费的变更。离婚后,对离婚抚养费的数额,在父母或子女情况发生变化时,男女双方及子女都可以依法要求予以增加、减少或免除。子女或抚养方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要求增加抚养费: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丧失劳动能力的;失去经济来源,无法按原来的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给付的;因犯罪正在服刑,无力支付抚养费的。

浅谈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当前,离婚问题是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法院收到的离婚案件数在呈上升趋势,在离婚上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存在着越来越大的争议,双方都争着要小孩,更有甚者一方在争小孩的抚养权时,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要求对方跟小孩断绝关系。笔者认为,现在离婚当事人双方争小孩的抚养权,一方面原因是现在国家计划政策,一般只允许生育一个子女,在大多数单生子女家庭,父母都希望抚养小孩;还有一方面原因是当事人对离婚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缺乏认识。故此,笔者在此想谈下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 一、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影响。这是从广泛的概念讲,在实践中,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包括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继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同的关系中处理是有所区别的,具体如下: 1、父母与婚生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灭,因为他们间的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这血缘是改变不了的,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来加以解除的,更不能因人的意志而改变。离婚只能解除父母间的夫妻关系,不能解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父母离婚以后,无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而且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父母离婚前后也不会变化,是一致的。 2、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也不会因为养父母的离婚而消灭。《婚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养子女在养父母离婚后,仍是养父母的子女,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养父母离婚而改变,除非有变更收养关系的事实存在。 3、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在继父母离婚后,相对前两种比较复杂。首先,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在继父母离婚以后关系消灭;其次,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可因继父母离婚而消灭;对于继子女由继父母抚养成年的,他们的关系不因继父母离婚而消灭;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的继子女,继母或继父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二、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归属 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随何方生活,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利益,在离婚案件中,最容易引发当事人双方的争执。在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上应该从子女最大利益原则的角度出发,找到最有利的解决方法。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 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2、父母未达成协议的处理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处理。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的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4)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处理。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 子女抚养关系确定后,如果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归属的,可由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一般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一般,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支持: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③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抚养费给付 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要参考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并不上纯粹地依照工资收入比例来认定数额。 2、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主要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也是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及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是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当然,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给付抚养费,如按年、季度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等。 3、抚养费的给付期间。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超出十八周岁的,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例外情况下,父母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4、抚养费数额的变更。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子女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③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收入没有明显增加,而对方收入增加较多的情况下,抚养孩子一方追加抚养费的要求,在孩子的实际需要没有增加情况下,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四、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保障 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可以看出,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利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被剥夺,这是基于亲属权而产生的,不能错误的认为子女归谁抚养就是归谁所有。同时,也要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为了发泄对对方的私愤,而以不要对方的抚养费或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为由,不准对方与子女联系,拒绝对方探望子女。还有,也不得因对方支付抚养费不到位而剥夺对方的探视权。 1、探视权的行使。《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双方最好能就探望子女事宜达成协议,约定何时何地以怎样的方式行使探视权,这样既可以避免直接抚养方不配合探望,又可以避免非直接抚养方频繁探望对子女成长造成不利影响。探视权一定要本着对子女有利的原则行使,如果子女愿意被探望,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如果子女不愿意被探望,也不宜强行探望。 2、探视权的中止和恢复。《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上的儿童明确不愿被探望的,则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对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待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3、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权。我国《婚姻法》没有提出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探视权,但是现实生活中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探望小孩的现象还是不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权,应该从父母的探视权行使中得以行使,即在非直接抚养方的父或母探望子女时一起探望,也就是说,祖父母、外祖父母不能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探视权之诉。

可选“同居关系的法律探讨”和“建立我国亲权制度的有关问题探讨”。前者虽然讨论的很多,但是一直没有定论,可是由于现在结婚成本越来越大,年轻情侣在结婚前同居的情况会越来越多,那对这方面的法律需求也会更加急迫,对这方面的法律进行完善势在必行,所以你找素材、谈对此的思考都比较容易;后一个在我国还属于相对较新的一个法律概念,你也可以找些国外的资料,整理一下写一篇论文。

1、首先判断问题涉及哪些方面,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嘱、同居关系等;2、判断问题大致方向后,寻找法律规定,搜集证据;3、你具体案例是什么呢,可以放上来一起讨论分析。

随迁子女问题的毕业论文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我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论文题目:关于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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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__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希望通过对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而明确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一的规定。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雇凶杀人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杀人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杀人中各个行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佣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用过多,要么过轻,不足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杀人案件中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大小及其分配,成为目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面对的课题。目前理论界的讨论大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一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杀人案件进行整体梳理。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的。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是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现象着手,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人、杀手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各个行为人在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和非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中的刑事责任承担依据,对雇凶杀人案件中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进行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雇凶杀人犯罪中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进行研究。再次,针对如何限制雇凶杀人犯罪中的死刑适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构想,主要有以下四点:

(1)改善法官的死刑价值观;

(2)严格死刑适用的标准;

(3)严格区分主犯和从犯;

(4)通过扩大适用其他刑罚减少死刑的适用。

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通过分析大量国内的雇凶杀人案件,研究各个案件中犯罪实行者承担的刑事责任及最终判处的刑罚,通过分析各个案件的性质及特点来

四、参考文献:

1、王磊:《宪法的司法化》,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2、蔡定剑:《监督与司法公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3、宋冰主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司法理念与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6、龙宗智:《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7、谢鹏程:《人大的个案监督权如何定位》,《法学》1999年,第3期;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20世纪80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益民,张慧洁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平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1.宪法不能进入普通司法程序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不能通过宪法予以救济。、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郑风,李娜在《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认为: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国外研究动态

194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1944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平等受教育福利权。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育平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67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政府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教育优先区”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04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平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教育券”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政府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平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自由择校”和“教育券”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二、主要研究内容、创新之处

(一)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近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二)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

发展论文的参考文献

核能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1].潘自强;核能与环境一加快核能的发展是缓解我国能源环境污染的现实途径之一[J];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1998年05期

[2].薛可;核能是安全、清洁、经济的能源一新能源答问[J];少儿科技;20xx年06期

[3].李正孝;核能源安全吗?[J];劳动安全与健康;1998年08期

[4].谢满廷;核能是安全清洁的能源[J];太原科技;20xx年02期

[5].赵世勇;核能是清洁高效安全的能源[J];青海国土经略;20xx年06期

[6].米尔顿·S·普利斯特,蔡德诚;核能源与核安全[J];科技导报;1986年04期

[7].核能仍是安全清洁的能源[J];中国能源;20xx年07期

[8].岳建平;能源经济与核能发电的发展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xx年18期

核能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1].刘肖岩,雅科夫列夫;航天器核能源安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xx年06期

[2].宋文杰;外中子源驱动的次临界堆核能系统──可预见的更安全的核能源[J];中国能源;20xx年06期

[3].宋文杰;寻找更安全的核能源一外中子源驱动的次临界堆核能系统[J];百科知识;20xx年07期

[4].新快;核的泄漏后各国寻安全能源地热在日本或取代核能[J];安全与健康;20xx年09期

[5].刘成安,伍钧;裂变核能源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可能[J];高技术通讯;20xx年02期

[6].戴彦德;核能应成为能源发展主流[J];绿叶;20xx年08期

[7].彭士禄;核能是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希望[J];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1997年04期

参考文献:

[1]景继强,栾洪为.世界核电发展历程与中国核电发展之路[J].东北电力技术,20xx,(2).

[2]杨旭红,叶建华,钱虹,薛阳.中国核电产业的现状及发展初探[J].上海电力,20xx,(6).

[3]邹树梁.中国核电经济性分析[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2).

[4]祁恩兰.中国核电发展的问题研究[J].中国电力,20xx,(4).

[5]叶奇蓁.中国核电发展战略研究[J].电网与清洁能源,20xx,(1).

[6]杜国功,杜国用.中国核电产业发展的战略思考[J].山东经济,20xx,(3).[责任编辑安世友]

[1]项伟峰.中韩国际物流和贸易结构协同发展研究[J].物流技术,20xx,33(8):240-242.

[2]蔡芸,汝宜红,杨一铭,等.中韩物流技术竞争力因子分析研究[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11(2):40-45.

[3]王利梅.中韩区域物流合作必要性探讨[J].物流工程与管理,20xx,11:008.

[4]赵松岭.国内外低碳物流发展的比较与借鉴[J].对外经贸实务,20xx(1):90-92.

[5]李廷妮,邓春.低碳物流发展策略研究——以国际旅游岛为例[J].物流工程与管理,20xx,35(11):9-10.

[6]黄超俏.探索中日韩自由贸易合作框架下区域内国际物流发展趋势[J].中国外资,20xx,18:007.

[1]陈秀琴.我国物流管理的现状与发展策略[J].中国商贸,20xx(23).

[2]张潜.我国企业物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企业家天地(中旬刊),20xx(4).

[3]赵旭明.我国物流管理的现状及发展策略[J].中国商贸,20xx(12).

[4]李德伟,范松海.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分析[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xx,04:101-105.

[5]石向实.21世纪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xx,01:75-81.

[6]廖乐焕,孙丹.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县域“文化经济”[J].黑龙江民族丛刊,20xx,03:66-71.

[1]王庆国.伊春物流业稳步发展现代物流管理亟待强化[N].伊春日报,20xx.

[2]云利珍.我国发展物流业的环境分析和对策建议[J].国际经贸消息,20xx.

[3]刘岩,张增玲.由物流业变化看经济发展.伊春新闻网,20xx-04-29.

[4]杨文慧,王勇,查德利.浅议政府在我国物流业发展中的作用[J].中国物资流通,20xx.

[5]叶家伟,孙建军.发达国家物流模式带来的启示[J].国际经贸消息,20xx.

1、盖笑松: 《儿童入学准备研究与实践》,吉林教育出版社,20xx 年,217 页。

2、魏彩: 《学龄前流动儿童入学准备的调查研究——以河南省郑州市为例》,河南大学硕士论文,20xx 年,27 页、71 页。

3、冯晓霞: 《学前儿童教育的均衡发展与入学准备》,《幼儿教育·教育科学》,20xx 年第 7 ——8 期。

4、杰克·肖可夫等: 《从神经细胞到社会成员: 早期儿童发展的科学》,方俊明、李亚伟译,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334 页。

5、孙晓莉: 《流动儿童学校适应性现状研究》,《现代教育科学》,20xx 年第 6 期。

6、韩世强: 《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权利保障研究》,法律出版社,20xx 年,103 页。

7、顾微微: 《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责任》,《教育评论》,20xx 年第 4 期。

8、齐明珠: 《我国学龄前流动儿童基本特征和变化趋势研究》,《人口与经济》,20xx 年第 6 期。(责任编辑:admin)

1 邹胜勇.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总体交通结构优化[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xx,6(2):108.

2 David BAYLISS.世界范围的城市交通可达性现状(英文)[J].TRI杂志(交通版),20xx(2):17—18.

3 樊颖玮.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思考[J].交通与运输,20xx(2):67.

4 全永棠,孙壮志.关于BRT与轨道交通的理性思考[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xx,6(2):117.

5 孙章.城市轨道交通的世纪回眸[J].上海交通运输,20xx(3):14.

6 P.Y.Loo,L.Y.Chow.可持续城市交通:理念,政策与方法(英文)[J].ASCE,20xx(6):76—77.

参考文献:

[1]谢德高.营销战略全书[M].北京:九州出版社,20xx.

[2]何辉.从分析作品开始学广告[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xx.

[3]张衔,陈丹镝.名人促销[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

[4]张琦.虚假广告及其治理对策[J].社科纵横,20xx(3).

[5]郭健义.水准缺失的名人广告效应[J].名人广告,20xx(12).

[6]马莉.漫谈名人广告[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xx(4).

[7]李喜岷,陈双全.破解名人广告风险[J].全球品牌网,20xx(2).

[8]徐凤兰.理性对待名人广告[J].新闻实践,20xx(11).

[9]陈谦.名人广告探析[J].东方论坛,1997(2).

[10]傅慧芬.名人广告面面观[J].国际广告,1993(2).

[11]张宏.名人广告的战略价值、风险及对策[J].市场营销,20xx(2).

[12]齐尉霞.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论名人在广告传播中的利和弊[J].新闻知识,20xx(7).

[13]喻勤娅.广告法律问题及对策[J].天津市职工现代企业管理学院学报,20xx(10).

[1] 吕争荣. 芜湖市城市居民体育生活实证性考察与发展研究[D]. 安徽工程大学 20xx

[2] 宋士云,吕磊.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问题研究综述[J].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xx(05)

[3] 赵保强,张庆利. 论中国竞技体育存在的弊端及改革[J]. 军事体育进修学院学报. 20xx(03)

[4] 王东升,马勇占,孙毅. 论后奥运时期我国体育系统的生态平衡[J]. 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xx(01)

[5] 李莹. 国外运动员商业活动管理模式特征、成因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xx(05)

[6] 秦军. 从中国古典诗歌发展探索古代体育健身思想的演变[D]. 安徽工程大学 20xx

[7] 秦椿林,肖林鹏. 论体育政府利益[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xx(05)

[8] 费瑛. 我国公共体育政策制定中“利益失衡”现象及其解决方案研究[J]. 吉林体育学院学报. 20xx(01)

[9] 杨菲菲. 健美操的审美特征与社会价值开发研究[D]. 安徽工程大学 20xx

[10] 吕争荣. 芜湖市城市居民体育生活实证性考察与发展研究[D]. 安徽工程大学 20xx

[11] 董红刚,方新普,黄文仁. 实现体育利益均衡的条件:基于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的分析[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xx(06)

[12] 董红刚,方新普,黄文仁. 制度创新:体育利益格局均衡的保障[J].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xx(05)

[13] 文雄. 发展我国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思考[J]. 科学咨询(科技·管理). 20xx(05)

[14] 薛保红. 芜湖市大型企业员工体育生活方式与压力管理的研究[D]. 安徽工程大学 20xx

[15] 石亚军,施正文.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部门利益”问题[J]. 中国行政管理. 20xx(05)

[16] 杨叶红,方新普. 中国、美国、德国财政制度模式与体育体制的比较[J].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xx(03)

[17] 廖文剑. 西方发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径选择的经验与启示[J]. 中国行政管理. 20xx(03)

知识改变命运, 教育 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动力,人类在不断的学习中进化,随着科学技术的革新,教育方式 方法 也更新换代。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教育方向专业 毕业 论文题目有哪些_教育类论文选题题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前教育论文题目

1、学前教育专业历史教学中的师生角色互换初探

2、基于信息技术的中职生物情境问题教学各因素分析

3、交互式电子白板在大班数学活动中的有效利用

4、微课题研学: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学习的范式

5、建构主义视野下“学前 儿童 心理学”课程改革探索

6、如何进行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改革

7、幼儿园主题教学活动中多媒体技术的应用研究

8、高职高专学前教育专业声乐翻转课堂之管窥

9、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学课程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10、试论多媒体技术在幼儿园教学中的实施

11、高校学前心理学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12、学前教育游戏课件的设计探索

13、教育资源不公平配置对农村教育精准扶贫的影响--基于江西省R县的调查研究

14、基于人性关怀视角下的幼儿园活动室环境艺术设计研究

15、教师专业化背景下的“学前心理学”教学改革探索

16、关于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内涵解读

17、信息技术与幼儿教学的整合

18、在幼儿活动设计中创编游戏型课件的策略性研究

19、在幼儿活动设计中如何创编幼儿游戏课件

20、关于农村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的实践研究

21、基于古斯基评估模式的教师网络培训分析

22、放开营利性学校办学领域的取向与策略探析

23、基于翻转课堂理念下的音乐教学实践探索

24、以“互联网+”促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

25、学前教育远程师资培训系统建设的路向分析

26、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携手韩国企业支持女童教育

27、初构案例教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现代教育技术课程

28、浅析当下学前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误区及对策

29、情境互动教学模式在幼儿心理学教学中的运用

30、徐州市区学前教育信息化现状的调查研究

31、学前高专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的翻转课堂应用研究

32、家庭功能弱化对学前留守儿童社会化的影响

33、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34、刍议学前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现状与策略

35、处境不利儿童心理韧性研究的现状与展望

36、浅析多媒体视域中的学前 英语听力 培养

37、浅谈如何发挥多媒体在学前教育中的作用

38、论培训机构在中国现在社会的意义和发展前景

39、基于良好行为习惯对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发展的研究

40、学生资助工作中德育缺位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41、我国幼儿教育软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42、浅谈学前心理学教育教学策略

43、微课在中职《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教学中的应用

44、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平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45、国营农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有序移交

46、广西民办幼儿教师规范化教学行为实施策略研究

47、学前教育专业女生主观幸福感调查

48、顶层设计理念下的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课程实践教学改革

49、农民工随迁子女社会融入中的教育困境及对策研究

50、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心理学》教学模式的改革探讨

51、“五位一体”生态教育链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势科学视角

52、特殊儿童团体游戏治疗的研究综述

53、互联网技术对学前教育的影响探析

54、美国高宽课程中形成性评价的应用及其启示

55、学前儿童观点采择训练的可行性分析及策略

56、襄阳市学前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现状调查研究

57、简谈学前教育中的心理健康教育

58、浅谈学前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策略

59、当前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与途径探讨

60、学前教育专业男生积极心理品质培养策略探析

体育教学论文题目

1、室外体育课与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

2、中学体育课的练习密度与运动负荷

3、要重视小学体育教学中的养护教育

4、注意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5、体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情感品质

6、实施体育素质教育的探索

7、建好学生体育档案

8、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的理论研究

9、对当前中小学体育课程建设中 热点 问题的探讨

10、体育教育需要转变的几个观念

11、中小学体育的现状与思考

12、中学体育课理论教学探讨

13、体育教学与训练

14、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15、村小中青年教师兼教体育学科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16、浅谈体育教师如何备好体育课

17、体育课集合队形的变化的教学 随笔

18、学校体育如何贯彻素质教育

19、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工作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20、体育教育与人类生存需要之关系

21、要带着爱心去上课--中学体育课教学体会点滴

22、世界体育发展与我国的全民健身计划

23、动作示范在体育教学中的作用

24、中国体育产业尚处胚胎期

25、体育 文化 的全球化与民族化

26、体育意识剖析

27、关于在体育教学当中加强迁移规律运用的建议

28、体育课要渗透思想素质教育

29、重视在体育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锻炼习惯

30、对我国体育科技一体化训练体系的几点研究

31、试论体育教学中的思想品德教育

32、高中体育课程的性质和体育教学目标体系

33、提高耐久力在增强学生体质过程中价值研究

34、小学体育课组织教学的基本途径

35、略谈在小学体育教育中如何培养学生良好的意志品质

36、中国与世界优秀 跳远 运动员技术参数的比较分析

37、关于在体育教学中加强学生个性培养的建议

38、提高耐久力在增强学生体质过程中价值研究

39、 武术 套路发展的动因

40、对跳远运动员心理训练的探讨

41、对中学生课外活动浅析

42、发展 网球 俱乐部的市场

43、肥胖对大学生身体素质的不良影响

44、肥胖与有氧运动的研究分析

45、高等教育中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及对策

46、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47、关于初中体育课“减负”问题的分析研究

48、关于大学生对人体肥胖问题的看法与分析

49、关于大学生健康促进问题的探讨

50、关于 篮球 抢篮板球的探讨

教育叙事 论文题目

1、 用心去感受,用爱去关怀——一年级上册教育叙事 故事

2、 教育叙事与高校辅导员专业化成长的适切性探究

3、 教育叙事研究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探索——爱国主义教育课堂实录

4、 均衡发展政策与农村教师的幸福感——两位农村教师的教育叙事研究

5、 论教育叙事研究的内涵、结构及环节

6、 教育叙事视域下精准资助对建档立卡生学业发展影响的研究

7、 公共艺术教育叙事研究之师生演剧活动——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例

8、 教师职业生涯起步的教育叙事

9、 蒙汉双语家庭子女的语言习得困境:教育叙事与 反思

10、 我和我那“别样的花儿”——小学班主任与问题学生的教育叙事

11、 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转向与国际传播

12、 高校辅导员开展教育叙事研究的审视:适切性、局限性及突破

13、 基于教育叙事的音乐教学研究

14、 父母责任的代际传承: 家庭教育 百年回眸——基于50个中国家庭的教育叙事研究

15、 教育叙事在小学《品德与社会》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16、 教育叙事研究——关于故事和生活经历的研究法

17、 不妨来点温柔的惩罚——我与一个孩子三次“斗争”的教育叙事

18、 高师教育叙事实施效果评价研究——以QT师专语文教育专业为例

19、 让教育叙事成为钻石的“五部曲”

20、 教育叙事对英语教学的影响

21、 教育叙事:教育专业硕士生的成长途径

22、 论数学教育叙事

23、 教育叙事——物理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

24、 教育叙事案例:每个天使都有一双美丽的翅膀

25、 教育叙事,教师写作突围的捷径

26、 巧设情境,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冷战中的对峙》教育叙事

27、 运用教育叙事进行数学课堂教学反思的实践研究

28、 思想政治课教材处理中的教育叙事

29、 教育叙事研究促进农村、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策略研究

30、 最美“乡下人家”——《乡下人家》校本研修课教育叙事

31、 给“教育叙事”把脉

32、 音乐教师学习教育叙事研究的客观诉求

33、 藏族地区数学教师角色认知的教育叙事研究

34、 历史教育:叙事之上的知识展开

35、 教育叙事:“两个密度”引发的思考

36、 浅析开展 高一政治 教育叙事研究的策略与反思

37、 教育叙事与小学英语教师校本培训

38、 新媒体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叙事探讨

39、 用写故事的方式理解教育——教育叙事写作的实践与思考

40、 激发是课堂的灵魂——我的教育叙事

41、 中秋月圆——《 中秋节 》主题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叙事

42、 思想政治教育叙事结构要素探究

43、 展现体育教师教育智慧的教育叙事

44、 教育叙事研究困惑解读

45、 基于教育叙事研究的医学院校外语教师能动性研究

46、 一节 作文 教学参赛课的教育叙事研究

47、 教育叙事:大学新生学习生活转变的有效路径

48、 虚构的教育叙事要不得

49、 音乐教育叙事研究之“叙”的几种类型例说

50、 职前教师个人理论研究——基于实习日志的教育叙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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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问题论文模板

不同于传统的物理学和化学,生态学被看作是系统性的科学,所以普遍认为生态学是反还原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生态学教学论文 范文 ,供大家参考。

《 园林生态学教学改革 方法 》

摘要

受过去陈旧的教学模式影响,当前的园林生态学教学中还存着很多弊端,阻碍了教学进步,急需改革。在此以环境设计专业为例,提出一些改革建议,包括教学观念和内容的更新、先进 教学方法 的应用、实践课的增加,以及师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关键词 环境设计;教学改革;园林生态学

环境设计专业涉及城市规划、室内设计、园林建设和公共艺术设计等领域,因实用性较为突出,具有极强的实践性。而传统的教学存在很多弊端,如缺少实践锻炼、教学方法单一等,因此教学效果并不理想。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园林建设、室内装潢等行业备受重视,这就对环境设计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学方法对教学效果有着直接影响,针对以往教学方法太过单一的缺陷,应进行改革,掌握多种方法并能够灵活运用[1]。

1更新教学观念和内容

理念更新

现代 教育 非常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所以首先,应转变陈旧的教学观念,坚持生本理念,提高学生在课堂上的地位,突显其主体性。利用有效手段,激发学生兴趣,调动起积极主动性,转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从而成为课堂的主人。教师作为辅助者和引导者,要敢于接受新知识,并进行新的尝试。环境设计专业经常需要人工绘图、搭配色彩、提出新创意,并熟练操作计算机等基本技能,而学生之间必然存在着差异性,需要教师了解学生兴趣和心理规律,真正地体现以生为本理念。其次,学习理论知识的主要目的是在实践中应用,环境设计专业的目的是培养出更多的实用型人才,所以要重视实践。以室内设计课程为例,需要学生掌握辨别装饰材料、熟悉施工流程的能力,若只传输知识,学生很难理解。但若是带领学生在材料市场或施工场地学习,将会取得更好效果。

内容设计

教学内容的选择和设计同样重要,首先,课程要和专业紧密结合,环境设计的范围其实很广,涉及领域较多,尤其是在基础课上,必须结合专业设计,体现出较强的专业性[2]。如在学习色彩搭配时,不妨增加光与色彩之间的关系等内容,让学生了解在今后设计时如何根据光线选择颜色;而在设计 素描 课上,应增加室内空间、家具结构等写生内容,使学生尽早适应实际生活,而不是仅仅在学习理论。其次,教学内容要根据社会需求和市场而加以调整,不可与实际相脱节。例如,环保节约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在建筑设计或者室内设计教学上上都要突出绿色生态这一特点。教学内容要具有针对性,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形成健全的内容体系。

2积极引进新教学方法

具体的教学方法直接影响着教学效率和质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方法不能过于单一,而且一定要有效,能够取得进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许多新方法都经受住了考验,应用越来越多,在此主要介绍以下2种方法。

项目教学法

项目教学法是把课堂教学活动视为一个完整的项目,按照规范的流程、操作要求逐步完成。通常要经过项目选择、项目实施、能力转化、能力提高几个阶段,部分高校采取此方法,结合现代化技术,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教师发挥引导作用,根据教学内容设计多个项目,然后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擅长选择合适的项目。接下来的设计、实施工作就要学生独立完成,最后展示成果,增强学生的成就感。例如,园林植物景观规划项目,植物在园林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既是景观,又起着绿色环保的作用[3]。实际中的规划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首先是要对项目进行策划,考虑其可行性和合理性;确定项目后,需初步规划方案,根据其用途、性质以及可能带来的各种效益综合考虑;然后对方案进行修改,直到满意后,开始施工图的设计;最后一步是对施工图进行变更。在此过程中,尽量遵循实际岗位要求,提前熟悉岗位环境,使自己的操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实例教学法

上面已经说到,环境设计是针对的具体项目、具体工程,理论知识必然是要用到实际案例中的,而且具体案例不同,所采用的技术、方法、要求等也有差异。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部分理论知识比较抽象,不好理解,需要借助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世界上有很多经典的建筑、雕塑、室内格局,都是著名设计师的作品,有许多可借鉴之处。国内也有很多案例值得借鉴,如植物对污水具有净化作用。那么如何净化,具体如何操作,又会取得怎样的效果是教师必须考虑的问题。此时不妨以石家庄“清源节流行动”为例,通过分析洨河水污染的处理方案和具体 措施 ,使学生更深刻地理解相关理论知识。除了提供实践 经验 ,案例教学还有很多优势,比如可以反映行业最新动态、可以提高学生科学设计的意识、发挥模范作用引导学生进步等。

其他方法

目前,各高校环境设计专业教学还有很多优秀的方法,如角色扮演法,试着让学生扮演教师讲课;头脑风暴法,鼓励学生提问,培养其创新意识,集思广益,以得到更多更好的创意;实践-理论-实践法,即先通过实践让学生初步了解理论知识,并主动去 总结 探究,然后针对重点难点加以讲解,再把整个理论知识串起来,加深记忆。课堂结束后,再次应用于实践,操作技能会有很大的提升[4]。

3提高实践实训课比重

为了使学生把理论知识转化为自身技能,并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必须增加实践实训课的比重,争取每一个学生都能有足够的实践机会。就环境设计专业而言,创意无比关键,所以实践课程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力为主。加大投资,建立起专业的实训室,除了实训中常用的画板、画笔等基础物,还要注重氛围的营造和整体结构的设计,包括选材、形状和风格等,都要结合专业课程和企业需求考虑,尽量保持一致。除了动手操作区域,实训室内还应有材料存储区、教学示范区、作品展示区、现代化信息技术区等。当确定一个项目后,搜集材料、独立思考、动手操作、作品展示、最终评价等工作最好都能在实训室内完成,一来可充分利用资源,二来能够提高学生的工作效率。部分学生 想象力 很丰富,经常能想出很新颖的创意,但缺乏平台展示。所以,学校要经常办一些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加,给他们一展身手的机会。例如,举办校级技能大赛、原创作品比赛、模拟实践设计活动等,在寒暑假也可以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实习。实际教学证明,很多优秀设计师都是在此类活动中积累了大量经验,而且对市场需求更加了解,所以设计水平要高于一般的学生。

4提高师生的综合素质

教学质量的提高离不开师生的努力。教师在新的教育环境中退居幕后,其实责任更重,要真正提高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师的业务水平,就必须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积极鼓励专业教师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与研讨会,吸收新知识与新理念;鼓励专业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职称评定;有目的的让专业教师进入相关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实际工作技能与经验,确保其在未来的教学工作中能够将最新、最好、最实际的技能传授给学生;鼓励专业教师多参与实际工程项目,并以实际项目为任务,驱动教学的实际案例对学生进行教授,在亲身经历项目过程的同时,把实际工作的经验与技能同学生一起分享,达到务实教学、增加学生实践经验的目的[5]。学生亦是如此,除了深入理解环境设计专业,了解该专业的社会现状,还要养成独立思考、仔细观察、认真总结的习惯,强化自身创新意识,学习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同时,要完善自身道德素质,以便将来能够更好地胜任岗位工作。

5结语

环境设计是理论和实践结合紧密的一个专业,在实际中有着广泛应用,包括室内设计、园林规划、建筑设计等。教学过程中,为了使学生快速吸收理论知识,提高自身技能,需对以往的教学进行科学改革。

参考文献

[1]袁方.关于教学改革的思考——以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为例[J].魅力中国,2010,22(27):154-155.

[2]张榕泉,吴海燕,夏建红,等.高职院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探讨:以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剑南文学,2012,24(10):170-172.

[3]吴玉琴.园林生态学教学改革探讨[J]绿色科技,2011,20(7):245-246.

[4]季玲.信息时代的教学改革模式初探——以环境设计专业为例[J].时代教育,2013,22(15):173.

[5]高松伟,刘力扬.高职院校环境设计专业在信息时代面临的改革及对策[J].教育,2014,15(8):85-86.

《 珠子参生态学和生物学特性研究 》

摘要:

目的调查研究珠子参生态学和生物学特性。方法通过对珠子参生态环境的调查,栽培珠子参物候期及生长发育的观测,种子沙藏处理,定期对根状茎的切片观察等。结果珠子参适生于年均温12~16℃、年降水量800~1200mm、荫蔽度70%~80%的阔叶林下,土壤肥沃疏松pH5~的微酸性土壤中。珠子参的生长随着叶数目的增多,株高、根茎粗、叶面积、株冠均增大。整个植株完成一年的生长发育约需190d。种胚属高低温型。在15℃下发育最好,满胚后再转入5℃低温处理60d即裂口。裂口种子10℃培养5d就开始萌发。5月20日~8月15日为地下根茎的快速生长期,8月16日~9月30日为地下根茎的分化期。开花植株与不开花植株的根茎发育不同。结论本研究为珠子参的规范化 种植 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珠子参;生态学特性;生物学特性;叶数目

珠子参(Burk.)为五加科人参属植物,是一种较为重要的濒危药用植物[1]。其主要化学成分为皂苷类,还含有糖类、挥发油类、微量元素等多种类型化合物[2-6]。其根状茎入药为珠子参,有补肺,养阴,活络,止血、抗肿瘤、保护心脑血管系统、抗炎镇痛、提高免疫力等功能[7,8];其地上部分入药称参叶,能清热、生津、利咽,有滋补强壮之效[9]。也有人进行了珠子参的野生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及植物生长特性的研究[10-12]。近年来由于过度采挖,野生资源日渐枯竭,满足不了用药的需要。为此,笔者在地处巴山区的陕西省镇坪县进行了引种栽培试验,并对其生态学和生物学特性进行了研究,旨在对其规范化栽培技术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1材料与方法

材料

试验地设在陕西省镇坪县海拔为840m和1300m的两个地块,栽培面积分别为700m2和600m2。以野生珠子参根状茎为繁殖材料,以根状茎的节结大小进行简单分类,分畦栽植,密度25cm×20cm。搭棚遮阴,透光率30%。选用栽培两年的植株为实验材料。

方法

调查研究珠子参在陕西的野生分布及生态环境条件。

在珠子参生长期内每日用湿度计和温度计对栽培地的温湿度及10cm处地温进行测量记录。

在栽培地里,以叶的数目为类群划分的依据,各选30株,定株定点观测。用直尺和游标卡尺对植株的植物学性状进行测量。

采集8月上中旬成熟的种子,水浸泡24h后取下沉者。将种子与湿砂混合,每个处理600粒。先放25~32℃室温下10d后分别转入5、10、15、20、25℃及实验室等6种条件下培养。每10d取种子观察胚的发育情况。

观察移栽植株根茎形态变化,并定时切取根茎尖端固定;切片观察根茎发育情况。

2结果与分析

生态环境的调查

珠子参是人参属中分布较广的种,我国的甘肃、陕西、安徽、浙江、贵州、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等省区均有分布。在陕西省分布于关山林区和秦巴山区各县,主产于宁陕、洋县、陇县、石泉、镇坪、平利、汉阴、南郑、宁强、佛坪等县。生于海拔1000~2200m间的林下或草丛中。

该区气候属于北亚热带、温带温热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2~16℃,元月份平均气温0~℃,七月份平均气温19~28℃,日均温≥10℃,稳定持续180d,无霜期210~240d,年平均降水量800~1200mm,森林荫蔽度70%~80%,相对湿度75%~85%。本区群峰突兀,沟壑纵横,山大谷深,地势复杂,气候多异,水热资源丰富,植被覆盖率高,自然条件优越,为珠子参的生长发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珠子参为阴生植物,对光敏感,要求荫蔽度为70%~80%,处于不同生长年限和发育阶段的植株对光照的反应有差异。

珠子参1~2枚复叶的幼苗,要求照光量小,若直光照射,则生长缓慢,植株矮化,叶片衰老,叶缘变黄变红,而搭棚遮荫后,此病理现象逐渐消失;3~5批复叶的植株可耐受一定强度的直光照射;在野生条件下荫蔽度大的林下,珠子参植株纤细,叶片薄而淡黄绿,生长发育迟缓,叶子易产生锈病等病斑,所以人工栽培珠子参时一定要搭荫棚,让透光率达20%~30%。珠子参喜冬暖夏凉,四季温度变化较小的气候。

出苗期到营养生长快速期气温在℃,10cm处地温在℃之间,此时地下根茎处于休眠期;从开花期到枯萎期气温在℃,10cm处地温15~℃之间,地下根茎进入生长分化期;当气温降至℃以下,10cm处地温低于℃时,地上部分枯萎,地下根茎也进入休眠期。

降水不仅为珠子参的生长提供水分,而且也能调节温湿度,对其生长发育有着重要作用。陕西省镇坪县年平均降水量为1015mm,年平均自由水面蒸发量为,自然植被蒸发量,降水量大于蒸发量,所以气候呈现湿润多雨的特点。满足了珠子参的生长要求,但夏季多暴雨,并有短暂的大风,秋雨连绵,对珠子参的生长发育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暴雨冲刷地面土壤,使根状茎裸露,打落了未成熟的果实,打破叶片,折断或冲走植株,特别是6~9月气温较高,若 雨水 较多,湿度过大,可造成植株生病,根茎腐烂等现象。

珠子参适宜生长在山区林下,土壤为山地棕壤或黄棕壤。土层较厚,腐殖质丰富,含水量高,质地疏松,透水透气性良好,pH5~的微酸性土壤中。如果土壤粘性过大,易使植株发病,土壤中石块较多时,则架空植株,影响生长,甚至造成死亡。不同海拔高度、坡向、坡度等地貌条件所造成的小气候,对珠子参的栽培、生长发育、田间管理,质量和产量都有影响。珠子参在秦岭分布在海拔1000~2200m间,而在大巴山的分布下限为1200m。随着海拔的升高,由于气候各因子的综合作用的结果,使高海拔处的珠子参生长发育明显的推迟。珠子参的生长坡度不定,一般在10°~45°之间;坡向一般为阴坡或半阴坡,在林缘或谷底也有生长。人工栽培应选坡度在15°左右,坡向阴坡或半阴坡的山地、林下,过陡则操作不便,水土流失严重,过缓则积水泡根。珠子参植物群落复杂,乔、灌、草种类丰富,荫蔽度70~80%。

产区调查表明主要伴生的木本植物有:毛叶五加、红茴香、蜀五加、米面翁、火棘、铁扫帚、含笑、常春藤、短枝六道木、尖叶绣线菊、漆树、茅栗、栓皮栎、辽东栎、白桦、川鄂小檗、蔷薇、盐肤木、荚蒾、忍冬、华桔竹、马桑等。主要伴生的草本植物有:吉祥草、羊齿天门冬、大花糙苏、重楼、鬼灯擎、白酒草、粗齿天南星、玉竹、开口箭、陕西鳞毛蕨、贯众、宁陕耳蕨、珍珠菜、腺药珍珠菜、缬草、山酢酱草、三肋虾脊兰、窝儿七、八角莲、红三七、黄水枝、大叶金腰子、城口唐松草、细辛、对叶细辛、红毛七、汉中防己、铁筷子、大花绣球藤、鱼腥草等。地被植物为茂密的苔类和藓类植物。从野外调查可以看出,在不同的分布区、海拔高度,珠子参的伴生植物有一定的差别,攀缘的藤本植物占有一定的优势。

生长发育特性

珠子参为多年生宿根直立草本,高5~68cm。掌状复叶轮生于茎顶。小叶片阔椭圆形、椭圆形、长椭圆形或披针形。笔者对大量栽培的珠子参的形态观察表明:珠子参的叶形变异颇大,同一植株上叶的形状、数目也有差异;根状茎变化多样,有的根茎前端呈竹鞭状,后面又呈串珠状。

珠子参的生长发育与叶数目有一定关系。随着叶数目的增多,株高、根茎粗、叶面积、株冠均增大。除未见一批叶植株开花外,其余均开花结实,但开花结实率随叶数目的增多而相应提高,地下根茎则变得粗短。栽培珠子参的物候变化:在日均温低于10℃时越冬芽已开始萌动,随着温度的升高,芽的活动加速。

当日均温超过10℃,在3月25日越冬芽就露出地表。4月上旬叶片由皱至平滑,叶色由浅绿转至黄绿色;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地上茎叶的快速生长期;4月下旬至5月中旬花梗开始快速伸长;5月12日第一朵花开放,5月中旬至6月上旬为开花期;5月27日结出第一个果实,直至7月1日,果实逐渐发育,进入绿果期;7月2日第一个红果出现,以后逐渐红熟;8月21日始叶片枯黄脱落,茎中空倒伏,开始调萎,到9月13日几乎全部倒苗。5月20日~8月15日为地下根茎的延伸期,8月16日~9月30日地下根茎进入分化阶段。

10月1日以后越冬芽进入缓慢的活动阶段,可视为进入休眠期。地上部分完成一年的生长约需173d,地下根茎形成分化约需133d,整个植株完成一年的生长发育约需190d。

发育生物学特性

珠子参的开花结实与叶的批数有关。一批叶均未见开花,二批叶有部分植株开花结实,但花的败育率较高,三批叶以上植株均开花,其结实率多为10%左右,一般情况下,叶批数越多,开花结实率越高。伞形花序单生于茎顶或数个聚成复伞形花序。全株的开花方式由外向内逐渐开放,约需4~7d全部开放。

每日开花时间为8~19h,盛花期12~15h。开花时,第一瓣先向外裂后,以后第2~5瓣依次向外裂开,开花后花药逐个裂开,自交异交均可孕,第3天花药枯萎,花瓣脱落,第12~14d柱头开裂变成紫红色并枯萎,进入果实发育期。开花第9天子房开始明显膨大,第12~14天为幼果快速发育期,半月后即形成绿色果实,由浅绿转至深绿,再变为紫色,不久即转为鲜红色,熟时紫红色,顶端1/3为黑色,内含种子2(1~3)粒。浆果扁球形,直径5~8mm,果肉厚2~3mm。种子肾形,乳白色,直径3~5mm,千粒重约。种子外种皮坚硬,内种皮呈薄膜状,尖端为脐孔,沿脐孔有结合缝,裂口时从结合缝处裂开,胚根由脐孔处萌发。种子为胚后熟类型,属高低温型。

刚收获的种子胚仅为一团很少分化的细胞。若将采收的种子直播,需要经过20~22个月之久才能解除休眠。因此,掌握种子休眠规律,缩短种胚后熟时间,是珠子参栽培技术研究的关键和重点之一。通过对6种不同温度条件下种胚发育情况的观测,在15℃下种胚发育最好,培养120d就有满胚者,约160d多数种子达到满胚,平均胚率为。再转入5℃低温处理60d开始裂口。将已裂口种子放10℃培养5d就开始萌发。而培养160d时,20℃有个别种子达满胚,多数种子胚为满胚的2/3,5、10、25℃及实验室等条件下胚发育较差,仅为满胚的1/5~1/6。

地下部分的生物学特性

珠子参的地下部分包含根和根状茎。根是由根状茎节上形成的不定根。根状茎横走,为5~17节组成的串珠状,每个节上多有休眠芽存在。着生地上茎叶的节上常生2~9条根,老节上生根或无。根状茎呈不规则球形或略呈纺锤形,直径5~45mm;节间直径3~5mm,长约2~10cm,最长可达40cm。茎叶倒苗后至出苗期间,根茎顶端是一个略膨大的越冬芽。越冬芽在地上茎叶着生的根节上形成。3月底至4月初芽萌发,茎叶先抽出地面并迅速生长。

5月17日地下根茎未见明显的形态变化。5月20日地下根茎先形成突起,其大小约。5月20日~8月15日为地下根茎的快速生长期,8月下旬地上茎叶开始枯萎倒苗,幼根茎直径1~5mm,长约,并在顶端又形成一个新的芽;8月16日~9月30日为地下根茎的分化期,在这段时间内地下根茎的长度变化较小,直径有所增加,且到距顶端3~5mm处节间形成层活动,使该处膨大成节,前端分化成第二年生长的地上部分的各个器官。

次年春该芽又萌发,再形成一个膨大的部分,如此下去,根茎每年伸长一节并形成一个膨大,不断伸长,同时,在膨大处具有次生生长能力,使膨大部分再增大。这样串珠状根茎便形成并不断发展。10月1日以后地下根茎进入缓慢的活动,可视为进入休眠期。地下根茎分化期,开花植株与不开花植株的根茎发育不同。后者根茎的顶端发育成芽,前者根茎的顶端发育成花芽,顶端芽的中间包着的小花序较大,由休眠的腋芽活动形成幼根茎,再继续增加根茎的节数与长度。根状茎的长度、直径与叶的数目有关,一般叶的数目越多,根茎的节间则越加短粗。开花植株的根茎较未开花植株的更短更细。

根状茎的生长与土壤肥力有关,土壤越贫瘠,根状茎就越长;地上茎叶愈小,地下根状茎就愈细愈长;处在土层3~5cm处的根茎的越冬芽比处在较深或较浅土层中的发育快;土温在15~25℃时发育较快,温度偏高或偏低,根状茎的发育就会减慢。在水肥条件较好的情况下,一个节上偶尔可形成2~3个越冬芽,第二年均可正常生长发育。在根茎受损后,同一串根茎节上可形成多个正常发育的越冬芽。若越冬芽受损,其根茎并不死亡,而继续在土壤中休眠,竖年6~9月可形成新的越冬芽。竖年植株地上部分生长叶的批数与当年形成越冬芽的大小成正比,与根茎的直径近乎成正比关系,但与根茎的长短无关。地上茎叶生长的强弱与地上茎着生的节上的须根数目有关,一般须根数目越多,地上茎生长越好;同时与移栽时间、当年的气候、土壤的肥力有关。一般秋季移栽优于春季移栽,一般在土壤肥沃的地方可适当延长珠子参的生长时间。

3结论

珠子参适生于年均温12~16℃,无霜期210~240d,年降水量800~1200mm,相对湿度75~85%,荫蔽度70~80%的阔叶林下,pH5~的微酸性肥沃疏松土壤中。栽培时应根据其生态学特性,选择较为适宜的生长发育小环境进行栽培。山地栽培中应采用遮阴搭棚的办法调节透光度。

根据其种子、根茎的生物学特性,研究解决繁殖方法问题,是栽培工作的难点和重点。种子沙藏先在15℃下培养约160d,再转入5℃低温处理60d后,取出播种出苗率可达91%以上。根状茎的节上有数个休眠芽,可采用适当的方法解除休眠,促其萌发形成新植株,该法可作为提高繁殖系数的优良繁殖方式。同时注意根茎切段不宜少于两节,并注意防腐处理,否则易发生烂根烂芽的现象。总之,进行珠子参的生态与生物学特性研究,可为其规范化栽培技术的研究提供有价值的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参考文献

[1]赵毅,赵仁,宋亮,等.珠子参药材品种概述及资源现状调查[J].中国现代中药,2011,13(1):11-17.

[2]宋小妹,蔡宝昌.珠子参化学成分和药理活性研究进展[C].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炮制分会2008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8:4.

[3]赵仁,赵毅,李东明,等.珠子参研究进展[J].中国现代中药,2008,10(7):3-6.

[4]李利霞,赵厚涛,朱虹,等.珍稀濒危植物珠子参研究进展[J].陕西农业科学,2015,61(2):59-61.

[5]陈涛,陈茂华,胡月琴,等.珠子参多糖抗肝癌作用的实验研究[J].时珍国医国药,2010,21(6):1329-1331.

[6]王薇,郭琳,冯改利,等.竹节参与珠子参质量比较研究[J].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40(5):833-836.

[7]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0:254-255.

[8]王辉,郭天康,胡鹏斌,等.珠子参临床药理研究进展[J].甘肃医药,2015(2):99-101.

[9]江苏新医学院.中药大辞典(上册)[M].1977年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1821.

[10]刘万里,刘婷,何忠军,等.珠子参规范化栽培技术[J].陕西农业科学,2014,60(8):12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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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论文

大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论文,很多大学生都避免不了要写论文,借助论文可以有效训练大学生们运用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的能力。下面是大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论文。

1、调查过程和方法

笔者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的现状进行了一项调查,本次调查采用问卷形式,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99份,有效率为99%,调查对象为合肥市5所高校学生。调查内容涉及受访者的日常行为(是否使用一次性筷子、是否关注垃圾的分类、是否践踏草坪、是否关注塑料袋降解性)、大学生对生态文明知识的了解情况、大学生对生态文明是否与自己有关、大学生获取生态文明知识的途径(相关课程、参与环保社团、宣传、电视等)、大学生对于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态度(积极制止、举报投诉、不愿多管、无所谓)、大学生意)。

分别从大学生生态文明知识、生态文明行为及态度、对当前生态文明的满意程度等方面设计了26项选择题,题量适中,难易程度一般,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和代表性,基本上能反映调查对象生态文明意识的现状及特点。

2、调查结果分析

此项调查的结果显示,当代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和意识方面呈现出如下特点:生态文明知识欠缺、生态文明意识未能转化为实际行动、大学生对目前生态文明现状的满意度不高。

生态文明知识欠缺

大学生在生态文明方面知识欠缺,同时也反映出学校在生态文明教育方面的缺乏。简单的表现是对基本环保知识的欠缺,如有些同学对于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等都不了解。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当代大学生对生态文明知识的了解程度,不了解的人数占34%,了解的占66%,如:循环经济的3R原则、世界水日和世界环境日等生态文明知识,30%的大学生的答案是错误的,这些问题并不难,但是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回答的正确率却不是很高,这说明当代大学生生态文明知识水平一般,大学生对生态文明知识的掌握还不牢固。

生态文明意识未能转化为实际行动

在调查中,绝大多数同学表示自己有这样的意识,但在实际生活中,乱扔垃圾的现象却随处可见,生态文明意识没有最终落实到行动上。关于大学生对于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态度的调查显示,大学生积极参与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行为有所欠缺,大学生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也只是处于一种非经常化、非主动化的状态。经常采取各种生态环保行为的比例没有超过28%,主动制止违背生态文明行为的只有被调查学生的24%,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占53%的人持“不愿多管”的态度,5%的人“举报投诉”,还有18%的人认为“无所谓”。但大学生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愿比较强烈,有62%的被调查学生愿意成为一名环保志愿者。

从受访者的日常行为以及大学生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是否与自己有关的两项调查结果来看,当代大学生普遍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与自己有密切的关系,大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有一定的生态文明意识,但是将生态文明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的比例较低。如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与自己有关系的比例达到85%,然而大学生的实践活动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如偶尔使用一次性筷子的比例45%,偶尔践踏草坪的比例高达84%。可见,当代大学生缺乏践行生态文明的主动性。

大学生对目前生态文明现状的满意度不高

部分大学生肯定了我国生态文明的总体现状较好的同时,也肯定了不同主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但是对于这些成绩大学生并不太满意,认为还有改善的空间。合肥作为中部经济较发达地区,大学生对本市的生态文明满意度主要集中在比较满意上,但是从宏观的角度上即对整个国家的生态文明状况的满意度不高。综上所述,此项调查显示,当代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有所欠缺,高校生态文明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作为具备一定环境知识、生态文明意识和法律常识的群体,理应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同时也要成为环保民主监督方面的重要力量,不应仅仅止步于对自己行为的约束,更重要的是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共同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当前大学生在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意识欠佳,这一现状和大学生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骨干力量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提高大学生生态文明素质和生态文明意识、提升大学生参与环境保护行为的水平,加强生态保护的知行转化能力刻不容缓。

3、提高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建议与对策

加强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新时期高校德育教育的新要求。提高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应该从学校教育、具体实践和自我修养三个方面入手,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大学生活,并将这一理念付诸实践。

学校开设生态文明教育课程,构建生态文明校园

学校环境教育能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高校应针对当代大学生生态文明知识欠缺、生态文明意识淡薄的现状,开设相关的生态文明知识系列课程和定期讲座,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生态文明知识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生态文明知识,提高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环境保护和责任意识。只有让大学生懂得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资源能源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才能在大学生的心灵深处构筑起牢固的生态屏障。高校开设的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并不是对生态文明作最简单的描述,而是要将生态文明知识与当今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及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起来,给予大学生关于生态文明的最科学、最严谨的知识讲解,提高大学生的生态文明知识和生态文明意识。校园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基地。学校能否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至关重要。

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建设美好的校园环境和创造和谐的氛围,让学生时时处于一种良好的生态氛围之中,能使学生在优美的环境中受到感染和熏陶。因此,通过校园生态文化建设可以提高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为此,学校党团组织应积极开展有关生态文明活动,加大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和规模,提高生态文明活动的质量,培养大学生自愿参加生态文明活动的兴趣和热情,让学生在活动中真切体验到生态文明的重要性。例如,学校可以利用专题讲座,观看生态科普电影、电视片、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学生充分融入到一种以保护环境为己任的氛围之中。高校可以通过各种学生社团组织进行生态文明知识及其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用良好的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感化学生,将生态文明价值观念融入校园文化,构建生态文明校园,使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

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活动,使生态文明意识落到实处

实践对于心灵的启迪要远大于书本知识。实践比书本更真切,更能启迪人的心灵,与大自然的零距离接触,也更能培养大学生对自然的情感,树立和增强生态文明的信念。古人曾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能让我们获得在书本中所收获不到的知识。因此,“高校应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过程中坚持实践育人,将实践活动作为培养学生文明意识的有效载体”,经常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活动,加大活动的频率和规模,培养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生态文明本身是一个实践认知的过程,可以通过实地调查和观察活动对我国生态文明现状进行亲身体验,让学生更深刻地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实践活动,实现对课堂教学的补充,对学生进行兴趣培养和品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绿色”行为习惯,教育学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重在参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念,不奢侈、不浪费,节约用水用电,不随手扔废弃物,不使用一次性餐具,不践踏草坪等等。

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实践活动中提升自己的生态文明素质。同时,逐步使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成为大学生的共识,自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在活动中提高自身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素养,提高生态文明的践行能力,将生态文明的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将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过程中坚持“育人”为先,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加强生态文化修养,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文明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开设的生态保护课程,浏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书籍和网页,了解生态文明知识、政策、方针及建设生态文明的意义和重要性,不断丰富自身的生态文明知识体系,注重自身生态文明素质的培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倡导适度消费、循环消费,养成不浪费、不破坏的良好生活习惯,选择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系统,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各种环保活动,注意平时的生活小节,节约用水用电、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从现在做起,努力建设一个美丽、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校园,注重循环利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积极推进和参与学校及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弘扬生态文明思想。中国古代朴素的生态文明理论主要以“天人合一”的思想为核心,主张尊重自然界一切生命的价值,把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至上要义,其精髓主要是:尊崇自然“好生之德”,效法天地“厚德载物”。古代朴素的生态文明思想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来源之一,也是高校生态文明教育的宝贵资源。加强自身的生态文化修养,还依靠扎根于内心的生态环保理念,所谓君子“慎独”。就是要运用道德的规范作为调节机制,需要人类发自内心的自觉行为来保证。当然,单纯地依靠内心的革命是不现实的,所以,为了走出生态危机的困境还需要法律的约束和保障,强化对学生的环境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我国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和执行者。

4、结语

提高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都应参与其中,相互交流、协作、提高,彼此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大学生自觉地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中,参与学校开展的各种生态环保的活动,让自己在这些活动中提高生态文明意识,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同时也要将这些意识付诸实践,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重在参与,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做一个生态文明的领导者和实践者。只要人人参与,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生态文明建设必将取得丰硕的成果,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也必将不断提高。

我国的国土面积广阔,在世界上排名第三,在广阔的国土下,森林资源的占地面积非常少,我国的人均森林资源占有量是世界人均森林资源占有量的5%,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森林资源占比需要进一步优化,通过。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而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在自然环境遭到破坏的情况下,人类子孙后代的繁衍生息将会遇到难题,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国应大力支持林业发展,同时应提高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视程度,通过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构建和谐家园,为子孙后代的繁衍生息打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1、因地制宜开展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

在林业生态环境与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森林资源是非常关键的因素,而我国的森林资源分布并不均匀,东北地区的森林资源较为充足,而西北地区的森林资源十分匮乏,面对这样的情况,在落实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过程中,就应因地制宜开展这一工作。在东北地区等林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应侧重于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而在西北等森林资源匮乏的地区,则应侧重于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先增加森林资源,然后进行环境保护,这才是正确的策略。因此,在森林资源匮乏地区,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等选择合适的树种进行培育,育树成林,之后再落实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2、拓展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建设工作资金筹集渠道

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工作在开展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而此方面工作的落实资金主要来源与国家财政拨款。近几年来,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国家财政收入逐年增加,因此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资金也相应的增加,以进一步弥补资金与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工作所需要的资金的资金缺口,避免由于资金不充足导致了这一工作的落实受到了束缚。与此同时,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资金是非常重要的存在因素,为了有充足的资金来开展这一工作,就应拓展资金的来源渠道。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的主要资金来源与国家财政拨款,在财政拨款有限的情况下,林业部门可以与林业企业进行合作,由企业投资,然后每年适当地为其提供部分树木资源,以此来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在适当砍伐树木之后及时的进行栽种,以此来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对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3、在开发林区资源的情况进行林区保护建设

创新管护途径,寻求管用并行,是解决目前森林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难题的主要方法。林业部门在开展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工作过程中,不应该局限思维、只从单纯的保护方面入手,应转变思维,从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角度入手。林区资源的利用是不可避免的,只有对这些资源进行利用,我国林业市场才能发展下去,因此在利用过程中落实保护与建设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利用林业资源中,探索如何对资源进行更加充分彻底、更加多元化的利用,以此来提高固定资源的利用价值,创造最大化的经济收益。而与此同时,在林业资源利用,还应思考如何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其利用价值,这样方向都是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过程中可以探索的,从这些方面入手开展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能够取得更好地效果。

除此之外,我国是法治国家,坚持走依法治国道路,因此,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法律政策也要不断健全,使普通群众认识到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避免群众破坏林业资源、大肆砍伐的情况发生。另外,在政策健全的情况下,林业部门在开展这一工作过程中也会具有一定的积极性,这一工作的开展效果得到进一步的优化[2]。

4、结语

在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国家应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毕竟生态环境是人们生存过程中不能缺少的存在。为了促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更好地效果,在此工作落实中,应增加资金,创新技术,从不同角度入手思考对林业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以此来提高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落实质量,促使这一工作的作用能够充分地发挥出来。

摘要:本文阐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概念及保护环境的必要性,分析了当前环境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环境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探讨

无论我国还是世界,目前的'生态环境状况都不容乐观。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从身边一点一滴的节约做起,从对于能源使用的自我约束做起,还要认真学习知识努力完善节能减排的工艺技术,为提高能源的利用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最终恢复我们生态原本的美好,建设一个可持续性发展的社会。

1、生态环境保护的概念

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是在近几百年来我们人类各方面得到高速发展,尤其是工业得到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的生态环境正在一步步走向衰弱,环境保护已然成了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承认在过去的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间所创造的经济财富是以环境为代价的。因而我们要增加自己对于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了解,为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一份自己的努力。

关于环境的概念不同的学科领域有不同的定义,这里主要是指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的,是人类目前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即阳光、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等自然因素的总和,也就是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类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源和现象的总和。环境保护,就是指采取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和法律多方面的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更适合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就是人类在实现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的同时,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或者使环境向不稳定和无序的方向运动,特别不能使生命支持系统遭到继续破坏而使生命之网瓦解。

环境破坏,环境破坏又称生态破坏。主要指人类的社会活动引起的生态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有关环境效应,它们导致了环境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环境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违背了自然生态规律,急功近利,盲目开发自然资源所引起的。因过度砍伐引起的森林覆盖率锐减,因过度放牧引起草原退化,因滥肆捕杀引起许多动物物种濒临灭绝,盲目占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因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地下水过度开采造成地下水漏斗,地面下沉,因其他不合理开发利用,造成地质结构破坏,地貌景观破坏等。

2、保护环境的必要性

恩格斯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能够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因此在经济活动中,我们要处理、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目前,我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总量迅速增长,经济结构与经济质量水平也获得了极大提升,经济成就为世界所瞩目。但是这种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虽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留下了严重的环境后遗症,阻碍了经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我国在“__五规划”中明确要求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重大环保工程、完善政策措施”,这突显了经济建设与环境和谐的关系,而如何处理好发展与保护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我们经济建设的重要问题。

3、当前环境面临的问题

众所周知,我国的环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非常严峻的,可能你根本不会在意,可是环境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向我们袭来。而白色污染更是最严重的威胁之一,已同汽车尾气、有磷洗涤剂一起列被为今年我国环保治理三大重点。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20__年,我国塑料产量为519万吨,进口塑料近600万吨,当年全国塑料消费总量约1100万吨,其中包装用塑料达211万吨。包装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废旧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丢弃在环境中。这些废旧塑料包装物散落在市区、风景旅游区、水体、道路两侧,不仅影响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因其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北京市生活垃圾的3%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4万吨;上海市生活垃圾的7%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9万吨。天津市每年废旧塑料包装物也超过10万吨。北京市每年废弃在环境中的塑料袋约23亿个,一次性塑料餐具约亿个,废农膜约675万平方米。人们对此戏称为“城郊一片白茫茫”。

环境问题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主要包括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两大类。原生环境问题地叫第一环境问题,是由自然环境自身变化引起的,没有人为因素或很少有人为因素参与。这一类环境问题是自然诱发的,是经过较长时间自然蕴蓄过程之后才发生的,或者主要是受自然力的操纵,且人已失去控制能力情况下发生的,并使人类社会遭受一定的损害。这类环境问题包括地震、火山活动、滑坡、泥石流、台风、洪水、干旱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昼做到预防减少损害;次生环境问题是人类活动作用于周围环境引起的环境问题,也称第二环境问题。主要是人类不合理利用资源所引起的环境衰退和工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

4、加强环境保护的对策

首先,我们应该尽量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的用品,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饭盒等等。虽然这些物品给我们带来了短暂的便利,却使生态环境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其次,我们应当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具体来说就是,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乱扔垃圾,同时注意回收和循环再利用等等。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透支我们有限的资源,才不会给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后代留下遗憾。最后,我们应当学会保护动物,保护植物,与其他生物和平相处。因为,其他生物也是地球上巨大生物链上的一个重要环节,缺少了它们,我们的生活也将受到影响。

防止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化学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我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5、结束语

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整个地球的一大危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受到了严峻挑战,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各种污染事故频频发生。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之一,已经成为我们国家乃至全世界的头等大事。因此,我们要增加自己对于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了解,为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一份自己的努力。

法律适用杂志抚养费

法律分析:1、根据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中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1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3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4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5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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