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论文研究方向的原则:
一、应与兴趣相合一个人在日常生活里,没有兴趣的事,不会去做,如勉强去做,也会做不好。写论文的情形跟做事一样,能符合自己的兴趣才有可能写好。
二、应考虑自己的能力在就读大学的这段期间内,是否有能力作某个论题的研究,也应好好考虑。论题如涉及太多外文文献,就要考虑自己的能力是否能胜任。
三、范围应大小适中一般讨论论文写作的书,都强调论题不宜太大,或论题要小,笔者以为研究方向的大小应有其伸缩性,Gocheck论文检测系统认为,研究方向大小的选择,应以研究时间的长短、数据的多寡作为考虑的首要因素。
四、资料是否容易取得一篇论文的好坏,除写作者的能力外,另一部分的因素是资料是否充足。当我们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就应把资料是否容易取得,列为重要的考虑因素。
五、应能推陈出新一般论文写作规范,都强调论题要新,意思是前人可能没有研究过,或研究的水平不高。
扩展资料
研究课题一般程序是:搜集资料、研究资料,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最后是执笔撰写、修改定稿。
第一、研究课题的基础工作——搜集资料。考生可以从查阅图书馆、资料室的资料,做实地调查研究、实验与观察等三个方面来搜集资料。搜集资料越具体、细致越好,最好把想要搜集资料的文献目录、详细计划都列出来。
首先,查阅资料时要熟悉、掌握图书分类法,要善于利用书目、索引,要熟练地使用其他工具书,如年鉴、文摘、表册、数字等。
其次,做实地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能获得最真实可靠、最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调查研究时要做到目的明确、对象明确、内容明确。
调查的方法有: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调查的方式有:开会、访问、问卷。最后,关于实验与观察。实验与观察是搜集科学资料数据、获得感性知识的基本途径,是形成、产生、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的实践基础,本方法在理工科、医类等专业研究中较为常用,运用本方法时要认真全面记录。
第二、研究课题的重点工作——研究资料。考生要对所搜集到手的资料进行全面浏览,并对不同资料采用不同的阅读方法,如阅读、选读、研读。
第三、研究课题的核心工作――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在研究资料的基础上,考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根据选题,确立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突出新创见,创新是灵魂,不能只是重复前人或人云亦云。
同时,还要防止贪大求全的倾向,生怕不完整,大段地复述已有的知识,那就体现不出自己研究的特色和成果了。
第四、研究课题的关键工作――执笔撰写。下笔时要对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注意:拟定提纲和基本格式。
第五、研究课题的保障工作――修改定稿。通过这一环节,可以看出写作意图是否表达清楚,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是否准确、明确,材料用得是否恰当、有说服力,材料的安排与论证是否有逻辑效果,大小段落的结构是否完整、衔接自然,句子词语是否正确妥当,文章是否合乎规范。
1、了解自己感兴趣的课题
能够研究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日常学习与翻阅专业文献,可以帮助你更好地找到自己的兴趣点。有了感兴趣的内容,就要付之实践。
首先是查找相关资料,通过知网等工具可以轻松地检索到自己感兴趣内容的相关文献,当然还可以通过百度、谷歌等浏览器以及图书馆等社会资源下载所需文献。有了详细的了解之后,再考虑是否要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2、明确导师的研究方向
了解导师制定的研究方向和预期目标是确定研究内容的又一行之有效的方法。
首先,应当详细地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其次,如果是导师给出的研究方向,那么一般是可行的;这时我们就要积极与导师沟通,了解导师对于该课题的想法;在进行充分、有效地交流之后,我们就要对导师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考虑,可行度较高的话,就可以着手开始搜集资料,为论文完成打好基础。
3、确定研究思路和计划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通过与导师、学长学姐的沟通,我们可能会对这个课题有一定新的认识,确定了研究方向之后,就要对近几年的文献进行更深的了解。
精读和泛读相结合,同时对论文的主要观点、论证方式进行记录,同时要进行思考研究课题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形成一个完整的研究计划。
扩展资料:
考虑要素
1、研究的目标。只有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才能保证具体的研究方向,才能排除研究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干扰。
2、研究的内容。要根据研究目标来确定具体的研究内容,要求全面、详实、周密,研究内容笼统、模糊,甚至把研究目的、意义当作内容,往往使研究进程陷于被动。
3、研究的方法。选题确立后,最重要的莫过于方法。假如对牛弹琴,不看对象地应用方法,错误便在所难免,相反,即便是已研究过的课题,只要采取一个新的视角,采用一种新的方法,也常能得出创新的结论。
申报课题研究方向填写,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填写。一种是课题主办方给出了研究方向的范围,我们根据自己的选题,匹配对应的研究方向,是哪个就填写哪个。另外一种是课题负责人根据本课题的要求确定研究方向,属于哪个研究方向,就填写哪个研究方向。首先,课题主办方给出了研究方向范围:课题主办方给出的研究方向范围,一般在课题申报通知文件或者课题申报书中。相当于本课题的研究方向是一个选择题,我们填写的研究方向,必须是选项中的一个。比如中医药、临床等,你的选题属于临床方向,那你课题的研究方向就填写临床,或者临床对应的选项,A、B等。其次,课题负责人确定研究方向:选题是申报课题的重中之重。课题申报如何选题?有着很多注意事项和要点。至于范围,课题主办方要不给出具体的选题范围要求,要不给出课题指南。课题负责人申报这一课题,就必须按照选题要求或者课题指南,确定具体的选题目录。就看各位同学根据实际情况去填写了。
审计论文提纲
导语: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蓬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我国的审计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下面是我分享的审计的论文提纲,欢迎阅读!
题目: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及措施
摘要: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蓬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商业银行在内部审计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相对独立性难以保证、审计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审计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本文通过对当今内部审计现状的描述,对商业银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进一步提出改善措施,本文对于改善内部审计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措施
1.概述
2.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
银行内部审计管理与机构配置
银行内部审计内容多样化
银行内部操作系统智能化
3.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内部审计权限独立性不足
审计人才短缺
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4.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改进措施探究
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审计人员培训和整体素质建设
更新审计技术及方法
5.结语
参考文献:
[1]邱兆祥,邱俊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转型升级:现实意义与实践路径[J].西南金融,2013,06:12-15.
[2]李亚鹏,廉鹏飞.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未来发展的趋势[J].时代金融,2013,24:21-22.
[3]丁俊博,李烨,徐润,等.江苏省商业银行转型背景下内部审计独特性的探讨[J].现代商业,2013,33:204-207.
[4]朱泉.浅谈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运用[J].金融纵横,2012,04:51-55.
[5]黄种.中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独立性研究[J].管理观察,2015,03:9-11.
题目:国企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审计探析
摘要: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境外投资日益增多,国家审计的视野应拓展到境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现代国家审计目标具有综合性的要求,因此现代国家审计应该关注境外投资的.税收风险管理审计。本文首先探讨国企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审计之地位,再研究税收风险管理审计包含的双重税收风险管理审计、境外企业组织结构风险管理审计、转移定价风险管理审计、资本结构风险管理审计以及税收协定风险管理审计这五个维度的审计内容,最后分析如何加强发展跨国审计合作,以应对境外投资审计的需求。
关键词:国有企业;税收风险;境外审计;跨国合作
0引言
1文献综述
境外投资税收风险
税收风险审计
2国企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审计的内容
双重税收风险管理
境外企业组织结构风险管理
转移定价风险管理
资本结构风险管理
税收协定风险管理
3大力推进国企境外投资税收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韩师光.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风险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4.
[2]郝玉贵,赵晨,郝铮.国家审计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理论分析与实现路径[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6(02):23-32.
[3]华维真.试述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控制[J].涉外税务,2010(03):31-33.
[4]王克玉.境外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审计探讨[J].审计研究,2015(05):14-19.
题目:内部审计在现代财务管理的运用
摘要:目前,社会经济发展迅猛,而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和财务管理之间关系,变得更加密切。现如今,现代财务管理阶段,对于内部审计而言,成为不可或缺关键。而随着财务管理方面要求持续变高,无论内部审计工作,还是财务管理工作,在目标方面逐渐一致,从而促进财务管理顺利实施。通过科学有效内部审计,利于单位达成目标,实现价值。本文针对财务管理工作环节,如何实现内部审计应用展开一定探讨。
关键词:内部审计;现代财务;管理;应用;效用;分析
一、财务管理阶段普遍面临实际问题
(一)财务管理缺乏重视
(二)整个财务管理体系,难以充分满足现代管理需求
(三)关于财务管理,执行力方面不高
(四)关于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需要加强
二、内部审计之于现代财务管理方面实际作用
(一)借助于内部审计,能够帮助管理人员加强财务管理
(二)借助于内部审计,实现财务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三)借助于内部审计,可以增强财务管理执行作用
(四)借助于内部审计,增强财务管理人员能力水平
三、结语
参考文献:
[1]马卫红.浅谈内部审计在现代财务管理中的作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4.
[2]姜雷.内部审计在现代财务管理中的作用[J].中外企业家,2015.
[3]梁丹.浅议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J].财经界(学术),2010.
[4]何立志.内部审计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2.
[5]郝栋梁.新时期医院财务管理的内涵现状与对策对促进内部审计的意义探讨[J].大家健康(下旬版),2013.
1、 [会计]浅析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 摘 要21世纪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是重中之重。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法很多,开展企业内部投资经济效益审计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投资项目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33 KB 日期:2008-10-08 2、 [财务管理]企业集团内部审计问题研究 论文+翻译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增长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的浪潮,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呈现出日新月异的态势,在壮大国民经济、改善经济结构、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同时,20...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622 KB 日期:2008-09-15 3、 [财务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探析 翻译+论文摘要在国内外审计丑闻频频出现的今天,业内人士都在哭诉着“面对审计失败,我们这些会计师事务所有很多无奈之处”。审计,被喻为经济警察,维持着经济市场的秩序和主持公正的行业,在经济市场上打滚的人们...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496 KB 日期:2008-09-13 4、 [会计]试论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摘 要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但近年来我国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严重,加之有些单位、部门“反审计”的手段多种多样,审计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些都使得审计风险日趋增大。审计风险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社会...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7 KB 日期:2008-09-09 5、 [财务管理]企业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问题探讨 摘要体现企业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具有独立财产权和责任的新型企业制度客观上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监控。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一席之地,企业必须在对外开拓市场的同时,对内强化管理,而充分有...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69 KB 日期:2008-07-13 6、 [会计学]浅析审计专业判断及其影响因素 摘 要本文浅析了审计专业判断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了审计专业判断研究的重要性并对审计专业判断的过程和内容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在本文中,主要讨论以下几个领域的有关研究问题:审计专业判断的重要性、过程和内...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14 KB 日期:2008-07-08 7、 试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 前 言现代企业制度是指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特点,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体现企业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要求,在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企业具有独立财产权和责任的一种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5 KB 日期:2008-06-23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规体系的逐步健全,审计活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愈来愈多。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审计方面的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会计审计方面的论文范文篇1 浅谈施工企业项目内部审计的 措施 和 方法 摘要:随着现代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施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增大,给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审计工作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是企业内部结构中的重要组成。而施工企业的项目又是施工企业的根本,对施工企业项目的审计是做好施工企业内部审计的基础。本文针对施工项目目前管理的现状、施工项目内部审计的措施和方法作粗略探讨,以强化施工企业的审计效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及作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施工项目 内部审计 措施 方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建筑施工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在建筑行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审计质量又是审计的生命线,审计质量的优劣会影响到审计工作的声誉,也会影响审计部门的权威和形象,影响到审计部门能否健康发展和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因此,提高施工企业项目内部审计的认知度,加强施工企业项目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就成为当前施工企业审计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加大内审宣传力度 提高全员内审认识 (一)当前施工企业项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的认识还不够 不少企业领导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也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及企业本身升级的需要。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在 企业管理 中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特别是有一些领导对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他们可以随意撤并内审机构,精简内审人员,从而出现将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撤并或将其内部审计人员精简并入财务部门或从财务部门中分离出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的情况,这使得许多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势单力薄,很难发挥作用,认为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是可有可无的部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上述认识足以说明了施工企业的项目对内部审计缺少足够的认识,使得施工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很难独立开展各项审计工作,难以获得符合实际的第一手资料,形成切实有效的审计建议。 (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一是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内审的作用应不仅限于事后监督,更多的应是事前预防与事中控制,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对于施工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更不应局限于事后的审计,而更应该关注项目运行的整个过程,在施工过程中起到防范与控制作用,而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将对单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以便及时发现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把单位风险降到最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二是微观审计与宏观相结合,既从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的要求出发安排审计项目,又在审计若干具体项目后,综合加以分析,找出共同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规范项目财务收支行为提出建议。 三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进行恰当处理,又要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从帮助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工作等方面加以解决,使之不再有重复发生的可能。 二、工程收入确认的审计 根据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项目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实际工作中通常项目根据责任预算编制情况确认工程总收入、总成本。财务按照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一)主要问题 1.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工程完工程度可靠性较低,往往与业主批复的验工计价金额有较大差距。如根据项目的不同意图,有的为了完成利润目标、承包指标、更充分地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可能会多计收入;有的为了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目的而少计收入,待工程决算以后再冲回或再计收入,人为操纵损益。 2.业主迟迟不作工程决算审计。如为了拖欠工程款,有些业主几年甚至十年不作工程决算审计,还有些建设单位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于“在建工程”账户长期挂账,这都给施工企业准确确认收入带来不确定因素。 3.重复确认收入。如当总公司下设多个分公司时,有时几个分公司共同承建一个工程项目,各个分公司会出现重复确认收入的情况。 (二)审计方法 为提高审计效率,审计人员应凭借专业 经验 和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作出正确的选择,选择有效率的审计策略和方法。具体建议如下: 1.可以通过检查项目累计结转收入和累计结转成本是否基本配比,来发现收入确认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尚未完工的项目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决算的项目,相应调整收入。但是难以判断企业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工程完工程度是否可靠。 2.可以获取以往年度(可取前两年或三年)已竣工决算的工程收入确认的有关资料,将会计账面确认的收入与按竣工决算应确认的收入进行比较,计算一个收入确认的误差率,作为对资产负债表日收入确认的参考。 3.在审计中,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繁简程度、施工项目情况以及所编制工程预决算的质量水平等因素,采用不同的审计方法,如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与个别审核法等。审计人员应重点检查收入的计算、确认方法是否合乎规定,注意查明有无随意确认收入、虚增或虚减本期收入的情况,及其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应收工程款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等。 三、工程成本的审计 (一)主要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主要有材料费、人工费、机械施工费、临时建筑设施费和其他直接费用等。审计中我们发现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建造合同的甲、乙双方不能及时对账,极易漏记甲方供料成本。 2.企业日常核算管理制度松懈,材料出库、入库的内部控制较薄弱,外购材料不通过出入库手续,直接运抵建筑工地,易导致材料管理和核算出现漏洞。采购数量上不能完全按照定额采购,施工现场经常是按实际需要采购,造成竣工后核算施工图材料用量与实际消耗数量不符,为日后的外审埋下隐患;工人工资结算单不正规,结算依据不足,存在用假工资表套取费用的情况,人工成本核算不准确。 3.有的企业将金额较大的临时建筑设施费一次计入成本费用,水电费用结转依据不足,导致成本费用不实。 4.有的工程项目成本结转的多,收入结转的少,账面反映为亏损,这可能存在人为调节利润的问题。 5.增加人工费用和材料费用,偷逃税款。 6.利用发放奖金、补贴等名义,处理违规支出。 7.对于内部控制不健全的项目,管理人员往往利用各种形式与供货方相互勾结,侵吞企业财产物资。 (二)审计方法 1.对跨年度工程项目应按年累计分成本项目进行结转,以明确每一工程项目的收入和成本是否配比,据以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成本核算异常的工程项目,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公允性。 2.材料费用方面,应主要检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材料出入库制度是否完备;有无少进多出或挪作他用等现象;有无材料消耗异常的项目,并查明原因;期末材料的盘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利用开具的虚假发票处理其他费用,人为加大工程成本的情况。 3.人工费用方面可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年度工资有无异常变动,并查明原因,抽查应付工资计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比如:工资核算是否以签名的工资结算单为依据,与相应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用工是否匹配,以免随意开单;抽查工资结算凭证用以确定工资、奖金、津贴的计算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代扣款项等。另外,为查明施工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队是否串通舞弊,除通过分析性复核以检查工资有无异常变动外,还应当与预决算的工程量加以对比,或通过实地考察、查询施工 日记 等方法,核对应付工资账户贷方发生额累计数与有关成本费用账户,以发现有无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 4.应检查费用的计量是否合规。如临时建筑设施费应按照建造合同施工期分期摊销,预计水电费用时应该有甲乙双方认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施工企业项目的内部审计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既有财务预算的审计、施工过程经济投入的审计,也有合同管理的审计和项目结算的审计。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审计面临的风险也在进一步加大,这就需要进行必要的风险强化,特别是完善对施工项目的内部审计,从而全面提高施工企业内部审计的效能。施工企业应重视对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这样才能够发挥审计的真正作用,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金华.审计师专业必备[Z].中国审计出版社,1992(4). [2]檀鹤铨等.新编铁路审计指南[Z].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1995(2). [3]刘明辉.独立审计准则研究[J].大连:东北 财经 大学出版社,1999(6). [4]李世钰,曹锡锐,__远.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讲解[Z].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12). [5]周丽琼.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J].企业家天地,2007,(10):77-80. 会计审计方面的论文范文篇2 浅析企业内部审计的现状和改进措施 摘要: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现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几个方面阐述了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措施。 关键词:企业;内部审计;措施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之一,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近年来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和逐步完善,为推动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 1.对内部审计工作认识不足 由于内部审计制度在我国的建立相对较晚,一些重大的审计 报告 、审计成果没有公开,有些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不足,甚至简单地认为审计就是查账,没有认识到审计的目的、审计工作的内容和职能,所以至今仍有部分企业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也有部分企业把内部审计机构设在了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兼职内部审计工作,导致不能合理、有效的发挥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 2.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不准确。 企业内部的各职能部门都是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行使职权、开展并报告工作的,即使有些职能部门是由企业某位副职分管,那也是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实质上是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在目前还没有哪个法律和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的某个机构可以不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更没有规定企业内部横向职能部门之间需要相互报告工作的情况,况且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企业财务负责人要由董事会任免,而没有规定内审人员具有这种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要承担各职能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各职能部门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意志体现,特别是那些实行垂直集权管理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触角深入到企业的各个活动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实质上是主要负责人监督主要负责人的单方面活动,这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 3.内部审计观念落后 审计观念落后也是影响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部分企业内部审计仍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上,对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等方面涉及较少。内部审计的目标停留在查错补漏上,没有转变到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效率上来,以事后监督为主,末将事前是预测把关、阶段监督检查和事后审计查处相结合,没有认识到审计的内容涉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最终是帮助企业领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全面服务。 4.内部审计体制不完善,独立性不强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关键是保证其独立性,通过审计工作的实施,对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因此,内部审计机构对谁独立、由谁领导、为谁服务尤其重要。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大部分采取内部审计机构与企业其他部门平行的管理模式,由企业总会计师或总经济师直接分管,内部审计机构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由于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人事、经济等各项利益与企业的利益密切相关,使得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同时也降低了审计的职能,久而久之,内部审计也失去了其权威性、有效性。 5.内部审计方式方法落后 计算机技术的发菜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无纸化办公成为现实,内部审计作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理应实现网络化,而我国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技术和方式、方法,还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手段落后,涉及计算机程序、网络信息审计的很少,致使内部审计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审计质量和审计效果,起不到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服务作用。 6.内部审计队伍素质不高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企业投资呈现多元化,在计划经济时期少有的企业购并、分设、企业间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行为时有发生。为服务企业经济发展和规范企业经济行为的内审人员必然要参与到企业这些行为中去。这就要求审计机构在人员构成上也应该是多元化的,不仅要有懂财务及审计的人才,还应配备精通企业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成为开展高层次审计监督的关键所在。现代内部审计工作涉及面广,不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包括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价、计算机的运用等,而且还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中,审计人员构成参差不齐,素质不高,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知识贫乏,专业构成主要是审计或会计专业,而来自工程技术、信息技术或法律等方面的人才缺少。另外,有些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难与被审计单位协调沟通,影响到内部审计的成效。 二、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措施 1.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 提高管理者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是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保证,建立和加强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针对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不合理,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做法,在董事会下设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和总经理双重负责,并通过内部审计章程对内部审计的地位、职责权限、业务报告程序进行规定。 2.适应社会发展新需求,实现内部审计转型 现代内部审计的目标不再仅是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和效果,而应转向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和控制风险,强调了增值审计,突出了介入风险管理和广泛的内部控制,同时还要做好管理咨询等增值型服务工作。这就要求企业要正确认识内部审计转型的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尽快更新观念、转换角色,全面分析审计需求,明确内部审计转型的方向和目标,制订合理的转型规划和方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增值服务中的作用。 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审计模式,加强和改善风险管理已成为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十分重要的因素,当然也就成了现代企业管理当局十分关注的问题。而风险管理是指识别风险并设计控制风险的方法,其核心是将没有预计到的未来事项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风险管理首先要求在组织中发现那些高风险暴露的领域,对高风险暴露点的识别要通过对组织的分析进行,这种分析既包括审计人员客观的金额测试,也包括主观的判断。其次将分析的结果与认为可接受的风险的金额水平相比较,最后实施必要的变革。 3.推行计算机审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成效 近年来,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全面推进和实施,审计信息化进程也逐步加快,计算机审计成为主流。利用计算机审计比手工更迅速、更有效地审阅、核对、分析、比较企业的各种信息,可对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系统及会计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评价,对企业资金及各种资产进行密切跟踪,从而有利于评估企业风险及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工作。 4.坚持客观公正,严格处理处罚。 严格的处理、处罚是一种有效的 教育 和强化管理的手段,有利于遏制违规乱纪,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有利于提高审计的威慑作用,净化经济环境,从源头上切断滋生违法违纪的经济基础:有利于约束管钱、管物人员的经济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因此,在审计违法违纪问题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只有这样,才能掌握主动,防范审计风险,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5.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 (1)打破以往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的局面,积极吸收具有工程、信息技术、风险管理、法律等非会计专业背景的人才,壮大内部审计人员的队伍,增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实力。 (2)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也要增强自身的学习意识,加强知识的积累和更新,不断拓宽知识面。积极参加国家相关专业的考试,比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更好的为社会、企业服务,体现自身的价值。 (3)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恪守客观、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同时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有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和为企业管理服务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逐步建立起一支具有现代化知识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的内部审计队伍。 参考文献: [1]于玉林:内部审计在企业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审计月刊.. [2]刘文华:会计电算化带来的审计风险.中国审计..
近年来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有了很大发展,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不足,这严重影响着我国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因此,进一步规范、加强和完善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是企业转化经营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 一、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审计独立性很难发挥。企业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取决于集团管理层的重视程度。目前有的企业没有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有些企业设置不合理,将内部审计并入其他职能部门,缺乏实质上的独立性,难以真正发挥监督职能。因此,内部审计很难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不能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及其业务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权威性,就不能保证内部审计职能的正常发挥。 2.“双重化”管理体制,使独立、客观审计的原则难以得到体现。现行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大多是根据本集团的制度规定,一方面向同级领导负责,另一方面向上级审计部门负责。在这种双重管理体制下,内部审计人员本身的任用、提拔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切身利益与本单位利益息息相关,从局部利益出发,内部审计工作往往受到本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干预,内部审计效益与本集团整体利益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使内部审计独立、客观审计的原则难以得到体现。 3.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职业要求不但专业知识要强,而且需要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和技能。内部审计人员既要懂得会计、审计的专业知识,又要精通企业管理、计算机技术、相关行业的业务流程和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品质。而我们现有的审计人员基本上都是财务人员转型,对经营管理、工程预算、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现代企业已经走向网络化、信息化,对内部审计人员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已势在必行。 4.内部审计实施中存在一定困难。在实际工作中,集团公司内部审计以企业集团名义进行,被审计单位虽然不会设置各种障碍阻止审计人员的查证、取证,但也存在拖延提供资料、资料提供不全或应付了事的情况。虽然这些困难有被审计单位主观上对内部审计认识的模糊造成的,但更主要的是被审计单位唯恐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出而采取的抵制行为。基层单位目前因机构设置限制,很多未设专职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工作的开展就更难。 论文内容摘自原创论文网yclunwen
论文的研究方向怎样填? 比自己的研究小方向稍大一些,比如介电材料的可以写功能材料与器件,新型太阳能电池或者锂电方向可以写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这样放大后可定显得有气势些~ 论文的研究方向指的是什么? 课题研究方向一般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或者相关科研工作者在申报撰写论文过程中需要明确的研究方向。应在所研究课题历史基础上提出自己独特或者有所创新的研究方向以丰富学科知识体系。 由导师决定, 看看你导师以前的论文或硕士论文题目,再看看你导师正在研究的项目, 一般就差不多清楚了。 一般你自己决定不了的, 最多只能从导师给的题目中选择。 论文开题报告中的研究方向怎么写 开题报告虽然写作有一定难度,但只要你认真写反复修改总会通过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提供一个范例范本供你参考加油: 为研究生们撰写的这本——《怎样做开题报告》将给您提供指南! 第1章 什么是开题报告 什么是开题报告?你会说:“这还 用说吗?我们动手写吧!”我不反对你这么干,但是,做任何事情都应当目的明确,这会让我们事半功倍!因此,这里有几 点需要考虑: ●你选作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永远不可能完全按照你在开题报告中所设计的那样去做。因而,如果你的 开题报告通过了,那么你本人、你的博士生指导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会其他成员①就得承担风险。既然双方都需要押上自己的 专业信誉、精力、时间和资源,那么,共享决策似乎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方案。 ●共享决策可以充分发挥你的博士生指导委 员会主席及委员会其他成员的能力,鉴定你提出的想法是否有价值。学生如果把开题陈述视为一道需要努力说服别人的难关 ,而不是检验自己开题报告的机会,则会错过这一良机。 ●包装推销出去的开题报告未必经得起认真推敲,经过深思熟虑 而形成的问题才真正经得起考验。确实,如果你后面还需要做一些实质性的改动,需要帮助,或者需要其他资源,那么,博 士生指导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对研究项目做出的严肃承诺或许就是更合适、更可靠的资料—这有利于你获得必需 的帮助。而且,开题报告撰写的过程通常也是你与博士生指导委员会主席以及委员会其他成员建立关系的过程,尤其是与前 者。你需要加强与他们的联系! ●假如你已经充分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而你的博士生指导委员会主席(和/或委员会的 其他成员)出于一些切实的原因否定了你的开题报告,她可能是帮了你的忙尽管你可能需要一点时间才能意识到这一点), 避免你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在一次没有价值的探究上。共享决策可能会使你免于走错路。 • 什么是开题报告呢? 首先, 开题报告要写好,你的写作要切忌枯燥乏味。其次,开题报告是一个完整的论证链,它从逻辑上把你的问题陈述与你采取的相 关行动计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再次,如这个修改过的定义中所明确的那样,不仅需要考虑你的想法和行动计划,而且还需 要考虑你成功实施该计划的能力。 综合来讲, 你的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为你考虑共享决策提供了一个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研 究行动的机会。你在用自己掌握的一切帮助你的博士生指导委员会主席和/或博士生委员会了解你怎么看待该研究情况、你 的研究如何填补空白、如何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如何展开、怎样避开一些缺陷、为什么有些避免不了的缺陷并非是严 重的问题、你努力的结果可能会是什么样的、该结果会有什么意义等等。它是一个精心准备的、富有趣味性和技巧性的书面 报告。你的报告展示你把上述材料组织成一个内在连贯的论证链的能力。 一篇完整的博士学位论文包括以下五个章节: • 第 一章:问题陈述 • 第二章:文献综述 • 第三章:研究方法 • 第四章:研究结果 • 第五章:解释和结论 第2章 学术论文在开题 报告中的作用 开题报告的七种作用: • ●学位论文研究的合理性辩护 • ●研究工作计划 • ●能力证明 • ●承诺请求 • ●契约 • ●评价标准 • ●论文初稿的一部分 • 一篇开题报告可以起到几种不同的作用,即对研究合理性的辩护、工作......>> 论文研究方向怎么写 格式呢每个学校的要求不一样,你是写研究方向,还是说你只是随便写个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啊 文艺学的研究方向 比较文艺学的主要特色在于,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和文化背景下,通过比较的方法从事文艺学的同质研究和异质研究,从而构成文艺学的人类整合形态和世界总体框架。它丰富和充实了文艺学的学科内容和研究空间,使文艺学研究拥有更多的试点和力点,对文艺学的深化发展就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本研究能使既有的文艺学研究范式和研究体系获得一定程度的结构转型,并且这种转型将直接带来学理激活效果和学术增值效果。本研究方向既有理论意义,也有实践意义。前者将一定程度上推动中国的文艺学建设,后者则在更广阔领域影响中国的文艺创作实践和中国人的文艺生活质量。 北师大文艺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1、 博士生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适应面向现代化、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扎实的文学史和文化史基础知识与较高审美素养,系统掌握文艺学专业知识和专业特长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本专业博士生的培养主要面向高等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毕业生应能够独立从事国家级和省部级社科规划项目的研究工作,同时能够胜任文艺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本专业博士毕业生还应掌握电脑的操作和运用,同时至少能够熟练地掌握和使用一门外国语(包括阅读和直接交流),能运用第二外国语查阅专业文献。2、 硕士生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适应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丰富的文艺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专门人才。为满足社会尤其是学校、新闻出版机构、 *** 机关、公务机关和文艺团体的需要,本专业注重培养硕士生分析与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使之既掌握本专业特有的研究方法,又了解相关人文学科的研究方法,并能够灵活地加以运用。毕业生应该具有独立承担文艺学专业课题、独立从事文艺理论研究与文艺批评的能力。另:考试小组如有三分之二成员认为考试成绩不合格,即视作不合格。考试小组成员之间对考试成绩评判产生重大分歧时,由学位分会作出仲裁。本专业硕士生除了专业学习外,还须注重其它知识与技能的学习,熟练地运用电脑,并且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学习年限为三年二、专业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导师1.博士生方向中西比较诗学、文艺美学、中国文化与诗学、传播与文化研究2.硕士生方向中国古代文论、文学基本理论、文艺美学与大众文化、西方文学与西方文论三、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前沿讲座(含讨论班)的基本要求本课程采取讲座和讨论两种形式,其内容分为两部分:先由文艺学专业的教师或国内外同行专家作主题报告,再围绕主题报告进行专题讨论。主题报告的内容必须是涉及国内外有关文艺学专业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状况,并已形成正式的书面学术报告,要求论证充分,其观点具有新意,或是有所突破。主题报告的题目预先公布,使学生能有所准备。要求每个学生参加3次前沿讲座课。考核方式为提交主题报告的书面评论或相关的读书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四、培养与考核方式1、硕士生培养与中期筛选的基本要求中期筛选一般在修完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之后进行,通常在第四学期。由中国语言文学学位分会认定的三名教师组成综合考试小组,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共同负责出题和实施考核。考核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书面考试应含一定比例的中国语言文学其他专业的基本内容。综合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具有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2、博士生培养与考核方式博士生综合考试一般在修完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之后进行,通常在第三学期。由中国语言文学学位分会认定的三名教师组成综合考试小组,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导师,共同负责出题和实施考核。须进行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的考核。书面考试应含有一定比例的中国语言文学其他专业的基本内容。综合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 论文 作者研究方向有多个该怎么写 分层或者辅助观点,以小论文的形式展现 如何选择论文研究方向 你的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 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一、毕业论文选题的重要意义 第一、选题是撰写毕业论文的第一步,它实际上是确定“写什么”的问题,也就是确定论文论述的方向。如果“写什么”都不明确,“怎么写”根本无从谈起,因此毕业论文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合适的论文选题。 第二、毕业论文的写作一方面是对这几年所学知识的一次全面检验,同时也是对同学们思考问题的广度和深度的全面考察。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非常重要,既要考虑论文涉及的层面,又要考虑它的社会价值。 二、毕业论文选题的原则 (一)专业性原则 毕业论文选题必须紧密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从那些学过的课程内容中选择值得研究或探讨的学术问题,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否则达不到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教学目的。我们学的是工商管理专业,选题当然不能脱离这个大范畴,而且在限定的小范围内,也不能脱离工商管理、企业经营去谈公共事业管理或金融问题。学术研究是无止境的,任何现成的学说,都有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这就是选题的突破口,由此入手,是不难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 (二)价值性原则 论文要有科学价值。那些改头换面的文章抄袭、东拼西凑的材料汇集以及脱离实际的高谈阔论,当然谈不上有什么价值。既然是论文,选题就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也就是要具有先进性、实践性和一定的理论意义。对于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而言,我们可以选择企业管理中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的论题,或是对提高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有普遍意义的议题,还可以是新管理方法的使用。毕业论文的价值关键取决于是否有自己的恶创见。也就是说,不是简单地整理和归纳书本上或前人的见解,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用新的事实或新的理论来丰富专业学科的某些内容,或者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现实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可能性原则 选题要充分考虑到论题的宽度和广度以及你所能占有的论文资料。既要有“知难而进”的勇气和信心,又要做到“量力而行”。”选题太大、太难,自己短时间内无力完成,不行;选题太小、太易,又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也不行。一切应从实际出发,主要应考虑选题是否切合自己的特长和兴趣,是否可以收集到足够的材料和信息,是否和自己从事的工作相接近。一定要考虑主客观条件和时限,选择那些适合自己情况,可以预期成功的课题。一般来说,题目的大小要由作者实际情况而定,很难作硬性规定要求。有的同学如确有水平和能力,写篇大文章,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当然是很好的。但从成人高校学生的总体来看,选题还是小点为宜。小题目论述一两个观点,口子虽小,却能小题大做,能从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分析论证.这样,自己的理论水平可以发挥,文章本身也会写得丰满而充实。选择一个比较恰当的小论题,特别是与自己的工作或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不仅容易蒐集资料,同时对问题也看得准,论述也会更透彻,结论也就可能下得更准确。 三、毕业论文选题的方法 第一、 浏览捕捉法。这种方法是通过对占有的论文资料快速、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题目的方法。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 论文任务书范文的课题研究方向及依据是什么意思 研究方向 类似于你的选题,至于依据 就是你为什么选这样一个方向进行研究,它的意义是什么,有什么价值 毕业设计 学位论文数据集中的 研究方向怎么写 多少字,谈清晰。 怎样写硕士论文的“未来的研究方向” “未来的研究方向”论文都不算难吧。。
在老师给的课题中选择一个。研究方向就是根据老师给你的课题中选择一个具体的方向,对象就是你确定了方向。所谓学术专长,是指在某项研究或工作中的突出部分。学术专长的填报具有明显的主观因素,即学术专长的内容可以由作者自由填报,但在后期工作中,相关机构会对作者填报的学术专长进行核实。
你的专业是研究生的专业。
例如对于一张脸高中是整张脸 ,大学是半张脸 ,研究生是一个鼻子,对于研究生来说这个鼻子就是研究方向 。
填写论文研究方向的原则:
一、应与兴趣相合
一个人在日常生活里,没有兴趣的事,不会去做,如勉强去做,也会做不好。写论文的情形跟做事一样,能符合自己的兴趣才有可能写好。
二、应考虑自己的能力
现在台湾的大学硕士班修业时限是六年,博士班是八年,但大多数学硕士班是读三四年,博士班是四五年,这中间还包括修学分等,实际上能写论文的时间也仅仅两三年而已。在这段期间内,是否有能力作某个论题的研究,也应好好考虑。论题如涉及太多外文文献,就要考虑自己的能力是否能胜任。
三、范围应大小适中
一般讨论论文写作的书,都强调论题不宜太大,或论题要小,笔者以为研究方向的大小应有其伸缩性,譬如:起先作研究时,方向较大,有深一层的认识后,才把研究方向缩小。如果把论题缩得太小,且整天只抱着题目找资料,将使研究者的格局太过狭隘,很难培养出大学者宏观通识的能力。因此,Gocheck论文检测系统认为,研究方向大小的选择,应以研究时间的长短、数据的多寡作为考虑的首要因素。
四、资料是否容易取得
一篇论文的好坏,除写作者的能力外,另一部分的因素是资料是否充足。当我们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就应把资料是否容易取得,列为重要的考虑因素。
五、应能推陈出新
一般论文写作规范,都强调论题要新,意思是前人可能没有研究过,或研究的水平不高。笔者以为选择前人没有研究过的方向来研究,就如同扩张土地的领域,只能做横面的发展,除了这种研究的大方向外,也应该在前人的基础之上,能推陈出新。
条件:1.在学校图书馆查阅相关的图书、报刊、杂志等。2.登陆互联网搜索相关的文献资料。方法:1.文献研究法:在确定课题研究方向之前检索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于其中研究的比较多、比较透彻的并且已经没有研究意义的相关课题进行了筛选,选出一些比较有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和方法,从而进一步确定了本课题的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 2.对比分析法:本文主要运用此方法。本文将选取国内会展旅游较早的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同山西进行各方面的比较,以期发现会展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及其遇到的瓶颈,从而发现制约着会展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措施:1.调查收集与论文相关的第一手资料。2.整合相关资料,在指导老师的耐心指导下完成论文写作。
谈地方特色会展产业助力区域经济发展论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肯定对论文都不陌生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谈地方特色会展产业助力区域经济发展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 要 : 当前地方特色会展整体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趋势,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但其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如社会会展经济意识低、会展质量有待提高、会展产业区域结构发展失衡等,尤其是在相对不发达的地区。探究不同地区、不同地域特色的会展行业发展,根据地域的实际情况调整制定会展业的发展计划、提高展会的质量水平,对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非常重要。本文主要研究地方特色会展展业,以渝东北地区会展产业、合肥市会展产业为例进行案例分析,对地域制约会展产业发展的问题与挑战进行分析,并提出培养高端人才、加强全社会会展经济意识和政府严格管控会展政策三方面的战略与对策,突出地方会展产业特色,提高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关键词 :特色会展;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会展品牌;路径优化;
2021年3月5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合理规划展馆布局,发展会展业,各省级地区纷纷加快大力投入建设会展场馆,制定切合实际有意义的会展主题,加大对会展及相关产业的投入,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会展场所,促进地方特色会展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拉动区域经济高速发展。但由于社会会展经济意识低、政府轻视会展行业的政策实施等,会展的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困扰:场馆的数量虽然增多,但是场馆面积小、会展质量不高,且会展区域结构发展极为不平衡和不协调;区域性中高端人才不多,缺乏创新创业科技能力;全社会会展经济意识低,不善于抓住时机高质量高效率发展会展,在树立会展品牌方面仍需提升改进。诚然,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认为根据地区区域实际情况结合地方案例,构建地方性特色会展产业高质量、高效率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显得十分有意义,并提出提高中高端人才培养、提高全社会会展经济意识、树立会展品牌等会展发展战略与对策。
1、文献综述
近年来,有不少学者对会展经济以及会展经济对地方地区城市发展及经济增长发展作出相关的研究。李毅超(2005)认为会展场馆作为会展经济的基础,以优质的服务体系和完善多功能的配套设施为支撑点,通过各种会议和展览的举办,吸引大量参展商和观众,在获得直接经济效益的同时刺激城市发展[1]。会展经济对城市发展及经济增长的研究方面,赵驹(2008)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计算并分析重庆市会展与其他产业的关联度,并提出可以通过物流体系的发展、专业人才的培养、物流技术的创新、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快重庆市与国际接轨的进程[2]。叶彬(2017)通过分析渝东北地区发展的政策、资源、区位优势和区域经济欠发达、硬件设施薄弱、专业人才缺失、市场化明显欠缺等挑战,提出了加速区域经济发展、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等发展措施[3]。胡亚涛(2013)运用灰色关联理论计算各关联产业与会展业的关联度,从会展基础设施、会展品牌、会展项目等方面分析了重庆市会展经济发展现状,在发挥联动效应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与提升城市形象、增强经济发展吸引力与提供技术信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与改善贸易结构、扩大贸易规模等会展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四个途径基础上再提出结合产业集群、增长极等相关理论为重庆市会展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对策[4]。综上所述,目前已有许多学者对会展业的经济发展略有研究,分析会展行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与挑战,并提出可改进的战略与对策。但在地方性区域性上的研究还有欠缺,目前就我国来说,区域结构不均衡,不同地方的特色产业研究凸显还不明显,但不同地区又具有相对新颖的特色,地方特色会展产业的发展将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本文将对此进行相关研究。
2、地方区域阻碍特色会展发展存在的问题
人才培养分布不均衡且相对落后
伴随进入高质量、高经济发展的21世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提出了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人才的培养,特别是中高端人才的培养。据2020年猎聘大数据研究院推出的《2020上半年中高端人才就业大数据报告》,许多工作者选择留在当地就业,但对于一线城市的高速发展,企业数目持续增加,对于高端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从而加剧了地方性人才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从中高端人才需求TOP20城市来看,上海、北京位居前两位,新增高端人才需求占比分别为、[5]。重庆市人才培养相对落后,一些会展院校在培养人才方面完全脱离市场,专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课程设计不清晰,培养技能欠缺专业性与细化性,甚至以偏概全。
会展经济意识薄弱,品牌性不高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限制,以及文化差异、思想开放程度等不同,不同地区存在差异。然而会展行业又是近年来刚起步的新兴产业,许多企业和民众对会展行业缺乏清晰的认识,不善于利用会展获取信息、抓住时机、推销商品、展现形象、促进稳定长期合作,这不仅阻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也阻碍了会展产业的相关发展。另外民众对会展产业的经济意识也较低、参与度低,且会展的举办主题相对复杂混乱,偏离了举办会展的真正意义。据调查,合肥市曾举办过一些销售类型的展会,虽然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但实际上忽略了发展会展产业的实际意义。会展经济拉动发展不仅取决于企业利用资源发展举办展会,呈现出效果最大化的原则,同时也需要全社会会展经济意识的提高。“中国合肥苗木花卉展”“中国国际微商大会”等体现合肥地方特色的品牌会展虽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相对比于青岛的“啤酒节”、厦门的“台交会”等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会展仍有较大的差距[6]。
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轻视会展产业的发展
成功的会展行业不仅依靠于科技人才的培养、地理自然条件充裕、交通便利与发达,对于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管控也是必不可少的。本文以海南省海口市会展业为例,海口市是海南省唯一的特大城市,地势平缓、气候温暖宜人,是经济、文化、科技交流的交通枢纽,也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城市,发展会展行业具有良好的条件。但同时,据2019年海南省会展业状况调研报告显示,在海口市快速发展且不断壮大的会展行业中,还存在不少因政府轻视政策审查的相关问题:会展的举办缺乏明确的目标,组织管理模式混乱且落后;会展市场秩序混乱,会展举办的门槛过低,会展呈现效果差,市场上过多展会鱼目混珠,甚至造成“泡沫”现象;会展主题偏离实际意义,混乱复杂;展览场所展馆基础设施不完善、功能单一、面积小,场馆服务管理水平低等问题,都与政府轻视会展行业相关政策有关,导致市场上的展商随性发展举办展会,严重制约了会展行业的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
3、地方特色会展产业助力经济发展的路径与对策
提高对中高端会展人才的培养
为了培养高新技术、创新创业的高素质、高质量人才,打造国际高端人才聚集区和人才特区,部分地区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参考河北雄安新区发布的《关于加快聚集支撑疏解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方案》,其中出台多项措施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第一,大力引进高层次新人才。新区提出在2021年全面启动“雄才计划”一揽子工程,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大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两院院士、相关产业领军人物、创新团队引进力度。利用高层次人才团队致力打造新一批高层次人才,加强人才聚集平台建设,布局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级平台,不断壮大地区的高质量、高素质人才,打造全球人才创新聚集地;第二,政府加大人才培养扶持力度。加大政府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工作补贴、物质奖励、重点科研项目资助力度,使地区人才引进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第三,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各个地区均可搭建人才智慧服务平台,对各个实验室、各个项目健全完善人才“一键式、一站式、一条龙”全程服务制度,对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保姆式”优质高效服务。引进先进的功能设施,探索采取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引进外国专家,留住高层次人才[7]。
加强全社会会展经济意识,树立会展品牌
加强会展经济意识,不仅要加强企业商家对会展运营的经济意识,还要加强普通市民对会展参与度的意识。企业商家应该灵活运用会展信息,巧妙抓住市场的机会,积极推销商品,展现良好的形象。对会展行业要进行深入清晰的理解,结合当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对展会的举办树立明确的主题目标,在展馆中引进多功能基础设施,完善场馆的服务体系,做到呈现会展效果最大化原则。这不仅能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更能促进会展经济的`发展。当然仅加强企业商家的会展经济意识也是徒劳无功的,还需要加强普通百姓对会展行业发展的认识与了解,达到加强全社会会展经济的意识。市民要在深层面理解认识会展经济,不能以偏概全,切忌盲目跟风参加会展,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实际需求,有效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展会参加。加强会展经济意识,提高参与度,有效选择,尽可能地满足自身的需求,政府在策划展业发展时,应该结合当地的综合实力、地域发展,客观全面地分析,计划出适合当地发展的会展策划书,结合当地的优势,创建自己独特新颖的会展品牌。品牌展会不能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要在参展商数量、服务质量、参展效果等方面逐步积累,稳步增长。
政府严格管理会展产业发展
为了促进地方特点产业的发展,拉动助力区域的经济发展。一个成功的会展行业,需要社会提升人才培养的意识,使低、中端人才向高端人才发展;企业商家要树立品牌会展,呈现会展举办效果的最大化,普通市民要结合自身需求提高会展经济意识、提高参与度等,这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严格管控,严格要求每一条制度的施行。针对市场上展馆面积小、主题混乱、质量不高、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等鱼目混珠的会展,政府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地区政府应当在深入理解发展会展业所需要具备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会展业发展规划,避免盲目追求数量、盲目发展的局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制定并提高一系列展会质量标准化的相关制度,以达到提高展会质量的效果。当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展会的质量标准,展会的质量也会随之上升,促进展会经济的质量和数量的增长,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突出地方性特色会展产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
4、参考文献
[1]李毅超.廊坊市会展经济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5.
[2]赵驹,胡亚涛.基于产业关联理论的会展业效应-以重庆市为例[J].财经科学,2012(12):73-79.
[3]叶彬.渝东北地区特色会展业发展研究[J].工业经济论坛,2017,04(04):78-83.
[4]胡亚涛.重庆市会展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D].重庆:重庆工商大学,2013.
[5]张扣,蒋晓阳,胡书凝,陈国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会展业创新发展驱动力及提升路径研究[J].商展经济,2020(11):16-18.
[6]侯祝松.合肥市会展产业发展对策研究[D].合肥:合肥工业大学,2009.
[7]陈国庆,方子强,古月,华艺嘉.创新驱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研究[J].商展经济,2020(08):10-12.
〔一〕传播信息、知识、观念、促进经济贸易、沟通交流的作用。会展业属于服务业,具有服务业的共性,它作为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消费者、公众之间的一个有效的商务平台和交流中介,但同时它又不同于其它服务性行业,具有自身的个性,企业通过参加会展进行新技术、产品推广,可起到传播信息、知识、观念、促进经济贸易、沟通交流的作用,同时可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树立品牌形象,具有其他服务媒介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二〕提高主办城市知名度、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事实上一次国际会议或展览会不仅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还能带来无法估价的社会效益,这些社会效益有的是立竿见影的,而更多的是潜移默化、逐步发挥作用的。会展活动的开展可以提高主办城市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如财富论坛和apec会议在上海的成功举办,有力地提升了上海的国际知名度,以及推广了上海作为国际金融及商贸中心的地位,带动了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三〕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作用。每一次会议或展览的举办将吸引大量的商务客和游客,即必然会带动交通、旅游、餐饮等第三产业的发展。而且会展业的继续发展,将使展览、会议场馆的数量增加,从而加快对基础设施的直接投入,带动第一、二产业的发展。据测算,会展业的最大带动系数为1:9,如果会展场馆的收入是1,那么所带动的相关行业的社会收入则是9。〔四〕增加大量就业机会的作用。由于中国是一个劳动力充沛、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年中,第三产业吸收了大量劳动力,创造了不少就业机会,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有会展业的发展将带动交通、旅游、餐饮、基础建设等相关产业的同步发展,起着巨大作用。而这些行业的发展对增加大量的社会就业岗位将起着积极的作用,如北京申奥成功,就将造就几百万个就业机会。在中国,会展业虽然是一个新兴的服务产业,但是其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及创造就业机会的作用却是巨大的。二、加入wto后中国会展业发展现状的分析目前每年中国举办的各类会展超过1200个,是改革开放前二十几年内国内会展数量总和的10倍。据不全统计,1998年为1262个,1999年为1326个,2001年已超过1500个。从类型上看,会展已由综合性发展成为专业性,如汽车展、工业展、留学教育展等,并有一些专业会展得到了业界国际权威机构的认可。国内目前展览场馆有147个,部分展馆已具备举办国际展会的相应配套设施。会展主办单位除专业会展公司外,各专业协会、中介机构、广告公司、媒体、群众机构、院校等也纷纷加盟。与此同时会展业为主办者带来了巨额的利润和经济的空前繁荣,中国的会展业正以每年20%的速度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中国通过展览实现外贸出口成交额已达340多亿美元,内贸交易也达到 120多亿人民币。(资料来源:作者调研所得)但是,从我国目前会展业发展现状来看,与国外同行业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一)管理体制上的差异。国外会展业的管理主要依靠行业自律机制和自律规范,政府的介入一般体现在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国际大型展会的协助招揽上。但是国内尚没有统一的会展管理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根据现行的展览管理办法,国务院各部委及其所属的工贸公司、外贸公司、协会、商会、中国贸促会以及其行业分会和地方分会、地方政府或省市级外贸主管部门、展览场馆、境外展览机构等都能举办展览会。这种多层次、多渠道办展的局面造成会展过多过滥,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会展“泡沫”现象, 使得会展管理混乱。而且我国会展业目前依然维持计划经济形成的展会审批制、展览公司资格认定制,尚未与市场接轨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以至有的展会虽然质量很差,组织和服务严重欠缺,但由于有政府作后盾而得以存在。(二)展览场馆和设施上的差异。国内现有会展基础设施相对国外较落后,从展馆面积来说,全国展览馆总面积在100万平米左右,展场面积超过10万平米的大型展馆仅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展览馆、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等几家,与国际知名展览中心如米兰国际展览中心65万平米的展馆相比,国内场馆举办特大型展览、会议难度较大;虽然全国各个城市都有展馆,但大多面积小、功能单一、设施较落后、服务水平不高,不具有竞争力,更不具有接办国际名展的能力,多数展馆只能承办一些档次不高的展览。国外展馆不仅面积大,交通也十分方便,火车、地铁、直升飞机等交通工具可以直接抵达场馆。展览场馆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会议室、办公场所、银行、邮局、海关、航空、翻译、日用品、商店、餐馆、仓库、停车场等,整体服务体系使展馆成为一座城中之城。我国展馆设施如餐饮、交通、通讯等配套设施相对于国外也有很大差距,尤其网络信息技术在国内展馆的应用还不普遍,制约了国内展览水平的提高。(三)展会定位上的差异。多数展会缺乏明确定位,组织管理模式落后。同国际知名展览相比,我国展览缺乏明确定位。让参展厂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而有的展会则什么档次与质量的产品都一拥而上。有些名为国际名牌精品展,但实际上却是类似集贸市场的讨价还价,有些展会甚至成为处理积压商品的场所。有些参展商也缺乏定位,参展的目的不明确,而大多数厂商只是“坐以待客”。(四)服务水平的差异。目前,在国内30多个展览会中,只有极少数展览会设立了相关的服务商、法律咨询机构、专业观众检录系统,大多数情况下,参观商和观众在参加展览会时遇到的一些问题难以解决,展会后的情况也无从了解。同时在硬件设施建设上仍有欠缺,如没有设立邮局、必备的商务服务部门和专线交通等,而这些方面,国外展览会可以说一应俱全。因此中国展会的服务水平有待改进。这方面我们可以学一学德国的汉诺威市。每年在这里举办的cebit展览会和国际工业展等大型专业展会,从世界各地云集于此的参观者的口袋里掏走数十亿美元。它的奥妙就在于一切围着展会转,围着参观者服务,展场布置把舒适放在第一位,空气流动,光线明亮,温度适宜,布局宽松,在众多展场之间,到处设有咖啡座,供人们休息、聊天、交流、业务洽谈,在市区乘车凭展馆出入证“一证通”,十分便捷。会展业是服务行业,不同于制造业,如果不在服务水平上花狠功夫,那中国的会展业势必无前景可言。(五)会展人才的差异。目前我国会展业专业人员奇缺,大多数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与会展业发达国家之间差距较大。这是影响我国会展业发展的重大制掣。展览专业人员奇缺除了历史原因外,相当重要的是,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专门培养展览专业人才的场所。跟汉诺威和法兰克福一样,许多国外会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中国人都是从国内的展览公司挖过去地的。国外会展业发达国家的优势在于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化的服务标准和流程以及先进的人才机制。因此中国会展业在培养专业人才的同时,也要建立先进的人才机制,防止人才外流。三、加入wto后中国会展业发展对策的分析去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成员,那么入世后对中国会展业有何影响呢!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政府公布的资料显示,11类142个服务贸易行业中,会展业不在其中。从入世谈判情况来看,我国政府并未对入世后的会展业开放作出承诺,世贸成员国也没有提出这方面的要求。另外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入世后,外商仍不能在中国注册成立独资的会展公司,但可以与中方成立合资公司。根据我国目前会展市场的实际情况,还不能取消审批制度,因此我国实行会展审批管理制度仍然有效,对这项规定也是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即对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工业和新生产业进行保护。虽然有上述有利因素,但毕竟是“狼”来了,一定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海外跨国展览机构已纷纷抢滩中国市场,设立机构或成立合资公司,如德国的汉诺威、科隆、依格多,意大利米兰国际展览中心等早已在北京、上海设立了分公司,中国展览业将面临外国同行更为直接和激烈的冲击。尚显稚弱的中国展览业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会展经济将会以更快的速度与国际接轨。在这种形势下,我国会展业的发展既有新的机遇,但更多的是严峻的挑战。对此,笔者对我国会展业未来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顺应规则,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入wto后,政府痛下决心顺应规则,转变职能,退出对市场经济运作的直接干预管理。政企不分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而企业可盼的关系协调、信息传递、市场规范等服务与管理的职能将由行业协会来实施。因此应发挥协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协调。尽早成立全国性的会展行业管理组织,并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建立覆盖全国的信息网络;理顺与海关、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取消价格多轨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展览环境和竞争秩序,在操作上力争尽快实现规范化,并与国际惯例逐步接轨。另外,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不意味着市场的完全自由化,相反政府的宏观调控会对展会的质量和会展公司的资质进行市场化、动态化和评估和认证,逐步从审批制过渡到标准制和登记制。使会展业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据悉,目前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展览业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着手会展业的立法工作。如国内展览业的第一个地方法规--上海展览法规,已进入起草阶段,主要内容是理顺行政主管部门和海关、商检、工商、税务等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克服多头管理的弊病,也将考虑展览公司办展的资质要求和法律程序。(二)改进服务水平,加快人才培养。会展业属于第三产业的服务业,它不同与第一、二产业,是一个营销的过程,关键是人才、客户和服务,对资金的需求并不突出。服务水平的提高不仅要提高软件服务,如设立相关的服务商、法律咨询机构、专业观众检录系统,还要改善硬件设施建设,如设立邮局、必备的商务服务部门和专线交通等。加入wto后将有更多的外资和展览管理人员进入中国,将会带来国际会展业的先进经验、理念。有了好的理念,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会展人才,制定规则和制度,提高软硬件服务。会展专业人才奇缺是制约会展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加快会展专业人才培养迫在眉睫。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举办展览专业人员的培训班、讲座。这种培训班、讲座非常重要,因为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从现在起少则3年,多则4到5年才能掌握专业理论,日子久远,远水解不了近渴。现从事展览工作的人员大多具有实践经验而缺乏理论知识和先进、现代的展览管理手段,若能通过短期培训,可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三)会展应走向产业化和品牌化。加入wto后,随着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外国会展公司的大举进入加剧了我国会展市场的竞争,促使了我国会展业面向市场,在竞争中进行跨地区、跨部门的战略重组,组建展览集团、实现资本扩张,提高企业组织规模,走上产业化之路。会展业必须树立品牌意识,找准展会的龙头,发挥城市会展业的整体效应,才能加速会展经济发展。现在,经济全球化已成必然趋势,会展业的发展也不例外。从长远看,发展本地会展经济,必须面向国际,形成品牌。世界著名的展览城市,无一不是如此:提到德国的汉诺威,我们就知道这座城市里有电信技术、机械和设备工程等行业的著名展览会;提到美国的拉斯维加斯,我们会很快联想到comdex展;被称为“展览之都”的法国巴黎,时装、化妆品等展览在世界有名,且始终领导世界潮流;而香港是以珠宝、皮草、玩具等展览著称。不难看出,一个城市展览业的品牌与其本身的经济及产业发展特点是密切相关的。要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必须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方向,树立会展业的城市品牌。树立品牌展会需有明确的定位。如果是具有成功办展经验并一直运作国内知名展会的公司,就须随时关注国际市场的行业走势,并主动与国外的相关机构强强联合,努力扩大展会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如果公司运作的展会尚处在国内区域优势或开发新题材的会展公司,那你首要的经营思维应放在努力扩大自己的展会在国内的影响力,就像我国的海尔一样,成在中国,强在世界。(四)可利用互联网,实现实物展览和网上展览交易之间的相互补充。对于互联网,人们普遍是喜悦多于忧虑。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展览业带来了新的契机,网上展览成为展览业的新风景和新亮点。众所周知,场馆建设投入大、周期长、风险大,而在互联网上建立虚拟展馆、举办虚拟展览却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金钱,大大提高展会的效益。 我国展馆建设缺口较大,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展览中心、城市扩建、新建展馆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在展馆建设上脱离实际、盲目攀比却非明智之举。我国展览业可以借助互联网赢得后发优势,一些规模小但信誉较好、富有管理经验的展览馆或展馆公司,可以凭借网上展览开拓发展空间、聚集新的竞争力。因为互联网具有无可比拟的渗透性和广泛性,可以超越时空的限制。但是,即使在相当完善的互联网时期,网上展览和交易也不会完全取代传统的展览和交易,二者只是更好相互补充和优化配置,更加完美而已,因为二者各自有着互相不可替代的特点和作用。(五)以展“促”会,以会“兴”展。会议是报告会、研讨会、交流会、说明会和讲座的统称。会议是展出者在展出地方市场为其产品和服务扩大影响的一种直接而有效的方法。会议可以吸引相应行业的许多行家,决策人物和有影响的人物;会议可以是介绍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可以探讨生产、供应、销售等各个环节,也可以在展览不能表达的特殊情况下,为展览作补充。由于展览会的形式比较单一,所以以丰富补充展出内容为直接目的的会议显得必不可少。展览和会议,两者是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活动,唯有如此,展会的多元化功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六)积极引进外资,提高会展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中国加入wto后,外资进入中国展览业将不可避免。在看到外资抢占我国会展市场份额的同时,也应看到外资的引入能够提供我国展览业设备改造和技术革新所需的资金,能够带来会展业经营和运作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技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展览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在为我所用的原则下积极地引进外资,尽快实现会展业的规范化发展。(七)利用本土优势。目前,世界各国的会展都是由本国的行业组织来主办的,不仅要得到外国的参展商认可,更主要的是还要得到本国企业的积极参与。在这方面,国内会展公司较国外同行有明显的优势。但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对参展不够重视。因此国内会展公司应利用本土优势,比国外公司更早的使国内企业认识到会展作为企业之间的一个有效的商务平台,具有其它营销媒介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企业通过参加会展进行产品推广、树立品牌形象将成为企业的重要营销活动。提高国内企业对会展功能的认识、加强企业的展示能力对我国会展经济的健康发展无疑有着重大意义。(八)以合求寸,多元发展。因我国的会展业已将步入白热化竞争时代,一些刚起步或在会展界举步维艰求存的会展公司,要开发新项目已实属不易,为求得生存,不妨考虑一下与国内外知名的展会合作,专做展会代理商赚取佣金,同时也可从大公司学到一些良好的展会运作经验。代理展会也需注意一些常识,如与国外的名展合作时要考虑一下,我国的参展产品在国际市场是不是具备竞争力,国内企业赴外参展后能否起到促销效果;反之,为国内名展寻找国外参展商时,又要考虑该行业在我国的竞争现状,国外厂商是否有急于抢滩中国市场或扩大在华市场份额的意愿,这些都是决定代理招展成败的关键。会展经济,其实是一个很大的产业,你只细想一下:世界各国为争办奥运会、足球锦标赛及其它体育赛事时的努力;其次有文艺汇演或大型音乐会的热烈场面;还有各种经济、学术论坛的媒体造势或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再有全国各地的各种什么节或其它的一些大型公关活动及会务接待等。以上种种,其实都属于会展经济的范畴,因此,建议一些会展公司不要老是把眼光盯在商业展览上,只要你在申领营业执照时多考虑一下它的经营范围,会展业的空间还是很大的。综观国际会展业的整体情况,欧美发达国家无疑在国际会展业的竞争中占据绝对优势,这是和西方发达国家在在资本、技术、信息方面的绝对优势分不开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会展经济的理念已经为大多数国家所重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虽然影响了发展中国家在会展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的绝对数值,但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也吸引了会展这一前瞻性行业,使它们成为国际会展业今后几年继续保持增长的关键因素。中国是当今世界上gdp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但中国在国际会展业中地位远不能与中国的国际地位相匹配。因此,笔者坚信中国会展业的发展空间巨大,只待人们去开拓,但笔者希望国内会展公司在国外会展巨头冲击下,“与狼共舞”,在竞争中求发展,在挫折中学习。 wto不可怕,竞争更不可怕,可怕的是只有等待、观望的心态和短浅、狭隘的眼光。调整好心态,摆下姿势,大处着眼,小处着手,wto对中国会展公司才可真正称得上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中国会展公司也因此与时俱进、与日同步,在国际新舞台上演绎新篇章创造新辉煌。
法律职业者存在的主要方式是法律语言表达和法律思维。法律语言表达的基本要求之一是条理清楚,不违背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法律思维则强调依据法律规范进行思维、强调程序优先、普遍性优于特殊性、合法性优于客观性、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理论优于结论。此外,这里讲的逻辑主要是形式逻辑,即对法律判决的结论必须是依据推理的方式逻辑地得出。换句话说,法律思维不能与人们的日常逻辑思维明显违背,否则判决就缺少了说服力。[1]不过,逻辑思维并非法律人所专有,实际上,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逻辑与逻辑表达。[2] 但是,法律与逻辑却存在着更为密切与广泛的关联。这是因为,法律人特别重视逻辑思维在法律中尤其是法律推理或者法律方法中的作用。因为在一般案件的司法判断中,法律职业者的主要思维方式就是将法律大前提和事实小前提结合起来,运用三段论的推理模式逻辑地推导出一个裁判结论。正因为逻辑推论仍然是司法裁判者的主要思维方式,所以,人们对逻辑在法律中的作用日益重视。法学院里一般都要开设“法律逻辑学”或者相关课程,法律专业的学生一般都要接受法律逻辑学课程的专门训练。近年来,国内有学者编辑了法律逻辑学专刊,[3]专门探讨法律逻辑问题,这也充分表明人们日益重视逻辑学在法律中的地位。本文所要使用的“逻辑”一词,是一种“常识”意义上的“逻辑”,即形式逻辑。[4]美国著名法官亚狄瑟先生也指出,我们不需要洞悉逻辑的奥秘,而只要对其基础初步了解即可,亚狄瑟先生所讲的逻辑也主要限于形式逻辑。 近年来,法律与逻辑问题的研究逐渐得到了更多学者的关注,但是,法律人大多并没有说明何谓法律的逻辑,或者说,法律逻辑与普通的形式逻辑的差异何在。柯克大法官在与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的对话中提到的“自然理性”与“人工理性”的差异有助于我们思考法律逻辑问题。柯克大法官认为,作为法律之基础的理性是一种人为理性而非常识分析,这种理性只有经历过法律训练、有法律经历的人才会运用。[5]笔者认为,一般的形式逻辑并不能等同于法律逻辑,法律逻辑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就是,一般的形式逻辑在法律中的运用是要受到法律的规范性、规约性和价值性的约束的,换句话说,法律逻辑是一般形式逻辑在法律中的有限度的运用。但是无论如何,法律领域是无法排斥逻辑发挥作用的。 法律领域之所以离不开逻辑作用的发挥,原因主要有六。第一,法律适用本身就是一种复杂的逻辑思维活动。依法办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依据“逻辑思维”办案,逻辑思维是法律职业者的思维智力手段。德国学者伯恩·魏德士指出,“如果仅仅是要求规范的制定与规范的适用应当和谐而无矛盾,那么形式逻辑对于法学的重要性便毫无疑问。在法律工作中,逻辑矛盾(违反思维法则)也是错误的”,[6]并会成为人们上诉的依据。第二,法律逻辑首先关心的依然是思维的形式问题。逻辑本身只是一种思维工具,普通逻辑是撇开思维的具体内容而仅仅关注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的。形式逻辑本身并不能给人们提供具体的知识,但是它是人们正确思维、交流信息、准确表达和严格论证的手段与方法。它具有与语法类似的功能,因为人们的思维如果不遵守语法,语言表达就会混乱,理解就不可能,而普通逻辑则是思维的“文法”。[7]第三,法律逻辑有助于人们识别与驳斥谬误与诡辩。法庭论辩中,也有不少人会玩弄诡辩,而依据逻辑规律和规则,就可以识别、揭示这些言论的逻辑错误。第四,法律人思维的基本依据——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一般认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两部分: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构成要件即构成法律欲规范之特定事实,而法律后果即立法者所赋予特定事实在法律上的后果。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是引起法律后果发生的依据,也是当事人请求权的基础。民事诉讼中的案由其实就是民法规范中的构成要件高度概括。在法律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之间,就存在法律上的逻辑关联,即一行为如果符合构成要件,就可能逻辑地承担法律上的后果。第五,法律逻辑的作用领域非常广泛,包括立法领域、案件侦查领域、法律事实认定领域、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辩领域等等。第六,法律逻辑的运用的核心是法律推理。司法判断过程中运用的推论工具主要就是三段论,推论的过程与方法就是从已知的大前提(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小前提(法律事实)出发,将事实与规范结合起来,并通过推论必然地推导出结论的过程。虽然有的学者将辩证推理、归纳推理也纳入了法律推理的范畴,但这似乎是将法律推理的含义泛化了。所以,坚持推论理论的学者认为。推论的含义仅限于“以法律为大前提、以事实为小前提的演绎推理过程”。[8]但是,无论如何,形式逻辑思维运用仍然是法律推理的核心问题,因为违背逻辑会导致错误的判决结论。(一)在立法中的作用 逻辑虽然不可能给我们提供一个绝对完美无缺的法律体系,但是,法律的表述却需要遵守最起码的逻辑要求和逻辑理性,遵守起码的立法逻辑。梁慧星先生指出,作为规范性的法律与其逻辑性是互为表里的,如制定法律或者法典,其编排的顺序只能是“逻辑性”而不能是所谓的“重要性”,因为重要性是见仁见智的。如民法典的制定从制度安排上来说,只能是一般的、共性的制度在前,特殊的、个性的制度在后,所以民法典形成了“总则”(共同规则)与“分则”(特殊规则)。在法律适用中,法典的这种一般与特殊的逻辑关系,恰好是适用法律的基本逻辑关系。制定法律虽然是从一般到特殊,但是适用法律的逻辑刚好是从“特殊”到“一般”,越是特殊的规则越先适用,即要遵循“特殊法优先适用”的基本原则。可见,法律的逻辑性是正确适用法律的有效保障。[10]逻辑思维理性地要求,立法须达到体系的完善,法律精神应当做到前后连贯,法律分析与判断的一致性、一贯性、无矛盾性、推论的必然性。历史上,逻辑理论体系曾对于罗马法摆脱其体系的不合逻辑性,成长为博大精深、结构严谨的体系,产生了巨大作用,并且对后世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影响重大。[11]此外,对于立法来讲,体系化法典编纂符合逻辑体系要求的重要作用在于,它可以简化法律,使法律具备条理性。尤其是在复杂法典的编纂中,法律越复杂,简化法律的需求就越迫切,通过符合逻辑要求的法律编纂,可以将庞杂的法律压缩到较少的内容中,以克服体系上的混乱。[12] (二)在案件侦查中的作用 逻辑思维虽然可以作用于诸多领域,在许多领域里发挥作用,但逻辑思维的作用主要限于推理领域。[13]这又可以分为两个领域,即案件侦查与司法裁判两个领域。在案件侦查中,如果思维违背逻辑,决不可能走向正确的侦查方向。刑事案件侦查中,逻辑推理是分析案情、案件侦查的重要工具。从某种意义上说,案件的正确侦查既需要侦查人员认真勘查现场、确定侦查范围、收集检验证据、否定嫌疑对象,需要在掌握既有案件事实材料的基础上,追溯案情发生的真实时间、地点、作案动机等,更需要正确运用逻辑推理,对案件的性质、犯罪人的身份、作案的手段等进行合理推测和断定。而要从既有案件线索所昭示的多种可能结果中作出正确的侦查判断,就必须借助于一定的逻辑推理形式来完成。可见,逻辑推理在案件侦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正确的逻辑推理是对案情进行正确分析、有效推断的必备条件。
摘要:准确界定法律规范的概念,是进行逻辑结构分析的前提。根据语义分析哲学对概念的功能论理解,法律规范作为一个被建构起来的概念,应当强调它是能够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调整功能的最小单元。由于法律规范的“最小单元”性质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以往诸种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各有利弊得失,却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把“法律规范间的逻辑结构”(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逻辑结构”)误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这一误区导致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解释力和应用性受到影响,不仅难以解释刑事法律规范的结构,而且很少在部门法中被实际运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应当采用新的“三要素说”:法律事实+规范模态词+法律效果。关键词:法律规范;逻辑结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是法学规范理论中的一个亮点,法律或法学的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这一类具有较强“技术性”的理论上。这就更要求此类理论本身具有经得住推敲的“科学性”,进而具有较强的应用性。以这样的要求反观现有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我们会发现存在许多的混乱和不明之处。对此做出深入研究和必要的澄清,对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良性互动,提升法理学的科学性品质,具有基础意义。事实上,这一理论恰恰在热衷于“宏大叙事”的学术氛围中被长久忽略。由于法学理论中此类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内容并不多见,对它的忽视而导致的错误就更加损害法学的科学性品质和形象。我想,法学需要“宏大叙事”,也需要“雕虫小技”。本文将首先致力于分析“法律规范”概念的准确界定,然后总结归纳现行(含以往)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并对其利弊得失给予简要的分析评判,最后在上述两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本文对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新理解。一、“法律规范”的准确界定法律规范[①]的界定,是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的前提。没有对法律规范概念的清晰界定,所谓的逻辑结构分析就没有明确的对象。对象不明确,则无法进行有效的学术讨论,因而也就不可能得出确切的和有益的结论。但是复杂之处在于,对法律规范的界定实际上是以对其功能、作用的思考及其与相近概念(比如“法律规定”“法条”“规整”等)的关系的思考为基础和前提的,正如凯尔森所说:“我们对自己智力工作中想当作工具的那些术语,可以随意界定。唯一的问题是它们是否将符合我们打算达到的理论目的。”[1](P5)因此,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学术语,法律规范的科学含义的确定,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反思的平衡”的结果(借用罗尔斯的术语)。这一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其引发的思考带来如下启示:法律规范作为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是根据需要“建构”起来的,所谓需要,在这里就是我们确立一个概念的目的,即是让它发挥何种功能或作用。这与我们一般把概念当作“给定的”通常处理方式不同。这里需要克服的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突破对概念的实体论的理解,而代之以“功能论”。对概念的实体论理解实质是一种“反映论”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有它的用武之地,但显然不适于法律规范这类概念的界定。概念的本质问题是贯穿哲学史古今的一大课题,它的一个突出表现便是中世纪唯实论与唯名论的争执,简单地说,唯实论认为,共相(概念)是独立于具体、个别事物的实体性存在,“在人类思想的世界与外部现实的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严格的对应。”[2](P32)唯名论则认为,“概念只是一种名称,亦即称谓。这些称谓在客观自然界并没有直接的、忠实的复本和对应物”。[1](P32)对概念的实体论理解实际是唯实论思想的体现,这一思想传统构成了西方哲学史上的主线,由古希腊的柏拉图至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而登峰造极。按照这派的观点,概念是本原、实体,有固定的所指和确定的含义。而概念的功能论则与唯名论的根本主张一致,认为概念并不是抽象的实体,它的确切含义只有在使用中、在具体的语境中才能确定。可见,概念的功能论理解比实体论理解更为灵活。随着20世纪哲学的“语言转向”,分析哲学、实证主义以“拒斥形而上学”为旗帜实现了对传统哲学的一次反叛。现代西方分析哲学、语言哲学的研究和洞见为深刻理解“概念”的本质提供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视野。维特根斯坦曾明言:“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3](P31)这一思想在新分析法学的倡导者哈特那里得到重视,他在分析了“通常的定义模式并不适合于法律的领域”后,阐发了源自边沁的思想:“我们一定不能把这些词拆开了、孤立地去看,而应把它们放回到它们的扮演独特角色的句子中去,从而进行一个整体的衡量。”[4](P29)这一思想可以说是19世纪中叶实证主义兴起、特别是20世纪分析哲学成为西方哲学的主导特征以后,得到普遍认同的思想。“法律术语的意义是以这些术语被使用的语境、使用这些术语的人、以及运用这些术语的目的来确定的。”[②]在研究法律概念时,不要问某概念的本质是什么?而应问这个概念的功能是什么?[5]概念功能论的思想是深刻而富有启发的。根据这一思想,概念既是灵活的又是清晰的。“灵活”是说概念可由人意欲它发挥怎样的功能来确定,而概念的功能取决于学科建构的要求、需求、目的。“清晰”是说概念的含义一经由此确定,就应当一以贯之地加以使用。在此意义上,法律规范是一个“建构性”的概念,而不应当简单地理解为一个“反映论”的概念。在我看来,“建构”这一概念的核心目的,在于使“法律规范”承担起法律分析的基本单元的作用,正如“商品”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一样,“法律规范”至少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承担着这种功能。而分析法学在概念或规范分析上的卓有成效的建树及由此体现出的方法论上的优势,对整个法学理论具有基础和前提性意义,“错也要错得清楚”实在是走向可能的正确的必经之途。以概念的功能论为基础,我们才有可能对法律规范概念进行一番建构。据此,本文把法律规范定义为:作为法律的基本要素,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能够发挥法律的规整[③]功能的相对独立的最小单元(这是就形式方面给法律规范下的定义,就内容方面,法律规范无疑是以权利性、义务性或责任性法条为具体构成)。根据这一界定,法律规范的概念包括如下要点: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要素之一,与通常所说的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共同构成完整的法律要素。第二,法律规范在实定法中占有最大比重,是构成法律的主要成分,这一点可从绝大多数法律都以权利或义务性的规定为主要内容得到证明,而“是否授予权利或设定义务是检验一个法条是不是法律规范的标准。”[6]第三,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这正是本文要论述的内容。第四,法律规范是能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的规整功能的最小单元。对此作如下说明:(1)法律的根本目的或作用在于发挥对社会生活的规范、调整作用,因而法律规范作为法律的主要构成要素当仁不让地承担这一功能;(2)任何法律规范都是在一个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都必须在与整个法律体系及其所蕴含的立法目的等价值因素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其调整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没有绝对独立地发挥规整功能的“单元”,因而是“相对独立”;(3)之所以是“最小单元”,是基于理论上确立一个概念的目的就是用这一概念能够较为方便地建构或有效地解释整个的知识或文本体系,因此研究者必然寻求各种意义上的“最小单元”,正如生物学把“细胞”、马克思把“商品”作为其相关研究的“最小单位”一样。在这个意义上,笔者不赞同龙卫球教授对“法规范”概念的理解和用法,他把“法规范”等同于“法律”;没有使用“法律规范”的概念,而以“法律规定”即拉伦茨的“规整”代替之。[7](P37)我国法理学家对法律规范已有不少研究成果。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规范作为构成法律的主要要素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8](P91),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9](P53)孙笑侠教授把法律规范定义为:通过法律条文表达的、由条件假设和后果归结两项要素构成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10](P50)刘星教授将法律规范表述为: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职责的准则,或者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11](P75)这是目前国内有代表性的几部法理学教材对法律规范的界定,它们的共同点是:第一,都强调法律规范是关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规定;第二,都强调法律规范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尽管具体表述不尽相同。但是这些定义都忽视了对法律规范是“能够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调整功能的最小单元”这一重要之点的强调,正是这种忽视造成了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普遍误差。我们认为法律规范概念从功能要求上说,应当是构成法律的细胞,“相对独立”、“最小单元”应是其题中应有之意。二、现行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分析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的核心,是对各种具体的法律规范的构成进行抽象、分析、分解,进而得出所有法律规范共有的、抽象的“构成要素”,因此,这是一种通过抽象分析的方法得出的适用于所有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要素”及其关系(即结构)的理论。以下本文对我国法学理论中关于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代表性观点作简要述评。观点1:法律规则(规范)=假定+处理+制裁这一观点来源于前苏联法学著作。它认为法律规范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假定、处理和制裁。按通常解释,假定是规定一定行为准则适用的条件的那一部分;处理是法律规范中反映行为规范本身的那一部分,也就是法律规范中规定允许、禁止或要求人们行为的那一部分。制裁是规定强制实施法律规范的可能性或违反这一规范所招致的法律后果的那一部分。评析:这一理论曾是前苏联和我国的法学理论中的通行观点,尽管现在已为“通说”所摒弃,但是在抛弃此说的理由即对其缺陷的指证上,本文与学界已有的分析不尽相同,阐述如下:第一,正如这一理论自己解释的那样,“处理”本身就是行为规范。我国著名法理学家沈宗灵教授明确指出:“处理就是行为规则本身,也就是法律规范中指出的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哪一部分。这是法律规范的最基础部分。”[12](P33)既然“处理”本身即行为规则,那么它怎么又同时是自身的构成要素呢?要素总是相对于系统或一定的结构而言的,但如果一个系统只有一个要素(即其自身),显然就不能成其为系统,原因在于并未对系统进行“分析”,所谓的“要素”其实是换了一个称呼的“系统”。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作为法律规范下位概念,至少需有两个才能成立。因此上述对“处理”含义的解释固然正确,但说“处理”是“法律规范的最基础部分”是不确切的。准确地说,它是法律(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最基础部分。第二,如果不对“处理”进行特别定义,“处理”和“制裁”在语义上和实际上都可能重叠:所谓“制裁”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处理”,即违背了法定义务而导致法律责任时的一种“处理”。第三,并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有相应的“制裁”性规定(尽管这一点常常被指为法律规定空白或欠缺),更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制裁”性的。第四,在这一理论中,“假定”似乎只是法律规范的附属部分,甚至是在法律规范之外独立存在的部分,这意味着“假设”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没有适当的位置。观点2:法律规则(规范)=假定+处理这是西方学者的观点。假定指出了规范适用的条件,处理则是一个规范性规定。以“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这一法律规范为例,其“假定”部分是:如果一个人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处理”部分是:此人无法律能力。评析:这一理论模型是对观点1的局部修正,克服了简单的逻辑缺陷,即取消了“制裁”。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制裁”并非一个必备要素,大量的法律规范没有“制裁”的内容。正如王涌博士指出的:“所谓法律规范就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规范性陈述,它只包含假定与处理两个部分,制裁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规范的必要因素。而其中‘假定’就是对事实情境的设定,而‘处理’就是对特定的事实情境中的法律关系的规定。”[5]但是这一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同样是把“处理”理解成规范本身,观点1的缺陷仍有残存。观点3:法律规则(规范)=行为模式(权利、义务的规定)+法律后果的归结这是以张文显教授为代表的我国法理学界目前通行的观点。张文显教授分析了前述观点的缺陷,择其要点如下:第一,西方学者的两分法明显地忽略了合于或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这一不可缺少的构成因素。第二,苏联学者的三分法只注意到否定式法律后果,而忽视了肯定式法律后果。肯定式法律后果是合法行为的后果,否定式法律后果是违法行为的后果。第三,“假定”不是构成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独立要素。因为如果“假定”指规定该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况的那一部分,它就不是法律规范的内在构成因素;如果“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权利之行使条件和方式或义务之履行的条件和限度,那它已包含在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中。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与其适用的条件、方式、限度是不可分开的。人为地将它们分割开,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就成为不可思议的东西。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如果把“订立经济合同”(所谓的“假定”)与后半句分开,后半句的规定就是莫明其妙的东西。鉴于此,张文显教授提出,任何法律规范都是由如下两部分构成的:(一)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二)法律后果的归结。法律后果分为否定式法律后果和肯定式法律后果两种。否定式法律后果是国家对违反该法律规范的行为所抱的不赞许态度,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否定和责罚。主要的责罚形式有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肯定式法律后果是国家对于合于该法律规范的行为所抱的赞许态度,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具体形式包括对一定状态的确认(如认定合同、婚姻有效),对一定行为的奖励(如对发明创造的肯定和奖赏,批准专利申请等),对不法侵害的恢复(如支持当事人的执行申请等)。[6]评析:张文显教授所代表的目前法理学界的主流观点认识到西方的二要素说和前苏联的三要素说有缺陷,特别是提出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在理论上具有重要贡献,但在指证缺陷的具体所在上可能有欠精准,论证如下:第一,依据两要素说没有“制裁”而断定这一理论模式欠缺“法律后果”,失之简单,有欠公允。如前文所述,“处理”本身无论在一般语义上还是在法学理论中都可以包含“制裁”这一“法律后果”。造成这种认识上差别的原因在于“处理”、“法律后果”等概念的确切含义有待澄清。我认为这两个概念用词不同,却有同等的意义。“法律后果”的概念,既如张文显教授所深刻认识到的那样不仅包括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也包括肯定性的法律后果,那么“肯定性的法律后果”的进一步分析表明,它并不限于或主要不是“奖励性”的、如同法律责任那样单独列出的一种法律规范。张文显教授指出,对合法行为的确认、肯定、保护本身就是一种“法律后果”,也就是一种“处理”。比如,《合同法》第77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其中“处理”和“法律后果”完全是不可分的。再如《公司法》第214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其中的“吊销营业执照”既是“处理”,又是“法律后果”。对具体法律规范的分析表明,“处理”与“法律后果”(或“法律效果)是一个东西。第二,张文显教授深刻指出“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存在,补充了以往对法律后果的片面认识,这一理论贡献意义重大,它通过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表明:法律不仅是制裁性、惩罚性的,现代法律更是权利性的。但不得不承认,由于提出这一理论模型的背景和旨趣在于通过与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即通常易见的“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比较而构造全面、准确的“法律后果”概念,由于它关注和侧重的是上述宏观层面的问题,在“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存在形态上,这一理论并未作具体的探讨。人们对此也很少作进一步的追问,通常就把“肯定性的法律后果”简单地理解为与惩罚性法律后果相对应的“奖励性法律后果”,照此理解,笔者发现包含所谓“肯定性的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寥寥无几。[④]这与以权利为本位的现代法律的特征相当不吻合。症结何在?把肯定性法律后果理解为“奖励性”法律后果的误导所致。在进一步的思考中,笔者发现“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存在不应作如此狭隘的理解,它的存在形态之多样和广泛,远超过“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因为,所有权利性规范都可以看作是具有肯定性后果的法律规范。此外,我们还应看到“肯定性”与“否定性”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有较为复杂的意义:(1)“肯定”和“否定”是相对而言的,并非泾渭分明的两种类型,一个救济性法条(比如在一个侵权案件中作“恢复原状”的处理)既是对侵权人的“否定”,同时是对受害人权利的“肯定”。“肯定”和“否定”完全取决于对何种主体而言。(2)现有理论对“肯定”和“否定”的理解仅限于对当事人来说代表利益还是负担(或惩罚),但作为一般的法学理论,更应当从立法目的的高度理解“肯定”和“否定”的实质,无论是对正当利益的肯定还是对不义之举的否定,都是对代表着人民利益的立法者意志的“肯定”。第三,把“假定”融入“权利义务性规定”而不把它作为单独的法律规范构成要素,论证清晰有力,结论正确。但笔者注意到,在张文显教授2001年再版的《法哲学范畴研究》一书中(前述主张见于1999年版的《法理学》教材),又把这一结论改了回去,即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行为发生的时间、各种条件等实施状态的预设)、行为模式(权利和义务规定)和‘法律后果’(含否定式后果和肯定式后果)三部分。”[13](P49)这一情况说明关于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分析还需进一步阐明。同时,这一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观点表述给我们提供了另一个重要信息: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与“行为模式”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且容后面分析。第四,把“权利义务性规定”(行为模式)作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要素之一,与“法律后果”一起构成完整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这一观点存在逻辑上的问题。既然法律规范是能够发挥法律的规整功能的最小单元,并且法律是通过“权利或义务性规定”发挥这种功能的,但是如前所述,权利或义务性规定本身就意味着某种法律后果,因为权利义务性规定本身已经是完整的法律规范,而不应当是它的一个要素!因此再加上“法律后果”就成为多余。这即是说,假如把“法律后果”与“权利义务性规定”放在一起作为法律规范的要素,是画蛇添足;假如只剩“权利义务性”规定作为“要素”,是同语反复,理由如前:只有一个要素就不成其为要素。第五,“行为模式+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模式,难以解释刑法规范,尤其刑法分则以刑罚为内容的责任性规范。比如,“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在这一类刑法规范中没有“行为模式”,即没有关于权利义务的规范,只有对某种事实状态赋予一定的法律后果。固然我们可以依据法律责任是第二性义务的理论[⑤],把责任性规范还原为义务性规范,以此间接地解释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也适用于刑法规范,但对此类刑法规范毕竟难以直接应用现有理论给出便捷的解释,更重要的,依据本文对法律规范的界定,把一个责任性规范还原为一个义务性或权利性规范,这前后已经是彼此独立的两个规范,应当分别进行逻辑结构的分析。因此本文认为以“还原法”来解释刑法规范的逻辑结构不能成立。刑法是一大重要法律部门,如果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不能涵盖、解释主要的刑法规范,显然其理论说服力将大打折扣。总之,目前法理学界的通说一方面把先前的“两要素说”收回到“处理”中的“制裁”,经过修改完善(补充了“肯定性后果”)以“法律后果”之名重新释放出来;另一方面把“假定”从先前的“两要素说”、“三要素说”中收回来,融入一个新的概念:行为模式(权利义务性规定),形式有所变换,但以往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根本缺陷仍未被凸现和纠正。这一缺陷使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仅仅存活于法理学的范围内,稍微深入到部门法的规范分析,就捉襟见肘。以较为得到公认的通说为例,我们在部门法的诸多规范中,可以直观到“权利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权力性规范”、“职责、职权性规范”可以通过还原法归结到权利或义务性规范)、“责任性规范”,但是,除了在“责任性规范”中我们能看到符合我们想象的“法律后果”,在权利性、义务性规范中“法律后果”在哪呢?我们说这些规定本身就是对权利、义务的确认、肯定,也就是所谓的“法律后果”。这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法律后果”确实有出入。以《公司法》第138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为例,这一权利性规定本身已经是一种“法律后果”,并不需要在这一规定之后再加上一个单独的“法律后果”,比如“股东依法转让股份,受法律保护”等。更为要紧的是,即使现实迫切需要一个与之相关的责任性规定,比如“设置障碍限制股东股份依法转让的,应到受到处罚”,并且在制定法中列入了这样一条规定,但这已经是另一个法律规范了,尽管它与前者有关联——这种关联应当被视为是法律规范之间的关联(或结构),而不是法律规范“内部”的“结构”。这里必须明确的是,讨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只能在“一个”规范的限定下来谈,而不能将其混同为法律规范之间的逻辑结构。如果把这种从反面规定违法责任的规范,与原规范联系起来讨论其“逻辑结构”,那就进入了另外一个研究领域:法律规范之间的逻辑关系或逻辑结构,实际上是法律文本的逻辑结构,甚至是跨文本的法律的逻辑结构。前述把“制裁”“法律后果”作为法律规范的结构要素的诸说,共同性的失当在于混淆了“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与“法律规范间的逻辑结构”的区别。对此,我们以一个简化的法律规范的模型加以说明:“如果A,则B”、“如果非A,则C”,按本文的界定,这里已经呈现了两个法律规范,而不能因为二者的关联性就把二者视为一个法律规范。把“法律后果”作为要素,恰恰是把A当作“假定”,把B当作“处理”,把C当作“制裁”(法律后果)了。举例来说:公司法第172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202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两个法条是各自独立的两个法律规范,应当分别进行逻辑结构分析。而现行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把前条(172条)当作了“行为模式”,把后条(202条)当作“法律后果”。造成这种误差的根源在于忽略了法律规范的相对独立的“最小单元”的性质,而错误地把两个有关联的法律规范当成了一个法律规范。本文认为,不宜按这种理解进行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分析。原因在于:第一,如果按此种理解,则我们对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分析可以无限制地扩展下去,进入法律规范间关系的分析领域,而有关联关系的法律规范不仅存在于同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还可能存在于多个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以及此种分析完全可能是“跨文本”的。第二,并非所有关于权利义务性的规定都有相应的责任性规定,在此情形下,按照通行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会得出结论:相当多的“法律规范”由于缺少“法律后果”,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规范,这与法律规范是占主要成分的法律要素的事实不符,是不妥当的。其实把没有责任性规定视为法律的缺陷是法律“命令说”的观点,“奥斯丁认为,不完善的法律,例如没有制裁规定的法律,是有缺陷的,是不具有命令特点的法律。”[14](P15)“命令说”对法律的理解不仅为自然法传统所不能接受,也为奥斯丁之后的法律实证主义所批判,足见强调责任性规范为法律逻辑结构的必需组成部分的观点有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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