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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征信问题研究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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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征信问题研究的论文

大家好,我是征信修复师华长安。欢迎大家进入征信实战课!今天我们来进行第一课,重新认识征信,以另类的角度让你看清楚征信的真面目。首先我们需要稍微深刻的来分析一下征信是什么,让大家明白,征信的另外一个面。截止到目前,中国有亿自然人,都进入了中国中央银行征信数据库,每天征信查询次数高达五百多万次。什么是征信?即信用报告的整理收集和评估。它是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建立的"信用档案"。(征信分为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本文所提征信主要为个人征信。)征信主要应用于银行业务,个人贷款、信用卡办理。银行需要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并进行评估。保持良好的征信,不仅有利于我们在银行办理贷款等业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不仅会影响我们在银行的业务,也会被限制乘车、购买机票等行为,会造成很多麻烦,给生活带来极来大不便。所有,我们要爱护好我们的征信。央行征信中心表示,即使这一年都没有任何需求,不需要贷款也不需要申请信用卡,我们也建议市民至少查一次信用报告,以避免别人盗用自己的身份去办了卡或贷款。那我们该如何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目前查询个人征信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可以前往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查询;二是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三是网银查询、商业银行代理查询等其他服务渠道。如果征信没问题,也不要乱查呀。因为你的每一次查询,正规机构都认为你需要钱,查多了,表示你非常缺钱。当然你真正需要钱的时候,任何正规审批,都会对你的资质持谨慎和怀疑态度!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呀1、不要在网上随便申请信用卡, 点一次查一次征信。2、不要随便在网上申请几千元的贷款 ,即使额度再小,也是点一次查一次征信。如果征信上显示查询次数过多,或者小额贷款次数过多,会导致征信变花,进而影响我们后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征信可以说就是一个人的第二名片,爱护征信,一点也不能马虎。

现代征信学论文题目的认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了解现代征信学的基本概念。现代征信学是一门研究信用风险评估、信用管理和信用报告等方面的学科,它涉及到信用风险评估、信用管理、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分析、信用报告编制、信用报告审查等方面的知识。二、了解现代征信学论文题目的类型。现代征信学论文题目可以分为理论研究类、实证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和案例研究类等。三、了解现代征信学论文题目的内容。现代征信学论文题目的内容可以涉及信用风险评估、信用管理、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分析、信用报告编制、信用报告审查等方面的知识。四、了解现代征信学论文题目的结构。现代征信学论文题目的结构一般包括引言、正文、结论和参考文献等部分。五、了解现代征信学论文题目的写作要求。现代征信学论文题目的写作要求一般包括清晰的逻辑思路、严谨的语言表达、准确的数据分析、充分的参考文献等。

我与征信“征信”一词开始对我还是很陌生的。然而,和各种商业银行的接触多了,渐渐的也就对“征信”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始关注中国的征信体系了。虽然,中国的征信体系起步比较晚,但是早在中国古代就流行着季布一诺千金、曹操割发代首的信用故事。可见,中国的信用历史还是比较的悠久。所谓的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建立这种体系的好处有:第一,节省时间银行需要了解的很多信息都在我们的信用报告里了,所以就不用再花那么多时间去调查核实我们的在借款申请表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了。所以,征信的第一个好处就是给我们自己节省时间,帮我们更快速地获得借款。为自己带来实质性的实惠和方便,只是安全规避各种呆账、坏账的前提条件。第二、借款便利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如果我们的信用报告反映自己是一个按时还款、认真履约的人,银行肯定喜欢我们的,不但能提供贷款、信用卡等信贷服务,还可能在金额、利率上给予优惠。比如房贷,我曾经开见过一个报道,就是说的一对夫妇,因为自己的信用记录保持得很好,当他们准备向建设银行贷款买房时,当时银行给予了利息七折的优惠,无形之中就减少了几万元的利息。要是没有银行建立的客户电子信用体系,相信是不会有这么大的优惠的了。从这故事可以看出,银行建立的这个体系,最后受益的还是我们自己。第三、信用提醒如果信用报告中记载借款人曾经借钱不还,银行在考虑是否给借款人提供贷款时必然要慎重对待。银行极有可能让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或降低贷款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或者拒绝给借款人贷款。如果信用报告中反映了借款人已经借了很多钱,银行也会很慎重,担心您负债过多难以承担,可能会拒绝再给您提供贷款。由此提醒您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积累自己的信用财富。第四、公平信贷征信对我们还有一大好处是,帮助我们获得更公平的信贷机会。征信中心提供给银行的是我们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让事实说话,减少了信贷员的主观感受个人情绪等因素对我们贷款信用卡申请结果的影响,让我们大家都能够得到更公平的信贷机会。随着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成熟,各种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应运而生,但征信立法工作仍然滞后,2009年10月2日《征信管理条例》的出台将填补中国征信立法的空白,而且对于推动中国征信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网民提出,《征信管理条例》一旦立法通过,其内容和规定就可成为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这表明我国征信立法进入了快车道。我国征信法律制度建设已有时日,但距离建立统一的征信法律体系仍任重道远。现有的征信规定多为规章、地方法规,呈部门、地区分割之势,与市场经济对统一市场的内在要求相悖,加之现有的规定本身也不乏需要完善之处,所以,在着眼尽快制定统一的征信法律或行政法规长期目标下,此次《征信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对推动整个中国的信用进步,乃至中国经济长远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尚不成熟的中国征信行业而言,加快立法进程,加强对征信业的有效管理,是确保征信业和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立法要求各商业银行及其他信用信息提供者在向征信机构报告企业或个人的不良信用信息时,应提前通知企业或个人,以保证征信信息的准确性。这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征信程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对减少事后社会成本,包括诉讼成本,不无裨益。银行作为经营者应该承担起更多的提醒信用风险的社会责任,在将不良记录提供给征信系统前,应该建立善意确认制度,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给当事人提供异议和申辩的机会与渠道。因此在个人征信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个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于 2004年12月中旬在北京、重庆、深圳、西安、南宁、绵阳、湖州等七城市试运行,并计划于2005年底实行全国联网运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不仅可以帮助个人积累信誉财富,方便个人借款,同时也有助于商业银行控制信用风险,并服务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监管当局的金融监管。征信与我们的利益一、征信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个人征信是征信机构依法采集、调查、保存、整理并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活动,简单地说,就是以信用报告的形式提供个人信用记录。(一)信用记录——我们以后的第二身份证就算现在现在离开身份证我们都会觉得寸步难行,而在欧美等征信业发达的国家,没有另一张“身份证”同样也会觉得举步维艰,这个“身份证”就是个人的“信用记录”。首先,关于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大事情,离不开信用报告,例如买房、买车、找工作,办信用卡、租房、买保险,“我能看您的信用报告吗?”往往是您提出要求后,银行、雇主、房东和保险公司向您必问的问题之一。其次,信用记录的好坏决定我们是否能办成我们想办的事,以及花多大的成本办成我们想办的事。例如,假设当我们要申请一笔银行贷款。不难想象,如果我们的信用报告中的记录表明自己是一个按时还款、认真履约的人,那么好借好还,再借不难,银行不但能给我们贷款让我们买房买车,还能给您较低的利率。因此,良好的信用记录,这将是我们自己终身的财富。相反,如果我们的信用记录表明您拖欠以前的借款不还,或者是虽然还了但每次还款的时间都晚于银行要求的时间,银行可能就会据此判断您可能是一个不太认真履约的人,是一个信用风险较大的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就肯定不给我们贷款,但它可能会要求我们提供第三方担保,或者要求您提供实物抵押,还会要求您支付较高的利率,如果这些仍然不能让银行相信它能收回贷款的话,它也可能就拒绝给您贷款了。因此,信用记录不好,会大大减少您得到银行贷款的机会,并提高我们的借款成本。再进一步讲,信用记录不好,会影响您提高生活质量或进一步发展的机会。所以,发达国家通常流传着这样的话:“要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维护个人的信用记录”。关于未来中国征信体系的发展。在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原则,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加快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征信法规建设,二是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三是积极发展专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逐步开放征信服务市场,四是加强征信市场监督管理,五是抓紧制定信用服务行业标准,推动信息共享。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各项工作稳步前进,国家日益富强,这也使得我国有了建立健全的征信体系的前提。有了健全的征信体系,这又是一个利国利民的举措,体现中国共产党为民着想,为民办事的宗旨,符合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有力领导下,我国的征信的体系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果。

征信市场的研究论文篇三 《我国征信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信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风风雨雨,已逐步走向成熟,征信体系初见成效,且市场化运作模式基本形成。但由于传统的信用观念影响,政府、银行、企业、个人对征信市场的标准化发展在认识上重视不一,操作上“摸石头过河”,因此,我国的征信供给市场不规范,征信需求市场不成熟,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为推动征信体系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对征信供需两大市场进行基础性的培育和规范。 关键词:信用;征信市场;征信体系 我国征信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逐渐壮大,虽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信用中介机构仍然处于步履艰难的窘境。究其根源在于全社会缺乏信用观念与政府缺乏信用法制而伴生的整个市场的征信产品供给与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如企业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普遍淡薄、社会其他主体大多缺乏利用信用产品来保护经济交往中利益的意识。特别是在结束计划经济体制之后,我们还是习惯于操作政府信用需求,不自觉地导致政府信用需求挤出企业特别是个人的信用需求。其表现就是企业离不开银行贷款、银行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因此,如何淡化政府信用需求,稳定企业信用需求,启动个人信用需求,从而推动征信机构、征信产品、征信从业人员快速健康发展,就成为建设社会征信体系的一个重要问题。本课题分析了征信供需市场的培育与完善和两大市场的协调与管理问题,以期对我国征信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提供有限的参考。 一、征信供给市场的培育与完善 (一)我国征信供给市场现状分析 1.征信机构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征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一些私营征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已建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我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同时,也是我国征信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它在全国范围内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一套全面的、综合的信用档案,连接了所有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截至2006年12月,已为460多万户贷款企业和近5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4800多万自然人拥有信贷记录,收录的企业和个人贷款余额占全国相应贷款余额的90%左右。 私营征信机构主要是指经征信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从事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即狭义上的征信机构。目前我国私营征信类公司的总体规模普遍较小,几家规模比较大的征信公司,如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等,其年营业收入也仅有几千万元的水平。目前我国征信机构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信用征集和调查公司正处于探索阶段;资信评估机构发育缓慢;信用担保机构存在较大的风险;资产评估机构公信力度较低。 2.征信产品的供给状况。 从供给的角度来看,资本征信产品、企业征信产品、个人征信产品品种较少、普及率低。 首先,各金融机构之间还没有建立一套统一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于同一企业各金融机构内部评级结果差距很大,同一企业在不同金融机构常常具有不同的信用等级,这种评级结果在金融机构之间互不认可,不具有可比性,使得企业的真实信用状况难以准确判断。对相同事物的不同描述造成了征信体系建设中各系统间互联互通困难,对数据加载整合造成了很大障碍,降低了征信系统的数据质量,影响了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使信用报告无法全面和客观反映被征信主体的信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信产品供给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其次,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采集普遍单薄。2006年11月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对渭南市县级金融征信系统的一份调查显示,目前渭南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只能反映客户在信贷方面的内容,数据的采集也只是与金融部门有信贷业务关系的客户群,因而很难独立成为征信产品。 同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更新也比较慢,信息的真实性难以核实。在调查中中国人民银行延安市宜川县支行和定西市安定区支行都承认,一些县人民银行仅仅通过年审完成数据库的信息更新,企业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无法核实。渭南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认为,目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质量难以保证,部分信息更新与企业变化脱节,不能及时反映企业财务、资产等情况。如渭南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企业财务状况的数据一般是在办理贷款卡、发生信贷业务以及每年4至6月贷款卡集中年审时进行登记的,大多数企业每次相隔的年审时间为一年,而企业财务的变化却是频繁的,这使得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的财务数据与企业真实财务状况有较大偏差。 再次,商业性的私营征信机构采集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由于信息公开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而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征信机构采集信息难度大、成本高,严重阻碍了征信机构业务的开展和产品的普及,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法规,强制性规定掌握征信数据的各机构和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开有关征信数据,并严格控制信息公开的种类、传播范围和准确性,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3.从业人员的管理状况。 征信人员是征信事业的关键,征信报告初级资料的搜集、报告的撰写、公司印象的产生及公司利润的来源均依赖于征信员的认真工作。因此征信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的优劣自然也会影响征信品质的好坏。 征信工作的本质是以现有的数据探求事物真相,预测未来趋势。技术范围颇为广泛,涵盖会计、统计、经济、货银、企管、国贸、税务、市场、行销、商事法及各行各业的专业知识。征信工作已形成一种专业工作,不仅初入门者需要训练培养,而且随着社会的变迁,科技日益发达,征信技能不断更新,征信从业人员须不断接受新信息,高效完成工作。而我国征信机构从业人员较少,人数最多的公司也仅有几百人,通常为几十人,有的征信公司仅有几个人,而且这些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重不高,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更少。这严重影响了我国征信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征信供给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1.征信机构的专业化。 我国的征信机构应该以国际性征信机构为标准进行完善。如,益百利(Experian)和艾可飞(Equifax),这两个跨国公司都采用先进的计算机和 网络技术 ,对数据进行集中处理,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数据中心并异地备份,数据每月进行更新。两个公司对于信息数据的处理在技术上是自动完成的,以防止人工干预出现错误,防止违法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两大公司通过对收集数据的加工处理,为金融机构和零售商有偿提供信用产品及服务,主要是提供信用报告。 同时,利用对数据的深加工,帮助金融机构和零售商更深入地了解客户和开发有利润潜力的客户,进行目标营销;利用其先进的信用评分技术,帮助金融机构和零售商快速处理客户申请、准确决策;利用其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提供特定服务,向外进行技术扩张。再如,美国的信用局,专门从事个人信用资料的收集、加工整理、量化分析、制作和售后服务,形成了个人信用产品的一条龙服务。我国的征信机构也应该就信用信息的收集、信用产品的开发和管理形成一套科学的体系,即:建立起信用资料的收集和登记、信用数据的加工处理和信用评估、信用产品销售使用的系统工程。 2.征信产品的标准化。 征信标准化建设是征信业高效率发展的平台。征信标准化的目的是促进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共享,规范征信业务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因此,涉及信用信息采集、使用以及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如涉及企业身份登记及个人身份认证、信贷、企业信用、产品质量、社会保障、公积金、纳税、法院执行、通信缴费、学历等信息的机构以及信用调查、信用评级等征信机构。 2006年11月21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包括征信数据元标准在内的5个标准,其中征信数据元标准为系列标准,包括《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征信数据元个人征信数据元》及《征信数据元企业征信数据元》,人民银行2006年11月21日发布的是该系列标准其中的两项。《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是指导性标准,结合征信业务特点,对征信数据元的基本概念和结构、征信数据元的表示规范以及特定属性的设计规则和方法进行规定,明确了征信数据元的动态维护管理机制,为指导征信机构或其他相关信用信息报送或使用机构编制征信数据元目录提供了统一的方法和指南。《征信数据元个人征信数据元》按照《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个人征信市场所涉及的基础性、通用性数据元的定义、计量单位、表示等18个属性进行了统一规定。并且,为发挥征信业标准化建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的作用,人民银行优先开展了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的制定工作。 为进一步实现征信业的国际化、标准化,《征信数据元企业征信数据元》等国际性标准应逐步出台。主要涉及:数据元及代码标准、数据包格式标准、信用数据交换统一接口标准、分布式自治数据库统一检索技术指导标准、分布式应用服务访问指导规范、征信数据交换质量过程管理规范、征信数据安全过程管理指导规范等。另外,鉴于国内可能出现较多地方性征信系统的实际情况,应制定征信系统建设指导白皮书,指导各征信系统的建设,从而保证各系统可以有效地与其他征信系统衔接。 3.从业人员的现代化。 社会各界委托征信机构提供征信资料,主要是希望透过征信机构有经验的专业人才,以其专业知识及作业方法,对企业及个人往来客户经调查分析后,提出评鉴意见,作为信用管理的依据。且专业征信机构因处于第三者立场,对委托征信及被征信公司均无任何利害关系,所搜集到的资料能客观公正地分析,使企业交易更有保障。而信用的探讨、分析与评估判断,则依赖征信工作人员求真、求专之精神、敏锐的警觉性及观察能力,缜密的分析与熟练技术的应用与丰富经验之配合。至于如何巧妙运用,与征信工作人员的素养关系重大。因此,征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且应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征信人员应该通过职业培训分为初级征信人员与中、高级征信人员。初级征信人员必须达到高级商业学校程度,或大专程度(曾修习会计、商业、工商管理等有关课程者)。目前的征信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训练,训练的方式,应该除了由征信事业或企业内部的主管对员工集体教育及个别辅导、工作会议研讨、举办企业内部演讲会等的内部训练以外,外部训练也十分必要,包括国内、外院校进修及其他外部训练机构,或选派优秀人员赴先进国家同业考察、研习业务等。 针对初级征信人员,应由专门负责单位编列年度训练计划,适度为员工建立一套完整的职业前程发展计划,定期有系统地培育员工,提高其实务处理能力,以提高人力资源的品质。相对地,针对中、高级征信人员的训练,则以不定期训练为主,可视业务需要随时调整、训练或派赴训练机构训练,增强其对社会关系错综变化的应变能力,提升其经营理念层次。 二、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一)企业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1.企业征信需求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推动企业广泛使用信用产品没有足够的引导,更加上经济发展水平对企业征信需求拉动不够,因此,我国企业信用仅在大城市大企业有所发展,相当部分的中小城市及中小企业信用能力还不强,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无从谈起。根据国外的经验,经济发达程度与征信成熟程度呈正相关关系。即,经济越发达对征信的依赖程度就越大,而征信又反过来促进经济的发展。从国际上看,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企业信用的巨大潜力才会被发掘出来。2005年我国GDP刚刚超过18亿元,人均1400美元,远远低于该标准线。 另外,企业对征信的作用认知程度较低也是企业征信需求市场得不到较好发展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我国间接融资几乎垄断了企业的资金融通市场。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主体是国家,企业贷款靠关系、走后门、凭计划,企业的信用意识缺失。中小企业在银行的贷款比例极低,更是缺乏信用意识。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银行风险的暴露,金融监管的加强,银行体制的改革,使得企业的信用意识有所加强,但被信用机构征集信用的正确理念并没有树立起来。对征信机构缺乏了解,对征信公司的调查报告将成为企业开拓新客户、提供信用额度的重要衡量指标认识不够。相反,由于一些企业信用程度低,即会把征信报告当作“黑名单”,对征信持消极态度。这也是各国征信业发展的历史足迹。如,上世纪初日本的征信业,企业对于早期的信用调查普遍持警惕、排斥、拒绝态度,其中不乏将调查员拒之门外、侮辱谩骂等行为,表现出社会整体的不信任感。这一局面一直持续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而在今天,经过无数次市场洗礼,企业已普遍认同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其作为参与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态度转为谨慎警惕、理解和配合。一些企业甚至希望接受信用调查,以便通过征信公司的信用调查网络,向客户、金融机构展现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开拓潜在客户,获得优惠贷款。而国内企业对自身的信用信息缺乏足够的重视和规范的管理机制。 2.企业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各类企业都在大力倡导正确的信用理念,但信用信息规范的管理机制却没有建立起来。企业自身的信用信息规范的管理机制既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建设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不可或缺的前提。从西方征信体系完善的国家来看,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一般都建立了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内部征信制度既能服务于企业赊销业务的发展,也有利于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从而可以充实与完善社会征信体系。这种制度一般要求企业建立相对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制定信用政策,对每一笔赊销业务进行前期、中期、后期管理。 但是,建立企业内部征信制度,首先要有相应的法律支持。我国在有关征信法规制定中要考虑为企业内部征信发展提供法律环境。资料是企业内部征信关键环节。法律应当授予企业方便、快捷地获得赊销对象信用信息的权利,并划定较宽松的资料收集范围;应当允许企业从政府部门、专业征信机构获取其债务人的信息;应规定债务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另外,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推动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立。针对社会信用意识差,传统观念强的状况,政府应采取试点、树立典型,介绍经验,开动宣传舆论机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促使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加快建立起内部征信制度。 (二)个人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1.个人征信需求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导致个人信用利用程度不高。个人信用消费仅在大中城市有所发展,相当部分的中小城市个人信用消费能力还不强,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无从谈起。目前,除了东部沿海城市和中、西部部分省会城市经济较发达外,我国大多地区经济水平较落后,尚不具备大范围发展个人信用的经济条件。 第二,政府对个人信用征信的引导与规范不够导致个人征信的有效需求不足。1999-2000年,我国相继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规定》等法规,但这些法规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都较差,更没有对较为关键的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传播进行规范。此外,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账户制度等相关 政策法规 尚未出台,影响了个人征信制度的建立。 第三,传统观念直接影响个人信用征信的有效需求。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国居民“量入为出”的消费习惯根深蒂固。尽管在一些大中城市,人们的消费观念正在发生变化,一部分人已突破了“零信用”记录,但大多数人仍然对个人贷款持谨慎态度,而储蓄率却高达39%。并且个人还持有相当数量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金融资产,这些都是重要的个人信用资源。理论上说,18万多亿元的个人信用资产足以产生巨大的个人信贷需求,促进消费信贷的增长,而当前的实际情况是,我国个人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例约为2%-3%,在个人信贷业务发展较好的上海也仅有10%,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30%的比例。庞大的个人信用资源被长期闲置,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个人信用征信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第四,个人信用资料不全导致个人征信的有效需求不足。目前我国居民能够提供的个人信用文件主要有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人事档案和个人财产证明(如存款凭证、实物财产和其他个人财产证明等)。前三种文件仅能说明个人的自然状况,第四种虽然与经济有关,但它仅提供了某一时点个人存款余额和实物资产情况,并不反映个人收入多少、来源及可靠性,也不反映个人债权、债务状况及守信状况。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和个人基本账户制度,个人收支和债权债务没有完整系统的记录,个人信用评价的基础数据资料十分缺乏。另外,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没有专门的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记录进行系统的收集记载,普通居民普遍缺乏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个人信用档案一片空白,个人征信成为“空中楼阁”。 第五,个人信用资料的分割封锁降低了个人征信的有效需求。目前,我国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原材料”,要么掌握在公安、法院、人事、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政府相关的部门中,要么掌握在银行、公用事业单位、通信、保险等非政府机构,处于极端分散的状态。同时,这些部门和机构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条块分割情况严重,制约了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步伐。 2.个人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 首先,发挥政府部门作用,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导、推动个人信用信息的建设。当前,我国尚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发育状况和社会信用状况都不是很理想,单独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个人信用信息建设是行不通的,必须重视和依靠政府支持,发挥政府在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优势,推动个人信用信息建设的快速发展,提高其有效需求。 其次,营造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环境,提高对社会公众隐私权的保护。借鉴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等,制定类似的法律,全面保护个人隐私权。该法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保护被征信者的知情权,即征信必须取得被征信者同意; (2)合法性,即征信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以合法手段取得; (3)客观性和时效性,即信息的收集应以事实为基础,进行客观、公正的描述;被征信者有权消除错误的、过时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保密性,即信息服务对象必须是根据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使用信息资料,不得随意向第三者泄密; (5)对征信中侵害个人隐私的行为进行追究和惩处。 再次,立足全民,培育良好的诚实守信社会风尚。个人信用征信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民的参与,要做好信用知识普及工作,加强全民道德教育,向社会大众宣传、普及信用知识,要注重个人信用的培育。良好的个人信用是一种经济资源,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信用已经成为一个人在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证”。个人信用的培育重在日积月累。日常生活中将不用的钱及时存入银行、使用银行卡刷卡消费、按时归还贷款、避免信用卡恶意透支、按时交纳各种税费等等,都有利于提高自己的信用评分,有利于个人信用的培育。 为使我国征信市场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在大力培育征信供需市场的同时,必须努力解决征信的法律法规问题、征信市场监管问题、行业自律不足问题等,实现征信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 猜你喜欢: 1. 金融诚信论文 2. 关于市场与金融的3000字论文 3. 关于市场经济诚信论文 4. 关于个人信用管理论文

我国人口问题的研究论文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论文参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通过采取的 措施 ,在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性别比问题依然严峻,人口比例失衡,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必须在立法、新型生育观、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等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在全社会摒弃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现状及其原因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反映的是出生时男婴和女婴数量上的比例关系,即每出生百名女婴对应的出生男婴数量。按照国际上长期观察的结果,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相对稳定,男女性别比例应在102-107之间浮动,此时应被视为出生婴儿性别均衡,也就是一个正常值域。

(一)性别结构现状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由于成功事实了计划生育政策为控制世界人口增长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在生育率不断下降的同时,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例差却在迅速上升。我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例,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就伴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而不断的攀升,长期居高不下。尽管有下降趋势,但仍然徘徊在117左右的高位,仍然属于失衡的状况下,这种失衡未来可能会导致未来婚龄女性的短缺,形成婚姻挤压,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并打乱现有的婚姻秩序,甚至引发一系列的严重社会问题。

(二)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

由于多种复杂因素,对男性的性别偏好在当今社会依然有其现实基础。尽管历史上女权运动对此多有批判,但仍然无法彻底改变这些男女不平等的现状。通过对我国人口性别比现状的分析,不难发现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1.计划生育制度的约束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在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下,生育数量的减少导致生儿子机会的减少,以至于生育观念很难发生根本性转变,想要男孩的父母丢弃女孩,进行产前性别选择和人工流产。

2.制度缺位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影响

制度缺位是影响出生性别比的主要社会因素。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养老 保险 制度的不完善促使我国城乡居民更多的选择男孩,“养儿防老”,尤其在农村,问题更为突出,农村老人还主要依靠子女赡养。二是部门配合不力,监管缺位。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强调生育数量的控制,忽视了对人口质量和结构的关注,加上对性别选择技术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的机构是多部门的,包括卫生部门、妇幼部门、个体行医者和计划生育部门,难以实行统一的监督和检查。三是遗产制度缺位。子女几乎可以完全继承父辈的财产,为了防止家庭财产传给“外姓人”,就必须要有能够继承家族姓氏的儿子。四是“低保”、“两免一补”等普惠政策体现不出实行计划生育的优越性。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因为孩子少、负担轻,家庭生活一般都比较宽裕,此项政策根本惠及不到他们,这样他们从心理上感到不平衡。五是法律法规存在缺位,威慑力不强。从相关法律法规来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缺位现象。

3.经济状况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大多处于传统农业阶段,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人们更加偏爱男孩。另外,在经济活动中,天灾人祸是经常发生的,这些风险较大的工作多是由男性承担,男性在经济领域中处于支配地位的比例大,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女性的很多劳动被抹杀,劳动成果得不到认可,许多家庭对男孩的 教育 和结婚投入也多于女性。

4. 文化 背景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根本原因是传统落后的生育观念,即重男轻女的性别偏好。同时,还有女孩家庭受欺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农村一些女孩家庭,受欺受辱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在周围群众中也产生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刺激了其他群众生育男孩的欲望。几千年的“男尊女卑”观念使男性在财产继承、家庭延续、家庭权利结构上占据主导地位,女性地位十分低下。尽管提倡男女平等,同享权利,共尽义务的道理,但人们内心深处却固守宗族观念,视男子为直系亲属,第一继承人一定是儿子,这也表明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与复杂性。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带来的影响

(一)婚姻家庭问题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结果显示,平均每个年龄段的男性比女性多出数万人,我国人口的出生率仍然很高,“积累效应”已相当可观。由于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升高,将导致男性过剩,势必造成婚姻拥挤,形成大量的“光棍”,造成男性择偶困难。在那些没有权、没有钱,而又没有相貌竞争力的男性中,会增加未婚的概率。“婚”或婚姻欺诈现象会层出不穷。男女婚龄的婚龄差增大,“大男小女、大女小男”的状况会日益普遍。

(二)对社会造成的冲击

出生性别结构比例失衡不是单纯的人口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腐朽观念的延续和存在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从未来的二十年看,性别比例失衡将给人口再生产带来障碍,造成人口数量萎缩。人口的再生产主要是通过母亲来实现的,女性在社会人口中比例的萎缩,必然导致人口再生产能力的下降。若干年后,解决不了婚姻的男子可能会在心理上出现急躁、失控行为,必然会出现性犯罪率上升、同性恋进一步增多、性行为严重错乱等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加大。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会重新抬头。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对策性思考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从理论上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性别比失衡,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追求科学的人口发展观,即统筹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的发展,统筹当代人与未来人口的发(下转第页)(上接第页)展,是解决我国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有效途径。实现性别平等是解决性别比失衡的关键,这里我们从观念、科技、经济、制度四个方面对治理对策进行分析。

(一)在思想观念方面,树立科学生育观,这是治理的首要途径

男性偏好的生育观从深层次上影响着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要想有效治理这种失衡现象,最首要的就是要转变旧有的生育观,树立科学的生育观。

第一,建设新生育文化。坚持人口与资源、环境、社会协调发展,尊重客观规律的生育文化。首先,加强对新生育文化内容和重要性的宣传。其次,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对群众进行教育。再次,综合使用经济的、道德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和力量来保障新生育文化的建设。

第二,消除影响树立新生育观的现实因素。消除现实生活中的男女不平等。首先,要在全社会加强对男女平等的宣传和教育。其次,要利用多种手段尤其是法律手段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再次,要在各生活领域消除性别歧视。

(二)在科技方面,严厉打击“两非”,规范医学技术的使用,这是治理的必要途径

首先,加大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技术人员、医务人员和妇女的教育,从思想上防止“两非”行为出现。其次,加强对医药和医务市场的整顿,完善相关法律体制,联合各部门共同管理,共同打击;对胎儿进行性别选择的违法者不仅罚而且入刑。再次,加强地区间的合作,增强打击的力度和效度。第四,要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广大群众对“两非”行为的监督作用,使打击及时有效。

(三)在经济方面,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这是治理的根本途径

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发展。加速社会发展,积极提升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才是治理出生性别结构比例失衡的治本之策。在性别比“重灾区”的农村,农村经济发展好了,不仅能改变人们的生育观,还能改变生育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现阶段,农业产化经营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随着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中的男性依赖就会不断降低,生活中更趋于男女平等,“重生男”的状况也会不断改善。

(四)在制度方面,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这是治理的重要举措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养老体系的建立健全已刻不容缓。如果国家能够在政策上以经济奖励或扶持引导人们,基本满足起利益追求,既通过个人福利的改善达到“养儿防老”的效果,性别失衡现象自然也能部分的得到改善。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笔者认为,在广大农村地区,当前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落实好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奖励政策。目前,国家对农村60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每年发放840元扶助奖励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个奖励金额已经没有吸引力了,各地政府应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奖励额度,制定地方优惠政策,真正发挥好政府在利益导向作用。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要充分考虑到独女户家庭的实际困难,从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入手,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关心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加大建设乡村养老院、敬老院、医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力度。让老百姓真正感到,听党的话不吃亏,生女孩不后悔,从而使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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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引言

30多年来,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总方针的指导下,依托“宣传 教育 为主,节育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 方法 ,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总体而言,婚育新风已牢固扎根于人民心中,少生不仅是生存的需要,更是发展的必然,优生成为广大人民特别是已婚育龄人群的共同期盼和追求。这些具有转折意义的思想客观共同组成了我国低生育水平稳固的决定性的内在因素。它潜发性地要求我国现行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必须与时俱进,由兼顾全面,重点解决人口数量问题向优化出生人口素质和人口结构迈进。

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所历所思

符合政策生育率是衡量地区性计划生育水平的重要目标。过去,在人民生育观念十分落后的背景下,为了完成这一目标,政府不得不采取多种形式的行政手段,即所谓的“土办法”。这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土办法”曾为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现在,随着和谐社会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面对违规违法生育行为,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的主要是生育前的宣传教育和生育后的依法行政(即征收社会抚养费),而后者在具体执行中绝非易事。随着人口流动的日益社会化,从取证到立案到依法征收,这一过程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到位。其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以达到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效果。同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在征收过程中,面对特困人群,又不得不缓征,少征,甚至是事实上的免征。

为了鼓励按政策生育行为,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奖励 措施 。如:针对计划生育户的奖励抚助金,中考、高考加分,农村合作医疗减免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及实施确实对广大育龄人群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但同时,必须看到在实施这一系列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从制度的设计上,为了保证计生奖励抚助金发放的准确性,要求对每一位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0岁左右的对象进行深入调查,其取证材料涵盖与对象面对面的询问笔录,背靠背的旁证记录,村民代表大会记录,村级、街(乡)镇级、区(县)级证明或案查,表格材料达十份之多。

笔者曾在参与此事时,目睹农村老人为了享受到每年近1000元的抚助金,不得不陈述自己年轻时在婚姻,生育方面的种种无奈和尴尬,每每想起,仍然觉得心中隐隐作痛。笔者不断 反思 ,政府设置奖励抚助金利于民情,示范他人,为何非要强调婚后未生育者或婚后不能生育者就不能享受呢?要知道,这本身就是对象户心中的伤疤。为了证明事实的真实性,为什么要制定出那么多的表格材料?这其中很多材料除了增加基层劳动量和行政成本外,并无太多益处。笔者认为,为了达到奖励抚助所带来的示范效应,确需调查对象户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无需过多地究其原因。即便需要追求其准确性,也无需自我设置层层障碍,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完全可以简化程序,分级负责,事后追责,并依据事实取消不合理的享受资格。

为了控制政策外生育行为,我国长期推行行之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上环和结扎曾经是控制违法生育的重要手段。现在节育意识已深入人心,选择不同的节育方式更是家喻户晓。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作为一个指标下达给基层。卫生计生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宣传引导来实施。节育既是工作需要同时也是育龄人群生活的需求。本来可以顺流而下的事情何苦要逆流而上!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已明文规定: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要求户籍地与跨地区流动的现居住地同为主管,同时上报出生人口。户籍地必须掌握外流人群的婚姻状况,怀孕状况,生育情况,节育情况并实行跟踪管理。这其中的硬指标,一是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二是孕情上报及时率,三是符合政策生育率。人口的自然流动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问题是,户籍地特别是位于山区的户籍地政府,要及时掌控流出人口特别是长期流出且流入地较远及随意性较强的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何其难!要实行跟踪管理何其难!户籍地村(居)委会为了掌握信息,达到跟踪管理的要求不得不随时捕捉流出人口的返乡时机,有时踏着红线利用村规民约在为流出人员出具证明,落实农村优惠政策时设置关卡,虽能起到一定效果,却使干群关系紧张,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再者,户籍地为了落实跟踪管理责任,不得不经常组织专班跨区、跨市、跨省外出,在付出较大的差旅成本消耗后,往往效果欠佳。目前,国家正在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将代替户口本。笔者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将成为平等国民待遇,推动社会进步的新引擎,而卫生计生部门理当顺势而为,不断优化管理方法,为推动计划生育管理方式注入切实可行的新动力。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计划生育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功不可没。1979年以前,我国由于未能推行计划生育国策造成了重大的人口失误,人口的过快增长导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负担沉重,举步维艰。目前,人口计划生育的内在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必须重新审视和定位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将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放到大人口的范畴内去权衡。

三、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1、权衡人口总量

笔者生于20世纪60年代,有兄弟姐妹4人,那时正是我国人口生育高峰期。笔者本人育有一女,现年21岁,正处于我国人口低生育水平阶段。这种生育现状是同龄城镇人口生育状况的缩影。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后代绝大部分都将自觉地晚婚晚育,主要原因不是生存的压力,而是教育、就业、创业所需要的时间量及对生活更高层次的追求所需要的时间量共同决定的,这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并大有延续趋势的事实。这一现实给我们带来了如下忧虑:一是将来在我们后代的人群结构中,含农村青年,能够为我们整个社会提供多大比例的一线劳动者?二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青年一代组成家庭后将同时赡养几位老人?这也许主要不是经济上的负担,但可以肯定地说是年轻一代精力上和精神上的压力。而这些问题依靠正在完善的养老体系恐难以解决。我们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的人民将生活在怎样的一种物质世界和感情世界中?这些问题即便要解决,依据人口出生及成长的周期性,仍需将近20年的时间才能得到缓解。三是年轻的独生子女们,生活上养尊处优,精神上唯我独大,尽管接受了丰富的 文化 和现代科学技术教育,面对国防需要和社会前进的种种艰难险阻,他(她)们所具备的应对心理、能力和素质实在堪忧。

在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不能再生育第二胎;生育一个女孩后,可再生育一孩。这样的生育政策初衷是充分考虑到了农业生产劳动力的需求,解读时不应该带着片面的观点和歧视的眼光。但相对城镇人口而言,农业人口中尽管出现了较大程度的政策外生育行为,当今的农业人口依然处于低生育水平。究其原因,一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坚持:适龄人群得到了较为便利的节育手段;政策外生育给适龄人群带来的生存压力;征收社会抚养费所产生的社会辐射力。二是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广大农村青年更大范围地接受了现代文明所传播的新的生活观、工作观和生育观。新一代广大的农村青年,也许仍怀着生育二胎的意愿,但可以肯定的是只有极少比例的夫妻想生育3个或3个以上的孩子。

值得关注的是,生活在多子女家庭的孩子,从心理素质,吃苦精神,奉献担当上都普遍强于独生子女。在几年的征兵工作中,笔者也注意到,愿意入伍并且能安于部队的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多子女家庭,他们正承担着高难度高风险的国防重任。

为了督促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流动人口,对于新出生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两地共同管理,均需上报。但这不仅在客观上增加了户籍地掌握孕情,跟踪服务,控制政策外生育的难度,而且,由于现居住地在迎检时可以采取一赶了之的手段,躲而避之的办法,实际上弱化了现居住地的管理服务责任。再者,双边统计上报给新生人口造成的数据上的增量也是不容忽视的。

2、权衡人口结构

人口结构的权衡不仅要从目前的老、中、青、幼人口构成及其走向来考虑,还要考虑到目前的青年人口性别比例及新生儿性别比例。我国人口发展的总趋势是比例已经过大并且还在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已经失调并将更加失衡的青壮年人口。这必然导致一线的财富创造者、社会高难责任承担者日益不足,人民生活压力、情感压力日益严重以及婚姻需求严重失衡所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在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问题的双重压力下,该如何应对呢?从双独生育二胎到单独生育二胎标志着生育政策的较大调整,这确实考虑了国情,顺应了民意。

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家庭生育二胎政策的放开,并没有迎来新的生育高峰,相当比例的家庭放缓了生育二胎的步伐或者说准备放弃生育二胎的权利。这一现象说明了人民生育观的巨大改变,多子多福,传宗接代不再是社会生育观的主流思想。人民群众希望孩子们能够健康地成长,受到较好的教育,有较好的工作,较好的生活。也许,许多家庭仍然期望能够生育两个孩子,但同时,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当然,这还得依据人口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真实调查和科学论证。而若此判断正确,则应该果断加快二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的进程。权衡二孩政策全面放开的利弊,既要从理论上考虑它对人口总量的影响,也要从现实的单独二胎生育政策放开后所掌握的数据中作出分析和评估。

同时,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也是有效调整新生儿性别比例的需要。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一胎生育基本是自然生育状态,二胎生育时,大都考虑到了性别问题,这就导致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目前控制新生儿性别比的主要做法是从药品销售到B超鉴定的严格管控,旨在通过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消除选择性生育,达到自然生育的效果,这一观点是建立在自然生育就能使得性别比相对平衡的认识前提上的。

然而,它却忽视了这一认识的基点:大自然之所以能调节性别比,内在地要求一对夫妻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从人群总数而论,在生育第二胎时,大多会生相反性别的孩子。因此,可以认为正是目前的生育政策给新生儿性别比带来了巨大的负效应。在广阔的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不能再生育,这就自然地相对消减了女性基数而又增加了男性基数,而在生育一个女孩后,又会渴望生育一个男孩,姑且不论违法的选择性生育,就是自然的力量也会致使生育二胎时男性比例居多,这又在一个层面上增加了男性的基数。

客观的讲,生活在城镇的夫妻,在新生儿性别的问题上,大都心态平和,顺其自然。综合农村、城镇及“超生”因素,目前一对夫妻平均约生育了个孩子。从科学角度出发,一对夫妻平均生育个孩子,才能有益于性别比的基本平衡。根据专家预测,即使我国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平均一对夫妻也只会生育个孩子,这无疑只能有限地对我国新生儿性别比起到积极的调节作用。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问题上,严厉打击“两非”只是一种战术行为,然而,再完美的战术也不能从根本上弥补战略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漏洞。

过去,我们没有遵循马寅初的人口理论,致使人口盲目过快增长,犯下了难以挽回的错误。今天,在看到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给我国带来少生4亿人口辉煌成就的同时,如果看不到人民生育观念的巨大改变所蕴藏的稳固低生育水平的内在保障力,看不到人口政策的适度变化对于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化解人口老龄化,性别失调,劳动力不足的现实性和潜在性的矛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也许我们同样会犯下历史性的重大错误。人口问题是战略问题,必须放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大战略范畴内去思考,去设计。

3、权衡人口素质

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不仅能大范围地化解计划生育的节育目标,还能大范围地化解孕情跟踪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所带来的社会矛盾,切实将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主要精力投入到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上。人口素质事关民族前途命运,优生工程是人口素质保障的第一步,孕前优生检测又是优生保障的前提条件。

现在,上级部门将孕前优生检测指标当任务下达给下级,然而,在操作过程中至少存在着如下弊端:第一,指标本身仅要求孕前检测,忽略了孕中检测;第二,检测必须到户籍地的区级计生服务站完成。由于大量的育龄人群外流,致使户籍地街、乡级计生部门组织困难,成本投入较大。由此可见,我们所追求的优生在实施过程中并不完善。卫生计生资源的整合从客观上为优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更强大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持,国家免费的优生检测利国利民,本应得到广大育龄人群的积极响应,但实际效果欠佳。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笔者认为主要矛盾存在于目的与手段的脱节,没有解决好群众“一步之遥”的问题。上级部门开展工作已经习惯于下任务、下指标,让基层不计成本东奔西走,让群众不辞辛劳来回奔波。

要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卫生计生部门必须探索打破户籍障碍,以流畅便捷的工作方式,让育龄人群满怀喜悦,满怀期盼地走最短的路程,既能获取他们想要的孕育结论,又能获得新生儿成长所需要的卫生计生关爱。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理论联系实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法宝。人民群众期盼后代一生下来就聪明健康,而孕前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正回应了这一期盼。如何到群众中去,将这一事关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的好事做好,除了必备的技术到位,手段到位外,其操作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简易化也是非常关键的。如果只是简单地下任务给基层,让常住人口走较远的路程到达指定的监测点,让流出人口来回奔波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指定点接受检查,则组织者的难度,群众的辛苦度可想而知。

类似于这样的做法,还体现在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党的温暖阳光普照,上级主管部门如果只是采取任务下派的方式来安排工作,解决问题,基层政府不堪重负不说,“小政府,大作为”又将如何体现?更主要的是一系列的利国惠民政策需要走一段很长的路程才能到达群众的面前。信息技术推动社会进步,让人民群众知道惠民政策不应该是一件难事,难就难在相关主管部门是以怎样的责任担当,以怎样的行事方式拉近政策的执行与群众的距离。社会管理是一个大课题,社会管理进步又将从更深层面上推动社会进步。不要抱怨群众不领情,而要自我查找原因,不仅要从目标正确性的角度,还要从目标运行方法的角度去认真审视。运行方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是战术手段,战术手段的好坏以及运用战术手段的人的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共同影响着战略目标的实现。

多年以来,就提倡计生工作必须由行政型向服务型转变。我们要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优生检测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服务以及抓好诸如计生奖励抚助金等各类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我们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反问自己,人民群众觉得满意吗?笔者认为,优质的服务至少应具备如下特性:

其一,掌握了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要求,不是大且泛,而是精且准。既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避免意义不大的资源消耗;

其二,优良的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优良要体现目标的明确性,安排的系统性和服务人员对所提供服务责任的担当性。可行性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得到服务的路径是坦途而不是征途。要做好一件事情,必先事前调查其要素,把握其规律。有的事情确需责任分解,分级负责;有的事情也需责任分解但上下主次不同;有的事情无需责任分解,完全可以利用事物本身具有的正能量所产生的向心力由高至低,由低到高形成互动,直达目标。

在目标决策的过程中,需要信息互动,上下互通以达成决策效果,而决策形成后,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执行力。在很多时候,我们为人民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时,不是人民群众不积极响应,而是人民群众在响应的过程中需要付出太多的无奈和艰辛。为人民服务的本质不仅需要从群众中来,真切地了解群众的心声,更要知道怎样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所享受的服务更轻松、更舒适。

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三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矛盾,又共为一体。它就像三个支柱共同支撑着我国的人口发展战略。因此,人口的战略决策既要保证三个支柱个体坚挺,又要保证三个支柱在正确的方向,恰当的位置;既保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保证人的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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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的研究论文是什么

大数据能够为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信息,从而为相关的需求方提供准确而全面的信息。同时也能够不断的完善个人征信模式、征信体系以及征信方法,从而实现互联网时代的大数据征信,从而不断促进我国征信体系的发展。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对我国的传统金融行业冲击很大。当前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当下金融领域新的制高点。但是与此相比的话,当前的个人信用的建设要明显的落后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时代,对我国的个人征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个人征信方面的建设十分有必要。本文主要研究分析了当前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现状、分析了互联网背景下个人正信系统建立的优势。以期能够更好的完善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一、个人征信概念本文主要研究的是个人征信的问题,所谓个人征信就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个人征信机构依法采集个人的信用数据信息并进行加工,从而形成的具有一定规范的信用评估结果,从而提供给信用的需求方。通常来说,个人征信的信息主要来源于个人与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个人信贷记录和开立结算账户信息;个人公检法记录和公共服务诚信记录等等。二、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发展现状(一)我国个人征信市场的发展规模目前,我国的市场化征信机构逐渐出现,但是个人正信的主体仍然是央行的征信系统。央行是征信市场上的核心,在最近几年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中国个人征信行业报告》显示,央行个人征信系统中业务量较大的机构类型为各型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通常个人征信的数据主要是根据信用卡的用卡记录、贷款的占比以及公共账户的记录。所谓公共账户中的记录主要包括公积金缴存、社保、电信、税务等个人辅助信息。当前我国的个人征信市场的发展规模逐渐扩大。(二)我国个人征信的发展新动向在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的个人征信市场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传统的征信体系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对征信的需要,为了满足人们对个人征信的多样化的需求,就需要对个人征信的系统进行改革与完善。我国市场化的改革以及互联网的发展,市场化的征信系统逐渐建立起来,尤其是以 BAT 为代表的新兴互联网企业,仅仅在很短的几年之内就逐渐建立并完善了具有自身特点的个人征信系统。凡是使用BAT网络的人都被作为其征信的对象,其利用大数据对这个人的上网记录进行分析与调查,从而能够更好的发展自身的业务。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征信系统的市场化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三、互联网背景下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建立的优势(一)把个人征信系统和互联网相结合改革创新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加上科学技术的不断快速发展,各国对于本国的行业发展都进行了布局,尤其是互联网行业更是如此。随着网络技术的接连突破,移动网络技术成熟与应用,人们的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从3G网络到4G网络,电子产品以及网络发展都是革命性突破。随着通信以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不能满足当下社会发展要求。对于传统的个人征信系统来说,其只是记录那些有信贷记录的人的个人信用信息,然后再把这些信息录入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并且这些信息也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同时,传统的个人征信信息在信息采集以及普及上都不能够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尤其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对于个人征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移动网络的普及,把个人征信系统和互联网相结合,建立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新的个人征信系统,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及个人征信的突破。因此,不管是我国还是在其他发达国家或者地区,其个人征信系统都是不断改革创新,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建立新的个人征信系统,且这种方式效率高,覆盖广,符合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所有条件。对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个人征信系统而言,其建设基础就是网络数据,然后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这些数据进行建模分析以及进行个人征信评分,把复杂的数据用互联网技术处理,既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建立合理的个人征信评价体系。从某种程度上讲,互联网个人征信体系和大数据个人征信体系基本相同,互联网时代就是数据时代,网络上存放着海量的数据,而大数据就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而个人征信就是要利用这些信息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体系,大数据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信息技术。(二)利用互联网技术可以有效解决个人征信信息不完整的情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网络技术的普及,传统个人征信信息采集方式已经越来越不符合时代发展,且信息不完整,而互联网的发展恰好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第一,互联网已经普及,几乎人人都在使用网络,网络上个人信息完整,且数据时效性强;第二,网络上存在海量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可以很好的对信息进行建模分析整理,且分析结果完整度以及真实性都比较高。(三)“互联网+个人征信”的耦合强度决定现代个人征信系统的综合效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虽然对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并不是对传统的个人征信完全否定,而是将传统的个人系统进行升级与完善。因此“互联网+个人征信”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会存在一个发展进度以及升级程度的问题。“互联网+个人征信”的发展程度越高,改造程度越大,两者之间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影响的程度也就越大,也就是耦合强度越强。这种耦合程度决定了个人征信系统的综合效益的大小。第一,“互联网+个人征信”的耦合程度的大小会对个人征信的评估效率与评估结果产生影响。我国的市场经济中,金融的发展依赖于对风险的控制,而对金融风险进行控制的关键就是个人的征信,因为这种耦合程度越高,证明互联网背景下个人征信系统发展的越完善,更能够对个人征信进行有效的评估。有利于降低金融发展的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从而在整体上提高个人征信系统的经济效益。第二,“互联网+个人征信”的耦合程度的大小还会对个人征信的社会效益产生直接的影响。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个人征信系统的发展是其中的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个人征信系统也应该顺应互联网时代的潮流,加强对大数据的应用。“互联网+个人征信”之间的融合不仅能够完善个人的征信,还能够促进个人征信的建设,从而加快我国社会的信用建设。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与个人征信之间的耦合程度直接关乎着个人征信系统的综合效益。(四)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是改造升级传统征信模式的新机遇互联网的到来,个人的征信系统已经不足以满足当前的征信建设发展。互联网金融业亟待突破瓶颈,需要创新个人征信模式。互联网以及大数据为个人正信模式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打破了传统背景的个人征信模式,不再仅仅以信用强相关的信贷信息数据为主,开始重视并引入海量以信用弱相关数据为主的社交行为信息、网络支付信息和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等。因此,在互联网背景下,应该对我国的个人征信模式进行创新,充分利用大数据,实现新模式的建立。四、结语综上所述,互联网的到来给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带来了机遇,大数据能够为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信息,从而为相关的需求方提供准确而全面的信息。同时也能够不断的完善个人征信模式、征信体系以及征信方法,从而实现互联网时代的大数据征信,从而不断促进我国征信体系的发展。

如何认识现代征信学论文题目,现代征信是对企业或个人信用的综合评价,牵涉到很多方面,其论文题目也比较广泛,对今后继续正确开展征信,将起到促进作用。

个人信用征信制度是个人信用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文章着重提出了个人信用征信制度的一些基本理论,介绍了国内外在个人信用征信方面的实践的模型。比如如何建立个人信用征信数据库和个人信用报告,如何进行个人信用分析,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及行业管理情况等。这些内容对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征信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也提出了我国个人信用征信制度建设的一些思考。

写作思路:根据题目要求,可以从征信体系的介绍作为开头,之后描写大学生与征信体系之间的关系,在当前时代,需要了解的相关内容,最后总结身为大学生,可以为征信体系做些什么,正文:

大学生是青年群体的佼佼者,大学生的信用记录不仅关系着个人利益,更关系着全民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素质。国家能否为世界认可,能否立足于世界与我们当代大学生道德素质紧密相关。

国家为了保证每一个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向我们提供了诸多金融服务:助学贷款、信用卡等。如此多的照顾政策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保障。但是,正如屡见不鲜的考试作弊、求职简历注水一般,拖欠偿还助学贷款的现象也是频繁出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长曾痛心疾首地表示,他们怀着一颗炙热的心送出他们的帮助,可是现实却令人心寒,直至2004年拖欠国家贷款的比例还一直徘徊在20%--40%。

这样的数据令我们深省,大学生的诚信问题愈来愈严重,怎样才能改变现状?

当然,完善大学生诚信教育体制十分重要,但是,解决诚信问题迫在眉睫,完善诚信教育体制耗时耗力。所以当前,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进行大学生征信显得尤为重要。征信是督促大学生提高诚信意识,解决诚信问题最快捷的方法。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论文

1、目前个人所得税制 (相关规定、如何计征、个税的作用:调节收入差距,劫富济贫) 2、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1)高收入者偷税严重造成纳税事实上贫富不平等,个税只征穷人,征不到富人,达不到立法目的。 (2)起征点 (3)征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4)采用“分类所得税”计征模式存在的问题(5)其他 3、解决方法及建议 (1)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2) 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大力推行代扣代缴全员明细申报。 (3) 适应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强化税收调节,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目前对高收入者个税征收的管理:相关条文及具体规定。 今后应加强的方面:强化对房地产交易和拍卖等行业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4)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管理档案。加大社保费征管力度。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的研究 【摘 要】:个人所得税产生于18世纪末发展于20世纪初,是现代直接税产生发展的标志,在现代直接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本文共包括三个部分,主要从理论和实践出发,对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作以系统深入的阐述。在第一部分,文章着重论述了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历史由来和具有的重要意义。在第二部分,文章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进行了全面论述。总结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分析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并揭示个人所得税严重流失问题。在第三部分,文章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应做好哪些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现状分析 制度完善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各项税种中增长最快的一种。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再结合世界各国税制发展的总趋势,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时实践中暴露许问题。因此,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总结分析及其制度完善等问题的研究应是十分必要。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由来以及意义(一)含义(二)历史由来1、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的产生和发展 2、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意义1、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财政收人2、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3、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4、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研究(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1、个人所得税概况2、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的变化(1)由以外国人纳税为主向以国内公民纳税为主的格局转化。(2)纳税主体由高收入阶层向工薪阶层转化。3、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低(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1、分类所得税制设计不合理(1)缺乏公平性,易诱发偷、逃税款的行为产生。(2)征管效率低。(3)易产生避税现象。(4)过分依赖扣缴的征管方法,不利于提高国民的纳税意识。2、费用扣除标准过低3、税率结构复杂,税负不公4、课税范围狭窄5、尚未形成良好的征管环境(三)个人所得税流失存在的问题1、纳税意识淡薄2、征管手段不力3、利用税收政策逃税三、完善个人所得税应做好如下工作(一)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1、分类模式的优缺点2、综合模式的优缺点3、采用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模式的优越性(二)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1、科学地确定起征点2、简化税制结构3、逐步拓宽税基(三)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1、广泛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和示范影响,加强宣传2、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管理、培训,规范发展税务代理中介结构(四)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1、推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强化申报审核2、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加强税收监管

(2)对高收入调节乏力,税收流失严重。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分项纳税情况为:工薪所得比重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比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比重,劳务报酬所得比重,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重,其他所得比重,偶然所得比重,来自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2001年工薪所得比重上升到50%左右,而上海、北京、厦门等地却高达60%以上。从以上情况看,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少,调节力度不够,使得有些高收入所得并没有真正进入征税范围。长期以来,对高收入者征税是件很难的事,据广东省统计,2001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亿元,其中来自高收入者的税款仅占,偷漏税现象相当普遍。2成因分析以上情况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影响所得税作用发挥的原因,并不完全在于制度本身,但是从制度上分析其原因,是完全必要的。(1)分类所得税制存在缺陷。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同一个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如薪金、股息或营业利润的每一类都要按照单独的税率计算纳税。这种模式便于实行源头扣税,具有计征简便,征收成本低的优点。当大多数人的收入方式都比较单一且收入水平较低时,宜于采用这种模式,但当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且收入逐步上升时,采用分类所得税就难以控制税源,也难以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共分11个项目征收,税率从5%~45%不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其缺陷越来越明显:1)对不同来源的收入采用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方式,无法全面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收入来源分散但综合收入高的人,可能比收入来源集中且总收入不高的人缴纳更少的税,难以对真正的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调节。2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规定,容易引发避税行为,纳税人只要将本为一次收取的收入分散,化整为零,便能可“合法”地少交或不交税。(2)费用扣除规定脱离实际。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净所得减去固定的费用扣除后纳税。关于费用扣除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应分为两部分:第一是为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费用,以体现所得税是对所得课税这一特征;第二是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这一部分应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情况分别对待。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实行综合扣除方式,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法,这种扣除方式对纳税人的各种负担考虑不够周全,特别是定额扣除。在现行税制下,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扣除标准是800元,这一标准明显偏低。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在1994-2000年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了,按这一指数计算,2000年的必要费用扣除应为800×(1+)=元。结果表明,物价变动使一部分低收入者进入了纳税人的行列,大量低收入者进入纳税人行列,既违背了公平原则,又降低了税收效率,增加征管成本。

个人所得税,是税收以不同的征税物件为分类标准划分出的一个税种。它对自然人的所得课税。个人所得税法,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

[摘要]文章以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未来改革方向作为核心研究问题,通过对比以个人和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各自具有的优缺点,寻找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个税纳税单位。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及对国内外已有先进经验和成熟税制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文章认为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

1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与比较:个人与家庭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

随着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不断演变与发展以及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个人、家庭及可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单位。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就是把单独的个体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仅就纳税人本身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税法允许扣除专案后的所得进行纳税申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只允许以个人为课税单位。此外,国际上采用这种制度的还有日本、丹麦、芬兰、纽西兰和加拿大等国家。其中,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较为成熟,在税制设计和税收征管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日本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综合所得税制并不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综合,它同时以分类征收为补充,即对纳税人取得的大部分收入进行综合课征,对特殊专案实行分类课征。在费用扣除方面设计了成本扣除和生计扣除,不仅充分考虑了取得各项收入耗费的直接成本,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差异。综合为主、分类为辅的课税原则和完善的税前扣除机制不仅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降低了征纳成本,同时也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和量能负担原则。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就是将家庭所有成员取得的全部收入作为应税收入,减除税法允许扣除专案后的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申报纳税。目前,国际上坚持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有法国、菲律宾等国家。以法国为例,法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联合申报纳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法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引入了家庭系数制,即给家庭中每个成员设定一个合理的系数值,一般成年人的系数为1,孩子的系数为,然后用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总额除以家庭系数得到应税收入。例如,在法国一对夫妇和1个孩子的三口之家月收入总额为45000元,该家庭中夫妇的家庭系数都为1,孩子的家庭系数为,故该三口之家的家庭系数为。因此,可计算出该家庭本月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额为1800045000÷元。由此可以看出,纳税人的婚姻状态和所抚养的子女数直接影响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高低。家庭人口数越多则家庭系数越大,在家庭总收入相同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应税收入越小,应纳税额也越少,这充分体现了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

可供选择的纳税单位

可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单位,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范围内可以自主选择一种纳税单位进行申报纳税,每种纳税单位都设计了与之相适应的税率。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的生活婚姻状态选择一种最优的纳税单位。目前,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就是这种申报制度。在美国,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可从户主申报、已婚联合申报、已婚单独申报、丧偶申报和单身申报这五种型别中选择一种与自身家庭状态相适应的课税单位。例如,同样是已婚夫妻,他们既可以选择分别独自申报纳税,也可以选择合并收入后进行联合申报纳税。这种可供选择纳税单位的申报制度给纳税人提供了充分的筹划空间,从而激发纳税人的自主纳税意识。当然,多种课税单位的税制设计使得美国税制变得愈加复杂,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从本质上来看,美国实行的可供选择的课税单位是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和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综合,而且这种税制设计过于复杂,征管成本较高,我国尚且没有实施这种税收征管模式的环境和条件,因此下文主要研究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和以家庭为课税单位这两种税收制度。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优缺点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优点

1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婚姻中性原则是指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不会对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产生影响,即课税单位的确定不能给婚姻状态不同的纳税人带来额外的税负。以个人为课税单位意味着每个人都只对自己取得的收入单独进行申报纳税,即配偶中一方取得收入的高低并不会影响到另一方的应纳税额。这种税收制度充分体现了个人主义原则,具有良好的婚姻中性。

2征管简便,便于税源监控。

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只涉及独立个体的经济行为,即在税收征管时,对家庭某一成员课税不用考虑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便宜征纳双方。同时,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源监控时,更容易获取个人的收入资讯,从而便于对纳税人取得的各项所得进行源泉扣缴,防止税源流失。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缺点

1未考虑家庭成员收入构成差异,造成横向不公平。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虽然具有简便、透明的特点,但没有考虑到纳税人家庭成员收入构成差异,从而造成个税征收的横向不公平。下文将以工资薪金为例,用例项说明当家庭总收入相同,而家庭成员收入构成不同时,各个家庭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有什么不同。从上表可直观看出,在采用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当家庭总收入相同时,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税负越重;相反,夫妻收入差距越小,家庭税负越轻。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进税率,收入悬殊的家庭收入较高那方面临的边际税率较高,税收负担较重。因此,这种征收管理办法可能会导致纳税人为了逃避税款而改变自身的经济行为,违背了税收中性原则。

2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未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差异。

我国现行采用的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未考虑到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差异情况,很难体现纳税人的整体负担水平。一个家庭的纳税能力除了与家庭收入总额直接相关外,还间接受到家庭构成因素的影响。如,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身体状态、赡养人口的数量、生活支出情况等因素。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分类扣除,分类适用税率的方式征收税款,并未设定对特殊专案的扣除与豁免,因此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尤其是对过高收入的调节、缩小贫富差距的效果得不到很好发挥,有时甚至起著“逆调节”的作用。例如,甲乙两人均为普通工薪阶层,每月收入都为7000元,甲单身,几乎没有家庭责任;而乙为五口之家的一家之主,上有父母需要奉养,下有子女需要养育。在这种情况下,乙的生活负担明显比甲重得多,因此两人的纳税能力必然也是不同的。但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甲乙两人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相同的,均为7000-3500×10%-105=245元。以小见大,我国现行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制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不公平现象。

3夫妻双方通过转移收入逃避税收。

前文所述已经阐明在实行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当家庭总收入相同时,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税负越重。这样一来,收入悬殊家庭的夫妻双方就会想方设法对应纳税所得进行转移和分散,拉近夫妻双方的收入差距,以寻求较低的边际税率,从而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而我国现行的个人单独纳税制度刚好给这类家庭提供了可乘之机。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缺点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点

1富有横向公平。

家庭是一个基础的经济单元,家庭经济负担严重制约著纳税人的负税能力。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能够充分考虑到各个家庭的经济负担差异,公平地衡量纳税人的负税能力。此外,只要一个家庭的收入总额不变,不管收入在夫妻之间怎样进行分配,整个家庭的税收负担就保持不变。这不仅充分考虑了家庭成员的收入构成和家庭负担差异,还可以避免家庭成员之间通过资产或收入的分割转移进行避税,从而防止税源流失。

2符合税收经济效率原则。

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是指 *** 征税应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执行。当个人所得税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时,为了达到家庭经济效率的最大化,夫妻双方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家庭最有利的一种工作组合方式: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工作或一方工作一方留家照料。由此可以看出,家庭联合纳税相对于个人纳税能更好地使一个家庭的福利实现最大化,并且能达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缺点

1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前文已经说明,当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较大时,家庭联合纳税有利于减轻税负;当夫妻收入差距较小时,家庭联合纳税反而会加重税负。这样一来,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会给不同婚姻状态的纳税人带来额外税负,从而影响纳税人对待婚姻的态度,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2流动人口过多造成按家庭课税成本太高。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程序的不断加快及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和选择异地工作的都市白领越来越多,这使得我国劳动力、人口和家庭的流动性越来越大。据统计,目前我国流动人口超过两亿人,这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家庭结构型别,使得社会上产生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夫妻分离等许多跨越空间地理位置的新型家庭型别。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异地家庭每个成员的经济状况,不能及时获取异地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资讯,不便于税务机关对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综合统计。倘若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会使税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加重,同时也将大大增加税收征管成本。

3难以掌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怎样对异地同一家庭人员的收入状况资讯进行收集整理,一直是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由个人向家庭变革的最大技术问题。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人户分离”、“异地收入”现象,在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下,怎样获取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资讯并对其进行合并课税,成为了最难跨越的技术障碍。此外,税务机关目前尚未与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建立起资讯互通渠道,难以掌握纳税人真实的家庭财产记录,特别是股息、利息、红利等游离于监控之外的收入,造成监督上的疏漏和税源的大量流失。

4现行分类税制难以确定费用扣除总额。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课税就意味着将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汇总在一起,然后扣除整个家庭必要的生计费用总额后对其统一课税。然而,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度是将纳税人的所有应纳税所得,按其各自的性质和特点划分为不同型别,每一类的扣除标准都不尽相同。可以看出,在分类征收模式下,难以综合考虑整个家庭的费用扣除总额。并且,随着现代化程序的加快和社会的不断变迁,我国的家庭结构也在不断随之变化,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实行家庭联合纳税就意味着要对不同结构的家庭加以分类,并制定出全新的与之相适应的费用扣除标准,这无疑是一项艰钜的任务。

2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建议

一方面,我国当前实行的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具有诸多弊端,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背景下迫切需要改革;另一方面,最近备受青睐的家庭联合纳税申报制度虽然富有横向公平,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行个税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但因其不具有婚姻中性,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造成“扭曲”,因此单纯的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也不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最优选择。综上所述,实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未来改革的主要方向。

采取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

以家庭为课税单位意味着夫妻之间的收入要合并纳税,夫妻收入合并纳税后的总体税负相对於夫妻双方独自纳税的税负水平或升或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为了使家庭联合纳税符合婚姻中性原则,我国台湾地区实行了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即夫妻的薪酬所得可单独计算征税,其他所得仍需汇总计算征税。台湾所得税法第十五条合并申报第三项规定,“不论夫妻采用何种财产制度,其所得均应依法合并申报。”在合并申报制度实施初期,所得税法要求夫妻的全部所得都应进行联合申报纳税,然而在税收实践中逐渐发现联合申报会产生较高的累进税率,从而使夫妻合并纳税后的税负水平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婚姻中性。因此台湾当局对所得税法进行修改,决定采用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既具有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合并课税的优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配偶间薪酬的累进税负,尽量降低对婚姻的干预程度。

建立完善的综合资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

我国目前还缺乏一个能将纳税人家庭相关资讯有效地综合起来的资讯平台,也缺乏与金融机构、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合作交流及资讯共享。据证实,为了给家庭联合纳税征管模式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资讯联网工作已于2012年在我国 *** 部门的大力推进下全面启动。此外,自1994年开始,历经金税一期、金税二期和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我国金税工程已取得巨大成就。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最终将建成一个实现资讯互享、覆盖范围广泛的现代化税收管理资讯化系统。这种现代化的税收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网路平台,将税务部门及其他相关 *** 部门的资讯实现互通,从而促进 *** 各部门间的资讯交流和共同协作。在这种资讯共享的管理环境下,税务部门能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时了解纳税人家庭情况的变动,从而有利于税制设计,加强税源监控,简化税收征管工作。

简化家庭的概念,引入家庭系数制

家庭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在税收征管时如何明确界定家庭的范围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例如,家庭联合纳税中的“家庭”究竟是指一对夫妇和子女的两代之家还是多对夫妇和子女的几世同堂大家庭。家庭范围的界定不清晰使得按家庭课征个人所得税变得愈加难以操作和复杂化。根据《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4》,我国目前一共大概有亿户家庭,家庭规模平均为人。对比往年资料可知,我国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为我们选择家庭作为纳税单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这种趋势下,税务机关可选择核心家庭作为根本课税单位,即不是以共同生活而是以婚姻关系作为家庭的划分标准。这样,税务部门在制定税率时就以核心家庭为根本出发点,对于一个两对夫妇的三代之家或人口更多的家庭可采取拆分方式。在简化家庭概念的同时,我国还可引入法国的家庭系数制,即对家庭每个成员设定一个合理的系数值,然后用家庭系数去除家庭联合申报纳税的那部分收入得到应税收入。

建立混合计税模式

混合所得税制又称分类综合所得税制,顾名思义,是指对纳税人的一部分收入分类分项课税,其余部分收入加总合计课税。混合所得税制兼具了分类与综合两种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点,未来会受到更多国家的推崇与采用。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模式具有便宜征纳双方的优点,但同时也存在很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方面。分类分项扣除使得应税类别越多的纳税人被允许的费用扣除总额越多,从而难以准确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综合负税能力,不符合量能负担原则。而综合所得税制虽然最能反映纳税人的整体负税能力,但其管理成本高、难度大。因此,结合当前国情,我国可借鉴日本个人所得税的先进制度与经验,对纳税人的大部分所得采用综合征收,对特殊专案所得实行单独计税,如资本利得。在费用扣除方面,对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必要的成本扣除及根据家庭负担状况进行生计扣除。这种税前扣除机制不仅充分考虑到了纳税人取得各项应税收入耗费的必要成本,同时还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生活负担的差异,符合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和公平税负原则。

3结论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不仅具有家庭联合纳税的优点,同时也具有良好的婚姻中性。从理论上而言符合我国当前实际国情;从情感上而言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从操作上来看,不可否认目前尚存在着难以跨越的技术障碍,但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一再推托。当前国情下,我国尚不具备实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的必要技术条件,但这不能成为我们止步不前的理由。个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使其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效果,即达到“有钱人多纳税,穷人少纳税”的目的,同时又不影响婚姻中性,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恰好能满足这一设想。因此,我们应主动创造条件,顺应民意,使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早日落实,成为民众福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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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郑春荣.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选择:基于婚姻中性的视角[J].经济新视野,2008,22

范文二:个人所得税制现存问题与对策探讨

个人所得税的收取人群包括本国民众、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在经过多次调整之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所采取的征收模式为分类制。

1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模式

造成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尚且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另一部分原因则是由于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而引起的民众心理失衡。

现有税制对费用扣除的规定不科学

目前我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制度是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对于居民所得税的免征额也是完全统一的,这样的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居民缴纳费用的公平公正性,但是却并没有实际考虑到纳税居民的个人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地区之间消费水平的差异。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及实际负担能力如赡养老人、养育子女、房贷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现有税制实现分类制征收模式不够合理

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对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收入难以区分,可能造成收入相同而纳税不同的现象发生。例如王某是企业的设计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8000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而李某个人从事设计工资,每月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1-20%]×20%=1280元。两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相差935元。同样的一个月劳动所得,却由于我国费用扣除制度对工资、薪金收入和劳务报酬收入课征办法不同使李某多缴935元的税款。

现有税制无法充分贯彻立法原则

我国个人所得税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要缓解收入差距,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近几年来,我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现行税制已经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反而造成了综合收入多税负轻,而经济来源平均较低但是收入相对集中的人税负重的现象。此外,现行税制还在一定程度上为税收管理带来了困难。

纳税制度存在不公平现象

纳税不公平主要体现在纳税主体之间,按照现有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按年计征的主要纳税物件有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特定的某些行业和薪资来源,这样的征税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某些特定行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与普通企业员工的纳税差异,其次,税务部门虽然对应缴纳税资的企业专案有着统一规定,但是在税收的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大差别。

2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对策

改革课税模式

将综合税制与分类税制进行融合,将两者进行统一应用,实现对不同性质税款的合理收取。在当前的经济转型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会不断随着经济发展进行调整,应用综合税与分类税的混合制度进行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偷税漏税、税收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实现税收管理水平与税收环境的和谐统一。

合理制定费用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不能仅仅根据薪资水平与资金性质进行评价。众所周知,我国地广人多,因此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与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都各不相同。除去统一规定的免征额,对于其他减免政策需要进行严谨系统的分析。

将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制向综合制改进

首先就需要采用不同税率对纳税人的分项所得的征收分类税进行预先扣除,当纳税年度结束后,再由纳税人对全年各项综合所得税进行合并申报,同时通过多退少补的方式对年度内已纳税金额进行清缴汇算。

加强公民纳税意识

完善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以推广,强化税法宣传,让每个公民懂法、知法,增强公民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首先可以借助先进的现代电子科学技术,通过与银行合作建立完善的资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避免由于资讯错误而造成税收管理的负面影响。资讯管理系统需要对个人的收入来源、收入数量进行详细的监控与核查,此外,还要对个人持有的不动产与流动资金进行定期登记核实,以实现对纳税人的财产监管。

我国人才招聘的问题研究论文

招聘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1、 招聘专员职务说明描述模糊,上岗前未进行专业的培训,缺乏专业知识 公司制定的职务说明书中,对招聘专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职责的描述模糊,导致无法根据相应的条件招聘选择合适的招聘人员。在企业常规的招聘过程中,首先与应聘人员接触的是企业的招聘人员,在某种意义上招聘人员是企业的窗口,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企业的形象。目前,公司行政部的招聘人员在上岗前,只是对其进行简单的培训,且培训内容简单、方式单调、课时偏少,使其对企业的状况了解甚少。另外,进行有效招聘必备的沟通技巧以及礼仪方面也未进行培训,便匆忙直接上岗工作。因此,应聘人员会根据在招聘中招聘工作人员的表现、印象、素质来推断和评价企业组织, 进而决定是否选择于它, 这样就影响了企业招聘的质量。2、 未按照招聘流程执行招聘,制定的《人员需求申请表》信息不全公司虽然制定了相应的招聘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例如经常出现用人部门主管不向行政部索取《人员需求申请表》填写,逐级审批后转交给行政部汇总,再由行政部根据人员编制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招聘。而是直接打电话到行政部,要求要补充多少名员工,在什么时间内要招聘到位,并附加要求说如果没有招聘到位的话,将会给公司的生产带来不可预估的影响,随意性很强,易导致招聘专员的想法受其影响,未根据公司招聘流程,便进行招聘。3、 对应聘者不够重视,给应聘者第一印象较差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最基本的礼貌常识是具备的,但是缺乏那种内心的、真正的尊重,或者说招聘人员、用人部门主管的优势感太强。其实人员招聘本身是个合作的过程,是个双赢的机会,作为企业,因为发展需要招聘一些合适的人才,而作为应聘者因为个人发展或其它原因在寻求一些更合适的职业机会,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但企业普遍存在优势感太强,对应聘者不够尊重的情况。针对企业招聘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完善招聘人员的职务说明,包括任职资格、岗位职责等。在招聘人员入职后,应进行相应的培训,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培训与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其招聘效率。2、针对A公司招聘需求随意性大,未严格执行招聘管理规定的情况,建议公司要规范招聘流程,特别是在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应由用人部门的经理先把关,明确空缺岗位是否有必要招聘、空缺岗位的工作职责、任职要求等,同时对现有的《人员需求申请表》进行修订。3、修订完善公司各岗位职务说明书,选额合适的招聘渠道。首先进行工作岗位分析,针对不同的需求对象,采用不同的招聘渠道与方法。比如招聘普通一线操作工时,可以采用到外来工流动量大的人才市场进行现场招聘或者与劳务公司进行合作,合理使用派遣劳动者等。4、充分尊重应聘者,要求面试考官在面谈过程中应调整好心态,平等有效的沟通。另外,如有应聘者到公司应聘时,行政部首先应热情接待,并及时联系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提高面试的效率,避免对应聘者造成时间上的浪费。

招聘是企业获得人才的重要途经 , 能够为企业招到高素质的、适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人员,决定了企业在以后发展的竞争力,所以做好企业的招聘工作非常重要。在现今社会上,企业招人难、招到合适的人才更难的困境众所周知。为了解决招聘困难的问题,我们经常会想如何拓展更多的渠道,如何提高企业的吸引力,如何提高招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等。本文以互联网房产行业的P公司珠海分公司为例,分析了P公司2018年6月入驻珠海后,在一年时间里招聘130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分析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相应解决的对策,以对初创企业的招聘工作提供参考。关键词:招聘 问题 对策一、P公司珠海分公司的现状分析1、P公司背景介绍 P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是一家集房地产营销策划、投资顾问、市场调研、项目可行性研究、销售代理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房地产企业。将房产行业与“互联网+”,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模式,形成一站式服务体系。经过六年的快速发展,公司目前拥有20多家分公司,1600多名专业的销售策划团队。P公司在一直不断拓展的大背景之下,对其他各区域进行战略性分析,进行新区域市场的开拓。 对于区域限购政策的出台,P公司董事长提出最有效的防守就是进攻的经营理念,于2018年6月入驻珠海,开拓珠海市场。2、P公司珠海分公司招聘情况 P公司珠海分公司截止至2019年6月,人员总数达130人,其中管理层13人,占比;后勤类人员15人,占比;销售人员102人,占比,销售人员为主要的招聘群体。 P公司珠海分公司鼓励从内部提拔员工确保公司运作的连贯性,所有员工晋升机会平等。在管理层晋升政策中,有明确规定新晋主管小组人员的数量及业绩达标量。这种情况下,除了人力资源部开展招聘工作,更多时候的是有业绩考核的销售主管。P公司珠海分公司的招聘工作,通常是由于人手短缺或者业绩不达标导致员工大规模流失下仓促的进行招聘。人员流动行性较强,流动率相对于其他行业、其他工种要高。缺乏人力资源规划及需求分析,缺乏采用专业或者有用的方法选拔人才,导致对招聘结果有不良影响,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二、影响P公司珠海分公司开展招聘工作的原因1、求职者对房地产行业的抵触 每个人都是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所有人员都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在2018年以来,不管是互联网公司还是房地产公司,都不断出现倒闭及大规模裁员的新闻信息。2019年3月合肥的国开置业官方直接宣布破产的消息。在这个互联网及房地产行业岌岌可危的环境下,在与其他行业做选择的时候,往往会被优先放弃。 下面表格是 P公司珠海分公司三名招聘助理在2019年6月,采用boss直聘、58同城网站招聘的数据分析。数据显示珠海区域的求职者对房地产行业有抵触心理的占绝大多数。珠海是著名的浪漫之城,地域特点是“慢”,面试邀约同时也受珠海区域特点影响。2、P公司珠海分公司招聘渠道单一 P公司珠海分公司的招聘渠道比较单一,由于前期人员都是从总部调度过来珠海,管理层人员不了解珠海区域的招聘渠道,需要控制招聘成本,只使用boss直聘及58同城招聘的两个网站做线上的招聘工作。招聘助理反馈意见,她们的绩效和每天的邀约量是相对应的,但是两个线上的招聘工作由于数量更新不多,同一个求职者会重复邀约很多次,但是真正成功入职的人员效果不佳。 每一家企业做招聘应该根据企业的现状、地域的现实情况来选择相对合适的招聘渠道。现在企业间的人才竞争越发的激烈,单一的招聘渠道无法保证招聘效果的实现。3、P公司珠海分公司受晋升政策影响,业务部招聘人员未严格把关。 上述P公司珠海分公司招聘情况中有提出,管理层晋升政策里面涉及了主管人员的组员数量及业绩达标量。公司对任职的资格和岗位的要求没有进行专业的分析,很多时候由于P公司珠海分公司需要急速扩张,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人员,求职者有意愿的都会接纳。主管没有研究和分析真正需要的是哪一类人才,只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增加至最多数量的人员。导致人员招聘回来,培训几天后,觉得不适应的就会选择离开。 这样只是走过场的招聘,浪费企业的招聘成本又没有招到想要的人才。我们做招聘工作,应该是招到人才,更要留下人才,不能一味的想着扩充人数而进行招聘。4、P公司珠海分公司对求职者吸引力不足 P公司在全国的房地产行业里有一定的知名度,市场普及全国各地和海外马来西亚、柬埔寨、迪拜等地方,在2018年全国房地产行业排行前15名。但是“强龙不压地头蛇”,虽然P公司全国知名度高,但是压不住盘踞在珠海当地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在P公司珠海分公司招聘助理数据分析中,拒绝邀约是因为公司知名度不高的占,直接不回复的占,P公司珠海分公司对求职者吸引力不足的占。 综上所述,P公司珠海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里面应当把提高企业在当地的吸引力、形成自己的房地产品牌工作,提上到日程上来,只有利于吸引求职者的目光。三、根据P公司珠海分公司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对策1、从宣传、福利和提高专业人员能力上着手,增加公司对求职者的吸引力。(1)宣传公司的优势 P公司珠海分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区别于其他房地产行业,公司有自己的网站平台可以提供到客户资源给员工,更甚至全国各地的房地产都可以对接。如果有珠海的客户想要购买云南的房产,我们可以直接对接到昆明分公司的同事,提成对半分。这种经营模式宣传到位,有很多求职这有兴趣尝试。(2)提高公司的福利 P公司珠海分公司,整个集团的无责任提薪相对于珠海区域的同行来说,没有任何优势。根据区域的提点,珠海管理层向总部提出增加底薪的金额,比珠海同行业高出30%,对后期的招聘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P公司珠海分公司还出台各项福利制度,包括不限于免费提供员工宿舍、办公室在园区食堂隔壁,尽可能多的解决员工生活上的问题。员工生日会的举办、各种节日活动以及团建活动的举办,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3)培训招聘人员 P公司珠海分公司要组织搭建招聘人员,对招聘助理进行统一的培训工作。保证要做到对求职者耐心、细心的进行宣传工作。 招聘助理前期能够和求职者搭建良好的沟通关系,把公司福利政策宣传到位,就能进一步降低求职者对公司是房地产行业的抵触心理。会让求职者形成固有的第一印象,P公司珠海分公司是房地产行业,但是是福利待遇很好的企业。2、解决P公司珠海分公司招聘渠道单一的问题(1)加入珠海人才服务中心 建议P公司珠海分公司加入珠海人力资源交流服务机构,该机构办事地点在珠海的香洲区,是珠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主办的,有专门的人才招聘网站—珠海人力资源网,由珠海人力资源市场具体管理珠海市内的线上和线下的招聘活动。它有政府背景带有公信力,每年召开若干个公益性招聘会,解决市民就业问题和企业招聘问题。(2)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建议P公司珠海分公司多参加由各个组织单位举办的现场招聘活动,如珠海人力资源网定期举办的招聘会,如劳务派遣定期举办的招聘会,亦如院校举办的招聘会。现场招聘模式虽然相对传统,但是企业和与求职者面对面直接交流,可以节省时间,现场进行初试工作,效率相对较高。在招聘的过程中,免费的为公司进行了推广工作。(3)投入资金做媒体推广 “广而告之、告而广之”,顾名思义就是做好企业的推广宣传工作,就会形成自己的公信力。建议P公司珠海分公司可以在电视、电台、报纸、杂志、政府橱窗张贴、招聘网站发布等媒体宣传企业文化及招聘信息。媒体推广工作费用成本大,但是能够宣传公司的业务,同时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具有较高的广告价值。(4)实行全员招聘、员工推荐 建议P公司珠海分公司实行全员招聘、员工推荐奖励的招聘方法。因为企业内部员工招聘人才基本上都是对自己公司的文化制度和公司的业务都比较了解,对企业有一定的归属感,可以快速的进入招聘的角色。内部人员推荐的员工与企业文化匹配度高,有内部人员的引导,会加快度过适应公司工作环境的阶段,能够减低公司的招聘成本以及培训成本。3、为了解决P公司珠海分公司受晋升政策影响走过场式的招聘,必须要采用专业或有用的方法甄选人才。(1)建议规范P公司珠海分公司的招聘流程 P公司珠海分公司通过系统化的招聘管理流程可以确保人力资源的质量,更好的为公司选拔出适合的人才。可以采用“5W”方法有规划的做好招聘工作。 “5W”第一个是指“Why” ,了解企业招聘目的、招聘原因,通过一系列的招聘活动需要达到怎么样的招聘效果,把P公司珠海分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招聘工作相结合,充分了解企业的内部人员情况;第二个是指“What”,怎么回事?了解P公司珠海分公司招聘补充岗位的条件。通过与各部门管理者沟通了解部门职位那些是充足的,明确招聘的人数、招聘的条件等;第三个是指“Who”,招聘的组织者,开展招聘工作的人员,做好人员分工,那些人员负责招聘前、招聘中、招聘后等跟进工作;第四个是指“Where”,招聘的渠道拓展,如文章上述解决招聘渠道单一问题的方法;第五个是指“When”,招聘时间安排,确定具体的招聘时间,笔试和面试安排时间,顺利的做好邀约工作。 (2)建议P公司珠海分公司构建岗位胜任能力模型 建议P公司珠海分公司设计岗位胜任模型,勾勒出需要的求职者画像。如经验知识、专业的技能、个人的价值观、个人品德、工作的动机等。给招聘候选人员匹配做个画像,在甄选人才的时候有明确标准,同时也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下面介绍的是构建岗位胜任能力模型的步骤: 第一步是成立构建岗位胜任能力模型的小组,明确小组人员的岗位责任,由单位的高层管理者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审核方案和解决遇到的疑难问题;第二步是认真分析企业的发展战略,明确公司关注的焦点,对P公司珠海分公司目前的业务和房地产行业特点进行分析,落实到具体的岗位职责,分析岗位职责履行的工作内容所需要具备的能力;第三步是选定岗位胜任能力模型的能力要素,明确该能力要素的行为特征,如P公司珠海分公司需要招聘的主体为销售人员,选定“沟通能力”为能力要素。对“沟通能力”做明确的定义;第四步是建立岗位胜任能力模型的内容,开展培训工作,让每位小组成员掌握模型的基本方法;第五步是采集相关的信息,进行技术性层面的认定,验证并确定岗位胜任能力模型;最后修订与完善岗位胜任能力模型。(3)采用有效的面试方法①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 P公司珠海分公司在进行多个销售人员面试的时候,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就给定的问题进行讨论,讨论中的各个成员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不指定小组的领导者。这种面试方法的匹配性行对较高。测评的效率高,同时对多位的求职者进行测评考察,比起其他的面试方法要节省时间,也可以减少重复的工作量。 无领导小组讨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面试官宣读面试题目,面试人员了解试题,独立思考,列出提纲,一般时间规定为5分钟;第二阶段是面试人员轮流发言阐述自己的看法及观点;第三阶段为面试人员自由发言,可以阐述自己的观点,也可以对他人提出意见。最有达成一致的意见。

招聘是企业获得优秀人力资源重要途径,只有先获取与培养企业适宜的人力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的目标,下面是小编整理推荐的一篇企业招聘发展现状及问题探讨的论文范文,欢迎阅查看。摘要:招聘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一环。当前在企业的招聘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招聘信息不对称、招聘标准不合理,以及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新挑战等。应积极发挥政府的信息调控作用、制定严格人员甄选方法,以及合理合法规范企业用人方式等,使企业的招聘工作更加有效。关键词:企业招聘;问题;对策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企业间的竞争本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如何吸引和保留富有竞争力的人才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招聘是企业获得优秀人力资源重要途径,只有先获取与培养企业适宜的人力资源,再通过采用科学的方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的目标[1]。可见,招聘不仅是企业获取所需人才的必经之路,而且招聘的成败还影响着企业运行的效率,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及发展。本文试图对我国企业招聘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提出对实践者有积极借鉴的对策。一、我国企业招聘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我国企业劳动用工总体上已初步规范,逐渐市场化。企业发布招聘信息主要以招聘会为主,以媒体广告和人才交流中心为辅,从社会上招聘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新增人员的最主要来源。社会招聘在中国企业对员工的录用中占主体,体现出我国企业招聘已日趋成熟,并逐步迈向市场化。企业在人员甄选方面依靠的主要是面试与知识考试, 企业招聘存在的主要问题:1.企业招聘存在信息不对称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个体之间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即有些人对关于某些事情的信息比另外一些人掌握的多一些。在企业招聘工作中之所以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是因为招聘中的信息有两类:一类为公共信息,即应聘方和招聘方都知道的信息;另一类为私人信息,即应聘者自己知道而招聘方不了解的信息。如个人品德、实际能力、求职动机、性格爱好等。在信息不对称的招聘市场上,应聘者掌握着私人信息,而招聘方只能根据公共信息来进行判断,故应聘方处于信息的强势而招聘方处于信息的弱势[2]。正是因为企业招聘信息的不对称,导致招聘方对应聘者的隐性私人信息不了解,故在招聘中,应聘方很可能为进入该单位而投其所好。这时求职者为了获得职位,可能会采取许多手段, 向企业传递一些利己的虚假信息。其中典型如应聘材料失真,就是指应聘者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下降。例如伪造文凭和推荐信,制造虚假的业绩和成果,掩藏不良动机,包装缺点和弱点等,努力把自己包装成招聘方所需要的人才[3]。在现实社会中信息是不对称的,低素质者为获得较好待遇,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会对自己进行层层“包装”,“伪装”成高素质者,而应聘人才素质高低只有应聘者自己知道,招聘企业并不知道应聘人才的真实素质。在这种情况下,为降低自身的招聘风险,招聘企业只愿意根据应聘人才的平均素质来确定聘用的人才和给予其待遇。于是对那些素质高于平均素质的人才来说,相当于低估了他们的素质,降低了他们的待遇,体现不了他们自身的价值而退出人才市场。对于那些低于平均素质的人才来讲,企业给予的待遇大于人才本应要求的待遇,他们会热衷参与招聘交易,结果造成了更多较高素质的应聘人才退出招聘市场。如此反复下去,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也就是低素质人才对高素质人才的驱逐,人才市场成为“柠檬市场”,这就是人才市场中的逆向选择现象[4]。结果不仅会给招聘单位带来损失,而且也会造成人才市场的混乱,甚至可能会导致整个人才市场的瘫痪。2.企业招聘标准不合理一个好的管理者并不是谋求把能力最优者聚集在自己的周围,而是正确确定本企业所需要人才的能力标准,寻求适应该组织能力标准的人才。只有这样才能既不浪费人才,又提高工作效率。这几年有的领导片面理解“企业竞争的根本是人才的竞争”,大量招聘高学历人才,结果用非所学,既增加内耗,提高了管理成本,又浪费了人才[5]。招聘手段是否科学,原则是否灵活、有效,同样关系到企业招聘工作的质量问题。目前,比较盛行的招聘手段有广告、职业介绍、校园、猎头公司、亲友引荐及网络招聘等。这些都不是万能的,各自都存在着利弊,企业在实施时不能盲目追随时代大潮,而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来定夺。由此可见,并不存在一个适合所有企业的最佳招聘方式,在实际中究竟采取何种招聘手段必须根据企业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3.企业面试存在不少问题面试是企业筛选人才的重要一关,目前企业形形色色的面试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1)面试官的态度不友善。在人才交流会上,“守株待兔”以及冷面待人的情况并不少见。不但使企业的形象大打折扣,极大地挫伤应聘者对企业的信心,而且也使应聘者对企业的招聘产生怀疑。(2)过于看重简历而忽视交流。很多面试官把面试的大部分时间用于证实简历或申请表格中的信息,这实际上是放弃了面试的控制权,把面试的控制权让给了简历。如果面试官自己也不清楚什么信息能显示应聘者是否符合工作岗位的能力要求,那么面试就失去了有效性[6]。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简历形式越来越多样,令人眼花缭乱,真假难辨。因此,面试中的交流应该是主要的,而简历则为其次。(3)招聘人员能力有待得高。招聘人员的素质关乎企业招聘的质量。然而有些企业由于面试官自身素质,面试专业技术人员时,显得不知所措。(4)以偏概全。在企业招聘中,面试官往往会因为应聘者某一明显缺点,从而草率地做出判断。4.新《劳动合同法》带来机遇与挑战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实施。面对新法的实施,招聘必须应对的挑战。(1)企业依靠廉价劳动力获取利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企业必须通过合适的手段选择适量的员工,不可能多多益善。(2)企业招聘工作压力加大。在过去,企业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员工,通常采取的是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的方式自然辞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方式对企业来讲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新法对劳动者的试用期有所缩短,在人员解聘方面也有新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扩大就业。这些规定的出台,无不加大了企业招聘工作的压力,如何快速准确地找到合适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对招聘经理来讲无非是一个巨大挑战。(3)员工派遣形式受抑制。劳务派遣由于用工灵活,成本降低,风险转移等特点,在实践中被大量企业所采用。它通过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形成一种复杂的“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新《劳动合同法》则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不低于2年,期间即使无工作可派仍需支付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另外,用人单位要实行同工同酬,若派遣员工岗位在本单位无同类劳动者,参照所在地政府部门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确定报酬[7]。这使得企业需要重新考虑人才派遣这种用工方式。二、 做好企业招聘的主要对策1.改善或消除企业招聘中的信息不对称(1)积极发挥政府的信息调控作用。根据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院前任院长和现任名誉院长迈克尔•斯宾塞(Andrew Michael Spence,1943-)教授的信号传递理论,如果能够将信息“信号”可信地传递给在信息上具有劣势的个体,即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将其信息传递给信息弱势的一方,交易就可以得到改善[8]。目前,我国只有部分地区正在进行人才诚信档案的建设,人才诚信体系还很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发挥和加强政府的信息调控作用,建立全面的人才资料库,将人才诚信等资料建成档案,可供用人单位有条件查询,增加人才信用等信息的“透明度”,如此就能保证招聘者能够掌握充分的和正确的信息,以便于招聘方做出正确的选择。(2)对人才不诚信进行惩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才为了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在招聘时有采取弄虚作假的动机。对此类作假行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大对弄虚作假者的惩罚力度。我国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对伪造和贩卖假文凭者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企业则可以在招聘前,让应聘者知道,唯有诚实者才有机会被录用,而对作假者绝不录用。并告知应聘者,录用之后将不定时地进行历史调查,一旦发现有隐瞒和欺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以此警告作假者作假后果的严重性。另外,应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诚信的氛围,对举报不诚信信息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9]。(3)制定科学的人员甄选方法。在企业招聘的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综合应用现代科学的甄选技术方法,如笔试、心理测验、结构化面试、评价中心技术等,有效应对招聘中的信息不对称状况,提高招聘的成功率[10]。2.制订合理的招聘标准在日常生活中,随便打开一份报纸的招聘广告,不难发现上面充斥着“年龄35岁以下”、“本科以上”或者“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之类的字眼。这些广告中有部分是出于工作性质的或企业的真实需要,但其中肯定不乏人云亦云者——他们没有一个合理的用人计划,甚至对企业的用人要求都不甚明确。对于此类情况,应开展工作分析,写出全部岗位的工作说明书。有了工作说明书,用人条件可以科学化、规范化,为招聘工作奠定基础。用人的基本原则是人与事的最佳结合,对事的了解越准确、越具体,选人越有依据[11]。如此一来,不但企业的选才更具目的性,也大大节约了组织管理成本,而且避免了社会人力资源的浪费。3.加强面试管理面试作为企业招聘工作的关键,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环节。对于问题的解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面试双方应该摆正面试心态。面试是一个双向的过程,招聘方提供的是择业机会,应聘方提供的是选择人才的机会,双方应该通过相互了解,来确认对方是否是自己所追求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双方在面试时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因此,面试的双方应该摆正心态,置身于平等的地位上对彼此进行进一步的了解。(2)应该重视交流。在企业招聘的过程中,简历仅仅是面试的基础。交流不但可以验证简历的真伪性,而且可以增进对应聘者的了解。如应聘者在简历中列举曾参加某个项目的研发,通过交流,可以清楚地知道他在项目中担任的角色,是负责人,还是仅仅为项目购买了几个零件;通过交流,可以了解他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交流及沟通的能力,进而判断出对方是否是企业需要的人才。(3)加强招聘人员的组织安排。企业不能把面试工作简单地认为是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而应通过各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来了解本单位各个岗位对人才的需求,同时,各用人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面试。面试时,人力资源部可以测试应聘者性格、工作风格、心理素质等;专业问题则由各用人部门负责人测试。通过分工合作,才可能全方位地考查应聘者的能力,从而真正吸纳到对企业发展有助力的人才。(4)应该用人所长。用人不求全,选才的关键是能识才并能善用之。因此,企业在用人时全面了解人才的能力特点,不拘一格,用人之长。4.正确把握新《劳动合同法》下的招聘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资双方权责的规定更加明晰,使企业的发展遵循一条更加合理、合法的道路。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最重要的影响是加大了企业的违法成本,面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出现的“马太效应”,企业应规范基础管理,实施“情感管理”,这将对吸引保留人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优秀企业会吸引更多人才,而人力资源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日子会更加难过。因此企业必须更加注重招聘环节,改进招聘工作绩效,让招聘工作更有效,注重选择合适优秀人才,减少招聘失误,降低因招聘不适而增加解聘成本。企业也可以更多地使用业务外包等形式来降低企业成本。综上,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的今天,对于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的中国企业来说,能否吸引和留住一批适合企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成为企业成败的关键。因此,招聘作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针对当前企业招聘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标准不合理、手段不科学以及面试等典型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提出相对的对策,旨在帮助企业优化招聘工作,进而提高企业运行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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