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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教学方法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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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教学方法研究论文

如果一篇文章象一张网,则题目就是纲,纲举目张,就是说看了论文题目,就能窥见全篇论文的实质和精华所在,也可以说题目对论文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一) 1. 罪数认定的新标准与吸收犯概念的重构 2. 间接正犯概念的否定性清理 3. 《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有新的更严格规定 4. 刑法人格界定问题思考 5. 食品安全刑法保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6. 经济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与适用 7. 《刑法修正案(九)》死刑改革的观察与思考 8. 从业禁止适用范围探究 9. 假释听证制度改革 10. “医闹入刑”后完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医方医疗过错的自我评价与告知机制的构建 11. 基于中越边境拐卖妇女犯罪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研究 12. 浮出水面的窝案 13. 未成年人不应构成毒品再犯--基于对刑法356条规定的反思 14. 论英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故意概念--兼论犯罪故意概念对我国刑法立法的反思 15. 完善行贿罪立法--兼论《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新规 16. 农村教师对中小学生性犯罪的启示与思考 17. 浅析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完善 18. 贪污受贿犯罪起刑数额小议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二) 1.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涉恐犯罪规定的学理置评 2. 启动刑法全面修订之探讨 3.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刑事保护研究 4. 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切入点 5. 股票配资案中非法占用保证金的行为定性 6. 论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 7. 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看死刑制度的存废 8. 罚金刑相关替代制度分析及我国罚金刑的完善 9. 我国刑罚体系之适应性调整研究 10. 爱钱如命的贪官 11. 城市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12. 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商标”的界定 13. 男性应被纳入我国强奸罪的保护对象 14. 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研究 15. 罪刑相适应原则研究 16. 探析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问题--以主观罪过证明为视角 17. 论正当防卫限度--以南宁男子见义勇为案为例 18. 对刑事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的探讨--以“秦某某网络造谣案”为例 19. 以没收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问题研究 20. 论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 21. 从绝对到相对:晚近德、日报应刑论中量刑基准的变迁及其启示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三) 1. “抗震英雄少年”沦为囚徒 2. 非法拘禁案中案 3. 女企业家智斗绑匪 4. 就这样“被酒驾” 5. 网游达人叫板运营商 6. 中银巨贪亡命泰国 7. 基于我国的传统与现实试谈婚内强奸 8. 论信用卡催收中的法学问题 9. 刑事立法发展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契合 10. 我国着作权刑法保护的相关问题研究--以网络技术为研究视角 11. 女性经济犯罪犯因性分析及预防对策 12. 盗窃未遂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3. 论“碰瓷”行为的刑法定性 14. 通过死缓限制减刑的死刑控制 15. 任人唯“钱”的组织部长 16. 医院内的“塌方式”腐败 17. 迷失在权力旋涡里的区委书记 18. 贪污罪之弹性定罪模式考量--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范本 19. 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谣言犯罪研究--以社会敌意为视角 20. “问题豆芽”案的刑事法治报告 猜你喜欢: 1.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2. 刑法学硕士论文 3.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 5.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 1. 论信用卡罪 2. 集资罪研究 3. 论保险罪 4. 论合同罪 5. 取出口退税罪研究 6. 论偷税罪 7. 走私罪研究 8. 论虚假广告罪 9. 缓刑适用实证研究 10.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11. 监督过失责任论 12. 刑法学视域下的克隆人及其立法 13. 应设立“性贿赂罪” 14. 食品安全犯罪的行政刑法责任--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 15. 重刑化的弊端与我国刑罚模式的选择 16. 罪责的社会化与规范责任论的重构--期待可能性理论命运之反思 17. 网络流行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及其对策思考 18. 我国恐怖主义犯罪的成因与防治 19. 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救助 20. 社会化与社会控制视角下的青少年犯罪 21.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探析 22. 虚假诉讼罪:概念界定与学理分析 23. 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二) 1. 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 论医疗事故罪 3. 论抢劫罪 4. 贷款罪研究 5. 《刑法修正案(九)》中“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相关条款的理解适用 6. 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职业禁止的规定 7. 企业犯罪预防中国家规制向国家与企业共治转型之提倡 8. 从《刑法修正案(九)》看我国死刑制度的进步 9. 论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解释 10. 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11. 《刑(九)》有哪些变化 12. 大数据技术在预防官员贪腐犯罪中的应用 13. 民营企业民间融资法律风险探析--以“刑民界分”为切入点 14. 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以美国法为范例的借鉴 15.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几点思考 16. 网络金融犯罪及有效的防控策略研究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三) 1. 缓刑制度研究 2. 论假释制度 3. 论数罪并罚制度 4. 论罚金刑 5. 死刑问题研究 6. 持有型犯罪研究 7. 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8. 论洗钱罪 9. 论非法经营罪 10. 奸淫幼女类强奸案中主观“明知”的审查认定 11. 利用木马程序删改数据进而窃取钱款之定性 12. 签发空头支票支付债务的行为定性 13.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14. 开封联合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15. 本溪开展打击食品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16. 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司法保障 17. 烟纸店的法律故事 18. 困境与出路:罪刑法定司法化再解读 19. 工程建设领域贿赂犯罪研究 20. 浅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虐待罪的规定 猜你喜欢: 1.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目录 2.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3. 刑法学相关毕业论文 4. 2017法学论文选题

论死刑制度在我国的现状及思考[摘要] 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最极端的手段。当今许多国家都废除了死刑制度,但是在我国仍然保留了死刑。本文从死刑的产生、在我国法律中的情况等几个方面记叙了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以及我国今后是不是继续保留死刑,死刑制度该怎样改革进行了思考。[关键词] 死刑;保留;废除死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方法,对犯罪分子具有威慑力,但死刑不同于其他刑罚,死刑剥夺的是一个人的生命,在当今的中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如何?基于我国目前犯罪形势十分严峻,我国应该保留死刑制度,但是应严格限制,并逐步废除。一、死刑的概念及在我国的产生(一)死刑的概念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为内容,因此又称为生命刑。死刑又是所有刑罚方法中最严厉的刑罚,又称之为极刑。(二)死刑在我国的产生死刑的产生可以追溯到法产生的年代。最早的刑罚记录中就有有关死刑的记载。死刑在人类历史发展中,作为原始的血族复仇、同态复仇的替代物而出现。在原始社会,氏族之间的矛盾通过血族复仇来解决,往往带来了氏族混战,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破坏。国家产生以后,建立了刑罚制度,其中也包括死刑制度,从而使无节制复仇得以终止。在我国历史上,最初的刑罚方法只有墨、宫、大辟,死刑(大辟)占了重要一席,此后几千年的历史发展,死刑一直存在。二、当今我国的死刑制度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已经完全废除了死刑制度,其中包括欧盟各国和我国的香港、澳门地区。每年都有多个国家在废除死刑。而发达国家仅剩美国和日本。但仍然执行死刑的国家中,仅对谋杀罪等严重暴力犯罪判死刑。我国是世界上保留死刑的绝对数量最多的国家。下面介绍我国当今的死刑制度:(一)法律规定的死刑我国1997年《刑法》的413个罪名中,规定死刑的已经达到68个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有7个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有14个罪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有15个罪名;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有6个罪名;侵犯财产罪有2个罪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有8个罪名;危害国防利益罪有2个罪名;贪污贿赂罪有2个罪名;军人违反职责罪有12个罪名。1997年《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二)我国死刑适用的特点我国1997年《刑法》中死刑适用具有以下特点:1、死刑适用的范围广、罪名多目前,我国死刑适用的范围比1979年《刑法》多了更多的罪名,在刑法分则的十章中有九章都或多或少地规定有死刑,共涉及到刑法条文52条,约占刑法分则条文数的15%;规定死刑的罪名也较多,约占刑法罪名总数的17%。2、死刑选择性罪名多,绝对死刑罪名数较少在我国理论界,关于选择性罪名的认定,存在三种情况:一是行为选择性罪名,如生产、销售假药罪;二是对象选择性罪名,如拐卖妇女、儿童罪;三是行为和对象同时选择性罪名,如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在刑法分则中关于选择性罪名太多了,反而绝对死刑罪名就比较少了。3、经济犯罪规定的死刑多在刑法分则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死刑,共有17个罪名,排在刑法分则各种犯罪的死刑罪名之首,如果再把盗窃罪、贪污罪、受贿罪等广义的经济犯罪加起来,就使刑法中经济犯罪适用死刑的罪名至少达到20个。(三)我国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1、从适用的条件上,我国1997年《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对社会具有极大的危害性,犯罪客观危害及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人主观恶性特别巨大。根据我国1997年《刑法》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判处死刑的,必须是“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重大刑事犯罪中判处死刑的,必须是“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危害特别严重的”。2、从适用的对象上,我国1997年《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3、从死刑适用的程序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死刑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我国1997年《刑法》第48条第2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从死刑执行制度上看,我国1997年《刑法》第48条第1款的后半段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四)死刑复核程序自从1983年修改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可将部分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下放给高级人民法院。自这一规定以后,死刑核准权不断下放,下放的范围也越来越大,严重违背了“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有最高人民法院行使。”造成了死刑案件审理上的严重弊端。三、我国现阶段保留死刑制度的原因至今为止,死刑一直在我国保留,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从现实生活中的实际看,我国目前社会发展程度还不够达到废除死刑的条件。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华璞06年3月11日下午表示,我国一方面物质文明程度还不够高;另一方面,“杀人偿命”等观念在公众的头脑中根深蒂固,立即废除死刑不会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同和支持。是的,目前我国的社会发展程度还不够成熟,犯罪现象十分严重,离开死刑就难以遏止严重的犯罪现象。保留死刑就有利于惩治这些犯罪,从而保护国家和人民的重大利益。(二)保留死刑有利于我国刑罚目的的实现。实施死刑的目的,就是为了预防犯罪、保护人民,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对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的各类犯罪分子只有适用死刑,才能使他们不再犯罪,而达到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同时,使那些意图实施极其严重犯罪的人心里有所惧怕,不敢去实施犯罪,达到威慑作用,从而实现刑罚一般预防的目的。(三)从我国现阶段的价值观念上看,实施死刑能够为广大公民所支持,具有满足社会大众安全心理的需要。广大公民对死刑的观念还比较落后,往往只强调死刑的正面效益,而忽略了死刑的负面效应。四、死刑存废之争的思考死刑是存是废,在我国乃至世界都引起了激烈的争议。死刑废除论者认为,废除死刑是教育刑论的必然产物,是纠正死刑存置缺陷的实践依据,符合刑罚发展的最终目标;死刑存置论者认为,死刑是伦理正义的必然要求,可以达到一劳永逸的除害结果,具有最大的威慑作用。无论是死刑废除论者,还是死刑存置论者,他们都各自有各自的观点。死刑制度从表面上看起来虽然是侵犯了犯罪人的人权,但是我国目前的犯罪十分猖獗,如果不适用死刑,就难以遏止严重的刑事犯罪。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必须保留死刑制度,原因上述已经论及到。但是我国并不一定要把死刑制度一直保留下去,如果今后我国达到了废除死刑的条件,是完全可以废除死刑的,这就需要对我国的死刑制度进行改革。五、积极发挥死刑效能的改革我国在今后的刑法改革中,要积极发挥对死刑效能的改革,从以下几点入手:(一)从死刑的适用对象上进行限制前面已经提到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限制性规定是:“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从这一限制规定上看,刑法对适用对象的限制性规定还过于狭窄。如果能对单纯的政治犯和犯罪的时候已满70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更能体现出人道主义精神。政治犯如果同时又实施、参加、策划、指使其他普通刑事犯罪的,如爆炸、杀人等,完全可以适用死刑,但对于单纯的政治犯,则大可不必适用死刑。我国法律都可以规定对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难道就不可以对犯罪时已满70周岁的人也不适用死刑吗?如果刑法进行改革,对犯罪时已满70周岁的人不判处死刑,广大公民应该还是能够接受的。(二)逐渐减少死刑数量1、减少刑法分则中规定死刑的条款我国的死刑立法不仅适用于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还可适用于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在价值上低于人的生命的非暴力犯罪。如一些走私犯罪,伪造货币罪,金融罪,组织他人****罪等。这类犯罪是以单纯攫取经济利益为目标的非暴力犯罪,对其适用死刑实际上是以财物的经济价值来衡量人的生命,这类犯罪也大可不必适用死刑。非暴力犯罪占死刑犯罪的大部分,如果废止了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刑法分则条文中的死刑罪名就会大幅度减少,这也是我国死刑废除的突破口。2、取消在实践中很少使用的死刑罪名在一些司法实践中有一些很少使用的死刑罪名,如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如果取消实践中很少使用死刑的罪名,这对打击犯罪的影响并不大,但对提高我国国际声誉的作用还是比较大的。(三)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收回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上述已经提到,我国死刑核准权的下放现象十分严重,给死刑案件的审理造成了严重的弊端。死刑复核问题也是社会上广为关注的话题。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曾有一个话题是“关于死刑复核权何时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也作最回应,说是最高法院正在从思想认识准备、法律准备、组织人事准备和后勤保障准备四个方面全面开展工作。正在从全国选调法官。一旦准备工作就绪,最高人民法院将很快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如果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收回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对我国死刑效能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六、运用一定对策,创造条件,废除死刑如果对死刑的改革能够很好的实施,废除死刑也就指日可待了。我国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克服死刑的扩张与滥用,不断重视刑罚的矫正与引导功能,增强定罪的准确性。我国废除死刑也不能过于积极,只有具备一定条件才可以废除,我们可以通过一定的对策,为废除死刑作准备。(一)法律对策即通过及时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做到有法可依,避免法律漏洞。在刑罚上,丰富刑罚种类,如美国的终身监禁和20年以上有期徒刑就可以借鉴。充分发挥财产刑和资格刑的作用。另外,加强对罪犯在刑罚过程中的教育,达到刑罚预防犯罪和教育犯罪的目的。(二)社会对策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使社会整体形势得到稳定。如通过一定的对策,企业减少下岗职工;在农村,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困难和失业人员的生活有所保障;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使人们懂法、守法。如果做到了这些,社会的整体形势就会稳定,也会对废除死刑创造一个有利的条件。总之,在我国目前的状况下,还是应当保留一定数量的死刑,对打击当前的严重的刑事犯罪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从长远上来看,我国应对当今的死刑制度进行改革,积极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随着社会环境的逐步稳定,刑法中的死刑罪名也应随着逐步减少,直至废除。参考文献:[1]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2]陈兴良主编:《中国死刑检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3]陈明华主编:《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4]李龙、王习根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5]陈兴良主编:《刑种通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3年版.

国家为什么将某种行为视为犯罪,其实质究竟为何,历来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各种观点聚讼不定,难以达成共识。在中国,对犯罪本质的理解主要围绕“社会危害性”展开争议。按照社会危害性说理论的观点,犯罪的本质在于社会危害性。对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含义,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刑法学理论和新中国建立以来很长一段时期的主流刑法学理论作了泛政治化的说明,认为犯罪是对统治阶级既定的统治关系或者确认的统治秩序的损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实际造成的损害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决定了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而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则反过来说明和体现社会危害性。

刑法学论文的研究方法

刑法学专业介绍 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本学科点的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与比较刑法学、犯罪学与刑事执行法学、刑事政策学等。 (一)中国刑法学研究内容与培养目标中国刑法学以中国刑法的发展演变历史、中国刑法基本理论、中国刑法实务、中国刑法立法、中国刑法解释等为主要研究内容,其培养目标是:为国家培养高层次的熟悉中国国情,精通中国刑法理论和实务,胜任中国刑法学教学研究以及从事中国刑法实务(刑事审判、刑事检察、刑事辩护)或刑法立法工作的专门人才。本研究方向基本情况如下:(1) 本方向重视刑法学原理的开拓与研究,出版了《刑法专论》、《刑事责任论》、《刑罚价值论》、《犯罪构成及其关系论》、《犯罪论的比较与构建》、《中国刑法现代化研究》、《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共同犯罪论》、《死刑通论》、《刑事法探究》等百余部有分量的专著,三卷本的《刑法学原理》荣获三项国家级奖励,显著地深化了我国刑法学原理的研究。(2)注意结合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研究刑法分则问题,及时推出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研究》、《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三卷本)、《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刑法案例评论》(1-2卷)等著作,受到司法界的广泛重视。(3)学术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且与立法、司法机关密切联系协作,使理论研究充满了活力与动力。(4)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完整,包括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国内外访问学者、高级法官等。(5)学术开拓性强,经常能够以有新意、有分量的学术论著和学术活动引导与促进全国刑法学科的发展。 本方向是新中国最早确立的刑法学科研究方向。早在1950年本方向即已开始招收研究生;1979年成为国内首批招收刑法专业硕士生单位;1984年成为全国第一个刑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88年被评为全国唯一的刑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点;1992年成为全国法学领域第一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单位;1999年成为首批建立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立我国刑事法领域唯一的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本研究方向在我国刑法教学与研究等领域长期保持着开拓与领先地位,在我国刑法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声誉和影响。本学科的特点还在于: (1)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在国内较早开设研究生层次的专业课,30年来主编了几乎所有种类的全国性刑法统编教材,并出版近400余部书籍、发表3000余篇论文,科研成果在全国具有广泛而重要的影响。(2)高层次人才培养成效显著。30多年来培养博士生150余人、硕士生300多人、博士后10余人、高级法官400余人,所培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已在国家政法机关和教学科研单位发挥重要作用。(3)参与国家立法、司法决策。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近30年来,本方向的专家学者直接参与了国家几乎所有的刑事立法工作,并参与了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大量司法解释的研拟工作,为国家刑事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4)是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与副会长单位,在刑法学研究会中发挥了重要组织领导作用。 (二)国际刑法与比较刑法学研究内容与培养目标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国际刑法的基本理论与国际法院的实务问题,包括国际刑事程序法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世界主要国家的刑法立法与刑法基本理论,为中国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务提供借鉴。其培养目标是:主要培养国际刑法和比较刑法方面的高层次教学研究专门人才。本研究方向基本情况:本方向与国外刑法学教学研究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交流关系,在国际刑法、外国刑法、比较刑法研究领域非常活跃;不仅重视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刑法的比较研究,同时密切关注祖国统一进程中我国大陆地区刑法与港澳台地区刑法的比较研究;在研究内容上,不仅关注各国刑事立法的演变,而且重视刑法理论的发展变化;在研究方法上,不仅重视第一手资料的收集、翻译和第二手资料的运用,而且积极与国外同行进行实质性的科研合作;既注重成果的积累,更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 其特点是: (1) 1993年10月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国际刑法研究所,组织、吸收全国50余位刑法学者积极开展国际刑法与比较刑法的研究;2005年8月又成立了国内第一个外国刑法研究所,和世界上重要国家的刑法学教学研究所建立了广泛合作交流关系;(2)迄今已出版国际刑法文库10余种以及《比较刑法学研究》、《金融犯罪的全球考察》、《外国刑法原理》、《英美刑法学》、《台、港、澳刑法与大陆刑法比较研究》、《欧陆刑罚制度与刑罚价值原理》等一批重要著论著;同时还组织翻译了《刑法哲学》、《行为、规范、刑法》、《刑法总论概说》、《日本刑法总论》、《日本刑法各论》、等大量专著,以及翻译出版了两大法系15个重要国家的刑法典;(3)与英、美、法、德、日、韩等国同行就刑法国际指导原则暨经济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国际化及对策等问题进行了合作研究,成果已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4)是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所在单位,在全国国际刑法学界担当了引导与组织的角色。 (三)犯罪学与刑事执行法学研究内容与培养目标本方向是刑法科学领域重要的研究方向,与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刑事政策学等研究方向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原因及对策,研究刑事处罚的基本理论与实务问题,培养高层次的犯罪学和刑事执行法学的教学研究人才以及从事犯罪预防和刑事处罚执行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研究方向承担了多项国家、省部暨与国内外合作的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的科研项目,相应的研究成果理论性与操作性突出,某些研究成果(如 “北京地区外来人口犯罪研究”的最终成果)已受到政府决策部门的关注,并被作为制定有关规划或制度的主要依据。同时,本方向还是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暨常务理事、中国监狱学会副会长所在单位,在国内犯罪学与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其具体表现: (1)为本科生、硕士生开设犯罪学和刑事执行法学的课程,刑法专业硕士生是作为专业必修课设置的;(2)在已经入学的刑法专业硕士生中确定有志于研究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者主攻本方向;(3)进行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科学研究,迄今已出版《经济犯罪与犯罪变化》、《犯罪统计学》、《刑事执行法学原理》、《刑事执行法学问题研究》、《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研究》、《监狱学问题研究》、《犯罪学研究》、《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等一批有影响的学术专著。(四)刑事政策学研究内容与培养目标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刑事政策的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刑事政策制定与推行的基本理论和实务问题,特别注重中国刑事政策基本理论研究和如何解决中国刑事政策问题的实证研究。其培养目标是:主要培养刑事政策教学研究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从事刑事政策制定和推行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本研究方向基本情况:刑事政策乃是整个刑事法学的灵魂,本学科点一向重视刑事政策学的研究,特别是近10年来,刑事政策学研究更是取得了显著成果,并成为本学科点的一个新的创新增长点和亮点。本学科点承担了多项与刑事政策有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课题,出版了《中国刑事政策研究》、《中国刑事政策报告》(1-3卷)、《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和解》、《刑罚正义论》等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刑事政策研究成果,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刑事政策研究》受到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首席大法官的重要批示。本学科点也是我国较早给硕、博士生开设刑事政策学课程的教学研究单位,至今,已撰写出10余篇专门研究刑事政策的博士论文。本学科点的刑事政策学方向关注国内外刑事政策研究最新成果和发展动向,特别注重立足于中国实际探讨研究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政策问题,为国家制定和推行科学有效的刑事政策提供理论支持。2007年,本学科点在国内召开了第一次关于刑事政策的大型国际学术研讨会,现在已经与欧、亚、美地区10余国家或地区刑事政策教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关系。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论文选题哪个好,首先刑法涉及内容比较多。刑事诉讼法是诉讼程序的有关内容,具体可以结合你对两个部分的了解程度进行选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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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刑事诉讼中的代理2、论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3、论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4、论刑事诉讼立案管辖5、论刑事诉讼审判管辖6、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7、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8、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9、论证据的审查和判断10、论我国的公诉制度11、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12、论审判组织13、论刑事简易程序14、论刑事上诉制度15、论审判监督程序16、论死刑复核制度17、论抗诉18、论辩护19、论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20、论检察官的社会角色21、诉讼效率与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之间的关系22、论简易程序23、论证据的法律性24、我国刑事诉讼中口供的证明问题25、论证人制度之完善26、论羁押制度之改革27、论“自由心证”原则28、试论当代中国判断刑事证据的标准29、论“上诉不加刑”原则30、论“上诉不加刑”31、论二审程序中的审理方式32、对刑事再审制度之思考33、论不起诉制度之理论基础34、论控审分离原则35、论无罪推定原则36、沉默权研究37、论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38、论法官的社会角色39、论刑事诉讼中法官之调查权40、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与我国的刑事诉讼41、论犯罪控制和人权保护42、论刑事诉讼职能43、论被害人44、论附带民事诉讼的作用45、论刑事诉讼目的46、论刑事诉讼的实体正义47、论刑事诉讼的程序正义48、论论刑事诉讼的基本要素49、论刑事诉讼的构造50、论中国刑事诉讼模式改革51、刑事诉讼中的“毒树之果”相关问题探析52、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5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构建54、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审对策研究55、论新《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警察刑事执法面对的挑战与思考56、新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实施情况的观察与分析57、刑事再审启动机制调查研究58、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侦查到案制度实施问题研究59、论庭前会议制度的适用60、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控制下交付研究61、关于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探究62、证据能力制度研究63、由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来谈刑事和解制度64、论我国刑事诉讼人权保障65、论我国刑事二审程序与《两权公约》的距离66、刑事司法国际准则视野下的非法证据排除范围67、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配置和保障68、刑事被告人知悉权的比较研究69、应对外逃贪官进行刑事缺席审判70、论刑讯逼供产生与存续的原因71、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救济问题研究72、我国近亲属出庭作证豁免制度评析73、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刍议74、审查批准逮捕环节翻供问题初探75、刑事冤错案件的成因分析76、刑事审判中辩护律师责任研究77、刑事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探讨78、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检察监督79、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构建80、刑事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探讨81、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检察监督82、试述讯问技巧与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的边界83、刑事诉讼鉴定人出庭作证之困境分析84、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下的刑事和解制度研究85、建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86、浅析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难的原因及其对策

刑法学论文研究方向

如下:

1、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研究

2、论刑法的机能

3、论刑罚权的根据

4、罪刑法定原则研究

5、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6、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7、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

8、刑法立法方法研究

9、刑法解释研究

10、刑事司法解释研究

11、刑事判例研究

12、犯罪论体系研究

13、论犯罪的特征

14、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

15、刑事法律关系研究

16、刑事责任研究

17、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18、犯罪课题研究

19、论刑法上的行为

20、论不作为

21、持有型犯罪研究

2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23、西方国家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评介

24、刑事责任能力研究

25、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

如果一篇文章象一张网,则题目就是纲,纲举目张,就是说看了论文题目,就能窥见全篇论文的实质和精华所在,也可以说题目对论文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一) 1. 罪数认定的新标准与吸收犯概念的重构 2. 间接正犯概念的否定性清理 3. 《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有新的更严格规定 4. 刑法人格界定问题思考 5. 食品安全刑法保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6. 经济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与适用 7. 《刑法修正案(九)》死刑改革的观察与思考 8. 从业禁止适用范围探究 9. 假释听证制度改革 10. “医闹入刑”后完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医方医疗过错的自我评价与告知机制的构建 11. 基于中越边境拐卖妇女犯罪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研究 12. 浮出水面的窝案 13. 未成年人不应构成毒品再犯--基于对刑法356条规定的反思 14. 论英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故意概念--兼论犯罪故意概念对我国刑法立法的反思 15. 完善行贿罪立法--兼论《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新规 16. 农村教师对中小学生性犯罪的启示与思考 17. 浅析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完善 18. 贪污受贿犯罪起刑数额小议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二) 1.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涉恐犯罪规定的学理置评 2. 启动刑法全面修订之探讨 3.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刑事保护研究 4. 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切入点 5. 股票配资案中非法占用保证金的行为定性 6. 论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 7. 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看死刑制度的存废 8. 罚金刑相关替代制度分析及我国罚金刑的完善 9. 我国刑罚体系之适应性调整研究 10. 爱钱如命的贪官 11. 城市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12. 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商标”的界定 13. 男性应被纳入我国强奸罪的保护对象 14. 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研究 15. 罪刑相适应原则研究 16. 探析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问题--以主观罪过证明为视角 17. 论正当防卫限度--以南宁男子见义勇为案为例 18. 对刑事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的探讨--以“秦某某网络造谣案”为例 19. 以没收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问题研究 20. 论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 21. 从绝对到相对:晚近德、日报应刑论中量刑基准的变迁及其启示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三) 1. “抗震英雄少年”沦为囚徒 2. 非法拘禁案中案 3. 女企业家智斗绑匪 4. 就这样“被酒驾” 5. 网游达人叫板运营商 6. 中银巨贪亡命泰国 7. 基于我国的传统与现实试谈婚内强奸 8. 论信用卡催收中的法学问题 9. 刑事立法发展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契合 10. 我国着作权刑法保护的相关问题研究--以网络技术为研究视角 11. 女性经济犯罪犯因性分析及预防对策 12. 盗窃未遂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3. 论“碰瓷”行为的刑法定性 14. 通过死缓限制减刑的死刑控制 15. 任人唯“钱”的组织部长 16. 医院内的“塌方式”腐败 17. 迷失在权力旋涡里的区委书记 18. 贪污罪之弹性定罪模式考量--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范本 19. 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谣言犯罪研究--以社会敌意为视角 20. “问题豆芽”案的刑事法治报告 猜你喜欢: 1.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2. 刑法学硕士论文 3.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 5.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论文刑法研究方向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 1. 论信用卡罪 2. 集资罪研究 3. 论保险罪 4. 论合同罪 5. 取出口退税罪研究 6. 论偷税罪 7. 走私罪研究 8. 论虚假广告罪 9. 缓刑适用实证研究 10.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11. 监督过失责任论 12. 刑法学视域下的克隆人及其立法 13. 应设立“性贿赂罪” 14. 食品安全犯罪的行政刑法责任--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 15. 重刑化的弊端与我国刑罚模式的选择 16. 罪责的社会化与规范责任论的重构--期待可能性理论命运之反思 17. 网络流行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及其对策思考 18. 我国恐怖主义犯罪的成因与防治 19. 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救助 20. 社会化与社会控制视角下的青少年犯罪 21.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探析 22. 虚假诉讼罪:概念界定与学理分析 23. 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二) 1. 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 论医疗事故罪 3. 论抢劫罪 4. 贷款罪研究 5. 《刑法修正案(九)》中“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相关条款的理解适用 6. 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职业禁止的规定 7. 企业犯罪预防中国家规制向国家与企业共治转型之提倡 8. 从《刑法修正案(九)》看我国死刑制度的进步 9. 论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解释 10. 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11. 《刑(九)》有哪些变化 12. 大数据技术在预防官员贪腐犯罪中的应用 13. 民营企业民间融资法律风险探析--以“刑民界分”为切入点 14. 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以美国法为范例的借鉴 15.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几点思考 16. 网络金融犯罪及有效的防控策略研究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三) 1. 缓刑制度研究 2. 论假释制度 3. 论数罪并罚制度 4. 论罚金刑 5. 死刑问题研究 6. 持有型犯罪研究 7. 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8. 论洗钱罪 9. 论非法经营罪 10. 奸淫幼女类强奸案中主观“明知”的审查认定 11. 利用木马程序删改数据进而窃取钱款之定性 12. 签发空头支票支付债务的行为定性 13.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14. 开封联合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15. 本溪开展打击食品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16. 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司法保障 17. 烟纸店的法律故事 18. 困境与出路:罪刑法定司法化再解读 19. 工程建设领域贿赂犯罪研究 20. 浅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虐待罪的规定 猜你喜欢: 1.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目录 2.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3. 刑法学相关毕业论文 4. 2017法学论文选题

如下:

1、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研究

2、论刑法的机能

3、论刑罚权的根据

4、罪刑法定原则研究

5、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6、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7、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

8、刑法立法方法研究

9、刑法解释研究

10、刑事司法解释研究

11、刑事判例研究

12、犯罪论体系研究

13、论犯罪的特征

14、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

15、刑事法律关系研究

16、刑事责任研究

17、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18、犯罪课题研究

19、论刑法上的行为

20、论不作为

21、持有型犯罪研究

2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23、西方国家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评介

24、刑事责任能力研究

25、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

【题目】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比较研究 【题目】减刑制度比较研究 【题目】侵占罪比较研究 【题目】数罪并罚原则研究 【题目】抢劫罪研究 【题目】累犯制度比较研究 【题目】绑架罪研究 【题目】论立功 【题目】强奸罪研究 【题目】中外刑法自首制度比较研究 【题目】故意杀人罪研究 【题目】论我国刑法中的自首制度 【题目】合同罪研究 【题目】刑罚载量情节研究 【题目】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研究 【题目】刑罚载量的原则研究 【题目】侵犯著作权犯罪研究 【题目】自由刑发展趋势研究 【题目】取出口退税罪研究 【题目】罚金刑制度研究 【题目】偷税罪研究 【题目】死刑威慑效果的实证研究 【题目】保险罪研究 【题目】刑罚威慑机制研究 【题目】信用卡罪研究 【题目】重刑主义与传统法律文化 【题目】贷款罪研究 【题目】刑罚机制研究 【题目】集资罪研究 【题目】刑罚功能研究

书法教学方法研究论文

关于如何提高中小学书法教学的研究及策略论文我会写哒

书法是中国及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过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特有的一种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下面是我整理了书法学术论文范文,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书法艺术·艺术书法

摘要:此篇论文旨在探讨研究中国传统书法艺术在当代艺术环境中的际遇,通过对书法艺术的学习以及对当代艺术的了解,发现当今的先锋艺术中许多作品(包括架上绘画,新潮美术,装置艺术,甚至行为艺术)都运用到了书法的元素,有的甚至直接将书法作为主要的表现形式。例如,在国内外颇受关注的徐冰等人的艺术作品,还包括近几年在书法界热闹过一番的“流行书风”现象等等。

不难发现,当代的书法艺术越来越远离传统的创作模式`风格,而更多的是对视觉艺术,形式美感的关注,传统的书法艺术逐渐发展成了“艺术书法”。书法艺术的这种逐渐走向多元化的现象是如何形成,其存在的主要表现,对于书法艺术发展的影响,以及人们的此现象的反思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内容。

关键词:书法;艺术;多元化;现代转型;反思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新材料,新工艺的产生在人类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转变的同时,也为书法艺术打破了原有的格局,开拓了新的领域,全方位多维度地扩展了欣赏者的视野。现代书家们已不在一味追求传统的创作模式与风格。而更多的是对视觉艺术,形式美感的关注。可见,书法艺术已逐渐开始走向了多元化。而这种多元化现象产生的原因,此现象对书法艺术发展的影响,以及如何反思该现象是本文需要探讨的问题。

中国是书法的故乡。中国人把书法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以此为骄傲。“书法”一词的意思,一直不十分明确。很早时是说写文章的一种笔法,以后转成为书写汉字的一种规范。然而如果只是把书法局限在书写法度之内会降低、“书法艺术”的高度。如果把“书法”概括起来,无论规范、方法、书迹、评论、分析、鉴赏、考订,甚至文字学、用具等等都积聚梳理在一起,说这是一门“学问”,倒是很合适的。另外,一些书法理论、书法史、艺术理论等论著也做了大量研究,试图对书法的“本质”做出概括和规定。如,书法是“线条艺术”、“造型艺术”、“具象艺术”、“抽象艺术”、“表达情感的艺术”、“生命艺术”、“纯粹艺术”、“最高的艺术”等。这些概括、界定和解说,或出于名家之口,或见于著名论著,它们对“书法艺术”的“高”度、“纯”度等都有认识上的差异,有趋同也有对立,但有一个共同点,即书法是“艺术”,是中国古代传统艺术。这在书法界、艺术界、学术界基本是一个共识。而“书法艺术”这一概念的出现则是在2004年底,文化部直属中国艺术研究院成立的“中国书法院”、标志着归属于人民政府的国家文化机构第一次正式予书法以“书法”身份。

五四以来,书法的存在意义一直遭到质疑。一位知名学者和作家曾哀叹中国书法所依托的“社会氛围”和“人文趋向”已经消失①,“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须性为背景,因此产生的特别自然、随性、陈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陈恳”。更重要的是,由毛笔文化所涵养出来的那种文人品格和人格构架在现代文化语境中也失去了意义,甚至会成为民族生命力和创造性的阻碍。很明显,在当代书法创作中,人们为了推陈出新,想尽办法崭露头角,往往在创作中采用的是背离传统的方式,说的更具体一些,就是利用各种手段的创新来博得大众的认可。在书法界出现的这种现象我们命名它为:艺术书法。

“艺术书法”这一名词是由王镛老师首度提出的。顾名思义是将“艺术”提前,注重艺术的表现,而相对弱化书法的本事。这在当代表现为书法的民间化倾向上,近几年流行的“流行书风”就是其典型代表。纵观这几年来的各大书展,我们都不难发现书法正经历着从“书法艺术”向“艺术书法”转化的过程。导致此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几千年的二王书风,颜筋柳骨看下来的确让人有点累,出现审美疲劳是很正常的。许多作品让人看下来已经不是艺术而是复制品了。于是更多的作品开始追求视觉上的感觉,开始抓形式感,尽管这在有些人看来是丑态百出,但你不得不承认它确实让人有眼前一亮,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第二,展览和比赛的效应不容小觑。近二十余年来,各种书法展览和比赛此起彼伏,尤其是两年一届的全国展和中青展对流行书风的兴起起着十分重大的推动作用。在展览和比赛中,某种风格的作品得到了专家的认可或者受到了媒体的关注,那么效仿这一风格形式的人马上就会一哄而上。为了获得好的名次,参展和参赛者往往会投评委所好,纷纷追摹评委的风格。正是因为书法流行现象的出现,以王镛为代表的几位书法艺术家共同主持了“首届流行书风、印风提名展”,并连续成功做到了现在。展览中的作品坚持汉字书写及线条原则,基本上仍属于传统书法的范畴,与更具前卫意义的“现代书法”有着较大差距。但参展作品基本反映了近二十年来中国当代书法在观念和实践上的一个最主要的趋向:随着书法实用功能在现代社会的日益消减和信息时代东西方文化资源的不断丰富,中国书法的艺术性和创作意识正日益凸显和升华,传统的书法艺术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现代转型,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虽然流行书风遭到了不少人的批判,但其批判者们也许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即“流行书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多元化时代中国书法艺术的流行风尚,并显示出相当的风格魅力和艺术史价值。

当代书法创作者对书法艺术现代视觉效果的不断追求,是书法艺术家们不甘寂寞的表现,也是书法艺术走向新的发展的富有生机的动力。他们已经不满足于传统书法的自娱雅玩和记事交流,而更多地注重用笔墨线条表达自己的创意与性情,并通过幅式、材料、颜色、结构等方面的突破来制造视觉上的特殊效果。现代展览中大多是顶天立地的鸿篇巨制,而且多为竖式,很少见到传统的尺牍和卷轴。这样的幅式比较适合现代化的展厅格局,同时也使观众有仰望之感,增强作品的视觉魅力。在用纸上,书法家们广泛取材,从传统本色的纯白净宣到富丽堂皇的洒金(银)宣,从有作旧效果的仿古宣到简单脱俗的手边纸,不一而足,除了在纸张上以背景色增加厚重感等手法以外,石开等书法家还大胆地以色彩入书,寻求新鲜的视觉感受。当然,更明显的是作者们对文字结构的个性化变形和章法布局方面的大胆探索。另外,从展览的布展风格较过去也有不小的突破,新颖协调,将作品拓裱在统一底色的展板上或装置于精美的画框里,旁边配有考究的标签,印有详细的说明、创作自述和主持人评语等,无形中提升了作品的档次。也极大的增强了观赏者的兴趣。 然而,“书法艺术”转化为“艺术书法”,也是具有自身必然性的。首先,书法在其漫长的历史轨迹中,曾经具有两面性,即书法具有实用性和艺术性两个相辅相成的方面。随着现代书写工具的革命性变化,中国人的书写方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书法的实用性要求正在减弱,而艺术性要求则日益增长,人们力图在书法中获得艺术情感的表现和人格精神的追求,日益脱离书写实用价值的书法,应按照艺术的本性来发展。艺术的本性是不断地否定自己和永无止境的创造,不满足既有的艺术形式和风格,向传统挑战,追求原创性和超越性。这是艺术得以发展,繁荣的规律。其次,现代审美方式的改变,对书法艺术提出了新的要求。高科技、高节奏的现代信息社会,改变了人们对艺术品欣赏的方式。优雅精美的印刷术和发达的出版业,消除了艺术品的神秘性和复制失真性,人们可以及时掌握大量的艺术信息;良好的展览条件和收藏条件,提高了人们欣赏和品评书法艺术的维度,人们希望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精髓所体现的艺术感受性和表现力有更为切实的现代体现。最后,书法家们面对书法的日益专业化和高度艺术化,以及大量优秀的异质文化成果的挑战,更有来自艺术消费市场的巨大竞争力,因此,他们无法停留于固有的书法观念和传统书法模式。他们的现实处境使他们不得不探索新的发展途径。

当然,形式上的现代感和丰富性并不能代表作品的本质特征。其关键所在其实是创作者们对传统书法艺术在当代社会发展创新的历史使命感及其作品中所反映出的当代社会文化特色。他们更多地思考传统书法的当下状况和未来走向,或者说他们希望书法艺术不要固步自封,而应再创辉煌。古今之变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艺术的核心理念和书法家的心性品质的改变。古人重“格调”与“意境”的“高”与“低”。因此,从作品的艺术语言上,更多地使致力于从传统的资源中发掘出新的可能性。例如作品以墓志残纸为基调,并掺杂一些破坏性的用笔,力图表现结构、章法的动荡感和上下左右的呼应关系。不过,这样的书风也并不是那么好把握。不少创作者过于重视书法形式技巧上的翻新,而对书法文化本身缺乏深刻体悟,对传统书法艺术语言也缺少系统研究,因而其创新显得底气不足,粗浅浮躁。其次,由于创作者取法相似,观点相近,且互相影响,因而存在风格面目趋同的隐患,在强调个性的同时可能就失去了个性。

中国书法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中不断探索这新的发展维度,原有古典的书法系统,正由文化封闭走向文化开发,尝试着汲取其他艺术的养料,来充实自己的表现力。“艺术书法”常常招致人们的非议,斥之为非书法、不识“传统”。但事实上,书法艺术不应躺在传统的、古人的艺术成就上面沾沾自喜,书法家们也不应该是艺术创造方面的懒汉,笔墨技巧固然是书法艺术的基质之一,然而它也能扼杀人的活生生的艺术感受性。由于我们肩负着沉重的历史传统,因此书法艺术的现代转换中,更应注重主体的分辨力,突出主体的创造性,以之开掘新传统,整合新方法,窥视书法艺术现代发展的生长点,在面向新生活的诸种尝试中把握书法艺术现代转型的契机。

由此看来“书法艺术”转向“艺术书法”也未尝不可。当然也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书法艺术的这种发展变化是有贡献的,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书法形式美的建设。试想,如果一个歌唱家如果只是在舞台上向大家展示她的发音有多到位多准确,仅仅只是展示她的基本功,而不拿自己独具艺术个性的歌声展现给大家看,那观众又如何会有兴趣。中国古代的书法经典精华,被大众认可的就是那么几十个人的几十件作品,如果大家都去宗法他们的作品不去创造,书法艺术就不会形成勃勃生机,风格也不会在竞争中互补,而更严重的,书法这门艺术也会因此而衰落。

注释:①20世纪90年代初,余秋雨先生在《笔墨祭》一文中哀叹中国书法所依托的“社会氛围”和“人文趋向”已经消失。

参考文献:

[1] 当代书法论文选(理论卷)[M].荣宝斋出版社,2010.

[2] 当代书法论文选(书史卷)[M].荣宝斋出版社,2010.

[3] 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4] 书法研究[J].1993(01).

[5] 文艺研究[J].2008(12).

[6] 欧阳中石.光明日报――文化与书法[J].2007(621).

[7] 王岳川.流行书风的文化问题[J].2008(7).

作者简介:秦兆诗(1989―),女,湖北武汉人,湖北美术学院硕士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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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 传统 文化 的结晶,对中小学生进行书法 教育 是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大途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中小 学书法 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中小学书法教育论文篇一:《中小学书法教育探微》 摘要:中国书法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闪耀着古国文明的灿烂光辉。汉字书写是衡量个人素质的标志之一。汉字本身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和文化价值,是华夏文化的基石。《语文课程标准》对中小学生写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书写规范、端正、整洁。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有利于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增强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书法教育是大家既关注又棘手的问题。笔者认为书法教育应:明确书法教育的意义,高度重视书法教育;创设浓厚的书法氛围,激发学生的书写兴趣;传授正确的书写姿势,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指导书法的基本技能,培养正确的审美情趣;采取多种评价方式,激发学生写好字的强烈愿望。 关键词:书法;探微;意义;兴趣;技能 中国书法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闪耀着古国文明的灿烂光辉。即使在科技日益发展的今天,汉字书写仍然是现代社会交际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它是衡量个人素质的标志之一。汉字本身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和文化价值,是华夏文化的基石。《语文课程标准》对中小学生写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书写规范、端正、整洁。去年教育部又颁发了《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由此可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高度重视。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有利于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增强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 如今,不少的中小学生书面作业书写极不规范,卷面极不整洁:有的缭潦草草,如画桃符;有的歪歪扭扭,如蚯蚓滚沙;有的花里胡哨,其状惨不忍睹;有的笔画凌乱,结构松散――教师在批阅作业时,形同考古。好在从2012年秋季起,很多学校开始从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开设书法课,如何指导学生写一手规范而又漂亮的汉字?这是大家既关注又棘手的问题。笔者根据自己的教学 经验 ,谈如下一些粗浅认识,与广大教育同仁共勉。 1明确书法教育的意义,高度重视书法教育 “字如其人”,书法可以反映一个人的个性、品质,反映一个人的心灵世界和时代精神,是一条独特的人文风景线,是留住历史记忆的载体。规范的书法教育,能提高学生的观察力、模仿力、领悟力、 想象力 和创造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进程。家长、学生、老师、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借书法教育的东风大力提升学生的书写水平和书写能力,决不能因为师资、场地、时间或其他原因让书法教育流于形式。 2创造浓厚的书法氛围,激发学生的书写兴趣 汉字是全球文字中,最具美感、最富审美内涵的文字。汉字书法,是中国独有的一种高深艺术,它以独特的笔墨线条,展示着宇宙自然的神韵,折射出书家的心灵世界,充分显示中国人无穷的智慧和创造力。人们常说“兴趣是做好的老师”,学校或班级应采取多种 渠道 和办法创设浓厚的书法氛围,激发学生的书写兴趣。为达到这种效果,不妨采取这样一些切实可行的方式,如:引导学生欣赏书法名家的名帖,让学生感受美;邀请书法名人到学校作演讲或现场书写名联、警句,让学生欣赏美;校园里的文化墙、走廊上、宣传栏内张贴学生的书法作品,让学生享受美。以此,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美的熏陶和感染,从而激发起书写的兴趣。 3传授正确的书写姿势,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 要让学生写好字,那就得传授给学生正确的书写姿势。在书法教学中教师一定要教给学生正确的执笔和写字姿势,在指导学生书写汉字时,教师应首先向学生讲解并示范正确的执笔姿势。用硬笔书写的执笔姿势应做到:写字时笔杆放在拇指、食指和中指的三个指梢之间,食指在前,拇指在左后,中指在右下,食指应低于拇指,大拇指和食指自然弯曲,手指尖(食指)距笔尖约3厘米;中指的第一关节从后面抵住笔杆,笔杆斜靠在虎口处;无名指和小指一齐弯曲,依次靠在中指的后面,指关节略弯曲。毛笔书写时,执笔姿势要做到:用拇指、食指的第一指节相对捏住笔杆,大拇指的第一关节要向外凸起,不要凹下去;中指并于食指的下面,并向内勾住笔杆,也要用第一指节;无名指的指背向外抵住笔杆的内侧;小指跟在无名指后面,两指合力,抵住笔杆。毛笔书写的执笔要领:笔杆必须正直不歪斜;做到“指实掌虚”;竖掌、平腕。其次,还要给学生传授写字时的正确坐势,写字时的坐势要领是:头正、身直、臂开、足安。头正,就是头部端正,勿歪斜。应该稍微向前俯视;身正,是指上身挺直、两肩齐平、腰部挺起、胸部不要抵住桌沿,以免妨碍呼吸;臂开,就是两臂自然撑开,右手执笔、左手按纸,成均衡之势,笔距前胸一尺左右;足安,就是两脚自然放平稳,不要交叉或蜷腿、踮脚尖等。最后,教师还要为学生做好示范,必要时还需手把手传授技巧。在平时的书法教学中,教师应随时注意督促和提醒学生,并反复强调书写时的执笔姿势和坐势,帮助学生形成定势,从而逐渐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 4指导书法的基本技能,培养正确的审美情趣 “字如其人”、“写字如做人”,在书法教学中,要教给学生书写的基本技能,要求学生规范的写好基本笔画,注意运笔、收笔,力争一笔一划都准确到位。在书法教学中一定要培养学生的读贴能力,鼓励学生观察汉字的一笔一画在田字格中的准确位置,分析汉字的结构特点和各部分的占格情况。动笔之前要让学生观察范例字的结构特点,注意高低错落、宽窄变化、避让穿插,只有观察仔细了,写出来的字才规范、漂亮。在具体的写字过程中特别要训练学生摆好关键笔画的位置,用心临摹,让学生逐步做到观察细致,书写准确,字字笔画舒放,结构匀称,写出的每一个字都应做到字正形美。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在写字的时候,不认为是在完成一项任务,而觉得是在进行一项创作,书写结束时内心自然会产生一种成就感。由此,我们在潜移默化中,便陶冶了学生的情操,培养了学生的审美情趣。 5采取多种评价方式,激发学生写好字的强烈愿望 写字是精细活儿,需要有极大的耐心,切忌浮躁。书法教学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有时可说是枯燥的、乏味的,甚至是繁琐的活动。怎样才能将这种枯燥、机械的活动变得生动而有趣呢?笔者认为必须要有完善的、切实可行的、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我们不妨采用学生评价(生评)、教师评价(师评)、学校评价(展评)等方式进行评价。学生评价,即通过自我欣赏、小组评价的方式来增强学生的成就感,并锻炼学生的观察能力和欣赏能力;教师评价,即教师在批阅学生作品时,可在写得好的字下面划上红线,写上鼓励性批语,把优秀作品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等方式,促进学生不断努力,不断进步,不断向写好字的学生靠拢;学校评价,就是在校园里用展板展出学生的书法作品,奖励书写优秀的学生,特别优秀的作品还可向县、市举行的中小学生书法作品展览推荐展出,从而激发学生的荣誉感,增强写好汉字的强烈愿望。 总之,书法教育任重而道远,需要广大教育同仁具有高度的热情,并付出巨大的精力,优化每个教学环节,提高教学效率,激发学生的书写兴趣,方能让每个学生写出一手规范、漂亮的汉字。 中小学书法教育论文篇二:《浅谈现代中小学书法教育》 摘要:汉字是中华民族独有的创造,它是中国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正是有了它才使中华文明数千年永续传承发展,书法艺术更是中国特有的艺术门类,是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一颗璀璨明珠,书法教育是推动书法艺术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书法教育对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发展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提出书法教育的重要性, 反思 在现今中小学书法教育中的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中小学;书法;教育 一、中小学书法教育的重要性 1、培养品格 古人认为书品与人品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古人在书法教学中尤其注重人品的修养,认为“书如其人”,要想教学生写好字,必先教其会做人。“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有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北宋著名的画家黄庭坚的这句话正揭示了书法艺术“心正则笔正”的内涵。我国历史上的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书法作品可谓很好的体现了书品与人品二者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他的《祭侄文稿》、《东方朔画赞》、《多宝塔碑》还是《大唐中兴颂》等书法作品都具有一种刚劲不阿、浑厚有力、气势恢宏的艺术风格,这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颜真卿正气、笃实、不屈服于权贵,刚正不阿的道德品质。在书法教学中,可以通过书法家及书法作品的熏陶,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及高尚的品格,在书法教学中培养学生如何做人。 2、提升审美 书法还具有美育的功能,通过学习书法可以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在书法名作及书法家潜移默化的影响下,还可以陶冶情操,使学生感悟到书法艺术的博大精深与书法精神的源远流长。、在书法教学过程中,当老师引领学生欣赏书法作品时,首先学生会对书法作品形成一种直观的、直接作用于视觉上的审美感受。正如中国现代美学大家宗白华所言:“中国人这支笔,开始于一画,界破了虚空,留下了笔迹,既流出人心之美,也流出万象之美。”这种审美感受会通过欣赏者的主观意识慢慢的到达内心深处,使主观意识与书法作品以及书法家之间形成一种心灵上的共鸣。 3、有益身心 现在的中小学生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在他们当中存在着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譬如以自我为中心,注意力不集中,心态浮躁缺乏耐性,做事不能持之以恒等等。而书法练习对青少年的个体情绪、个性发展、身心健康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书法教育不仅有益青少年的心理、情绪、智力的正常发展,而且还可以增强体质。 二、中小学书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政策制度不健全 我国没有明确的将书法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的基本国策中;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并未在思想上真正重视书法育。国家教委虽然早已明确的规定书法课为中小学的二级课程,应受到与美术、音乐、体育等课同样的对待。但是并未出台相关的实施制度及 措施 ,而且关于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也相对落后。 2、课程设置不健全 长期以来,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教师为了提高教学业绩、学生为了考试得高分,书法课可以说早已名存实亡。教师挪用书法课的行为早已屡见不鲜。学生、家长、老师只看重学习结果,只关注分数的高低,把其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许多中小学校为了片面地追求升学率,并未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要求,而把那些与中、高考无关的音乐、美术、体育、书法等课程挤占得所剩无几或者是直接不开,这种做法使得素质教育几乎成了空话、书法教育几成空白。书法教学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书法练习时间得不到保证,学生的字也写得越来越差,书法教育的育人功能在中小学中并没有真正的发挥作用。 3、师资力量薄落 我国目前书法教育师资严重短缺,供不应求。如果全国各中、小学都按教育部规定认真执行,普及书法教育的话,所需要的书法教师数量将是非常庞大。而目前我国持有书法专业文凭的专业书法教师可以说是寥寥无几,书法师资的供求矛盾日益突显。而更糟糕的是在应试教育有大环境下,我国的书法教育在中小学基础教育中所占的地位以及它是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忽视。 三、关于中小学生书法教育的建议 1、落实书法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学校的书法教育工作,作为对评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内容。要完善考核办法,如学校是否落实书法教育政策,落实状况如何;各类考试规定错别字的扣分标准;高等院校设置学分,象考普通话合格证一样,不通过者,影响 毕业 。 学校教师汉字书写水平,跟教学质量考核结合等。通过考核,促进人们对自己书写水平的重视,那么书法教育也将会更加容易开展与普及。 2、与时俱进使用多媒体 多媒体的广泛应用,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书法教育理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使书法课更具有直观性、生动性、寓教于乐,激发学生学习书法的浓厚兴趣。书法课堂上可以利用多媒体直观展示历代名帖,名家书法创作,书法家笔会,书法展览,书法讲评,书法论坛,书法家 故事 ,书法家专辑等内容,可以把抽象的书法艺术通过多媒体的平面效果与立体效果提高视觉冲击力,增强书法艺术的趣味性.。如果把书法教学和电教媒体结合起来,一定会提供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中国书法形式虽然简单朴素,但它却能表达丰富变化的美。使用书法录像或光碟则会化抽象为具体。欣赏一幅书法作品时,既可欣赏章法构成的整体意境,又可关注单行行气的流畅,还可通过特写体味一个字结构的趣味。使学生在感受画面的同时,获得丰富的体验。多媒体不仅能改善学生认识事物过程的途径和 方法 ,更在于媒体能以自己的信息表现技术的长处。 3、社团协助、社会一起 各级书法协会、学会、研究会,以级书法教育委员会等是从事组织书法研究,书法创作,书法交流,书法比赛,书法展览,书法培训,书法编辑出版活动的专业性机构,这里聚集了大量的书法专业人才,学校可采取不同的方式与他们合作,借用他们的书法专业优势,来推进我们学校的书法教学工作。如合作开展书法比赛、书展现场讲评、书法师生讲座、书法家笔会、聘校外书法兼职指导教师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广大师生的书法专业知识,推动我们学校书法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小学书法教育论文篇三:《试谈中小学书法教育的重要性》 【摘要】汉字是中华五千年 文化的载体,具有很强的 社会性,也是传播文明信息的工具。且书法 艺术 是我国的国粹,蕴含着丰厚的民族文化和深刻的民族精神,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热爱祖国文字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并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是 现代 中国 公民应有的 基本素养 。 【关键词】书法 教育 ;审美素养;文化素养;创造素养 汉字是中华五千年文化的载体,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也是传播文明信息的工具,而书法艺术是我国的国粹,蕴含着丰厚的民族文化和深刻的民族精神,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热爱文字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并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是现代中国公民应有的基本素养。 1990年国家教育公布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写字的通知》,指出书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训练之 一,搞好书法教学,对学生的学习和今后的 工作都有着主要作用。 1.书法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素养 随着电脑的普及,有些人误认为书法不重要了。因而没有必要花功夫去练字,不少青少年的字书写的乱七八糟没法阅读。其实书法除了实用性之外,还有艺术性的一面,其本身就是 科学 与艺术的一种完美结合。书法的过程是培养和提高审美意识的过程,审美欲望是人的基本欲望的升华,人的需求和欲望是审美的 心理动因,在审美过程中主体的能动性,推敲和探索是鉴赏能力高低的重要表现。中国汉字是逅形文字,每个不同的字都有独特的“形”,要把字写得美观,除了了解汉字的一些基本构字 规律 外,观察能力至关重要、如笔画的长短、细块的大小、结构的疏密、形体的斜正和体势的收放等、书写前必须静观细察、把握机理、妥善安置、这个处置过程就是审美能力的提高过程、字写得端正、整洁美观,就会产生赏心悦目的效果。韩盼山教授在《书法基本教育》书中说:“书法艺术教育重要在教育,书法艺术本质则是一种媒介或手段,意在通过它使受教育者得到审美享受,提高审美境界,陶冶性惰,净化心灵”。2.书法 教育 可以培养学生的 文化素养 书法是语文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之一。书法教育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中、识字、写字学习祖国的传统文化,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书写不但有利于扎实地学好汉字,也有助于传播文化知识。 3.书法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素养 现在的教育越来越主观创造素养,书法教育是激发学生创造力的手段之一。“书画同源”,书法的美也是无限的,个性化的。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个人的字都有其独特性,书写者对审美的角度不同,书写技能的高低,产生不同的书法效果,从中体验书法的线条、结体、章法的变化莫测,进一步领略书法的妙境。书法拥有的美与渭独树一帜、学生可通过反复书写尝试感受书法带给人的无穷魅力。 在 艺术 门类中,书法最具 中国 特色,是中国特有的文化艺术,“无色而具有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 音乐 的和谐”集中反映了中国人的思想和独特的艺术性、而从目前书法教育的书法教育的现状看,整个 社会对书法教育的重要性还没有充分认识,还没有形成一个全民学习法普及书法的教育的气氛。希社会和教育部门尽快推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把我国的国粹发扬光大,代代相传。 猜你喜欢: 1. 浅谈小学艺术论文范文 2. 浅谈小学教育的论文 3. 小学艺术教育论文 4. 浅谈基础教育论文范文 5. 谈美术教育在中小学全面素质教育中的作用论文 6. 中学美术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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