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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相关论文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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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相关论文5000字

关于教育学论文800字

当今社会,教育究竟是什么以及该如何定义,这一问题已引起人们广泛思考,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教育学论文800字,欢迎阅读。

《试谈汉代家庭教育特点及启发》

[摘要] 千百年来,家庭教育问题一直是一个热点话题。在不同的时代,家庭教育的内容和侧重点各不相同。就汉代家庭教育而言,侧重强调家长的责任和义务,家庭成员均注重自己的品德修养,以及相互间的积极影响,与后世“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家庭教育理念存在很大的不同,这也反映出汉代家庭教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关键词] 汉代;家庭教育;品德修养

自古以来,家庭是社会构成的最基本单位,它既是个人生存的重要依托,也是社会构成中的重要元素。所以,无数健康和谐的家庭就会构成和谐的社会,而良好的家庭教育则是和谐家庭的重要保证。因此,千百年来,人们对家庭教育的重视是一贯的。但是,过去许多人认为,家庭教育是指家长对儿女的教育,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虽然不同时代的家庭教育存在不同的特点和侧重,但家庭教育的共性则是,不仅父母教育子女,夫妻之间还存在期待和劝勉,兄弟姐妹之间存在表率和示范,晚辈对长辈的规谏和交流等均属于家庭教育的内容。[1]也就是说,家庭教育不仅包括家长对孩子学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更包括道德层面的修养教育,以及相互间的影响等。在以两汉时期为代表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家庭教育的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通过对这一时期家庭教育的特点进行一番梳理和讨论我们可以发现,两汉时期的家庭教育内容对今天的家庭教育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扑责不是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的特权

所谓扑责,是指杖责或鞭笞。千百年来,“棍棒之下出孝子”是众多家长教育孩子时最直接有效的理念和方式,甚至被奉为家庭教育中的真理。正如《史记律书》所云:“故教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其实,整个两汉时代,家长对儿女进行教育时很少采取杖责或鞭笞的方式。据我们统计,整个前四史中,“杖”字仅仅出现308次,与之搭配成的名词或术语只有“授几杖”“衰杖”“法杖”或“鼓杖”等,而且这些词汇或术语大多不属于家长教育范畴,其中家长用杖责方式对儿女进行教育的方式仅有3例。一是《汉书陈万年子咸列传》载,陈万年因儿子陈咸不听话而举杖责打,“万年大怒,欲杖之”。二是《后汉书刘平传》所载,薛包的后母厌恶自己,责其分家独自生活,薛包不愿意。“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欧杖”。三是《汉书崔烈传》所载,崔烈花钱买官后,因儿子抨击其行为属铜臭之举故而恼之,而“举杖击之”。上述仅有的三例属于家庭教育中的特殊情况,并不是家长对儿女的常态教育行为。不仅如此,有时候儿女犯了错,家长恼怒自己没有尽到教育的责任,反而要杖责自己。据《后汉书淳于恭传》载,“后崇卒,恭养孤幼,教诲学问,有不如法,辄反用杖自棰,以感悟之,儿惭而改过。”该句话的意思是:叔父淳于恭在教育不听话的侄子时,不但没有杖责侄子,反而要杖责自己的失职,结果使侄子大为感动,使其羞愧而自觉改过自新。从总体上来说,两汉时期,家长以杖责方式教育儿女的方式比较少见。相反,我们发现,杖责行为出现比较频繁的记载多见于皇帝、官员对臣子或下属的责打。从心理惯性的角度来说,这些情况体现了皇权的优越性,而家长很少扑责儿女则体现了家长爱护儿女的天性。同时说明,在家庭教育中也基本上不存在后世所谓的“家庭暴力”。

二、家庭成员注重品德教育和相互影响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家风”或“门风”是家庭成员在长时间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的生活模式。在日常生活中形成良好的“家风”或“门风”是所有家长的共同心愿。但良好“家风”和“门风”的形成取决于所有家庭成员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而且要通过所有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在潜移默化之中形成所谓的好家风或好门风。两汉时期的个体家庭教育已经开始注意家庭成员的道德修养,强调相互影响的重要性。首先,家长自觉注意道德修养,并影响儿女。在汉代个体家庭教育中,父母并不是单纯对子女进行说教,而是注重自身修养对儿女起到的表率作用。正所谓,“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义而妇凌,则天之凶民,乃刑戮之所摄,非训导之所移也。”[2]具体来说,两汉时期,家长的品德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求儿女“近有德”、尚节俭,注意心灵美的陶冶。据《史记高祖本纪》载,高祖刘邦临终写《手敕太子》,反省自己年青时认为读书无益的错误,告诫太子刘盈要勤奋学习,对开国元勋“萧、曹、张、陈诸公侯”要以礼相待。据《后汉书郑玄传》载,东汉郑玄以书信的方式教诫儿子郑益恩时,要求他“勖求君子之道,研钻勿替,敬慎威仪,以近有德……”蔡邕作《女诫》篇教育女儿:“……夫面之不饰,愚者谓之丑;心之不修,贤者谓之恶。愚者谓之丑,犹可;贤者谓之恶,将何容焉?”蔡邕要求她不仅要注意日常的梳理打扮,更不可忽视心灵道德的修饰。第二,父母坚持道德准则,为儿女作表率。据《后汉书张湛传》载,张湛“矜严好礼,动止有则”。张湛严于律己,不但做好妻子儿女的表率,即使对待乡党,也是“详言正色”。被周边地区的士大夫奉为楷模,“三辅以为仪表”。《汉书王陵传》亦载,王陵与刘邦有故交,秦末分别起兵,后王陵归顺刘邦,项羽为了逼迫王陵投降于己,于是把王陵的母亲抓住作为人质,“欲以招陵”,但王陵的母亲悄悄对汉使说:“愿为老妾语陵,善事汉王。汉王长者,勿以老妾故持二心。妾以死送使者。”上述事例中的父母均身体力行,以“好礼”“忠”“义”等良好的道德准则,在精神上给予儿女们极大的教育和表率。其次,儿女以良好的品德影响父母。与父母重视儿女品德教育相映成辉的是,儿女也可以用自己良好的品行来感化或影响父母。

据《后汉书乐羊子妻》载,有一天,别人家的鸡跑到乐羊子家,婆婆据为己有,并“盗杀而食之”,乐羊子妻载饭桌上“对鸡不餐而泣”,且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意思就是说,都怨自己不能干,让家里这么穷,否则,就不会让餐桌上出现别人家的鸡了。婆婆听后甚为惭愧,“竟弃之”。《三国志吴书全琮传》亦载,父亲全柔“尝使琮賫米数千斛到吴,有所交易。”儿子全琮竟然“皆散用,空船而还”。父亲大怒,全琮解释说:“愚以所市非急,而士大夫方有倒悬之患,故便赈赡。不及启报。”意思是说,我们要买的东西并不是很着急,而如今连士大夫们都没米吃了,救人性命乃头等大事,所以,我就把米救济给缺米的人了。最终全柔对儿子的行为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认为全琮很有出息。上引事例中的乐羊子妻和全琮,分别以高尚的品行和急人所难的大义之举,分别影响了自己的婆婆和父亲。这种事例无论是在汉代,还是在今天的家庭教育中,其意义尤为突出。第三,晚辈对长辈可以规谏。两汉时期,晚辈对长辈的规谏也应该属于家庭教育的范畴。而且这种规谏文献中是经常见到的。据《后汉书杨厚传》载,“厚母初与前妻子博不相安,厚年九岁,思令和亲,乃托言疾不言不食。母知其旨,惧然改意,恩养加笃。博后至光禄大夫。”杨厚对母亲不能善待异母兄长杨博的行为不以为然,用绝食的方式进行抗议,终使母亲幡然改悟。同时代的典籍中也对晚辈的规谏持赞同,甚至鼓励的态度。《孝经》云:“士有诤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所以,有人认为,谏诤是善意的,作为臣属、子女,能够在君主、父母有不义行为时,不是听之任之,而能够以谏诤的形式加以劝阻,使他们往好的父母发展,这就维护了个人、家庭的利益。而且,谏诤对愚忠、愚孝有一定的抵制作用,具有一定的民主性[3]。所以,谏诤不仅在国家治理中,而且在家庭事务和家庭教育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从总体上来说,两汉时期,品德修养是家庭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如果父母能够严于律己,就可以为儿女做好表率,就可以树立良好的家风和门风,反过来,儿女们具有良好的品德也可以给父母带来积极的影响。上升到国家、社会的高度,德政和德教是汉代士人的理想追求,也是他们对统治者斗争的武器[4]。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汉代的家庭教育对推动社会的发展产生过较大影响。

三、家长重视子女的学业教育,家学盛行

两汉时期,修习经学的风气较为流行,尤其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理念被统治者认可之后,很多儒生通过修习经学得到察举、征辟,一跃成为公卿,从而提高了家庭声誉和门庭地位。正如《汉书儒林传》所载,“自公孙弘以治《春秋》为丞相并封侯,天下学士糜然乡风矣”。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兴家”的理念迅速流行起来。而且,专门从事教授的人也迅速增多,其中有一部分教授之人侧重于对子女或族人的传道授业。我们这里所说的授业角色,主要是指家庭(或家族)内部成员。在封建时代,父辈是家庭或家族之长,他们担任着家庭教育的主要角色[5]。汉代典籍中,有关家传学业的记载比较多。如《汉书刘向子刘歆传》载,“刘向三子皆好学:长子伋,以《易》教授,官至郡守;中子赐,九卿丞;少子刘歆,为侍中太中大夫,迁骑都尉、奉车光禄大夫,贵幸。复领五经,卒父前业”。《汉书王吉子骏传》载,王吉与儿子王骏,“吉兼通五经,能为驺氏《春秋》,以《诗》《论语》教授,好梁丘贺说《易》,令子骏受焉。骏以孝廉为郎。左曹陈咸荐骏贤父子,经明行修,宜显以厉俗。”《后汉书耿弇传》载,耿弇父耿况“学《老子》于安丘先生”“弇少好学,习父业。”从上引事例和文献所载我们发现,两汉时代,很多家庭中的授业学习大多是儿女受长辈的.影响而自觉学习,并不是因家长的强迫而学习。同时,到东汉时期,很多家庭的儿女自觉继承并发扬了父辈的学业,也就是所谓的子传父业。据统计,《后汉书》中有关子传父业且影响较大的记录就达近二十条。正如吕思勉先生所云:“谓汉世百家之学皆衰非。”[6]这应该是对汉代家学教育发展情况最中肯的评价。汉代教育执行的是“通经致用”的原则,昭帝、宣帝时期,治经儒生更多地以经术参与到政治活动和政权建设之中,经学在施政过程中的作用大大增强。家长鼓励子女研习经典与汉代的选官制度存在很大关系。客观来说,家长鼓励子女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走上仕途,进而达到光宗耀祖的目的,在任何时代均具有积极的意义。所以,在汉代家庭教育中,单纯就学业教育而言,家长对对子女的规划和管理是得当的,对后世的家庭教育也产生巨大影响。

四、汉代家庭教育的特点对当前家庭教育的启示

汉代家庭教育所呈现出来的特点是那个时代社会现实的产物。这一产物虽然产生在两千多年以前,但其本身所具有的积极因素,对促进当时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即使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这些积极因素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现代家庭教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示。

首先,就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权力而言。千百年来,人们一直认为,父母(尤其是父亲)是家庭的主宰,其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儿女必须无条件执行父母的决定,否则就是家法伺候,“棍棒之下出孝子”就是最好的诠释,这种观点直到今天仍或多或少地存在。其实,汉代家庭教育中,强调更多的是父母的义务和责任,而权力是次要的。也就是说,对儿女的品德修养、学业,乃至择业、择偶等方面,父母均有权参与,但都不是强行做主。相对而言,在各方面高度发展的今天,很多家庭中父母的“霸权”仍然顽固存在着,他们肆意干涉着孩子的方方面面,从小学择校,到读大学专业的选取,甚至在配偶的选择等,时时处处闪现着父母的干涉和权力,从而引起儿女的逆反和反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现代家庭教育与管理中,有些父母的思想和认识远远落后于汉代的家长,这也是现代家庭教育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第二,在儿女的教育与择业方面。两千多年以来,“学而优则仕”的观念一直深入人心。随着汉代“经学”兴盛,尤其在设立“五经博士”之后,家庭生活中,父母非常希望儿女“通经致仕”,但父母更多地是为儿女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教育环境。他们虽然很希望自己的儿女通过修习“经学”而走上仕途,但一般不会强迫。也就是说,年轻人是否通过修习经学而走上仕途,往往取决于自己的爱好或志愿,而不是父母的决策,更不是迫于父母的高压。即使在一些经学大师的家庭教育中,父母也是对儿女进行引导,而不是强迫。汉代个体家庭中,父亲是儒生或官员,而儿女从事其他职业的情况是常见的。这种家庭教育中的“民主”不但保证了家庭的稳定与和谐,也可以让年轻人更容易发挥自己的特长和爱好。所以,这种情况对现代家庭教育的启示应该更具有实际意义。

第三,在儿女的品德修养与熏陶方面。汉代家庭教育中,在品德修养方面最明显的特点是父母的表率作用与相互影响。汉代父母并不是单纯对儿女进行说教,而是更强调家长自身品德修养的表率作用。也就是说,家长一方面要求儿女“近有德”、尚节俭,注意心灵美的陶冶,同时,父母的言行非常注重坚持道德准则,为儿女树立好榜样。与父母重视对儿女进行品德修养教育相映成辉的是,儿女也可以用自己良好的品德或行为来感化或影响父母的不当之处。有时,儿女还可以用劝谏或交流的方式来影响父母。上述这种情况则是现代家庭教育理念中“言教不如身教”的最好证据。现代家庭教育中,对孩子的品德修养教育方面,很多家长停留在“言教”层面,而且不少父母没有起到表率作用,其教育效果可想而知。虽然我们不能强调每个家长都要去读一下汉代典籍,但其中的一些典型事例,其借鉴价值是很高的。从总体上来说,汉代家庭教育所呈现出的特点虽然有时代的因素,但其普遍意义是不容忽视的。

两汉时期,统治者以“孝”治天下的理念对中下层个体家庭产生了重要影响。反映在家庭教育事务中,家长虽然具有较高的权威,但在对儿女进行教育时,十分强调家长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同时,所有家庭成员注重加强品德修养,并相互产生积极影响是当时家庭教育方式的主流。过去,有学者认为,“家长握有儿女的教育权、择业权。家长不但有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主观意向教育子女的权力,还有权为子女选择教师,为子女择业定向,而不考虑子女个人的需要和意愿。”[7]这种观点应该是针对后世的家庭教育而言的,套用到汉代是不恰当的。因为,两汉时期,在家庭事务中,家长的绝对权威尚未完全确立,更多强调的是家长的责任和义务,加之特定的历史环境,在当时的家庭教育中还存在不少“民主”的成分。这些“民主”的成分,对现代家庭教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范喜茹.两汉家庭教育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5-13.

[2]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卷第一.治家[M].北京:中华书局,2010:40.

[3]梅良勇,张方玉.《孝经》的家庭伦理思想研究[J].学海,2000(5):116-120.

[4]王洲明.汉代散文风格与汉代经学的关系[J].泰安师专学报,1999(5):28-29.

[5]曹建平.魏晋南北朝家庭教育钩稽[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1998(2):104-106.

[6]吕思勉.秦汉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686.

[7]王玉波.中国古代的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36.

教育 学沉浮于中国近一个世纪多的历史,一路走来,也曾经迎来一批杰出的教育学家如蔡元培、陶行知、晏阳初、陈鹤琴、徐特立、杨秀峰等,他们倡导发动的教育实践改革运动,引领了时代的教育思潮。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教育学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教育学的论文 范文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研究

[摘要]将教育学理论运用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当中,是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结果,也是符合当前时代和学生身心特点的必然趋势,在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学校应该积极重视教育学理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取得新的发展。本文主要对教育学理论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对其影响和具体策略进行了讨论,以期能够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一些参考价值。

[关键词]教育学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应用 方法

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学之间其实是相通的,因而将教育学理论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当中对于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丰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具有重要价值,因而高校应该充分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学之间的关系,用教育学理论来指导思想政治教育,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不断革新,不断进步。

一、教育学理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和重要性

思想政治教育是从教育学中发展出来的,教育学是对教育现象和教育规律进行研究,而思想政治教育则是对人的思想观念进行研究,虽然两者从研究对象上看存在着不同,但在本质上是相通的,而且教育学理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价值,不仅体现在理论发展上,而且也体现在教育实践当中,具体来说教育学理论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价值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

(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离不开教育学理论。教育学主要是对教育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认识,这些认识构成了教育学理论,也可以说教育学理论属于认识理论的一种,而这种理论也是在近代逐渐发展起来的,是教育习俗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原有的教育习俗认识在教育生活 经验 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而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思想和认识,这就会使得教育习俗认识之间产生矛盾和歧义,并且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丰富,这些传统的教育习俗认识也不能够解释很多教育活动中的问题,这就促使科学教育学体系和理论诞生,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认识论的部分主要就来自于生活习俗和教育理论当中。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接受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多是来自于日常家庭和学校教育生活当中,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时也往往通过借助于日常的习俗认识来进行,而这些日常教育习俗就是教育学理论诞生的基础部分。并且随着现代教育学理论的发展,学校和家庭也逐渐受到现代教育学理论的影响,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也会采取一些教育学理论上的方法,这些都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一部分。在高校中,学生的自身素质与基础教育阶段有了很大提升,因而日常教育习俗已经不能满足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校更应该借助于现代教育学理论来支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以现代教育学理论为基础来构建思想政教育理论框架。

(二)、教育学理论能够帮助解决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教育学理论是在实践基础上得到的解决教育方面问题的方法和规律,因而对于解释和解决思想政治教育也同样如此,是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科学解释,教育学能够清楚明确教育问题,这是教育学理论的基础,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属于教育问题之一,因而教育学理论也同样能够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明确界定。再者,教育学理论能够对教育问题进行科学解释,包括通过专门的术语、概念来对教育问题进行深层次的解释,这时日常语言所做不到的,作为教育问题中的一部分,教育学理论也能够运用专门的语言或概念来解释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而且这种解释是建立在科学根据基础上的,而不是根据直接感性经验判断出来的,这就使得运用教育学理论解释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带有了科学性和理性,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理性部分,将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层次提升了一个等级。正是通过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不断的科学及时,才促进了人类社会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的不断增加,促进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不断发展和丰富,由此可以看出,教育学理论的发展、教育知识的增长,对于更加有效解释思想政治教育是具有更高价值的,能够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和理论的不断发展。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学理论的应用

(一)、培养坚定正确的教育态度教育态度是教师在进行教育工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体现,正确的、积极的教育态度能够不断促进教育工作的发展,推动教育工作者更加热情地投入到教学当中,也能够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更加积极地投入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当中。而消极的教育态度则会阻碍教育工作的开展,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由此可见教育态度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影响。而积极正确教育态度的培养与教育学理论是分不开的,教育学理论的学习对于养成积极正确的教育态度,树立坚定的教育信念都是非常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多多积累自身的教育学知识,在用教育学理论来支撑自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同时树立积极的教育态度和信念,让自己能够积极投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当中,这样才能不断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进步。

(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自身理论素质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各项教育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是越来越高,而教育学理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基础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理论素质,通过对教育学理论的不断学习能够不断丰富教师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让教师能够从思想政治教育的传播者转变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者,通过对教育学理论的学习不仅能够让教师掌握教育方面的基本问题和概念,而且也能够帮助他们学习如何来面对和思考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问题,对于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不断用自身的观点和见解来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这既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目标和方向,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重要关键。再者,深入教育学方面的理论知识,能够不断拓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视野。高校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开展相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程中往往是依靠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教材和自身经验来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但这种方法是比较片面的,教育工作者没有从多个角度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论证和思考,也没有将自身经验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结合起来,使得高校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并不顺利,因而在实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程中,教师应该多多学习和浏览教育学理论方面的知识,了解有关一个教育问题的各种观点和流派观念,从不同的角度来对一个教育问题进行不同解释,从中体会教育问题本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只有这样才能让教师从不同的观念和观点中找出最适合当前教育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并且学会将自身的经验和教育理论高度结合起来,不断丰富自身的教育方法和教育观念,走出经验主义教学的怪圈,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开阔自身的理论眼界,接触更多国内外的教育学理论和流派,从而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打好理论基础。

(三)、运用教育学理论研究方法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在现代教育学理论发展过程中,一种比较常见的研究方法是质性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是对多种资料进行收集分析,对现有的社会现象或问题进行整体性探究,而后通过归纳、整理形成相应的理论,在现代教育学理论研究中非常常见,也是现代教育学研究者比较推崇的一种研究方法,而这种方法也同样适合于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高校中的基础课程,包括很多学科方面的内容,像是心理学、哲学、教育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内容,因而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跨学科的体系,而质性研究方法的基础就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对于涉及如此多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来说,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对于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是非常有价值的,质性研究方法本身也是一种系统的研究方法,这与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值得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借鉴。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对人的思想观念行为进行研究,包括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等方面的关注,而质性研究方法也是关注于人的价值,这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是相通的,因而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应用质性研究方法对于突出人思想价值研究主体,加深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层次具有重要价值。另外,质性研究方法强调意义建构和深度解释,强调对研究对象从整体上进行研究,这一点非常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需求,通过运用质性研究方法能够揭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最深层和最基本的教育问题,通过从整体上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探究,能够不断深入行为和思想之间,揭示人的思想与行为之间的本质关系,同时研究人的思想行为来分析其价值观和人生观等,从中找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规律和认识,不断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发展,由此可以看出,质性研究方法在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发展和理论发展都具有重要价值。

三、结语

教育学理论是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基础,其不仅能够解释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各种教育问题,而且还能够不断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不断向前发展,因而教育学理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是非常高,高校应该充分认识教育学理论的价值,将其更好地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当中,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吴小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评《当代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探索与优化》〔J〕.当代教育科学,2015,(17).

〔2〕牛倩.关于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研究--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J〕.当代教育科学,2015,(17).

〔3〕张龙.民族思想政治教育学建立的现实意义及条件探析〔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04).

〔4〕宋俊成.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政策内容分析:文本与范式〔J〕.高等农业教育,2015,(07).

〔5〕张凡.浅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新课程改革〔J〕.经营管理者,2012,(04).

〔6〕王翠.关于马克思主义人学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基础的探讨〔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4,(05).

〔7〕秦在东.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结构探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1).

〔8〕牟向东.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体系的建构———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J〕.中国教育学刊,2015,(03).

关于教育学的论文范文二:教育学三维一体改革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以及人类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更新,传统的教育模式及方式已很难适应当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教师及学校作为教育者,三者之间要灵活的转变角色,加强相互间的有效互动及合作,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领会所学知识,提高学生在复杂的教学情境中的应变能力、实践能力,以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

关键词:教育学原理;案例教学;改革创新

一、引言

教育学原理作为高等师范院校及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学生来说,是一门基础性课程,同样也是教育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学生通过对教育学原理的学习,在教育基本问题、基本概念以及规律、原理等方面奠定良好的基础,有效帮助学生树立现代化的教学理念及开拓 思维方式 ,了解本项课程的研究方向及发展趋势,在了解教育学原理知识点的基础上,进行有选择性、系统的把握,并将其逐步应用到教育实践当中,有效的解决实际问题。教育学原理课程在高校课程的设置中,由于概念复杂、内容枯燥以及理论与实践不相结合等方面的原因,使得教育学原理课程的教学观念以及教学策略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教师教学思想、教育观念的滞后,使得一些新的知识不能有效传递给学生,教育学原理课程需要系统化的改革及创新。教育学原理学科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备一个系统性的教育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使学生更好的了解本学科发展的方向和研究的内容,在掌握基本研究方法的基础上,独立进行学科研究,教育学原理学科共分为三个研究方向,即:教育基本理论研究、教育科学研究法以及成人教育学。教育基本理论主要是教育的本质上及历史发展为主要研究方向,体现教育的价值,教育发展与政治、经济、 文化 及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教育科学研究法主要是在研究教育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对教育问题的实践、教育工作的评价以及教育工作中讯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

二、受教育者——学生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解决方式

当前高校学生中普遍存在着自身综合素质缺乏和实践能力的锻炼与积累等方面的问题。高校学生通过较长时间学习,对理论水平的掌握程度较高,但是仅仅有理论知识是不够的,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专多能的人才。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专业知识技能,需要较强的综合素质及扎实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主要是包含学习能力、知识掌握等。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就业压力,高校学生要从自身学习实际出发,增强自身学习能力的培养,积极调整心态,主动的参加到 社会实践 活动中,深入社会发展中,丰富实践经验,提高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为以后的就业创造有利的条件,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的适应工作环境,增强自身能力,符合社会发展需求。

三、知识传授者——教师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解决方法

(一)对基础教学实际的了解以及对案例 教学方法 的应用

1.存在问题

当前高校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对基础教育实际的了解以及对案例教学的有效应用。高校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所研究的课题以高等教育理论为主,对于基础教学的实际情况的了解相对较少,高校教师的教学实践活动较为单一,实践机会较少。由于缺乏教学实践,使得一些教师只能按照书本所设定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创新及实践与理论不能很好的结合。

2.解决办法

当前高校教育需要教师在结合课程理念的基础上,多参加教学实践,根据教学理念和教育课程大纲,设定教学任务及教学目标,在所设定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的基础上,运用教学实践对教育学原理中所遇到的问题作为教学材料,向学生呈现特定的环境、具体的事件,组织学生对案例材料进行积极主动的探讨,提高学生在特定情境中英语教育学原理相关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组织学生进行案例材料分析的过程中,要注重改变传统教育中以教师为主导,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模式,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教学实践中,激发学生的内在驱动力和创造力,改变单调、枯燥、乏味的教学课堂环境,营造自然、轻松、积极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和教师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教师的教学思想及责任感

教师作为一个独立的思考者,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要拥有自身的见解拥有辨别新思想的能力,构建一个适合当前教育发展及未来教学发展的思想观念,以清晰的思维来辨别复杂的教学思想,以批判继承的态度来面对、选择传统的教育思想。高校教师在教学方法上要有坚定的态度和立场,切不可人云亦云,教师要根据自身发展的能力在一定范围内最大化的替身自身能力,这样既是对自己负责,同样也是对学生负责。师德是教师得到学生尊重的基础,树立师德,能让教师在学生期待的知识的目光中不断反省、检讨自身的教学方式,促进教师以现金的教学思维教育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表达自己对教育学原理知识的见解,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四、学校教育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学校教育评价之急的不完善是学校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高等院校教育过于种种对理论知识的传授,而缺乏必要的教育教学实践,一些高校的理论学习与实践存在着严重脱节的现象,大多数的一线教师拥有较强的理论技能但是缺乏相对的实践,缺乏必要的专业教学知识还缺乏教育改革的规律,使得教学研究工作仅局限于教育理念的研究,忽视了实践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教育学所涉及的实践内容并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认知。教育学原理课程是对教育学专业的基础概括,它是教育专业学生对本专业进行探究和认知的起点。教育学原理的基础地位在于让学生形成初次理论化的思维,从教学实际出发,学校承担着从理论到实践的连接者。高校在构建教育学体系时,不能过于理论化,要更多的体现出教育学原理在教育学专业中的价值所在,促进教育学的建设和重构,促进教育教学实践在现实中的发展。学校是教育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接受知识、教师传授知识的主要媒介,学校教育的发展能有效促进教学改革的发展和创新,学校在对教学体系进行构建时,要保持教育学理念的活力和创造力,融入科学气息和时代气息,准确把握教育学理论的精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知识和能力的双方面增长,从教育学理论和教学实际出发,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逐步应用理论解决问题,以教育学理论为依托,以现实发展为突破点,构建极具鲜明时代特征和反应当代经济文化的课程。

五、结语

学校在构建教育学理论体系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进行深入的改革和探究,教育学理论的不断发展为教育学专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课程保障,使教育学原理成为更加完整、逻辑性更强的教育学理论体系,教师要不断更新教学观念,积极创设教学环境,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尊重学生的价值,并不断引导学生认识、探索教育学相关知识。

参考文献:

[1]林佳.“教育学原理”三维一体的改革探讨[J].北方文学(下半月),2011.

[2]赵静.“导•学•评三维一体”课堂教学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

[3]谢慧.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互动德育网络初探[D].福建师范大学,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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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学作为一门学科,在中国教育学百年进程中,教育学中国化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教育学的论文,供大家参考。教育学的论文篇一:《试谈学前教育学课程教学实践》 摘要: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教师专业化运动的兴起,世界各国对教师教育研究的中心逐渐从注重教师教育的外部因素如教学环境、政策因素等转移到教师教育的内部因素,即教师本人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如何发展上,即自我专业成长上。基于建构主义理论的师范教学模式由于能够“通过集中精力对教学过程进行思考、分析、评估、或者改变教育意义、教育目的、教育信仰、教育决策、教育行动或者教育产品而提升教师课堂教学实践的合理性”,“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充分利用教学的内部知识,提升 反思 能力,因而日益成为教师教学专业化运动中的一项基本教育原则。 关键词:反思能力;实践;参与式学习;建构主义 有关教师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当前研究者的分析主要从两个视角展开。一是教师教育机构转型视角,分析我国自中等师范院校升格后,在新的两级师范教育体系内教师培养的不足与缺陷;二是师范生职业生涯发展视角,将师范生培养与教育培养模式联系起来,探讨制约师范生胜任教学岗位的因素。 (一)教师教育机构的人才培养质量的研究 从教师教育机构转型视角出发,研究者认为当前教师培养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生源素质下滑严重; 2.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陈旧、封闭(李尚卫等,2009),没有地方特色,偏重学术性,实践环节偏弱(苏春景等,2010)。从教师培养的学段来看,小学与幼儿教师培养中出现的问题更为严峻。有研究者认为(彭小奇等2011),除生源质量下降之外,小学与幼儿教师培养还遇到了学生可塑性和培养潜质不足,培养模式不适应小学教育要求的突出问题,甚至于出现“高师 毕业 生站不稳三尺讲台”的情况。就其原因的分析而言,研究者认为(李尚卫,2009;阮成武,2008),随着我国传统的三级师范教育体系向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的转型,原有的教师教育、特别是面向农村培养教师的职能被削弱的“去师范化”演进。并且,随着教师教育体系的升格,中等师范学校相对于普通高中教育的政策性优势并未转化到高等教育层次的教师培养当中,再加上教师职业的社会声望、福利收入等方面差强人意,部分地方师范院校或师范专业生源质量下降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其次,在转型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教师培养机构盲目追求综合化、研究型,缺乏服务于基础教育需求的意识,没有投入精力和资源去了解幼儿园教育需求,探索培养教师的有效模式和路径,导致课程陈旧,教学模式单一,毕业生不适应现代教育的要求。因此,面对此现状,笔者尝试在教学中采取了一些尝试来改进学前教育学课程教学模式。 (二)学前教育学教学模式改革尝试 1.突出实践性,实行模块化教学针对实践环节薄弱的状况,结合本课程的学习内容和大专生的知识结构特点,《学前教育学》课程构建了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的教学内容体系。教学内容体现为“正式学习+非正式学习”两大模块。两大部分指在每一个模块中均分为理论教学部分和实践教学部分内容。第一大模块指:专业理论学科教学模块。如理论学习内容包含学前教育历史、目标、任务、等内容,与其相对应的实践学习内容则为与之理论相对应的实践技能。模块二的内容主要指通过课外社团活动进行的非正式学习,如:通过组织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实践活动评比,真正调动起学社国内参与学习的积极与主动性。 2.突出参与性,项目化教学教材部分共有十二章,由学生自己来确定将其分为六大主题13个项目,尤其强调合作学习的重要性与有效性。以项目为导向,以任务驱动的方式结合项目研讨,开展研究性学习,凸显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教学模式.非正式学习以小组 报告 、小型研究的形式,重在提升合作能力和反思意识。探索实践———讨论———理论———实践的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学前教育学》基本理论为依托,将周教育见习活动与课堂教学活动结合,将课外活动与学校教学技能大赛相结合,同时结合本专业周见习活动(20学时)或者隔周半天下园开展专题性研究,使学生对学前教育理论的学习更为扎实。另外学生思维模式僵化不具备一定的反思能力仍是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教学反思是形成实践性知识的过程。舍恩主张实践在本质上是一系列的问题解决过程(赵明仁,2009)。教学反思以发现问题为起点,在分析解决问题过程中不断调试,不断交流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实践性知识(陈向明,2010)。站在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 方法 的角度来讲,师范生通过教学反思将已有的理论运用于具体的实践,不断积累实践 经验 并在此基础上更新其思想观念、丰富其知识结构,从经验型教师转变为研究型教师,从而有助于其专业能力的提升(陈薇,2012)。因此,从实践与参与的角度去对教学模式进行重新组合,将有利于培养出具有一定反思意识和参与合作学习能力的师范生,这也就立于将实践性知识与显性知识融合,真正提高理论教学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陈向明.范式探索-实践———反思的教育质性研究[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0(04):41-53. [2]陈薇.幼儿教师教学反思个案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2012. [3]李尚卫.袁桂林.我国农村教师教育制度反思.教师教育研究,2009,21(3):34–38. [4]苏春景.张济洲.从农村教师教育现状调查看地方高师课程改革.课程•教材•教法,2010,30(8):84–87. [5]彭小奇.刘志敏.陈梦稀.蒋蓉.李茂平.创新师范教育培养模式,培育农村优秀小学教师.中国高等教育,2011(8):29-31. 教育学的论文篇二:《浅谈高等教育学专业认同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高等教育学是教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本文通过对近12年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认同研究进行综述,了解当前现状、分析影响专业认同因素,为完善该专业培养模式、提高该专业学生的专业认同、使得该专业学生有效服务社会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高等教育学;专业认同;影响因素 1.概念的界定 在中国知网CNKI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上通过搜索关键词“我国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可搜索到1678篇,然而以“我国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为研究对象的 文章 只有3篇,时间是从2011年到2014年,其中两篇是同一人所写。最早学者开始发表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文章是在1993年,总体来讲从1993年到2014年学术界对“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认同”的关注持上升趋势。关于“专业认同”的概念至今未有统一的定义,我个人更倾向王顶明的说法,将专业认同分为认知、情感和持续三个维度。首先是认知性专业认同,即学生对自己所学专业的了解,是产生其专业认同的基础。其次是情感性专业认同,指个人与专业的情感连结程度。再次,对所学专业的情感认同使个体获得心理上的安全与情感愉悦满足会直接导致积极的行为动机和外显的行为效果,从而形成可持续性的专业认同。 2.影响因素 找出专业认同的影响因素是提升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水平关键。通过搜索的文献可以看出影响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水平主要受学校、社会、个人三个大方面因素的影响,高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认同影响因素也是如此。一是学校方面,比如导师、专业认识、专业课程、人才培养模式等等。(1)学者袁长林通过个案访谈的方法得出,导师具有比较丰富的研究经历与比较高的专业水平,经常指导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开展研究工作,学生对导师的喜好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认同水平。(2)刘旭指出因缺乏对该专业的专业属性的清晰认识导致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出现理论性与实践性并未相统一的问题,从而影响学生对该专业的认同。(3)学者萧琳指出现行的高等教育研究生培养模式实质上是一种“本科化”培养模式,专业课程设置不够合理,教学形式与本科雷同,科研训练不足和考核流于形式,阻碍着该专业教育质量的提高。(4)学者王艳表明“应试教育”在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教育中依然存在,填鸭式的教学方式、纯理论的教授、就业竞争的加剧造成很多学生不愿意投入到专业课的学习中降低了其对专业认同度的水平。二是社会方面,主要社会人才需求的狭隘观念。当今社会需要全方位的创新型人才,然而高等教育学的专业课程培养注重理论忽略了实践能力培养,再加上高等教育学的就业方向与其他专业相比更为单一、社会上对此专业的认识较少,使得高等教育学这种看似“没有专业”的专业失去了与其他专业公正的就业竞争机会。此外,社会人才选拔机制存在缺陷。 比如看重学历而忽视能力,看重工作经验而忽视潜力,看重考试成绩而忽视素质,看重人才的录用而忽视人才的培养等等。高等教育学专业刚刚毕业的学生不是因为学历层次低而无法从事高校教育工作,就是因为经验缺乏而影响就业,还有的学生希望 考公务员 来改变命运,放弃专业课程的学习、以拿到学历为目的,专攻公务员考试等等,这些都使得高等教育学专业的学生降低了对其专业的认同度。三是学生个人方面,比如学生对专业的兴趣、专业了解、 自我评价 、 职业规划 等等。(1)学者袁长林通过访谈的方式了解到,一些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之所以对自己的专业不感兴趣或者学习热情不高在于他们认为自己专业的价值不高,学习到的专业知识对自己将来的工作帮助不大,更愿意把精力花在其他方面。(2)学者王艳表明,高等教育学专业的学生自身对所学专业的相关知识掌握匿乏,该专业成为了很多仅仅想要获得硕士学位又想短时间内投机取巧的学生的“避风港”,缺乏对专业学习的热情和兴趣,入校后也不积极去增加对专业的认识,这种不积极的态度让部分学生的专业认同度普遍低。(3)李俊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并没有对自己职业进行规划的习惯,因此多数该专业学生并没有较强的增强专业能力的倾向,而是以获得学历为目的,从而降低了该专业学生的专业认同度。综上,学校、社会、个人三个方面在不同的具体方面、不同的程度上影响着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认同。相比较于 其它 两方面因素,个人认为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个人方面的因素对该专业的认同度有较大的影响,尤其是自我评价、职业生涯的规划。较低的自我评价不仅会影响专业认同度,还会造成个人自卑心理,最终导致自己一事无成;过高的自我评价可以提高专业认同,但是会形成自负心理,影响成败。合理的自我评价不仅可以提升专业兴趣,还可增强对专业的了解,从而自信满满处理相关专业问题,拥有较高的专业认同。再者,完整、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是提升专业认同的关键。 学生做出一个符合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它将是一切前进的动力,不仅可以提高专业兴趣、提升专业能力,提高专业认同,明确合理的职业规划还可以丰富学习生活、获得较高的幸福感。 参考文献: [1]王顶明,刘永存.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调查[J].中国高教研究,2007(8). [2]李俊.N大学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职业生涯规划现状的调查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3. [3]萧琳.高等教育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究[D].湖南农业大学,2006. [4]王艳.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生专业认同度调查研究———以庆西省为例[D].西北大学,2011. [5]刘旭.高等教育学的专业属性及其对人才培养的规定性[J].高等教育研究,2009(30). [6]袁长林.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认同与社会支持、自我意识的关系研究[D].云南大学,2012. 教育学的论文篇三:《试谈教育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若干问题》 前言: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在一些地区已经全面实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制度改革,且对于改革工作来说,就是要将各级的责任落实到实际中,并由中央地方来共同承担,做好省级的统筹管理。 一、目前教育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农村中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中的一条,从制定到实施,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它不仅可以提高会计监督效果,还能够有效提高共工作的效果,促进了财务上的监督。但是对于这一项监督管理制度来说,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一)增加了会计监督中的难度。就其实际来讲,由于会计人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只能从财务制度的角度上出发,对凭证与手续等方面的合法性与完整性等进行审核,这样也就不能掌握好业务的实际情况,只是采用了相关的规定与办法来进行判断,并进行机械式的财会核算,这样也就对一些被精心包装后的“支出”难以识别。 (二)收入不报账与体外循环。对于学校来说,所进行的财政拨款已经由财政部门直接划入到了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中了。虽然控制好了这一源头,但是对于一些预算外的收入等却并没有纳入到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中,出现了体外循环的现象。 (三)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就目前的会计中心来说,只能够进行核算、管理及对校产明细账的登记等方面,但是在实际中,一些单位中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却存在存在着众多的问题,如账实不符以及资产流失等现象。对于经费的使用部门来说,过于重视财政资金的运作,这样也就没有进行科学的管理。尤其是对于资产的后期控制来说,也没有有效的进行,这样也就出现了只核算不清查的现象,最终也就出现了信息失真的现象[2]。 二、提高教育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 措施 (一)加大审查的力度。针对体外循环与虚假发票来说,核算人员要对所要进行的核算业务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还要参与到核算单位的管理工作中去,明确各项收支项目等。且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还要对收入的来源进行重点审查,明确是否全部入账,避免发生不报账或是漏账等现象的发生。此外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以此来形成有效的管理方法,全面落实管理制度。 (二)做好内外中的监控工作。要做好对固定资产进行的管理,制定出严格的资产范围,同时还要制定出有效的固定资产入账标准,以此来完善资产的审批制度。对于预算单位来说,还应当要最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健全资产的保管制度,坚持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以此来保证账面与实物上的一致性。此外还要制定出全面的资产清查制度,以此来及时对资产的变动情况进行跟踪与掌握。 (三)做好自身的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形式化的管理。首先对于核算中心来说,要做好定期岗位的轮换。对于核算中心会计人员来说,如果处于固定的工作状态,那么就很容易与单位中的报账人员产生出工作之间的感情,这样在进行报账审核时,也就不可避免会出现情面上的问题。所以针对这一现象,就可以采用岗位的轮换制度,以此来避免出现人情关系。且对于核算中心的人员来说,在面对全新的核算单位时,就可以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来进行报账,这样也就增大了会计上的监督管理效果。其次,是要做好内部中的审计工作。在实际中可以将学校与核算中心共同纳入到检查的范围中去,同时还里可以对会计资料进行定期或是不定期的审计,这样也就规范了财务上的管理工作,对收支的行为也起到了约束的作用。此外在进行内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还要不断适应好会计核算形式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来对方式方法等进行调整,这样也就可以有效降低教育内部中的审计风险。最后,是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制度。对于核算中心来说,在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与要求,以此来保障会计核算的质量。此外还要不断健全相关的管理措施,对于出现错账等现象要严格追究其责任,通过以制度来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可以有效保证资金的运转。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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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学论文800字

当今社会,教育究竟是什么以及该如何定义,这一问题已引起人们广泛思考,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教育学论文800字,欢迎阅读。

《试谈汉代家庭教育特点及启发》

[摘要] 千百年来,家庭教育问题一直是一个热点话题。在不同的时代,家庭教育的内容和侧重点各不相同。就汉代家庭教育而言,侧重强调家长的责任和义务,家庭成员均注重自己的品德修养,以及相互间的积极影响,与后世“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家庭教育理念存在很大的不同,这也反映出汉代家庭教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关键词] 汉代;家庭教育;品德修养

自古以来,家庭是社会构成的最基本单位,它既是个人生存的重要依托,也是社会构成中的重要元素。所以,无数健康和谐的家庭就会构成和谐的社会,而良好的家庭教育则是和谐家庭的重要保证。因此,千百年来,人们对家庭教育的重视是一贯的。但是,过去许多人认为,家庭教育是指家长对儿女的教育,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虽然不同时代的家庭教育存在不同的特点和侧重,但家庭教育的共性则是,不仅父母教育子女,夫妻之间还存在期待和劝勉,兄弟姐妹之间存在表率和示范,晚辈对长辈的规谏和交流等均属于家庭教育的内容。[1]也就是说,家庭教育不仅包括家长对孩子学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更包括道德层面的修养教育,以及相互间的影响等。在以两汉时期为代表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家庭教育的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通过对这一时期家庭教育的特点进行一番梳理和讨论我们可以发现,两汉时期的家庭教育内容对今天的家庭教育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扑责不是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的特权

所谓扑责,是指杖责或鞭笞。千百年来,“棍棒之下出孝子”是众多家长教育孩子时最直接有效的理念和方式,甚至被奉为家庭教育中的真理。正如《史记律书》所云:“故教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其实,整个两汉时代,家长对儿女进行教育时很少采取杖责或鞭笞的方式。据我们统计,整个前四史中,“杖”字仅仅出现308次,与之搭配成的名词或术语只有“授几杖”“衰杖”“法杖”或“鼓杖”等,而且这些词汇或术语大多不属于家长教育范畴,其中家长用杖责方式对儿女进行教育的方式仅有3例。一是《汉书陈万年子咸列传》载,陈万年因儿子陈咸不听话而举杖责打,“万年大怒,欲杖之”。二是《后汉书刘平传》所载,薛包的后母厌恶自己,责其分家独自生活,薛包不愿意。“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欧杖”。三是《汉书崔烈传》所载,崔烈花钱买官后,因儿子抨击其行为属铜臭之举故而恼之,而“举杖击之”。上述仅有的三例属于家庭教育中的特殊情况,并不是家长对儿女的常态教育行为。不仅如此,有时候儿女犯了错,家长恼怒自己没有尽到教育的责任,反而要杖责自己。据《后汉书淳于恭传》载,“后崇卒,恭养孤幼,教诲学问,有不如法,辄反用杖自棰,以感悟之,儿惭而改过。”该句话的意思是:叔父淳于恭在教育不听话的侄子时,不但没有杖责侄子,反而要杖责自己的失职,结果使侄子大为感动,使其羞愧而自觉改过自新。从总体上来说,两汉时期,家长以杖责方式教育儿女的方式比较少见。相反,我们发现,杖责行为出现比较频繁的记载多见于皇帝、官员对臣子或下属的责打。从心理惯性的角度来说,这些情况体现了皇权的优越性,而家长很少扑责儿女则体现了家长爱护儿女的天性。同时说明,在家庭教育中也基本上不存在后世所谓的“家庭暴力”。

二、家庭成员注重品德教育和相互影响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家风”或“门风”是家庭成员在长时间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的生活模式。在日常生活中形成良好的“家风”或“门风”是所有家长的共同心愿。但良好“家风”和“门风”的形成取决于所有家庭成员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而且要通过所有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在潜移默化之中形成所谓的好家风或好门风。两汉时期的个体家庭教育已经开始注意家庭成员的道德修养,强调相互影响的重要性。首先,家长自觉注意道德修养,并影响儿女。在汉代个体家庭教育中,父母并不是单纯对子女进行说教,而是注重自身修养对儿女起到的表率作用。正所谓,“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义而妇凌,则天之凶民,乃刑戮之所摄,非训导之所移也。”[2]具体来说,两汉时期,家长的品德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求儿女“近有德”、尚节俭,注意心灵美的陶冶。据《史记高祖本纪》载,高祖刘邦临终写《手敕太子》,反省自己年青时认为读书无益的错误,告诫太子刘盈要勤奋学习,对开国元勋“萧、曹、张、陈诸公侯”要以礼相待。据《后汉书郑玄传》载,东汉郑玄以书信的方式教诫儿子郑益恩时,要求他“勖求君子之道,研钻勿替,敬慎威仪,以近有德……”蔡邕作《女诫》篇教育女儿:“……夫面之不饰,愚者谓之丑;心之不修,贤者谓之恶。愚者谓之丑,犹可;贤者谓之恶,将何容焉?”蔡邕要求她不仅要注意日常的梳理打扮,更不可忽视心灵道德的修饰。第二,父母坚持道德准则,为儿女作表率。据《后汉书张湛传》载,张湛“矜严好礼,动止有则”。张湛严于律己,不但做好妻子儿女的表率,即使对待乡党,也是“详言正色”。被周边地区的士大夫奉为楷模,“三辅以为仪表”。《汉书王陵传》亦载,王陵与刘邦有故交,秦末分别起兵,后王陵归顺刘邦,项羽为了逼迫王陵投降于己,于是把王陵的母亲抓住作为人质,“欲以招陵”,但王陵的母亲悄悄对汉使说:“愿为老妾语陵,善事汉王。汉王长者,勿以老妾故持二心。妾以死送使者。”上述事例中的父母均身体力行,以“好礼”“忠”“义”等良好的道德准则,在精神上给予儿女们极大的教育和表率。其次,儿女以良好的品德影响父母。与父母重视儿女品德教育相映成辉的是,儿女也可以用自己良好的品行来感化或影响父母。

据《后汉书乐羊子妻》载,有一天,别人家的鸡跑到乐羊子家,婆婆据为己有,并“盗杀而食之”,乐羊子妻载饭桌上“对鸡不餐而泣”,且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意思就是说,都怨自己不能干,让家里这么穷,否则,就不会让餐桌上出现别人家的鸡了。婆婆听后甚为惭愧,“竟弃之”。《三国志吴书全琮传》亦载,父亲全柔“尝使琮賫米数千斛到吴,有所交易。”儿子全琮竟然“皆散用,空船而还”。父亲大怒,全琮解释说:“愚以所市非急,而士大夫方有倒悬之患,故便赈赡。不及启报。”意思是说,我们要买的东西并不是很着急,而如今连士大夫们都没米吃了,救人性命乃头等大事,所以,我就把米救济给缺米的人了。最终全柔对儿子的行为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认为全琮很有出息。上引事例中的乐羊子妻和全琮,分别以高尚的品行和急人所难的大义之举,分别影响了自己的婆婆和父亲。这种事例无论是在汉代,还是在今天的家庭教育中,其意义尤为突出。第三,晚辈对长辈可以规谏。两汉时期,晚辈对长辈的规谏也应该属于家庭教育的范畴。而且这种规谏文献中是经常见到的。据《后汉书杨厚传》载,“厚母初与前妻子博不相安,厚年九岁,思令和亲,乃托言疾不言不食。母知其旨,惧然改意,恩养加笃。博后至光禄大夫。”杨厚对母亲不能善待异母兄长杨博的行为不以为然,用绝食的方式进行抗议,终使母亲幡然改悟。同时代的典籍中也对晚辈的规谏持赞同,甚至鼓励的态度。《孝经》云:“士有诤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所以,有人认为,谏诤是善意的,作为臣属、子女,能够在君主、父母有不义行为时,不是听之任之,而能够以谏诤的形式加以劝阻,使他们往好的父母发展,这就维护了个人、家庭的利益。而且,谏诤对愚忠、愚孝有一定的抵制作用,具有一定的民主性[3]。所以,谏诤不仅在国家治理中,而且在家庭事务和家庭教育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从总体上来说,两汉时期,品德修养是家庭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如果父母能够严于律己,就可以为儿女做好表率,就可以树立良好的家风和门风,反过来,儿女们具有良好的品德也可以给父母带来积极的影响。上升到国家、社会的高度,德政和德教是汉代士人的理想追求,也是他们对统治者斗争的武器[4]。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汉代的家庭教育对推动社会的发展产生过较大影响。

三、家长重视子女的学业教育,家学盛行

两汉时期,修习经学的风气较为流行,尤其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理念被统治者认可之后,很多儒生通过修习经学得到察举、征辟,一跃成为公卿,从而提高了家庭声誉和门庭地位。正如《汉书儒林传》所载,“自公孙弘以治《春秋》为丞相并封侯,天下学士糜然乡风矣”。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兴家”的理念迅速流行起来。而且,专门从事教授的人也迅速增多,其中有一部分教授之人侧重于对子女或族人的传道授业。我们这里所说的授业角色,主要是指家庭(或家族)内部成员。在封建时代,父辈是家庭或家族之长,他们担任着家庭教育的主要角色[5]。汉代典籍中,有关家传学业的记载比较多。如《汉书刘向子刘歆传》载,“刘向三子皆好学:长子伋,以《易》教授,官至郡守;中子赐,九卿丞;少子刘歆,为侍中太中大夫,迁骑都尉、奉车光禄大夫,贵幸。复领五经,卒父前业”。《汉书王吉子骏传》载,王吉与儿子王骏,“吉兼通五经,能为驺氏《春秋》,以《诗》《论语》教授,好梁丘贺说《易》,令子骏受焉。骏以孝廉为郎。左曹陈咸荐骏贤父子,经明行修,宜显以厉俗。”《后汉书耿弇传》载,耿弇父耿况“学《老子》于安丘先生”“弇少好学,习父业。”从上引事例和文献所载我们发现,两汉时代,很多家庭中的授业学习大多是儿女受长辈的.影响而自觉学习,并不是因家长的强迫而学习。同时,到东汉时期,很多家庭的儿女自觉继承并发扬了父辈的学业,也就是所谓的子传父业。据统计,《后汉书》中有关子传父业且影响较大的记录就达近二十条。正如吕思勉先生所云:“谓汉世百家之学皆衰非。”[6]这应该是对汉代家学教育发展情况最中肯的评价。汉代教育执行的是“通经致用”的原则,昭帝、宣帝时期,治经儒生更多地以经术参与到政治活动和政权建设之中,经学在施政过程中的作用大大增强。家长鼓励子女研习经典与汉代的选官制度存在很大关系。客观来说,家长鼓励子女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走上仕途,进而达到光宗耀祖的目的,在任何时代均具有积极的意义。所以,在汉代家庭教育中,单纯就学业教育而言,家长对对子女的规划和管理是得当的,对后世的家庭教育也产生巨大影响。

四、汉代家庭教育的特点对当前家庭教育的启示

汉代家庭教育所呈现出来的特点是那个时代社会现实的产物。这一产物虽然产生在两千多年以前,但其本身所具有的积极因素,对促进当时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即使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这些积极因素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现代家庭教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示。

首先,就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权力而言。千百年来,人们一直认为,父母(尤其是父亲)是家庭的主宰,其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儿女必须无条件执行父母的决定,否则就是家法伺候,“棍棒之下出孝子”就是最好的诠释,这种观点直到今天仍或多或少地存在。其实,汉代家庭教育中,强调更多的是父母的义务和责任,而权力是次要的。也就是说,对儿女的品德修养、学业,乃至择业、择偶等方面,父母均有权参与,但都不是强行做主。相对而言,在各方面高度发展的今天,很多家庭中父母的“霸权”仍然顽固存在着,他们肆意干涉着孩子的方方面面,从小学择校,到读大学专业的选取,甚至在配偶的选择等,时时处处闪现着父母的干涉和权力,从而引起儿女的逆反和反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现代家庭教育与管理中,有些父母的思想和认识远远落后于汉代的家长,这也是现代家庭教育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第二,在儿女的教育与择业方面。两千多年以来,“学而优则仕”的观念一直深入人心。随着汉代“经学”兴盛,尤其在设立“五经博士”之后,家庭生活中,父母非常希望儿女“通经致仕”,但父母更多地是为儿女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教育环境。他们虽然很希望自己的儿女通过修习“经学”而走上仕途,但一般不会强迫。也就是说,年轻人是否通过修习经学而走上仕途,往往取决于自己的爱好或志愿,而不是父母的决策,更不是迫于父母的高压。即使在一些经学大师的家庭教育中,父母也是对儿女进行引导,而不是强迫。汉代个体家庭中,父亲是儒生或官员,而儿女从事其他职业的情况是常见的。这种家庭教育中的“民主”不但保证了家庭的稳定与和谐,也可以让年轻人更容易发挥自己的特长和爱好。所以,这种情况对现代家庭教育的启示应该更具有实际意义。

第三,在儿女的品德修养与熏陶方面。汉代家庭教育中,在品德修养方面最明显的特点是父母的表率作用与相互影响。汉代父母并不是单纯对儿女进行说教,而是更强调家长自身品德修养的表率作用。也就是说,家长一方面要求儿女“近有德”、尚节俭,注意心灵美的陶冶,同时,父母的言行非常注重坚持道德准则,为儿女树立好榜样。与父母重视对儿女进行品德修养教育相映成辉的是,儿女也可以用自己良好的品德或行为来感化或影响父母的不当之处。有时,儿女还可以用劝谏或交流的方式来影响父母。上述这种情况则是现代家庭教育理念中“言教不如身教”的最好证据。现代家庭教育中,对孩子的品德修养教育方面,很多家长停留在“言教”层面,而且不少父母没有起到表率作用,其教育效果可想而知。虽然我们不能强调每个家长都要去读一下汉代典籍,但其中的一些典型事例,其借鉴价值是很高的。从总体上来说,汉代家庭教育所呈现出的特点虽然有时代的因素,但其普遍意义是不容忽视的。

两汉时期,统治者以“孝”治天下的理念对中下层个体家庭产生了重要影响。反映在家庭教育事务中,家长虽然具有较高的权威,但在对儿女进行教育时,十分强调家长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同时,所有家庭成员注重加强品德修养,并相互产生积极影响是当时家庭教育方式的主流。过去,有学者认为,“家长握有儿女的教育权、择业权。家长不但有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主观意向教育子女的权力,还有权为子女选择教师,为子女择业定向,而不考虑子女个人的需要和意愿。”[7]这种观点应该是针对后世的家庭教育而言的,套用到汉代是不恰当的。因为,两汉时期,在家庭事务中,家长的绝对权威尚未完全确立,更多强调的是家长的责任和义务,加之特定的历史环境,在当时的家庭教育中还存在不少“民主”的成分。这些“民主”的成分,对现代家庭教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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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曹建平.魏晋南北朝家庭教育钩稽[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1998(2):104-106.

[6]吕思勉.秦汉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686.

[7]王玉波.中国古代的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36.

《如何让师者更有魅力》今天我学习了《如何让师者耿有魅力》,结合8年的教学经验,感受到“育苗有志闲逸少,润物无声辛劳多。”教坛几载风雨,备尝苦辣酸甜,也深深认识到:爱是教师最美丽的语言。要当好一名教师,就要爱岗敬业,热爱学生,爱得专心致志,爱得无私无畏!热爱学生是师德教育的核心。教师的职业道德品质是否高尚,主要从以下方面看:看他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能否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看他是否热爱学生,能不能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还要有一种无私奉献精神。随着社会的发展,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深切关注,真诚地热爱学生已被视为当代教师的师德之魂。一、热爱学生是建立平等民主、和谐师生关系的基础。任何教育的结果,都是伴随着一定的师生关系产生的,其结果的好坏有时受师生关系好坏的影响,不同的师生关系往往导致不同的教育结果。今天的学生需要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这也是江总书记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不断强调的。而要做到此点,师生关系的建立必须是“民主型”的。因为在民主型的关系中,由于师生之间注意协商、沟通,关系比较和谐,学生的情绪就会轻松愉快,有个良好的学习心境。在他们所认同的目标或要求的指引下,主动积极地参与各种学习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都高。反之,若师生关系是“专制型”、“放任型”的。则会带来学生情绪上的紧张或放任,造成内心烦躁、恐惧等,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有高效的学习,学习效果也不会好。这种情况,正如英国教育家洛克所揭示的:“儿童从导师方面受了无情的言语和鞭鞑,他的心里,就充满了恐怖,恐怖立刻占据了他的整个心理,使他再也没有容纳别种印象的空隙了。”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要进行多方面的互动,会产生种种矛盾。倘若教师没有尊重,关心和热爱学生,即没有与学生沟通关系的法宝“博爱之心”。不把其视为亲人,视为可倾吐心声解决困惑的朋友,让他们感受到亲人般的关爱和保护。要真正化解这些矛盾是不可能的。有时由于学生偏见或教师有“宁给好心,不给好脸”的观念和行为,可能会产生学生对教师的“好心”的误解。但是教师只要走出这种爱的误区,注意以正确的方式去体现对学生的尊重、爱护和关心,就能为建立民主、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进而很好地化解矛盾。因此说,热爱学生是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基础。二、热爱学生是做好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学生的成长不只是阳光、雨露、面包和开水就能完成的。他们需要一样与植物和其他动物所不同的东西——这就是火热而真诚的心。中国有句古话:“爱人者,兼其屋上之鸟。”老师对学生的爱,会被学生内化为对教师的爱,进而把这种爱迁移到教师所教的学科上,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而“乐其道”,因此爱的教育是我们教学上的巨大推动力。教师关心学生,就能载起我们教育界称之为严格要求的那条很难驾驭的小舟。没有这种关心,小舟就会搁浅,用任何努力也无法使它移动。教师热爱学生有助于学生良好品格的培养;有利于创造活泼、生动的学习氛围,使学生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有利于……而这一切,都是做好教育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1.理智公正。在教育中,我对学生的爱是理智的,而不是盲目、冲动的。盲目的爱缺乏是非感,无明确的目的性,不能有力地引导学生向好的方向发展,不能有利地抑制和消除学生自身的不良因素。在教育中,我对学生的爱是正直、公正、坦荡、无私的,不是偏狭、庸俗的。因权势而爱,因门第而爱,因金钱而爱,这种爱会败坏社会风气,污染学生纯洁的心灵。如果我们希望学生成为有热爱美好事物而仇恨丑恶等行为的真正公民,我们就应当真诚地对待他。2.坚持“三不”。不挖苦学生。当学生做错事时,我耐心开导,不挖苦、不训斥,不拿大话威胁恐吓。不体罚与变相体罚。如有的学生因作业没写好,或没有按我的要求去做的,我不是像有的老师那样让学生写上十遍、二十遍,而是单独找他谈话,帮他找出原因。不心罚。“心罚”即对学生内在心理和精神的惩罚,它是与体罚相对应而言的。比如,有的教师说学生“生来就不是读书的料,还有脸往这儿坐。”“灌铅的脑袋!”“死榆木疙瘩!”……这种心罚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刺伤学生的自尊心,伤害他们的情感,损伤了他们为人的尊严。大家想想,学生真的遇上这样的老师日子该多难过。所以,我们应爱护学生。维护其自尊心,尽量避免对学生造成伤害。“老师的生命是一团火,老师的生活是一曲歌,老师的事业是一首诗。”……有关对教师以及教师职业的赞美之词确实不胜枚举。但我们应常常进行一些反思,思考一下我们的行为是否与那些赞美之词相符。3.严爱结合。现实中往往爱好学生易,爱差学生难。我就要求自己不仅要爱“小天鹅”,还要爱“丑小鸭”。采取学生能够理解、接受的方式对待学生,即严爱结合。首先,我善于在尊重关爱学生的基础上对学生提出严格要求。其次,我善于在严格要求的过程中去体现对学生的尊重友爱,努力创条件,使他们获得成功。并且做到爱得得体、严而有理、有度、有方与有恒。二十一世纪呼唤着高素质、多层次的人才培养,高素质、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呼唤着素质教育,素质教育也呼唤着高尚的师德修养。江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是高瞻远瞩、语重心长的。不错,教师担当着教育下一代的重任。唯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才能振兴教育,也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爱是教师美丽的语言,我们教师应有那颗与学生沟通的法宝——博爱之心,用爱去对待学生,影响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正如浙江某私立中学校训所言:爱护自己的孩子是人,爱护别人的孩子是神。倘若我们每位教师都是“神”,那么,我敢肯定师生关系始终是一片片晴朗的天空。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师德的人格力量 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教师是教人怎样做人的人,首先自己要知道怎样做人。教师工作有强烈的典范性,为人师表是教师的美德。教师以身作则,才能起到人格感召的作用,培养出言行一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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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论文5000字

教育学毕业论文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下面是我整理的教育学毕业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题目: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分析

摘要:在高等教育环境不断改变的情况下,社会对于高等教育中的学科建设问题也越来越关注。高等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因此,为了实现人才的有效培养,必须要做好高等教育学科建设,构建人才培养体系。本文首先对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概念进行阐述,然后探讨了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关系,再对影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加强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体系构建措施。

关键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为了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为社会输送高质量的专业人才,必须要将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进行合理的衔接,实现两者的整合。在当前高等教育环境中,各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注重高等教育中的学科建设,形成具备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但是,近些年来,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规划和安排并不具备系统性和持续性,缺乏对全局的把握,人才培养能力不足,因此,研究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概念

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界定。在高等教育当中,要想确保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要注重学科建设,学科建设工作不仅仅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高校基本运营职责的重要体现,通过学科建设,可以提升高校的科研成果,促进高校的人才培养,有利于提升高校的整体发展水平。目前,在学科建设的定义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一般来说是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学科建设是高等教育的基石,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其二,要想确保学科建设的有效性,不仅需要进行经验积累,还需要高校增加对学科建设的投入力度。其三,学科建设在提升学生学业与教师学术水平上,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承担培养学生和教师的双重责任。其四,学科建设工作还影响着学科的长远发展,影响着社会人才的输送质量。2。学科建设有效性的判别。在学科建设有效性的判别上,我国教育部门进行了相关规定,其标准如下:

(1)要能够准确判别学科的发展方向,并且要能够对学科建设内容进行精确的提炼。这就需要高校必须要清晰的认识到本校学科目前的基本走向,从而确立未来准确的发展方向;

(2)高校的师资力量必须要有所创新。这就需要高校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应当遵循合理搭配的原则,同时还要具有良好的竞争意识。

(3)要建立学科发展的平台,在学科建设投资的分配中,在学科平台建设上的投入应当占据较大比例,同时,在建设软件设备与硬件设备时,要注重两者之间的互相融合。

二、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关系

1、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对人才培养的作用。在高等教育中,有效的学科建设在进行高校人才培养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可以促进高校专业人才迅速适应不断变化的当今社会,另一方面能够确保高校向社会输送的人才可以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其一,促进高校人才迅速适应当今社会。目前,高校都会致力于汲取社会上比较先进的理论知识,并且掌握社会较为前沿的技术知识,然后将两者进行融合,从而进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但是,在人才培养完成之后是否能够迅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成为目前检验高等教育成果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而有效的学科建设工作就可以保障培养人才对社会的适应性。正常情况下,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本专科培养系统,另一方面是研究生培养系统,无论是哪一种系统,都是以社会需求为基础进行建立的,因此,确保学科建设体系的有效性对于高校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能够保障高校学科理论发展的前瞻性,还能使培养出来的人才适合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在体现人才价值的同时,也达到了更好服务于社会的目的。其二,确保高校向社会输送的人才可以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在高校培养的人才当中,是储备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是确定是否符合社会需求最主要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培养工作都与学科建设工作密不可分。学科建设不仅仅要建设基础课程、实验基地、实训基地,还需要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还要进行综合性理论建设,例如教师的学术能力。在师资力量的建设上,不仅要让教师进行正常的学术科研研究,还要注重学术能力的提升。2、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对学科建设的作用。虽然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对高校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反过来说,人才培养对于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才培养水平可以对学科建设的有效性进行准确衡量,另一方面是在高校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前提下,人才培养会间接的影响到学科建设的.有效性。其一,人才培养水平可以对学科建设的有效性进行准确衡量。学科建设属于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但是在自身能力的体现上,一般会呈现阶段性,第一阶段是以自身的师资队伍为基础,提高科学研究力度,第二阶段是通过科学研究力度的增加,抢占较为前沿的研究地位,第三阶段是学科知识较为领先的前提下,将这些知识内化为课堂的教育资源,在传达给学生先进学科理念的同时,也鼓励学生积极地参与到学科之中。因此,学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人才培养水平的有效提升,而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也是学科建设的最终体现,人才培养水平的高低直接衡量着学科建设的有效性。其二,在核心竞争力的影响下,人才培养会间接的影响到学科建设的有效性。从某种程度上出发,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提升高校的核心竞争力,这样才能够促进高校的发展,并且在高校发展的过程中利于人才吸引。高校的核心竞争力不仅仅是高校发展的桥梁,也在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水平中,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不仅仅是人才对于高校的选择,在优秀人才的吸纳上,各大高校的竞争也较为激烈,因此,学科建设不仅仅是对人才的培养,也是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高校必须要致力于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也就是说,在核心竞争力的影响下,人才培养会间接的影响到学科建设的有效性。

三、影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主要因素

1、学科结构。在影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主要因素中,高校的学科结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在因素。高校的学科具有特殊的含义,承担着大学的职能,将知识分类作为基本依据,将富有深度的专业知识当成主要内容。高等教育学科结构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层次性。高校学科门类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在每科门类之下,又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依次排列,总体来说,高校中的学科结构属于多层次梳状结构。其二,变动性。高校的学科结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发展变化的同时,高校学科结构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其三,多元性。高校学科结构的多元性主要表现在,如果是在不同的研究视角下,学科结构也会发生变化,例如从社会的角度进行研究,就可以分为人文学科、自然学科等,从重点的角度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基础学科、重点学科等。2、学科文化。高校学科文化主要是体现的方面有几类,即在学科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当中,所形成的高校独有的学科语言、学科思维方式等等。在学科存在和发展的过程当中,学科文化是营造精神氛围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学科建设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备教化培育和增加高校凝聚力的能力,因此,必须要重视学科文化的形成,高校必须要确保学科的布局合理,才能形成良好的学科文化。形成学科文化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跨学科的研究,而且在学科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建立起合理的学科梯队结构,提升学科基地建设水平,同时,要营造出一较为轻松、较为和谐的学术氛围。3、社会经济。社会经济是影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外界因素,会经济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甚至可以说是其发展基础和发展前提,高等教育的物质条件来源是社会经济,而社会经济也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有更深层次的要求。现在,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市场经济的冲击力也越来越大,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如何生存、如何发展,成为了高校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从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角度来说,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不仅决定着高校学科方向的定位,也决定着师资力量的汇集以及高校人才的培养方向等等。

四、加强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促进人才培养

1、改变学科建设传统思维。高校之所以被称之为高校,是因为具有高校的特点,高等教育之所以被称之为教育,是因为以培养人才为目的,因此,进行学科建设的重点是要综合考虑教育的本质,从而促进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但是,长久以来,人们的学科建设思维都较为单一和狭隘,认为应该是从学科再到高校,从学科建设的本身来进行高等教育的学科建设,这就使得学科建设被深深的弱化,并且很难将人才培养作为学科建设的最终目标。因此,在加强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促进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必须要改变学科建设的传统思维,立足于大学之源,重新对学科建设的意义和目的进行审视,并且进行反思,转变从学科到高校的传统思维,变传统思维为从高校到学科,树立正确的学科发展观,将培养人才作为学科建设的最终目的。同时,要积极发现学科科研活动中的教育因子,在进行科研活动时,将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结合,让学科建设可以立足于人才培养的目的之上,促进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2、建立高等教育研究体系。高等教育是一种十分复杂的教育活动,涉及领域十分宽广。高等教育不仅要综合哲学学科、社会学学科、心理学学科等多种学科,通过这些学科的融合,构建出完整的高等教育研究体系,还要确保自身的独立性,因此,必须要做到两者兼顾,在构建出完整的高等教育研究体系的同时,不可使高等教育的独立性丧失。在建立方法上,要以多个学科的研究作为基础,广泛进行学术问题的研究,同时充分利用多种学科,例如社会学、心理学,来揭示高等教育的运动规律,整理和概括所有的学科门类,在此基础上一步一步地建立起高等教育学科体系。在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中,多学科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很难独立进行,因此,必须要以高等教育研究体系作为基础,在高等教育研究体系的作用下,有效开展学科建设,同时还要确保高等教育的独立性。高等教育研究体系属于学科建设的外在条件,独立性属于高等教育的内在需求,两者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并且两者皆不可缺少。3、注重特色学科建设。特色学科的建设在高校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有利于高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还能够使学习在构建人才培养体系时更加具备科学性、合理性。高校如果想要占据行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建造成一流的大学,必须要对自身进行准确的定位,确立地方特色,并且确定出适应学校的学科特色,高校应当将自身的发展方向确立为为地方经济服务,为社会输送高质量、高素质人才,积极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并且实现和地方经济建设的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不断的发展自己。例如长三角的苏州大学,就和苏州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实现了相互融合,并且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动力,进行特色学科的建设,根据社会发展需求为苏州输送社会需要的人才,比较典型的就是苏州的轨道交通学院。4、构建师生学术共同体。构建师生学术共同体在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共同体当中,师生之间可以实现共同参与、有效沟通,这样能够实现科研和教学的相互统一,不仅能够促进高校的学科建设,也能够促进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但是在构建师生学术共同体的过程中,要根据社会的变化来及时调整高校的学科结构,在进行学科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必须要对本校的学科结构进行合理定位,明确学科建设的目标,提升高校的学科层次。同时,还需要调整学科的整体布局,尽量做到所有学科的协调统一发展。最后,还要注重学科群的建立,强调重点学科与特色学科的同时,也要注重带动新兴学科的发展。积极建立师生学术共同体能够让师生之间加强探索热情和兴趣,促进知识创新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有利于实现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共同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在高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不仅影响着高校的科研成果和高校人才培养水平,还是提升高校的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而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是相互作用的,学科建设确保高校向社会输送的人才可以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人才培养也体现着学科建设的有效性,虽然影响学科建设的因素有很多,但是要能够从根本上加强高等教育的学科建设,促进人才的培养,从而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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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学沉浮于中国近一个世纪多的历史,一路走来,也曾经迎来一批杰出的教育学家如蔡元培、陶行知、晏阳初、陈鹤琴、徐特立、杨秀峰等,他们倡导发动的教育实践改革运动,引领了时代的教育思潮。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教育学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教育学的论文 范文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研究

[摘要]将教育学理论运用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当中,是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结果,也是符合当前时代和学生身心特点的必然趋势,在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学校应该积极重视教育学理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取得新的发展。本文主要对教育学理论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对其影响和具体策略进行了讨论,以期能够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一些参考价值。

[关键词]教育学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应用 方法

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学之间其实是相通的,因而将教育学理论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当中对于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丰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具有重要价值,因而高校应该充分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学之间的关系,用教育学理论来指导思想政治教育,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不断革新,不断进步。

一、教育学理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和重要性

思想政治教育是从教育学中发展出来的,教育学是对教育现象和教育规律进行研究,而思想政治教育则是对人的思想观念进行研究,虽然两者从研究对象上看存在着不同,但在本质上是相通的,而且教育学理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价值,不仅体现在理论发展上,而且也体现在教育实践当中,具体来说教育学理论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价值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

(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离不开教育学理论。教育学主要是对教育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认识,这些认识构成了教育学理论,也可以说教育学理论属于认识理论的一种,而这种理论也是在近代逐渐发展起来的,是教育习俗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原有的教育习俗认识在教育生活 经验 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而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思想和认识,这就会使得教育习俗认识之间产生矛盾和歧义,并且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丰富,这些传统的教育习俗认识也不能够解释很多教育活动中的问题,这就促使科学教育学体系和理论诞生,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认识论的部分主要就来自于生活习俗和教育理论当中。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接受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多是来自于日常家庭和学校教育生活当中,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时也往往通过借助于日常的习俗认识来进行,而这些日常教育习俗就是教育学理论诞生的基础部分。并且随着现代教育学理论的发展,学校和家庭也逐渐受到现代教育学理论的影响,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也会采取一些教育学理论上的方法,这些都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一部分。在高校中,学生的自身素质与基础教育阶段有了很大提升,因而日常教育习俗已经不能满足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校更应该借助于现代教育学理论来支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以现代教育学理论为基础来构建思想政教育理论框架。

(二)、教育学理论能够帮助解决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教育学理论是在实践基础上得到的解决教育方面问题的方法和规律,因而对于解释和解决思想政治教育也同样如此,是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科学解释,教育学能够清楚明确教育问题,这是教育学理论的基础,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属于教育问题之一,因而教育学理论也同样能够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明确界定。再者,教育学理论能够对教育问题进行科学解释,包括通过专门的术语、概念来对教育问题进行深层次的解释,这时日常语言所做不到的,作为教育问题中的一部分,教育学理论也能够运用专门的语言或概念来解释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而且这种解释是建立在科学根据基础上的,而不是根据直接感性经验判断出来的,这就使得运用教育学理论解释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带有了科学性和理性,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理性部分,将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层次提升了一个等级。正是通过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不断的科学及时,才促进了人类社会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的不断增加,促进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不断发展和丰富,由此可以看出,教育学理论的发展、教育知识的增长,对于更加有效解释思想政治教育是具有更高价值的,能够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和理论的不断发展。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学理论的应用

(一)、培养坚定正确的教育态度教育态度是教师在进行教育工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体现,正确的、积极的教育态度能够不断促进教育工作的发展,推动教育工作者更加热情地投入到教学当中,也能够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更加积极地投入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当中。而消极的教育态度则会阻碍教育工作的开展,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由此可见教育态度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影响。而积极正确教育态度的培养与教育学理论是分不开的,教育学理论的学习对于养成积极正确的教育态度,树立坚定的教育信念都是非常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多多积累自身的教育学知识,在用教育学理论来支撑自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同时树立积极的教育态度和信念,让自己能够积极投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当中,这样才能不断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进步。

(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自身理论素质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各项教育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是越来越高,而教育学理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基础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理论素质,通过对教育学理论的不断学习能够不断丰富教师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让教师能够从思想政治教育的传播者转变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者,通过对教育学理论的学习不仅能够让教师掌握教育方面的基本问题和概念,而且也能够帮助他们学习如何来面对和思考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问题,对于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不断用自身的观点和见解来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这既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目标和方向,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重要关键。再者,深入教育学方面的理论知识,能够不断拓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视野。高校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开展相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程中往往是依靠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教材和自身经验来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但这种方法是比较片面的,教育工作者没有从多个角度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论证和思考,也没有将自身经验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结合起来,使得高校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并不顺利,因而在实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程中,教师应该多多学习和浏览教育学理论方面的知识,了解有关一个教育问题的各种观点和流派观念,从不同的角度来对一个教育问题进行不同解释,从中体会教育问题本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只有这样才能让教师从不同的观念和观点中找出最适合当前教育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并且学会将自身的经验和教育理论高度结合起来,不断丰富自身的教育方法和教育观念,走出经验主义教学的怪圈,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开阔自身的理论眼界,接触更多国内外的教育学理论和流派,从而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打好理论基础。

(三)、运用教育学理论研究方法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在现代教育学理论发展过程中,一种比较常见的研究方法是质性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是对多种资料进行收集分析,对现有的社会现象或问题进行整体性探究,而后通过归纳、整理形成相应的理论,在现代教育学理论研究中非常常见,也是现代教育学研究者比较推崇的一种研究方法,而这种方法也同样适合于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高校中的基础课程,包括很多学科方面的内容,像是心理学、哲学、教育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内容,因而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跨学科的体系,而质性研究方法的基础就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对于涉及如此多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来说,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对于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是非常有价值的,质性研究方法本身也是一种系统的研究方法,这与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值得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借鉴。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对人的思想观念行为进行研究,包括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等方面的关注,而质性研究方法也是关注于人的价值,这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是相通的,因而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应用质性研究方法对于突出人思想价值研究主体,加深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层次具有重要价值。另外,质性研究方法强调意义建构和深度解释,强调对研究对象从整体上进行研究,这一点非常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需求,通过运用质性研究方法能够揭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最深层和最基本的教育问题,通过从整体上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探究,能够不断深入行为和思想之间,揭示人的思想与行为之间的本质关系,同时研究人的思想行为来分析其价值观和人生观等,从中找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规律和认识,不断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发展,由此可以看出,质性研究方法在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发展和理论发展都具有重要价值。

三、结语

教育学理论是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基础,其不仅能够解释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各种教育问题,而且还能够不断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不断向前发展,因而教育学理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是非常高,高校应该充分认识教育学理论的价值,将其更好地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当中,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吴小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评《当代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探索与优化》〔J〕.当代教育科学,2015,(17).

〔2〕牛倩.关于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研究--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J〕.当代教育科学,2015,(17).

〔3〕张龙.民族思想政治教育学建立的现实意义及条件探析〔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04).

〔4〕宋俊成.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政策内容分析:文本与范式〔J〕.高等农业教育,2015,(07).

〔5〕张凡.浅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新课程改革〔J〕.经营管理者,2012,(04).

〔6〕王翠.关于马克思主义人学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基础的探讨〔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4,(05).

〔7〕秦在东.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结构探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1).

〔8〕牟向东.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体系的建构———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J〕.中国教育学刊,2015,(03).

关于教育学的论文范文二:教育学三维一体改革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以及人类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更新,传统的教育模式及方式已很难适应当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教师及学校作为教育者,三者之间要灵活的转变角色,加强相互间的有效互动及合作,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领会所学知识,提高学生在复杂的教学情境中的应变能力、实践能力,以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

关键词:教育学原理;案例教学;改革创新

一、引言

教育学原理作为高等师范院校及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学生来说,是一门基础性课程,同样也是教育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学生通过对教育学原理的学习,在教育基本问题、基本概念以及规律、原理等方面奠定良好的基础,有效帮助学生树立现代化的教学理念及开拓 思维方式 ,了解本项课程的研究方向及发展趋势,在了解教育学原理知识点的基础上,进行有选择性、系统的把握,并将其逐步应用到教育实践当中,有效的解决实际问题。教育学原理课程在高校课程的设置中,由于概念复杂、内容枯燥以及理论与实践不相结合等方面的原因,使得教育学原理课程的教学观念以及教学策略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教师教学思想、教育观念的滞后,使得一些新的知识不能有效传递给学生,教育学原理课程需要系统化的改革及创新。教育学原理学科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备一个系统性的教育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使学生更好的了解本学科发展的方向和研究的内容,在掌握基本研究方法的基础上,独立进行学科研究,教育学原理学科共分为三个研究方向,即:教育基本理论研究、教育科学研究法以及成人教育学。教育基本理论主要是教育的本质上及历史发展为主要研究方向,体现教育的价值,教育发展与政治、经济、 文化 及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教育科学研究法主要是在研究教育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对教育问题的实践、教育工作的评价以及教育工作中讯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

二、受教育者——学生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解决方式

当前高校学生中普遍存在着自身综合素质缺乏和实践能力的锻炼与积累等方面的问题。高校学生通过较长时间学习,对理论水平的掌握程度较高,但是仅仅有理论知识是不够的,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专多能的人才。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专业知识技能,需要较强的综合素质及扎实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主要是包含学习能力、知识掌握等。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就业压力,高校学生要从自身学习实际出发,增强自身学习能力的培养,积极调整心态,主动的参加到 社会实践 活动中,深入社会发展中,丰富实践经验,提高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为以后的就业创造有利的条件,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的适应工作环境,增强自身能力,符合社会发展需求。

三、知识传授者——教师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解决方法

(一)对基础教学实际的了解以及对案例 教学方法 的应用

1.存在问题

当前高校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对基础教育实际的了解以及对案例教学的有效应用。高校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所研究的课题以高等教育理论为主,对于基础教学的实际情况的了解相对较少,高校教师的教学实践活动较为单一,实践机会较少。由于缺乏教学实践,使得一些教师只能按照书本所设定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创新及实践与理论不能很好的结合。

2.解决办法

当前高校教育需要教师在结合课程理念的基础上,多参加教学实践,根据教学理念和教育课程大纲,设定教学任务及教学目标,在所设定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的基础上,运用教学实践对教育学原理中所遇到的问题作为教学材料,向学生呈现特定的环境、具体的事件,组织学生对案例材料进行积极主动的探讨,提高学生在特定情境中英语教育学原理相关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组织学生进行案例材料分析的过程中,要注重改变传统教育中以教师为主导,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模式,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教学实践中,激发学生的内在驱动力和创造力,改变单调、枯燥、乏味的教学课堂环境,营造自然、轻松、积极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和教师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教师的教学思想及责任感

教师作为一个独立的思考者,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要拥有自身的见解拥有辨别新思想的能力,构建一个适合当前教育发展及未来教学发展的思想观念,以清晰的思维来辨别复杂的教学思想,以批判继承的态度来面对、选择传统的教育思想。高校教师在教学方法上要有坚定的态度和立场,切不可人云亦云,教师要根据自身发展的能力在一定范围内最大化的替身自身能力,这样既是对自己负责,同样也是对学生负责。师德是教师得到学生尊重的基础,树立师德,能让教师在学生期待的知识的目光中不断反省、检讨自身的教学方式,促进教师以现金的教学思维教育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表达自己对教育学原理知识的见解,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四、学校教育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学校教育评价之急的不完善是学校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高等院校教育过于种种对理论知识的传授,而缺乏必要的教育教学实践,一些高校的理论学习与实践存在着严重脱节的现象,大多数的一线教师拥有较强的理论技能但是缺乏相对的实践,缺乏必要的专业教学知识还缺乏教育改革的规律,使得教学研究工作仅局限于教育理念的研究,忽视了实践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教育学所涉及的实践内容并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认知。教育学原理课程是对教育学专业的基础概括,它是教育专业学生对本专业进行探究和认知的起点。教育学原理的基础地位在于让学生形成初次理论化的思维,从教学实际出发,学校承担着从理论到实践的连接者。高校在构建教育学体系时,不能过于理论化,要更多的体现出教育学原理在教育学专业中的价值所在,促进教育学的建设和重构,促进教育教学实践在现实中的发展。学校是教育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接受知识、教师传授知识的主要媒介,学校教育的发展能有效促进教学改革的发展和创新,学校在对教学体系进行构建时,要保持教育学理念的活力和创造力,融入科学气息和时代气息,准确把握教育学理论的精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知识和能力的双方面增长,从教育学理论和教学实际出发,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逐步应用理论解决问题,以教育学理论为依托,以现实发展为突破点,构建极具鲜明时代特征和反应当代经济文化的课程。

五、结语

学校在构建教育学理论体系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进行深入的改革和探究,教育学理论的不断发展为教育学专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课程保障,使教育学原理成为更加完整、逻辑性更强的教育学理论体系,教师要不断更新教学观念,积极创设教学环境,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尊重学生的价值,并不断引导学生认识、探索教育学相关知识。

参考文献:

[1]林佳.“教育学原理”三维一体的改革探讨[J].北方文学(下半月),2011.

[2]赵静.“导•学•评三维一体”课堂教学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

[3]谢慧.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互动德育网络初探[D].福建师范大学,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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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论文5000字

◆毕业论文的基本构成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由文头、论文题名、论文副题名、作者、学院和专业、准考证号、指导教师、论文成绩、日期、中文提要、外文提要、关键词、正文、作者签名、注释、附录(附图)、参考文献组成。 ◆毕业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含义●文头:由“中国人民大学自考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字样组成。●论文题名:论文的正标题。●论文副题名:本项目为任选项目,指论文的副标题,即对论文题名的解释或补充说明。●作者:论文责任者的姓名。●学院和专业:论文作者所在学院和专业的全称。●准考证号:论文作者的准考证号。●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亲笔签名。●论文成绩:由学院毕业论文评审小组或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最终确认的毕业论文成绩。●日期:论文答辩或验收的年月日。●目录:包含以下的全部内容,一般分为三级。统一用word自带的生成目录功能,做到页码准确且格式整齐。●中文提要:对论文内容要点的中文概括描述,应忠实于原文,字数应控制在200—400字之间。●关键词:从论文题名、正文或内容摘要中提取的能表征论文主题内容的具有实质意义的中文词语。关键词不超过10个,按中文音序排列。●正文:论文的主体部分,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作者签名:论文作者亲笔签署的姓名和论文完成日期。●注释:对论文所创设的名词术语的解释或引文出处的说明。注释采取脚注的形式。●附录(附图):附属于正文,对正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信息材料,可以是文字的,也可以是表格、图形、图像或其他形式的,如公式的推演,编写的程序等。●参考文献: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使用过的主要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毕业论文打印的用纸要求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采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 ╳ 210mm)打印纸或复印纸印制。◆毕业论文的排版要求页面设置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要求纵向打印,页边距的要求为:上(T): cm下(B): cm左(L):2 cm右(R):2 cm装订线(T): cm装订线位置(T):左 其余设置采取系统默认设置。排式与用字 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文字一律通栏编辑。 字迹必须清楚整齐,忌用异体字、复合字及一切不规范的简化字。 除非必要,不使用繁体字。段落设置 在“格式”选项中的“段落”设置窗口中,取消“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W)”选项,采用多倍行距,行距设置值为。 其余设置采取系统默认设置。页眉、页脚设置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页眉使用学校标志:高度为 cm,宽度为 cm,居中放置。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页脚需要设置页码,页码采用号黑体字,加粗,居中放置,格式为:第1页。◆毕业论文各部分的编排式样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由文头、论文题名、论文副题名、作者、学院和专业、准考证号、指导教师、论文成绩、日期、作为论文的首页打印,需设置页眉,但不编排页码。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中文提要、外文提要分别作为封一、封二打印,自中文提要开始编排页码并设置页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关键词、正文、作者签名、注释需要连续打印,需要编排页码并设置页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附录、附图须在作者签名之后分别使用单独一页依次打印,需要编排页码并设置页眉。首页●文头:“中国人民大学自考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字样使用28号黑体字,加粗,在论文编码下一行,居中放置。●论文题名:居中,隔一行(28号黑体字),排印在论文文头下,使用28号黑体字,加粗。●论文副题名:居中排印在论文题名下,使用20号黑体字,加粗,副题名前加特殊符号中“长划线”。●作者、学院和专业、准考证号、指导教师、论文成绩、日期:隔六行(20号黑体字),依次排印在论文副题名下(如无副题名需隔七行),各占一行,使用20号黑体字,加粗,距左端空5格;项目名称需要两端对齐,内容下需要加下划线,并将内容置于下划线中部。●目录:包含以下的全部内容,一般分为三级。统一用word自带的生成目录功能,做到页码准确且格式整齐。●中文提要:项目名称置顶,居中放置,使用20号黑体字,加粗。内容使用12号宋体字。起行空两格,回行顶格。关键词、正文、作者签名、注释部分●关键词:项目名称使用14号黑体字,加粗,置顶,顶格放置;内容使用12号宋体字,段首空两格,词间空三格。●正文:正文按照自然段依次排列,每段起行空两格,回行顶格。一般使用12号宋体字;重点文句使用12号宋体字,加粗。★毕业论文的全部标题层次应整齐清晰,相同的层次应采用统一的表示体例,正文中各级标题下的内容应同各自的标题对应,不应有与标题无关的内容。各层标题均单独占行。第一级标题居中放置;第二级标题序数顶格放置,后空一格接标题内容,末尾不加标点;第三级和第四级标题均空两格放置序数,后空一格接标题内容。第四级以下单独占行的标题顺序采用.…和.两层,标题均空两格放置序数,后空一格接标题内容。正文中对总项包括的分项采用⑴⑵⑶…单独序号,对分项中的小项采用①②③…的序号或数字加半括号,括号后不再加其他标点。★各种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标准GB3100——GB3102-93。非物理量的单位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标点符号应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使用方法”的统一规定正确使用,忌误用和含糊混乱。★外文字母采用我国规定和国际通用的有关标准写法。要分清正斜体、大小写和上下脚码。★科学技术名词术语采用全国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称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文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同一文中,数字表示方法应前后一致。★序号一般按照层次使用“一”“二”“三”……, “(一)”“(二)”“(三)”……表示。文中各级序号不得混用,以避免眉目不清、层次难分。★文中的公式应使用公式编辑器编辑,字体大小根据文字美观需要设置,一般居中放置;有编号的公式顶格放置,编号需加圆括号标在公式右边居右放置,公式与编号之间不加虚线;公式下有说明时,应顶格书写“注:”,“注:”后书写说明。较长公式的转行处应选在等号或加、减、乘、除符号处,应在行首出现这些符号。★文中的表格应统一编排序号并赋予表名。表内内容应对齐,表内数字、文字连续重复时不可使用“同上”等字样或符号代替。表内数字使用同一计量单位时,可将该单位从表中提出并置于圆括号内。表内有整段文字时,起行处空一格,回行顶格,最后不用标点符号。★文中的附图应统一编排序号并赋予图名;除特殊情况,要求采用计算机制图。★文中图表需在表的上方、图的下方排印表号、表名、表注或图号、图名、图注。★文中一般不应有勾划涂抹。●作者签名:紧接在正文下空两行(28号黑体字),由作者亲笔签署,项目名称使用四号黑体字,加粗,顶格放置。●注释:注释采用脚注的形式,注释编号选用带圈的阿拉伯码,注文使用小五号宋体字。引用著作时,注文的样式为:著者、书名、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例如:王众托.《企业信息化与管理变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引用报纸杂志文章时,注文的样式为:作者、文章题目、报刊杂志名、年份及期数、页码。例如:冯惠玲.《拥有新记忆——电子文件管理》.档案学通讯,1998(1).6-8引用互联网站上的文章时,著文的样式为:作者、文章题名、网址、访问时间。例如:夏敬华.《企业流程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年8月9日访问附录、参考文献部分●附录(附图):项目名称置顶,居中放置,使用20号黑体字,加粗。附录项目名称使用14号黑体字,加粗,居左顶格放置。另起一行空两格,使用12号宋体字标注附录序号和题名,编排样式可参照正文。●参考文献: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使用过的主要参考文献。项目名称置顶,居中放置,使用20号黑体字,加粗。项目内容使用12号宋体字,居左,空两格放置。具体结构格式与标注方法同注释中交代引文出处的注文格式

初中体育教学论文1000字

论文题目: 试论如何提高初中体育教学质量

论文摘要: 作为一名初中体育教师,应当实施有效的教学方法,提高初中体育教学质量。教师应当清楚初中体育教学的目标,对学生的学习需要进行把握,立足于学生的学习兴趣,跟学生进行有效的交流。结合学生的实际现状,持续地丰富教学知识,从而实现学生的发展需要。因为初中学生恰恰处在青春叛逆阶段,所以不少学生的心智与思想都比较幼稚。而初中阶段又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关键阶段,所以提高初中体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论文关键词: 体育运动 技能 兴趣

一、重视有效地讲解体育运动技能

初中体育教师务必强化运动技能的讲解,特别是注重动作要领的讲解。体育教学动作要领的演变和发展得益于体育运动,是专门分析体育的人员概括出来的,有着十分强的指导性、规范性、科学性。为此,教师应当以通俗化的语言为学生讲解动作要领,只有这样,才可以让学生熟练地掌握体育动作。例如,教师在为学生讲解立定跳远的时候,能够这样解释:务必确保落地前的'膝盖前顶,尽可能地往前伸脚,不可以先使脚尖落地,落地时的双脚间距应当跟肩不相上下。教师还应当纠正学生不规范的动作与技术失误,尽可能地使学生避免双脚踩踏起跳线和原地小跳的失误。

二、培养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

在初中体育教学中,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关键性指标就是学生是不是产生了学习兴趣。教师在教学中,应选用有效的教学方法,不管是组织体育活动,还是讲解理论知识,都应当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尽可能地通过活泼生动的形式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教师在体育活动中加入一部分比赛或游戏,或者是通过暗示的形式实施教学。例如,在田径教学中,由于田径活动的专业性比较强,也不需要任何的器材设施,只要求比较严格的身体素质,因此这种练习是单调和乏味的,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教师在教授学生田径课程的时候,能够通过暗示的形式,让学生借助田径课程明确自我身心的发展规律,并且通过一些名人的典故或者是轶事迅速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从而达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目的。

三、把握学生的学习需要

对于初中体育课程来讲,教师务必对学生的学习需要进行把握。只有如此,才能够真正地提高教学质量。因为当前的学生有着十分丰富的课余生活,学生也接触到十分多的新鲜事物,学生的学习需要获得发展。因此,在教学中,教师需要综合性地分析与把握学生的学习需要。如,教师能够以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学生,问卷调查的内容是学生比较喜欢的一些体育运动项目、学生最希望增加的教学项目、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要求等,这样,教师在进行问卷调查后,能够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进行优化,尽可能地跟学生的发展需要相适应,从而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丰富教学知识

在科技进步以及社会发展的影响下,体育项目得以持续地发展,不少较为流行的体育项目都难以在教学课堂上学习。因为教师的教学知识是既定的,从而造成教学知识的单一化。为此,教师需要持续地更新教学知识,在教学实际中融入学生喜欢的和比较流行的体育项目,使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和掌握,从而推动学生的进步和发展。例如,目前较为流行的排球、羽毛球、游泳、骑单车等体育运行项目等,教师能够结合校方的办学能力,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地选用一部分,这样不但能丰富学生的知识、拓展学生的视野,还可以让学生获得好的锻炼。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初中体育教师,只要转变教学思想,高度重视初中体育教学,并且注重实施有效的教学策略和方法,就能够有效地提高初中体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陆爱东。初中体育教学如何优化课堂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J]。当代体育科技,2011(05)。

[2]石志斌。论小组合作学习在初中体育教学中的功能与运用[J]。当代体育科技,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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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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