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朗把艺术、名誉和自由看得比金钱更重要,不愿迎合他人平庸的艺术趣味而降低作品的艺术性,不愿放弃自己的美学观点和表现手法,在艺术上大胆探索、实践,无论宗教、神话、肖像、风景、动物等各种题材的绘画,都有独到的成就。在伦勃朗的手里,光和影成为他表达主题和情感的有力的艺术语言。他使用的色彩,常带有一种金属和宝石般的高贵感,使粗陋的物象也变得华美悦目。代表作品有《夜巡》《杜尔普教授的解剖学课》等,色彩浓重,构图严谨,很好表现人物精神与性格,他艺术成就还体现在自画像上,是他本人真实写照,和梵高一起被认为是自画像双璧。 伦勃朗是17世纪欧洲绘画的三大支柱之一,是荷兰17世纪现实主义绘画的代表,荷兰最伟大的画家,也是欧洲艺术史上开宗立派的大师级人物。他在西方美术史上的地位,似乎与贝多芬在音乐史上的地位庶几近之。 17世纪欧洲的艺术普遍流行着“巴洛克”风格,伦勃朗的艺术特色却是植根于尼德兰艺术的“现实主义”传统,又有着自己独特的审美追求。他的这种艺术追求直到他去世两百年以后才被欣赏和称颂。伦勃朗在艺术上的追求,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除了事物的内在精神之外,世上一切都微不足道。”
首先在构图上,他画的《杜尔普教授的解剖学课》革命性的创造了独树一帜的肖像画构图。在油画的光影也有特色。侧面的光。而且,他的绘画作品属于现实主义。
关于油画中色彩的明暗与冷暖运用思考论文
【摘要】作为我国最常见的绘画表现形式,油画凭借着自身的写实性以及艺术性而获得了人们的喜爱,并具有较为广泛的市场前景。事实上,画家在油画创作过程中为了表现自身的情感往往加强了对于色彩明暗以及冷暖的运用。本文基于此,着重论述色彩冷暖、明暗在油画绘制过程中的运用,并就色彩的运用所起到的作用进行了论述,最终为我国油画艺术的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油画;色彩;明暗;冷暖
画家在进行油画创作的过程中,为了增强画作的对比性并抒发自身的情感,往往加强了对于色彩的冷暖与明暗的合理运用。事实上,色彩的冷暖与明暗往往具有明显的关联性,且其在运用的过程中不仅实现了画作内容的丰富性,还能够体现出画作内在的情感寄托。本文基于此,着重论述画家在油画创作的过程中,如何进行色彩冷暖、明暗的搭配,并就色彩运用所起到的效果进行表述。
一、明确油画主体
在进行油画创作的过程中,为了确保色彩冷暖表现具有多样性,需要画家明确画作主体环境。一般而言,绘画对象的冷暖变化会受到外在因素以及光源照射角度的影响。诸如在白炽灯光的照射下,物体的受光面往往会呈现出冷光色的效果,而背光面则出现偏暖色的色彩效果。基于此,绘画者在进行作品创作时往往需要对光源的'来源以及角度进行预估,从而实现了绘画色彩的正确选择,确保作品的写实性更高。
诸如白墙在太阳光的直射下往往会呈现出偏橙色(黄色)的暖色效果,但是物体的投影部分则呈现出冷紫灰的效果。不仅如此,墙面即使处在相同的阴影,其所表现出的冷灰调仍旧具备多样性。事实上,这种冷调的变化尽管不受画家的主观控制,但是其与绘画者的心理以及生理视觉角度具有较为密切的关联。绘画者在进行油画创作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对色彩的多样性进行把握,还需要确保整个画作的色调保持协调统一。
二、加强对优秀作品创作思想的学习
通过对油画作品进行对比分析不难发现:不同时期、流派的油画作品对色彩的处理方面存在着差异性。为此,绘画者在进行油画创作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于各流派以及各时期著名画作的创作思想进行了解以及临摹。
在印象派之前,画家在进行油画创作的过程中往往注重色彩的明暗状况,而对其冷暖色调则较为忽略。以伦勃朗油画作品为例,其在创作的过程中往往借助“光”这一元素抒发自身的情感,并加强了对于色彩明暗、冷暖对比的运用,从而增强了画作的戏剧性。事实上高亮度光线的运用,能够有效地突出作品的主题,并进一步增强了画作的空间感。以其作品《夜巡》为例,其在绘画创作时就借助光线手法突出表现了几个人的身体,并将另外部分的人员安放在阴暗背景之中。这种色彩的明暗对比在一定程度上凸显出了作品中的戏剧性以及深邃性。此外,在该画作中,小姑娘裙子的米黄色、库克上尉军装的黑色,在一定程度上都为整幅画作的平衡性以及过渡性起到了推动作用,并增加了画面色彩的层次感以及多样性。
印象派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油画在创作过程中的色彩对比运用。印象派在绘画的过程中更加偏爱对于条件色的运用,注重色彩表现。不仅如此,印象派的画家在作品创作的过程中更加注重绘画与光学关系的研究,并注重运用色彩对比、冷暖、互补等方式进行画面色彩的凸显。
以雷诺阿的油画作品《阳光下的女人体》为例,画家在进行创作时,选用绿色、蓝色进行人体颜色的填充,但是这种有违常规的用色方法却凸显出画作的美观性以及协调性。不仅如此,雷诺阿还借助冷暖色彩的对比使用,从而凸显出阳光的光感,实现了阳光色彩的真实性。
除此之外,在画作中的暗面采用了较多的冷灰色,这一色彩的运用主要是为了凸显出树荫的斑驳。而雷诺阿在阳光的表现上也动了小心思,采用少量的暖色可表现出树叶缝隙下的阳光。事实上,这种鲜明的颜色对比能够凸显出整个画面的趣味性。
总而言之,印象派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优化了创作中色彩的明暗对比状况,而更多地关注到色彩冷暖的应用,从而突出了主观色彩感受的主导地位。
三、融入画家独特的个性
在油画创作中,为了确保油画色彩明暗、冷暖的合理运用,画家还需要加强对于自我个性的运用,从而确保画作中的色彩效果能够反映出观者情感。一般而言,油画作品中的冷暖色调能够引导观赏者对画家情感的了解,成为画家表达自我情感的媒介。这种色彩运用的方法实现了主客观的完美结合,故而能够充分展现出画家的情感,引发观赏者的共鸣。
此外,画家的情绪往往与油画的冷暖色存在明确的关系,但是如果画家完全凭借主观进行色彩运用,往往会导致观赏者无法产生共鸣。基于此,画家在色彩明暗、冷暖的运用过程中需要确保色彩的统一以及变化性,确保画面反映出人们的共感,从而帮助观赏者对于油画魅力的欣赏。
四、色彩明暗与冷暖应用的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绘画者能够创造出高品质的绘画作品,需要其在油画创造的过程中加强对于色彩明暗以及冷暖方式的运用。此外,为了确保各项作业效率的提升,工作人员需要遵循油画创作的相关事项。关于色彩明暗与冷暖应用于油画的注意事项,笔者进行了相关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画家在进行油画创作之前,需要对画作的色调进行明确,并对主体、背景的冷暖色彩处理状况进行确定,并选择正确的观察方法。在这一过程中,作业人员需要对绘画对象的整体以及对此物进行观察,并通过对比方法进行判断,合理确定各画面的关系。事实上,物体的色彩往往会受到光源色的影响,故而画家需要对光源色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在冷色光源的影响下,画作的亮部呈现出冷色,但是其暗部则呈现出暖色,反之则不同。
基于此,在画作处理的过程中需要在固有色考量的前提之下,加强对于环境分析探讨,从而实现了环境色与固有色关系的协调、一致,并凸显出冷暖色调的韵律感I实现整个画面的和蒜裔在这一过程中,绘画人员若无法对光冷暖色进行明确划分,其可以依据两个色彩的强弱程度进行相关的划分作业。一般而言,早晚的日光、火光、灯光等色调都为暖色系,而中 -午的阳光、天光等则属于冷光系列。
结语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油画创作质量的提升,相关的人员需要在实际的作业过程中强调油画色彩的明暗以及冷暖。本文基于此,分析、探讨、明确油画主体,加强对于优秀作品创作思想的学习,融入画家独特的个性,并就色彩明暗与冷暖应用于油画的注意事项进行论述。笔者认为,随着相关措施的落实到位,我国的油曩裂作必将获得长足的发展,并由此促进相关的取得,确保我国的文化艺术事业的长足发展,满足社会居民的文化艺术需求,有助于促进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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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的艺术特点和艺术成就:①伦勃朗在各类绘画体裁上都有惊人的贡献,从创作的广度和深度来看,他是当之无愧的最伟大的荷兰画家。②他特有的运用光线的手法,源于卡拉瓦乔的明暗对照法,但更自然,更具表现力。③注重表现人物内心世界,在伦勃朗的肖像画、宗教画种都有深刻体现。④他的铜版画和素描也是他艺术遗产种极为珍贵的一部分。⑤油画《杜普教授的解剖学课》、《夜巡》、《自画像》、铜版画《基督救治病人》是其代表作。下面是伦勃朗的简介:伦勃朗是荷兰画家,年轻时在阿姆斯特丹向画家拉斯特曼学习绘画。17世纪初,荷兰新兴资产阶级以加尔文教为国教,废除教堂的装饰画和祭坛画。可是伦勃朗受拉斯特曼影响,加上宗教画在荷兰富裕市民中仍有市场,因而一直对圣经题材感兴趣,一生中没有中断过绘制宗教画,但对这类画作了世俗化的处理。约1625年,他返故乡设画室,从事绘画创作和招收学生。其创作生涯大体上包括四个阶段。莱顿时期(约1625~1631),伦勃朗的绘画体裁广泛,包括肖像画、风俗画、风景画、宗教画、历史画等。现存的最早署有年代的作品为宗教画《圣斯蒂芬被石块击毙》(约1626,里昂美术馆)。这类油画受拉斯特曼以及乌得勒支画派画家洪特霍斯特的影响,采用意大利画家卡拉瓦乔的强烈明暗对比画法,以加强画面的戏剧性效果。它在人物形象刻画方面,通过更深入地捕捉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来揭示其内心活动。此外,从莱顿时期起,开始绘制大量肖像画。他一直对老年人以及各种富有绘画性特征的人物感兴趣。自画像真迹目前估计总数在60-100幅之间。为了塑造具有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画家耗尽毕生精力来研究面相学。这方面的探索成果,乃是他表现技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莱顿时期中,伦勃朗把卡拉瓦乔式的明暗对比画法加以发展,形成了自己的画风,后人称之为伦勃朗式的明暗画法,即主要利用光线来塑造形体、表现空间和突出重点,画面气韵生动,层次丰富,而且富有戏剧性。早期作品虽不像后来作品那样成熟,但已显示出画家很早就致力于发掘油画颜料本身的质感和潜力,从他那时的有些油画作品,已经可以看到,他曾采用厚涂画法以及在画布的颜料层上用笔杆刮出痕迹之类技法。阿姆斯特丹早期(约1632-1640)从1632年起,伦勃朗定居阿姆斯特丹,在艺术上进入成熟阶段。成名作《蒂尔普教授的解剖课》(1632,海牙莫里斯皇家绘画陈列馆),突破荷兰传统的团体肖像画的呆板程式,在构图和人物神态上均处理得逼真而生动,因而受到好评。伦勃朗此后10年中成为该城最受欢迎的画家。在此期间,他还画了大量肖像画和宗教画,其中的宗教画主要以巴洛克风格画成。伦勃朗在他所写的少数几篇文章中谈到,他力求在作品中,以显眼的人体姿态和运动来表达最巨大的内心情感。此类巴洛克绘画中,最激动人心的为《参孙被弄瞎眼睛》(1636)。画中的参孙之妻大利拉,因犯下伤天害理的罪行而惊惶失措,表情细腻而复杂,被有些评论家形容为相当于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夫人。年轻时候的成功使伦勃朗富裕起来。他开始收购艺术品和古董。1639年迁居一座豪华的住宅。妻子萨斯基亚为他许多作品充当模特儿。画家在这阶段中看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评论家们一般认为从他当时的一些自画像中,可以察觉其心情的愉快。但也有人指出,这类自画像和亲友肖像中,有一部分曾被搬用于他的宗教历史画。著名的《怀抱萨斯基亚的自画像》(约1635,德累斯顿画廊),据近年考证,可能是一幅进行道德说教的宗教画。阿姆斯特丹盛期(1640~1648)40年代,伦勃朗个人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不幸事件。生活的折磨使他更深刻地去观察和理解社会,在艺术上进入深化阶段。1642年,萨斯基亚在儿子蒂蒂斯出生后不久病死。同年,名画《夜巡》(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问世。画家进一步突破传统的团体肖像画程式,使它带有风俗画和历史画的性质,其目的可能是为了要使观众由此而回忆起往昔荷兰人民反抗异族统治的革命斗争。"夜巡"这个名称是约1800年才出现的。这是由于,此画被后人涂上过厚的光油层,加上超过一个半世纪的时间侵蚀和空气污染,以致画面变暗,像是夜景图。20世纪,主要是1947年和1980年先后两次以此画整修,把过厚的光油层除去,这样才证实,它所描绘的确是白天情景。有人认为,它的名称应改为"弗朗斯·班宁·科克上尉射击手连的出发"关于此画,过去流传过这样的说法:当此画的顾主们看到完成了的作品时很不满意,因为他们中间不少人被画在不够显眼的部分。他们要求画家修改此画,而画家拒绝,造成僵局,伦勃朗因而成为阿姆斯特丹上层社会中不受欢迎的画家。他后半辈子生活在贫病和不幸之中,似乎主要是《夜巡》这一幅画造成的。这种假设近几十年来经许多国家专家考证,已被否定,但是自画家去世后不久,以上传说就开始为一些富有浪漫主义幻想的传记家所一再复述,为的是要渲染所谓天才人物生前往往不能为群众理解。事实上,《夜巡》这幅画最后仍为顾主接受,画家也获得了事先议定的报酬。此后,他仍继续不断接受种种重要的订画任务。至于40年代后期起,伦勃朗不再像在30年代中那样受许多顾主欢迎,以致生活越来越因难,这种情况则不仅仅是为《夜巡》一幅画,而是为画家画风的改变所造成的。《夜巡》这幅画实际上标志着第2、3这两个时期之间的过渡。《夜巡》采用接近于舞台效果的表现手法,使两个主要人物处于照明的中心,显得很突出,并好像正在向观众走来。这种手法加强了整个画面宏伟的巴洛克气势。不过《夜巡》以后,伦勃朗越来越少地运用巴洛克美术那种激动不安和讲究排场的艺术效果,而是热衷于采用更加含蓄的手法去表现画中人物的内心活动。这类手法当时并不流行,因而尽管伦勃朗的创新作品仍有一批赏识者,但毕竟没被多数市民理解。这时期的作品《圣家族》(1645)等虽为宗教画,却洋溢着世俗精神,正如马克思所说:伦勃朗是按照尼德兰的农妇来画圣母的。同一时期中,他对景写生,制作了《三棵树》(1643)等蚀刻画和一些风景素描。约1645年,斯托费尔斯来到伦勃朗的家中,以后成为他的妻子,她的形象曾出现在他的许多作品中。晚年(1648~1669)1656年,伦勃朗被迫宣布处于变相的破产状态。以后两年,房子和动产均被拍卖。他的油画买主不多,可是宗教题材蚀刻画却销路甚广,其中有一幅俗称《100荷币版画》(约1649),即是由于买价高而获得这一名称的。1660年,他迁居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区域附近的一座小屋。同年,他充当妻子与儿子开设的一家美术公司的雇员,因为这样才能免于受到债主们进一步的逼债。次年,他受托绘成历史画《西菲利斯的密谋》。西菲利斯于公元69年发动过反抗罗马暴政的起义,是荷兰远古的民族英雄。此画为荷兰历史画中最有纪念碑式气派的杰作,但由于某种至今尚未弄清的原因,它遭受了从市政厅墙上取下的厄运,如今只留下了其中的一块残片(斯德哥尔摩国立博物馆)。1662年,他绘成《呢商同业公会理事》(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这幅团体肖像画非常深刻而含蓄地表现了因人而异的外貌和性格特征。不过,据近年考证,画中人物并非理事,而只是该会的几个抽样检查员以及站在他们后面的一个仆人。1663年,他的家庭遭到不幸,但是一系列折磨并未摧毁倔强的老人,他在去世前还绘出了一批名画,包括《浪子回头》、《扫罗与大卫》等。据20世纪60年代统计,伦勃朗留下的作品包括约600幅油画、350幅蚀刻画和1500张素描。70年代以来陆续还有一些新的发现。《圣斯蒂芬被石块击毙》、《蒂尔普教授的解剖课》、《参孙被弄瞎眼睛》、《怀抱萨斯基亚的自画像》、《夜巡》、《圣家族》、《三棵树》、《100荷币版画》、《呢商同业公会理事》、《浪子回头》、《扫罗与大卫》等
伦勃朗对摄影最大影响其实就是他的光线艺术处理手法! 伦勃朗(Rembrandt 1606~1669)1606年7月15日生于莱顿,1669年10月4日卒于阿姆斯特丹。其画作体裁广泛,擅长肖像画、风景画、风俗画、宗教画、历史画等。自画像莱顿时期(约1625~1631)作品采取强烈的明暗对比画法,用光线塑造形体,画面层次丰富,富有戏剧性。 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造成伦勃朗的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光暗。这名辞,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光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光暗是含着绝然不同的作用的。法国十九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Fromentin)曰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 伦勃朗对光的使用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如同他谨慎地使用亮色一样,他也独到地运用明暗。他自由地戏剧性地处理复杂画中的明暗光线,他利用光线来强化画中的主要部分,也让暗部去弱化和消融次要的因素。他这种魔术般的明暗处理构成了他的情节性绘画中强烈的戏剧性色彩,也形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要特色。 此后,许多摄影家把他在绘画中处理光线的手法运用到摄影之中来增强作品的表现力,所以在摄影界就有了“伦勃朗布光法”之说。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预测性上具有的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学术论文也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上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讨论或学术刊物上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学术论文就是用系统的、专门的知识来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或研究成果的学理性文章,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学理性。按写作目的,学术论文可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 学术论文是对某个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后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的写作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学术论文撰写中,选题与选材是头等重要的问题。一篇学术论文的价值关键并不只在写作的技巧,也要注意研究工作本身。在于你选择了什么课题,并在这个特定主题下选择了什么典型材料来表述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实践证明,只有选择了有意义的课题,才有可能收到较好的研究成果,写出较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所以学术论文的选题和选材,是研究工作开展前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学术论文,就是用系统的、专门的知识来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或研究成果的学理性文章。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学理性。基本类别按研究的学科,可将学术论文分为自然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每类又可按各自的门类分下去。如社会科学论文,又可细分为文学、历史、哲学、教育、政治等学科论文。按研究的内容,可将学术论文分为理论研究论文和应用研究论文。理论研究,重在对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研究;应用研究,侧重于如何将各学科的知识转化为专业技术和生产技术,直接服务于社会。按写作目的,可将学术论文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交流性论文,目的只在于专业工作者进行学术探讨,发表各家之言,以显示各们学科发展的新态势;考核性论文,目的在于检验学术水平,成为有关专业人员升迁晋级的重要依据。 国家标准 技术报告科学技术报告是描述一项科学技术研究的结果或进展或一项技术研制试验和评价的结果;或是论述某项科学技术问题的现状和发展的文件。科学技术报告是为了呈送科学技术工作主管机构或科学基金会等组织或主持研究的人等。科学技术报告中一般应该提供系统的或按工作进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以便有关人员和读者判断和评价,以及对报告中的结论和建议提出修正意见。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时评审用的学术论文。学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文思慧达摘要:本文围绕美术专业大学生对毕业论文的写作产生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毕业论文的选题、写作的方法与思路等几个有效解决的办法。关键词:毕业论文;艺术作品;艺术家美术生都对毕业论文怎么写都产生了疑惑,四年的美术课程学习,包括了大量的艺术实践课程和一些艺术史论课程,但部分高校并没有开设毕业论文写作的课程或开设了也不重视。四年专业学习对论文写作并没有实质性提高,不会写并不奇怪,所以出现大部分学生不知道怎么写,写什么的问题。一、从自身兴趣确定选题首先,不知道写什么,题目定什么,这很正常不要为此而烦恼,万事开头难。第一步把自己原有的知识面缩小包围圈,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论文题目只要是和美术领域相关即可,也就是和艺术沾边,或者和美育挂钩。我们知道的艺术家和艺术作品或技法很多,总有一个你感兴趣的。比如,谈某个作品对我的意义;谈某幅作品的价值;谈某个艺术家的创作思路;谈某个作品的构图;谈某个时代对艺术家的影响;等等。一定要是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要有想说的话,有欲望表达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其次题目要精确,不可大而无当。这是一个广泛出现的问题,错误的例子有:浅谈标志设计;谈家居的色彩等。这样感觉你不是要写几千字的论文,而是出几十万字专著或教材。几千字的论文,论文题目一定要落到实实在在的点上,才有东西可谈。比如试论魏晋时期“地仙”观念对山水画滋长的影响;宋元花鸟画发展中的自律性;视觉形态设计与审美的心理分析。这些题目清楚透彻。也包括了论文题目的三种模式:1)“”对“”的“”2)“”中的“”3)“”与“”的“”。这三种模式在用的过程要把主语前的定语写清楚,如时代、风格、门类都要标注清楚。定语就把很广义的一个概念,通过有前提条件的限制,通过一层一层剥,露出具体的要阐述的问题,不是穿衣服,是脱衣服,一直做减法,直到水落石出。二、以点带面找大纲我们大家都知道马蒂斯的裸女吧。以此举例,找到与马蒂斯和裸女有关的要素。1)巴黎的摩洛画室 2)1890—1954 3)现代艺术 4)野兽派 5)古典的裸体 6)非洲雕刻的影响 7)装饰性 8)色彩与形式 9)剪贴艺术。这些都是与之相关的要素。收集与之相关的资料。阅读相关材料以及著作并作出笔记,划出有用的段落,记住来源和页码,并写出你的想法。你的想法要及时的记录写来,不要让它从脑子里又飘走了,不管这些记录后来是否能用上,肯定的是一些一定会用上,但是并不知道那些会派上用途,那么都记下来,不要嫌麻烦。作者单位:渭南师范学院莫斯科艺术学院美术学部 文思慧达论文查重系统整理三、写作的方法:描写、讲解、辩论1)描写就是用详实生动的语言,把艺术家或艺术作品的状态具体的描绘出来。再现画面中的自然景色、场景情况,描绘人物的外貌特征及心理世界,使画面的内容具象化。采用色彩丰富、空间感强、记录性的语言表述对象,给人传达一种身临其境之感。用文字绘声绘色地再现事物的样子。如这一段描写:印象派雷诺阿的作品《包厢》,画中以对各怀心事的男女,女主人公佩戴着华丽的项链,盘发以花朵装饰,身着华丽的竖纹长裙,散发出无穷魅力。期待在包厢中优雅地欣赏歌剧的她意气风发,相反,男主人公虽是依从女子的意愿将约会的地点定在剧院,但他对歌剧却是毫无兴致。当女子沉浸在欣赏歌剧的愉悦中时,男子正心不在焉地瞥着别人。画面随着文字一步一步展开,大的方面描写了男女主人公的服饰到发生的地点歌剧院,小的方面刻画了女主人公服饰的细节,从侧面有描绘了各自不同的心理,里里外外的画外音让人产生了一种具体的感受。2)讲解:是一种评估、解释或思索的作文方式。它的中心是推论。推论是从事实导出结论的过程。从一系列的事实与要素找到相关联的属性,与注意到事实间的关系,进而得出一个结论,用文字表达这种推理的过程。像福尔摩斯大侦探一样,找到与之相关的线索,一步步找出真相,得出结论。我听过蒙田先生说过一个故事:冬天里的一天,天气寒冷,有一个富人穿着皮草,还带着手套、帽子,还觉得挺冷。看到一个穷人,几乎什么都没穿。就问:你不冷吗?那穷人反问,你的脸露在外面不冷吗。富人说:脸不冷。穷人接着答到:那我全身都是脸。从这个故事,我希望大家明白推论的一点意思。当然推论是一定建立在事实之上,而且推论的过程具有说服力,要有证据。作者单位:渭南师范学院莫斯科艺术学院美术学部 文思慧达论文查重系统整理3)辩论:先假设对方有一个不同观点(不是无理,并非无知),你为了推翻这个假设的观点,进而建立自己的几个论点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反驳对方的不同观点。要认真分析,用一定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最后得到认同自己观点的认识。例如:“善意的谎言是无碍于诚信的”这个正方观点,建立了四个方面的论点来支撑这个观点①善意的谎言是出于善良的动机,以维护他人利益为目的和出发点②善意的谎言是一种处世的方式,是一种替人着想的品质的体现③善意的谎言虽然是谎言的一种,但是不能说谎言就一定有碍诚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④没有谎言的世界如同没有灰尘的地球。结论我方同意善意的谎言无碍诚信并不等于我们提倡它,其关键在于度。四、写作的几种思路学生写作水平有限,在这里我指引几种简单也常用的思路,这些很容易上手,并容易完成字数上的要求。1)写比较性的论文:①同一题材的不同作品之间的比较(例如米开朗基罗的大卫与多纳泰罗的大卫的异同);②一个艺术家不同时期作品之间的比较(毕加索的玫瑰时期与蓝色时期的差异);③同一风格同一主义内的作品或艺术家之间比较(梵高与高更的冲突)。2)写形势分析类的论文:形式分析主要讨论艺术品的题材、形式要素、设计原则和媒介等。题材是指作品中出现的对象或所表达的想法进行分析。形式要素是指作品中线条、色彩、明暗、肌理、形状、空间、时间、声音、气味等的分析。例如安格尔的线条;伦勃朗的明暗;梵高的笔触;毕加索的空间;马蒂斯的色彩等。画面构成的形式例如统一与变化;重复;比例;节奏等。例如安迪 . 沃霍尔的作品《101 个罐头》中的统一与变化。方力钧的作品《光头系列》中的反复;康定斯基的作品《蔷薇色的重音》中的节奏;蒙德里安的作品《构成》中的比例等等。关于美术类大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在这里提出了常用的一些写作方法与思路,相信对于初次写论文的大学生有所帮助。
长期以来,艺术界洪流的流向一直不明,要么被拦蓄起来,要么泛滥而出,直到经过一些冒险的批评家多次试切(trail cuts),某些河道才得以成形。最后,我们也许可以称之为“约翰斯赏析”(the appreciation of Johns)的宽阔河道——尽管它仍然弯来弯去——终于可以航行了。大多数人——特别是那些轻视批评家们的作品的人——并不知道,或装作不知道,这个问题是多么现实。他们等待着,一直等到河道安全成形,然后大摇大摆地现身,享受着顺风顺水的航行,然后说,谁需要批评家呢?[2]这段话是美国当代尚健在的、最伟大的艺术批评家施坦伯格说的。我之所以长篇累赎地援引它,是因为它最为雄辩地证明了我关于艺术批评功能的基本观点。我曾经指出:“不了解艺术批评史,就不可能真正了解艺术史。我认为,批评史是艺术史的前史,只有在这部前史里,艺术史的化石才得到或多或少可辨认的形态。”[3]美国著名艺术批评家唐纳德·库斯比特(Donald Kuspit)曾经指出,艺术批评家的角色经常是悖谬的。因为当艺术品还很新鲜和怪异时,他就率先,常常是最鲜活地做出反应,并且初步向我们解释它的意义。然而,他的反应又常常不很全面,因为这样的艺术品还没有被广泛地体验过:作品尚未有一个历史,一个据此可以解释“文本”的语境。当批评家将艺术品当作一个当下产品来遭遇时,它还缺乏历史“负载”。事实上,批评家的部分工作就是要在历史的法庭上赢得胜诉。这就是为什么,正如波德莱尔所说,批评家经常是一个对艺术品“充满激情和党派性的观察家”,而不是对其价值做出无利害判断的裁判员的原因。正因为其当代性,他扮演着鼓动家的角色,只能从作品本身的角度来处理整个案子。对敏感的批评家来说,作品始终让他感到惊异,而他则始终对它保持热度。他会让未来的艺术史家们去处理诸如解剖艺术品之类的事情,到那时,它通常已被假定有了一个公认的意义。另一位大批评家克莱门特·格林伯格(Clement Greenberg)则认为,批评性地趋近艺术品的最佳时机是当它的新颖性已经逝去,而它自身却尚未成为历史之时。然而,正是这种时刻,艺术品的阐释最是未曾解决,最易受到攻击;也是在这样的时刻,批评家以即席命名的形式所作的当机立断,往往一劳永逸地封存它的命运。[4]轻视艺术批评的人所在多有。讽刺的是,艺术批评家最大的敌人往往就是他声称要为其辩护的艺术家本人。艺术家很少理解批评家,正如许多批评家也很少能够理解艺术家一样。他们往往是在两种全然不同的教养背景和行为习惯中工作,故而难得有高山流水的雅致。轻视艺术批评的还有艺术史家。正如施坦伯格在《另类准则》“序言”里指出的那样:“很少有艺术史家严肃地对待当代艺术,愿意在这上面花时间。将注意力从罗马教廷转移到纽约第十大街,会令他们感到震惊,认为这是轻浮的——我也尊重他们的正直。因此,每当有同学提到我的〔艺术批评〕专栏,我都要乞求他压低嗓门。他在谈我的私生活呢。”[5]。坦率地说,有不少德高望重的艺术史家就瞧不起艺术批评,认为艺术批评只不过是批评家表达的主观情绪和个人偏见而已。这种说法对许多批评家而言,或许正确。但对那些伟大的批评家而言,则显然是错误的。施坦伯格就是这样一位令诸多艺术史家感到窘迫的伟大批评家。他对美国当代艺术的种种“试切”,不仅疏通了当代艺术批评的河道,更重要的是,为20世纪艺术史的书写和重新书写,拓宽了河床。 论文《另类准则》构成施坦伯格批评思想的纲领,后来成为同名批评文集的书名。该文在简短的序言后,分为八个部分。但从其主旨来看,这篇论文其实可以分为上下两篇。上篇是破,下篇是立。上篇主要欲破除以格林伯格为代表的美国形式主义批评思想,下篇则提供他自己的“另类准则”。对施坦伯格来说,格林伯格只是形式主义最晚近的版本而已。在做学生时,施坦伯格支持英国伟大的艺术史家与艺术批评家罗杰·弗莱(Roger Fry)确立起来的形式主义原则;但作为一个成年的艺术史家,他转向了对文艺复兴时期艺术中人类情感、动机及其隐喻式再现的童年兴趣。在为《另类准则》2007年版所写的“新序”里,施坦伯格回忆了自己的艺术教育史,特别提到了形式主义美学对其艺术感知中的童年经历的压抑。而成长以后的施坦伯格,终于发现了图像学的工具,仿佛为自己摆脱压抑,恢复对艺术作品的主题内容的兴趣打开了大门。这个“新序”一上来,施坦伯格就回忆道:由于我对艺术的痴迷,母亲终于带我去了一家博物馆,其中有幅巨大无比的画深深地惊扰了我,使我整整一星期都无法摆脱它。那一年是1930年,那个城市就是柏林(我们家七年前刚刚在那里找到了一个庇护之所),扰乱我年仅十岁的那颗心灵的画,便是波提切利(Botticelli)的巨幅画作《圣塞巴斯蒂安》(St. Sebastian)——一个不穿衣服的年轻人,被绑在一棵枯树上,脚下散满了砍下的树枝,利箭穿过他的肌肉。这幅画令我忧心忡忡:他怎么还能站在那儿;难道他不感到疼痛么?三年后,这个家逃离纳粹德国,定居于伦敦。那里的艺术学校迅速将我培养成人。我学会了,细细地观赏画作需要别的准则。你不用问一个被描绘的圣者他的献身有什么感觉。成年人都在追踪视觉韵律和“有意味的形式”(significant form)。他们羡慕的是“画面的完整性”,或是“坚持媒材的真实性”。要是某些表现过度的塞巴斯蒂安(例如曼泰尼亚的作品)展示了他的痛苦,你不必在意,因为这类表现模糊了“绘画的本质目的”。我明白了,并试着将形式主义的准则加以内化。终其一生,施坦伯格似乎都为自己在成长期遭遇到了强大的形式主义理论而感到遗憾,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在不遗余力地反对形式主义理论。然而,当他终于认识到最好的形式主义美学并不排斥主题内容,他才觉得形式主义方法论与图像学方法论,并不是非此即彼的事。“我意识到,这不是非此即彼的事,而我关于现代艺术或古典艺术所写的全部论文,都是基于一个形式与内容相结合的原则”。在绝非此即彼的基础上,施坦伯格尝试了一种多元论的解释,这种解释综合了形式分析、情感内容与历史语境——这种批评模式在其后的30年里影响越来越大。在《另类准则》一个标题为《预防的美学》的小节里,施坦伯格用了短短千余字,就勾勒了从波德莱尔到格林伯格的形式主义美学史的纲要。他首先援引了波德莱尔(Baudelaire)论德拉克洛瓦(Delacroix)的文章,在该文中,波德莱尔直截了当地指出了审美愉悦来源于艺术品的形式安排(在这个具体的语境里,他称之为“阿拉伯装饰图案”),而非主题内容:一个描绘得很好的人物会令你充满愉悦,而这种愉悦与主题无关。无论是撩人的还是恐怖的,这一人物都完全得益于它在空间中描绘的阿拉伯装饰图案。被剥了皮的牺牲的肋骨,晕厥的宁芙的身体,如果说得到高超的描绘,都会产生一种愉悦,在这种愉悦中,主题不起作用;如果你不信,我就不得不认为你是一个刽子手,要不就是一个流氓。其次,施坦伯格搬出了罗杰·弗莱《最后的演讲录》(Roger Fry’s Last Lectures),弗莱在这个讲座里谈到了印度雕塑艺术的“色情”主题,并且认为这种意在唤起观众的好色心理的艺术,会分散观众的注意力,从而干扰了审美沉思(罗莱对印度雕塑的认识当然存在着一些偏差):印度艺术家的感官过于好色——他们许多雕塑的主题(leitmotif)都来自慵懒与被冷落的女性人物的姿势。他们艺术中的大多数,即便是他们的宗教艺术,都绝对是色情狂的,尽管我对这种表现形式没有道德上的偏见,但通常总会因为强行插入一个不相关的兴趣,而干扰了审美沉思;这种兴趣不仅能打搅艺术家的定力,也会分散观众的注意力,使他们无法观照艺术品的本质目的。再次,施坦伯格列举了美国收藏家和艺术史家阿尔伯特·巴恩斯(Albert C. Barnes)的例子。施坦伯格认为形式主义作家们总是指责艺术家试图以非法的方式打动观众——例如,巴恩斯就认为,米开朗琪罗的西斯庭天顶画《人类的堕落》(Fall of Man)“其运动效果是强有力的,但过于戏剧化了”,是走错了方向,必定要付出代价。最后,施坦伯格请出了他的写作年代(60末和70年代初)美国最著名的艺术批评家克莱门特·格林伯格。格林伯格将毕加索在某个时刻失去了确定性这一点,归咎于画家对图解式表现性的关注,而在格林伯格的现代主义理论中,绘画中所有表现性的内容,与文学性和叙事性一样,都是要不得的,是违背了形式主义律令的:一幅作于1925年,名为《三个舞者》(Three Dancers)的令人吃惊的画,自粉红色时期以来首次雄心勃勃地出现了图解式的表现性,这是他的确定性开始减弱的第一个证据。……然而,《三个舞者》走错了方向,不是因为它是文学性的……而是因为对画面中间那个人物的头部与手臂所作的戏剧化安排与描摹,造成了上方三分之一的画面游移不定。显然,施坦伯格的目的就是要在这篇论文的前半部分,系统地清理当时在美国艺术史与艺术批评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形式主义思想。差不多在同一个时期(略早于《另类准则》写作的1968年),施坦伯格在出版于1962年的一部罗丹作品展览目录里,念兹在兹的仍然是要肃清其成长过程中接受的形式主义思想:那是在我接受艺术教育之前的事,不久后老师教导我说:激情是一回事,戏剧是另一回事,而艺术更是不同的一回事。美学判断要有责任心。由于青少年时期绝对可靠的教育,尤其是罗杰·弗莱这位英国形式主义批评家,使我懂得了艺术审美并不是对任何有趣刺激物的心悦诚服。真正有品质的审美,我猜想,应该有其自身道德上的标准。它应该至真至纯、坚贞不屈,并且是禁欲主义的,不但要拒绝平庸,而且能够经受得住烦扰内容的诱惑和干扰。施坦伯格似乎特别不能接受罗杰·弗莱关于罗丹的评论:在年满十七岁之后,我最终明白了一个道理,就像之前从事前卫艺术的长辈们一样,罗丹的作品没有通过审美方面训练有素的检验。按照那些标准,它是失败的,那些标准只想单独满足它们自己对艺术的基本形式品质的要求。而罗丹喜欢表达的是多愁善感、容易理解的情感,罗丹作品的形式太过松散,因此没有资格被称为严肃的雕塑艺术。罗杰·弗莱是一位令人敬重的良师益友,他曾提出这样的经典语录:“罗丹的概念基本上不是雕塑语言。他关注的是性格与情境的表达,基本上是戏剧化的和图解性的。”在上面所引的任何一个段落中,形式主义理论,至少在施坦伯格看来,都主张要排斥绘画中的文学性、叙事性、图解性,或戏剧性、表现性的内容,都要求只关注绘画的诸种形式要素(线条、色彩、块面等等)的组织和安排。尽管这不是罗杰·弗莱的晚年思想的主要内容,但是,流行的形式主义理论,确实如施坦伯格在上述各种引文里所呈现的那样,只关注形式,不问主题内容。对此,施坦伯格有一个著名的总结性发言:我发现自己总是与被称为形式主义的东西相对立;不是因为我怀疑形式分析的必要性,也不是因为我怀疑由严肃的形式主义批评家所做出的那些工作的积极价值。而是因为我不信任他们的笃定,他们的定量手段,以及他们那种自我陶醉地漠视其工具无法测量的那部分艺术表现的做法。我最不喜欢的是他们那种令行禁止的立场——一种告诉艺术家他不应当做什么,告诉观众他不应当看什么的态度。我从这段话里读出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形式主义”已经沦落为一个方便的指称,在施坦伯格写作《另类准则》的年代(1968年),已在西方(特别是美国)大行其道,因此已经成为“被称为形式主义的东西”。换言之,它已经不再需要在波德莱尔、罗杰·弗莱、格林伯格等形式主义的代表作家之间进行必要的区分。更没有必要在早期弗莱与晚年弗莱之间作出区分。总之,“形式主义”已经成为某种广泛流行的思潮,已经成为过分简化了的、教科书的标准用语。第二,施坦伯格并没有否定形式分析的必要性,也没有否定严肃的形式主义批评家们的贡献(我猜想他所说的严肃的形式主义批评家更多的是指罗杰·弗莱,而不是格林伯格)。第三,施坦伯格指出了形式主义批评方法的局限性,最大的问题就是形式分析方式无法处理艺术作品中的主题内容和表现性内容。在这里,我认为有必要补充作为施坦伯格主要方法论基础的图像学的有关知识。他关于艺术史的理解问题的三个层次的观点:初步的或自然主题的层次:这是理解的最初步层次,是对作品的纯粹形式的单纯直观。以《最后的晚餐》为例,如果我们停留于这一最初层次,那么这幅画只能被感知为一幅绘有13个坐在桌边的人的画儿而已。这种对一件作品的初级理解是最为基本的,无需任何附加的文化知识。第二级的或常规主题层次(图像志层次,iconography):这个层次比前一层次深入了一步,并把人们带到需要文化和图像志知识的层次。例如,一个西方观众会理解围着一张桌子坐着的13个人的画,再现了基督最后的晚餐这一事件。而没有有关西方基督教历史知识的观众,则不一定能够理解这一习俗(或常规)层次上的主题。内在意义或内容层次(图像学层次,iconology):这一层次将要考虑在理解一幅艺术作品时个人的、技术上的或文化史方面的因素。它不再将艺术品视为一个孤立的东西,而是一种历史环境的产物。在这个层次上工作的艺术史家将会提出“这位艺术家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方式来再现最后的晚餐?”之类的问题。总而言之,这最后一个层次乃是一种综合。艺术史家会问“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样的问题。总之,在潘诺夫斯基看来,艺术作品至少可以从三个层面上来加以考察,即:一、形式层面(一幅画的纯粹形式关系);二、图像志层面(一幅的主题内容);三、图像学层面(一幅画的深层意义)。对潘诺夫斯基来说,在研究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时,同时考虑到这三个层次是非常重要的。正如潘诺夫斯基的学生拉文(Irving Lavin)所说:“正是对于意义的这种不懈追问和求索——特别是在人人都认为没有任何意义可言的地方——使得潘诺夫斯基将艺术理解为与传统的人文学科(liberal arts)同等重要的思想业绩。”[16]由此推断,施坦伯格所说的“我不信任他们的笃定,他们的定量手段,以及他们那种自我陶醉地漠视其工具无法测量的那部分艺术表现的做法”,似乎可以理解为,形式主义方法只能处理图像学方法所能处理的第一层次的问题,却无法处理图像学所要求的第二、第三层次的问题。(当然,在对20世纪抽象艺术的评论中,图像学倒过来却失去了用武之地,因为纯粹抽象艺术没有主题或内容层次;只有形式和意义层次。这是另外一个话题,此处不赘。)或许正因为施坦伯格这一指名道姓的批判,使得格林伯格感到有必要为自己作一些辩护。这个有名的辩护便是发表于《现代主义绘画》之后一则长长的“后记”。格林伯格在这则“后记”里说,他的文章经常被误解为“告诉艺术家应该做什么”,那可能是他的修辞之过:每当他描述艺术史中曾经发生过的事(was)时,他的批评家们总是把他理解为是在颁布规范性的“应当”(ought to):我想借此机会更正一个错误,一个有关阐释非关事实的错误。许多读者(尽管远不是全部),似乎把我在这里勾勒出来的现代艺术的“基本原理”视为作者本人所采纳的立场,也就是认为作者所描述的当然也是他所宣扬的。这或许是文风或修辞之过。然而,仔细地阅读一下他写的东西,就会发现,他绝没有表示他赞成、信奉他所描绘的东西。(在“纯粹”和“纯粹性”这两个词上打上的引号可以清楚无误地表明这一点)。作者试图部分地解释,过去一百多年里最好的艺术是如何产生的,但他并不是在暗示它不得不如此产生,更不是在暗示将来最好的艺术也必须如此产生。“纯粹”艺术只是一种管用的错觉,但这并没有使它不再是一种错觉。它继续管用这种可能性同样也不能使它不再是错觉。这就构成了现代主义理论史上最著名的一段公案:即格林伯格究竟是一个还原论者和本质主义者,并因此导致他种种断言的武断、绝对以及施坦伯格所说的“行令禁止”的态度,还是,正如格林伯格自己辩护的那样,是一个经验主义者?现代主义理论史上最著名的一些学者,例如迈克尔·弗雷德(Michael Fried)、T·J·克拉克、德·杜夫(Thierry De Duve)等,都卷入了这场论战。施坦伯格对形式主义的批判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他批评形式主义试图将形式当做单个变量,从艺术品的总体氛围中抽离出来,而这在他看来是根本不可能的。他认为:缩小参照的范围一直是形式主义思想自命的任务,不过其中仍有一些艰难而又严肃的想法。既然艺术品是如此复杂,其韵味又是如此无穷,因此将艺术价值落实到形式组织的单个决定因素,一度——在19世纪——是一个令人惊叹的文化成就。这种尝试是要通过将单个变量孤立出来,以科学实验的方式来规训艺术批评。艺术的“本质目的”——随便你称它是构图的抽象统一,还是别的什么足以阻止它坍塌或游移不定的东西——被假定为可以从所有艺术品当中抽离出来。而整个意义的范围则被规定不许处理“主题”,因为主题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是没有害处罢了,通常的情况下则成为形式的负担。在形式主义伦理中,理想的批评家不为艺术家的表现性意图所动,也不受其文化的影响,对其反讽意味或图像学内容视而不见,目不斜视地按计划行事,就像奥尔弗斯(Orpheus)走出地狱一样。[20]第二,施坦伯格认为,格林伯格对现代主义艺术与老大量们的艺术之间的差异的反错觉主义分析,是违背艺术史的。它夸大了错觉主义在老大师们的作品里发挥作用的程度。在施坦伯格看来,与20世纪的画家们一样,老大师们只不过以不同的方式,发现了一些手段,来提醒他们的绘画的媒介存在。这些手段包括对精心制作的画框的运用、在暗示与引用中故意指涉别的画作、形式的变形、色彩的节制、表面的闪光,以及极端的、非人间的美,等等。这涉及到格林伯格关于现代主义绘画的基本论述。格氏认为,老大师的错觉主义以艺术掩盖艺术,掩饰艺术的媒介特征,欺观众;现代主义绘画以艺术揭示艺术,突出艺术的媒介特征:写实主义与自然主义艺术掩饰了艺术的媒介,利用艺术来掩盖艺术;现代主义则运用艺术来提醒艺术。[21]他进一步指出:[在现代主义绘画里]观众在被迫注意到平面性所包含的东西之前,而不是之后,首先就注意到了绘画的平面性。[而在古典主义绘画里]人们在看到绘画本身之前,往往先看到老大师画中所画的东西[例如一匹马],而人们看到的现代主义绘画首先就是一幅画本身[一些或多或少抽象的色块与线条,而不是一匹马]。[22]施坦伯格反对格林伯格在老大师与现代主义者之间所确立的二元对立。他的反对分两步走:第一步,他提供了大量例子,说明事情并非如此,老大师们的错觉主义并不掩盖媒介特征,相反,他们以各种手段突出绘画的虚拟特点.考虑一下那种典型的老大师的表现,即迅捷的速写。要是其钢笔的笔触与深褐色的墨水先于,或与那位老太太的形象同时出现,那么伦勃朗的素描就会变成一幅现代主义作品吗?在我看来,这位画家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掩饰他的媒介,或是掩盖他的艺术;他想要的而且也得到了的东西,正是它所唤起的形象与纸张、笔触及墨水的物质性之间被明确指出了的张力。而且,从风格的角度看,这样一种速写正是老大师的艺术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3]这里,施坦伯格所举的是伦勃朗晚年画作《读书的老太》(约1639-1640年)的例子。他指出,倘若伦勃朗的笔触与墨水,先于或者同时与画中所画的老太的形象出现,倘若伦勃朗明确表现出了绘画媒介与绘画内容之间的张力,那么伦勃朗的素描就会变成一幅现代主义作品吗?在施坦伯格看来,伦勃朗根本不愿意掩盖媒介,他想要唤起的就是那种格林伯格所说的老大师们竭力想要隐藏的“张力”,即笔触与墨水的物质性和它们所刻画的形象之间被明确指出了的张力。因此,在施坦伯格看来,格林伯格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当然,笔者认为,施坦伯格将格林伯格的理论过于简化了。格林伯格的现代主义绘画理论,当然不是不可能允许出现例外。因为他论证的是19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现代主义绘画的一般趋势。这种一般趋势是与古典绘画相比较而言的,总能允许有例外出现。伦勃朗晚年那种突出绘画媒介、强调笔触与材料的表现力的做法,正是古典绘画的例外,而非古典绘画的常态。顺便提及,格林伯格对现代主义绘画的媒介特征的强调,源于但不同于形式主义-现代主义理论的奠基者罗杰·弗莱。弗莱是第一个指出伦勃朗等老大师绘画中的笔触价值的现代批评家,他在为后印象派画家辩护时,曾将塞尚等人大胆暴露笔触的画法追溯到晚年伦勃朗:一般而言,荷兰画家被局限在一种最后加工完成的虚伪表面上,而不敢使用更有表现力的方法。正是这一点使得伦勃朗成为出类拔萃的典范。因为正是伦勃朗,在其晚年揭示了物质材料的充分表现潜力。对他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惰性的,相反,材料为观念所渗透,并仿佛为观念所极化,因而画面上的每一颗粒子都变得灵动起来。[24]施坦伯格反对格林伯格二元论的第二步是,他以现代主义绘画中新类型的错觉主义,来说明现代主义倒过来并不缺乏错觉,只不过是一种新型的错觉罢了:相反,假如观众倾向于将现代主义绘画视为风景的空间化抽象,那又如何?雕塑家唐·贾德(Don Judd)抱怨20世纪50年代的纽约画派的绘画使他强烈地注意到他们的平面性所包含的东西——“虚空”以及“错觉主义空间”。他后来说:“罗斯科的整个工作方式都建立在大量错觉之上,非常虚空。整件作品都关乎在空间中飘浮着的区域。与纽曼相比,他的作品绝对存在着一定的深度。不过,我最后觉得,所有的绘画在空间上都是错觉主义的。”[25]这样一来,施坦伯格认为,格林伯格在现代主义与老大师们之间所确立的对立根本就不能成立。(顺便提及,将罗斯科的纯粹抽象作品理解为风景的空间化抽象,或太空时代的虚空体验,从而将纯抽象绘画当作某种具有图像志内容——即主题内容——的东西来加以欣赏,并不是不可以,但似乎离纯抽象绘画的主旨相去甚远。在这个问题上,我倾向于纯抽象画没有主题内容的说法。因为,硬要在这类纯抽象画中读出主题内容来的做法,违背了人们欣赏纯抽象画的直觉。)既然不能成立,那么格林伯格的绘画媒介论当然就不能作为现代主义的界定性定义。因此,需要另一种准则来加以界定,而这个准则就是施坦伯格所提供的另类准则:一个更大的反对意见关系到格林伯格对前现代艺术的处理,这需要加以讨论是因为格林伯格的现代主义是在与老大师们的对立中界定自己的。假如这一对立变得不稳定了,那么现代主义也许需要重新加以界定,即由另类准则来加以界定。[26]施坦伯格是最早公开批评格林伯格的人,而且相当有力,但施氏的批评也不无商量的余地。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无视格林伯格批评理论独特的历史背景,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格林伯格的历史地位。他将格林伯格的现代主义理论置于15世纪以来的全部西方艺术史中来加以观照,这种方式既有其有效的一面,但也有其甚不合理的一面。正如施氏在文中批评格林伯格不该动用康德来将现代主义历史理论化时所表明的那样,施氏的方法很有可能演化成一种貌似历史主义的非历史观:按照他的逻辑,康德提出的理性的自我批判恐怕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理性的自我批判至少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的时代,正如尼采曾经认为的那样。而格林伯格的历史地位,恰恰在于提供了对19世纪下半叶以来有关现代主义绘画迄今为止仍然属于最为清晰的理论总结,不管这一理论对于那段艺术史的全部丰富性来说显得如何单薄,但它仍然构成最有说服力的阐明之一。当然,如果说施坦伯格对形式主义的拒绝构成了这篇论文最具策略性质的大胆一面,那么,他还提出了许多其他富有意义的观点,这些观点在其后的30年里基本已成共识,而为人们普遍接受。施坦伯格将现代主义的线型发展历史,与诺兰(Norland)之类的年轻艺术家所要求的快速发展的感知模式联系起来。他还提出了从指涉自然的艺术向指涉文化图像的艺术的转向,例如在劳申伯格的作品里,他称这种艺术是“后现代主义的”(Post-modernist),这是在与当代艺术相关的语境中第一次使用该术语。这些概念在艺术史研究与当代艺术批评中仍然影响很大,也许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于我们不再动问它们的起源。与任何老生常谈的始作俑者一样,施坦伯格的版本要比后来它在其他人的写作中所呈现出来的样子更少教条色彩,更多细微的差异。施坦伯格的论辩高超而有力——没有人会说他故意手下留情——但是从来不仅仅为了置对手于死地。他从来没有想过让他的多重分析法被确立为惟一的方法,被确立为终结一切多元论的多元主义。事实上,施坦伯格从来不排斥形式主义的关切,也不排斥那些只坚持形式主义关切的公正的批评家。正如他自己所言,在一个有关最近的艺术写作的语境里(正当“视觉文化研究”以及所谓“后现代主义”的反形式主义愈演愈烈之时),他说:“如今,我发现自己比任何人都更是一个形式主义者。”[27]
年轻人守住了跋山涉水时坚定不移的信念,取得了香木,却因为无人问津,而将沉香木变成了木炭,喟叹之余,穷源竟委,是年轻人没有守住那一份信念。如果说香气是这木材的价值,那么是否可以说正是有这样一种信念,才能使它具有价值。香木能够因为这样的信念而被发现,才拥有了实现它价值的机会。人生也是需要这样的信念,方能成就我们的价值。而坚守住将一份信念,正是让不同的人生拥有不同境界的关键。只是现代的人并非不愿守住这样的心智,只是社会的匆匆向前不得不让人去接受这样一份遗忘与矛盾,真是在这种坚守的心理与外境的碰撞中,不少人选择了后者,世上不缺一棵菩提树不缺七天七夜而所缺的正是这样一份接受但不妨就选择坚守那里拥有的往往是一片不一样的土地。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的镇店之宝的作者伦勃朗曾经被告上法庭,原因是画作的风格与当时人们的理念格格不入,然后伦勃朗守住了自己立下的信念,未曾因外界的控诉而改变自己的画作风格。正因为如此,他成就了艺术画廊中一座高不可攀的丰碑,创造了神圣的永恒,的确这样的至善至美的艺术境界只属于像伦勃朗一样坚守住信念的人。于是,我看见了,我看见了木心先生在牢狱中用笔画出钢琴键盘,无声的演奏古典名曲,他守住了的信念,化成了音符;我看见了安徒生,在荆棘遍布的苦难中寻求美好,画笔勾勒出了丹麦蓝色的海洋;我看见文森特,在肮脏廉价的出租屋窗口旁,任笔下钴蓝星光……他们坚守的信念,他们的人生真挚的那一方境界,正是这梵天世界里最靓最美的一片土地。至此,我们发现了,坚守信念是这样一种敦厚而理性的智慧,它应当为智者之所为,它拥有的是一方洞天,但更重要的自然是如此方能坚守信念,那自然是需要我漂净心灵的潭水,收整纷繁的欲念,坚守心灵深处的想法,也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拥有一片坚守信念的土壤。人生路上,且坚守信念,如此方能无愧于天地,最终内安于本心。
伦勃朗对摄影最大影响其实就是他的光线艺术处理手法! 伦勃朗(Rembrandt 1606~1669)1606年7月15日生于莱顿,1669年10月4日卒于阿姆斯特丹。其画作体裁广泛,擅长肖像画、风景画、风俗画、宗教画、历史画等。自画像莱顿时期(约1625~1631)作品采取强烈的明暗对比画法,用光线塑造形体,画面层次丰富,富有戏剧性。 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造成伦勃朗的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光暗。这名辞,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光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光暗是含着绝然不同的作用的。法国十九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Fromentin)曰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 伦勃朗对光的使用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如同他谨慎地使用亮色一样,他也独到地运用明暗。他自由地戏剧性地处理复杂画中的明暗光线,他利用光线来强化画中的主要部分,也让暗部去弱化和消融次要的因素。他这种魔术般的明暗处理构成了他的情节性绘画中强烈的戏剧性色彩,也形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要特色。 此后,许多摄影家把他在绘画中处理光线的手法运用到摄影之中来增强作品的表现力,所以在摄影界就有了“伦勃朗布光法”之说。
1606年7月15日,伦勃朗·哈尔曼松·梵·莱因(Rembrandt armenszoon Van Rijn)出生于离阿姆斯特丹不远的莱顿。1628年后,伦勃朗开始对“光”感兴趣,卡拉瓦乔的明暗对照法给了他很深的影响。《神庙里的献礼》(Presentation in the Temple)便是这一改变与过渡时期的作品,兼有两个时期的特点。此后,伦勃朗的画面的明暗对比开始变得强烈起来,这也成了伦勃朗最具特色的绘画原则。此后,伦勃朗的才能终于被普遍地承认了,他离开莱顿到阿姆斯特丹发展,那是个商业气氛浓厚的城市,伦勃朗在与当地画商接洽后,开始大量画穿着华丽服装的肖像画,顾客很满意,伦勃朗也日夜忙碌,以至于觉得去意大利学习是浪费时间。说到这里,不能不提伦勃朗的用光,他继承并发展了卡拉瓦乔式的明暗对比的戏剧性光的美学法则,表现构图上的主次关系和画面上丰富无比的节奏运动,他利用光亮突出画面的主题内容,也让阴影弱化和消融次要的因素,并且利用明暗的错综交替来表现深远的空间感觉。伦勃朗先于同时代的很多画家认识到光是一切形体和色彩的依据,没有光也就无所谓形和色。时隔近400年,我们仍然可以在杰作《夜巡》和很多其他的画作中看到伦勃朗笔下的色彩好像是随着光线的变化而变化的,光线照射在物体上,使之焕发出光辉,并闪烁着灿烂的色彩。对于绘画理解的深入伴随着初尝人世艰辛的体验,使伦勃朗的画风发生了改变。伦勃朗逐渐放弃了细腻平滑的画面效果,开始用较厚的颜色塑造对象,再用透明色加以罩染,使得黏稠的油画颜料产生出独特材料美观。伦勃朗的画作具有如此美妙的画面肌理,只有后世的梵高(Van Gogh)和弗洛伊德(Lucian Freud)能与之媲美。但超越时代的审美往往无法拥有合格的欣赏者,同时代的人看惯了细腻光滑的肌理的和典雅的色调,对伦勃朗那浑浊的色彩和粗放的笔触很不理解,戏言说伦勃朗的油画可以被牵着鼻子走。 贫困潦倒的伦勃朗开始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和身边的形形色色真实存在的人,屠夫、厨娘、乞丐、瘸子、盲人等等,经常地出现在他的速写中。也许与他早年的宗教教育有关,伦勃朗创作了大量的宗教题材作品,他让身边的这些小人物穿上古代的服装,扮演《圣经》和神话的形象。波提切利、拉斐尔笔下的人物多健壮而俊美,强调形象的唯美,张扬人的魅力,与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师不同,伦勃朗则更倾向于现实:《达那厄》(Danae)圆滚滚的身体就是个健壮的乡下女孩:为以色列王大卫垂涎的《入浴的拔士巴》(Bethsabee)在伦勃朗画中是个身材不怎么样的中年妇女;等待托比的莎拉像是个粗手粗脚的女仆;《甘尼美德》(Ganymede)被鹰抓住后一边大哭一边吓得撒尿——最为孩子气而又传神的是手里还抓着几颗樱桃……甚至在描绘圣家族的作品中,伦勃朗也都融入了世俗家庭生活的细节,把圣人安排在清洁而朴素的荷兰家庭。所有这些神话和宗教人物都不再是唯美或理想的人的形象,他们是具体的有血有肉的荷兰底层的民众。伦勃朗开始越来越多地选择那些反映深刻人性的题材,认真揣摩他的模特,然后在画中细腻地展现他们的心灵,伦勃朗在宗教题材中注入了父爱、怜悯、宽恕的情感,也寄予了自己的坚定信念。 1669年10月4日,伦勃朗在贫病交加中去世。随着1675年维米尔的去世,荷兰绘画的光辉时代结束了,又过了将近二百年,伦勃朗的名字才享有广泛的声誉,他那现实主义的深刻的心理描绘,他那无与伦比的运用明暗的技巧都是美术史上无法逾越的高峰。伦勃朗一生留下600多幅油画.350多幅蚀刻版画,1500多幅素描。伦勃朗的一生跌宕起伏,经历过一个画家渴望拥有的辉煌的世俗成就,但与大多数的平庸画家不同的是,伦勃朗对于自己在艺术上的选择始终坚持遵从自己的感受,不向世俗的趣味让步,这种坚持给他带来了悲惨的下半生,也给他带来了卓绝的艺术成就。
思路一 写油画风景教学类的 比如 油画风景的构图 油画风景绘画手法思路二 对风景大师绘画的分析 比如 列维坦 希施金 柯罗
伦勃朗(Rembrandt 1606~1669)1606年7月15日生于莱顿,1669年10月4日卒于阿姆斯特丹。其画作体裁广泛,擅长肖像画、风景画、风俗画、宗教画、历史画等。自画像莱顿时期(约1625~1631)作品采取强烈的明暗对比画法,用光线塑造形体,画面层次丰富,富有戏剧性。 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造成伦勃朗的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光暗。这名辞,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光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光暗是含着绝然不同的作用的。法国十九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Fromentin)目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 作品《圣斯蒂芬被石块击毙》(藏里昂美术馆),通过捕捉面部表情,揭示人物的内心活动。为了塑造有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他毕生研究相学,其探索的成果是他绘画技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阿姆斯特丹时期(1632~1648)从1632年定居阿姆斯特丹到1640年,是其创作的成熟阶段。成名作《蒂尔普教授的解剖课》(藏海牙莫里斯皇家绘画陈列馆),突破团体肖像画呆板的程式,在构图和人物神情上处理得逼真而又生动。这时期的大量宗教画,均表现世俗内容,具有巴洛克画风。1636年所作《参孙被弄瞎眼睛》,因表情刻画细腻而复杂,被评论家形容为相当于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夫人。类似的杰作还有《画家和他的妻子》、《怀抱萨斯基亚的自画像》(藏德累斯顿画廊)等。1640~1648年,个人生活的不幸和折磨,使他更深刻地去观察和理解社会,艺术创作也进入一个深化的阶段。1642年儿子去世使他悲痛万分,而《夜巡》(藏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的问世,一开始又不被人理解,这幅带有风俗画和历史画性质,可以使人回忆起往昔荷兰人民反抗异族统治斗争的史诗性杰作,因其进一步突破了传统画法,开始不被订画者接收,一度形成僵局。此时期他的其他作品,也像《夜巡》一样采用更加接近舞台效果的表现手法,含蓄地描绘画面上的主要人物,因而不像30年代那样受到上层社会人士的欢迎,以致生活越来越困难。《夜巡》晚年(1648~1669)伦勃朗晚年生活困难,家产被拍卖,油画作品买主不多,只有宗教题材的蚀刻版画还有人订制。其中一幅取名《100荷币版画》的作品,就是依其售价而定名的。这时期他最著名的作品是描绘荷兰古代英雄C.西菲利斯反抗罗马暴政的《西菲利斯的密谋》和《呢商同业公会理事》(藏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的团体肖像。前一幅具有纪念碑式气魄,可惜现只存一块残片,藏于斯德哥尔摩国立博物馆;后一幅因表现了因人而异的外貌性格特征,成为他的不朽之作。家庭的不幸和一系列折磨并未摧毁这位倔强的老人,他始终坚持自己的艺术主张和创作方法,直至逝世前还画出了《浪子回头》、《扫罗与大卫》等名画。据20世纪60年代统计,他一生留存的作品有油画600幅,蚀刻版画350幅,素描1500幅,70年代以后还陆续有新的发现。
伦勃朗
姓名:伦勃朗性别:男国籍:荷兰伦勃朗是荷兰画家,年轻时在阿姆斯特丹向画家拉斯特曼学习绘画。17世纪初,荷兰新兴资产阶级以加尔文教为国教,废除教堂的装饰画和祭坛画。可是伦勃朗受拉斯特曼影响,加上宗教画在荷兰富裕市民中仍有市场,因而一直对圣经题材感兴趣,一生中没有中断过绘制宗教画,但对这类画作了世俗化的处理。约1625年,他返故乡设画室,从事绘画创作和招收学生。其创作生涯大体上包括四个阶段。莱顿时期(约1625~1631),伦勃朗的绘画体裁广泛,包括肖像画、风俗画、风景画、宗教画、历史画等。现存的最早署有年代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为宗教画《圣斯蒂芬被石块击毙》(约1626,里昂美术馆)。这类油画受拉斯特曼以及乌得勒支画派画家洪特霍斯特的影响,采用意大利画家卡拉瓦乔的强烈明暗对比画法,以加强画面的戏剧性效果。它在人物形象刻画方面伦勃朗简介,通过更深入地捕捉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来揭示其内心活动。此外,从莱顿时期起,开始绘制大量肖像画。他一直对老年人以及各种富有绘画性特征的人物感兴趣。自画像真迹目前估计总数在60-100幅之间。为了塑造具有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画家耗尽毕生精力来研究面相学。这方面的探索成果,乃是他表现技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莱顿时期中伦勃朗简介,伦勃朗把卡拉瓦乔式的明暗对比画法加以发展,形成了自己的画风,后人称之为伦勃朗式的明暗画法,即主要利用光线来塑造形体、表现空间和突出重点,画面气韵生动,层次丰富,而且富有戏剧性。早期小说诗歌文学作品虽不像后来小说诗歌文学作品那样成熟,但已显示出画家很早就致力于发掘油画颜料本身的质感和潜力,从他那时的有些油画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已经可以看到,他曾采用厚涂画法以及在画布的颜料层上用笔杆刮出痕迹之类技法。阿姆斯特丹早期(约1632-1640)从1632年起,伦勃朗定居阿姆斯特丹,在艺术上进入成熟阶段。成名作《蒂尔普教授的解剖课》(1632,海牙莫里斯皇家绘画陈列馆),突破荷兰传统的团体肖像画的呆板程式,在构图和人物神态上均处理得逼真而生动,因而受到好评。伦勃朗此后10年中成为该城最受欢迎的画家。在此期间,他还画了大量肖像画和宗教画,其中的宗教画主要以巴洛克风格画成。伦勃朗在他所写的少数几篇文章中谈到,他力求在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中,以显眼的人体姿态和运动来表达最巨大的内心情感。此类巴洛克绘画中,最激动人心的为《参孙被弄瞎眼睛》(1636)。画中的参孙之妻大利拉,因犯下伤天害理的罪行而惊惶失措,表情细腻而复杂,被有些评论家形容为相当于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夫人。
年轻时候的成功使伦勃朗富裕起来。他开始收购艺术品和古董。1639年迁居一座豪华的住宅。妻子萨斯基亚为他许多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充当模特儿。画家在这阶段中看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评论家们一般认为从他当时的一些自画像中,可以察觉其心情的愉快。但也有人指出,这类自画像和亲友肖像中,有一部分曾被搬用于他的宗教历史画。著名的《怀抱萨斯基亚的自画像》(约1635,德累斯顿画廊),据近年考证,可能是一幅进行道德说教的宗教画。阿姆斯特丹盛期(1640~1648) 40年代,伦勃朗个人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不幸事件。生活的折磨使他更深刻地去观察和理解社会,在艺术上进入深化阶段。1642年,萨斯基亚在儿子蒂蒂斯出生后不久病死。同年,名画《夜巡》(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问世。画家进一步突破传统的团体肖像画程式,使它带有风俗画和历史画的性质,其目的可能是为了要使观众由此而回忆起往昔荷兰人民反抗异族统治的革命斗争。"夜巡"这个名称是约1800年才出现的。这是由于,此画被后人涂上过厚的光油层,加上超过一个半世纪的时间侵蚀和空气污染,以致画面变暗,像是夜景图。20世纪,主要是1947年和1980年先后两次以此画整修,把过厚的光油层除去,这样才证实,它所描绘的确是白天情景。
有人认为,它的名称应改为"弗朗斯·班宁·科克上尉射击手连的出发"关于此画,过去流传过这样的说法:当此画的顾主们看到完成了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时很不满意,因为他们中间不少人被画在不够显眼的部分。他们要求画家修改此画,而画家拒绝,造成僵局,伦勃朗因而成为阿姆斯特丹上层社会中不受欢迎的画家。他后半辈子生活在贫病和不幸之中,似乎主要是《夜巡》这一幅画造成的。这种假设近几十年来经许多国家专家考证,已被否定,但是自画家去世后不久,以上传说就开始为一些富有浪漫主义幻想的传记家所一再复述,为的是要渲染所谓天才人物生前往往不能为群众理解。事实上,《夜巡》这幅画最后仍为顾主接受,画家也获得了事先议定的报酬。此后,他仍继续不断接受种种重要的订画任务。至于40年代后期起,伦勃朗不再像在30年代中那样受许多顾主欢迎,以致生活越来越因难,这种情况则不仅仅是为《夜巡》一幅画,而是为画家画风的改变所造成的。《夜巡》这幅画实际上标志着第2、3这两个时期之间的过渡。《夜巡》采用接近于舞台效果的表现手法,使两个主要人物处于照明的中心,显得很突出,并好像正在向观众走来。这种手法加强了整个画面宏伟的巴洛克气势。不过《夜巡》以后,伦勃朗越来越少地运用巴洛克美术那种激动不安和讲究排场的艺术效果,而是热衷于采用更加含蓄的手法去表现画中人物的内心活动。
这类手法当时并不流行,因而尽管伦勃朗的创新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仍有一批赏识者,但毕竟没被多数市民理解。这时期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圣家族》(1645)等虽为宗教画,却洋溢着世俗精神,正如马克思所说:伦勃朗是按照尼德兰的农妇来画圣母的。同一时期中,他对景写生,制作了《三棵树》(1643)等蚀刻画和一些风景素描。约1645年,斯托费尔斯来到伦勃朗的家中,以后成为他的妻子,她的形象曾出现在他的许多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中。晚年(1648~1669)1656年,伦勃朗被迫宣布处于变相的破产状态。以后两年,房子和动产均被拍卖。他的油画买主不多,可是宗教题材蚀刻画却销路甚广,其中有一幅俗称《100荷币版画》(约1649),即是由于买价高而获得这一名称的。1660年,他迁居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区域附近的一座小屋。同年,他充当妻子与儿子开设的一家美术公司的雇员,因为这样才能免于受到债主们进一步的逼债。次年,他受托绘成历史画《西菲利斯的密谋》。西菲利斯于公元69年发动过反抗罗马暴政的起义,是荷兰远古的民族英雄。此画为荷兰历史画中最有纪念碑式气派的杰作,但由于某种至今尚未弄清的原因,它遭受了从市政厅墙上取下的厄运,如今只留下了其中的一块残片(斯德哥尔摩国立博物馆)。
1662年,他绘成《呢商同业公会理事》(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这幅团体肖像画非常深刻而含蓄地表现了因人而异的外貌和性格特征。不过,据近年考证,画中人物并非理事,而只是该会的几个抽样检查员以及站在他们后面的一个仆人。1663年,他的家庭遭到不幸,但是一系列折磨并未摧毁倔强的老人,他在去世前还绘出了一批名画,包括《浪子回头》、《扫罗与大卫》等。据20世纪60年代统计,伦勃朗留下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包括约600幅油画、350幅蚀刻画和1500张素描。70年代以来陆续还有一些新的发现。
《圣斯蒂芬被石块击毙》、《蒂尔普教授的解剖课》、《参孙被弄瞎眼睛》、《怀抱萨斯基亚的自画像》、《夜巡》、《圣家族》、《三棵树》、《100荷币版画》、《呢商同业公会理事》、《浪子回头》、《扫罗与大卫》等
伦勃朗(Rembrandt 1606~1669)1606年7月15日生于莱顿,1669年10月4日卒于阿姆斯特丹。其画作体裁广泛,擅长肖像画、风景画、风俗画、宗教画、历史画等。自画像莱顿时期(约1625~1631)作品采取强烈的明暗对比画法,用光线塑造形体,画面层次丰富,富有戏剧性。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造成伦勃朗的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光暗。这名辞,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光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光暗是含着绝然不同的作用的。法国十九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Fromentin)目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卢浮宫中藏有两幅被认为代表作的画《木匠家庭》《以马忤斯的晚餐》,我们正可以把它们用来了解伦式氏的“光暗”的真际。作品《圣斯蒂芬被石块击毙》(藏里昂美术馆),通过捕捉面部表情,揭示人物的内心活动。为了塑造有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他毕生研究相学,其探索的成果是他绘画技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阿姆斯特丹时期(1632~1648)从1632年定居阿姆斯特丹到1640年,是其创作的成熟阶段。成名作《蒂尔普教授的解剖课》(藏海牙莫里斯皇家绘画陈列馆),突破团体肖像画呆板的程式,在构图和人物神情上处理得逼真而又生动。这时期的大量宗教画,均表现世俗内容,具有巴洛克画风。1636年所作《参孙被弄瞎眼睛》,因表情刻画细腻而复杂,被评论家形容为相当于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夫人。类似的杰作还有《画家和他的妻子》、《怀抱萨斯基亚的自画像》(藏德累斯顿画廊)等。1640~1648年,个人生活的不幸和折磨,使他更深刻地去观察和理解社会,艺术创作也进入一个深化的阶段。1642年儿子去世使他悲痛万分,而《夜巡》(藏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的问世,一开始又不被人理解,这幅带有风俗画和历史画性质,可以使人回忆起往昔荷兰人民反抗异族统治斗争的史诗性杰作,因其进一步突破了传统画法,开始不被订画者接收,一度形成僵局。此时期他的其他作品,也像《夜巡》一样采用更加接近舞台效果的表现手法,含蓄地描绘画面上的主要人物,因而不像30年代那样受到上层社会人士的欢迎,以致生活越来越困难。《夜巡》晚年(1648~1669)伦勃朗晚年生活困难,家产被拍卖,油画作品买主不多,只有宗教题材的蚀刻版画还有人订制。其中一幅取名《100荷币版画》的作品,就是依其售价而定名的。这时期他最著名的作品是描绘荷兰古代英雄C.西菲利斯反抗罗马暴政的《西菲利斯的密谋》和《呢商同业公会理事》(藏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的团体肖像。前一幅具有纪念碑式气魄,可惜现只存一块残片,藏于斯德哥尔摩国立博物馆;后一幅因表现了因人而异的外貌性格特征,成为他的不朽之作。家庭的不幸和一系列折磨并未摧毁这位倔强的老人,他始终坚持自己的艺术主张和创作方法,直至逝世前还画出了《浪子回头》、《扫罗与大卫》等名画。据20世纪60年代统计,他一生留存的作品有油画600幅,蚀刻版画350幅,素描1500幅,70年代以后还陆续有新的发现。
首先在构图上,他画的《杜尔普教授的解剖学课》革命性的创造了独树一帜的肖像画构图。在油画的光影也有特色。侧面的光。而且,他的绘画作品属于现实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