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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艾米丽的玫瑰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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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艾米丽的玫瑰论文开题报告

我承认自己原本高贵,宁静,孤傲,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然而我的这种生命本质在南北战争后已经无处安放,时势与历史让我逐渐凋零,但是我骨子里的贵族小姐的高高在上的确让我无法拔掉身上的“刺”,于是我选择扭曲的封闭和隔绝,试图维持我那点微薄的家族尊严,最后,为了心中所谓的永恒,我选择亲手毁灭和埋葬这一切……                                                                  ——艾米丽手记 一、艾米丽性格分析 1.残存的孤傲 艾米丽原本是一位南方贵族小姐,她过惯了养尊处优、豪华奢侈的生活,可是这一切在她父亲去世后发生了巨大变化,她的父亲生前赶走了所有艾米丽的倾慕者,因此艾米丽现在亲情和爱情都一无所有,她迟迟不安葬父亲是因为自己内心的埋怨和惶恐,从此她的生活要陷入多一便士就激动喜悦,少一便士便痛苦失望的窘境。 “当地邻居想要看望她时,统统吃了闭门羹”  ,她变得怪僻乖张,孤傲冷漠,除了男仆人进进出出,艾米丽不再与任何人来往和接触,她把自己与外界彻底隔绝,仿佛那是贵族与芸芸众生本应该有 的一种阶级状态。后来,我们原本以为荷默的出现能够让艾米丽放下贵族的身段来坦然地接受爱情,然而“悲伤也不会让一个真正高贵的妇女忘记贵人举止”,艾米丽依然高傲地、藐视一切地活着,她的高傲不是一种昂然独立的姿态,而是一种万事万物必须臣服于自己的扭曲心理,荷默显然不是一个理想的结婚对象,当然他也并没打算与艾米丽结婚,这就激怒了骨子里高高在上的艾米丽,于是人性已经分裂的她选择了杀死荷默,还将尸体藏在房间长达四十年之久,自己每天与尸体同床共枕。 虽然这看起来扭曲又变态,而我认为这是艾米丽为自己寻找到的寄托和发泄的手段,她以“得不到就毁灭”的极端方式来维护自己在爱情中本应有的高傲。但是,这种高傲实际上只存在于她自己的内心中,事实上她哪里有什么再拿来高傲的资本呢? 2.变态的强势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待外界,“艾米丽以她的蛮横无理与冷酷无情将现任政府征收税款的连人带马全部赶出了她的家门”,可见艾米丽的性情从来就不是柔弱的,她强势到可以与当局政府抗争。另外人们举报她家散发出奇怪的气味并要求政府予以解决,可是法官也并不敢前去处理,最后还是邻居自己悄悄地潜入她的院落解决了问题。尽管人们对艾米丽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看法,但是他们不敢当面与艾米丽争执或者谈论,每个人都在刻意压抑着自己的好奇心,仿佛艾米丽真的是这条街道上足够特殊的存在。 另一方面是对待爱情,“艾米丽与荷默约会时始终把头抬得高高的,要求人们尤其是情人承认这是她与生俱来的家族尊严”,他们的相处模式不是正常情侣之间的说笑和调情,而是艾米丽始终要让自己处在感情的上方,她要操纵和支配荷默和这场爱情,当荷默不与她结婚时,她悄无声息地残忍地杀死了情人。如果说对待政府的强势是一种出于自我保护的正当目的,那是可以理解和同情的。但是,对待爱情上这就是一种扭曲残暴的爱情观和处事方式,暴露出艾米丽性格中变态的强势和人性的缺失。 3.注定的悲剧 这篇小说只有一个主人公——艾米丽,所有的人物和情节都是为了揭示她的性格而展开的,从她残存的高傲和变态的强势中我们完全可以预示出故事的结局和人物的悲剧命运。艾米丽从一个如天使般肃穆安静的少女到一头铁灰色头发的阴暗老妇,她最终没有步入玫瑰色的明亮新房,而是在到处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中凄惨地死去,守着尸体生活了四十年之久,无疑她想用情人腐烂的肉体来诠释她想让一切永恒不变的愿望,她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向人们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和已经一去不复返的贵族历史。 艾米丽是南北战争之后南方贵族小姐的典型代表,她们故步自封,不愿意跟着时代做出任何改变,这种弃世残忍、高贵自傲、恪守旧道的旧贵族女性必然会在滚滚的历史浪潮中被淘汰,而且女性是谁会的弱势群体,大变革过程中她们不会起到主导和决定性作用,但是一定最先遭到伤害和冲击。只有个体随着历史的变迁相应作出正确的反应,我们才能在社会生活中生活得顺遂、安心。 二、为什么说“艾米丽是一座纪念碑” 首先,纪念碑是有一定的划定和纪念意义的,艾米丽的故事虽然以悲剧结束,但是她作为南北战争中南方贵族小姐的典型代表,她们是真实存在过的,我们不能去严厉评判她们的生活方式和态度是否正确,大多数贵族阶级尤其是女性其实并没有超前的变革意识,因为这不是她们能够选择和改变的,而是时代赋予的。 其次,纪念代表着已经是过去式的事情,透过这座纪念碑我们是去追溯和解读后辈未能经历的历史以及历史中人们在各方面发生的种种变化,单纯地宣泄情感也好,以史为鉴也好,抑或慨叹新时代的到来,能得到什么都是好的,都是收获的。 三、为什么要献给艾米丽一朵“玫瑰花” 首先,艾米丽的贵族小姐形象原本是符合玫瑰花的,高贵浪漫、热情洋溢,永远给人以神秘之感;其次,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家族的衰落,艾米丽暴露自己性格的缺陷,如固守高傲尊严、强势狠毒、极端暴戾等等,这就是艳丽玫瑰本身的“刺”,无法拔除,扎痛着别人,拒绝着一切;最后,我认为福克纳是抱着同情和怜惜的情感来包容主人公艾米丽的,她的悲剧有自己性格的缺陷,但是放在时代历史大背景下,其实是无法适应社会变迁的结果,也是一幕社会悲剧。所以,这朵玫瑰花是献给美丽、高贵、宁静、永恒的……

家教甚严的艾米丽小姐爱上了一生中唯一结交过的青年异性,来小镇当临时工程监工的北方佬Barron,此人放浪不羁、浮躁而浅薄,他无力应承艾米丽一份稳定的婚姻生活。于是镇上居民看见艾米丽进药店买了砒霜,纷纷猜测她要自杀;接着Barron失踪,再也没人见过他。艾米丽高压、专横的父亲去世后,她深居简出、大门紧闭;左邻右舍开始闻到她的宅子里飘出的越发浓重的恶臭,没人敢去惊扰她,于是偷偷地在门边、窗下撒石灰,希图掩盖那股难以忍受的味道;艾米丽小姐去世了,她下葬之后,人们终于得以进入那所阴暗的深宅,在一间锁上的房里,发现床上那具已腐烂多年的Barron的尸体,尸体旁另有一个枕头,有人睡过的痕迹,枕头上几根长长的白发——艾米丽的白发

叙事手法和主题的结合!

我也选的翻译,这个还算好写的

献给艾米丽的玫瑰的论文题目

我承认自己原本高贵,宁静,孤傲,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然而我的这种生命本质在南北战争后已经无处安放,时势与历史让我逐渐凋零,但是我骨子里的贵族小姐的高高在上的确让我无法拔掉身上的“刺”,于是我选择扭曲的封闭和隔绝,试图维持我那点微薄的家族尊严,最后,为了心中所谓的永恒,我选择亲手毁灭和埋葬这一切……                                                                  ——艾米丽手记 一、艾米丽性格分析 1.残存的孤傲 艾米丽原本是一位南方贵族小姐,她过惯了养尊处优、豪华奢侈的生活,可是这一切在她父亲去世后发生了巨大变化,她的父亲生前赶走了所有艾米丽的倾慕者,因此艾米丽现在亲情和爱情都一无所有,她迟迟不安葬父亲是因为自己内心的埋怨和惶恐,从此她的生活要陷入多一便士就激动喜悦,少一便士便痛苦失望的窘境。 “当地邻居想要看望她时,统统吃了闭门羹”  ,她变得怪僻乖张,孤傲冷漠,除了男仆人进进出出,艾米丽不再与任何人来往和接触,她把自己与外界彻底隔绝,仿佛那是贵族与芸芸众生本应该有 的一种阶级状态。后来,我们原本以为荷默的出现能够让艾米丽放下贵族的身段来坦然地接受爱情,然而“悲伤也不会让一个真正高贵的妇女忘记贵人举止”,艾米丽依然高傲地、藐视一切地活着,她的高傲不是一种昂然独立的姿态,而是一种万事万物必须臣服于自己的扭曲心理,荷默显然不是一个理想的结婚对象,当然他也并没打算与艾米丽结婚,这就激怒了骨子里高高在上的艾米丽,于是人性已经分裂的她选择了杀死荷默,还将尸体藏在房间长达四十年之久,自己每天与尸体同床共枕。 虽然这看起来扭曲又变态,而我认为这是艾米丽为自己寻找到的寄托和发泄的手段,她以“得不到就毁灭”的极端方式来维护自己在爱情中本应有的高傲。但是,这种高傲实际上只存在于她自己的内心中,事实上她哪里有什么再拿来高傲的资本呢? 2.变态的强势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待外界,“艾米丽以她的蛮横无理与冷酷无情将现任政府征收税款的连人带马全部赶出了她的家门”,可见艾米丽的性情从来就不是柔弱的,她强势到可以与当局政府抗争。另外人们举报她家散发出奇怪的气味并要求政府予以解决,可是法官也并不敢前去处理,最后还是邻居自己悄悄地潜入她的院落解决了问题。尽管人们对艾米丽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看法,但是他们不敢当面与艾米丽争执或者谈论,每个人都在刻意压抑着自己的好奇心,仿佛艾米丽真的是这条街道上足够特殊的存在。 另一方面是对待爱情,“艾米丽与荷默约会时始终把头抬得高高的,要求人们尤其是情人承认这是她与生俱来的家族尊严”,他们的相处模式不是正常情侣之间的说笑和调情,而是艾米丽始终要让自己处在感情的上方,她要操纵和支配荷默和这场爱情,当荷默不与她结婚时,她悄无声息地残忍地杀死了情人。如果说对待政府的强势是一种出于自我保护的正当目的,那是可以理解和同情的。但是,对待爱情上这就是一种扭曲残暴的爱情观和处事方式,暴露出艾米丽性格中变态的强势和人性的缺失。 3.注定的悲剧 这篇小说只有一个主人公——艾米丽,所有的人物和情节都是为了揭示她的性格而展开的,从她残存的高傲和变态的强势中我们完全可以预示出故事的结局和人物的悲剧命运。艾米丽从一个如天使般肃穆安静的少女到一头铁灰色头发的阴暗老妇,她最终没有步入玫瑰色的明亮新房,而是在到处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中凄惨地死去,守着尸体生活了四十年之久,无疑她想用情人腐烂的肉体来诠释她想让一切永恒不变的愿望,她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向人们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和已经一去不复返的贵族历史。 艾米丽是南北战争之后南方贵族小姐的典型代表,她们故步自封,不愿意跟着时代做出任何改变,这种弃世残忍、高贵自傲、恪守旧道的旧贵族女性必然会在滚滚的历史浪潮中被淘汰,而且女性是谁会的弱势群体,大变革过程中她们不会起到主导和决定性作用,但是一定最先遭到伤害和冲击。只有个体随着历史的变迁相应作出正确的反应,我们才能在社会生活中生活得顺遂、安心。 二、为什么说“艾米丽是一座纪念碑” 首先,纪念碑是有一定的划定和纪念意义的,艾米丽的故事虽然以悲剧结束,但是她作为南北战争中南方贵族小姐的典型代表,她们是真实存在过的,我们不能去严厉评判她们的生活方式和态度是否正确,大多数贵族阶级尤其是女性其实并没有超前的变革意识,因为这不是她们能够选择和改变的,而是时代赋予的。 其次,纪念代表着已经是过去式的事情,透过这座纪念碑我们是去追溯和解读后辈未能经历的历史以及历史中人们在各方面发生的种种变化,单纯地宣泄情感也好,以史为鉴也好,抑或慨叹新时代的到来,能得到什么都是好的,都是收获的。 三、为什么要献给艾米丽一朵“玫瑰花” 首先,艾米丽的贵族小姐形象原本是符合玫瑰花的,高贵浪漫、热情洋溢,永远给人以神秘之感;其次,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家族的衰落,艾米丽暴露自己性格的缺陷,如固守高傲尊严、强势狠毒、极端暴戾等等,这就是艳丽玫瑰本身的“刺”,无法拔除,扎痛着别人,拒绝着一切;最后,我认为福克纳是抱着同情和怜惜的情感来包容主人公艾米丽的,她的悲剧有自己性格的缺陷,但是放在时代历史大背景下,其实是无法适应社会变迁的结果,也是一幕社会悲剧。所以,这朵玫瑰花是献给美丽、高贵、宁静、永恒的……

从艾米丽小姐的代表意义上写:她是美国南方文明的牺牲者,是旧价值观的维护者和破坏者。她出于名门身份高贵,为了维护这种贵族高傲的传统,她没法和周围人交流,也鲜出门;爱上北方佬却无法和他在一起相守爱情,这都证明了她是牺牲者。她坚持不交税、住老房子又体现了对旧价值取向的维护;但她同时又爱上北方工人并以杀死他的方式与之“白头到老”,这又证明了她破坏了旧价值体系。也可以从叙事的时间顺序来写,本文为倒叙,倒叙之中又含插叙。还可以从作者福克纳(Faulkner)作品南方题材的角度写。福克纳本身是继马克吐温之后又一地方作家,他的作品多反映南方人生活状态的破碎、颓废、无希望,对旧价值观的维护和与南方工业文明的冲突及变化,福克纳的作品虽描写南方大家族没落的生活,但又不仅限于南方,因为他反映的是整个美国的问题。作家对南方生活现状和人们精神状态的态度是矛盾的,既有同情又有讽刺。《献给艾米丽的玫瑰》本身是对南方文明的探索与揭示:南方文明要破败了,北方势力已经侵入,人们的思想开始变通,但是艾米丽还是固守着家族的高贵不肯低头。这样的态度既古板又可敬,于是在她几近变态的毒杀爱人之后,作者还是忍不住为她的执着打动,在题目中为她献上了一朵娇艳的玫瑰。从这些角度挖掘,再加上其他论文的借鉴应该够了。

叙事手法和主题的结合!

《献给艾米丽的玫瑰》看似爱情小说,主线勾勒出身贵族世家的艾米丽小姐爱情的绽放与凋零;又可当作“侦探小说”,有自杀的猜测和谋杀的元素,悬疑留到文末才予以揭晓;还是“哥特式小说”的范本,神秘莫测的大宅、独居而与世隔绝的女人、常年缄默的佣人、门窗里飘出的死尸般的腐臭……家教甚严的艾米丽小姐爱上了一生中唯一结交过的青年异性,来小镇当临时工程监工的北方佬Barron,此人放浪不羁、浮躁而浅薄,他无力应承艾米丽一份稳定的婚姻生活。于是镇上居民看见艾米丽进药店买了砒霜,纷纷猜测她要自杀;接着Barron失踪,再也没人见过他。艾米丽高压、专横的父亲去世后,她深居简出、大门紧闭;左邻右舍开始闻到她的宅子里飘出的越发浓重的恶臭,没人敢去惊扰她,于是偷偷地在门边、窗下撒石灰,希图掩盖那股难以忍受的味道;艾米丽小姐去世了,她下葬之后,人们终于得以进入那所阴暗的深宅,在一间锁上的房里,发现床上那具已腐烂多年的Barron的尸体,尸体旁另有一个枕头,有人睡过的痕迹,枕头上几根长长的白发——艾米丽的白发。Barron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成为艾米丽无望的爱情的祭品,同时陈列在在祭坛上的还有艾米丽自己的青春和自己的一生。她无法攫取或挽留Barron,就毒死了他;从此夜夜和他的尸体同眠。青年学生是无法理解这种“变态爱情”的,他们很可能会直接把主题解读为:我得不到你,我就毁了你!——不过是一种自私、愚蠢、激烈至死的爱,还值得大费周章、专题歌颂?可福克纳是怎样评价艾米丽的呢?小说标题已说得很清楚了:献给艾米丽的玫瑰。而“玫瑰”一词只出现在标题里,小说全篇没有“玫瑰”的具体意象和字样。所以曾有人专门撰文探讨:《献给艾米丽的玫瑰——玫瑰何在?》《献给艾米丽的玫瑰》是一首挽歌,缅怀一个失落的文明、一片“随风而逝”的精神世界;老南方的传统、老南方的荣光在北方工业文明的冲击下挣扎求生,但它的宿命已注定,轰然坍塌之后一地废墟,焦土瓦砾间唯见一支玫瑰,在缝隙中摇摇晃晃,在硝烟里徒留暗香……和福克纳更伟大的作品《喧嚣与骚动》、《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相比,这部短篇自然缺乏长篇巨制才有的深刻寓意和宏大布局,但却是所有福克纳小说中“可读性”最强的一篇,一旦开卷、势必一气读完。

红玫瑰与白玫瑰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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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说的是男人花心,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红玫瑰和白玫瑰》:人生对命运的嘲弄,是人近中年的一次痛苦领悟《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诸多作品中广为流传的一部小说,其中许多经典的句子大家也能信手拈来,虽只为中篇,但写尽了男性与女性爱情与婚姻的不如意,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偏差,可以说字字诛心,饱含了悲情色彩。 张爱玲出身在一个落魄权贵家庭,亲见过父母亲婚姻的不如意,她赤手空拳出去,由已离婚的母亲赞助她读书,一切的名头和利益都是靠她自己挣来的。她太明白不能搞砸的人生和现实面前的隐忍,也更能体会一个女子在男权社会下被蹂躏的爱情。 《红玫瑰与白玫瑰》描写的是勤工俭学的苦孩子佟振保成长中一路逆袭和感情的故事,他有着明确的规划和完美的理想,但他的工作、婚姻、家庭在他无比正确的推进中,却因为遇见了他从前的一个女人,而彻底被打翻。 佟振保爱的是红玫瑰王娇蕊,娶的却是白玫瑰孟烟鹂,他以为白玫瑰纯洁简单,好操控,但他在这段婚姻里却失掉了爱情的希望,经常在外嫖宿,而他自以为忠贞的白玫瑰却背叛了他。他当初不敢娶红玫瑰,是因为红玫瑰是交际花,是朋友妻,而爱上了他的王娇蕊却在遭到了他的无情拒绝后迅速成长,最终成为了别人平凡的妻,朴实的爱着。 人总是要走过一条长长的路,才会明白人生的意义在何处,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人到中年的惆怅与失落,也许是每一个人都应该面对的,今天我就以佟振保的前半生做一次反省与沉思,看看哪些是值得我们警醒的。 佟振保在别人眼中是标准的成功人生,他完全是靠一己之力打下了这片天下。他半工半读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靠的是自己的真才实学和克己奉公。 佟振保为了这份成功,是付出了自己许多的伤心和努力的。他在爱丁堡学习,是靠寡母和兄妹缩衣节食为他寄钱寄包裹,和自己零碎时间去打工,在那里他没有时间没有钱,他印象中的英国只限于地底电车、白煮卷心菜、空白的雾、饿和馋。 作为一个渐渐成年的男子,他的青春是灰暗的,他必须为了将来的某一天隐忍、克制。在同学们经常游玩、聚会、拍拖时,他未尝不羡慕,但他没有那个资本,他只是个没任何本事的愣头青。 此时的佟振保,人生不允许出现任何偏差,他必须留下空白等着未来书写。但在青春躁动的年代,他毕竟是有所试探的,这就如他空白人生的底影,虽不曾真正留下些什么,但终究成了他人生的底色。 在某个暑假的巴黎,他很偶然地进入了一个妓(和谐)女的小旅馆,但这女人却老是不放心,带着防备来挑剔他,他在她身上花了钱,都仍做不了她的主人。和这个女人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他人生最羞耻的经验,这次的不圆满,让他暗下决心以后他一定要做绝对的主人,也让他更饿更馋。 但是,佟振保知道,所有的莽撞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他小心翼翼地挑选女朋友。玫瑰是他的初恋女友,是一个很爽快的人,因为他没有时间和金钱与任何人叽叽歪歪。但随着交往,他知道玫瑰的父亲是个体面的英国商人,母亲是个传统的中国妇人,玫瑰是正经人家的女孩,他可不能胡来。 眼看着佟振保就要学成归国,他本以为和玫瑰也只是青春作伴,好好的玩玩,可不知正经人家的女孩玫瑰已爱他入骨,只因为他的从不深入,这段感情表面上始终是泛泛之交。但在临别时的傍晚,玫瑰哭得死去活来,抱着他始终不肯松手,甚至愿意为了他完全交付自己。 可玫瑰毕竟是正经人家的女孩,而她如此爱他,他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而毁了她的清白,更不愿玷污爱情在自己心目中圣洁的模样,他狠心推开了她,让她独自下了车。 第一次的欲求不满和这一次的爱而不得,虽然在佟振保的生活里没有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却对他以后的人生造成了深刻的影响。他一面要做正人君子,一面又对欲有了更强烈的渴求,虽然对玫瑰的决绝给他博了个柳下惠的好名声,但潜藏在平静表面下的巨大暗潮,却正在挑战他那一触即发的神经。 回国后的佟振保受不了房主朋友之妻红玫瑰的挑逗,甘愿沦陷,却又在不得不对这段感情负责的时候,再次选择了决绝的方式,但当他娶了白玫瑰的时候,却又因为欲求不满,而终日在外留宿。 理智与情欲不能同日而语,现实与理想隔着巨大的偏差,佟振保在自己的人生里扑腾,看似选择了一种最正确的方式,但感情终究不是学业,没有标准答案;欲望不是工作,只要履职就能搞定。我们终其一生只有忠于自己,生活才可能忠于我们,任何与自己的抗争都是徒劳的。 在生活里,我们唯有勇敢,接受我们该接受的,面对我们不可逃避的,也许会更好。人生里所有的苦所有的痛,所有的欢笑和悲伤,总会以另一种方式回来,我们谁也逃不过。 佟振保后期的荒唐都是因为他前期的过分克制,那饿着的心让他无比的馋,他那打了底影的空白人生,刚一着笔,就让这底影捉住了手,不容分说地一路不由自主地画将了开去,唯留下一阵唏嘘惊诧了众人。 佟振保在感情中如此克制,那他在生活中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书中写道: 如此一个在别人眼中的完美人设,却是独独没有考虑到自己的需要。我们生活在社会中,总是被各种各样的社会设定所定义,谁都希望自己是那个别人眼中的完美人设,但真正做到,却是何其难! 大家都说做人难,但佟振保做到了,遇到他的人没一个说他不好的,见到他的人没一个不点头称赞的,但他人前装尽好人,人后却一次次背叛了自己。 佟振保的老同学王士洪很是不放心交际花的妻子,却愿意在外出谈生意的时候,把佟振保招来同住,因为佟振保对爱得他死去活来的恋人都能坐怀不乱,怎么可能对朋友之妻下手呢? 在王士洪看来,有一个青年才俊与妻子同住,她也会把心思收一收;有一个信得过的正人君子陪伴妻子,他是没有什么不放心的。这两全其美的心思,也许王士洪正在心里偷着乐,却不想后院失火,令他防不胜防,而更让他震惊的是,妻子这次不仅仅是玩玩,而是动真格了。 我们也许有疑问,最后佟振保在王娇蕊打算打破真相的时候,佟振保选择了义无反顾的推开,那王娇蕊动了真格,佟振保到底有没有动真情呢? 我们知道,爱情是相互感应和彼此的回应,如果两个人不爱,再亲昵的举动都掩饰不了双方的介蒂,而如果相爱,就真的不需要过多的暗示和伪装,一眼就能直达对方心底。我们或许不太明白对方所想,但每一个微小的动作就能在对方的心里产生巨大的涟漪。佟振保这样一个理智的人,却管不住自己了,书中写道: 从全书来看,王娇蕊似乎爱佟振保爱得更深刻些,但从这句话来看,确实是佟振保先爱上王娇蕊,且比王娇蕊的爱深刻得多。是他沉重的爱砸晕了王娇蕊,并让她学会了爱。 从前的王娇蕊是交际花,是一个极好的爱匠,这都是她擅长的把戏――她唯一擅长的把戏,但她不会爱,更不懂爱。 是佟振保,如高处跌落的物件,用比他重量要重上许多倍的爱,去爱一个不懂爱不会爱的孩子气的王娇蕊,终于把王娇蕊融化,让自己的爱渗透,把王娇蕊变成了一个懂爱惜爱的王娇蕊。 厚重的底影成就了佟振保沉重的爱,但这爱却与他想象的不同,他要的是一个身家清白、面容娇好的女子,等着他来爱,只让他一个人来爱。 佟振保确实爱上了王娇蕊,但这与他想象中的不同,他一边深陷又一边抗拒,从不承认自己是真的爱上了。这种撕裂是对自我的一种背叛,在这段爱中,佟振保一直是纠结的,所以他在下班回来的盼望里,称那是一种“无耻的快乐”。 若真爱,那是一个完全坦露自己的真实,是一种毫无保留自己的付出,何来无耻?若遇上,就拂去掩盖在其上的尘土,无论埋得多深,都该辟去万难,使其拥有。 但佟振保不是,他退让了,他退出了。虽然他明白他此时抽身,王娇蕊已经不再是当时的王娇蕊,王士洪夫妇已经不可能再回到当初的王士洪夫妇,但他在现实面前认怂了。 而此时的王娇蕊,一直游戏人生的王娇蕊,此时却无比的坚定。虽然她一直是很好的爱匠,虽然她从不在一段感情中受到如此的伤害,但她在这段伤害中找到了自己,决定以一个全新的方式来过自己以后的人生。 反观佟振保,他给王娇蕊的人生带来了巨大改变,他的爱滋润了王娇蕊从不曾苏醒的心灵,却甘愿背叛自己,用别人的定义来规划自己的人生。 老好人佟振保,满足所有人于美好的期望,却对自己下手之狠,真是让我们瞠目结舌。他对理想境界的执着追求,是对自我的背叛,这也造就了他完美人生之后的悲剧人生。 所有的假象必将崩塌,但它需要一个契机。 佟振保娶了白玫瑰孟烟鹂,在外人看来,他有一个完美的妻,一个完美的家,夫唱妇随,家庭和谐,爱情事业双丰收,但在他那亲手造的白色房子里,到处是千疮百孔的溃烂。 他千方百计娶回来的美丽的妻,却不喜欢“最好的户内运动”,她不擅交际,从不主动,等着他来爱,但他终是对她提不起兴趣。 对妻子隐隐的失望,让他开始在外宿娼,但在大多数时候,他还是瞒着家人的。而在他一次偶遇了王娇蕊之后,他开始伤心了,王娇蕊成了别人的妻,认认真真地为丈夫生了孩子,再也不交际不招惹谁了,行为举止相当矜持,成了一个他真正想要的妻。 而当他回到家里,却意外地发现了妻子与裁缝的私情,这简直是对他一万点的暴击,完全颠覆了他以前的认知。他在心里对自己恨恨地说: 可是,在婚姻里,没有爱,却要将对方的人生全部的捆绑,这就是最大的错。娶了她,却不爱她,要她如何自处?烟鹂所有的不确定和不安,所有没有自己的附和与喃喃自语的自责,都只是因为佟振保的不爱。在这个家,她虽然是妻子,但她却是一个无处可安放自己的人。 佟振保自己本末倒置的人生,是他一手造就,可他也没有勇气打破,四十年拼命奋斗的人生,谁又有勇气重新来过? 他错过了红玫瑰,本可以好好地爱她的白玫瑰,让不更情事的白玫瑰静静地绽放,他却选择了逃避,用明目张胆的夜不归宿来报复白玫瑰,但在这场婚姻的较量中,谁才是人生的赢家? 红玫瑰终究成为了别人贤惠的妻,而自己心心念念娶回来的白玫瑰却在自己一天天的折磨中变成了怨妇,再也不是那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了。 爱让红玫瑰学会了成长,恨也让白玫瑰学会了成长,只有佟振保还在来来回回的纠结自己错失的人生和误解的幸福。 荒唐了一段时间,佟振保终是不忍心砸碎自己一手自造的家,放过了自己,对现实妥协,又变成了一个好好先生。 在这篇小说中,时时都透射出佟振保的掌控感,他从不相信命运,什么都用自己的意志来克服,但到头来,他一直信奉的婚姻与爱情最终背叛了他,给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他无比追悔。 所以他后来变成了一个无比渣的渣男,他每天花天酒地,带女人出去玩还故意兜回来拿钱,不拿钱回来养家,连女儿的学费和每天的菜钱都成问题,他恨透的不过是原来那个过分克制的自己,早知道结果是这样的本末倒置,那么他之前的那些隐忍和克制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知道了生活真相的佟振保,先是荒唐后是回归,都只不过是他对现实徒劳的抗争和妥协。我们可以规划人生,但从来没有人能掌握命运,命运福祸相倚,两两转化,不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我们谁都无法只要求拥有好的,坏的却从不来打扰。 孔子说“四十不惑”,也许指的就是人生的这一转折点。人到中年,忽然活着活着就明白了,原来人生并非非黑即白,原本可以不必如此执着。这个时候是一个人心灵慢慢打开的时候,年轻的时候我们只顾埋头赶路,眼睛只望向前方,却不知路过的也是极美的风景,回头也会有值得怀念的苦楚。 佟振保半生的克制,是对人性本能的挑战和自我的摧残,但庆幸的是,他获得了一个契机让自己重新来过。经过痛苦的纠结、无情的发泄,他用一种极端暴烈的方式清洗了自己灵魂的污垢,让它重新焕发出了生命之光。 人近中年,现实生活的压力,以前认知的崩塌,都有可能让我们陷入人生的危机,但很少有人能打破这人生的魔咒,获得真正的掌控感。而佟振保荒唐之后的回归,却不是当初与自己争斗的掌控感,那是一种相对自由、来去若无的掌控感,是能从心所欲又能不逾矩的掌控感。 人生在世,不过是兜兜转转的顿悟。前半生我们都似乎是一只拉磨的驴,以为我们向前走的就是前方,殊不知只是停留在原地转圈,而当我们顿悟了之前执着的可笑,才明白真正应该前进的方向是何方。 明白了来时路,再勇敢的踏上归路,那便是一次对自我的真正战胜。

在每个男人的生命中都有两个女人一个叫红玫瑰 一个叫白玫瑰如果有一天娶了红玫瑰 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则成了窗前的明月光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痔,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换而言之,男人多半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没有贬低男人的意思。。或者说,人性多半如此不知满足)之所以强调红玫瑰与白玫瑰的对比,不仅仅是展示两种截然不同的女人对于一个普通男人的生活的影响。也通过三个人之间的纠葛,表现出在时间的力量面前人类情感的脆弱

玫瑰的论文题目

【-高二优秀议论文:玫瑰】 玫瑰 假如没有风,空气又不潮湿,那么,这座没有暖气设备的城市冷到零下6℃还是可以忍受的,但是太阳必须要好。 太阳在秋天很女性,妩媚,多羲,尤其到了晚秋,嫣红柔软的光线,仿佛伤感的红酒,每一滴都要醉人。栅栏中慢慢移动的光斑,屋檐下渐渐拉长的树影,菊丛怒放的无畏无怨的颜色……都好像有秋的叹息和盈而不落的泪。可是一入冬,太阳就冷漠了,高高的,淡淡的,像一个严肃英俊的男子,不动声色。但它是有力的。它从很深远的高空敞开它的光焰,坚定地穿透冰寒的大气,锐利地切过云层,傲慢地照在万物之上。天是这样蓝,明净坚挺,像钢一样仿佛可以敲出声响来。城郊的峰峦,落叶乔木历历可数,淡黑色的枝杈,耸立着冬之平静和严厉。然而太阳很好,把冬神的阴寒击退了。这么说,它倒不是冷漠了。但又是什么呢? 最怕不分明的四季。最怕不诚实的感情。秋有萧瑟,冬有寒冷,夏曝春温,这都可以忍受。何况在萧瑟与寒冷中,在夏热春阴里,还有些个性不一却有情有义的好日子。 自然远比人类可爱,因为它率性、真实,是没有经过乔装,也不会巧言霸道的。人类常说,要征服自然。这话很值得探讨。人类和自然都是这个世界的生命,彼此只能友好相处,相互调适。人怎么可以以主宰者自居去对自然征战讨伐呢?如果自然都被征服得生机全无了,人类的末日也就来到了。 近来,我常感到脚下有轻微的摇动。只有一瞬,但我感到大地那有弹性的身体在我脚下滚过了一个个小小的波浪。我没有恐慌,只有一种近似喜悦的'惊异:多么强大而不可抵御的自然之力啊!我肃穆地聆听它的脚步,像聆听另一个世界的圣音,一下子觉得万古洪荒,人类渺小。小我顿时化为乌有。 宇宙的演化和规律是那么深沉,远胜过人类的情感。上天打一个喷嚏,人间就是暴风骤雨,家家缩在窗玻璃后面看那阴云翻卷,雨军肆狂,闪电在雷声到来之前拔出枝形的银红色利剑。自然的气概,能催醒娇粉细茸的花蕊,也能使火山开化,江河漫溢,冰飞雪陷。人呢,只能缩在蜗居里。出色的人,超越了限制去认识世界,去服务世界,通过科学、艺术;通过耕田,播种……但是更多的人却不知所为何来,一生辛劳、困厄,耗尽了血汗,在阴晦的生存环境中染上一身的坏毛病,又把这些细菌传染他人。就这样因陈相袭,像禾草一样倒下,又像禾草一样茬茬再生,却没有禾草那样朴素的品质和风格。我不幸生而为人,居方寸中。我的脚有镣,眼有翳。我的心有痂疤。我的十指因为苦挣苦做而佝偻了,我的喉咙因为渴望的呼喊和愤怒的抗议而哑默了……只有我的耳朵还没有痴聋,还知道什么是歌声,什么是秽语,还能听到夜行列车韧长的脚步声,能感觉风起于青萍之末,从蝉的嘶鸣里了解夏炎也有尽时……真想做一片枫叶,经霜转红,再与飞雪一样飘然坠下。在风里唱过,在雨里哭过,和月光相守过。不管是蒙尘还是碧亮,每一天过的都是自然的日子。可是我却生而为人:看人脸的各种变异,听人言的各种技法,畏于人造的刀钩箭戟或软或硬的杀戮……还有自身的缺点与软弱,便我日复一日地转动在人的模壳之中,泯灭了生命的灵性。 梭罗说得很尖锐:我们终其一生为谁而受奴役?一个人最大的惶惑就是不明白自己受苦、欢乐、工作、享受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什么?我天天拷问自己。在没有圆满答案时,我用手刨开我可以触及的土地,种下一棵棵美丽的玫瑰。我并不期望得到什么,只想多靠近一些自然的芳菲。我无悔:哪怕这些真情的玫瑰被踩塌之后,所有的刺都扎到我的心中!

《玫瑰有刺》怀着对“麝炷腾清燎,鲛纱覆绿蒙”的向往,我寻觅着这小径两旁的玫瑰。叮咚的河水敲碎了一山的沉寂,阳光披在草地上,几只蝴蝶翩翩起舞,围绕着——一朵玫瑰!一朵玫瑰,虽没有诗中“接天连叶千万绿”的景象,却也“一花两色深浅红”;那一朵玫瑰,只是含苞待放,晶莹剔透的露珠,粘附在她那宛若彩霞的花瓣上,她在等待,在等待开放。淡淡的清香从鼻尖溜过,我贪婪地允吸着,不由自主依恋上了她。“别有国香收不得,诗人熏入水沉中”。我沉醉了,渐渐步入梦境。梦是美好的,梦是浪漫的,梦中我手持一朵红玫瑰。我轻轻蹲下身来,双手不自觉向前伸去,想捧起她,在我碰着她的一刹那,疼痛,瞬间从十指传向心口。刺!她美丽的外表下,青色的茎上,竟还长着刺!我猛然醒悟,双眼睁开,向前迈去。一切随缘……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是一个很好写作的题目,不要直观的写文章,要思考。给你一篇例文。供参考。一枝玫瑰,你轻轻地摘取,嗅一嗅,芳香四溢。你将它送给了哭闹的孩子,孩子纯真的脸上绽开了笑容;递给了破碎的情侣,二人重归于好,向你挥手致谢;你还将它传给了因人生失意而跌倒的人们,他们坚强地站了起来……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开头精彩)100多年前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一个贫苦的乡下人,救起了一个险些没了命的贵族少年,他的父母没有答救命之恩,而是将乡下人的儿子带往伦敦深造。后来乡下人的儿子从圣玛丽医学院毕业了——他就是荣获1945年诺贝尔医学奖的亚历山大、弗莱明,拯救了世界千百万人性命的抗生素就是他发明的。二战期间,那些曾经助他一臂之力的贵族儿子,在患严重肺炎期间,就是用抗生素医好的。这个人就是英国首相丘吉尔。(与上文不衔接)乡下人救了贵族的儿子,贵族成就了乡下人儿子的学业,乡下人儿子学成后用他发现的药品,又一次拯救贵族儿子的性命,出于善良的回报总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好人终有好报。明星加入到慈善活动中,近年来也颇为引人注目,用明星的力量汇聚社会的爱心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中国大陆上有功夫皇帝之称的李连杰。于80年代的《少林寺》一举成名,随后又频频出现在90年代的各类电影中,以其深厚的武术功底为大家所熟识。近一年里,李连杰一直在做慈善,从参加不同形式的活动到壹基金的成立,他始终是倡导者。在面对面专访中,他这样说:“常被别人说是世上最厉害的武功,我说是爱,大爱无疆,每人献出一份爱,也能汇聚所有人的力量。”李连杰参加了多交次义演和拍卖,呼吁演艺圈的明星支持慈善,用明星的力量得到社会的支持,为慈善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例子与例子之间应该有一个过渡)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丛飞”,在长达十多年间,先后捐助了近200名贫困儿童,捐资累积达400万元。然而,就在他做慈善捐助乐此不疲之时,被检查出癌症,癌细胞已经扩散,世上所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但在他病危之际,他心里还想着孩子们;在他住院医疗费拮据之时,他毅然拿出医药费继续着他的承诺。英雄丛飞走了,他走得有些仓促,也有许多遗憾。他遗憾没能对父母妻儿尽到责任,遗憾自己带给家庭巨大的经济负担,更让他遗憾的是他又看到了孩子们成千上万的期待的目光——他没能帮助更多的失学者完成学业。我相信,给予别人帮助,也许只是一盏灯。灯光亮些,再亮一些,身边的黑暗就少了一些。并且我还相信,每个人的心灵都是一扇窗,窗户打开了,光线就进来,生活了就有了希望。有时一声问侯,对别人来说就是一份体谅;多一些关心,对别人来说就是一份温暖;还有时,多一点分享,对别人来说就是一种欣慰。(分析很形象)在帮助别人时,自己也收获了一份快乐,而更多的是人生的感悟: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红玫瑰与白玫瑰毕业论文

人们常把玫瑰花来象征爱情,恋人之间尤喜以鲜艳欲滴的红玫瑰相赠,借以表达自己热情如火的情感。但在《红玫瑰与白玫瑰》这篇小说中,却有一段对红、白玫瑰的精僻描写,表现了男人们表里不一的爱情观。爱情本应是矢志不渝的付出,生死不问的相随,但如此摇摆不定的爱情观,突出的正是我们现下许多人的彷徨。我们常说鱼与熊掌不能兼得,人生必有所舍才有所得,但这段话却写尽了人生的悲情。 有人说,这世上的事,无非分为得到和没有得到的;也有人说,这世上的悲剧,无非分为两种,即没有得到的和已经得到的。始终没得到的,终会化成一种执念,成为人生永远的刺痛;已经得到的,却会是一个梦破的残局,让拥有陷入虚无。 然而,我要说的是,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拥有却视而不见和得到过却再失去。 人生关键是要有自我认同感,自己看上的就要有义无反顾的勇气去追求,自己拥有的就要有信心加倍感恩这种得到。 因为只有没有自我认同感的人,才会永远觉得别人拥有的才是最好的,自己失去的才是最珍贵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一篇以女性视角讲述男性情感故事的小说,它展现的是一个男人的贪婪和无助。书中的男主人公佟振保是一个成功逆袭的榜样,是一个标准的优秀人士,但是他的内心千疮百孔,感情摇摆不定,被赞誉的优秀人生根本支不起他那摇摇欲坠的灵魂。 在传统的观念里,女人分为两种,一种是端庄典雅、娴静识礼,适合装点门面,把她娶回来作妻,一种是热情风流,才情逼人,能激起男人欲望,适合养在外面做情人。 在旧社会,许多男人都拥有两者兼有的权力,但佟振保是一个留洋归国的新派学生,他不可能做到如此腐朽。佟振保一方面想拥有热烈奔放的女人,另一方面他又抹不开面孑娶这样一个女人回家,而且他更担心的是娶这样一个女人回家是极不安全的。 婚前他交往过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初恋女友玫瑰,另一个是他的情人――婚内出轨的朋友之妻王娇蕊。 正因为他的初恋女友叫玫瑰,后来他把以后的两个女人都比作玫瑰,一个红玫瑰是他婚前情人王娇蕊,另一个白玫瑰是他婚后的妻孟烟鹂。 佟振保是一个极有条理的人,也是一个极合乎现代理想的人物,他学的现代工程学也是极有逻辑的,所以他这个理工男万事都能按照标准化设想让一切各归所位,他的生活在四十岁之前一直是有条不紊的。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容姣好,性情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 因此他在感情上也是极有逻辑的,他非但把娼妓和正经女人分得很清,把谈恋爱和真正恋爱、情和欲也分得很清,把妻子和情人分得更清。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整,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一个经济实惠男,他与玫瑰交往,看上的是她的爽快和随便。但得知了他的父亲是一个体面的英国商人,母亲是一个传统的广东女人之后,他收到了自己就要伸出的手,完全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他认为这样随随便便疯疯傻傻的玫瑰,是不适合娶回家做妻子的,既然惹不起,他就要走得潇洒。 但没想到他归国前与玫瑰告别时,玫瑰却哭得死去话来,抱着他死活不肯放手,甚至愿意为他完全交付自己。这是他之前没有想过的,在他看来,不过是随便玩玩,何致如此,况且他又没把她咋地,怎么就让她这段死心塌地了呢? 刚告别了英国玫瑰,归国就碰到了朋友之妻王娇蕊,她是一个和玫瑰一样奔放的女孩,不同于一般的古中国传统女孩。 佟振保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要不得的女人,但他不想娶这样的女人。他放弃了玫瑰,是怕负责任,但现在王娇蕊是一个放荡的妇人,是别人的妻子,他认为大摡是没有危险了。 佟振保在这次王娇蕊的勾引下,欲拒还迎的迎了上去,对佟振保放一百二十个心的老同学王士洪在佟振保搬来的第二天就去了外国谈生意,但直到纸包不住火,王娇蕊由开始的勾引到疯狂的爱上佟振保,向王士洪提出了离婚并和盘托出了她与佟振保的奸情的时候,王士洪才火急火燎地从新加坡赶了回来。 但喜欢王娇蕊是一回事,娶王娇蕊却是另外一回事,这次他不仅不敢负责,更不愿意因为插足老朋友背负骂名,他又脚底抹油,溜了。 佟振保明明不喜欢矜持不会调情的女孩,却很愿意娶这样一个女人来装点他清白的门面。他娶了想象中的完美之妻孟烟鹂,却又不满意,新婚生了孩子之后,就一直把她晾在家里,自己经常出入娼所。 本来喜欢热烈的女人也好,喜欢娴静的女孩也好,不管喜欢什么样的女人,都是一种喜好,没有好坏对错之分,但佟振保坚持认为热烈的女人不好,自己不喜欢的清白娴静的女孩就是好,可是他坚持按他的认知做\了,他却非常不快乐。 这只能说对自我没有认同感的人,都是瞎折腾,不仅害了自己,更害了无辜的别人。要不是佟振保主动答应娶下孟烟鹂,说不定孟烟鹂就会找到合适的、嫁给懂得欣赏和珍惜自己的人。可佟振保这一闹腾,孟烟鹂的人生全毁了。她本是一个懦弱不主动的人,现在她深陷泥沼,更是不懂得如何爬出去,于是她只能顶着正牌太太的名过着这世上最憋屈的人生。 而除了红玫瑰王娇蕊有些咎由自取之外,他的初恋玫瑰也是受害人之一。虽然玫瑰在佟振保看来有些疯疯傻傻随随便便,但那只是一个纯无戒心的纯真女孩的正常社交,这只不过是佟振保身在现代思想最前沿心却在落后思想最黑暗角落的龌龊。 不过,咎由自取的红玫瑰惨遭抛弃后自动觉醒,真正明白了自我需求,找到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而一直在自己的人生里沾沾自喜的佟振保,却在见到了红玫瑰的幸福之后,受到极大震动,把自己推向了万劫不复。 如果说起先的佟振保只是定时的嫖娼,那么后来的佟振保整日夜不归宿,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连为女儿备下的教育费也拿出去花光了,家里母女俩生活费都已没有了着落。 他的人生从年轻有为到一塌糊涂,只是因为他对自己没有认同感。 自我认同是能够理智地看待并且接受自己以及外界,能够精力充沛,热爱生活,不会沉浸在悲叹、抱怨或悔恨之中,而且奋发向上,积极而独立,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并且在追求和逐渐接近目标的过程中会体验到自我价值以及社会的承认与赞许。 既从这种认同感中巩固自信与自尊,同时又不会一味地屈从于社会与他人的舆论。自己对自己所思所做有一种强烈的认可。红玫瑰在伤害中顿悟,获得了自我认同感,终于告别了以前浑浑噩噩的人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而佟振保由于没有自我认同感,学习工作那么优秀,也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既然自我认同如此重要,我们要如何获得自我认同呢? 自我认同就是跟随自己内心的指引,去真正寻找自已所需要的东西。当你获得自我认同,你会觉得你与自己离得那么近,有一种由衷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不需要外物的任何刺激,是由自己的内心慢慢散发的。 佟振保最大的悲剧在于他喜欢什么是一回事,他认为什么正确却是另外一回事,他以为大众标准与个人需要不能重合,只能各行其道。这样的认识让他的家庭表面风光却毫无温情,让他的性情在外打开却不能彻底释放,在现实与梦想的夹缝中生存,佟振保从来都不能尽兴。 其实有自我认同的人,不管社会价值如何,他都是敢于坚持自己的理想的。不管是白玫瑰还是红玫瑰,它们都不只是一种单纯的颜色,都含有玫瑰的真正特质,有着相同的爱情内核。 就像《三生三世》系列中,九尾银狐白浅对男女之情迟钝,不知墨渊对她用情之深早已超越师徒情份,但遇到夜华时,她却很容易地就爱上了她,且爱得比任何一个热情的人都热烈;九尾红狐白凤九是从小就犯花痴的一粒情爱种子,但她也可以爱得异常执着和单一,始终对那个老冰块东华帝君着迷。爱情不能看表面形式,也不能就某个人的行为习惯就断定某个人的爱情就是那样子,其实真正爱上一个人,不管是白玫瑰还是红玫瑰,她们都是一样的,可以既热烈又执着。 如果佟振保对自己有很深的认同感,或许就可以坚持自己,不断深挖,然后得到自己那份最珍贵完美的爱情。佟振保学业优秀,工作出色,但他又不懂爱情,对自己没有什么认同感,所以前半生妥妥的人生赢家形象在中年后土崩瓦解,成了一个非常渣的渣男。 而在现世行走的我们,如果对自己没有很深的认同感,则很有可能被命运推着走,常常患得患失,得到这个却发觉这个没有那个的那些优点和特质,反复权衡,却错失了自己的人生。在这世上,你永远不能拥有所有,只能寻找自己最想要的,努力得到它并永远珍惜就足够了。

一般不会提特别难的问题来为难你的,基本是你论文你出现的问题的观点的延伸,还有就是对你论文格式的不规范的地方的纠正,答辩的时候不要太紧张,基本都能从容回答出来的

有关和谐的议论文【5篇】优秀范文

天空的和谐不在于一轮太阳的明媚,而在于片片云彩的飘逸;花丛中的和谐不在于朵朵鲜花的竞相怒放,而在于片片绿叶的衬托;音乐的和谐不在于一段乐曲的激情昂扬,而在于节节音符的完美契合……下面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有关和谐的议论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有关和谐的议论文1

陈景润成名后写下的“冷”与“热”,不只是他关于个人数学生涯的评价,更是人生跌宕起伏最简练优雅的概括。

冷,不可或缺。冷是一种收缩的生命状态,是蜷伏、防御、等待式的策略,也是耕耘、建设的生活内容。冷既指“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淡泊宁静,也包括“十年磨一剑”的苦心孤诣,也指“十年寒窗无人问”的寂寞寒冷。然而,人在“冷”中才得以静心充实自我,也在“冷”中得以自由生长,最终练成高尚的人格与博学睿智的头脑。梵高早年流离于法国乡间,以低价卖画为生。与在巴黎攀龙附凤、名利双收的同代艺术家相比,他的二十年走在最阴冷的地层,只有惨淡的日光充当唯一热源。而在这平淡的二十年,他领略了自然的每一寸美丽,也感悟到光影与色彩深藏的奥妙。多年间悄然诞生的画作,日后成为世界艺术殿堂的恢宏绝响。

热,无可替代。热是一种扩张的生命状态,是进击、征服式的战术,也是功成名就式的快感。唯有“热”,才能证明最终的成功,才能代表社会的认可。仓央嘉措作为六世_喇嘛,却只享有了八年政教合一的大权。在云波诡谲的政治斗争中,这位年轻人成为一代牺牲品。然而他创作的许多诗作,却跨越了时光与民族,越来越成为全国人所赞美和喜爱的文字经典。如今,他不只因曾是西藏之王而显荣,更因是一代伟大诗人而受人崇拜。

然而,“冷”与“热”并不是并列、等量。它们互为因果,它们相生相依。在概念上,正因为有了荣耀与欢庆,方觉冷之凛冽严酷;也正因为耕耘和寂寞,方觉热之繁盛炽烈。在过程上,冷与热互相催生,任何一者都不会成为绝对的开始或结束。贾府显赫一时,却在元妃过世后陷入绝境;犹太人流浪千年,却在二十世纪后半叶再次屹立于世界。

“冷”与“热”,它们长久存在、长久相伴,把握冷热之变换规律,更应领悟冷热无常、世界永续的真谛。

有关和谐的议论文2

“板桥体”歪歪斜斜,饱有潇洒之态与严整之风,反而显得独一无二,像是和谐的统一。工整和潇洒似是两个方向,但合二为一后,仍以一别样字体存于天地。

当哲学家与屠夫相遇,一如思想与实践碰撞。亦是两个方向,这二者将会如何?

屠夫的一连串问题,哲学家的回答均是两个字“不会”。是的,哲学家只会思想。屠夫不禁问到思想的价值。哲学家仍以一句富有思想的话作为终结。

二者分明是两个方向,却可以同在世间畅游,屠夫实践着,思想家思考着。这世界之所以如此美丽,是因二者和谐的统一。倘若世间只有实践,没有了思想,何来贝多芬的激昂着、充满着感情的乐章?何来鲁迅那有着艰涩文字却蕴含救国之志的作品集?何来梵高那仰面向上的向日葵?

但倘若世间空余思想而缺了实践,那一切都只余一个空壳,只能窒息了现在。

荣格说:“一切文化都将沉淀在人格上。”

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的,认识到了这世间的复杂与喧嚣。诚然,我们的内心均会或多或少的了解一些“黑幕”“真相”。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内心存留着天真与简单。过度真实,就如《装在套子里的人》别里科夫,可悲又可怜。而过度天真,最终会被时代的潮水洗去。

而陶渊明的选择隐于世,却最终生活困苦亦是佐证。

官场的风雨不适合陶渊明的生存方式,于是,他选择存于田园。可最终的结果并不如愿,这便是现实与理想之间未统一。相反的,刘孝绰的《咏素蝶诗》:“芳华幸勿谢,嘉树欲相依。”他留下了,留在了官场,他知道,为了生存,他必须留下。但是同时,他选择了自己不流于俗的理想。这便像《西西弗的神话》中的西西弗,他知道这巨石永远不可能搬运成功,但他选择接受命运,并选择了自己的命运,这便是和谐的统一。

当李易安那富有儿女情愫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回响在耳边时,她“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气贯长虹亦随之展现。我想,我们的内心或许也要依靠无数不调和因素的融合,才能更为饱满。

对于世间的万物,均有和谐的统一,当瞬间与永恒相遇;当红玫瑰与白玫瑰相遇;当哲学家与屠夫相遇;当工整与潇洒相遇……

回望哲学家与屠夫的对话,我释然……

有关和谐的议论文3

有很多人都希望拥有和谐生活,但是极少数人能够做到。正好我身边就一位这样的人——爷爷。

人做到和谐相处很难,我时不时就会看见别人吵架。但是爷爷做的很简单。他可有名了,谁都知道他爱唠叨。我觉得爷爷说的很有道理。和谐也是靠嘴。那天早上吃早饭,吃的很晚,人家都到鱼池干完事才回来了。

吃着吃着,突然狗乱汪乱汪的叫起来,好像被打了兴奋剂。抬起头,一位陌生的老人正走过门前。爷爷连忙叫住了他:“等等,别走。”那老头转过身来向屋里走来。“原来是许爹啊,最近可好啊!”“好啊。”这位老人原来是爷爷的老熟人,他就住在邻村。爷爷觉得出奇了,他怎么来了,不管先让他留下吃饭。爷爷客气的问:“您(这位老人比爷爷还年长)还没吃饭吧,今天正好孙子回来了,弄了几个菜。就坐下来吃吧。”“嗯~~”那人做下了,家里的人都很随意。酒是必须的,他跟着爷爷聊天的内容很广,还包括我可以学习的一些东西。我专心的听着,我很喜欢这样听大人讲白话。渐渐地我熟悉了这是怎样的一个人。就这样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悄然离去。晚上,事又来了:隔壁的俩伯伯总是吵个不停。声音越来越大,我怕了。和爷爷一起过去看了看。看见大伯在叫:“你整天只知道玩,养的胖的狠,神马是都不做……”爷爷说:“你不要这样,她也不想,是没什么是做。你们总是这样就不怕别人说吗?怎么就不好好想想呢……”紧张的气氛别爷爷的话语冲散了,许久他们又和好了。

你觉得这两幅画面让人看了,感觉的到和谐吗?

有关和谐的议论文4

我整理好背包,出门去寻找和谐。大雁在天空自由地翱翔。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生生不息,也许,这就是一种和谐。

我来到幽谷深处。老子正带着宁静安详的微笑,在绿荫深处漫步。我走上前去,请教老子什么是和谐。老子说:“和谐者,乃小国寡民、清静无为也,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此乃和谐者也。”我顿时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平和与宁静。我带着微笑,辞别老子,继续前行。孟子流连在清澈的小河边。我再次前去请教什么是和谐。孟子答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此乃和谐。”是啊,如此友爱、关怀的社会,确实是一种和谐。一片竹林,一间茅屋,诸葛亮躬耕于南阳。挥着羽扇,抚着瑶琴,诸葛亮怀着一颗谦卑的心。“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我明白了,宽广与博大不仅是一种生活态度,更是一种和谐。

我继续向前走,在汨罗江边,我看到屈原在江风中对天长叹。“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这饱含无奈与坚定的叹息声中,屈原带着怨恨与不舍沉入汨罗江中,他以自己的死昭示天下:永不停息的探索也是一种和谐。

落英缤纷的桃花林中,我遇到了陶渊明。他带着悠然自得的神情对我说:“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此乃和谐也;黄发垂髫,怡然自乐,此仍为和谐也。”是的,悠闲的生活,与自然友好相处,这当然是一种和谐。

有关和谐的议论文5

和谐,是一个国家安定的基本条件,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互帮互助,自然就没有了矛盾。

在我们八年级的课中,有两篇课文就可以让我们从中学到一些关于和谐的故事。晋代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这样写过:“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世外桃源比喻理想中的生活安乐而环境优美的世界。

《礼记·礼运》中的《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举能,讲信修睦。”也写出那时人人和谐安康时的情景。

在看冰心老人的书籍中,你会看到这样一句话:“美的真谛应该是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环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

鲜花有了那绿叶的衬托,才能展现出它最美的一面;蓝蓝的天空有了那鸟儿的飞翔,才能表现出它那宽广的胸怀;大地有了万物的存在,才能表现出它那生机勃勃的场面。

和谐之美在于宽容,因为拥有宽容才能拥有和谐。

和谐之美在于诚信,它是和谐之美的结晶。

和谐之美在于不容名利所缚,只有淡泊名利才可以成为和谐之美。

和谐之美在于尊重,尊重他人不同的看法,不同的选择,请用心去领会并呵护真正的和谐。

正是每个人的不同特征构成这变幻的多彩的大千世界,没有不同就没有真正的和谐。

和谐其实很简单,只要你用一颗平凡的心去看待,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和谐。

记住雨果的一句话:“亲善产生幸福,文明带来和谐。

张爱玲与杜拉斯爱情观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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