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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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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包括综述、关键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时间安排等四个方面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写清楚。开题报告一般为表格式,它把要报告的每一项内容转换成相应的栏目,这样做,既避免遗漏;又便于评审者一目了然,把握要点。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题目、理论依据(毕业论文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条件分析(仪器设备、协作单位及分工、人员配置)、课题负责人、起止时间、报告提纲等。主要写法折叠基本说明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论文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论文拟撰写的主要内容(提纲);论文计划进度;其它。折叠内容撰写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题目、立论依据(毕业论文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条件分析(仪器设备、协作单位及分工、人员配置)等。1、题目是毕业论文中心思想的高度概括,要求:①准确、规范。要将研究的问题准确地概括出来,反映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反映出研究的性质,反映出实验研究的基本要求--处理因素、受试对象及实验效应等。用词造句要科学、规范。②简洁。要用尽可能少的文字表达,一般不得超过20个汉字。2、立论依据开题报告中要考虑:① 选题目的与意义,即回答为什么要研究,交代研究的价值及需要背景。一般先谈现实需要--由存在的问题导出研究的实际意义,然后再谈理论及学术价值,要求具体、客观,且具有针对性,注重资料分析基础,注重时代、地区或单位发展的需要,切忌空洞无物的口号。② 国内外研究现状,即文献综述,要以查阅文献为前提,所查阅的文献应与研究问题相关,但又不能过于局限。与问题无关则流散无穷;过于局限又违背了学科交叉、渗透原则,使视野狭隘,思维窒息。所谓综述的"综"即综合,综合某一学科领域在一定时期内的研究概况;"述"更多的并不是叙述,而是评述与述评,即要有作者自己的独特见解。要注重分析研究,善于发现问题,突出选题在当前研究中的位置、优势及突破点;要摒弃偏见,不引用与导师及本人观点相悖的观点是一个明显的错误。综述的对象,除观点外,还可以是材料与方法等。此外,文献综述所引用的主要参考文献应予著录,一方面可以反映作者立论的真实依据,另一方面也是对原著者创造性劳动的尊重。3、研究方案开题报告中要考虑:①研究的过程。整个研究在时间及顺序上的安排,要分阶段进行,对每一阶段的起止时间、相应的研究内容及成果均要有明确的规定,阶段之间不能间断,以保证研究进程的连续性。②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对可能遇到的最主要的、最根本的关键性困难与问题要有准确、科学的估计和判断,并采取可行的解决方法和措施。条件分析突出仪器设备等物质条件的优势。明确协作单位及分工,分工要合理,明确各自的工作及职责,同时又要注意全体人员的密切合作。提倡成立导师组,导师组成员的选择要充分考虑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要以知识结构的互补为依据。折叠报告研究研究方法我们首先要弄清的是哪些是我们科研中科学的研究方法,在大中小学教研中,运用比较广泛的是文献法、调查法、实验法、行动研究法、访谈法等;我们在介绍自己的论文方法时,不是对方法概念的解释,而是要介绍你如何使用的研究方法,比如问卷调查法,你就要阐述清楚你的问卷是自制的呢?还是沿用的前人的呢?我们在研究用,不要罗列一大堆的研究方法,主要提炼一两种研究方法,侧重研究就可以了。研究价值就这个部分,不能空而大或罗列许多我们根本解决不了的,比如有的老师说他的研究有利于提高某某地区的教育质量等等,别人一看"提高"这个词就不相信,最多是"改善"。教育质量的不是一项科研就可提高的,另就本土文化的研究,是否具有良好的推广性,还有待实证;研究的创新是相对别人这方面的研究,别人没有的,你自己总结提炼出来的新亮点,也是你文章的亮点。研究的价值与创新应立足于自己的本研究,不能把自己无关的或自己根本解决不了的罗列上去。研究阶段研究阶段主要是指我们选题从思考阶段到论文成熟,这个部分我们一定要细化,各个阶段干什么,目的明确且应呈现什么样的成果;阶段分工要明确,在各个阶段具体由谁负责、由谁处理相关事项;阶段时间分配要合理,有步骤、有计划的实行。折叠参考文献格式要规范,其顺序的论文作者、论文题目、出版社或刊物名称并用大写英文字母标明刊物类型、出版日期(如果是书目就要写清楚页码);另外,每部分的标点符号都是有规定的,并且字号一般用小五。对于来源渠道不一样的文章,要分别标明其文章类型.

立场不同,观点不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此的观点肯定是不一致的.

经济学开题报告范文1: 我们要掌握与我们课题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研究工作才能有深入进去,有真正的创造。因此,我们进行科学研究,一定要多方面地,要加强,这样我们写开题报告的时候,才能更有把握一些。下面是我和大家分享的经济学研究开题报告,欢迎阅读。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对企业健康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扩大就业 渠道 、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占全国企业总数99%、工业产值60%、利税40%、就业机会75%的中小企业,现阶段不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在对外贸易中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中小企业在对外贸易中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途径或策略 探究中小企业的出口路径的意义。中小企业能在国际市场大显身手,也能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扩大企业市场,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困难,可以利用出口获得发展资金,也可以吸引海外风投基金或者吸引外资合股以及从海外资本市场出口型中小企业是近年来我国贸易增长的中坚力量,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其发展越来越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与和谐。产业集群化发展是目前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种重要经济现象,也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其对企业、区域、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对于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目前产业集群发展的现阶段而言,还存在很多问题,比较突出的一点就是集而不群,大而不强,缺乏整体协调发展的支持体系和战略部署。这一点,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形势下尤为凸显。 目前我国对出口型中小企业的研究还不多见,远远落后于实践中的需要。本文将从经济学视角,以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集群作为研究对象,以促进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提高集群应对风险能力及集群竞争力为目标 2、国内外研究现状 目前我国对出口型中小企业的研究还不多见,远远落后于实践中的需要。本文将从经济学视角,以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集群作为研究对象,以促进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提高集群应对风险能力及集群竞争力为目标。 3、选题研究的内容: 该论题研究的内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产业所面临挑战的研究 1. 广电产业运营模式的转变 2. 员工配置和技术能力的提高 3. 广电网络业务能力的提升 二、对“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产业所面临机遇及对策研究 (一)机遇 1. 拓展电视传播的新渠道 2. 增强电视传播的互动性 3. 扩大电视传播受众群体 (二)对策 1. 加快广电网络的改造 2 开办内容新颖的节目 3. 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4、选题研究的技术路线、研究 方法 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研究技术路线:首先,了解本论题的研究状况,形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其次,进一步搜集阅读资料并研读文本,做好相关的记录,形成论题提纲。第三,深入研究,写成初稿。最后,反复修改,完成定稿。 研究方法: 运用文献分析法、文本细读法、比较法、综合分析法等进行研究。 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把自己的关键问题用两句话写下即可) 5、研究与写作计划: 20xx年3月1日--3月6日 确定选题、收集相关资料 20xx年3月7日--3月10日 撰写开题报告与开题 20xx年5月1日--6月30日 收集资料,开展研究,形成写作提纲 20xx年7月1日--9月30日 深入研究,形成论文初稿 20xx年10月1日--10月30日 论文修改、定稿、打印、答辩 6、参考文献: 1. 陈乃醒:“ 我国中小企业进出口贸易服务需求”,《中小企业评论》,2005年第10期。 2. 鲁桐主编:《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战略》,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年版。 3. 邹刚,黄祖辉,周连喜:“中小企业的国外市场进入模式与演进---以浙江省为例的若干分析”,《财贸经济》,2006年第6期。 4. 李时民:《中小企业出口问题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2003年版。 5. 徐剑明:《 国际营销实务与案例》,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4年版。 6. 尹柳营主编:《中小企业如何发展与腾飞--国际化经营视角》,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7. 顾列铭:“中国如何拥有国际市场定价权”,《中国外资》,2006年第2期。 8. 任建雄、吴兵:“中小企业国际化动因及其国际化战略选择”,《企业天地》,2005年第5期。 经济学开题报告范文2: 论文题目: 企业技术进步的低碳经济贡献度研究 一、选题背景 全球经济随着工业革命的延续而迅速增长,由此造成的全球气候变暖和能源短缺己经违反了自然界中原有的碳循环平衡,造成了全球碳排放严重超出自然界可以承受的范围等问题,人类也一直在努力为碳减排出“谋”划策。在此背景下,遏制气候变暖,拯救地球家园,使世界各国形成了 “同呼吸,共命运”的“责任共同体”。当然,作为迅速发展中的大国,人口基数大,资源相对短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同时工业化在不断进步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再加上中国现有的碳生产力水平较低,排放一吨二氧化碳所产生的GDP仅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25%左右,这些都显示出我国在碳减排方面的重大压力,我们应当也必须在国际社会上显示我们对低碳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提高发展中国家的低碳思想觉悟,加快对低碳排放的投入和发展。同时,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也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在国际上的竞争地位的一项很重要的路径。2009年11月,时任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前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讲到中国政府已经作出决定并且有信心在十年内将单位GDP碳排放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40%-45%,这是中国官方文件中针对温室气体减排问题首次公开的明确数字,同时也表明了相关政府部门在减少碳排放、发展低碳经济上的决心。低碳发展不仅符合现阶段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能源战略里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实现绿色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政府正大力提倡节能减排,而低碳发展与前者的基本任务是相辅相成的,所以为使社会向资源节约型转变,现阶段我们要把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放在突出位置。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都必须以技术进步为主要支撑力,通过低碳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企业对技术方面的资金和人力投入,以及全社会人民的共同努力,早日实现我们的碳减排目标,恢复自然界中原有的碳循环平衡系统。技术进步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实现我国低碳化、可持续化发展的主要路径。首先,技术进步在降低能源消耗、提高单位能源的产出量和环境治理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其次,技术进步可以开发新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完善碳捕集和封存技术,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利用是调整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从源头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一项重要举措,推广并使用新能源技术,增加低碳能源生产的项目产值。未来时期,技术进步必将成为发展低碳经济、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

经济补偿金制度的特点,就是他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公务员、老是一样,一年又13各月的工资。优点,就是对劳动者来说的,在合同期满后,可以多拿点补偿。对企业就无优点了。哪儿企业不是想多剥削点或是少给点。有些企业剥削工人的多,有些经营困难,没有补偿金。所以,缺点就是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改进补偿制度,很难,一改,总有人不愿意!况且,这个补偿金制度,在实际中很难被实现,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企业的生存发展,明着暗着帮企业摆脱经济补偿制度,其实没有必要。最好的办法,就是全民社保,无论你走到哪里,都可以交社保,享受医疗等社会保险。让人,劳动力在中国这个大市场上,自由流动起来。

房屋拆迁补偿论文开题报告

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与控制摘要: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存在诸多问题,主要的原因是成本的核算体制。提高房地产成本核算水平,需要制定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同时加大会计、税收监管力度,建立和健全企业的规章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深化成本管理改革也日益成为一个突出而又迫切的问题。企业要生存,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强化成本管理改革意识。然而,传统成本管理由于存在诸多缺陷,难以满足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企业管理者必须探寻更加先进的成本管理方法。作业成本管理作为现今比较先进的成本管理模式,在各方面,特别是在成本控制与核算方面对传统成本管理进行了改进。该文通过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借鉴国外研究的先进成果,剖析了作业成本管理的运用流程。最后,该文对中国运用作业成本管理进行了思考。关键词:成本核算;控制;制度建设;监督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是指企业要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按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分配,最终计算出开发项目总成本和单位建筑面积成本的过程。成本核算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成本管理水平的高低,进而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1 房地产行业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由于房地产企业规模和项目开发周期的不同,很难按照一般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开发成本核算,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成本核算对象不明确。房地产项目用地一般从几十亩到几千亩不等,属于成片开发,分期进行,产品形态有高层、小高层、公寓、花园洋房、别墅、商业地产等。如何确定开发成本核算的对象,是以整个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还是分片、分期、分产品类型、单栋楼房为成本核算对象,这些在会计准则中并未明确。(2)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不明确。根据成本会计有关知识,属于生产产品直接发生的费用,应直接归集到该产品成本中;属于多种产品共同发生的费用,应通过一定程序先归集费用并采用适当方法进行分配,间接归集到该产品成本中。房地产企业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属于直接开发成本,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均属于间接开发成本,需要进行归集和分配。可如何对间接开发成本进行归集和分配,间接开发成本归集何处,按什么标准来分配,没有给予明确的解决方法。(3)任意虚增建安成本。有些房地产企业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核算比较规范,经营管理比较到位,很少有张冠李戴随意调剂成本现象,各项目间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数字相对真实、可靠。在此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反映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随之水涨船高。为了压缩利润额和应考核指标,房地产企业往往在建安成本上下工夫,一般在年末突击虚列并结算工程成本。(4)成本核算周期不明确。产品成本核算一般按月或按生产周期进行,房地产开发产品由于开发周期长,只能按生产周期核算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计算出项目的总成本和单位可销售面积的开发成本,以便企业结算出经营利润和应交税金,恰当评价经营管理层的经营业绩。房地产开发工程成本核算周期比较明确,工程竣工验收后即可进行竣工结算,但小区配套设施往往久拖不决或延迟实施,进而影响项目结算。(5)张冠李戴随意调剂成本。房地产企业同一年度会有多个不同项目同时滚动开发,由于各项目所处位置、用途以及取得土地的价格等均不同,使得各项目利润空间也不尽相同,如有的是经济适用房,有的是普通商品房。房地产企业为了偷逃税款或延迟纳税,想方设法压缩各项目当期利润空间,有意将以后项目应摊销的成本提前确认并结转,造成各项目间成本张冠李戴,趁机浑水摸鱼。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1)部分房地产企业管理者的素质不高,成本核算水平低。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主观能动性,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企业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但有些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者并不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不能及时树立市场竞争的观念,照走过去的老路,造成目前有许多房地产企业成本管理落后,成本核算水平低。(2)成本核算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传统的房地产企业成本管理,主要是根据财务部门的决算报告,这种核算体制经常因业务人员提出报告的时效性滞后而无法发挥成本管理的作用。由于缺乏成本管理中的事前预测和过程控制,只能靠制度被动地“卡”。一旦反映在财务账面上成本失控,已是既成事实,则无可挽回。3 提高房地产成本核算水平的途径(1)制定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控制成本是促进房地产企业集约经营繁荣我国住房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①严格控制建安成本降低工程造价。控制建设工程成本,首先,应从设计开始,因为设计是工程项目付诸实施的龙头,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设计阶段工作水平的高低,设计质量的高低,不仅影响到施工阶段投资的多少,而且影响到项目建成投产以后的经济效益的高低。其次,要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减少施工费用,还要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完施工企业后,在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的关键是合理控制工程洽商、材料设备价格和严格审查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在施工阶段,还应充分发挥监理对工程造价的作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做好结算审核工作。②拆迁安置费用的控制。在项目立项之后,业主要择优选择队伍及时冻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户口,严格控制分户,减少代征土地,增加城区居民外迁,按政策规定从严掌握征地拆迁各项费用的补偿标准、被迁户安置用房的面积,做好新区开发原有人员的安置工作。③贷款利息的控制。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之一就是银行贷款,很多开发企业用以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使部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在80%以上。有贷必有还,如何偿还使付出的利息最少,资金成本最低,要根据投资期限的长短及资金回收的特点来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总的来说,偿还贷款的方式分为一次全部偿还和若干次偿还。一次偿还方式对业主的压力过大,只有在资金量很大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对于同时投资于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企业,实行的是滚动开发,在总的开发过程中,一方面要投入资金,另一方面部分项目完工收回资金有能力偿还部分贷款,可以选择本金均等偿还办法,以免过多占用资金造成利息损失,把企业资金的利息损失降低到最小。(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会计监督。①建立和健全企业的规章制度。加强和完善商品房成本核算的规章和制度建设,使成本核算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保证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促进企业成本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自身规模大小和商品房开发项目的规模特点等因素,在保证成本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地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成本核算人员。每一个房地产项目应由专人负责成本核算工作,大型项目应设立成本核算工作组专门负责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报表编制和分析等主要工作,使成本核算和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算为管用、算管结合的有效机制。②加大会计、税收监管力度。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及时沟通信息,对故意不进行工程决算,不按规定核算收入和成本的房地产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同时提高预收账款、预交税款的比例,促使其及时、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切实提高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强化内部审计,以保证会计核算真实性,其最终目的是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效益。另外,内部审计人员要参与工程决算,全程参与成本核算的监督。

一、房屋拆迁怎样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具体如下:(1)搬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补偿;(2)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和预期经营损失;(3)搬迁补偿费用,包括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拆卸包装运输费用、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用;(4)搬迁政策奖励,包括速迁费、搬迁奖励费。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拆迁补偿需要什么材料拆迁补偿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5、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6、预审机关需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或说明材料。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

法律依据:货币补偿包括以下三种法定评估依据:一是市场评估价,二是商品房交易均价,三是重置价。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一是异地安置,二是回迁安置。结合性补偿,顾名思义就是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处理房地产纠纷中行政与民事交叉问题的正当程序一、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并对民事主体争议的民事权益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判断并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房地产纠纷中既有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且这两类行为相互关联、互为因果,有效的民事行为具有约束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有效的民事行为的基础上。民事行为受私法调整,行政行为受公法调整,根据法的统一性原理,房地产权利关联的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的目的与指向应当是一致的,产生纠纷后两类审判的结果也应当是一致的。完整的房地产权利属于对世权,应当进行公示,公示即具有排他性。因此法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关对房地产所有权、居住权、他项权登记进行公示,这种公示行为系行政确认行为,体现了浓重的行政干预色彩。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是有效的民事行为的相关材料。因此,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成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同时它的关联行为大多属于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必然存在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是毋庸置疑的。显然,由于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关联性的客观存在,导致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也必然存在交叉,即民事审判会涉及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审判必将涉及民事行为。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主要存在以下形式: 第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签定后在履行中产生纠纷,主要包括:一房多卖、房屋的面积分歧、房屋的性质分歧等。例如某开发公司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套房屋以5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张某,而后该开发公司为了融资,又将该房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40万元卖给李某,且李某明知房屋已经出售便迅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公司交付房屋,被告开发公司以房屋已经出售并办理所有权证为由,抗辩无法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此时,法院应当行使阐明权,告知原告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机关给李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本案中李某属于恶意取得,其民事行为损害了善意第三人张某,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房屋登记机关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继承纠纷诉讼。被继承人依法拥有的房地产在继承中常常发生纠纷。这种纠纷有些发生在权属转移登记之前,也有的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如果纠纷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前,那么就属于单一的民事诉讼;如果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就存在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抵押合同纠纷诉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作为抵押人主张抵押无效,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抵押权人便提供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他项权证。这样,民事审判必然面对行政行为。 第四,侵权诉讼。实践中,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案件理所当然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在审理土地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具体行政行为,在审理房屋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房屋所有权证等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规定。而和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相比,不动产的立法相对落后。由于多种原因,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权利意识淡薄,配偶之间对房屋大都以一方的名义进行权属登记,在和谐的家庭中当然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时,夫妻中署名的一方便持证处分该房产,并办理转移登记。在离婚诉讼中就难免涉及财产分割争议,如何确认权属登记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就成为民事诉讼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第六,析产诉讼。房地产权共有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在共有中,以共有人的名义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书》。但在民事诉讼中,常会遇到出资事实的判断和权属登记行为的认定问题。 第七,赠与纠纷诉讼。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除公益捐赠外属于实践性合同,即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以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然而,随着二手房交易税赋的加重,一些人为了规避税收,便采取虚假赠与的手段,在民事诉讼中必将会遇到究竟是买卖还是赠与的判断以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第八,互换纠纷诉讼。不同的房地产所有权人基于对房地产面积、位置、楼层、朝向、用途的不同考虑,常常进行差价或无差价交换。这种交换也是通过合同约定,然后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之后,可能因为差价、房屋质量、共有人异议等问题产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必将涉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二、房地产纠纷中与民事行为有关的行政诉讼 第一,诉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天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显然,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为了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国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时应当对原告申请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这些申请材料包括相关的民事行为,所以,该类行政诉讼就需要对相关的民事行为进行审查。 第二,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初始登记行为。房屋初始登记是指对于国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集体土地通过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利进行登记。对房屋权属的初始登记是房屋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房屋初始登记也是对与之相关的前置行为合法性的认可,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进行初始登记是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因为进行初始登记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便涉及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转移登记行为。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所有权发生继承、买卖、赠与、交换、分割、转让等法律行为之后,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登记行为。转移登记一般是基于前述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如果因为民事行为产生纠纷而诉诸法院,可能是民事诉讼,也可能是行政行为。此时,民事诉讼如何对待转移登记行为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四,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行为。房屋变更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因房屋发生扩建、翻建、添建、改建、部分拆除、院落用地使用范围的增减、房屋的性质、房屋的面积以及家庭成员内部人员的变化,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申请对上述项目的变动予以登记的行为。例如,某被拆迁房屋在补偿没有解决之前为拆迁人违法拆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中记载的房屋性质为住宅,被拆迁人申请登记机关将其房屋的性质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房屋属于经营性房屋,于是便进行了变更登记。之后,拆迁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登记行为。此时,被拆迁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如何处理好两类诉讼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他项权登记行为。房屋他项权登记行政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对于设定房屋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抵押权的取得是在抵押合同有效的基础上进行他项权登记,因此,房地产他项权登记是取得抵押权的条件。实践中抵押权人以主张抵押合同有效提起民事诉讼,而抵押人常常以抵押合同无效进行抗辩,于是就出现了抵押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抵押合同有效,而抵押人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撤销他项权登记。两类诉讼同时存在,处理好合同与登记的关系尤为重要。 第六,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注销行为。注销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权属登记之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已经进行的权属登记行为进行否定的行为。例如甲公司用其自有的房屋设定抵押,向某建设银行贷款5000万元,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抵押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一个月后,甲公司伪造债务已经履行的证据并谎称他项权利证书丢失,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他项权利证书,房地产登记机关经审查便注销了他项权利证书。10天后甲公司又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向某工商银行贷款5000万元,该工商银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查询并了解该抵押物没有权利负担,经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了他项权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该工商银行于是便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一个月后,建设银行知道了上述事实后便向登记机关交涉,房地产登记机关于是撤销了注销行为。 第七,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撤销注销行为。房地产登记机关依职权或根据申请对违法的权属登记行为予以撤销,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恢复到违法权属登记行为作出之前的状态。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原则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始丧失效力,但如果自始丧失效力对于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和善意第三人利益不利时,也可以确定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如果因该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国家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上述案例中,建设银行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撤销了注销行为后,工商银行认为自己的抵押权受到损害对撤销注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三、我国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程序的多样性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方式可能是行政诉讼也可能是民事诉讼,由于法律规定的两类诉讼的分工并非十分明确,作为法官也并非能够准确确定,因此,原告在进行判断时难免存在偏差。解决这种偏差,可以通过人民法院阐明权的行使,告知原告进行正当程序的救济,无论如何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原告的诉讼选择权,不能违背原告诉讼自主的意愿。无论原告选择民事诉讼还是选择行政诉讼,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都必须受理。 对法院受理这种房地产行政、民事纠纷争议重合案件后,适用哪种程序以及两种程序的先后,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各自为政,理论界也是见仁见智。其一,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相关的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为基础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合法,作出民事判决;其二,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司法权优于行政权原理直接将相关的行政行为作为优势证据进行审查,甚至直接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无效,作出民事判决;其三,采取先行政后民事的程序,如果原告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先中止民事诉讼,等行政判决生效后,再恢复民事诉讼;其四,采取行政附带民事,在行政判决时一并对民事争议作出判决;其五,原告分别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法院分别作出行政判决和民事判决。 笔者认为第一种做法是程序的“大民事”,对权属登记行为不予审查而直接套用,并在民事判决中予以确认,使得按照正当程序即行政诉讼审理可能会出现司法不统一,或者出现难以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局面。 第二种做法是程序和实体的“大民事”思想在作怪。完全通过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的局限性表现在房地产所有权通过登记进行公示,通过公示使该所有权具有对抗力,即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能力。这种登记是行政机关在对相关民事行为进行有效性确认的基础上的行政确认行为,该确认行为具有公定力。这样必然存在两类行为,也会因此产生两类诉讼,传统的处理方式普遍采取民事诉讼解决争议。然而,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具有局限性,表现在:(1)将权属登记的行政行为作为证据进行审查,与将该具体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按照正当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存在冲突,有时甚至出现同一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与行政判决相矛盾,造成司法混乱,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直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正当程序原则。(2)不能将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纳入诉讼,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损害赔偿诉讼中一般为多因一果,房地产登记机关违法登记也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在“责任政府”理念的传统下,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是执政者最为宝贵的资源,理所当然,登记机关应当为其违法行为“埋单”,但民事诉讼无此功能。(3)不能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前述第三种做法具有合理性,笔者支持该种观点,因为它可以保证司法统一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责权一致和司法权优先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该做法即使法律不作任何修改,在法律逻辑上也没有任何障碍,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是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的审查必然包括对相关民事行为的审查。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才是正当程序。 第四种做法在立法的层面上应当属于上策,它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司法统一原则和公正效率原则,也可以解决民事案件办不完、行政案件不够办的问题,有利于有限司法资源在法院内部的有效配置,是立法的发展方向。就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即行政附带民事判决。目前,对于涉及权属登记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附带民事审理没有法律依据。 第五种做法容易出现相互矛盾的司法判决,无论在目前的司法中还是在将来的立法中都是不可取的。

生态补偿政策制度研究论文题目

1. 某特色产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2. 某地产业集群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3. 某工业园区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4. 某地循环经济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5. 某地产业布局优化问题及其对策 6. 呼包鄂产业协调发展研究 7. 锡赤通产业协调发展研究 8. 某地区农民收入现状、问题与对策 9. 某地区农民消费结构现状、问题与对策 10. 某地区农业合作社经营机制研究 11. 某地区畜牧业经营现状、问题与对策 12. 某(地区)牧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13. (某旗县)牧区专业养殖发展 14. 某地区奶农经营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15. 某地区蔬菜产业的经营状况分析16. 某地区肉牛产业的经营状况分析 17. 某地区乳制品企业面临的问题分析 18. 当地生态农业及其发展模式研究 19. (某农村)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 20. 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在支农方面的作用分析 21. 农村牧区高利贷问题研究 22. 家乡(或你熟悉的某一地方)房地产业发展问题研究 23. 家乡(或你熟悉的某一地方)土地流转问题 24. 建设某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25. 某银行/证劵公司 经营发展相关问题研究 26. 某省市实现低碳经济的制度、体制和机制研究 27. 当地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收费政策研究 28. (某县市,如二连浩特)边境贸易或边境城市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29. 某地区劳动力市场分析 30. 少数民族转移就业的制约因素 31. 某城市社区养老/农村养老的需求与供给现状调查研究。 32. 当地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劳动力供求状况分析 33. 某地劳动者权益与保护问题研究 34. (某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难的原因及对策 35. 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研究及实证分析 36. 某地工业旅游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37. 某地自然生态旅游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38. 某地人文旅游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39. 某地农家乐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40. 某地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生态环境治理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新时期生态环境治理的政策创新》 摘要:环境政策是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所采取的一切对策和行动。合理利用市场机制,完善综合环境政策,是当前世界各国生态环境治理的新趋势。中国生态环境形势严峻,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提升政策效能,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实现对政治、经济、 文化 、社会等资源的整合,建立健全国家环境管理与社会环境管理的良性互动机制,以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关键词: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 中国正处于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转型新时期。在当前经济迅速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重化工业仍是工业化的主导形式,各种盲目发展和低水平发展的现象泛滥,资源消耗的集中度仍然很高,资源和环境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在“十五”期间,中国各项经济指标都超额完成,但是,环保指标却没有完成;“十一五”前四年,中国经济克服了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仍然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尽管累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了和。可是,生态环境状况整体变化不大,局部地区仍在不断恶化,突发性环境事件进入高发常发态势[1]。“中国正承受扭曲发展观带来的恶果”,环境问题成为“已到眼前的危机”。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管理工作,迅速扭转当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确保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是实现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一、现行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缺陷 1.侧重于具体事务与专项目标,缺乏全面的统筹协调。中国环境政策起步于计划经济时代,逐步形成于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制定环境政策的目的在于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生的具体环境问题。环境政策的重点一直是制定专项环境管制措施以实现一些具体的环境管理目标,而较少地关注如何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到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之中以全面预防和解决环境问题。因此,生态环境政策重污染破坏的事后治理、末端治理,缺乏从全过程上对环境资源的使用进行有效规范控制的制度措施;规制性政策多,经济、技术政策偏少;实用的政策不够,政策间缺乏协调。 2.配套措施不全,实际操作性不强。环境政策是组织环境管理活动,指导社会环境行为的行动指南。近年来,中国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加强政策创新,制定了一些环境治理的新政策,如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绿色 保险 与绿色信贷政策等。为了照顾各地不同的具体情况,适当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与统一性,不少环境政策,国家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而将执行时的具体要求留待实践后再行详细制定,致使许多政策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3.公众参与面小,政策的社会基础薄弱。环境管理牵涉面广,工作复杂,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但是,中国环境政策在制定和实施中,公众参与面较小。政府一直沿用“命令―控制”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治理方式,通过将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化,行政强制化,并过分地依靠行政处罚来保障管理绩效,对个人及企业参与协助环境管理不够重视 [2]。企业、个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参与环境管理的范围、程度、效果等还处于起步阶段,生态环境管理的社会基础薄弱,直接影响到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 二、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是新时期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现实要求 1.发挥市场作用,实行综合治理是当前国际环境政策的新特点。广泛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制定综合环境政策,是当前环境管理绩效好的国家的共同点。在环境管理机制较为完善的国家,都允许污染许可证和资源配额的交易,征收污染税、原料税、产品税、资源税、排污费、使用费、补偿费等,提供财政补贴、优惠贷款和环境基金,实行押金―退款制度,建立环境资源损害赔偿责任等。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是一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采用经济手段对个人和企业有激励作用,可以较好地鼓励公众协助、参与环境管理。以美国为例,在经过农业大开发、独立战争、南北战争和工业化建设后,美国也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但是,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管理政策和措施,环境治理效果显著,恢复良好。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泡泡政策”,即污染权交易制度。由国家或地区对污染总量实行控制,逐步下降。然后将污染排放额度分解交易给企业。企业有权对获得的污染排放额度进行交易。这样,政府控制总量,企业如果新成立、扩产等,需要增加排污的,必须到具有排污额度的企业购买。通过市场调节,达到控制污染排放的目的。这一政策的实施效果很好,使美国空气污染物总量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并已在水污染物等方面推广。 2.创新环境政策,转变环境管理方式是新发展阶段的现实要求。面对生态环境面临的巨大压力,环境管理改革却远远滞后,管理绩效低下,环境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破坏仍在继续,有的地方还愈演愈烈。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经济体制变革正在引导着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重组。经济高速增长对资源、环境的严重挑战还刚开始,环境管理面临的形势可能会更加严峻。 三、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创新 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政府环境治理措施的落实。借鉴美国成功的排污权交易机制和中国甘肃省张掖市水权交易的探索,合理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对现有环境资源的交易机制进行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资源权益交易的市场机制 [3]。首先,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在对所有生态环境资源(包括环境容量,以排污量来体现)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将符合市场交易特征的生态环境资源的全部或部分权益确定为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的品种。其次,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的科学规律合理确定供应总量的限度,科学合理地确定交易品种的基准价格。最后,通过市场独特的价格形成机制,使环境资源的景观价值、生态价值和存在价值内化为环境资源的交易价格,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外部经济性。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生态环境管理政策与措施的落实。 2.改革环境 财税 政策,确保环境投入。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投入需求多,社会效益大,直接的经济效益却不是很明显。近年来,中国加大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投入,对于加强环境管理、优化生态环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生态环境投入的主要来源是中央,地方环境投入十分有限。由于资金预算安排的确定性不强,资金 渠道 与管理使用分离,导致资金投入方向混向,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为了保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资金持续投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必要改革环境财税政策。一是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起中国的环境税收政策,并将环境税收定为地方税种,保证地方环境投入的资金来源。二是完善中央财政的财政补偿、转移支付等具体政策,保证中央财政的持续投入。三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增加预算的法定性,保证资金落实并且不受干预和影响。 3.建立和完善绿色GDP核算制度,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对自然资源损耗的监测,统计社会生产过程中的自然资源损耗以及由于废物排放和自然资源使用造成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损失,在此基础上,对其价值量进行核算;并对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和恢复环境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为环保而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发生的各项费用、降低和改善环境污染的研究开发及利于环保的设施支出等,也进行核算;同时,对推动社会进步和造成社会无序和发展倒退的“支出”进行区别统计。根据这些核算和统计数据,计算出社会发展的环保支出,建立起绿色GDP核算体系。从而,实现将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纳入到GDP的核算中,切实衡量社会经济发展的真实状态,促进地方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科学发展。 4.建立绿色经济政策,支持环保产业和绿色经济的发展。建立和推行企业产品环境成本核算办法,将产品使用过期后的环保处理费用纳入到产品定价之中,杜绝发生类似于廉价白色泡沫塑料泛滥而处理成本实际很高的现象。建立起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制度,促进绿色贸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环保责任。建立促进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将清洁生产作为企业减污增效、政府环境质量管理的重点工作,对实施清洁生产的试点企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以及对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少的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给予优先资金扶持,对重点污染排放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充分调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促进环保产业(包括环保服务业)的发展。 5.促进环境中介组织发展,支持和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公众是环境质量的最终感受者,环境保护直接关系到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公众有权力也有义务参与环境管理。大力支持和鼓励公众广泛参与环境管理,有助于各项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并发挥出最大效能。环境中介组织是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主要渠道和重要形式。需要制定鼓励政策,引导环境中介组织健康发展,拓宽环境中介组织在生态环境立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纠纷处理、生态环境知识宣传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渠道,将部分政府做不好、做不了的事情转交给各类环保组织,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确保政府能够真正将主要精力用于环境生态监管。发达国家就经常用“公众评估”的办法来核算绿色GDP,也就是由相关的专业部门和较独立的咨询机构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公众咨询,调查公众对生态影响的评估,然后 总结 公众的评估意见,并作为绿色GDP的补充,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因此,充分发挥环境中介组织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可以实现政府与民间社团组织的良性互动,提高环境管理政策的效能。 参考文献: [1]邹静昭.2009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如何?[N].中国环境报,2010-01-26(5). [2]方世南.环境友好型社会与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作为[J].学习论坛,2007,(4):40-43. [3]李雄华.试论环境资源权益交易的市场机制[J].生态经济.2009,(9):40-43. 生态环境治理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三:《治理农药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摘 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从原始的耕种方式渐渐地科学化。现代农业生产中,越来越多的农药种类投入到了农业生产中,而且药量变得越来越大,相应的农药污染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重,不仅对农业生态产生了重大的问题,而且对人类的生活也产生了很大的威胁。如何的合理使用农药,降低农药污染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治理农药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农药;污染;农业;农业环境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种重要的资源,它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最根本的物质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的经济基础,为了满足我们对事物的需求,提高农业的生产量,化肥、农药和生产调节剂被大量的使用在农业生产上,如果这些东西过量或者不正确使用,都会导致土壤被污染,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了农产品,从而威胁人类的身体健康。所以,治理农药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一、农药污染的现状 农药污染主要是针对农产品,尤其是对蔬菜、水果的污染比较大,许多的蔬菜、水果都存在着农药残留量超标的问题,从而引起食用者身体不适,比如:急性食物中毒、慢性食物中毒等。近几年,我国因为农药而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频繁发生,造成了经济损失惨重。通过抽样调查发现,农药污染超标高达百分之三十左右,而其中蔬菜的有机磷农药残留问题相当的严重。 二、农药污染的原因 1、历史原因 20多年前,人类还没有意识到农药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从而大量的使用农药,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强大,也不了解农药的危害性,从而导致农药残留物比较多。比如:六六六的产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占我国农药产量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致使土壤、水、大气的污染相当的严重。据调查了解到,这种农药的残留期高达三十年以上。 2、农药使用不恰当 由于条件的限制,农村地区的农民普遍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知识水平低,从而导致他们的环保意识比较差,为了提高农产品的产量,达到杀虫、杀菌、杀草的目的,他们大量的使用农药,有的还使用高浓度的农药,有的不按照严格的安全隔离使用,还有的在采收前还在使用农药,这样以来,农产品上农药的残留物相当的多,从而导致污染比较严重。 3、监管部门监督力度不够 政府部门对农药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个别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生产严重超标的农药,从而导致农药污染比较严重。 三、农药污染带来的影响 农药已经是现代农业生产中必不可缺的手段之一,在农药使用的过程中,农药通过喷洒、蒸发等方式进入到大气、土壤、河流中,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在杀虫、杀菌、杀草的过程中,过分的铲除病虫害的天敌,从而导致生态失衡,农药的残留物也通过各种方式存在,从而危害人类的健康,破坏农业生态环境。 1、污染空气 人类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农药通过扩散、蒸发等方式对大气造成一定的污染。比如:农药通过蒸发,飘散在大气中,造成污染范围扩大。此外,在生产农药时,工厂会排放出大量的废气,这样对大气也有很大的影响。 2、污染水体 在使用农药时,农药的残留物会依附在土壤里,部分会通过蒸发混合在大气中,遇到雨天,这些残留物就会混合在 雨水 中,导致水体污染。 3、土壤污染 在使用农药时,部分农药会被喷洒在土壤里,从而对土壤造成污染;部分会被混合在大气中,部分会落在水里,这样以来,通过对农田进行浇灌,农药的残留物又被浇灌在土壤里,对土壤再次造成伤害。 4、对农作物和其他动物造成伤害 农户为了提高生产率,减少害虫、杂草对农产品的破坏,就大量的使用农药,甚至使用超标的农药,农产品上农药的残留物量过大,导致农产品污染严重。此外,在使用农药时,对一些水生生物、飞禽、动物、植物的生命带来危害,减少它们的种类。 四、治理农药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措施 1、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由于科技水平和生产条件的限制,化学农药依然是防治害虫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近些年来生物农药得到了发展,它有着自身的优点,比如:高效、无毒、无污染、不伤天敌、选择性强等。它是一种细菌农药,比起化学农药是比较好的治虫药物,虽然它难以在短时间里大面积普及应用,但是相对于化学药剂是一个好的选择。 2、加强农药污染的监督、检测 政府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从而营造一个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和谐氛围。 3、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各级政府应该经常组织一些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全国人民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比如:通过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农药的使用方法以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此外,对农民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农药的使用技术,让他们正确、科学、合理的使用农药,把污染降到最低,使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化。 4、禁止农药包随意丢弃 农民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有许多的不正确的地方,尤其是对使用过的农药的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不恰当,很多人在用完后就随意的丢弃,而这些包装袋或多或少的还存在一些农药的残留物,这样以来,通过扩散就会对土壤、大气、水等造成污染,还可能对人、牲畜的生命带来危害。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对农民进行教育,禁止他们随意丢弃。此外,还可以通过回收的方法,减少农药包的随意丢弃。 结束语 农业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类的健康问题。因此,在农药的管理中,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严厉监管农药的生产及使用。同时农户在农药的使用中要做到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农药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要要规范。只有这三者的相互配合,那么农药污染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食用者再也不用担心食品安全问题了。 参考文献 [1] 许海萍,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及综合防治[J].现代农业,2001(6). [2] 蒲慧晓,农药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J],北方环境,2012(8). 猜你喜欢: 1. 形势与政策有关生态文明的论文 2. 形势与政策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论文 3. 环境为主题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4. 形势与政策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论文 5. 环境保护相关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6. 2016形势与政策环境保护论文

框架1、什么是生态补偿;2、生态补偿方面的研究现状3、什么是人文关怀4、人文关怀方面的研究现状5、生态补偿与人文关怀的关系6、生态补偿的哪些过程中可以使用人文关怀的方面;7、人文关怀的哪些其他过程可以提高生态补偿的方面。

经济学论文开题报告

经济学类开题报告范文

导语: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即价值的创造、转化、实现的规律——经济发展规律的理论,分为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经济学两大类型。下面是我分享的经济学类开题报告的范文,欢迎阅读!

论文(设计)题目:基于SWOT分析的湖南新晃黄牛肉出口营销策略研究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相关研究动态和自己的见解:

选题目的: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对各种肉制品的需求越来越大,牛肉以其低脂肪、高蛋白、低胆固醇等优点开始得到人们的认可和青睐。2009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新晃黄牛肉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晃以独特丰富的草山资源为依托,以新晃黄牛肉入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契机,将全力整合牛肉资源精深加工,以推动牛肉产业化建设。打开国际市场,以出口带动发展是新晃牛肉产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本文从新晃黄牛肉出口的现状分析入手,再通过SWOT分析了新晃黄牛肉出口的优势与劣势,面临的机会与威胁,在这两个部分的基础上构造新晃黄牛肉出口的营销策略。

选题意义:

1、我国是世界第三大牛肉生产国,但出口量低,在国际上缺乏竞争力。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使我国牛肉产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但我们也应该抓住我国牛肉产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扬长避短,这对推动我国牛肉产业的发展壮大以至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解决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是我国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全面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新晃县政府已将牛肉产业作为全县的重点工作,积极促进牛肉产业的发展,这有效地调整了新晃县的农业结构,发展了地域优势特色经济。同时,对增加农民收入,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3、新晃县牛肉产业的发展壮大可以为该县乃至整个湖南省经济注入活力。培育发展新晃牛肉出口品牌,扩大新晃牛肉出口,将有力地带动地方经济,带动农业科技等相关产业链的技术进步以及相关加工产业的蓬勃发展。

相关研究动态:

我国牛肉业是从八十年代以来才开始快速发展,牛肉产量和所占份额的增长速度较高。目前,国内对我国牛肉产业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牛肉整体生产与发展方面的研究。乔娟(2003)分析指出1980—2002年中国牛肉产量年平均增长率达,高于世界年平均增长率,更高于中国肉类总计、猪肉、鸡肉和羊肉产量年平均增长率,使牛肉占中国肉类总计产量比重从1980年的增加到2002年的。翟印礼,孔媛(2003)对我国牛肉生产与贸易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牛肉生产大幅度增长,牛肉进口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虽然我国牛肉出口有价格优势,但却没有竞争优势。张梅(2008)认为我国牛肉产量总体上虽然不断的上涨,但是单产却呈下降的趋势。同时,通过实证研究得出,我国除了牛肉制品出口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外,其他牛肉产品都不具有比较优势。吕品(2010)运用灰关联和GM模型分析也得出,与其他肉类相比,我国牛肉产出量的增加幅度和增长速度都没有明显的优势,但是我国牛肉生产的`技术效率总体上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二是对牛肉产业化发展战略和对策的研究。王爱国(2002)浅析了我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经营模式。王明利、潘庆杰(2001)等人认为我国牛肉产业化发展战略应是: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在规模化、专业化和区域化的基础上,重点突出规模养殖、加工储运、市场营销,将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连接起来,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张梅(2008)认为我国的牛肉产业发展的战略在于产业的国际化之路,她提出应该要通过科技创新、扩大生产规模以及树立品牌等方式促进我国的牛肉产业的发展壮大。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牛肉产业分析主要集中于现状和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而对我国牛肉产品如何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合理的出口营销策略研究较少。新晃黄牛肉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可塑性很强,所以本文拟从新晃黄牛肉如何走出国门,并立足于国际市场为角度,为其设计出口的营销策略,希望找出一条提升新晃黄牛肉产业实力的道路。

二、课题的主要内容:

文章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引言部分,提出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并且对相关的文献进行综述;接着对新晃黄牛肉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运用SWOT法,对新晃黄牛肉出口所面临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进行了综合的分析。最后,在前面二个部分的基础上,针对新晃黄牛肉出口所面临的实际情况,设计了促进新晃黄牛肉出口的营销策略。

三、研究方法、设计方案或论文撰写提纲:

研究方法:

实地调查法、文献检索法、比较分析法、SWOT分析法

撰写提纲: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研究动态

(三)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

二、新晃黄牛肉产业发展概况

三、新晃黄牛肉出口SWOT分析

(一)优势分析

(二)劣势分析

(三)机会分析

(四)威胁分析

四、新晃牛肉出口营销策略设计

(一)新晃黄牛肉出口的市场细分及目标市场选择

(二)产品策略

(三)价格策略

(四)渠道策略

(五)促销策略

结论

四、完成期限和预期进度:

—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入论文初步研究阶段

— 撰写开题报告,开题答辩

— 撰写初稿

— 根据论文指导老师的意见进行修改

— 再次修改,定稿,答辩,并按规定格式打印装订并装袋

五、主要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

[1]崔新建.国际市场营销[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林祥金. 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支持促进牛肉产业健康发展[J]. 农业养殖技术,2009,(14)

[3]董玲. 我国牛肉生产贸易状况及发展对策[D]. 内蒙古农业大学,2007

[4]潘志强,曹玉书. 我国牛肉贸易国际竞争力实证研究[J]. 华商,2007,(2):1-2

[5]张梅,我国牛肉对外贸易竞争力分析[D].江南大学,2008

[6]李宁. 陕西秦川牛出口策略研究[D]. 西安理工大学,2006

[7]张向前,徐幸莲. 转变思想,走发展高档牛肉产业之路[J].黄牛杂志,2005,(06):56-58

[8]乔娟. 中国牛肉国际竞争力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9]翟印礼,孔媛. 以科技为支撑提升我国牛肉产品国际竞争力[J]. 沈阳农业科学报,2003,(9):35-39

[10]李建平,罗其友. 我国畜产品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实证分析[J]. 管理世界,2002(01)

[11]胡定寰. 影响我国牛肉生产和消费行为的各因素研究[J]. 中国农村经济,2000,(4):38-43

[12]刘玉满. 我国牛肉业的发展与制约因素[J]. 中国农业经济,2000,(9):67-69

[13]李新桥. 促进我国牛肉产业健康发展的几点思考[J]. 中国畜牧杂志,2009,(22)

[14]王爱国.浅谈畜牧业产业化的若干经营模式[J].甘肃畜牧兽医,2002,(03)

[15]潘庆杰.畜牧业产业化及其可持续发展[J].山东畜牧兽医,2001,(03)

[16]王明利.我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和对策[J].农业经济导刊,2003,(02)

[17]吕品,我国牛肉的供给与需求分析[D].中国农业科学院,2010

工管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培养的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和创业者工商管理硕士是商业界普遍认为是晋身管理阶层的一块垫脚石。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mba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选题意义和目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信息产业以及网络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加上全球市场竞争的加剧,全球各国、各地区之间经济上紧密联系,包括交换和协调、相互关联和依存、相互渗透和扩张、相互竞争和制约已经发展到非常高的程度。以服务、劳动、商品、资本和信息跨国界流动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全球化正在用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得到加速发展,它对传统的产业的组织形式、资源配置方式和竞争的模式及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发展模式都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基于以上加速发展的背景,以及跨国企业寻求全球扩张和最大限度利用全球优势资源的内在要求,在世界经济陷入低迷,国际投资大幅下滑的情况下,跨国采购市场仍然一枝独秀,跨国采购量每年高达4500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7%至8%。

跨国采购繁荣的前提是全球物流活动的迅速发展,造成这种全球物流发展趋势的因素主要有① 国际化运作逐渐普遍② 经济利益驱使③ 经济区域化推动④ 科学技术的促进⑤ 约束规制逐渐取消通过对Alfa Laval集团公司的全球采购部门采购模式介绍和分析,寻求一种复合的全球采购模式对跨国公司的影响以及利弊,从而对中国的跨国企业走出国门,对于全球采购方面的起到一个启迪的作用。同时,全球采购对于企业的组织架构,和供应链管理的理论上的起到印证和补充。

通过全球化经济下的全球采购大环境的介绍,对比全球采购模式的现状,对AlfaLaval集团公司的全球采购部门采购模式介绍和分析,利用演绎的方法,总结出一种复合的全球采购模式对跨国公司的影响以及利弊,最终是解决跨国企业全球采购模式对公司成本,以及采购效率上的影响。

研究方法及主要研究内容

由于全球采购在国内采购的原因,所以对于国内的公司,等于无形中全球其他地方的需求都来到了国内,无形增大了许多市场需求,但是同时也由于各国之间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区别,对于国内公司也提出了较大的挑战。机遇是有机会,才有发展,这对于我们公司熟悉其他国家产品,熟悉各国技术内容,提供了一个平台。如何运用全球采购的机会就成为我们首要解决的问题。这对于跨国企业,还是国内本地企业,抑或理论实际研究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全球采购系统中,全球采购模式的选用对于不同的跨国企业在采购成功的成型上,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一点。

在中国当前的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之下,越来越多跨国大企业来到中国进行采购,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最重要也是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怎么样在系统上保证全球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 把全球采购的风险降低到最小。同样对于国内本土的公司来说,怎样成功进入跨国企业全球采购采购系统,满足跨国采购的要求,从而成为他们的合格的供货商甚至长期合作伙伴,也一下子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作者有幸参与了一些与协助公司在华采购的项目,从而有兴趣对跨国全球采购流程进行一些研究。以往文献研究中比较注重一般性的跨国企业的全球经营活动研究,在采购领域里研究的重点往往在于供应商的选择方法以及行为分析,而研究方法一般通过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然而定性分析方法主观因素站到主要支配因素,往往凭借不对称的信息进行片面的判断,无法从整体上把握供应商的情况,得到的结论也容易与事实偏离,同时关于定量的分析方法例如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eby Program,AHP),逼近于理想解的排序方法(Technique for order Preference by Similarity to Ideal Solution,TOPSIS),人工神经网络算法,随机DEA(数据包络分析法)方法等,由于计算方法复杂十分繁琐,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标准相对的固化,不能根绝实际情况来改变,在实际操作中不是十分现实,也无法得到有效实施,致使目前供应商仍旧很难达到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要求。而专注于在中国的采购活动,放眼于整个跨国企业在国内的全球采购流程的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在全球采购模式日趋多样化的今天,对于整个流程的分析,从而引出潜在的风险,提出可能的防范对策和解决方案,无论对于跨国企业还是对于中国本土希望成为全球供应链一部分的国内企业都希望能都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的作用。

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是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步骤来进行的,在分析问题的阶段采用了SWOT分析进行,对整个全球采购模式进行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的四个方面的列举,最终的出一个共享平台的方案来解决当前的问题。

[6]Jun Yao, Guihua Zeng, Key agreement and identity authentication protocols for ad hoc networks, Internal Conference 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Coding and computing,2004, , pp1025-1028.

[7]Bohn, O. & J. Flege. 1992. The production of new and similar vowes by adult German learners of English. Studies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14: 131-158.

[8]Starr, Paul. “The Electronic Reader.” In Reading in the 1980s. Ed. Stephen Braubard. New York: Bowker, 2340.

一、课题来源、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水平及研究意义、目的。(附主要参考文献)

(一) 课题来源

课题来源: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自选课题。

(二)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渠道是市场营销理论中永恒的主题,国内外大量学者对渠道都进行了深刻的研究.近年来电信行业作为一个社会热点获得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研究电信企业营销渠道的文章、成果层出不穷。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对信息化依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信市场的营销模式和用户的消费观念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同时,不同地域电信市场的竞争环境由于经济、社会、文化的差异性而存在着很大不同。因此根据深圳当地电信市场环境的实际特点,研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移动公司或深圳移动)在新的竞争环境下如何构建合理的渠道架构体系,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随着近些年来国家电信行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和移动通信的迅猛发展,国内移动通信行业逐步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过渡,竞争的重点呈现出由网络技术、价格资费竞争向渠道竞争转移的趋势,营销渠道已经成为移动通信运营商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外部环境和竞争形势的变化,深圳移动原有渠道架构体系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发展需要,需要根据用户需求和市场结构变化进行不断变革。为了继续扩大市场份额,深圳移动需要适时地调整渠道发展规划,通过采取多种有效的提升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渠道优势,进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这些渠道改革的措施如何才能更好的促进市场的发展,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因此对这些措施进行阶段性的总结、考核和评估,以便为下一步的渠道发展提供参考依据显得很有必要。

(三) 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西方关于渠道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

一是研究渠道结构,

二是研究渠道行为,

三是研究渠道关系。

l、营销渠道结构理论

营销渠道结构理论是以效率和效益为研究重心的营销渠道理论,是渠道理论最早研究的领域。1916到1934年间,韦尔德、巴特尔、布瑞耶等分别研究了渠道效率的问题。韦尔德认为职能专业化产生经济效益,专业化渠道所从事的营销是合理的。巴特尔认为营销渠道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创造基本效用、形式效用、地点效用和时间效用。布瑞耶认为营销机构可以集中和分配所需要素,所以能够有效克服交换障碍和阻力。1940年到1965年,康弗斯、胡基、奥德逊、麦克马蒙等研究了渠道一体化和渠道设计等方面的内容。康弗斯、胡基认为一体化会带来营销费用降低、原材料或商品销路的确定性但是也会带来相应的管理和协调问题。

奥德逊认为经济效率标准是影响渠道设计和演进的主要因素。麦克马蒙认为可以用公司型、管理型和契约型三种方式有效地协调营销渠道体系。以效率和效益为重点的研究是主要基于与效率有关的经济学概念,而对营销渠道中的行为变量缺乏相应的研究,因而此后很少具有重大价值的研究成果。

2、营销渠道行为理论

这种理论重点研究渠道成员间的各种权利、冲突等行为,认为营销渠道是渠道成员之间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联合体。这种理论将权力的来源和使用、权力和冲突的关系及冲突的衡量、渠道成员组织之间的合作和谈判作为研究的主要内容。

1969年,斯特恩研究了渠道的冲突问题,认为,依存和承诺是理解渠道中权利关系的关键。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拉斯切、布朗、凯苏黎世、弗雷兹耶等研究了渠道权力的来源、使用和衡量等方面的内容。1981年、1987年德瓦耶、沃奥克、葛雷玛等研究了权力和冲突的关系以及组织间合作和谈判等。

3、营销渠道关系理论

九十年代以后,一些营销管理学者提出新的关系营销理论,对营销渠道的认识和管理逐渐深入。这种理论重点研究渠道(不同的法人)组织之间的关系和联盟。由于利益冲突,一般渠道组织间合作常以失败而告终,为此渠道战略联盟等关系形式应运而生。1998年,辛古瓦、贝克尔研究了渠道关系绩效,提出了渠道合作关系能产生更高的利润,而且每一方都从联盟中得到更多利润的观点。1999年克雷玛研究了渠道关系的目的,认为信任可以帮助渠道合作双方处理不良后果。1995年奥德森提出了渠道关系的生命周期理论。2001年,斯特恩研究了渠道关系实质、选择合作者等内容,提出了渠道联盟等观点。渠道关系经过知晓、探索、拓展、忠诚和衰退及解散等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发展,可能进入一个相互忠诚的阶段,联盟是渠道关系中最高、最好的形式。

(四) 国内研究现状

近年来,我国对营销渠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渠道组织体系、渠道的效益及渠道模式、渠道行为、渠道的新型关系与渠道创新等方面。在营销渠道设计创新方面,韩兆林(1999)等探讨了高技术企业分销渠道的模式、特征和影响因素;姜以聪等(1999)总结了国外连锁经营的特点对我国企业营销渠道创新的启示;易斌等(2000)提出了实施通路精耕完善终端管理的主张;林三卓(2003)研究了关于西门子的通路运作的问题;危素华(2001)分析了家乐福赶超沃尔玛过程中的渠道管理。

在渠道的效益研究方面,陆忍波(2003)认为各种销售渠道的效率差异成为企业市场营销中最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因素;张庚森等(2002)从消费者立场出发,提出了五项营销渠道业绩评价指标。

在渠道模式研究方面,徐天佑(2002)提出了“堡垒式营销”与“撒网式营销”模式;黄丽薇等(2001)提出了渠道的逆向模式:孟令华(2002)提出了销售渠道的强势模式。

在渠道权力及冲突方面,庄贵军(2000)主要研究了西方渠道的权力、冲突和合作;吴冠之(2001)研究了渠道网络的竞争与合作;王朝辉(2003)研究了营销渠道冲突的原因、形式与对策。

在渠道关系方面,苏勇、陈小平(2000)提出了关系型营销渠道理论,研究了以顾客为中心的新型渠道关系;桂琦寒(2001)也对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模式对营销系统的冲击作了分析。

随着网络电子渠道等新型渠道的出现,对网络直复营销、互联网营销等的研究也盛行一时。

一般分为这样几个部分:1.所选课题的题目及课题来源;2.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3.和本课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包括发展水平和存在的问题等;4.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5.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6.预期的研究成果和创新点;7.研究进度安排等。

论文开题报告ppt经济

开题报告ppt内容要求以及该怎么制作

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PPT内容的要求

1、报告时首先汇报自己的姓名、单位、专业和导师。

2、研究背景(2-3张幻灯片)

简要阐明所选题目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研究的目的,即研究应达到的目标,通过研究的背景加以说明(即你为什么要选择这个研究题目)。

研究的意义,即选题的价值和作用,包括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3、研究现状(文献综述)(2-3张幻灯片)

(1)阐述国内外在该研究方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情况,通过文献综述描述研究的现状,分析研究的不足,确定自己研究的起点和创新点。

(2)所列参考文献应为近5年发表。

4、研究问题(1张幻灯片)

通过分析研究现状进而明确提出本论文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或实际问题,以及自己准备在哪些方面有所进展或突破,预期的结果或成果。

5、研究内容与方法(重点报告内容10-15张幻灯片)

研究内容指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法是针对解决研究问题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办法。

(1)详细阐述论文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拟采取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步骤和主要研究内容,

(2)列出论文结构框架(要求论文章节至三级标题)。

(3)社会科学类论文均必须附调查(访谈)问卷;自然科学类论文均必须写出具体的试验设计和试验方法。

(4)阐述研究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6、论文工作基础(1-2张幻灯片)

说明研究生本人的学习经历和工作背景对完成论文研究所做的知识储备及工作积累、目前仪器设备和其它方面应具备的条件、估算该论文的进度和经费保障等情况。

7、报告结束后要表示感谢。

注: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PPT中文字与背景应选择对比明显的样式,幻灯片要求画面简洁,文字内容不宜太多,应以概括性、提纲性文字为主,围绕研究什么、为什么要研究、怎样研究等核心问题展开;幻灯片一般文字不超过8行,字号不小于20号,但图表中文字可以除外。报告时回答问题简要明确,不要答非所问;专家在提到论文修改意见或现场点评时研究生本人作好记录(或请同学帮助记录),方便会后对论文进行相应修改。

1、报告时首先汇报自己的姓名、单位、专业和导师。

2、研究背景(2-3张幻灯片)

简要阐明所选题目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研究的目的,即研究应达到的目标,通过研究的背景加以说明(即你为什么要选择这个研究题目)。

研究的意义,即选题的价值和作用,包括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3、研究现状(文献综述)(2-3张幻灯片)

(1)阐述国内外在该研究方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情况,通过文献综述描述研究的现状,分析研究的不足,确定自己研究的起点和创新点。

(2)所列参考文献应为近5年发表。

4、研究问题(1张幻灯片)

通过分析研究现状进而明确提出本论文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或实际问题,以及自己准备在哪些方面有所进展或突破,预期的结果或成果。

5、研究内容与方法(重点报告内容10-15张幻灯片)

研究内容指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法是针对解决研究问题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办法。

(1)详细阐述论文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拟采取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步骤和主要研究内容,

(2)列出论文结构框架(要求论文章节至三级标题)。

(3)社会科学类论文均必须附调查(访谈)问卷;自然科学类论文均必须写出具体的试验设计和试验方法。

(4)阐述研究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6、论文工作基础(1-2张幻灯片)

说明研究生本人的学习经历和工作背景对完成论文研究所做的知识储备及工作积累、目前仪器设备和其它方面应具备的条件、估算该论文的进度和经费保障等情况。

7、报告结束后要表示感谢。

注: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PPT中文字与背景应选择对比明显的样式,幻灯片要求画面简洁,文字内容不宜太多,应以概括性、提纲性文字为主,围绕

研究什么、为什么要研究、怎样研究等核心问题展开;幻灯片一般文字不超过8行,字号不小于20号,但图表中文字可以除外。报告时回答问题简要明确,不要答非所问;专家在提到论文修改意见或现场点评时研究生本人作好记录(或请同学帮助记录),方便会后对论文进行相应修改。

开题报告PPT的制作一定要围绕自己所做或准备做的来展开,重点要放在自己的实施方案上,不要放在研究背景和国内外研究现状方面(但在开题报告中仍要按照上述撰写注意事项认真写好)。要记住,老师们是来听你讲你准备如何做的,而不是来听你作技术报告的。另外,作为一般要求,PPT中原则上不能有大段的文字,一页中尽可能不要超过10行,一句话最好只占用一行,尽量不要用两行以上的空间来表述一句话(否则会给听众带来阅读PPT的不便)。万不得已要用两行时也要尽可能使每行成为相对完整的段(比如不要把“研”字放在第一行的末尾,“究”字放在第二行的起始位置)。

开题报告PPT的制作最好按下述要求来完成。

首先用一页来描述所做研究的目标(写明研究完成时所期望取得的成果,即本研究到底要做成一件什么样的事情)。对工程硕士而言,这个成果一般应该是一个软件(或软硬件结合)系统或比较大的子系统或某个产品的原型系统,最好不要是纯理论研究型的,因为要做出好的纯理论研究成果的难度比较大。

其次用一页来描述所做研究的意义,说明为什么要做此研究、也就是完成该研究能带来什么样的效果(即工程应用价值)。 再用1-2页来说明主要研究内容及关键技术。制作PPT时可将开题报告中相应部分截取过来,提炼出其中的要点,表达一定要简明扼要,不要拐弯抹角,一定要使听众对你主要研究内容的`核心和关键技术的核心能够一目了然。

接下来是PPT的核心内容——你的实施方案,要用不少于10页PPT的篇幅来描述。这部分是(核心论文快速发表找论文发表向导网江编辑加扣二三三五一六二五九七)审查开题报告的老师要听取的重点,要按照自顶向下的方式来说明你的方案。首先要给出自己设计的系统框架图,说明该系统主要由哪几个子部分所组成,同时说明各个子部分相互之间的关系。每个子部分用2页左右的 PPT:说明该部分的主要功能,准备用什么方法或手段来实现;此部分的关键问题,自己准备如何解决这些关键问题;实现此部分时估计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大体准备用什么办法来克服这些困难。

把这几个子部分综合起来应该就可以得到一个整体解决方案。讲述时应主要从宏观出发来说明,要让在该方向上即使不十分内行的人也能听懂你的总体思路,不要过分拘泥于较小的细节问题。如果这部分的讲述能让听众感到,你提出的这个实施方案是精心考虑过的、在技术(核心论文快速发表找论文发表向导网江编辑加扣二三三五一六二五九七)上没有太大的问题,那么这个开题报告就是比较成功的。将来按照你所给出的这个方案去实施,就能够较好地完成课题所提出的任务。

PPT的页数在15页左右为宜,讲述要控制在15分钟以内,正式做开题报告之前最好先练习一下,看看自己时间把握得怎么样。不要把准备讲的内容用纸打印出来照着念,那样会给人这样的印象:你对PPT中的这些内容还没完全掌握。怕记不住的内容可以直接写到PPT中,但只能是像前面所提到的,用一行一行来写,不要有大段的文字

总之,只有当实施方案已经基本成熟后再申请开题,而且开题报告和PPT一定要认真完成,写好后一定要请导师认真帮助审阅,以免在开题时出现不能通过的情况。

开题 报告 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与品质,是学生对自己的论文写作所做的文字说明,也是论文写作或研究能否按计划实施和开展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 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ppt格式模板,希望你们喜欢。 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 第一步、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内容要求: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 出国 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 方法 、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撰写方法: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第二步、国内外研究现状 内容要求:列举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撰写方法: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 第三步、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内容要求: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第四步、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容要求: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关于格式的论文 范文 格式条款的基本特征 现代 合同法的一个重要 发展 方向就是,经自由磋商产生的合同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标准化的格式条款。合同领域现实生活的变迁对合同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个人认为,合同法实际上已经演化为内在二重区分的双轨体系:针对经当事人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和基于格式条款产生的合同(或者部分合同内容),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解释规则以及合同诉讼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区别。由于如何认定格式条款涉及到合同法适用的各个方面,因此,诚有必要探讨,以此确保格式合同订入控制和内容控制。 一、格式条款的一般特征 判断合同条款为一般条款、即通过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条款还是格式条款是对格式条款进行 法律 控制的前提,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二者。格式条款的特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其中预先制定、重复使用属于主观特征,单独提出属于客观特征,自由磋商实际上为消极要件,具体而言: 1.预先制定。所谓预先制定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磋商之前已经拟定好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判断是否存在预先制定的要件时,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使用人本人还是第三人制订并不影响对预先制定因素的判断,换而言之,使用人在合同订立时使用第三人的格式条款并不影响对该合同条款性质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使用第三人制定的推荐性的范式合同也同样满足格式条款的预先制定标准。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并不能够免除对范式合同的司法审查,尤其考虑到,我国行业协会与行业垄断 企业 存在一体性。从立法资料看,立法者同样主张范式合同文本不能免除内容控制[1]。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亦明文将预先拟定规定为格式条款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该条具有一个严重缺陷,即将预先制定限制在由使用人本人提出,排除了将使用人直接使用第三人合同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的情况。就此,必须使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扩大对该规定的适用余地。 第二,无论格式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范围有多大,如整个合同文本都是标准合同,或者合同中只有一部分或者一个条款是格式条款,都不影响对其性质的认定。 2.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反映了格式条款适应大规模重复性交易的特点,即该条款通常并不是为某个具体合同拟定的,而是为某一类交易。判断合同条款是否旨在多次使用的关键是使用者主观意图,在此采取了一种推定的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某合同条款起初仅仅准备用于某次特定合同磋商,虽然此后其再次被用于 其它 合同,但无法认定其是格式条款,原因在于:使用者主观上缺乏使用该格式条款的 计划性。使用者从一开始即将合同条款设定为多次使用的,即使在现实中仅被使用一次,并不妨碍认定该条款具有格式条款多次重复性特征。就企业使用的格式条款而言,因为企业赖于重复交易而生存,所以应推定其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征,企业负担相反认定的举证责任。无论该条款是针对特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合同当事人都具有重复适用的性质。另外,在数量上如何确定多次重复使用也是一个主观裁量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二次的使用目的即可满足多次重复的标准。 在 实践中,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团体协约都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点,就此是否能够认定该协议的属性为格式条款?从严格意义上出发,我国合同法将格式条款定义为合同条款,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也不包括 公司法 和其他社团法上的协议,因此,并不能认定此类协议为格式条款,但是,此类协议的发起人也可能利用该条款单方面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非法牟取利益,因此,可以类推适用格式条款法律控制的相关规定。 3.单方提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内容,所谓单方提出就是格式条款使用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决定合同内容。单方提出是格式条款产生危险的核心原因,因为其剥夺了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磋商的可能,并通常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判断自由。从法 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格式条款的单方提出特征使其获得了与法律规范相类似的法律地位:使用人通过单方提出格式条款并事先确定其内容为其所有潜在的合同当事人设定了合同内容,其在功能上恰恰替代了合同法中的任意法部分。从此种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具有规范性的性质。 4.未经磋商。与上述第三个特征相关联,单方面提出格式条款的结果就是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了磋商的可能。反之,即使格式条款的使用人单方提出格式条款,但该条款订入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磋商而发生的,则该格式条款演化为普通合同条款,其不再受制于内容控制。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严格区分格式条款的单方面提出和未经磋商该两个特征,但在认定格式条款时,仍旧应当区分该二者,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同时指定使用某格式条款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存在未经磋商,但该格式条款并不是某合同当事人单方面提出,因此不能认定其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 5.条款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使用人以记忆的方式,多次单方面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对该条款属性的认定,当然,主张者应当负担举证责任。 必须指出的是,在认定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时,必须同时存在上述特征,而不能孤立地适用单个特征以确认存在格式条款。 二、消费者保护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民法中的主体原型由“一元”变为“二元”,即从一个“自我决定、意思自治的个人”为单一主体模式,发展到保留形式上平等的个人自治的“个人”与时刻处在需要法律提供外在保护的“弱者”并存的主体模式。民法的功能从彰显个人自治向直接外在“他治”转化。在民法中,保护弱者已经享有与“意思自治”同样的地位。因此,民法在围绕主体展开时,必须围绕两个主体原型的不同特点提供不同的制度模式,以私人自治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主体具有外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下,否则,法律以强行法的“他治”方式介入主体法律生活,以此实现实质正义。我个人认为,仅仅承认民法本位从“个人权利本位”过渡到“社会本位”并不足以解决对现代社会中因结构性不平等所导致的问题,必须承认民法的主体变迁和二元的主体模型并将消费者保护作为民法的一个核心任务之一,才能够确立民法在市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否则民法在法律实际生活中地位不断受到侵袭并面临边缘化的困境将难以得到解决。将消费者保护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的作法是不足取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民法丧失市民社会中核心的法律地位。 受到消费者保护法律政策的影响,1993年的欧洲共同体关于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的指令规定,经营者事先提出合同条款的,如果消费者在合同磋商时自身无法影响到该条款的内容,则该条款也被视为不公平条款。这样一来,在欧盟内部,格式条款法的适用范围获得了很大的扩张。由于欧盟指令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强行性,所以所有成员国必须在最低限度内将该指令所规定的内容转入到内国法中,当然,成员国就具体方式享有选择权。目前,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吸纳了此种内容,此种扩张直接影响到在消费者合同中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1.在经营者单方面提出合同条款时,即使其主观目的仅在于针对某个特定的消费者,即该条款并不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但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结构性的不平等,导致消费者无法经过磋商改变该条款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在此情况下不采用重复使用的要件。 2.经营者使用该一次性的条款可能是基于自己事先的拟定 工作,有可能基于第三人的条款基础,也可能是基于自己的专业咨询人如律师的建议,但这些都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3.认定消费者是否无法对该条款施加内容上的影响,不仅仅要看消费者是否存在和经营者进行磋商的可能,还要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是否清晰、透明。在现代民法中,透明原则渗透到许多部分法中,“透明原则”也应当构成现代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复杂合同条款的订立人必须负担详尽的说明义务,否则此种严重侵害具有合理期待的合同主体利益的合同条款无法成为有效的合同条款。尤其在格式条款文本中,使用者通常故意乃至恶意订立复杂难懂的格式条款文本,该文本还使用很多具有很大解释空间的概念,文本之间相互援引,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才也难以正确区分其间真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和风险负担。从 经济 的角度出发,判断格式条款是否透明还必须考虑到时间因素。我们无法期待一个 法学教授在超市购买一个电话时,准备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研究商场和供应商所使用的格式条款或者标准合同。因此,经营者针对消费者负担尽可能清晰、透明制定其使用的条款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形式上并不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但由于我国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先于《合同法》规定了对格式合同以及其不同表现形式加以规制的内容,因此,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还是从主体上区分相关法律的适用。如合同法也承认消费者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我国实行统一合同法,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而且在体系上,格式条款法也被规定在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因此,无论是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还是消费者合同,只要涉及到格式条款,都适用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就合同的性质而言,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具有一定的意义,如在违约责任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惩罚性原则,而《合同法》实行的是补偿性原则。 从强化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有必要讨论是否应当引入上述欧盟所颁布的有关滥用条款的规制内容,即在消费者无法影响到一次性使用的合同条款的内容时认定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我个人认为,合同正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合同的内容控制并不是一般合同的必然要求,其更多的在于纠正格式条款的结构性失衡。考虑到在格式条款之前消费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法律须针对主体特殊性提供特殊性的保护。既然经营者一次性适用的条款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侵害,以实质正义为本位的合同法必须作出相应的救济手段。我个人认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反对理由并不足取,因为在国际商品一体化的贸易 环境下,法律无法依据生产者的国别制定不同的消费者保护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市场中直接进口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并不小,如果简单主张削弱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增强民族 工业 竞争力,可能会发生对本国国民“低国民待遇”的后果。 综上所述,在保留目前立法体例的前提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应当作出比《合同法》第39条有关格式条款特征更为严格的认定要件,即在经营者单方面一次性合同条款且消费者无法改变该条款内容时,可以将该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类推适用有关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三、商事活动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在 历史 上,我国受到“重农抑商”治国策略的强烈影响,商人自始至终没有成为 中国 社会中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传统中国法也没有体系化的商法,当然,实质上的商法规范还是存在的。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商法在欧洲大陆先于一般民法发展起来,商法的价值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民法的特点,如交易安全性、迅捷性和习惯性。在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 在西方取得胜利之后,商人已经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反,任何人都享有经济上的平等权利,商法更多的表现为民法之外的特殊性规定内容,在法的部门划分上不具有独立性。我国民法自民国时期第一次法典化即不采用民商分立的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群体基于在市场中不同地位而发生的分化,现实法律生活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二元对立的法律意义已经逐渐超出了商人与非商人的区分意义,由此民法体系内部出现了两个子系统,即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和调整经营者活动之间的法律。此种分化对各国民事立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在法国,立法者在《法国民法典》之外又单独制定了一部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护法典》,在奥地利亦是如此;而德国采取了民法中心的立法模式,将消费者保护的任务纳入到民法功能范围内,这集中体现在2002年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典》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营者的主体性特征优于商人主体特征,此外,关于商主体的内部复杂划分标准也是商人主体特征逐渐被经营者主体特征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 现代 社会 经济 结构的背景下,经营者之间的 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划分远比商事合同和非商事合同重要。在认定格式条款时,应当考虑到经营者的特殊主体性。 有人认为,经营者在经济上实力强大、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且此种合同的目的旨在盈利,其应当承受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格式条款法不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但此种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市场中的任何经营者都以获利为生存基础,因此经营者的任何商业活动都必须计入到成本中。所以, 法律 无法期待经营者在面对任何一个格式条款时都以一种不 计算 成本的方式通过聘用法律专业人才等方式规避格式条款所带来的弊端,或者两个经营者通过博弈达到合同法所期待的理想公平结果。 其次,并不是任何经营者都从事法律服务的业务,其就其经营业务之外的 法律知识 的掌握情况与消费者并不本质区别,甚至其如同消费者一样在法律面前一无所知,如一般的小型合伙 企业 。 第三,经营者所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旨在牟利,其同样必须购买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合同。这也是适用法律的一个重要难点,即依据何种标准判断一个民事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活动中从事的行为是旨在获利的独立经营行为。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认定私法上一切旨在盈利的法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经营活动,但不可否认,在格式条款面前,经营者通常同样面临消费者面临的问题,除非经营者之间所使用的是行业中通用的交易条款。 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新债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第308条及第309条不适用于针对经营者、公法上的法人或公法上的特殊财产所适用的一般交易条件。就本款第1句所规定的情况,本法第307条第1款和第2款造成第308条和第309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无效的,该两款亦有适用余地;此处应适当考虑到交易活动中具有效力的惯例和习惯”。其中,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涉及到格式条款订入控制的内容,其理由基于经营者之间通常存在惯例的考虑,但这并不影响对经营者之间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而德国民法典在第308条及第309条所列举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一般交易条件“黑名单”虽然不直接导致此类条款在经营者之间无效,但实际上,由于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一般条款如诚实信用原则集中体现在此类具体规定的内容上,所以,消费者合同中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很强的指示功能,即此种条款出现在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中通常也应无效,只有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 联系可以作为推翻此种指示作用的理由。 我个人认为,虽然我国采取统一合同法,但我国民事立法总体上仍旧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法首先适用于消费者合同,而且其应进一步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经营者独立的盈利活动不应构成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事由,但对经营者合同之间的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力度应有所不同,这体现在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经营者之间使用的格式条款生效的特定事由。 四、社会保障领域格式合同的特殊性 须探讨的是,合同法所规定的格式条款法是否可适用于所有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10章专门规定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依据此类合同的性质,其通常建立在格式合同基础上,依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必然适用于此种格式合同。但是,我国合同法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 买卖合同 等其他合同并列规定为有名合同似乎不妥: 首先,此类合同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此类合同面向所有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其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不同于一般合同类型,因此其必须采取格式合同(而不仅仅是格式条款)的形式,而且在合同订立规则上应实行缔约强制原则。 其次,至少在针对普通市民(消费者)而言,此类合同通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这集中体现在电、水、气、热力的价格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确定。实际上,价格是此类合同格式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般格式合同中,当事人仍然可以就价格进行自由磋商。 第三,此类合同的具体条款通常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因此该合同的格式条款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出现,对其内容控制通常出现在立法过程中,而不是事后的司法控制。 我个人认为,我国合同法不应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规定为与买卖合同相并列的典型合同形态,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论证以单行规章的形式确定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与其相适应,对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控制体现在单性规章制定过程中,在通过事前立法审查之后,以行政规章表现出来的此类社会供给格式合同将免于司法上的内容控制,不应将其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否则法院将针对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法律规章享有司法审查权,而这显然违反了目前我国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范围。 综上所述,在认定合同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时,必须从预先制定、多次重复使用、单方提出、未经磋商等方面考察;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对经营者一次性使用、但消费者无法改变其内容的条款应类推适用格式条款的规则;当经营者之间使用格式条款时,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特定事由;对于社会供给领域的合同,应当通过事前的立法审查来保证此类特殊合同的公益性,法院事后无权针对具有法律渊源效力的特殊格式合同规章进行司法审查。 -------------------------------------------------------------------------------- 注释: [1]合同法第3稿第2章第29条规定:采用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制订合同文本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其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负有主要义务的条款,并应对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予以说明。对定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使用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或者母公司制定的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适用前款规定。 [2]参见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第一卷,178页以下,2002年版。 看了“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的人还看: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2.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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