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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政治工作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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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政治工作研究论文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对于监狱系统的实际工作已变的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监狱规范化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监狱精细化管理的实践思考》

摘 要 精细化管理是现代监狱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监狱精细化必须认真处理好“精”、“细”、“严”、“实”四个方 面相 辅相成的关系,重点始终坚持监管改造工作“法制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的本质要求。同时,决策者的决心和把握好精细化的“度”事关精细化实施的成败和成效。

关键词 监狱管理 精细化 监管改造工作

推行精细化管理是现代管理的趋势。引进和着力实施精细化管理策略和 措施 ,是适应监狱法治和社会行刑文明的需要。它对于进一步强化监狱管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增强监狱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益,进一步发挥监狱在法治、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具有极强的实践意义。

一、监狱精细化管理的意义

(一)精细化管理是当代社会政治文明语境下监狱管理的必然选择和必经过程

精细化管理最先源于 企业管理 学,是 企业运营 管理科学化、有序化的一种管理系统,它的内涵在于要求管理达到一种资源协调、组织优化、运转持续平稳、绩效明显的状态。

作为一种比较先进的学说,“精细化管理”理念的提出,具有双重的指向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它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对传统的粗放型管理模式的一种反拨和刷新;另一方面,则是根据被管理者普遍存在的一些共性化弱点而做出的技术性、建设性设计,使管理的质量和效益能更加显著。

监狱管理以人为中心,组织过程集任务执行(刑事执法、监狱管理)、情感转化(改造罪犯、重塑社会人格)和社会角色履行(彰显社会正义、帮助罪犯回归社会)于一体,管理的基点也是针对人所共有的惰、贪和粗等弱性特点,因而,也必须要通过精准的“管”(监督和控制)与细致的“理”(指导和服务)作用于监狱警察和罪犯两个主体,来实现监狱监管改造的组织目的。

新中国监狱的管理史可以追溯到土地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拘役所,近百年来的探索,运用实践了许多方式,大体上呈现了由人治向法治,由强制到契约,由粗放向精细转向的趋势,在现代社会政治文明、法治文明的引导下,监狱越发注重人权保障,越发重视监狱行刑与管理的社会效益。因而,精准地执行刑罚,细致地改造罪犯,保持常态化的罪犯改造质量,是当代监狱必然的追求。

在此背景下,监狱引进和实施精细化管理策略和措施,是要将已知的一些科学 管理知识 与监狱行刑管理相衔接,试图在监狱运行中通过准确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使监狱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更加协调,各个部位运转能达到最佳结合,从而使监狱行刑的法律和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化。

借鉴企业精细化管理的原理,监狱精细化管理的内涵更具有特色。所谓“精”,就是去劣求优,不断提炼监狱管理的精到,提高监狱行刑的精准,从而找到解决监狱改造罪犯的最佳方案;所谓“细”,就是由粗入微,由表及里,探究根由,从而找到罪犯罪由与改造质量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细”是精细化的必然途径,“精”精细化的应然结果,“化”是精细管理所要求达到的一种相对持久的状态。这种状态一要形成体系。包含监狱管理中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刑罚任务的执行过程;二要保持常态。即,监狱管理形成持续的、稳定的体系和模式。

(二)精细化管理是提高监狱管理质量,推进监狱准确执法的有效途径

管理是监狱全部工作的基础和落脚点,监管改造工作的成效源于管理的质量。监狱机关借鉴和实施精细化管理不是简单的概念移植,而是实践工作的迫切需要。

监狱安全工作需要精细化管理。保持安全稳定是监狱最基本的政治与法律责任。在监狱运行过程中,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得到安全保障,每一项工作也都必须能保障监狱安全。因此,监狱的每一项制度都要完善,每一个从事监狱工作的人都要得力。监狱的制度之间,工作之间,警察之间,以及三者之间都必须是无缝衔接,达到协调运转的状态。传统粗放式管理的突出缺陷就是往往只只强调最优,对明显存在的缺陷视而不见。精细化管理则恰恰是要求我们从最薄弱处入手,强调缝隙间的紧密,不允许出现任何人为的疏忽、明显的缺陷。

监狱准确履行职能需要精细化管理。监狱执法是是一项极其严肃工作,不仅关系到国家法治的声誉和法律的威信,更涉及到执法对象的切身利益和社会法治秩序构建。精细化管理要求每项工作都要精密周到,每项关于安全防范的制度都要细致入微,每项 教育 矫治方案要精致到由表及里。在制度与制度、工作与工作、部门与部门、人与人之间都要“化”为一体,融合无间,最大限度地保证执法工作的严肃性,避免不应有的失误和差错。

监狱全面质量建设需要精细化管理。国家政治文明和社会发展形势要求监狱必须提高执法和改造罪犯质量,强化监狱全面质量建设刻不容缓。适应这一要求,监狱管理必须从理念到方式上都要由随意化向规范化, 经验 型向科学型,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其中,精细化是举足轻重的一环。运用精细化管理系统推进监狱管理,从监狱管理的每个细节入手,促进监狱管理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监狱精细化管理的内涵

监狱精细化管理是指在监狱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精益求精。即,做到“精”、“细”、“严”、“实”。四个方面既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都不能反映精细化的本质要求。

(一)精在谋划

1.工作思路精确恰当。对于监狱单位来说,能否保持生机活力,实现监狱工作的安全、准确和文明,主要取决于工作思路是否恰当。“思路精确恰当”是指:谋划精,判断准:第一是夯实基础,落实制度,充实保障,努力向基础要安全,向制度要质量,向保障要监狱管理特色。第二是实中求稳,稳中求精,精中求特,以不变(制度化)应万变,以时间(快节奏)换空间,以技术(信息化)求效率。可以说,没有情况清,就不会有判断准,没有判断准,也就不会有谋划精。

2.工作目标精准明确。保持目标的精确与管理的精细化之间密切关系。目标是旗帜,旗帜鲜明,精细化才有动力;目标是引领,引领正确,精细化才有方向。目标并非越高越好,关键在于既切合实际,又催人奋进。最好设置在“跳一跳摘桃子”的临界状态。做到大目标能鼓舞人心,小目标能给人信心,循序渐进,由近及远,由此及彼地不断向前推进。

3.工作流程精细巧妙。工作思路一旦确定以后,能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执行力好坏就成为一个关键的因素。实践证明,即使在一个全部由高学历、高素质人员组成的群体里,而且人人具有独当一面的能力,但假如工作流程设计得不合理、不精巧,其执行力也会大打折扣,甚至事倍而功半。在目前监狱警察总数缺口较大的情况下,要注重了对各项工作实际运行流程的科学设计,做到以精胜难、以巧驭繁。

4.工作保障精细周到。在推行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利益的摩擦、 思维方式 的碰撞和技术手段上的裂痕。需要高度重视服务保障工作,千方百计消除监狱警察的后顾之忧,努力弥补各种硬件设施、基础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创造一个能令广大监狱警察心悦诚服、主动参与精细化管理的良好环境和氛围。监狱要多想多做上级领导要求,监狱监狱警察拥护,罪犯积极参与的工作;多想多做有利于监狱稳定,改造增效,监狱警察得益的工作;多想多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监狱警察得到全面进步,罪犯得到全面改造的工作。

(二)细在过程

管理本身就是过程。精细化管理,重在怎样使整个过程精细起来。

1.健全工作操作细则。精细化作为一种现代管理理念,必须嫁接在一套与具体实践工作相匹配的操作细则上。对监狱各项工作制定流程说明和实践操作指导书,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监狱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这样既可以防止管理随意性,又可以逐步实现规范化。每次都精细一点,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就能不断提高。

2.重视工作规范细节。监狱管理,功夫在日常琐事与执法细节。要求管理方案滴水不漏,执行过程一丝不苟。譬如监舍物质“四定置”、“四定位”、“四室规范”等一系列管理规定,把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了罪犯生活的各个细微之处,这样,把整个管理过程都纳入到了精细化管理的体系之中,才能取得管理实效。

3.抓住工作推进细目。管理工作精细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看工作有没有推进细目。建立目标考核办法,设立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做到年度工作有行事历,月度工作有鉴定目录,每周工作有推进表,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保证监狱管理工作的顺畅运行。

(三)严在执行

精细化管理的精髓在于对各项制度、各项操作流程的严格遵守。监狱管理精细化也离不开对制度及流程的严格执行。

1.树立法制权威。新的管理制度的确立与实行,必须采取先僵化,再优化,再固化的强制措施,防止人性弱点带来的干扰,更要防止因人的幼稚创新改变制度原来的模样,要克服人的思维惰性和性格缺陷,不断地用机制来管理人,用制度来约束人,充分发挥严格是管理的热炉效应,保证 规章制度 的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

2.牢固确立三个体系。在管理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检查考核体系和奖罚兑现体系。这三者之间不可或缺。切实发挥这“三个体系”对事、对人的管理约束作用,确保每一件事都有人管,每一个人都在被管理中。

3.及时 总结 和修订流程。执行的严格蕴含了对制度、流程的及时修订完善。一方面,通过严格的执行考核,发现制度及流程存在的问他,另一方面,通过对制度及操作流程的及时完善,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科学性和流程的合理性,使监狱各项管理更加完善有成效。

(四)实在常态

实现精细化管理的常态化是监狱管理的必然追求。

1.精细化管理的本质是求实求是。推行精细化管理是要通过精细的形式和严格的管理的过程促进监管改造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首先要贴近实际。即贴近罪犯改造实际,贴近监狱警察工作实际,贴近监狱运行状态的实际,一切精细化行为都以监管改造工作需要为出发点和归宿。其次要符合监管改造工作本质要求。

2.精细化管理是渐进过程,核心在于保持管理的精细化常态。监狱精细化管理是一种永远的追求,一方面不可能一蹴而就,指导思想上不能有急功近利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考虑原有管理基础,行为上始终保持循序渐进的科学状态;同时,要做到持之以恒。管理是工作过程,只要有工作任务,只要有监狱存在,就会有管理。始终如一地保持精细管理的心态,养成精细管理的行为习惯是提高监狱工作质量的根本要求。

三、监狱精细化管理的重点

实行精细化管理,关键在于 方法 的选择和组织过程中对象的取舍及保障措施的落实。推行精细化管理必须坚持服务于监管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是必须始终坚持监管改造工作“法制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的本质要求。

(一)恪守法制化理念

法制化是治国理念,也是监狱工作的基本方略,推行精细化管理必须立足于法制化平台。

1.完善监狱管理制度,夯实监狱管理法制基础。精细化管理要求管理过程精确、细致、周到,实现这一要求的保证是各项管理都有明确的依据和规则。因此,详尽地制定各项制度规定,使监狱每一项工作制度都有法律依据,每一项任务都有制度支撑,保障监狱警察管理行为有法可依,考核有章可循。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断完善监狱管理制度,并保持与监狱发展同态,是推进精细化管理的基础要素。

2.坚持依法管理,保障管理流程合法。管理的要旨在于规范,规范的前提是依法。确保在实施精细化管理过程中依法办事是精细化方法得以延续的制度支撑。流程合法的涵义包括管理流程设计合法合理,管理过程严格按流程执行。必须做到“所有岗位都有工作标准,所有环节都有程序规范,所有事项都能考核到人,所有结果都能实行责任倒查”。

(二)坚持专业化道路

监狱监管改造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除了通常的行政管理以外,需要有法律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其他专业科学技术,走专业化道路是监狱监管改造工作的必然选择。

1.建设专业化的队伍。监狱管理,尤其是监管改造工作以人为对象,作用于人的思维意识,要求改变或部分改变人的已有意识和行为习惯,这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做精做细人的工作,需要利用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的专门工作,因而,需要大量拥有相应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才,如心理咨询师、网络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专业教育矫正师等等。

2.设置专业化的部门。针对不同的罪犯人群对象,监管改造工作必须建立不同的管理和教育矫治部门,采取不同的矫治对策。这是监狱刑罚执行分类管理、分别施教的基本要求,是监狱管理有粗放到精细,教育改造由宽泛到微观的具体化。其实质是监狱管理的精细化。监狱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没有专业化的部门,就无法推动监狱工作的高效运转。

3.强化专业化训练。海尔总裁张瑞敏总结说: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监狱管理是一个庞杂的系统,由无数个细节结合起来,忽视任何一个细节,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害。其中,监管改造事监狱管理的第一位任务,要求必须把每一件工作做好做到位。加强对监狱警察的训练,把简单的一招一式训练到极致,这不仅是提高监狱警察岗位素质的需要,更是提高监管改造工作绩效的需要。

4.实施专一化流程。监管改造工作千头万绪,由于资源特别是警力资源有限,不可能一下子把精细化的所有工作一下子铺开,齐头并进推开,这是辩证法则的要求。必须建立专业化流程,正确评估面对的工作和基础,集中一段时间,按照流程专业化要求,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依次推进,逐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运用科学化手段

精细化来源于对监狱管理规律的深层观察、准确分析和细致施行,依赖于监狱管理者务实的态度、恰当的载体和科学的方法。

1.务实是科学的态度。要求始终立足于监管改造工作现有的条件和运行状态,坚持实事求是,不断调整和深化管理措施,使管理更加符合监管改造工作规律,更能达到监狱行刑目的。

2.恰当是载体的科学性。管理越是深化,越是精准,越是需要科学的载体。信息化、数字化的实施就是精细化管理恰当的综合表现,信息化系统建设促进了管理手段的便捷、时效的快速和状态的安全,提升了管理的综合效益。

3.科学方法是精细化管理的方法选择。科学的方法能使精细化在管理中运用的效果成倍增长。譬如,改造质量评估的科学实施,不仅加强了教育改造的针对性,而且大幅度提高了罪犯的个案矫治成效。

四、监狱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基本保障

除了警力、财力和制度等器物性保障之外,监狱管理精细化必须得到监狱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全力支持,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并且始终把重点放在基层基础上。

(一)精细化成败取决于决策者的决心

监狱是集司法与行政为一体的特殊司法行政组织,管理职能在监狱运行中起着独特的作用,能否真正实行精细化管理,关键看监狱决策者的重视程度。

1.理念决定行为的实现。要实现精细化管理,难点不在能不能实现,而在于有没有这个理念和意识。有了这个理念,就会自觉地去制定相关的制度。而有了制度的约束,管理技术上的问题也就不难解决,管理目标就有实现的可能。

2.决策者也是普通管理者。这是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基本前提。监狱的各级决策者必须身体力行,身先士卒,心甘情愿地把自己放到普通一兵的位置上,深入到每个细节中,用其示范性的成效影响和带动全体监狱警察转变思想,调整行为,自觉实施管理的精细化。

3.结果要靠过程来保证。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执行的过程。布置任务仅仅是工作的起点而不是结束。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主要是重视了决策与部署,而忽视了事后的考核与事中的监督、检查。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予以精细化的管控和监督,使其整个过程都始终处于掌控之中。

(二)精细化的落脚点在基层基础

基层基础是监狱工作的起始点和落脚点,没有基层基础的管理精细化就没有监狱管理的精细化。

1.保障是精细化的基础。基层是具体的执行单位,既是管理的一线单位,又是保障无法自给的“困难”部位。要基层基础的精细管理,就一定要给予有力的保障。监狱决策,必须为基层着想,在布置任务的同时考虑好保障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落实好保障措施,在考核实绩时巩固好保障基础。

2.务实是精细化的根本。精细化管理是一种工作状态,是一种实时性的过程。光说不做,或说得多,做得少,都不是实实在在的精细化管理。

3.创新是精细化的永恒动力。墨守成规、保守僵化是推行不了精细化管理的。要适应新形势,应对新局面,做出新成绩,就必须不断创新,锐意进取。否则,所谓的精细,只能是刻舟求剑似的的愚蠢或守株待兔似的迂腐。

(三)精细化绩效蕴藏于监狱警察的细心和耐心

监狱单位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每个监狱警察都同时具备双重身份:面对罪犯,是管理者;面对监狱,又属于被管理者。是负有管理职责、执法责任,并担任一定职务的管理人员,对监狱制度的制订与执行占据主导地位。精细化是一种工作态度和责任状态。思想是否重视,认识是否到位,是决定精细化能否真正做到的关键所在。没有一种用心操作、刻意追求的意识,精细化管理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同时,细心和耐力是推行精细化管理的长效保障。没有细心,精细化难以深化;没有耐心,精细化那一长远。生活中有一句话:“上山容易下山难。”因为认真,细心,上山容易;因为“大功告成”,心情放松,思想懈怠,下山难。其实,上山和下山走的都是同一条路,只是因为心情不同,态度不一样,所以就产生难易的差别。

(四)精细化关键在于把握好管理精细的“度”

精细化并非越精越细越好。精细化有一个适度、效能、恰当的科学标准,如果不恰当地夸张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就很容易流入庸俗化、琐碎化。最要紧的是要有一个成本观念。能用一元钱办成的事,决不多用一分钱。能够为基层和安全减负的,就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任何事情都要讲究“十全十美”,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越狱犯罪的防范措施研究 他监管系统抽调相关人员接替他们的工作。第二监狱第二监区监区长王军、副监区长李刚、民警徐福蒙和刘文志,值班门卫钱国军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4、罪犯逃出监狱后为了躲避追捕四处逃窜、藏匿,为了生存,势必会再次犯罪。所以越狱事件的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越狱犯罪的动机分析 (一)越狱罪犯的各种需要是其产生越狱动机的基础 1、摆脱羁绊、获取自由的需要。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是行刑的最基本内容,也是罪犯需要得不到满足和产生痛苦的直接原因。早日获得自由几乎成为每个罪犯共同的需要。罪犯的需要始终是围绕着早日重返社会这一中心展开的,而其他具体需要则随罪犯所处的改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3]。罪犯获取自由的欲求强度跟其个性特征、生活习惯、刑期长短有关。以前自由自在的生活变成服刑后严格的监管改造生活,会使罪犯产生不适应、压抑、痛苦乃至愤恨等心理,特别是刑期较长的罪犯更易因无法忍受艰苦的生活环境和心理折磨而铤而走险以谋求越狱。有些罪犯虽然被判处了较短的刑期,但当渴望自由的心理超过了对短期监禁的忍耐时也会形成越狱心理。 2、产生越狱动机的消极需要。消极需要以低级需要为主,是产生越狱动机的主要原因,对于罪犯越狱的推动力最大。 (1)以吃喝玩乐为主的生理需要。以吃喝玩乐为主的生理需要在大多数犯罪分子的需要结构中居于比较突出的地位。如果这种需要长期固化在犯罪分子的心理结构中,一旦被激发便会促使其形成越狱动机。(2)性需要。对罪犯人身自由的剥夺必然伴随着对性需要的限制,因此绝大多数罪犯处在极度的性饥渴中。青少年罪犯在强烈的性本能冲动的支配下,往往更容易形成越狱动机。(3)逃避惩罚的需要。逃避惩罚是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到刑期结束被释放之前的所有阶段都必然存在的需要。自被拘押之日起,罪犯的社会地位和环境就发生了根本变化,人身自由的丧失、严格的管理等惩罚措施使其难以接受,劳动改造使其产生抵触心理,一旦有机可乘就铤而走险,企图越狱。(4)报复的需要。少数罪犯恶心较深,在原有犯罪心理结构的作用下,往往把犯罪原因推向客观或者归咎于某种偶然的情景因素[4]。报复越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为了越狱后向特定对象行凶报复;另一种是报复管教民警。 3、产生越狱动机的积极需要。如果罪犯的积极需要没有得到满足,特别是当他们认为不能通过正当途径得到满足时,也可能会产生越狱动机。 (1)思亲恋家的需要。服刑改造的罪犯基本上处于同社会、家庭隔离的状态,这种特定情景往往加剧了其对亲人的思念和依靠,尤其是在亲人病重或死亡、夫妻离婚、恋人移情等情况下其思亲恋家的情绪会非常强烈,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调节和转移,很可能产生越狱动机。(2)安全和自尊的需要。自尊是人最重要的需要之一,罪犯毫无例外同样拥有安全和自尊的需要。现实生活中有两种比较常见的危及罪犯安全、损害罪犯自尊的情况:一是监管人员野蛮执法,使用打骂、体罚甚至是虐待等手段对待罪犯;二是某些罪犯有“牢头狱霸”行为,肆意伤害其他人员。那些长期处于被欺凌地位的罪犯如果不能通过正当途径保护自己或者维护个人尊严,就会寻找机会脱离“苦海”。 (二)适宜的客观条件是产生越狱动机的诱因 适宜的客观条件是越狱动机的诱发剂、催化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少数领导对当前严峻的狱情形势和复杂的在押犯结构认识不足,仍然沿袭传统的、单一的管教措施,以此来应付日益复杂的改造局面;某些监狱越狱犯罪的防范措施研究民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不强,管理松懈,基础工作落实不到位;有些监管单位在监管设施方面投入太少,设备陈旧落后。管理上的这些薄弱环节使罪犯感觉有机可乘,遂产生越狱心理。[5] 2、改造环境不良。罪犯群体是个消极群体。他们聚集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各种不健康的品行、犯罪伎俩和抗拒改造的情绪在互动过程中会“交叉感染”,与监管人员的正面教育效应相比较处于优势地位。越狱动机的形成与这种不良的改造环境有很大关系。一些监管场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让罪犯承担繁重的生产劳动任务,却忽视了对其的思想改造。过高的劳动强度、过长的劳动时间等使一些罪犯产生严重的回避劳动和抵触改造心理。当面对刺激和诱惑时,他们很容易产生越狱动机。 3、家庭因素。罪犯的家庭发生变故,例如家庭与其断绝关系、配偶闹离婚、家人生重病或死亡、家人被欺负等,都会给罪犯的情绪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就会使其产生焦躁不安、心急如焚、痛苦伤心等心理,从而想方设法伺机逃跑。有的罪犯认为越狱后能够得到家庭的包庇因此也会千方百计的逃跑。 (三)一定的心理特征是产生越狱动机的先决条件 越狱需要为越狱动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客观条件则起到了诱发的作用,但是越狱动机的产生必须以犯罪人的一定心理特征为前提。 1、侥幸和过于自信。罪犯在羁押后一般都会产生越狱的念头,但对绝大多数罪犯来说仅仅是一种想法,因为他们在分析评价主观条件、监管场所安全警戒力量和越狱后被抓获的比例及后果后,对成功越狱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因此就放弃了。而少数罪犯则将这一想法进一步发展为越狱动机,难以抑制,继而千方百计地付诸行动,其中侥幸和过于自信心理的存在是产生越狱动机的一个重要心理条件。越狱成功的先例所产生的示范效应强化了一些罪犯的侥幸心理。他们认为越狱计划周详、准备工作充分,较高估计自己的力量,较低的估计监管场所的安全警戒和公安机关的追捕力量,因而决心以身试法。 2、消极的意志品质。在管教人员的教育帮助下。服刑罪犯有时也会确定将自己“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的目标。但是,由于过去形成的犯罪意识与沾染的恶习太深,阻碍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因为其改造意志薄弱,信心不足,缺少韧劲,反复性大。另外,有些服刑罪犯在被捕前就已经形成了具有较强反社会性的犯罪意志。被捕后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不作理性反思,反而将犯罪作为自己长久性的行为目标,不思悔改。具有这些消极意志品质的罪犯是极易产生越狱动机的。 预防罪犯越狱的对策及意义 (一)预防对策 1、针对罪犯的对策 (1)加强正面引导,教育罪犯安心改造。监狱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促使罪犯的思想转变。因此,要经常性、不间断地对罪犯开展认罪伏法教育,转变罪犯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并辅以前途理想、人身观教育,有计划的组织有越狱史的罪犯现身说法,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帮教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教育罪犯认识到逃跑是没有出路的,真正把越狱思想消除在萌芽状态。(2)在罪犯中建立健全正当的互帮互控体系。罪犯群体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具有越狱心理和动机,特别是那些主观恶习不深的罪犯,他们大多数能认罪伏法,靠近政府。监狱应大胆启用他们到一些要害岗位上去工作。他们在接受干警信任的基础上,通过同其他犯人一起学习,一起生活,一起劳动,一起娱乐的机会去越狱犯罪的防范措施研究 狱罪犯做到及时抓捕,及时起诉、公开审理,从重判决,以法律震慑想逃的,教育没逃的,鼓励举逃的,表扬抓逃的罪犯。例如,某监狱1996年8月14日破获了一起预谋越狱案,罪犯隋某于1996年11月1日被执行枪决。从此以后,监狱在每年的11月1日都要对罪犯公开进行反越狱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1996年以来连续三年未发生罪犯预谋越狱案件。 2、对于警察的要求 (1)加强自我防护意识。自我防护意识实质上是一种心理活动,其核心是指警察临战时的心理准备,是指当一个人受到突然的侵害和袭击时他就会本能地发出自卫反击的动作,以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就是要求警察具备防卫意识、技战术意识和临战时的警惕性,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冷静、果断的地处置。这种准备主要是心理准备和常规的技战术准备,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的关键就在于解决临战时的心理准备是否充分等问题。作为一名监狱警察在自我防护意识方面首先要做到先期估计,从险料敌。监狱警察要更新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当前执法环境的复杂性、危险性和犯罪分子的凶残性,警察执法要提高警惕性。其次要经常进行防范意识教育,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民警的自我防范意识,增强敌情意识,时刻保持高度的敌情观念。教育所有干警,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在执勤过程中要坚守岗位,注意观察履行职责,不能掉以轻心。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奠定确保安全的思想基础。最后树立必胜信心。作为一名警察要拥有捍卫法律尊严、英勇顽强、不怕流血牺牲的精神。在遭遇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变被动为主动,做到一招制敌,能够依法及时处置,克敌制胜,控制局面,消除危险。(2)提高警察的体能和克敌制胜的本领。法律赋予了监狱人民警察一定的执法权,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遇到特定情形,法律许可警察对罪犯施加适当的暴力。因此,警察要增强和提高自身的自我保护能力,要具备反击非法侵害的能力,要有比进攻者更敏捷、更快速的防守反击动作。如果警察发现罪犯有攻击的迹象或遭遇了攻击时,警察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作出反应和行动,应变自如,变被动为主动。 3、监狱的预防对策 (1)监狱防逃必须以完善硬件设施为前提。对监狱而言,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让硬件设施越来越先进,让罪犯无孔可钻。当前我们必须要全面推进监门设施建设,所有押犯点的监门必须实行AB门管理。高戒备度监狱必须在门禁中采取指纹认证和卡式管理体系,强化门卫的安全防范能力。所有监狱的大门、围墙、禁闭室、会见室、民警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置和触发式报警器。要切实加强监狱围墙、电网的建设、高戒备度监狱要在围墙内侧划定警戒区域,安装蛇腹形刀刺网进行物理隔离。要配足配齐一线民警的对讲机、警棍等基本警用装备,满足民警执勤需要。(2)监狱防逃应以健全的制度为保障。一定意义上讲制度不完善,是造成罪犯越狱的重要原因。因此预防罪犯越狱必须建立完善的防逃制度。建立健全的制度保障应结合监狱实际情况,根据各项制度,制定一整套完备的责任制,加大监管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将不安全隐患检查处理在萌芽状态。各监狱在传统的管理基础上,要将狱情分析清楚。将互监互助制度、收工点名制度、小区域防范制度、以老带新制度、查验身制度以及定期和不定期查监制度等,规范成册。将这些制度的落实,逐一承包到监区,分包监区干警身上。实行年度承包责任制,严格按着年初签定承包合同,年底对照合同进行逐项检查考评,并做到奖罚及时兑现,广泛调动干警认真落实防逃制度,提高防逃反逃工作的积极性。真正使防逃反逃工作抓在干警的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 越狱犯罪的防范措施研究 4、从社会大环境上预防 必须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形成强大的防逃网络体系。防逃和反逃不仅是监狱的责任,而且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建立健全监狱防逃体系,除要依靠内部完善机制外,还必须与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各居民社区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亲属广泛联系,共同组成一道群众联防,构筑群防群治的社会防范网络。[6] 扩大对外宣传力度,让社会了解监狱,积极配合监狱防逃。当前,我国的各项工作已逐渐步入法制轨道,但外界对监狱知之甚少。因此,可通过邀请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参与监狱的执法活动,利用媒介宣传监狱及《监狱法》,或组织大型巡回图片展览,或搞大型干警演讲和罪犯改造汇报会等形式参与社会活动,让社会了解监狱,了解罪犯越狱的公众危害和包庇越狱犯的后果,使其主动配合监狱投入到积极防逃工作之中。 总之,做好越狱防逃工作,任重而道远。只要我们上下一心、齐心协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其中,就一定会筑成一道坚不可摧,牢不可破的强大防逃体系,使监狱的防逃工作做的更好,为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为实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起到应起的作用。 (二)预防罪犯越狱的意义 1、预防罪犯越狱是社会稳定的需要。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的政权,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罪犯在投入改造期间,原有犯罪行为被扼制,不正当需求被限制,部分权利被剥夺。如果教育不对症,管理不科学,他们当中的个别甚至部分罪犯就可能由不适应被监禁到抵触、对抗,最后发展到千方百计越狱。正是这种反监管、反改造意识逐渐增强,使之成为他们越狱的内驱力,而想方设法的实施越狱行为。越狱后,要躲避司法机关的追捕,四处逃窜、藏匿,为了生存,他们会不择手段再次进行疯狂的重新犯罪活动。事实证明,罪犯的越狱给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因此,监狱必须预防罪犯越狱,将罪犯越狱案件控制在最低限度。 2、预防罪犯越狱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和正常改造秩序的需要。稳定的监管改造秩序和良好的改造环境是改造罪犯、教育罪犯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稳定的监管环境中,罪犯才能静心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反省和忏悔,重新树立新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彻底改变过去的不良恶习和腐朽意识,重塑自我。罪犯越狱直接威胁着整个监狱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如果一旦发生罪犯越狱,监狱不得不组织大批警力进行追逃工作,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损失,还严重影响监狱的改造、生产工作正常进行,而且还会产生连锁反应,一罪犯越狱,多罪犯想入非非,使罪犯群体的改造积极性下降。因此,预防罪犯越狱是有效地维护正常监管改造秩序的需要,更是维护法律威严的需要。 3、预防罪犯越狱是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需要。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关键,一是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装备监狱;二是用当代的先进思想教育改造罪犯,最终实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这一目标。党和政府对监狱提出“关得下,跑不了、改造好”这一最起码的要求,说到底,就是将罪犯依法关押起来,运用先进的防逃装备严防越狱,用先进的思想教育方式和内容,把他们改造好,这完全与创建工作相吻合,也充分说明了监狱防逃工作的重要性。监狱要想改造好罪犯,首要的一条就是要用严格的监管做保障,否则,一旦发生越狱,不但教育改造不好罪犯,还会对监狱、对社会带来危害。因此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实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这一目标,就应当做好越狱预防工作,杜绝越狱行为的发生。这样,全监上下就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创建工作中,使监狱整体工作向前稳步推进。 在新形势下,监狱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少数罪犯不思悔改,抗拒改造,甚越狱犯罪的防范措施研究至企图越狱,特别是当前狱内罪犯结构日益复杂,狱内改造与反改造斗争日趋激烈,教育改造罪犯难度不断加大,监管安全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使预防罪犯越狱的工作面临着新挑战和考验。因此,安全防范意识要及时跟上形势,从现有的情况出发,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监狱安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方小平.确保监所稳定优秀论文集[M]. [2] 杨明,宁大庆,朱斌.从呼和浩特第二监狱越狱事件谈监狱警察的防卫意识与技能(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25卷,2010(第4期):109-112. [3] 迪小华.论罪犯的需要(J).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第1期):86-89. [4] 麻小平,郑玑.论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逃脱心理形成及防范(J).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2):43-46. [5] 范中攀.脱逃犯罪的动机分析(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第2期):41-43. [6] 岳海.关于建立监狱防逃体系的思考(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第12期):42-45.

罪犯个别教育,作为监狱民警与罪犯沟通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言语和非言语的手段。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罪犯个别教育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罪犯个别教育的论文篇一

《罪犯教育刍议》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监狱普遍实行罪犯计分、以分减刑的改造手段,对一部分限制减刑的罪犯失去意义,对限制减刑部分罪犯的教育改造,就成为监狱管理一个急需解决新问题。为深刻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的方针,落实监狱工作科学化发展,必须要进一步强化罪犯教育改造工作。

【关键词】监狱;罪犯教育

教育是我们人类一种神圣的社会现象,因而教育也是罪犯教育改造的一部分。我国监狱是国家刑罚的执行机关,我们也清楚地知道,监狱的是为了更好地去改造罪犯,使其在出狱后更好地融入到社会中。《监狱法》第三条就明确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监狱通过“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这样的方式来履行好刑罚的执行的功能,完成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根本性的任务。

一、罪犯教育的概念

罪犯教育改造作为改造的三大手段之一,在持续推进监狱全面建设战略、维护监狱长治久安,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的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罪犯教育指的是在监狱执行刑罚过程中,对罪犯所实施的为转变罪犯其思想、行为恶习,通过教授其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各项活动的总称。“当这种教育力充分显露的时候,一方面使罪犯受到感染和触动,进而在思想和灵魂深处产生斗争和选择,并对原有的价值体系和思想观念构成威胁和瓦解的态势,且这种态势将不断持续和蔓延,随着监狱人民警察教育改造的深入和强化,罪犯才能接受监狱人民警察积极的教育内容并内化为自己的价值体系。”

二、监狱罪犯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罪犯教育思想观念落后,重监管轻教育

由于重视监管,在思想和实际工作中都轻视教育,监狱宗旨是“挽救人、改造人、造就人”罪犯改造要依据罪犯内在变化。罪犯教育必须强调内因,监管重视的是规范行为,是外在,这种表面化仅仅是使得服刑人员在行为上看上去守法了,而现实真正改造情况却并非如此,在现实的情况中,监狱包括监狱警察对罪犯在监狱中出现的新问题,如心理变态、心理障碍等问题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只是强调监狱监管稳定的重要性,而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去解决这些迫切存在的罪犯内在问题,面对这些实际性的问题,应该关注罪犯的教育,监管的稳定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罪犯存在的实际的内在问题。

(二)罪犯教育缺乏系统性

罪犯教育是一项庞杂而细致的工作,对于罪犯的教育我们需要将其改造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对于整个罪犯教育,我们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系统性的认识,只是从某些方面或者某几个方面来谈罪犯教育,这就缺乏系统性使得罪犯教育不能达到我们所预期的效果,只是单独地强调各环节重要性,反而适得其反。例如,现在普遍采用的监狱管理、劳动改造、教育改造这些改造罪犯的方式,在具体实践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讲,这三种方式应当是相互联系而不是孤立存在的,但是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监狱往往是更加关注罪犯的劳动改造,为完成一定经济指标,把劳动指标看做是考核服刑人员最重要的指标,忽视教育这一重要环节。监狱应该是按照系统科学的理论,全面综合去安排监狱各项及各环节工作,使其不是脱节的,这是我们对于罪犯进行改造,最大限度去预防和减少罪犯重新犯罪的重要手段。

(三)罪犯教育缺乏全方位、个性化

监狱教育内容、方式缺乏全方位以及个性化,不同的罪犯具体情况都是不一样的,由于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每个罪犯之间本身就存在差异性,无论是知识水平、家庭环境及自身学习能力等等各方面,所以采取不用的教育方式和内容,发挥罪犯自觉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但目前实际情况,一般都是简单地将所有服刑人员集合在一起,宣讲统一而单调的内容,收效甚微。另一方面来说,对服刑人员的教育仅仅局限在监狱期间的教育改造,不注重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以后的效果到底如何。从思想上认为服刑人员步入了社会,在我们看来罪犯就已经完全脱离了监狱,而实际上罪犯教育的实际效果是需要对服刑人员进行出狱后的回访调查,在现实中缺乏这样的认识,认识罪犯出狱就与监狱不存在关系了,缺乏全面的跟踪调查的思想,所以整个罪犯教育的系统并不完善。

(四)罪犯教育缺乏信息化

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们不能否认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每天的生活离开网络信息都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然而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却是我们忽略的群体,罪犯的教育本身就缺乏一定的网络信息化教育,罪犯出狱后就与现实社会脱节。尤其在边远不发达地区,监狱自身的信息化设备就缺乏,罪犯的信息化教育就更是难上加难。在现实情况中看,监狱想要建立监狱信息化的网站,现实的工作中缺乏计算机专业方面人员的管理,监狱网站内容陈旧未能及时地更新管理,所以收效甚微。另外一方面,监狱的服刑人员在文化程度上就有很大的差距,有些罪犯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网络,具体情况也千差万别,罪犯的信息化监狱难度较大。

三、关于改善罪犯教育的相关建议

(一)确立正确罪犯教育改造的观念

对于罪犯的教育理念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经历了从报应主义到预防主义和折中思想的变化。报应主义只是片面强调对罪犯惩罚作用,忽略对罪犯的教育矫正。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与进步,现代刑罚学认为国家对罪犯不应只是惩罚,还应通过刑罚来教育改造罪犯。教育改造罪犯,使罪犯弃恶从善,真正地回归社会。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监狱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效果不明显。对于监狱和监狱警察来说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从监狱而言,必须要确立正确的罪犯教育改造观,为促进社会的长足稳定发展,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必须要树立正确的罪犯教育改造观,充分保障罪犯基本人权,树立人道主义的思想;从监狱警察来讲,作为引导者监狱警察必须要正确发挥其帮助和引导的作用,从罪犯教育改造出发,帮助罪犯真正回归社会,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改造的效果。 (二)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罪犯教育体系

监狱需要构建针对罪犯的全方位、开放的罪犯教育体系,这需要整合狱内及社会资源,将罪犯的教育改造置于社会大发展的格局中,对于罪犯的改造挽救工作定位于真正回归社会的背景下。完善的罪犯教育包括相关的理论、方法和效果评价的体系,这才是监狱罪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首先,监狱及监狱警察需要了解和研究罪犯的犯罪具体情况,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对罪犯进行合理、科学的教育改造。根据不同类型的罪犯需要应用不用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同时犯罪在监狱内的不同时间段及出狱后也需转换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通过不同罪犯及不同时间段罪犯教育个性及共性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罪犯教育存在的基本规律。当然对于罪犯的教育改造,需要开放的罪犯教育体系,在吸取西方有益经验基础之上,光光依靠监狱是不够的,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种积极力量,依据服刑人员的主观及客观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定的帮教活动,建立一种监狱和社会有效结合的教育转化机制。

(三)实现罪犯教育社会化、个性化

罪犯教育的社会化是指监狱在刑罚执行过程当中,监狱与社会中的力量结合,依据新的形式及任务需求,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与采用多种方式,对罪犯的社会化教育采用社会化的教育方法和内容,使得罪犯能够最大限度去适应社会。监狱罪犯教育的社会化是监狱行刑的必然发展趋势,监狱的目标是通过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从而在真正意义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所以监狱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关注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目前监狱的罪犯教育社会化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得到各国的关注,罪犯教育社会化需要整合各种有用资源,思想教育、文化技术教育及法律教育都纳入到社会教育的大体系,使监狱教育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打破监狱教育工作封闭性,克服监狱教育资源不足,将监内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促进罪犯教育社会化,从另外一方面来讲,社会力量的参与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监狱的神秘感,让全社会关注和接纳监狱罪犯,使得罪犯教育社会化成为一项全社会、长期性的事业。“所说的罪犯教育个性化,就是在坚持党的监狱工作方针和监狱法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共性要求的基础上,通过罪犯教育的改革与调整,创设使罪犯有更多的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空间的改造条件,再塑出既适应社会、监狱机关统一要求又具有独特个体素质的新人。”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大多数罪犯文化程度较低、文盲半文盲占比例较大,这部分人本身缺乏学习的自觉性,有一定程度抗拒教育的主观倾向,所以监狱的责任在于使这部分罪犯在一定程度强制中接受教育。同时我们应该强调尊重个性,也要尊重罪犯个人权利,我国监狱罪犯教育不足在于自愿性规定较少,在实践中做法也不多,主要还是依靠强制性的灌输教育。罪犯教育的个性化需要监狱及监狱警察在全面透彻分析罪犯个别性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对于每个罪犯都应该制定一个适合其的教育改造方案,包括入监到出监的全过程,做到所谓的因人、因时、因地制宜,从而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效果。

(四)利用监狱信息化建设促进罪犯教育创新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罪犯教育必须落实监狱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融入罪犯教育的工作中,采用一系列的信息化手段来促进监狱罪犯的改造工作。利用监狱管理改造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罪犯在监狱执行过程中,从日常考核、生活卫生及狱政管理等方面进行信息化的全程管理和应用。通过网络进行心理咨询、测试及视频会见等,不断改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同时培养一批监狱警察,让其成为监狱信息化方面的人才,能够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而不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将网络信息化运用到罪犯教育改造的实践中将罪犯的犯罪情况还有监狱内的改造情况通过监狱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地反馈给警察,利用在狱内建立的每个罪犯的心理档案,使得监狱警察开展心理疏导及个别教育可以顺利进行。同时开展教育专题和贴近罪犯生活的活动,监狱信息化建设为切实因地、因时、因人施教原则创造必要的条件,实施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同时利用监狱信息平台可以促进罪犯心理咨询矫治,然而监狱信息化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需要监狱及监狱民警以及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

总而言之,伴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狱改造罪犯的职能也在进一步得到深化,监狱机关要始终围绕 “改造”的治本功能,以一种求实的态度,对于罪犯教育这一项具体的工作在理论和实践领域都要有所突破,同时着眼于维护监狱安全和社会稳定,借助社会资源和力量,逐渐实现罪犯教育改造方式、过程及力量的社会化。只有这样才能推进监狱工作的长足发展,继而实现社会秩序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周雨臣.新时期罪犯教育的本质与地位探析[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2).

[2] 贾洛川.论罪犯教育个性化[J].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

关于罪犯个别教育的论文篇二

《浅析监狱罪犯教育的理想与现实》

摘要:培养身心健康、重新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是监狱罪犯教育追求的目标:当前我国传统的行刑制度和行刑理念,使罪犯教育缺乏针对性、适应性、科学性。确立现代、科学的罪犯教育理念,构建科学化、社会化、个别化的罪犯教育体系是提高罪犯教育效能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监狱 罪犯 教育 行刑 罪犯教育理念 罪犯教育目的

一、 理想:提高教育效能,使罪犯复归社会是监狱罪犯教育的应然选择

开放的中国 ,迎来了政治的文明,经济的繁荣,思想和文化的进步。开放也使我国传统的教育改造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教育效能呈下降趋势。纵观世界监狱行刑发展的历史,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对犯罪人的惩罚、教育矫治,不能缺少人道、民主的内涵,必须体现人道、民主的价值,如此,才能建构现代的监狱教育 。

(一)人道、民主是监狱罪犯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之一

在世界行刑目的的嬗变过程中,教育矫正在监狱行刑制度的发展中越来越受重视。行刑理念的发展受到刑罚制度的影响,人类行刑制度经历了生命刑、肉体刑到 自由刑的变化;相应的行刑理念经历了报应主义到预防主义和折中思想的变化。在行刑史上,报应思想源于愚昧时代、智识未开的原始社会中“以牙还牙,以命还命”的复仇观念和行为准则。而后逐渐演变为宗教因果报应、道义报应和 法律 报应。法律报应盛行期间,西方资产阶级人道、民主、平等的启蒙思想对近代的监狱改良,给罪犯以人道待遇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报应主义片面强调对罪犯的惩罚作用,忽视对罪犯的教育矫正的弊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犯罪行为、犯罪人认识的深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l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在西方许多国家的完成,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实证主义 哲学 的影响,刑事实证学派的代表人物菲利、李斯特等认为国家不应只惩罚犯罪,还应该用刑罚来教育罪犯,教育是刑罚的本质。从此,矫正教育模式开始盛行,以教育和矫正罪犯,进罪犯改恶从善,回归社会为行刑目标。不仅适应人类社会文明的进程,而且极大推动了刑行的人道主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现代矫正制度的兴起,罪犯教育以人为本、人道、民主的理念也鲜明地反映在国际机构的相关文件上 1955年联合国《囚犯最低限度标准》第 66条第 1款规定:“应该照顾到犯人社会背景和犯罪经过、身心能力和习性 、个人脾气、刑期长短 、出狱后的展望,而按照每一个囚犯的个人需要,使用一切恰当办法,其中包括教育、 职业指导和训练、社会个案调查、就业指导、体能训练和道德性格的加强,在可能进行宗教照顾的国家也可包括这种照顾。”

(二)监狱罪犯教育目的是培养身心健康 ,重新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

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代表人物贝卡利亚指出:“刑罚的目的不是要使人受到折磨,也不是要使人已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存在,刑罚的目的只是阻止有罪人再使社会遭受危害并制止其他人实施同样的行为。” 在当今国际社会,刑罚执行不再是惩治罪犯的一元目的,而是多元目的共存。在我国自西周的“明德慎罚”开始到西汉儒家学说一统天下后,“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等法律思想,均体现了刑罚和教化的相结合。近代受西方法律思想影响,清末法律大臣沈家本提倡监狱改良,主张监狱应以感化人为宗旨。当然由于时代和制度的制约,监狱罪犯教育目的、效果仍难以实现。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监狱 工作在毛泽东“人是可以改造的”,“我们的监狱是学校”等理论指导下,于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 l条明确提出“为了惩罚一切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并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 自己,成为新人”的监狱改造目的 在 1982年公安部颁发的《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第96条中进一步规定:“把犯人改造成为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法公民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 3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再一次结合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明确监狱教育的目的是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具体表现为转化罪犯消极错误的观念和犯罪的恶习,提高文化程度和认知能力,培养相应的职业技能。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监狱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监狱教育个别化、社会化和技术化发展的趋势,监狱培养目标注重以罪犯为中心,培养身心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将成为必然要求。

二、现实:制约监狱罪犯教育质量的原因

监狱罪犯教育作为监狱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转化思想,矫正恶习,增长知识,培养技能和促进罪犯身心健康的任务。然而,不容回避的是,由于监狱生产和经营问题造成的无形压力,对罪犯犯罪思想、刑期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尤其是罪犯教育立法、内容手段和教育者的专业化等方面的不足,因而影响了罪犯教育效果。深入研究制约罪犯教育质量的深层原因,对于探索出我国罪犯教育走出困境的新途径十分必要。

(一)监狱罪犯教育受制于传统的行刑制度和理念

监狱罪犯的教育受制于刑罚制度和刑法思想的影响,罪犯教育工作往往呈现出与此相适应的思维模式。如受惩罚与报应思想的影响,罪犯教育中以惩代教现象突出,罪犯教育过程中重视“强制性”,轻视罪犯个体的主动性;受监禁制度影响教育带有很强的孤立、封闭的色彩,监狱同社会的交流较少;受劳动改造观念的影响,罪犯教育中以劳动代替罪犯教育,以劳动评价罪犯改造效果,在白天 8小时的时间以劳动为主,罪犯教育大部分安排在夜间业余时间进行,劳动与教育难以有机结合。此外监狱职能的多元化、民警多重角色的冲突等都影响罪犯教育目的的实现。

(二)罪犯教育缺乏针对性、适应性、科学性

罪犯教育的内容以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罪犯思想教育内容过于强调思想认识、理想信念的统一性、标准性和唯一性,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等一系列内容脱离罪犯思想实际和当前社会实际,各监狱把上级的通知、指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动力,习惯于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大规模的活动,缺乏独立性、自主性和针对性,表面上看轰轰烈烈,实际上形式主义,收效甚微;文化教育教材滞后,内容、层次与罪犯年龄、文化程度不相适应;职业技术教育过于关注监狱生产发展的需要,忽视罪犯回归社会谋生就业的需要。

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和社会教育是罪犯教育的三大基本手段。在 实践中,罪犯教育手段更多的是依靠 经验进行,集体教育课堂化,一锅煮、流于形式;个别教育浮于表面,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的是针对罪犯个体的劳动定额、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方面十分看重,甚至不顾罪犯个体的身体条件和技能情况而妄加批评、训I责;社会教育不能经常化、规范化,教育活动单向进行,很少倾听罪犯的心声;罪犯教育过程中急功近利,不遵循循序渐进、因人施教等教育 规律 ,只求到课率、取证率,忽视罪犯教育的实效。

(三)监狱罪犯教育工作者队伍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监狱教育队伍的建设是罪犯教育质量的保证,新中国几十年监狱改造历程中,监狱工作者在艰苦的 环境条件下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其坚定的政治立场、无私奉献的精神是监狱工作者宝贵的精神财富。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现代监狱教育追求人道、民主、效益的价值取向,实现对罪犯的再社会化,使其复归社会的目标。目前监狱教育者仍然是全警皆师,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专业人才,教育者缺乏现代的罪犯教育理念,对罪犯教育的认识不到位, 整天忙于保稳定 ,求效益,客观上已无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去,更难以进行知识的更新。

(四)罪犯教育缺乏立法的支持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刑事执行法典,有关行刑方面的基本立法是 1994年颁布实施的《监狱法》,《监狱法》自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监狱法》条文过少,只有 78条,涉及教育改造的条文仅 13条,导致许多教育实践活动缺乏立法的支持。同时由于立法滞后,难以适应新时期监狱罪犯教育工作的需要,全国各省监狱 管理部门从各自情况出发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这些以实用为主的规章制度对教育工作的要求不规范不统一,各省各自为政,甚至有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严重制约了罪犯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超越:确立 现代 罪犯 教育 理念,建构监狱罪犯教育新体系

当前,我国监狱罪犯改造 工作正经历由传统、 经验模式到现代、 科学 模式的 历史 转型。刑罚执行、监狱理论研究的视野越来越多地关注监狱罪犯改造的理念、教育目的,通过罪犯教育促进罪犯改恶从善,重新复归 社会,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是监狱的应然选择。

(一)确立现代、科学的罪犯教育理念

坚持以培养身心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为罪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罪犯教育过程中树立人道、民主、效益的理念,明确以罪犯教育为中心,尊重罪犯,关心罪犯的身心健康。肯定罪犯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教育者的 组织、引导和帮助作用。调动罪犯接受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达到罪犯教育过程双向良好互动。摒弃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观念,广泛吸收 自然 、社会和 心理等科学研究成果,解放思想,树立现代、科学罪犯教育理念,推进罪犯教育理论、制度、教育方法等的创新。

(二)罪犯教育体系的科学化、个别化和社会化

罪犯教育体系的科学化是指在科学地罪犯教育的理论指导下,罪犯教育的制度、工作模式和工作效果的评价达到较为理想的状态。因此必须深入研究罪犯的犯罪原因,科学的认识罪犯,对罪犯进行合理的分层、分类。积极探索罪犯教育的基本 规律 ,发现罪犯教育本身的内部 联系和运行轨迹。查寻罪犯教育制度、教育方式存在的偏差。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罪犯教育改造 实践工作,整合罪犯教育手段,积极吸收和借鉴西方监狱矫正的理念和技术,创新罪犯教育的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罪犯教育评估体系,实现罪犯教育由传统、经验的格局 向现代 、科学的格局转变。

监狱教育工作社会化作为现代刑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我国也不例外,罪犯教育的社会化就是克服监狱工作的封闭性,加大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将罪犯的 文化教育、 职业技术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大系统中,明确罪犯狱外学习制度,改变单一的教育者队伍结构,改变监狱呆板、单调的教育模式,改变单边输送、扮演道德权威和社会教育者的形象,大力宣传罪犯教育,让全社会关注监狱的罪犯教育。

罪犯教育的个别化即要求教育者从罪犯个体的具体情况出发,针对罪犯个体不同的犯罪原因、生活经历、社会背景、文化程度以及个性特点等采取个别教育。自罪犯人监开始与罪犯共同制定每一个罪犯的个别教育方案,规划刑期,确定切实可行的改造目标。提高民警个别教育的能力,不断探讨个别教育的有效方法。

(三)监狱罪犯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多元化

罪犯教育目的的实现,主要依靠监狱教育者去执行和体现,现代监狱的罪犯教育任务对监狱教育者的要求更高,在当前情况下,必须根据监狱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和专业能力为标准实行科学的分类,并对其中的教育改造人员和罪犯心理矫治人员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引进,促使罪犯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

罪犯来自于社会,犯罪原因存在于社会,对罪犯实施教育离不开社会帮助,为帮助罪犯重返社会,监狱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学、精神病学、社会工作的专家学者以及教师等,参与改造方案的制定、对罪犯的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对监狱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对罪犯进行文化教育等,实现罪犯教育工作人员的多元化。

(四)完善罪犯教育的立法

完善行刑立法,统一的行刑法制是我国推进监狱罪犯教育的必要保障。要根据现代行刑 发展 的要求,国家尽快制定一部比现行《监狱法》范围更广、规格更高,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相统一、配合的《刑事执行法》,完善刑事执行法的内容体系;加快监狱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步伐,拓展罪犯教育中罪犯心理矫治的规定、社会教育规定、罪犯狱外学习和工作的规定等内容,明确罪犯的文化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教育体系等,以适应现代监狱行刑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需要。

参考文献 :

[1]徐景峰.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活动与文献纵览[M].北京:法律 出版社,.

[2]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黄风译.北京:中国 法制出版社,.

新时期监狱工会工作思考研究论文

你好,朋友!监企分开,客观上要求以全额财政拨款保证监狱回归国家机关的本位,同时按经济规律去经营剥离出来的企业。近日召开的“改革开放30年刑事法治发展高层论坛”透露出信息:我国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已基本完成,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全国监狱系统将全面开展监狱体制改革,实行监狱与企业分开,最终实现监狱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本文认为,已经全面开展的监狱体制改革,对于监狱切实履行刑罚执行职能和实现改造人的宗旨,让监狱心无旁骛地改造人、将人改造好,对于践行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改造工作的首要标准,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按照监狱法的定位,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作为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作为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理应实现全额财政拨款。监狱法已经明确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监狱实行监企合一的体制,生产收入与监狱经费直接挂钩,监狱的国家机关色彩被浓厚的企业属性冲淡,监狱刑罚执行职能受到影响和弱化。监企分开,客观上要求以全额财政拨款保证监狱回归国家机关的本位,同时尽量按经济的规律去经营剥离出来的企业。在总结5年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7年11月1日,国务院批准了《司法部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对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做出部署。2008年6月,司法部召开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监狱体制改革正式全面铺开。从2008年起,在全国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将全面实行,监狱工作将全面加强,改造人已经凸显为监狱工作的第一位任务,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将进入一个历史性的新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按照监狱法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以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为目标,以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为前提,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综合运用监管、教育、劳动等多种改造手段,强化心理矫治,不断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大力推进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全面开展监狱体制改革,将为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夯实坚实的体制基础。通过监狱体制改革,将逐步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目标,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努力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确保罪犯监管改造质量。监狱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内容大致可以用“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四句话概括。全额保障,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监狱经费保障制度,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就是要建立和规范监狱和监狱企业运行机制,实现监企分开。收支分开,就是要建立监狱执法经费支出和监狱企业生产收入分开运行机制,实现收支分开。规范运行,就是要推进新体制机制协调有序运转,真正做到在新的监狱体制下规范运行。坚持“首要标准”,把改造人放在监狱工作第一位,是新的历史时期党和人民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历史使命。全面推进监狱体制改革为特色的新时期监狱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质量。监狱体制改革的要义就是要实行监企分开,收支分开,建立监狱经费全额保障制度,强化监狱刑罚职能。实行经费全额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监狱卸掉经济包袱,改善监狱的安全稳定、监管设施,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体系,提高监狱的安全防范能力,逐步扭转在过去体制下不同程度存在的重生产、轻改造,重监管、轻教育的倾向,进一步提高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一旦实现经费全额保障,监狱就可以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不再办社会,监狱和监狱企业按各自的规律运行,广大监狱的人民警察特别是监狱领导干部不再像过去那样花费主要时间和精力搞生产经营,而是可以心无旁骛地致力于监管、教育、改造工作,更好的履行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职责。当然,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的工作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尤其需要社会保障、公安、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帮教安置措施,给刑释解教人员提供谋生的机会和平台,鼓励刑释解教人员依法从业、创业,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使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监狱体制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历史新课题,直接关系到监狱的改革、发展与稳定。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不断推进,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公正高效行刑环境,实现人力资源平衡互动,是支撑其体制改革的根本以及促进其向前推进的不竭动力。本文就监狱体制改革中的“人力资源”整合谈一些看法,旨在抛砖引玉,引起各级领导及同行的重视和关注。 一、 监狱体制改革中人力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全额保障、监企分离、收支分开、规范运行”为核心内容的监狱体制改革正按计划进行。强化行刑职能、转移社会职能、分离经济职能,纯化监狱功能的重要措施是深化监狱工作改革,也是体现监狱本质属性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人力资源”是最活跃、最积极、最具主动性的生产要素,是推动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一)、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体制改革的新时期,实施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现代化文明监狱成果,推进监狱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也有利于依法治监,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促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和提高监狱工作整体管理水平。 (二)、人力资源是监狱发展的最基本的组织保障 监狱职能、行刑目标和任务的实现,除了硬件设施以外,主要是依靠监狱的人力资源去执行,依赖于监狱人力资源的技能与潜能去完成。因此十分重视监狱人力资源的研究,认真分析队伍现状,明确工作目标,探索科学的激励机制,是我们必须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三)、目前监狱人力资源存在的诸多弊端 体制改革,实现监企分离引起的人员分流和身份置换,使传统监狱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暴露出一些更为突出的问题: ⑴、目前监狱工作人员配置不合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专业性要求不明确;二是工作职责太笼统,缺少分工;三是工作标准和要求难以界定,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太宽泛等。 ⑵、监狱内部分配奖惩制度不合理、用人机制不健全、人员使用不科学、政策执行出现偏差、传统观念束缚以及工作环境制约等因素阻碍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影响了监狱功能的正常发挥。 ⑶、现有民警综合素质适应不了新形势的变化:一是部分民警只停留在简单纯粹看守性的工作,而对如何矫治罪犯,解决教育改造中的深层次矛盾缺思路、少方法、没措施,致使教育改造工作质量一直上不去;二是部分民警责任意识不够强、缺乏敬业精神。面对社会上不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待遇差异,造成心理失衡,产生了消极情绪,缺乏工作热情,以致到岗不到位、到位不尽责,严重阻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三是法治观念淡薄,缺少政治免疫力。在改造与反改造、腐蚀与反腐蚀的风口浪尖上,少数思想觉悟低、意志薄弱的监狱民警面对各种诱惑,逐渐丧失了各种警惕性,站错了位,徇私舞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严重损害监狱警察的形象。 ⑷、监狱工作与社会断层,使得监狱人力资源在某种程度上缺少依托和保障。 二、体制改革中人力资源整合的基本思路 人力资源整合是监狱体制改革中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进行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以至形成公正高效的执法机制 (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与利用,构建资源整合体系 监狱体制改革必然非常突出监狱的专政职能和教育改造的核心功能,而核心功能的成功到位,关键因素是人才到位。在监狱工作实践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多维的人才观,盘活现有人力资源;既要重视有所成就的监狱民警,又要关注潜在的人才;既要重视优秀年轻民警,也要重视各个不同年龄层次的民警,发挥人才整体优势,逐步实现人才资源的配置,建立与民警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流动到监狱参与收益分配,通过肯定其贡献的市场价值来显化和肯定监狱民警的价值。 1、转变传统观念,合理分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新刑罚和法治文明必然要求监狱活动的规范化、专业化。按照现代监狱功能对监狱民警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分工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监狱应当以开放的姿态与社会广泛融合,创造条件让社会团体和公众广泛参与监狱活动,逐步形成由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监狱机关雇员和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教育改造专业队伍。具体地说一是监狱人民警察,负责监管安全、教育改造、罪犯刑罚的执行的相关工作和罪犯的待遇保障,纳入现行公务员制度管理。二是监狱机关雇员,借鉴政府雇员制,按照市场化契约化的概念和做法吸收教育学、精神学、心理学、犯罪学、医学等专业领域和行业的优秀人才为监狱机关服务,从事罪犯教育、心理矫治、思想转化、医疗服务等技术性服务。监狱机关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利,但可享受与公务员同等的休假、工伤、抚恤等福利待遇。监狱机关雇员对原来所处的环境领域有着深刻的了解,又求真务实,会把大量的社会信息、技术知识和学术成果带进监狱工作中,既打破了监狱警察为主导的“大公务员机关”模式,又降低了监狱管理成本,提高了教育改造水平,解决了监狱工作人员能进不能出、终身制和不能合理流动的弊病。三是社会工作者,以制度化、系统化的形式规范非政府民间力量参与监狱工作,突破现有社会帮教的可为、可不为、不可为三者界限模糊的状况,并注重由单一的思想教育“看望型”、“安慰型”向给罪犯送知识技术和思想教育并重转变,由单方孤立的社会帮教向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多方参与型转变。 2 、健全用人机制,科学管理,激发人力资源内动力 在体制改革中要彻底改变一些束缚监狱人力资源的传统观念,有效革除用人机制中的弊病,注重调查研究,适应形势,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实践中把握几点:⑴、不断创新和完善适宜于人才成长的环境,设法建立本单位内部科学分工和公正评价机制,为民警提供一个适合成长并充满希望的平台,鼓励监狱民警参与与监狱形象和任务有关的个人目标的设定。⑵、改进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理顺奖励升迁机制,实现动态管理机制,用人力资源的一般规律来规范人才选拔工作,实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化;扩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规范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同时从根本上打破干部工作神秘化、封闭式运作的做法,改变由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的状况,逐步扩大民主,依靠群众选贤任能。⑶、建立健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严格淘汰机制,把人才的“出口”打开,“公务员铁饭碗”,其弊端显而易见,平庸者能够在公务员队伍谋得一个职位,就等于找到了一张长期饭票,逐月领取“饭票”,不利于竞争。⑷、根据“彼得原理”,在各种组织中,由于习惯于对在某个等级上称职的人员进行晋升提拔,因而雇员总是趋向于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地位。实践中要彻底改变根深蒂固的“根据贡献决定晋升”把部分民警晋升到不称职的岗位上的管理理念。目前在监狱基层,优秀民警通过晋升提拔而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剩下的一批多是年老体弱或者升迁无望导致监狱基层一线执法水平的低循环徘徊。因此,应十分注重对基层民警的培养和提拔,将这些民警安排到可以胜任的岗位,并通过制度创新将竞争和激励机制不断引入,注重培养具有较强潜力的接班人,保证及时补充基层的新鲜血液,在人力资源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潜力。⑸妥善处理新老更替问题。①现实中,在基层一线的监狱人民警察,一旦没有得到职务的晋升,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在50岁左右(有的单位甚至是45岁左右)退居二线养老,而这种年龄,对于绝大多数监狱人民警察来说,正是干事业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许多单位有了这种政策,就使许多基层一线的监狱民警一过40岁,就感到“船到码头,车到站”,丧失了继续奋进的信心,因此要适当延伸老民警的工作舞台。②为了优化年龄、知识、性格等结构,加快新老更替,因此建议把这些退下来的民警尽量向监狱管理中的入监、出监两头倾斜,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趋势的不断加强,这两个岗位的工作成了刑罚执行关键性环节,但工作量较之其它平时行刑过程相对轻松。这既可以使老同志发挥经验丰富的优势,突出行刑的“两头”工作,又能够激发工作热情,使其更好地实现其身价值。⑹、在民警的使用上尝试监区党支部对基层民警优势特长的二次分配,设立若干较少、职能较强的岗位,面向基层民警开展竞聘,把交流轮岗、竞聘上岗意识渗透到基层每个民警。 (二)、创新理念,强化教育培训,推动资源长效发展 在改革中要求结合行刑模式和发展趋势,深化人力资源的思路创新,突出教育培训,与时俱进地抓好队伍建设,从法律上和财政预算上强化并分期、分批切实组织好基本素质培训、业务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知识更新培训、交叉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干警轮训,并把培训的立足点从封闭的环境转向到社会上接受培训,把培训重点从准军事化、监管安全、法律法规为导向转向人文技能为导向(能够理解人类的行为、动机、成长和发展的复杂性的监狱民警将会是最成功的教育改造能手)。⑴通过培训必须达到监狱民警对时代要求的变化要敏感并有积极回应的目的,使其更好地面对日益严峻的来自于适应时代变化需要的监狱工作的挑战;⑵委派条件合格的监狱民警到地方大学学习,开展与其他部门间的参观、交流,组织人员出国考察,甚至是到外国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比较研究,熟悉世界其他监狱管理的最新发展成果,吸取先进经验,适应押犯形势和体制改革要求。(3)、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继结合,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当前行刑社会化、开放处遇制等一些新理论运用越来越频繁。在实践中“重具体事务,轻理论研究以及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日趋明显,在监狱系统并没有形成一支能够与监狱实践紧密联系的监狱理论研究力量和研究机构,对研究人员的安排多半带有安置的性质,监狱班子成员也鲜见有监狱理论研究出身的人。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因此,平时要多举办讲习班、多开展经验交流会或者论文(或理论)研讨会,倡导监狱民警尤其是监狱管理人员重视理论研究、创新,运用科学的理论、思维和方法,研究和把握监狱工作规律。 (三)、依法治监,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公正高效行刑环境 体制改革后的监狱内部设立的纪检、监察等机构并未从监狱分离出来,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行刑执法权、行刑监督权集中于某个行政部门,难以从监狱的影响力中解放出来,因此在实践中必须规范人力资源的执法环境:(1)、要求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监狱建章立制、规范制度,监狱逐步实现程序化、标准化管理;(2)、要求依法治监理念进一步落实,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成为自觉行动;(3)、监狱多渠道、全方位地执法监督,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监所检察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监狱视察委员会进行行刑监督以及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社会团体以及新闻舆论参与监督,尤其要邀请人民群众参加监督。 (四)、面向社会,实现平衡互动,打造资源共享社会格局 利用体制改革的契机让监狱从神秘、封闭、孤立的境地中走出来,监狱应当积极向社区、团体、学校做演讲,介绍情况,组织民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狱政管理、狱内活动等展览,鼓励文学创作力量深入监狱体验、挖掘题材,以期改变公众对监狱的看法,并在其心目中形成良好的印象;积极宣传监狱工作和改造成果,提高监狱透明度,建立一支关心、理解和支持监狱工作的基本力量,利用当地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进行新闻报道或者设立如“忏悔录”、“监狱生活”、“狱警手记”等专栏,在广播电台开办如“大墙内的声音”等直播节目,既扩大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影响力和树立执法形象,又配合社会的法制教育,使监狱工作与社会进步同步发展。 在体制改革时期,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监狱民警社会地位、政治待遇、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生活福利并通过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建议通过立法提高监狱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明确监狱工作人员的待遇、权利问题,增加实质性内容,建立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切实提高监狱的政治待遇;①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可以借鉴英国内务大臣直接管理监狱,并每年向国会报告监狱工作的管理模式。在我国,每年一次的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却没有监狱的声音,因此,司法部也应该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汇报监狱工作,有利于监狱引起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②对监狱机构和级别进行适当的调整,目前一些市属监狱享受副厅级别与省属监狱反差太大,因此建议把部分押犯在万人以上的大型监狱下设的监区调整为分监狱,按副处级配置,既适应押犯规模,又适应提高监狱政治待遇,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③突破民警交流范围,实现监狱领导与地方领导的双向交流,特别是要定期安排一定数量的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张扬和实践现代精神,注重监狱民警的情商培养,是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长期从事基层一线工作的监狱民警,生活圈子狭窄产生孤单寂寞和厌烦的心理,复杂多变的狱情导致紧张的心理,罪犯抗改和违规又使产生焦虑畏惧心理。因此,要十分关心监狱民警的心理健康,关心其精神存在,关心其生活、家庭,体现警察队伍的“人性化”建设;其次,与时俱进,张扬和实践“权利、法治、公正、平等、效率、文明”的现代精神,以此来提高监狱民警的满意度、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三是注重情商培养,关注民警情绪宣泄,提高自控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和挫折承受力以及对他人的理解和宽容,重视非理性因素的长期积淀,促进人力资源全面、和谐发展。

三、远近结合、统筹规划、软硬并举、注重软件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基本途径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监狱系统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当遵循五个原则,即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的原则,尤其要注重软件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层次建设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这些原则不仅是从宏观上指导全国监狱系统建设现代化文明的原则,也从微观上为每一个监狱指出了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方向。我个人认为,就每个监狱来讲,远近结合、统筹规划、软硬并举、注重软件是进行“建设”工作的基本途径。每个监狱,都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既不能畏难不前无所作为,也不能好高鹜远,不切实际,纸上谈兵,要根据自己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安排,滚动发展,每年办成几件事,这样就能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向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目标迈进。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从总体上讲包括两个方面,即以监狱设施、技术装备、管理教育设施、生活卫生设施以及生产方面的技术、设备、工艺为内容的硬件建设(物质文明建设),以及监狱人民警察素质、执法水平、管理制度、教育方法、劳动手段、改造效果为内容的软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二者缺一不可。做为监狱领导,必须认识到硬件与软件是辩正统一的,硬件建设搞好了,有利于软件建设;软件建设搞好了可以促进硬件建设二者相辅相成。在指导思想上必须确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如果只抓硬件的物质文明建设显然不是现代化文明监狱,而只抓软件的精神文明建设也达不到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要求,二者是辩正统一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得软硬并举。当然硬件建设是要花钱的,在当前财政和投资保障不能很快到位,多数监狱经济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在具体实施上,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分清轻重缓急,做出规划逐项分步进行。而且这些建设项目与当地的现代化建设发展水平应当相适应,争取一次建成达标避免时过不久又得更新改造,造成二次投资或浪费。软件建设,主要强调监狱人民警察素质、严格执法、科学管理、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改造效果等。从经济角度讲,这些可不花钱或少花钱,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单位,可以软件先行,但这决不是说软件好搞,容易达标。从某种意义上讲,软件建设比硬件建设更重要,难度更大。司法部提出:“要注重软件建设”、“软件要强”,这不仅说明中国监狱的特色主要体现在软件建设上,同时也有利于克服我们一些同志一味强调物化建设的误解,从而推动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进程。软件需要硬功夫,当前在软件上,要结合贯彻《监狱法》,一条一条地检查自己监狱的工作,凡与《监狱法》相抵触的,应当立即停止;凡不符合《监狱法》的规定的监规制度等,应当及时修改调整。同时要继续发展十多年来我国监管改造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坚持对罪犯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继续抓好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计分考核、依法奖罚的制度。全面推行三分工作,把防逃、防重大恶性案件、防非正常死亡的各项安全防逃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改造秩序的持续稳定。在教育改造工作方面,要加大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办好特殊学校,建设丰富多彩,有益于改造的监区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辅助教育,进一步搞好社会帮教等。通过这些切实使监狱的软件强起来,上一个新水平。这就是现代化文明监狱软件建设实实在在的工作,也能促进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硬件建设,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实实在在的基础工作。参考文献 : 1.吴宗宪 《中国现代化文明监狱研究》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6年8月版2.张秀夫 《中国监狱现代化建设》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论文摘要]:现代化文明监狱是以现代化的监管改造设施和健全的狱政制度为基础,依法对罪犯实施科学文明管理和改造的社会主义监狱。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当遵循五个原则,即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尤其要注重软件建设的原则;分层次创建的原则;分类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1]我国的现代化文明监狱是社会主义的监狱。着意味着它要体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探索和发展起来的监狱工作经验,体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关键词]:现代化 文明 监狱我国的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神圣职责,对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主义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及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文明监狱事在必行。一、正确认识、深刻理解贯彻《监狱法》和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关系,是增强现代化文明监狱紧迫感、提高自觉性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布施行,是全国监狱机关和全体监狱工作监狱人民警察盼望已久的盛事。《监狱法》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监狱工作法典,它的颁布实施不仅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法制建设工作的日趋完善,也反映了我国监狱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顺应了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大趋势,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贯彻《监狱法》与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二者是相互联系互为要求,相辅相成的。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既是贯彻《监狱法》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监狱法》的必然结果,为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尤其是“软件”建设的硬性标准集中体现在《监狱法》的概括规定中,用精练的法律语言表述出来,为监狱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提供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条件。这不仅使现代化文明监狱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而且还有利于保障和制约现代化文明建设在法制建设轨道上健康顺利的发展。因此,要达到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就必须严格 贯彻执行《监狱法》,依法建设是前提,是基础,决不可偏废,这样才能保证准确正确地建设好现代化文明监狱。另一方面,贯彻《监狱法》,严格依法治监,离不开与社会文明相适应的基本物质条件,较好的物质条件为基础是监狱依据《监狱法》,发挥刑罚执行机关的职能,落实“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强化三大基本改造手段,完成惩罚和改造基本任务的必要条件和可靠保障,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加强监狱的现代化“硬件”建设。同时随着《监狱法》的贯彻落实,《监狱法》所要求的物质保障体系,尤其是监狱的财政经费、投资保障、资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必将逐步到位,这也为我们建设现代化文明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只有认识到这些,才能克服盲目性、提高自觉性、增强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紧迫感。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必须要有一支过硬的监狱干警队伍。不论是硬件建设,还是软件建设,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要通过干警的活动去实现。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建设好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有力保证。政治坚定是根本,全体监狱干警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各项建设的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从政治的高度观察问题,保持清醒头脑,在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势中坚持坚定的思想立场,善于运用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创建工作实践;纪律严明是保证,作为准军事性的司法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没有严明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一切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和保证完成,纪律是执行实践的保证;作风过硬是基础,勤政廉洁,遵纪守法,顾全大局,遇险不惊,沉着镇定,具有独立处理和应付复杂问题的能力,是对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最起码的要求;业务精通是前提,业务素质是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法律水平、职业道德水平和执法水平,只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才能把创建工作真正地做好,“犯人多数是可以改造好的,但是要经过一个艰苦的过程。在没有完成这个艰苦过程的情况下,这些人有许多都是‘饿老虎’,我们的监狱、劳教警察都是‘训虎人’,随时都有可能被他们咬死、咬伤。”[2]所以做为监狱、劳教警察一定要保证能够做到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这样才可以有效的避免被那些“饿老虎”咬死、咬伤。但是近年来,在少数监狱人民警察中确实发生了一些性质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还有不少干警法治观念不强,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因此,必须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培训、从严要求,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需要。 同时,还要看到,加强队伍建设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政策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要加强全党全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就我们司法行政系统来说,要进一步把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工作推向前进。现代化文明监狱要靠有现代化知识的监狱人民警察去建设,不可能设想用落后的监狱人民警察去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那是不可想象的。再从犯罪率和犯罪性质来看,现在关押的犯人已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水平,再加上这几年的“严打”收押的犯人和过去也不一样,暴力犯多,团伙犯罪多,重新犯罪多,改造的难度、保障监狱安全难度也比过去大大增加。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要想更好地完成我们所担负的任务,确保监狱的稳定,努力提高罪犯的改好率,降低重新犯罪率,为国家社会稳定做出我们的贡献,要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抓队伍、促业务,才能够保障我们的工作不断地得到提高,才能够保障监狱的稳定,罪犯的改好率才能不断提高,重新犯罪率不断降低。我们才能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保障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顺利进行。要建设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必须加强监狱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充分发挥监狱党委的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通过建立对监狱人民警察的严格考核体系,合理的竞争机制,良好的奖惩机制,实行优胜劣汰的机制,培养和选择一批优秀的青年干部进入监狱各级领导班子,增强领导班子的生机和活力。总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组织保证,也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重要内容。在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全过程中,只有紧紧抓住这一点,才能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狱警察研究论文

一,运用一切手段促进罪犯进入良性循环的改造轨道罪犯服刑改造是一个重新塑造自己的过程,是从量变到质变的漫长过程。新生总是要经历痛苦的,在这痛苦的蜕变过程中,罪犯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自我”与“新我”之间徘徊。犯罪心理结构的彻底粉碎、原始重建,消极人格的完全否定、重新肯定必然带来心态、情绪经常性的起伏波动,行为上就表现为改造反复、违规违纪、抗管抗教,甚至自杀脱逃。作为肩负监管改造罪犯职责的我们,必须理解、把握这一规律,通过言传身教和实施危机干预等手段以减少罪犯心理的矛盾冲突,促进罪犯形成良性循环的改造心理。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明确罪犯改造良性循环的具体环节。即:认罪服法——服从管教——积极求改——获得可预期的奖励分——受到监狱行政奖励——受到人民法院法律奖励——积极求改……对这一良性循环思路,不仅我们民警要确立稳定地认知,更需要罪犯自己确立这种认知,并形成其稳定的改造认知、改造意志。人的行为与心理是遵循知——情——意——行的运动变化规律的。只有形成认知,才能对具体事物产生感情,而后产生行动的意图、目的,最后作用于自己身体转化为具体行动去贯彻实现自己的认识。知是这个运动变化过程的最初一步,形成知有两条途径,即: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罪犯个性与监狱环境的碰撞、磨合形成直接经验,民警的明确教育形成罪犯的间接经验。很显然,后一种途径比前一种途径要有益的多。比较起来,民警的科学、明确的教育减少了罪犯改造的挫折,监管安全减少了隐患和漏洞,监管安全系数得到极大提高。2.积极努力营造罪犯改造良性循环的外部环境。罪犯改造的良性循环,需要一个良性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在监狱这种特殊的监管环境下,外部因素的强制灌输作用、外部环境的潜移默化作用相对于其它环境更为突出。人的变化、罪犯的改造最终由内部因素决定,但在监狱的特殊环境下,外部因素起到了强制启动、推动罪犯内部因素变化的作用。营造良性的外部环境,应当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努力营造公正、严格的执法环境。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刑罚是联系监狱与罪犯的基本纽带,因此我们在具体工作中执行刑罚的公正与否、严格与否,就直接关系到监狱机关功能发挥与否,关系到刑罚功能发挥与否。在我们具体工作中,刑罚执行不仅表现在对罪犯减刑、假释的环节,更应将其理解为对罪犯每一次的奖惩、每一次对罪犯奖励分的加、扣以及日常工作中点点滴滴的管教。公正、严格的执法环境使罪犯改造良性循环的基础,而对罪犯每一次微小的奖惩、奖励分每一分的加、扣是这个基础的基本元素。因此,在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体现公正、严格,更能让罪犯直接感受到刑罚、法律的公正、严格。在这样的执法环境下,罪犯才能心悦诚服地接受奖惩的结果,才能自觉地进入法律规定的服刑改造的良性循环中。另一方面是努力营造体现人文关怀的管理环境。监狱体现着国家暴力的威严,体现着刑罚的无情,同时监狱也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刑罚执行、监管改造是监狱的主旋调,但我们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此。监狱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的各种思潮、观点,社会的变化对监狱的渗透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这种静悄悄的渗透事事存在、时时发生。以人为本、人文关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应有内涵,并已由社会精英的呼声逐渐成为社会大众的一种共识。党章、宪法的修改,也从党和国家政策的高度肯定了人本主义的思想。文明管理也是我们监狱工作的一个目标。给罪犯更多的人文关怀,在公正、严格执法中体现人文主义,对于罪犯平稳、顺利度过漫长的服刑生活具有其独特的作用,也是改造罪犯的应有手段。目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不仅要对所有罪犯给予关怀,更重要的是要形成这种理念,并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中,促进罪犯群体良性主流文化的形成,进一步发挥文化对罪犯新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稳定的作用。二,运用一切手段切断罪犯进入恶性循环的环节人与新的环境有一个冲突、磨合、适应的过程。罪犯在投改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其原有的知识、阅历与新的环境必然发生冲突,而这种冲突必然是以罪犯服从监管改造为结果,而我们要重视的是罪犯个体与监狱环境冲突、磨合、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总是充斥着监管安全的诸多隐患,也总是罪犯为自己行为付出很大代价的过程。在许多罪犯适应监狱环境后,往往后悔在这过程中的损失,往往要以付出更大的努力、等待更长的时间来作为代价。大部分罪犯能够度过挫折,也有许多罪犯就此信念崩溃,进入恶性循环,与监狱设定的改造道路相向而行。切断罪犯改造恶性循环的环节、培育罪犯改造的良性循环,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部分。1.堵住罪犯进入改造恶性循环的入口。罪犯对待挫折的态度决定罪犯面临挫折时所选择的行为,从而决定罪犯是否进入或远离改造恶性循环。因此,在罪犯遇到挫折时,如何将强制措施的威慑作用与教育引导的疏导作用捏合起来,形成合力,引导和强制罪犯正确对待挫折,走出恶性循环的入口,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是我们必须科学处理的问题。堵住罪犯进入改造恶性循环的入口,首先要保持制度的威慑力,保持高压的态势,只有以国家暴力为后盾,才能使制度威慑作为一种新的元素强有力的进入罪犯的心理结构,为罪犯心理结构的重建提供可能;其次,根据不同罪犯的不同情况,分析其犯罪心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对症下药,逐步的改变罪犯的心理结构,促其形成稳定的罪犯改造心理,逐步进入改造良性循环的轨道。2.理性对待罪犯改造的反复与波动。人类有改造自然的本能,有改变周围环境的原始冲动。罪犯在漫长的服刑生涯中,无论从其生理还是心理上,都有改变现状的渴求,因而罪犯改造上的反复与波动就不可避免,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我们怀有善良的愿望,但必须接受这一事实。用两点论的观点看,这也有其有益之处。有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个问题:高速公路都是带有微小弧度的弯曲,因为总是笔直的道路会导致驾驶员神经放松,连续的曲折大大减小了车祸的发生几率。罪犯改造的反复、波动需要我们用一种驾驶员的眼光去对待。罪犯改造的反复、波动,给我们工作带来了阻力,给监管安全带来了隐患,对罪犯来讲是挫折,如果一味从我出发,将使监狱强制功能发挥的同时,极大限制了监狱的其他功能,不能形成合力。灵活的处理罪犯的反复,灵活的运用“给出路”的政策,会使我们工作减少很多阻力,更有利于监狱各种因素形成推动监狱发展的合力。3.提供罪犯转化的可能,帮助罪犯走出心理误区,走出挫折的阴影。面对漫长的刑期,没有坚韧的意志,正常的罪犯很难接受现实。罪犯群体的绝大部分仍然素质很低,他们认知能力、分析能力都比较狭隘,如何走出挫折阴影,走出建立在原有知识结构基础上的心理误区,都需要我们向精巧的外科医师一样,一层一层的解剖开罪犯心理结构,给予其自由的希望,提供其转化的可能,指引其离开恶性循环的环节,指引其走向良性循环。4.充分发挥心理咨询、诊断、矫治的作用,帮助罪犯心理创伤尽早愈合。正常的罪犯在入监初期均会有拘禁性反应,面对新的环境,罪犯经常是无可适从。从社会化的角度来分析,罪犯社会化过程均是社会化不完全、不充分的。在罪犯成长过程中,大多受到过重大的挫折或心理创伤,在留下心理阴影。长时间关押在监狱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失去自由的生活又给罪犯增添了新的心理阴影。心理咨询、诊断、矫治过程特殊的谈话方式以及在此过程中平等交流环境,给罪犯宣泄心理压力、暴露心理创伤、消除心理阴影提供了有效条件。不可否认,我们的心理矫治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甚至对心理矫治的作用仍有许多争论。加强心理学的学习,加强对罪犯心理的科学分析,发挥心理矫治在教育改造中的作用,是监管改造从“安全模式”向“质量模式”转变的必然要求。三,灌输循环论理念,强化罪犯对改造良性循环的认知要让罪犯形成改造良性循环的稳定认知结构,在监狱这个特殊的环境下,必须要民警带着明确意识、明确目的向罪犯灌输循环论理念。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硬件条件,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软件与硬件结合起来,宣传灌输循环论的理念。为了让罪犯形成稳定的循环论理念,我们可以时时讲、事事讲,大会讲、小会传,要结合监狱的各种制度,结合对罪犯的奖惩,让罪犯明白道理、体会这种理念。只有通过言传身教,日常点点滴滴的教育灌输,才能达到让罪犯形成改造良性循环认知,自觉的践行良性循环,自觉的避开恶性循环。人是复杂的社会动物,改造人是一项更为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我们的工作充满了变数,在不平静的表面下还涌动着股股为我们所控和所未控的暗流。发挥监狱的功能、完成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一位民警无私的奉献。改造人是一项神圣的事业,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安定,这条战线上的无数前辈、无数正在战斗的战士、无数后来者,都在前赴后继的战斗着。

越狱犯罪的防范措施研究 他监管系统抽调相关人员接替他们的工作。第二监狱第二监区监区长王军、副监区长李刚、民警徐福蒙和刘文志,值班门卫钱国军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4、罪犯逃出监狱后为了躲避追捕四处逃窜、藏匿,为了生存,势必会再次犯罪。所以越狱事件的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越狱犯罪的动机分析 (一)越狱罪犯的各种需要是其产生越狱动机的基础 1、摆脱羁绊、获取自由的需要。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是行刑的最基本内容,也是罪犯需要得不到满足和产生痛苦的直接原因。早日获得自由几乎成为每个罪犯共同的需要。罪犯的需要始终是围绕着早日重返社会这一中心展开的,而其他具体需要则随罪犯所处的改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3]。罪犯获取自由的欲求强度跟其个性特征、生活习惯、刑期长短有关。以前自由自在的生活变成服刑后严格的监管改造生活,会使罪犯产生不适应、压抑、痛苦乃至愤恨等心理,特别是刑期较长的罪犯更易因无法忍受艰苦的生活环境和心理折磨而铤而走险以谋求越狱。有些罪犯虽然被判处了较短的刑期,但当渴望自由的心理超过了对短期监禁的忍耐时也会形成越狱心理。 2、产生越狱动机的消极需要。消极需要以低级需要为主,是产生越狱动机的主要原因,对于罪犯越狱的推动力最大。 (1)以吃喝玩乐为主的生理需要。以吃喝玩乐为主的生理需要在大多数犯罪分子的需要结构中居于比较突出的地位。如果这种需要长期固化在犯罪分子的心理结构中,一旦被激发便会促使其形成越狱动机。(2)性需要。对罪犯人身自由的剥夺必然伴随着对性需要的限制,因此绝大多数罪犯处在极度的性饥渴中。青少年罪犯在强烈的性本能冲动的支配下,往往更容易形成越狱动机。(3)逃避惩罚的需要。逃避惩罚是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到刑期结束被释放之前的所有阶段都必然存在的需要。自被拘押之日起,罪犯的社会地位和环境就发生了根本变化,人身自由的丧失、严格的管理等惩罚措施使其难以接受,劳动改造使其产生抵触心理,一旦有机可乘就铤而走险,企图越狱。(4)报复的需要。少数罪犯恶心较深,在原有犯罪心理结构的作用下,往往把犯罪原因推向客观或者归咎于某种偶然的情景因素[4]。报复越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为了越狱后向特定对象行凶报复;另一种是报复管教民警。 3、产生越狱动机的积极需要。如果罪犯的积极需要没有得到满足,特别是当他们认为不能通过正当途径得到满足时,也可能会产生越狱动机。 (1)思亲恋家的需要。服刑改造的罪犯基本上处于同社会、家庭隔离的状态,这种特定情景往往加剧了其对亲人的思念和依靠,尤其是在亲人病重或死亡、夫妻离婚、恋人移情等情况下其思亲恋家的情绪会非常强烈,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调节和转移,很可能产生越狱动机。(2)安全和自尊的需要。自尊是人最重要的需要之一,罪犯毫无例外同样拥有安全和自尊的需要。现实生活中有两种比较常见的危及罪犯安全、损害罪犯自尊的情况:一是监管人员野蛮执法,使用打骂、体罚甚至是虐待等手段对待罪犯;二是某些罪犯有“牢头狱霸”行为,肆意伤害其他人员。那些长期处于被欺凌地位的罪犯如果不能通过正当途径保护自己或者维护个人尊严,就会寻找机会脱离“苦海”。 (二)适宜的客观条件是产生越狱动机的诱因 适宜的客观条件是越狱动机的诱发剂、催化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少数领导对当前严峻的狱情形势和复杂的在押犯结构认识不足,仍然沿袭传统的、单一的管教措施,以此来应付日益复杂的改造局面;某些监狱越狱犯罪的防范措施研究民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不强,管理松懈,基础工作落实不到位;有些监管单位在监管设施方面投入太少,设备陈旧落后。管理上的这些薄弱环节使罪犯感觉有机可乘,遂产生越狱心理。[5] 2、改造环境不良。罪犯群体是个消极群体。他们聚集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各种不健康的品行、犯罪伎俩和抗拒改造的情绪在互动过程中会“交叉感染”,与监管人员的正面教育效应相比较处于优势地位。越狱动机的形成与这种不良的改造环境有很大关系。一些监管场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让罪犯承担繁重的生产劳动任务,却忽视了对其的思想改造。过高的劳动强度、过长的劳动时间等使一些罪犯产生严重的回避劳动和抵触改造心理。当面对刺激和诱惑时,他们很容易产生越狱动机。 3、家庭因素。罪犯的家庭发生变故,例如家庭与其断绝关系、配偶闹离婚、家人生重病或死亡、家人被欺负等,都会给罪犯的情绪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就会使其产生焦躁不安、心急如焚、痛苦伤心等心理,从而想方设法伺机逃跑。有的罪犯认为越狱后能够得到家庭的包庇因此也会千方百计的逃跑。 (三)一定的心理特征是产生越狱动机的先决条件 越狱需要为越狱动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客观条件则起到了诱发的作用,但是越狱动机的产生必须以犯罪人的一定心理特征为前提。 1、侥幸和过于自信。罪犯在羁押后一般都会产生越狱的念头,但对绝大多数罪犯来说仅仅是一种想法,因为他们在分析评价主观条件、监管场所安全警戒力量和越狱后被抓获的比例及后果后,对成功越狱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因此就放弃了。而少数罪犯则将这一想法进一步发展为越狱动机,难以抑制,继而千方百计地付诸行动,其中侥幸和过于自信心理的存在是产生越狱动机的一个重要心理条件。越狱成功的先例所产生的示范效应强化了一些罪犯的侥幸心理。他们认为越狱计划周详、准备工作充分,较高估计自己的力量,较低的估计监管场所的安全警戒和公安机关的追捕力量,因而决心以身试法。 2、消极的意志品质。在管教人员的教育帮助下。服刑罪犯有时也会确定将自己“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的目标。但是,由于过去形成的犯罪意识与沾染的恶习太深,阻碍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因为其改造意志薄弱,信心不足,缺少韧劲,反复性大。另外,有些服刑罪犯在被捕前就已经形成了具有较强反社会性的犯罪意志。被捕后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不作理性反思,反而将犯罪作为自己长久性的行为目标,不思悔改。具有这些消极意志品质的罪犯是极易产生越狱动机的。 预防罪犯越狱的对策及意义 (一)预防对策 1、针对罪犯的对策 (1)加强正面引导,教育罪犯安心改造。监狱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促使罪犯的思想转变。因此,要经常性、不间断地对罪犯开展认罪伏法教育,转变罪犯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并辅以前途理想、人身观教育,有计划的组织有越狱史的罪犯现身说法,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帮教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教育罪犯认识到逃跑是没有出路的,真正把越狱思想消除在萌芽状态。(2)在罪犯中建立健全正当的互帮互控体系。罪犯群体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具有越狱心理和动机,特别是那些主观恶习不深的罪犯,他们大多数能认罪伏法,靠近政府。监狱应大胆启用他们到一些要害岗位上去工作。他们在接受干警信任的基础上,通过同其他犯人一起学习,一起生活,一起劳动,一起娱乐的机会去越狱犯罪的防范措施研究 狱罪犯做到及时抓捕,及时起诉、公开审理,从重判决,以法律震慑想逃的,教育没逃的,鼓励举逃的,表扬抓逃的罪犯。例如,某监狱1996年8月14日破获了一起预谋越狱案,罪犯隋某于1996年11月1日被执行枪决。从此以后,监狱在每年的11月1日都要对罪犯公开进行反越狱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1996年以来连续三年未发生罪犯预谋越狱案件。 2、对于警察的要求 (1)加强自我防护意识。自我防护意识实质上是一种心理活动,其核心是指警察临战时的心理准备,是指当一个人受到突然的侵害和袭击时他就会本能地发出自卫反击的动作,以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就是要求警察具备防卫意识、技战术意识和临战时的警惕性,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冷静、果断的地处置。这种准备主要是心理准备和常规的技战术准备,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的关键就在于解决临战时的心理准备是否充分等问题。作为一名监狱警察在自我防护意识方面首先要做到先期估计,从险料敌。监狱警察要更新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当前执法环境的复杂性、危险性和犯罪分子的凶残性,警察执法要提高警惕性。其次要经常进行防范意识教育,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民警的自我防范意识,增强敌情意识,时刻保持高度的敌情观念。教育所有干警,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在执勤过程中要坚守岗位,注意观察履行职责,不能掉以轻心。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奠定确保安全的思想基础。最后树立必胜信心。作为一名警察要拥有捍卫法律尊严、英勇顽强、不怕流血牺牲的精神。在遭遇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变被动为主动,做到一招制敌,能够依法及时处置,克敌制胜,控制局面,消除危险。(2)提高警察的体能和克敌制胜的本领。法律赋予了监狱人民警察一定的执法权,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遇到特定情形,法律许可警察对罪犯施加适当的暴力。因此,警察要增强和提高自身的自我保护能力,要具备反击非法侵害的能力,要有比进攻者更敏捷、更快速的防守反击动作。如果警察发现罪犯有攻击的迹象或遭遇了攻击时,警察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作出反应和行动,应变自如,变被动为主动。 3、监狱的预防对策 (1)监狱防逃必须以完善硬件设施为前提。对监狱而言,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让硬件设施越来越先进,让罪犯无孔可钻。当前我们必须要全面推进监门设施建设,所有押犯点的监门必须实行AB门管理。高戒备度监狱必须在门禁中采取指纹认证和卡式管理体系,强化门卫的安全防范能力。所有监狱的大门、围墙、禁闭室、会见室、民警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置和触发式报警器。要切实加强监狱围墙、电网的建设、高戒备度监狱要在围墙内侧划定警戒区域,安装蛇腹形刀刺网进行物理隔离。要配足配齐一线民警的对讲机、警棍等基本警用装备,满足民警执勤需要。(2)监狱防逃应以健全的制度为保障。一定意义上讲制度不完善,是造成罪犯越狱的重要原因。因此预防罪犯越狱必须建立完善的防逃制度。建立健全的制度保障应结合监狱实际情况,根据各项制度,制定一整套完备的责任制,加大监管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将不安全隐患检查处理在萌芽状态。各监狱在传统的管理基础上,要将狱情分析清楚。将互监互助制度、收工点名制度、小区域防范制度、以老带新制度、查验身制度以及定期和不定期查监制度等,规范成册。将这些制度的落实,逐一承包到监区,分包监区干警身上。实行年度承包责任制,严格按着年初签定承包合同,年底对照合同进行逐项检查考评,并做到奖罚及时兑现,广泛调动干警认真落实防逃制度,提高防逃反逃工作的积极性。真正使防逃反逃工作抓在干警的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 越狱犯罪的防范措施研究 4、从社会大环境上预防 必须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形成强大的防逃网络体系。防逃和反逃不仅是监狱的责任,而且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建立健全监狱防逃体系,除要依靠内部完善机制外,还必须与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各居民社区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亲属广泛联系,共同组成一道群众联防,构筑群防群治的社会防范网络。[6] 扩大对外宣传力度,让社会了解监狱,积极配合监狱防逃。当前,我国的各项工作已逐渐步入法制轨道,但外界对监狱知之甚少。因此,可通过邀请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参与监狱的执法活动,利用媒介宣传监狱及《监狱法》,或组织大型巡回图片展览,或搞大型干警演讲和罪犯改造汇报会等形式参与社会活动,让社会了解监狱,了解罪犯越狱的公众危害和包庇越狱犯的后果,使其主动配合监狱投入到积极防逃工作之中。 总之,做好越狱防逃工作,任重而道远。只要我们上下一心、齐心协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其中,就一定会筑成一道坚不可摧,牢不可破的强大防逃体系,使监狱的防逃工作做的更好,为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为实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起到应起的作用。 (二)预防罪犯越狱的意义 1、预防罪犯越狱是社会稳定的需要。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的政权,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罪犯在投入改造期间,原有犯罪行为被扼制,不正当需求被限制,部分权利被剥夺。如果教育不对症,管理不科学,他们当中的个别甚至部分罪犯就可能由不适应被监禁到抵触、对抗,最后发展到千方百计越狱。正是这种反监管、反改造意识逐渐增强,使之成为他们越狱的内驱力,而想方设法的实施越狱行为。越狱后,要躲避司法机关的追捕,四处逃窜、藏匿,为了生存,他们会不择手段再次进行疯狂的重新犯罪活动。事实证明,罪犯的越狱给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因此,监狱必须预防罪犯越狱,将罪犯越狱案件控制在最低限度。 2、预防罪犯越狱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和正常改造秩序的需要。稳定的监管改造秩序和良好的改造环境是改造罪犯、教育罪犯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稳定的监管环境中,罪犯才能静心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反省和忏悔,重新树立新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彻底改变过去的不良恶习和腐朽意识,重塑自我。罪犯越狱直接威胁着整个监狱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如果一旦发生罪犯越狱,监狱不得不组织大批警力进行追逃工作,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损失,还严重影响监狱的改造、生产工作正常进行,而且还会产生连锁反应,一罪犯越狱,多罪犯想入非非,使罪犯群体的改造积极性下降。因此,预防罪犯越狱是有效地维护正常监管改造秩序的需要,更是维护法律威严的需要。 3、预防罪犯越狱是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需要。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关键,一是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装备监狱;二是用当代的先进思想教育改造罪犯,最终实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这一目标。党和政府对监狱提出“关得下,跑不了、改造好”这一最起码的要求,说到底,就是将罪犯依法关押起来,运用先进的防逃装备严防越狱,用先进的思想教育方式和内容,把他们改造好,这完全与创建工作相吻合,也充分说明了监狱防逃工作的重要性。监狱要想改造好罪犯,首要的一条就是要用严格的监管做保障,否则,一旦发生越狱,不但教育改造不好罪犯,还会对监狱、对社会带来危害。因此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实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这一目标,就应当做好越狱预防工作,杜绝越狱行为的发生。这样,全监上下就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创建工作中,使监狱整体工作向前稳步推进。 在新形势下,监狱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少数罪犯不思悔改,抗拒改造,甚越狱犯罪的防范措施研究至企图越狱,特别是当前狱内罪犯结构日益复杂,狱内改造与反改造斗争日趋激烈,教育改造罪犯难度不断加大,监管安全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使预防罪犯越狱的工作面临着新挑战和考验。因此,安全防范意识要及时跟上形势,从现有的情况出发,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监狱安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方小平.确保监所稳定优秀论文集[M]. [2] 杨明,宁大庆,朱斌.从呼和浩特第二监狱越狱事件谈监狱警察的防卫意识与技能(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25卷,2010(第4期):109-112. [3] 迪小华.论罪犯的需要(J).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第1期):86-89. [4] 麻小平,郑玑.论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逃脱心理形成及防范(J).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2):43-46. [5] 范中攀.脱逃犯罪的动机分析(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第2期):41-43. [6] 岳海.关于建立监狱防逃体系的思考(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第12期):42-45.

罪犯个别教育,作为监狱民警与罪犯沟通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言语和非言语的手段。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罪犯个别教育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罪犯个别教育的论文篇一

《罪犯教育刍议》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监狱普遍实行罪犯计分、以分减刑的改造手段,对一部分限制减刑的罪犯失去意义,对限制减刑部分罪犯的教育改造,就成为监狱管理一个急需解决新问题。为深刻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的方针,落实监狱工作科学化发展,必须要进一步强化罪犯教育改造工作。

【关键词】监狱;罪犯教育

教育是我们人类一种神圣的社会现象,因而教育也是罪犯教育改造的一部分。我国监狱是国家刑罚的执行机关,我们也清楚地知道,监狱的是为了更好地去改造罪犯,使其在出狱后更好地融入到社会中。《监狱法》第三条就明确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监狱通过“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这样的方式来履行好刑罚的执行的功能,完成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根本性的任务。

一、罪犯教育的概念

罪犯教育改造作为改造的三大手段之一,在持续推进监狱全面建设战略、维护监狱长治久安,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的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罪犯教育指的是在监狱执行刑罚过程中,对罪犯所实施的为转变罪犯其思想、行为恶习,通过教授其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各项活动的总称。“当这种教育力充分显露的时候,一方面使罪犯受到感染和触动,进而在思想和灵魂深处产生斗争和选择,并对原有的价值体系和思想观念构成威胁和瓦解的态势,且这种态势将不断持续和蔓延,随着监狱人民警察教育改造的深入和强化,罪犯才能接受监狱人民警察积极的教育内容并内化为自己的价值体系。”

二、监狱罪犯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罪犯教育思想观念落后,重监管轻教育

由于重视监管,在思想和实际工作中都轻视教育,监狱宗旨是“挽救人、改造人、造就人”罪犯改造要依据罪犯内在变化。罪犯教育必须强调内因,监管重视的是规范行为,是外在,这种表面化仅仅是使得服刑人员在行为上看上去守法了,而现实真正改造情况却并非如此,在现实的情况中,监狱包括监狱警察对罪犯在监狱中出现的新问题,如心理变态、心理障碍等问题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只是强调监狱监管稳定的重要性,而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去解决这些迫切存在的罪犯内在问题,面对这些实际性的问题,应该关注罪犯的教育,监管的稳定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罪犯存在的实际的内在问题。

(二)罪犯教育缺乏系统性

罪犯教育是一项庞杂而细致的工作,对于罪犯的教育我们需要将其改造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对于整个罪犯教育,我们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系统性的认识,只是从某些方面或者某几个方面来谈罪犯教育,这就缺乏系统性使得罪犯教育不能达到我们所预期的效果,只是单独地强调各环节重要性,反而适得其反。例如,现在普遍采用的监狱管理、劳动改造、教育改造这些改造罪犯的方式,在具体实践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讲,这三种方式应当是相互联系而不是孤立存在的,但是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监狱往往是更加关注罪犯的劳动改造,为完成一定经济指标,把劳动指标看做是考核服刑人员最重要的指标,忽视教育这一重要环节。监狱应该是按照系统科学的理论,全面综合去安排监狱各项及各环节工作,使其不是脱节的,这是我们对于罪犯进行改造,最大限度去预防和减少罪犯重新犯罪的重要手段。

(三)罪犯教育缺乏全方位、个性化

监狱教育内容、方式缺乏全方位以及个性化,不同的罪犯具体情况都是不一样的,由于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每个罪犯之间本身就存在差异性,无论是知识水平、家庭环境及自身学习能力等等各方面,所以采取不用的教育方式和内容,发挥罪犯自觉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但目前实际情况,一般都是简单地将所有服刑人员集合在一起,宣讲统一而单调的内容,收效甚微。另一方面来说,对服刑人员的教育仅仅局限在监狱期间的教育改造,不注重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以后的效果到底如何。从思想上认为服刑人员步入了社会,在我们看来罪犯就已经完全脱离了监狱,而实际上罪犯教育的实际效果是需要对服刑人员进行出狱后的回访调查,在现实中缺乏这样的认识,认识罪犯出狱就与监狱不存在关系了,缺乏全面的跟踪调查的思想,所以整个罪犯教育的系统并不完善。

(四)罪犯教育缺乏信息化

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们不能否认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每天的生活离开网络信息都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然而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却是我们忽略的群体,罪犯的教育本身就缺乏一定的网络信息化教育,罪犯出狱后就与现实社会脱节。尤其在边远不发达地区,监狱自身的信息化设备就缺乏,罪犯的信息化教育就更是难上加难。在现实情况中看,监狱想要建立监狱信息化的网站,现实的工作中缺乏计算机专业方面人员的管理,监狱网站内容陈旧未能及时地更新管理,所以收效甚微。另外一方面,监狱的服刑人员在文化程度上就有很大的差距,有些罪犯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网络,具体情况也千差万别,罪犯的信息化监狱难度较大。

三、关于改善罪犯教育的相关建议

(一)确立正确罪犯教育改造的观念

对于罪犯的教育理念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经历了从报应主义到预防主义和折中思想的变化。报应主义只是片面强调对罪犯惩罚作用,忽略对罪犯的教育矫正。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与进步,现代刑罚学认为国家对罪犯不应只是惩罚,还应通过刑罚来教育改造罪犯。教育改造罪犯,使罪犯弃恶从善,真正地回归社会。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监狱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效果不明显。对于监狱和监狱警察来说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从监狱而言,必须要确立正确的罪犯教育改造观,为促进社会的长足稳定发展,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必须要树立正确的罪犯教育改造观,充分保障罪犯基本人权,树立人道主义的思想;从监狱警察来讲,作为引导者监狱警察必须要正确发挥其帮助和引导的作用,从罪犯教育改造出发,帮助罪犯真正回归社会,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改造的效果。 (二)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罪犯教育体系

监狱需要构建针对罪犯的全方位、开放的罪犯教育体系,这需要整合狱内及社会资源,将罪犯的教育改造置于社会大发展的格局中,对于罪犯的改造挽救工作定位于真正回归社会的背景下。完善的罪犯教育包括相关的理论、方法和效果评价的体系,这才是监狱罪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首先,监狱及监狱警察需要了解和研究罪犯的犯罪具体情况,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对罪犯进行合理、科学的教育改造。根据不同类型的罪犯需要应用不用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同时犯罪在监狱内的不同时间段及出狱后也需转换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通过不同罪犯及不同时间段罪犯教育个性及共性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罪犯教育存在的基本规律。当然对于罪犯的教育改造,需要开放的罪犯教育体系,在吸取西方有益经验基础之上,光光依靠监狱是不够的,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种积极力量,依据服刑人员的主观及客观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定的帮教活动,建立一种监狱和社会有效结合的教育转化机制。

(三)实现罪犯教育社会化、个性化

罪犯教育的社会化是指监狱在刑罚执行过程当中,监狱与社会中的力量结合,依据新的形式及任务需求,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与采用多种方式,对罪犯的社会化教育采用社会化的教育方法和内容,使得罪犯能够最大限度去适应社会。监狱罪犯教育的社会化是监狱行刑的必然发展趋势,监狱的目标是通过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从而在真正意义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所以监狱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关注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目前监狱的罪犯教育社会化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得到各国的关注,罪犯教育社会化需要整合各种有用资源,思想教育、文化技术教育及法律教育都纳入到社会教育的大体系,使监狱教育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打破监狱教育工作封闭性,克服监狱教育资源不足,将监内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促进罪犯教育社会化,从另外一方面来讲,社会力量的参与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监狱的神秘感,让全社会关注和接纳监狱罪犯,使得罪犯教育社会化成为一项全社会、长期性的事业。“所说的罪犯教育个性化,就是在坚持党的监狱工作方针和监狱法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共性要求的基础上,通过罪犯教育的改革与调整,创设使罪犯有更多的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空间的改造条件,再塑出既适应社会、监狱机关统一要求又具有独特个体素质的新人。”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大多数罪犯文化程度较低、文盲半文盲占比例较大,这部分人本身缺乏学习的自觉性,有一定程度抗拒教育的主观倾向,所以监狱的责任在于使这部分罪犯在一定程度强制中接受教育。同时我们应该强调尊重个性,也要尊重罪犯个人权利,我国监狱罪犯教育不足在于自愿性规定较少,在实践中做法也不多,主要还是依靠强制性的灌输教育。罪犯教育的个性化需要监狱及监狱警察在全面透彻分析罪犯个别性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对于每个罪犯都应该制定一个适合其的教育改造方案,包括入监到出监的全过程,做到所谓的因人、因时、因地制宜,从而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效果。

(四)利用监狱信息化建设促进罪犯教育创新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罪犯教育必须落实监狱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融入罪犯教育的工作中,采用一系列的信息化手段来促进监狱罪犯的改造工作。利用监狱管理改造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罪犯在监狱执行过程中,从日常考核、生活卫生及狱政管理等方面进行信息化的全程管理和应用。通过网络进行心理咨询、测试及视频会见等,不断改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同时培养一批监狱警察,让其成为监狱信息化方面的人才,能够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而不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将网络信息化运用到罪犯教育改造的实践中将罪犯的犯罪情况还有监狱内的改造情况通过监狱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地反馈给警察,利用在狱内建立的每个罪犯的心理档案,使得监狱警察开展心理疏导及个别教育可以顺利进行。同时开展教育专题和贴近罪犯生活的活动,监狱信息化建设为切实因地、因时、因人施教原则创造必要的条件,实施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同时利用监狱信息平台可以促进罪犯心理咨询矫治,然而监狱信息化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需要监狱及监狱民警以及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

总而言之,伴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狱改造罪犯的职能也在进一步得到深化,监狱机关要始终围绕 “改造”的治本功能,以一种求实的态度,对于罪犯教育这一项具体的工作在理论和实践领域都要有所突破,同时着眼于维护监狱安全和社会稳定,借助社会资源和力量,逐渐实现罪犯教育改造方式、过程及力量的社会化。只有这样才能推进监狱工作的长足发展,继而实现社会秩序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周雨臣.新时期罪犯教育的本质与地位探析[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2).

[2] 贾洛川.论罪犯教育个性化[J].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

关于罪犯个别教育的论文篇二

《浅析监狱罪犯教育的理想与现实》

摘要:培养身心健康、重新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是监狱罪犯教育追求的目标:当前我国传统的行刑制度和行刑理念,使罪犯教育缺乏针对性、适应性、科学性。确立现代、科学的罪犯教育理念,构建科学化、社会化、个别化的罪犯教育体系是提高罪犯教育效能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监狱 罪犯 教育 行刑 罪犯教育理念 罪犯教育目的

一、 理想:提高教育效能,使罪犯复归社会是监狱罪犯教育的应然选择

开放的中国 ,迎来了政治的文明,经济的繁荣,思想和文化的进步。开放也使我国传统的教育改造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教育效能呈下降趋势。纵观世界监狱行刑发展的历史,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对犯罪人的惩罚、教育矫治,不能缺少人道、民主的内涵,必须体现人道、民主的价值,如此,才能建构现代的监狱教育 。

(一)人道、民主是监狱罪犯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之一

在世界行刑目的的嬗变过程中,教育矫正在监狱行刑制度的发展中越来越受重视。行刑理念的发展受到刑罚制度的影响,人类行刑制度经历了生命刑、肉体刑到 自由刑的变化;相应的行刑理念经历了报应主义到预防主义和折中思想的变化。在行刑史上,报应思想源于愚昧时代、智识未开的原始社会中“以牙还牙,以命还命”的复仇观念和行为准则。而后逐渐演变为宗教因果报应、道义报应和 法律 报应。法律报应盛行期间,西方资产阶级人道、民主、平等的启蒙思想对近代的监狱改良,给罪犯以人道待遇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报应主义片面强调对罪犯的惩罚作用,忽视对罪犯的教育矫正的弊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犯罪行为、犯罪人认识的深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l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在西方许多国家的完成,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实证主义 哲学 的影响,刑事实证学派的代表人物菲利、李斯特等认为国家不应只惩罚犯罪,还应该用刑罚来教育罪犯,教育是刑罚的本质。从此,矫正教育模式开始盛行,以教育和矫正罪犯,进罪犯改恶从善,回归社会为行刑目标。不仅适应人类社会文明的进程,而且极大推动了刑行的人道主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现代矫正制度的兴起,罪犯教育以人为本、人道、民主的理念也鲜明地反映在国际机构的相关文件上 1955年联合国《囚犯最低限度标准》第 66条第 1款规定:“应该照顾到犯人社会背景和犯罪经过、身心能力和习性 、个人脾气、刑期长短 、出狱后的展望,而按照每一个囚犯的个人需要,使用一切恰当办法,其中包括教育、 职业指导和训练、社会个案调查、就业指导、体能训练和道德性格的加强,在可能进行宗教照顾的国家也可包括这种照顾。”

(二)监狱罪犯教育目的是培养身心健康 ,重新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

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代表人物贝卡利亚指出:“刑罚的目的不是要使人受到折磨,也不是要使人已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存在,刑罚的目的只是阻止有罪人再使社会遭受危害并制止其他人实施同样的行为。” 在当今国际社会,刑罚执行不再是惩治罪犯的一元目的,而是多元目的共存。在我国自西周的“明德慎罚”开始到西汉儒家学说一统天下后,“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等法律思想,均体现了刑罚和教化的相结合。近代受西方法律思想影响,清末法律大臣沈家本提倡监狱改良,主张监狱应以感化人为宗旨。当然由于时代和制度的制约,监狱罪犯教育目的、效果仍难以实现。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监狱 工作在毛泽东“人是可以改造的”,“我们的监狱是学校”等理论指导下,于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 l条明确提出“为了惩罚一切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并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 自己,成为新人”的监狱改造目的 在 1982年公安部颁发的《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第96条中进一步规定:“把犯人改造成为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法公民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 3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再一次结合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明确监狱教育的目的是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具体表现为转化罪犯消极错误的观念和犯罪的恶习,提高文化程度和认知能力,培养相应的职业技能。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监狱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监狱教育个别化、社会化和技术化发展的趋势,监狱培养目标注重以罪犯为中心,培养身心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将成为必然要求。

二、现实:制约监狱罪犯教育质量的原因

监狱罪犯教育作为监狱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转化思想,矫正恶习,增长知识,培养技能和促进罪犯身心健康的任务。然而,不容回避的是,由于监狱生产和经营问题造成的无形压力,对罪犯犯罪思想、刑期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尤其是罪犯教育立法、内容手段和教育者的专业化等方面的不足,因而影响了罪犯教育效果。深入研究制约罪犯教育质量的深层原因,对于探索出我国罪犯教育走出困境的新途径十分必要。

(一)监狱罪犯教育受制于传统的行刑制度和理念

监狱罪犯的教育受制于刑罚制度和刑法思想的影响,罪犯教育工作往往呈现出与此相适应的思维模式。如受惩罚与报应思想的影响,罪犯教育中以惩代教现象突出,罪犯教育过程中重视“强制性”,轻视罪犯个体的主动性;受监禁制度影响教育带有很强的孤立、封闭的色彩,监狱同社会的交流较少;受劳动改造观念的影响,罪犯教育中以劳动代替罪犯教育,以劳动评价罪犯改造效果,在白天 8小时的时间以劳动为主,罪犯教育大部分安排在夜间业余时间进行,劳动与教育难以有机结合。此外监狱职能的多元化、民警多重角色的冲突等都影响罪犯教育目的的实现。

(二)罪犯教育缺乏针对性、适应性、科学性

罪犯教育的内容以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罪犯思想教育内容过于强调思想认识、理想信念的统一性、标准性和唯一性,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等一系列内容脱离罪犯思想实际和当前社会实际,各监狱把上级的通知、指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动力,习惯于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大规模的活动,缺乏独立性、自主性和针对性,表面上看轰轰烈烈,实际上形式主义,收效甚微;文化教育教材滞后,内容、层次与罪犯年龄、文化程度不相适应;职业技术教育过于关注监狱生产发展的需要,忽视罪犯回归社会谋生就业的需要。

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和社会教育是罪犯教育的三大基本手段。在 实践中,罪犯教育手段更多的是依靠 经验进行,集体教育课堂化,一锅煮、流于形式;个别教育浮于表面,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的是针对罪犯个体的劳动定额、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方面十分看重,甚至不顾罪犯个体的身体条件和技能情况而妄加批评、训I责;社会教育不能经常化、规范化,教育活动单向进行,很少倾听罪犯的心声;罪犯教育过程中急功近利,不遵循循序渐进、因人施教等教育 规律 ,只求到课率、取证率,忽视罪犯教育的实效。

(三)监狱罪犯教育工作者队伍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监狱教育队伍的建设是罪犯教育质量的保证,新中国几十年监狱改造历程中,监狱工作者在艰苦的 环境条件下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其坚定的政治立场、无私奉献的精神是监狱工作者宝贵的精神财富。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现代监狱教育追求人道、民主、效益的价值取向,实现对罪犯的再社会化,使其复归社会的目标。目前监狱教育者仍然是全警皆师,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专业人才,教育者缺乏现代的罪犯教育理念,对罪犯教育的认识不到位, 整天忙于保稳定 ,求效益,客观上已无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去,更难以进行知识的更新。

(四)罪犯教育缺乏立法的支持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刑事执行法典,有关行刑方面的基本立法是 1994年颁布实施的《监狱法》,《监狱法》自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监狱法》条文过少,只有 78条,涉及教育改造的条文仅 13条,导致许多教育实践活动缺乏立法的支持。同时由于立法滞后,难以适应新时期监狱罪犯教育工作的需要,全国各省监狱 管理部门从各自情况出发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这些以实用为主的规章制度对教育工作的要求不规范不统一,各省各自为政,甚至有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严重制约了罪犯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超越:确立 现代 罪犯 教育 理念,建构监狱罪犯教育新体系

当前,我国监狱罪犯改造 工作正经历由传统、 经验模式到现代、 科学 模式的 历史 转型。刑罚执行、监狱理论研究的视野越来越多地关注监狱罪犯改造的理念、教育目的,通过罪犯教育促进罪犯改恶从善,重新复归 社会,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是监狱的应然选择。

(一)确立现代、科学的罪犯教育理念

坚持以培养身心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为罪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罪犯教育过程中树立人道、民主、效益的理念,明确以罪犯教育为中心,尊重罪犯,关心罪犯的身心健康。肯定罪犯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教育者的 组织、引导和帮助作用。调动罪犯接受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达到罪犯教育过程双向良好互动。摒弃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观念,广泛吸收 自然 、社会和 心理等科学研究成果,解放思想,树立现代、科学罪犯教育理念,推进罪犯教育理论、制度、教育方法等的创新。

(二)罪犯教育体系的科学化、个别化和社会化

罪犯教育体系的科学化是指在科学地罪犯教育的理论指导下,罪犯教育的制度、工作模式和工作效果的评价达到较为理想的状态。因此必须深入研究罪犯的犯罪原因,科学的认识罪犯,对罪犯进行合理的分层、分类。积极探索罪犯教育的基本 规律 ,发现罪犯教育本身的内部 联系和运行轨迹。查寻罪犯教育制度、教育方式存在的偏差。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罪犯教育改造 实践工作,整合罪犯教育手段,积极吸收和借鉴西方监狱矫正的理念和技术,创新罪犯教育的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罪犯教育评估体系,实现罪犯教育由传统、经验的格局 向现代 、科学的格局转变。

监狱教育工作社会化作为现代刑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我国也不例外,罪犯教育的社会化就是克服监狱工作的封闭性,加大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将罪犯的 文化教育、 职业技术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大系统中,明确罪犯狱外学习制度,改变单一的教育者队伍结构,改变监狱呆板、单调的教育模式,改变单边输送、扮演道德权威和社会教育者的形象,大力宣传罪犯教育,让全社会关注监狱的罪犯教育。

罪犯教育的个别化即要求教育者从罪犯个体的具体情况出发,针对罪犯个体不同的犯罪原因、生活经历、社会背景、文化程度以及个性特点等采取个别教育。自罪犯人监开始与罪犯共同制定每一个罪犯的个别教育方案,规划刑期,确定切实可行的改造目标。提高民警个别教育的能力,不断探讨个别教育的有效方法。

(三)监狱罪犯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多元化

罪犯教育目的的实现,主要依靠监狱教育者去执行和体现,现代监狱的罪犯教育任务对监狱教育者的要求更高,在当前情况下,必须根据监狱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和专业能力为标准实行科学的分类,并对其中的教育改造人员和罪犯心理矫治人员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引进,促使罪犯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

罪犯来自于社会,犯罪原因存在于社会,对罪犯实施教育离不开社会帮助,为帮助罪犯重返社会,监狱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学、精神病学、社会工作的专家学者以及教师等,参与改造方案的制定、对罪犯的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对监狱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对罪犯进行文化教育等,实现罪犯教育工作人员的多元化。

(四)完善罪犯教育的立法

完善行刑立法,统一的行刑法制是我国推进监狱罪犯教育的必要保障。要根据现代行刑 发展 的要求,国家尽快制定一部比现行《监狱法》范围更广、规格更高,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相统一、配合的《刑事执行法》,完善刑事执行法的内容体系;加快监狱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步伐,拓展罪犯教育中罪犯心理矫治的规定、社会教育规定、罪犯狱外学习和工作的规定等内容,明确罪犯的文化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教育体系等,以适应现代监狱行刑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需要。

参考文献 :

[1]徐景峰.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活动与文献纵览[M].北京:法律 出版社,.

[2]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黄风译.北京:中国 法制出版社,.

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监狱体制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历史新课题,直接关系到监狱的改革、发展与稳定。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不断推进,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公正高效行刑环境,实现人力资源平衡互动,是支撑其体制改革的根本以及促进其向前推进的不竭动力。本文就监狱体制改革中的“人力资源”整合谈一些看法,旨在抛砖引玉,引起各级领导及同行的重视和关注。 一、 监狱体制改革中人力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全额保障、监企分离、收支分开、规范运行”为核心内容的监狱体制改革正按计划进行。强化行刑职能、转移社会职能、分离经济职能,纯化监狱功能的重要措施是深化监狱工作改革,也是体现监狱本质属性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人力资源”是最活跃、最积极、最具主动性的生产要素,是推动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一)、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体制改革的新时期,实施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现代化文明监狱成果,推进监狱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也有利于依法治监,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促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和提高监狱工作整体管理水平。 (二)、人力资源是监狱发展的最基本的组织保障 监狱职能、行刑目标和任务的实现,除了硬件设施以外,主要是依靠监狱的人力资源去执行,依赖于监狱人力资源的技能与潜能去完成。因此十分重视监狱人力资源的研究,认真分析队伍现状,明确工作目标,探索科学的激励机制,是我们必须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三)、目前监狱人力资源存在的诸多弊端 体制改革,实现监企分离引起的人员分流和身份置换,使传统监狱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暴露出一些更为突出的问题: ⑴、目前监狱工作人员配置不合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专业性要求不明确;二是工作职责太笼统,缺少分工;三是工作标准和要求难以界定,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太宽泛等。 ⑵、监狱内部分配奖惩制度不合理、用人机制不健全、人员使用不科学、政策执行出现偏差、传统观念束缚以及工作环境制约等因素阻碍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影响了监狱功能的正常发挥。 ⑶、现有民警综合素质适应不了新形势的变化:一是部分民警只停留在简单纯粹看守性的工作,而对如何矫治罪犯,解决教育改造中的深层次矛盾缺思路、少方法、没措施,致使教育改造工作质量一直上不去;二是部分民警责任意识不够强、缺乏敬业精神。面对社会上不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待遇差异,造成心理失衡,产生了消极情绪,缺乏工作热情,以致到岗不到位、到位不尽责,严重阻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三是法治观念淡薄,缺少政治免疫力。在改造与反改造、腐蚀与反腐蚀的风口浪尖上,少数思想觉悟低、意志薄弱的监狱民警面对各种诱惑,逐渐丧失了各种警惕性,站错了位,徇私舞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严重损害监狱警察的形象。 ⑷、监狱工作与社会断层,使得监狱人力资源在某种程度上缺少依托和保障。 二、体制改革中人力资源整合的基本思路 人力资源整合是监狱体制改革中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进行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以至形成公正高效的执法机制 (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与利用,构建资源整合体系 监狱体制改革必然非常突出监狱的专政职能和教育改造的核心功能,而核心功能的成功到位,关键因素是人才到位。在监狱工作实践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多维的人才观,盘活现有人力资源;既要重视有所成就的监狱民警,又要关注潜在的人才;既要重视优秀年轻民警,也要重视各个不同年龄层次的民警,发挥人才整体优势,逐步实现人才资源的配置,建立与民警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流动到监狱参与收益分配,通过肯定其贡献的市场价值来显化和肯定监狱民警的价值。 1、转变传统观念,合理分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新刑罚和法治文明必然要求监狱活动的规范化、专业化。按照现代监狱功能对监狱民警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分工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监狱应当以开放的姿态与社会广泛融合,创造条件让社会团体和公众广泛参与监狱活动,逐步形成由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监狱机关雇员和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教育改造专业队伍。具体地说一是监狱人民警察,负责监管安全、教育改造、罪犯刑罚的执行的相关工作和罪犯的待遇保障,纳入现行公务员制度管理。二是监狱机关雇员,借鉴政府雇员制,按照市场化契约化的概念和做法吸收教育学、精神学、心理学、犯罪学、医学等专业领域和行业的优秀人才为监狱机关服务,从事罪犯教育、心理矫治、思想转化、医疗服务等技术性服务。监狱机关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利,但可享受与公务员同等的休假、工伤、抚恤等福利待遇。监狱机关雇员对原来所处的环境领域有着深刻的了解,又求真务实,会把大量的社会信息、技术知识和学术成果带进监狱工作中,既打破了监狱警察为主导的“大公务员机关”模式,又降低了监狱管理成本,提高了教育改造水平,解决了监狱工作人员能进不能出、终身制和不能合理流动的弊病。三是社会工作者,以制度化、系统化的形式规范非政府民间力量参与监狱工作,突破现有社会帮教的可为、可不为、不可为三者界限模糊的状况,并注重由单一的思想教育“看望型”、“安慰型”向给罪犯送知识技术和思想教育并重转变,由单方孤立的社会帮教向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多方参与型转变。 2 、健全用人机制,科学管理,激发人力资源内动力 在体制改革中要彻底改变一些束缚监狱人力资源的传统观念,有效革除用人机制中的弊病,注重调查研究,适应形势,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实践中把握几点:⑴、不断创新和完善适宜于人才成长的环境,设法建立本单位内部科学分工和公正评价机制,为民警提供一个适合成长并充满希望的平台,鼓励监狱民警参与与监狱形象和任务有关的个人目标的设定。⑵、改进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理顺奖励升迁机制,实现动态管理机制,用人力资源的一般规律来规范人才选拔工作,实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化;扩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规范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同时从根本上打破干部工作神秘化、封闭式运作的做法,改变由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的状况,逐步扩大民主,依靠群众选贤任能。⑶、建立健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严格淘汰机制,把人才的“出口”打开,“公务员铁饭碗”,其弊端显而易见,平庸者能够在公务员队伍谋得一个职位,就等于找到了一张长期饭票,逐月领取“饭票”,不利于竞争。⑷、根据“彼得原理”,在各种组织中,由于习惯于对在某个等级上称职的人员进行晋升提拔,因而雇员总是趋向于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地位。实践中要彻底改变根深蒂固的“根据贡献决定晋升”把部分民警晋升到不称职的岗位上的管理理念。目前在监狱基层,优秀民警通过晋升提拔而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剩下的一批多是年老体弱或者升迁无望导致监狱基层一线执法水平的低循环徘徊。因此,应十分注重对基层民警的培养和提拔,将这些民警安排到可以胜任的岗位,并通过制度创新将竞争和激励机制不断引入,注重培养具有较强潜力的接班人,保证及时补充基层的新鲜血液,在人力资源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潜力。⑸妥善处理新老更替问题。①现实中,在基层一线的监狱人民警察,一旦没有得到职务的晋升,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在50岁左右(有的单位甚至是45岁左右)退居二线养老,而这种年龄,对于绝大多数监狱人民警察来说,正是干事业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许多单位有了这种政策,就使许多基层一线的监狱民警一过40岁,就感到“船到码头,车到站”,丧失了继续奋进的信心,因此要适当延伸老民警的工作舞台。②为了优化年龄、知识、性格等结构,加快新老更替,因此建议把这些退下来的民警尽量向监狱管理中的入监、出监两头倾斜,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趋势的不断加强,这两个岗位的工作成了刑罚执行关键性环节,但工作量较之其它平时行刑过程相对轻松。这既可以使老同志发挥经验丰富的优势,突出行刑的“两头”工作,又能够激发工作热情,使其更好地实现其身价值。⑹、在民警的使用上尝试监区党支部对基层民警优势特长的二次分配,设立若干较少、职能较强的岗位,面向基层民警开展竞聘,把交流轮岗、竞聘上岗意识渗透到基层每个民警。 (二)、创新理念,强化教育培训,推动资源长效发展 在改革中要求结合行刑模式和发展趋势,深化人力资源的思路创新,突出教育培训,与时俱进地抓好队伍建设,从法律上和财政预算上强化并分期、分批切实组织好基本素质培训、业务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知识更新培训、交叉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干警轮训,并把培训的立足点从封闭的环境转向到社会上接受培训,把培训重点从准军事化、监管安全、法律法规为导向转向人文技能为导向(能够理解人类的行为、动机、成长和发展的复杂性的监狱民警将会是最成功的教育改造能手)。⑴通过培训必须达到监狱民警对时代要求的变化要敏感并有积极回应的目的,使其更好地面对日益严峻的来自于适应时代变化需要的监狱工作的挑战;⑵委派条件合格的监狱民警到地方大学学习,开展与其他部门间的参观、交流,组织人员出国考察,甚至是到外国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比较研究,熟悉世界其他监狱管理的最新发展成果,吸取先进经验,适应押犯形势和体制改革要求。(3)、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继结合,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当前行刑社会化、开放处遇制等一些新理论运用越来越频繁。在实践中“重具体事务,轻理论研究以及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日趋明显,在监狱系统并没有形成一支能够与监狱实践紧密联系的监狱理论研究力量和研究机构,对研究人员的安排多半带有安置的性质,监狱班子成员也鲜见有监狱理论研究出身的人。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因此,平时要多举办讲习班、多开展经验交流会或者论文(或理论)研讨会,倡导监狱民警尤其是监狱管理人员重视理论研究、创新,运用科学的理论、思维和方法,研究和把握监狱工作规律。 (三)、依法治监,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公正高效行刑环境 体制改革后的监狱内部设立的纪检、监察等机构并未从监狱分离出来,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行刑执法权、行刑监督权集中于某个行政部门,难以从监狱的影响力中解放出来,因此在实践中必须规范人力资源的执法环境:(1)、要求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监狱建章立制、规范制度,监狱逐步实现程序化、标准化管理;(2)、要求依法治监理念进一步落实,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成为自觉行动;(3)、监狱多渠道、全方位地执法监督,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监所检察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监狱视察委员会进行行刑监督以及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社会团体以及新闻舆论参与监督,尤其要邀请人民群众参加监督。 (四)、面向社会,实现平衡互动,打造资源共享社会格局 利用体制改革的契机让监狱从神秘、封闭、孤立的境地中走出来,监狱应当积极向社区、团体、学校做演讲,介绍情况,组织民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狱政管理、狱内活动等展览,鼓励文学创作力量深入监狱体验、挖掘题材,以期改变公众对监狱的看法,并在其心目中形成良好的印象;积极宣传监狱工作和改造成果,提高监狱透明度,建立一支关心、理解和支持监狱工作的基本力量,利用当地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进行新闻报道或者设立如“忏悔录”、“监狱生活”、“狱警手记”等专栏,在广播电台开办如“大墙内的声音”等直播节目,既扩大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影响力和树立执法形象,又配合社会的法制教育,使监狱工作与社会进步同步发展。 在体制改革时期,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监狱民警社会地位、政治待遇、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生活福利并通过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建议通过立法提高监狱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明确监狱工作人员的待遇、权利问题,增加实质性内容,建立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切实提高监狱的政治待遇;①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可以借鉴英国内务大臣直接管理监狱,并每年向国会报告监狱工作的管理模式。在我国,每年一次的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却没有监狱的声音,因此,司法部也应该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汇报监狱工作,有利于监狱引起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②对监狱机构和级别进行适当的调整,目前一些市属监狱享受副厅级别与省属监狱反差太大,因此建议把部分押犯在万人以上的大型监狱下设的监区调整为分监狱,按副处级配置,既适应押犯规模,又适应提高监狱政治待遇,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③突破民警交流范围,实现监狱领导与地方领导的双向交流,特别是要定期安排一定数量的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张扬和实践现代精神,注重监狱民警的情商培养,是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长期从事基层一线工作的监狱民警,生活圈子狭窄产生孤单寂寞和厌烦的心理,复杂多变的狱情导致紧张的心理,罪犯抗改和违规又使产生焦虑畏惧心理。因此,要十分关心监狱民警的心理健康,关心其精神存在,关心其生活、家庭,体现警察队伍的“人性化”建设;其次,与时俱进,张扬和实践“权利、法治、公正、平等、效率、文明”的现代精神,以此来提高监狱民警的满意度、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三是注重情商培养,关注民警情绪宣泄,提高自控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和挫折承受力以及对他人的理解和宽容,重视非理性因素的长期积淀,促进人力资源全面、和谐发展。

基层政治工作研究杂志

假的 虽然广电总局的网站能查到 期刊刊号 但是我2015年15期发表的 在任何主流论文网站 比如万方 知网 维普的 网站都检索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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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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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层建设

劳模工作室政治研究论文

摘 要:劳动模范是企业的精英、社会的栋梁。企业要选树好、培养好劳动模范,坚持把劳模评选表彰管理作为弘扬优良传统、促进改革发展的有力抓手,在探索中前进,在改进中加强,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示范引领和激励带动作用,在企业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导向,有力推动各项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劳动;劳模;精神 一、把握时代脉搏,选树劳模 坚持把传承、发扬劳模精神贯穿于劳模选树全过程,用鲜活生动的劳模群体,让劳模精神在企业的各个发展阶段都焕发出夺目光彩。 1.具有时代性。劳模精神是一个时代的价值观、道德观和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展示了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崇高品格,体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企业在选树劳模时,要把握时代脉搏,以及企业发展的主题,把最富时代精神、最具时代代表性的劳模选树出来,在各个时期树立起一面旗帜、鼓舞起一种精神、标示出一种导向。 2.具有广泛性。企业选树的劳模应该来自企业的各条战线,比如一线员工、科技人员等等,都占有一定的比例。在重点工程中,选树不辱使命、勇于奋斗的项目带头人;在科研岗位中,选树钻研攻关、立志突破的科技人才;在管理岗位选树锐意变革、创新进取的单位负责人,在监督岗位选树严格执纪、铁面忘我的监督质检人员;在和谐建设方面,选树奉献爱心、志愿帮扶的爱心员工等等。要让他们在各个领域成为广大员工竞相学习的榜样。 3.具有先进性。选树的劳模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同时,长年坚持在生产一线、科研或管理岗位,为企业的有效发展、和谐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安全环保、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进行重大理论和科研攻关,对提高劳动效率、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 二、崇尚劳动光荣,激励劳模 着眼于让劳模始终当好排头兵,当好核心价值理念的承载者和时代新风的引领者,为劳模群体不断进步、持续提升提供机制保证。 1.发挥引领作用。我们努力把劳模塑造成企业核心价值的“代言人”,用他们体面、光荣的劳动形象,引领广大干部职工“崇尚劳动、争当劳模、体现价值”。召开劳模座谈会,让员工与劳模代表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让普通员工学习劳模的珍贵品质和宝贵经验。鼓励劳模参政议政,在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上,充分征求劳模的意见和建议,为劳模建言献策、发挥聪明才智提供舞台和渠道,调动劳模在经济建设、基层民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拓展劳模成长通道,在劳模的发展进步上,优先从劳模中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2.起到示范作用。组织劳模到国内先进企业学习考察,到高等院校进修深造,帮助劳模推介创新成果等方式,千方百计让他们成为事业的“领跑者”,更好更快的把他们智慧与技能转化成生产力,从而带动更多的企业员工比学赶帮超,促进企业人才不断涌现。通过建设理论教学室、技能培训室、操作训练基地,充分发挥劳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营管理、优质服务和技术创新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员工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不断学习劳模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全员技能和管理水平。 3.落实劳模待遇。坚持落实劳模各项待遇和优惠政策,着力提升他们的幸福指数,保证劳模健康生活、快乐工作。密切关注劳模的身心健康和生活状况,坚持每年组织劳模进行健康体检。坚持落实劳模荣誉、津贴补助、重大节日慰问、住房保障优惠、困难帮扶、生活救助、优先学习、疗(休)养、培训等关系劳模切身利益的待遇。既要从精神上激励,又要注意从物质奖励。让为企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劳模,真正享受到与付出相称的待遇和实惠,使人人想当劳模、争当劳模,形成劳动伟大、劳模光荣的浓厚氛围。 三、弘扬劳动伟大,培养劳模 1.扩大影响力。要善于挖掘和提炼劳动模范的事迹和经验,充分利用报纸、刊物、电视、板报、宣传栏等传统舆论阵地,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节目、制作宣传片等方式,有效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劳模的先进事迹,不断扩大劳模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劳模先进的荣誉感和自豪感。通过举办劳模事迹巡回报告会、“劳模论坛”等形式,让劳模“现身说法”,增强劳模事迹的吸引力、感召力,让劳模与企业员工职工面对面探讨劳模精神的时代内涵,以最直接的交流和互动,从而引起大家的强烈共鸣。 2.提升带动力。发挥劳模的知识优势、技能优势、经验优势,以劳动模范为带头人,成立劳模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带领广大员工围绕生产经营的难点问题和技术瓶颈开展攻关,在共同劳动、攻坚克难中彰显劳模的先进本色、焕发职工的工作热情。通过这种形式,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扩大劳模品牌效应,发挥劳模引领示范作用,为劳模和技术工人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搭建平台,培养一大批敬业奉献、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人才,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可持续发展水平,推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3.增强感召力。组织劳模广泛开展导师带徒活动,充分发挥劳模的传帮带作用,在毫无保留的经验和知识传授中,彰显劳模的人格魅力。举办劳模大讲堂,让劳模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弘扬优良传统,启发创新精神,激励敬业奉献,增强职业道德教育的说服力和亲和力。开展劳模感言、漫画征集活动,用劳模最质朴的语言、最形象的表达,营造企业的文化氛围。开展劳模进班组、进现场活动,让劳模带着技术、带着服务、带着经验深入基层,与岗位员工在一线互动、在一线交流,共同研究解决生产管理难题、共同探讨企业发展方向,有效彰显劳模的榜样力量,在基层一线凝聚起共谋发展、共促发展的正能量。

新时期企业工会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探究论文

[摘要] 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文化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工作,而企业工会是工会的组织基础,是企业党支部联系员工和群众的重要纽带,在思想建设方面具有其他无法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文章从工会的地位、目标、创新方法等方面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探究,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 新时期;工会;思想政治工作

[DOI]

思想政治工作并不是现在才有的,任何一个组织在搞好一线生产的同时,都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它是我们增强内部凝聚力、向心力,发扬广大人民群众智慧的重要途径。工会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主体,该如何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呢?

1要在实际思想政治工作中准确定位工会的主体职能

工会作为群众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其工作内容和目标是和党政建设高度一致的,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发挥促进和保障的作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应该渗透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正确认识员工和企业之间的主体作用,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

改变错误认识,勇于担当

在企业长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我们工会干部中也许有的人会认为,企业政工人员的职责才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工会的工作就是组织一些活动,发一些福利。其实不然,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文体活动,提炼和宣传企业文化、塑造企业精神是一种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其核心作用不容小觑的。所以,各级工会工作者要提高认识,发光发热,勇于担当。

工会要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在实际思想政治工作中,企业工会要准确定位,做好配角,搞好宣传,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我们对工作要积极负责,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消除职工思想顾虑,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把个人人生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高度统一,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展示个人能力,群策群力,推动组织发展。

当好维权使者,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企业工会要积极组织工人对《宪法》《民法通则》《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同时要对企业《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保护职工、保护妇女权利和维护企业和员工共同利益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纪意识,成为一个好员工,自觉维护法律。同时,实事求是面对在企业中的各种矛盾,基于公平的原则,公正、公开地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及时关注和解决职工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好职工群众的坚强后盾。

2企业工会要高瞻远瞩,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

企业工会在实际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实现工会与职工群众零距离接触,充分发挥组织的优势和特点。通过工会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最大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培训干部和工人“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质优、工作纪律严”的战斗集体,同时,工会组织应积极深入一线工人中,了解员工,帮助员工解决冲突,解决实际困难,听取职工的心声和呼声,真诚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注重调查研究,注重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目前,我们公司的很多一线员工存在一些矛盾的心理状态,他们认为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唯一的出路,所以,工会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有针对性,要深入实际,我们通过座谈会、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去了解一线职工的思想动态,每一名基层群众都关注着公司的成长,能够认识到公司的命运和自己的生存息息相关,企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工人的收入,现在的员工非常真实,也很朴实简单,就是想要一个富有的生活。大家反对空谈,注重实效,所以,掌握了这些思想动态,我们可以有的放矢,加大工作力度,把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

4要注重工作实效

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要贯穿整体工作

企业工会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要想取得实际效果,真正起到教育、帮助的作用,就应该融入实际的具体工作中,努力形成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整个工作过程中。如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其他业务分开,将不会有长足的进步。

必须适合职工群众需要

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成功,离不开正确的群众路线,无论什么样的思想教育内容,其形式和方式必须适合基层干部群众。坚持广泛宣传党支部对于集团政策的贯彻和解读,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正确引导,大力推广先进模范人物的思想和行为,引导员工建立和巩固主人翁精神,振奋工人的士气,增强信心。

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政策水平

员工感觉迷茫的、不明白的问题,都是一些政策的问题,这需要工会干部首先自己理解透彻。工会干部要不断学习新理论,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能很好地掌握、利用相关政策向工人做解释,做宣传,应注意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坚持走出去,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提高自己,改变工作方法和手段,努力取得实效。

5进一步落实幸福感提升计划,做好精准关爱

围绕员工生活,倡导幸福感建设的目标及愿景,开展关爱员工一揽子工程,深化“五小工程”和“职工之家”建设。

(1)关注员工诉求,准确把握队伍思想状况,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努力做到“五必谈、六必访”,知员工情、答员工疑、解员工难、聚员工心。

(2)关心员工生活,精准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每年坚持做好除夕走访基层慰问活动。

(3)做好员工心理关爱和辅导。在企业内部进一步打造EAP心理咨询中心,全面推进企业员工的心理咨询工作,详细建立员工心理档案,并将员工心理情况干预及谈心工作纳入企业党建内容,实现“整合心理资源共赢美好未来”的企业愿景。

6以多种活动为载体,发挥工会的阵地优势

在企业,各种职工活动室、图书馆、阅览室、职工之家、职工活动阵地延伸到各个项目。这些活动场地不只是休闲,也是一个工人教育、学习的地方,更是工会用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阵地。工会可以利用这些资源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职工培训,宣传先进,表彰先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不断开展“开创学习型企业,争当知识型人才”活动,激励员工终身学习,这是工会结合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

7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断创新方法

思想政治教育上升到素质教育,并作为职工考核和评职的一项内容

一是要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纳入企业的目标管理,包括企业员工在入职、晋升、奖励和惩罚等成为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思想觉悟不高、政治意识差的员工,将会影响未来的职业生涯;二是深入做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在典型选树中,以业绩为导向,以具有先进性、时代性为标准,打造一批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基层先进。在典型宣传中,深入挖掘其感人事迹,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发挥榜样的力量,集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信息化管理平台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企业工会的`思想政治工作应详而有实,要有特定的创新载体作为操作平台。

第一,要搞好一个新的直观的教育平台。包括使用党务板报、宣传栏、墙体广告和其他形式,宣传思想政治导向,促进党政建设,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二,要打造好企业文化的创新平台。企业文化建设平台提供了新的载体,促进了思想政治工作,也保证了企业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很多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如企业精神、企业理念、伦理道德、价值取向,是叠加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进一步利用好内部刊物,宣传企业动态,弘扬企业文化。

第三,要完善网络媒体形式的载体。网络以其效率高、方便、广泛的优势已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工具。思想政治工作应尽快适应网络时代的需要,借助网络媒体的优势,进一步扩大思想政治工作和渗透的覆盖面。

8结论

简而言之,在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时期,工会组织不仅应该全面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而且应该远见未来,敢于创新,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谨的科学精神和务实态度去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只有这样,才可以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实处,成为政治优势,最终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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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于敬岩.思想政治工作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J].中国市场,2016(21).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国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必须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在当今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只有尽快适应当前的市场经济,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首先阐述思想政治工作对企业的作用,然后分析当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最后提出解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以人为本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当前,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发展,组织形式和经济成分多样化的发展,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遭遇到新的挑战。企业应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思路.对症下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才能稳定发展。

一、思想政治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1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为一切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政治方向,是企业不可缺少的生产力要素之一

思想政治工作是指一定的阶级政党,为了实现本阶级的政治目的,通过 教育 活动,用本阶级的思想去影响广大社会成员,使其接受它并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和形成一定的行为意识,从而支配人们自觉地去行动的活动。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动员和领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学习科学 文化 知识,努力掌握现代化建设本领。在企业中,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作用就是不断改进工作,保证和加速企业生产的发展.尤其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思想政治工作已经渗透到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等工作的方方面面,成为企业不可缺少的生产力要素之一。

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行为导向功能、精神激励功能和社会调节等功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思想政治工作来保证发展的方向,需要思想政治工作来引导人们的行为。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起一个精神激励机制,帮助人们树立崇高的思想,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倡导奉献精神。

2思想政治工作能够不断提高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思想认识水平,能够改善企业领导、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

当今,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要任务。企业和谐的核心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要建立和谐的企业,做好领导、员工之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根本。思想政治工作是理论基础,在教育学习中通过对企业领导干部和广大企业员工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同时领导干部积极对职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平等观念,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职工之间也可以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团结一致,使企业更加和谐地发展。

二、对当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面临问题的分析

1思想、价值观念的错误观点严重影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西方通过各种形式途径对我国思想政治的渗透,以及各种腐朽思想的广泛影响,使当前企业职工的思想价值观念形成了错误的观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多种分配方式的实行,使企业职工的收入拉开了档次,职工在收入和分配上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职工过分的关切工资奖金,认为工资奖金的多少才是人生价值的体现,从而心理不平衡,影响了工作的情绪,也影响了企业的工作。所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势必受到这些腐朽思想的障碍,从而影响企业的形象和正常进程。

2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在 方法 方式上走老路

目前,很多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有了很大的开展,但是在方式方法上仍然是一条老路。许多企业职工抱着被强迫接受教育的态度来听讲,很难产生好的效果。在这种传统枯燥的宣传教育形式下,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无法深入人心,企业领导和职员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沟通,最终思想政治工作得不到合理开展,企业的发展停滞不前,效益一落千丈。

3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受重视,缺少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

当前很多企业只重视效益,而忽略了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企业领导与职工群众的距离拉得越来越大,领导和职工之间缺少交流和沟通。领导不重视用先进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来武装职工的思想,也不重视从实践中搞好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思想政治工作环境,那么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就不能很好进行。企业领导干部会和职工在思想上背道而驰,领导不去及时地和职工做工作,企业就不会有一个良好的发展方向。

三、解决企业思想政治问题的有效对策.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和以人为本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首先在内容、形式上有所改变

为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思想政治工作在内容形式上首先要有所改变。企业领导应结合企业的改革和生产实际,动脑筋想办法,采取多层次,多内容的垒方位教育,把单一的灌输式扩展为讨论式,演讲式并借助媒体进行直观形式的教育,使思想政治工作不再枯燥无味。同时.领导在向职员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时,也应该采取平等、讨论的方式,以亲切自然的态度与他们协商,从而使企业领导和职员间相互信任、相互理解,更加能促进思想改治工作的开展。

2新形势下,不断创新完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创新是现代 企业文化 的精髓,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是没有竞争力的企业,因此要把创新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定位。目前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以解放思想为突破口,倡导创造性思维.使思想政治工作有创造性、超前性和开放性,使思想政治工作不断适应环境变化的需要。

思想政治工作应避免形式主义,应围绕职工群众关心的 热点 难点和疑点问题,充实思想政治工作。要建立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常运转。

3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放在企业的核心地位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实质上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人本管理是企业创新中的一种管理方式,是以人为中心,尊重职员的思想、人格,培养员工的敬业和合作精神,重视激活员工的潜力.提高职员的自身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首先,应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企业领导应多了解职工,多和职工交流,了解职工内部的需求。对企业的意见。

再次,应该努力提高企业领导和职工的素质。通过企业领导职工的自身的思想、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展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

【摘 要】思想政治工作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搞好经济工作和 其它 一切工作的有力保证。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在合理运用其基本方法时不仅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导向性,而且还应紧跟时代步伐,在加强中改进,在改进中创新,使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 方法创新 工作方法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日趋复杂,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同样,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所运用的具体方法也面临着挑战。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因此,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一定要对现有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并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以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一、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要求

1.针对性

江泽民同志指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思想政治工作归根到底是做人的思想认识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必须注意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性,根据不同群体的素质结构和不同利益需求,根据客观存在的思想问题及其本质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实效性

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无效工作,提高效率,讲求实效性。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我们在思想认识和实践中存在偏差,将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化、模式化,很少考虑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选择上,应考虑其实际效用,争取以极小的代价,产生极大的社会效益。

3.导向性

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思想认识转变的工作,就是要把人的思想引向正确的方向上。因此,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方针和路线。要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大家正确分析和思考问题,明辨是非,在国际国内各种思潮的冲击下,保持清醒头脑,不受各种腐朽和不良文化的侵蚀。

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法

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许多思想政治工作者不断 总结 工作 经验 ,创造了许多思想政治工作的好方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常用的方法有:

1.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理论知识要为工作实践提供政策导向和政策依据。工作中我们要将理论知识学精、学透。同时,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各种理论知识的原理和方法,分析具体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在工作中要反对形而上学的“一刀切”,又要反对理论脱离实际的“两张皮”,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实现育人的目的。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做到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原则,二者不可偏废,也不能对立,更不能相互替代,只有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发挥其教育和激励的作用。

3.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

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不能相互脱离,只重视解决思想问题,而不重视解决实际问题,思想教育将变得空洞乏力并难以奏效。必须把解决人们的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会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4.普遍教育和分层次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普遍教育旨在让大多数人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般原理,解决一般性问题。而人的思想是千差万别的,在工作中我们要因人而异,根据不同群体存在的不同的思想问题,制定不同的 工作计划 、工作内容,切不可搞“一锅煮”。所以,只有做到普遍教育和分层次教育相结合,才能切实做到有的放矢,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发挥其优势和作用。

三、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创新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进行,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信息网络化在各个领域的运用,由此也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和心理危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也必须适应社会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只有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永葆生机,才能在实践中真正表现出针对性、实效性。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我们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创新:

1.思想政治工作同互联网相结合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思想政治工作也有了全球化的环境平台。我们应革新思想政治传统落后的手段,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为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在工作方法上要改变一味说教的形式,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在互联网上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内容丰富、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优势。不断推出精神健康、积极向上的思想政治文化精品,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帮助人们树立明辨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文化的渗透和侵蚀。

2.思想政治工作同情感教育相结合

列宁说过:“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对真理的追求。”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既是思想交流的过程,也是感情交流的过程,所以,在工作中我们应当重视情感教育,否则就会导致思想政治工作的片面性和简单化。情感教育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中关心人、了解人、凝聚人的有效要素,也是打开人们心扉的钥匙和沟通心灵的桥梁。工作中我们可通过与受教育对象进行积极的情感交流来调整和消除彼此的心理距离和戒备,增加彼此的信任感和相互尊重,这样有利于获得思想观点的认同,使双方的意见和误解得到及时的化解和消除,有利于建立起密切和谐的人际关系,有利于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实效性。

3.思想政治工作同心理疏导相结合

心理问题是由长期的精神压力、反复的心理刺激及复杂的低迷情绪逐渐影响而形成的。如果不能及时得到疏导和化解,长期以往,就会造成心理障碍、心理失控甚至心理危机,也给和谐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分工及分化程度加大,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节奏明显加快,导致人们生活和工作压力增大,各种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大幅增加,从而给思想政治工作增加了难度。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我们应当遵循人的心理活动规律,通过解释、说明、沟通等方式,疏通人们的心理障碍,解决人们在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心理困惑,减少焦虑、抑郁、恐慌及其他不良心理状态,有助于促进人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平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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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耀斌.论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创新[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06,(1):59.

21世纪社会的发展进步进入到知识经济时代,医院管理水平的快速进步和发展依靠人力资源的管理,思想政治工作是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实施、改革、创新的一部分,最大程度的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是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一、思想政治和人力资源管理关系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利用有效的管理方式,不断的激发工作人员的潜力,调动医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实现预期的绩效目标,主要的内容包括人事档案管理、工资福利、考核培训、职称评聘、人事调配等。各个环节具有严格的办理程序和政策,规划为直接管理的部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人作为主体,关键部分为人的思想、政治立场、观点等问题,是提升思想觉悟的工作,属于间接管理的部分。表面上分析两者没有直接的关系性,从深层次分析,两者具有紧密的关联性。人力资源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保持一致性,将人作为主体,帮助人员全面发展,实现医院的长久性发展目标。思想政治教育主动的引导医院内部工作人员形成共识,激发主体的积极热情,提升综合水平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精神力量和思想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一定的途径和表现形式。最大程度的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医院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建设中的作用,具有较高的促进作用。思想政治决定医院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总体方向,积极的贯彻落实 党的方针、政策、路线,通过人力资源管理落实执行。思想政治是提高医院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干部政治素质的关键方式。干部人员通过一定的学习后,将人力资源管理的着眼点和出发点统一到医院的建设发展上,将实际和理论结合到一起,保证公平的管理,让人才为医院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

现今很多的医院内部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较高,关注人才队伍的培养,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在于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对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严重不足,医院没有树立基本的思想政治工作观念,或是将政治宣传作为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没有挖掘思想政治教育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关联性。

2.管理方式落后

部分医院虽然展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的工作方式主要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完全脱离,上级文件的精神核心没有积极转化,和医院行业发展的特点不符合,没有和医院人员的实际利益联系到一起。大部分状况下将上级的文件多次转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于形式化,实际的教育方式落后,创新程度不足,和医务工作人员实际工作特点结合程度不够。

3.实施效果较低

医院内部整体管理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大部分的医护人员工作在临床一线,医院的长久性发展中,临床服务是关键的环节。医院教育工作把握为临床服务的精神指导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被片面性的认定为一种负担。由于临床工作压力较高,工作量较大,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较低。

三、具体的建议

医院内部展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目标是提升所有医务人员的价值观水平,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展开是提升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是现代化管理新形势。

1.提高认识性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是将人作为核心的一种管理方式,管理的本质决定其不仅需要具有完整的 规章制度 来管理内部人员的行为准则,同时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于教育成果进行巩固。不断的强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将病人作为重点,将提升医疗质量作为医疗服务、政治教育工作的核心,体现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和医院内部的实际工作良好结合,提升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发展目标,积极主动的引导内部工作人员树立完整健全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对于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正确的认识是展开所有工作的前提,所有人员积极的参加到医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提升意识。

2.创新形式内容

医院内部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和工作人员实际利益有效结合到一起。目前医院职工的思考主要和他们的工资福利、科研教学、职称晋升具有联系性,脱离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无效的。利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部分激励方式,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考虑职工的所思所想,为员工提供服务,有效的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时效性和针对性。思想政治需要和深入研究互相配合。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展开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中,彻底颠覆过去的批评教育、念文件教育方式,采用创新性的手段,将员工关心的难点热点作为工作研究的重点环节,和医院内部人员的 职业规划 、进步、生活状况有效结合,让员工体会关爱和尊重,切实体会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魅力和效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和自身业务水平以及自身素质结合到一起,医院内部定时的展开演讲比赛、组织技能比赛、知识竞赛、知识讲座等,将思想政治工作和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良好融合,提升整体的环境氛围,让员工在愉悦的氛围中发生思想改变,开阔自己视野,提升医院员工的综合素质水平。

3.强化工作效果

每一个医院内部都是整体,无论展开何种教育工作必须把握整体性原则,任何工作都不能脱离单独展开。将思想政治工作和人力资源管理科学融合到一起,同时和医院的文化建设工作、品牌塑造、专科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实现全面管理,良性发展。促进医院内部体制的完善和改革,提高整体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提升医院发展的速度,促进新局面的开拓。医院的发展不能离开员工的作用,保持思想政治和医院日常工作的联系性,让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的关注点保持一致,最大程度激发所有员工的创造潜力和工作积极性。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展开需切实的考量员工利益,在教育展开的所有环节、所有时期保证员工利益,体现员工的价值,激发工作热情。

总而言之,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有复杂性和协调性,通过科学管理提升综合水平,借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积极作用,解决面临的各种困境,才能为医院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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