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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理论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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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理论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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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本着强制性、广覆盖性和公益性的原则,我国自2006年7月1日以来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自实施以来,由于在制度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以及相配套的措施没有到位,致使交强险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许多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交强险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提出了完善交强险的相应对策。

论文关键词: 交强险,问题,对策

一、前言

2006年7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这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实行交强险制度,其首要目标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手段,提高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的覆盖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从而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可见,交强险是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保障的一个特殊险种。作为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责任保险,其人道主义立场和保护交通事故弱势参与者利益的制度价值不容怀疑。交强险实施两年以来,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但交强险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笔者通过实习,认识到保险人越来越多的介入到因交通事故纠纷引起的民事、刑事关系中。本文结合实习中看到的关于交强险纠纷的案例,首先分析了我国交强险实施中的问题,然后给出了完善交强险的建议。

二、交强险制度实施结果证明一盈四亏

交强险制度的实施会对相关主体产生极大的影响,经过2年多的实施,仅仅有保险公司可以从交强险中的受益,而交强险的实施却无法在其它主体上产生同样的效果。甚至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未受益。

(一)受害人问题总结

我国交强险实行的是每一事故责任限额制,死亡伤残的责任限额低,并不能使受害人得到及时赔偿。对每一限额分项,进一步降低了受害人的保障程度。由于交强险针对的是每一起交通事故,而不是事故中的每一个受害人,在多人多车的交通事故中,所有受害人在责任限额中分摊,使得受害人的保障程度进一步降低。我国交强险的制度设计是其不足部分由投保人购买商业三者险为补充,但是很多的因车主或汽车驾驶人,一方面因为缺乏风险意识,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商业三者险,使得发生交通事故时,并没有经济赔偿能力使受害人得到充分赔偿。

(二)被保险人的问题总结

被保险人普遍反映相对于交强险提供的保障,交强险的保费过高,即车主或驾驶人承担了较高保费,而得到了低保障,被保险人的风险并没有全部转移。从交强险的实施情况看,目前交强险限额低引发的一个严峻的问题是,受害人的实际索赔额与交强险限额的差额由谁负担?高收入者自身有经济赔偿能力、风险意识较高,一般通过买商业三者险,转移自己的风险,而低收入者,如摩托车,二手车所有者,他们自身经济赔偿能力低,更需要买商业三者险转移自己的风险,但因为自身风险意识不高加上承担不起高保费,使得这些人中买商业三者险的比例并不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就可能得不到赔偿。

(三)保险监管机构的问题总结

《交强险条例》确定了交强险费率不盈利不亏损的费率厘定模式和交强险业务的独立核算模式,保监会主要对这两方面实施监管。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支付代理人的交强险的手续费不超过4%,但因保险公司左手做交强险右手做商业车险使得保监会难于分清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这就决定了保险监管部门需要投入极大的精力监管费率的厘定,监督交强险业务经营成本和利益是否与其他保险业务混同。保监会疲于监管但效果不佳。

(四)保险公司的问题总结

保险公司可以从交强险经营中获益。如保险公司可以获得现金流,保证资金链的平稳运转,可以吸引投保交强险的客户继续在自己的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或其它车险,扩大市场份额,并借以盈利。但是不盈不亏原则使得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动力去创新。经营交强险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计算机系统更新,财务方面单独核算等,要投入大量成本。同时各保险公司还面临经营交强险的法律环境恶劣,保险责任被法院随意扩大,保险公司经营三者险的风险加大等问题。

(五)法院的问题总结

法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交强险诉讼案件多,判决执行难。法院大多是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减少保险公司的豁免权,实际判决中,很多法院都将诉讼费用,出租车司机的承包金、误工费等间接费用,受害人伤残鉴定费等也判由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条例》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四种垫付情形,但实际判决中很多法院也将四种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损失,判由保险人承担的。而保险人根据《交强险条例》并不想承担上述费用,一方面使得法院的判决执行难,另一方面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的不满。受车主赔偿能力限制,很多时候由于加害人经济赔偿能力不足,或者加害人在受到刑罚时不愿进行经济赔偿使得受害人的损害得不到补偿,不利于社会安定,也不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

三、完善交强险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受害人范围

我国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所致道路交通事故中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乘客的伤害排除在外。理论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专门为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维护而设立的,其着眼点在于保障受害人能够取得及时有效的补偿, 在法院判决中很多法院也将车上乘客或正在上车或下车的人视为第三者。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受害人的范围扩大至含有本车上的乘客,这能更好的转嫁车主或驾驶员的风险,提高他们的赔偿能力,使受害人得到保障。

(二)提高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大幅度提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可以实现对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最充分的救济,符合《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也符合当下以人为本的国家政策和法制理念。虽然我国交强险把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从6万元提高至12万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额在40万左右,加上医疗费用也飞速增涨,我国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而且我国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实行分项原则,死亡限额为11万医疗费用限额为1万,降低了保障程度,而且责任限额是对每一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赔偿限额,若事故中涉及多个受害人则各受害人要对本来就低的限额分摊,使得的受害人获得的赔偿更低,因此笔者认为应进一步提高人身伤害赔偿限额,或者考虑取消分项限额制度,改变目前交强险在多车事故、多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障不足的局面。

(三)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索赔权

目前,除英国外,各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都已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我国交强险应借鉴国外交强险做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请求权,从而可以简化法律关系,节省诉讼成本,强化受害人的权利,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如果受害人不得直接请求保险人给付,仅向被保险人请求损害赔偿,被保险人赔偿后,再向保险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在此情形下,受害人的求偿辗转费时,经常遭到被保险人的故意推托,特别是被保险人被判刑服刑时,即使有赔偿能力,也不愿再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对受害人极为不利,不利于实现交强险的初衷。在交通事故人身索赔纠纷案件中,保险人大都是作为共同被告,而不是第三人,可见法院认可受害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索赔权,为了避免保险人的不满,益在交强险条例中直接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享有直接索赔权。

(四)实行费率厘定自由化

我国交强险实行的是不盈利不亏损的费率厘定模式,实践表明它仅不能降低交强险费率,反而使保险费率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这对投保人意味着保险费的提高(如果考虑到保险责任的减少,则保险费将显得更高),对受害人(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中的受害人)意味着交强险不能为其提供充分的保障,对保险公司意味着没有利润可以分配,对保险监管部门来说意味着疲于监管。因此有必要修改交强险不盈不亏的费率厘定模式。笔者建议可以引入英国交强险费率厘定的自由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使交强险费率合理化。竞争性的交强险费率不仅可以降低费率减轻投保人负担,而且因为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会降低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障程度,保险公司也可以获得合理的经营利润,同时保险监管机构也会避免疲于监管交强险的行为。

(五)完善相关法律,保证交强险的顺利实施

由于法律适用性的不明确、各方利益出发点的不同以及对条款理解的差异等,交强险的实施过程中面临许多争议。如保险公司认为该赔法院却判决不赔的;公司认为该拒赔,法院判决赔付的;一审判赔或不赔,二审改判的;不同法院对同类情况作出不同判决的(鉴定费与出租车的份儿钱等各法院存在较大差异);法院超限额判赔的(不顾交强险限额分项和针对的是每一事故)等等。各法院判决的不统一对于保险人和事故当事人来说都是极其不合理的。有的判决中法院认为道交法的法律位阶高于交强险条例,且现行法律并未对两者的适用规则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优先适用道交法。但笔者认为交强险条例和条款的出台晚于道交法,是对我国立法体系的完善,且其规定也更全面、更细化、更专业。因此,我国亟待出台相关法律,完善交强险的法律,明确道交法与交强险条例的适用规则。对于交强险条款中一些界定模糊的问题(垫付与追偿情形是否适用),保险业应尽力和司法部门进行沟通,达成一致的见解,以维护交强险执行的明确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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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一篇5000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希望你从中有所收获:范文题目:试析习惯对法制建设的影响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民族法学论文提纲模板范本

法学专业论文提纲

提纲有助于将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能够合理、恰当地安排材料的各自归宿和主次详略。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法学专业论文提纲,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 :论文提纲

题目:《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理论途释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之界定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内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种类及特征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与构成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构成

(三)构建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重要性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域外考察与启示

(―)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1.域外辩护律师基本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2.域外辩护律师执业的保障性权利

(二)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配套制度

1.司法审查制度

2.程序性裁判机制

(三)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启示

1.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比较充分

2.赋予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

三、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实证分析

(―)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现状

1.立法现状

2.司法实践现状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1.《宪法》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缺失

2.立法规定过于笼统

3.《刑法》第306条的羁绊

4.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救济

5.法律职业共同体缺失

四、完善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若干构想

(―)建议废除《刑法》306条

(二)完善辩护律师执业豁免制度

(三)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转换制度

(四)建立刑事司法审查制度

(五)探索建立以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的争议解决机制

(六)强化律师行业自身维权机制

(七)完 骞 侵犯辩护律师权利的程序性制裁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篇二:论文提纲

题目:《英国近代法律教育转型研究》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的缘起

二、学术史的回顾与检讨

三、研究路径、结构安排及方法论探讨

四、本文创新之处

五、研究意义

第一章18世纪中叶前英国法律教育的分离状态

一、“光荣革命”后英国社会的发展

二、律师会馆的法律教育

三、牛津、剑桥大学的罗马法一民法教育

第二章布莱克斯通与大学普通法教育的尝试

一、布莱克斯通所处的时代

二、布莱克斯通的法律教育实践

三、布莱克斯通开创大学法律教育的深远影响

第三章19世纪上半叶法律教育的艰难推进

一、英国社会对法律人才和法律教育的需求

二、19世纪上半叶主要国家的法律教育

三、伦敦大学的创建:大学法律教育的真正开端

四、法律职业组织法律教育的复兴

五、1846年法律教育报告:统一法律教育的构想

第四章19世纪下半叶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确立

一、19世纪下半叶英国法律教育的背景

二、新旧大学法律教育的展开

三、法律职业组织法律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章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运行

一、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构成

二、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实施效果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篇三:论文提纲

题目:《审判权与公诉权的制约关系研究》

摘要

ABSTRACT

目录

一、审判权、公诉权相互制约的基础理论

(一)公诉权的内涵与性质

1.公诉权的内涵

2.公诉权的性质定位

(二)审判权的性质与特征

1.审判权的性质

2.审判权的特征

(三)权力制约理论的内容及“制约”与“监督”的辨析

1.权力制约理论概述

2.“制约”与“监督”的辨析

3.审判权与公诉权进行相互制约的必要性

二、公诉权与审判权相互制约的内容

(一)公诉权对审判权制约的`内容

1.启动审判程序

2.公诉变更权制度

3.量刑建议权制度

4.抗诉权制度

(二)审判权对公诉权制约的内容

1.审判权对公诉权进行制约的必要性

2.公诉审査机制

3.公诉变更审查机制

4.抗诉撤回制约机制

三、公诉权与审判权相互制约过程中存在的缺陷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2篇

论文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正式动笔之前,要对文章进行通盘思考,论文提纲的写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以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研究为例)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文章结构

第一章虚拟财产的理论界定

第一节 财产的民法学概念与财产本质特征

一、财产的民法学概念

二、财产的本质特征

第二节 虚拟财产的界定

一、虚拟财产的概念--虚拟财产真实不虚

二、虚拟财产的'本质属性

三、虚拟财产自身的特点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虚拟财产之性质分析

第一节 虚拟财产权利属性7:说讨论

一、知识产权说

二、无形财产说

三、债权说

四、物权说

第二节 虚拟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物权

一、虚拟财产权债权和物权性质区分的必要性

二、债权说的的不合观作分析

三、物权说的合理性分析

四、虚拟财产物权特性--虚拟财产拥有可支配性

木章小结

第三章 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中涉及的主要问题

第一节 虚拟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

一、虚拟财产归使用者所有的观点及分析

二、使用者享有虚拟财产使用权,而所有权归运营商所有

第二节 网络使用者协议分析

一、使用者协议的特点

二、使用者协议中霸王条款的表现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虚拟财产法律制度现状与完善

第一节 虚拟财产现行法作制度问题分析

一、我虚拟财产法律制度现状

二、运营商虚拟财产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节 虚拟财产法律制度完善

一、物权法之保护

二、合同法之保护

三、程序法之保护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篇二: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以论物权法业主概念体系的完善为例)

第一章 引言

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二章 我国物权法规范业主概念中的问题

我国物权法业主概念界定的不足

物权法业主概念界定的不足

物权法业主团体概念界定的不足

物权法业主概念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我国物权法业主概念体系的完善

我国物权法业主概念的完善

明确我国物权法业主概念的性质

完善我国物权法业主的概念

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角度衡量业主概念

从业主概念看业主身份的取得与丧失

我国物权法业主团体概念的完善

物权法业主团体的性质与概念

物权法业主团体的法律地位

物权法业主团体不成立的问题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团体的执行机关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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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写作,先不说内容,首先格式要正确,=========现在的论文,只要是原创都要收费,一篇完整的论文,题目,摘要(中英文),=========商业社会也没办法谁愿意免费给你写论文目录,正文(引言,正文,结语),致谢,=========你在这问也没用,我去年的论文找参考文献。规定的格式,字体,段落,页眉=========【4930页脚,开始写之前,都得清楚的,你的论文=============92524写的】算是写好了五分之一。然后,选题,你的题==================质量还不错,你可以去看下目时间宽裕,那就好好考虑,选一个你思考最成熟的,可以比较多的阅读相关的参考文献,从里面获得思路,确定一个模板性质的东西,照着来,写出自己的东西。如果时间紧急,那就随便找一个参考文献,然后用和这个参考文献相关的文献,拼出一篇,再改改。正文,语言必须是学术的语言。一定先列好提纲,这就是框定每一部分些什么,保证内容不乱

金融学专科学生必读撰写调查报告、毕业论文指南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是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财经类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两项主要内容。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财经系各个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现已开始,为落实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目标,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准时、高质、高效地完成,特编写《金融学专科学生撰写调查报告、毕业论文指南》材料,供学生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现将各环节具体要求规定如下:调查报告每位学生必须在撰写毕业论文前参加社会调查活动,并撰写出具有一定价值的社会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最好反映工作单位的情况(尚未工作的同学要以本地区企业为调查对象)。调查报告开头要介绍调查的时间、地点、调查的对象、调查的内容。正文用一级标题注明以下几部分:一、某单位的概况;二、经营管理特点;三、存在问题;四、思考与建议。调查报告必须在3000字以上,交电子文档和打印材料各一份。调查报告不准写成小论文,也不能写成报告文学、通讯报道。必须是一个金融机构的真实情况的反映,要用事实、数据说话。调查报告不需要目录、摘要、关键词、脚注、参考文献等。其打印格式与毕业论文的要求一致。调查报告要在封面加盖被调查单位的公章(定稿后再盖章)。写作提纲写作提纲是学生在正式开始写作论文之前提交给论文指导教师的一份关于选题理由、文章结构及实例分析、个人见解的报告。要用一级标题注明四个部分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一、选题理由部分,要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经历与背景;说明该选题的意义、研究价值、实际作用 等等。二、文章结构部分,要求学生写清楚整个论文的基本观点,这些观点必须逻辑清楚、合理。学生结合自己的基本观点写清楚整个论文的结构。这是学生向指导教师说明自己如何论证观点的一个部分。例如学生要写清楚整篇文章包含那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写什么,其中包括几个小部分,每个小部分写什么等等,以此类推。三、实例分析部分,要以本地区实例为主。这一部分非常重要,体现同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个人见解部分,是对文章的总结。写作提纲的字数在500字以上。文字方面要求语言流畅、思路清晰,说清楚自己的观点。毕业论文(一)毕业论文选题、内容与字数方面的要求1.撰写毕业论文要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作为论题。论文选题必须是本专业方面的研究题目,必须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不能是调查报告、工作研究、工作总结)。2.毕业论文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详实有力、结构完整严谨、语言通顺、格式规范。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3.专科论文字数在4000字以上。(二)关于论文的修改与定稿1.毕业论文初稿要认真修改。2.论文的最后定稿应是封面填写准确、装订规范(论文夹、封面、写作提纲、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八项)、字体符合要求的文章。(三)相关记录表格的填写与论文指导、答辩相关的表格(包括论文指导记录表、答辩情况记录等),应填写清楚、不得空项。交第一稿之前学生要在班主任处领取论文夹。按指导记录得要求进行修改,每次交稿时应带前次指导记录。(四)、论文用纸、装订、打印份数与字体要求1.论文用张一律为A4纸,左侧装订。2.定稿后文字稿一式3份。3.字体要求(1)封面主标题(3#字黑体,粗体,居中);副标题(4#字黑体,居中)封面学生姓名等内容居中,文字楷体小四号字加粗,详细内容见附表。(2)写作提纲主标题(3#字黑体,粗体,居中);副标题(4#字黑体,居中)内容宋体小4#字(2)论文目录目 录摘要 、关键词 …………… 1正文 [目录要深入到二级标题层次] …………… 2参考文献 …………… 10(3)论文正文主标题3#字黑体,粗体,居中 副标题4#字黑体,居中署名(楷体小4#字)(之后空一行)〖摘要〗:概括论文主要观点,200字以上,楷体五号字。〖关键词〗:(3—5个,楷体五号字)(之后空二行)论文正文(论文内各标题4#黑体,其他宋体小4#字)(之后空几行)参考文献:(不得少于3篇,宋体小5#字,要注明何人所著何时何社出版)四、进度安排 2006年3月15日前交第一稿(交调查报告和论文。论文包括论文夹、封面、写作提纲、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八项)。3月31日为第一稿的最后截止日期。此后不再接收04秋金融学专科学生论文的第一稿。 2006年3月15日-5月20 日为论文指导过程,师生之间要进行3次以上的面对面的交流与指导。直至论文达到前述要求。 2006年5月31日前学生要在完成论文修改之后将规定的资料交给指导教师(包括:调查报告和论文。论文包括论文夹、封面、开题报告、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八项)。 2006年6-7月为专科科论文答辩时间。每位学生必须参加毕业答辩。毕业答辩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大连电大财经系2005年12月附:论文、调查报告封面样本利率市场化后企业投融资策略的调整学生姓名:学 号:入学时间: 年 季专 业:直属/分校:指导教师:大连广播电视大学2006年5月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建筑专业的人才需求越发迫切,越来越多的学生学习建筑专业。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建筑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建筑毕业论文 范文 篇一:《建筑艺术与音乐艺术探究分析》 摘要:对于建筑艺术与音乐艺术来说,两者有着广泛的审美共通性。本文通过揭示和把握建筑艺术与音乐艺术的审美共通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人们组织开展建筑审美活动时,进一步展开审美想象、深化审美体验,进一步实现审美超越。 关键词:建筑;音乐;艺术;探究 1建筑艺术与音乐艺术的特性 通过对建筑、音乐进行研究和对比,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主要表现为:前者属于空间艺术,后者属于时间艺术。对比建筑艺术与音乐艺术,在一定程度上逐渐成为人们审美的共识。在西方,建筑被视为凝固的音乐。在中国,建筑同样具有音乐美感。在中国无论是宫殿、寺庙,还是园林、民居,通常情况下不注重高大的单体,往往侧重宏伟的群体;在修建建筑物的过程中,中国不是追求空间凝固的音乐,而是侧重在时间的流动中不断呈现旨趣和品格。无论是建筑艺术,还是音乐艺术,两者都有着共通性,其中建筑所具有的音乐般的韵律和节奏感是关键所在。建筑艺术凭借自身的立面造型、平面布局等独特的艺术语言,使自己的节奏和韵律等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充分的表现。对此,梁思成曾比喻说,连续与重复的一柱一窗,好像2/4拍子的乐曲,而连续重复排列的一柱二窗,就好比3/4拍子的华尔兹圆舞曲。通常情况下,一座建筑的内部通常由许多室内空间构成,对于整个建筑来说,在空间的形状、大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同样存在整体的和谐性。在进行建筑审美时,人们在空间之间进行转移时,通常情况下会出现步移景异的景象。在空间前后转移的过程中,欣赏着一方面保留前一个空间的记忆,同时怀着下一个空间的期待,使得建筑艺术的空间理性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充分的显示。 2数的共通性 对于音乐与建筑来说,两者之间存在数的共通性,主要表现为:首先两者之间存在潜在的数的关系,同时需要数学计算做基础;其次,两者之间具有一个完整的结构式,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统一体,并且该统一体符合一定的数量关系;此外,在时间和空间方面,它们之间都具有一定的变化和对比。对于建筑来说,从设计到施工直至竣工,都伴随着建筑的空间、进深,墙的位置、高度等各种数量关系。置身在建筑空间,时刻进行着建筑审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体会到,通过人的参与,凝固的空间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表达为流动的时间关系,对于时空交汇的节奏感与韵律感,人们可以进行无限地冥想。 3空间感的共通性 通常情况下,建筑空间和音乐空间分别属于实体空间、想象空间,在表现形式方面,二者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从表达方式上,建筑空间属于直观的,通常情况下,依靠墙与墙之间的相互位置关系进一步限定、表现空间。墙与墙的距离和音与音之间的距离存在一定的联系。 4节奏感、韵律感的共通性 对于建筑艺术来说,通常情况下是把人们置于时间中去领略其造型,通过空间的时间化,建筑的审美特征可以进一步被人们所认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充分感受时间序列的和谐与韵律。对于一个建筑物来说,其效果主要依靠这些韵律关系来获得。对于建筑空间的韵律感一般可以从建筑外部空间、内部空间两个角度进行感受。对于建筑物和音乐来说,无论是在水平方向上,还是垂直方向彼此之间都有相似的节奏和韵律,并且效果与音乐相类似。 5建筑艺术的审美 对于建筑来说,作为一种艺术形式,通常情况下,一方面要满足建筑本身的实用性功能,另一方面要具备独特的建筑美感。在建筑实践过程中,建筑师们通过对建筑美感的客观规律进行不断积累,同时进行探索和创新,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设计出建筑作品。下面从现实生活出发,对建筑的美学现象进行积极的探讨,同时对建筑艺术中的审美规律进行分析。与其他生物一样,人类同样是自然的一个部分,在日常生活中同样需要效法自然的准绳,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无论科学技术如何发展,尖端的科学技术、深奥的艺术形式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古代时期的雏形,与自然存在某种联系。对于建筑来说,不仅是一种物质现象,同时更是 文化 现象。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建筑师将自身的建筑理念、情感因素,以及人们的审美追求等因素融入其中,在一定程度上使建筑本体实现从物质向精神的跨越,同时将人的“情”转移到建筑中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建筑有了不同形式的具象,同时成为人们情感的物质载体。 6音乐艺术的审美 作为一种艺术结构形态,音乐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人类主体的内在审美情感通常情况下通过声响的方式,在时间运动中的自由组合来表现。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音乐凭借自身的艺术魅力,进一步对人们的情感进行抒发,同时拨动人们的心弦,并且对人们的惰性进行不同程度的陶冶。同工艺、建筑、书法、舞蹈一样,音乐一般都不摹拟客体对象,风雨雷鸣,鸟语钟声等只是对音乐所表现的审美情感与自由想象进行明确的诱导。从某种意义上说,音乐有着声响,进一步带有非语义性、非造型性、在现实生活中缺乏原型等特点,这便造成了它作为主观的客体性艺术形态的抽象性、概括性和某种程度上的模糊朦胧意味。从对音乐艺术欣赏的角度讲,听众的审美情感可以很容易越出这种内容意蕴中不明确的朦胧的内心因素,把主体的审美 经验 、情感内容因素造成的心境摆进去,达到一种物我统一状态,从而对这种内容有较具体的感受和接近一般化的观念。 7情感体验是音乐教学中所不容忽视的 情感体验的重要性。在音乐教学过程中,从心理学角度上讲,情感通常情况下是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反应,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人对待外界事物的态度,同时也体现了人对客观现实产生的体验。从艺术价值来看,音乐是一种最富情感的艺术,通过音乐可以激发和调动人们的情感,同时可以体现个人的修养。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可以进一步获得、培养情感体验。 音乐课堂中的情感体验。通常情况下,情感体验就是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欣赏者对音乐作品产生的情感反应。在音乐教学过程中,随着音乐的不断发展,学生的情感逐渐产生共鸣,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艺术需求,进一步陶冶心灵情操。作为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过程中,需要采取 措施 教会学生体验音乐、感受音乐,同时释放学生的情感,使学生喜爱音乐、理解音乐。 创设情境,引导情感投入。根据音乐的情绪、风格,创设环境氛围,这一过程被称为创设情境。通常情况下,可以借助良好的环境氛围,帮助学生聆听音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调动视听感官,通过激发学生的 想象力 ,可以不断培养学生的思维意识。从根本上说,创设情境就是营造课堂聆听环境,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聆听习惯。 着手意境,引出情感共鸣。对于音乐来说,描绘出让人心动的意境和让人心醉的情感这是音乐的奇妙所在。在教学过程中,无论是歌曲,还是乐曲,通常情况下都可以从意境着手,以情感为切入口,按照艺术审美活动的客观规律,通过想象的画面和音乐让学生去表述自己对音乐的情感体验。然后出示出彩色画面,聆听歌曲,让学生把内心深处感受与歌声进行结合,同时激起情感共鸣,从内心底深处使人喜欢上这首歌。可以看出,在教学过程中,只有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音乐才能真正进入他们的心灵。 励创造,引起情感升华。从本质上说,艺术创新就是借助其他艺术手段对实践进行创新,进一步对音乐的情感体验进行再现,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艺术审美的情感升华。对于音乐的旋律特征、结构特点等,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肢体动作、绘画等进行再现;同时也可以通过乐曲伴奏,或者通过简单的线条进行表达。但是,这些需要创设一个民主平等的教学氛围,通过对课内、课外进行结合,或者通过小组和个人结合的方式进行讨论,进一步达到理想的效果。 8结语 在设计建筑的过程中,需要讲究主题与形象的统一与均衡、对比与调和等建筑艺术法则,与音乐创作艺术法则相比,在美学信息方面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对于建筑工程设计者来说,如果能够了解一点音乐知识,同时提高自己的艺术素质,在这种情况下,在建筑创作设计方面,一般会获得更大的自由,进而在一定程度得到启迪和灵感。对于音乐和建筑来说,虽然两者属于不同门类的艺术,各自具有不同性质。“音乐是流动的建筑”形象直观地道出了音乐和建筑之间的内涵。 参考文献: [1]郭宇箐.中世纪宗教音乐与建筑的精神特征[J].福州师专学报,2001. [2]唐孝祥.论建筑艺术与音乐艺术的审美共性[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2007. [3]吴文瀚.包豪斯精神与西方近现代音乐艺术[J].河南社会科学,2004. [4]黄欣.从巴哈到库哈斯———建筑与音乐的共时性研究[J].山西建筑,2004. [5]张耀辉.关于建筑和音乐的结果[J].南方建筑,2006. 建筑毕业论文范文篇二:《新中式建筑艺术形态分析》 摘要:在社会经济发展、城市人口增长及国外建筑文化入侵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建筑艺术的传统设计思路正逐渐向世界的领军思想靠拢,即将两者结合起来,以推进我国建筑设计行业的长足发展。在此背景之下,重推新中式建筑艺术日渐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焦点。据此,本文根据新中式建筑艺术的发展现状,解析新中式建筑的艺术形态。 关键词:新中式建筑;传统;艺术形态 引言 新中式建筑艺术形态是对我国传统建筑风格的传承,是基于 传统文化 的建筑艺术设计。关于新中式建筑艺术的产生,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阐释:一是在国家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国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被改变,其逐渐认识到传统设计的必要性;二是我国传统古建筑主要采用榫卯的结构形式,与现代建筑设计相比,榫卯结构具有人力资源耗费大、施工工期慢、缺乏低碳环保的缺点;三是传统古建筑以木材为主要用材,因此对虫蛀、 雨水 和气候变换的抵抗能力较差,且在常年风化的影响下,翻建、维修和重建的频率相当高。正是在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新中式建筑艺术应运而生。据此研究背景,下文首先讨论新中式建筑形态的发展现状,然后再重点解析新中式建筑艺术形态。 一、新中式建筑艺术形态的发展现状 我国传统古代建筑的高度较低,但是塔类建筑的高度较高。据此可知,我国新中式高层建筑应是以古塔造型为原型的。新中式高层建筑吸取了传统建筑的精华部分,具有极强的时代感和科技感,且外形也不单调,例如上海世贸大厦就是从大雁塔中找寻的设计灵感而设计出来的。当今由于土地资源非常珍贵,住宅建筑的主要特点就是高空间、高密度,人们居住用地不断减少对于我国传统建筑形态的复兴起到阻碍作用,而当代建筑发展的方向就是中式高层。我国传统的低矮的院落与当今主流建筑的要求不符,因此在新中式建筑发展过程中,若要不断适应现代建筑发展的具体需求,对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进行继承,此乃新中式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如果仅从住宅建筑的设计来看,设计的首要目标是满足内部空间的合理性及舒适性。我国新中式的建筑普遍都是以经典的案例为基础。很多情况下,面对不同风格的建筑元素,建筑师就会盲目滥用,例如对于一些建筑项目,建筑师过于追求建筑的形式,而对于建筑的本质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此外,在建筑空间的探索上缺乏深度,过度追求功能,这样新中式建筑就会衍生出“表皮形式”,缺乏探索精神。我国的古典建筑普遍都和园林形式进行结合,特别是我国南方的建筑这种现象更加突出,现代建筑设计都是将景观和建筑进行分别设计,并没有有效的利用景观将中式特征反映出来,同时中式建筑中经典蕴含的内容也没有得到发扬。 二、新中式建筑艺术形态的发展 关于新中式建筑艺术形态的发展,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并举例予以说明: (一)从建筑元素的角度来探讨,我国目前已经存在很多的新中式建筑的经典案例,都是对新中式建筑比较成熟的概括,且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得到充分的应用。但是,针对具有地方鲜明特色的建筑元素,在具体的使用的过程中要进行慎重的考虑,特别要注意建筑组合风格的完整性要求,避免滥用、套用的情况出现,否则就会创造出不伦不类的建筑形式。在一般情况下,某个建筑项目普遍都是强调一种建筑风格特征,要抓住这个风格特点。总之,在设计新中式建筑的时候,以现代特征为主要基础,适当的将地方的建筑形式加入进去,此种做法的主要作用“调味”,使建筑空间组合更加具备韵味,并不是在细节上进行严格的刻画。 (二)在建筑空间方面,可以将建筑空间组合和中式空间进行有效的结合,抽象我国中式的传统建筑空间,使其可以更好的应用于我国现代的建筑当中。此外,我国中式建筑空间组合受到我国传统的哲学和人们的性格的影响很深,我国古代建筑具有很强的“委婉性”我国传统的建筑很讲究委婉,这就需要建筑师将现代建筑形体和具体的组合关系进行有效的处理,使我国新中式建筑艺术形式具备隐晦性和经典性,还可以适当的将开放性的现代空间加入进去。 (三)景观和建筑的整体性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建筑和景观的重要位置要进行合理的处理,可以以景观为主体,利用建筑来对景观起到丰富的作用,或者可以以建筑为主体,利用景观来强调空间组合的关系。中国传统的框景、借景等 方法 都可以进行有效的借鉴,使建筑和景观对新中式的建筑发挥出自身的服务作用。将景观自身的作用进行突出,可以充分利用景观建筑的具体概念,在景观的设计过程中,将建筑看作是一宗元素,结合景观和建筑营造具体的环境,使其具备基本的人性化,使我国新中式的建筑艺术形态更加整体,具有很好的意境。例如苏州园林在的建筑主要借助的就是借景和对景的应用,对于景物的安排以及观赏的位置都给予十分巧妙的设计,这和西方原因具有很大的区别,苏州园林利用有限的内部空间,将外部的世界的空间和结构完美的表现出来,使园林具备一定的人文气息,通过在脚下的清流,可以将园中的的景物倒影出来,可以使观赏者开始进入梦幻的空间,通过借景的方式,将园外的美景收纳到园林当中,使苏州园林具有更加丰富的景观,使欣赏者的空间感受不断扩大,这主要受到唐宋文人的影响,对文人写意山水进行模拟,苏州园林个人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小巧、自由、精致。 三、结语 综上,现代建筑与传统文化之间并不矛盾。新中式建筑艺术形态产生的背景是我国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加之新中式现象的产生具有时尚性和现代性的特点,因此新中式建筑艺术形态拥有极为广阔的受众平台。此外,新中式建筑的表象与现代建筑元素的紧密结合也使之具有极强的自身变通性和时代适应性。总之,新中式设计风格尚处在探索阶段,因此无论是设计师还是作品本身,均可能存在一些争议点,应客观对待。另外,作为我国当代设计师,有责任弘扬本土设计文化,并对全球文化中我国传统文化的地位进行重新审视,以便按地域化、国家化的要求来对我国本土文化进行整合,从而实现我国传统设计的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丽莉,周建华.“新中式”景观设计风格的运用方法探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2,15:8605-8608. [2]杨茂川,邓珺.汉字在“新中式”空间设计中的视觉呈现[J].创意与设计,2014,03:43-48. [3]徐珊珊,仝婷婷,李健凯.“新中式”风格在居住区景观设计中的应用——以洛阳“盛唐至尊”为例[J].萍乡学院学报,2015,04:50-53. 建筑毕业论文范文篇三:《建筑工程企业财务成本管理》 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做好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十分重要,但是,依然有一些企业在 财务管理 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严重阻碍着建筑工程企业的发展,影响着企业市场竞争力,唯有加大对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才能加快建筑工程企业的发展步伐。 一、建筑工程企业财务成本管理的意义 财务成本管理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所谓的财务成本管理,就是指施工企业制定出符合某个施工项目阶段的财务成本管理目标后,再将其交由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控制的全过程,能够为施工企业提供良好准确的财务信息,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强建筑工程企业财务成本管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降低产品成本的目标,有利于改善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而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建筑工程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人员在思想上不够重视 在日常工作中,一些企业为获得竞争优势,往往会只限于算账、记账、报账等基础业务,从而忽略了对成本的控制,忽略了财务成本管理的重要性。此外,很多财务管理人员的观念比较落后,对财务成本管理的意识不太强,对于一些财务隐患无法识别,对于上报的财务 报告 资料无法发现问题,进而无法有效的对成本进行控制。 2.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即使有的企业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却没有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管理工作环节比较薄弱,加之缺乏完善的监督力度,无法保证财务成本信息的准确度,严重影响到了施工企业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阻碍了财务成本管理的质量。 3.成本控制工作没有做到位 成本控制分为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而内部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一些企业对内部控制的意识比较淡薄,使得传统的内控方法无法提供及时的信息;另外,一些检查人员对工程造价、资源配置、投标竞标以及整个工程流程的了解程度不够,因此很难将施工企业的内控重大缺陷和实质漏洞挖掘出来,致使成本决策受到影响。 4.没有将责任落实 在成本的责任方面,一些施工企业没有明确的职责,对于合同的责任成本、施工现场材料的清理、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类似于随意堆放施工所用的材料、操作人员忽视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得施工材料的使用率都到影响,机械设备会出现人为损坏的情况,进而增加了企业的施工成本。 三、建筑工程企业财务成本管理解决措施 1.提高对企业财务成本管理的重视程度 只有企业提高了财务成本管理的地位,加大对企业财务成本管理的关注,那么,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就一定能够得到提高。施工企业应当以重视财务成本管理为前提,提高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制定一些详细的财务成本管理目标和计划,对财务成本管理进行合理的控制。 2.建立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的 规章制度 ,并完善相应机制建设,积极落实好财务监督等制度,提高 企业管理 水平。此外,还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及时的获得各个部门所需要的信息,及时预测有关财务方面的工作;企业还应该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因此,为了防止企业做出错误的决策影响到资金效益,应该建立一个专门负责预算工作编制的部门,以企业的总体为预算编制核心,在快速的整理汇总各类信息的基础上编制出具体的预算方案,得到最佳的预算组合,并要求各个部门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制度。同时,为了更好的发挥制度的效果,还应该加大对财务成本管理的监督力度,约束资金的利用,并让每一个部门参与到预算考核当中,以使得财务制度满足施工的发展需要,并有效地解决在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陷问题。 3.做好成本控制工作 施工企业中的成本控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着直接的影响,做好成本控制工作,能够及时发现效益流失环节及问题,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因此,企业首先应该要结合企业财务的实际情况,对资金、材料、设备以及劳动费用等做一个合理的预算,根据做出的预算,排除采购价格不合理等问题,制订出合理的采购方案。当然,企业还要做好流程检查工作,建立一个专门负责监督工作的机构,加强内部审查工作力度。 4.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是影响财务成本管理的一个因素。因此,企业应该定期对财务成本管理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此外,在招聘相关的工作人员的时候,应该选择一些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是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还应该设置一个绩效考核体系,对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人员进行科学的激励和评价,提高考核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四、结语 虽然,在财务成本管理方面,建筑工程企业依然存在类似于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以及没有做好内部控制工作等现象,但是,只要企业加大对财务成本管理的力度,及时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合理利用资金,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制度,做好内部控制工作,就一定能够提升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提升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加快建筑工程企业的发展速度。 猜你喜欢: 1. 大专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2. 大专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3. 大专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4. 大专毕业论文范文 5. 大专生毕业论文范文 6. 专科生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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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数据结构算法设计和演示(C++)-树和查找是在面向对象思想和技术的指导下,采用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C++)和面向对象的编程工具(Borland C++ Builder )开发出来的小型应用程序。它的功能主要是将数据结构中链表、栈、队列、树、查找、图和排序部分的典型算法和数据结构用面向对象的方法封装成类,并通过类的对外接口和对象之间的消息传递来实现这些算法,同时利用C++ Builder 中丰富的控件资源和系统资源对算法实现过程的流程和特性加以动态的演示,从而起到在数据结构教学中帮助理解、辅助教学和自我学习的作用。

关键词:数据结构;面向对象;可视化;算法

The Subject of Undergraduate Graduation Project of HEAU

Abstract

外文摘要要求用英文书写,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对应。使用第三人称,最好采用现在时态编写。

“Abstract”不可省略。标题“Abstract”选用模板中的样式所定义的“标题1”,再居中;或者手动设置成字体:黑体,居中,字号:小三,多倍行距倍行距,段后11磅,段前为0。

标题“Abstract”上方是论文的英文题目,字体:Times New Roman,居中,字号:小三,行距:多倍行距 ,间距:前段、后段均为0行,取消网格对齐选项。 Abstract正文选用设置成每段落首行缩进2字,字体:Times New Roman,字号:小四,行距:多倍行距 ,间距:前段、后段均为0行,取消网格对齐选项。

Key words与Abstract之间空一行。Key words与中文“关键词”一致。词间用分号间隔,末尾不加标点,3-5个,Times New Roman,小四,加粗。

Key Words:Write Criterion;Typeset Format;Graduation Project (Thesis)

目 录

1 引言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特别是面向对象技术的出现,使得C++的软件开发得到了迅速普及。

本课题主要 ………………

2 线性表的基本理论知识

线性表的定义

线性表是最简单、最常用的一种数据结构。线性表[1]是n(n>=0)个数据元素的.有限序列。

……。

线性顺序表

线性表的顺序存储结构的特点是为表中相邻的元素ai和ai+1 赋以相邻的存储位置。

三级标题名 三级标题名

1)四级以下标题 2)四级以下标题

线性链表

线性表的链式存储结构的特点是用一组任意的存储单元存储线性表的数据元素(这组元素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1]。

……。

3 设计的主体内容

在着手进行上机设计之前首先做好大量准备:应熟悉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国内、外资料、分析研究;交互界面的设计和实现。

……。

系统结构的设计

……。

交互界面的设计和实现

„„由公式(1)给出:

线性表的00P序设计

计算机内部可以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来表示一个线性表,它们分别是顺序表示法和链表表示法。

……。

线性表的顺序存储的实现

…… 以上是顺序表的实现过程,第1-16行包含了list类的说明,接下来是成员函数的定义。 ……。

线性表的链表存储的实现

……

链表的实现包括两个类定义,第一个是link类,第二个是list类。由于一个链表由若干个单独的链结点对象组成,因此一个链结点应当作为单独的link类实现。

.3. 4 结果分析与讨论

例如由于起初未能真正掌握各种控件的功能,我设想是要一个下拉菜单,但是学识肤浅的我试了很多种就是达不到我要的效果,……。

……

关于……的影响如表4-1所示。

5 结语

本课题采用C++语言、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法实现数据结构的重要算法。 ……

……而且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 …… 。

参考文献

[1] 严蔚敏,吴伟民.数据结构(C语言版)[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 沈晴霓,聂青,苏京霞.现代程序设计—C++与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的方法与实现[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3] Thomas Connolly Carolyn Begg. Database Systems [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4] Roger Bate, Sandy Shrum, CMM Integration Framework[J], CMU/SEI Spotlight

[5] J P Kuilboer,N Ashrafi, Software Process and Produt Improvement[J]. An Empirical Assessment,

[6] 张美金 著. 基于ASP技术的远程教育系统体系结构的研究. /~cddbn/Y517807/pdf/,2003-05-01.

[7]王伟国,刘永萍,王生年,徐晓鹏.B/S模式网上考试系统分析与设计[J].石河子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6(2):145-147

[8] …

[9] …

[10] …

注 释

致 谢

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即将结束,在此,我要感谢所有曾经教导过我的老师和关心过我的同学,他们在我成长过程中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本文能够成功的完成,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XXX教授的关怀和教导。………。

附录1:附录一题目

附录2:附录二题目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在每个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计算机学年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针对高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有改革 措施 ,旨在提高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产业升级;计算机;人才培养

1研究背景

信息技术产业的创新升级和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促使社会对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量急剧增加,与时俱进的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对计算机类专业高端人才培养至关重要。为全面贯彻安徽省“十二五” 教育 事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的作用,笔者在产业升级背景下,提出计算机应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有利地区于计算机类专业的深入发展,也满足了新型信息产业发展的需要,从而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2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计算机专业课程体系同质化

目前我国缺乏一大批能从事基础性工作的“软件蓝领”,更缺乏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软件高级人才。而现实中,我国高校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过于单一,学生素质的同质化也比较严重,这种情况很难适应市场需求,也不可能满足软件产业发展的需要。普通高校计算机专业课程体系向示范学校看齐,全国出现课程体系同质化倾向,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缺乏特色,与地方经济、行业发展不相适应[1]。

专业教育滞后于专业知识的更新

从信息技术发展来看,方向日渐增多,分工越趋细化,学科的不同领域匹配的知识结构和技能素质往往大相径庭,而高校在知识的积累与传授上,远远赶不上信息技术和知识的更新速度。因为缺乏必要的教学改革,课程内容远远落后于现代技术的进步速度,导致学校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培养模式等方面与社会、行业、岗位各方面的脱节。

教学 方法 死板落后

教师为了最大限度地传授知识,大多采用了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式,而且在讲授中又侧重于单方面的灌输,导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和主动创造能力低下。教学方式也不能满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需要。

考核评价方式单一僵化

多数课程的考核方式不是考试就是考查,大量的格式化的笔试或机试题目造成学生死记硬背,缺乏灵活多样的考核评价方式,极大的打击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降低了学生接触新知识的机会,不利于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锻炼,严重妨碍了学生的人才培养质量。

综合实践环节过少

教学中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倾向。实践教学内容存在不足,在实践项目的体系安排上基本上是验证理论性的体系,理论课与实践课同步,前后实践项目之间纵向联系较少,在不同课程之间横向联系更少,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2]。

3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

人才培养目标市场化

主动适应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就业为导向,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积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学院的自身条件,建立连动机制,适时的设计人才培养目标。

课程体系模块化和职业化

根据市场设专业,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培养方案,根据能力要求设计课程模块,在教材建设过程中充分体现职业化。将课程体系设置成基本素质模块、基本技能模块、专业技能模块和拓展技能模块。基本素质模块主要培养学生高尚的情操、遵纪守法的意识、诚信品质、扎实的 文化 功底、吃苦耐劳精神;基本技能模块主要培养学生基本的计算机组装和维护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的能力、基本的图像处理能力;专业技能模块由三个部分组成:软件编程部分、网络建设部分和网页设计部分,主要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是本专业的核心部分;拓展技能主要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教材建设是能力培养的保证,在选用教材方面坚持职业化。通过选用高职高专的规划教材、与企业合作开发教材、建立校本教材等方式,使得教材的内容职业化,课程体系结构化。使学生在校所学内容即工作所需内容,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教育方式工学结合化

建立与生产劳动和 社会实践 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在课程体系模块化和职业化的基础上,建立工学结合的教育模式。主要通过课程实训、模块实训、综合实训和顶岗实习的方式来改善教育模式。模块中每门课程在教学的过程中通过课程实训将知识和实践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知其理还要知其用;模块实训在课程实训的基础上完成,通过仿真的项目帮助学生综合课程知识,构建相应的能力;综合实训是在学业即将结束时完成,通过综合实训,培养学生综合技能和职业素养;顶岗实习让学生到具体的工作实际进行工作,在工作的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 总结 学习成果、提高职业能力。学生实习实践的安排采取灵活机制,可以采取学生到企业见习、企业人员到学校指导、学院建立模拟工作环境、学生成立校园虚拟公司进行运营等方式。

教学组织多样化

为实现实验区的人才培养目标,拟采用“2+”的教学组织模式,即在校内进行2年扎实的教学与技能实训,再进行年的综合实训,然后在校外实训基地采用双元制进行年的实践教学和岗位培训。在具体的组织形式上采用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案例呈现、团队协作、工作模拟、工学交替等方式,将老师讲授课堂移到实习实训地点,是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达到融“教、学、做”为一体的目的。另外充分利用网络环境,建立开放的学习实训交流平台[3]。

师资队伍多元化

计算机应用人才的培养必须突出“应用型”的目标定位,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技能相结合、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结合[4]。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通过多元化的教师队伍具体来实现。这就要求我们构建专兼结合,有较高造诣和丰富实践 经验 的师资队伍,这是达成教学目的、实现人才培养,促进学科发展,保证人才培养双元制实施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李春杰.能力导向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J].渤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2(2):176-179

[2]杜娟,衣治安,刘志刚.计算机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一体化教学模式的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1(8):38-39

[3]易万程,桂颖.浅谈计算机专业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J].信息系统工程,2011(1):75-76

[4]范颖.高职高专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J].新校园(理论版),2010(6):52-52

摘要:21世纪是信息的时代,计算机作为信息的源泉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随之而来的是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网络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怎样保障我们自身信息的安全性是计算机网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不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对安全问题异常关注。从计算机网络安全基本概念入手来分析现有的网络安全现状以及解决这些威胁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伴随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而产生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是现代信息社会的重点关注问题,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制约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也影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安定。但计算机的安全防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探索,最终找到一个安定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所谓计算机网络安全是由硬件安全和软件安全两大部分组成,硬件安全主要指保证构成计算机的硬件设备不会遭受自然或者是人为的破坏。这些破坏导致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行,一般是指计算机硬盘和其他设备的通信线路不受到破坏。计算机软件安全是指计算机在传输信息的过程中要保证信息完整性、信息保密性和信息可靠性。完整性是指信息在传输中保持整体性,不会被修改或篡改;保密性是指信息只可以被授权的人阅读和改写,不能被人随意窃取或修改;可靠性是指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不是过期或者非法的信息[1]。

1计算机网络的主要威胁

计算机网络安全主要面对的威胁分为硬件威胁和软件威胁,硬件威胁是指构成计算机的硬件设备面临的威胁,软件威胁是指计算机在传输信息时面对的威胁。

硬件安全威胁。计算机网络的载体是计算机硬件,如果硬件遭到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必然会受到很大的限制甚至陷入瘫痪状态。但是计算机硬件安全威胁比较单一,主要是指计算机网络的线路、服务器等设备是否受到火灾、辐射的影响。

软件安全威胁。因特网最初是为学术性探讨而设计,端口设置签订的协议处于开放状态。这种开放状态是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原因,也造成了现在错综复杂的网络安全问题。这种先天性的缺陷让很多不法分子乘虚而入,产生了无数的安全隐患。以下主要介绍较为普遍网络安全问题的成因。

用户淡薄的安全意识。很多用户在使用公共计算机时不注意保护自己的私密信息,在计算机上留下了很多个人信息,诸如计算机记住密码等。还有很多用户随意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给陌生人,这都是很大的安全隐患。在开发层次中,软件开发者漫不经心造成易于被黑客侵袭软件安全漏洞也是重大安全隐患。

有缺陷的 操作系统 。任何一个操作系统在理论上都有安全漏洞,如果在漏洞被人非法利用前排除故障则可避免损失。若黑客控制了安全漏洞后,常利用漏洞控制计算机,使计算机陷入瘫痪。这是黑客窃取计算机信息的常用手段,很多用户的资料信息便在不经意间泄露出去。

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病毒是指黑客编写出的一段计算机小程序,通常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这种程序很难被删除,且有极快的传播速度,常常会导致计算机反应迟缓甚至陷入瘫痪状态,如果长时间感染电脑还可能完成病毒进化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在这个过程中,用户信息也会被黑客非法盗取,致使用户损失很多资料和个人信息。

网络黑客。网络黑客是各种计算机病毒的始作俑者,进一步来说黑客的威胁远远大于一般的网络威胁,他们是网络威胁的源头。网络黑客对计算机操作系统了如指掌,他们利用计算机系统中的漏洞编写特定的程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窃取资料而来,有些黑客甚至是纯粹为了好玩或者恶作剧而攻击计算机。黑客的破坏手段就像HIV病毒一样实时变换,难点不在于解除某种特定的计算机病毒,而在于变幻莫测的攻击形式,这是现代互联网整体要面对的问题[2]。

2安全防范措施

无穷的安全隐患致使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一招奏效,对于不同的安全隐患需要对症下药。安全防范措施不仅要包含技术上的防范措施,更要开展社会教育,健全安全法制,从人们的潜意识里消灭安全问题。

硬件防范措施。上文提到的硬件安全隐患主要是设备遭到破坏造成的,保护硬件安全就是有效的防范措施,主要有防范火灾、抗辐射、抗寒冻等。对于大型机房需要配备安全人员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有效的处理,不会将灾害蔓延到更大的范围,安全人员按时检查全部的计算机设备,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应该为电脑配备备用的仪器设备,当出现故障是能及时更换正常设备。对于普通用户来说,主要是保证计算机处于安全的环境,不被不法分子强行破坏。

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计算机用户操作不当或者安全意识薄弱在安全问题上占很大的比例,加强计算机用户的安全意识是防范措施中最重要的一环。计算机用户必须学习一定的安全使用策略,培养出良好的安全意识习惯,这对于一般的黑客攻击和计算机威胁是十分有效的。

开发先进的 网络技术 。国家积极招收网络相关人才开发出防范软件程序是安全措施的重要部分,这不仅能找到先进的防范策略,还能吸引一部分潜在黑客,使他们成为为网络安全作重要贡献的积极分子。例如防火墙技术,防火墙的主要功能是过滤和控制计算机与外在互联网的连接,及时发现并阻止潜在威胁从而保障计算机有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但防火墙技术有较多的缺陷,不能有效地保障墙内计算机用户的信息安全,对已经感染了的计算机文件和程序无计可施。开发这种技术一方面要发扬原有优势,另一方面要突破原有瓶颈。再比如计算机加密技术,加密技术是指将原有的信息通过计算机程序转换成特定的密文,再通过密钥将密文翻译成原始信息。这是现代计算机最常用的安全保护措施。目前加密技术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信息的加密,即利用相应的算法程序将原始信息加密锁定,保证信息安全。二是对信息传输协议进行加密,这种加密方法较为复杂。以上两种形式的加密可以有效地阻止电脑遭受病毒感染,防止黑客入侵,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3]。

定期备份信息和漏洞扫描。计算机备份可以在系统受到破坏后有效的恢复到系统的原始状态,当受到诸如地震等无法防范的灾害时成功保护系统数据,保证计算机网络能正常安全运行。在面对多变的网络环境时,只有不断的检查修复才能保障计算机安全。单凭技术人员已有的 安全知识 和经验很难解决所有问题,用户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并积极检查,才能发现漏洞并及时修复,保证 系统安全 。

3结束语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的迅速发展,未来的网络安全环境肯定会面临更多的挑战。个人和国家都必须重视网络安全问题,运用先进的网络安全防范技术来保护网络环境。在此基础上还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安全知识。国家也应该健全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公民安全意识,营造出全民防范的氛围才能有效的解决安全问题。

参考文献

[1]杨光,李非非,杨洋.浅析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措施[J].科技信息,2011,29:70,93.

[2]吴俨俨.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措施研究[J].电脑编程技巧与维护,2013,2:83-84,106.

[3]付欣,郭鹏.计算机网络安全隐患与防范措施研究[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3,22:16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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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字计算机毕业论文篇3 浅议计算机数据库安全管理 摘 要: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普遍使用,人们或企业通过数据库存放的信息越来越多。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与否则涉及到个人隐私或企业等利益各方。 文章 通过对计算机数据库概念和特征的梳理,在明确数据库安全问题的基础上,设定计算机数据库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了数据库安全管理系统模式。 关键词:计算机;数据库;安全;模式 八九十年代至此,计算机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个人和企业都倾向于用网络来处理个人的事情,并将很多资料和信息存放在网络上以便使用。而计算机数据库就是对这一活动进行技术支撑。 人们一般将个人资料等存放在计算机数据库中以方便和安全之用。这些个人资料往往包含有个人隐私并且非常重要,只有具有相关权限的人才能够查看相关资料。同样,现代企业几乎都是通过计算机数据库来存储和管理各种业务数据。通过特定的数据库访问模式,可以为企业提供全区域全侯段数据的查询和应用方便,提高 企业管理 效率。企业数据库对企业很是重要。但是如果数据库受到人为或病毒的攻击,个人隐私或企业重要信息就面临被窃取或流失的危险,进而对个人或企业的利益造成损失。 本文通过对计算机数据库概念和特征的梳理,设定数据库管理之目标、分析数据库管理问题进而提出计算机数据库安全管理模式。 一、计算机数据库概念及其安全管理特征 (一)计算机数据库概念 计算机数据库(Database)是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将数据组织起来并存储在计算机内数据(记录、文件等)的集合。模型是数据库系统的核心和基础。按照计算机存储和操作数据的方式,从数据库发展形态和模型特点角度,将数据库划分为:网状数据库、层次数据库和关系数据库三类。计算机数据库的应用领域和范围十分广泛。按照数据库应用领域和范围,将数据库划分为:统计数据库系统、海河流域数据库系统、地质数据库系统、生态环境数据库系统、地方志数据库系统等。 总体而言,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数据库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数据库应用范围不断的扩大,受到越来越大的重视,并其安全性得到不断的优化和加强。 (二)数据库安全管理特征 数据库安全管理往往包含数据安全、数据完整、并发控制和故障恢复等四个方面: 1.数据安全 数据的安全是保障数据使用的前提。数据安全涉及数据本身的安全以及数据防护安全两个方面。通常需要注意防止数据在录入、处理、统计或打印中造成的数据损坏或丢失;以及因人为、程序、病毒或黑客等造成的数据损坏或丢失。为了保障数据的安全,通常需要将数据进行分类,也即将需保护信息和其他信息分开;设置用户访问权限,控制不同的用户对不同数据的访问;对数据进行审计和加密。 2.数据完整性 数据的完整是保证接收信息的全面性,包括数据的精确性和可靠性。数据完整性通常包括实体完整性、域完整性、参照完整性和用户定义完整性等四个方面。数据完整与否通常涉及到数据录入等方面。数据由于输入等种种原因,会发生输入无效或错误信息等问题。为了保证数据完整性,通常采用包括外键、约束、规则和触发器等 方法 。系统很好地处理了这四者的关系,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相互交叉使用,相补缺点。 3.并发控制 数据库中的数据信息资源可以说是一个“信息池”,对数据的取用不仅要满足一个用户的使用,还要允许多用户同时对数据的取用。为了保证用户取用数据一致性就涉及到并发控制。并发控制指的是当多个用户同时更新运行时,用于保护数据库完整性的各种技术。并发机制不正确可能导致脏读、幻读和不可重复读等此类问题。并发控制的目的是保证一个用户的工作不会对另一个用户的工作产生不合理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措施保证了当用户和其他用户一起操作时,所得的结果和她单独操作时的结果是一样的。在另一些情况下,这表示用户的工作按预定的方式受其他用户的影响。 4.故障恢复 目前,保护数据库系统免受破坏的措施有很多,它能够保证数据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不被破坏以及并发事务能够正确执行,但是计算机的硬件故障、操作人员的事务这些是不能够进行避免的。而数据库中数据的正确性都会受到它的影响,甚至有时会使得数据库受到破坏,导致数据库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数据的丢失。故障恢复的功能就是能够实现数据库从错误状态向某一已知的正确状态方向进行恢复。 二、数据库安全管理目标 数据的安全和完整使用是计算机数据库管理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数据共享和统一管理。对具有使用权限的用户实现全区域或全侯段数据信息共享能够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满足企业或个人动态办公的需求。同时数据共享必须保障共享数据的一致性和对数据的统一管理。 数据访问简化。应用程序对数据的访问进行简化,使得在更为逻辑的层次上实现应用程序对数据进行访问。数据访问简化一方面提高了对数据库中数据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提升了个人或企业使用数据的方便性,提高工作效率。 数据有效。数据有效性一方面指数据库中的数据需是可以使用的,不能存在过多的冗杂数据;另一方面数据的逻辑一致性得到保证。 数据独立性保障。数据独立性包括数据的物理独立性和逻辑独立性。把数据的定义从程序中分离出去,加上数据的存取又由DBMS负责,从而简化了应用程序的编制,大大减少了应用程序的维护和修改,保障数据的独立性,减少程序对数据和数据结构的依赖。 数据安全性保障。是保障在数据库共享情况下维护数据所有者利益。数据的集中存放和管理能够保证数据库安全性。数据库安全的具体目标就是提供充分的服务,并且保证关键信息不被泄露。 三、数据库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从数据库系统安全性角度来讲,数据库的安全问题包括操作方面问题、系统管理问题和数据库自身问题等三个方面。 操作方面。操作方面往往涉及到病毒、后门、数据库系统以及 操作系统 等方面的关联性。病毒方面,部分病毒可以依附于操作系统从而对数据库造成危害;操作系统后门在方便特征参数设置等的同时,也给黑客等留了后门使其可以访问数据库系统等。 管理方面。对数据库安全管理意识薄弱,重视程度不够,对数据库等的管理往往提留在设置访问权限等方面。数据库安全管控措施较少或不到位,未能定期检测和发现数据库存在的漏洞以及面临的安全威胁。 数据库自身问题。虽然关系数据库系统应用时间较长,特性较强大,产品也较成熟,但是实际中并没有在操作系统和现在普遍使用的数据库系统体现出其应该具有的某些特征,尤其是那些较为重要的安全特性,由此可见,大多数的关系数据库系统的成熟度还是不够。 四、计算机数据库安全管理措施 (一)用户标识与鉴别 用户识别和鉴别是数据库系统的最外层安全保护措施。数据库系统可使用多种识别方法,提高系统的安全级别。其中用户名输入识别、口令识别、身份随即识别等作为常用的安全防范方法。 (二)安全模式 通过安全模式来判断安全重要方面与系统行为关系,并满足关键数据安全的需求。安全模式通常包括多级安全模式和多边安全模型。多级安全模式首先在军用安全保密系统中使用,包括秘密级、机密级和绝密级三个等级。根据不同的需求设置每一级人员的访问权限。多边安全模式则能防范横向信息泄露。 (三)访问控制 按用户身份及其所归属的某项定义组来限制用户对某些信息项的访问,或限制对某些控制功能的使用。访问控制通常用于系统管理员控制用户对服务器、目录、文件等网络资源的访问。访问控制保证具有访问权限的用户的正常访问,是通过主体访问设置保护网络资源。访问控制的功能主要有以下:防止非法的主体进入受保护的网络资源;允许合法用户访问受保护的网络资源;防止合法的用户对受保护的网络资源进行非授权的访问。访问控制实现的策略:入网访问控制、网络权限限制、目录级安全控制、属性安全控制、网络服务器安全控制等。 (四)安全审计 由专业审计人员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财产所有者的委托和管理当局的授权,对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有关活动或行为进行系统的、独立的检查验证,并作出相应评价。安全审计涉及四个基本要素:控制目标、安全漏洞、控制措施和控制测试。其中,控制目标是指企业根据具体的计算机应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的安全控制要求。 五、结束语 数据安全问题是存在于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库系统中的常见和最为重要的问题。数据库的安全围绕着防范和减轻风险的角度展开。数据库管理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通过有效的计划和措施,在保障数据共享的基础上,保障数据的安全,确保安全风险不为用户带来风险等。文章在指出数据库系统中存在安全问题的基础上,从用户识别、设置安全模式、进行访问控制等角度提出了数据库安全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1]许婷,杨新荣.数据库安全技术理论研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4. [2]朱良根,雷振甲,张玉清.数据库安全技术研究[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4,9. [3]隽军利,李天燕,王小龙.浅析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创新导报,2008,12. [4]刘启原,刘怡.数据库与信息系统的安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 5000字计算机毕业论文篇4 浅谈计算机安全技术与防护 摘要:互连网具有开放性和匿名性的特点,这给计算机黑客、病毒利用网络实施各种犯罪活动创造了机会,同时对网络安全构成了威胁。在我们使用网络的过程中,总会感染各种各样的网页病毒,在收发电子邮件、使用QQ进行即时聊天过程中,也会导致密码被盗等情况。同时,由于安全问题,有些网站的数据被破坏,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极大损失。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技术 互联网以其高效率和快捷方便改变着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各行各业用其来处理各种事物,比如电子邮件的发送、网上购物、信息的处理、网上炒股和网上办公。所有这些都与互连网的开放性及匿名性有关。也正因为这些特征使互联网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是网络不安全导致人们对网络望而生畏,以上问题也使人们在应用网络与计算机的过程中遭受巨大损失,我在计算机安全技术与防护方面做如下分析。 一、计算机网络信息存在安全隐患 (一)计算机本身存在的问题 计算机的弱项是面对威胁与攻击时容易被破坏甚至导致瘫痪。因为它自身的防御能力较差,被新病毒攻击时束手无策,在建立网络协议时,有些安全问题没有被安排在内,虽然又新加了许多安全服务与安全机制,但是黑客的攻击还是让计算机本身防不胜防,让一些安全措施显得无力,所以在互联网中的安全问题表现的更加严重。 (二)软件中存在的漏洞 所有的操作系统或网络软件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是有了黑客的攻击或病毒的入侵以后才进行漏洞的修补,所以在操作系统及网络软件中还存在缺陷和漏洞,这给我们的计算机带来了很大的危险,计算机被接入网络受到的攻击也会更多。 (三)计算机安全配置不正确 进行安全配置时,因为配置不正确导致了安全漏洞的存在。比如,没有对防火墙进行配置,那么本身的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在这种特定的网络应用程序中,启动过程中,很多安全缺口也会随之打开,可以与这一软件捆绑在一起的应用软件随之启用。只有在用户禁止此程序的运行,或者对它进行了合理的配置时,才可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使用对象的安全意识差 当用户口令设置较简单,有时还把自己的账号借给他人用或者与他人共用,这些给网络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二、计算机病毒的威胁 随着应用的广泛,病毒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多,破坏性不断增强,病毒的产生与蔓延使信息系统不再可靠,不再安全,计算机受到的威胁是巨大的,同时也给各个单位造成了很多损失,计算机病毒的入侵手段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类: (一)数据的欺 非法入侵到计算机,对数据进行修改,甚至借机对假数据进行输入。 (二)特洛伊木马 在计算机内通过不正确的手段装入秘密指令或者程序,通过计算机进行犯罪活动。它通过合法的身份隐藏于其他的程序中,某时刻会发作,这时会产生威胁,当本机在完成任务时,它会实施非授权功能。比如复制一段超过系统授权的程序等。 (三)截收信息 黑客或者病毒在进行攻击时,有可能会利用搭线或者是电磁辐射的范围内进行截收,对重要信息进行截获或者借助于信息流以及自身的流向、通信频度及长度等参数加以分析,对有用的信息进行判断及保留。 (四)对程序的攻击 这种病毒的攻击性较强,活动较频繁,它深深地隐藏于计算机的存储器中,借助于木马对用户进行技术性的欺,对用户进行激活。甚至借助于逻辑炸弹来发作,对系统进行攻击并产生较大的危害性活动。 (五) 其它 网络攻击方式 黑客或者病毒破坏网络系统,使其不可用,导致合法用户对网络资源不能进行访问,拒绝各种服务,有的还会严重破坏计算机系统与网络系统,使系统信息不再完整,有些还有可能假装主机对合法用户进行非法入侵,使系统资源遭受破坏等。 三、常用的网络安全技术 (一)操作系统内核的安全性防护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内核技术主要是通过传统网络安全技术进行分析,借助于操作系统这一层次对网络的安全性进行分析与假设,对系统内核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问题在内核中除掉,进一步对系统的安全性问题进行强调,在技术上不断加强。操作系统平台的安全措施主要有:利用安全系数较高的操作系统;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配置;借助于安全扫描系统对操作系统的漏洞进行检查等。美国国防部技术标准将操作系统的安全等级划分成D1、C1、C2、B1、B2、B3、A几个等级,它的安全等级主要是从低到高。当前大多数操作系统的安全等级都达到了C2级,它的特征包括:一是利用用户注册名和口令使系统加以识别;二是系统通过用户的注册名对用户访问资源的权限进行裁定;三是通过系统对所有系统中发生的所有事件进行审核与记录;四对其他具有系统管理权限的用户进行创建。 (二)网络防病毒技术 计算机病毒借助于网络环境对系统进行破坏,它的破坏力非常强,它产生的威胁与破坏力是不可估计的,比如CIH病毒及爱虫病毒就充分说明了,如果不对病毒进行提前预防,它所造成损失更大,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所以,我们要加强病毒的预防。网络防病毒技术的具体实现方法主要包括对网络服务器中的文件的频繁破坏,频繁扫描与频繁监测,主要通过工作站对防病毒的芯片、网络目录以及各种文件加强了访问权限的设置等。预防病毒主要借助于网络这一整体,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与防范意识,经常对全网的客户机进行扫描,对病毒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在线报警技术,使网络上的每一台机器发生故障、被病毒入侵时,网管人员能够检测到并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使网络被攻击的损失达到最小化。 (三)对 网络技术 的加密 对网络进行加密技术的提高是保障网络安全的行之有效的一项重要措施,做了加密的网络可以防止非法窃听,还可以防止恶意软件的入侵等,对网络信息进行加密主要是对网内的数据进行保护,对网内的文件、口令及控制信息实施保护,对网上传输的数据加以保护。这种对网络实施的加密主要是通过链路加密、端点加密及节点加密几种方式来实现。链路加密的目的是为了对网络节点之间的链路信息安全进行保护;对各个端点进行加密的目的是完成对源端用户到目的端用户的数据所做的加密保护;对节点进行加密主要是对源节点到目的节点之间的传输链路进行加密保护。各用户针对网络情况对上述三种加密方式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根据收发双方的密钥的异同进行分类,对这些加密算法可以分为常规密码算法与公匙密码算法。通过对其应用这一过程,人们主要是把常规密码与公钥密码有机结合。比如:使用DES或者IDEA完成对信息的加密,而使用RSA对会话密钥进行传递。假如根据多次加密所处理的比特进行分类,我们可以把加密算法分为序列密码的算法与分组密码的算法,而序列密码的算法在每次计算时只加密一个比特。 (四)加强防火墙技术 网络防火墙主要是对被保护的网络和外界所设置的屏障,它借助于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组合形成了相对安全的网关,对内部网络进行保护,使其不受非法用户的入侵,通过对它的鉴别、限制与更改,使其跨越防火墙的数据流,对通信网络的安全提供保障,为计算机通信网络的发展提供保障。 (五)加强身份验证技术 身份验证技术主要是用户通过系统显示自己身份证明的一个过程。通过身份认证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证明。通过这两个过程对通信双方真实身份进行判定与验证,借助于这两项工作完成身份的验证。计算机的安全机制主要是对发出请求的用户做出身份验证,对它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如果判定为合法用户,对该用户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对所请求的服务或主机可以进行访问。 总之,网络安全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任务,它主要涉及到技术、管理以及使用的许多问题,主要包括信息系统自身的安全问题,还包括物理方面的和逻辑方面的相应措施。所以,一定要通过多种防范措施,通过各种比较保密的政策及明晰的安全策略,对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逐步加强,给网络安全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陈月波.网络信息安全[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2]钟乐海,王朝斌,李艳梅.网络安全技术[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 [3]张千里.网络安全基础与应用[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7 [4]吴金龙,蔡灿辉,王晋隆.网络安全[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猜你喜欢: 1. 计算机专业毕业论文评语 2. 有关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3. 计算机系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4. 大学计算机毕业论文范文 5. 关于计算机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6. 计算机专业毕业论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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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一篇5000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希望你从中有所收获:范文题目:试析习惯对法制建设的影响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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