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的评定办法及条件:1、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2、论文一篇省级的即可,取得中级经济师以后公开发表的都可。材料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参评通过率大概在45%,每个省份不同,且企业和事业单位又比例不同。论文并不是越多越好,主要是要选一篇有代表性的,最好的,必须是第一作者。然后材料的制作也很重要,完整性、真实性、美观性。3、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经济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经验。4、能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的筹建或从事学科重点课题的研究,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的难题,在经济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价值的成果,或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想了解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的评审详情,推荐咨询领航网校。领航网校的分校区已遍布全中国一二线各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13个大中城市。服务项目报括人力资源、心理咨询师、企业文化师、MBA、学历、会计等,给学生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和完善的培训服务,用高效的学习平台,灵活的学习方式,让学员实现了奋斗梦想,成为职业培训领域内的行业翘楚。
驻外大使馆主要职能有:
1、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
2、代表本国政府同接受国政府进行联系和办理各种交涉,商谈两国关心的国际问题和交涉两国关系上存在的问题等等;
3、在国际法许可的范围内,保护本国及其侨民和企业在接受国中的利益;
4、通过一切合法手段,即通过接受国公开的报刊、出版物、广播以及同接受国官方机关接触等途径了解和调查接受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情况和事态,并向本国政府做出报告;
5、促进本国和接受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间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等。
发展沿革
1978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1979年3月1日,中国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建立大使馆,并派驻大使。
2009年4月1日,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新办公楼投入使用。
国家之间有了问题可以最快的方法直接沟通啊,当面说总比电话里面说的准吧,而切当面说误会总比电话里小的多吧,在说,大使馆代表了国家在所驻地方的利益,保护桥民啊,传播文化啊,沟通交流啊,发展经济啊,招商引资之类的,大使馆的作用差不多就是这些了!
出了事他们先倒霉
我没有这方面的资源,不过你可以这样:进入到你学校的图书馆网站,进入相关的数据库网站,下载相关的论文作参考.
张骞首次西使,旨在为汉联结月氏、夹击匈奴。《史记·大宛列传》记其出使背景曰:张骞,汉中人,建元中为郎。是时天子问匈奴降者,皆言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月氏遁逃而常怨仇匈奴,无与共击之。汉方欲事灭胡,闻此言,因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乃募能使者。今案:月氏原来是一个强大的游牧部族,其统治中心东起今祁连山以北,西抵今天山、阿尔泰山东端,且一度伸张其势力至河套内外。公元前三世纪末,匈奴兴起於蒙古高原,遏阻了月氏东进的势头。约前177/176年,匈奴大举西进,将月氏逐出上述故地,大部分月氏人西迁至於伊犁河、楚河流域,赶走原居该地的塞人,停留下来。史称这部份西迁的月氏人为“大月氏”。[1]传文所谓“匈奴破月氏王”,结合同传关於“匈奴老上单于杀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的记载,可知破月氏王者为老上单于(前174-161年)。这就是说,西迁伊犁河、楚河的大月氏有一次遭到匈奴的沉重打击,其王被杀,但匈奴这次打击,并没有使大月氏放弃伊犁河、楚河流域。传文所谓“月氏遁逃”,不过是“败北”的意思。很可能老上在位时大月氏为收复失地,曾一度东进,因被击败而西向退却。果然老上时月氏已逃离伊犁河、楚河流域,张骞於武帝建元年间(前140-135年)往使便没有现实意义。要之,张骞首次西使的对象是伊犁河、楚河流域的大月氏。
张骞的故事你知道著名的“丝绸之路”是谁开拓的吗?是西汉时期伟大的探险家——张骞。张骞是汉武帝时期的人。公元前139年,他受命率人前往西域,寻找并联络曾被匈奴赶跑的大月氏,合力进击匈奴。张骞一行从长安起程,经陇西向西行进。一路上日晒雨淋,风吹雪打,环境险恶,困难重重。但他信心坚定,不顾艰辛,冒险西行。当他们来到河西走廊一带后,就被占据此地的匈奴骑兵发现。张赛和随从一百多人全部被俘。匈奴单于知道了张骞西行的目的之后,自然不会轻易放过。把他们分散开去放羊牧马,并由匈奴人严加管制。还给张骞娶了匈奴女子为妻,一是监视他,二是诱使他投降。但是,张骞坚贞不屈。虽被软禁放牧,度日如年,但他一直在等待时机,准备逃跑,以完成自己的使命。整整过了十一个春秋,匈奴的看管才放松了。张骞乘机和他的贴身随从甘父一起逃走,离开匈奴地盘,继续向西行进。由于他们仓促出逃,没有准备干粮和饮用水,一路上常常忍饥挨饿,干渴难耐,随时都会倒在荒滩上。好在甘父射得一手好箭,沿途常射猎一些飞禽走兽,饮血解渴,食肉充饥,才躲过了死亡的威胁。这样,一直奔波了好多天,终于越过沙
呵护孩子,健康上网21世纪是一个充满竞争的信息时代。随着科学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电脑已来到我们的身边,网络更是呈现给我们人一个美丽而精彩的世界。我们需要它,上网查资料、画画、放松时玩一玩游戏。但是电脑上的网络信息有好也有不好的,我们应该文明使用网络,上文明网,做文明人。从20世纪40年代中期到50年代中期,美国军方发明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起,在经历发展中,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网络的发明标志着人类信息时代的到来。当今上网也成了一项越来越频繁的活动。互联网是一个信息内容、种类和数量空前丰富的媒体,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学习生活方式,对我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有极大帮助。互联网是高科技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社会进步、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迄今为止所拥有的容量最大、内容最全面、传递速度最快的信息中心。网络的应用是一把双刃剑,有利又有弊。我们上网,要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避免“网毒”的伤害。网络,为我们了解时事、学习知识、与人沟通、休闲娱乐等提供了便捷的条件。网络交往,不仅包括橡树朋友之间的交流沟通,也包括陌生人之间方方面面的交往,如网上求诊、网上寻亲、网上求教等。以健康的心态把网络作为生活的补充,我们就可以享受网络交往的诸多益处,如开阔眼界、放松心情、学习新知、结交新友等。一个有理想、有目标、有追求的人,总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而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对自己无益的事情上。在网络交往中,我们要注重浏览、寻找与学习工作有关的信息、不应在无关信息面前停留,更不应该在无聊信息上浪费精力,要学会“信息节食”,学会抵制网络上的不良诱惑。我们要善于利用网络科技,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帮助别人解决一些困难,做一些对他人和社会有用的事情。在为他人、为社会服务中,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上网易受网上游戏和其他不良信息的影响,长期沉迷于此容易使学生荒废学业,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且诱惑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于沉迷于网络的同学,我们应该讲明危害,劝其改正,告诉他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依法自律:及时告诉家长老师或有关部门;帮助其离开不良网络、网站,积极倡导健康上网,注意浏览与学习相关的信息。网络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们不应该成为网络的俘虏,而要做网络的主人。网络在提高人们社会劳动质量的同时,可能对部分网络使用者造成伤害。我们要正确认识网络的两面性,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发挥网络交往对生活的积极作用,享受健康交往带来的乐趣。面对网络,我们必须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易泄露个人资料,不随意答应网友的要求。有问题时,尽可能找熟悉的朋友或师长帮助解决。网络信息良莠不齐,作为网络游客,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辨别觉察能力,提高自己的抗诱惑能力,才能保护自己。网络可以开拓视野,增长知识。我们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同时网络还存在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中学生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依法自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培养高雅情趣,遵守网络公约,不浏览不健康信息,不随便约会网友,自觉抵制问不良诱惑,文明上网。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已逐渐成为人们交流信息的主要手段之一。它应用领域越来越广阔。所以就要求我们从意识上做起,做到健康上网。网络世界五彩缤纷,但也存在相当一部分不健康的内容,为了避免受害,让我们携手并进,遵纪守法“绿色上网,健康上网”,惜光阴,勤奋学习,树立远大理想,共创一片明净蓝天。网络交往与现实交往一样,有精彩也有无奈。熟悉网络的特点,遵守上网规则,我们就能走出荒原,走向景色旖旎的地方!
摘要:运用决策树的方法,通过对企业物流方式的阐述,说明了企业物流自营与外包问题的决策分析过程。首先论述了企业物流自营和外包各自的优势;给出了物流外包决策的三个基本准则;并对企业物流外包进行决策分析;研究了安治化工实施物流外包的实际案例,详细地分析了物流外包的动因及产生的经济效益。最后,进行了总结。关键词:物流自营;物流外包;决策分析目前国内外关于自营与外包的研究绝大多数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直观,但缺乏系统性和精确性,特别是对于比较复杂的决策问题,其决策的科学性受到质疑,决策结果的使用性较差。本文采用决策树的方法对物流自营与外包进行详尽分析,这种方法能够更加准确揭示企业物流运营模式内在机理,给出的企业物流自营与外包问题的决策分析过程更加接近实际,并还以安治化工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1.企业物流外包决策分析物流外包决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决定是否将企业的物流业务外包,哪些项目外包,采取多大程度的外包?都是企业进行物流外包决策所面临的问题。企业物流外包决策影响因素分析在供应链构建中,具体企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将物流业务外包。笔者认为从分析每一项物流功能的战略性、企业针对此项物流功能的运作水平、运作能力这三个因素来分析是比较合理的。具体因素的意义如下:(1)系统战略性。即判断物流功能是否构成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整个企业来说是否具有战略意义。(2)物流运作水平。主要指企业物流运作能力和管理控制能力,即是否具有成熟的物流经验,能否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物流成本。(3)企业物流能力。主要指企业开展物流业务的硬件能力,即是否具有设施、资金和人才能力。企业物流外包决策树依据以上三个决策准则,画出物流外包的决策树,如图1所示。其决策结果如表1所示。(1)当物流子功能具有战略重要性,对企业的重要程度大时,一般将采取物流自营;而当物流子功能不具有战略重要性,对企业的重要程度不大时,一般考虑外包,使用第三方物流。针对自身的弱点,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提升竞争力。(2)物流子功能不具有战略重要性,对企业构筑核心竞争力的作用不大,且企业缺乏开展此项物流业务的设施、资金、人力,也没有相关运作经验,运作水平比较低时,就应该选择此项物流功能完全外包,这将有助于企业培养自身的竞争优势,提高客户服务水平。(3)当物流子功能具有战略重要性,对企业构筑核心竞争力的作用很大,且企业具有开展此项物流业务的实施、资金、人力,而且具有成熟的物流运作经验,能够实现成本领先时,就应该自营物流。 物流外包的实施策略分析随着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资源条件的发展变化,物流地位和物流能力等因素发生变化后,企业的物流策略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但通常情况下将不会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企业重要性低且企业本身缺乏物流合作的资金、设施和物流运作能力的物流功能,选择优先外包。随着控制物流外包风险的能力和管理控制第三方物流的水平提高后,逐步扩大外包的程度(如图2);随着供应链管理的完善,第三方物流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单一的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全方位的系统化物流服务和物流解决方案,一方面便于双方的信息沟通和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第三方物流服务绩效的评价、监控,能够更加有效地改进合作关系,提高服务水平,供应链管理下的企业物流战略将有新的发展。2.安治化工物流决策分析安治化工简介安治化工NCH CHEMICAL是1919年成立的全球性跨国企业,总部设于美国,于1981年进入中国,总部设在上海。到现在为止,销售服务已遍布全国各大城市。近几年迅速扩张,业务量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以至于原来的物流体系已经远远跟不上发展的需要,物流运作的瓶颈凸现出来。因此优化价值链、提升企业物流运作水平成为安治化工的战略性选择。安治化工物流外包决策过程原有物流系统运营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1)物流活动自营比重大,分散了企业核心业务的精力。从生产厂转运至各办事处及办事处直接发往客户的货物都是由办事处自备车辆完成,因而车辆空返率极高。各办事处为了完成各自的收、发货等服务职能,皆配备有18~20名工作人员,在当地自建或租赁仓库。大量的自备运力和仓储增大了企业物流费用。 (2)运输费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由于管理缺乏力度,各办事处有独立的运输成本核算方法,一味的追求及时送货,因此不能做到批量送货,形成没有必要的迂回,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且由于部分员工乘送货之机办私事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增加了运输费用。(3)存在负利润物流。各办事处的销售量各不相同,大的业务量上千万,小的业务量只有几十万。而各办事处物流费用却相差无几,以至于有的办事处物流费用大于其销售收入,形成负利润物流。(4)顾客服务的满意度低。由于办事处过于分散,顾客订单满足率非常低,造成客户流失率升高。因为当同样的库存满足同样的市场需求的时候,库存越集中其满足度就越高。(5)为了提高客户满意度,整个系统库存过高。随着销售额的扩大,各地仓库的要货量也在上升,为了防止大面积缺货,并维持各个仓库的安全库存,从而保证客户满意度,各办事处向总部订货的数量更被放大,这就导致了牛鞭效应———分公司仓库的库存额大幅度增加,因此也就要求租用更大的仓库。(6)物流管理系统不完备。虽然上海总部有订单处理及库存管理系统,但各办事处的电脑、网络与软件基本上处于初级应用阶段,经常帐实不符。有时由于销售员在没有订单的前提下直接私自提货或由于库管人员疏于管理,导致与总部帐实不符情况频繁出现。上述物流活动问题的存在,分散了企业的总体精力,增加了物流费用,降低了生产利润率,严重阻碍了公司的发展。因此,该公司要重新进行物流系统规划,考虑是否将物流业务外包出去,并且如何进行外包。利用决策树进行物流外包决策分析根据前面给出的三个决策准则来判断安治化工究竟要采取哪种决策路径来解决上面出现的种种问题,分析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物流子系统对企业发展具有战略重要性,且企业既不具有物流运作水平,又没有物流运作的硬件设施,那么企业就应该寻找强有力的合作伙伴,通过建立战略联盟的伙伴关系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即选择决策路径4。针对目前物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06年开始,公司决定将运输和部分仓储外包于宅急送。安治化工问题解决方案安治化工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改革,逐步解决以上一系列问题。(1)物流系统重构,建立直达配送体系;(2)实行商物分离,办事处只负责市场推广,取消各自的小仓库;(3)全国设4个区域配送中心,分别设在北京、上海、深圳、武汉;(4)产品从上海工厂经干线运输直接运至4个配送中心,各配送中心只负责本区域的产品配送;(5)与宅急送结成战略联盟伙伴关系,由其负责对安治化工产品的全部配送服务;(6)偏远地区存在的库存盲点以及受季节性波动导致的仓库资源不足,由宅急送负责存储、配送,并且从生产厂下线后直接运到宅急送的仓库。物流外包实效分析实践证明,宅急送在资源管理、生产保证、优化成本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宅急送作为第三方物流合作伙伴,通过高水平服务,物流成本最低,生产不停产,满足了安治化工的发展需要,分析如下:(1)建立了高效的、以条形码为核心的物流系统。安治化工投入了近百万元购买了设备和软件系统,实现异地配送中心和总部物流系统形成点对点的对接。一方面是企业决策层可以随时了解总部物流中心和异地配送中心的实时库存,从而保证了库存的最小化,降低库存资金积压;另一方面最大程度缩短了信息交流时间,减少了信息交流成本。(2)物流效率提高。对所有客户基本可以实现自确认客户订单后2天内到货的承诺,部分客户甚至可以实现当天到货,这将大大有利于企业的销售,有利于缩短资金周转周期;同时,有效提高了对高频率、小批量的零散订单的履行能力。原来产品送货单是手工填写,容易出现错误,而且工作量大,现在采用电脑打单,统一了格式,容易跟踪、结算方便。(3)仓库成本下降。首先,由于配送中心减至4个,仓库租金可以大幅下降。再者,由于进出库作业都是在条形码管理基础上完成,所以工作量大幅下降,营运人员由原来全国超过400人,减至现在不足170人,随之产生的人事费用也有显著下降。仓库总成本一年可节约200万元。(4)运输成本总体下降。由于安治化工将配送统一外包给宅急送,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管理难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实现了规模经济,也降低了物流成本,仅运输成本每年可节约100万元左右。(5)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ISO9000族标准管理模式。打破旧的思维模式,输入强烈的市场经济观念,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代替旧的管理模式,规范每一个作业环节、程序和责任人。3.结束语企业物流的外包与自营并不是绝对对立的,两者可以优势互补,共同服务于企业的发展。另外,企业在选择物流方式的时候,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身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现有物流状况和物流外包市场的成熟程度等内外部因素来确定物流外包的范围和程度。一定要视自身的具体情况而定,既不可盲目地仿效大企业投资于自身物流建设,也不可忽视自身物流管理经验的积累和物流人才的培养,以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
服务外包是指某一机构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非核心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剥离出来,委托给其他机构完成,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产业链、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行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是指某一机构将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限制范围内的档案,通过市场、以合同方式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管理的行为。我国档案界有时也称之为档案中介服务。1992年浙江省建德市档案事务所、湖州市档案事务所成立,揭开了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建设的序幕,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然而,从整体来看,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市场普及程度(尤其是档案寄存服务的市场普及程度)远未达到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除了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规模尚可外,大部分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的规模较小,服务水平不高。[1]究其原因之一是,我国尚缺乏体系化的、成熟的法规标准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进行规范与指引,致使此行业长期处于无序发展状态。本文对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档案管理服务相关法规、标准进行梳理,并予以简要分析,以期对日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建设提供一些参考。
1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建设基本情况
国家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未提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2011年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下发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把制定《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列入档案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中,但据了解目前尚未真正启动此工作。2012年以来国家档案局连续印发了3个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直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即《国家档案局关于切实加强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化服务外包管理杜绝失泄密隐患的通知》(档函〔2012〕103号)、《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托管中的安全管理杜绝失泄密隐患的通知》(档函〔2013〕271号)和《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这3个规范性文件要求档案部门在开展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寄存服务外包过程中,采取相关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信息安全。
地方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我国许多地方出台的地方档案法规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尤其是服务外包企业(也称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做了相关规定。45个副省级以上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西藏未出台档案法规)颁布的档案法规(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中,有25个[2]对档案中介机构(实质上即是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做出了规定,约占。其中,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档案中介机构作了规定,约占;15个副省级城市中,有5个城市对档案中介机构做出了规定,约占。需要说明的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吉林省档案条例》和《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在修订前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做出了规定,而在修订后则取消了这方面的规定。因此,目前北京、海南、吉林、山西、重庆、广西、青海、江西、湖南、江苏这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法规中没有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做出规定,约占。从条例内容来看,上述25个地方档案法规中涉及到人员素质的有12个,大多要求从事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涉及到业务范围的地方档案法规有7个,大多以列举的形式指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包括档案整理、鉴定、评估、咨询、寄存等方面;涉及到登记备案的地方档案法规有11个,大多要求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涉及监督指导的地方档案法规有9个,大多要求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需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涉及到法律责任的地方档案法规有4个,对违反规定从事档案服务外包活动的情形予以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另有1个地方档案法规规定其他相关部门应制定档案服务外包工作的管理办法。此外,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温州市、杭州市、宜昌市、佛山市等七个地方出台了专门的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这七个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大多包含如下内容:
(1)指出档案中介机构从事的是档案咨询、整理、保护、鉴定、评估、寄存、数字化、业务培训等有偿服务活动。
(2)规定从事档案中介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3)档案中介机构应当向当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供相应的资料,并定期进行复核。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档案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备案情况,执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及业务水平,办公场所、设备设施,服务质量、业务水平,其他合法合规等情况。档案中介机构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时,应当取消其备案登记。此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档案网站或者其他媒体及时公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名单。
(4)规定档案中介机构必须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场所、设施设备;有相应的档案咨询、评估、鉴定、整理、寄存和数字化的资格和能力;配备档案专业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认为档案中介服务执业人员应当经过档案专业培训,有独立从事档案管理的业务能力;档案中介机构应具有两名以上档案专业人员,并有不少于一名取得档案中级职称;此外,档案中介服务执业人员应当在一个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执业。
(6)保密条款、责任条款、签约条款和收费条款。
(7)惩罚和法律责任条款。除了上述共性的条款外,
部分地方的档案中介管理规定还根据档案中介机构的行业特点,做出了以下规定:
(1)湖南省规定了不能外包的范围,包括国有档案的鉴定、销毁;涉密档案的整理、数字化;法律法规禁止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佛山市规定档案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和处理涉密文件档案、内部(工作秘密)或含有敏感信息的文件档案。
(2)湖南省、佛山市对档案库房提出了要求,指出库房应当满足建标103-2008《档案馆建设标准》、JGJ25-2010《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有关档案防护要求。
(3)杭州市指出应加强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市档案局应定期更新并公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信息。
(4)温州市、杭州市档案中介管理规定指出档案行业协会应当制订行业规范、服务标准、执业人员守则,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服务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入档案行业协会,接受档案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
(5)佛山市特别指出应当符合保密法规规定,非涉密档案中介机构在档案服务工作中应明确保密责任,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应急机制,明确法定代表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重要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的保密职责。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得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档以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规定不得处理的文档;非涉密档案中介机构的工作场所、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信息设备均应符合相关保密管理要求。
国家和行业标准建设情况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是,一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档案管理的软硬件条件和业务操作要求做出了规定,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宜或应遵守。例如,《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对于档案寄存服务企业进行档案库房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档案数字化服务企业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时宜遵循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档案整理服务企业的档案整理质量宜满足GB/T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13-1994《档号编制规则》和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等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正在制定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标准,一些地方也已出台有关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地方标准,例如,山东省地方标准DB31/T430-2009《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企业技术与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SZDB/78—2013《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共包括5个部分,目前已经送审,待发布)。这些标准对于我国制定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标准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2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建设现存问题
法规标准建设总体上滞后于实践需要
自1992年以来,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迅速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据黄霄羽不完全统计,截止2012年全国共有376家档案中介机构。[3]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企〔2009〕200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等一系列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2012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提出“到2020年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数量比2010年翻两番”的工作目标。[4]2013年,杨冬权在全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会上进一步提出“存量数字化”的要求。[5]这进一步推动了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的快速发展。但是,在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加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较为落后。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针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只有少量规范性文件和部分间接相关的标准。地方层面,尽管已有许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这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大都停留在宏观层面,微观层面少有涉及,可操作性不强。在执业标准、执业规则、技术手段等方面均处于不完善甚至空白状态。[6]由于缺乏专门的标准,发包方无法正确评价承包商的服务能力,无法科学筛选合格的承包商,无法有效监督承包商的业务操作;承包商不知道如何建立自己的业务操作程序,不知道从何提升自己服务能力。这导致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法律困境与安全漏洞。
对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
在前述25个副省级以上地方档案法规中仅有4个提及了档案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其他均无提及。一旦在外包过程中出现了档案丢失、损毁或泄密的事故,发包方大多只能被动承担后果,很难借助于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例如,笔者在调研时了解到,某综合档案馆在档案数字化项目实施中,与承包商发生商业纠纷,承包商威胁要将存有档案数据的硬盘带走。
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素质要求不具体
目前,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低、流动率高。许多承包商聘用的一线员工大多只有高中学历,而相当一部分是实习生或临时用工。即便是承包商的业务骨干或项目经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也很少。整个行业中具有过档案学专业教育背景的员工极少。而且,绝大多数承包商对员工缺乏必要的业务培训。这使得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现有地方性档案法规制度大多规定,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档案学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而对于从业人员是否应具有档案学专业教育背景、相关工作经验,是否需要接受相应的业务培训,以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等均无明确规定。
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基础设施条件要求不严格
民营档案寄存服务商大多没有专业的档案库房,其库房多数由废弃工厂库房改建而成,而许多库房连基本的“八防”都做不到,[6]遑论满足《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的要求。但现有地方性档案法规制度对于档案库房及其保管环境的规定大都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强。例如《浙江省档案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只提出“从事档案中介服务的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符合档案管理的专业要求”,而何为“必要”,配备安保措施的要求和标准具体指什么,并未指明。[7]
缺乏业务操作指南和服务价格指导
现有法规标准对档案管理外包业务操作缺乏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发包方和承包商之间的档案交接、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缺乏详细规定,容易造成安全漏洞和质量缺陷。例如,档案数字化扫描中,一些服务商一味追求提高速度、降低成本,造成一些材质脆弱、不宜使用高速扫描仪的档案被损毁。一些档案寄存服务机构采用传统的开架式按卷盒存放方式保存档案,工作人员可以看到卷盒上的敏感信息。而且,承包商业务操作主要依赖于自身经验,较为随意,各个承包商之间的业务标准不统一,将来发包方之间进行档案资源整合很困难。对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不同承包商的报价相差很大,以数字化扫描为例,从元一页到2元一页不等,各地区均无收费指南或收费标准,出现了部分小企业先以低价中标,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再试图加价的恶意竞争行为。
法规标准执行力差
实践调研发现,一些地方虽已出台了有关档案中介服务的法规制度,但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例如,2008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但实际上截止2014年底也只有12家企业进行备案登记。这些年,在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反了相关档案或保密法规制度的事情,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很少予以依法罚处。目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对象多局限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基本处于中间地带,对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管理相对较少甚至疏于管理。
3对策建议
加快国家层面的立法
建议在现有地方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制定国家层面的针对档案管理外包服务的行政法规。此类法规可包括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管理体制、设立条件、业务范围、人员素质、保管环境、服务收费、合同签订、操作要求、安全保密、法律责任、监管机制等内容。[9]通过国家立法,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促进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在法制的轨道上快速、健康发展。
完善现有地方法规制度
建议各地方补充、细化和完善现有涉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法规制度,特别增加以下内容:
(1)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要求;
(2)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的要求;
(3)对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档案库房、仪器设备、档案装具的要求;
(4)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业务操作程序和服务质量标准;
(5)发包方和承包商档案交接要求。
出台相关标准指南
对于许多暂时不适宜以法规制度强制要求的领域,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档案行业标准。可以考虑出台《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总则》《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数字化服务》《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寄存服务》(此三者,国家档案局正在研制),以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守则》《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价格参考目录》等标准或指南。
借鉴国外有益经验
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历史悠久,行业成熟度比较高,建立了结构完备、会员广泛的行业协会,如国际文件与信息管理服务行业协会。PRISM制定了制定的一系列商业性文件中心的行业标准、指南和道德准则,包括商业性文件中心运营标准、建筑标准、灾备标准、保险及风险转移标准、载体设施标准等。[10]这些标准指南紧扣业务活动,操作性较强,基本涵盖了商业性文件中心的主要运营流程和业务环节,对我国制定档案寄存服务外包标准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第三方评估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档案服务承包商的监管力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辖区内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承包商的执业信息,建立承包商诚信档案,定期监督、检查、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科学发包。可由中国档案学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开展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自律,以第三方身份进行承包商服务能力评估与认证。
一、概述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工程项目的内外环境和技术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了以往。尽管出现了一大批代表了当今国内外技术发展的领先水平工程,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建筑生产安全事故”)214起、死亡276人。而从2011年初到11月底,广东省发生了20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累计造成37人死亡(统计日期截至11月22日)。从以上数据可看出,尽管历年安全事故有所减少,但是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这种情况下,针对政府应如何有效地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以减少事故发生的问题,是值得每一位在安全监管一线人员正视和思考的。二、原因分析要想遏制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从建设参与各方的行为去查找根源。笔者通过自身的工作实践和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建设单位罔顾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为赶工期以赢取经济效益,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擅自开工,擅自组织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有的甚至出现“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等“三边”工程;给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少数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对工程安全生产不够重视,认为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事,故未能及时督促其它参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部分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经费,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投入方面经费保障上的困难,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二)建筑市场原因由于建筑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生产能力明显过剩,过度的竞争必然导致不良竞争甚至恶性竞争,部分施工、监理单位相互压级压价,工程项目存在不合理低价中标,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分包或转包等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无法落实到人,给政府监管造成一定的困难。(三)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状态特点:流动性大,露天作业多,劳动强度大,施工环境复杂和动态变化。如果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技术措施不力,随时将发生事故。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性没有深刻认识,项目没发生事故前总抱侥幸心理,无切肤之痛。多数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实施严格的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或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未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一旦出现险情无法按预案展开排险。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特别是一些跨区域施工企业,对外埠工程项目部管理松弛,普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部分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据不完全统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80%以上为农民工,而企业安全教育和施工技能培训不能满足需要,造成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较差。绝大多数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安全生产成本,减少安全生产防护方面的投入,甚至冒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就2011年上半年广东省建设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结果显示: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中最多的是高处坠落,其次是坍塌和物体打击,而这些事故究其根源主要不是客观意外或者技术问题,而在于各方参与主体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差。(四)工程监理形同虚设部分监理人员素质差,不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查不出施工现场存在生产安全隐患;对建设、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制止不力,对现场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有效地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督促整改不到位,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监督不严格,是造成监理不规范的最主要原因,使得工程监理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此外在监理过程中,除却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安全意识淡薄的原因外,利益链条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五)政府监管未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是权力部门授权具体负责工程安全监督的,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增长,大规模建设的出现,政府体制下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足,加之执法人员中部分来自部门岗位调动,可能导致执法人无相应的专业背景,导致专业素质不够,存在非专业人员负责监督现象,且由于安全监督站属于事业单位或参公单位,属于事实“铁饭碗”制度,执法人员缺乏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的动力,业务水平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执法时水平不高,从而严重影响监督执法效果。甚至有个别监督人员受利益驱动严重,把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执法职权作为谋利手段,借权敛钱,而政府监督检查缺乏有效的全过程的再监管也是造成监管不力的一个原因。综合上述原因分析:参与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是导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以广东省2011年上半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统计表明:共计发生安全事故15起,其中责任事故12起,占事故的80%,而这还是在与去年同期相比责任事故数下降了的基础上,统计结果表明,安全责任事故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三、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对策(一)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完善考核机制,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一个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定期检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保证安全责任目标实现。(二)加强对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市场行为监管建筑施工中许多生产安全事故与市场行为不规范有关。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应坚决制止和打击出卖出借资质、资格,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要控制承包商中标后项目经理的变更行为,不允许一经中标就马上变更项目经理,不能允许所谓的项目负责人或执行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必须执相应资格证上岗。对监理企业不允许不符合法定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实施工程监理,要加强对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的管理和技术行为的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坚决制止没有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案未履行审批程序就实施的做法。我们要坚决按《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违规的企业和人员,应严肃处理,通过做好建筑市场的清除工作,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不断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将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监管与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管理结合起来,将市场行为不规范和不符合质量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清出市场。同时,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诚信评价体系,强化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健全诚信奖惩机制,通过公告、公示进行信用惩戒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对工程安全行为的约束作用。(三)充分利用监理的监督力量 充分利用监理企业的见证和旁站力量,在监督力量有限的情况下,监督站重点抓好各监理公司专业配套、技术力量的投入、对施工专项方案审查意见以及有效性和合法性,对危险源以及关键部位有无旁站监理方案和旁站记录等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行业和地区有关文件的精神,要求监理公司落实质量、安全监理情况每月一报、安全专项监理情况每周一报、突发事件随机报告、重要事项及时上报制度,并按要求将监理单位工作上报的检查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四)实施差异化监管所谓差异化安全监管,就是根据工程监管主体的差异以及工程安全监管任务的不同,按照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监管力度对工程项目进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之一。这种“面向对象”的管理模式是现代化科学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在多元思维基础上的精致管理,是对各项管理工作“划一”的无差别化做法的“反动”。政府监管部门在加强日常巡查和督查的基础上,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和施工、监理企业以往的安全生产情况,确定需要重点抓好监管的企业、工程和各类重大危险源,对这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监管,实行不定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这些工程加大检查力度,实行安全监督检查次数做到至少每月一次,并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的管理,以点带面,促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建筑施工平稳、有序。同时让那些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以及具有自我管理能力、自我约束能力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其良好业绩和信誉的约束下自我促进、自我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从而实现工程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五)工程建设动态管理建设工程动态管理是各地区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而制订的实施细则。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为例,工程建设的动态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对企业和个人实行量化扣分,动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并建立一个全省性的信息化平台,建立起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数据库,建立起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确中心数据库,达到全省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时、量化、联动、闭合、信息化管理、有效地减少、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了安全管理由过去“被动型”向“主动型”的转变。实践证明,采用动态管理是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之有效、治本治策的好办法。笔者认为,在实施动态管理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执行和考核标准,并且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复核,信息及时更新,以期达到最佳管理效果。(六)职能部门能力、业务水平和执法的再监督由于职能执法部门存在人员配备不足、专业不对口、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低和能力不足等问题。可采取对现有岗位人员定期上岗考试,筛选所需要的人才,不足的可以到社会招聘一些有实践经验的人才,保障执法的业务素质;同时需要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的再监督,可以采取各科室定期或不定期互相换岗位相互监督,主管部门不定期核查等手段,以减少监督的随意性。
① 北京人事局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高级: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② 北京律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职称分类为为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属于四级律师中级属于三级律师高级包括副高级与正高级分别是二级律师与一级律师。
北京律师职称评定条件涉及到的方面有:
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高等院校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实习了一年的学生并且考核合格。
获得硕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结业证书,并取得律师资格,考核合格。
高校法律专科毕业生并担任律师助理职务二年以上,取得律师资格,考核合格。
1、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取得律师资格,且考核合格。
2、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者,并担任四级律师职务二年以上,或者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从事律师工作四年以上,担任四级律师职务二年以上且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本科学历,担任四级律师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三、高级律师
获法学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律师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高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担任三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法律大专毕业,工作年限满二十年,担任三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担任二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法律大专毕业,工作年限满二十年,担任二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法律中专毕业,工作年限满二十五年,担任二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③ 北京市评中级职称论文要求
北京中级职称论文范文要求如下: (1)论文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健康、观点鲜明、资料真实,具有较强说服力和实用性。 (2)本刊投稿请一律用电子稿件必须采用Word格式,在题目下边写清作者姓名、职务职称、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每篇论文要求必须注明:摘要、关键词。 (3)论文中如有计量单位,请一律采用国际标准书写,文中尽量不要用图表。 (4)论文字数要求每版不超过2800字,两版不超过5500字,并依次类推。 (5)文中如有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用 *** 数字加方括号在右上角标出,并在文中按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出引用参考文献的作者名、引用文题名、出版单位以及出版日期。
④ 北京中级职称申报流程是什么
建造中级职称中提到的评审与认定是两个时间段,评审是指提交材料过程中的审核,而认定是指已经审核通过了,并取得了建筑中级职称的称号。 建筑中级职称评审所需要的材料及要求: 1、对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⑤ 关于北京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疑问
要考试的,还要答辩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报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7、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员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或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及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 *** 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 五、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须持有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的资格证书。 六、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和《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2008〕11号)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中任一个科目的合格证书或2007(或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的合格成绩。
⑥ 北京市教师中级职称评定的标准
对认定或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一)认定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从2004年起,中小学初级教师职务包括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不再履行评审程序,而是由用人单位按岗位需要,经考核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直接聘任相应教师职务。同时,填写《教育系统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报教委人事科办理直接认定任职资格的相关手续。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三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已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中专毕业后任教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并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二年,认定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中师毕业后任教四年以上并任小学二级教师三年以上,认定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中师(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认定小学二级教师职务。 (二)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六年以上并任小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规定学历的小学教师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也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2、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三年,并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 (三)申报中学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学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申报中学各级职务的学历、资历的具体要求是: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七年以上并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也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任教六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本科毕业后任教十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十五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八年以上,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中学教师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八年以上,也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本科学历的中学教师,其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履职年限从取得专科学历后算起。 3、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中层以上职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教学工作满五年,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五年。 4、小评中高: 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⑵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⑶具备专科学历,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二十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⑷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校级干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累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十年。 (四)申报中专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专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1982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毕业的人员应当获得学士学位。申报各级教师职务的学历、资历要求是: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教一年以上,可以申报助理讲师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可以申报讲师职务。原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也可申报讲师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十年以上,并任讲师五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讲师职务。原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讲师五年以上,也可申报高级讲师职务。 更多信息,可登录北京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查询://
⑦ 北京市评定工程师中级职称有哪些要求
1、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系列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正高 副高 1 高教教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2 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3 社会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4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药师、护师、技师) 副主任医师(药师、护师、技师) 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 5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推广研究员 高级农艺师 农艺师 6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7 经济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 8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 9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 10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审计师 审计师 11 中专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 讲师 12 技校教师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3 中学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14 小学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15 档案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6 文博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7 图书资料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8 翻译人员 译审 副译审 翻译 19 律师 一级律师 二级律师 三级律师 20 公证人员 一级公证员 二级公证员 三级公证员 21 新闻人员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记者(编辑) 22 播音人员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一级播音员 23 出版人员 编审 副编审 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 24 体育教练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 一级教练 25 艺术 一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 二级(编剧、导演、演员、演秦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主任舞台技师 三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舞台技师 26 工艺美术人员 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 27 实验人员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2、相当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家执(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相当于中级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资质 相当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主管药师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师 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中级职务 价格鉴证师 经济师 棉花质量检验师 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质量专业中级 工程师 出版专业中级 编辑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经济师 国际商务执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计算机软件程序员 工程师 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 工程师 在申请时请填写相当职称。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调整。 3、可以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单位范围有哪些? 答: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4、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办理工作居住证将实行网上申报,详细流程请参照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栏中《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网上申报指南》。 5、办理工作居住证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配偶和子女的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A、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聘用合同;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函、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即可)等。
⑧ 求助北京市的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是: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计算机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外语条件:参加A级考试
⑨ 北京市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评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7、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员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或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及以上可以申报。
⑩ 北京职称评审过程和所需资料
硕士研究生毕业一年以后直接是中级,再过5年可以评高级。中级一般没有什么指标问题。高级需要单位有指标,外语合格,填评审材料(里面内容很多,包括工作量,个人总结,单位意见,专家意见,结果等)发表论文2篇以上,(实物要一起交的)找推荐专家2名
浅谈生态环境的外部性与环境经济政策
摘要: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生态环境问题已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将外部性概念引入环境保护领域,是为了寻找促使外部性问题内在化的有效方式,以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与环境问题有关的外部性,主要是生产和消费的负外部性。环境经济政策是国家环境当局从影响成本―收益入手,引导经济当事人进行选择,以便最终有利于环境的一种政策手段,其主要目标之一是最大限度地减弱以至消除其外部性的影响,将外部性问题内在化。
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问题;环境外部性;环境经济政策
生态环境是指生物及其生存繁衍的各种自然因素、条件的总和,即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生态环境问题是指由于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导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严重失调,从而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现象,如外来物种入侵、土地荒漠化等。生态环境具有经济学特征,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经济特征是效益的公共性和外部性,与环境问题有关的外部性,主要是生产和消费的负外部性。为了保证资源配置的有效性,需要对外部性进行治理。
一、环境外部性产生的原因
外部性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它是指私人成本或收益与社会成本或收益的不一致,从而导致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外部性理论是在20世纪初由福利经济学代表人物庇古提出,后经新古典经济学代表人物马歇尔发展而形成。外部性也称作溢出效应、外部影响、外部效应,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非市场性的影响,即对他人产生有利的或不利的影响,但不需要他人对此支付报酬或进行补偿的活动。依据作用效果进行分类,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的外部性也称作外部经济,指的是个体的经济活动或行为给其他社会成员带来好处,但他自己却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负的外部性也称外部不经济,指的是个体的经济活动或行为使其他社会成员受损,但他自己却没有承担相应的成本。
环境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如上游居民种树,保持水土,下游居民的用水得到保障,这是环境正外部性;上游伐木造成洪水泛滥和水土流失,对下游的种植、灌溉运输和工业生产产生不良影响,这是环境负外部性。与环境问题有关的外部性,主要是生产和消费的负外部性,尤其是生产的负外部性。一个社会个体包括个人或企业等在经济活动中不顾及环境成本,将自身的利益建立在将成本分散为社会承担,它会导致低效率的社会资源配置状态和生态环境污染、恶化的负面影响,是典型的个体成本外溢的负外部性问题。
环境外部性产生的原因大致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产权模糊是外部性尤其是负外部性的一个典型来源。由于生态环境是一种特殊的物品――公共产品,使用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产品的产权通常是不明晰的,任何人无法用有效的手段阻止他人对某一公共产品的使用。这样的环境资源,私人对其的损耗和破坏带来的后果皆由社会分担,因而会刺激单个利益主体对其的过度利用,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导致经济消极外部性的产生,于是,“公地悲剧”必然会不断上演,即出现了大量的把好处留给自己、坏处转嫁给社会的“搭便车”现象。
二是“市场缺陷”导致负外部性。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市场是一双看不见的手,引导“经济人”在谋取自身利益的同时,客观上促进社会福利,自利心对社会不仅没有坏处,甚至比社会关怀更能促进社会福利。但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或者说有一定范围的,那就是产权首先必须是明晰的。公共产权是未加明确界定的产权,它将带来“市场失灵”,导致很大的外部性。
三是“利益分散”下产生外部性问题。无论在何种经济体制下,经济活动都是分散进行的,各经济主体在利益上有其相对独立性。由于有意识地增加外部成本同降低其私人内部成本紧密相连,私人的生产活动易通过对此种物品的破坏构成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而这种危害并没有作为成本反映在私人的生产成本中,因而各个经济主体通常只考虑内部成本与效益,忽视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二、市场失灵和政策失效使外部性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环境外部性产生的原因回答了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为什么会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有效地利用法律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市场和政府在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方面,它们能有效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另一方面,环境负外部性又是市场失灵和政策失效的重要表现。
市场在环境领域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或者更为准确的说市场之于环境保护是有缺陷的,失灵的。公共产权是未加明确界定的产权,它将带来“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使外部性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产权制度是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基本前提,只有把产权相关的责、权、利界定清晰并使其得到有效的保护与监督,才能充分调动资源所有者和经营者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积极性。“所有人的财产,就不是任何人的财产,所有人都可自由取得的财富对任何人都没有价值,因为一个人如果愚蠢到要等个合适的时候来使用这笔财富,他只会发现别人已经捷足先登了。”
这样,对于公共资源,每一个人在开发利用的同时,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他不会去珍惜公共资源,由此产生的成本就有可能让共同体内的其他成员承担。产权不清晰是生产效率低下的原因,也是环境资源受到破坏的原因之一。最典型的例证是公共牧场,由于公共草场无人负责,人人都抱着“不用白不用”的心理去放牧自家的羊,导致过度滥用,草场毁坏。在中国,环境资源的产权存在隶属关系混乱,产权未加界定或界定不清,或名义产权和实际产权脱节,这导致已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受侵犯的事件频频发生。
市场失灵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许多环境资源属于公有财产,根本不可能明确产权或建立产权和市场的交易成本太高,从而导致外部性。一些环境资源不能界定产权主要是因为不具有独占性和排它性,即某一个人享用、受益的同时不能阻止他人一起享用、受益。如大气和深海资源就很难建立有效的产权,即使划定了产权,但监视、保护起来难度很大。生物多样性的产权界定成本高得无法估计,有可能达到人类无法承受的地步。
基于这一点,如果明确其产权,由某个人独占使用,整个社会将难以接受。这样的环境资源,私人对其的损耗和破坏带来的后果皆由社会分担,因而会刺激单个利益主体对其的过度利用,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导致经济负外部性的产生。对于基础资源的开发、加工与分配,市场运作富有效率,能产生足够激励;而对于污染废弃物的处理,市场运作失灵,几乎完全没有效率。
这是因为,大气和水等资源具有公共资源的属性,污染物排放是对共有资源的破坏,但这种破坏发生在生产和交换过程之外的市场外部,不受市场力量的约束。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中,还有一片市场失灵空间――即那些没有市场价值的资源,如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功能,以及许多没有被人们开发利用的动植物品种等。前面所说的外部性,不论是排污也好,还是公有资源的收获,它们都有市场收益。而那些没有市场价值的资源,不存在市场利用问题,只是伴随着其他经济活动而被随意处置。
实际上,它们并不是没有价值,只不过是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罢了。以生态系统功能为例,如一片森林,可以涵养水分、保持水土、吸收二氧化碳,从而减轻河流淤塞和污染,但这种没有直接使用价值的资源,在现实市场交易中价格为零,因而市场活动主体涉足这些领域动力不足或根本不愿投资,进而也不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
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机会和理由,政府可通过建立政策和改革制度来纠正市场失灵,使外部性问题得以解决。但有时政府制定的政策却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把市场进一步扭曲,导致政策失效。
一是国家宏观决策可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二是环境政策本身存在失误,会加速环境资源的退化。如有些国家的法律许可污染者的权利。发达国家和地区出于产业升级的需要,会把一些低技术,低附加值,高污染的行业向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转移,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一些政府明知其对环境有害却允许其投资。许多地方受不当政绩观的影响,片面追求GDP增长:一方面,盲目发展高耗能、重污染产业,同时包庇纵容违法排污行为;一方面对治污工程不重视,没有积极筹集治污资金或未安排资金用于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也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之一。
政府的这些短期行为多半是出于经济的考虑,为了优先发展本国或本地区的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因而外部性始终伴随决策全过程。如果政府对环境资源这一公共物品采取不恰当的补贴和税收形式从而对价格机制进行干预,使得价格偏离真正资源成本,也会产生极大的外部性。另外由于存在信息不足与扭曲,政府实施的时滞和寻租活动等问题,而且政府代理人有自己的利益动机,行为受各利益集团影响,加上政府干涉也需要成本,导致政府失灵,影响生态环境的维护和改善。政策失效带来的结果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把本来正常运行的市场机制扭曲了或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出面干预时政府却没有反应,还有可能就是政府自身政策目标是成功的,但是对环境却产生了外部效应。
三、外部性问题内在化的环境经济政策
为了保证资源配置的有效性,需要对外部性进行治理。环境负外部性是市场失灵和政策失效的突出表现,而且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在解决外部性问题时,应结合使用市场调节和政府规制等方法,保证在明晰产权等市场机制运作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环境管理作用,使外部性问题内部化,促进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环境经济政策是国家环境当局从影响成本―收益入手,引导经济当事人进行选择,以便最终有利于环境的一种政策手段。因此,最大限度地减弱以至消除环境问题的负外部性的影响,将(下转300页)(上接292页)外部性问题内在化,是环境经济政策的目标。
政府可以采用直接管制、税收和补贴等方式来解决外部性问题。政策工具主要有创建市场(明晰产权、可交易的许可证如排污许可证和开采许可证),利用市场(补贴、环境税费、执行债券、押金―退款制度),环境规制(标准、禁令、执照、责任、不可交易的许可证和配额),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加贴标签、社区参与)。具体有两大环境经济手段:一是庇古手段,即所谓市场失灵,必须通过政府直接干预解决环境问题,包括税收、补贴、押金―退款。
具体来说,就是由政府给负外部性确定一个合理的负价格,由负外部性的制造者承担全部外部费用,通过这种征税和补贴,就可以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这种政策建议后来被称为“庇古税”。二是科斯手段,通过政府借助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包括私人合约、排污权交易。科斯认为,外部性的产生是由于产权没有界定清晰,而有效的产权可以降低甚至消除外部性。自然资源等环境要素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通过产权的明晰来使外部性内在化,因为自然资源禀赋使用价值、物质性效用等属性,构成了自然资源价格的内在依据;自然资源的有限性、稀缺性及其对整个生态系统的影响是自然资源具有价格的外在依据。
长期以来,中国在环境经济领域主要使用倾向于政府干预的环境经济手段。现在,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解决环境经济问题的路径选择和使用手段也正经历着重大改革,新的排污收费制度已经颁布,排污权交易制度正在由试点向全面铺开的阶段过渡。由于环境资源禀赋的自然性与其开发利用的社会性的冲突,使得环境资源的产权安排不可能采取单一的私有产权结构,而应通过私有产权、公共产权和国家产权的结合性安排,来内化负外部性,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应用前景将十分广阔,改革后的排污收费制度也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马中.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概论(第2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刘春发.竞争均衡下的森林外部性以及其经济学意义[J].林业经济问题,2008,(2):109-112.
[3]樊胜岳,等.生态经济学原理与应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299.
一、外部性问题 广义地说,经济学曾经面临的、和正在面临的问题都是外部性问题。前者是或许已经消除的外部性,后者是尚未消除的外部性。 在现代经济学中,外部性概念是一个出现较晚、但越来越重要的概念。迄今为止,有三个较权威的关于外部性的定义,这几个定义从几个方面把外部性与经济学的其它基本概念联系起来。 第一个定义是,当一个行为个体的行动不是通过影响价格而影响到另一个行为个体的环境时,我们称存在着“外部性”。 第二个定义是,外部经济(或不经济)是这样一种事件,它将可察觉的利益(或可察觉的损害)加于某个或某些人,而这个(些)人并没有完全赞同直接或间接导致该事件的决策的(2。 第三个定义是,当某个(些)人的行动所引起的个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个人收益不等于社会收益时,就存在外部性。 首先,外部性涉及到人们的行动(actions)。当然在这里,这些行动不包括人对自然的行动,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行动(trans-action),即:交易(transaction)。在交互行动中,人们之间存在着利害冲突。某个人或某些人可能会承担或获得另一个或另一些人的行动所引起的成本或收益。因而外部性问题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有关利益的互动(interaction) 关系。对这类关系的研究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传统和现代制度经济学的侧重。为了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人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行动方式(或交易方式),这些不同的行动方式被称为策略。广义地讲,不行动也是一种行动方式或策略。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行动中的策略,可被称为对策,亦称博弈。在博弈论中,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行动(或交易活动)的特征被鲜明地揭示了出来:一个人行动的收益,不仅取决于行动者本人的努力,也取决于与之交易的对方的行为。因此,对外部性问题的研究,可以博弈论为方法。 第二,第二个定义以是否同意为外部性的判别标准。这一标准是以契约论为基础的经济理论判别经济效率的标准。这种理论认为,双方同意的交易是效率最佳的交易。在博弈论中,双方是否达成协议,是纳什均衡和优势策略均衡的主要区别。在科斯的理论中,同意与否不是一个心理问题,而是一个成本问题。因为要达成协议,首先要沟通信息,要进行谈判或讨价还价,这些都是要花费成本的。因此纳什均衡与优势策略均衡的区别,或许可以用交易费用的多寡来描述。 第三,外部性问题必然要涉及成本和收益的概念。这两个概念本是经济学的基础,似乎早就无须讨论了。但是碰到外部性问题后,成本和收益之间的界限模糊了。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人们假定一个人会完全承担他的行动所引起的成本或收益。而如果存在外部性问题,一个人的行动所引起的成本或收益就不完全由他自己承担;反过来,他也可能在不行动时,承担他人的行动引起的成本或收益。在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行动中,一个人的成本可能就是另一个人的收益,一个人的收益又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成本。在互替的行动方式或策略之间,一种选择的收益就是另一种选择的机会成本,而它的成本又是另一种选择的机会收益。在一个极端的例子中,行动的收益就是不行动的机会成本,而行动的成本是不行动的机会收益。最后,科斯在其著名论文“社会成本问题”指出外部性问题具有相互性。在这种看法下,孰为一个人的成本或收益都很成问题了。如果一个工厂“有权”污染,污染所引起的成本是由被污染者的存在造成的,因而污染不是它的“个人成本”;如果“无权”污染,就必须为污染付费,因而污染就是它的“个人成本”。但“有权”或“无权”尚未确定时,成本或收益就无从谈起。成本和收益的界定成了产权制度的结果。 显而易见,外部性概念是经济学中具有一般性的概念。它的一般性使得它可以在经济分析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替代若干不够一般的概念。但是,上述的定义各有一些局限性。第一个定义过于狭窄,因为在价格制度不起作用的情况下,人类可以用其它方法消除外部性(如税收制度);而某些外部性也可以由价格传递,如生产方式的改进、成本的下降给消费者带来的正外部性是通过价格传递的。第二个定义强调同意准则,虽然有很大的适用性,但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些解决外部性的制度安排(如法律)是以强制性为特征的。第三个定义则稍嫌迂回。社会成本或社会收益的概念实际上是指行为当事人的成本或收益与受其影响的其他人的成本或收益之和。“社会”二字具有某种非人格化的特征,用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的概念容易模糊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如果用下面的语言描述外部性概念也许更好些: 当一个(或一些)人没有全部承担他的行动引起的成本或收益时,反过来说,有人承担了他人的行动引起的成本或收益时,就存在着外部性。 二、外部性问题的实质 自马歇尔以后,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外部性问题进行了研究。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庇古、奥尔森、科斯、诺斯和一些博弈论专家。庇古从“公共产品”入手,奥尔森从“集体行动”入手,科斯从“外部侵害”入手,诺斯从“搭便车”入手,博弈论专家们则从“囚徒困境”入手。 关于“公共产品”的讨论揭示了外部性问题具有某种“不可分割性”,即:任何个人都不可能排他地消费公共产品;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奥尔森指出了由于个体之间的协商需要成本,他们之间达成一致以获得某种“集体产品”就很困难,因而外部性问题又体现为个人行动和集体行动的对立,其程度和决定协商成本多寡的人数有关;科斯强调外部性问题的相互性质,提醒我们注意,在现实中,外部性问题不总是单向的,个人之间可以通过某些行动实现一定程度的均衡;诺斯的研究则告诉我们,“搭便车”行为是制度变迁的障碍,这说明成功的制度变革恰是成功地克服了外部性问题。最后,“囚徒困境模型”则说明,外部性问题的存在,反映了人类社会的一个根深蒂固的矛盾,即: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个人最优和社会最优的不一致;不仅如此,由于这个博弈论模型的一般性,它可以综合地描述外部性问题的上述各种性质。
“外部性”是一个经济学名词,指一个人的行为直接影响他人的福祉,却没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获得回报,亦称外部成本、外部效应、界外成本、界外效应或溢出效应。解决外部性的传统思路是政府进行干预。科斯于1960年发表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重新研究了交易成本为零时合约行为的特征,批评了庇古关于“外部性”问题的补偿原则(政府干预),并论证了在产权明确的前提下,市场交易即使在出现社会成本(即外部性)的场合也同样有效。科斯发现,一旦假定交易成本为零,而且对产权(指财产使用权,即运行和操作中的财产权利)界定是清晰的,那么法律范并不影响合约行为的结果,即最优化结果保持不变。换言之,只要交易成本为零,那么无论产权归谁,都可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易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科斯的这一思想被斯蒂格勒(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概括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并命名为“科斯定理”。这个主张是行得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