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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规律题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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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规律题毕业论文

亲,多少字啊,好的。

这里要根据学校的要求来进行的, 当然一定选自己专业范围内,同时,先写好提纲,老师认同后,才这写全文,否则是浪费时间的,很多人自己一下就写全文,结果上交后过不了,又重新来。,只能说,难了,

大多学校是导师指定十几个题目,要求从中选一个来写,我们手工写,一定要按要求的要求格式来,才可以的

毕业论文的类型,怕是按文理来分,这个还得看你的专业吧!~

规划类法律法规的毕业论文

城市规划管理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出现、人类居住环境的复杂化,产生了城市规划思想并得到不断发展。城市规划是关于一个城市较长时期内的战略性发展指导,其任务一是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和城市的发展规模;二是综合部署城市各组成部分的用地,对工业、交通、住宅、商业、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等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布局。在中国,汉代以前没有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应从曹操建造邺城时算起,但那也仅仅是以王权思想为指导的简单规划。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城市规划才在理论、方法和实践取得了很大进展。二、什么是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这样一个过程。它依据城市发展目标和对城市的整体研究,通过对城市土地使用进行预期安排,制定城市发展的行动纲领。通过城市建设活动改造城市的空间状况,以引导城市有序发展。城市规划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现代城市规划是社会改良运动,政府行为和工程技术的结合体。但究竟什么是城市规划,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对此均未获得过共识。我们认为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城市是一种客观现象,而规划则是一种意识或意志的表述,两者相互关系的整理,将有助于我们认识城市规划的本质和内涵。三、城市规划要坚持的原则城市规划是一项牵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诸多因素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龙头,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只有把城市规划好,才能逐步建设好、管理好。我认为城市规划工作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城市规划要坚持科学性。规划是龙头,规划是前提,规划是保证,因此城市规划编制要坚持科学性。对城市要进行科学的定位、定性、定向。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要科学,要符合当地实际。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使城市规划具有战略性、广域性、前瞻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要科学编制近期规划和长远规划。局部规划和总体规划,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以免在一个城市、一个区域重复建设,避免今年起楼,明年炸楼,今天铺路,明天挖坑的现象而导致的资源浪费。(二)是城市规划要坚持超前性。也就是说城市规划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要根据城市经济发展竞争的需要,着眼于新经济时代对城市发展带来的新挑战,高起点筹划城市的发展格局。用先进的规划技术指标来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避免城市建设重复运行。在利用规划对各种城市资源进行配置时有效地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杠杆,以集约合理为条件,最大限度地释放城市资源资本的潜能,使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发挥最大的效益功能,成为创造财富的龙头。坚持城市规划超前性。确保城市规划“至少5O年不落后”。城市规划要留有余地,给城市发展留有充裕的空间,让未来的城市形象更加雄伟,让城市下一代规划者的才能得以全面的施展。(三)是要坚持连续性。城市规划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原则。城市规划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因此市、县政府应该按照上级批准的规划进行实施。城市规划不应该因为领导变化而变化,应该一届政府接着一届干,保持城市规划的连续性。(四)是城市规划要坚持群众性。为了使规划贴近群众,更趋于科学合理性,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充分发动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献计献策。城市规划要实行“阳光规划”。其主要内容是城市总体规划批前、批后要公示。让市民行使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规划审批后。向社会公示规划图纸和文字内容,让市民了解、遵守并监督规划的实施。(五)是城市规划要坚持生态性。城市规划要注意人与自然生态和谐,使城市复合生态系统达到优化的目标。城市与自然环境浑然一体。要处理好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平衡的关系,追求生态城市。在搞好生态平衡的思想指导下,建立山水城市、森林城市、海滨城市、园林城市。四、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城市规划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改革的精神、科学的态度、求实的作风,努力提高规划制定和修编工作水平。首先,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规划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市长是城市规划工作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城市规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发挥规划在城市管理中的龙头作用。有城市规划修编任务的地方要组成专门班子,提供必要的支持。拿出高水平的工作成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对城市规划修编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城市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搞好衔接。其次,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培养规划人才。培训现有工作人员,提高城市规划的科技含量。城市规划的编制要有长远眼光,提高战略性和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发展留有余地。要改进城市规划编制的组织方式,完善城市规划的公示、听证制度,考虑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就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问题。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城市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第三,要依法制订和实施规划。进行规划修编的地方。首先必须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定修编的目标和任务,并按法定程序认定、报批和备案。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做好《城市规划法》修订工作,以及有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第四,要完善城市规划的体制。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城区、各类开发区、卫星镇及城市地下空间。要发挥省级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保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要完善城市规划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研究建立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建立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各个环节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结束语城市规划需要吸收其他学科的科研成果,但它理应建立在更扎实的基础上得到发展。我国目前城市规划中面临的一些难题,不是仅借助于其他学科的科研成果可以解决的。它面临整体观念和结构的转变。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已经揭示了这一点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我国的城市规划出路在于创新,在于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理论成果的基础上的自主创新,在于结合中国实际基础上的创新,只有这样,中国的改革开放才能向着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

就算有人在这给你写了,你查重也肯定过不了,老老实实自己写吧。

大学生职业规划论文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花开花又落,春去春又回。踏着时光车轮,我已走到21岁的年轮界。驻足观望,电子、网络铺天盖地,知识信息飞速发展,科技浪潮源源不绝,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形形色色人物竞赴出场,不禁感叹,这世界变化好快。身处信息世界,作为一名电子信息专业的当代大学生,我不由得考虑起自己的未来。,在机遇与挑战粉墨登场的未来社会里,我究竟该扮演如何一个角色呢?水无点滴量的积累,难成大江河。人无点滴量的积累,难成大气候。没有兢兢业业的辛苦付出,哪里来甘甜欢畅的成功的喜悦?没有勤勤恳恳的刻苦钻研,哪里来震撼人心的累累硕果只有付出,才能有收获。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由此,想起自己走过岁月中的点点滴滴,我不禁有些惭愧。我对自己以往在学业、文体、社团活动中的表现不是很满意。我发现我自己惰性较大,平日里总有些倦怠、懒散,学习、做事精力不够集中,效率不高,态度也不够专注。倘若不改正,这很可能会导致我最终庸碌无为。不过还好,我还有改进的机会。否则,岂不遗憾终生?一本书中这样写到:一个不能靠自己的能力改变命运的人,是不幸的,也是可怜的,因为这些人没有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反而成为命运的奴隶。而人的一生中究竟有多少个春秋,有多少事是值得回忆和纪念的。生命就像一张白纸,等待着我们去描绘,去谱写。而如今,身为大学生的我们,在一天天消磨时光的日子里,不如抓紧时间多学一些知识来充实自己。人的大学时光一生中也许就一次,不把握好,将来自己一定回追悔莫及。于是,再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把自己的未来设计一下。有了目标,才会有动力。一、自我盘点1.自己兴趣爱好大盘点:兴趣爱好:踢足球,计算机,上网,音乐,看书。喜欢的歌曲:《海阔天空》、《真心英雄》、《阳光总在风雨后》、《白桦林》。喜欢的文学作品:《福尔摩斯》、《卫斯理》、《侠盗罗宾》.心目中的偶像:福尔摩斯、卫斯理2.自己优势盘点:班级群众基础好,父母、亲人、班主任、任课老师关爱,动手能力较强。3.自己劣势盘点:目前的手头经济状况较为窘迫,海拔高度不够,体质偏弱。4.自己的优点盘点:做事仔细认真、踏实,友善待人,做事锲而不舍,勤于思考,考虑问题全面。5.自己缺点盘点:性格偏内向,交际能力较差,过于执着偏固执,胆小,思想上属保守派,缺乏自信心和冒险精神,积极主动性不够,做事爱拖拉,惰性较大。6.生活中成功经验的盘点:小学到大学曾多次任班级班干部,有丰富的经验,工作能力较强。平时处世随和,与班级同学及他班同学保持较好的关系。7.生活中失败的教训:高考失利打击较大,学习不够认真,挂科多门。二、解决自我盘点中的劣势和缺点: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内向并非全是缺点,使我少一份张扬,多一点内敛,但可相应加强与他人的交流沟通,积极参加各种场合各项有益的活动,使自己多一份自信、激扬,少一份沉默、怯场。充分利用一直关心支持我的庞大的亲友团的优势,真心向同学、老师、朋友请教,及时指出自身存在的各种不足并制定出相应计划加以针对改正。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高体育成绩,以弥补身高不足而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争取条件,参加校内外的各项勤工俭学活动,以解决短期内的生活费问题并增强自身的社会工作阅历,为以后创造更多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打下坚实基础。三、职业取向分析环境分析:中国的社会处在重要的转型变化中:由计划经济转向“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这个过程是一个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的过程。在就业市场上,我们可以按大的方面对各种利益单位归类如下:1. 公务员(含事业单位)2. 垄断行业国企3. 竞争行业国企4. 外企5. 民营企业在目前的中国,社会资源高度集中在少数公务员(即官员),以及垄断国企的手中。但是不同的地区,由于社会财富水平不一样,因此公务员集团的收入相差是很大的。虽然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大家都一样,但是你到广东、华东一带了解下公务员的实际年收入,你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你的同龄人在报考公务员了。实际上,即使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务员在当地人群中仍然属于高收入群体。而且也许更关键的是,风险非常小。我们再来看一看国企的情况。一说到国企,很多人马上就想到下岗。这种观念也是错误的。首先,解雇员工并不是国企独有,大量的私企每年都在大量解雇员工,并没有任何人给他们补偿,给他们“安置”。同时,也不是任何国企都效益不好,都需要下岗。我们看利益格局,首先要看谁拥有力量和资源。在中国,说白了就是谁拥有政府力量和行业垄断的权力,想效益不好都难。这不是国企还是私企来简单划分的。再来看下外企的情况。外资企业主要是依靠资金力量、和政府的关系、以及高水平管理在做事情,可以说是中国第一批真正的企业。但是,他们在中国仍然要遵守中国的潜规则的。由于能够跨国经营的外企一般都是实力比较雄厚的,因此外企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利益单位,也是就业的高收入单位。注意,那些中国人海外注册弄的假外企不算,台湾、香港企业算民企。看看民企的情况,民企仍然不占中国经济的主体。他们在政府力量和占有资源上都相对比较弱。在完全竞争的行业,主要是进去的比较早的一批民企做大了,拥有一定的力量。而大量的民企在充分市场竞争中生活质量都不高。因为中国并非真正的市场机制,有关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或者有法不依,或者有部分人有权不依,这造成了中国的完全竞争行业“扭曲竞争”的现象;在非完全竞争的行业,民企则主要是依附在某些拥有资源的单位周围生存,这种状态打个比方就是例如吸附在某个树上的虫子,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非竞争性关系利益群。由于职业保护的法律型同虚设,以及缺少工会等代表员工利益的力量,直接造成了民企员工在职场上成为弱势群体。职业取向: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就业竞争日益激烈,大学生就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方面,大学毕业生找工作难的呼声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是大学生缺乏职业化素质、缺少职业规划意识而导致自身缺少市场竞争力。如何能在强手之中脱颖而出,撑起属于自己的一片天,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怎样选择职业?怎样规划职业生涯?怎样使自己处于优势地位……我认为,只有做到个人选择与社会需要相结合,并拥有高度战略眼光和较强学习能力的大学生,才能在就业道路上走出一片天。1.个人选择与社会需要相辅相成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很多人才,社会需要决定着求职的环境。社会需要、市场需要,就是就业选择的方向。首先,一个职业的前途是与社会需要息息相关的,只有准确把握社会需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选择的职业才有发展潜力,个人在职业方面的努力和投入才会增值,个人才能获得比较大的发展空间,自我发展才会有可靠的保障。其次,职业选择本身还是一种双向选择的过程,个人选择单位,单位选择个人。一个人在做职业选择时,还要考虑用人单位的需求,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这样才能跟单位配对成功。 再次,职业选择还要符合自己的实际。每个人的性格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因此每个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和需求来选择职业。所以在选择职业时,不能完全凭主观意志和愿望行事。如果个人的择业脱离了社会和市场需要,他将很难被社会接纳。只有把社会需要与个人的理想、抱负和志趣结合起来,才有成功的希望!2.重视自我发展和职业前途 调查显示,当代青年择业时更加重视自我发展机会和职业的前途。在调查中,许多大学生都认识到,“到一个前景不妙的企业工作,意味着今天就业明天便失业”。他们认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能给人信任感和拼搏的动力。如果一个企业前景不佳、缺乏后劲,即使工资收入暂时丰厚,也不能让员工有稳定感。而对于当前的大学生来说, 大学专业不一定成为你职业选择的方向。我认为,大学教育更多的是一种能力的培养。职业是为了个人生存、生活,获得持续活动的一个必要途径,职业的选择需要在社会上不断地磨练,慢慢选择的。职业内涵是没有高下贵贱,对社会有用的就可以,没有优劣之分。所以大学生在择业时,要用长远的战略眼光来审时度势,重视自我发展和职业前途,切忌“病急乱投医”,对待就业问题要更加理性。3.实力与努力并重要在事业的领域里飞翔,我认为,需要有一对翅膀——哲学和文学艺术。为什么呢?哲学给我们睿智,文艺给我们灵感。这是两种不同的智慧,哲学智慧是一种理性的智慧,文艺智慧是一种直接的智慧。有这两种智慧,我们就不怕不成功。 人文教育是人格塑造的工程,哲学和文艺是人生起飞的两个翅膀。,我认为,个人的发展是可以选择的,知识的储备决定了以后的发展道路。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已经历史性地进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的教育阶段,然而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同时,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能在就业这条窄道上越走越宽?毫无疑问,实力与努力是你成功之路的领头兵。一个人只有实力而不努力,这个人太懒;一个人只会努力而没有实力,这个人太蠢。当一个人实力与努力并重时,成功之路也就离你不远了……四、总结:如果说高考是万人过独木桥,那么大学生就业就像是在浩瀚无边的沙漠中寻找绿洲,机会到处都有,看你怎么把握。我想,只要我们把个人选择与社会需要相结合,用理性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在拥有实力的同时加倍努力,不断学习新事物,做到思路清晰,行动一致,没有什么不可以。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论文写作的要求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糊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外行人,但只需内行人一戳,纸老虎就破,结果弄巧成拙,丧失信誉。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见的。(九)论文——致谢 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资助者和提出过重要建议者都属于致谢对象。论文致谢应该是真诚的、实在的,不要庸俗化。不要泛泛地致谢、不要只谢教授不谢旁人。写论文致谢前应征得被致谢者的同意,不能拉大旗作虎皮。(十)论文——摘要或提要:以200字左右简要地概括论文全文。常放篇首。论文摘要需精心撰写,有吸引力。要让读者看了论文摘要就像看到了论文的缩影,或者看了论文摘要就想继续看论文的有关部分。此外,还应给出几个关键词,关键词应写出真正关键的学术词汇,不要硬凑一般性用词。

法律法规类有关硕士毕业论文

法律是保护我们安全的重要内容,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律8000字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1:《浅谈法律信仰形成的法律基础》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 渠道 ,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2:《浅谈 保险 法律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 摘 要 保险在我国社会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重视,在保险法律关系实践中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司法案例。本文首先分析了保险活动中法律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对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存在的缺陷分析,从法律人的角度,对我国保险法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保险 道德风险 保险道德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基本概念 道德风险是指与人的品德有关的无形因素,即是指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 道德风险以前主要存在于经济领域,但是近年来随着保险领域的不断扩大,加之保险制度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道德风险越来越广泛的存在于保险领域,保险道德风险成为保险业中一个特有的术语。 “保险道德风险”是指通过投保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种精神或心理状态,即投保人为了谋取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而投保,通过促成或制造保险事故而取保险金的危险。 本文认为保险道德风险的主体除了投保人外,还应该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道德风险同一般的风险相比,具有自身特点。一般情况下,实际危险是有形的,而保险道德风险是无形的,很难运用保险业的相关法则加以预测,因此比较难以加以识别。 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但是人为的保险道德风险却造成保险机制的非正常运转,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寻求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具体 措施 ,以求将其发生率尽量降到最低。 (二)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常见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故意违反告知和保证义务;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道德风险源于人的自利本性,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可能做出一些不法行为。加之保险机制的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就导致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指在交易双方之间或者所形成合作关系的双方中, 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的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人之间不作对称分布的有关某些事件的知识或概率分布。 在社会保险活动中,投保人所了解的保险商品信息都来源于保险人和中介人的介绍。保险人则通过投保人和中介人来掌握保险标的信息。彼此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 2. 逆向选择的存在。所谓逆向选择( adverse selection) 是指事前隐藏信息的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过程中,必须要达到信息的完全对称与知晓,才能签订保险条约。但在现实中,这种绝对知晓与坦白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彼此都不能绝对知道对方的形象。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性的投对自己有利的保险,而并不把这方面的所有情况让保险公司知晓。所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保险公司总是处于劣势。这样就导致了有些投保人不愿向保险人真实告之被保险人已存在的风险状况,保险人处于被动选择的位置为投保人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 3. 立法对相关利益主体规制不足。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就会做出一些不法行为,表现在保险活动中,就会引发保险道德风险。要想减少甚至消灭保险道德风险,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规制。正是因为现有立法对保险道德风险的规制不足,对保、诈保等行为惩罚不够,才会造成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 4. 我国保险法仍不完善。我国现在的《保险法》及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健全。存在着保险利益不清晰、归责原则不合理、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等一些立法缺陷。特别是在约束方面,对保险欺诈的惩罚力度不够,客观上纵容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因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以及逆向选择而引发保险道德风险,主要还是由于保险法中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可以通过在保险法中设立和适用相关的原则和制度来加以解决。通过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来让投保人负担举证责任就对解决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也可以通过加大对保行为的处惩罚力度来约束各个保险利益主体,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所以,归根结底,我们要从立法角度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 二、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的缺陷 (一)保险利益不清晰 保险利益原则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的法律规定却并不清晰。特别是对保险利益应该存在于何人何时,并未作详细的规定。 保险利益应该归于于何人,大多数国家规定为被保险人,而我国《保险法》规定为投保人。我认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更明确的保险利益。因为,假如被保险人与保险标间不存在保险利益,其又为合同受益人,那么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不仅不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反而为其带来利益。这样以来便容易引发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二) 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只是在相关条文中体现了近因原则的精神而无明文规定。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资料。保险人应当及时予以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履行保险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近因原则是确认保险人之保险责任的主要依据。正确认定近因,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有重要的意义。在《保险法》中增加关于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的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三) 归责原则不妥当 按照保险的一般规则,保险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或说行为人有无过错对民事责任的构成和承担不产生影响。 就保险领域来说,就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发生该事故的原因属于承保范围内的原因,那么保险人就必须承担保险责任。而不必考虑该事故是否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过错造成。 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能使因保险事故遭受的损失得到及时的赔偿,有利于保护投保人等的利益。但由于保险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并不能及时准确的获得事故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这样,对于保险人来说,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在此情况下,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客观上加重了保险人的负担,增加了保险道德风险发生的危险。 (四) 对保等相关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 《保险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实施了保等行为后,主要承担的是违约的合同责任。“利益与风险相当”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它指的是获得一定的利益必须负担相当的风险,如果利益大于风险,则必然会导致不法行为的产生。实施保等行为后所承担的责任远远小于通过保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必然会引发道德风险。另外,如今保险道德风险在保险领域广泛存在的现实说明,仅让他们承担违约责任是不足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所以《保险法》有必要加大对保、诈保行为的惩罚力度。 三、 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立法建议 (一) 进一步明晰保险利益 “无利益者无保险”,保险利益对保险道德风险防范的意义自不待言。保险利益具体明确,可以避免投保人利用对保险利益的不同理解而利用保险道德风险。 由《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看出,真正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领取保险金的是被保险人,而非投标人。而《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可见,《保险法》第十二条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明显不一致。 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见与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英美保险法通例,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因险种不同而不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分别具有补偿性和给付性特点,决定着保险利益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的时间限制不尽相同。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一般要求从投保时至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始终对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与此不同,保险利益原则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时,仅要求明确一个时间点,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在所不论。因此,我国《保险法》应该借鉴英美法的规定,明确保险利益产生于何时。 (二)增加近因原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我国《保险法》未明文规定近因原则。应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根据近因原则的要求,认定近因的关键,在于寻找致损的因果关系。 关于近因原则的适用标准,保险界普遍认可的是直接作用论,即将对于致损最直接起着决定作用的原因作为近因。如果保险事故是作为直接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事故并非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直接原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 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对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保险合同签订前的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保险合同订立后的道德风险该如何解决呢?则依赖于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保险理赔过程中,对保险人来说,想要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而将举证责任的负担通过法律规定合理分配给投保人,可以使其自身受到相应的约束,对于弥补保险人的信息滞后性,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无疑有所裨益。 例如,对于常见的汽车保案件,由于经常存在投保人与汽修厂联手保,所以更具有隐蔽性,这无疑增加了保险人对案件事实调查的难度,造成联手保畅行无阻。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投保人,给投保人增加了举证的负担,势必会增加联手保行为的难度,从而遏制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四) 设立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对保人施加更重的经济赔偿责任来制裁他们的不法行为,更好达到惩罚的目的。同样,通过惩罚也达到了威慑的目的,可以防止道德风险再次发生。其次,这一制度具有补偿功能,在补偿性损害赔偿不足以补偿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时,惩罚性损害赔偿能更好的维护保险人切身利益。再次,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可以对保险交易起到鼓励作用。同样,这一制度在保险领域适用能够促进保险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它使潜在的保人等认识到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比实施保行为更加合算。 注释: 程婧.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及规避.福建金融.2001(5).第37页. 尹田主编.中国保险市场的法律调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2页.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 魏建文、邹国雄.论保险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经济师.2002(3).第71页. 参考文献: [1]杨林.遏制保险欺诈.中国保险.2005(8). [2]张欢.中国社会保险逆向选择问题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6(2). [3]黄海骥.保险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及影响.保险研究.2003(12). [4]卓志、熊海帆.保险领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经济分析.保险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西南 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3:《浅谈法律服务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军队的法制建设引人瞩目。其中,法律服务工作的蓬勃开展,直接促进了国家的政策法律在军队中得以更好的落实,这对贯彻中央军委依法治军的方针,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是,这只是法律服务工作显而易见的一些作用。其实,对军队来说,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加强我军的政治建设,发挥我军的政治优势,也在落实依法治军方针、依法管理部队、拓展政治工作职能和形成政治工作合力等领域发挥着作用,从而全面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法律服务工作与军队政治工作的相互作用 (一)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随着依法治军原则的提出和部队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军队特色的法律服务工作在部队应运而生。199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将司法行政工作、军队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和军事检察工作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法律服务工作就是其中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政治工作条例》把“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作为总政治部的重要职责,把领导、负责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各级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这样,在《政治工作条例》这一军队政治工作的权威法规中确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在政治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因此可以看出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军队政治工作体系中,在实践中有利于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健康发展。 (二)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政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律服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共同任务是“打击军内违法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政治上、组织上纯洁和巩固部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利益和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这一任务的确定,是由法律服务工作本身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咨询工作,从法律角度为部队建设提供各项服务,适应部队建设需要,促进部队的全面建设。这些任务与政治工作中任务的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军队政治工作中不能缺少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对加强军队政治工作,实现政治工作任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机制 (一)开启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军队政治建设 过去,我军的法律服务工作是潜在的,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法律队伍,也没有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出现了法律问题,有了法律服务需求,则由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等部门办理。这些法律问题体现在为首长和机关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涉法问题提供解答官兵,协调处理军地纠纷,参与诉讼和调解以及法制宣传 教育 等。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法律已经涉及国家和军队生活的方方面面。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和途径,单靠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等部门的工作已不能满足部队政治建设的需要。只有开启法律服务工作,满足日益增多的涉法问题解决的需求,提高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发挥我军政治工作的优势。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依法治军方针 依法治军,就是依据法律管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军是军队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形成,为依法治军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法治军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才能找到依法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那就是通过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实施军事法律法规的重要方面,在依法治军,有效地依法管理部队上发挥着巨大作用。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形成政治工作合力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具有独立的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相对于政治工作中的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纪检等工作来说具有独特性。但是,法律服务工作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政治工作中的其他业务工作存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开展得好可以和其他政治工作形成合力。首先,法律服务工作与政治工作中的其他工作存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合力的关系。对政治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充实,又促进了政治工作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形成政治工作合力,更有利于完成政治任务。其次,法律服务工作对纪检、组织、干部、宣传、 文化 工作及群众工作等同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服务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都能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将系统论中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运用到政治工作中,定会更好地搞好政治工作,实现其任务和职能。 (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政治工作 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在我军的建设和发展中,政治工作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基层部队的政治工作则是整个政治工作最基本、最具体体现,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部队的战斗力生成,对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政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当前,基层政治工作主要依据《军队基层建没纲要》,那么在贯彻这一法规开展基层政治工作的过程中,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就显而易见,法律服务工作要做好《纲要》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基层官兵树立《纲要》就是法规的意识,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因此,法律服务工作应面向基层开展工作,帮助基层搞好依法管理、依法施训、依法理财、依法搞好教育和法律宣传、依法维权等。所以,法律服务工作在加强基层全面建设,加强基层政治工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总之,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猜你喜欢: 1. 法律毕业生论文 2.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法律毕业论文4000字 4. 浅谈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本 6. 法律毕业论文范本

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4-6

ABSTRACT 6-7

绪论 10-13

第一节 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10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10-11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11-12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及存在的问题 12-13

第一章 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及特征 13-19

第一节 患者隐私权的内涵 13-16

一、隐私权的概念 13

二、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分析 13-16

第二节 患者隐私权的特征 16-19

一、患者隐私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16-17

二、患者隐私权具有有限让渡性 17

三、患者隐私权具有易受侵害性 17-18

四、患者隐私权的侵权认定与保护具有复杂性 18

五、患者隐私权对特定第三人具有可克减性 18-19

第二章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19-24

第一节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19-20

一、独处权理论 19

二、亲密关系自治理论 19-20

三、一般人格权理论 20

四、信息控制理论 20

第二节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具体分析 20-24

一、保护患者隐私权是保护患者人格权的必然要求 20-21

二、保护患者隐私权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 21-22

三、保护患者隐私权符合国际发展趋势 22-24

第三章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4-33

第一节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24-26

一、《侵权责任法》颁布前法律法规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4-25

二、《侵权责任法》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5-26

第二节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26-33

一、患者隐私权保护范围较窄 26-28

二、对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知情权的冲突缺少规定 28-31

三、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范围不明确 31-32

四、关于主观过错及因果关系证明的规定不合理 32-33

第四章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 33-46

第一节 完善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立法模式及保护原则 33-37

一、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立法模式 33-35

二、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原则 35-37

第二节 完善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具体建议 37-46

一、扩大患者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37-39

二、明确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知情权之间冲突的'协调规则 39-41

三、明确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 41-43

四、确定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中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证明规则 43-46

结语 46-47

参考文献 47-50

致谢 50-51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51

摘要 3-4

ABSTRACT 4

引言 7-8

第1章 法官释明概述 8-13

法官释明的含义 8

释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8-10

释明性质的澄清 10-11

释明的分类 11-13

辩论性释明与处分性释明 11-12

消极释明与积极释明 12

事实释明与法律释明 12-13

第2章 法官释明的理论基础及其意义 13-24

释明制度与相关诉讼原则的关系 13-17

释明制度与辩论主义 13-14

释明制度与处分主义 14-15

释明制度与诉讼指挥权 15-16

释明制度与当事人平等原则 16

释明与程序参与原则 16-17

释明制度具有重要法律价值 17-21

公正价值 17-19

效率价值 19-20

社会价值 20-21

权利保障价值 21

法官释明能够促进实质正义目的的实现 21-22

法官释明可以防止诉讼中遭遇突袭 22-24

第3章 我国法官释明的立法、实践及其问题 24-34

我国建立法官释明制度的必要性 24-26

释明制度能够理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4-25

释明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缺陷 25

释明制度制度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 25-26

我国释明制度的立法评析 26-30

法官释明的立法梳理 26-30

立法中的应当释明 26-28

立法中的禁止释明 28-30

释明的其他规定 30

我国法官释明的司法实践探索 30-31

当前我国法官释明存在的问题 31-34

第4章 完善我国法官释明制度的具体构想 34-42

法官释明的基本原则 34-36

公开原则 34

中立原则 34-35

适度原则 35

同等原则 35-36

个案释明原则 36

释明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 36-37

释明的行使主体 37-38

释明的内容 38-39

举证的释明 38

诉讼请求与事实主张的释明 38-39

释明的方式 39

不当释明的救济措施 39-42

结语 42-43

致谢 43-44

参考文献 44-45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45

法律是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用来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法学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论文题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国际法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

1、 外空自然资源开发的国际法分析

2、 对世义务研究

3、 论我国海事争端的解决

4、 论国家自卫权在保护海外侨民中的适用

5、 中国与邻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国际法理问题研究

6、 国际法视域下南海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7、 跨境电影贸易的国际法规则适用探究

8、 南海岛屿主权争端的国际法研究

9、 黄岩岛主权问题的国际法探求

10、 国际法视域下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研究

11、 论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原则-由克里米亚及苏格兰公投探析民族分离主义

12、 美国经济制裁的国际法问题分析

13、 国际社会对伊朗经济制裁的合法性问题研究

14、 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家责任研究

15、 美国防空识别区制度的国际法评析

16、 论国际法中“对一切”义务概念渊源及其现实意义

17、 网络攻击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18、 《国际法和政策视域下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海事安全》的翻译实践 报告

19、 论安理会决议法律效力的实现

20、 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协调

21、 国际法上保护责任研究

22、 国际法中关于“少数人”权利保护的政治学分析

23、 防空识别区设立的国际法依据

24、 跨界水资源利用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25、 国际法上的有效控制规则研究

26、 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研究

27、 海洋生物保护国际法规制的完善研究

28、 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29、 中越南沙群岛主权争端解决的国际法依据

30、 论国籍争议解决在国际法中的发展

31、 国际法上的历史性权利研究

32、 国际法视野下的劳工保护与反就业歧视

33、 关于“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的思考

34、 论湿地保护的国际法规则及其在我国的法律适用

35、 国际刑法中个人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36、 论国际法对化学武器的规制

37、 跨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38、 国际法视角下人道主义干涉实证研究

39、 国际法中的赦免正当性研究

40、 周鲠生学术思想探析

合同法毕业论文题目

1、论我国《 劳动合同 法》的缺陷与完善

2、论合同法中的法定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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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论利他合同-兼评《合同法》第64条

5、基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S公司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研究

6、高校教师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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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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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研究

13、基于契约分析的劳动关系管理研究

14、合同法中的错误制度研究

15、合同解除制度研究

16、国际商事合同统一路径研究

17、新中国合同法的制定与完善之

18、《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件下济南市劳务派遣市场发展研究

19、合同法定解除之损害赔偿研究

20、《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电力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面临的问题研究

2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研究

22、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之研究

23、劳动合同法诚信原则研究

24、合同法定解除权研究

25、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劳动关系和商业秘密保护

26、《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影响研究

27、《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利益平衡问题研究

28、完善《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制度的法律思考

29、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影响研究

30、劳动合同法利益平衡功能的定位与实现

31、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规定研究

32、基于《劳动合同法》的旅游饭店劳动关系研究

33、劳动合同法下实施劳务派遣的对策研究

34、新劳动合同法的变化分析及其对企业员工激励的影响研究

35、合同法定解除之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民法学术型硕士毕业论文题目

1、民法强制性规范研究

2、论中国民事立法的观念变革

3、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民法保护研究

4、宪民界分论

5、个人信息权的界定及其民法保护

6、民法法典化的历史追究

7、民法目的性价值研究

8、论法国财产法的历史演进和制度体系

9、我国民法典亲属法编立法构建研究

10、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继受与变迁

11、论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

12、广义民法物研究

13、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14、网络环境下信用权民法保护研究

15、公、私法交错中的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研究

16、隐私权民法保护的局限性及其克服

17、冲突法的正义问题研究

18、法律行为的民法构造:民法科学和立法技术的阐释

19、民初民法中的民事习惯与习惯法

20、民法本位论

21、中日民法近代化比较研究

22、中国(大陆)社会转型时期的民法价值研究

23、论民法上的占有

24、民法占有制度研究

25、德国古典私权一般理论及其对民法体系构造的影响

26、民法自然债研究

27、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

28、《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研究

29、日本民法中的利益衡量论研究

30、人格标志上经济利益的民法保护

31、近代中国民法原则研究

32、近代中国民法学中的物权行为理论

33、个人信息权的民法保护

34、民法与忠孝-明治民法对家制的塑造

35、民法视角的景区经营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36、我国死者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

37、论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38、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研究

39、民法和市民社会关系重构研究

40、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民法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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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主题论文

嗯嗯 这篇文章不容易重复 希望给分采纳人们熟悉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的,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表现。但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发挥是要受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制约的。只有尊重客观条件,符合客观规律,自觉能动性才能得到正确的有效的发挥,才能在实践中获得成功。反之,不顾客观条件,违反客观规律行事,就要受到惩罚,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自然界、社会的客观规律面前,人能不能达到自己改造世界的目的,这就是所谓自由问题。人类从自然界分化出来的过程,是同人类劳动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分不开的。因此,自由首先是劳动的产物,并随着人类物质生产劳动的发展而发展。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不能不从事物质生产劳动,把“外在的必然”转化为“为我的必然”,从而获得自由。恩格斯说:“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熟悉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所以,自由不是熟悉活动和改造活动本身,而是人们熟悉必然性和利用必然性为自己服务的那种能力,是人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自觉、自为、自主的状态。以上是我看到的一篇政治论文里的内容,至理名言。但,潜规则也算是客观规律的一种吧?违背潜规则行事也会受到潜规则的惩罚吧?也就是说不遵循潜规则办事最终也是行不通的吧

有个好心人在海边发现一只小海龟从沙穴里往出爬,这时过来一只老鹰要抓小海龟,游客把小海龟护送到大海,把老鹰赶走。这时一群海龟从沙穴里爬出来,爬向海里,原来这只小海龟是个“侦查兵”。等好心人走后,马上来了一群老鹰。人们常常说,不要将好事办成坏事,也就是成语所说的弄巧成拙。上面例子中所举的这个好心人就是把事情办砸了的一种。本来,按照动物界的活动圈,也就是它们各自形成的生活规则和防范方法,小海龟们完全可以自己保护自己,充其量牺牲一只小海龟而已。但是,经过这么一个好心人的帮助,破坏了他们相互形成的默契规则,白白搭上了更多小海龟的生命。 来自:作文大全春江水暖鸭先知。动物界、生物界,都会按照自己的方式适应大自然,和大自然中各自链条上的生物相关联的生存发展。蛇吃老鼠,同样,蛇也通过吃掉老鼠为其它老鼠提供更多的粮食来养活老鼠(当然也养活人类),这就是规律。其实,任何事物都有自身发展规律,各自在各自的循环圈内发展循环,以至生命发展循环往复不止。这是达尔文生物圈理论告诉我们的道理。近年来,我们面对发展压力和环境恶化状况,国家也提出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说到底就是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因此,各种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的声音和举措越来越多。或许,上面的这位好心游客就是正是影响如此号召,心中顿时如此佛性,才做出如此举动的。

毕业论文查重规律

论文重复率检测是很多同学毕业季最担心的问题,很多学生着急写毕业论文,最后发现自己的时间不够用,于是投机取巧,去抄袭别人的论文,由于抄袭别人的论文,在进行论文查重的时候,发现论文重复率非常的高,这时候,我们了解论文查重的相关原理,这样写作的时候,就算存在一部分引用,也是可以规避论文重复率的。1.论文查重系统一般采集用的算法是模糊算法,目前是比较先进的算法,在进行论文查重的时候,会把论文机构打乱,然后逐句进行检测,如果句子中存在跟别人的论文连续重复。就会被查重系统查出来认为重复。2.论文查重要求将整篇论文都上传,论文上传到查重系统以后,论文查重系统会对论文的目录进行识别检测,把重复的地方进行标注为红色,正常的部分,不标注,并计算出重复率。根据查重报告,我们还可以看到重复来源等信息。3.论文查重系统一般不查重参考文献,但是要求我们对参考文献进行正确的标注。参考不进行标注也会进行查重,就算进行了标注,如果参考文献引用过多,也会计算重复率。我们在写作论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上就是papertime小编给大家对论文查重系统原理规则的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PaperFree论文查重软件通过海量数据库对提交论文进行对比分析,基于大数据指纹比对算法,相比常规比对速度提升10倍,在保证查重质量的情况下,几秒钟就可以出查重结果,准确地查到论文中的潜在抄袭和不当引用。

论文查重的规则是什么?一般来说,机构都是使用内部规定的论文查重,而论文查重规则是:将用户上传的论文跟论文查重系统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对比,有点数据库中会加入互联网的数据,所以数据库的资源是极其庞大的。论文检测对比时,如果一个句子中存在了有连续13个字重复,就会被认为重复,并计算全文查重率。而大部分的论文查重系统都只能检测文本数据,对于图片、图表是无法进行识别的,因此不会参与检测过程。参考文献只要进行正确地格式标注、引用,也是不会参与查重检测的。如果参考文献格式规范、错误引用、虚假引用等,那么参考文献将会被认为是正文部分而参与查重检测,那么可能会导致论文查重率变高。

论文查重的标准是什么?不同的单位对于论文查重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不同的论文查重系统对同一篇论文的查重结果也不一样的,因为每个论文查重系统的数据库、查重算法是不一样的,所以检测的结果肯定是不相同的。其实,就算是同一篇论文在同一个查重系统检测,其结果也是会有波动的。因为很多查重系统里面都是加入了数据库的数据的,而互联网的数据是实时更新的,所以在进行查重检测结果也是有波动的。我们需要了解清楚单位规定的查重系统是什么,然后选择对应的查重系统检测,这样可以节省时间。现在一般情况下,本科论文查重率要求一般在20%-30%之间,硕博论文查重比较严格,一般查重率要求在5%-10%之间,而期刊论文查重率要求一般在10%-20%之间。

1、论文包含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附录,检测内容根据学校的要求来提交,目录和参考文献格式正确被系统识别到了的话系统是不参与检测,所以目录和参考文献的格式一定要正确;2、论文检测系统是以“连续13个字重复”做为识别标准。如果找不到连续13个字与别人的文章相同,就检测不到重复。3、检测查重报告解读,全文标明引文中标黄色的文字代表这段话被判断为“引用”,标红色的文字代表这段话被判断为“涉嫌剽窃”。4、论文重复率要求:本科院校一般是15%-30%之间;硕博要求一般是5%-10%,所以同学们在查重前咨询下学校的要求,这样才能够有把握。 5、检测系统多少还是会有一点浮动,同学为了保险起见提交到学校之前用定稿系统检测一遍比学校要求底个5%最为保险6、知网查重价格和次数都有一定的限制,同学在初稿检测的时候可以用paperfree系统检测,这个系统有免费检测的次数,关键是方便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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