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学术论文,都不是完全公开的,有些时候某些图书馆会将一些论文公开出来,但是一般都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因为有的学位论文是保密的,所以网上查不到。网上找不到不能说明没有,而是说明没有上传到网络上,有的论文是涉及保密性质的,有的是技术研发秘密,有的是军事秘密,这些都不会上传到网络上。
有必要。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是指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延迟公开论文的延迟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生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是有必要的,为了保密。
答辩后大概率是要修改,因为答辩专家会提一些建议或者问题,会后你要根据这些建议或问题进一步完善论文,这也是答辩的目的之一。我是找北京译顶科技,那边做的还不错߅
有必要。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是指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延迟公开论文的延迟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生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是有必要的,为了保密。
可以正常发放。没有学位证可以发表论文,选择发表期刊前,要去新闻出版总署查看期刊的备案情况,再去相关的数据库查看期刊的收录情况,确保期刊正规合法,同时具备国际刊号ISSN号和国内统一刊号CN号,而不要被那些打着香港刊号或者书丛号的期刊所蒙蔽。网络上有很多论文发表网站,很多作者由于着急发表论文,而选择通过论文发表网站去发表论文,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网络上充斥着很多假刊,甚至一些论文发表网站还推荐假刊给作者发表,有的甚至取作者论文发表费用然后消失。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答辩后大概率是要修改,因为答辩专家会提一些建议或者问题,会后你要根据这些建议或问题进一步完善论文,这也是答辩的目的之一。我是找北京译顶科技,那边做的还不错߅
没通过论文查重系统有什么后果?今天小编来跟大家说说第一次通过查重检测会有什么处罚?修改之后,二次查重还未通过的话,又该怎么办?
同学们都知道,如果论文查重不符合学校的标准,那么学校就会判断次论文不合格,如果学生没有异议,就将论文重新进行修改,如果觉得不合理的话,可以向学校发起申诉。每所学校都有申诉流程,可以按照申诉程序提交申诉书,老师会对你提出的申请逐条进行,然后给出具体的意见。修改后,对查重结果有异议的论文是否能授予学位需要由学校委员会对院分委会的意见进行讨论,然后再做决定,如果自己是抄的,那就没有去进行申诉的必要了。
如果再进行申诉后,学校依旧判定你的论文为不合格,那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理与责任了。通常修改合格后可参加本次答辩、延迟答辩、取消答辩资格、处分、开除学籍这几种处理方式。
例如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要求:重复率在10%内合格,重复率高于40%延期半年答辩,还有对毕业论文查重检测不通过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
1、重复率在11%-20%之间,由导师结合中心章节文字复制比情况,检查学位论文的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然后按照检查结果做出详细处理意见。如果导师认为不需要修改,则由导师签字确认则可参加论文答辩,如果导师要求进行修改,那么学生需要进行二次修改并重新检测。
2、重复率在21%-40%之间,必须返修再进行查重,如果重复率没有达标,则答辩延期半年。
3、重复率高于41%(含41%),此次请求学位无效,半年后方可再次请求。学生必须对自己的论文负责,仔细进行修改,然后由导师进行检查,半年后,将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检测,通过查重后可进行送审或参与答辩。
有必要。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是指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延迟公开论文的延迟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生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是有必要的,为了保密。
论文前言的写作内容如下:
第一层由选题的缘起、目的、意义、主要方法、涉及的范围,其中还包括某一研究领域的文献综述。
第二层国内外该研究领域的现状及前人取得的成就和留下的知识空白及问题,提出目前尚未解决的问题或急需解决的问题,从而引出自己的研究动机与意义。
第三层研究工作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提出自己的新论点并指出本研究工作的先进性、科学性、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第四层研究内容的总体描述。学位论文的分析方法,一般遵循两种程序,一是逻辑分析性程序:分析、综合,二是系统综合性程序:综合、分析、综合。我认为最好采用系统综合性程序,具有高屋建瓴,提纲挈领的作用。
综合性程序的前一个综合是前言中,把研究对象看作一个综合体,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总体描述。分析就是在综合的基础上,把各个部分按照章节进行分观点的探讨,每一次分析的结果都反馈到上一层次的综合上。后一个综合就是在论文的结语部分,总结全文的研究,概括自己的论文观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7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下文简称硕士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及答辩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东华大学关于二○一七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双盲”评审及文字重复率检测的 通知 ,全文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
2017届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应安排在5月25日前进行,各学院应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做好答辩安排,并及时报送研究生部学位办和研究生教育督学组。
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前“双盲”评审采用上海市“双盲”与学校“双盲”抽查两种方式。上海市“双盲”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抽取,学校将另外随机抽取部分学位论文并委托国内教育评估权威机构进行学校“双盲”评审。
(一)“双盲”评审范围
(1)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抽到的硕士学位论文。
(2)硕士点首届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3)上一年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有“异议”的或“双盲”评审未按时送出的,其导师当年指导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
(4)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其导师指导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连续两年内全部进行“双盲”评审。
(5)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其导师指导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连续三年内全部进行“双盲”评审。
(6)超过三年培养年限或学习层次发生变化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7)学校随机抽查的学位论文。
(二)“双盲”评审提交材料
1. 上海市“双盲”评审
(1)纸质硕士学位论文1本(具体格式见附件1《研究生论文盲审格式要求》);
(2)《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2份(见附件2,其中1份须由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学院盖章,并夹在纸质论文中;另1份上述三处不必签字盖章)。
2.学校抽查“双盲”评审
(1)电子版硕士学位论文(需提前上传至研究生系统学生端,上传方法见附件3);
(2)《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1份,须由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学院盖章。
(三)时间节点安排
2017年4月17日-18日,上海市“双盲”抽号工作全部在“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研究生学位系统”中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2016年4月20日,学校公布学校“双盲”评审抽查名单
2017年5月2日前,所有学生(无论是否抽中)登录个人信息门户()上传电子版论文,电子版论文将用于重复率检测和校内“双盲”评审,请保证上传论文版本的正确性,并删除论文中个人及导师信息和致谢部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2016年5月3日,学院提交“双盲”材料和学院汇总名单(附件5),延期答辩汇总名单(附件6)。
三、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
所有硕士研究生答辩前需通过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文字重复率检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文字重复率合格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位要求及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每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前最多有2次申请文字重复率检测的机会,若第二次文字重复率检测结果仍不符合学院要求,则延期三个月后再送检测。
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相关要求、时间节点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
1.学生需通过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和网上“双盲”抽检流程方可参加答辩。未参加“双盲”抽检或因其他原因需延期答辩的学生,需填写《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7)并交学院存档。“双盲”评审结果按照《东华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规定》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2.网上操作路径位置
(1)研究生学位系统学生盲审申请路径:
个人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系统学生端→开题答辩服务→双盲抽检申请
(2)研究生学位系统学生盲审论文上传路径:
个人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系统学生端→开题答辩服务→盲审论文上传(注意请勿上传至“学位论文归档上传”模块)
(3)研究生学位系统导师操作路径:
个人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系统教师端→右上角切换为导师界面→指导研究生信息服务→双盲抽检审核
原文地址: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2017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通知
学院将于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统一进行硕士研究生答辩会,请各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做好答辩各项准备工作。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及办理答辩手续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答辩资格
已经完成毕业资格审核且论文评审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办完答辩手续后可以参加答辩。
1.毕业资格审核:培养环节材料没有交齐,未完成毕业资格审核的学位申请人,不能参加答辩,学位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查看毕业资格审核结果。
2.我校学位办盲审和学院盲审的论文,评审结果会直接在系统上显示,学生可以在系统上查询。对于免盲审的学位申请人,评审结果请在5月25日前返回到教务员处,由教务员录入系统,在系统上学位申请人可以查阅评审结果。论文评审结果没有录入系统之前,学位申请人无法在系统里面填写答辩材料!论文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可答辩、须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统一处理:
(1) 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论文作者即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如有一位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另一位评阅人同意答辩,或两位评阅人均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论文作者应当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答辩。
(3)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进行答辩申请。论文作者须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三个月后至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①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
②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二、办理答辩手续
1. 5月31日前后学院公布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分组和答辩委员会名单,下发答辩用成绩单(一式两份)、答辩委员空白聘书(5份/生)给学位申请人。6月2日前学位申请人将已经胶状好的学位论文6本((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和已经填写好的答辩委员聘书交给各组答辩委员会秘书(论文最终版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以”专业名称+学号+姓名”命名请发送给各答辩组秘书),由答辩委员会秘书组织将学位论文提前送给答辩专家审阅,论文具体递送方式由秘书安排。
2. 学院公布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分组安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以后,学位申请人开始准备以下答辩材料,材料上如有本人签字或导师写意见签名的地方需首先签写完整,然后将所有材料装入学院下发的答辩专用档案袋内(在职工程硕士请到学院办公室B4-209领取),各答辩组于6月1日收齐档案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以答辩组为单位上交),学院教务员对答辩材料进行审核,在材料上相应位置盖章签字后通知各组取回并下发答辩表决票5张/人。
(1)硕士研究生档案目录(本表请直接从网页下载打印,下载地址;):填写好姓名、专业、指导教师、学院。
(2)学位信息打印件1份和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1份: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在“我的学位自助”填写有关学位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即可打印资格审批表和学位信息打印件。
学位信息打印件打印出来以后,请学位申请人在学位信息打印件右上角指定位置签名确认。
“审批表”用A4纸单面打印,该表除了签名外所有内容必须用电脑录入,不可手写,表中的成绩审核栏办理答辩手续时由教务员审核签名,表中的答辩决议在答辩完后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该表作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主要依据,学位申请人本人要据实、完整地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并打印此表,如有涂改、手写、放空不填或其它明显错误的将责令学位申请人重填。
(3)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一式2份:学位申请人下载 “审批材料”(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别对应附件1和附件2),“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单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也可经电脑填写、打印,但签名的地方需用笔签名),填写完后请导师签署意见。材料第3页“Ⅱ-2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工程硕士为“Ⅱ-2课程学习情况” )用教务员统一下发的成绩单替换。材料上学院审查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在学院审核时由教务员填写。材料第11页“Ⅳ - 2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答辩会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并请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4)评阅书2份:免盲审要求原件,盲审要求复印件(由教务员下发)。
(5)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附件3)1份: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出现1份或者2份要求“适当修改后”答辩的`学生,需要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2份评阅书均为同意答辩的学生无需交此表。
(6)在职的工程硕士需要准备两张与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大1寸彩色免冠相片各一张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相片要求如下:
① 采集标准: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X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②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3.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6月8上午9:00开始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人必须已经办完答辩手续,材料齐全方可参加答辩会。学位申请人请自行准备20分钟ppt汇报论文主要内容,答辩过程按照学校“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基本程序”(附件3)执行。
4.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6月8前答辩委员会秘书务必先将“审批材料”第11页“Ⅳ - 2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整理好发给学位申请人用于装订学位论文(装在每本存档论文的致谢部分的后面),存档的学位论文要求准备至少4本,并于6月12日12:00前交3本到学院,另1本由学生在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时自行交到图书馆。注意:这4本论文用于存档,必须完整、准确:(1)题名页分类号、答辩委员会成员要填写完整;(2)原创性声明部分作者签名、是否保密、导师签名、联系地址、邮箱和电话、日期都必须签写完整。(3)封面导师姓名要含职称,且不能出现简称用语,比如“高级工程师”写成“高工”。导师姓名必须与系统里面的导师姓名一致。学术型硕士导师只能填1人(入学时以联合培养招收的学术型硕士导师是2人),专业学位导师2人。
答辩委员会秘书请于6月9日12:00之前将已经整理好的学位申请人的档案袋交到学院。
原文地址:
攻读在职研究生一般要学习2-3年,按时完成学业之后,学员能得到比较明显的提升。具体的学习年限由院校制定,报考前应了解清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职研究生需要读几年如下:一、需要读3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职研究生需要读3年,不要求脱产,业余时间组织上课,能够坚持学习则按时读完全部课程没有问题。不仅要完成学业、修满学分,还要求发表论文并通过答辩,学校才会准予毕业并颁发证书。一般紧跟授课频率的话,2年可以完成学业,第3年努力完成论文阶段,这样满3年就达到了毕业条件。二、可申请延期该校在职研究生实行的是弹性学制,3年是一个基本年限,如果未顺利完成学业允许延期,由学员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继续上课。申请人一般要在5年内毕业,注意控制好时间。另外延期的话要另行收费,有关规定应提前了解清楚,确认延长则可以提出申请。综上所述,该校在职研究生需要读3年,坚持完成各个阶段后可以毕业。考虑到部分人可能有延期的需求,特实行弹性学制,只要能够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完成所有阶段,就可以顺利毕业。
近日,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决定取消“内部论文”这一论文层级,校学位办公室第一时间下发通知,自6月第三次审议毕业和学位起,不再受理“内部学位论文”申请。 根据2013年5月修订的《清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规定,清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程度根据研究生承担课题密级情况,划分为机密、秘密、内部和公开四级。其中,内部论文主要是指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且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内。凡符合以上定义的学位论文均可被定为内部论文,保密两年后予以公开。 清华大学近6000余篇硕、博论文中,有近200篇为内部论文,这些论文主要来源于核研院、医学院、生物等涉及技术、专利申请较多的学院,以及少量涉及商业秘密的学位论文,例如经管学院的学位论文。 据了解,取消“内部论文”层级主要原因有二:一为学校及院系主管部门对论文是否达到“内部”的认定标准整体较为模糊,二是在内部论文的认定中,掺杂较多的人为判断与主观因素。加上缺乏学术规范检查和匿名评审,内部论文质量很难得以保证,形成学术不端的风险很大。 “内部论文”的论文层级取消之后,为解决部分院系、学科的学位论文可能需要延时公开的问题,清华大学决定,在公开论文基础上,增加了“延时公开”选项,时限仍为两年。 大学高考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取消“内部论文”层级可以有效改善高校学术研究造假的问题,但解决高校学术造假现象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建立起教授同行之间的学术评价机制。
保密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技术类课程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密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密管理论文 范文 一:保密管理概论论文
摘 要
保密管理制度是做好__的关键和保障,是一个国家__的思想和核心价值的体现。同时,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体系又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法律体系指导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则是践行法律体系的保证。
放眼世界各国,美国的__发展的时间长,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最为完善、最有特点。美国没有专门的保密法,但拥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美国也没有专门独立的保密行政管理机构,却拥有比较成熟的保密管理制度。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有专门的《保密法》,但却很难说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
深究美国__的思想,平衡公开与保密之关系是纵贯美国保密思想发展史的主线。美国联邦保密制度的发展总趋势是放松对政府信息的管制,有利于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这也是各国保密制度的基本要求。相比中国,虽然新《保密法》较旧《保密法》有不少的改进,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却保持不变:一如既往地强调保密是原则,保密优先于公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并学习美国保密制度、保密法律和保密思想,对完善我国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体系;思想价值;保密法
第一章 绪论
关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者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晚于后者颁布,依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将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自然人死亡的日期就一定合理吗?利害关系人何时提出申请则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如果将法院判决之日作为死亡之日的话,这一日期显然过于主观而缺乏确定性。并且死亡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了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重要问题。如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必然会引起一定的质疑和反对,实行起来有失公允。在没有完全保护利害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这有违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宗旨。
在关于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上,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对其做出相关规定,而是在最高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其内容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但是,我国的这种规定很明显是不适合的,在某些案件中,在很多的法律实践中,这些规定凸显出很多问题,带来了很多争论。
第二章 各方观点讨论
(一) 关于死亡日期规定的讨论
在宣告死亡时,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涉及到遗产继承、 保险 金赔付、生存者的人身关系等重大事项:如遗产的具体范围,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具体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可能牲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魏振瀛在《民法》中提到: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对一般情形的失踪,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有的被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日本、台湾地
区),有的被规定为得知失踪人最后一次音讯之时(如瑞士);对于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的人,其死亡时间有的规定为战争停止、船舶沉没或危难消失之时(如日本),有的被规定为失踪人于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之时(如瑞士、意大利),还有的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台湾地区)。
余能斌和马俊驹在《现代民法学》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生理死亡是自然现实,宣告死亡是法律现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宣告死亡制度中,死亡日期的界定,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者”的局面,每种观点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立法价值。但是,无论是从法理角度推断出的死亡时间,还是各国立法给出的不一样的规定,都不能完美地适应于每一个案件。
(二) 关于利害人顺序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界,针对利害人顺序问题,主要有三中学说。第一种是“有顺序说”,即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时,有顺序之分,并分为多个顺序。前一顺序不申请的,后一顺序不得申请。同一顺序互不影响。在我国的立法中,就采用了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无顺序说”,即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每个厉害关系人都不会受到 其它 关系人申请与否或反对申请或申请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是“配偶优先顺序说”,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说,即:配偶有
一票否决权,其他申请人申请权利平等,在配偶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申请失踪人宣告死亡。
魏振瀛在《民法》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特别是其近亲属的利益,与谁提出申请无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遭到损害,这显然违背了民法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
还有一种争论,就是针对债权人在宣告死亡中的申请顺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允许债权人作为申请人,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其效力超出了债券效力的范畴,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制度加以解决,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应限定在下落不明的近亲属范围内。
第三章 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死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案件简介:
湖南娄底发生一起案件:甲男与乙女成婚三个月后某天,乙女不慎落入江中,甲男听到呼救即跳入水中去救,不幸双双罹难。甲男尸体被找到,乙女尸体未找到。事故发生两年后,乙女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甲乙生前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以甲男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乙女;另一份以乙女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8万元,指定受益人为甲男。另外,甲乙
婚后新购房屋一套,价值6万元。双方无子女。双方父母因保险金和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
甲男的亲属主张:乙女先于甲男落水,且女性体力较男性弱,故乙女应先于甲男死亡。在第一份保单中,受益人乙女先于甲男死亡,按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故该10万元保险金归甲男的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中,受益人甲男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即在乙女死亡时,甲男能成为受益人。在甲男死后其所受益之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甲乙共有的房屋先析产,甲、乙各得3万份额,因乙死亡在前,故乙女的3万份额由作为丈夫的甲和乙的父母平均分割,每人1万。甲的3万份额,因乙女先于甲男死亡,乙不享有继承权,故应由甲的父母继承。那么对于该房屋甲的父母共获得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2万份额。综合以上,甲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乙女的亲属主张:虽然乙女先落水,但其死亡日期应是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日期,该日期在发生事故的2年后,故甲男死亡在前,乙女死亡在后。根据法律,可得出完全相反的分配结果:乙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甲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还有人主张:鉴于本案的特殊牲,可以认定甲乙同时死亡,依据继承法规定互不发生继承关系;依保险法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遗产由双方继承人各自继承,则第一份保单的10万元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之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的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乙之父母继承。房屋由双方父母各继承3万份额。
2、案件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中的各项规定,第二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和第二中做法相同的判决,但是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很显然,这样的判决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正义,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此案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宣告死亡中的死亡日期应该如何确定。不一样的确定方式造成了完全相反的两种后果,因此,这就对利害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采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确实有一刀切的武断的嫌疑。
如果按照第三种说法处理,对于案件中的两方利害人来说,是再公平不过了,但那只是一种设想,并不是现实情况。在第一种说法中,甲方父母由乙女先落水,
且女性的体力弱于男性,因此得出乙女先死于甲男,这种说法缺乏合理性,且属于推断。即使之后的基于乙女先死这个论断的论述完全合理,也并不能代表这种说法就有说服力。、
同样,第二种说法中,它的一切证据和理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的,因此取得了法院最后的认同。但同样,对于甲男和乙女的死亡时间,也是推断出来的,并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乙女后死于甲男,所以即使第二种说法合法,也并不能使得甲男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可以说,前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只是第二种说法合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因此,如果为了遵循民法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第三种说法无疑是最好的。
(二)利害人的顺序究竟是否合理?
1、案件简介
2001年10月12日,李建苹的丈夫潘永光失踪,留下了100多万的遗产,2008年其父亲为了能分得财产,多次要求对其儿子进行死亡宣告,但由于申请顺序问题,其父亲在儿媳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申请,最终导致儿媳、孙女和失踪人的父亲关系破裂,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2、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宣告死亡申请人设置顺序是否合理。潘永光在失踪7年之后,其父亲申请对其进行死亡宣告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从常理上推断,失踪7年、杳无音信的潘永光应该已经死亡,此时进行死亡宣告,便可以结束以潘永光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解决由财产分割带来的矛盾。但是,在现实中,如果被宣告人的配偶不同意进行死亡宣告的话,其他人便无权进行死亡宣告,配偶便可以独自侵吞失踪人财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像这个案件中的李建苹一样,坚持不同意潘永光的父亲进行死亡宣告,这样推断,并不排除她想独自占有100多万的财产。因此,在利害人利益的分配上就出现了严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没有达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章 各方观点综述
(一)死亡时间依据事实,尽量遵循公平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学界公认都以判决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其死亡时间。因为,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具有强烈的法律宣示性的,更具有权威和准确。但这样的看法,恰恰忽略了失踪法定期间的作用。失踪人死亡的可能性随着失踪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强化加大,所以,以法定失踪期间来确定死亡时间的方式更加合理。
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可以确定其死亡的,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寻找后确定其不再生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现其尸体,都会认定其死亡,不需要经过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当然也不必确定死亡时间。但利害人由于心理上的原因肯定要等待法律上已经死亡的证明,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的。所以,法律上的确认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认定,更是对于利害人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确定死亡时间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遵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公平的民法原则,不能出现损害利害人利益的情况。综上,我认为,在有证据表明失踪人死亡时间的,我们以其真实的死亡时间为准。若否,则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应该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判决的依据应该为法定期间届满之日。
这样可以基本保障不同情况下宣告死亡人的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减少在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审理差异。
(二)“配偶优先无顺序”应当借鉴
我国学界较为流行的三种说法中,第三种说法较为符合我国的现状,即“配偶优先无顺序”,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因为它既避免了前一顺序不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得申请的尴尬情况,又兼顾了公平原则和特殊情况。
“无顺序”的说法本来就是一种公平的做法,再加上“配偶优先”的限制,使得这种说法更加合理和适合于法律实践。
第一,避免了自己的婚姻由他人来决定的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减少了对配偶的情感伤害,这也体现了人身权大于财产权的法律原则。
第二,这种观点对于宣告死亡制度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宣告死亡案件中都会涉及到配偶这一利害人。
第三,如果出现想案例中一样的配偶,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请求法院剥夺其优先申请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综上,“配偶优先无顺序”的观点最适合我国的社会情况和国情,应当被采纳。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现代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保密管理论文范文二: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和机密四级。
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
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秘密、机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的学位论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
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
审批,后撰写”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 报告 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
(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 教育 的领导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规定》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科技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
(四)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作者须签订《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 协议书 》(附件2),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学位申请人在离校前,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校学位办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不涉密学位论文的 收藏 、管理与服务 方法 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毕业 前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相关信息应根据保密要求,作相应技术处理,避免泄密。如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信息时,可填“保密论文”,不填具体题名和关键词。
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
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和扉页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秘审批确定的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密级:内部3年”字样。
第二十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3),报本单位__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在开题、评审(含预审)、答辩(含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报所在学院__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去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的,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审批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毕业离校时,论文作者凭校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附件4)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措施 和 规章制度 ,确保保密学位论文质量。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不是所有学位论文均都公开出版的。
学位论文是作者为获得某种学位而撰写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一般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个级别。其中尤以博士论文质量最高,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科学研究著作,是收集和利用的重点。学位论文代表不同的学识水平,是重要的文献情报源之一。
它一般不在刊物上公开发表,只能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收藏单位和私人途径获得。查找国外学位论文的检索工具有《国际学位论文文摘》(Dissertation Ab-stracts International),由美国大学缩微品公司(University Micro-films Incorporation)编辑出版。
收录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比利时、澳大利亚等国的450余所大学的学位论文文摘和其它各国著名大学的学位论文目录,分A(人文与社会科学)、B(科学和工程)、C(欧洲学位论文文摘)3辑出版。
我国于1979年恢复实行学位制度。北京图书馆、中国科技情报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是指定的博士论文收藏单位。
学位论文的分类:
学位论文根据所申请的学位不同,可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
按照研究方法不同,学位论文可分理论型、实验型、描述型三类,理论型论文运用的研究方法是理论证明、理论分析、数学推理,用这些研究方法获得科研成果;实验型论文运用实验方法,进行实验研究获得科研成果。
描述型论文运用描述、比较、说明方法,对新发现的事物或现象进行研究而获得科研成果。
按照研究领域不同,学位论文又可分人文科学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与工程技术学术论文三大类,这三类论文的文本结构具有共性,而且均具有长期使用和参考的价值。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学位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分为六个级别(类):
1、T类:特种刊物论文,指在《SCIENCE》和《NATURE》两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A类:权威核心刊物论文,指被国际通用的SCIE、EI、ISTP、SSCI以及A&HCI检索系统所收录的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检索为准),或同一学科在国内具有权威影响的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文不含报道性综述、摘要、消息等。
3、B类:重要核心刊物论文,指在国外核心期刊上刊登的论文(见《国外科技核心期刊手册》)或在国内同一学科的中文核心期刊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4、C类:一般核心刊物论文,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2010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5、D类:一般公开刊物论文,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有期刊号“CN”“ISSN”,有邮发代号)发表的论文。
6、E类:受限公开刊物论文,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但受发行限制的刊物上(仅有期刊号、无邮发代号)发表的论文。
发表论文作用:
论文它既是对研究的学术问题进行探讨的一种手段,又是对学术研究成果进行交流的一种工具。不同的人发表论文的作用也不同:
1、评职称(晋升职称):研究生毕业需要;教师、医护人员、科研院所的人员、企业员工等晋升高一级的职称时,发表期刊论文是作为一项必须的参考指标。
2、申报基金、课题:教育、科技、卫生系统 每年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它各种基金项目、各种研究课题时,发表论文是作为基金或课题完成的一种研究成果的结论性展示。
3、世界性基础领域的研究,比如在医学、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领域开展的基础性研究,公开发表论文是对最新科技科学研究成果、研究方法的一种展示和报道。以推动整个社会的科技进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