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或 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 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6 、 参 加 专 业 学 位 考 试 考 生 的 报 考 条 件 , 详 见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招 生 网 页 上所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二) 报名办法1、 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 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 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招生专业目 录。2、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4、 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三) 入学考试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统一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3、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